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修罗场 电影院门口几盏大……
电影院门口几盏大功率的路灯把这一片照得灯明瓦亮, 大家伙揣着手,盯着人群中间的胡明义三人。
只见胡明义一看到董春玲红了眼眶,立马心疼地上前:“别, 春玲你别这么说,不、你别哭, 我们不分手, 我爱你, 你说过的,我们就像是午夜黎明黑暗森林里的两只为歌唱爱情而泣血的孤独的鸟儿,只有我们懂得彼此的爱, 我们天生就应该在一起,不应该分开的。”
嘶——
胡明义这话一出, 现场一片抽气声。
这谁也没想到啊, 胡明义还是个文艺小生。
明晞龇牙咧嘴,酸,真酸!
胡明义这朦胧诗念得太酸唧唧, 都快把她牙给酸倒了。
卫宁余光瞅见明晞龇牙咧嘴, 皱巴着小脸的样子, 忍不住翘起嘴角。
他手伸进自己上衣口袋, 掏出一颗大白兔奶糖, 悄悄塞进明晞手里。感受到自己手里突然多了什么东西,明晞惊讶回头看:“哪来的奶糖?”
卫宁:“我出门的时候揣进口袋里的。”
明晞伸出一根手指,微微使劲儿对着卫宁肋下戳了一下。
这人口袋里揣着糖居然不早一点跟她说。
“啊——”
卫宁装模作样痛呼一声。
明晞翻个白眼, 得了吧, 她使多大劲儿,她自己还不清楚吗?那力道戳到卫宁身上一点都不疼。
她剥开奶糖外面那层包装纸,塞进嘴里, 转过头去没理做戏的男人。
卫宁的作怪可没有董春玲胡明义这仨人的修罗场好看。
明晞嘴巴里包着糖,甜意在嘴里蔓延,美滋滋地看热闹。
胡明义走到董春玲面前,张开双臂,差不多要把董春玲拥进怀里,现场有几个年长的大爷大妈面上已经露出不赞同的神色。
虽说现在社会风气要比早几年开放不少,但对于年纪稍微大一点的老同志,还是觉得胡明义跟董春玲这样伤风败俗,碍眼的很。
倒是刚从电影院出来的年轻同志们对此接受良好。
干得好!爱就应该这样,不在意别人的眼神,勇敢大声的说出来。
董春玲在胡明义的轻拥下,渐渐止住眼泪,她撅着嘴,轻轻跺一脚,娇嗔道:“你不想跟我分手的话,那你就跟她划清关系!”
她手指着蒋雯华的方向。
胡明义下意识顺着董春玲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看见蒋雯华,脸色变得有些为难。
“这、我、这……”
董春玲拽着他胳膊:“明义,你别忘了,我才是你对象呢!”
她说:“你跟一个不是你对象的女同志来往过密,让你对象我多难受啊?”
她抱着胡明义胳膊一个劲儿地撒娇,看胡明义还是犹豫不决,紧跟着又加码:“我这样也是为了蒋雯华好,她可是结婚了,有丈夫的,就算是为了避嫌,你们也应该减少来往,不然让蒋雯华对象知道,他心里还不知道要怎么想你们呢。”
明晞嘎巴嘎巴嚼着糖,心里感慨,董春玲的脑子总算是有用一次,也会扯着虎皮当大旗了。
别说,董春玲看似言之有理一番话,还真把胡明义说动,他忍不住看向蒋雯华,张口说:“那个,雯华,春玲的话其实也有道理,要不然咱们以后就别来往了……”
蒋雯华一口银牙都快咬碎了。
她没想到胡明义这个新对象这么难对付。她都故意插进两个人的约会里,还故意在看电影的时候跟胡明义说她家灯坏了,让胡明义陪她回家。原以为董春玲听到这些话,就应该羞愤生气地甩脸离开,没想到董春玲是生气,但她竟然不管不顾,直接在大街上闹开。
董春玲难道不要面子的吗!
这个时候,半被胡明义抱在怀里的董春玲朝蒋雯华投过来一个挑衅的眼神,她得意得不得了。
蒋雯华跟胡明义关系再好有啥用,她才是胡明义对象,胡明义只会听她的话!
蒋雯华看得清清楚楚,她被气得要死,死死地咬着后槽牙,不过她可不是会轻易认输的人,她都能把胡明义跟前妻挑拨得离婚,更别说董春玲这么一个刚处上的对象。
蒋雯华快速眨眨眼睛,她功力可比董春玲高超,根本不用拧自己,眼泪说来就来。
她抽泣一声,跟董春玲刚才那般放声大哭不一样,只是轻轻嘤咛一声,眼泪在眼眶泫然欲泣,一双含水的眼睛看着胡明义。
“既然你决定好的话,那就按你说的办吧。”
她眼圈和鼻头通红一片,看着委屈可怜到极点,简直见者犹怜。
胡明义忍不住心疼,松开半拥着的董春玲,往她的方向挪了几步,说:“雯华,你别难过啊,我这样也是为你好,我们这样的关系,来往亲密的话,别人很难不想多的。”
蒋雯华吸吸鼻子,猛地一扭头,声音里带着怒气:“才不会!”
她说:“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爸妈在我心里就跟我自己爸妈一样,看着我们长大的人都知道我们的感情有多好。虽然我们谈过恋爱,但他们都清楚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才不会瞎想呢,我家凌峰也不会多想的!只有心脏的人才会看什么都是脏的呢!”
蒋雯华这话明显意有所指,董春玲脸色当即就是一黑。
胡明义却像是没听出来一样,还顺着蒋雯华的话说下去:“你这么说也是,我们从小一块长大,就算是分手,我也拿你当我亲妹妹一样看待。”
蒋雯华重重“哼”一声:“你是拿我当亲妹妹,但是别人不能接受我这个妹妹啊!算了,划清关系就划清关系吧,就当我没有你这个哥哥,等我回去,也会跟叔叔阿姨说清楚的,以后我不会再去胡家。希望阿姨能理解,不是我心狠,不把她们当长辈,是有人看我不顺眼。”
蒋雯华的眼药上得直接有效。
胡明义一想到他跟蒋雯华划清关系的事儿要是让两边家长知道,两边家长肯定会有不满,到时候两边家长肯定要把他叫去问话。
一想到可能面临的审问,胡明义就觉得一阵头大,先前董春玲那番听来有道理的话这会儿也变得无理取闹起来。
他转过头,对董春玲说:“春玲,雯华说得有道理,我们俩从小一块长大,熟悉的人都知道我们俩的关系,肯定不会多想的。至于那些会多想的,是心里本来就脏,所以想得也脏,这样的人我们根本没必要在乎。我和雯华这么多年的感情,要是因为这样的人就不再相处下去,那才是真的吃亏呢。”
这下咬牙切齿的人换成董春玲。
她瞪着眼睛,眼里满满怒火。
明晞看得清楚,要是眼里的火能烧人的话,胡明义现在早就连骨头渣都不剩了。
主要是这人实在太不会看人眼色。
蒋雯华那句“心脏的人看什么都是脏的”,明摆着是内涵董春玲,胡明义还跟着内涵。
这不是打董春玲脸吗?
董春玲脸上挂不住,胡明义还毫无知觉的对蒋雯华说:“雯华,你也别生气,是我刚才一时糊涂,咱们俩这么多年的感情,不应该因为外人几句话就被影响。”
董春玲这下脸上已经不是挂不挂的住的事儿,是彻底的被气歪了。
她两只鼻孔出气,呼哧呼哧的,像是愤怒的水牛。
外人?
胡明义什么意思?
她可是胡明义对象,以后是要跟胡明义结婚的,结果她在胡明义嘴里,就是个外人?!
笑容不会消失,只会转移,刚才董春玲脸上的笑容成功转移到蒋雯华脸上,她扬扬眉毛,冲对方挑衅一笑。
哼,对象又怎样,她可是跟胡明义从小一块长大的!
两个人刀光剑影,眼神交汇瞬间,一场无形的厮杀就此展开。
明晞看得兴奋极了,她这样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恨不得喊几声打起来才好呢。
可惜,董春玲眼睛瞪半天,也没有要动手的意思。
最后她狠狠扁嘴,放声哭起来:“胡明义,你什么意思嘛,难不成在你心里,你对象我是一个毫不相关的外人吗?”
胡明义着急忙慌转过头来:“没有啊,春玲你怎么这么说,你可是我对象啊。”
董春玲叉腰:“那你说,现在就说,在你心里,是我比较重要,还是她比较重要!”
胡明义:“你,当然是……”
他话还没说完,蒋雯华就发出一声不大不小的抽泣,她委曲求全地说:“明义哥,你不用在乎我,虽然我跟你从小一块长大,是你青梅竹马的妹妹,但你对象吃醋的话,那你把我当外人也无所谓的。”
胡明义:“别啊,雯华你永远是我最亲的妹妹,这是不会改变的,就算我有对象,也不会变。”
董春玲:“胡明义!”
蒋雯华:“明义哥!”
这俩人一左一右,一声接一声地喊着胡明义的名字,胡明义只能哄完这个哄那个,哄完那个哄这个。
胡明义夹在两个女人中间,看着可怜极了,但在场没一个人同情他,反倒都是露出不屑的表情。
这男的也是活该。
有对象,还跟青梅竹马勾勾搭搭,纠缠不休,不要脸!
胡明义两边来回哄半天,一个都没哄好,相反的,两边人还更生气了。
最后还是董春玲更胜一筹。
其实说起来,还是蒋雯华道行更深,轻飘飘几句话,就把胡明义坚定的心说动,让胡明义顺着她的话说下去。
但奈何董春玲脸皮厚,把着胡明义对象身份,不管蒋雯华挑拨离间的话说得再难听,都不离开。气急了,她还反过来说蒋雯华不要脸,缺男人缺到跑外面勾引别人男人,是个不要脸的贱货。
蒋雯华直接被气哭了。
她再不济也是个文化人,是要面子的,平时就算跟人吵架,也没有像董春玲这样直白,一点都不害臊的。
偏生董春玲也是个会哭的,蒋雯华哭,她也嚎,拧着大腿,放声嚎,她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得嗷嗷的,看着可比蒋雯华委屈可怜。
眼瞅着电影院保卫科都被京东,探头探脑准备过来查看情况,蒋雯华实在丢不下面子,一抹眼泪,气呼呼地离开。
眼瞅着蒋雯华离开,董春玲的眼泪说收就收。
她袖子一抹,擦掉脸上的鼻涕眼泪,冲蒋雯华离开的方向重重哼一声,接着拉着胡明义像斗胜的公鸡一样,昂首挺胸离开。
眼瞅着三个当事人离开,没有热闹看,电影院门口围着的人纷纷散开。
明晞和卫宁也随着人流往外走,只是一边走,一边还能听见人家嘀咕。
“啧啧,现在年轻女同志都什么眼光,那男的看着也没什么优点啊,怎么两个女同志都看上他了?”
“可不是嘛,那男的长得也就一般,看着个儿还没我高呢,跟个大**似的。”
“就是说的呢,长得丑玩的花,有对象还跟别的女同志勾勾搭搭,真不要脸!”
其实胡明义也没有那么不堪,只不过他长得确实不算好看的类型,个儿也不高,矮胖矮胖的。
要不然知道董春玲看上胡明义的时候,明晞也不会那么吃惊。
毕竟谁都知道,董春玲喜欢的是好看的,文文静静的文化人。
不过明晞看得清楚,今天以后,董春玲对胡明义的感情肯定会更深的。
董春玲这人就是这样。对她来说,有人抢的才是好东西,有女人跟她争抢的男人,才是靠谱值得她嫁的好男人。越是有人抢,越会激起她的好胜心,让她觉得对方是个香饽饽,一定要把人抢到手,她心里才痛快。
之前的闫志文不就是这样吗。
只是董春玲没想过,有人抢的不一定是好东西,臭粑粑也有狗抢呢,谁能说臭粑粑就是好东西?
胡明义明显也不是一个靠谱的,对感情上优柔寡断,耳根子软,三十多岁的人,为人处世糊里糊涂,一遇上他那个青梅竹马的妹妹,脑子就跟浆糊一样,都不会转了。
更别说,蒋雯华明显跟胡明义家里关系不错,董春玲以后要是真考虑跟胡明义结婚,胡家家人,还有理不清斩不断的蒋家人,可都够董春玲喝一壶的。
明晞摇摇头,都懒得说董春玲,她吃过闫志文一个教训,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
不过明晞可不会闲得没事干,跑去劝说董春玲。
董春玲就不是一个能听得进去劝的人。当初她要跟闫志文结婚的时候,胡同里那么多人谁没劝过?她不还是谁的话都没听,一意孤行嫁给闫志文。
劝董春玲,那就是白费劲。
明晞才懒得浪费时间去白费劲。
明晞心里想着这事儿,再抬眼发现卫宁的自行车已经拐进自家胡同,车子很快停在六十八号院门口,明晞跳下车,冲卫宁挥挥手:“我到家啦,先回去啦。”
卫宁:“等等。”
明晞:“嗯?”
卫宁:“你明天有空吗?”
明晞:“嗯?你不会还要请我看电影吧?”
她脑袋一歪,说:“放过电影院吧,都去了两趟了,咱们换个地方吧。”
电影虽然好看,但每次都去电影院,是不是也有点无聊?
卫宁轻笑一声说:“不是去看电影,去吃饭,我单位同事给我推荐了一家餐厅,是做湘菜的,听说红烧肉做得特别好吃。”
说到吃,明晞眼睛一亮:“那我去!”
不过明晞眨巴眨巴眼睛,忍不住问一句:“你同事怎么老给你介绍好吃的店?”
知道的,清楚卫宁同事是宣传科的干事,不清楚的还以为卫宁同事是食堂大厨呢。
卫宁脸上笑容一滞。
他肯定不能说,这都是他到处找同事打听的,就为了带着明晞去吃饭。
明晞:“好啦好啦,我回去了,明天见。”
明晞冲卫宁摆摆手,拿着东西脚步轻快往院里走,刚迈过大门槛,就看见院里走出一个人,借着院外的路灯和院里其他人家的灯光,明晞倒是认出来,走出来的人是侯老师。
明晞见怪不怪,喊一声“侯老师”。
李大妈腿受伤这段时间,侯老师天天一天三顿的给李大妈送汤,骨头汤、猪蹄汤、老母鸡汤、老鸭汤……变着花样的做。
院里的人一开始还觉得稀奇,侯老师一个大男人,还是学校校长,竟然会做饭吗?别说,侯老师还真会做,做的还不错呢,明晞去李大妈家串门的时候,亲眼见到过侯老师带过来的汤和饭菜,可以说是色香味俱全,直接拿出去卖都可以的。
搞得院里大妈对家里的男人怨气与日俱增。
都是男人,人家侯老师做饭就做的那么好,怎么他们就是不行?别说是做饭,自家男人平时家务都一点不做,平时让他们帮把手,好像能累死他们一样。
张嘴就是“我上班那么累,好不容易下班,你让我安生休息一会儿不行?”
这话说的,好像人家侯老师不用上班一样。人家侯老师还是校长呢,日理万机的,都有时间给李大妈做饭,有时间来给李大妈送饭,怎么他们就不行?
说到底,还是他们不愿意。
这么一想,院里大妈们纷纷罢工,饭她们不做了,想要吃饭,自己动手去,要不然就吃食堂去!
食堂的大锅菜能有什么好吃的,没油水没调料,炖的烂乎乎的,吃惯家里饭菜的男同志们根本受不了,一个个哀声怨道。
这阵子明晞虽然忙着给黄鹂介绍对象,但院里的热闹也没少看。
对于引起一切风波的侯老师,明晞态度还是很好的。
男人就是应该卷起来!
一个个下班回家都当大爷算什么!
明晞客气跟侯老师打声招呼,侯老师也笑呵呵地跟明晞寒暄了两句。
时候不早,明晞没多耽误侯老师时间,简单说两句话,就跟侯老师分开了。
侯老师离开,明晞抬脚继续往院里走,刚走出去没两步,就跟另一道幽深阴暗的眼神对上。
明晞扯起一个假笑:“孙大爷,您还没睡呢。”
是的,站在院里的不是别人,正是老孙头。
要说这老孙头也是够有意思的,当初李大妈跟他离婚的时候,他说离就离,一点都不留情,仿佛跟李大妈不是一块相处半辈子的老夫妻也。但离婚之后,看见李大妈有侯老师这么个追求者,反倒深情起来,做出一副舍不得李大妈,不能接受李大妈有新欢的样子。
最开始侯老师出入院里送饭的时候,他天天阴阳怪气冷嘲热讽,让侯老师打消追求李大妈的想法。
但是人家侯老师可不会听他一个已经被抛弃的黄脸公的废话,直接硬气回怼。侯老师是个文化人,骂人不带脏字,一张嘴把老孙头寒碜得面红耳赤,没脸见人。
最让老孙头觉得可恨的是,侯老师这人不讲武德。
前脚把他羞辱一番,后脚就跑到李大妈那告状。李大妈听说老孙头拦住侯老师,为难侯老师,也不顾自己腿上还打着石膏,愣是又跑到院里把老孙头骂了一通。
老孙头被骂得狗血淋头,还听着李大妈安慰侯老师,直接心态崩了。
在院里胡言乱语,说侯老师不要脸。
那天院里好多人出来围观老孙头破防,明晞也出来凑热闹来着。当然,院里的大家伙没一个站老孙头的。
老孙头狠狠破防之后,也转变套路,决定不拦着侯老师给李大妈献殷,不仅不拦着,他也要加入侯老师的队伍,跟侯老师一样给李大妈献殷勤。
院里的人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心说他该不会以为,他对李大妈献殷勤,李大妈就能跟他复合吧?
别说,老孙头还真是这么想的。
不过他这人没创意的很,献殷勤也是照抄侯老师,侯老师送饭,他也送饭,侯老师炖汤,他也炖汤。
但问题是,老孙头跟李大妈结婚这么多年,都是吃现成的,从来没下过厨房,他根本就不会做饭。
简简单单一个蒸米饭,他都蒸的夹生饭,更不用说炒糊成黑炭的菜,把白糖当成盐炖出一锅齁甜齁甜的老母鸡汤。
老孙头倒是有自信,觉得只要是他做的,不管做成什么样,李大妈看到都会高兴,端着锅兴冲冲地就给李大妈端过去。
结果李大妈看都没看他手上的锅,直接把门一关,连屋门都没让他进去。
老孙头在屋外恳求半天也没用,饭没送进去,老孙头自己也没吃下去,只能连锅一起扔了。
要问明晞为什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那当然是因为老孙头扔锅的时候,刚好被明晞瞅见。
明晞看得清清楚楚,他扔出去的那锅菜,路边的野狗都不吃。
经过送饭失败的事儿之后,老孙头就变态了。
这个变态是明晞的形容。
具体表现就是,老孙头天天别的事儿也不干,就眼神阴暗地盯着上门送饭的侯老师。
就像现在这样,盯着侯老师来,盯着侯老师走。
奇怪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