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好在陆珩眼疾手快, 一把将摇摇欲坠的庞录事揽住,稳住了他软下去的身子,才没让他脑袋砸到地上。
方才在大理寺饭堂, 众人围着鱼汤谈笑风生,庞录事还捋着他的山羊胡, 眉飞色舞地讲着江南水乡吃鱼的旧事。
不过短短一个时辰, 这位素来乐天的老者, 竟被折腾得面色惨白如纸, 连话都说不连贯。
陆珩瞧着他鬓边的白发, 衣襟上还沾着方才咳出来的血迹, 对着身旁的人沉声道:“还愣着做什么, 赶紧送庞老去医馆。”
众人这才如梦初醒, 慌慌忙忙地搀扶。
送上马车后,庞录事半醒过来, 手却依旧死死抓着陆珩的衣袖,气若游丝地念叨:“少卿大人,别告诉我家娘子......她身子弱, 受不了这惊吓。还有文宣, 我的儿绝对不是......”
话未说完, 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咳得他整个人都蜷缩起来, 很是难受。
陆珩记忆中, 他从未见庞老这样过。
他珩垂眸看着他,“庞老放心,本官一定还你儿子清白。”
很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父亲!父亲!”
众人转头望去,见一个青衫男子满头大汗地冲了进来。
庞文宣一路跌跌撞撞, 见到躺着的人后脸色霎时煞白,三步并作两步地扑到庞录事面前。
他颤抖着伸手去摸庞录事的脸,眼眶瞬间就红了。
“父亲,您这是怎么了?您别吓儿啊!”
他声音哽咽,瞧见庞录事衣襟上的血迹时,更是心头一紧,眼泪险些掉下来。
庞录事勉强睁开眼,看见儿子。
他抓着庞文宣的手,哑声重复,“为父信你,你不可能杀人。”
庞文宣哽咽着点头,泪水终于忍不住滚落下来,“父亲,儿没有!儿真的没有杀人!”
陆珩将庞录事小心地交给闻讯赶来的仆役,很快道:“先送庞老去医馆诊治,耽误不得。”
仆役们连忙应下,小心翼翼地将庞录事抬上马车。
庞文宣望着马车远去的方向,眼眶通红,却强忍着没有哭出声。
陆珩转头看向他,眉头微蹙,“出了这样大的事,你如何才来?”
庞文宣抹了把脸,行礼回:“回少卿大人,方才家中仆役来报信,我不敢惊动母亲与妻子,只得先将她们安顿好,谎称是书院有事相商,这才赶了过来。”
他深吸一口气,恳切道:“少卿大人,我昨夜一直在家中温书,从未踏出过家门半步。”
一旁的张卓听得这话,上前指着捕手手中的白布,问道:“庞文宣,事到如今,狡辩无用。这玉环是你的吧,其上刻着‘宣’字,你贴身佩戴多年,这是普天之下独一份的东西,不假吧?”
庞文宣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看清那方白布上沾染着血迹的玉环时,瞳孔骤缩,满脸难以置信。
“这......这确实是我的玉环!”
他惊声道:“可它早在半个月前就遗失了,我在书院与家中都找遍了,始终没有下落。至于死者,我、我并不认识她。”
庞文宣瞥了地上的尸身一眼,很快转过脸去,不再多看。
张卓冷笑一声,“你这话未免太过巧合。你最贴身的物品,偏偏在死者手中被发现,你说你与死者毫无关系,谁会信?”
庞文宣脸色一白,张口欲辩,急得反驳,“我真的不认识她,我连她是谁都不知晓。张参军,您不能仅凭一枚玉环,就定我的罪!”
庞文宣说得没错,但因这玉环,依旧能断定他涉案此事。
一旁的捕手们和大理寺文吏围着书院的四名先生问话,其中有三名先生住在明德书院的厢房里。
当先一人是许旦,年过半百,是明德书院的创办者。
面对捕手的询问,他语声沉稳,一一答来,说昨夜亥时便已歇下,只在夜半时隐约听见后院有动静,却未曾多想。
挨着许旦的是卓云,年方二十五。
他是去年才来书院的先生,专攻《尚书》,性子略显拘谨,回话时时不时抬手擦额角的汗,反复强调自己昨夜一直在房中批注课业,从未踏出过房门半步。
再往后站着的是姚乐,年三十三,是书院里唯一的女先生。
她擅长丹青,平日里最爱教学子们描摹竹石花鸟,此刻垂着眸,声音轻柔却条理清晰。她说昨夜她被邀请去赶绘一幅《杏林春燕图》,直至子时才归。
路过后院时,她似是瞥见一道人影闪过,只是夜色太浓,未能看清形貌。
最后一人二十九岁,并不住在明德书院,昨夜一直胜业坊的家中,并未出门。
陆珩处置完庞文宣的事,转身便瞧见了这一幕。
他的目光扫过此人脸时,脚步一顿,眉头倏然蹙起,几乎脱口而出,“明崇俨?”
他怎还在长安?
那人闻声抬眸,看向陆珩,唇角漾起一丝笑意。
他微微拱手,从容道:“少卿大人怕是认错人了。在下明崇礼。”
陆珩上下打量他一番,见他容貌与故人实在相似,便审视问:“你是何人?”
明崇礼依旧含笑,不卑不亢地答道:“明崇俨,正是家兄,眼下人在洛阳。”
陆珩问过话,又去查看了明德书院的布局。
捕手则是追问四人是否认得死者苗氏惠,许旦摇头,卓云更是一脸茫然,直说从未听过这名号。
姚乐垂眸沉默片刻,才轻声道:“在下与她有过几面之缘,曾在她铺中买过几次胭脂。”
明崇礼也说认识苗氏惠,说也曾过去她的胭脂铺买东西。
另一边除了两名书院杂役,学子们的盘问也正闹哄哄地进行着。
关阳时不时往陆珩这边看,探寻着情况,待问到他时,他摇摇头,“不认识。”
话音刚落,旁边就有个身着儒衫的学子反驳。
赵谦道:“关兄这话可不实在,这平康坊的苗家胭脂铺谁人不知?她铺子里那款神仙玉女粉,可是长安城里一等一的好物。”
他说起这东西,便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那粉细得像天上的流云,抹在脸上,能把黄气与黑斑尽数遮了。更奇的是,里面加了捣碎的珍珠粉和桃花露,常年用着,连皱纹都能淡了去,容貌更甚少女。听说连天后娘娘宫里的人,都悄悄遣人来向她请教过秘方。”
赵谦又看向关阳,促狭道:“我见关兄前日傍晚,不就手里揣着一罐神仙玉女粉?”
关阳眉头紧锁,摸了摸脸后,厉声反驳,“你看错了,我一个大男人,买那脂粉做什么!不过是春日天干,我脸上起了些干癣皮屑,从西市买了罐杏仁膏罢了。那膏子是用杏仁捣碎混着蜜蜡熬的,润脸正好,哪里是什么劳什子玉女粉!”
陆珩听了这话,目光冷冷地扫了过来,对着赵谦沉声道:“你认得死者?”
赵谦这才收敛了笑意,连忙拱手行礼,神色郑重回:“回少卿大人的话,在下赵谦,就住在苗娘子铺面的隔壁。她为人和气,平日里街坊邻里有难处,她都肯帮衬,没想到竟遭此横祸......唉!”
他说着,便露出了几分惋惜之色。
一通盘问下来,大半人是认识死者苗氏惠的,但至于她为何夜半时分死在了明德书院里,这便无人知晓了。
可如此一来,书院也无法继续教学。
陆珩在讲堂内继续勘察现场,张卓与一众捕手连忙紧随其后。
他侧头吩咐张卓,“遣人将书院外的百姓驱散,不要要让闲杂人等在此聚集,扰了查案。”
张卓连忙应下,“下官这就去办。”
陆珩又转向堂内的捕手,“传本官的话,今日在场的所有先生、学子,还有书院的杂役,暂时都不得离开长安,听候传唤。一旦擅自离城,便按逃犯处置,即刻拘拿!”
捕手们齐声应诺。
众人各自忙碌起来,或是驱散百姓,或是看管院门,讲堂内外一时人声稍歇。
角落里,关阳垂着脑袋,看似在低头踱步,实则那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陆珩的背影。
绯色的官袍衬得那人身姿挺拔,哪怕只是一个侧脸的轮廓,也着实俊朗。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
日头渐渐西斜,大理寺的人还没回来。
沈风禾几个人在厨房忙事,都唉声叹气的。大理寺谁不尊敬庞老呢,可眼下做起吃食来,都没什么劲头。
方才听人说庞录事咳血晕了过去,此刻人在医馆,醒转后也不肯回家,生怕家中娘子知晓了忧心。
沈风禾心里愈想愈记挂,忙完了饭堂的活计,便拾掇了一下,打算去医馆瞧瞧。
但她刚走到大理寺门口,身后就传来一声怯生生的呼唤。
“姐姐。”
沈风禾回头,见沈薇一身粉衣站在不远处。
“薇儿,你怎么来了?”
沈风禾快步走过去,一伸手,才觉她手心冰冷。
待沈风禾走近,沈薇眼圈一红,豆大的泪珠就滚落下来。
她哽咽道:“姐姐,你......你可以收留我吗,我不知晓能去哪里了。”
沈风禾愣了愣,问道:“怎么了?”
“父亲又要逼我嫁人了。”
沈薇哭得颤抖,眼泪愈滚愈多,“对方是个我连面都没见过的,听说都快三十了,我不愿意,我真的不愿意......”
沈风禾心连忙掏出帕子替她擦眼泪,柔声哄道:“别哭,薇儿别哭,慢慢说。”
沈薇抽泣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平复下来。
她实在是委屈。
嫁人嫁人嫁人,仿佛她生来就是要嫁人的。父亲要她嫁,母亲也不敢多说什么。
“姐姐,我好饿。我为了抵抗父亲,从昨日至今,我一口东西都没吃。眼下我趁他赴宴,偷偷从家里逃出来的,我、我身上没有带钱......”
沈风禾瞧着她可怜兮兮又讨食的模样,有些心疼,“真是拿你没办法。说吧,想用些什么?”
沈薇想了一会,小声道:“我想吃西市王家的馎饦,我以前吃过一次,特别好吃。”
沈风禾抬头看了看天色,余晖洒在长安的街道上。
她想着去西市也花不了多少功夫,晚点再去医馆看庞老也不迟。
“好。”
她牵起沈薇的手,“走,姐姐带你去吃。”
西市的王家馎饦名不虚传,刚到门口就闻见一股浓郁的香气,堂内人声鼎沸,每张桌子都坐得满满当当。
王老板招呼完一桌客人,很快走来,“两位娘子看着面生,是头一回来吧。”
沈风禾点点头,“来两碗馎饦。”
王老板手脚麻利地从邻桌挪开两张板凳,擦干净桌子上的油,“可要加芫荽和蒜?”
沈薇连忙点头:“都要都要!”
“好嘞!”
王老板转身就往灶台去,“娘子稍等,咱这馎饦八滚就熟,数数个数的功夫就来!”
沈风禾早给沈薇买了碗樱桃饮子,沈薇大口地饮着,道:“姐姐,这饮子也很好喝。”
“你出生起便在长安,这都十六岁了,怎还见是什么都新奇。”
沈风禾笑着相问。
沈薇沉默了一会,叹了口气。
“父亲素来不许我多出门,这些吃食更是碰都不让碰。上次吃王家馎饦,还是弟弟偷偷从西市买回来带给我的。”
二人只聊了一会,两碗热气腾腾的馎饦就端了上来。
碗里细滑的馎饦浸在骨汤里,上面铺着一层油光十足的肉臊子,撒着翠绿的芫荽和碎蒜,香气四溢。
沈风禾夹了一筷子臊子,瞧了瞧道:“王老板,你家这肉臊子,瞧着与从前不太一样,好似多加了些香蕈、笋丁.......”
“哎哟喂娘子!”
王老板见着沈风禾一一瞧着肉臊子里的东西,忙笑道:“您可别往下说了,再细说就要把我家秘方给捅出来。这是我师父亲传的法子,她离开长安前将她家秘方传我咯。我按照这秘方一做,眼下我铺子里生意更好,可将我忙的。”
不过,他话锋一转,很快好奇道:“我没记错的话,娘子之前没来过铺里,怎知晓我家的肉臊子与从前不同了?”
沈风禾想也没多想,便回:“噢,我从前用时,是我家郎君路过给我带过一次。”
“原来是这样。”
王老板笑得更热络,“娘子家郎君可真体贴,这才是伉俪情深呐,羡慕羡慕。”
“没、没有,他就是顺路而已。”
沈风禾轻咳一声,端起茶碗抿了两口,看向别处。
王老板笑着打趣两句,便忙着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沈风禾对面的沈薇却早已经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馎饦吸溜得飞快,一点没有贵女的架子。
“太好吃了,来铺子里吃更香......姐姐你不知晓,我从来没有这样饿过,我快饿晕过去了。”
沈薇跑出来,她也不知晓去找谁。她先寻到了沈婉那处,才打听到姐姐在大理寺就职,叫她千万要保密。
她当时不懂,陆府的主母不好做吗,为何要去做一月不过两千钱的厨娘生计。
眼下瞧着沈风禾这样自在,她着实又心生出羡慕。
姐姐,真是自由。
“你别噎着。”
沈风禾才用了两口,沈薇就已经把一碗馎饦见底了。
她又唤来伙计,给妹妹续了一碗。
第二碗馎饦吃了大半,沈薇才放慢速度。
她忽然抬头问:“姐姐,姐夫待你好吗?”
“还行。”
沈风禾咬着馎饦含糊应了一声。
“那姐姐喜欢姐夫吗?”
这话来得突然,沈风禾一口馎饦没咽下去,猛地呛了两声。
什么与什么......
怎上午陆珩才问过,眼下怎妹妹也要问。
“姐姐才要小心噎着。”
沈薇连忙递过樱桃饮子,认真道:“上次回门,我瞧着姐夫待你可上心,他应是喜欢姐姐的。可我不懂,姐夫之前都没见过你,怎的成婚才一月多就这般喜欢?夫妻之间,真能相处得这么快吗?”
沈风禾被她一本正经的模样弄得又笑又无语。
沈薇望着馎饦雾气弥漫中的沈风禾,自顾自恍然大悟。
“我知晓了!姐姐生得这般好看,换作是我,我也喜欢!我从见姐姐第一眼时,就觉得姐姐很好相与,果真没错!”
“停停停,薇儿快别说了。”
沈风禾连忙打断她,转移话题道:“你方才说父亲要你嫁人,对方是谁?”
沈薇的神色黯淡下来,拿着筷子的手指微微发紧。
她想了一会,才堪堪回答。
“他好像,好像叫......他叫明崇俨。听说如今在冀王府当文学,是从六品上的官职,凭着方术和医术,能缓陛下头疾,很得天后娘娘的赏识,是大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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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阿禾:喜欢喜欢行了罢
陆珩:阿嚏。
陆瑾:阿嚏。
(神仙玉女粉听说武皇喜欢用,是养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