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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厨在年代文里当保姆_分节阅读_第160节
小说作者:荷上初阳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984 KB   上传时间:2026-03-17 17:39:49

  “第一次,真是第一次,不信你问大娘。”

  “别和我娘使眼色,再说了,我娘肯定向着你啊。”

  黎安安听了,一脸无语,“那我说你又不信,能咋办,爱咋咋地吧。”作势就要继续开始吃。

  袁小四拉开黎安安对面的那个椅子,坐下,“你先别动,分我一半儿。”

  “我怕你不敢吃。”

  “啥呀,不就是鸡头吗?”

  “是兔头,麻辣兔头,你看,这牙,多长多尖。”然后恶作剧似的把牙对着袁小四。

  袁小四探头一看,皱眉,噫——还真是。

  “你咋啥都吃,我都怕你哪天看我好吃再把我炖了。”

  黎安安听了,翻了个白眼,“我只可能哪天看你不顺眼把你给炖了。”

  “还吃不?”

  袁小四迟疑了两秒,叹了口气,“来俩吧。”

  ……

  倒是也不用这么勉强,她还不够吃呢。

  黎安安去厨房又拿了个小盆,想了想,用筷子夹了四个兔头,放在对面,洗好手的袁小四回来,看到自己盆里的兔脑壳,左看右看,其实只要不看那个牙,也不怎么吓人,看起来还是挺不错的。

  黎安安已经开始要掰兔脑壳了,跟他说半天话,她都还没吃上一口肉呢。

  摸了一下,还是有点烫。

  “你今天咋回来这么早呢?

  “仔细想想,他应该没那个胆儿逃课,前脚逃一节课,后脚屁股就得开花。

  学得怎么样另说,态度要端正。

  而且最近袁小四学习成绩是有提升的,也不知道是那次夜谈起作用了,还是孩子大了自己就知道上进了。

  “老师下午集体开会,就让我们提前走了。”

  “那咋不留在学校自习呢。”回来还得分她四个兔脑壳。

  “现在地里活儿多啊,早点回家还能帮着干点。你都不知道,我们学校操场上都是苞米和稻子,自从开始秋收,我们都没地方玩儿了,都得给它们让地方。”学校操场大啊,好晾晒,这个情况估计还得持续挺长时间呢。

  黎安安听了,倒是觉得很稀奇,这充满时代特色的一幕啊……

  想到这,黎安安回头兴致勃勃地跟陈大娘提议,“大娘,您说我买个相机咋样?到时候想拍什么拍什么,想什么时候拍,就什么时候拍。”她现在就有特别多想拍的东西。

  之前还想着等有彩色相机的时候再买,但是时间不等人,今年的景色明年可能就变了。

  要及时记录下来,才是自己的,落袋为安。

  陈大娘看着手里的报纸,“不用,老三有相机,等下次他回家的时候让他带回来。”这种东西,家里有一个就行了,多了纯浪费钱。

  袁小四听了,一脸惊讶,“我三哥啥时候买相机了?我咋不知道?而且我记着之前他说要买,您不还不同意来着嘛。”

  陈大娘翻着报纸,不紧不慢地说道:“我不同意他就不买了?以你三哥的性格肯定偷着买了,估计还不便宜。”她家老三就不是个乖乖听话的主儿,花钱也不眨眼,嗯,跟饭桌上突发奇想要买相机的那个差不多。

  要不说她觉得俩人有缘分呢,至少在花钱上俩人观点一致,都存不住。

  黎安安一听,和袁小四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一起默默点头。

  牛啊牛啊牛啊。

  这母子俩都挺牛,加一起八百个心眼子。

  惹不起惹不起。

  还是吃兔脑壳吧,放了这么一会儿,也不烫了。

  “你会吃不?我教你啊,算了也不用教,反正除了骨头都能吃。”

  虽然去了骨头也没剩啥了。

  但是吃兔脑壳嗦的就是那个味儿。

  用手捏住上下牙,稍稍用力,就把兔头掰成了两半,里面也是油汪汪的,卤料汁遍布在兔脑壳的每一个缝隙里。

  掰开之后,就能看到深受食客们喜爱的一个部位了——兔舌。

  不大一长条儿,但是口感独特,肉质细嫩又带着微微的弹牙,被卤汁卤过,又经过辣椒翻炒后,味道鲜香麻辣,十分入味。

  比鸭舌肥厚,好吃程度则不相上下。

第135章 麻辣兔脑壳2

  吃完兔舌,就来到重点部位了——腮帮子。

  这块肉是整个兔头中黎安安最喜欢的一个地方,无他,肉多又好吃!

  如果兔脑壳上选最有代表性的一块儿肉,那她觉得脸颊肉肯定高票当选。

  细嫩又紧实,嗦的时候能感觉到肉是丝丝缕缕的,香料的味道完美渗透进了每一丝肉里,再加上红油的麻辣……

  辣中带甜,麻后有香,鲜香四溢,绝了!

  而且这块肉最容易下口,新手友好,只有一片平平的骨头,形状有点像买夏威夷果附赠的那个开果器。

  捏着一角,就可以体会大口嗦肉的快乐了,这是整个兔脑壳上肉最多的一个地方,错过了这个村可就没下个店了,剩下的肉都得从骨头缝里硬找,只有这块肉最善良,好吃又好嗦。

  一块儿不大的骨头,黎安安翻来覆去地啃,确保上面没有一点肉丝残留,才开始下一步。

  不过脸颊肉的这块骨头也不能扔,一会儿还有用。

  下一步吃的这个地方,黎安安其实不是很懂这块肉为啥存在,每次吃的时候她都忍不住舔一下自己的上颚,一排骨头啊,也没有肉啊,但是兔子的上颚就有。

  这片肉……对,要用片来形容,它紧紧地贴在上颚的骨头上,吃的时候要直接上手从一头轻轻撕下来才行。

  但凡动作粗鲁一点,没有完整地把这片肉撕下来,那下面的动作就很狼狈了,需要用指甲一点一点地抠那个肉,抠得乱七八糟的才算能全都吃到嘴里。

  后来她才知道,原来人家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兔天堂”。

  中国人,就是会起名。

  这片肉,虽少,但是浓缩就是精华。

  质地紧实又鲜嫩,兼具韧性与脆感,吃起来好吃又有趣。

  而且必须在吃第一口的时候就细细品味它的独特口感和味道,因为……没有第二口了。

  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角,没事儿,下个兔头还有“天堂”,她有8个“兔天堂”!

  接下来吃的这个地方,很多人不敢尝试,黎安安倒还好。

  兔眼睛,她不至于害怕但是也不会去细品,反正每次遇到就囫囵吞枣地吃。

  这时候,就可以把刚刚放在一旁的那块“开果器”骨头拿过来了,用兔兔的骨头抠兔兔的眼珠子,煮豆燃豆萁。

  噫——这才叫骨肉相残。

  不过还真别说,贼好用,一挖就出来。

  听爱吃这个地方的人说兔眼睛“脆里含汁”,不过她每次吃得都不是很认真,倒是没吃出来。

  吃完眼睛,基本也就代表着整个兔脑壳看起来就没剩啥肉了。

  但是,只是看起来而已哦,因为掀开它的头盖骨,还有一个重量级选手——脑花。

  用手顺着菜刀剁出来的那条缝儿,小心地掀开两侧的骨头,注意动作要轻一点,不要碰到里面的东西。

  兔脑花易碎又好吃,完整的兔脑花就像被切成两块的鸡心。

  不大一个,但是软糯又香醇,拿着脑花勾一下盘子里的红油再放入口中——

  唔——

  太少了!

  还没等慢慢品味呢,就没了!

  但是味道绝对没得说,卤料早就经过骨缝渗进了脑花里,再加上刚刚蘸的红油,吃起来又麻又辣,但又不会掩盖脑花本身的香。

  口感就是大多数动物脑花的那种绵密,但是因为足够小,所以足够入味。

  像是猪脑,有时候处理不好就能尝出一点腥味,但是兔脑花是绝对没有的,它有脑花的全部优点,又因为烹饪方式规避掉了仅有的那个缺点,简直是完美无缺。

  黎安安觉得腮帮子肉第一,脑花第二,整个兔脑壳点睛之笔的两个地方。

  吃完脑花,就没得吃了?

  不,还能嗦骨头,骨头缝里都藏着味道呢,每块儿骨头都不能放过!

  吃到这,其实已经有点辣了,黎安安一边嘶哈嘶哈地深呼吸,一边嗦着手里的骨头,时不时再嗦两下自己的手指头。

  形象?不存在的,在兔脑壳面前要什么形象,只要亲亲就够啦。

  话说,吃完一个麻辣兔头需要和它亲吻上无数次,想不爱上它……太难了。

  怪不得“啃兔儿脑壳”还有另外一层意思——亲吻。

  贴切,真他爹的贴切。

  黎安安这边已经吃完了一个兔脑壳,对面那个还在掀天灵盖儿。

  骨头让他掰得乱七八糟的,里面的脑花紧紧地贴着内壁,一抠一掉渣儿,袁小四已经放弃把它完整取出来了,开始使用“一指禅”,剜出来一点舔下手指,剜出来一点吃一点。

  ……

  看起来都没有小石头聪明。

  傻大馋小子。

  不过,不管再怎么难,最后还是都吃到嘴里了。

  黎安安赶紧教了他一点吃兔脑壳的技巧,原本她以为这玩意儿是吃货的本能,没想到还得传授。

  “怎么样?味道不错吧?”

  袁小四嗦了嗦手指,“好吃。你还说呢,我要是不回来,都吃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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