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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_分节阅读_第110节
小说作者:朴久森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798 KB   上传时间:2026-03-27 19:22:57

  订餐?

  沈瑶和露比再次对视了一眼。

  “是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吗?”

  陈晨:“是不是哥伦比亚大学的不知道,但看着确实挺像学生的。”

  “是不是订餐的时候还留个半张单子?”沈瑶又问。

  陈晨有些惊讶:“对,而且还要求提供一些免费的小菜,整体价格也降了百分之三。”

  说起这件事,陈晨又继续说道,“本来是想跟你们商量一下的,但是乔琳算了算账,感觉降低一点点价格也是可以接受的,并且他们没有硬性要求点什么菜,我们正好可以趁着这个机会把卖得少的食材利用起来。”

  哥伦比亚大学离唐人街不算特别远,但除了周末以外,平常很少会有学生愿意折腾这么远跑一趟。

  那一刻,沈瑶好像明白为什么学生会没有来档口订餐了……

  天呐,塞巴斯蒂安真是个做生意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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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第二位男主快要出现啦

  ——

  跨年快乐~评论区随机掉落红包雨~

第82章 第 82 章 蹄花汤

  “我真的是太累了, 你是不知道这几天我是怎么过的。”

  “从早上一睁眼,我就开始跟乔伊开始洗菜洗肉, 忙活到晚上九点才能休息一会。”

  “你看看我这个脖子,我这个手,贴了膏药照样还是疼。”

  “你们学校的学生就跟那饿死鬼一样,好像几辈子没吃过四个菜!”

  好久没有听陈晨发牢骚了。

  从前在陈记的时候,他总是抱怨客人太少,没有机会让他发挥他的厨艺,现在客人翻了好几倍不止, 真让他忙起来, 他又抱怨客人太多。

  坐靠在卡座的最里面,陈晨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每说一句话都要跟着叹一口气。

  时不时揉一下贴着膏药的手腕,只是腱鞘炎而已,但他却跟骨折了一样, 找了个吊带绑着, 稍微动一下就要疼得龇牙咧嘴。

  “中医馆的人不是说了嘛, 你这种情况贴膏药的效果不大, ”乔琳一边剥着豆子一边劝他道,“用针刀挑一挑, 很快就好了。”

  “我不。”

  陈晨傲娇地捧起自己的手,“他的年龄都那么大了,老眼昏花,万一把我的手筋挑断了怎么办?”

  乔琳:……

  只是一个腱鞘炎而已, 还不至于给治成残废吧。

  手指在计算器的按键上快速操作着,正在计算这周额外收入的露比淡声道:“那要不去医院吧,医药费我们来报销。”

  “真的?”

  一听医药费可以报销, 陈晨的眼睛都直了:“要去医院治的话,就算有医保报销,也得几百美刀呢。”

  “当然是真的。”

  沈瑶和露比才不是没良心的“吸血鬼”。

  陈晨是因为每天端锅的时间太长才得了腱鞘炎,也就是工伤,既然是工伤,自然会主动给他报销治病的花费。

  更何况,这一周店里靠着给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外送午晚饭,赚了不少钱,更应该多给独自挑大梁的陈晨一点关怀和奖励。

  过去的五天里,刨去各项成本之后,“沈”奇小馆的总利润一共有九千八十三美刀,其中有三千多美刀都来自于外送服务。

  其实原本还能赚得更多才对,主要是这周才刚开始外送,周一周二的时候店里的单子并不多,等到周四周五单量才开始上涨到一百五以上,不过,要是能按照这个情况继续下去,下周应该还能再提高百分之二十的利润!

  之前在不清楚情况时,露比还羡慕其他档口有外送单,当时想着少赚一点也好啊,只要有单子就行。

  可看过这一周的外送单后,露比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

  哪怕店里的价格更贵,哪怕没办法选择想吃的菜,“沈”奇小馆依旧是学生们最爱的选择,平均每天一百左右的单量,远高于食堂的其他档口。

  唯一可惜的是,她们赚得钱都是陈晨累死累活的辛苦钱,学生会的学生只需要送送餐,就能赚到比她们更多的钱。

  唉!光是想想就羡慕得很。

  “不行,我还是得等沈来,亲自问问她。”

  光是得到露比的允许还不行,陈晨必须还要听到沈瑶的同意才放心。

  更重要的是,他还得向沈瑶哭诉一番呢,让她知道自己这周有多累,顺便再多教自己做几道她最拿手的功夫菜。

  “对了,沈呢?今天怎么没跟你一起来?”陈晨问道。

  露比:“你的手不是累着了嘛,沈在家给你煲汤呢,说是要好好地给你补一补。”

  “又是汤啊……”

  陈晨从小到大喝得最多的就是汤,毕竟曾经的陈记就是靠卖煲汤火起来的,放眼各类中式汤羹,什么汤他没喝过?

  所以,哪怕沈瑶做的汤味道不错,他也实在不太想再喝汤了。

  “对,是用猪蹄炖出来的汤,听说是华国川渝那边的一种汤。”露比往外面看了一眼,“从昨天晚上她就在处理猪蹄了,早上又用砂锅多炖了两三个小时,估计一会就来了。”

  猪蹄?

  听到这两个字的时候,陈晨肚子里莫名反胃。不止是他,琼恩和乔伊也露出了夸张的表情。

  “我的天,鸡爪可以吃我能理解,猪蹄……那味道不会很奇怪吗?”

  “我记得某些斜教会用羊蹄做某种仪式,猪蹄?不会也是来自某种教会吧。”

  “得了吧,你们难道不相信沈的手艺?”露比回答道,“就连鞋底她都能做得很好吃,猪蹄又有什么不可以的?而且这还是她妈妈教她的,味道肯定不会差的。”

  “妈妈?”

  结合它来自川渝的特点,乔琳试着猜测道:“是叫老妈蹄花吧。”

  露比:“对对对,就是这个名字!”

  好歹是土生土长的华国人,乔琳虽然没有去过川渝,却也听说过这道特色名吃。

  说曹操、曹操到,大家正讨论着老妈蹄花需要怎么做,才会遮掩住猪蹄的腥臊味时,沈瑶就已经牵着强尼朝店里走来了。

  强尼趿拉着步子走在前面,每隔一会它就要扭头看沈瑶一眼。

  倒不是担心牵着自己的沈瑶会走丢,而是那只保温盅里飘出来的肉味实在太香了,馋得它直流口水,在家里啃了一块骨头还不够,它还想再吃一块。

  “好了,先去斯黛拉姨姨的店里呆着吧。”

  打开手工店的门,沈瑶朝里面示意道。

  强尼没有急着进去,而是抬起头可怜巴巴地眨巴着眼睛,然后咽了咽口水,试图唤起她对自己的疼爱。

  但是看着它肚子上快要堆积成轮胎状的褶子,沈瑶还是选择狠下心不给它吃。

  别说是猪骨头了,为了能让它的体重恢复正常,现在连烧饼沈瑶都得考虑半天才能给它吃一小口呢。

  来到店里,沈瑶向陈晨晃了下手里的保温盅:“陈,你的手恢复得怎么样了?我特意炖了猪蹄汤给你补补。”

  “还好吧,就是大拇指在活动的时候会有点酸疼,打算明天去医院看看。”

  “去吧,医疗费我和露比给你报销。”

  从厨房里拿出几只碗,沈瑶一边拧开保温盅的盖子一边说道,“曼哈顿的人都不吃猪蹄,不仅不太好买,质量也都不怎么好,我昨天可是挑了半天才找到几只像样的。”

  当沈瑶打开盖子时,所有人的目光都期待地看向了盅里,可当看到里面是白花花的清汤时,所有的想象又都瞬间消失了。

  他们以为的猪蹄,应该是跟鸡爪那样用各种卤料去炖,这样才能去掉它那股异味。

  但是沈瑶带来的猪蹄汤,却像是用白开水清炖出来的,没有放任何多余的调料,只能隐隐闻到一股白胡椒的辛香。

  “我用砂锅炖了七个小时,尝尝看味道怎么样?”

  七个小时……OMG……

  没有经过特别的处理,哪怕炖得时间再久也很难变得好吃吧?

  见大家都“不好意思”去盛,沈瑶便主动给每个人都盛了一碗,并且还给陈晨捞了两块炖得软烂的猪蹄,还有汤底里快要融化的白芸豆。

  看着碗里的汤,陈晨咽了咽口水,做了许久的心理建设才硬着头皮,拿起勺子闭着眼尝了一小口。

  吸溜……

  嗯?

  这味道好像和想象中不太一样?

  再来一口。

  吸溜……哈~

  睁开眼睛,陈晨不可思议地用勺子搅了搅碗里的汤,把那层薄而金亮的淡黄色油花与奶白浓醇的汤底搅拌在一起,蹄髈里的胶原蛋白完全融入了汤里,在光线下,汤体呈现出像玉一般的通透感,浓而不浊。

  咂了咂嘴,口中也没有什么腥臊的味道,有的只是一股醇厚而温暖的肉香。

  好神奇,原来猪蹄竟然是这种味道!

  试着用勺子戳一下碗里的猪蹄,表面的肉皮已经炖到了极致的软糯、粑烂,哪怕是用圆钝的勺子也能轻松地把骨肉分离。舀起一块肉筋放进嘴里,看似是Q嫩弹牙的口感,实际上已经变成了浓浓的胶质,根本不需要费力地咀嚼就能在口腔里化开。

  吸饱了汤汁的瘦肉酥烂不柴,白芸豆炖得粉糯起沙,配上些许香菜和小葱的调味,每一口都是最极致的享受。

  “这真的是猪蹄?”

  “竟然没有一丁点臭味?!”

  “耶稣啊,这只猪的手好软~让我想到了我的小时候……”

  “什么?你小时候吃过猪蹄?”

  “不,我是说小时候躺在妈妈怀里喝奶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

  “……够了,你别说了。”

  同样是软烂的口感,猪蹄的味道却和辣卤过的鸡爪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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