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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穿成女主闺蜜 第21章

作者:林果冻 · 类别:穿越小说 · 大小:322 KB · 上传时间:2021-02-13

第21章

  林余余轻笑:“你奶奶年级大了, 糖不能吃太多,不然牙齿会坏掉的。但是呢,吃一口却是可以的。所以小温礼把大白兔奶糖咬掉一半, 剩下的一半给奶奶就可以了。”

  小温礼一听,马上看向李秋红:“真的吗?”

  李秋红:“真的。”松了一口气, 在孙子面前面子是保住了。

  小温礼剥开一颗奶糖,自己咬了一大口, 剩下的一小口给了李秋红:“奶奶, 吃一小块你的牙齿就不会坏掉了。”为了怕奶奶的牙齿坏掉,小温礼才特意多咬了一点, 把小块的给奶奶。

  这话听的李秋红和林余余哭笑不得。

  李秋红吃着孙子给的糖,一边好奇的问林余余:“林知青,这野鸡你是怎么抓到的?”

  林余余早就想好了说辞:“我也是运气好,这只野鸡被草藤给缠住了, 我去的时候它在挣扎, 所以我就把它抓了。”

  李秋红:“啊哟, 这运气可真是好。”

  林余余:“改天我去山上做几个陷进, 等我去采药的时候, 顺便可以看一看。”

  李秋红:“那你得小心,拿回来的时候, 得藏紧了,别叫人看见。虽然说这种小野味不用上交,但是被人看见了,也免不了有人嘴巴坏, 说着酸丢丢的话。”这可是肉啊,谁不眼红?

  林余余:“唉。”

  一个小时后,林余余、李秋红和小温礼一起, 把野鸡毛拔干净了。野鸡洗好之后,还有两斤半的重量,林余余把它切开:“婶子,我们拿半只熬汤,剩下的半只放着明天再吃。”半只也有一斤多,切小块再熬汤,四个人加一个小孩够吃。

  李秋红:“听你的。家里有萝卜,萝卜炖鸡汤,看上去可以多一点。”

  林余余:“唉,好。”萝卜炖野鸡,再加蘑菇野生春木耳,可以有满满的三汤碗了,当然,还是因为萝卜放的多。可是和野鸡一起熬汤的萝卜好喝啊。

  李秋红家只有一口锅,锅用来炖汤了,就不能煮饭了,所以把番薯和包子馒头蒸在蒸栏上。然后林余余又切下鸡块油多的鸡肉,主要是鸡皮地方,用来榨油炒白菜

  。白菜也是李秋红家的,她家的自留地种了萝卜白菜,她和小温礼吃着还富裕。

  鸡油白菜是在砂锅里炒的,没有锅没办法,但是鸡油香,炒出来的白菜也不错。最后林余余还炒了份鸡蛋,她把之前捡来的野鸡蛋炒了。因为鸡块萝卜的量多,所以加上白菜和鸡蛋,够他们四大一小吃了。

  林余余是不会做饭的,凭借原主的记忆,她也只能把菜做熟。但是在这个年代,尤其是乡下这种地方,吃东西也不是吃美味的,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再说,有了料理,味道自然就好了。

  等林燕和陈霞下工回来要六点多了,林余余担心小温礼饿肚子,所以就先拿了一个菜包、夹了两块鸡肉、两块萝卜,让他先填填肚子。

  小温礼吃到香喷喷的肉,那小表情可丰富了:“好吃,真好吃。”要是每天能吃到就好了。

  李秋红:“这孩子……也是太久没有吃到肉了。过年那会儿分了点,到现在也有两个月了。”

  林余余:“好吃就多吃点,咱们明天还做。”

  小温礼摇摇头:“姐姐和奶奶吃,吃了身体棒棒的,就不会生病了。”

  等林燕和陈霞下工过来,看到餐桌上的鸡块萝卜,都惊讶极了,没有想到林余余还拿鸡肉招待她们。她们的第一个想法是,林余余把李秋红家的母鸡给杀了。

  陈霞还拉着林余余道:“余余,你是不是把婶子家的母鸡给杀了?咱们都是认识的人,你不用杀母鸡招待我们的。”

  林燕也跟着道:“可不是,那可是下蛋的母鸡,婶子怎么会舍得啊?你刚住过来,不能这样啊。”她也担心好友被人家嫌弃,担心他们相处的不好。

  林余余赶忙解释:“不是不是,你们别误会,这不是婶子家的老母鸡,我今天运气好,去山上捡到了野鸡。”接着她就把跟李秋红说的借口说了一遍。

  林燕:“这运气也太好了吧?这野鸡好笨,竟然被草藤缠住了。”

  李秋红听到了:“你可不要小看草藤,你们上山的时候要注意,有些草藤如果绊倒你们,你们一不小心就受伤了。”

  陈霞:“婶子说的

  对,我记得早些年,有人被草藤绊倒滚下山的都有,所以小心点准没错的。”

  林燕吐了吐舌头:“知道啦,我以后会小心的。”

  这顿晚饭,大家都吃的很开心。尤其是陈霞和林燕,陈霞下乡好几年了,除了过年的时候大队里杀猪,知青能分到几两肉,平时真的没有开荤的机会。可那几两肉太少,一人一块就没有了。而今天,就算肉才吃上两三块,可是蘑菇、野生春木耳,还有鸡汤,都跟肉一样的好吃。

  林燕也吃的高兴,下乡两个月,就一个月前她和林余余去县里吃过肉包子之后,就没吃过肉了。可是肉包子的肉都不够塞牙缝啊,哪有今天吃的爽。和陈霞一样,今天肉虽然也就吃了三四块,可是鸡汤更好喝,很鲜美。蘑菇也好吃,软软的,还有萝卜,甜滋滋的。

  李秋红倒是没喝鸡汤。她生了一个月的病,还不能吃油腻的东西,所以她吃了几口萝卜,虽然萝卜也有油,但是不会像鸡汤一样油。

  小温礼吃的最爽了,林余余把鸡皮撕下来,把里面的好肉都给了他,不过也没纵着他吃太多,不然吃撑了也不好。至于林余余自己,倒是吃了撕下来的鸡皮。吃鸡皮可以美容皮肤、延缓衰老,林余余很爱吃。当然,这个脂肪含量高,是不能多吃的。不过在这个年代,想要多吃也是做梦。

  饭后,陈霞和林燕高高兴兴的回去了,林余余收拾厨房。鸡汤在开锅的时候被林余余盛出来一小碗,她打算明天熬粥用。不过,洗碗的时候也发现了一个不好的地方,那就是油腻的碗非常难洗,所以林余余去灶头里淘了烧柴下来的草木灰洗碗,这一洗,碗里的油渍没了,还洗的非常干净。

  小碗里:“哇,这个可以洗碗吗?好干净啊。”

  林余余:“是干净,就是废水。”

  小温礼:“是啊,用了好多水,唉,水又没了。”

  林余余:“那待会儿姐姐去挑水,你要一起去吗?”

  小温礼:“好的呀。”

  林余余去挑水的时候,小温礼拿着打水的小木桶。打水的小木桶的确小,因为要扔进水井里打水,如果太大的话,

  不好打水,所以小温礼拿着也不会吃力。他们打了水回来,看到大队长在院子里。大队长看到她便问:“林知青,今天去报社的事情怎么样了?”

  林余余:“我把稿子给报社里的人了,希望挺大的,我看对方好像是报社领导。”她把今天的事情说了一边,“不过也可能是我想多了。”

  大队长听了心里高兴:“估计你没有想多,如果不是报社领导,那门卫还能不说话?哎哟,你这孩子,人家让你不报社上班你都不去,你们高中生在这里真是浪费了。”

  可不是浪费吗?知青嫌弃这里,村民嫌弃知青。所以就是相互嫌弃。

  林余余笑笑,也许人家是客气话呢?再说了,她得看着小温礼。如果她去县里了,并没有好的理由能把小温礼带走。

  接下来的两天里,林余余每天上山采药,不过她会带上小温礼。因为自从知道小温礼要自己去割猪草之后,她就不放心了。但是,她也没有理由让小温礼不去割猪草,然后自己代他去。

  而且,小孩子在能力范围内的劳动,也能锻炼他,所以林余余就自己带上他了,她采药,他割猪草,挺好的。

  这天早上,两人起床后,吃了颗水煮蛋,喝了碗番薯粥,就去了山上。家里剩下的那半只野鸡在第二天就吃了,所以也有两天没开荤了,林余余有点意动了。于是,她用异能观察了野味的位置所在。

  不得不说,植物系异能是真的好用,能利用植物传递信息,而这种信息只有她知道。

  察觉到野味了,林余余就瞄准了其中的野兔,所以,她特意带着小温礼去那边割猪草。然后悄悄用植物绑住了野兔的脚,然后道:“啊呀,小温礼你快看,是野兔啊。”

  小温礼也看到了:“哇,可以吃肉了。”

  林余余:“……”这孩子不是应该说,小兔子很可爱,我想养着吗?

  事实上,这种小说里的桥段在现实中,是很少存在的。

  抓了野兔之后,两人还挖了野菜、摘了野生春木耳,然后采满药、割好猪草就回来了。因为都是草系,所以背篓还比较轻的,林余余背着自己的背篓,又拎着小温礼的背篓。

  回到李秋红家,李秋红赶忙道:“余余,刚才大队长来找过你,说有事情要告诉你,好像跟镇上卫生所的事情有关,你快去找大队长。”

  作者有话要说:留言前五十给红包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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