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如果换成别的, 哪怕是黄金百两,宋朗旭也不会动心,可如果换成《沸文集》下册, 他立刻就会动摇。
才得了上册, 没看到下册, 岂不是要魂牵梦萦抱憾终身?
“可是写话本很耽误时间啊.....”宋朗旭喃喃, 现在又没有电脑能一小时写五千,刷刷刷更新两万, 话本子那可是需要一个字一个字手写,而且用毛笔写速度还要慢上一筹,岂不是耽误他的时间?
《沸文集》的确魅力无限, 但是消耗极大的时间也不值得。
蓝衣书生看他犹豫不定,心知成不成就在这一锤子, 立刻加上筹码:“兄台无须担心,这话本子不需要你写, 只要你口述,我会找专人听写,只需要兄台构思好即可!”
为了看到结尾, 他也是拼了。
既如此,宋朗旭压力大减, 犹犹豫豫着答应下来,蓝衣书生好像生怕他反悔,立刻商量时间地点, 一手交文集一手拿话本。
唯有书店老板可怜巴巴的问:“这话本我能雕刻刊印么!我保证能给出最丰厚的酬劳!”
蓝衣书生哈哈大笑:“先让我看完再说!我可要当第一个的读者!”
宋朗旭惦记着《沸文集》,虽然很想立刻看到, 但出于礼貌还是约了另外一个时间。
林致也买到了想要的新书,美滋滋的感谢宋朗旭慷慨解囊, 宋朗旭摇摇头说不客气。
等回到家后,宋朗旭给新到手的《沸文集》重新做了一个硬纸封面,再次观赏起来,这文集的确写的好,看的人回味不已,流连再三。
哪怕是为了一点些微的希望呢!他也想看到下半册。
朗月在他身边,也跟着看《沸文集》,看到精彩处,竟然忘情的一拍手,沾了一手的墨汁。
宋朗旭憋不住笑出声,收获了瞪眼三连。
朗月平日的课程自由,偶尔跟着罗府表姊妹学一学琴棋书画,偶尔自学,她看的书杂,山川地理人情风土神鬼志怪都有,只要有兴趣就会翻看,所以就算《沸文集》这种时文策略书她也看。
可惜看到正起劲,一翻页,没了!宋朗月瞬间体会到了什么叫“断章”,恨不得能把作者揪出来关小黑屋里,让他写个十万八万。
哈哈哈!宋朗旭有种我不看到结尾就坑坑你的快乐,等到朗月略微平静后才说道:“没关系,我认识了一个书生,他说他家有下册,让我写话本子交换。”
换!必须换!宋朗月忙不迭点头。
*
到了约定的时间,宋朗旭一早起身打算出发,结果刚一打开门,蓝衣书生就露出半张笑脸来,“呀,真巧,我刚打算敲门呢!”
宋朗旭吃惊,这人也来的太早了罢?估算着耗费的时辰,怕不是卯时初就起身了?
蓝衣书生自顾自的笑道:“不请我进去么?”
“喔,请进请进。”宋朗旭忙把人引到书房去,自己再去喊人接待。
蓝衣书生名叫赵辰之,自称外地人士,最近到京城探亲,他可真是个自来熟,端茶的功夫已经跟石头谈笑风生,说的石头一愣一愣的。
看到宋朗旭回来,赵辰之主动拿出《沸文集》下册,交到宋朗旭手上,还说了一句:“咱们先验货,再付款。”
看见这个,宋朗旭哪儿还顾得上其他?迫不及待翻了几页,确定是下册后恋恋不舍的拿着,“赵兄的书册我也不多留,今日就誊抄完毕。”
“不急不急,”赵辰之搓手,嘿嘿嘿,他的话本也要来了!
拿到下册后,宋朗旭转而交给妹妹朗月,让她誊抄好,也好早日归还。
叶嬷嬷帮着磨墨,一边看着姑娘写字,一边帮忙打扇子,难免有些心疼姑娘:“姑娘,慢些抄吧,瞧你热的一脑门汗。”
宋朗月摇摇头,这书是借的,又极其珍贵,当然是早点抄完早点好,手抄本才是自家的,所以宋朗月抄的很认真。
叶嬷嬷只好加大摇扇的力度,希望姑娘别那么热,宋朗月就在微风下,一字一字的抄写。
另外一边,宋朗旭理清思路,慢慢编织着新的书生成名记,赵辰之越听越入迷,时不时拍案叫绝,还有一名书生帮着记录,刷刷刷写的飞快。
宋朗旭一口气讲了一个时辰,停下来喝水时,赵辰之还沉浸在故事当中,他低着头想了想,“妙啊!书生这样复仇,的确合理多了,而且显得他很聪明,竟然能够以小博大,四两拨千斤,妙啊!”这样酣畅淋漓,曲折起伏的故事,他很久没听过的。
赵辰之叹息完后,又好奇道:“宋兄到底是怎么想出这样的故事的?有没有什么妙招?”
宋朗旭一哂,“哪有什么妙招?不过是多看多学多想而已,我什么杂书都爱看,看完还记在心头,不就融合到一起了么?”
“这多看多学多想说起来容易,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赵辰之抚掌而笑,又催促书生快些录写完毕。
那书生或许是专门干这个的,速度飞快,两手能写出残影。
抄录了两个时辰,宋朗旭提前构思好的大纲已经被掏空,赵辰之见好就收,带着已经写好的稿子离开,如是三日,这才念完一整本。
但话本子显然抵不过《沸文集》的贵重,这笔买卖是赵辰之亏了,宋朗旭正寻思要不要再弥补一二,赵辰之却不以为意,摆手道:“都是书册,难道还有高低上下,我生平没什么爱好,也就是喜欢看看话本子,对你来说《沸文集》贵重,对我来说《书生复仇记》贵重。只要你以后再找到什么新本子好本子愿意给我瞧瞧,那我就赚翻了。”
宋朗旭只好把这事记在心上,以后要是真能碰上合适的本子就转交给赵辰之。
赵辰之哼着小调,珍而重之的把话本子藏进怀里,打算回去先看个十遍八遍再说,市面上的话本子要么是孝子贤媳,要么是艳鬼狐妖,没劲儿透了。让赵辰之这样喜欢听戏看话本的人无比寂寞,碰上一本好的,如闻珍馐无比陶醉。
赵辰之回到家,迫不及待翻开,他看的第一遍断断续续,正想着从头到尾酣畅看个够,突然听到小厮刻意放大的声音,“先生,您来了!”
“闭嘴!当我不知道你是给你主人通风报信么!”
一声训斥传进来,赵辰之差点蹦起来,妈呀师父到了!要是逮到他看话本子,今天耳朵就别想清静了,东西藏哪儿好呢!赵辰之在屋里团团转,藏哪儿都很危险,先生双眼如焗能骗过么?
要不怎么说急中生智呢,赵辰之眼珠一转,把书本塞到后腰,他正面拜见师父,师父总看不到背后吧?
说话间先生已经走了进来,赵辰之拿起小桌屏上放的《诗经》,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嘴里还念念有词品味着,“好词,好句。”
迈步进门的中年男人赫然是敬恒先生,看见弟子装模作样没好气的说,别装了他都看穿了。
赵辰之大声叫屈,他只是在书房看书,又犯了什么错?就算是师父也不能冤枉人呐!
敬恒淡淡的说:“要是你看《诗经》,还用的上小厮给你站岗放哨?摆明了此地无银。”
赵辰之还是嘴硬不肯承认,敬恒索性围着书房转了两圈,以他对学生的了解,话本子肯定藏在什么地方,结果转了两圈还是没找到。
奇了怪了,难道最近辰之进化了?敬恒正纳闷,然后就瞅见赵辰之不整齐的衣摆,心下一动于是喊了一声耗子!唬的赵辰之一跳。
“在哪儿哪儿呢?怎么会有耗子被放了进来?小厮是干什么吃的!”赵辰之跳的比谁都快。
敬恒先生哈哈大笑,捡起地面的书本,“耗子没有,耗子尾巴有一条,没看话本,嗯?”
人赃并获,赵辰之不能继续嘴硬,只好低头认怂。
敬恒倒不是反对弟子看话本,张弛有度,人要是成天忙碌没有时间休息松弛,早晚会熬不住的,可是选择看什么话本,什么戏剧还是要挑一挑的,不能什么东西都看。
赵辰之小心翼翼的说:“这次我可没有随便看的,好生挑选过的,不信师父您看!”
他翻开页面递到师父面前,敬恒也相信弟子的眼光,看了开头的两页,确定没什么问题,写的还挺不错才说:“好,这次选的不错。”
得到这个评价,赵辰之立刻笑了。
敬恒看到弟子笑的傻乎乎的,长叹一声,又想了这次过来的正事:“对了,《沸文集》的下册是不是在你这里?”
“我借给朋友了,过几天还我。怎么,师父急着用么?”赵辰之问道,如果急着要他去宋家多说一句应该没问题。
“不急着要,晚几天也行。”敬恒先生只要拿到书,并不急在一时三刻,他更关心赵辰之的前途,“辰之,这次回京你是打算谋个什么职位?是打算留在京城还是外放?”
赵辰之思索,“我还是希望外放,在外头多积累几年经验。留在京城固然富贵无双,官高半阶,可是掣肘也多了许多,两厢对比,还是外地好。”
“好,你既然定了主意,便努力去筹谋吧。”敬恒说道,“有什么需要的,告诉师父。”
赵辰之面露感激,如今讲究如师如父,敬恒先生也的确做到了。
两师徒聚在一起又说了会子话,敬恒才离开。
*
而另一边,朗月手抄了一遍《沸文集》,宋朗旭又自己抄了一遍加深记忆,他正抄写着,朗月递了一张纸条过去,问他潮汐是什么意思。
“潮汐便是海水每日的涨落,涨潮后,海水还会把海里的贝壳鱼虾带上来,能够捡到什么漂亮的贝壳,还有海鲜可吃,光是水煮就很美味啦~”他捡了一些能想到的细节告诉妹妹,朗月听的津津有味,忽然一声长叹。
“是不是想,要是你能亲眼看看就好了?”
宋朗月腼腆一笑。
“可惜京城距离海边有些远,看不到海天一色的风景,以后要是有机会,我就带你出去走走看看,亲自见识一下。”宋朗旭允诺着。
宋朗月却摇头,她是很想看看,但是二哥还要读书寻找先生,哪儿来的时间呢?或许等到二哥授官外放时可以,但那时候,或许她已经嫁人了罢?
要是能晚点嫁人就好了,大表姐自从嫁人后,的确变的端庄稳重,可是也少了几分快乐肆意,而朗月问她高不高兴时,大表姐只能摸着她的头发,缓缓说道每个姑娘都是要嫁人的,能找到一个对她好的男子已经心满意足了。
朗月有些看不懂大表姐眼里的含义,或者真像二表姐说的,她年纪还小,等长大就会明白罢。
妹妹闷闷不乐,宋朗旭当然看的出来,他以为是在后宅闷坏了,打算给她找点乐子。
宋朗月平时交际的多是亲朋,倒不是宋朗旭拦着不让,而是她情况特殊又不能顺畅表达自己的意思,就是被人欺负都不能表达清楚,所以宋朗旭才会再三筛选人选,担心她被一些无心之言刺伤。
是人都需要交流交际,不能单独存在,为了哄的妹妹高兴,宋朗旭搜肠刮肚的想出一个主意来,写个新的话本来。
宋朗月兴趣缺缺,表示你写出来再说,你个鸽子精!之前讲过的武侠志怪故事都没有后续!她还巴巴等了那么久!
鸽什么鸽!鸽子的事情能叫鸽么!那是没有灵感没有思路,思如泉涌的时候能日更一万!宋朗旭插腰笑道。
两兄妹闹腾了一会儿,宋朗旭真的去写开头,朗月开始练大字。
写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宋朗旭提笔不知道如何下手,他侧过脸看着妹妹,想要鼓励妹子,于是打算写一个以少女复仇为主角的故事。
这么一推演一思索,他还真的想出这么一个故事来,一笔一画的开始描绘。
某个不知名的朝代,有个不知名的城池,再有一个很知名的沈家,沈家家业繁盛人丁兴旺,沈家家主生了五个臭小子才生下一个玉雪可爱的女孩儿,珍而重之的取名沈明珠,寓意掌上明珠。
沈明珠快快活活的生在十岁,却被一群黑衣蒙面的人屠尽满门,沈明珠被见势不妙的母亲藏进马车里,刺了马腿让女儿逃命,沈明珠控不住马车,只能眼睁睁看着家园被烧毁,连她最喜欢的秋千都被火焰点燃.....
这是一个很俗套的开头,毕竟没遇到一点生命危机再化险为夷,哪儿能算是主角啊!这是主角升级必须开启的套路!
唯一特殊的就是女主角沈明珠,天真烂漫乖巧可爱容貌美丽,她跟父母撒娇,跟兄弟玩闹作弄,又能善心对待旁人,这样的小姑娘落到一无所有的境地,会遭遇怎么样可怕的折磨啊!
凡是看到这里的人,都会期待神兵天降有人拯救沈珍珠于水火,不论是亲戚也好世交也罢,来个人救救她吧!
宋朗旭写到这里,停下笔休息手腕,写久了手是真疼,他刚要休息,朗月已经拿起墨汁未干的纸张,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瞧,看的多起劲!等到手头的纸张读完,宋朗月已经全心全意的入迷,巴不得能看到后续,宋朗旭故作大牌的抬手:“肩膀疼,手也疼,哎呀天气好热想喝冰碗,冰西瓜也行,最好撒一点酸梅粉,滋味才足够。”
宋朗月都狗腿的一一照办,把人照顾的服服贴贴的,宋朗旭这才肯继续写沈明珠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