第48章
胡秋菊和李守民离婚了。
为了证明自己对外面的女人是真爱, 也因为自己是过错方,李守民把家里以后的回迁房都留给了胡秋菊,钱也只分了一小部分。
不过,李守民目前还没有从家里搬出去, 两人属于分家不分居。
“还让他住家里干啥?赶紧把他赶出去啊!”扫地的时候, 姚冬梅替她不值道。
“就是, 婚都离了,让他赶紧去跟外面那女人过吧!”
活动中心的二楼,大家一边帮程玉秀打扫屋里的卫生,一边试着劝胡秋菊。
自从离婚以来, 李守民倒是没拘束了, 可是却苦了胡秋菊,天天一个人在家以泪洗面,回想着过去的几十年自己到底哪里做的不好。
未免她钻牛角尖, 这些天村里的老姐妹们都陪着她, 正好程玉秀的活动中心装修得差不多了,叫她来一起帮帮忙,手里有点活儿干,兴许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用抹布擦着玻璃上的灰,胡秋菊心里都清楚,她们是想着“眼不见心不烦”, 只要把李守民赶出去, 见不到他自己的心情也能好起来。
但,胡秋菊做不到这么狠心。
好歹也是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 这大冷的天,让李守民一个人搬家,万一冻出点啥毛病呢?儿女们又不肯给他帮忙, 万一他自己不按时吃饭,胃病岂不是又该犯了?
“他好歹把房留给我了,就让他住吧,再过俩月就过年了,这时候搬也麻烦。”
“你呀,就是心太软。”
帮着胡秋菊换了一盆水,程玉秀不禁叹了一口气。
想起曹敏和苏世壮的事儿,程玉秀又问道:“姐,你可不能让老李把外面的女人带回来啊,到时候……”
“哎呀,肯定不会,”不等程玉秀把话说完,胡秋菊就赶紧说道,“我还没那么不精细,让他把外面的女人带回家,让他一个人住就够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哪怕离婚了,胡秋菊也还记得李守民的好。
虽说他口口声声说对自己没感情,但如果少了他,这个家怕是也撑不了这么久,家里的一双儿女也不会像现在这么有出息。
所以就算是离婚,也是可以给彼此保留一点体面。
继续擦拭着窗户的玻璃,远远地她似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李守民?
李守民正朝着活动中心这边走来,身边还有王祖生和另外几个村里的好哥们。
虽然李守民并不是走在中间的那个,但胡秋菊第一眼看到的却是他。
“呦,那鳖孙打扮得还怪齐整呢。”
李守民换了一件新衣裳,鞋也是擦得干干净净,还有头上的那顶帽子……啧啧,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又要当新郎官了。
自从离婚以来,李守民的脸色是一天比一天好了,六十多岁的年纪好像迎来了自己的第二春,瞧他那满脸红光的模样,眼角眉梢都是藏不住的高兴。
可惜他们还离得远,听不清在讨论些什么。
王祖生是来给姜红麦送饭的,李守民跟来干嘛?
“他咋来了?”
“不知道。”
“你让他来的?”
“没有啊。”
胡秋菊放慢了擦窗的动作,小声嘟囔着:“平常在家他都躲着我走,咋会悄默声地跑到这儿来了?”
“会不会是来认错了?”不知道是谁这么提了一嘴。
“不可能吧……”
胡秋菊嘴上说着不可能,但心里还是希望她说得是真的。
“我也觉得不可能。”
“其实我觉得吧,老李也没那么蠢,估摸着是意识到咱秋菊的好了,所以来讨后悔药来了。”
“啊?不会吧,那天老李的话说得可通难听呢,这才几天,就认错来了?”
“男人不都是这样,翻脸比翻书还快,兴许那天就是情绪上头?离婚后才意识到自己离不开秋菊,真要是那么烦秋菊,为啥一直不搬走?还不是方便以后反悔嘛。”
唔,她说得好像也挺有道理。
大家都比较认同她的猜想,唯独程玉秀,并没有像她们那样乐观。
说离婚的那个晚上,程玉秀亲眼目睹了李守民的决绝,当时的语气、当时的说辞,真的是把话说的死得不能再死了。
后悔?怎么可能?
把手里的扫把放下,姜红麦说道:“不用猜了,等他一会来了不就知道了?”
从窗户旁边走开,胡秋菊也还抱着最后一点幻想,幻想他真的能认错,他们的关系能回到以前……
推开活动中心的门时,几人把外面的那股冷气也带了进来。
“红麦?”
楼下,王祖生叫了一声姜红麦的名字。
“哎。”
姜红麦擦了擦手上的水后,一个人下去了。
刚才她们都商量好了,先问问李守民来这的目的,确定是来道歉认错的,再让胡秋菊下去。
自从王祖生和姜红麦结婚后,俩人的日子过得简直比蜜还要甜。兴许是这些年一直压抑着藏在心里的爱意,四五十岁的俩人过得比二十来岁的小年轻还要甜蜜。
王祖生上班的时候,姜红麦会给他备饭,这几天姜红麦来程玉秀的活动中心帮忙打扫卫生,他也会主动来给她送午饭。
除了装着饭菜的饭盒,王祖生还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包从路上买的热豆浆给她:“给,红枣豆浆。”
“净浪费钱。”
接过豆浆,姜红麦嘴上怪他,心里可是甜得很呢。
余光瞟了一眼李守民,姜红麦没好气道:“你咋来了?”
李守民也不低头:“来随便看看,马上就走。”
王祖生往楼上瞧了一眼,“秋菊不在吧?”
“不在,”姜红麦没说实话,喝豆浆时,眼神又落在了李守民身上,“咋了,特地来找她的?”
李守民轻哼了一声,没说话,只是伸手蹭了一下桌子上还没擦掉的灰。
“婚都离了,再后悔也来不及了,嗨嗨,以后可一个躺在冷被窝里哭去吧~!”
李守民:“确实,也不知道哭的是谁?”
“你啥意思?”
“你真以为是我离不开她胡秋菊?是我一直在可怜她,要不早八百年我就把她从家里赶出去了,还会再过这么长时间的苦日子?”
李守民确实是飘了。
这要是放在以前,他哪里会说出这样的话?
姜红麦的火一下子就烧了起来:“苦日子?秋菊跟着你才是过了几十年的苦日子!你自己说说,你给她买过几件衣服?做过几顿饭?现在好意思说这话。”
李守民本不想跟她吵的,可当着这么多老伙计的面,他又怎么好意思把脸面掉在地上。
“那你咋不说她的衣服、家里的饭是哪来的钱?呵,不还是我一分一分赚出来的。”
李守民的一句话,彻底否定了胡秋菊的付出。
楼上,陪在胡秋菊身边的几人都注意到了她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要只是这一句话也就算了,偏偏为了证明自己出轨没有错、自己离婚也是对的,李守民又继续说道:“别说是俺家了,当时结婚我给了多少彩礼?她家当年翻新房子,我没出力吗?现在说这话呢。”
胡秋菊忍不了了,快步从楼上跑了下来。
“姓李的,有些事我不想提,今天你非要把话说这么难听,好!那咱就好好算算账!”
“咱俩结婚你就给了俺家五块,结婚没俩月我是不是就拿回来让你修床了?还有翻新房子的事儿,你是出力了,后来我坐月子是不是也是俺妈来带小?我生完身体不好,有没有让你操过一天心?!”
李守民不服:“你身子不好怪我?你自己没养好,这都能怪在我头上?”
“我自己没养好?李守民,你摸摸自己的良心,咱家当时过得那么穷,每天锅里的稠的,菜里的肉、鸡蛋,我是不是都让给你了?为了让你干活儿有力气,我有给你抢过一点没有?”
“冬天做衣服,哪次不是我先紧着你跟小们?每次弹好的棉花不都是给恁做了?我衣裳里的棉花是啥样的,你摸过一次没?!”
“是我让你把好的都留给我的?”李守民反问道。
这句话一出,别说是胡秋菊了,在场没一个人是不生气的。
在一个村生活这么多年,怎么当初就没看出他是这么一个人?
把胡秋菊气得够呛不说,李守民这时候还脸不红气不喘地说:“好了好了,以前那些旧事有啥可再掰扯的,我不是把房都给你了?也该知足了吧。”
众人:……
给房不是应该的吗?怎么还能说得好像自己很大方一样。
还有……这话分明是他先挑起来的吧?
“你?!”
见姜红麦有动手的架势,王祖生赶紧上去把她拉到了一旁,“别别别,真要动手那事儿可就闹大了。老李,你也是的,说两句就妥了,大老爷们的,话这么多呢?!”
李守民懒得再和她们计较,轻呵一声后,就推门离开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
呸!
胡秋菊想想自己之前说的话就后悔,原本她只是以为李守民对自己没感情而已,现在看来他从始至终就是瞧不起自己、厌恶自己啊!
深深地吸一口气,胡秋菊用力擦去了眼角的眼泪。
从前,她是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才没急着让他搬走,现在……
呵,赶紧给老娘撒丫子滚!!!
——
晚上吃完饭后,程玉秀主动拉上刘淑琴一起去散步消食。
平时她们都是去附近的商场门口转圈,离得不远,一来一回差不多半个小时就行。
但是今天,程玉秀却提出要去庆国广场转转。
不用她主动开口,刘淑琴也能猜到她的另一个原因:去见识见识李守民的那个小三。
这个小三实在是太神奇了,在认识她之前,李守民一直是很本分的一个人。
一个老实本分的人,怎么就突然变成这样了?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个小三给他灌了“迷魂汤”,就像是段宝霞当时搞传销一样,用什么甜蜜的话给他洗了脑。
如果真是这样,那这小三还真是个有手段的高手呢,所以程玉秀就更要看看她到底是何方神圣了,免得害完李守民离婚后,又去祸害别家的老头。
“小秀?”
真巧,过马路等红灯的时候,正好碰到了姜红麦。
姜红麦手里捧着一只烤红薯,身边的王祖生手里还拎着一兜糖炒栗子,要不是她说口渴了,王祖生到处寻摸着找卖杏仁茶的地方,还看不到她们在等红灯呢。
“恁这是要上哪去?”
“刚吃完饭,去庆国广场溜溜食。”
这话不诚实。
姜红麦一下就识破了她的借口:“连我都想瞒着?太不仗义了吧。”
“真是吃多了溜食,”程玉秀尴尬地笑笑,“……顺便去看看人家跳广场舞。”
得到程玉秀真实的回答后,姜红麦这才挽起她的胳膊,“俺也是,走吧,咱一块瞧瞧去~”
好奇的人不止程玉秀一个,尤其是今天白天,李守民和胡秋菊大吵了一场,姜红麦就更好奇这个小三到底是什么样的奇女子了。
“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
“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流出一首赞歌~”
广场上的喇叭里,放着一首李老师演唱的歌曲。
伴着这悠扬的歌声,许多对相拥在一起的男男女女,都默契地迈着相同的舞步。
那都是些年龄偏大的中老年人,最年轻的看着有四十多,最大的估计得有七十了。
和程玉秀想象中的不太一样,他们的舞蹈不是随便跳的,一看就是提前经过许多遍细心地排练,不止是脚上的动作整齐划一,就连弯腰、搭肩,甚至每一个眼神都相差无几。
这哪里还是广场?分明就是高档酒店里的宴会嘛。
不止是跳得好看,好多人都还穿着专门用来跳舞的长裙子。
深红色、墨绿色,每一次转身都是一朵绽开的花朵,头上那些亮晶晶的发饰看起来也让人赏心悦目。
她们跳得可真美啊~
难怪这么多人都想跳舞呢,程玉秀就是这么看了一会,也想跟着跳了。
谁说一定要去高端的地方才能跳舞了?就算是在广场上,也能跳出热爱生活的舞步。
“快看快看,那个是不是老李?”
程玉秀看得入迷,差点忘了这次来的真正目的。
顺着姜红麦指的方向一看,程玉秀果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嘿?还真是他!
穿着一件燕尾服,程玉秀差点没认出来!
这还是程玉秀第一次见他穿得这么“人模狗样”呢。
记忆里的李守民,一直是穿着深色布衫、经常戴着一顶塌帽子,双手背在身后走路时也耷拉着背,总给人一种沉默老实的感觉。
但此时此刻的他,不仅腰板挺得笔直,头发也梳成了锃光瓦亮的大背头,身上的衣服每一个褶子都熨的整整齐齐……
不是吧,这真的是跟土地打了半辈子交道的李守民吗?
而他搂着的那个女人和他一样,一边享受着音乐,一边感受着跳舞给她带来的快乐,女人瞧着差不多有五十多,身材也有些偏胖,不过她的舞步很轻盈,一点不比那些苗条的人差。
她应该不是李守民的小三,程玉秀猜测道。
因为两人虽然也有对视,但彼此的眼神里并没有那种你侬我侬的爱意,只有对彼此舞蹈的赞赏。
更重要的是,女人的脸上并没有什么明显的痣,不符合之前打探到的特征。
很快,这首歌结束了。
以防被李守民看到,姜红麦赶紧装作什么都没看到,同时拉着程玉秀往一边走。
几十米外有一处小喷泉,周围有不少推着小车做生意的小贩,也有很多带着孩子来玩的人,于是她们就挑在这里当做“哨岗”,继续观察着李守民那边的情况。
“恁咋来了?”
身后传来的声音把她们吓了一跳。
是王蒙。
哦不,不止有王蒙,还有平时村里大家玩得好的那群好姐妹们。
她们都跟做贼一样,悄咪咪地朝那边跳广场舞的人观望着。
看样子,她们也是来看那小三的。
“那个狐狸精还没来呢。”
“这才七点多,她一般过了八点才来。”
陈英是最先知道李守民外面有小三的。
因为她住得离这处广场最近,所以经常会来广场兜圈,同时,她也是见过那“狐狸精”次数最多的人,眼睛附近有痣的特征还是她发现的呢。
不过陈英并没有近距离地见过那小三,每次都跟现在差不多,远远地瞧上一眼,生怕离得太近、看得太久会被李守民看到。
虽说现在李守民和胡秋菊离婚了,不需要再怕了,但正因为她俩离过婚了,太明目张胆地去看她也没有一个合适的立场。
“那女的长得漂亮吗?”
“漂亮,漂亮得很,也不知道多大了,但化妆化得跟老妖精一样。”
“漂亮还能看上老李?是个瞎子?”
“这就不知道了,反正那女的和老李跳舞跳得最多。”
“那小三有老头没?有孩子没?”
“不知道,应该是没有吧,每次来都见她一个人,不像是有老伴的样。”
虽然陈英见那小三的次数最多,但对她却没多少了解。
家庭背景一概不知,身高体重也说不上来,唯一的印象就是漂亮,很漂亮,是那种是个男人见了都会沉迷的“狐狸精”长相。
听她说了许多,大家对这个小三更好奇了。
倒不是好奇她长得多好看,而是纳闷为什么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会看上李守民。
等了差不多快二十分钟,女主角终于出现了。
“来了来了,就是她!”
顺着陈英手指的方向,她们看到一个裹着大棉袄的女人朝广场走来。广场上给她们设了一处换衣服的临时更衣室,但女人已经提前把裙子穿在里面了。
陈英说得没错,女人长得确实漂亮,不过应该是她的妆画得漂亮才对。
黑色的眼线、深色的眼影、浓艳的口红,几乎看不出她原本的五官了,但确实是男人喜欢的样子,。
她的眼角确实有一颗很明显的痣,而且脖子上也带了一条金项链。
女人出现后,立刻就吸引了李守民的目光,哪怕他正在和另一个女人在跳舞,也不忘朝女人抛着媚眼。
呕!恶心!
脱掉外面那件大棉袄,她里面穿得是一件深红色的裙子。
那裙子不像是商场里买来的款式,更像是自己亲手做的,因为那裙摆真是好看极了,上面每一朵小花都很精致,花纹也很漂亮,穿在身上时,把她的身材修得极好。
这样的一个女人,别说是李守民,哪怕是别的女人见了也会忍不住多看两眼的。
那一首歌终于结束了。
音乐刚停止,李守民就朝她走了过去,不止李守民,还有好几个老头也积极地过去向她献殷勤,但女人还是坚定地选择了李守民,将手放在了他的掌心。
休息的时候,李守民扶着她到一旁先坐下,同时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手帕给她垫着。
因为离得远,不知道他们聊了些什么,但就像是李守民说得那样,他是真的喜欢她,虽然殷勤却并没有做出任何过分的行为,一直很尊重她。
李守民越是对女人尊重,程玉秀越是替胡秋菊不值。
对自己老婆不好,对外面的女人倒是关怀备至?真是贱坯子!
休息了差不多五分钟后,下一首歌开始了。
这次,李守民的舞伴变成了那个小三。
“你们看你们看!”
正跳着,李守民忽然停了下来,单膝跪地在女人面前,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只丝绒盒子。
一时间,其他人也都纷纷停了下来,围观着眼前这浪漫的一幕。
“他是在求婚?”
正好奇着呢,那些跳舞的男男女女纷纷朝中间聚拢,挡住了她们的视线。
“哎呀,挡着了!!!”
真讨厌,怎么到最关键的时候偏偏看不见了?
其实就算看不到,也能想象出是个什么样的场面……都单膝跪地了,都拿出小盒子了,不是向她求婚?难道是拿出指甲刀给她修指甲?
唉,这就是男人吗?刚离婚不到一个月,就急着向别的女人求婚?
可就在这个时候,那一团热闹的中心,突然爆发出一声奇怪的尖叫。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