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7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十五)
第九十九碗汤杳渺(十五)
再也没有人见过陆仰止的笑容。
他本就不爱笑, 除却在清欢面前的温存模样,整个人都宛如寒冰铸成, 清欢死后,他一如既往的生活,就如她曾经叮嘱的那样, 将她应该做的事情都做了。
长辈们年纪大了,伤心欲绝,纷纷卧病在床, 老国公跟老太君就在陆府住了下来, 一日老国公跟老太爷下棋,两人又争得脸红脖子粗, 一个说你这子我吃了, 一个说你偷我的子我要悔棋,正闹腾着,突然就安静了下来。
往常这时候,阿囡会笑眯眯地出现, 老太爷是个臭棋篓子,她会帮老太爷下几步, 然后再蹭蹭老国公, 说两句贴心话, 他自然也就满意了,最后和局,皆大欢喜。
但小阿囡再也不会出现了。
两个上了岁数的老头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争也不吵了, 瞪着那棋盘发愣。这时一只修长如玉的手伸了过来,先是帮老太爷走了一步,然后在老国公手里塞了块橘子糖,随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老太太跟老太君在琢磨着怎么做更好吃的绿豆糕,好不容易琢磨出了法子,热腾腾的绿豆糕端上桌,却谁都没有动,谁也吃不下,愣愣的出神。这会儿突然有人坐了下来,倒了杯茶,慢条斯理地,一块一块将整盘绿豆糕吃了一干二净,顺道摸走桌上常年摆着的橘子糖。
陆之寒的书房有人整理,陆家的藏书楼每一本书都被人看过,端午节的时候每人都收到了历年来雷打不动的用心的礼物。
就好像……小阿囡只是换了一种方式陪伴在他们身边。
人上了年纪,就越发的脆弱,可慢慢地也就好了,陆仰止似乎活成了另外一个陆清欢,沉默而寡言,却又温柔且贴心。
他在大理寺表现出色,皇帝很快就给他升了官,调任至吏部,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皇帝在培养他。当今圣上年纪也大了,皇子们亦多有成年,他开始物色接班人了。
清欢死后的第一个元宵节,没有多少人快乐的起来。陆仰止换下官服独自出门看花灯,想起那张字条上的话,忍不住随身带了壶酒,坐在河边。别人在放花灯,他一口一口饮着里头的酒。小姑娘还活着的时候,一直很想尝尝这桂花酿,可她的身体不能喝酒,于是很喜欢酒的陆仰止也滴酒不沾,直至她死,他才开始嗜酒如命。
就连纸条上都写着想要喝酒,活着的时候不能喝,就想着死后时时喝,还想要去赏花,可是她的院子里,现在已经种满了鲜花,桃树下埋了上好的女儿红,酒有了,花也有了,人去哪儿了呢。
陆仰止眯起眼睛,河岸两边小儿女成双成对,人人幸福美满,独他承受这孤独。
“……陆家哥哥?你怎么在这儿?你、你也来放河灯么?”
陆仰止顺着声音看过去,只见一袭白衣衬出纤腰楚楚,容华动人的少女,手中提着一只兔子灯,站在他面前,脸上满是关切。一年不见,倪雅身高抽了条,更具少女模样,娇媚动人。她小心翼翼地靠近这个她想要得到的人,也试探着他的底线,看看在陆清欢死后,别人能触碰到他内心的什么位置。
她安分了整整一年,直到又是一年元宵。这一年的风平浪静,足以让倪雅对自己的计划自信,不会被任何人看穿。听说陆纯容现在已经被送去乡下庄子了,即便陆纯容不是故意,可陆清欢的死她逃不了干系。
出乎倪雅的意料,平日里对她视而不见的陆仰止,在时隔一年后,对她的态度竟然称得上是和颜悦色。他甚至拿起酒壶对她招招手:“过来。”
倪雅喜出望外,却还记得矜持。仔细地靠近后,才发现月色下,这个已经长出男人模样的少年有多么俊朗好看。她拿出帕子垫在身上,同陆仰止坐的近了些,娇声开口:“陆家哥——”
“那首词,你念一遍与我听。”
倪雅愣了一会儿,看到圆月柳树与灯火,方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于是用自己最动听最令人怜惜的语气吟了出来: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吟完,突然听到陆仰止笑起来。他本是容貌出色的少年,平日里不笑已很是俊秀,如今笑起来,真如冰山消融,万紫千红开遍,看得倪雅心跳如雷,眼睛发直。随后,她听到他难得不那么冰冷的语气,跟她说:“你觉得,这个元夜过后,我会如何待你呢?”
可笑倪雅竟以为他是在与自己剖析心迹!心下激动正要答话,却突然停住,因为陆仰止的笑转瞬即逝,他甚至比先前更加冷漠!他站起身,酒壶东倒西歪,他就那么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取出一朵嫣红的花来。
倪雅大震!
夹竹桃花!
陆仰止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倪雅不知哪里来的勇气,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摆,“陆家哥哥!陆家哥哥你听我解释!这件事跟我没关系的!清欢妹妹的死我也很难过,我——”
“有没有关系很重要么?”陆仰止将她甩开,看着这么个美人倒在地上哭泣。“重要的是,我想让死的比她痛苦一千倍,一万倍。”
语气轻柔,倪雅曾经无数次羡慕能让他用这种语气对待的陆清欢,可如今他也这样跟她说话了,却让她毛骨悚然,似乎又看见了前世那个冷淡地扔下令牌监斩的陆丞相,她的脑袋在地上咕噜噜滚了两圈,脖子处鲜血横流,他却看都没看一眼就走了。
倪雅怕的说不出话,浑身剧烈颤抖。她想解释,想狡辩,可她发现在陆仰止面前,说什么都是没有用的,他不知道查到了什么,就算真不是她做的,他也不会放过她,更何况……是她做的。
她没有后悔过,甚至以自己的算计沾沾自喜,可她现在害怕了,怕的双腿颤抖站不起来,浑身无力,只能看着那个可怕的人一步一步离开,而自己,即将等待最可怕的报复。
于是倪雅不敢出门了,她整日待在家里不敢出去,偶尔出门也一定要随从里三层外三层的保护。但没有用,终于,在一次她陪同祖母去上香的时候,被人劫走,然后被赤|身|裸|体的扔在了大街上。
父亲不顾她被人侮辱的情况,立刻就将她送去了尼姑庵,对外说倪家小姐暴毙而亡。在这个所谓的尼姑庵里,她看见了据说被送到乡下的陆纯容。
陆纯容完全变了个模样,可倪雅之后才知道自己到这里来是做什么的。
她是来试药的。
陆仰止让她彻底“消失”在了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她活着,所以就算她死在这里也不会有人关心,更不会有人挂念。她每天都要吃很多很多的药,疼的烂了肚肠,吐血打滚,可是没有用,再疼她也死不掉,她会被救活,然后再吃下一种药,再疼,再被救活,这样往复循环没有尽头,时间长了,倪雅甚至求着自己快点死掉!
死了就不用受苦了,人怎么能活的这么痛苦呢?难道她重活一次,就是为了得到这样的结局吗?
她甚至再也没有见过陆仰止,那个男人根本不屑于见她,就让她在这样的地方苦苦挣扎。每当她痛苦难当,陆纯容就在一边看着她一边笑。
“你借我的手害死陆清欢,你看看,现在是你捞着好了,还是我捞着好了?”陆纯容哈哈大笑。“倪雅,咱们俩都得死在这里,可是我开心极了你知道吗?至少陆仰止没有像对你这样对我,他只是让我每天看着你,等着你死。”
倪雅哭喊着打滚求饶喊救命,但是在这里,没有人会理会她,更不会有人来救她。
她的那些心机手段,在这里统统使不出来。
她只能这样,一直到身体彻底崩溃,再也承受不住。
而陆仰止,仍然做他的官,他终有一天权倾朝野,辅佐小皇帝开创了另一盛世。他慢慢地送走了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还有父亲,可他始终孑然一身不曾成亲。
后来小皇帝慢慢长大,准备给当年那些在陆仰止铁血压制下根本没胆子造反谋逆的王叔们封王,陆仰止说他已经能够独当一面,便要辞官归乡。小皇子耍赖不让他走,非要封他当个异姓王。
老师这么多年来教导自己多不容易啊,尤其是父皇去得早,他根本就是老师一手带大的,封个异姓王怎么了,他还要给封地呢!
可惜老师不要。
准备给选封号的时候小皇帝犹豫了很久很久,怎么都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只好去问老师,他喜欢什么字。
老师笑了笑说,那就封我,“隔壁老”吧。
☆、第988章 第九十九碗汤 酩酊(一)
第九十九碗汤酩酊(一)
小成本电影《我和猫的生活》开机仪式上, 主办方请出了四只猫。因为害怕周围人太多吓到导致它们乱跑,所以将它们分别放在了小笼子里, 接下来的环节是演员和猫的互动,都是俊男美女,现场又聚集了太多的媒体跟粉丝, 因此要格外注意猫咪和演员的距离,力求完美。
第一只被带出来的是布偶猫,这种猫貌美而柔顺, 十分亲人, 见惯了大场面也不怎么害怕,而且曾经参演过数部电影, 是个小小明星猫, 其主人在微博上还积累了一百多万的粉丝,因此一出来就受到了欢迎。
第二只是非常可爱的虎斑猫,长得虎头虎脑的非常有精神,也是网红猫, 古灵精怪,以各式各样的颜艺称霸表情包界。它一出来大家都笑出声, 没办法, 实在是太熟悉了, 看那习以为常的小贱样儿。
接下来是第三只橘猫,俗话说得好,十只猫八个胖,还有一个特别胖, 这位就是传说中大橘为重的橘猫,浑身肉滚滚简直要流油,憨态可掬,一出场就引起大家强烈的掌声。
最后一只则是通体雪白的田园猫,但真论起美貌来,却是这最后一只最好看。它懒洋洋地趴在笼子里,只看那湛蓝的眼睛与优美的身段,简直像是个优雅的淑女。主持人介绍说,前面三只都是家养猫,最后一只却是流浪猫,因为在剧组附近出没,就被带来了。特别聪明特别机灵,他们整整花了三天时间才让它主动靠近笼子。
清欢在心底呵呵了一声,她舔了舔粉嫩嫩的爪子,继续埋头睡大觉。如果她不肯让他们接近,他们能抓住她?别开玩笑了。不过能洗个澡又打了针,安全上至少有了点保障。
到了演员跟猫互动的环节,前面三只都对人类表达了极大的热情,唯独她冷漠以对。无论是猫粮还是逗猫棒,清欢都不为所动,就连导演拿出了木天蓼棒,她也只是眨了眨星空般的蓝眼睛,又闭上,仍旧一动不动。
这样的话,就只剩下一个人没有跟她互动了。这部电影的男主角,司凉易。
清欢这阵子在影视城附近出没,大致上也知道这位是谁。据说家世成谜,可一出道就演了国宝级导演的男一号,随后一夜成名,拍的电影倒不多,部部都是精品,国内外拿的影帝奖杯家里估计都放不下,天才演员。从影至今也有十来年了,人却才将将三十出点头,真正的超一线大腕儿,国民的骄傲,逼格高破天际。
这次会出演《我跟猫的生活》,也是出乎众人意料,毕竟一看名字就是个小清新小众电影,实在是叫人猜不透他在想什么,毕竟离他上一次接戏已经快一年了,粉丝望眼欲穿,媒体也饥渴难耐。
为什么要接这部电影?司凉易自己也不知道,每年他接到的邀约排起队来能绕世界一周,本来今年没打算工作的,这个剧本也就放在一堆待挑选的剧本里,他甚至都没有去看,直到有一天,他经过书桌,剧本突然掉在了他面前。
然后他就来了,再然后,他想他大概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接这部电影了。
轮到他的时候,他直接跳过了前面三只可爱的猫,到了最后一个笼子前。手指伸进去想要逗弄,却被主持人阻止了:“司先生,这只猫不许人碰的,您小心点儿啊。”
“不碍事。”他谢过了对方的提醒,手指在小白猫头顶轻轻摸了摸。它看起来好小,才几个月大?感觉还要吃奶的样子,可是竟然能凶的让成年人不敢靠近。
爪子嫩呼呼的,真的能挠人吗?
能不能他很快就知道了,因为小猫抬起爪子给了他一下,锋利的爪子迅速在他手背上留下两条痕迹,不过因为太小,没有见血,只是破了点皮。
司凉易蹲在笼子前,将笼子给打开了。那只懒洋洋的小白猫看见他对它招手,考虑了两下,晃晃悠悠地走过来,四只小爪子都踩在他掌心上,让他给捧了起来。
底下镁光灯不停地闪,司凉易毫不在意,主持人看到凶悍孤僻的小白猫竟然给抱了也很惊讶,就说:“司先生,得喂它吃东西才算成功哦。”
司凉易看了看盘子里的猫粮说:“她不爱吃这个。”
??你怎么知道它不爱吃?
接下来,司凉易竟然一直把小白猫放在手心,即使这个环节已经过去了。看得出来他得了小白猫之后就有些心不在焉了,但接受采访的时候仍然很有条理,回答的温和而细致,非常有礼貌,就如同他一贯给人的印象,有礼貌又很难接近的绅士。
导演他们本来就是准备抓这只小猫用一下,驱虫打针后就可以放生了,毕竟野猫不比家猫,这只奶猫这么点儿大就这么野,不亲人,估计不会喜欢被关在房子里的生活。可他们万万没想到……司凉易竟然要把这只猫带走,还询问他们可不可以。
当然可以啊!这又不是他们的猫!司先生怎么高兴怎么来啊,毕竟他才是剧组最大的腕儿!不过一只流浪猫,就是他要导演,导演野会奋不顾身的献身的!
开机仪式是网络同时直播的,影迷们很快就看到了自家影帝对这只小白猫的喜爱。弹幕一排排飘过去,都恨人不如猫。
清欢四只小爪子并在一起,就那么站在司凉易的掌心,不时甩甩尾巴,被他一路小心翼翼地捧着,带到了房车里。
开机仪式只是走个过场,并不代表真正开机,司凉易出席了过后就准备回去了,他在不工作的时候向来是个超级宅男,在家里看书弹琴健身,活得像个古人。
清欢被带到了他住的地方,一个高级小区的豪华公寓,这个人有多有钱呢,竟然买下了整整一层,有书房琴房健身房,还有专门的视听室,但却没有客房,好像是从来都不来客人。
很奇怪,看起来感觉像是很温和的人,却又这么孤僻。
他一路捧她回家,进家门后也没有放下。司凉易自己也有点搞不懂,他其实对小动物没什么感觉,他的哥哥倒是养了一只金毛,膘肥体壮的,遛狗的时候很受人瞩目。但司凉易一点感觉也没有,准确点来说,他对这世间万物都没有什么感觉,似乎从生来灵魂就缺失了一半,对什么都不喜欢,对什么也都不讨厌,就是这样。
可这只小猫不一样,他看到的第一眼就非常非常喜欢,喜欢到一定要养她,还要带她回家。这种感情对司凉易来说真是头一遭,他在这之前完全没有关心过怎么养猫之类的话题,可是他觉得她应该饿了。
上网买猫粮,不知道她会喜欢什么口味,就每一种都买,各式猫玩具猫爬架都来一套,还有几间空房间,可以改造一下,嗯……这个猫衣服也挺好看的,买。
清欢看着他手速飞快的下订单并且加急催货要求马上送到,走到了他的键盘上坐下。司凉易亲了下她毛茸茸的脑袋,“……我是不是得给你起个名字?”
她很给面子的喵了一声,叫声清甜稚嫩。
司凉易想了很久都不知道要叫什么好,用搜索引擎搜了几十页,都觉得不好听。小猫可能等急了,从他键盘上踩过去,恰好条框内被它踩出一个欢字。司凉易眼睛一亮,就叫欢欢!
不过他太宝贝她,没多久就直接叫欢宝了。跟养个公主似的,偏偏这小猫也不认生,完全将这里当成了她的地盘,四处走走看看,然后跳上了半开放式厨房的流理台上,看司凉易将网上买的东西叫人搬进来并且安装。
他很出名,无人不知,但这个小区里住了不少明星,再加上送货上门前他表明了身份,工人们虽然很激动,却并没有打扰,只在临走前小心翼翼地询问可否要个签名,司凉易一一满足。
客厅里多出一个巨型豪华城堡式猫爬架,清欢叹了口气,嘴边的长胡子抖了抖,其实她对这些没什么兴趣,因为她不过是外表像一只猫。但鉴于司凉易的期待,她还是跳上去走了走,结果司凉易立刻过来将她捧起:“你还这么小,跳那么高不好,想上哪里去,我放你上去。”
没养过猫的司凉易,居然很自然的跟猫对话,好像这只猫能听懂一样,要是被外人看见肯定吓得头都秃了。
他用手指捏她娇嫩的小爪子,将爪子捏开,看到里头锐利的指甲,想了想,先找到猫用指甲刀,然后网上搜了个教程。看了大概有三四遍,觉得心里有点底了,就要她过来剪指甲。
竟然还是对她招手。
清欢心想,真的猫能听懂才怪呢,他这是养猫吗?
不过最后,她还是走过去了。
☆、第989章 第九十九碗汤 酩酊(二)
司凉易大概是用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一个事实:他的猫, 好像太乖了。
网上给的剪指甲教程里给了猫咪的各种不适反应,可是到他这里一个都没有, 甚至在他谨慎小心地剪完一只嫩爪后,她主动将另一只嫩爪伸了过来。
被剪完指甲的清欢试了试爪子,啧, 这下别说是挠人了,挠痒都做不到。她踩在司凉易怀里,毛茸茸的长尾巴晃悠两下, 被他捧起来放到餐桌上, 桌上有一只小鱼图案的猫碗,里头倒满了猫粮, 旁边还有一个打开的猫罐头, 猫用饮水机也放在桌上。
“怎么了?”司凉易等了一会儿,看她只是优雅地坐在桌上却没有要吃的意思,就忍不住问。
清欢喵了一声,伸出爪子将猫碗往旁边拨, 可是没想到那碗重的要命,拨不动。
“嗯……不喜欢这个牌子?”
接下来清欢大开眼界, 司凉易不知道买了多少个花纹不同形状各异的猫碗, 一字型排开, 每个碗里都倒了一种猫粮,每种罐头也都开了一个,恰好从桌头摆到桌尾,然后他用很期待的眼神看她:“可以挑你喜欢吃的, 其他不吃也没关系。”
但让他失望的是小猫仍然坐在桌子上不动。于是他又想,难道因为还是奶猫的缘故,要喝奶?好在他之前想到这一点,还买了好几个牌子的猫奶粉。
一排猫粮一排罐头一排猫奶,小猫仍然不为所动。
这下司凉易彻底没招了,他坐在桌子对面的椅子上跟小猫大眼瞪小眼,最后败在那双湛蓝的眼睛里。想起兄长司蔚安养了条狗说不定有经验,就打了个电话。电话那边很不可思议:“天哪!这难道是我那冷酷无情的弟弟吗!你竟然也会打电话给我!”
司凉易开门见山地问:“猫不吃猫粮怎么办?”
“哈?”司蔚安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我今天带回来一只猫,她不肯吃猫粮,也不肯吃罐头还有猫奶粉。”司凉易皱起眉头,“你不是也养小动物?”
“那猫跟狗能一样吗?”司蔚安不屑地反驳。“粽子可什么都吃,而且还偷吃。”他那条狗,吃什么都胃口好,一点不挑食。“不过你怎么想起来养猫了?猫可比狗难伺候啊,养狗我是主子,养猫,猫是主子。就你那个性,养猫?猫受得了吗?”
司凉易啪的挂了电话,得不到有效信息,没必要再继续废话,徒留司蔚安在那头跳脚,然后一个没注意让粽子偷走了他盘子里的鸡腿。
“你怎么什么都不吃呢?”司凉易摸了摸清欢的头,她的脑袋小小的,毛茸茸的,很可爱。像是回应他的话,她喵了一声,司凉易顿时苦笑:“我听不懂啊……你想吃什么呢?”
来到这个世界三个月,清欢每天混迹在各大饭店小吃摊,当然不会去吃猫粮猫罐头。她一边喵喵叫,一边饮着司凉易到了厨房。之前等送货上门的时候,司凉易从三门大冰箱里取出了肉解冻,准备做晚饭来着。
这下他低头看向裤腿边打转的奶猫,似乎有点明白她的意思了。“你……要吃人类的食物?”
“喵。”
司凉易犹豫:“不太好吧……猫不能吃人类吃的东西。”
“喵!”
“……那好,你先去外头等着,我给你做饭。”
司凉易之前看了新手养猫小贴士,其中划重点加粗加宽的一行字说:不要给猫吃人类的食物!千万不要!
可是……
他一边想,一边快速切肉洗菜,顺便按下高压锅的开关。
因为是猫要吃的,所以他尽量少油少盐,但用绿豆粉搓洗过去除肉腥味,切成细细的丝炒熟装盘,又挖了一勺米饭和着肉丝拌匀,端到厨房的吧台上,推到清欢面前。
清欢对他叫了一声算是感谢,总算吃东西了。司凉易放下心来,用剩下的材料给自己做了一盘肉丝炒面,他看起来冷清,口味也清淡,可和清欢那碗肉丝拌饭比起来,炒面的油要重些,还放了点辣椒,洋葱青椒胡萝丝,五颜六色煞是好看。司凉易一边看着奶猫吃饭,一边用叉子卷起面条放入嘴里咀嚼。
没一会儿奶猫吃完了,竟然朝他走进,还把小脑袋塞进他的杯子里喝水。司凉易竟然不觉得不卫生,任她喝了个痛快,又走到他的盘子边上,张嘴咬住一根面条往外拽,拽啊拽的拽不动,干脆就动嘴开始吃,一直吃到差点儿把脸埋进他的盘子里。
司凉易摸了摸她的爪爪,她一边吃一边用爪爪按住他的手,还叼走一块青椒。司凉易亲眼看到她专门挑辣味比较重的配菜吃,这是一只奶猫应该干的事吗?!
杯子里的水被她喝了大半,最后半个猫差点儿都掉进杯子里,司凉易只好打开冰箱,小猫却突然扑过来,对着冰箱里的橙汁喵喵叫。
意思很明显了。
然后她舔果汁他喝冰的矿泉水,一人一猫相处和谐。
最后外面餐桌上的猫粮猫罐头什么的都被司凉易处理掉了。他觉得……他的猫大概跟普通的猫不一样,但他竟然没有觉得很惊讶,也没有觉得奇怪,而是理所当然的接受了。他想,大概她下一秒突然变成人,他也认为是应该的。
他是疯了吗?
冥冥之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牵引他,而他一点都不讨厌这样的感觉。
晚饭后他习惯看会儿书再去洗澡睡觉,所以会在书房消磨掉一个小时左右,小猫也被他抱了进来,她大概不想看书,因为他抱着围绕书墙转了一圈,她仍然是打不起兴趣的模样。于是司凉易也不看书了,抱着猫去卧室开电视,然后把遥控器给了她,看着她拿着嫩爪子拍,拍啊拍的终于拍到一个放情景喜剧的电视台,这才停下。
司凉易收拾好准备去洗澡前问猫:“……你要不要洗澡?”
她歪过可爱的小脑袋,湛蓝色的大眼睛盯着他,竟然喵了一声,跃跃欲试从床上跳下来,被司凉易及时拦住。
浴室里放好了水,他还弄了个小木盆来放到浴缸里,正好是她的大小,待在上面稳稳当当。司凉易用自己的沐浴露给她抹身子,一边抹一边说:“我觉得……你大概也不需要那些猫用的产品吧……可是你看起来太小了,我待会儿给你买婴幼儿专用的沐浴露吧,应该会比较适合……这里需要挠挠吗?”
她喵一声就是要,司凉易将她洗了个干干净净,用浴巾包起来擦了擦,再用电吹风吹干——但他记得清清楚楚,网上说猫咪进家后最好不要太急着洗澡,因为要给它们适应的时间,而且大部分猫咪都会惧怕电吹风的声音。
所以……
果然他养的不是猫,大概是个小精灵什么的?
司凉易睡前习惯喝一杯酒,没想到这只奶猫居然踩着他的胸膛站立起来,脑袋朝高脚杯里拱,粉色的小舌头舔了好几口才满足。司凉易越发觉得她不是猫了,大概是里头有个奇妙而有趣的灵魂,只不过用了猫的外表。所以他对待她简直就像是对人,仿佛一人一猫能够沟通。
清欢发现自己有点掉毛。她在被子上滚了一圈就掉了好几根,有点心疼,这种感觉大概只有脱发的人才懂。司凉易怕翻身压着她,就把她放在枕边,和他的头靠在一起。清欢用柔软的肉垫压了压司凉易的脸,在他头边蜷缩成毛茸茸的一小团,闭上眼睡了。
但电视一夜没有关,第二天天没亮她先醒,就趴在床尾看电视。
司凉易做了一夜光怪陆离的梦,醒来后什么都不记得了,忘了个一干二净,心情却无比沉重而悲伤,让他隐隐有点头疼。这些稀奇古怪的梦,他每每醒来都是不记得的,这也是为何从小他就与人疏离的原因。他觉得自己不属于这个世界,可是有些事情却应该去做,比如说活下去,比如说当个演员。
就好像是剧本上写了,他不过是将自己的人生也当成一场戏剧,按照情节发展,如实演绎出来。
小猫的尾巴在甩过来甩过去,司凉易坐起身,小猫就回头走了过来,在他身边坐下,雪白毛茸茸的猫脸上,一双眼睛蓝的如同大海,仿若星空。
司凉易亲了下她两只嫩爪:“早安,宝贝。”
猫脸做不出“笑”这样的表情,清欢用蹭脸表达自己的温柔。她跟着司凉易去卫生间,看着他刷牙洗脸,却在他解决生理需求时被抱了出来。司凉易的脸色有点奇怪,可能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法当着一只猫的面上厕所,还关了门。清欢用爪子挠了挠也就算了,在门边坐下,等他出来。
……其实她也不是想要看他上厕所,毕竟她没有那种癖好。
☆、第990章 第九十九碗汤 酩酊(三)
第九十九碗汤酩酊(三)
司凉易从洗手间走出来之后, 就看见小奶猫蹲在门口的垫子上舔舔爪子洗洗脸,这样看起来倒有些像猫了。见他出来, 她站起来,大摇大摆地进入洗手间,然后还用小身子将门给推上, 被关在门外的司凉易一脸错愕。他站在门口大概有个几分钟吧,就听见里头传来马桶抽水的声音,随后是喵喵的叫声。
这意思是……让他进去?保险起见, 司凉易还是敲了敲门, 等到里头传来喵的一声,他才推门进去, 看见小猫蹲在洗手台上, 两只爪子是**的,正举起来对着他叫,意思非常明显。
司凉易了然,拿了新毛巾过来给她擦爪子上的水, 然后将她抱了出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正式开机,司凉易的私人时间是很多的, 他习惯了不外出, 不和人来往, 这样孤独而寂寞的日子他过习惯了,有只小猫陪着还是头一回。
早餐吃的是吐司培根还有煎蛋,司凉易煎的蛋又好看又好吃,遗憾的是清欢只吃了一颗就饱了, 司凉易做了芦笋培根卷,外皮微微煎的焦黄,十分好吃——清欢喜欢会做饭的人,尤其是长得好看会做饭还很懂得享受的人。
吃完早饭她的肚皮立刻变得圆滚滚,司凉易收拾了碗筷坐在沙发上,她就跑到他腿上,他很懂的伸手轻轻按摩她的小肚腩,猫咪胖起来是非常可爱的,不过她的形状还小,只是只奶猫,胖也胖不到哪里去。
司凉易一边给她揉肚皮一边困扰:“……猫吃人类的食物真的好吗?”他腿上还放着平板电脑,上面仍然是对于新手猫奴的叮咛,鲜红的大字再三告诉他:不要给猫吃人类的食物!千万不要!
清欢懒洋洋地看了一眼,伸爪一拍,界面就被拍掉了。司凉易低头看她,调出打字页面:“……你想说什么,可以用这个告诉我。”说完他觉得自己有些疯,然后又笑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欢欢能听懂他说的话,他们是可以交流的。
清欢眨巴着蓝眼睛,粉色的肉垫在字母键上踩了踩,说:我不喜欢打字。
果然!司凉易有点吃惊,又有点了然。他摸了摸奶猫肚子,问她:“你真的能吃人类的食物吗?”
“喵。”
“那以后,还需要买猫粮什么的吗?猫罐头猫零食之类的?”
“喵喵。”
司凉易差不多也弄懂了点儿,奶猫叫一声表示肯定,喵喵两声表示否定,他想了想觉得这样也就够了,难道他还要强迫一只猫跟自己聊天吗?手指头在清欢肚皮上挠了挠,“好,我知道了。”
再之后他就没看过什么养猫一百法,网上书上所说的养猫守则是根据普通猫来讲的,他这只又不普通……司凉易没忍住又问了一句:“你是妖怪吗?”
“喵喵。”
“神仙?”
“喵喵。”
“……”除了这两种司凉易真想不出还能在什么情况下猫咪变得能打字。他盯着腿上的小猫看了半晌,觉得她真的是很漂亮很可爱,蓝眼睛粉肉垫小脑袋都讨人喜欢,所以偶尔有点奇怪的地方自己也不用太在意。反正他就是觉得,如果是她的话……怎么样都没关系的。兴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以前司凉易可从来没有养小动物的想法,司蔚安怕他宅成化石还特地拉他去过宠物店,但司凉易一点想法都没有。
眼下这样还真是头一回,很新奇的体验。
小猫估计是被揉舒服了,肚皮朝天,四肢微微蜷着,尾巴慢悠悠的晃来晃去。她的肉垫是完美的粉红色,因为还是奶猫所以非常柔软娇嫩,司凉易用指头戳了戳,软的不可思议,他忍不住低下头,让她的肉垫踩在脸上,然后把脸在她肚皮上蹭了蹭。小奶猫身上带着的是和他相同的沐浴露味,白茸茸的毛在窗外的阳光下一根一根的飘动着,简直可爱的要命。
幸好这就是只猫,如果换做女孩子,司凉易这种动作就是性骚扰。他突然想起什么,问:“你能变成人吗?”
“喵喵。”
不能啊……他有点失落,摸着她的爪爪。“漫画上都会变成人的。”
是的,然后猫耳少女还能跟主人酱酱酿酿呢,可惜你想的美,我不会变。清欢用牙齿咬住司凉易的手腕,她的牙还很小很脆弱,啃来啃去也不过留下一手口水,连个印子都没能盖上。
“不过没关系,你这么可爱,就算不会变成人也肯定是天底下最可爱的小猫。”司凉易真诚地说。
清欢喵了一声表示肯定,还用爪子拍拍司凉易的手,算是嘉奖他的想法。
他竟然被一只猫逗笑了,还觉得寡淡无味的生活充满了幸福和快乐。平常这会儿司凉易一般是在书房看书,或者是视听室看电影,但今天他把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一只猫的身上,而且还乐此不疲。
不知道过了多久,手机突然响起来,司凉易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没有接。这个号码锲而不舍的打了好几遍,最后都被他忽略掉,清欢好奇地看了一眼,他就捞住她肉乎乎的身子将她带回来。终于,电话停了。
又过了几分钟,手机再次响起,这一次是司蔚安打来的,司凉易跟这个哥哥的关系还可以,所以没有视而不见。“喂。”
电话那头不知道说了什么,司凉易的眼神变得凉薄起来,清欢从他腿上抓着他的衬衫往上爬,极其灵活爬到他头上,趴在上面侧着耳朵听电话。
司蔚安说:“……晚上回来吃饭吗?老头子生日。”
司凉易说:“哦。”
“哦是回还是不回啊?”
“看看吧。”
“……”司蔚安差点骂他。“你再不回来,老头子很有可能亲自上门去找你。”
司凉易轻轻一笑:“他敢吗?”
司蔚安:“……老弟啊算我拜托你,哥哥我每天做牛做马任劳任怨,就是想把家产攥在手里,等到老头子死那天,能分给我们兄弟俩多一点。你老是这样不回来跟他犟,属于我们的东西,早晚被那女人跟小杂种抢走。”
清欢伸爪抓了下手机,差点儿掉下去,司凉易反应极快地扶住她,还让她在他头上待的更稳。这副造型必然是有些滑稽的,不过他全不在意:“我知道了,晚上我会回去。”
司蔚安这才满意:“行,诶你养猫了是不是?”
“嗯。”
“晚上我给你带点玩具吧,那天带粽子去洗澡,我看都没看就买了一大堆,结果发现掺了好多猫玩具。”
小猫并不重,但司凉易小心地将她拿下来,“……你拿来,晚上问问她喜不喜欢。”
司蔚安目瞪口呆,怎么的,他回老头子那吃饭还要带猫去?!
不过他没有继续问下去的机会了,因为司凉易已经挂掉了电话。挂了电话的司凉易摸着小猫的嫩爪爪,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问她:“那些玩具会喜欢吗……应该不会吧,因为你不是一般的小猫啊……”
清欢用着爪子按住他躁动的手,一天到晚摸着她的粉肉垫不放,早晚被摸出老茧来,要知道她的小肉垫是非常娇嫩的,哪有人这样摸猫。
下午差不多时间,司凉易换下了身上的居家服,穿上套头毛衣跟牛仔裤,脚上踩着双球鞋。他的头发染成了栗色,随便抓抓就很有时尚感,墨镜口罩一戴,基本上看不见脸,不过个人气质太突出,属于那种捂着脸在人群中也很显眼的人。
清欢也被他穿了衣服,一套粉红色的蕾丝小裙子,但脚上没有穿鞋,毕竟司凉易需要随时捏她的肉垫解压。猫咪专用的衣服穿在身上倒也不难受,至少让清欢觉得自己不是在裸奔。她坐在他肩头,这不是普通的猫,而是一只小精灵,所以司凉易买来的猫包猫笼子什么的全没派上用场。
一个气质出众的男人肩头上坐着一只粉红色的貌美小奶猫,这个组合很是吸睛,就在这小区都有人盯着看,奈何司凉易不在乎,他特意走的更稳当些,免得小猫从肩头掉下去,摔一下可不是闹着玩的。
司凉易是一个很神秘的演员,他没有经纪公司也没有经纪人,片约都是经由司蔚安的秘书进行筛选,在网络上也没有属于自己的社交账号,更是从来不和粉丝互动。
他兴许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少粉丝,也不关心自己的知名度。不炒作,也不和人有关系上的牵扯,来历成谜身世成谜,可也正因为如此,更显得迷人。做司凉易的粉丝大多悲喜交加,喜的是自家老大吊打其他人国际超一线有无数拿得出手的作品,悲的是经年累月见不到人,没有消息,这个人此时此刻在做什么,他们一无所知。
可就是这样,还是喜欢。
☆、第991章 第九十九碗汤 酩酊(四)
第九十九碗汤酩酊(四)
清欢现在就趴在副驾驶上玩着平板, 她身上还绑着一条特制的安全带。她发现司凉易的粉丝都很有才,就一部电影一张截图都能被他们玩出花样来, 要是她也有手机,也想拿他的照片设置一下壁纸,美男子人人爱, 司凉易这么受欢迎,除了逼格高地位稳,这张脸怕才是最主要的。
她就这么一路戳着平板到了司凉易父亲的家。他们家什么情况路上司凉易给她说了个大概, 不过清欢不是很在乎, 毕竟她现在只是一只猫,跟她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她又不跟他的家人交际。
很大的一栋独立别墅, 坐落在富人成群的别墅区,司凉易直接将车子停在门口,看起来是没有留宿的打算,他一点都不喜欢这里, 也不喜欢这里的人。
司蔚安比他早到,一看到他就对他招手:“来来来, 看看我给你带的玩具。哇, 这就是你养的猫吧?真可爱, 我能抱抱吗?”
当然不能。在司凉易拒绝之前,清欢就已经拿爪子制止了司蔚安伸过来的禄山之爪,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不愿意。
司蔚安叹口气收回手:“猫果然都是高冷的生物……我家粽子看见我那叫一个热情啊,真希望猫都好好学学!”他趁着清欢不注意摸了把她的小脑袋, 然后贱笑起来,“真可爱,好想亲一亲。”
这回司凉易为了防他,直接将小猫揣到了兜里。他毛衣的胸口恰好有个口袋,一只小奶猫装进去刚刚好,露出小脑袋跟两只小爪子在外面,可爱死了,司蔚安更想给小猫来一个狼吻了。
司凉易在司蔚安那堆玩具里挑挑拣拣,觉得都太弱智了,他的小奶猫很聪明,肯定不喜欢这种东西,给蠢狗和蠢狗的主人玩可能刚刚好。他带着猫坐到沙发上,佣人就端了茶过来,司凉易先喝了一口,然后给小猫喝了一口。司蔚安赶紧阻止他:“你看看你,还养猫呢,怎么一点准备都不做,不能给猫喝茶。”
小猫却当着他的面舔起茶水来,她喝了几口,司凉易把剩下的也喝了,然后抬起眼皮子冷淡地跟司蔚安说:“哦。”
司蔚安:“……”好气啊这个弟弟他不要了行吗?真想把这个破弟弟变成狗!他觉得自己之所以养狗,就是想要一个崇拜哥哥看到哥哥会热情扑过来说哥哥你真厉害我真佩服你的弟弟!
怪不得这个臭小子养猫呢,看他那只高冷的小奶猫,可不是跟他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对自己爱答不理,简直没有喵性。司蔚安悲从中来,看着司凉易不仅给猫喝茶,还剥橘子给猫吃,小奶猫还真吃了,边吃边伸爪表示还要。
这猫成精了吧??相比起来他的粽子简直像个弱智,不对,不是像,粽子就是个弱智。
客厅里只有他们兄弟俩并一只小奶猫,不过很快就有人来了。出现在二楼楼梯口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穿着白衬衫和百褶裙,轻施脂粉,看起来精心打扮过,长得很漂亮,杏眼桃腮,颇具古典美,尤其是举手投足,自带一股风情。
司蔚安几不可见的冷笑一声,对司凉易说:“得,你的桃花来了。”
“二哥,你回来啦?我刚才在下面等你呢,后来妈妈叫我上去,没想到我刚上去没多久你就来了!”女孩很高兴,一直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你累不累啊?要不要先去休息会儿?晚上都是家里人,厨房菜还没做好,不用着急的……咦,二哥你养猫啦?好可爱!”
对于女孩伸来的手,清欢选择整个猫都藏进司凉易的口袋里,不过这个口袋并不是很大,导致她一双尖尖的雪白猫耳还露在外头。眼看就要被女孩子摸到,司凉易起身避开了,冷淡地说:“别过来。”
同样被小奶猫嫌弃的司蔚安高兴了,觉得小猫虽然高冷,但高冷的好,除了主人不给其他人抱。不像是他那只蠢狗,要是带回来,甭管是人是鬼,只要想揉想摸,蠢狗都主动送上大脑壳。
这么想想,还是小猫好。
虽然不让摸,可司蔚安觉得那露出来的两只小猫耳真是太可爱了,还一抖一抖,实在是想揉一把。
司凉易的手指撸了撸猫耳朵,小猫颤了颤,抖动着耳朵开起飞机,还喵的叫了一声,娇嫩嫩的,很惹人怜爱。
“二哥……”
女孩子叫司凉易的话被司蔚安打断,他背倚着沙发,讥笑道:“二什么哥啊,这里谁是你哥?跟你有血缘关系的是那个小杂种,可不是我们兄弟俩。”
听了这话,女孩子瞬间俏脸惨白:“大哥……”
“别,你可别这么叫我。”司蔚安冷笑。“你可别哭啊,一会儿老头子看见你哭,指不定又以为是我们兄弟俩怎么欺负你了,要拿鞭子抽我们呢!”为了这装模作样的小婊|子,他们兄弟俩可没少挨打,这小婊|子跟她那小三妈一个德性,就会装可怜,现在看上他弟弟了想来讨好,门都没有。
回来是给老头子面子,是为了继承权跟家产,可不是为了看这令人作呕的母子仨。
女孩连忙揉了揉眼睛不敢哭出来,可红通通的眼眶却昭示着她的委屈与难过:“二哥,对不起,小时候我不懂事……可是我知道错了,我不会再让爸爸打你们的!”
司凉易捏着小猫软绵绵的一只肉垫,漫不经心地看过去:“怎么,你以为我还在意过去的事情吗?”
十八年前,司凉易和司蔚安的母亲去世,不到一个月,他们的父亲司蔺就把第二任妻子林语柔接回了家——忘了说了,林语柔她那个赌博成性的丈夫跟司蔺要了三百万,就痛快的签了离婚协议书,而在这之前,司家兄弟来的母亲还活着的时候,司蔺就已经跟林语柔搞一起去了。
严格说起来就是个令人作呕的爱情故事。司蔺年轻的时候跟林语柔一段虐恋情深,后来家里安排给了他未婚妻,他就跟林语柔分手了,娶了毫不知情的妻子。结果十五年后再见,最爱的女人嫁了个赌鬼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司蔺那颗冷硬无情的心啊,立刻就软了,爱情的火焰重新燃烧,两人背着各自的妻子丈夫搞了起来。林语柔还爱着自己的初恋情人,立刻跟赌鬼丈夫提出离婚,并且由司蔺支付了三百万,买走了林语柔的婚姻。
也是那个时候,没有得到过父爱的司蔚安才知道,他跟弟弟的父亲不是天生就这样严肃冷漠,他竟然也会把一个小女孩扛在肩头给她买糖带她去游乐园,却对他身体不舒服的母亲视而不见。
哪怕那女孩不是他亲生的。
母亲得知父亲出轨割腕自杀,他跟弟弟两个人发现了床上的母亲,报了警,可这个消息却被爱面子的父亲压下,然后举行葬礼,一切就当无事发生过。很快,林语柔就带了她的女儿林妙瞳进了司家的门,当上了司太太。
林妙瞳不愧是林语柔的女儿,打从进门来就一直表现出乖巧可人的小女孩形象,他跟弟弟自然不会喜欢这对母女,所以毫不客气。可也巧了,这个女孩每次被他们骂哭的时候,父亲都能恰到好处的出现,然后就会以他们欺负妹妹的名义,用鞭子抽他们。林妙瞳今年二十二,他们兄弟俩比她大了十岁有余,他们的母亲被她的小三妈害死,这女孩倒有意思,小时候竟然还敌视他们,觉得是他们欺负了林语柔,所以要给林语柔报仇。
他妈的到底谁应该报仇啊?
后来长大了些倒是好了,可让司蔚安冷笑的是,不知道林语柔打的什么主意,竟然鼓励林妙瞳来追司凉易!真是不要脸的贱人母女,还想母女嫁父子。可能是看林妙瞳完成不了这个任务,六年前林语柔竟然老蚌生珠,给他们生了个弟弟出来。
也就是这个弟弟,让对父亲视而不见的兄弟俩愿意回大宅来虚以委蛇。毕竟老头子年纪大了,家产的分配他们还是在乎的,难不成要白白留给林语柔这个贱人?想都别想!
父亲喜欢林语柔温柔可人善解人意,这是大家闺秀端庄秀丽的母亲做不到的。毕竟普通女人也做不到像林语柔那样什么姿势都摆的出来,什么活儿都能做。林语柔这个女儿林妙瞳,可真真是跟林语柔一个德性,成日弱风拂柳我见犹怜,为了她打架的男人不计其数,现在竟然还把主意打到了他弟弟身上。
司蔺老了之后,终于对这两个儿子有了愧疚之心,可这让林语柔害怕了,她知道,一旦司蔺先她死,那这对兄弟肯定不会放过她,因此她想方设法生了个儿子,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了保障。
作者有话要说: 从前锁章,我看一眼大概心里能有数改什么地方,昨天那章是真不知道……
直到我把《我和猫的日常》改成了《我和猫的生活》。
☆、第992章 第九十九碗汤 酩酊(五)
第九十九碗汤酩酊(五)
林妙瞳和林语柔长得很像, 都是那种我见犹怜的古典美人,她们和时下的女人美的大不一样, 就像是一片艳丽的红玫瑰中盛开的白色幽兰,不好这口的人可能欣赏不来,可喜欢这个类型的就会为其如痴如醉。司蔚安跟司凉易属于前者, 司蔺和大部分男人属于后者。尤其是这母女俩都长得楚楚可怜,天生有一双水润柔和的杏眼,仿佛里面随时荡漾着波光一样令人心动。
小时候的林妙瞳对他们兄弟俩的敌意还掩饰的不太好, 可随着林妙瞳长大, 越发得她那个妈的真传,将男人玩弄于鼓掌之间, 给她当了备胎, 还要心怀感恩她对自己的温柔。
司蔚安觉得,世界上可能只有老头子真的相信林语柔那“不让曈曈姓司是不想让你的儿子们生气,我们母女没有要争家产的意思”的说辞,男人这种生物, 无情无义的时候十分残酷,可一旦多情起来, 也真是盲目。
林语柔可不是不想争家产, 如果林妙瞳真改姓把户口登记在老头子名下, 那可就是名正言顺的闺女,甭说有没有血缘关系,那兄妹都是板上钉钉的事儿。要是成了兄妹再闹出点什么事儿来,可就要徒惹笑话了。林语柔这样的女人怎么可能会做这种蠢事, 她对自己有信心,对自己的女儿也有信心,林妙瞳比她更年轻更漂亮,凭什么司凉易看不上?
当然,林语柔是中意排行老大的司蔚安的,偏偏林妙瞳却喜欢上了司凉易,含羞带怯地在司蔺面前表现了几次,那位将她当成亲生女儿疼爱的老头子,立刻就想给他们订婚,要不是他管不着司凉易,恐怕他都能把司凉易弄晕了直接送林妙瞳床上去。
老头子年纪大了,一世英明被个女人耍的团团转,再加上本身就是个狼心狗肺的人物,也难怪做出这么多不着调的事儿来。
可是他身子骨还不错,短时间内估计死不了,老头子一天不死,就一天是他们兄弟俩的生父。无论他们多么恶心这个父亲,都不会将他拱手送给林语柔母子仨。
司凉易嘴角带了一点点笑意,他长得出奇的好看,远远超过年轻时英俊潇洒的司蔺,过分俊美的面容招来太多爱慕,林妙瞳的喜欢在司凉易眼里,还不如那群自称粉丝的陌生人。
毕竟陌生人的喜欢不会令他作呕。
他本来坐在双人沙发上,等到林妙瞳袅袅娜娜的也要坐下,他就起来了,改坐司蔚安的沙发扶手。避林妙瞳如蛇蝎的动作让司蔚安很满意,他翘起二郎腿:“你那企图就差没写脑门子上了,也不照照镜子看自己什么德性,一天到晚跟你那婊|子妈似的发骚,真想卖,街上多了去了都是人,在我们面前卖弄什么风骚?”
他说话极其不客气,林妙瞳眼眶更红,这回泪水是止也止不住了,她看向司凉易,似乎是希望他能站在自己这边,为自己说两句话。但是怎么可能?司凉易没有落井下石,已经是额外的仁慈。
“大哥,你真的误会我了,我没有别的意思,我、我也不是你说的那种女人……”林妙瞳咬着下唇,脆弱的如同被暴风骤雨摧残的花朵,迫切需要爱花人的怜惜。“今天是爸爸的生日,你们不要因为我不开心好吗?爸爸其实很想念你们的,虽然他不说,可是我看得出来——”
“喵!”
司凉易没什么心思听林妙瞳说些冠冕堂皇的话,讲道理,谁面对这样的母女好些年也会受不了的,虽然他现在根本不住在父亲这里,可这对母女对他造成的反胃效果,直到现在都没能消除,导致他现在接古装戏的时候都会再三挑剔犹豫,毕竟化了妆朝古代美女靠的女演员们,真的很像林语柔母女俩。
怀里小猫突然叫了一声,司凉易也好,司蔚安也好,两人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小猫身上。小猫这会儿已经露出了毛茸茸的小脑袋,两只嫩爪搭在司凉易的口袋上,湛蓝色的猫瞳却看着桌子上——那里已经摆上了一个大蛋糕,看起来非常好吃。
“真是个馋猫。”司蔚安笑。“猫不能吃奶油的吧,这些东西最好少碰。”
司凉易将小猫从口袋里拿出来,走过去,毫不犹豫地拿起一颗沾满奶油的草莓递到她嘴边,看着她吧唧着嘴一点一点将草莓吃掉,又拿起另一颗。小猫的肚子不大,吃了两三颗就解馋了,然后司凉易将上头堆满的水果拿下几片插上,就当无事发生过,这个蛋糕一如原样没人动过。
但他弯腰的时候不察觉,叫小猫舔走了一口奶油,因为动作幅度太大,胡子上猫脸上都是,司凉易拿她回来的时候立刻蹭他毛衣上了。
他很爱干净,但如果是这只猫弄出来的话,感觉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
司蔚安看得一愣一愣的:“你真给小猫吃这玩意儿啊?不怕吃死它?”
司凉易这回赏了他一个冷淡的眼神,然后单手托着小猫去洗手间了。司蔚安站在原地傻眼,怎么了?他说错什么了?他那弟弟转身前充满淡漠不屑的眼神是怎么回事?身为一个英明神武的兄长,他是做了什么蠢事,才让司凉易这样看他?
进了洗手间,小猫主动将头往水龙头的方向伸,要求清洗的意愿非常明显。司凉易先是给她擦了猫脸跟胡子,然后又弄干净了自己的毛衣,不过湿答答的,只能用电吹风吹一下。
小猫就安静地待在他身边,等到他吹好了,她就主动用着爪子勾住毛衣的线,灵巧地爬了上来,重新回到他的口袋里。
果然是个小精灵,只有小精灵才能这么可爱。
出去后,今天的主角司蔺已经到了,他左手边坐着穿着月牙白旗袍的林语柔,右手边是刚满六岁的小儿子司绍延,林语柔旁边坐着林妙瞳,她看起来眼圈还有些红,但没有哭。
一看到司凉易,司蔺就冷了声音:“你是不是又欺负曈曈了?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你比她大那么多,就算不喜欢人家,也不能这样对一个女孩子!”
司凉易连坐都没坐下来,捧着小猫转身就走。司蔺被气的一拍桌子,他也就是想在儿子面前摆摆做父亲的威风,要知道他已经快一年没见着二儿子了,平时根本不着家。心里头想,可他嘴上说话就是这么霸道专|制,只可惜,司凉易从来不买账。
买账的司蔚安又不客气:“那可不是得跟您老学习嘛,搞大人家老婆的肚子,花三百万买下来就是,钱而已,咱们家就不缺这个。”
司蔺没有心脏病,但他觉得早晚有一天会被这两个儿子气出心脏病来。一个不务正业去当什么演员,另一个虽然老老实实上班却见天的搞事,唯一的共同点是两兄弟同样的不听话。
最后还是他妥协了:“你站住!谁让你走的,今天是什么日子你不知道吗?”
司凉易停住脚步,没有回头:“我妈的自杀纪念日。”
这还真是,就在十八年前司蔺生日这天,他在外头跟林语柔母女过,还带她们去游乐场玩,扛着林妙瞳给她买冰淇淋,他的妻子在家里割腕自杀了。
司蔺的脸色一瞬间变得很难看,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过得比谁都幸福快乐,可人一老就会想念孩子,他的两个儿子一个比一个优秀,是只会撒娇耍赖的司绍延没法儿比的,以后司家肯定得由这兄弟俩来继承,这一点毋庸置疑。可是司蔺很爱林语柔跟她生的两个孩子,尽管林妙瞳不是他亲生,他仍然担心自己死后这母子三人会怎么样,所以在大儿子跟二儿子面前,他一向表现的很偏心,就是想告诉他们,我很看重他们母女,所以你们弟兄俩也要善待他们。
简直可笑,司蔺推己及人想一想,他要是搁在司凉易兄弟俩这份上,不知得怎样闹腾,也就他自己到现在还以为在儿子们心里自己还是那个威严高大的父亲。
“这个蛋糕挺好吃的。”司凉易慢慢地回过头,脸上一点笑容都没有。“祝您生日快乐,记得给我妈上柱香,也让她知道,您今儿个又过生日了,只可惜她不在。”
他回来是给司蔺过生日的?别开玩笑了,他回来就是给他们添堵的。
他太了解司蔺这个人了,年轻时杀伐决断英明从容,老了难免糊涂起来,他要是舔着脸上来讨好孝顺,司蔺不会拿他当回事儿,他越是冷漠越是不客气,司蔺就越是看重他,说白了,贱的。当年林语柔不也是明白这点儿,才以有夫之妇的身份屡屡拒绝司蔺却又屡屡出现在他面前,才让司蔺对她势在必得的么?
司蔚安见状,也将碗筷推开:“我也走了,公司还有事儿。”
☆、第993章 第九十九碗汤 酩酊(六)
第九十九碗汤酩酊(六)
“有什么事儿?!”司蔺恼起来, 他还不知道公司忙不忙?“你们兄弟俩就连陪我这老头子吃顿饭的功夫都没有?忙成这样?!”
司蔚安笑笑说:“也不是什么大事儿,我想起来我办公司洗手间的马桶好像没冲, 我得赶紧去看看,不到扰您一家四口过生日了。”
说完追上已经远去的司凉易。
林妙瞳腾的站起来就要去追,司蔺爱面子, 大声叫住她:“曈曈!干什么去!不许去!”
“爸爸!”林妙瞳快急哭了。“咱们一家和和美美的多好啊,今天这大好日子,您发什么脾气啊, 就让着大哥二哥不行啊?”
“是我发脾气吗?”司蔺生气。“不是他们弟兄俩诚心给我添堵?”
林妙瞳抿了抿嘴, “我去追二哥,爸爸妈妈你们先吃吧。”
说完也不顾司蔺再三阻拦, 快速跑了出去。林语柔看着女儿的背影消失, 对着司蔺柔柔的笑,伸手捏了捏他的脸,她今年也五十了,可是保养得宜, 仍旧气质温婉古典,身材完全没有走样, 穿着旗袍照样玲珑窈窕。“行啦, 孩子们的事儿, 你总是要掺和什么呀。再说了,也真是我做的不对,他们埋怨我是应该的。我只希望能在临死之前,听他们叫我一声妈, 那我也心满意足了。”
司蔺被她捏的发不出脾气,两人之间的关系看似是强势的他说一不二,其实他的情绪完全掌控在林语柔手里。“行了,胡说什么呢,那是你错吗?不是我把你关起来不让你走的,不是我逼你离婚的?那两个兔崽子,他们不乐意回来就不回来,反正我也不稀罕他们,我这不还有绍延吗?到时候我把整个司家都留给我的绍延!”
虽然他总是说气话,可说把整个司家都给他们的小儿子还是头一回,要是能哄着司蔺改遗嘱那就再好不过了。林语柔心头一喜,面上却没表现出来,伸手摸了摸司绍延的头,他对父亲和两个哥哥之间的争吵毫不感兴趣,唯一的执着是那个巨大的水果蛋糕,上头的草莓看起来真的好好吃,他觉得自己都要忍不住了!
真是的,姐姐出去干嘛去了,怎么还不回来,他肚子都饿了!
司绍延对大哥印象深一点,二哥基本上没接触,因为他还没出生的时候,年满十六的两个哥哥就都搬了出去,司蔚安还好,偶尔还会回来一趟,司凉易真真是半步都不愿踏进这来的,更别提是这个便宜弟弟了。
真是令人恶心,这个孩子身上的血,一半来自司蔺,一半来自林语柔,天底下还有比这更脏的人么?
……
“不是跟你说过,少惹老头子生气?到时候分不到家产可别哭啊。”
司凉易听司蔚安说风凉话,冷淡地看他:“那你又闹什么,真想要家产,跪下去抱着他大腿痛哭流涕求原谅啊。”
司蔚安哈哈一笑:“不愧是我弟弟。这么多年下来,老头子什么德性,你我心里还不有数。”
他要真是痛哭流涕地扑上去求原谅,老头子立马看不上他了。他就是这样,吊儿郎当的,似远非远似近非近,老头子才会患得患失,真惦记上他们两个。就是个贱皮子啊,从前林语柔刚进家门的时候还搞不懂,就这么个白莲花般的女人,哪里比得上知书达理张弛有度的母亲?
后来他们才明白,母亲总是为父亲做好一切,默默地付出从不言语,甘心做贤内助,她把自己所拥有的都奉献了出来,对老头子来说就不值钱了。比起一个总是端庄完美的妻子,还是穿长裙露出一条大腿勾的他心痒难耐的林语柔更让男人喜欢。
“你知道就好。”司凉易淡淡地说。“就算我对司家没兴趣,也不能便宜了别人。”
司蔚安差点没感动的抱住弟弟:“你说的没错!咱们兄弟齐心,其利断金!”
司凉易躲开他的靠近,将小猫拿出来放肩膀上,小猫甩着尾巴喵啊喵,他的心情就好了很多。司蔚安实在是很想摸一把,他稍微走在司凉易后头两步,看着那条毛茸茸绑着粉红色蝴蝶结的可爱尾巴晃来晃去的,忍不住伸手去撸。结果那小猫好像背后长了眼睛似的,不管他怎么撸都能精准地避开他的手,简直见鬼了!
清欢最后蹲坐在司凉易肩头,尾巴淑女的圈在了爪爪下,到底也没让司蔚安碰一下。司蔚安都快馋疯了:“老弟啊,猫给哥哥撸一把行不行?就一把!”
司凉易快速对他露出一个微笑,很快消失不见,拒绝意味浓厚。
司蔚安:“……”有什么了不起的,还给猫穿粉红色的小裙子,尾巴上还系着蝴蝶结,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猫,也不是什么正经主人!他待会儿回去路上就买只猫跟粽子作伴去!他也一定会有猫的!
比起司蔺气得要死要活,这兄弟俩心情都不错,他们的关系其实也并没有很亲密,但他们的确是这世界上彼此最亲的亲人,所以不管发生什么,他们都会站在同一边,尤其是在对待林语柔的事情上。司蔚安准备再插科打诨呢,突然听到一阵脚步声,他回头看了一眼,迅速超过司凉易往前走:“我先走了你保重。”
林妙瞳跑的气喘吁吁,她本来就遗传了林语柔的白皮肤,因为跑的太快,雪白的皮肤表面泛了一层浅浅的红,青春朝气,要是她那些爱慕者在这里,大抵能被她的美貌电晕过去。可惜司凉易实在是见过太多美女了,林妙瞳的确是美,可娱乐圈什么不多,好看的人从来不少。更何况,在司凉易心里,隐隐有个最美的人,即使他想不起来,也说不出来,更没有一个具体的意象,可他潜意识里最为清楚,没有人比“她”更美。
“她”是谁呢……从前司凉易没这概念,现在他觉得……大概就是肩膀上这只小奶猫的模样。
“二哥……二哥!”
说了多少遍别叫二哥,林妙瞳仍然我行我素,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什么柔弱什么好说话都是虚的,她们母女俩就是水蛭,一旦盯上猎物,不将猎物吸干是不会撒嘴的,整个一美人蛇,司凉易是疯了才会对她动心。
他都不知道林妙瞳是怎么对他有意思的,反正也漠不关心,可林妙瞳三番五次自以为是的来告白和纠缠就让司凉易很困扰了——她们母女可真是一脉相传啊。
在他这里欲擒故纵这一招用不了,所以就用“缠”?
“二哥你不要生气好吗?我代替妈妈给你道歉,爸爸不是故意骂你的,他真的只是太想你了!你别生气,别走好不好?留下来,我们一起吃顿饭,今天是爸爸的生日啊……”林妙瞳乞求地说,她仰着头,目光满是痴迷。
没有人知道,那个神秘而出色的影帝司凉易,是她的哥哥,还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
她的大学同学里好多人都喜欢他,三个室友都是铁粉,她们天天在一起抱怨影帝消息少不露面,每每这个时候,林妙瞳心里是狂喜的,全世界只有她能真正的接近他呢,其他人都不能。
她意识到自己对司凉易的感情是在司凉易十几岁时拍的第一部电影。他们兄弟俩比她大了十岁有余,所以在她跟妈妈进了司家后,他们很快年满十六周岁,就都搬了出去,而都在司家的时候,他们经常因为她挨爸爸的鞭子抽。司蔚安脾气爆,挨的打也多,司凉易却很少挨打,偶尔挨打,也只会冷淡地承受,不哭也不求饶,更不吵闹。
然后干脆利落地离开。
他的第一部电影是演一个抑郁症患者,这部电影让年轻的他一举成名,也让看了电影的林妙瞳彻底迷恋上他。说白了,林妙瞳算是司凉易的狂热粉,只不过这个狂热粉和其他人比起来占了点优势。不过这微不足道的优势和司凉易厌恶她的程度比起来,那就小巫见大巫了。
对于林妙瞳的痴缠,司凉易很少回应,基本上是懒得理她。直接上车,可林妙瞳却突然伸手抓住了车门:“二哥!我知道你恨我!讨厌我!可是你能不能听我说几句话?!”
司凉易毫不客气地用力带上车门,林妙瞳只是抓着,不敢真的不松开,千钧一发之际,她的手安全了,却只听见司凉易冷冰冰的两个字:“不能。”
什么时候林妙瞳才能明白,在他眼里,她和她的母亲就像是一对垃圾,世界上没有人会喜欢垃圾成天在自己身边彰显存在感的,碍眼十足。
就跟司蔚安说的那样,好日子过了这么多年,也该够了吧?从前有老头子护着她们,现在老头子老了,麻痹了大意了,还能为她们做什么?
这对母女,真的不该招惹他们的。
☆、第994章 第九十七碗汤 酩酊(七)
第九十九碗汤酩酊(七)
关上门后, 司凉易立刻踩下了油门,林妙瞳对他这种诡异的执着和痴迷让他非常反感, 最让他感到神奇的就是这个女孩子,总是能顶着一张最无辜的脸,做出最无耻的事情。
他比她大了十一岁, 实在是搞不懂对方究竟喜欢自己哪一点。诚然,他是挺有钱的,可是他完全没有要老头子家产的意思, 这么多年来赚的钱足够他挥金如土的过完余生, 无论如何,司家都要给司蔚安, 这个责任要司蔚安扛下。按照林妙瞳母女的性格, 真要盯上,也该盯司蔚安才对。
不过仔细想想,有那么一段时间,林妙瞳似乎确实对司蔚安表达过额外的关心, 不过那都是他从影前的事儿了,打那之后没再见过林妙瞳对着司蔚安献殷勤, 反倒是他被缠上了。
真难得, 一对实际的只能看见金钱跟权势的母女, 竟然还能把眼珠子从司蔚安身上挪开。司蔚安曾经开过玩笑,如果不是自己已经徐娘半老不年轻了,说不准林语柔能亲自上阵,毕竟那古时候的外族, 就有父亲死了儿子娶母亲的例子。司凉易听完了反胃了好几天,再看到司蔚安眼神都怪怪的。
小猫重新回到了副驾驶上,并且重新被套上了安全带,后视镜里还能看到林妙瞳穿着高跟鞋往前追了好几步,然后突然一个不小心摔到地上,远远地逐渐看不着,可司凉易也猜的出来接下来是什么套路。摔倒了哭一下,待会儿回去眼眶红肿满是眼泪,司蔺看到了不生气才怪,更怜惜这个女儿,也更不满他们兄弟。
没见过这种女人,口口声声“喜欢”别人,却想把对方牢牢地握在掌心,简直当别人不是人。
清欢趴在副驾驶上,从她这个角度只能看见司凉易的侧脸,英俊而冷漠,他在想什么没人知道,可就从今天的表现看,他也好,司蔚安也好,没一个好惹的,这么多年受了多少气,他们早就学会了隐忍,当这份隐忍爆发出来的那天,不知道会是什么结局。
因为晚上在司家没有吃饭,所以回来后司凉易第一件事就是做晚餐,他很好心情的煎了牛排还开了一瓶红酒,清欢也分到了一小杯,用宽口杯子装着,恰好让她把小脑袋伸进去,两只爪子撑在杯子边缘喝了个一干二净。
司凉易看着她的样子笑,他在外头基本上不会笑,偶尔笑起来也大多带着讥讽或是冷淡,像是这样单纯的象征着开心的笑,估计也只有清欢看到过。她喝完了红酒,看准了他杯子里的,趁着他不注意,就伸进去脑袋舔了两口。司凉易动作优雅切割着牛排,问她:“真的喝酒也没关系的吧?如果有哪里不舒服可一定要告诉我。”
“喵。”当然不会有事,因为她不过是外表看起来像是一只猫,本质上却不是,关于食物,清欢是不愿意委屈自己的,她就是要吃跟人类一样的东西,不要吃什么猫粮猫罐头。
一人一猫愉悦地吃掉了各自的牛排,然后按照顺序洗脸刷牙洗澡准备睡觉,睡觉前还得看会儿电视,司凉易陪着清欢看了两部喜剧片,然后将她放在枕边,捏了捏她嫩呼呼的小肉爪:“晚安。”
“喵。”
司凉易睡眠很浅,很容易被惊醒,从母亲自杀后他鲜少有一夜到天亮的时候,总觉得身体里空荡荡的,似乎有什么东西缺失了。他一直在寻觅,可没有什么能够填补这种空虚,他觉得自己都不能称之为一个完整的人,因为有个秘密,除了他自己没有任何人知道。
其实对于母亲的死,他并没有多么难过——可是他知道,自己应该表现的很难过;
其实对于林语柔的登堂入室,他也并没有多么愤怒——可是他知道,他应该表现出愤怒;
甚至于,对无情无义的父亲,虚伪做作的林妙瞳,乃至于那个流着司蔺和林语柔两人血液的司绍延,他都没有多么怨恨,当然也就没有像司蔚安那样,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司蔚安能过这么多年还和颜悦色的对待他们,是拼了命咬牙忍住的,但司凉易没有,他根本就不用忍,因为从头到尾他就什么都不在乎。
影帝的头衔,国民的喜爱,数不清的荣誉,鲜花与掌声——这些东西,他都不在乎。有或者没有对他来说都一样,只是冥冥中他觉得他应该难过、悲伤、愤怒、怨恨,并且去做一个演员,于是他就去做了。拍戏的时候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演技原来会这么好,让那么多大导演赞不绝口,事实上他就不知道自己演了什么,又是怎么演的,仿佛老天安排了这么一个剧本,他就得乖乖融入这个角色,否则——
否则会怎样?
……他不知道,可他觉得那一定会是他最后悔的结果。更何况按着所谓的命运去走也没有让他升起逆反心理,他就是这样的,不会改变,也不能改变。
所以他不会去争司家的财产,因为金钱美人名誉对他来说都没什么吸引力。可他会去报复林语柔,因为那是他应该做的,他也会帮助司蔚安,和司蔚安维持着兄弟情,因为这也是他应该做的。
除此之外……就怎样都无所谓。
林语柔自打嫁给司蔺之后做事就非常的小心翼翼,她也知道,司蔚安兄弟俩对她积怨甚深,很有可能会威胁到她的安全。所以虽然在司蔺面前表现的如同圣母般不恼不怒一腔温柔关照大地,可平时自己出门,林语柔都是一定要带保镖的。去购物也好,打牌也好,哪怕就是从家里去公司看司蔺,她也绝对不会让保镖离开自个儿半步。
她越是谨慎,就越是给了司蔚安突破口。
林语柔这些年一直很在意自己贵妇的形象,她在自己身上花了大把大把的钱从不吝啬,为了保持美貌和皮肤,她每周都要去两次美容院,头先还带着林妙瞳一起去,可林妙瞳年轻貌美,根本不需要她做的那些程序,后来林语柔也就不勉强了。即便是母女,看到和自己一个模子刻出来却更年轻更漂亮的女儿,已经习惯美貌的林语柔不免会感到些许嫉妒。
她往后日子里的富贵,都寄托在女儿和儿子的身上,可儿子还太小,等他长大到能跟司蔚安兄弟俩抗衡,那至少还得二十年,这二十年里谁知道司蔚安跟司凉易会打什么主意?所以她寄予了重大希望的就只有女儿。
林妙瞳却让她很失望,明明她看中的人是司蔚安,可林妙瞳却一门心思的喜欢司凉易。这两人能比吗?司蔚安对他们都和颜悦色的,逢年过节还知道送礼物,一看就晓得是在讨好司蔺,以后好掌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司蔚安肯定会希望能跟她们打好关系,毕竟这枕边风一吹,那就不是三言两语能解释得清的。
不管怎么看,司蔚安都比司凉易更好上手,偏偏那傻丫头就喜欢司凉易!一个演员,哪怕拿了好些个影帝,可那些钱跟司家的财产比起来根本就是九牛一毛,曈曈那丫头什么时候都精明,唯独在看男人这份儿上,林语柔自认她不如自己。
可她能怎么办呢,再不如自己,也是自己的女儿啊。
做完了美容的林语柔坐在轿车后座上轻轻叹息,前座开车的是她贴身的保镖,听到她叹气就笑了一笑:“太太这是怎么了,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儿,说出来让我开心一下?”
林语柔一听,顿时嗔怪道:“多大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幼稚。”
她虽然已经不再年轻,可保养的非常好,看起来顶多三十出头,皮肤紧致白皙,是一种和少女区分开来的美丽,经历过岁月,更加的沉静妩媚,眼尾轻轻一挑,就勾人地紧。
司机突然就笑不出来了,他从后视镜看到林语柔那副媚态。明明穿着盘扣扣到颈项的旗袍,浑身没露出一块皮肤,可就这眼神跟姿态,实在是撩人得很,他舔了舔下唇:“妈的,老子还没把你喂够吗?瞧你骚的。”
上一秒还风情万种,下一秒林语柔就恢复了高雅端庄:“好好开车,哪儿那么多话。”
司机咽了口口水,心里直嘀咕,真是邪门了,都好了七年了,怎么还是看着她就一股邪火朝上冒啊,整个人都不好了。说起来这么大岁数的女人,除非是有特殊爱好的,不然怎么也搞不起来,偏偏他搞了,而且食髓知味,一点都不勉强。
“司蔺那王八不是出国去了么,还不到一星期,至少得再过几天才回来,要不今晚……我住下来?”
男人高大而强壮,黑色西装下是一身腱子肉,林语柔一想着便心头一热,她飞了他一眼:“就你话多。”
这就是答应了。
☆、第995章 第九十九碗汤 酩酊(八)
第九十九碗汤酩酊(八)
这样的事儿也不是头一回干了。八年前林语柔换了个新保镖, 听说是那一批保镖里最厉害的,过去还当过兵, 身手矫健。她一听就立马跟保全公司定下了这人。这人来跟她见面时却让她大吃一惊,因为这个人长得,实在是太像她的前夫了!
当然, 这并不是她的前夫,她那前夫今年也都五十多了,这保镖却三十出头, 强壮高大, 五官却长得很好看,浑身都透着强烈的荷尔蒙气息, 男人味十足, 野性十足。这跟司蔺可不一样,司蔺年轻时也长得不错,可是那种好看,太高贵太遥远, 他出身好,就注定了不会把林语柔这样的普通女孩当成公主捧在手心。在年轻的司蔺看来, 林语柔也不过是他养的一只可爱的小宠物。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 林语柔习惯了养尊处优的生活, 她已经厌倦了这种时时刻刻都要讨好司蔺,计算着司蔺情绪,观察他表情的日子。
戴星就完全不一样了。他火热而霸道,粗莽而有力, 是司蔺无论如何都比不上的那一种。
司蔺年纪比林语柔大了快十岁,今年她虚岁五十,可司蔺都六十了,每天都想着怎么养生,年轻时纵欲伤身,到老来难免有心无力。在这种情况下,从美容院出来被戴星强硬地摁在后座搞了的林语柔能说什么?别看司蔺说爱她,又为了她气死了原配娶她当老婆,可真要知道她失贞了,他第一个不放过她。
既然不能说,就只好忍着了,毕竟戴星还拍了她的照片作为要挟,让她跟他保持这种不正当关系。最开始林语柔又慌又怕,这样的好日子她过久了,怕到头,可事后再三回味,才发觉自己这么多年来保养美容,为的是什么?不过是想要一个能带给自己快乐的男人。一个自己能随心所欲,不用考虑其他的男人。
第一回还能说是强迫,第二回真就有些半推半就了,到了第三回,完全就是心甘情愿。戴星年轻力壮长相帅气是其一,更重要的是,他长得真的跟她的前夫非常相似。相似的让林语柔恍惚想起当年的时光,那段离开司蔺后,过得身心愉悦的日子。
她跟司蔺的相识老套极了,她要钱,司蔺要人,两人就这么有了关系。拿了人家的钱当然就要做事,所以林语柔随叫随到,并且乖巧懂事不吵闹不争风吃醋,很快就成了司蔺一堆女人里最特别的一个。林语柔年轻时就擅长这套把戏,男人被她骗的团团转,她不知拿了多少好处,却一点便宜都没给人家赚。
就连司蔺,都以为是他对她一见钟情想要掠夺,完全不想知道那天在夜总会相遇,她准备了多久,穿的是多么漂亮的裙子,表现出的又是多么完美的自己。
她爱司蔺吗?
当然。不过她只爱他的钱。
后来司蔺家里给他定了未婚妻,新婚前,他就把所有女人都给断了,其中也包括她。因为她最乖最懂事,所以拿到的钱也最多,然后借着伤心的名头,她一转身,就跟一直互相喜欢的学长结婚了。
新婚生活真是充满了快乐跟幸福。她大可以闹脾气撒娇任性,学长都会包容她,他们的钱足够过得很好很好,可是有一天学长跟着公司领导去出差,回来之后就染上了赌瘾,每天都要去打牌,时间一长,工作丢了,房子卖了,他们刚出生的女儿连好一点的纸尿裤都用不起,只能用旧衣服改做。
钱没了之后,林语柔去一家餐厅打工,开始怀念当年在司蔺身边的奢侈生活。她是个一旦决定做事就不会动摇的人,明确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学长很快就成为了她首要舍弃的对象。
她扮成清洁工,不着痕迹地探查到了司蔺的行程,赶在下雨天抱着被她用冷水洗澡导致发烧的女儿摔在了他的车前,林语柔深知怎样的自己才能让司蔺心动,她甚至都不求司蔺给她名分,她只想回到他身边,再过那样好的生活。不用每天为钱发愁,这个月的房租交不起了,水电费也该交了,燃气费好像也欠着,女儿才四岁,哪怕送去托管也得要钱……钱钱钱,怎么就能被钱逼成这样?!
果然,一切都按照她预想中的那样进行。三百万,买断了她的婚姻,让她彻底成了司蔺的女人。这一次,她心中只有势在必得。
可是等到她真成了司家的太太,反倒是觉得这样富有的生活很无聊很空洞很没有意思。她的感情得不到寄托,司蔺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情人,他年轻的时候什么样,老了也还是什么样,林语柔在他面前总是小心翼翼低声下气,司蔺如果真的爱她,为什么不把整个司家当成爱的礼物?
直到戴星出现,她才发觉,这一生遇到的那么多人,唯一爱过的也只有一个。
后来两人熟了,戴星才承认早盯上她了,在她身边当保镖的第一天就动了心思,倒也想忍,没忍住就是。时间一长彻底失控,拍照就是为了能有个底儿,给两人一个开始的机会——就这样奇葩的情话,林语柔却当真了!
她对外是司蔺的太太,当然要注意形象,万一有什么风言风语,传到司蔺或者他那俩不好对付的儿子耳朵里,吃亏的都是她!可保镖,真没有比这个更适合偷情的职业了。
让她真正相信戴星的是,现在他也快四十了,却一直没有结婚。听说家里催得急,他却不肯,虽然不说什么原因,可林语柔觉得自己知道。
她轻轻笑了笑:“急什么,有你吃饱的时候。”她的双手叠放在膝上,显得十分典雅端庄。“倒是你这个爸爸,都多久没抱过儿子了?”
戴星挑眉,从后视镜里对她笑:“你要是愿意,我天天陪着我儿子玩。”
林语柔睨了他一眼,到家后戴星过来给她开车门,林语柔不小心崴了一下,恰好被他抱个满怀,嘴上还挺正经:“太太小心。”
手在她胸前揩了一把油。
林语柔娇嗔瞥他,恢复平时的模样。司绍延正在客厅的地毯上玩着玩具,见她回来了,后头还跟着高大的男人,立刻欢呼一声跳起来:“戴叔叔!戴叔叔!我想飞飞!你带我飞飞!”
戴星哈哈大笑,反正四下里没旁人,他就把司绍延扛在了肩膀上,带他“飞飞”,司绍延兴奋的小脸通红,又叫又笑的。林语柔在一旁看着也掩嘴而笑,这一幕看起来可真是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林语柔有保镖的事儿司家上上下下都知道,这个保镖也待了好些年了,跟家里头的佣人都挺聊得来,关系也都挺好,所以他带着小少爷玩完全没有问题嘛,没有任何人表示怀疑。
更不会有人去猜测这个人跟太太是什么关系,也不会有人注意到晚饭后,有个人影推开了主卧的门,钻了进去。
这世界上偷情的男女都喜欢刺激,像是这样司蔺不在家戴星登堂入室当男主人发生了不止一次,他可不是男主人么,只有男主人能干的事儿,全叫他给干了。这墙壁隔音效果还好,里头就是地震了外头也听不到。不过以防万一,他们还是稍微克制了下,但越是这样,越是有一种说不出的禁忌的刺激感。
和胆小的人看恐怖片是一样的。
而很远很远的高级公寓里,单手给小猫洗澡,耳朵和肩膀夹着手机的司凉易就显得有些漫不经心了:“……是吗……准备好了?……那我不是要恭喜你……不用,我就不用过去了,你也小心点儿,时间算好就成,别让他怀疑到我们身上……嗯,知道了……挂了。”
小猫站在小木盆里,好奇地看他。司凉易对她露出微笑:“有件我应该感到开心的事情,不过,我并没有太真实的感觉到司蔚安的兴奋,为了庆祝,待会儿开一瓶红酒吧。”
他们等这天等太久了,按兵不动是为了麻痹毒蛇,现在司蔚安要收网了,八年啊,他们整整花了八年的时间。
开红酒好啊,司凉易有个房间专门放酒,清欢跟他进去看过,非常奢侈,随便拿出来一瓶都贵的仍然咋舌。她抬起爪子拍了拍水,又喵了一声表示同意,司凉易笑着拈起一块泡沫摆在她脑袋上,然后轻笑,“宝贝真可爱。”
这种人尽皆知的话司凉易一天要说上好几遍,清欢都习惯了,她用爪子也捞起一点泡沫,糊到司凉易胳膊上,结果木桶有点滑,一个没站稳直接趴倒,场面一度变得很是尴尬。
司凉易忍着笑将她漂干净捞出来,浴巾包住用电吹风吹干,他本来买的猫咪烘干机完全废了,一次都没用上,现在那些猫咪用品已经被束之高阁,猫粮什么的都拿出去喂流浪猫了,否则总是放着还不是白白坏掉。
大概是因为清欢的关系,司凉易还挺喜欢猫的。
☆、第996章 第九十九碗汤 酩酊(九)
第九十九碗汤酩酊(九)
“睡吧。”司凉易在小猫的脑门上亲了一下, 将她放在枕边,又拿了可爱的卡通小毯子将她盖起来, 告诉她说:“趁着现在多睡会儿,一会儿可就睡不成了。作为胜利者,当然要容光焕发才显得高贵不是?”
清欢歪了歪脑袋, 她跟着司凉易也有几个月了,但却还是比当初小奶猫的模样大不了多少,司凉易内心深处觉得她不是凡猫, 在带她去过一次动物诊所检查医生说她很健康之后, 他就不在意她长得快慢了。私心讲司凉易很希望她能长得更慢一些,小猫和人类的寿命是不同的, 人类能活上几十年, 可小猫的寿命却有限,清欢长得越慢,就说明他们之间在一起的时间越长。
更何况,小奶猫萌到吐奶, 他有什么不满意的,他恨不得以后都不工作了, 见天陪着她玩儿。
清欢喵了一声, 贴着司凉易的头躺下, 长长的茸茸的尾巴慢腾腾地甩来甩去,轻柔地扫过司凉易的脸,似乎是在跟他闹着玩。司凉易用手撸了几把她的长尾巴,小心地握在掌心搓了搓, 小猫露出舒服的表情,他顿时感到了愉悦,不禁笑起来,一人一猫慢慢地陷入梦乡。
这场睡眠持续了大约有四个小时,睡前司凉易看了下时间,十一点整,刺耳的电话铃声响起的时候,他睁眼看了下时钟,上头显示着两点五十二,他跟小猫都睡的时间不长。不过没什么关系,反正他现在没工作,白天的时候睡够了,
他接起电话,声音一如既往的冷淡:“喂?”
“老二你快来!家里出事了!”司蔚安焦急不已。
“哦。”司凉易表示自己知道。“你处理吧,我没时间过去。”
“什么没时间?你知道出了什么大事儿吗?爸快要被气死了!你再不来,小心人没了!”司蔚安大吼。“我不跟你多说了,我挂了!总之你快点赶过来,电话里说不清楚!”
因为摁的免提,所以那头的哭泣声求饶声还有男人愤怒的吼声,在这边的司凉易都听的清清楚楚。他笑了笑,看向迷迷糊糊被吵醒抬起头往自己看的小猫,一手将她捧起来,点了点她粉红湿润的鼻头:“司蔚安如果来当演员,肯定也能拿最佳男主角。”听听那语气,跟真的似的,就好像这一切不是他安排的一样。
小猫喵了一声,在他掌心又趴了下去。
司凉易把她放回床上,自己去洗脸刷牙换了衣服,自打养了猫之后,他现在的衣服只有一个要求,不是材质也不是品牌,而是——要一个大大的口袋。本来是为了小猫长大好让她进去的,不过这几个月来她一直这么丁点儿。司凉易现在穿的就是一件烟灰色的毛衣,没有多余的设计,除了肚子上有一个巨大的梯形口袋,小猫放进去躺着还能来回窜着打滚儿,别提多舒服了。
不过她进去之后,司凉易看起来肚子微微凸起,颇有点孕妇的感觉。
反正这事儿不急,司凉易也不想去看那混乱的场面,干脆就慢悠悠地开车,凌晨三点街上没什么人,他保持着正常时速,等到他开到都五点了,天都要亮了。
整个别墅灯火通明,大门紧闭。他将车子停在边上后揣着小猫下去,走过庭院,还没到客厅门口就听见了女人的哭喊声跟男人的吼叫。司凉易记性好,耳朵也好,他没什么表情,朝客厅走去。
一进去就看见林语柔衣不蔽体地摔坐在地上,旁边还有个已经鼻青脸肿的男人,司绍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正在哭,小孩子尖锐的哭声简直能刺破人的耳膜。林妙瞳正抱着林语柔保护她安慰她,把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披在林语柔身上,然后陪着一起哭,一边哭还一边跟司蔺求情。
结果看到司凉易进来,她立刻松开了母亲朝司凉易扑,哭着求他帮忙说情,还说这里头肯定有什么误会,她妈妈不是会做那种事的人。
司蔚安嗤之以鼻:“她不是那种人,那老头子眼睛是瞎的,她跟个保镖在床上玩扑克牌开火车?还有你,我不是早打电话给你了吗?怎么现在才来!”
司凉易走到沙发上坐下,淡淡地说:“来了也解决不了问题,怎么了这是。”
司蔚安冷笑:“怎么了,你说怎么了,寂寞中年妇女独守空房勾引男人被老头子撞破了呗,还能怎么了?没看着吗,老头子说进去的时候俩人都没穿衣服呢,吃司家的喝司家的花司家的,和着还要给老头子戴绿帽啊?我看老头子头上一片草原,这贱人,指不定还有几个男人不叫人知道。”
本来已经逐渐缓下来的司蔺一听,又气不打一处来,地上摔碎了茶杯,玻璃碴子到处都是,他气得随手抓过桌上的花瓶朝林语柔砸过去,林语柔尖叫一声,不敢躲避,被砸的头破血流,脑袋一阵阵发晕,却不敢真的晕过去——没有机会解释的话,她就彻底完了!不管怎样,随便司蔺先发泄,自己越是凄惨,司蔺才能稍微消消气。
这么多年了都没被发现,这次怎么就翻了船呢!谁知道司蔺竟然会提前回来?他身边的秘书都是林语柔收买好的,随时向她报告司蔺的行踪。当然,她用的是害怕司蔺出轨的名义,才让秘书帮忙监控。
可这一次怎么回事,怎么没有接到通知?司蔺说要去一周,可这才四天不到,怎么人就回来了?!
闻言,司凉易了然,说出的话却很让人震惊:“哦,这不是很显而易见的么,她能婚内出轨一次,当然也能第二次,以后要是还有机会,保不准也还能第三次。”
他是指当年林语柔跟司蔺搞到一次那会儿,双方都还没有离婚,可不都是双双出轨?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有三就没完没了,不过是时间问题。
司蔺很明显也想到了,不过他这人有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他绝对不会犯错,如果有什么问题,那一定也是出在别人身上!明明当年他自己也是婚内出轨,可这会儿被司凉易一提醒,他满脑子只剩下林语柔当年背叛她前夫跟他搞一起去的事了。
更遑论这个保镖长得这么眼熟,简直就是她那个前夫的翻版!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林语柔直到现在都还对那个前夫念念不忘!那这些年他又算是什么?!
老头子心高气傲,只准他背叛别人,在外头彩旗飘飘,却不准他的女人看别的男人一眼,更别说这女人似乎对他还不是真爱,心里头另有别人——今天就是神仙下凡,林语柔也别想翻盘了。
林妙瞳也哭,她当然不是哭母亲受的罪,而是哭母亲太不小心,竟然被发现了!也哭以后,以后她该怎么办?如果没有司家做后盾,还没有大学毕业的她连自己都养活不了!
至于司绍延……他纯粹是被吓的。
小猫好奇地从司凉易的大口袋里冒出一颗脑袋,两只嫩爪被司凉易捏在掌心把玩,她津津有味地看着眼前这一幕,比电视剧好看多了,至少这不是演的。
一场大戏啊。
司蔚安一脚踹在戴星身上,嘴里骂骂咧咧:“你丫还挺能耐,敢干出这种事儿,不要命了是吧?!”
司蔺早不想看到这男人了,就让司蔚安处理。司蔚安拎叫了人将戴星弄出去,戴星被拖出去的时候求饶不已,大喊说是林语柔勾引他的,还说林语柔不止他一个男人,甚至还说司绍延不是司蔺的儿子,求司家饶了他。
司蔚安嘴角微微扬起一丝弧度,和戴星交换了一个你知我知的眼神。
林语柔恐怕想不到,他们兄弟俩从多久以前就开始给她下套了。戴星是大山里的孩子,家里贫穷得很,上头三个姐姐都被家里人卖给村里人当媳妇,他一个人跑出来想闯一番事业让姐姐们回家,可惜没有学历没有知识,就一身腱子肉,逐渐就当了打手,主要是追债。这样的日子可不好过,一不小心,命都要没了。
要不是司凉易开车经过,恰好看到被打的半死的他的脸,戴星恐怕早就被揍的残废了。
司凉易没有做什么,只是将司蔚安带了过来,剩下的事情就很容易了。司蔚安给了戴星一笔天文数字,让他去为自己做一件事。戴星这人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最讲义气,有恩必报,当他得知自己要做的事情后很是犹豫,可转念一想,反正那贱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就当自己牺牲了,于是就当了司蔚安的这把刀。
这次结束后,他会再次得到一笔巨款,足够他回老家开个小店舒舒服服的过下半辈子了。他那三个姐姐也都被买了回来,戴星这辈子都不会结婚,他父母之所以卖掉姐姐,就是为了给他娶媳妇,可他偏偏不娶,倒是要看看他们能怎么着。
不是想有后吗?还是断了吧。
☆、第997章 第九十九碗汤 酩酊(十)
第九十九碗汤酩酊(十)
听说司绍延根本不是自己的儿子, 疼爱了这个老来子六年的司蔺眼前一黑,彻底晕了过去。
他这一晕就是十几个小时, 等到他醒过来,司蔚安神色复杂地递给他亲子鉴定书。
上面的匹配率数值小的可怜,司蔺的手都在颤抖, 他躺在床上,面目狰狞,大声的喊:“把那贱人弄死!把那贱人给我弄死!蔚安!你、你给我处理掉她!还有、还有那个杂种!给我处理了!我再也不想看到他们!”
司蔚安却很犹豫:“这不好吧……”
“处理了他们, 我就给你继承权!你不是想要司家吗?!我给你、我给你!”司蔺已经彻底气疯了, 打他提前回来想给林语柔一个惊喜,却看到大床上翻滚的两人开始到现在, 他所受到的精神刺激已经彻底超出了负荷, 他甚至双手都开始不听使唤了!他剧烈的颤抖,手停在半空中不停地哆嗦,司蔚安连忙答应他:“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您先别说话, 赶紧的,医生!医生!”
这种时候, 只有这个大儿子还关心着他。司蔺闭上眼, 一滴浑浊的眼泪滑入鬓发之中消失不见。
司蔚安留出地儿给医生抢救, 医生和他擦肩而过时,彼此交换了一个心知肚明的眼神。
他不会给老头子重新站起来的机会了,这次抢救过后,老头子会中风, 再也没办法坐起来,连话都说不出一句。
真是无情无义的人啊,两个妻子,一个是他不爱的,一个是他口口声声说爱的。不爱他的那个为他割腕自杀,他看都不看一眼,为了自己的名声全力隐藏,他号称爱的这一个,也仍然翻脸无情,甚至要他的儿子去处理掉。司绍延可是扎扎实实在他身边长了六年,司蔺有过丝毫怜悯吗?
没有的。得知司绍延不是自己亲生的时候,司蔺想都没想,要司蔚安“处理”。
司蔚安走出房门,就看见司凉易在门口,背倚着墙,单脚点地,见他出来,问:“轻松了?”
“还行吧。”司蔚安耸耸肩。“以后司家到手,我会更忙,不过我还是会努力抽出时间去关心一下我亲爱的弟弟的。”
司凉易瞥了他一下:“谢了,不用。”
“说真的,老弟。”司蔚安突然感性起来。“要是没有你,我做不到这样,现在,我总算是给母亲报仇了。”
司凉易嗯了一声,兄弟俩并肩往外走,将房内的喧嚣隔绝于耳后。
司蔺这个人,一辈子没有信任过别人,嘴上说的爱不过是他的玩笑,谁当真谁就是傻子。林语柔能把这个男人玩弄于鼓掌之间,却唯独有一点——对她自己的魅力太过自信,老头子是个狼心狗肺不讲情义的人,她应该最清楚这一点。可惜,她觉得自己魅力无边,男人都应该为她倾倒,包括司蔺。但司蔺,确确实实是只爱他自己的。
他甚至写了好几份遗嘱,交给了不同的律师,如果不是这些律师都被司蔚安控制起来,根本不会知道这件事。现在他要做的很简单,就是毁掉其他几份,只留下一份全部财产留给他们兄弟的遗书就够了。
费尽心思的谋划,为的也不过是这个。
林语柔还妄想着司蔺见她,不可能了,司蔺就是不中风也不会再管她,这个男人自私自利,怎么都没可能去要一个背叛自己的女人。而司绍延,戴星带走了他。当戴星问他要不要跟戴叔叔一起生活的时候,司绍延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他也知道自己不是爸爸的儿子,如果留下来,爸爸会杀了他的。至于妈妈……妈妈变得好可怕好陌生,他一点都不想跟她一起生活。
反正平时也不怎么在一起的,妈妈总是在购物美容,戴叔叔才是陪着他长大的人。
发现儿子不见的林语柔更崩溃了,她怀疑那份亲子鉴定书有问题,因为跟戴星发生关系的时候她非常注重安全措施,从来不让戴星着陆,日子都是计算过的,司绍延怎么可能不是司蔺的孩子?但是孩子突然消失,她想去重新做一份鉴定都没有办法。司蔚安跟司凉易没有对她做什么,甚至都没有报复她,这让惶惶不可终日的林语柔天天生活在不安之中。
她被赶出司家,身无分文,就连脖子上的钻石项链都被扯了下去,更别提是其他什么首饰衣服还有现金了。这些年她习惯刷卡,刷的都是司蔺名下的卡,也就是说,她现在一无所有。
就连林妙瞳也被扔了出来,司家的大门在她们面前重重关上,她们想要继续的那种奢侈豪华的生活,就这么一去不复返了。
林语柔不会工作,大学的专业经过这么多年的贵妇生活早消磨干净,她又不想去做那些粗重的活儿,更不想打工。司家太太被赶出去一毛钱没捞到的消息传遍了上流社会,不少人还真想尝尝她的滋味儿,看看能把司蔺迷了二十年的女人到底有什么本事。被许以金钱和房子,林语柔犹豫了一段时间,得知司蔺中风,司家属于司蔚安后,终于答应了——不答应的话要怎么办呢?到现在她都不知道司蔚安要怎么对付她。
可也真是奇了怪了,她每被一个人包,总是还没来得及拿着钱,那人的老婆就会闯进来将她一顿痛打扒光衣服丢出去,还拍了视频传到网上,事儿闹的太大,林妙瞳在学校受尽非议,终于受不了了选择退学。
母女俩挤在租来的小房子里,紧巴巴的过日子。林妙瞳很有危机意识,她喜欢钱,所以攒了一笔不小的数字。就连那些司蔺送的珠宝首饰,她也都换成了钱存起来,因此即使被赶出去,她也没有太慌张,凭借她的手段姿色,还愁过不上好日子?她妈妈当年都能傍上司蔺,她也不会差。
可当她去取钱的时候彻底崩溃了,因为她的户头一毛钱都没了!全被转走了!她还去报案呢,警察立了案就再也没了消息。
她倒是想去钓个有钱人,可一旦有人看上她,就会立刻出事,久而久之,再也没人敢靠近她。林妙瞳和林语柔一样好高骛远,不肯脚踏实地的工作一个月赚那么几千块钱,终于,她堕落了。
后来她觉得总是要养这么个爱花钱的母亲很烦,她能赚多少,还要养着林语柔每星期去一趟美容院?
然后有一天,林语柔发现女儿突然不见了。她着急忙慌的去找啊找,却再也没了消息。司蔚安再见到她的时候,五十出头的她弯腰驼背,苍老的不像话,手上拎着个尼龙袋正在堵车的路上,挨个敲窗户要塑料瓶。当敲到他的时,他主动笑着和她打招呼:“好久不见啊,林阿姨。”
林语柔吓的袋子都捏不稳,丢掉手里的东西落荒而逃,司蔚安在后头放声大笑。
回家后他习惯性去父亲的房间看望他,跟他讲述一下如今的自己多么意气风发,然后叹气:“爸啊,你实在是不应该用这样的眼神看我,我对你多好啊?你中风了,我还请护工来照顾你呢,难道你就因为我算计林语柔的事儿跟我恼火?行行行,我知道你想骂我,你在心里骂骂得了,我要是听着了……难免会不高兴。”
他虽然带着笑,眼神却充满怨恨。林语柔被算计,司绍延其实是司蔺的亲生儿子却被他送了人的事情,如今司蔚安全告诉了司蔺,司蔺直接又受了一波刺激,在床上躺的生不如死,病情更差了,医生说,再打几瓶这样的点滴,过不了多久,司蔺就会死的无声无息了。
每日一气司蔺(1/1)完成。
司蔚安出去给司凉易打电话,对方态度极其冷淡让他生气,威胁说降低那部猫咪电影的排片,司凉易二话没说就给他挂了,剩下司蔚安差点骂娘。
“喵?”
放下电话,司凉易弯腰将蹭着自己腿的小猫抱起来,谁都想不到,他息影前的最后一部作品会是这样纯粹的小清新。票房如何他根本不在意,司蔚安拿这个来威胁他实在是愚蠢至极。“饿不饿啊宝贝,要不要做饭给你吃?”
“喵。”清欢点点头,被他抱着去了厨房,嘴里咬着牛肉干,看他动作利落的打开冰箱开始切切剁剁炒炒。她以这样的形态陪伴他,他竟然也可以很满足。
司凉易从小猫手下抢走一块牛肉干咬一口,又顺手给她洗了几颗鲜红香甜的大草莓,看她两只小爪子捧着吃,忍不住微微一笑。
就这样也很好的。
他觉得无比幸福和快乐,人生中,没有多少日子,能有这样的高度。
“你会一直陪着我,到我死的吧,宝贝?”
回答他的,仍然是一声清甜而又悠扬的喵。
☆、第998章 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一)
第九十九碗汤大梦(一)
“哥哥, 谢谢你!我不疼了!”
小男孩瘦的皮包骨,越发显得小脸上眼睛更大, 他皮肤蜡黄,看起来非常的不健康,但更可怕的是他的左臂, 只剩下了一半。他个头很小,整个人尤其的瘦,因此实际年龄应该会比真实年纪更小一些。此刻他仰着脸蛋, 正对一个白衣少年露出笑容, 仿佛身体上的残缺并没有让他多么悲观。“我能回家了!谢谢哥哥!”
清欢弯腰摸了摸他的头发,这头发干枯焦黄稀疏, 一看就是长期营养不良造成的, 她微微一笑:“要小心些,可不要再被人骗了。”
“知道了!”小男孩用力点头,他一定会小心的,再也不会被人捉去了!
清欢目送着小男孩远去, 转身回到了草草搭建的窝棚里,继续给下一个病人看病。小男孩是她无意中遇到的, 遇到的时候他正被几个成年男人捆在树上, 一只胳膊已经被剁掉了一半丢进了烧开的锅里。小男孩疼晕了过去, 那群男人却盯着他剩下的身体出神——瘦是瘦了点,可以能吃啊,有骨头啃,也比吃草根树皮来得强吧?
他们都快要饿死了!家里的牲口宰了风干的毛皮都拿来煮熟了吃掉了, 再不吃东西,真的就要死掉了!这几个人是平日在西城生活的混混,自个儿家没吃的了就去抢去偷,眼下大家全饿肚子,他们没办法,才想着骗个小孩儿里杀了吃了。胡人入冬前来了一遭,这会儿冬天刚过,地里什么都没有,不吃人,还能吃什么?
清欢将小男孩救走,却也只能将他伤势止住,小男孩是出来觅食的,家里爹娘都饿死了,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要他照顾,弟弟妹妹饿的大哭,他只好出来找吃的,路上遇到那几个人说是知道有个地方有野菜,小男孩被诱惑,于是跟着一起去,哪里知道压根儿没劳什子的野菜,反倒是自己险些变成盘中餐。
清欢救了他,又给了他几个馒头,他小心翼翼地揣在怀里,伤其实还没好的完全,但他担心弟弟妹妹,已经急着要回去了。怎么可能不疼呢,不过是给他止血上药,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来得及做。
这个地方,再继续这样贫瘠下去,只会出现更多人吃人的情况。
西疆,位于周朝的边隅,是整个周朝最落后、最贫穷、最难生存的地方,只有被流放的人才会到这里来,在这里生活的百姓,因为土地不适合种植粮食,再加上胡人三五不时地来烧杀掳掠,他们的日子过得非常艰难,同时也导致了女子数量急剧减少的恶果,因为胡人不仅抢银子抢吃的,还抢女人。
说出来虽是不好听,但在西疆,已经逐渐有了共妻的事件发生。每每冬天刚过春天初来的时候是最难熬的,家里头根本没粮食,勒紧裤腰带忍了一个冬天,春天刚发芽的嫩叶都吃了,却还是吃不饱。西疆人口多,这可怎么活啊?
这是一个糟糕透顶的地方,西城由于是西疆的主要城池,所以状况还稍微好一些,别的地方吃人成风,这里也只是偶尔发生。清欢出现在西城的时候,不是没有人打过她的主意。
一个细皮嫩肉的漂亮少年,实在是太诱人了,虽然他身上似乎什么都没带,可只是看着,就让人觉得他很有钱,也……很好吃。
不过这种情况在去抢的人全部被打断了双手扔出去之后得到了改善,不仅如此,她还搭了个窝棚给人看病,长期营养不良,城内很多人都生了病,只要没吃过人没做过坏事的去求助,她都会帮忙,甚至还能从她那里得到一些食物和药品。
窝棚外头每日都排着长队,很长很长,一眼望过去看不到头。
清欢转过身进了窝棚,发现里头多出俩人,都穿着西疆军的铠甲,看到她就跪下了:“小公子!求您救命!”
她歪了下头:“救谁的命?”
“我们家主子危在旦夕,城里能请的大夫全请了,可他们都束手无策,听说小公子妙手回春,我们特地来求您帮忙!”
两人直接跪下了,砰砰砰给清欢磕了三个响头。这地面硬邦邦的,他们也不觉得疼。清欢伸手将他们扶起来:“不必多礼,人在哪儿,你们带我就是了。”
她言语温和,丝毫不心高气傲,反倒很是纯善,让二人都非常感激,他们连忙带着清欢走出去,结果却发现他们的马没了!清欢倒是不意外:“别找了,估计是被人牵走杀了吃了。”
马在这时候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王爷的命!俩人一合计,四目相对,不约而同地分别架起清欢一只胳膊,顿时飞檐走壁起来。清欢享受了一次人肉飞行,个中滋味实在是不能言喻。
一路风吹,清欢很庆幸自己是做男子打扮,头发高高束起,否则这一路狂风非把她给吹成疯子不可。
她甚至都不是从正门进去的,这穿着铠甲的两人直接将她从屋顶上飞过去,然后踢开房门,里头还有两个上了年纪的小老头,见他们架了人回来,连忙从床边起身询问:“怎么样怎么样,人带来了?这位就是那小公子?!”
清欢到这里也就两三天,她站定后,斯文地拍了拍身上沾染的尘土,看向床上躺着的青年。
他面目俊朗,只是因为失血过多脸色显得极其苍白,紧闭的眼睛告诉清欢,他现在的情况很不好。于是她先是对两个小老头轻施一礼,便坐在了床前搭上青年脉搏。
四个人紧张地看着她。
片刻后她笑起来:“无妨,没有性命之忧,我为他护住心肺,过不了数日就会好起来的。”说着掏出锦盒,打开后露出两排长短不一的金针。
见她要将针刺入王爷心口,小老头都紧张起来,正要阻拦,却被年轻的铠甲将士拉住:“二老,咱们现在已是没有办法了,权且死马当作活马医吧,全城的大夫都说王爷伤势过重救不了了,这位小公子说能救,咱们就信一回如何?”
两个小老头听了,就更加紧张的盯着清欢,看着她将金针刺了王爷一胸口,甚至头顶跟太阳穴都扎了几针,他们差点儿没叫出来,可是很快的他们发现奇迹发生了!因为武器有毒所以一直血流不止的伤口,竟然慢慢止血了!在这之前他们用了许多金创药也没事,再这样流血下去,王爷就真的不行了!
这下他们对清欢就有了信任,等到她开了药方交代他们四碗水熬成一碗的时候,两个年轻的将士立刻应了,然后火速拿走药方,去库房找药,至于剩下的俩小老头,直接给清欢跪下了:“多谢您!多谢您!您救了咱们大周,您救了咱们大周啊!”
清欢眨了眨眼,将二老扶起:“小生年幼愚鲁,二位下跪岂不是折煞小生,快快请起。”
这人一旦上了年纪,就容易激动,小老头眼泪刷的就掉了下来,他们真的以为一切都完了!如果王爷死了,那他们真的就什么都没了!
趁着煎药的空档,他们将事情跟清欢简略说了一说,并请求她在府里住下,以免王爷病情恶化,毕竟除了她没人能治得好这样的伤。
床上躺着的这位,正是当今圣上的亲侄儿,曾经的皇长孙,如今被封为西疆王的宋晋。
他的生父乃是前太子,只可惜体弱多病,年纪轻轻就去世了,先帝大为悲恸,就封其子宋晋为皇长孙,可半年前,先帝病逝,朝中发生兵变,先帝的三子赶在先帝驾崩前逼宫,并昭告天下先帝将皇位传与了他。
到底是真是假大家心里都有数,可三王爷谋算了这么多年,始终伪装的完美,就连先帝都没有看出来。再加上先帝病的急,为皇长孙的后路都没有铺好便驾崩了,这实在是蹊跷。
但无论如何,三王爷已经登基为帝,登基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曾经的皇长孙封为西疆王,择日赶赴西疆。
这和流放又有什么区别?大周即便是流放,也甚少有流放到西疆的,更何况皇帝还封了个什么“西疆王”!西疆这地带,谁能称王?他给宋晋封王是假,路上想弄死他是真。这一路他们不知经历了多少次埋伏暗算,途中多次乔装改扮躲避,可到西疆前仍然遇到了暗杀,宋晋胸口处中了毒箭,虽然侥幸拔下而未死,可那是用先帝赐下的奇药在续命,奇药只有一颗,保证了宋晋还活着,伤口却无法止血,西疆的大夫来了都说没救,他们无意中听人说有人在西城无偿看诊,这才抱着侥幸的想法,派了身后最好的两人去将清欢接来。
西疆王不能死,他若是死了,对不起先帝的一片苦心,也对不起这些跟随他一路跋山涉水的老臣。他们拒绝效忠新帝,新帝便将他们一起流放,以为他们这把老骨头就会死在路上,可惜他们撑住了。
也好在,二老一个曾是太傅,一个又是告老还乡的宰相,这才勉强没被除掉,毕竟如今的朝廷,已经铁桶般严防死守,任何敢反对新帝的人都被抄家灭族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意看小标题啊
☆、第999章 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二)
第九十九碗汤大梦(二)
西疆的贫瘠和可怕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穷山恶水,弹尽粮绝, 到了这地方来,无异于是寻死,可他们都憋着一口气, 想着有朝一日回到京城,取回应得的东西。如果宋晋不能回去,先帝的在天之灵都无法安息!
清欢听完俩小老头的慷慨陈词, 轻笑:“小生知道了, 留下来便是。”
二老一听,顿时喜出望外, 彼此交换了名姓, 清欢方才得知这二位一个姓周一个姓范,其他人都称呼他们为周老、范老,二老虽然觉得清欢的名字的有些像女子,但谁家的女子会跑到西疆这种地方来?瞧这小书生斯文俊秀的模样, 一看就是出自高门,如何会是西疆这地方养出来的人。再说了, 本朝女子大多娇弱温婉, 此人虽然身段纤细, 却英气十足,博学多才,大抵是年纪小,美的雌雄莫辨, 待再长些就好了。
很快的,清欢用自己优秀的人格魅力和宋晋身边的所有人打成了一片,人人都喜欢她这个温和又风趣的小公子,二老都亲昵的直接喊她名字了。
比起西城内连草根树皮都吃不到的百姓,粗陋的王府伙食显然要好一些,甭管吃的什么东西,能吃饱就已经很不错了。他们在来之前就知道西疆是什么样的地方,可三王爷蛰伏多年,权势滔天,他们无法抗拒,为了自保只能暂时屈服,因此来的路上,虽然宋晋乔装改扮先行,但马车上仍然带了许多东西,都是皇长孙府里的,新帝倒是大方,大手一挥就让他全部带走,本来打的主意是让皇长孙半道上“暴毙”,结果没想到宋晋却没死,这些宝贝自然也就不属于新帝了。
这么多年花了不少银子的新帝心里头估计在滴血。
三天后,西疆王醒了。他的伤口已经完全停止流血并且开始结痂,只是余毒未清,还需要清欢留下照看。他是在她给他把脉的时候睁开眼睛的,大概是有些迷惘,宋晋痴痴地盯了她许久,直到清欢准备将金针取下,才注意到他醒了:“王爷醒了?”她连忙去喊二老,周老跟范老都在外间等她施完针,没想到却听到她说王爷醒了,顿时喜出望外,进来一看,真的醒了!
宋晋这才将眼神从清欢身上拿开,他面色仍然很苍白,薄唇还带着一层淡淡的乌青:“劳二老挂心了。”
“王爷这说的是什么话,这都是我们该做的!”
他们在来时路上就已经商议好,既然新帝让他做这个王爷,那他们就当他真的是什么西疆王,日后如何等到日后再说,眼前的危机总是要过去的,他再不是那个有皇爷爷护着疼着的黄长孙了,眼下他处境危险,倘若自己不争气,就是有再多的能人贤臣也不够用。
宋晋心里在想什么其他人不得而知,但清欢觉得自己在这里应该有点多余,宋晋刚醒,应该会有些事跟自己人商议。可她刚迈开脚步,就听见了宋晋略微沙哑的声音:“这位是……”
“这位是孟小公子,正是他救了王爷您,若是没有他,老臣等人可真不知该如何是好了!”周老说着说着,顿时悲从中来,险些掉下眼泪。
范老也红了眼圈儿,大概是想到之前宋晋躺在床上人事不知眼看就要死了的模样了。他告诉宋晋:“孟小公子是咱们的大恩人,王爷,咱们可得报恩,不能做那等无情无义之人!”
这无情无义,自然是骂如今正坐在龙椅上的那位。
“……多谢。”
清欢领了这个谢,微笑道:“我就不打扰你们了,王爷还需要多加休养,二老说完事儿就赶紧让王爷休息吧,我去看看药煎好了没。”
等到清欢走了,范老咬牙切齿地说:“竖子焉敢如此!那支箭上的毒,不仅会要了人的命,就是及时救回来,也要成了废人,若非遇到这孟小公子,咱们就再也没有日后可言了!”
宋晋轻声问:“是他救了我?”
“是啊,什么年纪大就有阅历经验就越丰富,我看着西城里的大夫都是些庸医!看了您的伤口就嚷嚷着治不了,刀架脖子上就开始求饶,哪个都没孟小公子有本事有胆色!”周老愤愤不平地说,而后压低声音。“王爷,此人年少有为,多智博学,若能收为己用,实在是一大助力。”
这才是他们绞尽脑汁都要把清欢留下来的真实原因,照顾王爷只是其一,最重要的是,他们想让清欢成为宋晋的谋士,即便不做谋士,身边有这样一位厉害的大夫,他们日后也能轻松许多。
宋晋点了下头:“待到我伤好了些,会亲自请求他相助于我。”
身为君主,就要能礼贤下士,不耻下问,周范二老都很满意,点了点头说:“王爷现在还不必着急,目前最重要的是养好身体,您还年轻着呢,可不能落下什么病根儿来。”
此后,宋晋又连喝了一个月的苦药,才终于被允许下床行走。他的腿其实还有些没力,可他为人要强,是绝不会叫人看见自己连走路都需要搀扶的模样的,在床上躺了这么久,他可真是不想再继续待了。
夜夜闭上眼睛,想起的都是京城的事,历历在目,他连皇爷爷最后一眼都没能看到,就被三皇叔赶到了西疆。
以为这样就能打垮他吗?
不可能的。
总有一日,他会回去,让那人将欠的连本带利的还回来。
宋晋正出神,眼前桌子突然被人敲了敲,抬头一看,是清欢。她手上捧着一碗汤药,盯着他:“王爷怎么了,第一碗药都还没喝?看看,都没什么热气儿了。”
宋晋如梦初醒,连忙致歉,然后一饮而尽,又接过第二碗。他每天早晚各喝一次药,一次两碗,中午则空出一个时辰的时间泡药浴。虽然不懂医,也没见过清欢这般的治疗方法,但身体的确是在迅速恢复中,甚至比受伤前更加健康强壮。所以宋晋对清欢非常感激,而且,他也十分欣赏这个漂亮的少年。
看似荏弱,却强悍的没人打得过。现在他的手下每天都要找少年讨教两招,宋晋真希望自己快点好起来,也能和清欢切磋一番,这样就不用看着其他人被他修理而眼馋了。
“王爷,今日周老与范老,找我说了,想留我下来,为王爷效力的意思。”
宋晋一愣:“他、他们说了?”小老头怎么这样!明明他交代过这事儿他会自个儿说的!
宋晋哪里知道,都过去这么久了他也没跟清欢说,二老都琢磨着他是不好意思,毕竟人家无偿救了你,你什么都不能给人家还要人家留下来帮你,这也太说不过去了——要知道他们现在基本上一无所有,想要成功,必然是十分艰难的,可这少年闲云野鹤,明显更喜欢肆意漂泊的生活。这样吧!恶人他们来做!
所以宋晋忠心耿耿的臣子们商量了一下,一致认为要将孟小公子留下来,这样日后就不必再担心王爷的身体了,甚至他们的小命也有了保障!这样的好事哪里找?!
经过一个月的相处,宋晋跟清欢之间相谈甚欢,颇为投机,宋晋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非常信任她,而且还很奇怪的不想让她太辛苦,做他的谋士,必然不会□□全。所以私心里,他一直没有开口,未尝也不是想保全她的意思。
“是啊。”清欢将喝完的药碗收起。“王爷猜猜看我的答案是什么?”
她已经起身走了,宋晋却紧张起来:“什、什么?”
清欢走到门边,微微一笑:“我答应了,日后,愿为王爷,效犬马之劳。”
宋晋在桌子前坐了好一会儿,才一拳捶到桌子上,露出笑容来。
“嘶……”
桌子到底还是太硬了。
清欢自打答应留下来,府里人对他的称呼就从小公子变成了孟先生,她面色不改的一一都应了,叫声先生怎么了,她就是看起来小,这副模样用习惯了,骨子里比这些人的岁数加一起都大,别说是先生,就是祖宗都受得起。
随着宋晋身体的好转,他们也开始在想办法解决西疆如今的境况。周老已经查证过,西疆军足足有二十万,可西疆仍然年年受胡人骚扰,西城大街上若是出现了胡人,周朝百姓会吓的立即跪下,头也不敢抬的等他们走过,然后才敢起身。
是什么让胡人敢如此嚣张?这二十万军队又是做什么吃的?
清欢不建议宋晋臣服新帝,一旦臣服再起事,那便是谋反,可那位子本来是应该属于他的,倒不如富贵险中求,奋力一搏,夺得这二十万西疆军,以此为准,从周朝边域向内包抄,逐渐侵蚀。
☆、第1000章 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三)
第九十九碗汤大梦(三)
西疆如此贫瘠, 除却地理原因之外,西疆节度使与西疆太府沆瀣一气, 甚至与胡人暗中往来,才是西疆可怕的最根本原因。他们待在这里,天高皇帝远, 没人管得着他们,自然只想着敛财,太府冯如原乃是西疆最大的官, 掌管西疆十六州, 而西疆负责守卫的二十万大军则在节度使张文正的带领下,剥削百姓横行霸道, 其所作所为和胡人比起来也好不到哪里去。
想拿下西疆就不能耽搁, 新帝现在还在肃清异己,对宋晋来说这就是天大的好机会,不给新帝喘气的时间直接将西疆军纳入麾下——新帝定然不会想到,他一个中了剧毒必死之人, 竟然还能有这样的造化,不仅躲过了这一劫, 还要杀他个措手不及。
西疆地处西北, 常年风沙, 气候干燥,人丁稀少,其中女子尤然。本就少的女子因为这样的地理环境,又因为需要养家, 西疆女子不缠足也不学女诫,早早的就下地做活,是以手脚粗糙皮肤略显很黄,实在是很难有什么美感。
长得漂亮的不是被胡人抢走,就是被西疆军掳走,总之,家中有貌美女郎的,都不敢让她们抛头露面,哪怕是早早的嫁了人,也比被抢去来得强。
因为男女比例问题,西疆男风盛行,当然,这在大周而言是摆不上台面的,所以甚少会拿到明面来说,可这西疆节度使张文正,还偏偏就喜欢文弱漂亮的少年,皮肤黑黄一点没关系,有总比没有强嘛,更何况他有的是钱,有的是粮食,养上个把月,照样能剥光了吃的骨头渣都不剩。
他在西疆待了二十几年,和冯如原就是这西疆的土皇帝,先帝在世时尚且管不着,这新帝登基,就更难管着他了。不过张文正虽然暴虐残酷,却颇有几分见识,新帝登基,他自然不会愚蠢到和新帝作对,只是一时也在观望,还不确定自己究竟要不要对新帝表忠心。话又说回来,张文正迟迟犹豫的原因就是,他年少还未曾参军时,曾与新帝有过龃龉,如今新帝登基,京城那边传来的消息说,曾得罪过新帝的都被一一处置了,包括多年以前的仇敌。
那么和新帝结了大怨的他能有什么好下场?想当年,新帝还是个不受重视的普通皇子,张文正可是仗着自己的姑母是皇贵妃,将新帝揍得鼻青脸肿,还当着新帝的面调戏了他的侧妃。
……简直就是闷声作大死,谁能想到那个最没用的皇子,竟然韬光养晦这么多年,一朝逼宫登基为帝呢?
左思右想,犹豫了许久的张文正,在接到新帝的密诏后终于下定了决心。
新帝在密诏上告诉他,倘若他能献上西疆王的项上人头,他便既往不咎,并且会任命他成为新的西疆王,到时候西疆这块地方,还是他的地盘,他仍旧能够横行霸道,当自己的土皇帝。
张文正自然就心动了,他将密诏收起来,给西疆王送去了请帖,帖子上说得知西疆王大病初愈,特请西疆王前来军营一叙。
知道人大病初愈,不去登门拜访反倒叫人自动送上门,似乎生怕人家不知道他什么心思一样。
张文正已经派人查探过,西疆王从京城被流放至此,身边所带之人不过数百,如何能跟西疆二十万大军相提并论?他只消动动手指,就能将此人碾死。
什么皇长孙,不过是条丧家之犬,不值一提。
让张文正意外的是,他下的请帖,这西疆王竟然还真来了,甚至还在身边带了个美貌的少年!
这少年身姿优美容色夺目,恰好因为年纪,处于雌雄莫辨的时候,腰肢被那腰带细细一缠,简直叫人眼睛都看直了。这可不是几顿好饭就能养出来的尤物,张文正的节度使府养了不少美少年,整个西疆的美人可以说都在他府上,可那些人,跟西疆王身边这少年比起来,那可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当时张文正的眼睛就直了!
不愧是曾经最受宠的皇长孙啊,就连身边的侍从都是这样的国色。
张文正只喜欢美人,女子不论年纪,可男子必须要是半大不小的少年,还未成人的那种,西疆王自然也生的俊美无俦,只可惜怎么看都是纯爷们,男人味太重,他是不喜欢的,不好这一口。
今儿个先弄死这倒霉催的西疆王之后,小美人不就是他的了么,到时候想如何,还不是让他随心所欲!
宋晋来的时候穿梭于军营之间,大致上也明白为何张文正手握二十万大军,却仍然要讨好胡人才能继续当他的土皇帝。这个蠢货根本就没有军事才能,只会逞凶斗狠,可每次打仗都是一败涂地,为了争面子,他便砍杀西疆百姓,拿他们的头颅充作胡人,再派人前去京城报喜。
宋晋这一个多月虽然躺在床上,他的手下却没有,按照他的命令一一进行了探查,可以说,西疆的整体情况,如今宋晋已经了如指掌。
有勇无谋的匹夫罢了,再加上好色成性,简直浑身都是弱点。就这样,竟然还想着拿自己的脑袋给新帝邀功。宋晋觉得张文正还是不够聪明,但凡有点脑子,也该知道新帝是什么样的人,只怕张文正前脚派人送去他的人头,下一秒就会被新帝弄死。
“来人,还不给王爷奉茶!”
张文哲状似恼怒,呵斥身边小兵。小兵连忙告饶,过来倒茶,茶水滚烫,张文正伸伸手:“王爷请。”
宋晋拿起茶杯,正要喝,却被清欢微笑着挡住了:“张将军,这恐怕不大好吧?我家王爷喝热茶,却让张将军喝温的,着实是难看,不如这样。”她从宋晋手上取走茶杯,和张文正那杯做了下交换。
宋晋勾起嘴角:“张将军的阅历比本王不知丰富了多少,这杯茶,张将军受得。”
真是简单粗暴的猪脑子,二话不说直接在茶里下毒,一句废话都没有啊。到底是在西疆生活了这么多年,干什么都爽快,不像是在京城,一句话都得绕十七八个弯。
张文正干笑:“使不得使不得,王爷虽说岁数比我小,可身份尊贵,哪里是我能比拟的,这杯茶我不能喝。”
对着一个“身份尊贵”的王爷还自称“我”,宋晋实在是看不出此人心中究竟有多少对自己的“敬意”。只怕是敬意没有,杀意倒是不少。
他微微一笑,将那茶杯拂到地上,“既是如此,那你我二人就都别喝了。”
茶杯坠落在地面,发出刺耳的碎裂声,残渣四处崩飞。张文正心头一紧:“来人!”
“怎么,张将军这是要跟本王撕破脸不成?”宋晋淡淡地看向突然冒出将他和清欢二人围的严严实实的士兵,嘴角笑意渐渐敛起,张文正心里一咯噔,不知为何,竟有些恐惧不安。他悄悄地后退到了外围,保证了自己的安全,方色厉内荏道:“宋晋!你这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当今圣上宽宏大度,可我却看不惯!今日非叫你血溅当场!”
清欢闻言,顿时莞尔,这笑容着实是美极了,叫张文正眼珠子发直。事实上不止是他,就是其他士兵,在这西疆待久了,本就少见女人,如今突然看见一貌美少年笑得如此动人,都有些承受不住。
张文正道:“小美人,你随我来,跟在宋晋身边,今儿个你怕是要香消玉殒了。可若是跟着我,保管你日后吃香的喝辣的,过的尽是好日子!”
听到他这样跟清欢说话,宋晋本平淡的眼神顿时多了一抹冷意,他说:“你再说一遍。”
张文正本想硬杠,可不知为何,瞧见对方那双黑眸后,竟瞬间说不出话来,还觉得腿肚子有些打哆嗦。那双眼睛……真是邪门了,仿佛什么都没有,又仿佛是一片黑暗,他只看了一眼就像是要被吞没。
“张将军,与其你在这儿威胁我家王爷,倒不如攥攥你的拳头,看还能不能动。”
什么意思……张文正下意识地要握拳,却突然察觉到一股钻心的疼,整个人瞬间跪在了地上。这疼在他舒展开掌心后就消失不见了,可他却看到有一个小小的红点从他掌心迅速往上游走,清晰可见,而后消失在了衣服里。
“这、这是什么?!你对我做了什么?!”
“没做什么呀。”清欢嫣然一笑。“西疆虽然土地沙化严重,种不出什么好东西,可是却有许多奇奇怪怪的虫子。我刚来的时候,还看见有的百姓为了充饥,捉了虫子烤着吃。我这人也没什么别的本事,手无缚鸡之力,又没考取什么功名,最擅长的就是养虫子了。”
她打了个响指,声音并不大,可张文正身体里的那个小红点却像是打了鸡血似的瞬间兴奋起来,在他皮肤下面四处乱窜,每窜一下都是锥心的疼,张文正哪里吃过这苦头,疼的在地上打滚哀嚎,其他士兵从未见过这种事情,纷纷吓得避开,顿时让出一个巨大的空地来。
☆、第1001章 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四)
第九十九碗汤大梦(四)
张文正在地上四处翻滚, 滚出一地的尘土,清欢抬手扇了扇, 问道:“张将军现在还要杀王爷么?”
“不、不敢了!公子饶命!公子饶命啊!哎哟哟疼死了,哎哟哟疼死了!”
他叫的十分惨烈,清欢吹了声急促的口哨, 那种疼痛便瞬间消失了。张文正疼的在地上抽抽,好一会儿才爬起来,这回再也不敢拿色迷迷的眼神瞧清欢了, 说话的语气都带着讨好。
他对待胡人也是这般态度, 否则为何这么多年胡人一直没有真正的占领西疆?因为他们知道,有张文正在, 西疆就是他们的补给地, 可若是大周撤下张文正换了个人来,那就不能保证了,倒不如让张文正一直待着,至少这样他们能拿捏得住。而且现在在西疆, 胡人才是高贵人等,可以随心所欲的为所欲为。
怂的真快。
清欢微笑道:“张将军不必害怕, 只要你听话, 小虫子也是很乖的, 不会对你怎么样。”
“那、那公子能把它给我拿出来不?”张文正吓得腿肚子都哆嗦。他当然不怕虫子,可那不代表他不怕自己身体里的虫子!尤其是那个红点还在好奇的左冲一下右撞一下,他就觉得后背发凉,整个人都麻木了, 也不知道这虫子有什么毒。
“很抱歉。”清欢遗憾地看他一眼。“恐怕不能。”
“为、为什么啊?!你们想要什么,我给你们就是了!帮我把虫子弄出来啊!”
“我们想要的,不需要你给,自己就能拿到,只不过觉得你还有能用的地方,所以暂时没要你的命而已。”
这话说的就很清晰了,张文正虽然不会打仗也没什么脑子,但生死关头,倒也秒懂清欢的意思,连忙跪下对着宋晋磕头:“属下愿为王爷效犬马之劳!求王爷宽宏大量,饶了属下吧!属下再也不敢了!”
“张将军怎么如此说话呢。”宋晋虚扶了一把,受了张文正的跪拜,他坐在椅子上,神色淡淡。“日后本王少不得用你的地方,你只消按照本王的命令去做,自然不会有事,起来吧。”
“是、是!”张文正擦了擦脑门上的汗,小命捏在人家手里,这下再也不敢嚣张了,乖乖地站在一边,低着头等待差遣,一个字儿都不敢说。
“既然张将军都归顺了王爷,这些士兵……是不是也该撤出去了啊?”清欢问。“毕竟小生没见过什么世面,这真刀真箭的拿到手上多吓人啊。”
你虫子都不怕!还会怕这个!张文正心里有一万句反驳的话,可他一句都不敢说,赶紧让士兵们退下。
他喜欢享乐,自然也最怕死,如今自己的小命捏在人家手上,别说是让他干点活了,就是让他去吃|屎他也愿意,只要不死,只要活着!
张文正前倨后恭,态度变化太大,宋晋他们走的时候他谦卑地送到了军营外面,然后迎面就对上了笑眯眯的一个白胡子老头跟一个冷着脸的铠甲青年。
“张将军日常辛苦,这两位是本王的内臣,日后便让他们留在军营协助张将军处理事务,免得劳累到将军。”
人家西疆王都这么给他面子的说了,张文正能怎么样?他只能苦哈哈的谢恩,还得满面笑容表示欢迎,并且为了自己的小命,在日后他得全力听话——西疆王这是要将他的兵权给架空啊,这一老一少看起来都不是好招惹的,张文正后悔死了,自己好端端过着日子,跟西疆王井水不犯河水,结果为了个新帝,竟然把自个儿给搭进去了!
他就是没脑子,假使他没有对宋晋出手,宋晋为了这二十万的兵力也不会放过他。张文正若真能成功杀死宋晋,新帝事后也肯定要跟他算账,罪名都是张文正自己送来的——谋害前皇长孙,如今的西疆王,你说这个罪责够不够诛他九族?
也只有张文正自己,看到了一时的安逸,看不到安逸背后隐藏的危险。
有周老在,假以时日,这二十万大军绝不会只是数量上的强大。若是要回去京城,此事尚且要徐徐图之,不能操之过急。回府的马车上,宋晋同清欢闲聊:“张文正听话了,冯如原不知道还坐不坐得住。”
那二人沆瀣一气,一个爱色一个贪财,真真是臭味相投,狼狈为奸,不顾百姓死活,待到日后,他定然是要同他们算账的。
清欢给自己倒了杯茶:“坐肯定是坐不住,睡估计也睡不着。张文正听话了,冯如原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跟王爷投诚,要么立刻派人通知朝廷,我已经让范老派人守住出城通道,冯如原一旦派出信使,立刻就会被拦下。他收不到朝廷的回信,也得不到指示,自然会知道一切都在王爷的掌控之中,为了活命,他会主动送上门的。”
像是张文正冯如原之流,可没什么忠君爱国坚贞不屈的思想,他们为了财色能跟胡人往来,这往大了说,可就是通敌卖国的证据。所以指望他们坚守是不可能的,冯如原很快就会前来投诚。
宋晋递给她一块糕点,在这西疆,有糕点吃,那可真算得上奢侈了。平日里哪怕是宋晋,每餐也不过两菜一汤,并且从不浪费。西疆的贫穷落后超出了他的想象,也成为了回去京城的最大难关。
兵权可以夺,势力可以抢,但西疆如此状况,很难成为他的根据地,也很难供给军需,甚至还有可能拖后腿。
清欢支着下巴:“这件事现在考虑还太早了,王爷还是等冯如原上门后再说吧。”
正如清欢所说,冯如原听说张文正的事儿后,犹豫了数日,还是写了一封密信,八百里加急送往京城,不过这信刚出城就被范老的人拦了下来。左等右等都等不到信使回来的冯如原又接连写了数封密信,可一概石沉大海,无事发生,他这才明白,这位西疆王怕不是如新帝密诏中说的那样好对付,甚至于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对付掌控之中。
他左思右想,还是不知道究竟要效忠于谁。效忠于新帝,他可能没法活着走出西疆,可效忠西疆王——和心机深沉的新帝比起来,西疆王还是个双十年华的青年,他真的能夺回皇位吗?到时候万一失败,等待自己的也还是个死啊!
说西疆王一辈子都要留在西疆踏踏实实的当这个闲散王爷,冯如原是万万不会相信的,那怎么可能呢,皇位是多大的诱惑,没有人能拒绝,更何况本来应该属于西疆王的东西却被夺走,西疆王能不恨吗?可他年纪轻,阅历尚浅,如何能是新帝的对手?只看新帝能潜伏这么多年闷声不吭,然后在一众夺位的皇子中一鸣惊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逼宫登基,其人之深沉可见一斑,和新帝作对,那不是找死吗?
可如果跟西疆王作对,他现在就要死了。
万般为难之下,冯如原这个圆滑的老狐狸,还是决定先去拜见一下西疆王,然后再做决定。
他当年可是殿前三甲,被先帝看重,点入吏部为官,只可惜天生爱财,因为卖官鬻爵,被先帝贬到贫穷荒芜的西疆来吃苦头。可先帝怕是没想到,冯如原这个人爱财爱到了骨子里,别说是西疆,就是把他杀了,让他成了鬼,他死后也得花言巧语去骗其他鬼的烧纸钱。
就是爱钱啊,没有办法,所以这西疆一待就是快二十年,在这儿过惯了,天高皇帝远的没人管,不用担心哪天醉了酒说了胡话,第二天就传到皇帝耳朵里,自己的脑袋就没了。
这日子冯如原过的舒服着呢,吃不上饭的是百姓又不是他,他过的可好了。
但眼下,因为西疆王的到来,冯大人的美好生活终于被打乱了,他开始苦恼开始迷惘开始彷徨了。说真的,他早没了年轻时的意气风发,更没了雄心壮志,他只想要钱,要很多很多的钱,然后过自己的舒服日子,最好西疆这里,从此被朝廷忘个干干净净。
横竖每年给胡人一些布匹粮草好马,他们就不会来打仗,不会打仗,他这个西疆太府的位子就坐的安稳。
冯如原此人,在没见到他之前,宋晋就已经得知他爱财的消息,本以为冯如原会是个满身市侩的人,可等到冯如原主动上门求见,他召见了冯如原,才发现此人身上哪有什么市侩,非但没有,还书卷气十足!
跟人高马大的张文正不同,冯如原身长七尺,眉目清秀,蓄着一把美髯,谈吐有物进退有度,若非知道这厮的真面目,宋晋觉得自己一定会被骗,以为他是个高风亮节的清官——皇爷爷当年是不是也被冯如原这副外表给骗了?怪不得人家说,人不可貌相。
☆、第1002章 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五)
第九十九碗汤大梦(五)
冯如原和张文正二人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张文正想杀宋晋,简单粗暴的直接下毒, 冯如原想套消息,一句话能拐十七八个弯儿,跟这人说话, 宋晋简直像是回到了京城。
当然,从他这里,冯如原是什么都得不到的, 相反的, 他还得主动投诚,才能暂时保住他的小命。
“……听说在这西疆十六州, 周朝百姓比不得胡人, 胡人才是高贵人等,可有此事?”
宋晋轻飘飘问了一句,冯如原立刻浑身哆嗦了一下,他干笑道:“王爷这说的是什么话, 胡人如何能跟咱们周人相比?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下官对他们可以说是恨之入骨, 怎么可能让他们欺压咱们大周的百姓?!”
“是吗?”修长的指节敲击在桌面上, 宋晋微微一笑, 只是眼底无甚笑意,高深莫测。“既然如此,冯大人一定会在西疆张贴本王的告示了。”
告示?什么告示?
冯如原先是愣了一下,随后便看到西疆王身边那位出众的少年递来一张已经写好的告示, 他接过来,只瞥了两眼就浑身发抖。西疆王这是要搞事情啊!而且是要搞大事!如今的西疆十六州,胡人不少,他们在西疆横行霸道,不把周人当人看,甚至肆意践踏周人。这事儿冯如原自然是知道的,可火没烧到自己身上来,他一点麻烦都不想招惹,胡人爱闹就闹呗,反正又闹不到他这儿。
但西疆王这张告示,却明明白白的彰示,要将所有胡人驱逐出西疆,三日后还留在西疆十六州的胡人,全数诛杀。
这轻轻薄薄一张纸,冯如原捧着,却仿佛有千斤重,他顿觉身子一软,整个人瘫倒在地。“王、王爷,使不得、使不得啊!这胡人、胡人也不全都是坏人,西疆十六州的胡人足足有数千之多,若是都杀了,这、这不是在向胡人宣战吗?!”
宋晋轻笑出声,他甚少笑,尤其是对着冯如原这样的人。“本王不是给了三天时间,叫他们离开西疆十六州吗?他们乖乖的离开,自然不会死。”
这个手段是强硬了些,但眼下必须如此。没有流血没有杀戮,只凭借温和的手段没办法跟那些野蛮的胡人讲道理。冯如原还在这里狡辩拖拉,不过是不敢去做。他跟胡人私下有交易,一旦他发出告示,必然会被胡人视为毁约,到时候小命危在旦夕。
“冯大人,你大可放心,王爷会派人保护你,你不会有事的。”清欢上前一步将瘫软的冯大人虚扶起来,笑容比起宋晋自然是和善多也温柔多了,只不过半点儿不心软。“当然了,王爷心系西疆百姓,此番前来西疆,自然要让西疆改头换面,其中少不得冯大人协助,还请冯大人莫要推辞。”
推辞?
他哪里敢推辞?他有胆子推辞吗?冯如原差点儿哇的一声哭出来,仿佛看到了幸福的日子渐行渐远,再也抓不到。还说什么保护他……根本就是监视他吧?这样的话他连跟朝廷通消息都不成!
这一点冯如原就错了,宋晋可没想过要阻止他跟朝廷通消息,甚至让冯如原继续派人送信回去——西疆如今是他的地盘,到时候朝廷派人来不派人来,在这片土地上,就是他说了算。这里天高皇帝远,新帝怎么会以为这样的地方就能困住他?
正如宋晋心中所想,他本就是惊才绝艳的人物,若非从未对新帝怀有戒备之心,再加上先帝骤然驾崩,新帝火速逼宫登基,并将他隔绝在宫门之外,连先帝的最后一面都不让他见,甚至将他流放西疆,封了个什么西疆王,还派出无数批杀手想要在前往西疆的途中要他的命——那么,现在的宋晋,也许还会是那个风度翩翩为人随和的皇长孙。
可惜新帝一心想要赶尽杀绝,而宋晋心中也有一些问题需要答案,所以这两人的冲突在所难免。
周老擅长练兵,宋晋便将他派去军营,为了给周老立威,还让自己的两个身手极高的侍卫跟随。他有一支神秘的卫队,共十二人,按照十二地支命名,个个都是好手。范老在当宰相前,曾做了快二十年的户部尚书,掌管疆土赋税田地徭役,西疆贫瘠,可官员不作为是根本上的原因,有范老在,西疆变样指日可待。
说西疆土地贫瘠不适合种植粮食是事实,但西疆占地极大,足足有大周的五分之一版图,只是因为穷山恶水,才一直为人所忽略。西疆最靠近中原的地方,土地虽然不算肥沃,可种植粮食完全没有问题。而在西疆中部,大多是山脉河流,范老亲自带人走访,竟开采出了铁矿!
这样的话,兵器就无需担心了。开采铁矿的过程中,范老还发现了两座银矿。穷山恶水之下,埋藏着的是巨大的财富。
至于靠近边隅的西疆最西北方向,因为和胡人的草原挨得近,土地异常湿润柔软,不能种植粮食,却极其适合牧草生长,再加上边陲一带人烟稀少,只要能够防止胡人前来掳掠,就是绝佳的放牧场所!
大周与胡人的冲突由来已久,向来是井水不犯河水,胡人再三来犯,边隅将领也只是固守,偶有败绩,从不主动出击。可别人不欺负宋晋,宋晋还要去欺负别人呢!更何况,西疆的女子儿童被抢走不少,胡人将儿童养大当作奴隶,这些都是西疆子民,必然是要夺回来的。
而且,胡人是游牧民族,最好的牛羊马,都在他们那儿。
总是被抢,偶尔也得抢一回才成,不然不是白白叫人给欺负了么?
西疆的改变悄无声息,宛如春雨,一点一点在这片浩渺的土地上蔓延开,日后,这里将会成为整个大周最富裕最强大的地方,集军事财政后防为一体,兵强马壮,真正的自给自足,固若金汤。
且说冯如原战战兢兢地在西疆十六州四处贴了告示,胡人们见了都嗤之以鼻,这样驱逐他们的告示以前也见过,连个屁都放不出来,他们压根儿就不怕。周人都是没有骨气的东西,根本不敢和他们作对。有些地痞流氓专门找了胡人的服饰穿上,学他们说话的口音,去到新地方,进酒楼吃菜去青楼喝花酒都不用给钱!
可这回他们可踢到铁板了,三日后,西疆十六州彻底封锁,所有还留在西疆的胡人,全部被官兵搜查出来,当众诛杀!
百姓们纷纷鼓掌叫好,他们吃够了苦头,这些胡人根本不把他们当人看,如今能看到他们有这一天,真是快哉快哉!
余下还没有被抓到的胡人也成了丧家之犬,告示上说,举报胡人或是抓住胡人的统统有赏,小至三石大米,多至百两金银!于是西疆立刻刮起一股狂热的“寻胡风”,哪怕提供了可靠的消息都有大米拿,那就不用挨饿了!
最终,西疆的大部分胡人都被清除掉了,余下的一些也不过苟延残喘。至于那些装成胡人招摇撞骗奸|淫抢夺的地痞,也被百姓当成了胡人,脑袋一颗颗摆在了城门之上。
冯如原在太府府里哭泣,因为告示上的赏金都是他出的啊!都是他的钱!
虽然那点钱对他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但可怕的是,西疆王要搞事,他先是诛杀胡人,然后就要缓解目前西疆的□□!没人手怎么办?去军营调,可没钱怎么办?都得他出啊!
冯如原爱财,他在卧室下面挖了一个巨大的金库,里头堆满了真金白银和各式价值连城的字画与古董,这西疆王也不知怎么知道的,全收缴走了,连一锭银子都没给他留下!
冯如原觉得,活着不如死了算了!他每天都哭唧唧的翻来覆去睡不着,跟自己老婆再三交代,要是哪天我先死了,你一定记得买个十倍八倍的纸钱烧给我!他老婆烦不胜烦,连连应是。
打这以后,冯如原就多了个心绞痛的毛病,不能在他面前提银子,一提银子就犯病,一犯病就疼的直抽抽,好一会儿才能缓过来。
宋晋知道冯如原的仓鼠体质,喜欢囤钱,但不喜欢花,铁公鸡般一毛不拔,平日里吃饭一日三餐都就咸菜,少有看见荤腥的时候,这才塑造出一副文弱的书生模样来。可他着实是想不到,冯如原竟然这么能敛财!这些银子,用来赈灾都绰绰有余,剩下的还能充作军饷!
留下这么一条命,可真是一点都不亏本。
冯如原这么能敛财,自然不能浪费他这个人物。反正他这个西疆太府,平日里也无所事事,不如派点活给他做,还要他立下军令状,若是做不好,便提头来见。
☆、第1003章 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六)
第九十九碗汤大梦(六)
冯如原非常惧怕西疆王, 怕到被西疆王看一眼都能抖半天,每次被召见都恨不得只跟那位孟先生说话, 这样就能不紧张了。
而张文正和他完全相反,对那位孟先生是怕到了骨子里,反而对着西疆王能好好说话。
清欢没给冯如原身体里放条虫子, 因为冯如原这人心思活络,不似张文正那个脑袋大脖子粗有勇无谋的莽夫,完全用不上虫子, 冯如原就会被自己的脑补吓到了。
胡人一直很注意不向他们泄漏放牧的方法, 和胡人养的膘肥体壮的牛羊马比起来,西疆所养的牲口就要差上很多。往年两国关系不错的时候, 会以大周的布匹种子来交换, 但现在两国势如水火,没直接打起来就算好的,别提什么友好的贸易往来了。
宋晋派给冯如原的任务恰恰就是这个。
他从京城来西疆的时候,金银财宝带的反倒是少数。因为对西疆早有耳闻, 宋晋选择的更多的是农业方面的书籍以及各色保存完好的种子还有能被当作交换货物的东西——这是为了确保他们对胡人的吸引力。他甚至做过与虎谋皮的想法,先同胡人联合起来, 然后再反吃掉胡人。
以他的手腕和脑力, 这完全不是问题。可是清欢出现了, 她打破了他所有的计划,让他从一个可怕的复仇者,变成了脚踏实地的计划者。按照本来的想法,他现在应该都能打到中原了, 结果这会儿却还在西疆研究怎么样让种植出来的棉花产量加倍。西疆边隅一带风沙大,这片风沙带也被利用了起来,种植了适合生长且生命力顽强的花生大豆以及一些特殊的药材。清欢提出引水灌溉以及施肥改良的意见,范老还真就折腾出来了!
倘若是以一人之力,自然也可以复仇,可复仇后他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呢?如今的西疆,是万万和其他人离不开的,正因为有这些人在,宋晋才没有被仇恨迷失。
其实他猜的出来,身子骨一直硬朗着的皇爷爷为何会突然毫无征兆的驾崩,连一句话都没给自己留下。那是教导他抚养他长大的祖父,他在这世上唯一真心以待的亲人,如果不能报仇,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他本来……会成为一个暴君的。
不把他人的性命放在眼里,视百姓如无物,沉溺杀戮,眼前弥漫迷雾,什么都看不清楚,最终的结果自然也只有遗臭万年。那必然不是皇爷爷想看的,所以他才把周范二老留给他,叮嘱二老辅佐他、教导他,同时……也将清欢送到他身边来。
他的恩人,他的挚友,他的知己,他的……他的……
她就像是人生中的明灯,当她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一刻,宋晋如梦初醒,终于意识到自己准备做的事情会有多么让皇爷爷失望,让周范二老失望,让那些还仰望着他,追随着他的人们失望。
和胡人联手?那和叛国有什么区别!
他年轻气盛,反倒不如只爱钱的冯如原。这厮爱财,又和胡人打交道,但真没透露过一点儿大周的消息,反而极其占便宜。宋晋觉得冯如原不适合当官适合经商,便将他派去专门负责和胡人的商贸往来,还让冯如原立下军令状,必须笔笔都赚,倘若亏损一次,不能利滚利翻再翻,就砍他的头。
冯如原心绞痛的毛病更厉害了,以前是听不得银子,现在是看到银子都脑仁儿疼了。
再多有什么用?又不是他的,又不能带回家!他的金库已经彻底空了,现在老婆正拿他的金库当腌咸菜的地窖,晚上有时候金库门没关好,那滋味,那酸爽。
不得不说宋晋极擅用人,他目光老到精准,即便是冯如原这样当官时不为民做主还四处搜刮民脂民膏的人,到了他手上,也是一枚优秀的棋子。还真别说,冯如原做生意真有一套,把胡人给哄的一愣一愣的,毛皮牛羊是接连不断流水般的送入西疆,半点儿不亏!本来宋晋已经做好了抢夺的准备,将西疆的女子和儿童抢回来,结果冯如原厉害了,他就用了一包柴胡种子,就把人都给弄回来了!
稳赚不亏。
经过范老不断的改造和培育,西疆的中央带沙质土地上种植了大片大片的柴胡。柴胡培养起来不易,但抗旱抗干,经过改造的西疆中央地带非常适合种植,而且因为市价偏高,百姓种植柴胡,通过官府,完全可以养家糊口。再通过西疆府将其流通卖出——源源不断的银子都流向了西疆王府。
但柴胡并不适合在胡人的土地上生长,西疆的沙质土地可以生长的药材,到了胡人那水草丰茂的地儿,可完全长不起来。更何况冯如原这个奸商,只给了他们种子,没告诉他们培育方法!
清欢深深地服气于宋晋用人的眼光,想当初宋晋还打算砍了这个不作为只喜欢钱的西疆太府呢。如今冯如原简直如同野草疯长般表现出极高的才能,她觉得,宋晋大约是不会舍得了。
功过足以相抵。冯如原所做到的事情,赚到的银子,从胡人那儿坑蒙拐骗来的牛羊毛皮等物,对宋晋也好,西疆百姓也好,都是不可或缺的。
冯如原也是在被派去跟胡人贸易往来后才发现自己的人生重新有了乐趣,因为他看到别人因为吃亏上当那副堵心的样子,自个儿心情就好了,就连心绞痛都有了好转!他决定再接再厉,坑胡到地。时间一长得了个外号,人称刮胡刀。
现在想想,他从小就喜欢骗弟弟妹妹钱,后来之所以去参加科举也是因为大周重农轻商,父亲就是商贾出身,读了一辈子书没考中过,临终前最大的心愿就是他这个儿子能金榜题名。后来冯如原还真高中三甲,只不过也丧失了本心,忘了自己其实一点都不喜欢当官。
除了钱,还真没什么能提起他做人的乐趣了。
春去春来,只一眨眼,三年时间一晃而过,如今的西疆,和三年前清欢来的时候可大不一样。街上热热闹闹的,摊子货物琳琅满目,家家户户都吃饱穿暖,曾经的不毛之地,如今已经成了人间天上。
胡人来犯过几次,都被如今铁桶般的西疆军揍回去了,不过在朝廷那边,西疆还是过去的西疆。但是皇帝现在的位子坐的不太稳当吧,他太急着想登基了,江南水患,江东蝗灾,江西干旱,又恰逢其他几位王爷举兵谋逆——据京城的探子回禀,皇帝现在可是忙得焦头烂额,听说都秃头了啊。
宋晋摸了摸自己乌黑浓密的发,暗自庆幸了一下。他这三年韬光养晦,养精蓄锐,不仅兵力大增,使得西疆繁荣昌盛,自己也长得更是高大修长,皮肤却没怎么晒黑,不像是日日在军营操练的周老跟日日晒太阳搞土地的范老,那俩人现在青天白日的往树荫底下一站,基本上瞧不见人在哪儿。
清欢抱着一打公文走进来,美目含笑,如沐春风,宋晋好奇地问:“有什么好事儿不成?”
她先将公文放到他桌上,让他批阅过目,告诉他:“我方才出去逛逛,遇见四子了。”
四子就是三年前她救回来的小男孩,如今已长出了大人模样,高高壮壮的,虽然没了半只手,却也照样能养家。他现在在药庄磨药,因为手没了一只,脚部力量更强劲,踩起磨药杵来事半功倍,妹妹在边上负责放药材和将已经磨好的药材取出,光是兄妹二人赚的钱就足够养家了,更别提还有个跟着范老到处跑种地的弟弟,三兄妹的日子过得很是不错。
“四子告诉我啊,外头人人都对王爷赞不绝口,感激涕零,说王爷是他们的再生父母,没有王爷,就没有他们的今天呢。”
宋晋提起朱砂笔在公文上画了个圈表示已阅,淡淡地说:“我知道了。”
可温和的眼睛泄露了他的愉悦。
清欢双手压住公文凑近他:“其实王爷心中很开心吧?”
她靠得太近了,宋晋心头一窒。三年了,她对他的吸引力越来越强,如果说一开始宋晋还想着是错觉的话,那么经历了三年的朝夕相处,他早就放弃抵抗了。大不了,回到京城报完仇后,随便挑个乖巧懂事的皇室小孩当皇帝,他就跟着她闲云野鹤去。
毕竟两个男人生不出孩子。
等了会儿没等到宋晋的回应,清欢发现他眼神发直,似乎不禁逗。她轻笑,收回手。“我没来之前,王爷做什么了?”
“读书。”面不改色的回答。
“这样啊,那王爷还真是好学呢。”清欢转身摆摆手。“我去范老那看看,王爷赶紧看公文。”
宋晋没有留她,等到她离开后,才小心翼翼地将她进来时,自己眼疾手快藏到了袖中的画册拿出来。
上头印着五个大字:《龙阳十八式》。
他真的要开始学习了。
☆、第1004章 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七)
第九十九碗汤大梦(七)
一直在外头忙活的周老跟范老难得回来一趟, 所以午膳要在一起用。大家彼此扶持了三年,感情早已如亲人一般, 虽然俩小老头总念叨着规矩不可废,日后王爷要登大宝,他们不能僭越, 但宋晋是谁啊,他说一不二,他要二老一起上桌用膳, 就不接受任何拒绝的回答。
不过今天……看着两个黑不溜秋的小老头紧挨着坐在一起, 还不时地客套着给彼此夹菜,西疆王殿下的脑海里突然就不受控制地脑补了一些东西, 主角正是面前两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家。
他喉头动了下, 面色发青,放下筷子大步走了出去,然后就听到哇哇的呕吐声。
二老面面相觑:“王爷这是怎么了?吃坏肚子了?”
“我去看看,您二位继续用膳, 不必担心。”清欢起身。
二老对她那是千百个放心,出去看见宋晋正扶着柱子一脸的生无可恋。他本来是性格冷淡寡言的人, 平日里也甚少有情绪流露, 可眼下都能截图当表情包了。清欢忍着笑靠近:“王爷——”
“别、别过来!”
咦, 都结巴了……清欢好奇不已,她知道自己对于这个人的吸引力,可是自打相识,她以男儿身留在他身边, 平日里更是不曾流露出丝毫暧昧,再加上她举手投足间都自带英气,很是注意,所以也没有人怀疑她是女子。
不过她是知道宋晋对自己有企图的,否则不可能暗搓搓地派个两个美貌的丫鬟来伺候她。只可惜她一点都没心动,然后俩丫鬟就又被他找理由调走了,估计是用来试探她的。至于为什么没有用美男子来试探……大概是他怕她一个春心萌动,假戏真做,那他可没处哭去。
可今儿个看到二老居然吐了,这是什么招数?二老看着他长大,现在虽说是黑了点儿,但也不至于看到就想吐吧?要知道周老年轻时可被称为翩翩公子,据说容貌俊秀到每次一出门,都有无数大姑娘小媳妇排着队拥挤着看,还朝他丢花呢。现在虽然上了年纪,却也依稀看得出年轻时的风采,怎么也不至于让宋晋看了一眼张嘴想吐吧?
这会儿还不让她过去。“王爷,你不让我过去,我怎么知道你哪里不舒服?”
哪里不舒服……不用把脉他自己也清楚得很。换你一个铁直的直男研究了一上午龙阳图还认认真真做了笔记,你能承受住这样的心理打击吗?宋晋觉得自己快死了,西疆刚有起色的时候,他每天忙得只能睡两个时辰,恨不得将自己掰开来分成两个用,那时候都没这样大的压力。
可是他一扭头,看见了站在几步外的清欢一身青袍,青丝束起,纤腰袅袅不染尘世的模样,又觉得,倘若是将他们二人代入,自己也不是不能接受。可他上午看的实在是反胃至极,逼着自己研究完一整本并且做了笔记,午膳看到二老互相夹菜还坐的那么近,就不由得想到一些很那个的东西,然后就……
宋晋摆了摆手,接过清欢递来的一盏茶漱口,神色之间满是落寞。
其实他一开始还幻想过她有可能是个女孩子的,毕竟她容色姝丽性格温柔,跟男子比起来,更加令人如沐春风。所以他才从外面买了两个漂亮的丫头送给她当婢女,倒不是为了诱惑她,而是因为倘若清欢是女子,那么同为女子,丫头更适合伺候。最主要的是,他从书中得知,女子每个月都会来癸水,他特意命人训练了丫头几个月,并再三叮嘱她们一定要“贴身”伺候孟先生——没想到清欢却以为他是故意派人去勾引她。
那结果当然是没有癸水。两个丫头非常听话也非常忠心,但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这寻常女子来癸水,总是会腰肢酸痛,需要月事带,而月事带需要制作和清洗,稍微一个不小心,夜里就很有可能弄脏床褥。孟先生爱干净,床褥都是浅色的,一旦沾染上血迹会非常明显。
可她们眼巴巴盯着,愣是什么事儿都没发生!去年夏天天气炎热,先生一人饮冰三碗——这是女儿家敢多吃的东西么!
孟先生是男子没得跑了。
而且,是个俊俏温柔的佳公子。
宋晋得知后迅速用府里人手不够的理由将两个丫头要了回来,一个分配到厨房,一个分配去洗衣,他怎么可能将这两个长得不错的丫头留在清欢身边,万一清欢春心动了,说不准就将丫头给办了,到时候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样的蠢事宋晋觉得自己不能做,于是从那以后,他就做了很久的心理建设,准备研究龙阳之术。
不过他高估了自己,他现在有阴影了,心情压根好不起来,整个人都精神颓唐。兴许只在精神上相爱也是可以的,可是……万一有个万一呢?
打这天起,西疆王府的下人们侍卫们都发现一件事——他们家王爷似乎吃坏肚子了,不然怎么总是一天要吐上个两三回呢?
宋晋是这样打算的:一开始会反胃也是难免,毕竟他不好这口,可是久病成良医,久而久之,吐啊吐的不也就习惯了么。不管怎么说,他都需要一点技术上的支持。
清欢发觉宋晋有点神秘,往日他们两人可谓是无话不谈,宋晋骨子里是个为了复仇可以不顾一切的人,若非有她在一旁拽着,现在指不定已经变成什么样了。不过他这样神神秘秘的倒是头一回,就连她主动提出帮他一起处理公文都被拒绝了,还说自己一个人能成。
那堆公文都摞成了小山,他还每天在吐,真的能成吗?
这个问题在一个月后,第四年的夏天正式来临的时候,得到了答案。
当天宋晋随周老去军营,王府只剩下她,恰好范老那边送来的公文需要盖戳,她就到书房去找印章,盖完戳正要将印章放回去,突然发现那叠小山一样高的公文里,似乎有一本的颜色不对头。
西疆十六州的公文全部都是红底烫金的封面,那本却是绛色。
清欢抽出来一看,瞬间了然。
她真是服了宋晋,竟然还就姿势地点等种种问题写了批注,甚至第一式边上写了一句:今日看了一个时辰,吐了三回,需改进。
一直到第十八式:今日看了一个半时辰,只吐了一回,颇有成效,假以时日,必能面不改色。
清欢忍着笑,又将画册给放回去,结果晚上宋晋回来,听说范老那有公文送来让她给批了,面无表情的俊脸顿时煞白,他盯着清欢:“……你帮我把其他的公文也批了吗?”
清欢说:“没有啊,王爷不是说自己能完成?再说了,我也有自己的事要做啊。”她平时做的最多的是在民间四处走访,再不然就是范老开的药堂给人看病,专门医治些疑难杂症,因为人格魅力出众,非常受百姓爱戴和欢迎,还有不少小姑娘说要嫁给她呢。
宋晋松了口气:“那就好……我不是防备你,只是不想你太劳累,那本是我的公务,总是让你牺牲自己的时间来帮忙,我心中过意不去。”
清欢现在是相信他游刃有余的说法的,一天到晚那么多公文要批,那么多事情要做,那么多会议要开,他还能一天空出近两个时辰研究龙阳十八式,必然是天资绝顶了。“王爷卓然不凡,我为王爷做些事也是应该的,这烧鸭子不错,王爷尝尝。”
她随意夹了一只鸭腿放到宋晋碗中,宋晋没注意那鸭腿有多么好吃,只看到她十指纤纤,如葱如玉,指甲干净整齐,真真是好看极了,一流的画师也画不出这种风流天成的姿态来。他一时间有些恍神,突然开始代入所学的内容,一张俊连顿时微微泛红。
清欢看了一眼就很懂,谁没个发情的时候呢,不过现在不是时候,希望等到打回京城,属于他的东西近在眼前时,他能不被迷花眼。
不过她有点想知道,宋晋这书是通过什么渠道来的,按理说他最信任的人除了她也只有周范二老跟卫队,谁会给他弄这种书来啊?肯定不是二老,二老要是知道他们拼了老命辅佐的王爷竟然有断袖的倾向,估计会直接一头撞死去见先帝。
难道是卫队?
清欢想象了一下卫队那些杀人机器得到这个命令时应有的表情,她觉得人真是太有意思了,也很可爱。
因为提到公文,宋晋有点虚,他迫不及待地回去书房查看东西有没有被动过的痕迹。实在是他不知道这玩意儿应该往哪儿放,若是放在卧房,下人打扫时很容易被发现,随身携带,未免不成体统,于是他就藏在了公文里,横竖整个王府,除了他以外没有人敢动公文。
☆、第1005章 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八)
第九十九碗汤大梦(八)
第二日再见, 清欢就发现宋晋和往常一样了,估计是昨儿晚上确认过她真的没动, 这才放宽了心。说实在的,清欢真是很佩服宋晋的心机,这人竟然在那画册的第一页夹了一根头发, 这样的话不至于自己落地,可一旦有人翻开,也必然不会注意这根不起眼的头发。
……很遗憾, 清欢注意到了, 而且又给他原封不动的换回去了。
要说这书是打哪儿来的,清欢还真误会卫队了。卫队里都是身强体壮的男子, 谁会去找这书?宋晋也不可能下这样的命令。
当初来到西疆时, 他带了许许多多各行各业的书籍,其中不知道怎么的……竟然还有春|宫类书册,而这一大堆书册里,也包含了龙阳与磨镜。当初分类书本时宋晋也在场, 暂时用不到的书都放在了藏书楼,他当然是灵机一闪想起来, 自个儿亲自去找的。
出来的时候藏在衣服里也没人看到, 但走在路上他却感觉自己像是被人看了个透彻, 其实那里头还有好几本专讲龙阳欢好之术的,什么断袖四十八手,余桃七十二招……不过他还没有消化这本龙阳十八式,还是缓缓再说吧。
儿女情长暂时先放到一边, 四年了,西疆已经能够成为他的领域,西疆军兵强马壮,皇帝的军队远远不能和他们相比。
宋晋要准备回去了。
他们打仗的事情清欢不管,也不怎么参加他们的议事。她一直都知道那人非常非常的厉害,天纵奇才,后天又具备坚忍和勤奋的品质,这样的人是大能,极其少见,比忘川河里爬出来的鬼魂几率都要小。
这四年,宋晋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他擅长用人,文武双全,对人心的揣测堪称一绝,哪怕是当年想要毒死他的张文正,如今也乖乖的俯首称臣,再不需要蛊虫的控制了。宋晋身上有一种魔力,仿佛他天生就该如此,能力卓绝,龙章凤姿,实在是常人不能及。
四年的休生养息,西疆十六州完全将他当成了主宰,贴出征兵告示时,来报名的人数远远超出了周老的预计,但凡是青壮年男子,都愿意为西疆王的恩德上阵杀敌。更何况他们不是乱臣贼子,他们是维护正统的人!
西疆十六州这样的地方,在王爷治下都能人人安居乐业路不拾遗,若是整个大周都是王爷的呢?这样的人才最应该登基为帝吧?更何况那位子本来就是属于王爷的!
宋晋不仅善于用人,也极其懂得笼络人心,四年的潜移默化,他让西疆十六州的百姓们唯他马首是瞻,对他忠心耿耿。
这一切都是他用实际的作为换来的。
他让西疆贫瘠的土地开出花朵,结出果实,长出粮食和药材;他让西疆的穷山恶水变成开采银铁的宝库,使得西疆军人人都有衬手的兵器;他还让西疆成为天然的牧场,让百姓吃饱穿暖,日子过得好;他还赶走了胡人,让胡人再不敢欺凌西疆十六州的周人,让他们扬眉吐气,让他们自信蓬勃。
这样的君主,不需要华丽的词藻,就能让所有人甘愿俯首称臣,为他献上忠诚与生命。
宋晋非常厉害。
所以当西疆军势如破竹,一路打回中原的时候,她一点都不惊讶。中原现在是闹翻了天,江南的水患导致堤坝崩溃,才发现当年的筑堤偷工减料,牵扯出工部贪污大案;江东的蝗灾蔓延,引发了巨大的饥|荒;江西旱灾,地方官府只知道互相推诿,连引水灌溉都不做,使得土地龟裂颗粒无收,江西遍地饿殍,怨声载道。皇帝焦头烂额,这时候西疆军又谋反,国库早已空虚,他拿什么给军队打仗?!
慢慢地,民间便流传起一个说法。当今圣上害死先帝,伪造遗诏,残害手足子弟,如今这样,可不是遭到报应了么!本来就不是正统,就算穿上了龙袍,也不过是跳梁小丑,徒惹人发笑。
很快地他们就发现,自诩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中原,所大量使用的铁器和药材,竟然都来自被称为极苦之地的西疆!
还有那所到之处尽显披靡的西疆军,当今圣上的军队就没打赢过!城池是一个一个的失陷,百姓们都要吓死了!最可怕的是,西疆军不知道已经潜伏了多久,竟然是以一个圆形从边隅向内包抄,完全不给他们逃走的机会!
百姓们都很害怕,最先被占领的是江西,因为此处靠近西疆,西疆军进入江西境地的时候都惊呆了——这简直就是四年前的西疆,只是西疆的土地都没有这么可怕。田地里的庄稼都干枯死了,地面上是一块又一块的巨大裂痕,夏日刚至,骄阳似火,更是让这片本就深受干旱侵蚀的土地颗粒无收。
路边饿死的人比比皆是,活着的人目光呆滞空洞,骨瘦如柴,惨状令人叹惋。
反正都要死的,不是饿死,就是被西疆军杀死,他们还有什么好怕的?
可是出乎江西百姓的预料,西疆王没有杀他们,甚至在打进江西后,整个西疆军,军纪严明,礼让百姓,其气势着实不是刚交战就溃不成军的江西军能比拟的!
西疆王占领江西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是赈灾,他们人人都能领到馒头跟粥还有腌菜,每人一天两次,无论大人小孩!有些人起了坏心思想抢,可西疆军全程看守,手脚不干净的全部都被丢了出去,再不许领取赈灾食物!
等到西疆军连江南都占领了,江西的百姓才知道,西疆王做了什么事!
江南水患,同样也闹了灾荒,人人吃不饱,可比起江西还是要好上许多的。但大水冲垮了堤坝,想要短时间内再建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更何况西疆军还要继续往京城进发。但让人没想到的是,西疆王没打算筑堤!随着西疆军的行进,他们顺着河道,竟然将江西与江南打通,将洪水引到干旱的江西了!
这可是个大工程,河道的疏通和填补让西疆军的行军过程变得极为缓慢,可最终的结果是令人震惊的,南水西调,竟解决了江南与江西的灾情!
而在这之后,江南的土地松软,江西土地干涸,西疆王还留下人手教导他们如何在这样的土地上短暂种植起生命力顽强并且生长期缓慢的庄稼,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了食物不足的燃眉之急!
等到了江东,深受蝗灾困扰的百姓,在见到西疆军的百蝗大餐后,终于有人也开始尝试——因为人数太多,再加上药物治理,蝗灾终于有了肉眼可见的减轻。
这才是天命之人,这才是一国之君啊!
百姓们纷纷倒戈,他们不在意谁当皇帝,他们只知道,能让自己吃饱穿暖不愁日子的就是好皇帝!西疆王宅心仁厚又得天命,这就是上天的暗示,他们当然臣服于他!
再到了后来,守城的官兵还想负隅顽抗,都已经被得知西疆军前来的百姓们一拥而上干掉主动开了城门,西疆军一路畅通无阻,等到了京城,就连皇帝的亲卫队都已经主动投诚大开了城门!
西疆王进城那天,京城的百姓们完全没有一点悲伤或是恐惧,他们挎着花篮夹道而迎,对着高大强壮的将士们抛洒花篮里的鲜花与荷包,热闹的跟过年一样,半点怨恨都没有。
真让人眼热啊!世上竟然也有这样魁梧强大的男子!可比京城这边瘦弱的书生好多了!
西疆虽然四年来发展迅速,但到底女子还是少,西疆军的将士们一见到京城的姑娘,路都要走不动了,感觉王爷登基后,他们就都能脱单了!!!
这一路走来,好多漂亮姑娘啊!
西疆王在队伍前方,他一身金甲,神色清冷,毫无跋扈得意之色,朝着皇宫进发。
当年他被流放西疆,有不少曾经交好的臣子投诚了皇帝,还有些不肯投诚的,都被皇帝杀了,剩下坚信他会回来的人,都是这四年来和他里应外合互通有无的功臣,他们向他传递着皇帝的每一个动静每一项举措,他们忍辱负重,如今也是彰显他们忠诚的时候了。
皇帝被五花大绑强制跪在大殿上,西疆王走进来,金甲上的披风猎猎作响,他长成了出色的男人,进入大殿后,他看都没看废帝一眼,就坐上了龙椅。
废帝眼珠子都险些瞪出来,到现在他仍然不明白自己怎么会一败涂地,宋晋也没有对他解释的意思,只是礼貌性地问候了一句:“三皇叔,别来无恙。”
他单手将宝剑插|在地上,语气冷淡。
废帝急剧地喘气不敢说话,他不想承认,自己竟然在畏惧这个满身风霜却高深莫测的青年,四年前,他应该再坚持一些将他杀了的,谁能想到那冯如原跟张文正竟然报喜不报忧,二人联起手来哄骗他!
只是眼角余光却看见宋晋身边穿着白衣玉树临风的少年,废帝顿时眼睛一亮:“我儿!我儿还不快快动手,更待何时!”
他……这是在叫谁?
宋晋顺着废帝的视线看过去,他的左手边,只有面色恬淡的清欢。
☆、第1006章 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九)
第九十九碗汤大梦(九)
霎时间,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清欢身上,无论是认识她的还是不认识的, 他们都面面相觑,看看废帝再看看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两个八杆子打不着关系的人是如何扯上关系的。废帝叫那白衣少年我儿, 也就是说……西疆王身边的智囊,竟是废帝的人?
“保护王爷!”
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噌噌”的兵刃声锐利响亮, 全都指着清欢, 紧张地盯着她,生怕她对西疆王下毒手。
清欢抬起双手, 兵刃也都扬了起来对准了她, 没想到她却只是将不知何时挽起来的衣袖放下,神色平静。反倒是西疆王冷了声音:“将武器给本王收起来。”
“可是王爷——”
“他若是要杀我,还等到今日?”宋晋又不是傻子,根本不会被废帝几句话骗到。“地上跪着的那人, 谋害先帝假传遗诏的事情都能做出来,他方才若是喊本王, 你们是不是也会拿起武器对准本王?”
且不说他心中究竟坏不怀疑清欢, 只这份想都不想的维护, 就已经让人侧目了。周老松了口气,他刚才是真担心王爷一个恼怒就让人杀了小公子,西疆能有今天,他们能有今天, 都是小公子带来的,无论这身份上有什么问题,不问缘由就将人杀了,未免太过无情。
可是想了想,周老又觉得自己是杞人忧天,那样残暴的王爷是四年前刚刚宫变时的事情,他现在性情虽然冷淡,却并非滥杀无情之人。平日里这两人亲若兄弟,如何能因为废帝的一句话就反目成仇呢。
接下来宋晋没再准备听废帝的废话,直截了当地宣布了对方的罪名下了大狱——他不会让这位三皇叔轻易死去的,皇爷爷的苦痛,那些被他残害的人的苦痛,都得一一讨回来才成。
只不过他的心情也称不上多好,叫人将废帝拖下去后,他二话没说丢开手里宝剑,拉住清欢的手就走。周老知道这两人肯定有事情要解决,就主动揽下了接下来的事。
清欢被一路扯着,她走得慢些,宋晋却心急,到了后来干脆直接将她扛了起来,飞速到了一个他曾经居住的东宫,里头的宫人早已被全部清空,这会儿只有他们俩。
他黑眸灼灼:“他说的是真的吗?”
清欢不答反问:“是真的如何,假的又如何?”
“……”宋晋沉默了一下。“如果是假的自然好,你还是我的挚友,我的兄弟,可如果是真的……”
“如果是真的,怎么样?”清欢问。“你要杀了我?还是要折磨我?”
宋晋听了,眉头拧起。“我在你心中,就是那样不讲情分的人?”
“情分这种东西,无论有没有,总是比不过仇恨的。”清欢笑了笑,很是自在的随意找了个地方坐下来,“恨总是大于爱。”
结果宋晋突然脸红了:“什么、什么爱!不要胡说八道。”
她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他这么敏感,清欢莞尔:“废帝罪孽深重,必然是要诛杀的,王爷大可随着本心做事,无需考虑你我往日如何,只去报仇便是,那不是王爷一直想要的吗?”
被仇恨遮住了眼睛,挣脱不出,爱不得,恨不得,原谅不得,放手不得。
不都是他吗。
宋晋总觉得她话里有话,可是他眼下想都不用想:“我绝不会杀你,更不会害你。”
“那王爷是想?”
“你先回答我。”
他一定要问她是不是废帝的子女,清欢点了下头:“是。”
接下来,她竟看到宋晋面上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这是什么操作?怎么会是这种表情?难道是刺激太大导致精神异常?
“既然你是他的孩子,他欠我的,是不是应该你来偿还?”宋晋猛地抓住她的手。“我的要求不高,我要你跟我在一起。”
清欢:“……”
“你放心好了,我不会欺负你,我也不会当这个皇帝。等到局势稳了,我们就回西疆去,在那里生活。”宋晋剖析着自己的心迹,他的表情看起来很认真,清欢相信他是一点都没有将仇恨转移到她身上来。这四年的相互扶持,温暖陪伴,总算不是白白付出的,他现在已经明白,她是无辜的,不能那样对她。
他和从前不一样了。
于是清欢笑起来,告诉宋晋:“其实我是骗你的,我不是废帝的孩子。”见他似乎有话要讲。“当然我也骗了他,他自己也不知道我跟他没关系。”
怎么可能会有关系,什么人能生得出她本来的模样?她不过是在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去见过废帝,那会儿他刚登基不久,微服私访的时候被她遇上,听她讲了个似是而非的故事——废帝年轻时便在皇子中不起眼,还一身的缺点,其中有一个就是喜欢到处留情。她告诉他,自己是他一夜露水姻缘的江东女子所生下的孩子,又拿出了废帝的信物——这个信物是她从当铺里买的,估计是宫里有人手脚不干净,偷东西出来卖钱。
废帝自己都不知道年轻时为了塑造出无能的模样,自己幸了多少女子,说不定全国各地到处都有他的儿女。他点头表示知道了,但没有要认她的意思,然后清欢就提出自己想去西疆,这下废帝来了兴致,立马答应,还让她进宫,叮嘱她如果能完成任务,就将她母亲接到皇宫里封妃。
不过她去了西疆就没了音讯,废帝估计以为她死了,连找都没找,权当没她这人。毕竟他儿女多,多一个少一个,实在是没区别。
原本以为已经胜券在握的宋晋顿时大失所望。清欢笑吟吟地看着他:“原来王爷对我有那种想法啊,这可真是不好呢……”
话没来得及说完,人就被压倒了,厚厚的地毯躺着还挺舒服,清欢笑意微减,用手撑住宋晋压下来的胸膛:“王爷这是做什么?”
“我不管那些,等到生米煮成了熟饭,你什么身份都不重要。”当然也就不能再拒绝他,今天就是他实践所学知识的机会!俗话说的好,说不如做,他都已经将那种想法说出口了,结果她要是拒绝,两人朋友都做不成,还不如破釜沉舟,总之先将她留下来,其他的可以之后再说。
清欢差点笑出来,她躺在他身上不动,任由这人将她腰带扯断,衣服胡乱扒开。宋晋在脑海里不断回想自己准备好的步骤,结果手往清欢袍子里一摸,嗯,胸部柔软丰满,和他想象中的一模一样。
?
等一下?
柔软?
丰满?
这下清欢终于动了。她先是慢条斯理地将身上的男人推开,然后整理了下自己衣襟,看着被扯断的腰带有点苦恼。这会儿宋晋突然回神,他倒抽了一口气——这口气抽的十分喜感,清欢好整以暇地看着他,他爬起来,蹬蹬蹬倒退几步,像是看妖怪一样看着她,眼睛先是从她的脸上,然后一路往下扫视,最后上移,又停在自己方才不小心感受到的地方。
清欢随意将衣袍扣了个结,怜悯地说他:“王爷的龙阳十八式,怕是要白看了。不过,王……”
人竟然就这样跑了???
清欢愕然,因为宋晋竟然拔腿就跑,他身手好,速度快,瞬间就没了踪迹。清欢摇摇头,也走出了东宫,对面迎来了得知她被西疆王带走赶来说和的范老,见她完好无损,松了口气:“王爷还是理智的。”
理智吗?怕是不见得吧。
“刚才我见王爷风风火火地跑了,发生什么事了?他素来自持,甚少会那样失态。”范老问。“你没事吧?王爷没怎么着你吧?放心,就算王爷要杀你,我老头子也不让!”
清欢暗忖,兴许到时候您老人家也会一起失态呢。
她从来都没说自己是男人,只自称小生,又穿了男装,没有人规定女子就不能自称小生也不能穿男装吧?是他们自己误会,可怪不到她头上来。而且大周的女子服饰非常繁琐,远不如男装穿起来方便轻松。
很快,大家都知道废帝是在满口胡言,孟先生根本不是他的儿子,估计这厮是在做梦呢。什么?你问他们为何如此肯定?那当然了,世界上哪有父亲不知道自己孩子是男是女的!他们这些人看不出来情有可原,毕竟孟先生没有耳洞又英气十足,可废帝怎么也不知道,在大牢里天天骂先生是个逆子?
怎么骂都应该是逆女才对吧?
王爷真是太鸡贼了,他肯定早就知道,但却恶意隐瞒别人这么久,就是因为西疆女子少,怕找不到老婆的人跟他抢呗?万万想不到,王爷的心胸竟然如此狭隘!这都要成亲了,却才告诉他们,他们崇拜的要死要活的孟先生,竟然是女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神展开我以为你们早就习惯了
☆、第1007章 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十)
第九十九碗汤大梦(十)
宋晋受到剧烈刺激后突然跑走究竟干什么去了?
他跑回去, 把所有的春宫图跟笔记,一把火全烧了。
然后因为右手曾经摸过特别软特别可爱的东西, 他整整一天没舍得洗手,到了第二天再见到已经换上女装的清欢时,整个人都不好了。跟男装时不同, 女装的她格外清丽柔美,宋晋几乎不敢抬眼看她,说话的时候眼睛盯着地面, 声音都在颤抖。这副模样让好多人都看见了, 大家都是在西疆就追随他的人,和那天在大殿上迫不及待想要表忠心的御林军不同, 对于孟先生突然变成废帝的儿子, 又突然不是,还突然变成了女人这件事,西疆军们接受度可高了。
有什么关系嘛,长得好看的人就是可以任性, 孟先生想当男人就当男人,想当女人就当女人!
可是王爷真的好纯情哦, 距离孟先生变成孟姑娘已经半个多月了, 大婚的事宜都火速准备好了, 准备跟新皇登基一起办了,王爷看到人家姑娘还是低着头抖着声音。
真让人担心帝后的新婚夜啊。
为此周老跟范老舔着老脸,从藏书中找出了一套齐全的春宫图,悄咪咪送了过去, 就藏在御书房的书案上,跟那些没有批的折子掺在一起。
这样的话肯定不会被发现的,由此岂不是保全了王爷的颜面,毕竟王爷还是个新手。
宋晋想在大婚前跟清欢再单独相处下,就用议事的理由将她叫来——虽然恢复了女儿打扮,可她在西疆军中的地位没有丝毫动摇,反而因为女子身份加成人气更高,整个西疆军俨然唯她马首是瞻,已经忘掉真正的主子是宋晋了。她往军营里一走,一群兔崽子不用吼不用揍,个个军姿站的笔直,拳头打的虎虎生风,雄性力量十足。
没有机会归没有机会,在美人先生面前表现归表现,谁乐意让美人看到自己邋遢无能的一面呢?就连平时总是不修边幅的周老,都仔仔细细刮了胡子穿上干净绸缎衣裳,宋晋敲打过他几次,让他少找清欢说话,结果小老头很是理直气壮,平时还一起出去到处跑呢,那会儿怎么不说?再说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打理自己有什么错?难道天天在军营晒成黑炭头,王爷才满意?
啊,周老又想起年轻时玉树临风的自己,那会儿他出门,多少大姑娘小媳妇偷着看啊,对他的爱慕之心溢于言表,多的能从京城排到西疆。
既然知道清欢是女子,宋晋终于让丫头到她身边伺候了,还巧了,就是他们从西疆带回来的那俩,一个大眼睛圆脸蛋,一个单眼皮瓜子脸,一个身材圆润娇小,一个健美纤瘦修长,这俩人站在一起总让清欢想笑。
得知孟先生真的是女孩子,俩丫头都不敢相信,她们那么那么努力的观察,怎么可能没有丝毫端倪露出来?!
大婚前三天的晚上,宋晋跟清欢一起用膳,她们俩伺候的,宋晋还跟清欢说她们:“这两个丫头,看起来机灵讨巧,其实最为蠢笨,连你是女子都看不出来。”
“那王爷看出来了么?”清欢笑着问。
“当然。”宋晋毫不脸红的应下了。“我早就知道了,不然我怎么可能对你情根深种?这个很明显吧,我就是知道,才心悦于你。”
好一番胡搅蛮缠大言不惭的狡辩。
宋晋在,丫头们不敢怒也不敢言,结果宋晋一走,她们就主动跟清欢解释好证明清白,真不是她们脑子不灵活观察不周,实在是王爷那时候太苛刻了!圆脸蛋说:“姑娘您不知道,王爷让奴婢试探您,还给奴婢们定规矩,不许伺候您沐浴更衣,不许和您有肢体上的接触,还不许奴婢们说俏皮话,您说说,奴婢们能有多大能耐,王爷要求这么高啊?”
“不仅如此,还不许奴婢们抬头看您!晚上守夜还不让奴婢们住小厅!甚至让奴婢们跟您保持五步以上的距离!”
那的确是难为她们了。
清欢笑着赏了她们些好东西,两个丫头就满足了,宋晋可想不到自己的老底都叫人给掀了,他现在已经说服了自己,从一开始他就看出她的女儿身,至于什么龙阳十八式……那是什么,不存在的,不知道,没听过。
让清欢出乎意料的不仅是宋晋对于她“废帝子女”的身份的轻易放过,就连废帝的子女妃嫔,但凡是无罪的,他也没有再加罪责。他只恨废帝一人,就没有让仇恨蔓延到其他人身上去。
冤有头债有主。
让清欢没想到的是,她还没有真的跟宋晋成婚,就有人心思活络了。因为习惯,宋晋现在批奏折也经常要她一起,他有时候会遇到些问题,总是想要她陪着。不过这几日经常要试婚服绣鞋什么的,她去的频率就不高了,弄得宋晋很是怨念。
结果大婚前一天,她去御书房找宋晋,刚进去就发现气氛异常冷肃,宋晋坐在案前冷眼看着下头跪着的人,周遭还有周老跟范老。见她来了,他们先是下意识的对她笑,然后继续看那人,清欢好奇地走到宋晋身边:“这是怎么了?”
“先下去吧。”宋晋懒得让她见这种人,周范二老立刻主动回避,顺便招呼太监把跪着的人给拖出去。至于之后怎么处理,他们俩心里都有数。
“嗯?”
“不用担心。”宋晋先是宽慰她。“除了你,我不会再娶任何人。”
清欢一听就明白了,现在宋晋春风得意,权势滔天,自然有人也盯上了这块肥肉。她被他拉到腿上坐着,纤细的指头摸了摸他蹙起的眉头。这人虽然时常面无表情,但却会无意识的皱眉,因而眉宇间似乎总有些淡淡的郁气:“别不开心,我不是在这里陪着你吗?”
“嗯。”宋晋蹭了蹭她,悠悠叹息道,“总觉得不够啊……可是又觉得,自己很贪心了。”
清欢没有说话,只是摸了摸他的头。
这不过是一场没有过去和未来的梦,梦里经历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等到醒来,一切都是泡影。也只有在梦里,才能得到这样的美好。
圆他一场白头到老的梦,梦越是美丽,就越是容易清醒。
不过伤感只是一瞬,宋晋很快就从那种虚浮的状态中回神,猛地想起来,他好像……还没把二老送的东西从奏折里拿开!如果被她发现他又做笔记了,肯定会笑话他!
他心里想的事情复杂难辨,面上表情却十分淡然,浑似无事发生,将清欢抱起走进后室温存,他早已说过千百遍,只要她一个,不会再有别人,不管是谁来说都不管用。
这是他的逆鳞。
他深深爱着这个人,从骨头到灵魂,假使有一天这具身体被毁灭,魂魄化作飞灰,也仍然不变。
别人给不起的永远,他给得起,也给的甘之如饴。
只要能留在她身边,他可以做到寻常人一生都无法想象的事。
他可以的。
一定可以。
大婚当日,宋晋更加紧张,虽然他的紧张只有亲近的人才看得出来,至少在他人眼里,新帝尊贵无匹,气场强大——只有清欢知道,宋晋微红的耳根,还有伸过来牵她时滚烫带着汗水的手。
他的眼神很虔诚,对她的迷恋远远超过对权势和皇位的渴望。他甚至主动告诉她不会要孩子,等过几年,朝政稳定,他就挑个品行过得去的孩子给周范二老带,然后带她闲云野鹤去。
他要对得起皇爷爷的教导,也不想浪费余生的一分一秒时间和她分离。
如果能在一起的话,他希望,永远都不要有第三个人,也不要再有其他牵过,就这样,简简单单的过去一辈子,这是他最卑微也最奢侈的心愿。他穷极一生,都在为这个心愿做努力。
宋晋现在是皇帝了,自然没人敢玩闹洞房灌酒的那一套,他火急火燎的从酒宴上离开,临走前跟周范二老交换了一个眼神,新拿来的那几本,嗯,比过去他看的那种好多了,至少他没有吐,做笔记的时候也很是心甘情愿,且,想入非非。
这是他梦寐以求的,渴望着的,只有在梦中才能出现的场景,如今竟然成真了。
他奔跑着,去找他深爱的人,他总怕一个不注意她就会消失,这种莫名的恐慌和不安不知从何而来,叫他总觉得自己抓不住她,不管多么用力,最后也会失去仅有的一点芳踪。
真想见她啊。
恨不得长出双翼,飞过屋顶与人群,去到她身边。
要是能永远就好了。
但是如果不能,也没有关系。
因为他很容易满足,并且从不后悔。
今天晚上啊,月色那么美,清凉如水。
她也那么美。
一如梦中。
☆、第1008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一)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一)
第一中学高二十七班, 上课铃已经响了,但是平时准时准点的班主任竟然还没进教室。
于是学生们彻底嗨起来。
“老班怎么还没来???”
“大概是凉了。”
坐在前排的好学生们抓紧时间努力学习, 后排的学生就没那么认真了,他们放肆调笑,平时玩在一起的女生还掏出了小镜子补妆梳头, 纪律委员站起来喊了好几声也没人搭理,气得这个小女生红了脸,在小本本上迅速记下讲话同学的名字, 顺便将他们在干什么也一笔记下, 准备待会儿班主任来了交过去。
上课铃响了之后才去厕所的一个男生跑了回来,笑嘻嘻的:“知道吗, 老班在办公室跟人说话呢, 咱们班要来转学生!”
“转学生?!”
高二一共二十个班,每个班大概都有六十个人左右,严格说起来十七班确实人最少,但也有五十二个, 如果有转学生来的话,那肯定是到他们班的。
他们班男生多女生少, 大家都是刚分班的还不熟, 但因为是理科班, 所以男生多女生少,因此一听说有新同学,就算是前排的好学生也好奇起来,问是男是女。
“女的女的, 肯定是女的,我从厕所飞奔回来的时候看了一眼,可惜没看着脸,不过很有气质。”
切——
其他同学集体嘘他,脸都看不清还说什么有气质,这家伙知道什么叫气质吗张嘴就乱说?
不过等到班主任真的将新同学带进来的时候,大家才知道,原来气质这个词,真的不是随便说说。
“来,孟同学,你跟大家做个自我介绍。”
穿着白衬衫黑色百褶裙的女孩子非常非常漂亮,那种漂亮极其耀眼,人这一辈子兴许都难得见一次。她袅袅娜娜地站在讲台前,身姿挺拔优雅,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像是有星星。大家不觉将视线集中在她身上,她不慌不忙,只是微微鞠了一躬,说:“大家好,我是孟清欢,希望能和大家好好相处。”
班主任刷刷刷在黑板上写了她的名字,极具诗意和梦幻,是跟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女截然不同的感觉。“现在有了新同学,希望大家能够互帮互助,孟同学刚从外地转来,对咱们学校还不大熟悉,大家要多多帮助她,也要多多向她学习。”
多多学习?让他们跟新同学多多学习?老班竟然会说出这种话,还面带喜色,这位该不会是个学霸吧?那就过分了,长得这么漂亮,成绩再好,岂不是让他们没处活路?
班级里面已经没有空座位了,唯一空出来的地方在倒数第一排靠近走道的那个位置,但那里,从来都是没有人坐的。班主任自然也不会让这个乖巧的好学生坐那里去,他已经让人搬来了新的书桌跟凳子,正在思考放哪里,就听见清欢说:“没关系的老师,我坐那里就好。”
同学们集体倒抽了口气,清欢这才意识到什么,有点纳闷:“……怎么了吗?”
众人齐刷刷回头看去,所有人的目光都锁在了那个空位的旁边。潇洒的不穿校服的少年托着椅子坐的离桌子很远,两□□叉放在课桌上,双手环胸倚着椅背,脸上还盖了本英语书,看起来就像是睡着了。
没有人回答她,她干脆自己背着书包走过去了,那张课桌还挺干净的,清欢顺手将椅子抽出来坐了下去,一派自然,浑然不觉自己简单的举动对同学们造成了多大的刺激。
班主任想阻止也来不及了,他只是看了看那个一直睡觉的少年,几不可见的皱眉,然后也没说什么,毕竟他只是个老师,没能耐去招惹那样出身的小孩。早在带十七班的时候学校领导就再三嘱咐,这个班他想怎么管都行,就是注意一个,不要去招惹那个叫楚曜的学生。对方来不来上课,课上做了什么考了多少分,都不要管。
幸好这个学生也并不爱惹事,只是经常翘课,不爱学习,成绩差,但并不怎么麻烦,唯一一点,他不要任何同桌,总是一个人坐在教室的角落,不和任何人说话,也不跟人来往,书本文具什么的都扔在学校,上学期期末考都敢不来。
听说大有来头,寻常人惹不起。
这年头奇怪的学生太多了。
班主任虽然不管楚曜,但不乏有些看不惯他的人,少年长了一张英俊的令人窒息的面庞,偏偏又冷淡疏离,他也不是高傲,只是什么都不在乎,也不把人放在眼里。可只有那些找他麻烦的人才知道,这个少年有多好看,拳头就有多硬。久而久之,没有人再敢招惹他,也没人敢跟他说话。
他在这学校里,就像是一个强大的不容忽视的影子。既存在感十足,又毫无存在感。
清欢坐在他身边,他似乎也不在意,但大家都觉得那是因为他睡着了的缘故,可是等到第一节课下课,楚曜拿下了脸上的书,发现身边多了个认真做笔记的少女时,竟然也没有反应,而是将原本交叠的脚上下调转位置,继续翘着,眼睛却在看自己的新同桌。
这两个人,一个正襟危坐奋笔疾书,一个姿势肆意冷淡遥远,偏偏却意外的和谐相称。
主要是两个人都长得太好了。
清欢刚到这所学校来,她在这里的身份是一个单亲母亲带的女儿——不过现在不是了,母亲找到了第二春,正是因为母亲再婚,她才跟着一起到这个城市来。
如果真的是十几岁的小女生,可能会孤僻不安,但她不是,而且她在这个世界已经待了十几年,那就更不会在意这些了。
不过她来的第一件事竟然是补作业跟笔记,清欢有点无奈,她虽然在写字,但完全没有在思考,毕竟对她来说这些高中知识简单的无异于吃饭喝水,就连上课的时候她其实也没怎么认真在听,只是做出认真听课的样子来罢了。
第二节的上课铃也响了,清欢找出数学课本并笔记本还有演算纸,从铅笔盒里拿出一支铅笔,她很喜欢用铅笔写字的感觉,沙沙作响,非常动听。
不过她刚拿起笔,陡然手中一轻,铅笔就没了。
扭头,她的新同桌手里正捏着她的笔。
清欢没有跟他计较,自己又拿起一支,结果又被对方抢走了。
前排的同学没注意,可周围的同学全看见了,因为是预备铃,老师还没有来,清欢犹豫了两秒,问:“同学,你需要两支笔吗?”
楚曜懒洋洋地看着她,开始转笔。他的手生的好看,铅笔在指缝中上下飞舞,语气却是轻慢的:“我一支都不需要。”
“那能还给我吗?”
“我不想还,怎么办?”
略带恶意的声音,同学们顿时恍然大悟,还以为楚曜是好转了,没想到他仍然是不满意这个新同桌啊,天哪,这么漂亮的女生他竟然也能狠得下心欺负人家?
不过转念一想,楚曜什么时候主动欺负过人?他平时就谁也不搭理,这还是头一回搭理其他人呢。
清欢想了想,没再理他,干脆也不用笔了,结果更过分的是楚曜把她的数学书也拿走了,还告诉她:“我数学书丢了。”
睁眼说瞎话,她都在他桌子上看到了。但楚曜不以为然,就是表示自己没了书要用她的,清欢点了下头说:“那你看吧。”
恰好老师进来,她就不说话了,等到老师开始讲课,拿了她书的楚曜却蠢蠢欲动起来。他先是踢她的椅子,然后又用笔戳她的手,清欢躲了两下,恰好被讲台上的老师看见,顿时就点她上黑板做题。
其他同学都死死低着头不敢抬,数学老师最变态,谁抬头他叫谁。偏偏高二的数学又难懂,新学的知识点立刻就叫人上去演示,做不出来还要被批评,谁乐意啊。
清欢起身,班级里的同学这才松了口气,毕竟是新同学,老师应该也不会骂的太惨。不过新同学可真好看啊,就是站在那儿拿粉笔,都跟幅画似的。
这道数学题对于其他学生来说可能有点难,但清欢真不觉得有什么,她科研工作都搞过,哪里将这样的题目看在眼里。她的字迹又十分好看,一道题做出来,完全没有任何挑剔的地方,就连一向不大笑的数学老师也很满意,刚才看这个女生在下头动来动去,还以为不老实呢。
她做完题下来,迎接她的是同学们“哇学霸”的目光。清欢心想,任你们活上我这把岁数,也不会觉得这题目难的。
她走下去时,和楚曜四目相对,他看着她,很出神。无论有没有记忆,无论身处什么样的地方,他都会在第一时间感受到她,清欢无比清晰的认识到这一点。
她有些叹息,却又有着了然。
☆、第1009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二)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二)
中午放学她是不回家吃饭的, 即使她是走读生。
如果可以,她甚至不想在新家住。
这个世界的父母感情破裂, 因为父亲辞去了工作要自己闯事业,母亲跟他大吵一架离了婚,非要带她在身边。父亲没有办法, 只好答应,母亲是个要强的人,她苛刻自己, 更苛刻清欢。
幸而清欢与她也没什么母女情分, 她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本身就已经有四岁了, 因为没有意识, 一直是痴痴傻傻的模样。等到她来了之后方才有所好转,母亲总是忙着工作,她是个医生,其实并没有多么照顾这个女儿, 大多是请保姆。后来认识了当时还是病人家属的继父,两个人磨合了一阵子领了证, 清欢才跟着母亲到了这个城市。
她那个母亲, 对亲生女儿不怎么上心, 但是对于第二任丈夫的两个儿女却嘘寒问暖无比关怀,一家四口倒也是其乐融融,清欢反倒是成了那个外人。
其实她看得清楚,这位母亲之所以非要带她走, 就是跟第一任丈夫赌气。父亲视她为掌上明珠,疼她爱她,母亲就非要让他看不着她,这大概是一种报复吧。
学校食堂的饭似乎都不好吃,清欢打了两个菜,又要了一份米饭,坐在了班级座位区域。然后没多久,她前面阴影笼罩,有个人坐在了对面,抬头一看,是楚曜。
他安静地坐在她对面,上课时那样欺负她似乎只是为了引起她注意,当她不跟其他同学说话,也不跟他们往来时,他就再也没有捣乱,而是安静地继续睡觉了。只不过清欢去哪儿他都跟着,像个小尾巴。这会儿他坐下,餐盘里放着同样的食物,他先是把西红柿炒蛋里的鸡蛋全部挑进她的餐盘,然后胡乱吃了两口就开始看她。
清欢吃饭不紧不慢,她优雅而快速地吃掉了饭菜,不着痕迹的皱了下眉,因为这味道实在是相当一般。她觉得自己可以考虑在外头自己租个房子,母亲不同意的话可以说是住校了,虽然她不在意,可每次回去看到那四个人举家欢乐的模样实在是扎心,叫她觉得挺对不起这个身份原本的主人的。
如果真的是青春期的小女生,很容易因此抑郁。
母亲不是个合格的母亲,清欢不想要什么母爱,对方既然不给,她自然也不会去求,这世上谁离了谁不能活啊,不过是没有母女缘分,她跟谁都只是一段时间的情意,时候到了,自然该断的都得断了。
楚曜下午的时候仍然在睡觉,清欢很怀疑他为什么能一直睡一直睡,从早上第一节课,到最后一节晚自习,除了午饭跟晚饭他跟了她一起出去之外,其他时间都在睡。趴在睡仰着睡倚着睡……姿势就那么几种,却始终很少开口。
但非常黏人。
见识过其他几个世界的他之后,清欢一点都不意外的。下了晚自习,走读生们大多骑车或是家里有人接,只有他们两个步行。已经晚上九点多了,清欢不大喜欢这样高强度的学习,她一直觉得学习应该是来自于兴趣,而且她也很喜欢睡觉,高二的学业挺重的,她规规矩矩的做学生好些年,虽然说应该习惯,但始终不大喜欢。
而且一中是重点高中,对于学生要求很严格,就这,她书包里还有几张卷子没有做。
今天老师给了她新的校服跟学生证,明天开始她就得跟其他人一样穿校服了。学校一直要求学生穿校服,但这校服绿白相间又肥又大实在不怎么好看,所以很多人都穿在外面,等进了学校大门就换下来,反正除了跑操跟开大会,学校也不是二十四小时强制他们穿校服。
路灯把人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长,清欢穿着小皮鞋发出清脆的相声,她看了看自己路灯下的影子,又看了看那个跟在自己身后几米远的人。等了一会儿,她突然站住。
那人也站住,没有跟上来,只是安静地等着她继续走,有送她回家的意思。
清欢现在的这个“家”,继父的两个孩子也都在一中,男孩比她一点,上高三,女孩比她小一点,也上高二,她夹在中间,自然就更不受重视了。
她未必想要这种重视,这家人不来烦她也挺好的,但是那对兄妹似乎对她有点敌意,对着母亲陈岚倒还好,陈岚很用心的在讨好这两个孩子,尤其是大儿子,因为高三,她每天晚上都会等他回来给他做夜宵。
清欢回去的时候正好看见徐远在吃饺子,陈岚从厨房端了个小碗过来,脸上笑眯眯的:“你试试看妈给你弄的这酱料,加了油辣子,指定好吃!”
看到她回来,顿时皱眉:“都什么时候了,你怎么回来这么晚?你看看哥哥妹妹都回来了!”
清欢微微一笑:“我回房去了。”
陈岚不喜欢她这种态度,正要说她,恰好继父过来,打圆场:“小孩子就是这样,你别这么凶嘛,行了回房去吧。”
其实他们桌子上,还有一碗饺子没有动的。
但那不是给她吃的。
徐家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地方挺宽敞的,陈岚跟继父徐威结婚后就搬了进来,按理说她带了清欢来,但谁也没想到给清欢准备个房间,一开始是让她跟妹妹徐娇住,可徐娇不乐意,非说自己想要一点私人空间,徐威倒是说了她两句,结果陈岚立马不乐意了,护着徐娇,于是清欢就住进了被短暂收拾出来的小房间,这个小房间大概只能放一张床一把椅子一张书桌,因为本来是用来放杂物的,现在她住了进来。
陈岚一嫁进来,房子彻底装修了一番,什么东西都换了新的,还给继子女买了昂贵的见面礼,徐远是笔记本电脑,徐娇是名牌连衣裙,至于清欢……嗯……
她在这里是多余的。但是在这个世界里,她就是这个“孟清欢”,所以她一切都按照步骤来过,只是实在对陈岚没什么孺慕之情,所以这种冷暴力她是真的不在意,就是觉得有点烦,那对不长眼的兄妹见天的在她面前嘚瑟,好像从她这里抢走了所谓的母亲是什么很值得炫耀的事情一样。
其实她真的不在意啊,她就是觉得束手束脚,更喜欢宽敞的房子跟一大堆好吃的。
能被轻易抢走的爱,也算是爱吗?
清欢睡觉前看了眼手机,有好几条未读短信跟未接电话,都是父亲的,父亲孟繁倒是很爱她,只是实在是忙的不行,就让陈岚带她,他还以为陈岚对她很好呢,让她乖,说过阵子来看她,给她买礼物。
清欢回了条短信就没再看了,她躺在小床上,这个房间虽然窄小,但采光不错,关了灯拉开窗帘,月光就洒进来了。清欢在床上翻了个身,这个房间里她的东西很少很少,少的可怜,陈岚甚至都没发现她没有带太多东西过来。
因为她毕竟只是过客,很快就会离开。
第二天一早,清欢就起了,陈岚正在厨房忙活早饭。她是一个非常好的继母,但实在不是个好妈妈。清欢背着书包从客厅走过,陈岚正好端着早饭出来,只看到了她的背影。
不过陈岚没怎么在意,这孩子从小就懂事早熟,不需要她担心,坚强的跟个大人一样。倒是这两个继子女,自小丧母缺失母爱,她得好好对待才行。
清欢早上习惯经过一家包子铺买两块钱的包子跟一杯粥,结果今天早上刚出小区,就看见小区门口的电线杆上倚着个人。
是楚曜。
他看见她,把手里提着的袋子给她,虽然同样也是包子跟小米粥,但一看就不是外头卖的那种。清欢毫不矫情的接过,跟谁作对都没必要跟食物作对,否则食物会哭的。她吃掉了早餐,将袋子揉成一团丢掉,然后轻轻拉住了楚曜的小手指头。
他愣了一下,随即握紧了。
两人手拉着手到了学校附近才松开,清欢穿着校服走进去,楚曜跟了进去,反正没人敢拦他。两人一起进的教室,立马就有许多有色眼光看过来,毕竟楚曜早上能准时到校这种事太玄幻了,他很喜欢睡觉,学校只是偶尔来一趟。
清欢虽然不怎么说话,奈何给人的感觉就是温和脾气好,所以会有同学主动跟她讲话。她声音柔和又善于倾听,还很会聊天,虽然只是说个三五句,但字字都说到人心坎儿里,因此很受欢迎,一下课就有人来找。一回两回也就算了,次数一多,楚曜就踢桌子,书从脸上拿下来开始看人,眼珠子冷冰冰的,也不说话,只把人看的再也不敢过来。
他觉得自己像是着了魔,在索然无味的人生里,见到她一面,自此就失去了自我。
☆、第1010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三)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三)
转学生是个很乖很漂亮的女孩子, 这一点很快就在班级里形成了共识,不仅是同学, 就连老师也很喜欢她,期中考试临近在即,多出一个好学生, 对班级平均分也有好处啊。清欢转学来之前的分数老师们都知道,同学们不知道,但是光从老师对待清欢的态度, 他们也能看出一些端倪来——学霸, 稳的。
别的不说,就每次各科老师, 无论是要求背诵还是板书亦或是做题, 哪怕大家都不会,清欢也一定会。
她为人又很温和,同学们去问个题目借个东西什么的,她从来不拒绝,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别人最大的帮助,男生喜欢她, 女生也喜欢她, 于是很快的, 清欢就成了十七班的吉祥物。
唯一让大家有点忌惮的,那就是经常性习惯性不来上学的楚曜,最近一段时间来的非常准时,而且无论上下学都跟孟同学一起, 两个人形影不离的,你说他们谈恋爱吧,可他们俩平时之间也不怎么说话,可你要说他们俩没谈吧,两个人干什么都一起,哪怕孟同学去个厕所,楚曜都要跟出去倚着墙根儿等。
大概长得好看的人谈恋爱的步骤也跟普通人不一样?班里还有几对小情侣,就没一对像他俩这样奇怪。
清欢转学进来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她很少出去,也很少说自己的事情,所以没有同学知道她跟高三的徐远还有同年级的徐娇之间的关系——但是徐娇的生日好像要到了,到时候肯定难免会撞一起去,差不多就是期中考试之后。
用陈岚的说法,是要她这个当姐姐的“让”着点妹妹,还没到这个城市之前,陈岚就老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再三叮嘱清欢到了新家一定要听话,对哥哥妹妹好一点。等清欢到了新家才发现,估计是只有陈岚这样叮嘱过自己,徐威可没这么跟他的两个儿女说过,偏偏陈岚不以为意,好像亲生的不是亲生的,继子女跟她在一起更像是有血缘关系。
清欢不大在意,也没准备去参加徐娇的生日宴会,她晚上回家的时候听陈岚跟徐威商量过,似乎是要在酒店办桌,还要请徐娇交好的同学一起来吃饭。那这种情况下,她跟着去凑什么热闹?可她要是不去,陈岚指不定又觉得她是故意给他们难堪。
这个母亲从来都不了解女儿啊。
期中考试很快就到了,大大小小的科目都要考,一共考了两天,考完试直接休息,徐娇的生日宴就在考完试的第二天。清欢本来是不得不出席的,可巧了,班主任主动找她要她帮忙改卷子,这下可有了理由,可以不去了。
可她跟陈岚一说,陈岚就不乐意了,陈岚觉得,他们一家人和和气气的吃顿饭,怎么这孩子这么不懂事,还要去学校?
但清欢也就知会一声,不需要陈岚同意,她觉得陈岚的心偏的越来越厉害,不仅自个儿要对继子女好,还想让她这个女儿也跟着一起无私奉献——开什么玩笑呢。
楚曜知道她要到学校帮忙改考卷,第二天一早就又在小区门口等着,仍然给她带了一份早餐,这次是三明治跟一杯草莓奶茶。清欢起的很早,她出门的时候陈岚他们都还在睡,主要她不想跟陈岚讲话,那女人嘴里说出来的话没一句她爱听的。真是奇怪了,这出家庭美满的戏,陈岚一人演还不够,非得再叫上她这么个不情不愿的演员,你说有意思没有?
清欢拿着三明治咬了一口:“我打算从那里搬出来自己找个房子住。”
楚曜沉默了两秒,大多数时候他安静的像个哑巴,很少说话,也不爱说话:“……你不是跟妈妈住在一起么。”
“她现在不仅是我一人的妈妈。”清欢歪了歪头,“主要是我住的房间太小了,光秃秃的我不喜欢。”
她喜欢自由宽广的空间,假使地方很小,那一定要周围没有不喜欢的人。
“你可以,跟我一起住。”
楚曜说完这句话才发觉似乎有些太不尊重人,立刻解释说:“我住的房子很大,离学校也很近,还有好几个空房间,不收你房租。”
清欢笑了笑:“再说吧。”
短时间内,她跟陈岚还有一场持久仗要打。三明治吃完,她接过楚曜递来的纸巾擦了擦嘴,告诉他:“我爸爸会来接我的,他以后会很有钱,我就不用跟继父他们住了。”
楚曜低着头没说话,很有钱……其实他也很有钱。
改卷子其实很快,而且来的学生也不少,一个上午大家就将卷子改完并且核分后录入电脑,其他学生都很迫切地想去看成绩,唯独清欢老神在在的收拾自己东西。班主任恰好拿着打印好的成绩单出来,满脸喜色,见她无动于衷也不好奇,就问:“不想知道自己考了多少分?”
“差不多算的出来。”她能考多少分还不是显而易见的,就她这写作水准,改卷老师都不能昧著良心给作文扣分。
班主任咳嗽了两声:“你这孩子就不能谦虚点吗?”
一中不是随随便便什么学生都能转进来的,最看重的还是成绩,清欢要转学的时候原学校老师都急了,可是陈岚态度强硬,清欢这才跟着过来。一中的校领导看了下她的成绩单,二话没说就签了字,而且还减免掉了她所有的学费。
考满分并不难,她活了太久了,这些人在她眼里都跟孩子似的,所以有时候就连班主任都会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明明自己才是长辈,可一跟这个学生讲话,就老觉得对方的眼神有点慈爱的味道在里头。
回家后徐娇他们还没回来,清欢自己点了个外卖,她这人习惯未雨绸缪,早在跟陈岚来这里之前就已经做好了离开的准备,最主要的是,在这样的世界里面,没有钱是很难活得好的。估计就连陈岚都不知道清欢有多少钱,她身份证上的年纪还不够,但是宠爱她的父亲给她开了个户头,里头存了一笔钱,这笔钱瞒着陈岚没让她知道,不然陈岚一准说小孩子拿那么多钱不安全帮她保管了。
基本上从这笔钱,清欢能看出父亲最近混的怎么样。刚离婚那会儿她这户头里的钱一直没有增加,但陈岚跟徐威好上没多久,隔三差五卡里就有存进一笔,多少不一,这两个月都比较多,看起来父亲真是赚钱了。
所以她才说早晚有一天爸爸会来接她。孟繁是个溺爱女儿的人,小时候她痴痴傻傻的,都是孟繁不厌其烦的抱着教她说话,带着她去各大医院做检查,陈岚忙的要死。当初离婚那会儿他们夫妻俩做了约定,跟谁让清欢自己选,可是孟繁选择下海创业,忙得昏天暗地,陈岚才跟他提出自己带女儿,等他稳定了再过来。
这还没一年呢,陈岚好像忘了抚养权并不在她手中。
就算不是清欢,换做任何一个孩子,粗心莽撞但疼爱珍惜自己的父亲,和有着铁饭碗却忽视自己另组家庭的母亲——这种选择放在眼前,谁都知道该怎么选。
她小的时候陈岚忙的不能照顾她,没功夫关心她,现在她长大了,自然也就不需要了。陈岚以前老说自个儿怎么怎么忙,可她再婚后,清欢觉得她其实一点也不忙,节假日都抽出时间一起去爬山去动物园,平时在家里还能煮饭做宵夜给徐远等门——这在以前,不管是孟繁还是清欢都没有过这种待遇。
也许她是想努力做好一个后母,事实上她做的很成功,无论徐威还是徐娇都非常喜欢她、依赖她,甚至因为她对清欢有些微妙的敌意。
一滩烂账。
晚上清欢睡了他们一家也没回来,等到第二天早上吃早餐,她还听得见他们在一起聊的兴高采烈,说着昨天晚上过得有多开心。在酒店吃完饭后还去了KTV唱歌,唱完歌又去吃烧烤,徐威笑呵呵的拿着相机给他们看昨天拍的照片,徐娇陈岚腻在一起讨论哪张拍的好哪张拍的不好。
这要真是一个普通小孩,迟早心理会出问题。
今天一整天还是放假,但是学校会把成绩以短信的方式发送到家长手中,顺便将排名公布在家长群里。
清欢就是在房间里玩了会儿手机,口渴出来倒杯水,就看见徐娇趴在陈岚怀里抽泣,徐威也在一边哄着,不知道又被戳到了哪根脆弱的神经。
这女孩对清欢不太友好,平时两人不说话,各过各的。清欢没打算搭理,谁知道她端着水杯准备回房的时候却被陈岚不满地叫住了:“你这孩子怎么回事,没看见妹妹在哭啊?也不过来安慰一下。”
清欢喝了口水,很真诚地问:“所以这是怎么了?昨天刚过了生日,今天怎么就哭起来了?”
☆、第1011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四)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四)
徐娇为什么哭?
答案很简单, 因为她期中考试没有考过清欢。
从前她的排名一直很稳定,就是年级前十, 大概在八|九十这三个名次之间徘徊,可清欢一来直接占据了榜首,这一次其他同学又发挥的很不错, 所以徐娇这回不巧考了个第十一名,所以就哭了。
得知哭泣原因的清欢:“……”
“别哭了啊,娇娇, 以后要向姐姐学习知道吗?”徐威柔声哄着。“不过这个成绩爸爸已经很满意了, 要再接再厉,做人不能骄傲, 也不能气馁!”
“你说这叫什么话啊?”陈岚不满意了, 嗔了徐威一句。“娇娇乖啊,你姐姐这回是超常发挥了,她平时其实成绩一般,你加把劲儿, 下回努力考过她!”
因为忙碌从来没去给清欢开过家长会的陈岚,只知道她女儿成绩很不错, 次次都是第一, 但现在嘛, 还是继女的情绪需要安抚,清欢很懂事,肯定不会在意的。
一口一个姐姐,清欢很想说她跟徐娇也就差了没几天, 她的生日都被人给忘了,怎么现在还要拿出来当枪使?
“有什么好哭的啊。”她将杯子里的水喝了一半,看徐娇哭哭啼啼的抹眼泪,陈岚徐威绞尽脑汁的劝慰,如果不是为了这个乖巧的女儿形象,清欢很想翻个白眼。“她又不是没考过我一个人,前头不还有九个么。”
干嘛非拿她出来说话,有本事去其他九个同学家里,一家一家的哭一遍嘛,最好让其他同学都心悦诚服地给徐娇道个歉,对不起啊我们这次都考的不错把你挤出前十了。
“清欢!”陈岚拉下脸来。
清欢笑了笑:“我看书去了。”
陈岚在后头生气:“这孩子——”
徐威连忙劝,徐娇也擦掉眼泪说起好话来,好不容易才把陈岚劝住,可陈岚一个人坐了会儿,晚上还是去清欢房间准备说说她。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这么不懂事啊?“……妈妈当个后妈容易吗?你怎么也得替妈妈想想,当着你叔叔的面这么说话,你叔叔会怎么想你,妹妹会怎么想你啊?”
清欢正翻着一本高数书,她一直很喜欢数学,但是陈岚在耳边嗡嗡嗡跟个苍蝇似的没个完,让她有点烦:“是我让您当这个后妈的吗?我那句话哪里说错了?哦,合着徐娇没考好,是我的错?那我下次得交白卷,让她继续进前十咯?”
陈岚被堵的一窒:“妈也不是这个意思——”
“妈妈啊。”清欢将书合上,手里在玩的笔转动着,似笑非笑的模样。“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您以前不管我,以后也别管我,我不需要您操心,你还是想着怎么讨好您的新丈夫跟新儿女吧。”
陈岚本来想生气的,可是女儿的眼神有种说不出的冷淡,让她心里一咯噔。“清欢……”
“您是不是忘了,爸爸说过,我只是暂时跟您住,等到他那边好了,就会接我回去的。”清欢冷淡地看着陈岚,这位母亲过去忙,不管她,彼此之间倒也相安无事,现在把她带到新家还一味对想要她委屈,那凭什么呢?“我只是在这里暂住,而且我已经请老师帮我重新申请了走读名额,今天下午会有同学来帮我拿行李,这就不用您费心了。”
陈岚愣住了:“你要住校?!”
“这话啊,我早就想说了,一直没说,不过最近您越来越过分,我可不是生来受您委屈的。”清欢一五一十地跟陈岚讲道理,希望对方能冷静一点,这样的话大家好聚好散,以后见面还能叫声妈妈跟女儿。“从小到大是爸爸带着我,我的学费是爸爸交的,家长会是爸爸开的,奶粉是爸爸冲的,玩具也是爸爸买的。你们要离婚,我没有阻止,因为我觉得我跟爸爸两个人生活会更好一点。妈妈,您在我们的生活里,是不被需要的。”
“当然,现在您有了新家是好事儿,反正过去那个家对您来说应该跟旅馆没什么区别,有人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嘛。”
“可是现在看您在这个新家里面主动做饭洗衣服打扫,我才知道,原来您这个医生,也有不忙的时候啊?”
清欢笑起来很甜,眼睛亮晶晶的,陈岚却什么都说不出来,看着这个一直以来都乖巧懂事不惹麻烦的女儿,恍然间才明白,清欢并不是真正的不用人管不用人问,只是不需要她而已。
“我跟您说这些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告诉您,我跟您在血缘和法律上的关系是不能否认的,可是您要记得,我不是您用来讨好新家人的工具,您也被想着要委屈我给我气受。当然了,我也没怎么生气,毕竟没有那个必要。反正您跟爸爸已经离婚了,就请您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吧?”清欢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还开了扩音。
那头是孟繁响亮铜铃般的大嗓门儿:“宝贝!找爸爸什么事儿!”
“爸爸,妈妈在我旁边,我想请您告诉她,我不想和她住在一起的事情。”
“可以啊!宝贝想住哪儿就住哪儿,爸爸很快就去找你了。”对女儿的温柔纵容很快就变成了野蛮。“陈岚我跟你说,少对老子女儿指手画脚的,是你自己说要带她一段时间,结果就是这么带的?我给她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你少折腾她!不然老子跟你没完!”
清欢关掉扬声器,跟孟繁又说了几句话,然后才挂掉,这时候陈岚整个人都已经懵了。“妈妈,希望您的新生活一切美满顺利。”
陈岚越来越烦孟繁,跟孟繁过不下去,就是因为孟繁这个人太随性,想一出是一出,天马行空的,跟没长大似的。于是她遇到徐威后,很快就喜欢上了这位从事高端工作,在某企业任职副总的先生,在察觉到徐威对自己也有好感后,孟繁突然辞掉了单位的工作要自个儿创业,于是她毫不犹豫地提出离婚。
之所以争清欢,陈岚纯粹就是不想让孟繁称心如意,她很后悔自己年轻时的眼光,竟然看上这么个没有层次没有水准的男人,一把年纪去创业?能折腾出什么名堂来?平时在医院大家聊起自己那口子,有当教授的有开公司的还有当官的,到她这,她能说什么?说自己丈夫就是个不大不小的公务员,一把年纪了还突然辞职下海?
太丢人了。
她的第二场婚姻,无疑是比第一场好多了的,至少现在在医院,她能直起腰能让别人羡慕自个儿了。
而且她跟继子女的关系也很好,这就更幸福了。
所以她才能这么自然的委屈女儿指责女儿,因为她觉得,为了自己的这份美满,这些就在所难免。
怕被人说偏心,说果然是后妈,所以她对两个继子女嘘寒问暖无微不至,但她却忘了自己女儿的生日。她的继女没考好她安慰来安慰去许了一大堆好处,她的亲生女儿考了第一名她却觉得她太不懂事不知道让妹妹——
楚曜觉得陈岚神经病。
他是来给清欢拿行李的,孟繁租的房子巧了,就在他住的房子对面,两人还住同一层。
他拎起行李箱,看着清欢背起一个书包,难得出声询问:“只有这么点?”
清欢点点头,“这么点房间能有多少东西。”
楚曜说:“还没有我的厕所大。”她就住在这样的房间里?明明这家的房间不少,为什么让她住放东西的小房间?
“别说了,我们走吧。”
陈岚想叫住她,可是张开嘴又不知道说什么,半晌她跟了出去,看见从房间出来的徐娇惊喜不已:“楚曜?你怎么会在我家?难道是来找我的?!”
楚曜绕过她往前走,清欢也没理她,徐娇看看楚曜又看看清欢,这才意识到什么,她立刻就生气了:“妈!你看看她怎么这样!”
陈岚连忙安抚她,徐娇这回却真的生气了,她觉得整个学校,楚曜都是最好看的,比她认识的任何一个明星都好看。可楚曜在学校很有名,谁都不理会,也不跟人做朋友,她也只敢偷偷看他,刚才看到他在她家,还以为……楚曜怎么会跟孟清欢认识啊?还帮孟清欢拿东西?
她真的很不喜欢这个女生,不管是长相还是成绩,又或者是跟楚曜的关系。
她既然能把妈妈抢过来,当然也能把楚曜再抢过来。
楚曜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还带了司机,清欢的东西很少,她之所以跟陈岚过来,孟繁也有考量。他是准备到这里来定居的,毕竟虽然是邻市,但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地势,他们过去住的城市都是比不上的,女儿在这里上学,环境也会好很多。
☆、第1012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五)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五)
清欢搬到楚曜家对面之后, 两个人就更是形影不离了,最让人惊讶的是, 从来不听课到了学校只睡觉的楚曜,他竟然开始学习了!
真的!
不骗人!
上课认真听讲还做笔记,下课了就在那埋头做题, 遇到不会的还要清欢给他讲,刻苦努力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所有的老师跟同学都惊掉了下巴——要知道一中虽然是重点高中,但还是有些学生是通过考试之外的方式进来的, 楚曜就是其中一个, 据说他当年的中考成绩总分是二十六,就这么个人, 竟然也开始学习了!
清欢倒是一点都不意外, 胡萝卜教育法嘛,想让骡子一直往前走,就在它前面吊根胡萝卜,这样它就会一直走一直走不停下。她跟楚曜说, 要是期末考试他能考到年级前三,她就让他进她的房子里住。
楚曜信了, 所以开始拼命学习。
他这个人兴许有许许多多的缺点, 但唯有一点是清欢都不能否认的, 极度的聪明,他学什么都一点就透,甚至还能举一反三,哪怕他之前没上过学, 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就能将其他人学了十几年都不一定能掌握的知识融会贯通。这是多么惊人的天赋啊,天赋也实在是一种残忍的东西,有些人拼命的学习,仍然比不上他心血来潮的一瞥。
清欢也很聪明,因此她更欣赏聪明的人。
楚曜一旦投入去做某一件事,其他的事情就都会忘记的一干二净。比如说他现在沉迷学习无法自拔,就会完全忘记吃饭休息这回事,早上跟清欢一起吃了饭,到了学校翻开书,然后一直到中午,清欢提醒他一起去食堂他才会从书本里回神。
在这之前,他顶多也就是初一的水平,因为自打上了初中后他就是现在这副模样了,不来上课,偶尔来一次也是倒头就睡,睡够了不管上面有没有老师,直接起身就走,学校也没人敢管他,门卫都被再三交代过这个学生不能拦,随便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他突然学习,实在是吓掉了老师们的下巴。
不过他之前的成绩太烂了,年级垫底妥妥的,基本上考试不怎么参加,参加了也不做题,连试卷上的班级姓名考号都不填。有时候他身边的其他同学都看不下去,想让他抄一抄,可他也懒得抄。楚曜今年也才十七岁,但他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那些老态龙钟已经迈入死亡的人——对生活完全没有兴趣,也没有渴望。
直到清欢出现了,他才有了改变,大家才知道,原来楚曜这个人,也是能说话的,也是可以交流的——虽然能跟他交流的只有一个人。
时间说慢也不慢,期中考试都过去了,期末考试难道还会远吗?清欢从陈岚那里搬出来之后,陈岚给她打过几次电话,不过很快就继续忙自己的事情了,她现在有了新的家庭,分不出太多时间给这个女儿。尤其是清欢准备搬走都没跟她说一声,自己直接做的主,在清欢说了那些话之后,陈岚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她。
再过半个多月就要期末考试了,平时上课老师也都开始带着他们复习,楚曜坐在清欢身边认真地做题,现在是英语课,但他在做数学题——反正也没人敢管他。要知道英语老师最讨厌有人在他的课上做其他科目的作业,但这个人如果是楚曜的话……嗯,还是算了吧。
反正是糊不上墙的烂泥,有背景又有什么用,反正不爱学习的学生,以后能有什么出路?就算家里有钱,也经不起这样祸害。
虽然没有大考,但各科老师平时都会做点随堂小测验,楚曜基本上不做这些小考卷,因为他忙着按照清欢给他制定的学习计划疯狂的汲取知识,速度远超坐在教室里的其他同学。像是这样随堂小测验,各科老师都会进行批改并且统计平均分,每一门的第一名总是毫无疑问。
清欢的学霸地位早就在学校里坐稳了,她是老师的宠儿,同学们眼中的大神,好像只要有题目就没有她不会的,而且性格温柔又平易近人,这样的女孩子谁不喜欢啊?不怪楚曜总是跟着,如果可以的话,他们也很想跟。
因为成绩太过耀眼,再加上一个老师都会带两个到三个班的课程,清欢总是会在老师们口中被提起,其中当然也包括徐娇所在的班级。总是听老师夸奖十七班的转学生多么多么厉害,成绩多么多么高,考试从来不失误次次拿高分,满分对她来说简直跟吃饭喝水一样——徐娇听了心里怎么能好受?
自打清欢搬出去,她就没了能隔应清欢的机会。新妈妈的确非常疼爱她,对她千依百顺,可是徐娇总觉得还少点什么。她感觉自己样样都不如清欢,除了能把对方的妈妈抢走之外,她已经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地方能比得过她了。
她很喜欢楚曜,其实不仅是她,学校里暗恋楚曜的人太多了,长得这么好看的男生怎么可能会没有人喜欢?不过是因为他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性格跟神秘的身世让人不敢接近而已,自打楚曜身边出现了能说话的人,不少女生的小心思都开始蠢蠢欲动了。但她们都记得从前楚曜的行为,他对于打扰他的人,不管男女都是很不客气的。
所以还得再观望一下。
徐娇最拿手的是数学,她也是理科班的,理科班女生一般比较少,她长得很不错,在班里也很受男生的追捧,再加上数学成绩好,一直都是班花,叫人羡慕的那种。可自打清欢转到这个学校来,班里的男同学有事没事就讨论她,搞得徐娇不想听也知道清欢又考到了多少分,受到老师怎样的夸奖,学校还选她去参加奥数比赛……
听得多了,就更讨厌这个人了。
讨厌清欢的当然不只徐娇一个,但更多的女生都很喜欢清欢,毕竟长得漂亮性格又好的女孩子,谁看了不喜欢?看楚曜就知道了,不是黏人家黏的飞起,搞得转学生到现在都没有能一起上厕所的好朋友。
徐娇天天听同学讨论清欢讨论楚曜,真的是烦透了,晚上回家的时候破天荒没给陈岚好脸色,看得陈岚还有点奇怪,询问之下,徐娇委屈的哭了:“妈妈你还说呢!不都是清欢啊!她跟人家谈恋爱,干什么来打扰我啊?我都被打扰的没心思学习了!”
陈岚一听脸色就变了:“你说什么?”
她这会儿终于有了为人母的自觉,不管是哪家父母,听说自家还未成年的孩子在上高中的时候谈恋爱心里都免不了一咯噔。高中是学生最重要的一个阶段,谈恋爱多影响学习啊?她一直说那孩子很懂事,可这也太胡来了!
几乎是立刻,陈岚掏出手机给孟繁打电话了,清欢搬出去已经快两个月,这马上期末考试了,弄出来谈恋爱算什么事儿?学校里得怎么看她?!
孟繁这阵子也忙得要死,他跟人一起做海鲜生意,因为胆子大又敢干,很快就上了正轨,离婚都一年了,这会儿正是红火的时候,他还想着再做大一点呢!
接到陈岚电话说女儿谈恋爱了,他也一愣,结果陈岚没给他说话的机会,就跟还没离婚那会一样命令他赶紧过来一趟,一起跟孩子谈谈,还说他为了生意不管孩子,是个不负责任的父亲。
孟繁都要气乐了,他女儿什么样他不清楚?乖巧贴心又可爱,但绝对不会叫人欺负,遗传了他这个做老子的聪明,也能很好的照顾自己。所以他才答应她转学过来,毕竟他也是打算把生意做过来的,到时候父女俩还是在一起生活,就是中间有个过渡期。恰好陈岚说要照顾她,孟繁想着有妈妈照顾总比一个人强,这才答应了。
但是要说宝贝女儿谈恋爱了,嗯……孟繁还是不信的。可是陈岚在电话里说的信誓旦旦的,好像很生气的样子,他又担心陈岚去找女儿麻烦。他的这个老婆,刚结婚那会儿还好,也就是强势点儿,日子一长矛盾就出来了。自以为是,听不进去别人的话,老觉得自个儿是对的,从前还在一起过的时候没老吵架,还以为二婚了脾气能改改呢。
怕宝贝女儿吃亏,孟繁先是打了个电话给清欢报信,说你妈妈知道你谈恋爱的事情啦你要小心爸爸这就去救你,然后又问:你真的谈恋爱了?
清欢很无奈。
陈岚什么性格她很清楚,她就是那种对别人家孩子很宽容对自己孩子很苛刻的人,这一点从她再婚后就能看出来了。也许这也算一一种过度的谦虚?总之清欢很不明白,她为什么总是喜欢贬低自己的女儿。
☆、第1013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六)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六)
在别人羡慕陈岚有个漂亮听话成绩好的女儿时, 陈岚总是习惯性地要说女儿的缺点和不足,从来不会在外面夸她一句。就算清欢没有地方挑得出毛病, 她也会跟外人抱怨女儿总是不尊重母亲,做什么事从来不问一下她的意见,再不然就是女儿被爸爸宠坏了, 吃好的穿好的娇气得很,总之清欢有的没的毛病,她总是往外说。
这外人当然不会给她保守秘密, 她自己都朝外头败坏自己女儿了, 别人难道还要帮她说好话吗?后来陈岚再婚,清欢通过观察研究发现, 陈岚对徐娇徐远不是这样的, 难道亲生的,有血缘关系,就得让她这样对待?
那也太惨了吧,她宁可不当陈岚的亲生女儿, 当继女。
陈岚这样的母亲实在是不怎么讨喜,所以清欢并不喜欢她, 反而跟性格大大咧咧却又格外通透的父亲关系很好。孟繁其实早就想自己创业了, 他本来是在国有企业上班, 工资不多,没有陈岚赚的多,所以家里大大小小的家务活基本上都是他包了,就连清欢都是他一手带大的, 陈岚在家里连个袜子都不用自己洗。
刚结婚不久,陈岚觉得他就这样稳定的上班也不错,还能照顾到家里,毕竟她工作忙,有时候忙起来昏天暗地什么都顾不上。可时间长了,孩子出生了长大了,她才觉得孟繁没本事。可孟繁也不是总这样的,他从以前就想辞职去做生意,因为他头脑灵活而且能够随机应变,清欢就觉得孟繁这样的人很适合经商,总是坐办公室只能坐出个啤酒肚,还不如去闯一闯,顺着自己心意过日子。
可那会儿陈岚不乐意啊,陈岚觉得好好的工作你瞎折腾什么?虽然她老是抱怨孟繁没本事,但却一点都不认为孟繁做生意能成功。她一直觉得孟繁缺乏定性,总是毛毛躁躁的异想天开。这样时间一长,夫妻感情自然就破裂了,再加上徐威的出现,两个人很快就离了婚,孟繁才终于能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他早就看中了本市的海鲜生意,想跑运输这一块,本市靠海,海鲜价格低廉,但是一出本市,海鲜价格就翻了一番,稍微再远点的地方更是天价。孟繁看中了这里头的商机,联合了几个要好的朋友,准备一起试一试。他这些年存的钱不少,但离婚的时候大部分都给陈岚了,只留下了一小半。几个朋友都是普通人,只想小赚一笔,要是说以后一起合作开公司,那肯定不成,所以孟繁还有别的考虑。
清欢估计的不错,他确实天生就是吃这行饭的,要是大学刚毕业那会儿父母没逼着他去考公务员,还一考就中,也不至于在办公室坐这么些年错过这么多好机会。
孟繁成功不成功,从他隔三差五给清欢打的钱就能看出来。一开始还只有几百,然后变成几千,再后来越来越吓人,清欢现在是个小富婆,非常有钱。
所以她才不怕陈岚不管她呢,这个世界都不用自己去赚钱,多轻松啊。
晚自习的时候班主任进教室来叫她,说她家里有事。清欢一到办公室,就看见孟繁坐在沙发上,她的这位爸爸一直盯着门口,看到了她就惊喜地跳起来,把她抱起来转了好几圈,吧唧亲了一口她的粉脸蛋:“乖宝贝!想爸爸没有!”
“想了。”清欢也回亲了一下,顿时把孟繁美的找不着边儿了,嘿嘿傻笑。
陈岚看不惯他这副对着女儿没脾气就知道娇惯的模样,女儿现在这样不听话,敢在高中就谈恋爱,还不是让孟繁给惯出来的?!她气不打一处来:“你们闹够没?今天是有事要说,别这么瞎闹腾。”
以前三个人还生活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这样,对着自家孩子,陈岚就忍不住严苛要求,不给好吃的也不给好穿的,要求清欢朴素简单,就怕她享受惯了眼高手低。甚至上高一的时候,所有学生都有手机,陈岚都不肯给她买,理由是会耽误学习——天知道这个年代初中生都已经人手一手机了,她到高中才有,还是孟繁坚持给买的,这也是他们夫妻俩吵架的一个原因。
孟繁的工资大部分都花在清欢身上,他是个非常宠爱女儿的父亲,尤其喜欢给女儿买玩具买新衣服,变着花样的把女儿打扮的漂漂亮亮。陈岚就很不喜欢他这一点,觉得他没规划,他们家的条件也就中等偏上,怎么就不能把钱存起来,给女儿报个钢琴班美术班什么的?就知道一天到晚带着四处疯玩?
两个人的教育理念完全相反,日子就更过不下去了。
也许陈岚的教育方式也有好处,可清欢更喜欢孟繁这样的家长,能玩到一起去。陈岚一开始的担心还有几分道理,可随着她长大,陈岚一点都不了解她,仍然按照自己那套法则来要求她,可孟繁虽然陪着她玩陪着她闹,却能精准的认识到女儿有了自主判断和照顾自己的能力,因此就不会过多的要求她,而是放手让她自己做决定——在这一点上,清欢觉得大部分家长都应该向孟繁爸爸学习一下。
陈岚现在是继母,对继子女没法像对她这样要求管教,所以这份距离恰恰好,也正是徐远徐娇喜欢她愿意接受她的原因。可一到清欢身上,因为她是陈岚亲生的,陈岚就不会那么客气。
没离婚的时候孟繁绝对是个好脾气的丈夫,陈岚说什么他都不恼,除了在女儿的教育问题上会吵架,其他时候都不怎么红脸。可现在离婚了啊,他为啥还要惯着前妻?开玩笑呢!“有什么好说的啊,我就来看看我宝贝。”他摸了摸清欢的头。“等寒假爸爸就来了,跟你一起过年,好不好?”
“好啊。”清欢笑眯眯的。
这会儿办公室的老师都去上课了,只有班主任跟两三个副科老师在,剩下的就是他们一家三口。
陈岚看孟繁这副样子就来气,像他这样教育小孩能好吗?怨不得女儿这么点大就谈恋爱!散漫没德性的样子,简直跟孟繁如出一辙!
她转过头,跟班主任说:“是这样的老师,我女儿在学校这段时间表现怎么样?”
班主任到现在都不知道清欢父母为啥来……他也就是在清欢刚转来的时候见过一次陈岚,陈岚那天要上班,匆匆来签个字就走了,他还没见过清欢爸爸呢。这下一看,才发现学生不像父母中的任何一个。“很好啊,她一直是个乖孩子,成绩又好,老师们没不喜欢她的。”
尤其是这个乖孩子,上课的时候非常捧场,哪个老师都不喜欢提问下去全场死寂,她总是能第一个给出回应,最可贵的是完全不偏科。
旁边政治老师也笑呵呵地说:“是啊,孟清欢可是个好学生,你们怎么教育出这么聪明的孩子啊,我新讲的课,给个几分钟,她就能把内容全背下来。”
“家庭教育还是很重要的,父母对孩子的影响也很大,你们把孩子教对好啊。”
陈岚万万没想到会是这么个结果,她皱起眉:“可是我听说我家孩子在学校谈恋爱……”她本来是想过来给清欢转班的,娇娇说跟她谈恋爱的正是同班同学,还是同桌,好像就之前来帮忙拿行李的那个。
陈岚见过一次,那孩子长得实在是好,清欢会喜欢太正常了,所以她立刻就信了。
孟繁笑得只见牙齿不见眼:“老师就是老师,有眼光啊,我家这宝贝,从小到大不用人教,学什么都快,考试就没考过第二!”
他听人夸他闺女,比公司顺利上市都高兴。
陈岚这会儿也不能再问了,要是女儿真谈恋爱了,老师应该第一个急。她一直知道女儿成绩好,可从来不晓得老师们给的评价也这么高。按理说她才转来多久啊?就让老师对她全是夸奖一句不好的都没有?
因为清欢一直更亲近孟繁,跟孟繁关系更好,陈岚心里其实是有疙瘩的,觉得这父女俩一个调,烂泥扶不上墙那种。等有了徐娇这个样貌可爱成绩优秀还会弹钢琴古筝十级又会跳舞的继女,立刻就觉得清欢比不上了,心里更埋怨孟繁,要是不乱花钱买些小裙子什么的,报个班多好啊,那什么乐器啊舞蹈啊都得是童子功,现在女儿都十六七了,再去学也晚了。
输在起跑线上,不都是孟繁的错么。
清欢眨眨眼,搞不懂他们俩到底来干嘛的,尤其是陈岚,她竟然也会为了她来学校哦?
果然,没过一会儿,下课铃响了,上课的老师们都回到办公室,陈岚就去找徐娇的班主任了解孩子情况了。孟繁巴不得她别来烦人,跟班主任请了个假,准备带清欢出去吃顿好的。
结果清欢却问:“我能不能带个同学一起?”
☆、第1014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七)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七)
孟繁这人虽然说粗枝大叶一些, 但也不是个纯正的傻子。他一看女儿带了个同学,还是个男同学, 还是个长得很好看的男同学,顿时危机意识就上来了。不过他可不是陈岚,才不会说那种容易造成亲情破裂的话:“咱们爷俩吃顿饭, 你还带人来,爸爸现在手头紧啊。”
清欢:“……”手头紧那我卡里那么多钱哪里来的?
没想到楚曜耳力好,清欢带他出来的时候就跟他说了这是她爸爸, 既然是她爸爸, 那当然不能用对别人的态度。所以他主动说:“我有钱。”
???孟繁盯着楚曜看了几秒钟,发现这小子竟然是真情实意这么说的, 而且完全感受不到自己对他的敌意一样。
“爸爸, 您就别闹脾气啦,我跟楚曜是很好的朋友。之前不是跟您说了吗,平时多亏他照顾我呢。”清欢挽住父亲的手臂,示意孟繁跟上, 一边朝学校门口走一边夸。“要是没有他啊,我在学校难免会有点麻烦, 全是楚曜帮我摆平的。”
“这样啊。”孟繁看楚曜顺眼了一点, 可是他转念一想,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他闺女长得这么好,水灵灵一颗小白菜,要是没来由的叫人给拱了, 孟繁能心痛到哭泣。“那真是得好好感谢一下人家,走走走,叔叔请你吃宵夜去,喝酒吗?”
“爸爸,我们还是高中生。”
“可以喝。”
闻言,清欢震惊地看向楚曜,对方面不改色的让她看,跟随在他们身边,看起来好像也很想让清欢挽着,但由于孟繁在场,这样的要求要是提出来,孟繁大概会跳起来把他打死。
结果这两人拼了一晚上的啤酒!清欢在边上默默地看着他们作死,心里好奇地想都这么会儿下去了,他们只往肚子里喝,怎么都不用去厕所吗?
最后回家的时候打的出租车,孟繁自己开车来的,但这情况下,他喝了那么多啤酒,哪怕没醉开车也不安全。楚曜就更不用多说了,他懒得打电话。
如果说孟繁到这里情绪都还算稳定的话,等到他发现自己的宝贝女儿竟然跟楚曜这小子住对门,这才炸了。他情绪激动的原因不是女儿年纪小还在上高中,纯粹就是辛辛苦苦养大的小棉袄,他都没舍得穿几回,一直在保险柜里宝贝的放着,结果家里突然进来一小偷把他小棉袄给偷走了!你说气不气恨不恨?看楚曜顿时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反感极了。
楚曜则是完全没有不满的,孟繁怎么对他他都逆来顺受,任打任骂任劳任怨。他是这样想的,现在他跟清欢还真的就只是普通朋友,他对她当然是喜欢的,可她现在的态度很明显。不过孟爸爸好像误会了,那就让他这样误会下去,毕竟他跟清欢之间的状况只是暂时的,他们总有一日会变成他希望的那种关系,到时候孟爸爸就不会太激动了——反正已经激动过了嘛。
楚曜认为全世界都不可能找到有比他对清欢更好的人,更能保护她的人了。
孟繁在这里没有待太久,毕竟他的事业刚刚起步,正是忙的要死要活的时候,而且因为想要将重心移到清欢在的城市,更是忙得恨不得自己有八只手,一个人都想掰成两块来用,所以第二天早上跟清欢一起吃过早餐他就走了,临走前抱着清欢狠狠亲了一口,保证说年前肯定能搬过来。
清欢打了个呵欠,还有点困,早上孟繁还给她请假了,真是善解人意的好爸爸。这种事换成陈岚是绝对不会做的,她跟孟繁两个人就是两种极端,当初竟然能走到一起,真是奇迹。
孟繁走之前还找了楚曜,勒令他要好好保护自己的宝贝女儿,楚曜巴不得他误会,立刻答应了,孟繁看他还是不顺眼,为了避免出现成年男人痛揍未成年少年的情况,他还是赶紧走吧。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陈岚没再来找过清欢,偶尔会打个电话关心一下她的情况,母女两个在电话里很尴尬,因为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倒是在学校里清欢屡屡遇到徐娇,每次徐娇都要找个机会跟她说两句话,眼珠子一边黏在她身边的楚曜身上,一边跟她炫耀妈妈又给她买了最新上市的手机,名牌裙子还有护肤品什么的,似乎是想借此引起清欢的嫉妒或者是恼怒。
结果她当然失望了,因为清欢总是会笑眯眯地问她:作业做完了吗,老师讲的都会了吗,期末考试考不进年级前十还哭吗?
徐娇:“……”这个人真的是太讨厌了!
期末考试如期而至,学校的考场跟座位都是按照成绩来排的,清欢毫无疑问的在第一考场第一张桌子,楚曜也毫无疑问,三十七考场的最后一张桌子正是为他而生。以前考试的时候他都不来,这次出现在考场还让大家吓一跳。
最让人震惊的是,他竟然准备了中性笔铅笔直尺等等一切考试所需的用具!还挺认真,看起来挺吓人的!
对于楚曜开始学习这件事,除却十七班之外的同学也都有所耳闻,但大家就当个笑话听听就算完了,毕竟楚曜成绩太差,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赶上他们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就算有年级第一给他辅导又有什么用?大概也就是从年级倒数第一,逆袭成倒数第二吧。
可楚曜的目标远远不止于此。
一中的考试成绩都是会发布在公众栏里的,红纸黑字,按照名次依次往下排,名字边上表明班级跟分数。期中考试后很久红纸都没撕掉,楚曜经过的时候总是会看见,在那大大的几张红纸上,他喜欢的人占据了第一,而他缩在最偏僻最不起眼的角落。
他不喜欢这样。
他想和她一起。
考完试后放三天假,三天后回校取成绩单跟素质报告书,这一个学期的努力就到此为止。清欢一点都不担心楚曜考不好,说真的,这个人的头脑聪明的可怕,可想考的比她高不可能,顶多两人并列第一。
三天后放榜了,公告栏前一片黑压压的人群,清欢踮起脚尖都没看清红榜上的排名。楚曜却是满不在乎的样子,他想要的是住到她的房子里去,跟她形影不离,当初的条件是进入年级前十,稳了。
但他想要更好一点。
孟爸爸来过之后楚曜才有这样的想法。为了让清欢过得更好一点,孟爸爸这么大年纪了都在创业,楚曜也想让清欢过得更好,让所有人羡慕她,如果是那样的话,只靠孟爸爸是不行的,因为楚曜觉得孟爸爸没有他聪明,肯定也没有他未来的成就大。趁着自己还年轻,不能够再浪费时间,也不应该把多余的情绪放在回忆上——应该属于他的东西,如果平白拱手让人未免也太愚蠢了不是吗?
在没有遇见清欢的前十七年,楚曜有过一段短暂快乐的童年,随后就迎来了巨大的变故,导致他变成今天这样随波逐流放纵自己的模样,甚至还一个人离开首都到这里来上学。他被困在那段记忆里无法自拔,好像他就应该这样生活。直到清欢出现,他才感到自己的人生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另外一条出路。
清欢是知道他家里的情况的,楚曜什么都不瞒她,他也肯定在这里待不长,毕竟他的根在首都,未来他一定会回去,而且他们俩都要参加高考的话,肯定也会一起考过去。
嗯……前几天的电话她建议爸爸往首都发展试试看,这里虽然是省会,也是经济大省,但跟首都比起来还是要差一些的。孟繁同志有着出色的赚钱天赋,这是清欢从自己已经变成天文数字的存折里看出来的。
但没有人脉没有根基,想在首都做生意不容易,但孟爸爸很厉害,清欢觉得这个难不倒他。
主要是她不想留在这个陈岚一家人都在的地方,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多尴尬啊,还是离远点儿好,平时没事打个电话什么的无所谓,就怕常常碰面。
她连以后都打算好了,也跟楚曜说了,但楚曜却没告诉清欢自己的想法。属于他的还不没有拿到手里,现在就说出来,怕她觉得自己说大话。
围在公告栏前面的同学在看到第一名的时候毫无疑问,学霸转学生嘛,她自打转过来,就没考过第二名。然后再往下看——嗯???第二名是谁????
他们没看错吧???那个跟第一名只差了五分,排在第二的名字?????
楚曜????
高二年级是不是还有一个叫楚曜的?
可后面还标明了班级,高二十七班啊!
☆、第1015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八)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八)
别说是学生, 就连老师们都惊呆了。改卷的时候有密封线,他们不知道这张考卷是谁的, 直到改完卷进行核分录入总排名,第一名是预料中,可这第二名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啊!
赶紧拿出来试卷, 结果分数没有算错,要说是抄的不见得,毕竟考场是按照年级排名分布的, 周围的学生都是中等偏下, 楚曜又怎么能抄出这个分数?可要说是提前泄题也不可能,期末试卷用的是省里出的统一卷子, 拿来的时候都密封着, 他们也是改卷的时候才拿到参考答案。那——那真的是楚曜自己考的?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要知道在这之间,他上课不听,作业不做,入学考试的分数更是一塌糊涂, 就是背景深,才在一中读书, 平时连学校都很少来, 最近这一个多月倒是很刻苦, 但如果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能考出这样的分数,那其他学生上这么多年学又是为的什么?
天赋真是残酷。
“你应该也可以拿满分的吧。”清欢问。“怎么了,少做了一道填空题?”
“嗯。”楚曜承认了。“想考第二名。”
说完想了想,补充道:“第一名是你的。”
说完好像觉得哪里不对, 这样说是不是有点瞧不起她,她会不会以为自己是故意让着她?连忙又解释:“我考不过你,我是你教出来的。”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你答应我的事情还算数吗?”
清欢笑笑,跟他一起往教室走,沿途接受同学们朝拜的目光:“当然算数,待会儿你自己收拾下东西。”
“好。”楚曜顿时就高兴了,他突然笑起来,笑的极其好看,看花了一众围观同学,也看花了迎面走来的徐娇。
徐娇最近很是阴魂不散,尤其是在学校里,经常跟他们偶遇,楚曜很不喜欢她,因为她对清欢不好。他也不喜欢陈岚,按理说陈岚是清欢的生母,可他对孟繁就很尊敬很讨好,到了陈岚面前就视而不见,说到底都是因为她们对清欢不好。他是在首都那地方长大的,出生在那样的家庭,从小天资聪颖,很多事情不用人教就明白,徐娇这样的伎俩实在是不够看。
“姐姐,你又是第一名,恭喜你啊。”徐娇看向楚曜,“楚曜你这次也好厉害,怎么考到这么高分数的啊?你的学习方法是什么样子的?能不能教教我啊?”
她这么一问,周围的同学都竖起了耳朵,毕竟楚曜的成绩用突飞猛进已经不能形容了,他们也很想知道有没有什么诀窍。
楚曜平时是不搭理徐娇的,但今天他破天荒的跟她对视了。徐娇心里一喜,果然,夸奖人是有用的!你看现在楚曜不就跟她说话了么!
结果说出来的话并不是那么顺耳,因为楚曜说:“这个看智商,你不行。”
清欢差点笑出来,扯了扯楚曜的衣袖。“赶紧走吧,老师让九点半到呢,还有两分钟。”
他们越过徐娇往十七班的方向走,徐娇在背后咬了咬嘴唇,没生楚曜的气,反倒是都怪在了清欢身上。肯定是她舍不得把这种学习方法教给别人,才让楚曜那么说话的!
清欢胸很大,所以能躺枪。
楚曜人生中第一次接受了老师的表扬,还拿了张奖状,班主任自掏腰包给班级前十名每人准备了一份小礼物,书啊笔记本啊水杯什么的,楚曜作为年级第二和班级第二,有幸第二个伸手进去抓阄,然后得到了一个小兔子水杯——班主任的表情有点囧,其实他选礼物的时候选了都是不分性别的,但因为这个水杯特别可爱,他就也买了,想着肯定会有女生考得好,结果万万没想到,清欢抓阄拿走了篮球,出窑却得到了兔子水杯。
同学们发出了善意的哄笑声。班主任咳嗽两声:“要不……你们俩换一下也可以。”
抓阄凭的是个乐趣,并不强制真的只能拿不适合自己的礼物。
“不用了。”楚曜摇摇头。“我很喜欢这个。”
因为这个小兔子有点可爱,很像她。
清欢最后用篮球跟另外一位男同学交换了一本诗集,毕竟她不是很喜欢打篮球,单方面的虐菜鸡有什么意思?
寒假开始没几天,清欢接到陈岚电话,她竟然让她去徐娇他们家辅导徐娇!
开什么玩笑????
她看起来哪里像是老师了???
陈岚是这么说的:“……你成绩好,多帮帮妹妹,她现在掉到十名开外一直爬不上去,你怎么说都算是她的姐姐,姐妹两个互帮互助才好对不对?以后每天下午两点过来,六点回去,刚好可以搭最后一趟公交,要不然寒假先在我这住也成,你的房间还在呢。”
她的房间?“您是说那个杂物间?”
反问的时候清欢扫视了一圈自己周围。现在她正盘腿坐在客厅的高级地毯上打游戏顺便接电话,她的豪华客厅都比陈岚家大每天还有美少年为她洗手作羹汤,她为什么要去杂物间住,还要去教徐娇学习?“算了,您要是叫我当家教也不是不行,时薪五千我就干。”
陈岚有点生气了,她是认真跟清欢说的,结果这孩子什么态度?“那是你妹妹,你还要钱?清欢,你就不能体谅一下妈妈?妈妈——”
“妈妈当个后妈不容易,不能落人口舌,要是这点小事都办不好,你叔叔会怎么看我?你的哥哥妹妹会怎么看我?妈妈啊,您说不腻,我都听腻了。”清欢声情并茂地把自己代入陈岚的角色演了一下,竟然差点入戏。“可是当后妈是您自愿的啊,工作忙成那样回家还给徐远做饭也是您自愿的啊,又没人逼你。”
“是没人逼我,可我不这么做,人家孩子能认我当妈吗?”陈岚觉得清欢很不懂事,连自己亲妈都不知道疼,就是被孟繁给带坏的,活生生把孩子给教成这样。
清欢单手握着游戏手柄,玩得游刃有余,一个大砍死敌方完成五杀。“您既然想付出,那您继续付出,我也不能说您什么,可您要求我一起付出就过分了啊,我寒假忙着呢,没功夫去。再说了,徐娇脑子不好使,谁教都没用,她要是再这样下去,别说年级前十,前五十都别想。”
一天到晚脑子里不知道装些什么,小女孩净想着奇怪念头,算计来算计去的有什么意思。
“你忙什么——”
“爸爸要来了,我忙着跟爸爸一起玩。”利落地点开下一局,“不好意思妈妈我要去吃饭了,回头聊,再见。”
说完干脆利落挂掉电话。
对陈岚这样的人啊就不能客气,她习惯性的对清欢苛刻对他人宽容,一旦让了一步,她就会逼着你让第二步第三步,不然就是不懂事,就是不体谅她。
清欢由衷地认为,陈岚跟徐娇很适合做亲母女,怨不得两人关系那么好呢,思维方式都一样嘛。
徐娇找她补习,是想认真学习?开什么玩笑,根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凭什么免费去帮母亲的继女补习啊?楚曜因为她教他都负责了她的一日三餐呢,清欢毫不怀疑,她如果真的去教徐娇,徐娇成绩提高,那是理所当然,不会有人感谢她,可要是徐娇成绩没起色,陈岚绝对不会认为是徐娇的问题,反而会怀疑清欢不认真。
“我比徐娇漂亮,比她可爱也比她聪明,还比她娇气,我才应该叫人宠着惯着呢。”才不会去惯着徐娇。
楚曜给了她一双筷子,点头:“没错。”
然后他俊秀的面容有点点泛红:“我宠你惯你,不需要别人。”
清欢对他笑,楚曜安静地坐下吃饭,唯独耳根还有浅红。他吃着饭,突然又说了一句:“那个女孩,我很不喜欢。”
“你不喜欢她,她喜欢你啊。”清欢右手拿起筷子撑下巴。“不过她的成绩可真是稳定,要是没有我跟你,还真的能考进前十,可惜是前十的吊车尾。我转来了,她就掉一名,你学习了,她又掉一名——真有意思,好像其他人都在前进,唯独她在后退。”
聪明的人不需要死记硬背也能游刃有余,可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普通的资质,没有什么高人一等的天赋,这就注定他们要变得更好,需要比聪明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可有些普通人,看见聪明人轻轻松松就能取得好成绩,他们会觉得不公平,甚至有样学样,聪明人可以,为什么普通人就不行?
对徐娇这样的学生来说,一旦停止学习,就会立刻停滞不前,想要再追上去是很不容易的。
一中对学生成绩非常看重,高二分科后就已经在为高考做准备,学习任务非常重,心理素质稍微差一点,都有可能被繁重的功课弄到崩溃。
☆、第1016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九)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九)
离过年还有没几天的时候, 孟繁过来了,他跟楚曜背着清欢似乎商量了什么事还达成了协议, 清欢虽然没参与,但从这两人的行为上大致也猜得出来。她跟孟繁说了自己不是很喜欢这里,也不想跟陈岚留在同一个城市, 大学肯定是要去首都上的,到时候不回来的可能性比较大。孟繁没有再婚的打算,那就只剩下她这么个女儿, 肯定是想她留在身边, 所以当然也会想要去首都。
楚曜就更不用说了,他本身就是首都人, 到这里来是因为这是他父母去世的地方。
说到楚曜的父亲, 不得不说那是个痴情种。他跟楚曜的母亲门不当户不对,他出身大家庭,楚曜的母亲却是个考到首都大学的普通大学生,两个相爱后, 楚曜父亲家里没有人同意。楚家的老爷子可是一把手,刚从位子上退下来没多久, 他很不喜欢楚曜的母亲, 所以当然也不会同意这场婚事。
在他的强力镇压之下, 楚曜的父母带着刚出生没多久的楚曜离开京城到楚曜母亲的老家生活,在这里他们度过了一段非常快乐的时光,虽然因为楚家的施压让他们找不到好的工作只能打零工或者做些粗活糊口,但那些年, 真的是很幸福,而且不后悔。但好景不长,老爷子虽然还有三个女儿,但却只有楚曜父亲这么一个儿子,自然不可能让他一直在外头过日子,他派人来抓楚曜父亲回去,拉扯间楚曜父亲匆忙逃走,谁知道却被车撞死。他死后,老爷子连遗体都不给楚曜母子留下,甚至还要把楚曜抢走。
楚曜的母亲万念俱灰,自杀了。老爷子铁血专|制不讲理了一辈子,终于意识到有些事是他没有办法强求的,楚曜不肯跟他回去,他只好把他留下来,给他最好的生活,对他有求必应。也因为亏欠这个孙子,让他小小年纪就没了父母,老爷子对其他子女非常严苛,却唯独对楚曜,简直是好到要上天。
如果楚曜愿意去京城,他当然求之不得。
楚曜就这样一个人生活了好几年,父母去世的时候他才上五年级,慢慢地才成了今天这副模样。
对于未来清欢规划的很清楚,楚曜跟孟繁都举双手双脚表示赞同,他们两个对清欢向来是溺爱的,只要她想,再无理的要求他们都会满足,更何况只是选择大学考取的方向。
未来已经有了计划,剩下的就是眼前了,寒假后是高二第二学期,距离高考还有一年半,但对于学习这件事,清欢一向是游刃有余。楚曜聪明绝顶,他也不是会死读书的人,两人的高中生涯让大部分学生羡慕嫉妒恨,轻松的要命。而自打楚曜考过一次第二名,名字跟清欢排在一起后,他就喜欢上了这种感觉。打那以后大大小小的考试,他永远都是紧跟清欢的第二名。
并列第一也不是不能做到,可是他觉得,自己就应该这样安静沉默地跟着她,注视着她,这样就够了。倒是关于徐娇的事情,清欢一语成谶。第二学期开始,学生们都开始进入紧张的学习状态,拔高的同学很多,排名靠前的同学也大多稳定,只有徐娇,她被越来越多的人追上,第二学期期末考的时候,她已经从年级前二十,掉到前一百了。
正因为成绩下滑,徐娇更加浮躁,更没心思学习,她每每看到排名榜上那两个紧紧挨在一起的名字,心里都又气又恼,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反正就是静不下心学习,而且到了高二后期,基本上新课已经完全停止,开始进入复习阶段。她题目也刷了不少,但就是找不到学习状态。尤其是班级里曾经不如她的同学一个一个赶上来,自己却怎么都没进步,更是让她不知所措。
不过徐娇完全不认为问题出在自己身上,她把所有问题的根源都归咎于清欢——如果不是孟清欢,她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退步的这么厉害!
徐威跟陈岚找她谈话的时候她就这么说的,还哭了。徐威看得比较明白,这能怪到人家身上去吗?他又不是没跟班主任打听过徐娇的情况,跟清欢不在一个班,平时见面都少,自己成绩不好了怎么能怪别人?照徐娇这么说,人家考高分就是故意刺激好让她退步的?
哪有这样的天方夜谭啊。
可陈岚不这么认为,她觉得这真有可能,毕竟清欢是她的女儿,因为眼红自己对徐娇的爱,做出这种事也是情理之中。
当她找到清欢想跟女儿好好谈谈的时候,清欢听说了陈岚来的理由,差点笑出来。她倒是没怎么生气,这么点小事还不至于,不过她很好心的告诉陈岚:“不止这一次,以后的每一次我都会是第一,既然她心理素质这么差,那您应该想办法,但绝对不是来找我,毕竟也不是我让她变成这样的。她前面还排着九十多个同学呢,等到了高三,全年级一千多人,估计她只会更差,这种从别人身上找原因撇清自己的行为,跟您还是挺像的。”
她笑笑,最后告诉陈岚:“我跟她之间的差距只是暂时的,以后只会越来越大,大到您再也不会觉得我影响她,毕竟到那个时候,您就会明白,她不如我这个血淋淋的事实。”
清欢不太想说这样的话,因为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活了多久。可她毫不怀疑,即使是一个崭新的自己,也仍然具备勤奋和谦虚的品质,而这两样恰恰都是徐娇没有的。既然没有,又何必跟别人比呢。
总想着比,还不如想想,怎么把现在的自己做到最好。
她说的,一一都成了真。
时间证明了一切,高三开始,徐娇的成绩彻底上不去了,徐威给她请了家教也没用,她越是想追就越追不上,相反的还被其他同学超出一大截。高考成绩出来后,徐娇差点崩溃。她的分数只够上普通大学,但清欢跟楚曜却是省高考理科前两名,拿到了首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能甘心吗?当然不能。
但不管徐娇能不能,清欢跟楚曜在度过一个悠哉悠哉的暑假后,准备去大学报道了。这也是楚曜真正决定回去楚家,他需要权势,来让他喜欢的人过得更好。
孟爸爸也通过这近两年时间在首都站稳了脚跟,其中不乏楚曜的帮忙。他亲自送女儿跟未来女婿去报道——如今在孟繁眼里,拱他小白菜的猪看起来也很顺眼了,甚至他觉得女儿眼光很好,稳狠准的挑中了最优秀的男孩子,当然更应该感恩的是楚曜,他家宝贝可是只有一个,被楚曜占了大便宜了。
两人都不住校,楚曜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有房子,他们俩选择了同一专业——法医学。清欢是有兴趣,楚曜是纯粹想跟着她。
学法医的女生少得可怜,军训的时候编出队伍,他们这边是万绿丛中一点红,清欢本来就显眼,这下更加突出,谁叫他们系的女生加在一起不到男生的三分之一。
然而很快的,刚刚萌动的少男心们都啪啪碎了一地,人家有男朋友了,还是高中同学,从一进校门那会儿他们就没机会了,这种事说出来简直令人震惊落泪。可这两个人,和其他人都不一样,他们每天都在一起,很少跟别人来往,成绩永远是前两名,就连分数相差也会控制在五分以内,最可气的是,楚曜长得比他们都好看!
这样下去,脱单和做梦一样,假的,都是假的。
清欢的大学生活和高中比起来只有一点不同,那就是时间上更能自我分配,老师们不会追着要求学习。对于什么社团啊比赛啊她统统没有兴趣,大部分时间都在图书馆度过。楚曜学这个就是玩的,他以后肯定不会走这条路,所以在来到首都后,有其他安排。
他们一直到大一的第一学期末,期末考结束,才去楚家。
如果不是老爷子一而再再而三的打电话来,楚曜甚至没打算回去看他。
他对老爷子没什么感情,也没什么恨意。自从清欢出现,他所有的情意都交付给了她,再也没有其他情绪能拿出来给旁人了。但是楚家他是要的,老爷子的根基跟人脉,他也是要的。
作为楚家的独苗,老爷子肯定也打算着培养他的心思,但老爷子这么想,其他人可不一定,尤其是他那三个厉害的女儿,对于这个侄儿从来不回首都一事,向来乐见其成,现在楚曜回来了,她们都很担心。在这之前,她们三人平分老爷子手上的资源,可楚曜一回来,楚家有了根,她们手上的都得还回去!
再加上老爷子一直没出手的,到时候楚家哪里还有她们的份!
☆、第1017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十)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十)
清欢第一次去楚家, 遇到的是非常不好的体验。
可能是楚家在首都这边地位高权势大,怎么说呢, 他们家简直连佣人都是用鼻孔看人的,进大院之前还被要求检查搜身,要不是楚曜在边上, 她觉得自己会被扒光。
等进了楚家那就更精彩了,楚曜的三个姑姑有两个结了婚生了孩子,大姑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二姑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三姑还单身,可一进楚家客厅, 乖乖, 三个姑姑两个姑父还有五个表哥表弟表姐表妹,全到齐了。那阵仗,气派得很。他们对楚曜是不敢怎么样的,毕竟老爷子的态度在那儿, 可对清欢就不一定了。尤其是当老爷子叫楚曜去书房之后,男人们还算有风度, 女人们就不大客气了, 对准清欢开炮。
老爷子叫楚曜去书房, 楚曜想带清欢一起去,但清欢主动表示要留在客厅坐会儿。为什么?因为她很无聊,进去书房无非是听老爷子跟楚曜说话,在客厅却能亲身上阵, 当然是后者更爽一点。
她一直觉得,人与人之间需要互相尊重。即便是年长者,也应该给予小辈足够的尊重,如果连这一点都不能保证的话,对这样子充满敌意的人,她不会太客气。
首先开口的是楚大姑,进门那会儿大家都介绍过,清欢懒得记,也没听,反正不管叫什么都无所谓,以后也不来往。楚曜讨厌楚家,也讨厌楚家其他人,这就注定他们之间的关系不会好。老爷子现在还在,等老爷子不在了,楚家肯定是要散的。这三位姑姑别看眼前拧成一根绳子,可那是因为她们目前有着共同的敌人,一旦楚曜不在跟前,暂时威胁不到她们的利益,她们立刻就会窝里斗。
楚大姑看起来还很年轻,珠光宝气,老爷子到了这把岁数,又因为楚曜夫妻的事情,对儿女都比较宽松了,不再像是年轻那会儿那样霸道不讲理。楚大姑是他第一个孩子,真真切切疼过的,没嫁人前向来说一不二,楚曜的父母不能成眷属,也有她的推波助澜在里面。严格说起来,老爷子的门第之间,可能没有他的三个女儿重,他的女儿们结婚后生的孩子,门户观念又比各自的父母重,就是这样。
楚曜来首都之后她们就得知他身边有个女孩儿,感情好像很不错的样子,所以清欢的老底早就被摸透了,现在问也不过是走个过场,主要是用自己高贵冷艳的态度来羞辱清欢,让她知道她们楚家是她高攀不上的——不能对付楚曜,还不能欺负一下楚曜的小女朋友过把瘾么。
这会儿楚曜在书房呢,等到他们下来,她们当然也会见好就收。
笑眯眯的叫人心里难受又说不出来,楚家人最会这个了。连带着楚家女生的几个不姓楚的儿女,在外头也是一副楚家人的样子,这个瞧不上那个看不起,要不是知道这是民主社会,清欢还以为回到了封建朝代,不然怎么到了这会儿,还有以出身论英雄的?往上推个百来年,指不定楚家的祖上还是掏粪大户哪。
“楚曜承蒙你照顾了。”楚大姑微微一笑,她的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碧绿的翡翠戒指,清欢粗略估计一下,能值个百来万,楚大姑的丈夫无名指上也有一个,再看她穿的珠光宝气一副贵妇模样,可见平常日子过得不错。
清欢今天来也有打扮一下,穿了条很正式的连衣裙,还化了淡妆。她的美丽让楚大姑很是看不上,在楚大姑看来,出身好长了一张美貌的脸,那叫锦上添花,可出身一般还长成这副样子,又把楚曜给勾到手,这小女生的心机深不可测,肯定不单纯。她们这个圈子里,这样的事儿看的多了,很多人的身边都陪伴着这样出身普通却长得好的少男少女,凭的不都是钱或者权嘛。楚曜也是年纪小不懂事,等大点就好了。
她把清欢看成个活生生的玩意儿,虽然是活生生的,可是和不会动的玩具没什么区别。主人喜欢了就捧着玩儿,不喜欢了就丢掉。她的大儿子现在在公司当总经理,身边围绕了不少年轻貌美的小姑娘,那些外表光鲜亮丽的女孩子,到了她儿子面前,不过都是柔顺的小猫。
恰好客厅的电视正在播放一部电视剧,出场了一个白衣飘飘仙气十足的女子,一身古装如同天仙飘渺而来,面纱揭下后,更是露出一张漂亮的脸。楚大姑也没等清欢回答——事实上她就没打算听清欢说话,不过是心情不好,找点乐子,欺负一下小女孩。“诚然啊,这演员看起来有点眼熟,之前是不是……”
“妈你说什么呢。”陈诚然是楚大姑的大儿子,开娱乐公司的,身边一堆莺莺燕燕,“是什么啊,就是随便玩玩,没什么关系,您不会以为我会跟这样的女人交往吧?”
“早就催你结婚,你看看你,成天跟些乱七八糟的女人来往,弄得家里乌烟瘴气的。这些以后不都是要断了?闹腾得很。”楚大姑亲昵地戳了儿子一下。
陈诚然笑意更深:“我懂,咱们家门槛高得很,这样的女人怎么能进。就是长了张漂亮脸蛋,我看着挺顺眼的,顺手捧一下,没别的事儿。”
“大哥,你是不知道,就这个女明星,粉丝很多的,网上说她还没谈过恋爱,都说她是仙女呢。”坐在楚大姑身边的年轻女孩笑起来,“什么仙女啊,外表看起来挺仙的,骨子里都烂了吧。之前我跟闺蜜聚会的时候还聊过,我好几个闺蜜都说见过她跟不同的男人在一起呢。”
这几人你一言我一语,完全当清欢不在场,好像就只是闲聊,但话里话外意思鲜明,就是说给清欢听的,嘲讽她刺激她,让她认清楚自己的身份。
平心而论,对楚家三个姑姑以及她们的丈夫孩子来说,楚曜跟清欢这样普通的女孩在一起才是好事,不然楚曜要真找了出身好的,那吃亏的不是她们?但她们就是生气啊,老爷子太偏心,楚曜有老爷子护着,她们不能怎么样,可对楚曜带来的小女友她们就不用客气了吧?
不然憋着一肚子气多难受啊。
清欢真是懒得理她们,一般小孩听了也许会难堪,可在她这儿就是小儿科。哪怕是楚大姑一开始说的那句客套话她也充耳不闻,全神贯注的看电视,顺便感叹一句:“唉……这男主角不是什么名门之后吗,又懦弱又阴险,看起来光明磊落,实际上一肚子男盗女娼,啧。”
楚三姑一直没结婚,脾气比较暴,听清欢这么说顿时脸一沉:“你有没有点素质,家里人怎么教的!”
“男主角的回忆诶,他的父母倒是教的好,可惜教出的不是个东西。”清欢托着下巴看电视,认真地发表评论,“我搞错了,看起来像是男主角,原来是男N号啊,怪不得这个样子,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抱着个前朝遗孤的身份装什么大尾巴狼。”
“你——”
说完,清欢意识到自己似乎有些不礼貌,连忙收回视线,不好意思地笑了:“抱歉,你们刚才说什么?”
她都这样了,她们还能说什么?
倒是还想说,可惜楚曜已经下来了。他跟老爷子谈的时间不久,因为惦记还在下面的清欢,无论如何也没法把她放在那一群人里面。楚曜一下来就到了清欢身边,先看了看她的表情,再从上到下打量一遍:“没事吧?”
问的这叫什么话,能有什么事?楚大姑眼看要发难,清欢却委屈道:“有事啊,我都饿了,在这等你好久。”
楚曜说:“那咱们回去吧。”
老爷子一直没有出来,跟楚曜一同出来的保姆听了愣神:“等一下,小少爷,老爷子不是叫您把这位小姐带进去谈谈吗?”
楚曜冷淡地说:“我没有答应。”而且现在他们要去吃饭。
清欢拍了拍他的手,“我去看看,等谈完了咱们回去吃饭。”
楚曜不大乐意,可清欢坚持,他只好同意,叮嘱清欢:“如果他说了什么不好听的话,不用客气。”
“你还不了解我啊?我会让自己受委屈吗?”
当然不会,可他还是会担心。清欢踮起脚尖亲了下楚曜的脸颊。“在这等我一下,很快就好。”
然后她跟着保姆上去,楚曜在她之前坐的地方坐下,神情冷淡,完全没有要跟几个姑姑打招呼的意思。他坐在那儿就像是一座完全没有感情的冰雕,老爷子总是说楚家得楚曜来继承才不至于没落,三个女儿一直不服气。要是因为没有孙子,那外孙子给老爷子养也行啊,改姓她们也答应,她们巴不得自家孩子姓楚呢。
楚三姑之所以到现在都不结婚,也是打了继承楚家的意思。
☆、第1018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十一)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十一)
清欢跟老爷子谈的时间不长, 她只进去了一会儿就出来了,楚曜浑身低气压的坐在沙发上等她, 看到她出来立刻迎了上来。老爷子跟在清欢后面出了书房,看起来似乎疲惫了许多,他对着楚曜挥挥手说:“以后多来看看我, 我这把岁数了,也不能怎么着你了。”
楚曜没有回答,会不会回来另说, 他现在只想带清欢离开这里。
从到楚家开始, 到现在准备回去,从头到尾, 楚曜没有跟除老爷子以外的人说过话, 但老爷子的态度在这里,大家其实都明白——楚家真正的继承人回来了,其他人都要往后退,包括同样姓楚的三个姑姑。
不乐意成吗?决定权掌握在老爷子手里。
这就注定了楚曜跟三个姑姑之间的矛盾, 老爷子要想看合家欢乐的戏码,那估计是不成, 就算三个姑姑愿意去演, 楚曜也不会配合。他对老爷子没有感情, 怎么可能为了让他老人家开心就委屈自己。
“他都跟你说了什么?”
清欢从包里掏出一颗水果糖,剥开糖纸送到楚曜嘴边:“你猜猜看?”
“我猜不到。”
楚曜并不是很爱吃糖,但清欢很喜欢,她总是冷不丁地塞给他一颗糖, 仿佛吃了糖,苦涩的人生就会变得甜美一些。但甜是短暂的,尝过甘美的甜,苦涩就会令人更加难忘。
“没说什么,就是想要我好好照顾你,跟你走下去。大概是因为他的儿子儿媳的事情触动了他,老人家也知道悔改了?”说起来楚曜的父母又有什么错呢,拘泥于门当户对,活生生逼死那对夫妻的,难道这把岁数了还要再做一次相同的决定?楚曜肯定是能够选择出身更好的女孩子的,可是出身好有什么用,他喜欢才最重要。老爷子看到楚曜就会想起儿子,楚曜又不跟父亲一样对老爷子感情深厚,左右为难,如果老爷子想拆散他们俩,楚曜绝对没有他父亲那么好说话。
早在楚曜还没来首都的时候,清欢的身家背景资料就已经放到老爷子面前了,他知道这个女孩聪明又漂亮,很优秀,虽然家庭一般,但父亲却是个能干的。孙子既然喜欢她,他又何必一定要棒打鸳鸯,到时候不过是让楚曜更厌恶他一点。
人老了,就渴望着子孙绕膝,阖家幸福。
但上了年级归上了年级,老爷子还是很清楚的,他的三个女儿跟楚曜之间,势同水火,必然不能和解。现在他还在,众人维持表面和平,可哪一天他没了,那就要撕破脸了。这一天早晚回来,可老爷子看开了——到时候他两眼一闭,两腿一伸什么都不知道了,身后事就让他们自己解决吧。在他有生之年,还是要扶持起楚曜来的,这是他欠楚曜父亲,也欠楚曜母亲的。
可以说,楚曜父母的死,改变了老爷子性格里霸道专|制的一部分,否则换作从前的他,楚三姑不结婚?他第一个就能弄出个包办婚姻来。改变是好事,但对于已经逝去的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
因为人已经死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也什么都不需要了。
清欢觉得楚曜应该明白这一点,可他听了她的话却没有回应,只是安静地看着窗外,手心里是她柔软的小手,他握着捏了捏,紧紧的不肯松开。
“楚家的事跟我们没关系,老爷子那三个女儿也不能把我怎么样。”毕竟老爷子的态度摆在那儿,她们就是再不喜欢她,也顶多阴阳怪气的说上几句,万万不敢对她做什么。等到老爷子没了,她们敢做什么了,到那时候——楚曜早已强大起来,更不畏惧她们。清欢看得很开,她向来没有什么争强好胜的心思,做事全凭本意,为度人而来,自然不会半途而去。
“什么都别怕,我就在这里。”她用手指头挠了挠楚曜的手心,俊秀的青年扭头看她,眼睛里有着深沉的色彩,那是沉淀已久的感情,以及既定的命运。
说好的不贪心。
谁贪心,谁是小狗。
楚曜对清欢笑了笑。
他们的日子没有因为楚家而发生什么改变,从前怎样过,现在仍然怎样过。楚曜拼了命的想要变得更好一点,可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尽头,因为他总觉得不够。就像是跟清欢形影不离的日子,过一天就少一天,活一天,就离告别早一天。
他自己都不知道这种恐慌从何而来,明明他们都身体健康,平安快乐,可他的心就像是一座濒临崩塌的大桥,这边晃荡,那边不稳,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彻底崩塌。随着时间一天一天过去,这种感觉更深。但最可怕的不是恐慌与不安,而是他对自己下意识的服从与接受。好像他早知道结局如何,早做好了准备,可正因如此,等待结局到来之前的日子,就越发难熬。
一辈子怎么这么长,一辈子怎么又这么短。
这明明是个美好故事的开端,应该走向一个幸福圆满的结局,可是当这个故事展开的时候,他欣喜万分,却在过程中得到了与幸福截然相反的情绪。有什么不对吗?是哪里不对呢?这个世界,这个故事,又是什么地方出了错?他们不应该携手共度这一生,一直到老去吗?没有任何人阻挡在他面前,为什么他却感到困难重重?
人活着怎么能这么快乐,人活着又怎么能这么难过。
清欢一直陪在他身边,不管去哪里,做什么,她都在,永远温和而宽容地看着他,接受他的爱,也接受他的歉意,还接受他没来由的不安和忐忑。这个美好的故事里,楚曜其心惶惶,她始终看着,就好像只有她一个人知道最终会是什么样的结局。
后来……
你问后来怎么了?
后来……
后来大概也是好的吧。他们从十几岁开始一起长大,上学,毕业,结婚,生子……不,没有生子,他们之间是不可能有孩子的。你问为什么?楚曜无法回答,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可他却知道这是个不折不扣的事实。整个世界仿佛已经在他面前崩塌,虚虚实实,真真假假,雾里看花,他不能分辨,也不想分辨。
如果弄清楚了一切,这虚幻的爱情就要破灭了,一切记忆都要回到最初,那肯定是他不想触碰也不想知道的。
所以后来呢?
有开始也有现在,可是后来呢?
后来到哪里去了?
他们结了婚,一直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徐娇也好,陈岚也好,她们终于开始意识到,自己和清欢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有些人生来如此,有些人历经坎坷,有些人铁石心肠,有些人度过最艰难的时光,仍然保持内心的温柔与力量。
很久以后,楚曜才想明白。
这个故事没有后来。
因为只要这样就够了,如果这个故事不是梦,如果这个故事从开始讲述的时候带着鲜艳而浓烈的色彩,那么两情相悦就是盛放的顶点,一朵花开完了,就不会再开了,及时止损,点到为止,就这样停下。
楚曜在混沌的时光里模模糊糊想了很多东西,直到他最后化作柔和的光团,明亮而耀眼地慢慢消散在这个世界,记忆里的某些情节也没有改变。他清晰地意识到,他也好,清欢也好,都不是爱情故事的主角,哪怕这个故事它看起来简单又理所应当,仿佛要走向完美结局。
他没有结局。
因为他只能到这里了。
他的意识浮浮沉沉,隐隐约约瞧见一条黑色泥土的路,这条路很长很长,通往一个去了就再也回不来的地方。脚下是松软的泥土,身躯被包围,生长出鲜红而细长的花瓣,一点一点蔓延开去,在这条路旁,迎风招展,不见叶,只开花。
深沉的黑色之中,有座桥头,桥头一串铃铛叮铃作响,似乎有笑声也有哭声,他的意识在这些声音中逐渐变得涣散与平淡,眼前完美的故事像是上了色的陈年老照片,突然开始剥落,一层啊又一层,似乎没有尽头,也没有结果。
水声潺潺。
他想四处走动去看,双脚却被扎在土中,他想呼吸,却只能花蕊轻颤,他还想睁开眼睛,入目只有一片鲜红。他的眼前还出现一幕又一幕的情景,像是走马灯,他安静地看着,看着它们一点点消失。
抓不住啊。
怎么办?
怎么办?
呼吸之间似乎有温柔的裙裾拂过花瓣,他伸长了身体渴求触碰与相见,但那裙裾稍纵即逝,很快就不再出现。到底发生了什么呢,他越来越想不起来了。方才还稍微有些意识,如今正在逐步淡化,也许很快,不,也许马上,他就不再具有记忆,也不再拥有灵魂,不会思考不会回忆,只剩下这片花海,这点细蕊,这点嫩瓣儿。
每个人。
碰见所爱的人。
却心有余悸。
☆、第1019章 第九十九碗汤 长生(一)
第九十九碗汤长生(一)
秋意渐浓, 风吹起一地枯黄落叶。无边秋色之中,只瞧见一个身材臃肿的妇人堵在总督府门口破口大骂, 她手里扯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那孩子套着一件宽松的衣裳,因为太过瘦弱, 被妇人扯着在风中摇晃,但他始终沉默,不像是个活物。
远远瞧见马车驶来, 那妇人便跳了起来, 抓着孩子,连拖带拽, 挡在了马车前面, 然后哇的一声哭出来,一屁股坐到地上,双手抓着脚脖子在那干嚎:“没天理了哦!老子不认儿子哦!有了新人忘了旧人哦!街坊四邻都来评评理,这邱总督九年前睡了我家汉子的妹妹, 我家妹妹辛辛苦苦给他生下这么个孩子,他可倒好, 转脸就不认人了, 现在这孩子在我家, 吃我的喝我的,我这婶子辛辛苦苦拉拔他到这岁数,送他回来认祖归宗,这总督府不认啊!老天爷啊, 你可睁开眼睛看看吧,这世上哪有如此狠心的爹啊!……”
周围倒真是围了不少人,妇人也是看着马车驶来,算好了人回来的时辰故意来闹的,她就是想要钱,顺便丢掉这拖油瓶——白给人家养孩子,这种蠢事她不干。现在孩子娘死了,她终于能把这孩子送回来,顺便打个秋风,敲总督府一点竹杠不为过吧?毕竟妹妹没嫁人那几年,带着孩子住她家吃她家,怎么都得补偿他们一下吧?
驶来的马车是总督夫人的,当然车上还有跟夫人一起去上香的总督邱广泉。他今年三十又二,正是龙精虎猛之年,平日里总是板着个脸,连他的孩子都不敢怎么亲近他,如今听到外头闹哄哄的,登时面上就有了不悦之色。邱广泉先是看了眼夫人,道:“夫人——”
“这事儿还是老爷自个儿处理吧,倘若真是邱家血脉,总不好叫他流落到外头。”清欢挑起车帘子看了一眼,淡淡地道。“算算时间倒也对头,这孩子的母亲应该便是九年前被逐出府的丫鬟绿萼,那丫头对老爷一往情深,会偷偷生下孩子,一点也不奇怪。”
邱广泉被她说的抬不起头来,九年前虽说是他遭了那丫头算计,可自己把持不住到底是自己的错,如今更是无颜面对夫人,每每想起,都叫他心中愧疚。
清欢在马车里先进了府,邱广泉自己的事情自己处理,她可不是罗如萤,拼死拼活的给他当个贤内助,还要眼睁睁看他纳他喜欢的女子进门做妾,任劳任怨忍气吞声,这种事在清欢身上不存在的。
罗如萤存了死心那日,恰巧是邱广泉纳妾的时候,也是从那天起,罗如萤才知道邱广泉在迎娶她之前就有个心悦他的表妹,在罗如萤入门三年却不曾为邱广泉生下一儿半女后,表妹的母亲,也就是邱广泉的姑姑,以死相逼要邱广泉纳表妹入门,邱广泉才跟她说起此事。罗如萤像是吃了个苍蝇,想吐吐不出来,想咽咽不下去,只得眼睁睁看着对她逐渐冷淡的丈夫迎了表妹入门做贵妾。
那天晚上罗如萤就上吊了,她死了,身体留了下来,为清欢所用。她从那日起便拒绝同邱广泉亲近,说来也是奇怪,大抵邱广泉骨子里有那么些犯贱的因子,这十来年下来,他同表妹生了子女,却对清欢所表现出的“罗如萤”越发的上心,近几年竟是完全不去表妹那了,似乎是想一心补偿冷落多年的妻子——讲道理,清欢觉得他很神经病。
像是今日上香,她是在总督府呆久了想出去走走,可邱广泉却硬是要跟着,一路上做出一副恩爱夫妻的模样,倒是骗了不少人的羡慕。那些人也不想想,真要是恩爱夫妻,邱广泉的贵妾是哪里来的?他那一儿一女又是跟谁生的?
他求娶罗如萤的时候,曾经同罗如萤的父亲保证过,此生绝不纳妾。可仅仅过了三年,罗如萤没能有孕,他便急了,那时候他也不过十八|九岁,这海誓山盟也就停留了三年。
罗如萤得知邱广泉要纳妾后,对这曾经美好的三年简直深恶痛绝,这三年的记忆有多恩爱幸福,对她来说就有多么虚假令人作呕。
清欢回到自己院子后伸了个懒腰,舒了口气,不枉她在总督府等了这些年,他终于来了。
被囚禁于此的**,总该有个了结。
邱广泉不知道怎么处理他的私生子,总之到了晚膳的时候,他就向全府下人昭告了府里有了二少爷的事,并在清欢的同意下将二少爷邱束元交给她暂时抚养。
这是清欢主动要求的,邱广泉听到的时候还再三确认她是否真心,十分犹豫,可是想到清欢膝下无子,又想到自己欠她良多,终究还是点头答应了。无论她是真心还是假意都没关系,横竖他对这个孩子没有期待,再加上这孩子是个短命鬼,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死了,他更是懒得浪费时间跟精力在邱束元身上。
他的小妾冉迎琴却很惊讶,还有一丝按捺不住的愤怒。她可不想看到老爷还有别的儿子,她的两个孩子也一样。但现在总督府不是他们的天下了,几年前老爷对他们突然态度大变,却对早已失宠的夫人好起来,近年来更是都不到冉迎琴院子里去了,叫冉迎琴心慌不已,却又不知问题出在什么地方。明明过去好好的不是吗?为何突然便冷淡了下来?
偏偏邱广泉现在不怎么见她,每当她如泣如诉的询问老爷为何如此冷淡的时候,总是会看到老爷嘴角嘲讽的笑。
可她没有做错什么,她的儿女更是没有做错啊!
邱广泉当然不会告诉她,他怎么可能会把自己最大的秘密说出来,哪怕是曾经为他而死的如萤他都瞒着,更何况是背叛他的冉迎琴?
清欢的院子八百年没有人住进来了,骤然来了个小男孩,还挺新鲜的。就是有点脏,浴水换了好几拨才将人洗干净,穿上新衣服后才发觉这孩子瘦的吓人,肋骨都凸出来的,清欢给他洗澡的时候摸到都觉得夸张——这跟难民有什么区别?也正因为太瘦,所以五官大的过分,脸蛋又显得极小,好看是挺好看,但极为苍白不健康,他那舅母口口声声说妹妹死后怎么养着这孩子,怕不是没把他饿死。
邱束元肚子里没什么油水,清欢叫人重新给他做了清淡些的吃食,这孩子一上桌就跟疯了似的,生怕没得吃,那吃相,风卷残云,看得清欢啧啧称奇。
很厉害,那么瘦小的小东西,竟然能这么能吃,肚子里也没鼓起来,可桌上的食物却要没了。
邱束元吃完满满一桌的饭菜,清欢瞧着他早吃撑了却还在往肚子里装,怕是习惯使然,平时吃不饱,一遇到吃的就克制不住,总想着多吃些,就能多撑一段时间,少挨点饿。她让人把碗筷碟盘收下去时,邱束元还抓着一个没吃净的盘子,舔去了最后一点残汁。
清欢伸手摸了摸他的肚子,硬邦邦的,真是难看死了。
“以后你都不会再挨饿了,这样吃东西对身体很不好,是个坏习惯,要改过来才行。”
邱束元就跟个小狼崽子一样,不服管教,也不听话,他舅母才用绳子把他拴在空猪圈里,想起来的时候才扔点剩饭剩菜,其余时候都视而不见,连带着他那家里的几个表兄弟,都知道拿石头砖块扔他。甚至到现在他都还不怎么会说话,要不是舅母终于知道他生父是谁,匆匆给他套了件衣裳就送他“认祖归宗”,现在他应该还被拴在猪圈里。
可眼前这个女人的话,他却不由得要听从,要信任。洗澡的时候不许旁人近身,却让她碰了,而且在她伸手过来的时候没有咬她,而是乖乖地坐在澡盆里让她在自己身上打皂角冲热水。
邱束元低下头,攥紧了衣角。这衣服又滑又软,是他从来都没有摸过的,还有眼前这个人,又温柔,又暖和,更是他生平所见。
清欢摸了摸这孩子的头,他之前的头发又长又脏,清欢干脆给他一把全剪掉,现在邱束元的头发就到耳朵后面,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很是讨喜。头毛摸起来软乎乎滑溜溜,像是在摸毛茸茸的小动物,清欢的心情一下就好起来。她在总督府这些年无所事事,总算是等到了故事的开始。
接下来,就是主角们的粉墨登场。不过这些跟她关系不大,她是为了邱束元,又不是准备在这故事里掺一脚。
邱束元很想让那只手继续摸摸自己,可她很快就撒开了,转而握住他的小手。邱束元虽然有九岁,但因为太过瘦弱,外表看起来顶多五六岁,严重的发育不良,再加上他还不能流利的说话,甚至对很多字音都不大了解,给人的感觉就更小了。
☆、第1020章 第九十九碗汤 长生(二)
第九十九碗汤长生(二)
邱广泉发觉最近自己和妻子的关系好转了许多, 他同她说话,十句里总有两三句她会回应, 不再像过去那样冷冰冰的充耳不闻了,偶尔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对他露出笑容,这对邱广泉来说, 真是天大的好消息,这几年他一直渴求的就是这个。即使现在还不能跟她太过亲近,可她愿意理会他, 他就已经很是知足。
而这一切都要归功到邱束元的身上。邱广泉仔细想过了, 大概是因为他跟如萤没有孩子,邱束元的出现填补了这个空缺, 所以如萤慢慢地发生了改变。
连带着邱广泉对邱束元对态度都好了许多, 要知道之前他虽然不到不闻不问的地步,却也是视而不见的,因为对邱广泉来说,邱束元是他人生中的一大污点。邱束元的母亲只是邱广泉的一个婢女, 可这个婢女却胆大包天敢算计他还生下他的孩子,实在是让邱广泉对邱束元生不出什么好感来, 尤其这孩子不知道长得像谁, 好看的过分, 他甚至都怀疑邱束元究竟是不是自己的骨肉。
可既然如萤喜欢,那暂且留着他也无妨。邱广泉慢慢地觉得,也不是什么都按照曾经的轨迹过的,比如说没有早死的妻子, 还有邱束元,也许好好教导,这孩子能不短命,或是有些出息。他对邱束元没什么出人头地的要求,如果这孩子的存在能让终日郁郁不乐的妻子展眉,邱广泉还是愿意养着的,不过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横竖就是个用来逗趣的玩意儿,他也没打算指望邱束元什么。
邱束元只有八岁,还不足岁,过得并不好。他的母亲生下他是为了谋富贵,谁知道富贵没谋到,自己先被赶了出去。回到家中不久发现自己怀孕了,大喜过望,以为能重回总督府,谁知她那贪心的兄嫂瞒着她将她卖给了邻村的老光棍,她带着孩子去了那家,老光棍看得她很紧,于是她便把所有怨气都撒在邱束元身上。老光棍养活自己跟婆娘就已经很不容易,还要给别的汉子养儿子,对邱束元更是虐待。等到邱束元的母亲不堪折磨死了,老光棍立刻就把邱束元丢了回去。
他的舅舅跟舅母自然不会养他,又因为他性子野,跟狼崽子一样,干脆就将他拴在家里弃之不用的猪圈里,想起来就给点馊了的剩饭剩菜,想不起来就扔那儿,连带着他们家的孩子都知道自家猪圈里养了个奇怪的东西,带着小伙伴儿拿石子砸他。
能活到现在都没死,只能是老天保佑了。
邱束元身上层层叠叠的都是陈年的旧伤口,有些地方溃烂流脓,好几处皮肉都烂了,他虽然被拴在猪圈里,可他那舅母,平日里有点什么不顺心的事儿都要拿他出气,偏偏邱束元年级虽小,可无论怎样毒打虐待,都能撑住这口气。
他拒绝任何人的靠近,大夫想给他处理伤口,他却手脚并用地四下爬进床底,发出野兽般的吼叫声,似乎下一秒就能冲出来咬断敌人的喉咙。清欢弯腰去床底看,只瞧见一双亮晶晶的眸子。她叹了口气,对大夫道:“将药留下,你可以走了。”
然后她又让房间里所有下人都退出去,这才对床底伸出手:“好了,快出来,现在只有我在这儿。”
邱束元仍然猫着身子,他虽然不信任其他人,对清欢却是十分依赖,犹豫了一会儿后确实没听到别的声音,立刻窜了出来,四肢并用,紧紧地缠住清欢的身体不肯松开。
好在他身形瘦小,整个人没几斤重,清欢双手托住他,抱到桌边坐下,只觉得怀里这孩子跟个小猴儿似的,瘦骨嶙峋,没个人样,她并非铁石心肠之人,少不得怜惜几分。
不过人虽然小,力气倒是挺大,箍的她骨头都疼了。清欢柔声哄了许久,才让邱束元松开手,让她查看伤痕。刚洗过没多久的澡,换的干净衣服,在床下钻了一圈,沾了些许灰尘,清欢直接将他脱了个精光,露出不见天日显得格外惨败的身子。
稚童何辜。
那婢女也好,其兄嫂也好,老光棍也好,与这么个孩子为难,竟也真的下得去手。都八岁了,连话都不曾教着说,完全没把邱束元当成人看。
邱束元伸着手臂给清欢处理自己身上流脓坏死的地方,她身上软软的香香的,可她一点都不嫌弃他。这世界上没有人对他好,可他知道,如果有眼前这个人在的话,那么世界对他如何,他一点都不在意。这样的温柔,真想一直拥有下去,直到生命的尽头。
眼下他尚且懵懂,可心底已经明白,此刻出现的这个人,是他梦寐以求。他必须要表现出最好的自己,才能有一直留在她身边的机会。
处理完伤口的邱束元基本上被包成了木乃伊,只露出一双乌溜溜的黑眼睛,他身上没一处好皮,清欢清洗伤口消毒上药再包扎,最后就裹成了这副粽子样,还挺可爱的。她又找了干净衣服给他穿上,将他放进了自己被窝,并叫下人进来收拾。
邱束元人生中第一次吃饱了饭,穿暖了衣裳,身上虽然隐隐作痛,却比从前好的太多太多。他躺在柔软的被窝里,拘谨的一动不敢动,直到清欢上床,将他搂进怀中,邱束元尚且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她,眼珠漆黑,只有她的身影。
“乖啊,以后我会保护你。”清欢摸了摸他的头。“一会儿药就送来了,喝完药再睡。”
虽然药很苦,但邱束元却觉得是甜的。
他在这样的温柔中沉沉睡去,第二天早上醒来时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被关在猪圈里头时,他从来不会幻想这些,因为他从来都不知道,世界上竟然有人能吃饱饭,能不挨打,能被人怜惜。
清欢早已醒了,正坐在床上绣花,见他睁开眼睛,小身子仍然依偎着自己,轻笑:“醒啦?饿不饿?”
肯定饿了,照他昨天那饭量,怕是早消化干净了。
果然。
早膳邱束元又吃圆了肚子,这样的吃相是很不雅致的,若是邱广泉在这里看见,不免要反感,可清欢却不在意,只是担心他吃得太快,并阻止了他在吃饱后仍然想将剩下食物塞进肚子里的行为。
冉迎琴那边得知邱束元记在清欢名下后一直很担心,可老爷现在一门心思都不在她身上,短时间内冉迎琴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能静观其变——她不相信有人能疼爱别人的孩子如己出。老爷纳个妾,罗如萤的反应都那么大,她能真心对老爷的私生子?
等着吧,狐狸尾巴早晚得露出来。
第一场雪到来的时候,总督府也迎来了一个小客人。这位小客人是邱广泉妹妹的独生女,邱广泉的妹妹妹夫在回京途中遇到劫匪身亡,临死前将女儿死死护在身下,总算是让她得以幸存,只是父母双亡,便只能到舅舅家中寄住了。邱家虽然是高门,但人丁稀少,前些年邱广泉的母亲病逝,他便只剩下这么个妹妹,如今妹妹也没了,抚养外甥女是他的义务,也是他的责任。
邱广泉只有一个妹妹,兄妹俩感情不错,他的妹妹跟妻子罗如萤是非常要好的闺中密友,只是在邱广泉纳了冉迎琴为妾后,妹妹同他还有母亲大吵一架,反对他们的做法,其后因为无颜面对好友,便与丈夫自请离京至江南任职,因着政绩卓越被皇帝又召回京城,谁知在半路出了这种事。
前世邱广泉过惯了没有妹妹的生活,重生后他竟然完全忘记了此事!待到他想起,已经是妹妹一家的噩耗传来之时了。
他重生回来之时已经是纳妾几年之后,此后便将心思一门放在前世错过的事情上,想要借由自己的记忆打个漂亮的翻身仗,却忘了自己的妹妹跟妹夫会死!
可现在去后悔已然晚矣,邱广泉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照顾妹妹留下来的这个女儿。
女孩儿今年六岁,姓苏,名昔我。邱广泉处理了妹妹的身后事,便将她带来了总督府,小小的女孩儿还戴孝,面色怯怯,不安地躲在舅舅身后。对她来说,舅舅是陌生的,京城是陌生的,这里的一切都是陌生的。
她还没有出生,母亲就和家里断了关系奋而远去江南,如今父母亡故,她只能依靠舅舅。
邱广泉只跟清欢说了此事,问她可否愿意带这个孩子,清欢左右无事,又见这小姑娘十分可爱,也很有好感,主要是头发毛茸茸的,感觉很好揉的样子。
她招招手:“到这儿来。”
苏昔我怯生生地走过来,她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黑白分明,干净的像是泉水。“舅母好。”
“乖。”果然跟她想象的一样,茸茸的,真是可爱。
随后右手被人从苏昔我头上拿了下去,强硬地搭在另外一个毛脑壳上。清欢失笑,也揉了揉吃醋却不肯开口说话的邱束元:“你也乖。”
苏昔我顺着视线看见邱束元,一开始还不知道这位哥哥是谁,可一听邱广泉跟她说了名字,顿时就小脸一白!
怎么会是他!
这可是最大的反派啊!分分钟报社的那种!
☆、第1021章 第九十九碗汤 长生(三)
第九十九碗汤长生(三)
苏昔我瑟瑟发抖, 她自打到了这总督府,心里就七上八下的, 脑子也乱哄哄不知道想些什么,愁思繁重,再加上父母的死, 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显得十分憔悴。如今被清欢环在身边,心竟奇异地逐渐安定下来,不知为何, 在夫人身边, 她有了安全感。
“……日后啊,你便在我身边养着, 只是并不改你的姓氏, 你父母生前对你爱若至宝,定然也希望你好好活着。”清欢又摸了摸苏昔我的脑袋,“只是人活着,总要向前看的, 嗯?”
苏昔我听她说起父母,想起那对夫妻对她的疼爱关怀, 以及临死前都要将她死死护在身下, 怕她伤到分毫, 心中便如刀绞一般难受,眼泪立刻掉了下来。她红着眼眶,那是她人生中第一次经历生死,她怕的浑身颤抖, 可又无计可施。
她是那么那么的弱小。
邱束元在一边看着清欢亲近苏昔我,心里很是不高兴,本来这里只有他跟夫人住,现在多了个人,就要被分走一些爱,邱束元对苏昔我没什么好感。
苏昔我对邱束元也没什么好感,不仅没有好感,还有着深深的惧怕与不安。这个人,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她是知道的,已经经历过一次死亡的苏昔我,想到邱束元日后的手段跟行事,便觉得惴惴不安,尤其是邱束元对她还有敌意,就更让她想哭了——为什么会这样,难道她就这么招仇恨,还是说这就是命?
因为她创造出了这么个人物,赋予了他那样悲惨可怕的人生,剥夺了他的一切,所以他潜意识里对自己有感知?在意识到这是个真实的世界之后,苏昔我对邱束元除了惧怕还有一些愧疚,毕竟是她,写出了这样的人物。
时至今日,她仍然觉得操蛋。
苏昔我今年二十四岁,专职写手,平时在微博上卖卖萌犯犯贱,因为性格爽朗活泼,人缘很好,也很讨人喜欢,这和她喜欢写虐文的形象严重不符,专业捅刀,刀刀不虚发,一捅一个准儿。邱广泉也好,邱束元也好,都是她刚刚完结的新文里的人物,尤其是邱束元,简直就是集鬼畜冷酷残暴无情嗜杀变态为一身的大Boss。因为卡文很久没有写新文,她不太敢发微博就一个人背包出去走走,结果在草原体验策马奔腾的时候一个不小心被甩下来——醒来之后,就作为苏昔我出生了。
当她意识到自己穿到自己写的书里来时,整个人都惊呆了,这个什么苏昔我她有印象啊,虽然她卡文,但是她有大纲,大纲里苏昔我就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在她三岁的时候,她的父母在出门时遇到大雨,失足摔落河中溺亡——这都是剧情需要,一笔带过的东西,结果她却变成了苏昔我!
在苏家夫妇的关爱疼惜之下,苏昔我渐渐意识到,这即便是个她创造出的世界,可这个世界的一切也都是真的。人们的爱恨情仇,受伤了会疼,死了也是真的死,苏昔我就想方设法不让父母在三岁的夏天出门。可她没有想到的是,她的确以自己跌落水池的代价换取了爹娘的存活,但这样的生命是短暂的,她只为他们争取来了五年的时间,在她八岁的时候,他们要回京,却在回京的路上惨遭毒手,夫妻双双殒命。
而就跟她写的一样,父母故去,苏昔我没有死,而是来到了京城,住进了舅舅邱广泉的家中。
邱广泉也是她书里很重要的一个重生配角,可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管苏昔我做了什么,最后的结局都在按照她设定好的路线走——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她什么都改变不了。
她不知道自己改变了父母的死亡时间会不会影响到其他人,至少邱广泉即使重生也没能保住他的妻子,他的妻子仍然自尽而死了。也正是因为这样,苏昔我进入总督府后,被交由邱广泉的妾侍,也是他的表妹冉迎琴抚养,从而揭开了冉迎琴女儿的故事——是的,她才是主角,邱广泉这里,都是上一辈的事,也不过用了几章篇幅,没有多说,只是为了解释女主角和大反派邱束元之间的情仇罢了。
当然了,苏昔我不是女主角,而是一个进了总督府后被荣华富贵迷失了眼,又想跟女主抢东西,最后被女主设计弄死的人。
最可怕的是,她写的是很长的女强文,讲述的是一个优秀的女杀手在被爱人背叛后穿越到一个陌生时空,凭借自己的本事虐渣抱美男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爽是很爽啦,可是她把女主设置成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全程吊打小角色,直到跟大反派相遇后才开始相爱相杀,最后女主终于跟男主携手干掉大反派邱束元,成功登顶后位后宫独宠……然后就完结了,算是她写遍虐文后首次尝试的爽文类型。还真别说,风格换了之后大受好评,读者都更喜欢她的爽文,苏昔我就是在犹豫新文是继续写虐呢还是爽,才出去旅游的。
结果就变成了这样。
按照时间线的话,女主现在应该还没有穿越过来,但应该也快了。妈妈呀,她害怕!
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六年,苏昔我没有办法承认这是个虚假的世界,这里的一切都是真的,苏家夫妇对她的爱是真的,他们为了保护她死去时,她的痛苦悲伤也是真的——苏昔我现代的父母都是老师,很尊重她的选择跟想法,她一个人在外头租房子住以写文为生,爸爸妈妈都没反对过。
她曾经很想回去,可是她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回去,尤其当她发现苏家夫妻跟她现代的爸爸妈妈长得一模一样的时候,就完全将他们当成自己的父母了。
可他们死了。
就像是她设定的那样,有个叫做命运的可怕的东西笼罩着他们,让苏昔我防不胜防。
所以当她一听说那个瘦削的男孩叫邱束元的时候,整个人都要吓尿了!邱束元应该是比她大一岁,可是因为严重的营养不良,看起来比她小得多,个头儿也小,可是那双眼睛叫苏昔我怕极了。她从来都不知道,世界上竟然真的有人会有野兽一样的眼睛,看着就叫人哆嗦。
邱束元身为唯一能抗衡男女主联手的大反派,当然不是个普通人。他的存在主要是为了让本来并不相配的男女主产生火花。正是因为他的存在,和他斗智斗勇的女主角才被男主角看进眼里,从而发觉她和其他女子很不一样,上了心,费了好大的功夫才追求到心上人,然后两人联手智斗大反派,最后成功弄死了邱束元,happy ending。
邱束元作为一个婢女偷偷生下来的孩子,过得必然是不算好的。他不仅被亲娘和继父毒打虐待,被舅舅舅母关进猪圈当畜生养,七八岁了还不会说话,稍微长大一些后,他被送回总督府,邱广泉非常厌恶他,完全不把他当人看,同样不喜欢他的冉迎琴怕他的存在影响到自己孩子的虔诚,就设计叫人将他从府里弄走,卖到了不干净的地方。
就是在那种地方,邱束元受尽折磨,后来他渐渐长大,随着容貌出落的越发出色,心也变得极为狠毒。在他心中,所有对不起他的人都要死。
皇宫里有个大太监颇好男色,邱束元生的一副少年美貌,被人献给大太监享用。他便凭着这股力,在夺得大太监欢心后狠心自宫,入宫后不久便顶了大太监的职,迅速接收了大太监的势力,掌控了东厂,一时之间,人人自危。此后他越发狠毒,曾经对不住他的人他千百倍的奉还,其中自然也少不得冉迎琴跟她的几个孩子。
重生后的邱广泉就是栽在邱束元手里。邱广泉重生后都不知道,宫里那个可怕的阉贼,竟然就是他那个“短命”的私生子。直到他死前邱束元才表明身份,微笑看着邱广泉断了气。
可以说,在总督府这段时间,是邱束元悲剧的开端。
但是现在苏昔我整个人都慌了。邱束元会成为以折磨人取乐的大变态,他生的一张极致动人的脸,却有一颗蛇蝎般的心,如果不是男女主联手,他肯定会让所有人都陷入地狱。男女主做的肯定是对的,可是,现在的邱束元,还不是以后那个大坏蛋啊。
如今这个世界是真是假,无论是不是她所写,走向会不会不变,苏昔我都想试试改变这个人的命运。她已经将这个世界当作了真实的,就算告诉她命运如此,她也想要试一次,去改变,去战胜。这难道不是她来到这里的意义吗?如果是让她按照套路走,何必让她来呢?
既然她来了,就肯定能够做点什么。
毕竟这不仅仅是一本小说了啊。
☆、第1022章 第九十九碗汤 长生(四)
第九十九碗汤长生(四)
惴惴不安的苏昔我, 在住进总督府一个月后,就坚定了一个信念:不管怎么样, 夫人她是一定要救下来的!既然夫人没有像设定中一样自尽而死,那以后她也肯定不会让她死!
没有办法,这一个月里苏昔我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 她都不知道世界上原来有这么好看又温柔的人!本来身在异世已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与父母分离,异世的父母又双双惨死, 苏昔我还没有精神崩溃, 全归功于她比较大条的神经,可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还是怕的, 怕的要死, 疼的要死,也难过的要死。
但是在住进总督府后,清欢很快就注意到这个可怜的单纯的女孩儿的情绪,何况在她看来, 苏昔我的确也是个孩子,她前世今生加在一起也就三十出头, 这样的事情普通人穷极一生都不会经历, 却叫没做过一件坏事的苏昔我给碰上了。
她怎么对邱束元的, 就怎么对苏昔我。清欢如果愿意,她简直是这世界上最能打动人心的人,苏昔我很快就信任了她,每天都赖在她身边哪儿都不去, 虽然自以为掩饰得很好,可清欢还是瞧出来了,这孩子怕是担心她会和自己在这个世界的父母一样,躲过那几年,却躲不过最终。
清欢对重生或是穿越之人并无成见,这些人都是深受上苍眷顾之人,多少人穷尽一生苦痛悲哀,最后都要将苦水朝肚子里咽,生前如何,死后也如何。所以能得到这样机会的,大部分都是令人欣羨的。抛开一些特殊例子不谈,无论是重活一世,还是作为他人重新开始,都是上天给予的机遇。可上天只包邮,不售后。
给了你机遇,不可能再手把手教导你如何走下去,全凭一颗心,但冥冥之中自有命数,种下什么因得到什么果,谁都跑不了。像是苏昔我这样可人的女孩子,能重来一次也没什么不好,她在现实生活中已经死了,能够来到崭新的世界再次开始,是她应得的。
不过苏昔我跟邱束元之间的关系就没有那么融洽了,准确点来说,是苏昔我单方面惧怕邱束元,邱束元单方面厌恶苏昔我,每次看到这俩毛孩子在她面前明明水火不容还要装出一副和谐的模样,清欢都觉得好笑。大概是这种恶趣味,让她一直看破不说破,静静地看着他们表演,算是给总督府这平静无波的生活增添一点乐趣。
苏昔我是不知道夫人心里在想什么啦,反正她很喜欢做饭好吃又关怀她的夫人,让她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感受到了安全,不过她最怕的不是这个,而是她现在属于寄住,在这个世界,女孩子十二三岁就开始相人了,最晚也不过在家中留到十六七,随后就要嫁人生子操持家务——想到这个她头皮都发麻。
她骨子里还是现代人,没有办法接受自己变成一个古代人之后,要走这样的路。这么小身子都没长好,嫁人生子?天呢,怪不得古代难产死亡率这么高。再说了,她还想继续写小说……可是这里肯定不行的吧?
心累。
好在她现在还只有八岁,还能苟几年。
除此之外就是大Boss的问题,苏昔我完全没有办法抑制自己对邱束元的害怕,每次她跟邱束元对视的时候都觉得大反派下一秒就会抄出一把四十米长的大砍刀让她先跑三十九米,所以私下里她是能离邱束元多远就离多远。不过时间一长苏昔我就发现邱束元不是很喜欢她——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苏昔我整个人都要崩溃了,大反派讨厌她!对她有敌意!那她的小命???这里虽然不是她喜欢的时代,可她也不想死啊!
好在邱束元虽然不喜欢她,却也不会欺负她,甚至还会在彼此心知肚明的情况下在夫人面前跟她演出一副关系不错的样子。苏昔我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邱束元虽然不爱说话,性格又冷冰冰的,但好像没有什么变态鬼畜的气息,也感觉不到他要报社,难道是因为有人抚养他关心他挂念他?
苏昔我做不来那种去讨好邱束元的事,她很怜惜这个人,当初塑造出这个人物的时候也很是喜欢,毕竟角色和现实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可如果生活中真的有邱束元这样的人,他很值得同情,却也不应该被推崇。
话又说回来,苏昔我觉得,趁着邱束元年纪还小,应该想办法让他避免被冉迎琴算计,这样的话他当然就不会被卖到那种地方,受尽屈辱折磨走上复仇的不归路。而且剧情里的邱束元可是天纵奇才,尤其是算计人心的一把好手,如果去科考肯定能一鸣惊人,从而走上一条光辉正直的康庄大道,为社会主义事业奉献终身。
夫人能一直平安健康的活着,邱束元能成为新时代的社会主义接班人,这才是苏昔我的目标!
她会小心的盯着的!一定不会让这两个人出事!邱束元以后肯定能位极人臣,这样的话,有夫人当娘,有大反派当兄长,苏昔我觉得自己就是一辈子不嫁人也有人罩,岂不美哉!
她暗搓搓的制定了这么一份拯救计划,藏在心里谁也没说,在清欢教邱束元读书的时候越发的勤奋,特地表现出小才女的模样。苏昔我如此用功,邱束元自然不想输给她,两人都想在清欢面前争第一,遂像是开挂一样飞速进步。不过没多久苏昔我就疲了,她……真的……很不喜欢背那些绕口的八股文……算了,就让邱束元一人学习去吧,她认输还不行吗?
一开始她能赢邱束元,凭借的是身体里这个二十几岁重点大学毕业的灵魂,可时间一长,邱束元所学习的文章跟她从小学的那当然不一样,苏昔我又不打算去当个女状元,所以激起邱束元的竞争心理也就算完了,每天沉迷码字。
是的,虽然她的毛笔字写的跟鳖爬一样,但夫人竟然很支持她写话本,还亲自帮她誊抄,然后拿出去印刷叫人放在铺子里卖!
天哪!这超前的意识,精准的眼光!
清欢自己也干过写话本儿这事,不过她写的可比苏昔我的含蓄多了,苏昔我的更虐更狗血。她来自现代社会,肚子里的梗一摸一大把,经历了今古两个世界,苏昔我当然也会因地制宜随之进行细致的改变,总之是完全抓住了世人的眼珠子。总督府的中馈都在清欢手里,她当年嫁给邱广泉的时候可是带了许多嫁妆,这些嫁妆里就有书铺。到这个世界后清欢左右无事,还专门改进了印刷术大量卖书,眼下有苏昔我供稿,她赚得钱越来越多,“杨柳依依”这个笔名也逐渐流行开来。
苏昔我擅长写大长篇,千万不在话下,所以她是一个月出一册,故事情节引人入胜,狗血与天雷齐飞,急转弯与神展开一色,偶尔开车开摩的,结尾留个大悬念,可谓是吊足了读者胃口。再加上清欢派人四处为她造势,现在她的书定价已经翻了十几倍!
苏昔我过得快乐极了!
与之相比,邱束元就不是很高兴了。他拼命读书,读的再好也不可能立刻蟾宫折桂平步青云,可他就是不喜欢清欢对他跟对苏昔我一个样子,摸头捏脸什么的,难道就不能只对他做吗?
当然这种想法他是不会说出去的,好在苏昔我因为沉迷码字无法自拔黏着夫人的时间少了很多,这大概是在苏昔我进府后,邱束元唯一一件感到高兴的事儿了。
清欢隔三差五的会亲自下厨,菜色不多,但手艺极好,只有在这种时候,苏昔我才敢惹大反派,因为她实在是放不下那最后一块香喷喷的排骨——头可断血可流,排骨不可撒开手。
有这俩人在,清欢的日子有趣多了。这阵子邱广泉被派去监察河堤,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没有那男人在她面前献殷勤,生活果然有意思多了。
不过该来的总是要来,邱广泉出门了一个月左右,回来就发现他的妻子竟然跟两个养在身边的小孩关系很好,俨然是一家人的模样,完全将他给剔除了。
他来的正巧,最后一块排骨被邱束元抢走,苏昔我差点气哭,邱广泉一来就撵她跟邱束元走,她就更不高兴了。
虽然知道自己身在封建社会,可苏昔我就是觉得邱广泉配不上夫人,哪怕他重生一次知道错了想要挽回,也仍然配不上。一个男人,在迎娶妻子时承诺了不会纳妾,誓言仅仅维持三年就更改,即便认识的错误又如何,还不是因为吃了小妾生的女儿的亏?真爱怕是谈不上的。
用现代人的道德标准去要求古代人,未免有些过分,可古代人讲究一个诺字,答应了别人的事却做不到,苏昔我就不喜欢邱广泉。
哪怕这个人其实很帅。
☆、第1023章 第九十九碗汤 长生(五)
第九十九碗汤长生(五)
是的, 邱广泉很帅。苏昔我是个死颜控,对于长得好看的人天生自带好感, 所以她的小说里基本上没有长得丑的人,邱广泉作为重生的重要配角,当然也是被设置的芝兰玉树。倒是只在文中提过一嘴的夫人, 模样好的超出了苏昔我的想象。
可是长得帅归帅,这并不能掩饰邱广泉本身的缺点。在这个故事里,重生的邱广泉所记住的前世, 和他重生后的走向, 那完全是两个世界,他心心念念记住的前世的东西没什么用, 毕竟等到女主穿越过来, 任何试图跟女主作对的人最后都凉了。
邱广泉的塑造就是个自以为胜券在握无所不在的人,在这一世被打乱掉一切构想,最后狗带。
邱束元在邱广泉的前世记忆中短命,那是因为前世夫人在邱广泉纳妾后自尽, 邱束元回府后没人处理他的伤势导致他伤重而死。可这一回夫人没死,邱束元因而也捡了条命——苏昔我有点搞不懂现在的走向, 她自动将一切无法解释的BUG都当作正常现象。夫人如果死了, 邱束元就会早夭, 可夫人如果没死——她没有这样设定啊。
这个世界并不是虚构的,至少她感受到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所以苏昔我大胆猜测,是世界本身, 或者是有别的什么人,帮助她补齐了漏洞,使得这个世界能够继续维持下去。
不得不说,苏昔我很敏锐,她猜的大部分都是对的。
故事里的BUG存在与否不重要,可如果这个故事变成了真实的世界,那么一切漏洞都会被自动修补,从而延伸出合乎逻辑和法则,但有可能和故事本身南辕北辙的走向。
不过这些对苏昔我来说不怎么重要,重要的是邱广泉一来,她跟邱束元就得回房去,把空间让给人家夫妻。苏昔我站在走廊上迟迟不肯走,她实在很担心夫人被占去便宜。就算有些事情发生了改变,但邱广泉对夫人的**没有变……重生后的邱广泉没有再去冉迎琴那边,但正因如此,对正妻的渴望越发浓厚。
这一点,从苏昔我第一次看到邱广泉跟夫人相处的细节就看出来了,邱广泉那眼神,就跟很久没吃过肉的野兽一样。他们两个要是能重修于好,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好事,但苏昔我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她没有办法接受身心双出轨的丈夫突然间浪子回头。
和她一样不高兴的还有邱束元,他也没走,但没有跟苏昔我一样站在走廊,而是到了院子里的秋千上坐着,眼睛盯着紧闭的房门,不知道里头怎么样了。
两人大概等了有半柱香,突然见门打开了,邱广泉从里头走出来,神色是压抑后的恼怒。邱束元立刻从秋千上跳下来,苏昔我也赶紧冲进去,两人都担心看到夫人哭泣或是被欺负的场面,哪里知道夫人正悠哉悠哉的喝茶,见他俩进门,还饶有兴致的邀请:“要不要来尝尝这茶?”
“夫人,你……没事吧?”苏昔我小心翼翼的问,而邱束元虽然没有说话,却也十分关切地看着她。
清欢轻笑:“我能有什么事,难不成还要跟老爷打起来?”
话不是这么说的,男人跟女人之间,还有另外一种打架方式,像是邱广泉这种性格强悍霸道的男人应该很喜欢用。熟读□□感知□□的苏昔我如是想着,然后蹭到清欢身边喝了杯茶。眼看就要过年了,她心头上压着块大石头,无论如何都轻松不起来。
邱束元坐到清欢身边的椅子上,不声不响地也捧起一杯茶。他的眼珠漆黑发亮,苏昔我每每觉得自己一个成年人之所以会怕这小孩,就是因为这双眼睛的缘故——这哪里是个稚童的眼睛,简直像是活了不知多久的衰老而执着的灵魂。被他看着,总觉得心底什么都藏不住,整个人都发慌。
他们在这喝茶谈天,现在天气冷得很,苏昔我晚上蹭清欢的被窝,邱束元因这看不顺眼她许久了。本来打算喝完茶一起玩会游戏,没想到茶杯里还剩下一半儿,就听见下人着急忙慌的来禀报说冉迎琴那出事了,小姐不知怎地走路脚底打滑,撞到假山上,弄得满身是血!醒来后就傻了!看谁都不说话,跟丢了魂儿似的!
清欢作为主母,这档事儿不能不问,又听说邱广泉也过去了,起身准备去看看,邱束元自然是要跟上的,苏昔我却愣在原地,恍若晴天霹雳,将她劈成了一块化石。
神他妈脚底打滑!
这是女主要降临了啊!
苏昔我早就做好准备了,因为她发觉这个世界与她的小说有些不同,而且这些不同越来越大,所以她有预感,自己知道的事情并不一定就能成真,时间线上也不一定准确,只能作为大致的方向,不能仔细推敲。譬如说女主本来穿越是因为原身过年吃鸡时被噎住,梗着脖子醒过来就换了个人,现在连伤都伤的这么清新脱俗,什么傻了丢了魂儿不说话,就是因为女主机敏性强,到了个新的环境,不知底细,恰好受伤,才摆出这么一副模样。
苏昔我心里头那块大石头终于落下了——然后砸在脚背上。
她心酸地跟了上去,冉迎琴院子里人满为患,乱七八糟,哭声叫声走动声训斥声嘈杂无比,冉迎琴很是看重这个遗传了自己美貌的女儿,如今女儿出事,很有可能毁了容,女儿家若是容貌毁了,这一生也就完了,她怎么能不着急?
但在邱广泉的记忆里,他的女儿没有这一劫,所以他并不是很担心。和苏昔我不同,苏昔我很快就认识的世界的发展和自己所知的不一样,并不能把自己脑海中的记忆当成真理。但邱广泉不是,邱广泉非常相信自己的前世,并且认为自己能够就着这样的势头翻盘,他可想不到,他所重生的这个世界,早已面目全非了。
主子们都在前头,苏昔我也卯足了劲儿挤进去,瞧见了床上那不言不语的小女孩。
冉迎琴的女儿叫邱素白,女主没有名字只有代号419,当初这个代号是苏昔我的恶趣味,但现在她感觉自己腿都要打颤了,她写的女主日天日地心狠手辣杀人如麻,到了古代更是如鱼得水,用自己那一身出神入化的暗杀本领大出风头,铲除异己最后迎娶高富帅走上人生巅峰。所有对不起419的人都被419弄死了。
她又不是真正的邱素白,当然不会对这对便宜父母有什么感情。要不是未来的男主用一腔温柔包容打动了她,这个故事就无CP了,但那样还有什么搞头,苏昔我写一本一千万字的小说,没有男主怎么能行,女主总得换个地图,斗完极品总督府,再去王府最后入宫吧?这样才写的下去啊!
但现在苏昔我觉得自己很傻逼。虽然这个世界有些不一样,但大致上的设定还没有跑偏,比如说现在,她感觉自己看见了419眼里的冷光。尤其是冉迎琴抱着邱素白哭泣的时候,419完全没有心软或是被打动,只有被这么多人围着的厌恶和杀意。
做杀手的,哪有喜欢被围观的。
苏昔我窝成一颗不起眼的小虾米,最后跟清欢回去的路上一直闷闷不乐,清欢问她怎么了她也不敢说,内心深处充满悲凉。“苏昔我”这个角色是一炮灰,父母双亡后借住舅舅家,然后没多久就不小心摔到水池里淹死了——神他妈淹死的,她是惹了女主,被女主弄死的啊!
既然是杀手,当然不会有什么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也不会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啊!对419来说,挡路的要杀,惹她的要杀,看不顺眼的也要杀!她杀人手法高端又繁多,弄死个小女孩不算什么事儿。
苏昔我觉得自己凉了。
她大半夜的睡不着,快天亮的时候终于眯了眼,结果没睡多久就梦见419操起一把□□对着自己突突突,然后自己就挂了。419还不满足,居然继续无差别突突突,那场面太吓人了,比马桶里的长头发还可怕。
这导致苏昔我在未来几天内食欲都不怎么好,什么都吃不下,年还没过,她那张肉嘟嘟的小脸就已经清减了几分。
最后她撑着下巴考虑对策的时候,邱束元从她面前经过,手里拿着清欢给的九连环。这玩意儿就是苏昔我也很难快速解开,结果到了这大反派手里跟纸糊的似的,玩的那叫一个风生水起。苏昔我顿时灵光一闪!
谁能对付419跟男主角?
邱束元!
只有邱束元!
他可是故事里最大的反派,好几次都把男女主置于死地,却被苏昔我开的金手指给救了!
苏昔我差点扑通一声跪下来求邱束元帮忙,但转念一想,她该怎么跟邱束元说?
会被当成蛇精病吧……
☆、第1024章 第九十九碗汤 长生(六)
第九十九碗汤长生(六)
趁着府里因为邱素白出事忙成一团, 苏昔我拽住邱束元跟他说了自己担心的事。当然,她不可能告诉他说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异端可是要被烧死的。她解释说自己做了个模模糊糊的梦,总觉得邱素白不是邱素白了。以后事情会怎么发展苏昔我是不能确定的,所以她只跟邱束元说了大致上的可能。
邱束元跟平时一样很冷淡地看着她, 眼睛眨都不眨,他一向是个待人疏离的人,而且跟苏昔我的关系实在算不上好, 所以他很奇怪。“为何告诉我?”
“因为我一个人解决不了啊。”苏昔我理所当然地说。“你就不一样啊。”高智商的大反派, 只要主角没有金手指分分钟就能翻盘,属于死而不僵的百足虫, 邱束元办事, 苏昔我放心。
哪怕他现在才只有九岁,可苏昔我总觉得这具幼小的身体里,住着一个神秘而悠久的灵魂。她倒是没想过邱束元异于常人的原因,只是觉得, 自己这个作者能穿书,邱广泉能重生, 419能穿越——这些是为她所知的情节, 但谁能保证在她不知道的时候, 就没有人其他人得到奇遇?
邱束元并没有答应,但也没有拒绝,毕竟苏昔我再三跟他强调了要小心邱素白,照顾好夫人。邱束元虽然跟苏昔我合不来, 但在对待清欢这一点上两人都是相同的。有了共同想要保护的人,那么即便关系一般,也能勉强合作一下。
两个人的谈话以模糊告终,苏昔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那么有信心邱束元一定能对付419,但她确实也是别无他法了。也许她能掌控书中人物的爱恨情仇,塑造出天道法则,可一旦自己身临其中,就会意识到自己简直弱小的可笑。故事成真这种事情她也是第一次遇到,整个人都慌了,是夫人帮助她走出这样的困境,所以不管怎么样,苏昔我都是个善良正直的人。
现在一切都成为了不可控的情节,她能做的太少,如果邱束元不肯相信她,那她也只能硬着头皮自己上了。
害怕吗?
当然啊。
怎么可能不慌不怕?事实上她怕的要死,晚上觉都睡不着,无比怀念自己宅在家里每天空调外卖零食游戏的潇洒生活。她写出邱束元这样惊才绝艳的人物,写出狠辣冷酷没有道德法律概念的419,甚至写出无数引人入胜打动人心的故事——但当她身临其中,才意识到自己一无是处。
人物角色的智商与外貌,是她这个作者所不具备的,所以,当这些人物成真的时候,苏昔我也没有和他们对抗的能力。
非常荒诞。
又可笑。
但是没有办法。
她还是得活下去,也想要其他人一起活下去。所以就算是害怕也得干啊,屋子里有只会飞的大蟑螂,难道藏进被子里不出来它就不存在?还不是得咬牙操起拖鞋拍下去——横的不要命的!
以上,是苏昔我在总督府瞎逛脑子里所想,直到她一个拐弯遇到在屋里养伤觉得烦闷被冉迎琴带出来散步的419。幸好苏昔我反应快,扶住拱门躲了一下,不然就撞上去了。
然后她一对上419冰冷的目光,刚才在心里那些豪情壮志全没了,下意识的反应竟是单手举起来露出最可爱的笑容打招呼:“嗨。”
神他妈嗨。
邱素白已经在最短的时间内弄清楚了自己的处境,她不是会委屈自己的人,更何况苏昔我不过是个寄住的,因此她看都没看苏昔我一眼。倒是冉迎琴跟她说了几句话,苏昔我两腿打颤,总觉得下一秒自己就会被咔嚓掉,寒暄完就走了,速度之快简直像是屁股后头有狗在追。
她一路奔回去,清欢正坐在屋里绣花,苏昔我冲进去抱住她的腰差点儿跪了:“夫人夫人!”
“怎么了?”清欢放下针线摸了摸苏昔我的脑袋,小女孩长得很可爱,脸颊肉嘟嘟跟个娃娃似的。“难道是闯了什么祸?”
“没有啦。”苏昔我心虚的摸摸鼻子,她平时经常闯祸吗?“我就是又做噩梦了。”
苏昔我这段时间经常做噩梦,清欢都习惯了,大夫给苏昔我看过,说她是忧思过度——一个八岁的小孩子忧思过度,怎么破?“梦到了什么?”
清欢采取的策略是先问苏昔我的梦境,然后仔细跟她分析一下,从而达到解除心结的作用。苏昔我断断续续地开始讲述,不过将419说成了下山的猛虎,她则是小山村里的村民,恶虎一到村子里就开始大肆屠杀,其他人都死掉了,只剩下她和自己的弟弟还有卧病在床的妈妈,她说自己手上只有一把铁锨,恶虎在外面撞门,她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正在犹豫恐慌的时候,突然醒了,梦就没了。
这个梦……挺有趣的。清欢哪里能不知道苏昔我想说什么,她笑了笑,将小姑娘有些凌乱的发髻拆散,重新扎起来。“那你觉得应该怎么做呢?”
“我肯定干不过老虎啊。”苏昔我眼巴巴的。“我害怕。”
“是人都会害怕的,这不是什么羞耻的事。”谁一生来就无畏无怖呢。“可是,就算害怕,也仍然坚持去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才是理所当然啊。”
苏昔我有点懵。
清欢问她:“你若是不反抗,恶虎会走吗?”
“不会。”
“那就是了。恶虎非但不会走,还会将你,还有你所爱之人一一咬死。即便你蒙起头来装作一无所知,恶虎闻到了人味儿,就要吃人。你有很重要的人想保护,那么就顺应你的心意去做。只不过,要小心着点儿,保不齐你手中那铁锨就能刺中恶虎要害,难,但有机会,可从一开始就放弃的话,那就只能任人鱼肉了。”
苏昔我其实也是这么想的,但她就是慌,刚才在外头她连对视都没敢跟419对视。
邱束元一进来就瞧见苏昔我扑在夫人怀里,他平时就面无表情,这下更是低气压,先是跟清欢施了一礼:“夫人。”
清欢也摸了摸邱束元的头,问他:“若是你遇见恶虎,要怎么办?”
“杀了它。”
“可是你打不过它!”苏昔我叫。
“我有办法。”
“你有什么办法?”苏昔我不信极了。“那恶虎许久不下山,饿急了见人就吃,你才这么点大,能有什么办法?只能跟我们一起被吃掉!”
邱束元却没有再说话,他不想说自己会怎么做,那种话说出来,好像自己不是个正常孩子一样。最重要的是,他担心夫人会因此不喜欢自己。一个阴沉寡言的孩子,大部分人都不会喜欢的。这个总督府,大概也只有夫人对他好了。
邱束元不说,清欢也没有追问,小孩子嘛,总觉得自己拳打南山猛虎脚踢东海蛟龙的。可没一会儿,邱束元跟苏昔我一起练字的时候,苏昔我悄悄回头看了一眼在外间绣花的夫人,小声问:“你怎么打老虎?”
邱束元认真写大字不理她。
苏昔我泄气:“喂……不能说吗?”
然后她看见邱束元停下了笔,将毛笔搁下,淡淡地看她,说:“我会先割下自己一块肉丢给它,然后拿起武器,哪怕是一根树枝,刺瞎它的眼,再割断它的喉咙。”
什么恶虎扑人如何自救不过是个比方,苏昔我还以为邱束元会说些什么中二的话,但她万万没有想到,邱束元的方法会如此残酷而现实。恶虎既然许久不曾吃人,定然对人肉垂涎万分,他割自己的肉作为诱饵,及时本身不具备杀死恶虎的能力,也会因为这争取来的一点点时间,拿到翻盘的机会,从而转败为胜。
这样的人,完全不用怀疑他有最坚忍的心性和耐心,他做什么都不会失败的。
苏昔我从一开始就知道邱束元是个比起419来更不心软的大反派,可她还没有哪一刻比此刻认识的更深。比起害怕419,也许她更应该害怕邱束元。
419已经定形,就是如今这副模样,可邱束元远远不曾长大。419 的性格跟手段来源于先进的现代社会和苛刻的训练,但邱束元——他是真正从残酷的世界中磨练而出的,在这基础上,他还有着强大的心,与不可磨灭的灵魂。
苏昔我觉得自己不用凉了,她努力一把,兴许还能暖和回来。
谁能保证419就一定能赢呢,毕竟这个世界跟她的故事并不完全相同,邱束元即便不经历冉迎琴所导致的那一番事,只凭借他本身的能力,他也能变得无比强大。
求大佬带我!
邱束元说完就继续练字了,他并没有把这个问题当回事,但他觉得苏昔我的担忧并非是空穴来风。只不过他对苏昔我并不信任,那个什么做梦预知的说法拿去骗骗三岁小孩也许有用,在他这里就幼稚的可笑了。苏昔我平时就很怕他,邱束元不知道为什么,可从苏昔我的话里来判断,他日后应该是个令人望而生畏的人,可苏昔我是如何得知这些的呢?
邱束元知道自己一定会跟苏昔我合作,但前提条件是,他要榨干苏昔我全部的价值,才会施舍她一点帮助。
不跟他说实话,怎么能成?
☆、第1025章 第九十九碗汤 长生(七)
第九十九碗汤长生(七)
后来苏昔我对邱束元说实话了, 但他:“……”
因为当时邱束元仍旧面无表情,所以苏昔我也没法确定他到底信不信自己, 其实别说是生在古代的邱束元,哪怕是写出脑洞大过天故事的苏昔我,要是有一天她认识的人告诉她说自己重生了他们是生活在一部小说里——她也不会信, 甚至会认为对方脑子坏掉了。
之后邱束元就当无事发生过,跟平时没什么区别,这让苏昔我彻底绝望了, 她大概也是脑子出了问题, 才会莫名其妙跟一个未成年的男孩说那些天没什么可信度的事,虽然她自己知道那都是事实。
没几天就到了年关, 平时总督府里大家各过各的, 但过年这样重要的节日还是要凑到一起的,其中当然也包括从前的419如今的邱素白。
苏昔我写文的时候描写过占据了邱素白身体的419,419本身是个冰山美人,性格冷酷又谨慎, 当这样的成年人灵魂出现在女童身体里时,苏昔我的原话是“和其他人截然不同的气质, 令人侧目”。她当时一笔带过, 因为重点是女主的手段跟脑子, 可现在她亲眼瞧见了,才知道那所谓“截然不同的气质”,还真的挺令人侧目的。
叫人觉得这女孩很阴森,尤其是邱素白冷着一张脸没什么表情, 可看人的时候却带着凶光,苏昔我跟在清欢身边,发现除了自己,其他人都习以为常了。
不知者无畏啊。
因为这份阴森,连带着娇美可爱的脸蛋都显得吓人,苏昔我不由想到了血腥洋娃娃,瞬间脑补了一大堆恐怖情节。但她早就给自己做好了心理建设,不管怎么样,她都不会先露怯!
年夜饭吃的很快,一桌上坐的这些人,个个心怀鬼胎,维持着表面的和平,说话也夹枪带棍的,怕是只有邱广泉才觉得这年夜饭吃的舒服了。饭后清欢带邱束元跟苏昔我去放烟火,她早准备好了,就等今晚玩个痛快。在总督府里虽然不愁吃穿,可总得顾及自己的身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不能叫邱广泉看出苗头,所以与其说让孩子们玩,倒不如说是清欢自个儿想玩。
邱广泉在长廊下笑眯眯地看着,正在这时,他的衣袍被轻轻扯了一下。低头见是女儿,便笑了笑:“怎么了?”
“我也想玩那个。”邱素白仰起小脸,她在来到这个世界后就弄明白了自己的处境,虽然不擅长撒娇当个小女儿,但她还是努力靠近邱广泉,因为她知道,在这个总督府里,说一不二的只有这个男人。不管怎么说,血缘亲情是割不断的,只要得到邱广泉的重视,她就不会在总督府里束手束脚,也能快一些展开自己的计划。
这样落后而陌生的年代,她可不想过几年就稀里糊涂的嫁人。邱素白想的更长远,她希望能建立起一个庞大的组织,这样的话,手握权力,才能有底气,才能不受制于人。在总督府,她就是想多攒点银子都要报账,每个人的用度都是固定的,这对邱素白来说就不行了,没有钱,就什么事都做不好。
冉迎琴的娘家早已没落,又是当妾的,别说嫁妆,就是这些年下来也没有多少银两,总督府中馈之事冉迎琴也沾不上手,邱素白打心底看不起这样的女人,成天扒着门框等男人临幸,其余时间就想着怎么扳倒正室,好像脑子里就装了这两样东西。除了取悦男人,对付女人,冉迎琴什么都不会。
可是既然自己占了冉迎琴女儿的身体,那么冉迎琴想做的事,邱素白也会帮她做到。不过是个连孩子都生不出的正室,难道还能翻出天去,这么多年冉迎琴都没能得手,可见是蠢到了家。
不过事有轻重缓急,邱素白目前最迫切的不是帮冉迎琴固宠或是让罗如萤吃亏,而是先搞好自己跟邱广泉的关系,这样才能依靠邱广泉的势力,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谁都别想操控她、命令她!
邱广泉低头看着女儿,却并不是很亲近,毕竟在他前世的记忆中,这一双儿女和他们那姨娘一样,都是养不熟的。所以他只是笑笑,招来冉迎琴,叫冉迎琴带着女儿去玩,没有多看邱素白一眼。
冉迎琴不敢惹他不悦,连忙抱起女儿去放烟花。邱素白觉得很奇怪,如果说邱广泉对冉迎琴冷淡,那倒情有可原,毕竟冉迎琴如今也不再是年轻貌美的少女,可是为什么对他的亲生女儿也是爱答不理的呢?邱素白没有以往的记忆,可不管怎么样,她现在也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就是再任性刁蛮,也不至于让自己的父亲冷淡如此。
一定是有什么是她不知道的。邱广泉此人绝非天生冷淡,看他对正室的态度就能瞧出来。听下人说冉迎琴之前也很是受宠,可不知为何,几年前邱广泉突然就转变了态度,对冉迎琴疏离起来,反而对备受冷落的正室温柔体贴。男人大都是喜新厌旧的生物,何谈浪子回头。
更何况,在这个总督府,邱素白不认为会有人是自己的对手,最强大的邱广泉名义上也是她的父亲,她一定能借助邱广泉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势力。
到时候,想做什么不行呢?
邱束元点燃一支烟花,迅速退到清欢身边,仰起头去看,硕大的烟花在总督府上空炸开,漂亮极了。他悄悄看向仰着头的夫人,见她嘴角含笑,心里也是一阵阵的甜,然后慢慢伸出手,抓住了清欢的小拇指。清欢本来正看烟花,被冰凉的小手一握,微微怔住,低头轻笑:“束元又大了一岁。”
邱束元认真地说:“夫人,我是个大人了。”
十岁的小孩也敢说自己是大人,不过小孩子都是这样,清欢也不以为意,“是是是,你是大人了,以后都得让你照顾我了。”
她神色温柔带着纵容,一看就是逗他玩的,邱束元抿着嘴不说话,他知道她会一直把他当成需要照顾的小孩子,可他跟那些软啪啪娇滴滴的小姐少爷不一样,他是顽强的野草,就算独自生长,也能屹立不倒。很快她就会明白的,他不需要她的保护,甚至还能跟保护她。
邱束元不喜欢热闹,之所以去放烟花也是为了讨夫人欢心,跟那个智障不一样。
智障此刻正笑哈哈的将一圈烟花点燃,然后捂着耳朵又笑又跳,回头看见夫人跟邱束元都安静地在看,就招手:“夫人!夫人也来点一个嘛!”
清欢心动不已,可是邱广泉就在身后不远处,还是要勉强维持一下端庄:“不了,你玩吧。”
“夫人也来玩嘛!”智障苏昔我好了伤疤忘了疼,立刻跑过来拽清欢,“来来来夫人不要怕,我教你玩,我玩这个可6了!小时候我都跟小伙伴一起扔鞭炮炸粪池——”
说完她猛地捂住嘴,小心地看了夫人一眼,见她似乎没有在意才松了口气。苏昔我过年都会被爸妈带去乡下爷爷奶奶家,她从小就是个皮猴儿,跟一群小伙伴四处为非作歹,上树掏鸟蛋下河摸龙虾什么没干过,但过年的时候特别好玩儿。刚才她撒欢就是因为想起小时候了,连还有个419虎视眈眈都给忘了。
邱广泉在后头看了一会儿,见妻子也陪着孩子一起玩,也心痒难耐,凑了上去。他本来对邱束元态度冷淡,不说虐待他,完全就当做没有这么个人,横竖府里只是多了张嘴吃饭,这他还养得起。可时间一长,邱广泉发现妻子很是喜欢这个孩子,于是他也试图去接近邱束元,希望能通过邱束元跟妻子重归于好。
只不过这孩子不管他说什么都是冷冰冰的态度,不回应也不热衷。邱广泉一生骄傲,放下|身段去讨好这么个孩子也是生平头一回,邱束元油盐不进,他也懒得再花心思,不过是个私生子,等到他跟如萤有了自己的孩子,邱束元自然就不重要了。现在的话,既然如萤喜欢,就留着也不妨事。
在场的人,人人各怀**,都以为自己胜券在握。单纯的享受这一刻欢乐的,只有苏昔我跟清欢。
这一年过后,邱束元就开始迅速成长起来,明面体现在他的身高上,窜的飞快,本来瘦的脱了形的身子也有了些肉,只是经年累月的旧伤口没有消退,衣着整齐的时候,看起来就是个娇生惯养的小少爷了。
苏昔我的婴儿肥也稍稍退了些。
邱束元的聪明清欢从来都不怀疑,确定他有能力之后,她就将罗如萤的嫁妆交给他来打理。除却每日读书,邱束元将这些铺子跟田地农庄都经营的井井有条,看得苏昔我一阵感慨,天才跟普通人的差距就在这里,她现在每天抓着毛笔字码一千字都已经累的不行,邱束元却还有闲工夫去练武,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作者有话要说: 十月十号开现言新文《人人为她狂》,《傅先生的强迫症》缓更。
《荒海有龙女》要在这本完结之后开,肯定会在十一月前,目前大概就是这么个计划了。
☆、第1026章 第九十九碗汤 长生(八)
第九十九碗汤长生(八)
从苏昔我来到这个奇怪的世界也有一段时间了, 但她一直搞不懂邱束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明明岁数不大,可心机手段比起她这个成年人不知高出多少, 很多时候她觉得与其忌惮邱素白,不如提防一下邱束元。
然后邱束元也没有要跟她联手的意思,只跟她说不用她操心, 之后就什么都没问过苏昔我。苏昔我一开始还有点担忧,后来就彻底撒手不管了——反正是邱束元不要她管的,再说她也管不了, 她只要每天努力码字给夫人赚钱就好了, 有银子才有好日子过啊,看她现在吃的穿的比在现代社会都精致奢华, 要是能有无线网跟抽水马桶就更好了, 简直完美。
令人堕落的古代贵族生活……
邱束元已经从苏昔我口中得知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不过苏昔我当着他面自然不能说他不好,想想也知道,在苏昔我口中的“邱束元”是经过无脑美化的, 真正的邱束元肯定比苏昔我描述的更可怕。
叫人害怕不敢接近有什么不好的,只怕做个好人, 叫人欺辱剥削, 才叫难过。
苏昔我说过, 冉迎琴会在他身上打主意,将他处理掉,以免与她的儿子争抢家业,所以邱束元很是注意自己的安全, 他不仅向夫人要求学了武,暗地里还培养了只效忠于自己的忠仆——夫人太信任他了,将外头的一切都交给他来打理,邱束元就有了银子跟人脉,他聪明绝顶,哪怕身处绝境尚且能大杀四方,更何况手里有这样的底牌。
苏昔我还说,邱素白会是最大的麻烦,最后他们都会死在她跟她的男人手里。
是吗?
邱束元刚到总督府那会儿,对邱素白的印象就是个刁蛮骄纵的千金小姐,被她的母亲宠坏了,在总督府作威作福,不拿下人当人看,连带着她那个兄长也不成器。这样的人有什么好怕的?可苏昔我却说,邱素白已经不是从前的邱素白,她身体里如今是另外一个灵魂。
另外一个灵魂。
邱束元从来不看轻任何一个敌人,苏昔我郑重其事地说夫人会死,那么不如让邱素白先死好了。对苏昔我的话邱束元并不怀疑,倒不是因为他对苏昔我有多么信任,而是因为他看人的眼光极准,像苏昔我这样大脑简单的人,一看就是生活在无忧无虑的环境中长大,因此没有多大的贪念,也没有坏心,当然也就不会说谎。甚至因为怕他不相信,会将严重的事情往轻了说。
邱素白再厉害,现在也不过是个小姑娘,还是个妾侍生的。冉迎琴在总督府前些年还得宠,走路带风,这几年不知为何被邱广泉冷淡了,随之在府里的待遇也差了些,这样的话,邱素白就更难翻出什么花样来了。
没有钱也没有自由,邱素白还能是仙女下凡不成?任凭她曾经如何呼风唤雨杀人如麻,在这总督府,也不过是被他邱束元捏在掌心的一只蚂蚱。
跳梁小丑,难登大雅之堂。
邱素白想成事,必定不能靠她那个已经被邱广泉厌弃的姨娘,邱束元只要稍加打压冉迎琴院子里的下人就能对邱素白的举动了如指掌。过日子又不是杀人,时间长得很,总能让他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事。邱素白那个哥哥就更不用说了,小小年纪就吃的脑满肠肥一肚子肥油,脑子迂的连个三字经都学不会,想他未来继承总督府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唯一能让邱素白依靠的就只有邱广泉,只有得了邱广泉的喜爱,她才能去做点什么,否则固若金汤的总督府,能让她一个小女孩来去自如?
她曾经就是绝世高手,到了这么个小孩子的身体里,也是有本事使不出来。邱束元暗地里叫人加强了府里的守卫,家丁们看得很紧,别说是邱素白,就是一只苍蝇也别想飞出去。
不是说邱素白是在外出时遇到了那未来会逼宫的不受宠皇子,两人合作建立起了个收集消息的组织,表面上是贩卖消息赚钱,背地里却是在给皇子招兵买马攒积实力——这倒是个主意,邱束元已经先一步这么做了,瞒着所有人。
就算邱素白成功跟皇子搭上线准备合作,想跟他抢生意也得掂量着来。
在苏昔我不知道的时候,邱束元将一切都掌控在手中,他的心机他的城府,是苏昔我描写不出来的,她只是在文中提到此人有大才,一出场的时候便已经是权势滔天,却不曾想过建立起这样的势力,邱素白哪怕具有现代社会的记忆,又如何能跟这样的人相抗衡。
邱素白有太多金手指了,可现实跟故事是不一样的。在现实世界里,邱束元才是真正在幕后掌控生杀大权的人。
他不需要机遇,也不需要垂怜,因为他哪怕卑微到了尘埃里,也能凭一己之力昂然屹立。
苏昔我认为自己将所知的告诉了邱束元,那么他应该就能防止邱素白势力壮大,按照故事里那样一路毫无阻碍的走上权力的最高峰,可她忘记了,既然这里和她的故事不同,那么这个邱束元自然也不一样。他变得更加深沉难测,更加无法捉摸,也更加危险。
和他为敌,是要吃大苦头的。
但苏昔我很幸运,她在邱束元要保护的名单里,虽然是沾了夫人的光,但能被邱束元划拉到自己人阵营里,苏昔我还怕啥!
她这个人虽然神经有点大条又是超级乐天派,可感觉神经还是非常敏锐的,尤其是身为作者的这个身份,让她对于一切不寻常的事情都具有非常敏感的嗅觉,就好比说,在这此后的几年里,邱广泉从隔三岔五的来骚扰夫人,变成了十天半个月也不来一趟,不仅如此,对冉迎琴也好了许多,上好对胭脂水粉绫罗绸缎金银珠宝都朝冉迎琴的院子里送,另外还有一点就是——邱素白成为了他的掌上明珠!
真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要掉了的那种疼爱,苏昔我曾经亲眼看见邱素白发脾气,邱广泉百般讨好,还给她当马骑!这让苏昔我不得不服,同时她也很担心,邱素白得到了邱广泉的青睐,那还有什么事不能做?这样下去的话不是什么都按照本来的走向去了吗?除了邱束元没有被冉迎琴派人给卖掉之外,基本上一切都在朝剧情靠拢。
这就很让人难受了。
苏昔我壮着胆子去问已经十五岁更显得沉稳的邱束元,他越长大,就越显得俊秀挺拔,苏昔我每每看到他这张脸都忍不住出神——太好看了,哪怕知道这人很厉害不能招惹,她都忍不住想多看两眼,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啊,她最近在改写龙阳之书,每每写到里头的主角如何貌美如何出众,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邱束元的脸。
当然她是不敢让邱束元知道的,好在他也不看她的书,倒是夫人读了两本意味深长,吓得苏昔我以为被看穿了。
“……不用担心。”邱束元着一身月白衣袍,坐在书桌后面读书,见苏昔我急的头上冒火,终于大发慈悲安抚了一句。
这几年下来,他是越发的高深莫测了,苏昔我更不敢惹他,好在他们之间还算是能说得上话,但苏昔我对做生意不擅长,只知道夫人总夸邱束元厉害,什么都不用操心。可现在邱素白跟邱广泉的关系太好了,苏昔我能不担心吗?“什么叫不用担心啊,你是没看到,邱广泉让她骑大马哎!这都多大了啊,按理说在这个时代都能嫁人了,邱广泉还这样惯着她,一开始我还以为你会阻止呢,结果就眼睁睁地看着邱素白把邱广泉攻略了啊?”
邱束元翻了一页书,仍然神色淡淡:“人家舐犊情深,我为何阻止。”
苏昔我深深怀疑自己之前说的那些话都喂狗了。“???你是真的不怕。”
“自然。”
说完这两个字,邱束元突然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直看得苏昔我头皮发麻:“干什么……你、你什么眼神啊,我又没做什么坏事。”
邱束元问她:“知道我为何一直对邱素白视而不见么?”
“啊?”苏昔我茫然。“我怎么知道。”
其实她以为他是怂了,当然她不敢说。
“因为啊。”邱束元突然微微一笑,容色俊美,满室生辉,“我需要她帮助我,除掉我看不顺眼的人啊。”
苏昔我的第一反应是问他,这世界上还有你看得顺眼的人?可是转念又一想,哪怕是她也知道,邱束元最不喜欢的就是邱广泉,但这跟邱素白有什么关系?
有什么关系,苏昔我很快就知道了,因为邱束元没打算瞒着她,更何况苏昔我虽然笨了点,但脑子也算灵活,总能想到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这一点邱束元还是能给予充分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