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我要去夜店玩
安颐说起梁静静家的桔子树,说起她父母的痛心,“梁叔叔喝了点酒,差点掉眼泪了”。
“年纪大了,心思重,容易想不开。”赞云说道。
“赞云,”安颐叫他,他抬头看了她一眼,安颐问,“你对静姐是什么想法?”
赞云手里本来流畅的刀一顿,他说:“没什么想法,大街上来来往往那么多人,我能有什么想法?”
“她长得多好看啊,又温柔,还能干,我要是男的,我就娶她。”
赞云瞟了她一眼,说:“那真可惜你不是男的。”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赞云抬起眼皮看着她,目不转睛,那眼神像炭火一样灼人,窗外有电动车的喇叭声传来,赞云的目光闪了一下,说:“你要给我介绍吗?”
安颐看见他的目光转开,松了一口气,呼吸也顺畅了,但脑子乱糟糟,没办法思考,随口说了一句,“不要,我介绍的你又不喜欢”。
“那你要不要再试试?”
安颐不接话,指指台面上的一瓶红酒,说:“帮我把这酒打开一下,我要用红酒炖牛肉。”
赞云转身去抽屉里拿开瓶器,拿过酒瓶把开瓶器对着瓶口的软木塞,手上开始用力旋转,他手背上的青筋因为用力暴起。
“我见到静姐的前夫了,他长得还挺好看的,就是眼神不太讨人喜欢。”安颐说。
赞云给了她一个眼神,“你离他远点,这人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们女的眼神不太好。”
“我没说觉得他好,他长得不错是描述客观事实,但眼神不正。”
“你不要搭理他,一个眼神都不要给他,你不懂这样的男人,给他一个眼神,他会像狗皮膏药一样缠着你,甩都甩不掉,听见了吗?”
“知道了”。
“菜都切好了,说吧,要怎么做,你说,我来炒。”
“我来吧,你的腿站久了挺累的,我虽然饭做得一般,但在美国这么多年,都是自己做饭,还算熟练的。”
赞云不听,赶她走,说:“你一边待着,动嘴就行了。”
安颐不跟他争,见他热好了锅,下了油,油开始加热冒起烟,她指挥道:“下洋葱,下洋葱,炒到边缘焦黄。”
厨房里热热闹闹,热油爆炒的“刺啦刺啦”声里夹杂着安颐的指点声,时不时响起赞云一两句征询的话,他的声音低沉,在热热闹闹的声音里有种沉稳的安定人心的作用。
很快屋里飘起了香味,电饭煲里冒出白色蒸汽,屋外的路灯昏黄,这是人间烟火。
第二天一早,李茂来了,急吼吼,电动车车把上挂了两只鸡,那两只五六斤重的鸡僵硬地伸着腿,鸡毛被退得一干二净,露着惨白的皮肤。
他把鸡一拎,三步并两步冲到便利店后面,把鸡仍到厨房的台面上,又转身冲上二楼,跟赞云说:“鸡给你放楼下了,你一个人吃不了,最好放冰箱。我今天件多,得赶紧走,你有什么事没有?”
赞云说没事,嘱咐他:“那些被砸死的鸡,你有空了给周凯他们送去,你家里的亲戚朋友都分一分,别放坏了。”
李茂转头就走,摆手说:“知道了,知道了”。
赞云拄着拐缓慢地下了楼,走进厨房里,把一只鸡放进冰箱里,拎着另一只站在水池前,细细地把它洗干净,把没褪干净的鸡毛处理干净。
厨房里很安静,只有窗外的车辆经过发出一点声响,两个女的手挽着手从他窗前经过,轻声细语在说话,声音很欢快,听不见具体说了什么。
天终于放晴了,出了太阳。
头天晚上吃剩的炖牛肉还在冰箱里放着,两人只吃了一半,她说以为他胃口大,买的菜分量大了一些,她说这些的时候笑了一下,有些孩子气,她本身有张楚楚动人的脸,让人见了她一点办法没有,这一笑就让她多了一些欢快劲。
她说红酒炖牛肉,其实和中国菜里的红烧牛肉不是一回事吗?他也没尝出来有什么大的区别。
她吃东西像小鸟叨食一样,一口就叨一丁点,让人看了急死,再问,她说吃饱了。
他问她,“你在美国过得怎么样?”
他看见她笑了一下,但笑意没达到眼睛里,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看错了,他看出一点悲伤在流淌,他不喜欢她这个样子,总有种莫名的游离感,好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十五六的年纪,其实社会化程度很低的,在国内的时候只知道上课练……什么都不懂的小孩,突然被扔到了国外,被迫当大人,什么都要自己完成,没有任何亲人和朋友。学校里有看不懂的严格的不成文的社交规则,你和别人不一样就要被排挤,学业压力很大,专业课要求高,表现不好就不会再有机会,每天都在和自己较劲,这样的生活很难会开心吧?我不知道能不能称得上正常生活,我觉得是不正常的,我唯一的安慰是我有一个朋友,我们两个相依为命,情感上能得到一点安慰。”
安颐从没向任何人讲过这段生活,连她父母都不知道,她以为她这辈子都不会向别人倾诉和剖析这么隐私的事,这天晚上,在一个小镇的厨房里,她毫不在意地讲了出来,扒开了当年匆匆堵起来至今还在化脓的伤口,并且一点负担都没有。
她觉得这个小镇也许正在治愈她,她能感觉到。
“你的朋友还在美国吗?”赞云问。
他无意识地把碗里的一块牛肉捣得稀烂,他把炖牛肉剩下的红酒倒进一口碗里,仰头喝了一大口。
“给我喝口酒,”安颐朝他要酒。
酒就剩他碗里的一些,他把手里的碗递给她,她接过毫不在意地仰头喝了一口,抿了抿嘴,一看就不怎么会喝酒的,又把剩下的递回来,赞云接过一饮而尽,他需要一些酒精,但这红酒对他来说,度数太低了。
“是,她会永远留在美国。”安颐答道。
“既然这么辛苦,怎么不回来?你父母知道吗?”赞云问。
安颐认真想了一下,她为什么不回来,回来好像从来不是一个选项,她必须咬牙往前,让自己更好更强,退缩让人鄙视,这个社会不会原谅她,她也不会原谅自己,这是她接受的教育。
半途而废,让自己开心,她从来没有想过,但在这一刻,她突然觉得充满向往,如果人生可以随时放弃躺平,那多好啊。
她摇头,心里很酸涩,“他们也不容易,我留学花了很多钱的,我们家里三个人都像被上套的驴,不停地绕圈拉磨,谁也不能自己挣脱缰绳跑出去撒欢去,大家都很难。”
她从小就是个懂事的孩子。
“你男朋友呢,不是说很早就认识他了吗?”
“噢,当然还有他,他是除了小眉以外,我最好的朋友,他在精神上给了我很多支持,我永远感谢他。”
永远?这种词汇听起来让人心惊肉跳,像一棵盘根错节的大树扎根在大地上,再也不能连根拔起。
赞云把鸡处理好,砂锅都拿出来了,想了一下又放下,这时候炖好的汤到了晚上还要加热,口感总归差一点,还是到时候再炖更新鲜,他把鸡放到冰箱里。
他看了一眼外面,太阳很高了,路面上干得一点水渍都看不见了,天气开始热了。
傍晚五六点的时候,太阳挂在西边,天空一片橘红色,安颐冲进赞云家里。
他的屋里飘着一股暖洋洋的鸡汤香气,让人闻了心里很舒坦,厨房的炉子上,砂锅被小火煨着,盖子被蒸汽顶起来“啪啪”地冲击着锅边缘。
安颐跑到楼上,喊了一声,“赞云,我来给你送饭”。
赞云在屋里应了一声,“进来”。
她推门进去,扬了扬手里的打包盒,说:“我给你打包了一份炒面,正好你煮鸡汤了,配一起很完美。”
赞云看着她觉得自己有点眩晕,无缘无故有点晕车的症状,他问:“那你吃什么?”
“我有事,要去道南,在那吃吧,我赶时间,走了啊。”
“安颐,”
他高声叫她。
安颐盯着他,等他说话,她那双贴了假睫毛的眼睛像两个黑色的漩涡,让他的头更晕。
“怎么了?”
安颐看他不说话,出声问。
她的嘴唇上涂了亮闪闪的像镜面一样的肉桂色唇膏,让她的嘴看起来像微微撅着,让人的目光很难从那里移开。
赞云望着她,觉得气血上涌,好像有一百只手在挠着他,让他坐坐不住,说不能说。
她穿了一条到大腿中部的超短裙,那裙子刚刚盖住屁股,露着两条白花花的腿。
她的腿不是当下瘦得嶙峋那种,很紧致匀称,上身穿了一件紧身的吊带,这吊带差点兜不住她的胸,晃晃悠悠,那一条沟刚露了点头就消失在衣服下面,那一把能握住的腰似露非露,她在吊带外头套了一件长到脚踝的薄毛衣,耳朵上挂了两个跟碗口那么大的圆圈,晃啊晃。
她这身材穿什么根本不重要,男人不会看见她穿了什么,只会在脑子里把她的衣服扒了。
她朝他冲过来,那身材晃啊晃,晃得他头晕,任何男人见了都会头晕。
这人简直是,简直是混账。
“安颐,”他又叫了一声,仍然没说话。
“怎么了,有事你说。”
安颐拢了下自己肩头的头发,她把头发拿卷发棒卷了,满头的卷发随着她的动作在她肩头弹来弹去。
“你穿成这样骑电瓶车去道南?”他终于出声了。
“不啊,有人接我,,不要紧。”
安颐很着急,温仲翊在楼下等她,她挥挥跑了,“走了啊”。
赞云打开一旁的窗户,往下看,看见她从店里冲出来,冲向路边停着的一辆墨绿色的尊界SUV,她打开车门坐进去,把一双腿收进去,“啪”地一声关上车门。
那闪闪发亮的墨绿色SUV滑出去转眼消失在车流里。
他很久没有收回目光,看见天边的云彩橙色里夹点紫,远处的山脉呈黑青色,像水墨画一样,楼下飘来的鸡汤味让人觉得腻味,大概是炖了两三个小时太久了,有些东西过了就不稀罕了。
温仲翊说要介绍朋友给安颐认识。
“你要在这里生活、做生意,你得认识人,地方小,有人就好办事,你不能谁都不认识。比如你想找个演出的活,你要认识的人多了,道南城里有什么演出的机会人家都会想起你。小地方和大城市的生存逻辑不同。”
他们先去吃了顿饭。
席间有几个跟温仲翊一样是从国外回来的,有卖红酒的,有做市政工程的,这些人都很年轻,说话很随意,还有一个是在政府上班的,不知道是哪个部门的,说话比较矜持,里面有男有女,一顿饭吃下来,大家就都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