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0章 第九十四碗汤(十)
第九十四碗汤(十)
对于举若的问题, 清欢正吃着一块捞上来的牛肉片。她先是用筷子将烫的刚好的肉片放到盘子里滚了一圈,等到肉片上沾满鲜香麻辣的辣酱, 她才送到口中嚼了几口吞下去,舒爽的发出一声叹息。大冬天的围着火炉子吃火锅,还有比这更幸福的吗?
百忙之中, 才抽空理会举若,却是不答反问:“你在期待什么?”
她几乎是无情地戳穿了举若仅存的一点奢望:“以为你的离开能让他意识到你的可贵,或是之余他的重要?别想了, 没有你整天闹, 他的日子只会过得更舒心。你既然决定离开,就应该知道那人身边早已没了你的立足之地。”
“也许你还在期盼着他失败?很遗憾的告诉你, 他不仅不会失败, 还会成功登上大宝,成为皇帝。然后他会重新娶一名十七岁的出身贵族的女子做皇后,至于你……为了保持自己的好名声,他会追封已经过世的先王妃为后。就是这样。”
清欢只说了好的, 却没打算告诉举若,王爷这皇帝当不了几年, 就会因为误食丹药而亡, 死前连个儿子都没能留下来。到时候又是一场大乱, 不过跟时云和桃桃都没关系,她也就不在意了。
果然,举若一听,整个人都像是没了魂儿。听闻心爱之人没有自己后会过得更好, 简直比拿刀子捅她还叫她难受。没了她以后,王爷应该心如刀绞派人来寻她才对,怎么会就这样忽略了她,放出王妃病逝的消息呢?
她在他心中,到底还有什么位置?
直到此刻,举若仍然坚信自己跟王爷是命中注定的姻缘,一副没了爱情就不能活的样子。可是她也知道,就算现在她主动选择回去,也不一定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回娘家的妻子是因为丈夫会来寻,没有主动回去的。主动回去的,只会更叫人看轻。
清欢跟她说了那番话之后就没理会她了,举若痴痴地坐在一边,手里拿着碗筷却什么也吃不下去,只觉得一颗心都要碎成了千万片。她从没吃过这样的苦,她永远都是人群中的焦点。十五年前,世间最优秀的两个青年都为她着迷,她选择了更加英俊更加尊贵的那一个,然后在心底想当然的认为另外一个也会如同故事里那样永远爱着自己。可是现在呢?
她孤零零的,孑然一身,爱人放弃了她,备胎组建了自己的家庭,过得那么幸福。
难道她就要这样下去了吗?直到死亡?
她不甘心啊!
时云医术高明,一定能救自己的!等到他救好了她,她、她也不会再犯贱回去王爷身边了,她要留下来,留在时云身边!哪怕不能像当王妃时荣耀尊贵,至少也有太平安宁的日子可以过。
从头到尾举若都没想过已经和时云结为夫妻的桃桃。
这一次她不能再像从前那样傻乎乎的被人陷害欺骗背叛,时云曾经有多爱她她比谁都清楚,倘若时云对桃桃有男女之情,之前的十年为何不在一起?为何直到现在才结为夫妻?定然是她伤透了时云的心,才让时云决定放下过去。更何况,桃桃现在用的是她的身体她的面容呢!
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后,她甚至有些怨恨起清欢来。这少女既然能将桃桃的灵魂放入自己的躯壳,为何当初不肯帮她?若是自己还用的本来的身体的话,她仍然年轻美貌,甩那些侧妃几条街!
现在她的身体应该是属于桃桃的啊!不管是小产还是中毒,都应该是桃桃受的罪,跟她有什么关系?她这是为桃桃挡灾了!
一旦这么想,意图抢夺人家丈夫的念头就更加坚定,因为她觉得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难道不是吗?
难道不是桃桃抢走了本来应该属于她的一切吗?
清欢一边吃火锅一边观察着举若的面部表情跟眼神,她觉得……有点食不下咽了,她先是来见了五年后的桃桃跟时云,然后救听说王妃病逝的消息,这对老好人夫妻很难过,她随口告诉他们不用难过,人还活着,就是逃出来罢了。这下可好,两双眼睛一眨巴,还求她去救人。
救一条白眼狼做什么?难道它还会感激拯救它的人吗?不反咬一口就不错了。
让举若冻死在四方谷多好。
路是她自己走的,死是她自己作的,凭什么让别人迁就她照顾她?真当自己是个穿越者就独一无二日天日地了,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从别人那抢东西,这样忘恩负义的人也真是难得一见。
倘若桃桃是她的仇人也还罢了。她占了桃桃的身体,害得桃桃当了个无主生魂,如今桃桃以怨报德救她一命,她可倒好,惦记起人家丈夫来了。
清欢喝了口桃花酒,时云宠爱桃桃,院子里栽了一片桃花,春天的时候酿了桃花酒埋在树下,因着她来才挖了一坛,酒香醇厚,沁人心脾。
想撬墙角,只可惜时云不是王爷,看着温柔宽厚的人,可是铁做的,撬不动。
她一点也不觉得桃桃跟时云的善良有什么错,上天都看在眼里,善举必有善报,日后这两人在王爷登基后也不会出什么事。
天若有情天亦老,否则为何都叫老天呢。
她饮完桃花酿,又抱了两坛带走,时云跟桃桃半点不心疼,只是舍不得她离开。清欢挥挥手:“有缘再见。”
黑团子趴在她肩头,唧唧嗷嗷的叫,一主一宠便消失在了漫天的风雪里。
没有这个叫人忌惮害怕的少女在,举若的胆子也就大了。
……
时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举若在他们家的客院住了一段时间,可是这与他偶遇回想当年的次数是不是太多了?他压根儿不想回忆当年。那只会让他嘲笑自己是个识人不清的智障。
晚上就寝的时候他抱着桃桃,胖儿子在一边的小床上啃脚丫。桃桃见他似乎有些出神,问道:“怎么了?”
时云摇摇头,没打算让桃桃知道这件事。
管他是有心还是无意,他没功夫跟对方在这演戏。
哪来那么多为难,直接解决了不就好了。他是温柔不是温吞,人家摆明了想叫他的小徒儿娇妻难堪,他还要顾及人家的面子不成?当年的情份,再多也该还尽了,赖在他们家白吃白喝,他养家又不是不花钱。
于是第二天,他在书房看医书,举若又以“闲着无事来借些书看”的理由来敲门时,时云问:“你日后有何打算?”
举若面露哀戚,“我能有何打算呢,不过是走一步算一步,今日活着便活着,明日死了,也就死了。”
时云道:“你身上的毒,我没有办法解,因此你便是留下也是无济于事。我可以给你一些盘缠,你去山川名胜走一走,兴许心情能好些。”
这就是逐客令了。
本来嘛,人家小夫妻甜甜蜜蜜一家三口,突然多出这么个第三者,换谁心里能舒服?这几年他们也救了不少人,好些在他们家住一阵子的,可哪有这般恩将仇报的。时云心里其实特别尴尬,他对举若早没了爱慕之心,兴许少年时期的时云心悦她,可如今的时云已经爱上了别人。
得到回报的爱情,怎么可能会被朦胧的初恋打败呢。
他也不是吃着碗里想着锅里的人呐。
举若听了,像是遭受了重大打击:“你、你……我会变成今日这样,都是因为你们啊!桃桃用了我的身体,你却要赶我走?”
“……那具身体本来就不是你的。”时云拧眉,“相反,你现在用的却是桃桃的。”
“那我们可以换回来!”举若就等着这句话!
时云目瞪口呆。
“那个叫清欢的姑娘知道怎么换吧?那你让她换回来,我们就互不相欠了!”
这样的理直气壮,真是让时云叹为观止。十几年前的举若可没有这般蛮横不讲理,难道这几年王妃的生活让她变了?不,兴许她本性就是如此,只是那会儿年纪小,掩饰的好罢了。
反驳的话时云都懒得说,他盯着举若看了一会儿,直看得举若心头发慌,才见时云一笑:“那好,你且回去等着,待我找了清欢,便将你们换回来。”
举若闻言,心下大喜,果然!时云果然是爱她的!
却不曾想第二日早上欣喜的起来,就只剩下她一人了!举若着急的抓住一个正收拾东西的下人:“你们家老爷呢?他人呢?”
“什么老爷?这房子是我们家主子刚买的,你不会是前一任主人家的下人吧?我可告诉你,我们家下人够用了,不会要你的!”
举若失魂落魄,时云一家一夜之间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什么都没留下。那片桃树还在,可树下的桃花酿早已带走,他们早就想走了吧?只是她愚蠢,直到现在才发觉。
那么现在的她,身重剧毒,身无长物,孤身一人,要怎么活下去呢?
作者有话要说: 九十九汤很长,不会太快完结。
现在是八月了,会尽量双更。
☆、第921章 第九十五碗汤(一)
第九十五碗汤(一)
影后姜芋最近换了个经纪人。
这位新的经纪人也不知什么来头, 空降全兴娱乐,刚进来就带姜芋这个影后——这大概也是全兴娱乐的员工们对于这位新经纪人的不解之处了。
要说没来头吧, 哪能直接空降带影后,可要说有来头,她带个准备退圈的影后, 意义是什么?
没错,姜芋虽然才二十三岁,虽然才拿了影后, 可她已经准备退圈了!这件事外界当然不清楚, 可全兴娱乐的高层都知道啊,所以他们就更不懂了, 这位刚分配给姜芋, 他们都还没来得及见过的经纪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叮”!
全兴娱乐上午九点打卡的最后一秒,那位出现在公告栏却从没出现过让大家讨论了足足一个双休日的新经纪人,终于露面了。
大波浪玫瑰棕色长卷发, 红色露肩连衣裙,像是一团耀眼的光, 让人目不转睛。因为戴着墨镜, 所以看不清楚五官, 但仅仅是露出来的鼻子和红唇,就已经让人认为这绝对是位大美女了!
新人?是新来的艺人吗?
结果人家进来之后长驱直入,直接要去搭电梯,前台小妹连忙过去拦, 只是被那强大的气场弄得说话都开始结巴:“不、不好意思……客人的话,请、请到那边等一下!”
“我姓孟,是来上班的。”美人浅笑,拿下了墨镜,露出一双超美的桃花眼来。“我是姜芋的新经纪人。”
!!!!!
然后就见大美人嫣然一笑,撩了撩及腰的长发,进了电梯。
卧槽!!!
这位竟然是经纪人??长成这样子当什么经纪人啊!直接出道靠脸就能红啊!他们全兴娱乐还没有这么漂亮的女明星啊,整个娱乐圈都没有,经纪人?老总脑子怕不是故障了!
无论别人再怎么讨论,清欢都已经进了电梯。这份工作是她走后门弄来的,不过没关系,反正在老总心里,她是他关系非常好的学妹,给学妹走个后门很过分吗?一点都不!
姜芋正在她的休息室里看书。清欢敲门进去的时候她头都没有抬起来,就像是完全不在意来人是谁一样。她心里也有数,刚拿到影后,公司肯定舍不得放人,只可惜她心意已决,谁都不能说服她。
“怎么,心情不好?”那页书就没翻动过。
姜芋愣了一下,对方怎么知道自己心情不好……她微微皱眉,看向来人,细看之下,竟觉得有几分眼熟:“你……是谁?”
“你好,我是你的新经纪人,孟清欢。”
“砰”的一声!姜芋吓得跳起来,书砸在脚上,椅子也翻了,可她完全没意识到,而是目瞪口呆:“你、你说你叫什么??”
“你叫我清欢就好。”就像是没注意到姜芋的失态,清欢伸出手,“怎么,我们曾经见过?”
“没、没有,是我看错了。”见她面色平和,姜芋狂跳的心这才逐渐平缓。是巧合吧……肯定是巧合!只是她还是忍不住朝清欢脸上看了又看,这样美丽的脸,只要见过一次,就绝不会忘记的,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巧合?可如果真的是“她”,又怎么可能呢?姜芋想了又想,还是觉得自己想多了,应该就是长得相同而已。
她轻轻吐了口气,又坐回椅子上,继续看书:“老总让你来说服我的吗?没用的,我决定了要退圈,就不会再待下去了。”
“哦。”清欢应了一声。“可是我想提醒你一句,你的合约还有一年才到期。”
“我会付违约金。”
“恐怕你付不起。”
“什么?”姜芋一愣,“我记得合约的内容,如果你想骗我,那是不可能的。”
“我怎么会骗你呢?可是你难道忘记了合约里有一条,如果你拿到了影后,却在合约期损坏公司利益,就要赔付公司总股的百分之五十。退圈这种事,对公司造成的伤害可不小啊。全兴是娱乐巨头,总股的百分之五十……少说得二十个亿,你赔得起么?”
姜芋脸色一白,似乎也想起了这一条,但她当初没怎么在意,因为她知道自己肯定会拿到影后,也肯定不会背叛。但是……退圈也算损失利益的?
清欢看出她在想什么,好心解释道:“一年的合约期,以你新晋影后的名义,一线杂志代言不说,光是电影,你就会让公司损失重大。说白了,你还有一年的利用价值,公司要将你的价值发挥最大化,而不是看着你退圈。如果你想退,当然可以,不过要等到一年后。”
说完,她笑得有些残酷:“在商言商啊,姜小姐,接下来的一年里,合作愉快。”
姜芋哪里能笑得出来!她已经做好的打算,现在全泡汤了!二十个亿??把她卖了也付不出违约金来,更何况全兴的股票一直在涨。
她顺风顺水到现在,一向我行我素,就没受过委屈。可她也没法讨厌清欢,因为对方说的全部都对,更何况,她对她总有一种微妙的感觉。
于是她叹了口气:“行吧,那就合约到期再说。”
过了几秒,她又道:“既然你是我的新经纪人,那么我有一件事,必须告诉你。”
“嗯?”
“我昨天领证了。”
清欢:“……”
姜芋看向新经纪人,发现那张超美的脸蛋上没什么表情,她突然有一丝丝的心虚,刚拿到影后,应该正是她的上位期,把位子坐稳才是最重要的。可她渴求了太久的人是她永远无法放弃的,因此和爱情比起来,事业就被率先放弃掉了。原本以为解约是十拿九稳的事,谁知道中间还有这么一出?
“……你知道著名女星XXX十年隐婚,一朝离婚才被曝光,粉丝怒而脱粉,对她的公众形象造成了多大的影响吗?”清欢真诚地问。“清纯小花XXX二十八岁时爆出恋情,微博七千万粉掉了一千万,之后的电影连连扑街现在已经掉到十八线了你听说了吗?”
姜芋:“……”
“你喜欢当演员吗?”
姜芋被这句话问住了。喜欢吗?当然是喜欢的,她最大的心愿就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演员,可她知道,比起成为影后,最重要的是她爱的人。她不想错过,也不能错过。
“喜欢。可是我更爱我的丈夫。”
清欢看着她,叹了口气,她发觉自己最近叹气的频率急剧上升,谁叫她老是要遇到难搞的人。“结婚的事,你们双方家里人知道吗?”
“……不知道。”
“那行,这件事就先瞒着,等到了时机再公开。你现在根基不稳,一旦公开,难免会造成粉丝反弹。”清欢拿出平板来看她行程。“……真是退圈退的彻底啊,未来三天竟然什么工作都没有,老总还就任你胡闹?”
姜芋:“……”
“这三天,你先回家去,公司给我分配了房子,就在你家旁边,如果你们一定要过夫妻生活,请务必让对方到你那去,明白?”
不知为什么,姜芋觉得清欢老有气场,不敢反驳,哦了一声。
她回到家,新出炉的老公正光着上身在厨房里捣腾。结实宽厚的背部肌肉纹理十分性感,这是个只看一眼就让人觉得荷尔蒙爆发小鹿乱撞的男人,姜芋不觉咽了口口水,凑上去抱住他的腰,在他脖子上亲了一口。男人发出低沉的笑声,掐着她的腰将她背到身上,问她:“饿不饿,老婆?”
“不饿。”她哪里吃得下。“老公啊~~”
声音娇嗲甜美,让男人骨头都酥了。不过他已经知道,一旦老婆这样撒娇,肯定是干了什么亏心事,再不然就是有事求他。“做什么?除了离婚之外,什么都答应你。”
姜芋一个激动,把今天的事儿给说了。男人顿时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他第一反应是:“那我们的蜜月???”
“……对不起,没了。”
男人差点操起菜刀要去砍了那个没眼色的经纪人,被姜芋使出吃奶的力气拦下。他顿时就有些不高兴:“我们说好了的。”
姜芋摸摸他胸口,“对不起嘛,一年,只要忍一年就好!我保证一年后我就退圈,好不好?二十个亿呢,我们赔不起啊!”这些年她的全部身家也没有二十个亿,还是算了吧。
男人想都没想:“我可以——”
“不行!”姜芋立刻捂住他的嘴。“你妈妈已经够不喜欢我了,要是知道你为我花这么大一笔钱,会恨死我的。”
而且梁家虽然有钱,也不是随随便便就掏得出二十个亿的,就算不倾家荡产,也元气大伤。只不过再工作一年而已,算得上什么?那么久都熬过来了。
她爱极了这人,不想让他不开心,就蹭了蹭他的脸颊。“乖,听我的好不好?老婆疼你哦。”
男人紧绷的身体最终没能坚持住,整个松懈了,只是火气也上了来,握住软嫩小手就将人放到流理台上,吻了下去。
一室旖旎。
☆、第922章 第九十五碗汤(二)
第九十五碗汤(二)
隔壁。
“……别开灯。”
黑暗中传来这么一句带着赌气意味的话, 还是机械的电子音,清欢原本摁在玄关开关处的手就顿了下来。她随手将包包放在鞋柜上, 漆黑一片的室内连窗帘都拉起来了,简直伸手不见五指,仅有一丝微弱的光线来自于没有严丝合缝的霓虹。如果不是在黑暗中待久的人, 是看不清楚的。
可惜清欢在这里已经生活了好几天,她的大脑早就记住了屋里的摆设,只不过让她惊讶的是, 原本以为至少会闹半个月别扭的人, 竟然才过了两天就过来了。
不是最讨厌改变熟悉的环境了么。
她放下包后又甩掉高跟鞋,细长的鞋跟砸在没有铺地毯的地板上, 发出两记闷响。丝袜也被褪了下来, 包裹了一天的修长双腿终于得到了呼吸。然后她撩了下因为弯腰脱丝袜而垂到颈窝的长卷发,准确无误地走到沙发前,分外豪放的坐到男人的大腿上,双手勾住他的脖子, 温柔道:“想我了?”
意料中的得不到任何回应,但对方掐在她腰上的手揽紧了几分, 就已经告诉她答案了。清欢满意地笑了, 手往下摸了摸男人的胸膛, 那里有一颗火热的心正在跳动。“乖,我一下班就回来了,还给你买了花,你高不高兴?”
男人仍然没有说话, 指头在她腰间嫩肉上摩挲着,有求欢的意味在里头。
算上他闹脾气的那两天,他们已经五天没做了,也难怪他在别墅里待不住。那栋别墅就像是他的壳,十几年都不迈出一步,她还以为他会再撑上个几天呢。不过小可怜都主动求和了,清欢还怎么好意思继续冷落他?
黑暗中的缠绵,比平时别有一番滋味。
只是在一个半小时过去以后,男人紧紧抱着她不肯松开,脑袋在她脸颊颈窝不住地蹭。坐在他身上的这个姿势维持久了有点难受,于是她想换一下——结果不小心碰到了平板,还立刻亮了起来,上头一只活泼可爱的电子狗顿时汪汪叫了一声,然后用机械平板的声音说:“我仔细反省过了,不该对你发脾气,我错了。”
“我能搬过来跟你一起住吗?我再也不惹你生气了。”
“是我不好,我——”
男人已经抢先一步将电子狗关掉,即使黑暗中看不清楚,清欢也摸得到掌心下这张俊脸有多么滚烫。她低低地笑了笑:“原来傲宝知道自己对我发脾气是不对的啦?”
詹玉傲没有将她的手拿开,而是蹭了蹭,点了下头。清欢觉得他乖的过分,怕不是之前被转身就走的她吓着了。这男人就跟个小孩子似的,听话的时候是真听话,傻的时候也是真傻,倔起来又十头牛都拉不住。
“既然知道错了,那以后还犯吗?”
她坐在他身上,**生香,詹玉傲脑子里什么都没了,只知道摇头。清欢摸了摸他柔软的发,“你到这里来,管家知道吗?”
嗯。
他先是点头,然后拿起平板打了几个字:他送我来的。
清欢心想也是,对管家来说,詹玉傲小朋友基本上就是个智障儿童,生活不能自理不说,还不喜欢别人靠近,老人家竟然能放心他一个人待在这,真可以说是社会的一小步,人类的一大步。
她想起来去洗个澡,结果詹玉傲以为她还在生气,立刻将她死死抱住,使得清欢闷哼了一声,两人又胡闹了一场,詹玉傲才将她抱去洗澡。
洗完澡出来,他已经主动上床坐好了,被子掀开一半,拍拍床,示意她快来。清欢失笑,看了下空调气温:十四度。
詹玉傲的大脑既复杂又简单,他是难得一见的天才,可与此同时,他的行为举止又停留在孩童时代,说他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可清欢却觉得他心里门儿清的,只是不愿意去学。你看刚才打字道歉,那语气那措辞,哪有一点问题,包括现在故意把空调温度调低就是为了逼她去他怀里,活脱脱小狐狸干的事儿。可和她对视的时候,那双眼睛又单纯天真的过分,像是从来不曾长大一样。
他对任何人都抱有戒心,也不肯让人接近,哪怕是将他带大的管家,最亲近也不过是站在他房门口。但遇到清欢后,詹玉傲就变了,私人领地意识极强的他竟然愿意清欢的入侵,甚至全身心的信任她。
连一点点的犹豫都没有,仿佛在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已经将灵魂送到了她手上。
也因此,当清欢说要搬出去并且要去工作的时候,詹玉傲反弹非常大,清欢好声好气哄了好些天都没用,于是她干脆自己先走了,结果才两天,人就主动上门还知道认错了。
已经晾了好几天,这会儿再哄哄也没什么,詹玉傲和普通人不一样,他在感情上越是迟钝,就越是敏感,他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也不能从常理来推断,简而言之——他是一个天才,也是一个神经病。
不过要是让护崽子的老管家知道了肯定要跳起来反驳,少爷才不是神经病,神经病能这么会赚钱吗?神经病能把全兴娱乐发展到现在几乎一家独大的地步吗?谁家神经病能有这种本事?天才就应该和普通人不一样!
好几天没能睡觉了,詹玉傲眼底一片青黑,现在他终于找到了失去的,将她紧紧抱住后,才安心的进入梦乡。不过由于之前清欢一直不在身边,导致他本来就不怎么强的安全感更加薄弱,即使睡中也不时撑开眼皮看一眼,直到确定她在自己怀里,才又闭上。这样下来也不算睡得好,第二天还是一对熊猫眼。
詹玉傲早上醒了没发现清欢,却发现自己身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立刻浑身僵硬。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下床,好歹还记得穿鞋子。房间里有他喜欢的人身上的味道,这让他稍微得到了一点慰藉,但是……她人呢?
没有办法开口说话,他只能去找,可是哪哪儿都没人,就在他差点崩溃的时候,突然听到门在响。飞奔过去一看,有人在按电子锁。他站在玄关的地方盯着,直到看见离不开的人。
手上提着早餐的清欢突然被抱得死紧差点被勒死,连忙拍着男人的背让她放松,像是摸大狗一样给他顺毛,也不在乎自己还站在门口都没来得及进去,门更是没关。
于是,隔壁出去晨跑的小夫妻回来后,就把这一切看在了眼里。
姜芋的内心是十分复杂的,昨天在她面前一袭红裙热烈如火的女王,现在却脂粉未施素面朝天的在跟一男人搂搂抱抱……于是她幽幽地问:“……公司规定,不是说刚入职的经纪人五年内都不能谈恋爱么。”
清欢艰难地扭头朝姜芋的方向,挑眉一笑,“是啊,可是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而且,你们老总都没说话,谁敢管我?”
怕不是她要走,老总第一个抓狂哦。
姜芋觉得她的话怪怪的,旁边她老公,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得知眼前那位被抱住的就是他老婆经纪人之后,眼神实在称不上友善。
清欢胆子稍微小一小都能被吓哭。她呵呵一笑,一边拍着詹玉傲的后背一边哄他,声音温柔的让姜芋愈发觉得熟悉,但这种熟悉感稍纵即逝,因为很快的,清欢伸手将人推回家,为了让他保持安全感,人虽然在门外,一只手却伸了进去让他握着。
让!他!握!着!
结果詹玉傲却像是小狗一样舔她的指头,锋利的牙齿轻轻磕着,像是在吸奶。
清欢面不改色:“这位先生这样看着我,是觉得姜芋工作少了,希望我这个经纪人在未来一年内再多多压榨她?”哇,竟然敢拿吃人的眼光瞪她,不知道他老婆还要在她手里讨生活吗?
男人那暴脾气一上来,姜芋赶紧将人扯住,“反正这三天没工作,等有了通告咱们再联系!”说完用力一推!
三秒钟之后,她心虚地看向没有防备所以被她推进家门导致摔在地上的老公,露出了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这边清欢的手被舔的粘哒哒全是口水,她往前走,正抓着她的手舔的詹玉傲就乖乖跟着。单手将买来的早餐放桌上,再把人拉到椅子上坐好,先抽纸把他的嘴巴擦一擦,然后正准备去洗手,詹玉傲就从椅子上下来跟在她身后,一步也不肯离开。
她洗完手再带他回来,把早餐拿出来放好,戳他脑门:“看不到我害怕了?”
詹玉傲抓住她的手指又要往嘴里放,清欢被他弄的没脾气,俯身抱了他一下:“乖,先吃早饭。”
所幸这家伙虽然难搞,但并不难养,给啥吃啥。
☆、第923章 第九十五碗汤(三)
第九十五碗汤(三)
对于姜芋来说, 这三天的假期转瞬即过。从今天开始她就有通告了,而且未来几天估计都会挺忙, 没太多世间陪自己男人。因为心里愧疚,所以那不要脸的色胚怎么折腾她她都没吭声,什么姿势什么体位都来, 真是差点爽断了她这把老腰。
梁察早上送她到家门口仍然依依不舍,恨不得把老婆抱回被窝再温存几个小时,最好急死隔壁那个没良心棒打鸳鸯的经纪人!
姜芋捧住老公的俊脸亲了一口, 叮嘱道:“我今天有可能回来的晚一点, 隔壁说给我安排了一个杂志还有一个试镜,如果我没回来你就自己先吃饭, 嗯?”
梁察哀怨的看着她:“好。”
这时候隔壁门开了, 梁察立刻瞪过去!先出来的当然是他恨得牙痒痒的经纪人,今天经纪人小姐换了条小黑裙,更显得皮肤白嫩如雪,脚下仍旧一双细高跟, 衬的双腿又长又直,大波浪卷发风情万种, 美的格外张扬热烈。但在梁察眼中这都是狗屁!他觉得对方是在故意炫耀!打扮的那么耀眼就是想刺伤他这颗独守空闺的怨夫心对不对?对不对??对不对???
哪怕是美貌早已众人公认的姜芋, 也不得不承认经纪人小姐实在是美。她忍不住问道:“有兴趣当明星吗?”
清欢正跟詹玉傲拔河, 她的包包带子被他拽在手里不肯松,偏偏她要赶去上班,这家伙……百忙之中抽空回答姜芋:“没有。”
姜芋耸肩:“老总是傻子吗,你一看就是摇钱树, 竟然让你当经纪人,真是暴殄天物。”
清欢:“……”
詹玉傲听到这句话,露出一颗头来,狠狠地瞪了姜芋一眼。梁察一看顿时跳出来,先瞪清欢再瞪詹玉傲。两人相看两相厌,都觉得是对方的女人抢走了自己的女人,要不是彼此的女人都在,估计已经干起来了。
不过对清欢来说,当务之急是先安抚好这个长不大的小朋友。她抬头问比她高的詹玉傲:“想好了没有?是在家等我,还是跟我一起去上班?”
这简直太难选择了!留下来等她回来,谁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那她不在身边,他就只能坐在沙发上呆呆的等。可跟她去上班……詹玉傲不喜欢见外人,他能在别墅里待十几年不出去就是因为讨厌陌生人,他也不想。于是他抬起头,用漂亮的黑色眼眸凝视着清欢,试图让她明白自己的意思,可惜对方仍然十分残酷:“二选一,没有别的选项。”
在孤零零一人等待她回家和虽然有讨厌的人但能一直跟着她的选项中抉择,詹玉傲最终选择了第二项。清欢松了口气,推他:“去换个衣服,我给你准备好的,就叠在床头。”
詹玉傲忙不迭地去换衣服了,这边梁察说:“我也要求全天跟班!”
清欢哦了一声:“不行。”
“凭什么!?”梁察愤怒。“你这是歧视!凭啥你老公能去,我老婆她老公就不能去?!”
姜芋翻了个白眼:“你去是想让我分心吧,而且你这张脸,一旦被拍到,我们就曝光了。”
“曝光就曝光。”梁察小声嘀咕。“我巴不得呢。”
姜芋被他气笑了:“咱们之前怎么说的?你是打算不听话了?”
梁察这个妻管严立刻蔫了下来:“没有没有,我们家都听你的。”
姜芋露出满意的表情。
然后清欢那边叹了口气。
她发现自己真的是叹气频率急剧上升,这才两分钟不到就跑过来,衣服都穿的没个样子了。西装外套拿着,衬衫扣子还扣错位,领带打了个死结……皮带也没扣好!清欢认命的伸出手,先是把皮带扣好,然后拉出他的衬衫将扣子归位,打好领带给他穿上外套,最后整理一下衣领。嗯,人模人样的,又帅又有气场。
在外人面前还是很有欺骗性的。
清欢牵着詹玉傲的手,像带幼稚园小宝宝那样经过姜芋家门口:“上班了。”
詹玉傲不会开车,但是由于清欢开车的缘故他坚持要坐副驾驶,清欢还得给他系上安全带,然后他就正襟危坐一声不吭,乖巧可人。后座的姜芋不住地打量他,让詹玉傲有些心浮气躁。他想把这个多余的人从车窗里给扔出去,但理智告诉他不可以,他要是这么做了,清欢肯定又要批评他。
所以他强力忍着。姜芋不知道他哪里奇怪,但总觉得这人给她一种诡异的感觉,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她还没有听到他说一句话。而且行为举止什么的,就跟没长大的小孩一样。可穿西装打领带坐在那儿的模样还真唬人,一副禁欲高冷的精英范儿,如果不是他的手一直拽着清欢的裙摆的话。
“……经纪人小姐,你不觉得该为我介绍一下吗?这位是?”
清欢从后视镜里瞄她:“你猜啊。”
姜芋:“……你猜我猜不猜。”
“你猜我猜你猜我猜不猜?”
“……”
差点要打起来。“这位到底什么人啊?公司什么时候允许带家属上班了?我明天也带我老公行不行?”
“我不怕曝光,你也不怕?”
姜芋沉默,三秒钟后重新奋起:“所以这位是你男朋友?”
听到男朋友三个字,詹玉傲嘴角扬起一抹微笑。他的喜怒哀乐在清欢面前从来不掩饰,所以也拿炙热的眼神看她,似乎是在期盼她给自己一个名分。
清欢说:“你在全兴待了也有五六年了,一直没见过老总吧?”
“是啊,别说是我,公司上上下下也没人见……等下,你男朋友是全兴的老总???”姜芋目瞪口呆,她盯着詹玉傲仔仔细细上上下下看了一遍,看得他差点发火,“全兴是老牌娱乐大亨,你男朋友这么年轻……”
“全兴是他父亲留下来的,这些年他一直在幕后操纵工作。”清欢告诉她,“这件事还麻烦你保密。”
“我保密没有问题,可是待会儿到公司大家就都知道了不是?”
“这个你放心就好。”
“……既然老总是你男朋友,你还拿合约威胁我!就不能走个后门???”姜芋觉得不会再爱了,明明她们两人一见如故来着。
“正因为是我男朋友,才不能走后门。你是新晋影后,要是你走了,未来一年内损失的利益不都得我们来贴?”清欢觉得她太天真。“老老实实做我的摇钱树吧。”
姜芋:“……”自从遇见这人之后,她发觉自己无言以对的次数越来越多。
地下停车场有电梯直达顶楼,顶楼是詹玉傲的父亲在世时专用的办公场所,但詹玉傲只来过一两次,所以除了平时保持整洁之外,不会有其他人进去。因此,就算有人发现顶楼有人,也看不见是谁。
詹玉傲能跟她来,就已经让清欢很惊讶了,她觉得他就维持现在这样也很好,不一定非要八面逢迎才算会做人不是么。他长得这么好看,头脑这么聪明,他父亲那么爱他,老管家那么疼他,已经足够了。没必要非和普通人一样,各人有各人的活法,何必强求。
姜芋对詹玉傲很好奇,没想到老总竟然是这么个人……话说他们一直以为老总是个老头子,不然怎么人人都老总老总的叫?原来这么年轻……看起来比她家梁察还要小一点,带着若有似无的病气。
她今天要去国内知名一线大刊拍封面,还要去试镜,剧本之前清欢用邮件传给她了,大制作女一号,和她之前获奖那部小众文艺电影不同,这部一看就是为了票房的商业片,只要最后票房过得去,那就没人能说她是票房毒|药。毕竟之前她参与的电影,拿奖的票房都一般,票房好的又不是女一。这年头,只有女一而且番位在前头的才有资格说自己扛票房。
姜芋隐隐觉得清欢并不是真的如她所说,是为了利益才不肯让自己退圈的。她从初见对方就有一种很奇怪的好感,仿佛曾经在哪里见过。只是……不可能啊,这绝对不可能,所以肯定只是因为长得像,才让她有了一种似曾相识的错觉吧?
不过她都准备出发了,清欢还没从顶楼下来。眼看时间快到了,姜芋摸出手机打电话,刚接通还没来得及说明来意,那头就说:“知道地址吧?你自己过去,车在外头备好了,要是有什么问题再找我。”
????
“经纪人小姐,请问你还记得自己是我的经纪人吗?”姜芋格外真诚地问。
“我这边信号不好,喂?”
挂了。
姜芋沉默地盯着手机七八秒,终于认命的起身。她之前也不喜欢经纪人跟里跟外,可是她不喜欢被跟,和经纪人主动不跟能一样吗?
简直……就没有把她当摇钱树看!!!
☆、第924章 第九十五碗汤(四)
第九十五碗汤(四)
……
她只是出去打了个电话, 有没有三分钟?整个休息室就已经冷的跟冰窖一样了。清欢穿着裙子,四肢还都露在外头, 这下一冻,立刻寒毛竖起,鸡皮疙瘩一地。天的确是挺热的, 公司的中央空调就没关过,一直维持着恰当的室温,现在……这间休息室大概跟北极也差不了多少。
罪魁祸首窝在床上玩平板, 清欢听到温度提示音上上下下的来回起伏, 当这混蛋想将温度往零下调还点了快速降温之后,她终于忍无可忍。这时, 罪魁祸首掀开了被子, 甜甜地对她笑,还拍了拍床,伸出双手。似乎在说,来呀来呀。
“很好玩吗?”真是长不大的幼稚鬼。自己裹的跟个粽子似的, 看起来是不怕冷了。清欢搓了搓露在外头的胳膊,踢掉鞋子上了床, 詹玉傲立刻将她紧紧搂在怀里, 像小孩子抱着最喜欢的玩具那样。
他以前也这样, 想让她到他怀里,从来不会表现出来,而是默默地将温度调低,低到正常人受不了的地步。清欢明明已经习惯了, 却还是每一次都妥协。因为可爱的人是有特权的,尤其詹玉傲与普通人不一样,他更敏感易受伤,却也更忠诚单纯。就像是一张白纸,没有染上任何色彩,干干净净。
詹玉傲凝视着她,在她略微有些冰冷的桃腮上亲了亲,本来就白,因为室内温度过低更是没有什么血色,他有点心虚,但还是将她抱紧,火热的胸膛围绕着清欢,用这种方式为她取暖,也不肯将温度再调高一点。在詹玉傲心里,温度低=不分开。
清欢就任由他抱着,摸了摸他的脸,胸膛虽然挺热的,脸却有些凉,她看得出詹玉傲不大喜欢这个地方,事实上如果不是她在这儿,他大概能在别墅里待到死。清欢笑着回亲他的脸,问:“能适应吗?如果不能的话先回家也没关系,我很快也会回去的。”
詹玉傲用力摇头,她在哪儿他就在哪儿,再也不想分开了,不管是因为什么。他心里还难受着,因为他其实不是很明白,为什么她一定要去帮一个陌生女人的忙——那女人叫什么来着,好像是公司员工,他只看了一眼,也没记住长什么样。总之对方给他的印象很不好,因为早上出门的时候那个男人竟然还瞪他的女人!
虽然他也狠狠地瞪了回去,不过感觉不够凶悍,应该对着镜子再多多练习一下,让人看了就害怕才行。
清欢知道詹玉傲跟个小孩子没差别,为了不让别人得知他与常人的不同之处,他在跟她出门前,在她和老管家的协助下专门练习过面部表情——极致的高冷,瞟谁一眼就让谁自卑,觉得自己没资格跟他搭话。事实证明效果显著,现在哪怕面对陌生人詹玉傲也能表现的非常优秀,不开口只会让人以为他傲慢不屑,谁也不会知道他根本不会说话。
将被子往上拽一点掩盖住露在外头的肩膀,清欢摸出手机,詹玉傲也跟着看过去。对他来说,只要能看着清欢,二十四小时不挪窝他都干得出来。
有几条新短信,同一个号码。清欢知道是谁发来的,她懒得存对方号码,也不会告诉詹玉傲他那位抛夫弃子跟人私奔的母亲带着新的丈夫跟继女回来了。想从她手上拿到进入别墅的门卡,做梦哦。别说詹玉傲不会见她,就是詹玉傲想见,清欢也不允许。
老管家都跟她说了,老先生临终前千叮咛万嘱咐,就是不要让少爷再见他的生母。
老先生是詹玉傲的爷爷,在詹玉傲的父亲死后只手将詹玉傲拉拔大,清欢出现之前老先生就已经过世了,只剩下忠心耿耿的老管家。对詹玉傲来说,爷爷不在了,管家就是另一个爷爷。将詹玉傲交给清欢,老管家是非常放心的,但他不止一次叮咛过,千万不能让少爷见到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这个称呼以及老管家的语气和表情,就足以让清欢猜测其中有什么隐情。而在确信她会保护詹玉傲之后,老管家也没有隐瞒她。所以,不管那个女人是通过什么方式得到了清欢的联系方式,清欢都不会理她一下。
想念儿子,想见他一面?希望清欢小姐能帮忙?
清欢抿着嘴,轻飘飘地将短信删了,顺便将号码拉进黑名单。
詹玉傲蹭了蹭她的脸,清欢亲了一下安抚他,“待会儿姜芋回来了我去见她一面,跟她说一下下午的试镜行程,你乖乖在这等着我,明白吗?”
有点不乐意,但还是点头的詹玉傲指了指自己的唇,他的嘴巴很漂亮,天生的菱形,又薄又软,颜色浅浅的。
清欢如他所愿吻了下去,詹玉傲立刻手脚并用的缠上她,像是婴儿吸奶一样回吻。清欢被他亲的差点喘不过气来,但她明白詹玉傲只是安全感缺失。虽然全兴是他的产业,但对于他来讲这里就是个陌生的地方,他已经习惯在别墅里办公了。几天前在公寓还没全部适应就立刻换了新地方,会不喜欢也在清欢预料之中。
黏人程度堪比她养的那几只胖团子。
詹玉傲却觉得这么亲都亲不够,他恨不得把这个人变小一点藏起来谁都不让看见,在只有彼此的地方生活。可是她好像不喜欢那样,她好像总是有事情要做,平时她是很宠他的,但之前他发脾气不肯跟她走,她却没有回头的自己离开了。从那时候詹玉傲就隐隐明白一点,自己可以闹可以任性,但必须是在她允许的范围之内。
那……什么样的才算是范围内呢?这个还需要摸索一番。
他看着孩子气,似乎行为举止还停留在十岁以下,但智商可是扎扎实实的超出常人一大截。清欢从来不觉得他是个傻子,也许是神经病,但绝对跟傻沾不上边。
你看他知道不能阻止她去做她想做的事之后,就再也没犯过相同的错误,摸清她的底线后,就会在她离开他去办事时死命缠着黏着,蹭到满意才肯放手。等到她回来黏人更甚,都是套路啊。
幸亏不会说话,要是会说话,那一张嘴全是纯稚的甜言蜜语,清欢怕自己受不住这糖|衣|炮|弹,他要啥就给啥全依了他。
助理来了信息说她们已经拍完杂志回来了,清欢就准备下楼。这会儿詹玉傲不闹了,他主动调回了常温,还讨好的拿过她的耳坠要给她戴。只是在清欢走的时候他操纵电子狗发出汪的一声,清欢回头看的时候,他就抱着被子眼巴巴地盯着她,似乎是在等她说点什么。
“乖,我很快就回来。”
然后詹玉傲就什么也不做,抱着被子开始数数。
一、二、三、四、五、六……她怎么没说清楚很快是多久?
……
“文导的试镜不是说定的我?怎么换人了?”
清欢一出电梯走了没两步就听到拐角处有人压低了声音在说话,气呼呼的。
“她都拿了影后了她还跟我争什么?她不是就喜欢小众文艺片磨演技吗?那现在抢我角色干嘛?!看不起商业片有本事继续做她的文艺影后啊!”
“嘘——你小点儿声!被人听到怎么办?”
“我凭什么小点声?我凭什么受委屈?!”说话的女人快气死了。“这部电影可是要在国庆时候上的,国产保护月啊,又是文导的片儿,姜芋那小贱人算什么东西,抢我的角色?!”
清欢倚着墙,双手环胸。
“你都有好几部大制作了,票房也好,公司这不是捧她吗?毕竟她年轻,又刚拿了影后——”
“你这话什么意思啊?合着她年轻就该给她?她跟老总什么关系啊?什么资源都朝她身上砸?上午还去拍M的杂志,我他妈到现在都只上过内页!拿影后了不起???”
清欢凉凉地开口:“是了不起啊,你看不顺眼的话,自己也拿一个。”
正说话的两人没想到被人听见了,经纪人脸色一白,女星却翻了个白眼:“你谁啊,给姜芋出头?”
“出头谈不上,实话实说。”清欢上下打量对方一番。“……邬菁,是吧,回回网上投票烂片女演员你都是榜首,一连三年,这点姜芋确实比不上你。”
说话好毒,一针见血。邬菁的脸色顿时青一阵白一阵,简直想上去给她几个耳刮子。她长得漂亮,之前演了一部集撕逼堕胎流血跳楼N角恋为一体的青春偶像电视剧一炮而红,从那以后就置身于伟大的烂片事业中,说来也怪,她每部电影票房都不错,电视剧收视率也不错,但越是在观众面前刷存在感,就越是暴露短板。
那就是,没演技。
☆、第925章 第九十五碗汤(五)
第九十五碗汤(五)
演技这种东西很神奇, 各花入各眼,但像邬菁这样能让所有人公认没演技的也并不多见。她演什么都是“演”, 不能让观众入戏,更不能让观众产生共鸣,之前演电视剧的时候还不大觉得, 挺多是有点生涩僵硬,可一搬上大屏幕这缺陷就要了人命了!放大的面容与表情眼神特写让她看起来像个傀儡娃娃!
再加上她出演的电影都是票房高质量差的烂片,于是名声越发的不好。但由于长得漂亮又会来事儿粉丝倒是不少, 网上她的粉丝都挺骄傲, 觉得我家票房高,你说我演技不好就是嫉妒!邬菁自己嘴上不说, 心里也着急。她能不拍电影吗?只靠电视怎么拿奖?之前她好不容易参加了一部正剧拍摄, 结果播出后主角配角都好评一片,只有她被骂得狗血淋头。
说她毁了角色形象,把一个吃苦上进的新时代女性演成了动不动嘟嘴瞪眼风尘味浓厚的傻白甜!甚至还有人说她是混迹在一堆氪金大佬里的零氪非洲玩家!这个比喻非常生动形象,导致迅速流传开来, 后来营销号发她的美照也好票房战绩也好,下面评论除了粉丝控评的赞美之外, 一水的都是讽刺!
文导的片则有个特点, 票房高, 口碑好,即使是商业片也有人挤破了脑袋想上。曾经也有一个烂片演员上了文导的戏,结果电影上映后颇受好评,那人也就此翻身, 跻身进入一线明星内,所以邬菁认为这是个好机会,她既要保证自己的票房,也要展现自己的演技。如今跟其他同龄的花旦比,她除了人气之外就只剩下票房,这也是为什么她不愿意去演文艺片的原因。
国内电影市场,文艺片一直不受欢迎,粉丝都说她能扛票房,但凡参演的电影没有少过十亿,她得把这个神话延续下去才行。
再演一步票房高口碑烂的电影,邬菁觉得自己的事业都要面临灭顶之灾。所以当她得知文导的试镜不是自己而是姜芋之后,立刻认为是姜芋抢了自己的。要不是经纪人苦口婆心的劝着,拼了老命的拦着,她这会儿都要去找姜芋事儿了!
姜芋跟邬菁简直就是两个极端。邬菁的烂片女演员头衔有多响亮,姜芋的实力就有多出名。和选秀出身的邬菁不同,姜芋是正儿八经的科班毕业,因为成绩优秀,被院里教授推荐参演了国际名导的一部战争电影,在其中饰演了一个战火后独自生存的少女的形象。这部电影虽然没有在国内上映,但现如今网络信息发达,再加上导演的名气,国内还是找得到资源的。
电影获得了国际最佳影片大奖,其中姜芋还获得了最佳女配角的提名。其实单论演技她并不是输给拿到奖的女二号,只是那位女二号已经快五十岁了,每一次都与奖项失之交臂,而姜芋年轻,又是东方人,所以在拿奖一块,还是比较吃亏。
但没有关系,就这么一部电影,已经让还没有正式成为演员的姜芋在网络上红了一把。媒体也好营销号也好,都夸赞她是震惊世界的演技——当然其中有夸张的成分在,但看过电影的没有对她的表演发出质疑的,甚至还有人为她没有拿到最佳女配角抱不平。
之后姜芋出演的电影全部都是比较小众的片子,共同点是口碑极好,票房虽然不能跟商业片比,但在小众文艺片中也算是佼佼者。因此,在人们心里,姜芋是文艺清新女神,低调漂亮有演技,粉虽然没有邬菁多,却也不少。
当她拿了影后之后,各种溢美之词更是层出不穷,俨然把姜芋当成了新生代演技第一人。这个名号……清欢觉得还是很贴切的。
可不是第一人么。
她见邬菁气的俏丽发红,就问:“谁说这片是你的?一开始定的就是姜芋。”
邬菁根本不信:“你凭什么这么说?”
“你不信就算了,总之姜芋没有抢你任何东西。”清欢站直了,微微一笑,“我带的艺人,还需要抢别人的东西?最好的资源杂志代言都是她的,与其在这里怨天尤人,不如考虑一下,把你手头那几个本子都推了,暂时不要接戏,报个班好好练练演技再说。”
“你!”邬菁气得半死,“你谁啊?我凭什么听你的?!”
经纪人在后头不住扯她衣服,偏偏邬菁不肯罢休,她看清欢极其不顺眼——或者说,她看任何年轻漂亮的女人都不顺眼,所以她甚至都没意会到清欢不是公司艺人而是经纪人。
“就凭她是老总的太太。”
姜芋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她背着包包正打算回家,谁知道遇到了这么一幕,听了几分钟后觉得不耐烦,这个邬菁一直把她当假想敌,看到她就翻白眼撇嘴,竟然还在背后骂她贱人,真是欠揍。姜芋的手有点痒痒,她从来都不是奉行君子动口不动手的人,对她来说,动手能解决的事儿就别逼逼,不服就打到她服。
老总的太太?
邬菁傻眼了,她连老总都没见过……可她立刻又嫉妒起来,凭什么老总的太太亲自带姜芋啊?经纪人连忙上前来跟清欢道歉:“太太,太太您别介意,咱们邬菁就是性子直,想什么说什么,其实没有恶意,我在这给您赔个不是,要不,晚上我请客,太太赏个脸?”
邬菁到底不傻,她意识到经纪人是在给自己搭桥,太太要是来了,说不定还能搭上老总这条船呢!全兴的老总啊!跺跺脚娱乐圈抖三抖的厉害人物!
想想自己二十九了还在圈里打拼,人家二十出头就成老总太太了,真是命好,人比人气死人。
“不必了。你来的正好,我跟你说点事儿,下午……”
后面的话是跟姜芋说的,两人并肩又朝休息室走去,期间姜芋发了条信息给梁察,告诉他自己中午不回去了。
说完工作,清欢发觉姜芋有点魂不守舍,“怎么了?不舒服?”
“嗯?不是,我很好。”虽然这么说,可姜芋的表情还是有点不对劲,她一直拿着手机,盯着手机出神。
“那是怎么了?你可别有事儿瞒着我,我现在是你的经纪人,你是我的摇钱树,有什么事都得跟我说。”清欢倒了杯水给姜芋。
清凉的水下肚,满心烦忧似乎也消散了些。姜芋叹了口气:“你处理过婆媳问题吗?”
“嗯?”
“怎么说呢,我很喜欢我老公,可是他妈妈很不喜欢我,事实上他们全家都不喜欢我,我们领证的事儿他家里人都还不知道。”姜芋用手指敲桌面玩。“你呢?老总他家里人对你怎么样?老总家比我老公家还有钱。”
“哦。”清欢微笑。“老总他有车有房父母双亡,我没有这方面困扰。”
姜芋:“……”
“开玩笑。”清欢举起双手,“他父亲不在了,母亲……呵。”
姜芋搞不懂这个呵是什么意思,“那你比我幸福。我刚才发短信给梁察说我中午不回家,他说过几天是他妈妈生日,让我早点回去和他一起挑礼物。男人是不是都这么蠢啊?我跟他妈剑拔弩张的气氛他看不出来?”
“那你怎么不分手?”
“为什么要分手?”姜芋反问,“我喜欢我老公,不想跟他分开。”
清欢点了下头,“所以就要忍?”
姜芋沉默了。
“你看起来不像是会忍气吞声委曲求全的人啊。”清欢支着下巴。“而且委屈了就有用吗?大家都是人,何必委屈自己迎合别人呢?”
“那是梁察的家人啊……”
“既然是他的家人,难道不应该他来处理吗?”清欢淡淡地说。“再说了,即便是长辈,也应该具备基本的风度与素质,更何况我看你很好,他们凭什么觉得你不好?”
她说话实在是太霸道了,可是好像又有道理,姜芋哭笑不得:“你觉得我好,人家觉得我不好啊?”
“那就是他们瞎。”不用说清欢就知道梁家嫌弃姜芋什么。无父无母,还是个演员——对梁家那样自诩豪门的人家来说,演员就相当于古代下九流的戏子,让人看不上。“我建议你跟梁察摊开来说,不然早晚这问题不好处理。”
姜芋却在犹豫。她本身是果决冷静的人,可一旦牵扯到梁察,就开始妥协了。她为了那个男人简直能牺牲一切,如果委屈自己能让他不左右为难,她是绝对不会告诉他的。
她想让梁察一辈子快快乐乐,幸福美满,不想让他因为自己去放弃一些东西。虽然梁家人不喜欢她,但对梁察却是实打实的爱,梁察是梁家幺子,本来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受尽万千宠爱,和她这样辛苦活着的人是不一样的。
但就是这些不一样,横亘在两人之前,就成了跨越不去的沟渠。
☆、第926章 第九十五碗汤(六)
第九十五碗汤(六)
活着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 很多时候,只是呼吸就已经用去了姜芋全部的勇气和执着。她那么爱梁察, 梁察也那么爱她,明明□□,却不能正大光明的昭告世界——只是相爱而已, 为什么那么多人都不同意呢?她爱的是梁察这个人,不是他的钱也不是他的势,可好像没有人相信。
梁家人对她的反感是无法消弭的, 他们无法允许自家优秀的儿子娶一个演员妻子, 其实姜芋不明白,做演员怎么就低人一等了呢, 难道梁家人一出生都有祥云彩霞么?但梁家不是一般人家, 梁夫人也不是什么恶婆婆,就连梁察的哥哥姐姐也不曾对她口出恶言。
在梁察带她回去的时候,他们表现的温雅有礼,然而梁察一旦不在, 等待姜芋的就是无边的冷落与无视。梁家人聪明的不在梁察面前表现出对姜芋的不喜,却在梁察看不到的地方对姜芋施加可怕的冷暴力。直到现在, 梁察还以为他们家人对姜芋很满意, 偶尔姜芋开玩笑式说他母亲并不喜欢他的时候, 他哈哈一笑,用力亲她,说,老婆你真可爱。
但这一切都是真的啊。姜芋想。
梁家人之所以到现在还能容忍她, 是因为她和梁察是交往中的男女朋友关系,等到他们得知姜芋已经跟梁察结婚之后,生活还能这样风平浪静吗?
对姜芋而言,这就是悬在她头顶的一把大刀,她非常努力的想要粉饰太平,但这不可能。梁察出生在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里,父慈母爱,兄友弟恭,他对家人的信任是无法否认的,但相对的来说,他对姜芋的信任少得可怜。
爱她,非常非常爱,可是也非常患得患失,总是担心她会离开。在这种情况下,梁察会相信家人还是姜芋,难道不是显而易见的事么?
所以姜芋过得一点也不开心,只有傻乎乎的梁察才觉得岁月静好。心爱的老婆是个大明星,婚姻消息暂时不能公开,但是没关系,他总可以跟家里人说一声吧?嗯,就先跟关系最亲近的大哥说好了。
在姜芋还不知道的时候,梁家已经快闹翻了天,所有人都知道梁察跟那个戏子结婚了,这让众人心里都非常不舒服。在他们看来,姜芋是非常有心机和手段的,攀上梁家,还愁以后的星途走不顺?她拿的那个什么影后,在梁家看来什么都不算,戏子哪怕镀了金,也还是个戏子。
姜芋心事重重,清欢看着到了午饭时间,她还把詹玉傲丢在顶楼呢,就想着去买午饭,顺便拉着姜芋一起出去走走,当然,她是给詹玉傲发了消息的。对方虽然不大满意她去了这么久还没回去,但还是乖乖同意了。
清欢会开车,她们去了一家很有名的私房菜馆,这家店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担心会曝光,很多名人都会在这吃饭,所以如果你抬头看见商业大亨,转身碰见国际影帝,出门迎面来的是当红炸子鸡……这都很正常。为了保护客人们的**,整间店连摄像头都没有装,就是为了给客人们营造一个完全舒适安全的环境。
清欢没时间在这里吃,姜芋一个人吃饭也没意思,所以打包了三人份的饭菜,然后清欢手机响了。
姜芋随意地看了她一眼,“怎么了?”
清欢看着陌生号码的来电,嘴角一勾,接了起来:“喂?”
对面不知说了什么,她又笑了:“行啊,想谈是不是?半小时后全兴会客室见,我跟你谈。”说完啪的就把电话挂了。
她总是斯文有礼的模样,这般没礼貌姜芋还是第一次见,哪怕之前怼邬菁都能客客气气,这是怎么了?“……谁啊?”
“老总他妈。”
姜芋:“……”这态度能行吗?好歹是老总的母亲。梁夫人也给姜芋打过两三次电话,每次都是冷淡地告诉她,希望她能识相一点,梁察回家的时候不要跟着一起回去,梁家虽然嘴上说欢迎她,但实际上的意思希望她能明白。姜芋不是死皮赖脸的人,人家不乐意见到她,她主动送上门热脸贴冷屁股干什么?梁察还不止一次的奇怪她怎么不喜欢去他家,抱着她缠着说他家里人都很喜欢她。但姜芋拒绝后他也不强求,心里猜测她可能是不适应。
没关系,老婆是他一个人的,不去就不去。
也因此,每次回梁家,梁察很快就会回来,待的时间并不长。不舍得离老婆太久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不想让无父无母的姜芋难过。
很傻的一个人,可就是这颗赤子之心,让姜芋舍不得放手。
清欢敲了敲手里的卡,“我看起来会像是委屈自己的人么?”
不像。
但活得肆意妄为的人很多,好比姜芋。她曾经也是我行我素被全世界背叛都满不在乎的人,然而一旦有了软肋,那份无法无天的勇气就会消失,她为了梁察能委屈求全,真不是她怕了梁家人。她也不在意被瞧不起,人生贵贱,不过短短数十年,她最在意的是梁察。但总是这样委屈自己的活着,是很累很累的。
可是每当姜芋觉得累的时候,一看到梁察的笑脸,被他抱紧,被他亲吻,她就觉得,只要这个人还在身边,只要这个人开开心心的没有烦恼,就怎样都好。
回到公司后姜芋看清欢要去顶楼,没忍住提醒道:“你不是约了你婆婆?还不去见不怕迟到?”
她也跟梁夫人还有梁察的兄姐见过面,虽然内心深处不以为然,但每次都是守时的,不过对方倒是有志一同的给她下马威,迟到的时间没少过半小时。后来她干脆就不去见了——背着梁察,横竖梁家人不敢当梁察面对她怎么样,她也懒得去听那些威逼利诱的话。她要梁察,就是这么简单。
姜芋真不是怕了那家人,她只是心疼梁察,不想让他烦恼。这个人为她付出的太多,她欠他的太多,什么时候能还清呢。
“她可不是我婆婆。”清欢皱了皱鼻子。“小朋友等急了,我先去陪他吃午饭,你也去吃饭吧,咱待会儿见。”
“????”什么意思?我没答应陪你去见老总母亲啊!!!
可惜姜芋没有拒绝的余地。
一个小时后,她们双双出现在会客室。里头等着的雍容华贵的女人已经不耐烦了,对着清欢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这就是你对待长辈的态度?我在这等了一个多小时!”
“哦。”清欢笑了笑。“谁让你等了?”
她也不说让对方坐,更是连杯水也不倒,反倒是先拉着姜芋坐下去,自己也舒舒服服的坐了,才翘起二郎腿。小黑裙下,一双美腿又长又直,细嫩白皙让人羡慕。这态度这姿势这表情这眼神,哪哪儿都没把女人放在眼里。姜芋看了内心深处暗自佩服,她虽然也狂过,但每次见了梁夫人都还是规规矩矩的,真要说起来她的大家闺秀气质也不差,怕是梁夫人自己都比不上。
可那又怎么样?你再好,不喜欢你的人一样不喜欢你。
“你!”
“每天换号码变着法儿的骚扰我很好玩?”清欢轻笑。“别在我面前摆架子,你我都知道你是个什么货色。别以为詹玉傲不找你事儿,你就能高枕无忧。”
美妇人被她的态度气得快抓狂:“我是玉傲的妈妈,你就是这样跟我说话的?我儿子呢?你让他来见我!我要和他谈!”
“不可能。”清欢一口否决。“他见了你会吐。”
“你!”
“难道不是么?”清欢冷冷地看她,“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詹玉傲的父亲死的那天,你就什么都不是了。竟然还敢上门,是欠修理么?还是说贵夫人现在过得不够好,需要帮忙?您的第二任丈夫快要破产了吧?所以现在把主意打到詹玉傲身上来了?还和詹玉傲谈,谈什么?他是个哑巴,你不是最清楚?毕竟当初想把他丢了的人可是你。”
姜芋闻言,看了这位打扮的珠光宝气的夫人一眼。她有点担心,便轻轻拽了下清欢的手。清欢反手拍了拍她的手背才道:“你是不知道,这位夫人可是个狠角色。为了联姻救助自家濒临灭亡的企业跟詹玉傲的父亲结婚,婚后又跟所谓的真爱勾结,给詹玉傲的父亲戴了顶大大的绿帽子。好不容易生下詹玉傲,却因为詹玉傲天生残疾觉得羞耻,让她那小情人把詹玉傲给丢掉。”
听到这里,姜芋已经很想打人了。
哪里知道这还不算什么。“被詹玉傲的父亲撞破后,她又怕又慌,竟然把自己的丈夫从三楼推了下去——这一切都被詹玉傲跟管家看在眼里。要不是詹玉傲的父亲临死前还交代不要为难她,现在这位夫人坟头的草大概都长了两人高了。”
☆、第927章 第九十五碗汤(七)
第九十五碗汤(七)
清欢其实不大能接受詹玉傲父亲的做法。在她看来, 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他被妻子害死是个事实。更何况他们的结合是家族联姻,不存在他强迫的问题。那么他何必对这个女人一再网开一面?从詹玉傲出生不会哭开始, 这位夫人可就对他充满厌恶,再到三岁的詹玉傲目睹父亲摔下楼——直到现在,詹玉傲都还只肯生活在自己的象牙塔里。
他明明聪慧的可怕, 却不肯接触人群, 也厌恶一切陌生人,詹父如果还活着, 会后悔吗?
一厢情愿的原谅跟退让, 换来的是人家潇潇洒洒的二婚。多少年来也没想起过詹玉傲,结果自家公司要倒了就上门来求,她凭什么认为詹玉傲会帮她啊?
“我活了这么把岁数。”清欢老气横秋地说。“厚颜无耻者见了不少,趋炎附势者亦有之, 可像这位夫人一样的却是寥寥,詹玉傲有这么个母亲, 真是他人生中最大的不幸。”
她直起身子敲了敲桌面:“我劝你不要白费心思, 詹玉傲听我的, 现在全兴是我在管,你现在滚,我念在你是詹玉傲生母的份上什么都不做。可如果你再痴心妄想,我也不介意落井下石。”
她的威胁完全不是开玩笑, 即使她美丽的面容上始终有着动人的微笑。女人被压制的无法无声,冷汗涔涔,哪怕是姜芋都觉得后背出了一身的冷汗。
不过那种可怕的强大的压迫感只是瞬间,因为很快清欢就恢复了二郎腿的坐姿,按下了桌上的铃:“麻烦进来请这位夫人出去。”
然后,她问姜芋:“爱梁察爱到不能没有他吗?”
姜芋点头。
“想要他?”
“想。”
“那为什么不要一个完整的他呢?”清欢依旧微笑。“一个心里眼里都只有你,没有任何牵挂任何顾虑的梁察。只依靠你,只信任你,也只爱着你。”
姜芋觉得自己被魔鬼引诱了,因为她居然非常赞同对方的话,内心深处的黑暗一旦被勾起,就再也无法平息。她垂下眼睛,被誉为仙气女神的容颜上,竟带着诡谲的笑。“可是那样很不好啊,他会难过的。”
“长痛不如短痛,这块烂疮挖出来,以后就不会痛了。”清欢掰了掰手指头,不以为然地说。“不是有句老话,叫置之死地而后生。”
“你本来就不是死命委屈自己容忍别人的圣母啊,姜芋小姐姐。”
“以你的手段,一个梁察还不是手到擒来,怎么,当人当久了,真把以前给忘了?”
姜芋突然失笑:“我早该想到的。”
说完,她伸出手:“好久不见,姐姐。”
“我只喜欢小萝莉跟我卖萌。”清欢说,“您这样岁数还是别了吧。”
“你比我更适合,也比我强大。”姜芋由衷道,“即便当初我留了下去,到现在也不过是个普通的渡魂人,远远做不到你这样。”任意的操纵时间啊,她可没有这样的本事,怪不得一开始不敢认,谁让清欢和第一次相见时判若两人呢,凡间几十年,奈何桥上眨眼,哪里能想到清欢是跨越时间空间才来到的这个世界。因为执着于做一个“人”。所以她六根不净,难以放下,哪怕终于回到自己的世界,也仍然被困在其中,作茧自缚。
清欢笑笑,俯首饮茶:“你引我上路,我也送你一程。”
否则姜芋最后,仍然要希望落空。
她生前错信良人,身败名裂,为了给她报仇,梁察变成了魔鬼,最后跳楼自杀。因此对姜芋来说,梁察是她唯一的执念。她接任孟婆也只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回来,清欢的出现让她看见了希望。当初说贺莲房才是孟婆人选是骗清欢的,从一开始,下一任孟婆就是唐清欢这个人。
这是注定的。之所以骗她,也是怕她心死成灰,有了报恩的念头,清欢才咬牙熬了下去。
被人欺,被人辱,眼泪混了血水朝肚子里咽。也曾想过彻底堕落,却还是于心不甘。一点点变得强大,然后迷失,忘川河底超越时间的煎熬,恶鬼缠身,心魔才消。
就算不知道清欢如今是何等身份,姜芋也知道,自己早就不能跟这样的清欢相提并论了。
但她是清欢的引路之人,因着这一点点恩情,清欢也愿在这阳间送她一程。恩恩怨怨归尘归土,都是注定,都是命。
种善因便结善果,古来如此。
清欢降临这个世界自然有她的原因,会遇到姜芋是一个美丽的意外。如果她没有来,姜芋这一生,过得也不会多么快乐。她会亲自报仇,然后和梁察结为夫妻,但是因为梁家人的存在,因为她心中对梁察的满腔愧疚,面对梁家人的百般刁难侮辱,姜芋都会默默承受。那么最终,结果当然算不上好。
她继续做自己的演员,登上了这个职业的巅峰,从此之后再无人能撼动。只是终身未嫁,孑然一身。而梁察,他的家人如愿将他夺了回去,也成功拆散他们,可最终梁察也没有按照他们的心愿走,他活的好好的,但也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他们仍然相爱,只是不能在一起了。
姜芋从始至终都不曾把梁家人的所作所为告知梁察,直到离婚,梁察都不明白为什么。
她说要离开他,不离开就不快乐,于是他放手。可他不会再爱上别人了,除了姜芋他谁都不要。
姜芋在奈何桥上待了七百多年,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念梁察。可当她真的回来之后,却发现他们仍然不能在一起。只有清欢知道,重生的引魂人或是渡魂人,他们是天道乃至命运都不会插手的存在。该如何发展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世界会因为这些特殊人的选择发生改变,以此来回报他们曾经作为引魂人或是渡魂人奉献的无数时间。
清欢一直都没有告诉曾经遇到过的人们。在这无数个世界里,无论是真实的还是虚拟的,都有引魂人与渡魂人这两种存在。引魂人负责按照生死簿引导亡魂投胎转世,渡魂人则就是所谓的任务者。他们负责完成执念不消心愿未了的亡魂的委派,以此来得到重活一世的机会。
有些人选择回去,有些人选择继续,有些人找到了伴侣,有些人宁愿孤独。
人生百态。
如果是还身为渡魂人的姜芋,那梁家这些小把戏真不够她看的,她动动手指头就能收拾了他们。她甚至遇到过比这更凶险更无情的事情,可那些时候,不曾有梁察。她亏欠着这个人,亏欠他的爱与耐心还有等待。于是当她回来之后,她想还给他。
可是自己的退让容忍换来了什么呢?姜芋看着手机上的通讯记录冷笑。梁夫人的大寿,梁察早就念叨着要带她一起去挑礼物,然而人梁夫人早打电话来礼貌而客气又带刀子的“请”她不要去自找没趣了。啊,原话是怎么说的来着?“……我们家里人想一起开开心心的过个生日,并不需要不相干的外人来打扰。梁察那孩子不懂事,不过我想姜芋小姐这么聪明,一定明白我的意思吧?强求不来的东西,何必干脆一点放开呢?也免得自己吃亏。听说姜芋小姐最近要拍文导的电影,刚巧那部电影我们梁家有投资……”
真是一句话一把刀,姜芋要真是二十三岁的小姑娘,早委屈哭了。
可她不是啊。
她非但不是,她还是一朵浸满了毒液的食人花。
她活了快八百岁,梁夫人的把戏在她看来就如同幼稚的小孩子一般可笑且无聊。
虽然一直想要忍耐,给梁察一个幸福的家庭的假象。但是……姜芋舔了舔嫣红的唇瓣,她这个人,从一开始就不怎么纯良啊,梁家怎么会以为她是个小白兔呢?她明明,危险极了。
真是个坏女人,嘻嘻。
怕是要让梁察痛彻心扉一段时间了。她想。
不过没关系的,我会疼你的,老公。
梁家应该不会想到,从第一次见面,他们还在梁察面前装和善的时候,她就看穿了他们面具下的轻视和鄙夷。所以啊,在这高科技的年代,什么电话录音监控录像,都是非常简单的事。梁家喜欢拿捏别人,享受别人臣服于他们的快感,当然也得有阴沟里翻船的自觉。
老虎不发威都当她是病猫哦,她曾经女扮男装上过战场,还当过心狠手辣的深宫老嬷,什么场面没见识过,梁家想算计她,让她吃闷亏,也得她愿意才行。
以前她觉得梁察爱那个家,就不要告诉他真相,可现在她反悔了,她不想受委屈了,不想难受的只想大哭一场发一次脾气,却还要在见到梁察的时候笑笑去亲吻他。
是他带给她爱情,带给她委屈跟难过。姜芋要求不高,这一次,她要梁察只属于她一个人。
从此以后,就像是清欢说的,只依靠她,只信任她,只爱着她。
家人什么的,完全不需要不是吗?
☆、第928章 第九十五碗汤(八)
第九十五碗汤(八)
“姜小姐。”
正在沙发上看剧本的姜芋被身后的人一把抱住, 她先是吓了一跳,而后轻笑, 小手拍了拍胸前不安分的手掌,“又闹什么幺蛾子?”
“咳咳,姜小姐, 我们家范女士问你什么时候有空,回家一起吃顿饭。”说完他嘿嘿一笑。“知道我们结婚了,家里人都高兴, 还说要给我们补办婚礼, 让我绝对不能委屈你呢!”
姜芋背对着他,所以梁察压根儿不知道她此刻的表情是什么样子。只听到她哎呀一声:“是这样吗?可是妈的生日也快要到了, 为什么不凑到一起呢?”
梁察很了解她, 听出她的话里其实没有多少开心的意味。姜芋认为自己之前是钻死胡同里去了,她为了不让梁察难过,就在他面前演戏,装作一副真的跟梁家关系多好的样子, 现在就是直接告诉梁察也没有用了。她要的不是梁察跟梁家人大吵一架就算碗,她要彻底将这个人从那个家里夺走。
让他往后的时光里, 只能看到她。
“怎么啦老婆, 不开心啊?”梁察亲亲她细嫩的耳珠。“我妈很好说话的, 要是你不想去咱们就不去好不好?”
“那怎么行呢?”姜芋扭头看他。“你妈妈的生日,要是不去,人家会说的。”
“管他们呢,我老婆开心最重要的。”梁察抱起她, 把剧本扔到一边去,“这破玩意儿有什么好看的。”
“诶——你别给我扔了啊!”姜芋焦急。“这可是经纪人小姐送过来的,只此一本啊!我刚过了文导的试镜,你想让我赔二十个亿啊!”
梁察被她骂了,顿时像霜打了的茄子般蔫儿了下来。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工作繁忙,好不容易成功结婚升级成老公了,原以为能长厢厮守了,结果还是这样……梁察都想哭了,对清欢也越发看不顺眼。那女人就住在隔壁,好想去揍她!“可是太累了吧,你都三天没来得及回家了!”
他一副怨夫口吻,姜芋心疼的捧住他的脸轻轻吻了一口:“抱歉啊,我跟全兴就只剩下一年的合约了,他们肯定是要压榨我的。”她脸上呈现出一种灰败的颜色,不过很快就振作起来安慰梁察。“不过没关系,只有一年呢,我会好好工作的,等到一年后就不会再让我可爱的叉叉独守空闺啦!”
她用宠爱的口吻叫他叉叉,梁察俊脸一红,心里对清欢又多了几分不满。眼看着快到晚饭时间,为姜芋学习做菜的他现在已经是家里大厨了。“……我去买菜,你好好看剧本,不许看太久,对眼睛不好。”
“要我陪你去吗?”
“不用了,生鲜市场就在附近,我自己去,万一你被人认出来怎么办?”梁察想到上次的事情,心有余悸。他们之前一起去电影院看电影来着,明明戴着墨镜口罩帽子还挑的午夜场,也不知道那些人都什么眼睛,一下就把姜芋认了出来,然后集体拔腿狂追他们!
姜芋笑笑,和他吻别。梁察拿了菜篮子跟零钱手机就溜了出去,他当然要去买菜,不然饿着亲亲老婆怎么办?但是在买菜之前,他得找隔壁那个冷酷无情只知道压榨别人价值的经纪人谈谈——再这样下去,会造成他们家庭不和谐的!而且这样连轴转的高强度工作,他老婆的身体怎么受得了?!
按了门铃,来开门的就是他想暴打一顿的无良经纪人。梁察正色准备谴责,却见经纪人冷笑:“你来干什么,想毁了姜芋的前途不成?!”
哈?!
有没有这样恶人先告状的?!
梁察差点拿起手上的菜篮子罩住这位经纪人一顿痛扁。他眼神凶狠,当然这只是想想,因为他都没来得及抬手,就有人冲了过来挡在经纪人小姐面前,一脸的凶神恶煞。
詹玉傲不知道梁察只是心里想想,其实不打女人,他只知道这人的表情眼神都很凶,想打他的宝贝?!门都没有!
清欢伸手将詹玉傲拨开,推他回沙发上继续吃酸奶,然后双手环胸,一副充满嘲讽的样子:“怎么,被我说中了?你们梁家人真是如出一辙的不是东西,装腔作势颠倒黑白,当面一套背面一套,姜芋嫁给你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你还敢上门来找我的事?姜芋怕你不开心瞒着你,我可不惯着你!”
准备为老婆争取合法权益的梁察瞬间傻眼了,他才是正义的一方啊,怎么???
这就是姜芋的高明之处了。她对梁察知之甚深,可以说比他的家人都了解他。那些孤独难过被背叛□□杀害的稀奇古怪的日子,是人是鬼是怪是畜生的日子里,唯有一遍遍回想梁察,才让她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他温暖而爽朗,正直又善良,她直接将事实说出来固然可以,但难免会造成隔阂——不管会不会,姜芋都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梁察那么爱她,就要一直这样爱下去,谁要分走他的爱,她就除掉谁。
没有谁比跟她“不对盘”的经纪人说话更让人相信了。清欢不属于梁家也不属于姜芋,她是真真正正的局外人,只要她在梁察的心中埋下怀疑的种子,这个聪明的男人立刻就能察觉到不对——之前没有,不过是梁家人欺瞒他,而姜芋也想给他一个美满的梦。
可梦终究是梦,应该醒来。他的父母兄姐能陪伴他多少年?只有她才是能与他同生共死的人,其他人既然不能,就不要出现在他们的生命中。
“你在胡说什么?我家里人怎么了?他们很喜欢姜芋!”
“哦,是吗?”清欢摇了摇手机。“那你不如偷偷回去看看姜芋的手机短信还有通话记录啊,看看你家里人在你不知道的时候是怎么骚扰她的?姜芋宠着你,会偷偷删掉,可你不是傻子吧?你倒是去看看啊。”
完了她又是一声冷笑。“姜芋现在接的片子,本来是定在半个月后进组的,结果三天后就要开拍。三天后什么日子你知道吧?你妈的生日。到时候姜芋不出现在开机仪式上,你觉得媒体会怎么报道?她要是去了开机,你家里人又要说什么?”
“这片有你们梁家的投资,这你可别说不知道。”
是的,到那个时候,不被梁家欢迎的姜芋自然会选择去剧组,因为梁夫人早就电话通知她最好不要去打扰他们家里人的聚会。但是在梁察面前,他们只会表示体谅,然后不着痕迹的给梁察上眼药。你看看,这女人连妈妈的生日都不来,她心里真的有你吗?还是说根本瞧不起我们家?
梁察当然会信他们。自家投资的片子,姜芋当然可以不去,但她却偏要去……这说明什么?
梁家人很聪明,可姜芋也不是傻子啊。当她开始咬人的时候,那掉的可不仅仅是一块皮肉,而是会将你啃的骨头都不剩。
这时候詹玉傲端着清欢给他做的水果酸奶过来了,因为他看清欢不开心,就想让她也吃一点。清欢张嘴吃了一勺,毫不客气地下逐客令:“姜芋可是我的摇钱树,我警告你,梁家要是再敢给她下绊子,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全兴可不是你们能惹得起的,除非你们不想活了。”
詹玉傲这时候聪明起来,将酸奶交给清欢,噔噔噔跑到门边拉开,意思是:快走!
梁察神情恍惚,拎着菜回到家,姜芋看着他菜篮子里的一大把芹菜一大把葱,内心深处是崩溃的,这两样菜她不吃啊!还有那个鱼……竟然还是活的!生鲜市场不是都提供杀鱼服务吗???
还在滴水……她花钱买的昂贵的波斯手工地毯……
梁察恍惚的走近她,习惯性的亲了一下,然后恍惚的走进厨房,恍惚的开始做饭。姜芋眼睁睁看着他把一条活蹦乱跳的鱼放进烧热的油锅里。鱼很大只,被烫的蹦,梁察低头看了一眼——姜芋以为他清醒了,结果他伸手拿了锅盖用力一按——
……
不管怎么样,这条鱼她绝对是不会吃的。
但是吃饭的时候梁察完全没有注意到,他只是习惯性的给姜芋夹菜,然后就吃米,一粒一粒吃,也不吃菜。那条鱼看起来倒是色香俱全,但里头什么样姜芋懒得想。太惨了这条鱼……
她都想找个和尚给超度一下了。
晚饭后她去洗澡,手机随意的搁在床头。梁察突然想起清欢的话,趁着浴室传来哗啦啦的水声,他做贼一样将她的粉红□□侣手机拿过来,躲在被窝按下home键。密码是他的生日,一点就开。
他先是看了下通话记录,只有昨天和今天的,有一个名字刺痛了他的眼睛:梁夫人。
在他面前,姜芋是跟着一起叫妈妈的。
然后他打开了短信,那条让姜芋识相一点不要去打扰他们一家人的短信,还静静地躺在那儿,可能是她还没来得及删。
☆、第929章 第九十五碗汤(九)
第九十五碗汤(九)
梁夫人生日那天, 姜芋果然以“剧组开机很重要我没法去帮我跟妈道歉”这样的理由拒绝了和梁察一起回梁家的提议。梁察也没说什么,这要是平时, 他肯定又要不开心然后缠着她闹一番瞬间让她签订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才能满足的了。这一回他什么也没说,就抱着她亲了好久好久,说:“老婆我真的好爱你啊, 全世界我最爱你了。”
甜言蜜语姜芋爱听,她也信他,所以捧着他的脸, 这个高大又英俊的男人, 出身好,有气质有能力又很尊重女人, 阳光开朗积极向上, 像个小太阳一样,是姜芋的光。
但他只爱她。
所有人都喜欢他,觉得他值得更好的,有那么多家世优越出国留洋长相美貌的千金小姐供他选择, 他却跟个戏子结了婚,这算什么呢?可不是那戏子喂了他迷|魂|药, 才叫他神魂颠倒的吗?
可是有多少人知道呢, 梁察真的就是爱姜芋这个人。她是演员也好, 是服务员也罢,他就是爱她,不会放手。
姜芋还是“人”的时候,死的很惨很冤屈, 梁察拼了命给她讨回公道,将害她的人绳之以法,当媒体去采访他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她的影迷,可他却说:“我爱她。”
然后他从高楼一跃而下——因为她也是在那里自杀的,对梁察来说,在相同的地方自杀,也许就能和她再接近一点。他无比的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早点去追求她去爱她,而是要等到最后这个时刻。
姜芋的魂魄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她欠了他一场至死不渝的爱情,她得还。
所以在奈何桥七百多年,当新一任孟婆来临时,她迫不及待的回来,甚至都没有如同自己的上一任孟婆那样留下来教导新任孟婆如何渡魂。她不是个好前辈,但她等不下去了。重回这个世界的她,将害她的人扼杀在了摇篮里,她一路顺风顺水,青云直上,也成功让梁察疯狂爱上她。
真是个傻子啊。
还是“人”的时候,姜芋很善良很温柔,对谁都好,那颗温暖的心肠令人动容。可回来之后的她,即便看上去和以前没什么不同,内心深处也早已判若两人。可这个傻子啊,看到她的第一眼,眼睛里冒出来的热情与迷恋,和从前一模一样。
姜芋已经非常非常艰难的克制自己了,可梁家人却还是要逼她。
比谁会玩儿,是么?
比梁察会选谁,是么?
太过得意,难免被扒了画皮,还要吃不了兜着走。
梁察一身银灰色西装,显得帅气爽朗而又平易近人,长得帅还有本事,最主要的是跟其他二世子不同,不抽烟不喝酒不飙车不吸|毒也不玩女人,洁身自好简直是一股清流,其他人在他的衬托下跟屎一样。要是豪门之间联姻,谁都想选梁察。他这样的人,对妻子一定很好,而且绝对不会出轨。
光是人品好这一点,就已经让梁察拿到满分了。更何况他能力不输兄长,不拿家里的钱自己搞创业也是风生水起,成为商界新贵,谁看了不得礼貌的叫一声梁少。
听说他还喜欢小动物,经常做慈善,过马路的时候都会扶一把身边的老人,一点坏习惯都没沾上。
也正是因为这样,梁家人才拿他当宝贝一样看待,在给梁察挑妻子这事儿上是慎之又慎。但谁想到他会喜欢个戏子,而且还跟人把证给领了!先斩后奏,肯定是那个戏子教的!
“妈,姜芋剧组有事,我就让她不要来了,毕竟女人的事业很重要。不过她再三叮嘱我给你带礼物呢,你看看,喜欢不?”梁察面带笑容,他笑起来好像太阳一样,特别吸引人,这也是身处黑暗的姜芋不肯放手的原因。对于她来说,梁察是唯一的光,如果没有这束光,她活着就没有了意义。
梁夫人还不知道自己儿子心底的小九九。她也不急不躁,这把岁数了,还能叫个戏子给弄乱了阵脚?在她看来,梁察跟姜芋就是小打小闹,演员嘛,长得漂亮又会来事儿,勾引男人的招儿多了去了,这热情早晚会褪去,她才不会承认自己的儿媳是个演戏的,丢死人了。
但知道归知道,听梁察话里话外给姜芋开脱,她就来气。姜芋是被逼着去剧组的,这傻儿子,竟然说是他叫去的,以为这样她就会对姜芋改观?还有这个礼物,一看就是女人挑的,儿子送过来她当然会收,但转身就会扔到垃圾桶。谁爱要谁要,这种垃圾玩意儿,她看不上。
不过面上还是笑的慈爱:“行行行,你们小两口开心就行,瞧你,就知道宠着老婆,都宠成什么样了?你姐说上次凑巧碰到了,姜芋忙的都没跟她打招呼呢,你啊,不要让你媳妇太忙啊。”
言下之意是你媳妇压根儿没把你姐放在眼里,没把咱们梁家放在眼里。
梁察揽住她肩膀嘿嘿一笑:“妈那你误会我媳妇了,姜芋她近视眼,工作的时候戴隐形,平时裸眼,我跟你说,我在半米开外她就看不清了,一米之外更是六亲不认。下次姐看见她叫她一声,她可乖了。”
梁夫人快要呕血,也跟着儿子笑起来。梁察一起笑,心底却有些发寒。他一直以为母亲是真的喜欢体恤儿媳妇,可他刚才仔细观察了,母亲虽然在笑,眼底那抹快速的讥讽鄙夷却骗不了人。
所以……是他一直被蒙在鼓里么?老婆一直在受委屈?
梁察没有说话,他觉得这个生日宴快呆不下去了。
这时候他姐过来了,梁茵今年三十二,结婚八年,儿女双全,丈夫也是知名企业家。她带了个二十几岁的女人过来,女人穿着一袭黑色小礼服,身材凹|凸有致,长得娇媚,还有股书卷气。
梁茵笑着介绍说:“小察还有印象吗?这是你孙叔叔家的妹妹,你小时候还说要娶人家当媳妇呢!”
女人脸红了,伸出手:“梁察哥哥好。”
梁察没去握,而是皱眉:“多大了还哥哥妹妹的叫,小时候说的话能当真吗,姐你小时候不还说要当演员吗?”
演员在梁家是个禁词,当然梁察不知道。
梁茵的脸色就不怎么好看了,“小时候说的话怎么能算?演员这种东西……”
她说了一半没再说,意识到不大妥当,弟弟死心眼,她不能当面诋毁这个职业,谁叫那小狐狸精就是干这个的。
孙小姐倒是柔柔的开口了:“梁姐姐说的也对,现在娱乐圈乱得很,我哥哥之前也被个小明星迷住了,我爸爸说这种女明星都拜金,是看中了我哥单纯好骗,骂他也不改,家里人都是为他好,他却不领情,这不,前几天到底还是回来了,说那小明星一直攀高枝呢。我哥也是傻,才被哄了,好在清醒了,才没吃亏。”
梁察冷淡地说:“孙小姐,背后道人长短不好吧,一杆子打翻一群人合适吗?女明星都拜金,几百年前商人还在社会最底层,连乞丐都不如,难道孙小姐的意思是看不起我们梁家吗?孙家不是做生意的?”
而后呵的笑了一声。“我跟贵兄那个吃喝嫖赌抽样样都行的货色一样么,拿他跟我比?我白手起家身价十几个亿,他也是?”
说完转身就走。
孙小姐脸皮薄快哭了,她从梁家人这里知道梁察跟个演员结婚的事儿,就想讨好一下梁家人。梁察啊,谁不知道梁察?人品好本事大,自己不拿家里钱独立创业搞电子,公司上市后身价十几亿,这样的男人谁不想嫁啊?
梁夫人跟梁茵也没看好孙小姐,就孙小姐家里那哥哥就不是个省油的灯,她们就是借着孙小姐的口给梁察上眼药罢了。这会儿孙小姐哭,梁夫人没搭理,梁茵也就安慰了几句,完全没当回事儿。
去外头透气的梁察觉得自己像个傻逼。
他竟然真被老婆精湛的演技给骗过去了,那个笨女人,以为这样他会感谢她?他娶她当老婆是让她受委屈来的吗?母亲跟他说话还是跟以前一样,温柔慈爱,他怎么也想不到她也能发出那样尖酸刻薄的信息给一个年轻的姑娘。
他老婆才二十三啊,别人的二十三是什么样的?他老婆却吃了那么多苦。
为什么要这样呢?
他们不喜欢姜芋,大可说出来,他自然会少回来,跟姜芋过自己的日子,可是他们在他面前装的和蔼可亲,背地里就换一副面孔打压欺负姜芋又算什么?
他是他们手里的傀儡吗?只能按照他们的想法来活?
就在梁察脸色越来越阴沉时,手机响了。他本来不想接,可一看来电显示又舍不得了。
“老公啊,礼物你送给妈了没?她喜欢吗?记得帮我道歉哦,我真不是故意不去的,实在是剧组——”
“老婆。”
那头滔滔不绝被打断的姜芋突然停下了,她好像,听到梁察语气里有哭腔。
“我想你了。”
梁察说。
☆、第930章 第九十五碗汤(十)
第九十五碗汤(十)
电话那头的女人沉默了几秒钟, 突然失笑:“怎么了叉叉?谁给我们家宝贝气受了?”
语调温柔,一如初见。
梁察吸了下鼻子控制住自己情绪, 正要开口说点什么转移一下话题,然后就听到那边也轻轻地说:“我也想你了。”
“要是可以,真不想跟你分开。”
梁察立刻抓紧了手机, 他不顾一切的大步往门口走,后头他大哥叫了好几声都没听见。这会儿梁察什么也不想,他只想见到老婆!
梁察身后, 梁茵不解地说:“那小明星到底给梁察灌了什么迷|魂|汤?妈生日这样重要的日子他转身就走?太过分了吧!我非得找那小狐狸精算账不行。”
梁察的大哥梁检眉毛动了下, 眼里似乎有些梁茵看不懂的东西,不过梁茵这些年过得很不错, 她大哥又一直是这么副面瘫脸, 因此也没有在意。梁检说:“你放心,这事儿我来解决。”包管叫那小狐狸精乖乖离开他们家梁察。
姜芋这样的女明星他见多了,没结婚那会儿,梁检就跟那古时候的皇帝似的, 手上一摞女明星的照片三围,他这人自诩爱干净, 定期解决生理需求, 就会挑一个看的顺眼的, 维持上那么三五个月的关系。期间房子车子资源一样不少,他厌倦的时候就会换人,大部分情妇都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后来结婚了,虽然是联姻彼此之间没什么感情, 但梁检好面子,再包女明星就私下悄悄的来,掩藏的很好,没人知道。
他早看上姜芋了,就是没那个机会把人弄到手。姜芋签的是全兴,他们家跟全兴没有来往,不过女人嘛,能打动她们的无外乎是钱权貌,梁检不觉得自己哪儿差了。论脸,梁家都是美人胚子,他也长得英俊帅气,论身材,虽然没有八块腹肌那么夸张,却也经常锻炼结实强壮,论身价,梁家现在就是他在打理。虽然说年纪可能比姜芋大了十几岁,但男人嘛,越老越吃香,可不比青涩的小男生有看头。
姜芋巴上梁察,还不是看中梁家的资产?在梁察面前还要装成岁月静好轻视名利的样子,真不如跟了他,至少金钱物质上绝对亏待不了。日后他玩腻了也不会翻脸,大家各走各的。
因此趁着姜芋进组拍戏的空当,他约了人见面。当然不能直接表明来意,而是告诉她说想跟她谈谈婚后搬回家的事儿,梁察对这事儿很抵触,所以才找姜芋。
很光明正大的理由,要是地点没定在酒店就好了。
他一个大伯,叫弟媳妇晚上到酒店来找他——你说能有什么好事?
电话里姜芋有点犹豫,梁检漫不经心地说:“梁察最近因为不回家跟父母闹的很僵,你是他的妻子,总得替他着想一下。”
果然,姜芋就不再犹豫了。梁检挂掉电话,心想,也不过如此。
姜芋呵呵一笑,那天梁夫人生日,梁察跟她打电话带了哭腔,之后挂了电话,她虽然担心但也没做什么,谁知道等开机仪式结束了,她准备开车回家,才发现地下停车场蹲着一颗大蘑菇——不能曝光夫妻关系,所以梁察就在柱子后头蹲着,看到她才过来。姜芋心疼的不行,可问他真呢没了梁察却不说话,其实姜芋心里门儿清,梁家人对她的轻视实在是太重,梁察这么聪明,只要他存了怀疑的心思,那也就是时间的问题。
他不说她就不问了,之后的几天变得特别黏她,黏人程度和隔壁的小朋友老总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今天进组了,但姜芋是影后,离家又近,所以每天还是开车回家。
梁检约她十点见面,姜芋又不是傻子,她长得这么漂亮,刚入圈的时候就有不少人盯上了,可最后谁得逞了?梁检还以为她是一点钱就能骗去睡的女人不成?
平时姜芋大概九点半左右就到家,一般不会超过九点四十。所以当九点四十五她还没回家的时候,在家里做好了宵夜等她回来的梁察就担心了,他打电话来的时候姜芋刚停好车,她比预期的早了十五分钟。
“老婆,你怎么还没回来啊?我都做好饭了,你不饿吗?”
姜芋摸摸肚子,还真有点饿了。“叉叉乖啊,我有点事,很快就回去。”
“什么事?”对方立刻警觉。“我去做!”
姜芋笑出声:“没关系的啦,导演说剧本有点问题需要改,所以让我多留半小时,你记得等我哦。”
“……那好吧。”梁察委屈死了。“破导演臭导演,这么晚了还不让你回家!看我不打爆他的狗头!”
姜芋:“……”那可是文导,拿过国际大奖的文导,你打爆人家狗头,千千万万的网友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你。
心里虽然这么想,嘴上还是温温柔柔的:“好了我先挂了啊,待会儿见。”
梁察一听她要挂,急的连忙阻止,“老婆——老婆——老婆??”
奇怪。
他拿下手机看了一眼,然后叹了口气,他家老婆看起来精明,其实在生活方面有点傻,手机是触屏挂电话的,她肯定又没看,拿下来凭感觉一划拉,这种事姜芋经常干。本来梁察想自己这边先挂,可他突发奇想,破导演好像刚离了第三场婚,这么晚了,老婆忘了挂电话,他不如……嘿嘿嘿!
于是他走出厨房,跑到飘窗那里捂住嘴巴开始偷听。
敲门声。
嗯,很正常。
“……大哥。”
嗯,大哥,很正常。
……
等一下,大哥?
梁察立刻警觉,什么大哥?!小芋头在叫谁大哥???她一直喊他名字梁察,再不然就是老公叉叉,哥哥这种称呼他都没听过!
“你来了。”
这个声音有点小,大概是因为手机被放在口袋里的缘故。很明显是个男人声,低沉悦耳,充满岁月沉淀的韵味,很好听,但也有点耳熟。能让老婆叫大哥的耳熟声音……老婆是去见他亲大哥的?
不知道为什么,梁察突然觉得有点不安。他第一时间先去摸了摸自己脑袋,没有原谅色,松了口气,然后像做贼一样不敢喘大气听电话那头说话。对方似乎是在很安静的地方……所以虽然声音不大,但听得很清楚。
“我今天找你来,你应该知道是什么原因吧?”
梁检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双手交叠,像是买家在打量鲜肉够不够新鲜。那种审视的目光是充满**的男人看着女人的,让姜芋头皮发麻。
她今天穿了一条很漂亮的蓝色蕾丝裙子,长度到膝盖上十公分,露出两条漂亮的腿,白,细,长,缠在男人腰上一定很带劲。梁检舔了舔唇瓣,英俊的面容上讳莫如深。“坐。”
“不了,梁察还等着我回家,我们说完事就行。”姜芋还是有警觉心的,不过她这点防备在梁检看来稚嫩的可笑。这屋子里就他们两人,门反锁了,她跑不掉。
“不用装腔作势了,梁察能给你的我都能给,甚至比他更好,你是个聪明的姑娘,很多事情我们不一定要说出来。”什么都摆到台面上,未免不够美。
姜芋沉默了两秒,“我觉得我们没有什么好谈的,要不要搬回去,梁察跟你们家有什么矛盾,请你们自己解决,我要走了。”
……
“你干什么!”
梁察抓紧了手机,是老婆的声音。可是他不能出声,一旦让梁检知道自己听到了,老婆的处境会更加危险。
他跑到门口,拿起车钥匙,手机搁在耳边,时刻注意着那边的动态。这时候梁察整个人都很焦躁,可他冷静的大脑却飞速运转着。老婆大概九点收工,除非太晚,否则她都自己开车回家不让他去接。然后她在九点四十五左右到达的酒店,她说要多留半小时,也就是说这家酒店肯定在她回家的路上!
大哥很讲究生活品质,不可能住普通酒店,本市五星级酒店虽然不少,可在那条路上的就一家!
梁察握方向盘的手都在抖。他将手机放进口袋,戴上蓝牙耳机,一路开始闯红灯,与此同时,耳机里的对话没有停止。
姜芋的手腕被梁检抓住——如果她要反抗,这男人早被揍成猪头了,可她就是要让他占点便宜,否则怎么让兄弟阋墙?梁检力气出乎意料的大,姜芋被拽着坐到了他大腿上。女人香盈满鼻息,梁检陶醉的吸了一口,低声赞美:“真香。”
他碰哪儿了?!梁察克制着内心深处的怒火。
“别碰我!梁察知道了会——”
“会怎样?”梁检轻笑。“他会信你吗?我可是一手把他带大的哥哥啊。”
梁察是梁家幺子,梁检比他大了十几岁,小时候都是梁检带着他。“我那乖弟弟,对家人的信任是你比不上的,我就是干了你,你告诉他,他也不信。他的大哥可是成熟稳重事业有成的绅士啊,姜芋小姐。”
☆、第931章 第九十五碗汤(十一)
第九十五碗汤(十一)
姜芋似乎在挣扎:“你胡说!我会告诉他的!你们家……你们家人一直这样对我的事情, 我都会告诉他的!”
“哦?他会信吗?”梁检嘲笑她的天真。“我们在他面前可是表现的非常喜欢你啊,是你自己总是不来梁家, 是你不尊重我们梁家的。”
“明明是你们威胁我——”
“那又怎样呢?”梁检握住她的小手,与她十指交握,还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梁察不知道, 这就够了。”
然后他放柔了声音:“乖,跟着我不比跟梁察好?我弟弟年纪小,不知道轻重, 你们走不长久。”
“容我提醒你一句, 梁先生,你结婚了, 还有两个孩子。”姜芋咬牙切齿的说。“你这样对得起你的妻子吗?”
“真要说起来, 是我先看中的你啊,只不过还没来得及跟你谈条件,我那傻弟弟就先一步宣告你们在交往了。”梁检轻笑。“你放心,这事儿谁都不会知道, 你只要做我的情妇,随传随到, 我能给你的远超你现在所拥有的。”
“我要是不呢?”
“那就没办法了。”梁检叹息一声。“梁家有的是办法对付你。我一个人干你, 跟十几个或是几十个男人干你, 应该不一样吧?”
这是在告诉姜芋,要么听他的,要么就遭到他的报复。她一个小明星,是有点名气, 可那点名气在梁检看来不值一提,毁了她实在是太简单了,他也不想。
“做梦去吧!”姜芋趁他不注意,狠狠地一脚踩在梁检皮鞋上,尖细的高跟陷入脚背,梁检的脸瞬间就白了。姜芋乘机挣脱他的怀抱,照着他两腿间就是一脚,然后摸走了桌子上的门卡,一系列动作快的令人吃惊,临走前还不忘骂一句:“去死吧人渣!我就是死也看不上你这种垃圾!”
梁检疼得说不出话,腰都直不起来。他捂着剧痛的重点部位,那一脚可以说是非常恶毒了,姜芋用尽了全身力气——肯定废了,她不是普通女人,这一脚下去,梁检以后怕是再也没法婚内出轨了。还包养小明星呢,他先站起来再说吧!
不过,姜芋在心里恶毒的想,虽然不能包养女明星,但还是能找男明星包养的,梁检虽然老了点,但长得还不错,撅起屁股让人干还能差到哪里去?他不是最好这口么?
她逃得太快太轻易,之前被梁检压制的模样简直是好玩的一样。不过做戏要做全套,姜芋剧烈的喘着气,高跟鞋声不停。已经闯了N个红灯的梁察松了口气,他想了想,立刻掉头行驶——不能让老婆知道他都听见了,她受惊了,待会儿得想个办法哄她。
他的家人……很好啊,一个个都想着拆散他们夫妻,还用这些不入流的手段。梁察冷冷一笑,大哥想睡他的女人?
等门铃响了,他立刻去开门,其实他也就比姜芋快个十分钟回来,围裙已经穿上了,手机也挂掉,不会被看出什么来。
姜芋回来之后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不过那天晚上她拒绝跟梁察一起洗澡,而且出来后穿了件很长的睡袍,也拒绝了梁察的求欢,说是累了。
梁察抱着她的时候感觉她在微微颤抖,可是他什么也没说,就好像不知道。
第二天去剧组恰好遇到清欢晨跑,两个女人交换了一个你知我知的眼神,各自错开,各做各的。
要不是昨天故意装作忘记挂电话让梁察听,以姜芋的实力不把梁检揍的他妈都认不出来才怪!不过她现在很显然是心里有创伤的,心事不能说出来,面对梁察还要强颜欢笑,再加上剧组辛苦吃的又少,很快就瘦了下来,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梁察一问她,她就说什么都没有,还解释说是自己太入戏了。
梁察信就有鬼了!她什么演技他还不知道?就算再入戏,在导演喊cut的一瞬间也能走出来!她这样子分明就是吓的!委屈的!
谁能给她委屈受?!
梁察想。
两天后,往上突然开始报导梁氏企业的现任总经理婚内出轨包养小明星的事情,照片上梁检揽着一个正当红的小花旦,两人在车里热吻,在床上啪还没关窗帘!要是恋爱也就算了,关键梁检已经结婚了,而且年年当选商业杂志最令人羡慕的夫妻第一名!
轩然大波,这样的丑闻让梁家股票惨跌,现如今社会对于出轨是零容忍,梁检的形象一直很好,于是爆出丑闻的时候就更让人无法接受。
姜芋看到商业版报纸那大版面时差点把嘴里牛奶喷出来,他们家梁察可不是小奶猫,是大老虎,他爱那个家,也爱家里人,可他分得清是非曲直,知道对错,这事儿是梁检不对,他就要教训梁检。可对姜芋来说,这远远不够,梁察如今不过是对梁家有心结不愿意回去了,而她要的,是他跟他们彻底没有关系。
“梁察挺猛的啊。”清欢赞美。
“还行吧。”姜芋淡定地说。“哪像你家老总,连全兴都能放手给你玩儿。”
“老总是个傻子,你不懂。”清欢挥挥手。“趁这个机会,你得一网打尽,不能心软。”
“放心吧,不会的。”她什么都软,就是心不软。她心要是软了,梁察可就没了,这赔本生意能干?
因为梁检丑闻的关系,梁察被打电话通知回家商讨,他本来没想带姜芋,梁家对她不好,他不想让她不开心。这事儿就是他干的他承认,他要跟家里人摊派,在他面前一副模样,到他老婆面前另一副模样算什么?当他是小孩子糊弄吗?他都舍不得大声的人,凭什么要去讨好他们?
说姜芋不去梁家是家教不好,他们对姜芋连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就是应该的?因为他们是他的父母兄姐,所以就能对他老婆任意挑剔为难?
算什么啊!
那么多人喜欢姜芋,不缺他们。尊重长辈当然应该,可前提也得看看那配不配当“长辈”。梁察爱憎分明,到了梁家,进门前他抱了姜芋一下,还亲亲她。“你乖,待会儿你什么都不用说,就坐着看老公威风。”
话虽然这么说,可到了梁家,他到底还是舍不得让她听到这些乌烟瘴气的事,真男人就得在老婆背后扫清一切障碍让她快快乐乐的!
姜芋被他送到自己在家里的房间,她还没在这住过,因为梁家人不喜欢她。现在进来,才发现里头的装修摆设都是她喜欢的风格,床头还挂了两人的婚纱照,放的超大的那种,她随手打开电视,播的是她主演的电影,桌子上还有她的签名海报跟之前微博抽奖送给粉丝的抱枕——那个抱枕是她亲手做的,怎么会在这家伙这里?
姜芋想起有一次她无聊刷论坛,看到有人讨论她就点进去看了下,好像有一层楼说自己中了抽奖抱枕结果有人花大价钱买走的事情,还说那人出的钱够买几千个抱枕的……下面回复一水的羡慕姜芋有这样的铁粉。
所以……铁粉不是别人,是她老公?就因为这抱枕是她亲手做的所以舍不得给别人?
姜芋失笑,跟个孩子似的长不大……
不知道讨论的怎样了,姜芋想了想,打开门朝书房走。梁家的隔音效果好,书房在二楼楼梯右手边,跟梁察房间很近。她看了下,正好梁茵来了,她气势汹汹的走上来,正好跟姜芋在楼梯口遇见。梁茵对姜芋的厌恶非常明显:“你怎么来了?谁让你来的?管家呢?保全呢?怎么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放进来啊!”
她当然不会赶姜芋走,毕竟她要照顾自己在弟弟心里的形象。可现在四下无人,她不介意给姜芋点颜色看看。一小明星,还想嫁入豪门,美的她!
平时姜芋都唯唯诺诺避着让着,这一次却没有,反而笑了。笑的……怎么说呢,就是电视剧里大反派那种经典笑容,又阴森又诡异:“比起我,还是私生活不检点的令兄长更适合滚吧。都说出嫁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个外人来干什么?”
梁茵瞪大眼:“你怎么说话的?”
“我就这么说话。我是梁家的儿媳,你是梁家嫁出去的女儿,你说谁是外人?要滚也是你滚。”姜芋冷笑一声,十足十的恶毒女配模样。“梁察就是喜欢我,你再瞎逼逼,我叫梁察教训你。”
“果然是你指使的!”梁茵气坏了。“我说梁察那么乖怎么可能对大哥那样!你这狐狸精,你故意败坏我们家对不对?!”
她声音又刺耳又响亮,表情语气都十分刻薄,楼下的佣人都听见了。可姜芋虽然说话不客气,却温温柔柔的,对围观群众来说,那就是柔弱的小白花被欺负的模样。
姜芋的下一句话彻底激怒了梁茵。
“是啊,我就是故意的,我不仅要败坏你们家,还要收拾你们呢。”
就这么一句话,让梁茵扑上去推了她一把。
然后,姜芋就从二楼楼梯口摔了下去,
☆、第932章 第九十五碗汤(十二)
第九十五碗汤(十二)
那是怎样的一种疼痛呢?普通人大概是无法理解的, 过得好的人也无法理解。唯独心如磐石的人,才能这样残忍的对待她自己。
姜芋早就知道自己怀孕了, 她也早就做了决定不要这个孩子。既然不能留下这个生命,那就让它在最后创造一点价值。
她已经不是正常的“人类”了。哪怕在奈何桥的时候总是渴求回到人世,怀念着自己还是人时的模样, 但是在经历七百多年的时光,经历过各色各样的人生……姜芋已经成为了生活在黑暗中的怪物。
她所有的感情都交付给了梁察一个人,除了他之外, 她不想和任何人建立起感情联系, 包括怀上的孩子。说句冷血的话,她只觉得这个小生命是工具, 而不是所谓的爱情的结晶。
她这样的怪物, 只想要抓住唯一的光。
这个孩子的存在,清欢并不知道,姜芋也没打算告诉她。哪怕两人曾经有着一面之缘,她也无法全身心的信任。姜芋用力让自己摔下楼梯, 鲜血在她身下炸开,但她却对梁茵露出了诡谲的笑容。这是一场赌博, 而她绝对不会输, 她要将梁察从这个家里彻底夺走。
而梁茵傻傻地看着姜芋摔下去, 直到被人狠狠地一把推开,她摔倒在地,才意识到那是梁察。
梁察快要疯了!
他吼叫着让佣人打急救电话,从始至终没有再看这些家人一眼, 直到急救人员来临,他在跟着他们走之前,回了头。
那个眼神,让梁茵从脚底板升起凉气,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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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芋清醒时梁察陪伴在她身边,不过……不像平时那样光鲜亮丽,而是胡子拉碴眼底乌青,一看就是很久没休息过了。他正出神地凝视她,看到她睁开眼睛,顿时喜悦的跳起来:“老婆!老婆你醒了?!我、我去叫医生——”
可是姜芋拉住了他的手,指头在他掌心轻轻勾了勾,软弱无力。梁察一瞬间红了眼眶,这两天一夜他连眼睛都没合过,一闭眼就是他出了书房看到的那一幕,噩梦一样缠着他,让他想要发疯。他甚至都不知道他们有孩子了!然而这个孩子连这个世界都没有机会看到便离开了他们。他想道歉,想认罪,可嘴巴张了张,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有眼泪掉了下来。
“……别……哭。”姜芋的声音很沙哑,她轻轻咳嗽起来,梁察这才想起来可以按铃叫医生,抹了把眼泪,等医生来了也没放开姜芋的手,检查完了,他立刻就回到她身边,吻着她苍白的手背。
肯定很疼吧?可就是这样疼,她还安慰他别哭。梁察将脸埋进被子上,泪水很快打湿被褥,姜芋看不到他哭的样子,可是她知道他的心有多疼。
可她却一点都不疼。
她对那个孩子,没有感情。做渡魂人的七百多年里,她也曾经不止一次的怀过孩子,伪装过好人,甚至去“爱”谁。从那个时候起她就知道自己坏掉了,她不再具有七情六欲,她满心想着的都是回来,见到这个为她付出全部的人,补偿他,爱他,在那之前,将感情付出一点点她都觉得奢侈,都觉得对不起他。
这些事姜芋不会让梁察知道,她是个怪物的事实,只要她自己知道就好了。
因此她举起没有什么力气的左手,摸了摸梁察的头,梁察浑身一僵,头埋的更深了。
然后,他鼓足了勇气,告诉姜芋说他们的孩子没了。在姜芋昏迷不醒的这两天一夜里,梁察不止一次想过她得知了事实会怎样。生气?伤心?恼怒?甚至想要跟他离婚?他绝对不会离婚的!
可任凭他猜了几千几百种,也没想到姜芋会握住他的手,告诉他说:“没关系,我们以后还会有的。”
因为她一点都不伤心难过啊。
梁察却更想哭了,他狠狠地咬了自己一口,才勉强止住泪意,亲了亲姜芋的脸颊,“饿不饿?我去买吃的给你好不好?”
姜芋摇摇头:“不要……走。”
她躺在病床上的样子那样孱弱而无力,让梁察不止一次的怨恨自己为何没有保护好她。他这样,也算是做人丈夫的吗?那个孩子会不会怨恨他这个爸爸?是他没有保护好他们母子,是他啊。
“老公……”姜芋可怜巴巴地看着他,眼底泪花闪烁。“我……害怕……”
她没说她害怕什么,梁察也没问,但他们彼此都心知肚明。梁察吸了下鼻子,露出笑容来:“老婆,我有件事要跟你说,我现在跟你姓了,你以后可得对我好啊。”
姜芋愣了一下,梁察傻笑两声,又亲亲她的脸蛋,本来想叫外卖,可病房门却被人敲响了。抬头一看,清欢手里拎着饭盒站在那儿,白裙子让她看起来特别像个仙女,一眼就像好人那种,无比纯良。姜芋看到她,先是微怔,而后有些恍惚。清欢面上带着笑,走了进来:“我给你熬了红枣黑米粥,补血的,你喂她吃点儿吧。”
梁察说了声谢谢,也没客气。保温五层大饭盒里的粥还热乎着,餐具都是新的,清欢熬的粥当然比外头买的要好,他一勺一勺的喂给姜芋,医生说她可以吃东西,但是尽量少吃点,免得难消化。姜芋本来并不饿,可闻到喷香扑鼻的粥,也有了点食欲。
清欢是作为经纪人来的,她坐到了一旁看护的椅子上,告诉姜芋:“电影不急着拍,文导说等你好了再进组,梁家那边你放心,有我在,他们威胁不了你。”说完她轻笑一声,“不过现在他们估计不敢再动你了,冲冠一怒为红颜啊梁先生。”
“?”
清欢带了报纸来了,姜芋躺着没力气,她贴心的将报纸展开到最大,超大报纸首页正登着一个巨大的新闻,占据了整整一页。姜芋看向梁察:“你……”
竟然登报跟梁家断绝关系了!
梁察抿了抿唇,“我以后要叫姜察。”
“姜茶没凉茶好喝。”清欢说。
凉茶同志瞪她一眼,清欢笑笑:“我走啦,家里还有个小傻子要照顾,你安心修养,我每天叫人给你送饭,我亲手做的,便宜你了。”完了对梁察说,“只有一人份,你别吃。”
梁察:“……”
等到清欢离开,他才不安地躲开姜芋的视线,低声道歉:“对不起……”
“为什么……道歉?”
“没有保护好你。”梁察顿了一下。“还有我们的孩子。”
姜芋的回应是示意他低头,然后亲他。梁察小心翼翼地抱着她:“老婆,等你好了我们出院,以后都再也不去梁家了,他们这样对你,我没法再见他们。不过……我还有件事要跟你认错。”
“你说。”
“梁家生我养我,我跟他们断绝了关系,但是我把我的公司给了他们,就当是还了生养之恩。”怕姜芋生气他连忙又说,“我保证!最五年,我就把它抢回来!”
姜芋不用问就知道这家伙是怎么想的,现在把自己的公司送给梁家,断绝关系后他们可不是陌生人了么?梁察天生会做生意,他是想送出去一点,拿回来全部啊!姜芋轻笑:“好,那五年后我就要老公养了。”
“嗯嗯!”梁察怕姜芋要生气,在这场爱情里他总觉得自己爱的多一点,可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在,这个女人为了他放弃了什么,又经历了什么。
他永远都不会知道。
而梁察要拿下梁家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不认为梁家人会这么轻易放过他们夫妻俩,那么为了他们以后的生活,就只能让他们变得没有东西可以依恃了。等到以后,每天都要为柴米油盐发愁,就再也没办法想着打压他们了吧?那在这之前,他只要默默地做个软饭男就可以了。刚才那个讨厌的经纪人小姐怎么说来着?全兴罩着他老婆,罩着老婆岂不就是罩着他?
梁察连手机号码都换了。那天在书房里大吵一架,父母兄长终于撕下画皮,说了许多让他意想不到的话。这只是□□,真正让他对那个家绝望的是他跟姜芋的孩子。这么一条人命,梁家人赔不了,梁察也没办法再去认他们。
他是很难过的,但他知道姜芋更难过。
他似乎总是在委屈她,可以后不会了,他再也不会让她受委屈了,谁都不能。
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梁察很快重新振作起来,他喂姜芋吃完饭,还剩下好多……姜芋说自己吃不下了,他就把剩下的全吃了。一边吃一边还在心里怼清欢:不给我吃?不给我吃我也吃!
姜芋温柔地凝视着他,她才不会再生孩子,以后梁家人会如何她也不在乎了,因为她知道,那个死去的孩子,会成为梁察心底的磐石。梁家又还能嚣张多久呢?为了保护她,她的男人会将梁家吃下去的。
真好。
这个人,终于完全的属于她了。
☆、第933章 第九十五碗汤(十三)
第九十五碗汤(十三)
清欢降临这个世界是有原因的, 姜芋当然不是她的目标——她都没想过会在这里遇到这个女人,虽然和当初小萝莉的模样有所不同, 但她认人又不是肤浅的靠长相。
即便清欢已经活了这么久,见识过无数能人异士,可真正让她感到惊叹的, 也唯有那人一个。
他竟然将承载着记忆的灵魂碎片送往了异世。不仅如此,就连当初那座玉墓,都是他亲手所制, 以玉为体, 重制年轻身躯用以镇魂,当清欢发现那座玉墓的瞬间, 借由她这个媒介, 便将碎片带了出去。
碎片以他的模样在几个世界留下传承,从一开始那人就没打算瞒着她,只是清欢起初没有在意。背负传承的人需要进行剥离,云海是得道高僧, 因此能够保留记忆,可其他人的话, 还需要她亲自动手。可这东西并非随手就能拿来, 甚至当她出现的时候, 碎片都还不曾浮现。
清欢叹了口气,真是厉害啊。
长生的秘密,灵魂的碎片,穿越异世, 如影随形,真是……非常厉害的人。
可厉害的人往往要有弱点。就像姜芋一样,曾经在奈何桥待了七百多年,见识了人生百态,尝遍了人间冷暖,可那又如何呢?最终她还是心怀执念,要回到尘世之中,做个普普通通的人。就好像戏本子里写的,地上的人啊动物啊都想修道成仙,可天上的仙子神君却总是思凡,甚至愿意为了当个凡人放弃永久的寿命。
作茧自缚,困在其中,便无法挣脱。
她把玩着手中圆润的几个光团,当詹玉傲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光团迅速进入她手上的铃铛中轻轻晃动。清欢倚在床头,欣赏着刚刚洗完澡的美男子。美男子不说话,胡乱擦着头,什么都没穿。快走到床边的时候,毛巾随手一丢,跨上床伸手就要来抱她。清欢躲过去,“去吹头。”
詹玉傲不高兴地看着她,但是见她态度强硬,知道犟下去也没用,就乖乖去吹了几分钟头。好在他头发不长,很快就吹干了。这回他终于能抱他喜欢的女人了,习惯性的四肢死死缠住,清欢被他裹在怀里差点喘不过气。
清欢第一次见到詹玉傲,是詹家需要一个新的女佣。一直负责打扫詹玉傲房间的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佣人,她的儿子要接她回家享福,管家给了她一大笔钱,她走后,管家先是招了一个年轻女孩进来,结果女孩上班后无意中碰到年轻英俊的男主人,立刻就动了心。詹玉傲从书房工作完回去看到自己床上多了个裸|女,大发雷霆,险些要去打人,好在管家及时出现将他哄住并开除了年轻女佣。
在那之后,管家不敢招年轻的女孩子了,毕竟他们家少爷虽然不能说话,可是长得特别好看,而且天真,万一被人看上了侮辱了可怎么办?
清欢伪装成一名四十岁的中年妇女混了进去,因为她性格温柔稳重又手脚麻利爱干净,管家很看好她,还说要给她涨工资。
但他老人家万万没想到!他们家少爷竟然看上了这个四十岁的中年妇女!
老天啊!
当管家看到他们家身高一米八八有腹肌长得英俊过人的少爷将中年妇女逼在角落里强吻的时候,他恨不得自己瞎了!死过去算了!万万没想到……早知道这样,他宁可把之前的年轻女孩留下来,至少女孩才二十几岁!这位四十岁的……想死,现在就想死。
管家年纪大了,心脏不太好,登时白眼一翻就晕了过去。
醒过来的时候看见他们家少爷正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坐立不安的模样,直到有人推门进来,眼睛一亮,立刻迎了上去,还要抱。
管家瞪大眼一看,差点儿一口气没喘上来又要晕了。这、这不是四十岁的中年大婶……他就是看大婶性格好又勤快,才放心让她照顾少爷起居给少爷打扫卫生的啊,谁知道她是这么照顾的!少爷啊,咱们的确是很少见年轻女孩子,一定是你太少见了!不然怎么会这样饥不择食!
管家决定了,等他好了,他马上就要给少爷招十七八个年轻女孩子进来!!!
清欢到现在都还记得老管家得知她是个少女时的表情,呆若木鸡,话都说不出了。她为了表示歉意,亲自下厨做了一桌菜讨好老人家,才让老人家勉强松口同意她留在少爷身边。不过时间一长,老人家彻底倒戈,毕竟大少爷难搞又孩子气,当然是温柔可爱的少女更加招人疼~以至于现在老管家干脆当了甩手掌柜,反正小姑娘照顾少爷照顾的比他好,他年纪大了,也该去享受一下人生发展一段夕阳红了!
一生都奉献给詹家的老管家,如今已经在某知名独家海岛上把妹了。不久前刚传了照片过来,老人家老当益壮,和一名小他七岁的女士互相爱慕,正结伴同游世界。
詹玉傲一看手机,哦,是管家,不感兴趣,干脆将手机从清欢手里夺过来,结果她反射弧特别快,詹玉傲手刚伸出去她就知道他要干什么,完美避开。“别闹,我跟梁察说话呢。”
姜芋已经出院了,还是住在隔壁,梁察整天跟孙子一样伺候着,她到哪儿都跟着。过几天姜芋要进组了,梁察这个不要脸的竟然来应征经纪人助理,简历洋洋洒洒十几页,最终减缩成一句中心思想:作为一个合格的经纪人助理,我只想跟姜芋!
清欢的回复是:没有工资没有假期没有人权,干吗?
那头沉默了两秒钟,回复的言简意赅:干!
他不放心啊!横竖现在他时间不少,先陪着老婆到处跑,其他的以后再说好了。
姜芋虽然进了医院还流产了,梁察又跟梁家脱离了关系,但梁家人却不肯罢休,他们觉得梁察就是被狐狸精给蛊惑了!一定得想办法逼他回来!
网上开始有人爆料影后姜芋流产进医院的事儿,不过没来得及传播开来就被掐灭在了摇篮里,造谣的营销号被网友骂了个狗血淋头——无他,姜芋虽然死忠粉不多,可路人粉不少,她低调安静有演技还不炒作不作妖,安安分分演戏拿影后,这样的演员谁不喜欢?造谣她的是良心被狗给吃了吧,怎么那么能呢,也不怕原地爆炸!
当然,消息是全兴压下来的,跟詹家比起来的话,梁家还是要稍微逊色一点,更何况他们也不会为了扳倒一个小明星就惹怒詹家。最重要的是,他们不认为梁察是真的和家里断绝关系不会回来了,小孩子闹脾气,以后他跟姜芋过得不好,就会知道家里人都是为了他在考虑。
他们也不想想,全兴力捧姜芋,姜芋有美貌有演技还会装逼,随随便便一部电影的片酬,一个代言费,根本不需要梁家接济好么。
更别说梁察以后又不是吃软饭,他还准备把他送出去的都拿回来呢。要是都给了家里,谁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能消停。等没有钱了,应该就老实了。当然,都是一家人,总不能做的太绝,留点过日子的钱还是可以的。
就是不知道大哥还包的起小明星吗?能不能眼都不眨的一掷千金,房子车子随便送,资源代言随便捧?
呵呵。
詹玉傲小朋友对以上全部都不关心,他只关心清欢为什么盯着手机看却不理他,这让他心里不爽。他不爽,就要作。
因为不会说话,所以平时都靠电子狗,但在床上的时候用电子狗太煞风景,詹玉傲偶尔会使用手语:你在做什么?为什么不理我?
对于他的问话,清欢的反应是微笑,放下手机,捧着他的脸看了半天,摸了摸他的狗头。
詹玉傲有点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清欢当然不会告诉他,他其实是一块灵魂碎片的化身,因为只是碎片而不是独立的人,所以丧失了语言能力和正常生活能力,可也因为是那人的灵魂碎片,又有着惊人的天赋与能力。
被摸了头的詹玉傲满足了,慢慢地躺到被窝里,先是打了个呵欠看了会儿电视,然后眼睛就一眨不眨的盯着清欢看。看着她下床去洗澡,换睡衣,涂抹护肤品,梳头发,上床。
他立刻贴过去,抓住她一只小手,抱在怀里,黏人程度令人发指。最近她老是提到那个姜芋,这个名字都把詹玉傲给听烦了,反正那女人身体好的差不多了,以后得多找点工作让她做,不然总是来串门,他一点都不喜欢有陌生人进来,大家各过各的不好吗?
当然,这只是他的念头。从来乖乖在清欢面前剖析自己的詹玉傲小朋友,这一次偷偷地将这个秘密决定藏在了心里。
而隔壁正被老公黏着的姜芋,突然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第934章 第九十六碗汤(一)
第九十六碗汤(一)
春日正好, 阳光明媚,京都的一家民户院子篱笆外种满了花, 香气四溢。周围从这里走过的人都忍不住要看一眼,赞叹一声,不知道里头住的是什么样的姑娘, 才有这样一双巧手,能不能娶回家做媳妇。瞧这些花,长得可真好, 真叫人羡慕。
不过踹门进去的这位和他手下的捕快们恐怕无法欣赏。捕快们的眼睛锐利的如同刀子, 一点点劈过这个看起来温馨安静的小院子。他们都身穿深蓝色的公袍,身材高大威武, 腰间别着刀。其中领头的那位身长八尺, 脚踩祥云皂靴,一脚上去,就把那看似结实的木门给蹬破了。木屑四下迸裂,惊起院子里养的小鸡小鸭, 顿时唧唧嘎嘎叫声不绝。
谁也没想到里头是个姑娘怀里抱着个小奶娃在喂饭。她手里捧着一个很精致的小瓷碗,碗里是新鲜的牛奶蛋羹, 此刻正一勺一勺喂给那个看起来不大的小奶娃。小奶娃被冲进来的这一群凶神恶煞的汉子们吓到了, 咽下嘴里那一口蛋羹, 顿时哇哇大哭起来,一边哭还一边朝姑娘的怀里拱,最后将小屁股露在外头。让捕快们看,倒颇向之前西洋国送来的一种叫做鸵鸟的生物, 一受惊就把头藏到沙子里。
那鸵鸟被当作贡品送来的那一日,他们就作为护卫沿途看守,实在是印象深刻。
一群大老爷们,杀气腾腾的,谁不害怕?
美姑娘也被吓了一跳,抱着奶娃娃盯着他们看。都没成亲的糙汉子们被那美姑娘一看,个个红了脸,只有他们钢铁直男老大谢鹤走上前去,完全无视姑娘美貌:“这孩子是孙侍郎的遗孤,前几日刚失踪,请你跟我们去京都府走一趟。”
美姑娘眨了眨眼说:“这孩子是我捡的。”
“什么?”
“真的是我捡的。”美姑娘怕他不信又重复了一遍。“我在河边捡到的,他当时被放在一个木盆里,恰好我经过,就将他抱了回来。不信你看,那木盆我还留着呢。”指了指院子角落里的一只木盆。
谢鹤示意手下去将木盆拿来,仔细看了看,这也就是一只普通木盆,没有任何奇特之处。“我要怎么相信你说的?”
美姑娘笑:“我没有必要骗你呀,谢大人能止小儿夜啼,我不过是个弱女子,又有什么本事骗你呢?”
谢鹤沉吟了几秒,让手下都把武器收起来。瞬时间大刀入鞘,未婚的捕快们在美姑娘面前都拼了命的想表现,个个站直了身子挺胸抬头。谢鹤对着美姑娘伸出手:“把孩子给我。”
美姑娘皱眉说:“这孩子是我救的,除了我谁也不要,大人是京都府的总捕头,将这孩子带回去,又有谁来照料呢?倒不如放在我家。”
奶娃娃果然不肯要谢鹤抱,而且拿脚拼命踹他。谢鹤的眉心出现一个川字,他确实没有跟小孩子相处的经验,也没有兄弟姐妹,但这孩子很重要,不能随便将他交给谁。“我自然不能照料,但有人愿意照料。孙侍郎有个表妹,是平阳侯世子妃,主动提出要照顾这个孩子。”
美姑娘没说话,奶娃娃却突然放声哭起来,他只有两岁多一点,话都还说的不大清楚,对父母的记忆还不够清晰,遭遇家变,九死一生,如今信任依赖的只有一人,是决不肯让别人碰自己一下的。尤其是谢鹤浑身煞气重,脸上八百年不笑一下,小孩子更是害怕他。京都里的小孩子一不听话,家里父母就吓唬他,再调皮捣蛋就让京都府的谢大人把你带走!小孩立刻就不敢再闹了。由此可见,谢鹤的煞神名声传播的有多远。
“谢大人所说的世子妃,该不会就是曾经和孙侍郎订婚却又悔婚,另攀高枝的那位姑娘吧?这几年她与孙侍郎都不来往,如何却在孙侍郎死后要照料他的遗孤?大人不觉得奇怪吗?”
捕快们沉浸在盛世美颜里,一个劲儿的点头:奇怪奇怪!你美你说什么都对!
谢鹤冷了眼:“你怎么知道?”
“谢大人不必怀疑我。”美姑娘笑了笑。“我靠这个混口饭吃。”
谢鹤看了一眼竖在美姑娘身后的招牌,上头写了四个大字:铁口直断。
这姑娘看起来气质出众心灵手巧,没想到竟是个江湖骗子。谢鹤不信这些,但她说的确实都是事实,这也是他迟迟犹豫不决的原因。孙侍郎全家被灭口,只剩下这么个失踪的孩子,他们一路追查到了这里,不能荒废。
奶娃娃咿咿呀呀的说些含糊不清的话,小手扒拉着瓷碗,于是美姑娘一边喂他吃蛋羹一边道:“谢大人大可放心,我照顾这孩子,不求什么。你若是怕我使坏,将我看住也就是了。”
谢鹤想了想,说:“你收拾一下,带着这个孩子,跟我走。”
走?
走去哪儿?
谢鹤没有解释,但众人都知道他素来说一不二。于是最后,姑娘只能抱着奶娃娃跟着谢鹤走了。
京都府的后宅是京都府尹杨大人及其幕僚所住的地方,谢鹤虽然是土生土长的京都人,但在后宅也有属于自己的房间。京都府很大,还有许多空着的院子,他禀报了杨大人之后,就将美姑娘和奶娃娃安顿在了后宅的小院落里。
事情看似到这里告一段落,不过很快他就又来了,这回没带那一群单身捕快。
“你说你姓孟,上川人士,可为何我在户籍中查不到有关你的消息?”谢鹤双手环胸,因为已经到了放差的时间,他脱下了深色的公袍,只穿着玄色长衫,不过仍然能够感受到他身体中所蕴含的强大力量。因为环胸这个动作,胸口处鼓囊的胸肌在薄衫下被勒的清清楚楚,非常的有男人味。
简直像是行走的荷尔蒙。
他大概是刚沐浴过,头发还在滴水。
清欢从小厨房里端出一个盖着的海碗,听到他的问话,不由笑道:“从此处至上川,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京都的总户籍管理处难免会有疏漏,大人可以派人去查,我何必说谎呢?”
京都府人手不够,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她特意去上川查户籍,她就是知道才这么说罢了。
奶娃娃坐在特制的椅子上,两只小手捶啊捶,正在长身体呢,饿了饿了。
清欢将海碗端上桌,客气地问了一句:“谢大人要不要也吃一些?我刚做了鱼羹。”
其实谢鹤吃过晚饭了,跟其他捕快一起。他过来就是想诈一诈这神秘的美姑娘,没有效果就打算走了。谁知道刚要转身,那海碗的盖子被掀开,一阵鲜香扑鼻的味道迎面而来,让他的脚步不觉停下。
京都府总捕头谢鹤,人称煞神,武功高强,刚正不阿,浑身上下没有弱点——这是世人对他的印象。
是个硬骨头——这是想收买他的人对他的印象。
不敢作恶,怕犯他手里,此人眼中,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是京都的纨绔们对他的印象。
忠诚正直,连本官的面子也不买——京都府尹杨大人如是说。
但只有谢鹤的老娘知道,谢大人他其实有个致命的弱点,爱吃鱼。
谢老娘就烧了一手好鱼,不过自打老人家过世,谢鹤已经很久没吃过鱼了。京都府伙食不错,但鱼做的一般,其他食物不好吃谢鹤也吃得下,毕竟只是果腹。可是鱼,一定得好吃,不好吃他绝对动都不动!
如果有人去采访捕快们关于谢大人的食物喜好,他们一定会异口同声的告诉你:总捕头他不爱吃鱼!从来不吃鱼!如果你请他吃饭,千万不要有鱼!
谢鹤已经快三年没吃过鱼了。他每个月的俸禄是五两银子,因为是个单身狗,钱基本都花到需要接济的人身上,自己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去做鱼最出名的酒楼吃一顿都不止五两,所以是的,谢鹤他馋鱼,馋的不行。
鱼是个好东西,可要想将它做好可不容易。尤其是鱼羹,又是给小孩子吃的,不能放大料,这样就难免会腥,然而这鱼羹一掀开,谢鹤闻到的只有鱼的鲜香,没有丝毫腥味。他顿时就站在了门边,然后不受控制的走进屋子,在桌边坐了下来。
鱼是到了京都府落脚后清欢亲自上街去买的上等鲈鱼,肥嫩新鲜,肉质细腻,将鱼肉拆下来做鱼羹,剩下的也没浪费,和白菜粉丝一起加大料炖到收汁——一会儿用饼子沾着吃,美味又管饱。
“大人不必客气。”清欢盛了一小碗给小奶娃,剩下的海碗端到谢鹤面前,转身又去了厨房。
谢鹤拿起调羹舀起一勺,高汤清澈见底,汤面上漂浮着细碎的火腿丝笋丝香菇丝还有葱花,红红绿绿白白分外好看。吃一口,只觉鱼肉顺滑弹牙,高汤收入肉内,与鱼本身的鲜味结合,咽下肚去,着实令人身心爽快,发出喟叹。
☆、第935章 第九十六碗汤(二)
第九十六碗汤(二)
谢鹤虽然是个捕快, 但他的父亲生前是名私塾先生,因而吃相并不粗鲁, 反倒十分文雅。不过鱼羹太好吃了,他吃完一海碗仍旧意犹未尽,又拿起饼子沾了炖鱼, 连同酱汁吃的一干二净,腹内饱胀,才想起自己吃的有些多, 竟忘了人家姑娘一口未动。
这就很尴尬了。
清欢正喂小奶娃吃饭, 她看出谢鹤羞赧,道:“谢大人可吃饱了?若是不够, 缸里还有一条鱼。”
什、什么?
还有……一条鱼?
谢鹤的心顿时蠢蠢欲动起来。他看着眼前的姑娘, 下午手下们都在嘀咕,他不小心听到,才发觉他们是在讨论这姑娘的美貌。本来谢鹤是没怎么在意的,眼下吃了人家的鱼再一看, 顿觉清欢貌美无双,可要甩出其他女子一大截。谢鹤常年在外奔波破案, 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 因而脸红了也看不大出来。他清了清嗓子:“我突然想起, 府尹大人找我,我先走了,有事你叫我。对了,这个给你。”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子来, 放在了桌上。毕竟吃了人家的鱼,若是白吃白喝,未免不好。“这孩子先给你带着,没银子了可以跟我说。我走了。”
说完竟像是有人在后头追着一样。清欢轻笑一声,道:“真是纯情。”
小奶娃听不懂,啊啊的张开小嘴吃饭,而后清欢又道:“现在你可以放心了,孩子在京都府,有谢鹤在,不会有危险。”
别人看不见,唯独清欢自己知道身边有一只寸步不离的鬼魂——正是小奶娃的父亲,也就是震惊天子的灭门惨案中被杀死的孙侍郎。
清欢到这个世界之后遇到的他,孙侍郎茫然慌张,她见他身上有冤屈,又命不该绝,便帮了一把,定住他的魂魄,而后按照他说的去寻找他的孩子。值得庆幸的是孩子没有受到太大惊吓,虽然没了爹娘在身边很害怕,但小孩子忘性大,很快就依赖上了给奶喝给肉吃还陪玩□□的清欢。
孙侍郎在一边看着儿子张着小手要抱抱,忍不住想去回应,可双手穿过了孩子的身体,肉嘟嘟粉嫩嫩的孩子咯咯笑着,完全将清欢当成了最亲近的人。他面上失落又难过,却又不住庆幸。
这样快快乐乐的就很好,什么都不要记得,就不会被仇恨淹没。
孙侍郎平时是不说话的,他就安静地陪伴在孩子身边,然后偶尔和清欢聊会儿天。方才谢鹤进来,那人身上阳气重,他不敢靠近,离得远远的。
他也想尽快找到杀害他们一家的凶手,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自己同谁结了仇。孙侍郎五年前中了榜眼,进翰林院待了四年,出来就是工部侍郎,本来前途无限,谁知却一夕之间家破人亡。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他自己也稀里糊涂的。如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京都府身上,尤其是断案如神的杨大人跟神捕谢鹤。如果这两人都不能为他伸冤,那怕是真的要死不瞑目了。
清欢没在意孙侍郎做什么,她拿了那个钱袋子掂了掂,又扒开数了数。嗯……一共两贯铜钱三块碎银子,对普通人来说也许不少,但对她而言连牙缝都塞不了。不过算了,谢大人一看就是个穷鬼。
之后两日没见到谢大人,第三日中午谢鹤才又过来。清欢问了一句,才知道孙侍郎的案子仍旧没什么进展,倒是又出了一起命案,河里发现一具泡烂发白的漂子,尸体毁坏看不出本来面目,只知道是个男子,仵作验尸后发现死者生前是被勒死的,因此并非失足坠河,而是被人勒死后抛尸。
这就麻烦了,因为京都来来往往许多都不是本地人,很多外地的富商来做生意,这么个人,没了面孔,又没人来报案,怎么找人?年年都有这样的事,停尸房的无名尸体至少有十几具。等到了尸体实在没办法保存了,才会由杨大人做主处理掉。
谢鹤说完发觉不对,懊恼道:“不该对你说这些。”这可是个姑娘。
他老娘还活着的时候被他的亲事愁白了头,谢鹤今年二十五了,寻常人家像他这把年纪,孩子都一堆了,他却还在打光棍。不仅是他,整个捕快队基本上都光棍,当捕快说出去光彩,吃公家粮,可这活实在是没有个定数,还危险,谁家的好姑娘乐意嫁。他老娘在世的时候托媒人给相了几个姑娘,结果人姑娘一听说是煞神谢鹤,个个吓得摇头摆手,跟这样的人睡一张炕,她们怕第二天早上起来脑袋都搬家。
这就是有点以讹传讹了,谢鹤真没那么恐怖。不过大家都拿这当个故事听,于是他就继续单了下来。
他自己也不会说话,这是个缺点,谢鹤自己也承认。不然人家姑娘怎么随口一问,他就说这种恐怖故事吓她?
对待没有犯事的好人,谢鹤还是很温和的,只不过大家不给他这个机会,看到他的时候就已经跑了。这是第一个敢听他说话的姑娘,因此不知不觉就多说了点。
然后就开始后悔。
清欢真想告诉他我不怕,顺便这屋子墙角还缩着一个被你的气势吓到的胆小鬼。
一看清欢起身,谢鹤就更确信自己吓到她了。没想到清欢很快就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个钱袋子:“谢大人,这是你之前给我的,我看上头破了几个洞,就给你补好了,里头的银子我没动,你自己用着吧,不需要给我。”
谢鹤这钱袋是他老娘缝的,用了好几年,的确破了几个洞,但都破在上头,下头的洞个头小,铜钱也好银子也好都掉不出去,他就懒得换,还得再花钱买。没想到清欢给他补好了,而且补的跟新的一样,针脚密实好看,整个钱袋都上档次了。
他将钱袋拿回来,里头的钱却倒出来推过去:“给你用。”
清欢很想告诉他我有钱,非常有钱,随便出去算个命忽悠一下就能赚到比你这多N倍的银子。不过她想了想,还是接受了谢大人的好意,没有拒绝他。
谢鹤暗地松了口气,若是再被拒绝就尴尬了。他本来就是过来看看小奶娃,毕竟这也是孙家灭门惨案中的唯一幸存者。眼看天晌午了要开饭了,没等他开口说告辞,清欢就挽留道:“谢大人要不要留下来用午饭?水缸里还有条鲈鱼没有吃。”
鱼、鱼啊……
“那我就叨扰了。”谢大人如是说。
清欢微笑,将小奶娃塞到他怀里:“麻烦谢大人看下小石榴。”
谢鹤不是第一次抱小孩,但第一次陪小孩玩,有点紧张。而且他突然觉得这样看起来很像一家三口,贤惠温柔的妻子在做饭,放差回来的丈夫陪着儿子玩闹……这个想法让他唾弃自己。想得美,还想娶媳妇!
那么漂亮的美姑娘,怎么可能看得上他这样的大老粗,忙起来昏天暗地还没个休沐,那么点俸禄也养不起娇气的姑娘啊。谢鹤有一双利眼,清欢身上的衣服也好配饰也好,虽然都很清丽简洁,但都不是俗物。虽然她说自己是个算命的,可谢鹤知道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就好像高门贵族家的小姐绝不可能嫁他为妻,普通人家的姑娘也没希望做公子少爷的夫人。
还是别做梦了,想想案子吧。
没一会儿厨房里飘出诱人的香味,让正思考案子顺便陪玩的谢鹤顿时走神。这香味是……糖醋鱼!
啊!
就算是鱼汁,浇到白米饭上他也能一口气吃三大碗!
然而就在谢鹤等待吃鱼的时候,悲剧的一幕发生了。
作为一名让手下敬重且畏惧的头儿,他不在,其他捕快不敢开饭。可是大中午的兄弟们忙了一上午,四处奔波逮人查线索找证据,都饿得饥肠辘辘,这会儿头儿在哪儿呢?他不来他们不敢开动啊!
就在众人饿得要死的时候,路过的杨大人端着米饭告诉他们:啊你们头儿啊,刚才去清欢姑娘院子了,说是去看看那个孩子。
清!欢!姑!娘!
不就是那个房子周围种满了花的美姑娘!
谁去叫头儿来吃饭,本来是件很残忍的事,毕竟大家都不想惹老大。可是一提到美人,捕快们就激动了,能看一眼漂亮姑娘,惹怒老大算什么!
于是呼啦啦来了一群人,清欢大致上数了一下,有十几个,她这小院子都塞的满满当当的。
然后汉子们集体被糖醋鱼的香味吸引,眼巴巴看着,一个大胆的提出请求:“姑娘,我去端碗白米饭来,那汁子……能舀一勺给我么?”
清欢微笑道:“可以呀。”
“谢谢!”
一个谢谢下去,人影全无,而后十几个人高马大的汉子端着碗风风火火的跑来,糖醋鱼还没好,就都蹲在厨房门口等着。
吃鱼啊吃鱼啊吃鱼啊!这个味道!香死了!
杨大人端着米饭正溜达,结果也寻香而来,见一群下属蹲在厨房门口,于是也默默地蹲了下去,排在队伍的末尾。
谢鹤:给我滚。
☆、第936章 第九十六碗汤(三)
第九十六碗汤(三)
事实证明, 食物是增进感情的良方。否则你看,之前对着清欢冷淡疏离的谢大人, 现在是什么样?简直比见了亲人还要激动,尤其是在清欢将糖醋鱼最好吃最嫩的肚子上的肉给了他之后。
杨大人今年四十余岁,无妻无子孑然一身, 是忠臣,也是孤臣,因而圣人对他十分信任。因为心宽体胖所以看起来比较富态。他嫉恶如仇, 但却为人随和, 跟谁都能说得上话,谢鹤跟在他身边也有些年头了, 可以说是情同父子。不过亲兄弟还明算帐呢, 更何况是没有血缘关系的“父子”?
就因为一条鱼尾巴,两人差点打起来。杨大人当然打不过谢鹤,于是提出文斗。谢鹤拒绝,他虽然跟着父亲读过两年书, 但也就是认字的程度,杨大人当年可是先帝钦点的状元郎。再说了有什么好比的?鱼尾巴就应该是他的。
杨大人说:“谢捕头啊, 你不是不爱吃鱼, 来来来本官帮你吃。”
谢鹤眼疾手快将盘子端走, 面无表情地说:“不敢劳烦大人,属下并不挑食。”
其他捕快们蘸着鱼汁拌米饭,吃的无比香甜,只可惜鱼只有一条, 有老大和老大的老大在,哪里有他们什么事儿?虽然没吃饱,但还有午饭可以垫肚子,只是……清欢姑娘做菜可真好吃啊,真想有机会再吃一次!
心里想得正美,就听见美姑娘笑着开口了:“诸位捕快大哥辛苦了,今儿只有一条鱼,未免怠慢了各位,改明儿我做东,请大家吃烧烤。”
!!!
此时此刻,清欢姑娘在他们心里就是女神,谁都比不上!
杨大人眼睛一亮,从怀里摸出一个黑色的钱袋子:“行行行,本官请客,本官请客,就这么说定了!”
清欢毫不客气地接下钱袋子,这两人倒是有趣,只是吃了点东西,就要掏银子。
杨大人是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狗,留银子在身上没什么用处,他向来亲民,没有官架子,跟属下处的好,就是一点,嘴馋。当然这个弱点他掩藏的很好,否则被人知道了可不糟糕。他这个孤臣最大的特点就是软硬不吃,手下拿的人皇亲国戚有,高官贵族有,若是被人得知借机讨好,哪怕他不收,可次数一多,难免圣人心里不舒坦。
杨大人谢大人两只单身狗都用亮晶晶的眼神看着她,似乎是在问:改明儿是什么时候?
她失笑,道:“今天晚上就可以,下午我去买食材,晚上下拆后就能吃。不过人这么多,需要买的东西也多,怕是要麻烦大人给我派几个人手了。”
“没问题没问题。”杨大人摆摆手。“你要几个都行。”
谢鹤则直接道:“我跟你去。”
清欢笑道:“可以呀,只不过要麻烦大人一点事。”
杨大人仍然十分豪爽:“你尽管说!”有东西吃管他的呢!
“就是这个。”清欢把小石榴抱到他面前塞给他。“我出门去,就麻烦大人带着小石榴了。”
这个杨大人还真没经验,他没带过小孩,小石榴软趴趴的身子在他怀里,他都手足无措了。
于是晚上就进行了一场热火朝天的烧烤。杨大人说既然是要犒劳大家,就不能吃独食,于是将烧烤转到前宅,除了门口看守的捕快外,其他捕快都来了!烧烤架架上,食材都洗的干干净净,肉片薄嫩,蔬菜新鲜,酱料麻辣,还有从西洋国传来的叫什么芥末的东西,抹上去之后,爱吃辣的人眼泪都流了出来却还要吃。烧烤这种东西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所以清欢传授经验后就没怎么动手,她到底是个女子,不适合在这么多汉子堆里待,不过小石榴倒是玩得开心,迈着不怎么稳当的步伐这儿转转那儿蹭蹭。
啊对了,谢鹤还买了酒。
上好的花雕,喝一口醇香浓厚,男人就好这两口,一口肉一口酒。今天能有这顿多亏了清欢姑娘,于是打这天起,他们看清欢的眼神变得格外亲切。
一夜狂欢过后,第二日人人顶着熊猫眼来上差,头疼的要死,昨晚喝的太多,大部分人直接留在衙门里睡了,早晨起来感觉脑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好象有一群鸵鸟在里头撒丫子狂奔,奔来奔去,最后一脑袋钻进沙子里。
谢鹤酒量好没感觉,像是酒量不行却又非要喝的杨大人等可就悲剧了,好在这时候,清欢主动送了解酒汤过来——女神啊!
仵作大叔昨晚也喝的不少,昨天京都府可是够热闹的,他一把岁数了还非跟小年轻拼酒,早上起来时头晕眼花,一碗解酒汤下肚顿时重获新生。
清欢将杯子收回来,故作不经意地问道:“您受累了,怎么,昨儿个那人的身份,还没查出来么?”
“哪能那么简单查出来啊。”仵作叹了口气。“咱们这京都府啊,年年都有那么些无头案破不了,无名尸体也多,登记在案后基本上就没了消息,这些可怜人连个入土为安的机会都没有,家里人也不知道他们是死了还是活着。”
清欢点了下头出去了,谢鹤在她身边拎着装解酒汤的坛子,道:“倘若有线索,我们一定会追查下去的。”
“谢大人,你信鬼神吗?”
谢鹤想都没想:“不信。”
清欢:“……我若是说,我这铁口直断并非招摇撞骗,能帮你抓凶手呢?”
谢鹤的表情顿时一言难尽起来。他觉得这是个好姑娘,可算命什么的……不过为了维护清欢的自尊心,他清清嗓子说:“不如这样,你先说来听听。”
“你们可以去排查一下京中的染坊。”清欢回头看了一眼,仵作大叔身边正站着那位可怜人的鬼魂,他身上穿着衣服,和躺在停尸房里那具赤|裸的尸体不一样。“死者生前穿着一套白□□的锦袍,看起来价值不菲,应该挺有钱的。五官轮廓很深,估计是北方人士,锦袍上沾着很多颜色,我看他像是北方前来京都做染料生意的富商。”
谢鹤:“……”
“是真是假,谢大人先去查一查再说如何?”
谢鹤总归要给她面子,毕竟吃人嘴软。
结果下午他就带着犯人回来了,杨大人还吃惊,这案子怎么还就破了?怎么破的?死者身上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东西,面容也都泡烂了,京都府更是没有人来报案,可是这???
犯人果然是一家染坊的老板。谢鹤带着捕快挨家挨户的上门,只有这一家不肯让他们进去搜查,谢鹤当场就觉得他们有问题,果然,搜到了一包袱的金银珠宝,老板不肯承认杀人夺财,却被谢鹤在染缸里发现了一枚脚趾甲盖——那正是老板在拖拽尸体时磨蹭掉的,老板心虚,只顾着将富商的衣服扒下来,却没注意到被染料浸透的脚出了问题。
他见财起意,将富商引到染缸边,口称这是他刚研究出来的新染料,引得富商低头,便拿用以染色的白布将对方勒死,谁知挣扎间两人双双落入染缸,老板爬起来后将尸体捞出,怕被人发现,扒了衣服趁夜丢到了护城河。这新染料并不持久,在河水里漂了会儿就褪色了,所以也没有人怀疑到他头上来。
那枚脚趾甲盖恰好就是死者脱落的,大小正好,老板在这事实之前认了罪。
谢鹤晚上到清欢住的小院子里,真诚地问她:“你是怎么知道的?”
“死者的鬼魂告诉我的。”
谢鹤:“……”
“我知道谢大人不信,可我说的都是对的不是吗?”
新世界的大门一旦打开,就不容易关上。清欢很体贴的给谢鹤一点缓冲空间:“晚上做了鱼饼,谢大人要不要来一点儿?”
谢大人说:“要。”
京都府通过驿馆通知了富商的家人,那富商的妻子正身怀六甲,挺着大肚子和公婆一起来接了丈夫的尸身回家,临走前向谢鹤跟杨大人磕了三个响头,以谢他们的恩德。
谢鹤从来都不喜欢这样的场景,好人死了,留给家人数不清的悲伤难过。即便沉冤昭雪,又能如何呢?又不能让悲伤轻一些,又不能让逝去的人回来。
送走了人,谢鹤准备跟谢大人商量一下孙家灭门惨案的事,谁知道两人刚说了一会儿,捕快就来禀报说平阳王世子和世子妃来了,要将孙侍郎的遗孤带走。
因为那是皇亲,捕快们不敢拦,已经奔着清欢姑娘所在的院子去了。
二人一听,连忙站起来。
清欢正在给小奶娃做口水兜——真的,小奶娃流口水流的太厉害,为了不一天洗好几套衣裳,她准备给他多做几个口水兜,这样的话只要按时更换就可以了。
口水兜是用柔软的旧棉布做的,清欢还在上面绣了可爱的小猫小狗,小奶娃喜欢的不得了。
☆、第937章 第九十六碗汤(四)
第九十六碗汤(四)
小奶娃又白又嫩胖嘟嘟的, 他的爹娘都生的好,因此他也长得很好看, 圆圆的大眼睛扑扇扑扇,再加上爱撒娇又黏人,清欢很喜欢, 因此照顾起来也不觉得麻烦。
只是这些人……什么来头?进了院子话都不说一句,一个穿着暗红色袄子的嬷嬷上来就要抢小奶娃,清欢眼疾手快, 口水兜一丢, 抱起小奶娃躲过去:“阁下是谁?”
“大胆!见到世子和世子妃还不跪下行礼!”那婆子一击成空,顿时非常不高兴, 又见清欢容色绝美, 心中有些担心。虽说世子和世子妃感情好,可王府里还是有几个通房,这姑娘生的如此美丽,万一叫世子看上可如何是好?
清欢抱着孩子微微福身:“见过世子世子妃, 二位大驾光临,不知有何贵干?”
世子惊艳地望着她的脸, 世子妃则上前一步, 不着痕迹地挡住了。世子并不高, 世子妃又身材修长,是以被挡住的世子颇有些不好意思,手握成拳放在嘴边咳了一声:“你怀里那孩子,是世子妃表哥的遗孤, 孩子在这世上除了世子妃再无亲人,世子妃心善,便想将孩子抱来抚养,也好让表哥有后。”
他话音刚落,杨大人跟谢鹤就感到了。杨大人虽然随和,可面对这些世家子弟向来不客气:“世子,擅闯京都府,以我朝律法,严重了可是要受刑的,世子如此胆大妄为,是不将本官放在眼里么?”
京都府人人都是根硬骨头啃不下去,其中又以杨大人跟谢鹤为最。在这两人这儿,面子这玩意儿不好使。世子大庭广众之下被下了面子,脸色顿时就不太好看。正要解释,世子妃开口了:“杨大人见谅,谢大人之前说有了我侄儿的消息,现如今过去了好几天,却都不说通知我这个做姑姑的。我心里着急,又得世子怜悯,才擅闯进来,实在是心系孩子,表哥生前于我有恩,还请大人原谅则个。”
话说得好听极了,杨大人还能说什么?人家是担心孩子又不是来捣乱的,态度好又诚恳道歉,他若是紧抓不放,倒显得他为人苛刻没有人情味了。
谢鹤道:“这孩子是孙家灭门惨案的唯一幸存者,在这案子没结之前,还是留在京都府比较安全。”
世子妃轻笑:“以谢大人这样说,我这做姑姑的,还不能亲自照料侄儿了?”
“世子妃正当年华,想来很快就能和世子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何必要将这孩子带走呢?更何况,孙家的案子一日不结,那凶手就一日不会停下,孩子在京都府有人照料,世子妃不必担心。若真的放不下,欢迎随时来看。”杨大人说。
世子夫妻原以为能将孩子带走,可谁知杨大人跟谢鹤赶了过来,他们虽然占着情,可人家那边是理是法,倘若杨大人不肯放人,他们除了入宫去求圣上之外别无他法。今日带的都是些普通家丁跟婆子,如何能跟京都府训练有素的捕快相比。事已至此也无计可施,世子便揽住了世子妃的肩:“为夫知你心中挂念表哥和孩子,只是杨大人说的也有道理,咱们便先回去,待到杨大人抓住凶手,咱们再来带孩子回家。”
世子妃不舍地望向清欢怀里的小奶娃,小奶娃可不知道她在看什么,仍旧趴在清欢肩头用嘴巴吐泡泡,浑然不知为了争夺他大家都绞尽了脑汁。
“世子妃是身子不舒服么?”清欢突然问。“听您一直在咳嗽,嗓子又有些沙哑,既然身体不适,就应好生安歇。如今虽然不冷了,却容易受寒,世子妃要多加注意才是。”
闻言,世子妃看了她一眼,淡淡道:“多谢姑娘关怀。”
只是看她的眼神,明显是将清欢当成想要攀龙附凤的女子了,说什么关怀她,怕不过是想在世子面前出头。呵,长得倒是不错,可这么做未免也太蠢了些,当世子是那等见色心喜之人么?她没搭理清欢,便与世子离去了。临去前又忍不住看小奶娃,心里惋惜不已,还以为能将奶娃娃带回王府,谁知却不能。
“杨大人,谢大人。”世子妃停下脚步。“二位都是能人,想来很快就能破了表哥一家的惨案,可若是不能,孩子这会儿还小,若是大了,就不能在京都府待了。圣上也对这案子十分关切,杨大人还是要快些才行。”
言下之意大家都懂,这是想逼着杨大人给个破案的限期——开什么玩笑,老狐狸怎么可能会接。圣上得知此案亦然震怒,却也不曾要他限期内破案,他凭什么听一个世子妃的啊?世子妃再大,能大过圣上去?
因此杨大人呵呵一笑,四两拨千斤:“世子妃说的是,二位慢走,下次再来京都府,可务必通知本官一声,本官好在府门迎接。毕竟这是规矩,本官身为京都府尹,向来循规蹈矩。”
他讽刺这二位心急擅闯京都府,也不是什么懂规矩的人,何必在他面前装腔作势。
杨大人最让圣上喜欢的就是这一点,只要他看不爽,谁都敢办,谁都敢怼!这也是圣上信任他放手给他大权的原因,因此杨大人虽然只是正四品的京都府尹,在京都却是哪儿都吃得开,谁见了都要敬让三分。同时这也是圣山最心塞的点,因为杨大人牛逼起来连圣山也敢怼!
曾经圣上为老不尊,看上了自己儿子的一个小妾,皇子也很懂老子的意思,偷偷摸摸将人送到了龙床上。圣上大喜过望,明里暗里夸赞这儿子懂事,还暗搓搓想给美人个位份。皇后怕丢脸,将此此事暗中告知杨大人,杨大人二话不说开怼,怼的圣上头晕眼花,美人还是收用了,但再也没提给位份的事儿,而且因为杨大人这较真的性子,他怕在龙床上颠鸾倒凤的时候被打断,愣是连传召的次数都少了些——现在美人已经完全被忘了。
当今圣上绝不是昏君,就是有些小缺点,其中以好色为最。寻常王公大臣家,谁家若是有美貌的女儿或是娘子,真是不敢朝圣上面前带——这位英明是英明,厚道是厚道,架不住就是好色啊,什么美人都吃得下,反正只要长得美就行!别的不说,当今圣上后宫的人数是先帝的五倍!
就这样,今年还喜滋滋的又要选秀呢。
对于圣上这点小爱好,杨大人是只要不闹的太离谱都不管。他效忠皇帝多年,深知圣人的性子,世子妃想拿圣人来压他,呵呵。
等世子夫妻走了,杨大人才看向清欢怀里的奶娃,羡慕道:“小家伙不谙世事,真叫人羡慕。”长大了想的多了,活的就难了。
小奶娃根本不知道这个长胡子老头在说什么,仍旧吹泡泡流口水,清欢将他放到腿上问:“还没有线索么?”
“在查。”谢鹤说。
她点了点头,也不是很在乎,抱着奶娃朝屋里走,没走两步就又停了下来:“对了,谢大人。”
“嗯?”
“不觉得奇怪吗?”
什么?
清欢道:“孙家上上下下二十三口人被杀的一干二净,孙侍郎更是在休沐回家的路上一刀致命。可我捡到小石榴的时候,他躺在木盆子里。若那人是要灭孙家的口,为何要留下这孩子?为何不一起杀了?还非要给这孩子一条活路?”
能做出杀人灭口这等事的凶手,会突发恻隐之心留下孩子的命吗?这未免也太可笑了。
如果不是,那就证明这个孩子有他活下来的理由。
这个理由又是什么呢?
“孙家灭门惨案发生后,孙侍郎就没有亲人在京都了,只剩下世子妃。世子妃三番两次想带小石榴回去抚养,真的是单纯的为表哥留后么?我听说,世子妃曾经和孙侍郎定有婚约,只是后来悔婚嫁入了平阳王府。如今世子妃嫁入王府数年却无所出,这不奇怪吗?”
小石榴只是个奶娃,肯定不可能从案发现场逃走,连身强体壮的家丁都被杀死了,他一个话说不清路走不稳的奶娃失踪,定然是被带走。谢鹤循着踪迹去找,却找了好几天,也许从一开始凶手就是有目的的,但是他没想到中途会冒出一个清欢,在木盆向下流漂流的时候发现孩子并将孩子抱走。
世子妃本来可以不来京都府要孩子,因为这孩子可以直接送到她手上。但因为清欢的出现,中间出现了问题,于是她只好亲自上门,表达自己想要为表哥留后照料孩子的想法。
但是……只是为了一个孩子,就要将孙侍郎灭门,这未免也太荒谬了。
谢鹤跟杨大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因此才没有世子妃太过怀疑。因为即便世子妃将小石榴抱在身边抚养,小石榴并非世子骨肉,也不能继承世子之位。更何况世子还有数名通房,世子妃不能生,总有人能生不是?可他却很支持世子妃抱孩子去养,这种种表现,实在是不像杀人凶手。
☆、第938章 第九十六碗汤(五)
第九十六碗汤(五)
道理都懂, 可如果没有证据,这些就都只是推测。
孙侍郎为人随和, 与同僚们关系都不错,不曾与什么人结仇,一谈起孙侍郎, 人人都是比个大拇指,说这位是谦谦君子,温文儒雅, 实在是挑不出什么错处来。而孙侍郎的鬼魂虽然还在, 却迷迷糊糊的记不清楚了,仅存的那些记忆里又没有可能杀自己全家的仇人——他每日来来回回做的都是那些事, 到底是何人为了何事, 竟结下灭门的仇怨?
既然没有新的线索,谢鹤就决定从头开始查,从孙侍郎每日行踪到他相交的亲朋友人,再将这些信息重新捋一遍, 一定有什么东西是被遗漏的。果不其然,很快就让他查到每半个月, 孙侍郎都会在休沐的日子去戏馆听曲子, 而平时他是待在家中陪伴妻儿的。
侍郎府有专门负责送菜进来的农户, 这人也是谢鹤无意间寻得,从他口中得知了此事。每半个月,孙侍郎就去戏馆一次,雷打不动。人难免有些爱好, 但孙侍郎就有些奇怪了。他去听戏,每次只半盏茶的功夫就离开,匆匆赶回家后陪伴妻儿,而且时间掐的极准,半个月一次,一次半盏茶,完了就回家。
谢鹤隐约觉得其中有些蹊跷,便想着去戏馆看看。只不过他带着人去搜查自然不成,未免打草惊蛇。于是他换下公袍,数了点银子,准备亲自去戏馆走一遭。
结果门口遇到了清欢,要不是被她喊住谢鹤差点儿没认出来。原因无他,她今日身上穿着男装。谢鹤愣了一下:“你这是要……”
“没银子了,出去摆摊。”清欢摇了摇手里“铁口直断”四个大字的白幡,很是自豪。“小石榴交给杨大人照顾了,谢大人这是要去哪儿?”
她穿男装丝毫不显得维和,大概是因为她身形修长,美的又雌雄莫辨。不过一个姑娘出门在外,的确是做男子打扮比较安全方便。谢鹤点了下头说:“我要去听戏。”
并没有跟清欢说实话。
“带我一起啊?”清欢很渴望地说。“我还没去过戏馆子呢。”
谢鹤有心想拒绝,又怕她察觉自己别有所图,半晌道:“可以是可以,不过……你不会要拿这招牌去吧?”
“不可以吗?”她歪着脑袋问。“戏馆子有规定算命的不能进去吗?”
这还真没有,于是谢鹤妥协了。
清欢不乐意走太远的路,她有一头小毛驴,载她刚刚好,谢鹤要是上去怕要被压死,于是她坐在毛驴上,谢鹤……谢鹤在前面给她牵着毛驴。写着铁口直断四个大字的白幡背在身后,真是一副神奇的景观。
孙侍郎常来的戏馆子叫落梅园,听说这里以前还出过一名宫妃,现如今正受宠——不叫人奇怪,毕竟当今圣上好色的特点几乎可以说是人尽皆知了。戏子算什么,他老人家连儿子的小妾都睡过。
不过……谢鹤拿着单子冷汗涔涔,好贵……一盘瓜子就要一百钱,外面一斤炒瓜子才几个钱?他摸了摸囊中羞涩的钱袋子,还没想好,清欢就拿着单子给跑堂的了。“花生瓜子桂圆核桃杏仁各来一盘,再泡一壶龙井。”说完丢了个碎银子上去。“赏你的。”
他长得好看又出手阔绰,浑然天成一股风流俊秀,那跑堂的登时笑眯了眼睛:“得嘞这位爷,您稍等!”
谢鹤道:“怎好叫你破费——”
“谢大人还有钱么?”清欢小声问,“你的钱不是都给我了?”
谢鹤突然生出一种自己是个将每月俸禄都乖乖交给媳妇的丈夫来,一张俊脸微红,扭过头去不再说。他身上真没多少钱,刚才一进来清欢就要了上等座,谢大人就在心里盘算自己的钱用的够不够了。
那农户只知道孙侍郎每个月来落梅园一次,并不知道孙侍郎来了是为见谁。进了这地方,不花钱是不可能的,只有银子才能买道消息。谢鹤微微出神,连台上正上演的戏都没仔细看。他不大喜欢这些玩意儿,平日里除了爱吃鱼,洁身自好的连章台路都不曾去过,可以说是非常纯情了。
别人到落梅园是寻欢作乐来了,谢鹤却正襟危坐,眼神凌厉,他这样的人,哪怕坐在淫窝也是一身正气,没人敢过来招惹。
清欢听戏听的津津有味,一双小手上下翻飞,没一会儿瓜子皮就满了。吃的火气上来,就喝一口龙井压压火,然后继续吃。美眸盯着戏台上的花旦,目不转睛。
跑堂的再给这儿添茶水的时候,清欢随口问道:“小哥啊,听说你们这里有个戏子远近闻名,就连故去的孙侍郎都心悦于她,不知道是哪位啊?台上有没有?”问话同时又抛了一块碎银子。
谢鹤听她问话,立刻竖起耳朵,心里却不解她是如何得知的。
跑堂小哥将碎银子拿在手里,嘎嘣一咬,顿时笑的像朵花:“客官你说笑了,咱们这哪有连孙侍郎都心悦的花旦,这孙侍郎每个月来两趟可不是听戏的,他呀。”小眼睛左右一瞧,特意压低了声音。“他是来看他外室来的!”
什么?
“客官你可不能说这话是小的说的啊,不过这事儿知道的人可不多。”
清欢又摸出一块碎银子给他,跟着压低声音:“那不知小哥可否给我们引见一下?放心,少不了你的。”
“这……”见钱眼开的跑堂小哥这会儿已经收了好几块碎银子了,加起来得又一两多,他心想,横竖孙侍郎已经死了,就算暴露出去也不会有人找他的麻烦,倒不如做个人情,再赚它一笔。
于是谢鹤跟清欢被他引到落梅园的后院,这里是戏子们住的地方,五个人住一个院子,但谢鹤他们要见的人却单独住。
跑堂的还有活儿要干,不敢进去,清欢打了赏,他便美滋滋的走了。
一进院子,先看到的就是一片春梅开的正艳,脚步声惊动了梅间女子,女子抬起头来:“二位走错了吧,这里是不许客人进来的。”
这女子生的十分清秀,眉宇间笼罩着一层淡淡的愁意,容貌算不得极美,却极有韵味,袅袅娜娜的,是男人最喜欢的那种柔弱美人。
“没走错,我乃京都府总捕头谢鹤,就孙家灭门一案,有几个问题想问你。”
闻言,女子脸色顿时惨白!她低下头,两只手抓紧了裙摆,“我不知道你们说的是什么……”
“孙侍郎每半个月到落梅园一次,是为了见你吗?你们是什么关系?”
女子咬着牙不肯回答,清欢走近她,蹲下去,柔声道:“孙侍郎已经死了,可凶手还未抓到,不仅如此,孙家上下二十几口人全部死于非命,无论你与孙侍郎是什么关系,他经常来看你,与你都有几分情分,难道你能眼睁睁看着他们一家子死不瞑目吗?”
听了这话,女子似乎被触动了。谢鹤注意到她紧抓着裙摆的手在慢慢放开,而后听到她说:“侍郎大人他……是我的恩人,我曾经被恶人看中,是侍郎大人救了我。他怜我孤苦,便和班主说,每个月会给银子,让我不要在上台演出。我们……只是发乎情止乎礼,并没有肌肤之亲。”
“那你知道孙侍郎可曾与谁结怨?”
女子抬起头:“不曾,侍郎大人为人和善,很少红脸,又怎会与人结怨?”
“你一个人住这么大的院子,孙侍郎得给不少钱吧?”
“以前……这里不是我一个人住的,只不过后来其他人走的走,死的死,又一直没有新人,便只住着我一个了。”女子轻轻拭了拭泪。“如今侍郎大人不在,我的安稳日子又还能过几天呢?”
看样子从她这里是很难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了。
从落梅园离开后,清欢问谢鹤:“谢大人相信吟霜说的话么?”吟霜是那戏子的名字。
谢鹤道:“人人都说孙侍郎与其夫人鹣鲽情深,可他在外头养这么个戏子,两人之间还清清白白……我不大相信。要么吟霜说谎,要么其中有隐情。”
清欢跟他想的一样。不过她没过多的将心思放在这案子上,看到不远处有卖刚出炉的桂花糕的,就过去买了几块,用油纸包着,还递给谢鹤一份:“谢大人,给你。”
谢鹤今天就没怎么花钱,因为全被人家姑娘抢着付账了。他再一次感到自己有多穷,就这身家还想着娶娇媳妇,做梦去吧。
心里想着,就把这桂花糕狠狠咬了一口,结果因为太烫又不好意思吐出来,只能哽着喉咙给咽了下去。
吟霜说的话他们都不信,但眼下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她撒谎,为此谢鹤特意派了两名捕快混进落梅园,悄悄监视吟霜。
☆、第939章 第九十六碗汤(六)
第九十六碗汤(六)
在那之后, 谢鹤没再去落梅园,监视吟霜的两个捕快回来禀报, 也说吟霜没有异动。这可不就见了鬼了么?难道吟霜说的是真的,她跟孙侍郎真的是纯纯的柏拉图恋情?
谢鹤不知道什么是柏拉图恋情,这是清欢说的话, 他习惯性记住,习惯性学着说了。
眼看线索又要中断,两日后吟霜竟主动出现在京都府求见!
谢鹤见了她后, 吟霜说明了来意, 她是为小石榴来的,因为之前一直住在落梅园不问世事, 所以她都不知道小石榴被找了回来。这不, 昨天刚知道,今天就上门了,说是想见见小石榴,毕竟这是侍郎大人的遗孤。谢鹤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但此人看起来很真诚很迫切,征得杨大人同意后, 他就带着吟霜去了清欢住的院子。
一见之下, 吟霜才知道那日格外俊俏的小公子竟然是个姑娘。不过她没把心思在清欢身上多放, 而是直接去看小石榴。
奶娃娃一天一个样儿,已经长大了些,看得出来他的眉目与父母的相似程度了。吟霜呆呆地凝视了会儿,突然落下泪来。她胆怯地伸出手去, 怕被拒绝:“我、我可以抱抱他吗?”
结果小石榴看了她伸出的手几秒钟,把头扭过去藏进清欢颈窝。虽然年纪小,已经不大记得那天晚上的事情了,可他心中仍然有着惧怕陌生人的阴影。
吟霜面露失望之色,谢鹤见状,心中竟生出一股荒谬之感。看吟霜对小石榴这么真情实意……小石榴该不会是她的孩子吧?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能解释为何孙侍郎每半个月都去看她一次还给她银子了!
他咽下心中疑虑,吟霜陪了一会儿,小石榴对她没了戒心,就愿意让她抱了。她抱着小石榴低声呢喃着一些话,谢鹤离得远,听不大清楚,总之将小石榴还给清欢的时候,吟霜依依不舍。
然后捕快来禀报说世子妃又来了,这回是一个人来的。
所谓的一个人是指没有世子,但身边仍然跟着一大串婆子丫鬟,到底人家是世子妃,身份尊贵,不能跟普通人一样。于是跟她比起来,只身一人的吟霜就显得……格外的寒酸。
他们只远远的见了一面,吟霜避开了他们之后从后门走了,她身份卑微,被人瞧见在京都府进出,传到班主耳朵里未免不好。
世子妃又是来问案子进展的,但谢鹤觉得她的主要目的还是小石榴。
好不容易送走了这尊大佛,清欢抱着小石榴来找他,告诉他有可能他查错了方向。
“嗯?”谢鹤不明白,什么叫方向错了?
清欢说:“方才吟霜抱小石榴的时候,你听到她说些什么了吗?”
“离得太远,她又小声,我听的不是很清楚。”谢鹤心下一凛,“难道她真的是小石榴的亲娘?”
清欢:“……你在说什么?”
谢鹤见她一头雾水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猜的肯定不是她要说的。果然,清欢要说的是:“我听到她对着小石榴自称小姨。”
“这有什么问题吗?”谢鹤茫然。
“她若是小石榴的娘,抱着自己的孩子,怎么着都会自称娘。她若不是,以她和孙侍郎的关系,怎么也不能自称小姨啊,自称小姨,那是站在孙夫人这边说的!所以说……”
“所以说她跟孙侍郎的确是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和她有关系的是孙夫人?”谢鹤觉得太神奇了。“可是孙侍郎在这其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吟霜是孙夫人的妹妹?”
“孙夫人的身世,你查清楚了么?”
“她是孙侍郎恩师的女儿,家世清白,什么时候又冒出一个当戏子的妹妹?”谢鹤觉得头大,这群人的关系真是越发的错综复杂。“孙夫人娘家虽说不是什么高门贵族,却也算是书香门第,怎么会让自家的女儿沦落风尘?”
他觉得怎么想都是徒劳,想知道答案的话,直接去问孙夫人的爹娘就行了。可是这一查之下倒是令人惊奇,原来孙夫人的爹娘并非本地人士,在孙夫人嫁入孙家的时候,他们夫妻俩就已经迁回老家去了。
连带着孙侍郎其实也不是京都人。他是天庆十年科举中了进士,此后在京都定居,过了不久,他的表妹,也就是如今的世子妃悔婚嫁入王府,他也另娶成家,之后就再也没有跟老家联系过。说是什么父母双亡,再也没有熟悉的亲朋在老家了。
这倒也不错,可在孙家被灭门之后再看,就觉得有些奇怪。
孙侍郎的户籍来历清清楚楚,孙夫人的也是,可这吟霜是哪里冒出来的?她对着小石榴自称小姨,那就说明是孙夫人这边的亲戚,但孙夫人是独女不是吗?“孙家灭门惨案发生后,我派人通知了孙侍郎的岳父岳母,他们不日就会赶到,等他们到了,我们也许就能知道这是为什么了。”
孙夫人娘家姓于,于老爷是开私塾的,在老家那一块很有名,尤其是孙侍郎,幼年失怙,母亲改嫁,是于先生收养他教导他,以至于后来他高中后,将二位老人家接来享福。但不知道为什么,孙侍郎娶了先生的女儿后,先生夫妻俩却又迁回老家去了。
谢鹤询问了这些令人奇怪的事情,于先生叹了口气,他虽然年逾六十,却仍旧耳聪目明,听到谢鹤问,便叹了口气:“事已至此,老朽也不瞒着谢大人,我那女儿并非亲生,而是义女。崇安与她两情相悦,可她身为孤女,崇安怕委屈了她,才请求我夫妻二人将她认为义女,全了这一场姻缘。”
崇安是孙侍郎的字,还是于先生给取的。对于终身无子的夫妻俩而言,孙侍郎就是他们的孩子,如今孙侍郎死了,只剩下小石榴,他们希望能将小石榴带回去照顾抚养。
清欢是未出阁的姑娘,谢鹤也曾成家,谁来养小石榴都不合适。
也就是说,孙夫人的来历,再次成了谜。
她到底是谁,恐怕也只有孙侍郎和她自己清楚。
事到如今,还是得去问吟霜,只有吟霜知道孙夫人的身份来历了。
谢鹤跟清欢又去了一趟落梅园,得知孙夫人的父母来了,吟霜先是一愣,然后了然,却对谢鹤的问话表示不知:“我哪能认识那样的贵人,我是什么身份,如何能跟人家书香门第的姑娘比?自称小姨什么的……是谢大人听错了吧?”
“是吗?”清欢道,“就算孙夫人死不瞑目沉冤未雪也没关系吗?依我看,你们俩应该是情同姐妹,为了你,孙侍郎才经常来落梅园打点,你受了他们夫妻俩那样的大恩,却不肯说实话替谢大人追拿凶手,你对得起孙夫人么?”
吟霜低下头,让人看不清楚她的表情:“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根本不认识她。”
谢鹤还想再问,被清欢拉住了。吟霜一看就是不会说实话的人,与其问吟霜,还不如问其他人。
所谓的其他人,就是在落梅园待了超过十年的老人。这些戏子大多上了年纪,再上台已经不行了,不过班主人不错,给他们留了口饭吃。问到吟霜的时候,他们的回答惊奇的一致。
年轻的伶人兴许都不知道,可这些年长的伶人却印象深刻。吟霜当年刚被家里人卖进来的时候又瘦又小,说话都不敢大声,活像只鹌鹑,是当时的当家花旦锦玲看她可怜,留她在身边使唤。后来两人关系越来越好,锦玲亲自教吟霜唱戏,再后来锦玲得病死了,吟霜就再也没上过台,慢慢的就被忘了,如今过去了好几年,花旦更新换代的快,谁会记得呀。
当年同一批伶人,有的赚够了钱自己走了,有的是客人帮忙赎了身,锦玲那一批花旦剩下的寥寥无几。
但还有人记得,当年吟霜就是锦玲的小跟班,姐姐长姐姐短的,很爱笑,性子也讨喜,可锦玲死了之后,她就变了,也不知为什么,班主肯让她留下来吃白饭。
这些人不知道孙侍郎跟吟霜的事。
谢鹤又去见了班主。班主有年纪了,他听到有人问起锦玲,顿时言辞闪烁:“死了……就是病死的呗,我已经仁至义尽了,还帮她给埋了,谢大人这么问什么意思啊?”
“锦玲埋在哪儿?”谢鹤冷冷地盯着他。“我怀疑锦玲死的蹊跷,告诉我坟墓在哪儿,我让仵作去看看。”
“谢大人,您这说的是什么话啊,锦玲就是个戏子,这活着的时候再值钱,死了也一文不值,我哪记得她埋什么地方了?”班主连忙告饶。“小的这是小本生意,好不容易站稳了脚跟,谢大人您行行好,就别拿捏着小的不放了。”
“那班主不妨说说,锦玲到底是得了什么病死的?”
☆、第940章 第九十六碗汤(七)
第九十六碗汤(七)
“瞧您这说的……”班主干笑两声。“那锦玲就再是个顶梁柱, 唱的再好,生了病我也不能掏钱给她看不是?我这是小本生意, 养活这么多人,光吃饭就要几十张嘴,再说这戏台子戏服胭脂水粉什么的, 哪个不得花钱?哪有闲钱给锦玲看病啊?这不是她自己熬不过去,我一时好心,才叫人给埋了么。”
有理有据, 令人信服, 可惜谢鹤一个字都不带信的。他懒得再跟班主兜圈子,倒不如大家将话敞开来说个明白痛快:“锦玲是不是孙侍郎的夫人?”
班主吓了一大跳:“可不能胡说!不能胡说!”
“孙夫人有诰命在身, 锦玲却是贱籍戏子, 这二人若是同一人,孙侍郎死了,你可还活着,知情不报是什么罪过, 你这落梅园还开得下去么?”谢鹤冷笑一声。“既然你不肯说实话,那我也不强求, 早晚我查的出来, 到那个时候, 还望班主继续一口咬死了什么都不知道。”
他拂袖作势要走,这才将班主吓住,“谢大人!谢大人!谢大人慢着!”
“还有何事?”
这会儿谢鹤身上煞气重,脸一拉下来真比阎王爷还要吓人, 班主抹了把汗:“孙大人已经故去,可这戏园子我还得继续开下去,大人您既然问了,小的也就信您一回,信你能找到杀害孙大人一家的凶手。”
“不错,锦玲就是孙大人的妻子。孙大人当年只是寒窗学子,进京赶考的路上被人偷了盘缠,一路靠给人写字来到京城,锦玲去给一个大户人家唱戏的时候,在街上跟他认识了。那时候孙大人染了重病没钱抓药,就晕倒在大街上,锦玲坐着的马车恰好经过,她是个心软的姑娘,就叫人将孙大人带到马车上——咱们都是穷苦人家出身,实在是没什么男女之防。而后这一来二去的,两人就认识了。后来孙大人的表妹与他悔婚,他却一点都不生气,金鸾殿试拿得三甲,进翰林院,那几年,他一直都跟锦玲保持着联系。直到孙大人出了翰林院接任工部侍郎,他才向我表明,想娶锦玲为妻,给她赎身。”
班主说着,顿了一下,继续道:“锦玲无父无母,是我捡来的孤儿,有人喜欢她想娶她做妻子,我怎么可能不同意。孙大人说他的先生跟师母会认锦玲当养女,但是戏子的身份都是登记在京都府户籍里的,总不能叫人知道孙大人娶了个戏子。哪怕孙大人不介意,可传出去,锦玲的名声就毁了,说不定还会毁了孙大人的仕途。”
“于是,你们就想出了让锦玲病死而后摇身一变成为孙侍郎的师妹的方法?”
“小的知道这样不对,可当时实在是没别的招儿了。”班主连忙告饶。“还请谢大人网开一面。”
谢鹤点了下头:“那吟霜呢?”
“吟霜是锦玲在外头捡回来的小乞丐,锦玲跟她拜了姐妹,之所以不早些离开,也是因为放心不下吟霜。”班主摸了把额头的汗,小心翼翼地觑了谢鹤一眼,看不出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吟霜不肯跟锦玲走,就要留在这儿,锦玲便让孙大人每半个月来看她一次,顺便送些银子来,说是不能让我白养着人。”
由此可见,孙侍郎也好,孙夫人也好,都是有情有义的人。可是……谢鹤问:“吟霜可是心悦孙大人?”
班主的脸白了一白,“这个……这个小的怎么知晓?吟霜性子沉闷不爱说话,但每次孙大人来,都只待半盏茶的功夫,这二人应该没……吧?”
有没有,现在只剩下吟霜一个人知道了。可那姑娘嘴巴死紧根本撬不开,没法从她那里得到任何有用的消息。
“班主这么说,孙侍郎夫妻都是好人啊,应该不会跟人结怨。”清欢撑支着下巴,“那既然不是结怨,就应该是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东西,被人灭口了吧?”
不是寻仇,就是灭口,没有其他可能了。
“孙大人平日里谨小慎微,绝不会作奸犯科。”班主立刻道。
“我知道了,有什么想起来的,记得立刻派人告诉我。”
见谢鹤转身要走,班主战战兢兢地问:“那、那谢大人……锦玲的事……”
“什么事?”谢鹤平淡地问。“我怎么不知道?”
班主顿时大喜过望,连连道谢,谢鹤跟清欢离开落梅园后,就去了仵作那儿,又把孙家人的死因都看了一遍,愈发觉得蹊跷。
除了孙侍郎之外,全都是一刀毙命毫不含糊,唯独孙侍郎除了喉咙那一刀之外,胳膊上还有一道长长的血痕,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仵作比对过在场的锋利器具,都对不上号,但唯一能确定的是孙侍郎的死因跟胳膊上的伤口没什么关系,而是同样来自割喉的那一刀。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造成的伤口呢?
又细又长,深刻见骨,孙侍郎是先胳膊受的伤,然后才被一刀杀死。那天正好是休沐,他在家里怎么会受这样的伤?而且伤口都没来得及经过包扎,仵作检查过伤口,再一刀毙命之前,孙侍郎已经失血过多了。
也就是说,在那场惨案发生之前,他同样有人想杀他。因为右手胳膊受伤只有一种可能——有人拿着锐器想要杀他,他下意识的抬手自保。
那个人很有可能和孙侍郎相识,否则没办法解释孙侍郎受伤后为何不去报官而是先回家。
休沐那天,他能去哪里?
小石榴远远地看见了清欢,从杨大人怀里闹着要下来,踉踉跄跄地往这边走。清欢蹲下去,他便扑到了她怀抱里,小手兴高采烈的挥舞,恰巧打掉了清欢束发的簪子。
那根银质的没有多余装饰的细簪,掉在地面上,发出一声脆响。
谢鹤突然想起来,第一次见到吟霜,她坐在院子里出神,头上有一支很精致的蝴蝶簪子,因为那蝶翅轻轻颤动,谢鹤就注意了一下。不过第二次,吟霜主动来京都府的时候,头上就十分朴素,什么都没有了。
他一拍大腿,站起来就往外跑。
杨大人一头雾水:“这风风火火的,刚回来就往外边跑,怎么了这是?”
清欢浅笑,点了点小石榴的鼻头:“大概是肚子疼吧。”
“哦。”心宽体胖的杨大人笑呵呵捋了把胡子,“我偶尔也会这样,这种感觉一旦强烈就无法抗拒。”说完才想起来面前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不是他那群牲口一般的下属,老脸瞬间通红,悄悄看了一眼,见清欢正陪着小石榴说话,好像没注意自己说了什么,这才松了口气。
结果半个时辰后,谢鹤把吟霜给抓来了,同时还带来了证物——一根蝴蝶簪子。那簪子是银的,簪尾细而尖,是她及笈的时候锦玲送她的礼物。
然后她用这个礼物,刺伤了锦玲的丈夫孙侍郎。
仵作比对伤口验过,孙侍郎胳膊上的伤正是这根簪子造成的。可吟霜什么都不肯说,她就只是坐在那儿,不管谢鹤问什么,给出什么样的证据什么样的问题,她都好像没有听到一样不作任何回答。
仿如老僧入定。
就凭这一根簪子没法将吟霜定罪,首先孙侍郎只是受伤,并没有死,其次,这一根簪子很明显不可能是孙家灭门惨案的凶器,更何况吟霜也没本事杀掉孙家二十几口人。
可那天发生了吗,她为何要刺伤孙侍郎,她又知道什么……吟霜一个字都不肯说。
最后没有办法,还是只能将她放掉。
吟霜要求带走那根簪子,杨大人同意了,横竖留下来也没什么用,吟霜走的时候又将簪子插|入鬓发,那天到京都府来她没有戴,就是不想被察觉,如今大家都知道了,她也就不掩饰了。
孙夫人对她那么好,孙侍郎也照顾着她,她到底为何要对孙侍郎下杀手?
这个没人知道。
三天后,落梅园班主派人来报讯,说吟霜服毒自尽了!
杨大人立刻带着谢鹤前去落梅园,吟霜躺在床上,双目紧闭,面色乌青,仵作上前进行初步验尸,确认她是服食砒|霜而亡。看起来像是畏罪自杀,身上没有其他伤口。
但杨大人和谢鹤很快就发觉了不对劲。
“你说吟霜回来之后就没出过门?”
班主点头:“我问过守门的了,她确实没出去过。三天来就住在这院子里,哪儿都没去。”
“那她鞋底的红泥是哪里来的?”谢鹤问。
吟霜的绣花鞋底部沾了红泥,要是三天没出去,不可能沾上,这红泥是用来专业种植名贵花卉的,戏园子怎么会有。
“还有,她的蝴蝶簪子去哪里了?”
谢鹤已经派人搜过了,整个房间里,那根蝴蝶簪都没找到,就好像突然间消失不见了一样。吟霜那么喜欢这根簪子,要是自杀不可能不戴在头上。
☆、第941章 第九十六碗汤(八)
第九十六碗汤(八)
不管吟霜是不是自杀, 她在临死之前肯定去过另外一个地方。照班主的说法,吟霜从京都府回来后都没出过落梅园, 这很明显是不可能的。吟霜绣花鞋底上的红泥京都府没有,那是京都的高门贵族用来养花的专用泥,基本上要到京都北才能看得到, 而京都府在京都南,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地方,吟霜为何要去那儿?
去京都北, 是去到哪里, 又去见什么人?是不是杀害孙家满门的凶手?她是去和凶手见面,然后被凶手灭口了吗?
将吟霜的运回京都府好让仵作进行全方位的尸检, 班主送杨大人跟谢鹤出来, 结果一出来就撞上个穿着戏服却没画油彩的戏子,他正跟一个男客在打情骂俏。
班主的脸立马黑了:“胡闹什么呢?说过多少次不要让客人进后宅?”
那戏子连忙认错,只是眼波娇媚,还对着男客暗送秋波。班主只呵斥了一声就将注意力放回杨大人身上了, 但谢鹤耳力过人,却听到那戏子见他们从吟霜院子里出来后嘀咕了一句, 还说我呢, 吟霜院子里不也去过好几个男人。
谢鹤将她叫住, 让她将方才嘀咕的话重新说一遍。戏子吓坏了,还以为自己说了什么惹祸上身的话,战战兢兢的。从她口中谢鹤知道,不仅只有孙侍郎一个人进过吟霜的院子, 还有另外一个人。
因为有其他人在班主没好说,等只剩下他和杨大人谢鹤了,才告诉他们,并不是孙侍郎一个人来看吟霜,锦玲也会女扮男装来看望她。不过这种事持续在锦玲怀孕之前,她有孕后就只有孙侍郎一个人来了。
“对了,锦玲之前问过我要是吟霜要走,我拦不拦。那我能拦么?咱们都是苦命人,能有个好归宿不容易,再说了,吟霜不上台,总在戏园子里住像什么样子嘛。我就跟锦玲说,当然不拦着,吟霜都十八了,也该嫁人了。她模样生的好,性子也温婉,就是内向了些,可当年上台唱戏的时候,那身段那唱腔,真不是什么人都能配得上的……”
任由班主在一旁喋喋不休,谢鹤的心思已经没有放在这个上面了。他听完班主之前的话之后就隐隐有个想法,这个想法让他转身又回去了吟霜的院子进行搜查。
再这之后……清欢足足有半个月没见到谢鹤,杨大人也忙的不见人影,整个京都府都脚不沾地,只有她跟小石榴一如既往的快活自在。小石榴又长大了一点,但仍然是胖嘟嘟圆嫩嫩的,一张嘴还露出几个嫩呼呼的小牙,清欢给他做了磨牙的小饼干,小石榴就每天抱着啃,口水流的更欢快,口水兜已经换不过来了。
他在京都府过得可好了,跟捕快们混熟了之后和谁都亲,之前吃烧烤的时候,谢鹤使坏,用筷子沾了花雕酒点在小家伙舌头上,让小石榴生平第一次尝到酒味。当时是哭的凄惨,可事后再瞧见谢鹤,被他亲亲抱抱举高高,就又心大的不记仇,仍旧亲亲热热的扑上去。
杨大人还兴致勃勃的买了启蒙的三字经跟文房四宝,说要亲自教小石榴读书,小石榴路都走不大顺当,他就追着要教什么人之初性本善,搞得小石榴现在看到杨大人就想躲。
学习要从娃娃抓起!——来自杨大人。
这样无忧无虑的日子过了半个月,京都府终于开堂了!清欢昨天就听说杨大人特意入宫去请了圣旨,圣上对这个案子很有兴趣,听说杨大人已经查出了真相,竟然纡尊降贵的前来听堂!
清欢也被请过去,当然,是带着重要人证小石榴一起。不过清欢觉得,与其说小石榴是人证,倒不如说是物证。平日里插科打诨的捕快大哥们都换上了干干净净的公袍,分为四队两边一站,威武一喊,真是十足的威风。杨大人一拍惊堂木,这案子就算是开始审理了。门口挤着好多来看热闹的老百姓,这会儿也不敢吭声。
清欢抱着小石榴待在后头,因为这会儿还没轮到她出场,不过她站的地方看热闹的老百姓看不着,堂上的人却能瞧的见她。问她为什么知道?因为……那位圣人的眼珠子都要黏在她身上了。
还真是不负这好色的名头。
今日在堂上的除了圣上之外,还有平阳王,平阳王世子同世子妃。只不过他们身份尊贵,都是坐着的。这堂上一无被告,二无原告——杨大人审的这是什么案?!
这时候,杨大人开口了:“今日,本官在此,要审孙家二十三口灭门一案!”
堂下老百姓议论纷纷,这件事闹的可大了,大家都知道。
杨大人惊堂木一拍:“肃静!”说完他朝圣上拱手,“圣上,臣奉旨彻查孙家灭门惨案,今日真相即将水落石出,请问圣上可否允许臣秉公办理?”
圣上一听就有点蛋疼。他跟杨大人是君臣也是朋友,彼此深知,这老混蛋一打官腔就是想逼他表态。如今堂下尽是他的子民,还有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圣上无论如何都是要打肿脸充胖子的,反正凶手不是他,办不到他身上来。“这是自然,朕任命你做京都府尹,就是因为你为人刚正,凶手无论是谁,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此话一出,堂上就有人微微颤抖了一下。
“多谢圣上,圣上英明。”杨大人抱拳,盖因他今日是主审官不能下跪。
圣上心里美滋滋,朝美人看了一眼,看见了吗看见了吗?朕是个明君!
清欢对中年美大叔没有兴趣,所以圣上的媚眼屁用没有。
“既然如此,谢鹤!”
“属下在!”
谢大人可比中年美大叔帅多了,清欢想,顺势拿起小石榴的胖爪爪挥了挥,谢鹤看见了,面无表情,眼神略显柔和。“禀报圣上,大人,孙家灭门一案的元凶,今日也在这公堂之上。”
“哦?”圣上顿时来了兴趣。
其实他脑子转得快,人也聪明,要是平时早猜到是谁了。除了他就只有平阳王一家子了嘛,反正是这三个人里面的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呗。不过今天有美人在,圣上向来见了美人就没脑子了。
他随口一问,还偷偷地瞧清欢。见美人拿着小奶娃的胖爪爪挥挥,不知道他老人家哪里来的自信觉得是给自己的,就微笑着颔首。
……神经病吧!
清欢漠然地移开视线,圣上顿时心伤不已。“……等一下,你刚才说元凶是谁?”
谢鹤:“……回皇上,孙家灭门一案的凶手,幕后主使正是平阳王世子与世子妃!”
“大胆!”平阳王首先跳起来,“谢鹤你这是公报私仇!”
他这么说是有原因的。一年前平阳王带着侧妃出去踏青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漂亮村姑,他淫|心一起,当天晚上就把人给弄到了手,结果那村姑是个烈性子,第二日就告到了京都府,平阳王最后被罚俸一年,还赔了一大笔银子,在杨大人的坚持下甚至到京都府大牢待了三个月——成为众人笑柄!
当时去抓他的正是谢鹤,平阳王那会儿还跟谢鹤横:老子弄死你信不信?老子碾死你信不信?老子进去就出来你信不信?
然后……很尴尬的是没有,因为圣上他除了自己做些不着调的事儿会耍赖之外,对于臣子犯法,还真是铁面无私。
平阳王当年辱骂谢鹤是杨大人的鹰犬、走狗,谢鹤冷冰冰看了他一眼说了句你等着,结果他记到现在。
所以平阳王认为他等了一年,谢鹤终于要出手了!
圣上可不这么认为,他这老混蛋朋友跟老混蛋朋友养的总捕头,那个个都是颗铁豌豆,铮铮傲骨绝不带苟徇私情的,所以他挥挥手:“吵吵什么?若是冤枉了你,朕自然会处置他。”
谢鹤行礼,“请圣上允许让清欢姑娘上堂。”
姑娘!
圣上眼睛一亮,是那个美姑娘么?允了允了!当然要允!
果然,他刚才就一直拿眼角余光瞄的美姑娘抱着孩子走上来了。要说圣上荤素不忌呢,他一点都不在意自己看上的美人是不是处子。在万花丛中过的圣上心里,处子有处子的好处,人|妻有人|妻的妙处,他老人家要是知道什么叫纲常伦理,就不睡自己儿子的小妾还美滋滋了。
何其不要脸啊。
“见过大人,见过圣上。”
凑近了看更好看了,圣上满脸都是笑,装模作样的清嗓子:“咳咳,平身吧。”
“多谢圣上。”
“圣上,这位姑娘怀里的孩子,便是孙侍郎失踪的遗孤,乳名叫做小石榴,为这位姑娘所救。”
想跟美姑娘对话的圣上迫不及待地问:“是这样吗?”
“回圣上,正是如此。”
连声音都这么好听!
圣上,这辈子第无数+1次,感觉自己遇到了真爱。
☆、第942章 第九十六碗汤(九)
第九十六碗汤(九)
“圣上, 当日孙家惨案发生后,是路过的人看到了死在门口的家丁才报的案, 可是在那之前,还有一个人也到过案发现场。”
“嗯?”圣上将眼珠子从美姑娘身上挪回来。“谁?”
“一个名叫吟霜的戏子。”
而后谢鹤将吟霜、锦玲以及孙侍郎三人之间的关系言简意赅的说了一遍,原以为圣上会发怒, 没想到他老人家竟然还一脸深有体会,大概对他老人家而言,娶个戏子当夫人没什么不好, 他不也纳过戏子当妃子么。反正在美人这一方面, 圣上的标准降的特别低。“你说锦玲到过案发现场,有什么证据?”
“回皇上, 小石榴就是证据。”
“此话怎讲?”圣上终于光明正大的将视线转移到美姑娘身上, 然后顺带看了下小石榴,就觉得这个娃娃白白胖胖挺可爱的,这么多人在也不害怕,一个劲儿的抱着根奇怪的食物在啃。
“属下在孙侍郎夫妻的卧房发现了一条密道, 经过查证,这条密道的出口是孙家在不远处买的小宅子, 本来是给孙侍郎的先生师母住的, 二老回乡后, 这小宅子就一直空着。那日凶手杀了孙家人,却没想到在那之前,锦玲就已经将小石榴藏入了密道。”谢鹤抱拳,“锦玲有孕后就不便去戏园子看吟霜, 于是吟霜就通过这条地道来看她,但因为身份缘故,她克制着次数。但那天晚上,她去孙家,是想知道孙侍郎有没有告诉锦玲一件事。”
“什么事?”圣上来了兴趣。
“就是自己想要刺杀孙侍郎,却被孙侍郎逃脱一事!传仵作。”
仵作上得堂来,先是一拜,而后道:“孙侍郎右臂有一条细而长的伤口,深刻见骨。从角度和伤口形状来判断,死者当时是在举起手来躲避某样凶器。经过查证,那凶器正是吟霜的。”
“吟霜为何要杀孙侍郎?”圣上很是不解。“这孙侍郎夫妻待她可以说是恩重如山,她杀孙侍郎,岂不是恩将仇报?还是说孙侍郎对她做了什么事?否则一个弱女子,如何能这般狠得下心来?”
谢鹤顿时服气。这都什么时候了,圣上连吟霜的面都没见过,就因为那是个姑娘,就直接站了队。对他忠心耿耿一心报效朝廷的孙侍郎泉下有知,不知道会不会气死过去。
不会,因为孙侍郎的魂魄就在一边,神色恍惚。
“圣上,正因为孙侍郎夫妻待她恩重如山,她才要这样对待孙侍郎。”谢鹤清了清嗓子,有点不好意思。“吟霜对锦玲……有磨镜之情。”
!!!圣上的表情已经变了,他第一时间不是吃惊,而是想到自己的后宫——那么多美人,他睡了这个忘那个,睡了那个忘这个的,她们会不会也???
不管圣上心底在想什么,该说的还是得说。“吟霜是锦玲救下的,锦玲与她结拜,二人相依为命许久,对吟霜而言,锦玲是最重要的人。她不曾想过嫁人,就是想一直陪着锦玲。但是锦玲遇到了孙侍郎,并且和孙侍郎两情相悦,这是吟霜无法阻止的事。”
“既然如此,她又为何要杀孙侍郎?”
“因为孙侍郎察觉了她对锦玲不正常的感情。”谢鹤道,“属下已经查过,孙侍郎生前曾带了个小册子去落梅园见吟霜,委婉地表达想要给她寻个归宿的意思。锦玲对此不知,也十分赞同,可吟霜不肯,孙侍郎与她摊牌,她这才对孙侍郎起了杀心。对她来说,若是让锦玲知道她一点不好,都比杀了她还要痛苦。给孙侍郎册子的媒婆属下已经命人找来,来人!”
媒婆慌乱地上堂下跪,并承认了谢鹤所说的都是实情。
圣上消化了这一番惊人的消息后,脑袋有点晕:“你刚才说小石榴……”
“正是。小石榴在密道里被吟霜发现,她不能将孩子带回戏园子,便将孩子放进木盆,用布包裹,让其顺水而流。可吟霜不知道的是,正是因为她带走了孩子,才让凶手的另外一个意图落了空!”
圣上看向了杨大人。
杨大人知他要自己亲口说才肯信,微微颔首,道:“圣上,凶手不是别人,正是平阳王世子和世子妃!半个月前,吟霜自尽,可她死前,却亲自去过平阳王府!她鞋底上沾了种植点心兰的红泥,这点心兰说来也巧,还就真只有平阳王府有!圣上有所不知,那红泥虽然用来种植名贵花卉,可种植点心兰的话,却要在其中加入草药以确保能重现点心兰的生存土壤,因此,若说这红泥是在别人家沾上的,那绝不可能。京都以北的高门中,唯有平阳王府栽种了大片点心兰。”
这个圣上知道,他还慕名前去看过。
圣上又问谢鹤:“你方才说凶手另外一个意图,难道他不止一个意图?杀孙侍郎一家是为了什么?”
“回圣上,那就要问世子妃,有什么秘密了。”
一直没有说话只冷漠坐着的世子妃,在听到谢鹤的话后终于有了反应。她冷冷地朝谢鹤瞪过来,而世子抢先一步警告:“谢鹤,注意你出措辞!”
“属下说错了吗?世子妃身上没有秘密?”谢鹤微微一笑,“想必圣上也很想知道这个秘密是什么吧。”
圣上点头。“朕的确想知道。”
平阳王一脸茫然,秘密?什么秘密?他这儿媳妇除了出身低微之外还有什么秘密?而且那出身也不算秘密啊,毕竟全天下的人都知道。
世子妃的声音有些沙哑,她的牙齿开始上下打颤:“谢鹤!”
“说来也是巧了,那天晚上,孙侍郎之所以受了两次伤,正是因为两个想杀他的人恰巧选在同一天动手,同时也看得出来,世子妃有多怕自己的秘密被人知晓。明明撞破她的只有孙夫人一个,她却宁可错杀也不肯放过,活生生将孙家一门灭口,一个不留!圣上,此等丧心病狂的恶行,定然要严惩不贷!”
“住口!”世子妃咬牙呵斥。“谢鹤,你说我是幕后主使,难道是我亲手杀的孙家人?你有什么证据指明是我?更何况请你记清楚我的身份,污蔑我不是那么好收场的!”
“今日若是叫我们夫妻来看这么一场闹剧,谢鹤,那你真是太胆大包天了。杨大人就由着他这般胡闹?”世子握住了世子妃的手安抚她,声音也十分冰冷。
“是不是污蔑,是不是胡闹,待到证人上堂,立刻真相大白。来人,传证人!”
少顷,一个穿着粗衣短打的汉子和一对中年夫妻上得大堂。
“圣上,这二位是孙侍郎的启蒙恩师和师母,这位小哥名叫颜绅,是孙侍郎的表妹悔婚也要嫁的人。”
孙侍郎的表妹?
那不就是世子妃么?
圣上满头雾水,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说起来平阳王世子当年成亲他也知道一二,要娶一个平民出身的姑娘,人人都笑话他自甘堕落,他却痴情不已非要娶,这些年身边也没个侧妃什么的,就几个通房,圣上一度很欣赏平阳王世子的痴情。
世子妃表情变了。
圣上问:“你叫他们上堂,是为了证明什么?”
“杨大人命属下去孙侍郎的老家查过,孙侍郎的表妹名叫婉婷,因着幼年父亲重疾,亡故后母亲也撒手而去,和孙侍郎一样,多亏了这二位才活下来。后来孙侍郎高中,在京都安定,便将恩师和表妹接来享福,表妹却告诉他自己想解除婚约,因为她发现自己对孙侍郎并非男女之情,而是兄妹之谊,她在家乡已有心上人,正是颜绅。可奇怪的是,婉婷姑娘一转身却嫁给了世子,这难道不让人起疑吗?”
“我等了婉婷这些年,她绝不会见异思迁,薄情寡义!”颜绅信誓旦旦地说,指向了世子妃。“倘若你是婉婷,那你告诉我,你我定情之时,花前月下,我曾送你什么信物?你回我的荷包上,又绣了一句什么诗?!”
于先生也问:“你及笈那年,你师母亲自下厨给你做了一样菜,那样菜叫什么?”
世子妃冷着脸:“我没有必要回答你们这些问题。”
“那也得世子妃回答的出来吧。”谢鹤冷淡道,“圣上,世子妃总是咳嗽,身子孱弱,不如当堂,叫大夫来给她把把脉,看她到底生的是什么病?”
世子大声道:“你敢!世子妃身娇体贵,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说要对她不敬?”
“世子爷。”杨大人出声了。“圣上都没说话,你急个什么劲儿?还是说,今儿个这堂上,你平阳王世子最大,其他人看了你都得低头,连本官都得听你的?”
“臣不敢,臣只是觉得这些人欺人太甚,没有证据,如何便要指证世子妃?”世子言辞凿凿。“更何况他们所说已经是多年前之事,世子妃如何会记得?”
“是记不得,还是根本就不知道?”
☆、第943章 第九十六碗汤(十)
第九十六碗汤(十)
“谢鹤你适可而止!”世子拍案而起。
谢鹤却充耳不闻, 对圣上道:“圣上,还请圣上容许属下再传一个证人。”
“允了。”
这回上来的是一个老态龙钟的老太太, 她穿着一身暗红色的袄子,虽然上了年纪,头发却梳的整整齐齐, 衣服也干干净净,看得出平日里是个讲究过日子的。
“这位是?”
“这位是孙侍郎家乡有名的接生婆,当年婉婷姑娘出生, 正是她老人家接的手。”谢鹤问老太太。“老人家, 烦请您告诉我们,当年沈氏夫妇有了孩子, 您接生的时候, 到底是生了几个?”
老太太上了年纪,但记性还很清楚:“老婆子记得清清楚楚,那是老婆子最后一场活计,都说是给老婆子的后半生的好彩头。那啊, 那沈家太太,可是一胎抱俩!龙凤呈祥啊!”
这信息量可就大了!
圣上目瞪口呆。
围观的吃瓜群众手里的瓜都掉了。堂上众人有志一同的朝世子妃的裆部看去, 世子暴跳如雷:“大胆!你们想死吗?!”
“朕还在这里, 你一口一个想死, 是不把朕看在眼里么?”
世子被圣上这云淡风轻的话弄的一咯噔,连忙噤声。
“圣上,只要让大夫把脉便立刻一清二楚,世子妃究竟是男是女!”
世子妃生的面若桃花娇媚美丽, 身段纤细高挑,走路弱柳扶风,说她是个男人……圣上反正不信,他之前还对世子妃动过不该有的念头来着,这要是是男人……圣上觉得自己会有阴影的!他难道意|淫了一个男人?!“来人,传——”
“圣上万万不可!”世子大叫。
他这么一叫,大家就都懂了。唯有平阳王慢半拍:“等、等一下……之前、之前婉婷不是刚小产么?这、这怎么会是个男人呢?”
“王爷作为一个父亲可真是不称职,连自己的儿子喜欢男人女人都不清楚。”谢鹤淡淡地说,惹怒了平阳王就继续说别的。“世子曾经是落梅园的常客,这一点,落梅园的班主可以作证。”
班主也上了堂,承认了这一点。
“可是几年前,世子却突然不再来落梅园了,也不知是为什么,唯独有一点让人很在意,落梅园里有一个叫宛君的男戏子,突然失足掉进池子里淹死了,人被发现的时候都泡烂了,无从认尸。而也就是在那之后,世子娶了世子妃。”谢鹤看向了小石榴。“至于世子妃的小产,这就是她的第二个意图。因为小石榴消失,她才不得不小产,试问一个男子要如何生孩子呢?本来已经准备好的婴儿都没派上用场,属下已经命人掌控了卖孩子的夫妻,从他们家中搜出了金银珠宝,上头有着平阳王府的标志。”
身份被彻底揭穿,世子妃再也不言语了,他坐在椅子上,神情冷淡,就好像谢鹤口中说的那人根本不是他。
其实这件事说来简单,唯一穿插其中的,是几个巧的不能再巧的巧合。
世子弱冠开荤后,发觉自己对女子没有感觉,反倒是非常喜欢清秀的少年郎,去落梅园听戏的时候,无意中与名叫宛君的戏子相识。宛君淡雅俊秀,又身段如柳,唱的旦角那叫一个美妙娇媚活灵活现。二人很快就好上了,可宛君是男子,无论如何,他们都没有以后。
但就在这时,通过住在同一个院子的锦玲,宛君结识了孙崇安——也就是孙侍郎。初次见面孙侍郎便大吃一惊,说她和自己的表妹长得简直一模一样。宛君只觉好笑,可后来无意中听到孙侍郎说他的表妹来了京都,还要与他解除婚约回老家,宛君的心思就开始动了。
他当然不会自己动手,而是告诉了世子。世子正爱他至深,一个平民女子的命,若是能换来爱人的清清白白,他自然乐意。
趁着婉婷离京,他派人在半路上下了杀手,再之后,宛君摇身一变,成了婉婷,而落梅园那个戏子落水而死,脸都泡烂了,没有任何人起疑。
怕孙侍郎会再联系婉婷,宛君换上女装去找他,告诉他自己要嫁的人是平阳王世子,他们一见钟情,要孙侍郎日后再也不要见她,是她对不起他。孙侍郎心悦锦玲,自然不会与他为难,二人便这样,各自嫁娶,到这里,一直相安无事。
直到有一次,生了小石榴不久的锦玲去医馆看大夫,后头有个病人是从一辆普通马车上下来的,但她眼睛好,看见了那人的脸,一开始以为是婉婷,并没有在意。而是小心翼翼的避开,自己到了厢房等待。没过多久因为喝多了茶水,便要去解手。茅房四周没有人,她就让丫鬟在外头等着,自己拉开门,却发现里头有人正在如厕!
锦玲连忙退出来并连声道歉,为了缓解尴尬迅速离去。因为她看见了那人的脸,正是夫君嫁入王府的婉婷表妹。人家不肯跟他们有所牵连,她就不能靠近。不过……锦玲突然想起来,那人是站着如厕的,而且对方转身的时候,她好像还看见了不应该长在女人身上的东西——等一下,那不是婉婷么?穿着女装的呀!
为了掩饰身份,宛君从不让下人贴身伺候,这一次在医馆解手也是一样,哪里知道因为如此,竟恰巧被锦玲撞破。
他不知道锦玲看到多少,又想到多少,可如果放过她,她肯定会告诉孙侍郎!到时候孙侍郎派人回家一查,怕是要出乱子,于是便将此事告知了世子。
他虽然是男儿身,可唱的旦角精致绝伦,掐起兰花指女人味十足,也正是如此,才没有人怀疑他是个男人。
世子得知后,为了捍卫他们的爱情,就选择了牺牲孙侍郎。
宁可错杀,绝不放过,孙府上上下下二十几口人,都死在了世子秘密派人花钱雇的亡命徒手中。不过在这之前,宛君惦记上了孙侍郎家的儿子小石榴。
小家伙刚刚出生,父母死了,他们大可找个婴儿代替,然后将孩子抱来养。毕竟那跟自己还有点血缘关系,比抱个陌生孩子好得多。可惜孩子失踪,他们准备好的婴儿尸体也就没了用处。
孙侍郎不知道,婉婷大概也不记得自己有个弟弟了,可宛君记得很清楚。
父亲重疾,母亲为了不让父亲死,就将才三岁的自己卖给了戏班子,因为男孩儿比女孩儿值钱。后来辗转到了京都,戏班子被合并到落梅园,他才因此结识了锦玲跟吟霜,三人还被分在同一个院子。
呵呵,就算是卖了他,不也没活下来么。
宛君的日子过得很不好,因此他特别渴望幸福,为了自己能幸福,死再多人也无所谓。老戏班子买男孩是为了什么?单纯的收徒弟培养花旦?别开玩笑了,怎么可能。
世子是他的贵人,也是他的爱人,如果有一个和他光明正大在一起的机会,他会不择手段去做。
至于吟霜,那日京都府远远一瞥,她大概就猜到了什么,否则不会到平阳王府来找他。只可惜啊……单枪匹马的来,可不就是没打算活着回去么。
世子妃轻笑,看着谢鹤呈上了证物蝴蝶簪子。那根簪子断了,吟霜想杀他,却被世子弄死了,他随手将簪子扔掉,却没想到最后落到了谢鹤手中。
证明了他们确实是杀死吟霜的凶手。
人证物证俱在,没得抵赖,世子妃之所以身子不好总是咳嗽,就是因为她的说话声还略显低沉沙哑,不像是真正的女人。
真好啊,要是自己也是个女人就好了。不会被卖掉,不会被当作娈童,也不会过得这么苦。
谢鹤却并不同情他,“你过得不好,杀死那么多人就理所当然?”
好像别人为了他的幸福都应该无辜的去死一样。
这案子轰动京都,圣上金口玉言,要杨大人秉公处理,因此世子与宛君都被打入大牢,但因为平阳王自请削爵保全,又求圣上念在兄弟一场,终究没有判处死刑,而是投入京都府大牢,终身□□。
圣上看了这么一场戏,还贼心不死,眼珠子直往清欢身上瞄,等案子结束了,他还暗搓搓的赖在京都府不走,就想再看一眼美姑娘,问问对方愿不愿意跟他去皇宫享福?长得如此美,他二话不说,封她皇贵妃!
但是……圣上惊呆了,他的下巴险些掉在地上。
胸前一片平坦没有耳洞,穿着一身白色男装的少年抱着小石榴出现在他面前,来找杨大人的,见到他还拱手:“见过圣上。”
那熟悉的美丽面容……???
“圣上息怒。”杨大人连忙说。“这啊,是臣远房的小侄儿,因为自小生的美丽,所以追查线索的时候呢,臣就让他扮成女子混进去,方才上堂断案也没换下来,还请圣上恕罪。”
圣上他整个人都不好了,他觉得人生彻底灰暗,以后再也不敢意|淫美人了!谁知道那是女人还是男人?????
天!哪!
☆、第944章 第九十七碗汤(一)
第九十七碗汤(一)
“小妞儿, 长得不错啊,哪个星球来的?”
清欢刚到这个世界, 也就走了几百米拐了个弯儿,迎面就碰上了这么几个穿着雪白袍子的人。他们的袍子非常干净,脸色傲慢, 清欢不小心撞到他们之后,本来对方是想要教训她的,谁知道她一抬头竟令人无比惊艳。
基因高度进化的结果是再也没有丑陋和肥胖的人, 每个人的容貌和身体都是非常完美的, 但清欢的美丽却仍然要令人惊讶。对这群出身高贵的贵族来说,美人他们想要多少有多少, 如果没有想要的, 完全可以制作出专属于自己的完美机器人。因此他们今天出来的目的并不是猎艳,只是无意中看到了清欢,为她的美貌所惊讶而已。
她眨了眨眼睛,答道:“拉法星球来的。”
沉默数秒后, 贵族们爆发一阵大笑,一个蓝色短发五官漂亮的少年指着她的鼻子笑的差点抽过去:“老天!我、我听到了什么?拉法星球来的……拉法星球来的哈哈哈哈哈哈!小姑娘撒谎都不知道找个令人信服的理由, 你说你是拉法星球来的?拉法星球早在几千年前就毁灭了, 就连最后一个拉法星人, 我们的造物主之一,也在新宇宙建立不久后去世,你怎么敢说你是拉法星人?!”
虽然他们都没见过拉法星人,但却有几千年前的影像记录, 历史课堂上教授也曾经讲过这一段。拉法星被机械生命体毁灭,最后一名拉法星人成为了皇帝陛下的同伴,他们一起建立了伟大的新宇宙,后世将他们称之为“造物主”。但是拉法星人的寿命只有两百年,现在的宇宙里生活的宇宙人,最低寿命都是一千岁,怎么可能还会有拉法星人存在?
新宇宙刚刚建立的时候,拉法星人因为身为造物主之一,还很受人尊敬。但是经过这么久,宇宙人开始快速进化,基因重组,只能活两百岁且无法进化的拉法星人早就成为低等星球人了,只不过因为拉法星早已灭亡,才没有人提起。
“如果你是拉法星人,那么你就是四等星球甚至以下,在我们K星是没有人权的!”
也就是说,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将她抓走当奴隶或是玩物。
听到贵族少年这么说,路边经过的普通宇宙人也都朝这儿看过来,眼里露出贪婪的光——无他,这个低等星球的少女实在是太美丽了,让人想要制作成标本,将她永远保存起来!
在新宇宙,宇宙中的星球分为四等。一等星球诸如K星球,是新宇宙中最辽阔、最先进也最优秀的星球,有着最肥沃的土地,最精进的科学技术,以及寿命最长的宇宙人,同时,造物主们及其后代以及贵族们也都生活在K星球;二等星球是指进化的最完美同时还有无数超进化空间的宇宙人居住的地方;三等星球则收容着进化短暂但却激发天赋的人;四等星球数量最多,是前三等加起来的无数倍,上面住着无法进化,也无法激发天赋,甚至本身寿命都在一千岁以下的人。对一等星球和二等星球来说,三四等星球生存的都是奴隶。
每天都有数不清的低等星球人被送来高等星球,出身优秀被眷顾的高等星球人心安理得的享受着一切,他们极其瞧不起比自己低等的宇宙人,认为不能进化,不能激发天赋,活着就和废物无异,也只剩下被他们玩弄的价值了。
新宇宙非常伟大,可同时,阶级化也非常严重。K星球是新宇宙的主星球,住在这里的平民都不是普通人,可他们见到了贵族,也仍然要行礼,并且毕恭毕敬。因为一旦伤害了比自己高等的宇宙人,就会被抓去清洗掉基因,并注射退化剂,严重的甚至会导致死亡——然而除此之外,只要不招惹到比自己高等的人,K星球简直就是天堂!
人们在这样的环境里生存,也许一开始还会觉得奇怪,但是很快的,他们就会习惯了。被剥削成为了一种习惯,剥削别人亦然。
“是哪家跑出来的小宠物么?”另一个英俊的黑发少年如是问。“可是她脖子上没有项圈,穿的也很精致,倒像是贵族小姐。”
“贵族小姐怎么会一个人出门?”有人反驳了。“我看她就是奴隶,估计还没遇到买主就逃跑了。”
“是不是奴隶,将她剥光了看看身上有没有印记就知道了。被施以奴隶印记的话,可洗不掉。”
这个提议获得了众人一致赞同,他们朝清欢走进,就要剥她衣服。清欢迅速往后退,觉得这是一群什么神经病,说好的新宇宙新世界,说好的民主自由平等博爱呢?“不要靠近我,警告你们。”
人群中不知谁发出哄笑,“警告我们?哈哈哈,一个小奴隶,竟然敢警告我们!”
“小丫头骗子大概是活得不耐烦了吧!哈哈哈哈哈哈!给她点厉害瞧瞧!”
“扒光了看看是不是奴隶!”
清欢的背抵到了墙,这一群人,高高在上的看着她,仿佛她是最卑贱的蝼蚁一般。光天化日,无数的人宇宙人经过,可没有人救她,也没有人为她打抱不平,甚至远处有几个星际警察,他们就像是什么都没看到。周围倒是有一群看热闹的平民,他们对着她指指点点,在讨论她的衣服被剥光后,腰会有多细,胸会有多大,还有人在猜测她的年纪,说她看起来不超过二十岁,大概是个幼崽。
但从头到尾,没有人站在她这边,哪怕一个怜悯的眼神都没有。
这一群个个长得漂亮的少年青年,就像是魔鬼一样逼近她,对她伸出手。
新宇宙的人没有贞操观念,因为基因迅速进化天赋觉醒的关系,导致他们很难通过正常性|交孕育后代,大多是提取身体基因进行合成,而越是优秀的宇宙人,身体机能就越接近于机械,也正是因为如此,高等宇宙人才那么喜欢购买四等星球的宇宙人作为奴隶,尤其是十几二十岁的小姑娘或是少年,越是嫩,越是无法进化寿命短暂,味道就越鲜美。
这是如今靠喝营养液为生的高等宇宙人们唯一能从**上感受到的快感。哪怕是K星球,低等人口走私的事情也层出不穷,造物主们都没表示反对,皇帝陛下都没说过什么,谁敢管?谁愿意管?
身处高层的人高等宇宙人们感受不到痛苦,他们享受剥夺和占有,而低等宇宙人哪怕想要反抗,也心有余而力不足。从机械生命体的统治被推翻,新宇宙的建立到如今,还没有过去一万年,但新宇宙已经是如此可怕了。
更可怕的是,身处其中的人,被压迫的不敢反抗,压迫别人的大力支持。
作为他人眼中的“低等宇宙人”,哪怕今天清欢被弄死在这条街上,也不会有人为她惋惜。顶多就像是从树上飘落了一片叶子,然后被扫走,处理掉。而K星球的树木全部依靠光脑,根本不会有落叶发生。像是河海干枯,树叶掉落,冬天冰冷夏季火热……那是只有四等星球才会出现的事。在高等星球,一切都可以用最优秀的科学技术解决。
其实贵族少年们可以用天赋来将这个美丽的低等星球少女剥光,但那样就没有美感,也没有享受了。之所以身为高等宇宙人的优越感,就是来自于对低等人的任意玩弄啊。
可他们的手还没碰到对方的衣襟,就觉得一阵剧痛——这样进化后强韧的媲美高强度宇宙金属的身体,竟然会感到痛!
仔细一看,挡住他们的是少女手中撑开的一柄伞,那伞十分精巧,撑开时竟有亭台楼阁花鸟虫鱼,美不胜收,然而仔细一看,才会察觉,伞面闪着寒光。
清欢挡开他们的手后就将水火伞收了起来。她将传给徒弟的伞带回奈何桥后,曾经存在于时间的那一把便与之融合,重新拿起这把伞,让她似乎又想起一些人,一些事。
她不曾想念过什么,但一定要问她的话,她最想念郎老头跟三位师兄,还有那几个笨徒弟。
虽然斯人已逝,可记忆永存。
哪怕只有她一个人记得。
“手放老实点儿。”她把玩着手中的伞。“尤其是对我,要礼貌些。”
这种气度与口气,哪怕是二等星球的人也不敢这样,少年们面面相觑,难道眼前这位真的是身份比他们更高?否则为何完全不惧怕他们?只是用光脑扫描过了,完全没有这张脸呐!
“你到底是哪里来的?”
“我不是说了么,拉法星人。”至少上一次来的时候她是这个身份没有错。
“拉法星早就毁灭了,你怎么可能是拉法星人?”
“我是进化的拉法星人不行么?”清欢反问。“活到现在不行?”
☆、第945章 第九十七碗汤(二)
第九十七碗汤(二)
这、这……
“不可以吗?”清欢温柔地问, “我从几千年前活到现在,这次到K星来是为了进入皇家学院当精神系导师——怎么, 不行吗?”
围观群众被这一反转吓到了,这要是真的,那、那这人他们怎么惹得起?!
“我不信!”蓝发少年说, 他就是皇家学院精神系的……“你说你活了几千年?从拉法星球灭亡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快一万年,你的意思是说你活了快一万岁了吗?!”
这怎么可能!哪怕是进化过的宇宙人, 也只能保证寿命不低于一千岁, 最高的要属皇帝陛下,迄今为止九千多岁, 但眼前这个少女, 根本就是个骗子!她如果能活这么久,怎么会这么不起眼?真正的强者身上有着一种恐怖的气势,让人见了胆寒忍不住下跪,她身上根本没有, 柔弱的跟个低等宇宙人一样!
被认为不起眼的清欢觉得自己向来亲民,而且……一万岁?她的年纪已经无法用时间来衡量了, 可眼前这蓝头发小鬼瞧不起她的眼神太明显了, 于是她温柔地告诉他:“其实我活了更久你信不信?早在拉法星还没有出生的时候, 我就活着了。”
这下大家一起笑出声来,有志一同的认为她在说谎。拉法星可是有着两亿五千年历史的古老文明星球!就算是吹牛也该好好打个草稿吧?如果说之前清欢还让他们有些忌惮的话,那么此刻是完全不怕了。这就是个小骗子,这样的骗子肯定是个低等宇宙人, 就是想从他们身边逃走才这样说的吧!
笑够了,黑发少年面上的笑逐渐消失,变成惊人的冷酷。他对着清欢伸出手:“将你手里的伞交出来,我可以让你做我的奴隶,并且宠爱你。”
清欢:“……”
这群不知道几十岁几百岁了还中二的宇宙少年。
她笑了笑:“想要?凭本事来拿啊。”
大概是她的态度太过云淡风轻,眼神又十分温和,完全没有惧怕或是慌张的意味在里头,才叫这几个围着她的贵族少年心里有点没底。按理说低等宇宙人见到他们早就被吓得说不出话了,谁能像她这样嚣张无礼?难道说,他们真的惹错人了?
于是最谨慎的黑发少年道:“既然你不肯承认自己是低等的宇宙人,那么证明给我们看,哪怕是二等星球,也都能觉醒天赋,你有吗?”
所谓的天赋其实也就是异能,这种东西储存在每个人的基因里,或强或弱,可以通过后天来使其强化,就好比皇帝陛下的“领域”天赋,在他划分出的范围内,人人都要俯首称臣。亦或者是像几位造物主那样的能力,只可惜造物主们都已经去世,他们的后代又远不如他们强大,如今最优秀的天赋人都在皇家学院,这也是为何无论贵族还是平民,都挤破头想要进入皇家学院入读的原因。
若眼前这个少女真是导师……那他们今天……
清欢微微一笑:“什么天赋?”
看吧她果然没有,甚至都不知——
正兴奋准备抓人剥衣服的少年突然傻眼了,包括围观群众,都一脸惊悚地看向清欢掌心。在那白嫩的小手心,烈焰、水流、寒冰扭转为一体,风与雷将其包裹,正在逐渐扩大。
寻常人觉醒一项天赋都要喜出望外,她这是——
怎么可能!她说她要去做精神系导师,也就是说除了天赋以外她的精神力也十分强大,这、这怎么可能呢!
不管可不可能,眼见为实,通过光脑确认那也不是障眼法或是骗人的幻术,而是实打实的。周围有人拿起随身光脑直播这一幕,K星的直播系统非常发达,本来这个平民的直播账号只有寥寥几千粉丝,可这个直播一发出去,瞬间火爆!
不住地有人给他打赏,甚至有人发大拇指的表情。
虽然说贵族和造物主凌驾于其他人之上,但大部分的平民心中,对于贵族和造物主们的嚣张跋扈是非常有意见的。然而信息科技发达,他们不敢在宇宙网上发布什么危险言论,可这个视频里的少女对待强权的贵族少年丝毫不惧怕不后退甚至啪啪打脸,真的很爽啊!
不知道是谁匿名发了这么句弹幕:……有件事我一直没敢讲,那个蓝头发的抢走了我老婆……就因为我是平民,第二天还扔在我家门口……
然后慢慢地有人回了:前面的别跑……我女朋友也被一个贵族睡过……我们能怎么办呢?
匿名弹幕缓缓增多,虽然贵族和造物主后代欺凌他们已经成了常事,可像这样敢说出来还真是第一次。说的人多了,难道宪兵还能把他们全杀了?再怎么说他们也是高等宇宙人,虽然比不上贵族,但也不是说杀就能杀的。
然而他们已经享受了很多特权了,对低等宇宙人而言,如果他们敢在网上发这样的言论,估计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这就是你们说的天赋?”清欢微微一笑,跺了下脚,坚硬的原子地面竟然出现一个大洞,眼前的贵族少年们躲闪不及,全都掉了进去。然后她收起掌心装逼用的玩意儿,扶着伞蹲下去,“看着你们都是学院里的人,如果学生都是你们这样的水平的话,那么这个导师我怕是当定了。”
岂止是当定了,她觉得自己都能直接当院长了。
然后她打了个响指,很善良地问:“是想被雷劈还是被水浇?你们选一个。”
看欺负她那理所当然的样子,平日里没少作奸犯科吧,给他们一点小小的教训不为过。
少年们不说话,清欢道:“那就二合一好了。”
“雷!”
“水!”
“啊呀,意见不一致。”清欢很遗憾。“不过我是个好人,都给你们。”
先浇水再雷劈,他们的身体进化的再好,那可是荒海的水——玲珑给了她特权,可以随意征用,天雷再劈下去那叫一个酸爽。不劈掉那些所谓进化优秀的基因,也得让他们生锈一阵子。
接着清欢发现自己畅通无阻了,围观群众不敢拦她路,吓得让的远远的,她对欺负人没兴趣,就准备向自己的目的地走去。这时候一个黑影突然挡在了她面前,清欢低头一看,是个模样七八岁的小孩儿,长得非常可爱,小脸却无比严肃:“我想拜你为师!”
清欢眨眨眼:“你说什么?”
“我想拜你为师!”小孩儿睁大了眼睛。“我想变强!”
清欢轻笑,绕开小孩儿往前走:“想变强,来考试啊。”
她都得去面试才能当导师,凭什么小孩儿说一声想拜师她就得收啊?
而且,她也没有收徒弟的想法,她收过了,就不想再收了。
两个小时后,清欢的虹膜与基因成功被学院光脑系统识别,成为新一任精神系导师,院长对她的天赋感到非常惊讶,可一看基因分析也没什么特殊的,就是正常的宇宙人——那为什么这小姑娘这样厉害?面试时本来是最后一号,他们都面试累了,而且之前也选定了几位年纪能力都适合的导师人选,毕竟这次精神系导师的空缺只有两位,这么个乳臭未干的小姑娘看起来太嫩了,没有说服力。
谁知道人家直接破门而入,能力超群,让院长立刻就改变了主意,一切都是为了学生,为了给新宇宙培养更优秀的人才,管他导师什么样子,厉害就行!
清欢分到了独立的宿舍和光脑,院长甚至还给她拨了一台机甲——超大手笔,可惜她对这玩意儿没什么兴趣,手指头一捻就成灰的东西,笨重得很,还不如骑个扫把。
精神系的学员并不多,因为天赋觉醒精神力的太少了,每一位导师负责的班级顶多也就二十个人,但从这里毕业出去的,个个都是新宇宙的顶梁柱,都是绝佳的人才,因此人员变动非常引人注目。当学员们看见宇宙网上精神系导师变更,还是个小姑娘时,新一学期选导师的学员们吓坏了,拼命的朝其他导师那里挤——年轻导师意味着什么?
能力不足!经验不足!会对他们的未来产生恶劣的影响!
新也就罢了,还年轻!老天,这简直太可怕了!
而那些手慢没抢到的人,对未来已经失去了希望,觉得暗淡无光,甚至想着从精神系转走算了。要知道跟错导师无异于浪费时间,不少有关系的人已经开始想起别的办法,能不能塞去其他导师的班啊?
这样下去,清欢的班级最后一共收了……三个学员。
这三名学员,两名是成绩优异考进来的平民,他们当然也想跟其他导师,可惜没路子没关系没后门,只好认命,想着自己努力一点也就行了。而剩下那一位贵族学员,是精神系出了名的废柴,在哪儿都一样,烂泥扶不上墙。
这就是清欢导师班级的全体阵容。
☆、第946章 第九十七碗汤(三)
第九十七碗汤(三)
对清欢导师最明显的不尊重, 体现在第一天上课她一个人面对了一整个空教室的尴尬场面上。皇家学院能力至上,谁强谁就说了算, 因此常有青出于蓝的学生将导师拉下马的情况。大概现在清欢已经被认为成是走后门出来的了,所以仅有的三名学员……嗯,上课时间已经过了五分钟, 还是没有人来。
清欢随意往后一坐,拿起光脑玩起来。现在她对于这高科技的世界已经很熟悉了,并没有觉得手足无措, 别人既然不愿意学, 那她当然不会强求,反正最后吃亏的又不是她。
这也是她走遍无数个世界后认清楚的一个事实。大部分的人类, 无论他们的科技有多么先进, 基因有多么优越,不懂得尊重别人怕都是根深蒂固在骨子里的。哪怕她是新导师看起来年轻又如何,什么时候年纪成为衡量能力的标准了?但路是自己选的,谁也别后悔。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 才有一个女生出现在教室门口,她没有敲门也没有报告, 直接走了进来, 更没有跟清欢打招呼, 甚至于看都没看清欢一眼,就自顾自将书本摊开了,似乎在等待清欢上课。
哪里知道清欢一动不动的继续逛宇宙网。她发现昨天那个视频好像红了,因为她随手戳开一个主页都是在讨论这些事, 难道她的学员们没有看到?那可真是太遗憾了。严格说起来宇宙网虽然四通八达什么都有,但对清欢的吸引力并不大,她的注意力主要放在新宇宙百科上的造物主介绍。
大概来说,就是九千多年前,当然,这个“年”的计算方式是这个宇宙所独有的。在那个时候,一群科技先进的机械生命体想要统治宇宙,于是对星系进行入侵,它们研发出了将机械与宇宙人合二为一的技术,甚至能够让机械体与女性进行交合从而达到基因共融,创造出机械身体却智商高超的二代机械体。这个时候,一个勇敢而优秀的青年站了出来,成为了万千反抗机械体入侵的领袖。这个青年的名字,叫做King。
他遇到了四名同伴,并与之共同扶持作战,终于将最后一只机械生命体赶入虫洞被吞噬,从而利用得到的强大力量创造了新宇宙,这颗星球之所以叫做K星球,也由来于此。而这些创造新宇宙的领袖们,则被集体称之为——造物主。
造物主们寿命有限,除了成为皇帝陛下的King之外,最后一名造物主也在三百年前死去了。如今K星球上的贵族,是指曾经在创造新宇宙中为造物主们提供巨大帮助的家族,与造物主的后代一样享有特权。
皇帝陛下非常开明,允许平民通过考试进入帝国任职,更批准皇家学院每年招收优秀的平民学生,没有他就没有新宇宙,也没有这无数的新宇宙人。对于进化短暂或是没有天赋的三四等星球人,皇帝陛下一直致力于发明出成功的药剂作为基因改良;而对于基因组成功的尔等星球人,皇帝陛下也一直为他们要受控于信息素的问题感到苦恼。
他理想中的宇宙不是这个样子的,不是人人身上都有着无法忽视的缺陷,但他却没有办法改正这一点,因为当初建立新宇宙已经将力量用尽,再也不会有那样的机会了。
说白了,认为自己进化的无比完美的高等宇宙人,其实骨子里都要受到信息素控制,男人与女人在特定的年纪特定的时间会失控发|情,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如同返祖的野兽一般,不受精神力控制。而且因为寿命增长的缘故,高等宇宙人的生育力极低,而四等星球人不受信息素影响,生育力远超他们。
正因如此,高等宇宙人与低等宇宙人之间的矛盾无法调和。
这是皇帝陛下目前最苦恼的事情。
他试过让星球融合,不对高等宇宙人提供特权。然而,新宇宙的守卫与建设离不开高等宇宙人,他们比低等宇宙人优秀,觉醒的天赋和刀枪不入的体质是低等宇宙人不能相比的,也是这样,皇帝陛下才分类出四等星球,彼此之间井水不犯河水,才能保证暂时的和平。然而也出于这个原因,人口走私现象非常严重。
看似美好,其实皮相之下,尽是疮痍。
清欢看着光脑上的信息若有所思,这时候那个女生搭理她了:“导师。”
她看过去,女生抿着嘴:“导师不上课吗?”
从女生进来到现在大概又过了半小时左右,她故意不主动开口,原以为这位新导师不是生气发火至少也得找自己要说法,谁知道人坐那儿跟老僧入定似的,半点不带动的!这下她待不住了,今天故意迟到半小时就是为了给新导师一个下马威,希望新导师识相,自己能力不足就不要想来教她,哪里知道人家从头到尾竟然能一句话不说。
清欢听到女生提醒,连忙关掉光脑,急切的样子让女生露出意料之中的眼神,皇家学院的导师可不容易做,享受特权被人尊重的同时,也要应对优秀学生的为难和挑战。哪知道她正准备说话,就听见那位看起来比自己还小的新导师走了出去。这下女生傻眼了:“……喂!你去哪儿?不上课了么?!”
“上课时间是一小时。”清欢回头对她微笑。“我不是上完了么?”
身为学员迟到半小时还有脸要求导师任劳任怨的上课?
说完,清欢潇洒的走了。她蛮喜欢学院分配给她的新宿舍,高科技时代就是好,她想回去继续刷网。
女生呆若木鸡,片刻后她气恼不已,收拾了自己东西也出去了,在这之后,再也没来过。
清欢落得清闲,不过她每堂课都会到教师待满一小时然后才走,学员虽然叛逆,可导师还是乖巧的。学院为了导师授课**,一旦到上课时间教师的监控系统便会暂时关闭,所以她一点也不担心自己在教室里花式刷网的行为被发现。更何况,她是在如饥似渴的学习,每到一个新的世界,总有一些东西是她从不曾听说过的,这些难道要靠大风刮来么?自然要自己去学。
如她这般尚且要努力学习,有些活了几十年几百年的人类,竟然就对自己取得的成就沾沾自喜了,难怪再怎么进化,再怎么改变基因,也仍然只到这个程度。
不过也不能以偏概全,清欢还是发现了几个认真好学尊敬师长的学生,哪怕见到她这个“年纪轻没本事走后门进来”的导师,也会礼貌的停下打招呼,然后继续学习。皇家学院的每分每秒都非常珍贵,大部分学生都是舍不得浪费的。只有那些自视甚高且自以为是的人,才会以为真的能有人靠“走后门”进入学院当老师。
清欢觉得啊,自己就像是不起眼的扫地僧,只有走了大运的人才能撞着她。
就好比眼前这个刚考进来却没有导师愿意带的学员一样。
哪怕是平民学员,能考入皇家学院也是非常值得钦佩的,不可能会被拒绝。眼前这名学院被拒绝的原因是——他是四等星球的人,但是通过勘测精神力,发现没有经过系统学习和训练的他竟然基础精神力都比一些二等星球人强!可他是四等星球人,是低等宇宙人,只有被当作奴隶的价值——这样的身份,导致他虽然考入了皇家学院,却被精神系所有导师拒绝。
也正是这样,有人提出:不是还有个导师么,才三个学员,她带不是正好?
那可不是正好么,废物导师带废物学生,新宇宙的未来都寄托在他们身上呢。
哈哈哈哈哈。
院长却知道清欢的实力,那天面试时他们所见到的只是冰山一角,这位新导师究竟有多么强大无人知晓。要知道,精神力学员之所以强大,就是因为他们可以通过精神力探测甚至掌控他人!但也正因为如此,使用精神力后会感到疲惫无力,严重的甚至会直接死亡。精神系导师要教导的就是让学员明白如何使用精神力,如何滋养精神力,从而使精神力变强、升阶,如此才能成为首屈一指的帝国人才。
精神力越强,就越需要强健的体魄。所以一等星球二等星球的学员更受青睐,至于其他的……也许能风光一阵子,但对身体消耗巨大,低等宇宙人本来就寿命短暂,大量使用精神力会让他们死得更快。
以前也不是没有低等宇宙人拥有精神力的,只可惜他们的身体超负荷,根本来不及修行学习,就已经死了。
所以,没有人看好这个名叫泰初的四等星球人。
考进来又怎样?高等宇宙人与低等宇宙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高等宇宙人追求更强的进化与基因,而低等宇宙人,连进化的可能性都没有。
☆、第947章 第九十七碗汤(四)
第九十七碗汤(四)
清欢一般会比上课时间提前五分钟到达教室。
不过今天她到达的时候, 教室里已经有人了。是个很高大修长的男人,从外貌上说, 他并不输给高等宇宙人们,尤其是他的眼神,坚定而沉稳, 面对清欢这样年轻的导师也没有丝毫轻视,见到她便先起身鞠躬问候,然后坐回自己的位子上。
清欢跟他互相交换了姓名, 不过在这之前他们就知道彼此的名字了——毕竟每个系的导师名字都在系统上挂着, 而院长也为拨给她新学员一事和她打过招呼。迄今为止,其他看到院长和清欢说话的人, 都认为是清欢来头比较大就连院长都要忌惮一二, 没一个人相信她真的有实力。
就好像每个人来到奈何桥,听说她是孟婆时的反应一样。叫孟婆就得是年纪大的婆婆,那夫妻肺片里也没有夫妻啊。
要不下次变成老婆婆的模样好了,兴许会更让人尊重一些。只是这副少女的样貌是她生前模样, 用了许久没有换,就跟初始系统一般。她死的时候也没到二十岁, 可谁也不知道活了无数时间的人应该老成什么样子。
泰初不爱说话, 但是非常有礼貌而且懂得尊重人, 即使清欢的模样超出了他本来的预期,他也没有丝毫看轻。因为他觉得,能在皇家学院任职的导师,一定都是有能力的。他到这里来是为学习, 不是别的。导师的外表如何,他不在意。
鉴于只有一个学生,清欢按部就班的掏出光脑,打开精神系学员编纂课本第一页——刻苦的泰初早就把光脑打开,在清欢没来到之前就已经在做笔记了。上头有很多他看不懂的专业名词,和高等宇宙人相比,他实在是落后了太多,需要更努力更拼命才追得上,所以他迫切渴求清欢能够给自己解答。
清欢对着光脑看了会儿,然后随手将光脑丢到了一边。泰初本来正盯着她看,这会儿也不由得愣住。只见那位年轻的少女导师对他嫣然一笑:“看这些破烂玩意儿做什么,这是给庸才学的,不适合你。”
不适合他的意思是……因为他是四等星球的人?
没等泰初难过,导师又说话了。她脸上的笑容无比灿烂美丽,没来由的令人信服:“来,姐姐教你更好的。”
不知为什么,泰初突然,抖了一下。
一个学期过去的很快,本来分在清欢这里的平民学员终于费尽心思千辛万苦挤进了其他导师班级旁听,贵族学员仍旧每天混日子,除了早到晚退还给导师捏肩倒水的泰初外,清欢的教室里再也没来过其他学生。
不过她并不强求。
精神系一共有二十几名导师,学期末考核之前,学院会举办一次比赛,这场比赛很重要,会有许多贵族和皇室来参加,甚至皇帝陛下也会可能会出现。因为这是未来新宇宙最优秀的人才,所以对于比赛,人人看重。如果能在这场比赛中崭露头角,那可真算得上是一鸣惊人了。曾经有几位脱颖而出的平民学员,如今已经在新宇宙闯出了自己的名号。
但是每一名导师都带了数十名学员,不可能人人上场,所以导师们会选择自己门下最优秀的一个参加比赛,并且在赛前对他进行特别指导,很多人在经过特别指导后突飞猛进,也因此,这个名额非常珍贵。
不过到了清欢这边就很随意了,她一共也就四个学生,其中一个神龙见首不见尾,根本就是来混的,所以她想都没想,当院长要她上报比赛名单时,她毫不犹豫地将名额给了泰初。
经过一个学期的成长,泰初看起来和以前差不多,仍旧是沉默寡言,站在清欢身边并不出彩。院长看了泰初一眼,问:“你……不改了?”
“不改。”
院长有心劝劝她,可惜清欢心意已决,无论他说什么都决定泰初去比赛。最后院长叹了口气,关掉了视讯。他觉得清欢太傻,皇家学院有好几千年的历史,在这几千年里,不乏有天赋惊人的四等星球人出现,可惜他们的结果都一样,因为身体负荷不了天赋与强大的精神力,最终都自爆而亡。
所以才说四等星球人连进化的资格都没有。他们柔弱的体质限制了他们在天赋的激发和精神力的进阶,这就像是一个诅咒,新宇宙中大部分的四等宇宙人,很多人活了几十岁就死掉了,最高寿命也不过一百多一些,和基础生命一千岁的高等宇宙人比起来,简直如同蝼蚁般黯淡不显眼。
关掉视讯后,清欢推开浴室门双手环胸:“泡好了没?”
正在泡澡的泰初宛如小处女躲进水下,只露出一颗脑袋:“老师!你、你怎么又进来了!”
“放心,我对你的小身板没什么企图。”清欢走过来,伸手在水里捞了捞。“行了出来吧。”
给泰初泡澡的可不是普通的水。新宇宙的人已经不用洗澡了,他们有清洁舱,只要进去扫描一番出来,身体就洗的干干净净。他们也不需要买衣服,先进的生活系统可以让他们自由选择更改服装。像泰初这样的泡澡……只有四等星球人才会做。
不过给他泡澡的水非常珍贵,并不是忘川水,忘川水怎么能用来泡澡?怕是泡一下魂魄都要被腐蚀掉。泰初浴缸里的水来自荒海归墟,可以洗净人体杂质,重塑体魄,用荒海水融合过的身体,再强大的精神力也能掌控,更何况清欢还在里头丢了许多草药。泰初现在看起来和之前没什么不同,可他的身体里蕴藏的力量绝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对抗的。
这个孩子很乖,又很懂事,最难得的是心思纯净且正直,已经拿到荒海水使用权,成为奈何桥总代理的清欢点了一个赞。
不过她的名单刚交出去,第二天上课的时候简直令人吃惊,因为不仅泰初一个人坐在里头,还有那两个平民学员!
叫什么来着……想不起来了,反正一个男一个女,还是对情侣。清欢看见他们牵在一起的手,上课时间到了还在一起腻歪,能不能学习一下人家泰初?
很显然不能,很显然这对小情侣今天来不是来上课的,马上期末考核了,现在来上课有什么用?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那得是运气滔天的人才能用的。他们今天来,是为了比赛名额的事。
女学员开门见山:“老师,我们想申请学期末的比赛名额。”
“哦。”清欢手微笑。“给我个理由。”
这还要理由?小情侣的表情如是说。“老师手上……应该没有学生能参赛吧?这个学期我们都有很认真的在学习,比赛的话一定会为老师争光的。”
“是吗?”清欢笑了笑,“你们有在学习?”她的手指在光脑上一点,不无遗憾地说:“很抱歉,这一学期你们恐怕是要挂科了。”
想在她这里毕业门都没有。
看到光脑上对于他们两人的学习评价一片赤红,大大的零打了N个,小情侣瞬间爆炸:“老师!你这是公报私仇!”
“我怎么公报私仇了?”清欢问。“你们一学期一节课都没有上过难道不是事实?我布置的作业你们一次都没有做过难道不是事实?我这里连你们的平时记录都没有难道不是事实?所以挂科,你们活该。”
真当她不说话就以为她好欺负了是不是,她憋着等学期末呢,学期末不能结业的学生可是要留级的,这小情侣有够嚣张,其中那男的一次都没来过,要不是为了参赛名额,怕是学期结束了清欢都不知道他真人什么样子。
得罪老师的下场是很惨的。
要是她就这样沉默的认了,不知人家在背后怎么笑话她呢。为了泰初,她也不能这样叫人嘲讽,本来身为四等星球人就让泰初在学院里受尽白眼,如果导师都是个随便掐的软包子,那可真是贻笑大方。
最差的学生,跟了最好的导师,得到最优秀的成绩,取得最大的成就——一定很好玩。
小情侣被清欢堵的说不出话,他们恨恨地看着清欢,男学员咬着牙道:“老师您这样,就不怕我去举报您吗!”
“去啊。”清欢翘起二郎腿。“就是曝光到宇宙网上也没什么,我看你们能闹的多大,跟我玩,你们嫩着呢。”
等到小情侣被她气走,泰初才皱眉:“老师不要任性,被举报的话,会上宇宙法庭的。”
“真乖。”清欢揉揉他脑袋。“你看老师害不害怕?”
泰初沉默:“……”还真不没有怕的样子,他的老师有多厉害他是知道的,可是……“您真的有给他们布置作业吗?我怎么不知道?万一没有记录,到时候您会惹上麻烦的。”
皇家学院对导师的要求非常严格,和给予他们的地位与待遇成正比。
☆、第948章 第九十七碗汤(五)
第九十七碗汤(五)
清欢真诚地说:“我布置了, 真的。”
泰初眨巴着眼睛:“那??”
“他们没有接收我也没办法啊。”清欢摊手。“我反正是发过去了,然后他们没有交作业, 这就够了。不要担心,院长不会怎么着我的。”说完她又揉了揉泰初的头,“现在你是我唯一在教的学生, 到时候只要你正常发挥,就不会有事,记得给我争光。”如果她能将一个四等宇宙人教的比高等宇宙人还要优秀, 这就说明了她的实力。在新宇宙, 实力就是一切。
泰初握拳,顿觉任重而道远:“老师请放心, 我一定不会让老师失望的!”
清欢赞许道:“真乖。”
不过泰初料想的没有错, 也就过了几个小时,院长就通知她去办公室了。泰初送她走的时候一脸担忧,非要跟到办公室外头等着不行,必要时候还说要给她作证。清欢觉得哪怕自己没给那俩学生布置作业, 泰初也会为她作伪证的,真是可爱的小孩, 平时沉默寡言的不爱说话, 可到了紧要关头却比谁都可靠。
房内除了院长以外, 还有其他学院领导,以及精神系的几名导师,唯一站着的两个人就是那对小情侣,清欢还看到了个生面孔。说生面孔怕是也不见得, 毕竟她曾经在名单上看到对方的名字——唯一一个一次都没来过教室的贵族学员。
“孟导师,你应该知道通知你过来的原因吧?”院长开口了。
清欢在精神系一向不被欢迎,因为她没出现以前,精神系是最受人尊重和羡慕的。天赋觉醒对高等宇宙人来说并不困难,唯独精神力,人人都有,可真正能达到高阶的寥寥无几,天赋能走到什么程度都需要精神力支撑,因此对于高等宇宙人来说,精神力是比天赋更珍贵的东西。所以在皇家学院,精神系导师地位最高,但自打有了清欢这个“走后门”的,他们觉得自己被侮辱了!
个个都是德高望重的精神系导师,凭什么要跟这么个乳臭未干的小姑娘平起平坐?她哪里来的资格?
清欢微笑:“知道,是来通知将这三名不合格的学生留级的事情吧?”
她的态度十分之理所当然,让人觉得她说的都对。院长愣了一下,一名精神系女导师冷笑道:“自己教不好学员就要让学员留级,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学院就不用再开下去了,大家一起留级好了!”
女导师对清欢敌意很重。她在学院任教几十年了,哪怕是新宇宙,女性也承受着比男性重数倍的责任与歧视。虽然新宇宙人都有着强健的体魄,但事实表明,女性觉醒天赋的机率只有男性的五分之一,这也导致了女性在政治、商业等各个方面都处于劣势,女导师能在精神系留下来,是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艰辛的。然而即便如此,优秀的学员也不会优先选择她。所以对她来说,清欢这样整天不认真不教导学生还闲着没事儿干的同事,真是太讨厌了!
最重要的是,清欢看起来太小,而女导师已经两百多岁,迄今仍然单身。
“您说的对。”出乎意料的,清欢赞同了对方的话,连带着女导师都奇怪起来,没想到清欢接下来就说,“我看过您带的学员成绩,挑一个最优秀的参加比赛实在是难为您了,还不如留级呢,能去欺负一下新生。”
“你怎么说话呢?”女导师腾的一下站起来,“有没有点素质了?”
清欢不理她,房内没有了位子,看起来也没有人要给她位子坐,这是集体在给她下马威啊,到皇家学院一个学期了,这群人终于想起来要教训她了?都怪她平时低调,才叫人以为她好欺负。
眼看清欢坐到了桌子上,一派潇洒,她穿着一条白色的长裙,可这坐姿着实有一股痛快爽利的味道在里头,教人不觉被她的动作所吸引。
院长知道清欢的实力,但实在是不懂她为什么不肯教学员,他咳了几声,说:“孟导师,这三名学生说他们的期末结业测试你给了零分是吗?”
这回清欢承认的很干脆:“对。”
“为什么?”院长也有点恼。“他们说没有收到你的作业,你就以这个为理由不给他们结业?”
清欢说:“院长先生您冷静一下,从来不到教室上课,对导师也缺乏尊重的学员的话怎么能信?”
“谁说他们不上课?他们两个虽然挂在你名下,可是你什么都不教,难道还不许人家到我这边来旁听?”一个中年男导师夹枪带棍地说。“自己没有能力就不要想混进来,以为皇家学院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来的么!”
义愤填膺且正气凛然,活脱脱一副为学生考虑的样子。
男学员连忙道:“多谢古导师肯带我们,肯让我们旁听,否则我们现在真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清欢一个都没理,她笑了笑,点了下随身光脑,递给了院长:“您看一下,我有没有发作业。”
院长接过她的学院账号一看——一周一次的作业,一次都没落下。只不过他注意到一件事,脸色有些难看,抬头问小情侣:“你们的学院账号怎么换了?”他刚才看过小情侣给他的账号记录,跟这个账号完全不同。
学院里每人都有一个负责学习工作等等的账号,每当更换导师,学员的账号也会发生改变,更换账号一学期只能一次,上学期的账号肯定是要改的,但这对小情侣账号后缀分明是刚才那位男导师的编号!
也就是说,清欢发过去的两个账号,人根本没上去过,所以当然不知道她发了作业,而一个学期下来,小情侣早把这事儿忘得干干净净了。清欢一说给他们的作业他们没做,两人就确定她根本没发过,忙不迭地去找旁听的导师,导师又找了几名同样看不惯清欢的同事,一起闹到了院长这里来。
“这应该不是我的错吧?”清欢挑了下眉,“既然不乐意在我这里学,那就彻底转走呀,偏偏又没有,所以很抱歉,哪怕你们在其他导师那的出勤率达到百分百,在我这里也仍然是零。”她拉出结业评分页面微笑,“一堂课都没有来过,一次作业没有交过,像这样蔑视师长的学生学院竟然也肯收,俗话说先做人再做事,院长,我觉得以后再录取新学员,要考虑一下他们的品行,可不能按照能力录取。”
而后她敲敲桌子。“当然了,导师的录用应该也以品行作为第一考虑。是非不分黑白不明的导师要他来做什么呢,别自己都没学好,就来祸害学生。”
她说的话可比之前两位导师刺她的狠多了,一点脏字没有,句句指桑骂槐。院长额头差点儿滴汗,还是准备做个和事佬,毕竟都是人才,不能就这么算了。“那你看要不这样,这学员呢,你领回去,你要真不给他们合格,过几天的比赛,你派谁上场?而且一共比三场,四等星球学员的话,体质撑不住。”
清欢微笑:“谢谢您的关心,不过您大可放心,我教出来的学生没有差的。至于这几位,您再怎么说,搁我这也还是不及格,让他们下学期留级重修,兴许能遇到个比我好的导师。”
她态度强硬,院长当然不会为了两个平民学生得罪一个深不可测的导师,权衡利弊下做了决定:“行,那就——”
“院长!”
之前的女导师突然出声了。“我不能容许有人这样毁了学员的前途!留级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会被瞧不起!虽然说有留级的规定没有错,可咱们精神系什么时候出过留级的学生?传出去是不是个笑话?既然她不要,那这两个学生挂到我名下来,我给他们结业!”
这倒也是个方法,毕竟这对小情侣的成绩还是不错的,虽然比不上优秀学生,但也是中等偏上,就这么留级实在可惜。
院长看向清欢,希望她能通融一下、妥协一下。谁知道人跟没看到他的眼神一样,微笑不变:“不可能。”
“不教他们也不许他们转导师,你还配当导师吗?”女导师更讨厌清欢了。
清欢回以礼貌性笑容:“您配,配。”
“你……简直不可理喻!”
“不可能就是不可能,他们自己不来上课,做错了事就必须受罚。”清欢的态度很温和,但也很强硬。
“……院长!院长你过来看看!她布置的这都是什么作业!”一名始终没说话的导师一直在翻看清欢发过去的作业,这会儿看完了,算是抓住了清欢的把柄,立刻叫院长,幸灾乐祸地说。“我看这位孟导师到底是年轻没经验,简直就是疯了!她这也叫布置作业了?根本就是胡闹嘛!”
☆、第949章 第九十七碗汤(六)
第九十七碗汤(六)
随意抽出几条作业来看是这样的, 院长看完脸色也不大对头了,就算他对清欢的能力有些了解, 哪怕清欢做得到,可是学生呢?学生怎么可能完成她这些作业?甭说是四等星球人,就是一等星球的贵族学生也做不到!这作业布置出来玩儿的吧, 怎么看不到一点真诚呢?
《如何使用精神力操控机甲》
虽然说对新学员是超纲了一点,但真说起来也是沾边儿的,毕竟等到学员们升到四年级就要开始学习这个。
《如何使用精神力操控他人天赋》
这个就是扯淡了吧?!这可能吗?开什么玩笑呢?!
更别提剩下其他异想天开的题目了, 院长眼前一黑差点儿晕过去, 他力排众议给了清欢导师的资格,可这不代表她就可以瞎胡闹啊, 这不是瞎胡闹是什么?这种作业, 留给一年级的新学员来做?她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这可能吗?别说是学员,就是精神系资深的导师也做不到后者!
根本就是在为难学员吧!这样的作业,学员接不接受有区别吗?反正都做不出来!
“孟导师。”院长极力克制着内心深处的愤怒,“我想你需要给我一点解释。”
“没什么好解释的。”清欢说。“这就是我布置下去的作业, 他们不来上课所以不会,这很理所当然啊。舍近求远去一些庸才那里学点皮毛, 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不是么?”
她毫不客气地将某些导师说成庸才, 期间还冷淡地瞥了小情侣一眼, 全当他们不存在。笑?笑什么?以为凭借这个作业就能把她扳倒自己不留级?别做梦了。
院长觉得她实在是胆大妄为,心底不由得后悔自己怎么录用了这么个我行我素的人,他说的话她根本就没听进去吧?
清欢对他说:“您放心,等到比赛那天自然见分晓, 要是泰初拿不到第一,我自个人辞职去,顺便把泰初也拎出去,免得让低等星球的人脏了你们皇家学院高贵冷艳的地儿。”
说完她对院长笑了笑,转身走了,完全视其他人如无物。
之前的女导师顿时火冒三丈,还想理论却被院长制止。到底是有实力的年轻导师,院长并不愿意就这么直接将人给毁了,叹了口气道:“这件事暂时就先这样,等到比赛结束了再说。”
话虽然是这么说的,可他心里还是有些忧虑,这孟导师能行么?本身实力自然是没话说的,但院长担心的是,一个人实力强,并不代表她就适合做一名老师。而且学生的体质和天赋都有限,相当于手上是一张废牌,孟导师要怎样才能让这废牌翻身为王?
有这种可能性吗?
其他导师手上可是有着极为优秀天赋出众的学生,那个四等星球人……院长叹了口气,他已经仁至义尽了,如果比赛真的出现什么问题,那也是清欢自己立下的军令状。
时间一晃而过,比赛这天,一年级的新学员们都换上了战斗服装,学院为每人匹配了战斗模式,虽然是比赛,但也希望大家能够拿出全部的实力。战斗服都是初始颜色,纯白,只在胸口和背面印着导师编号。
“好好比,得失心不用太重,输了也没什么。”清欢给泰初理了理衣领子,如是说。
泰初本来就是稳重的人,可这场比赛关乎他们师生二人未来的命运,究竟是留下还是被赶走,所以他一点也不敢松懈。老师的确是帮助他改善了体质,但他都没有跟人实战过,也不知道究竟能不能行。
清欢给他整理完衣领子就转身走了,挥挥手,一派云淡风轻。她是真的不在意输赢结果,更何况她不认为泰初会输。光脑这玩意儿被她玩的贼溜,学院的模拟舱里有机甲对战模式,泰初早被她扔进去不知历练多少次了,机甲尚且能够控制,何况是人?还是一群新生。
导师们的位子在看台上,中间是一片巨大的场地,一排排乌黑锃亮的机甲已经准备好,哪怕是新生之间的切磋,学院也会提供最好的资源,因为今天的这些人才,说不定就是以后的新宇宙栋梁,是为他们开拓新道路,让他们进化的更完美的人。
按照惯例,看台上还有学院里其他学员,以及慕名而来观赏的贵族、造物者后代以及……皇帝陛下。
皇帝陛下每隔几年都会来一次,间隔时间不会很长,但凡是在比赛中被他欣赏的人,最后无一例外都成为了新宇宙的优秀人才,所以对于学员们来说,尤其是平民学员,这是出人头地的好机会。
“皇帝陛下。”
学院导师学员们一一鞠躬,右手放在胸前行礼,唯独一个人例外。
顺着皇帝陛下的目光看过去,院长差点儿昏倒,怎么又是她!怎么天天搞事!
他连忙喊:“孟导师!皇帝陛下来了!”
皇帝陛下看着那背影,莫名觉得有些熟悉,当那人转身对他微笑的时候,他简直无法抑制从心底升起的喜悦,大步越过人群,在众目睽睽之下拥抱她:“清欢!”
“好久不见。”清欢也很高兴,她拍了拍King的肩,“皇帝陛下。”
调侃的话语让King笑出来,清欢刚遇到他的时候,他是个温润稳重的青年,如今虽然长了许多岁数,容貌却没有太大变化,仍旧英俊而耀眼,气质尊贵。唯一不同的是他的眼角有了淡淡的纹路,眼神也更加沉着成熟,由此可以看出他并非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而是经历过岁月变迁,沧海桑田的人。
清欢读过历史课本,课本上说当年为了剿灭机械生命体,将它们赶进虫洞,造物主们付出了非常巨大的代价,King更是差点儿死在那场大战里。对如今的King来说,曾经的同伴们全部都不在了,他身边只剩下自己,因此见到清欢才会如此激动。他们并肩而行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在他心中,她永远都是自己忠实的伙伴、朋友。
清欢被他抱的腰快断了,闷哼一声:“知道你见了我很开心,但你能不能先放开我,我要被你掰成两半了。”
King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松手,两人落座,King没有去自己的专属座位,而是就坐在了清欢身边:“我有许多事情想问你。”
比如说,为何不告而别?那个时候你发现了什么?后来出现的同伴和你是什么关系?你现在又为什么会回来?回来之后还会再离开吗?
等等等等。
太多太多,一时间竟不知从何问起最好。
他们二人相谈甚欢,其他人的眼珠子都要惊掉了!皇帝陛下虽然为人随和,可也十分疏离,从不让人近身,迄今为止仍然没有立王后,也没有用自己的基因孕育下一代。可现在他们看见了什么?皇帝陛下竟然和一个少女谈笑风生,而且还很熟的样子?
这人究竟什么来历!
清欢成为导师的时候,没人相信她真的有实力,大部分人都猜测她是走后门进来的,少数人看到网上的视频,也不相信那是真的,现在科技如此发达,真真假假谁分得清?不过大家顶天了也都是猜清欢是院长的小情人,哪里想到她的背后靠山居然是皇帝陛下?!
这也太玄幻了吧!
“那个,是你的学生?”
King眼尖,毕竟场地之中,那个一身白色战斗服,从裤脚处往上盘旋着绣了一条金龙的,也就那么一个。与众不同,很像她。
“他叫泰初,是四等星球人。”清欢说。“那件战斗服是不是很好看?”
King失笑:“好看。”
他们曾经一起并肩作战过,清欢也穿过战斗服,不过没有这些花纹,她也没有忘记那段短暂却很快乐的时光吧。King看向清欢,她正看着场地,心头涌起的狂喜让他简直有些分不清自己在想什么,他真的孤独太久太久了,曾经的同伴们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他,那些充满荣耀、勇气与牺牲的过去,如今只存在于历史课本中,实在是让他怅然若失。
“你觉得今天谁会拿到第一名?”清欢问。
King想都没想:“你的学生。”
她顿时笑了:“他可是四等星球人。”
“人的潜力和天赋都是无限的,我从来不小看任何人。”
比赛实行分组淘汰制,抽签决定顺序,清欢眼角余光瞄到看座上那对告黑状的小情侣,心里估计都怨恨着她,谁叫她不给参赛名额也不给他们转导师呢,现在只能做个观众,简直憋屈死了,心里头对清欢怨念无限,可今天看到皇帝陛下与她相熟,又开始后悔自己怎么惹了这样的人,早知道就好好套近乎了,如果能得到皇帝陛下的赏识,那才是一步登天呢!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哪怕活了几十岁几百岁也仍然是小孩子,虽然说是平民,但因为是高等星球人,生活水准仍然远超低等星球人一大截,也正因为这样,很多人到了一两百岁,仍然没有长大。
☆、第950章 第九十七碗汤(七)
第九十七碗汤(七)
场上比赛无比紧张, 看台上的导师们都为自己的学生捏着一把汗,毕竟能上场的都是新学员中最优秀的, 谁都想在这场比赛里拿到一个好名次,为自己的前途奠定一个好基础。唯一不被看好的就是泰初,在一群纯白战斗服的学员里头, 身上有条龙的他显得格外扎眼,然而场外的后援团可没他的份儿,大家都觉得他会首先被淘汰下场。原因无他, 四等星球人的体质和高等星球人比起来, 大概就是蚂蚁和大象的差距,一点点冲击力就能让他们受到伤害, 所以, 当宇宙网上有人发起投票“你认为今年的学院大赛谁能取胜”时,泰初的票数是最少的。
怎么说呢,除了清欢,没有人投他的票。
可他没有因此气馁失望, 反而心底更是压了一口气,要在今天闯出个名号来, 省得活的稀里糊涂。
精神系的学员中, 不乏天赋觉醒甚至还很优异之人, 他们是天之骄子,被夸赞被追捧被看重被寄予厚望,有些人努力一辈子都赶不上他们的起点,从某种角度来说, 命运其实也是很不公平的。
精神系的比赛项目一共有三个,参赛学员共有三十人,在这三十人里面要决胜出最优秀的一个,并不是简单的事情,至少没有人将胜利的希望赌在泰初身上。
最被看好的是一个叫做萨罗的青年,他出身高贵,是造物主的后代,因此被人们认为具有无限的潜力。同时他英俊而高大,和普通人比起来他有着极高的天赋,再加上强健的体魄,这使得他的精神力也更加强大,毫无疑问的,今天的比赛,他会夺魁。
萨罗对这场比赛并没有多么期待,因为他知道,从小被称为天才的自己和普通人的差距,不仅仅是出身家世,他是上天所眷顾的宠儿,绝不会输。其他人一辈子都在追求和努力的,他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拥有,用老话来说,那叫迎在起跑线上,等到努力的人终于追到了萨罗的起跑线,他却已经到达了终点,甚至还在冲刺更远的远方——这就是差距,这就是阶级。
当他看到那个引人瞩目的低等宇宙人时,嘴角露出一抹轻蔑的笑:“哪里来的灰老鼠,参加这比赛难道不怕丢人么。”简直降低比赛格调。
泰初看都没看他一眼,萨罗冷淡地从他身边走过,对这个没有礼貌的低等宇宙人印象差极了。泰初对他的印象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两人相看两相厌,都想着待会儿要给对方点颜色瞧瞧。萨罗素来瞧不起平民,更遑论四等星球人,而泰初也实在是厌恶这些所谓的高贵的进化完美的“高等”宇宙人的傲慢狂妄,也许在萨罗这样的人眼中,四等星球人不能称之为人,顶多也就是他们所豢养的奴隶。
无论你在四等星球过得多么快乐,长得多么美丽,又多么认真的去学习去开创美好的未来,一旦被带到高等星球,就都是玩物。没有人会尊重你的意愿,你的人格、能力、感情,都是没有人在意的。脆弱的生命不值得高等宇宙人怜惜,就算弄死了,也就跟人类碾死一只蚂蚁一样,云淡风轻。
第一场比赛是由学员们以精神力操控简易的轻型机甲,在指定作战范围内攻击其他人的机甲并保持自己的机甲不被击落,当场上只剩下九台小型机甲时试验才会停止,接着进入第二轮。
每个人都有固定位置,不能出手不能离开,只能使用精神力。比赛场地周围有着最先进的监考扫描技术,不用担心会有人作弊,因为机器不会说谎。
精神力的使用伴随着体力巨大消耗的代价,因此不一会儿,有的人额头上就有了汗珠。既要击落他人机甲,又不能损伤自己,对没有安装任何攻击功能没有射线也没有武器的轻型机甲来说,只有靠精神力,这也是学院的一种考察。重型机甲对新学员们来说难度极大,即便是如今正在使用对这种轻型机甲,其实难度也不低。也正因为如此,院长在看到清欢布置对作业时才觉得她是在胡闹。
不过孟导师跟皇帝陛下如今熟稔……他们究竟是什么关系?
院长出神的思考着,是惊呼声让他如梦初醒,伸头朝场地一看,乖乖,胜负已经决出来了!
学员们实力如何,带他们的导师很清楚,最终能不能进入第三轮争夺名次,导师心中也有数。只不过这一次所有人都很吃惊,因为剩下的九台机甲,有一台竟然是那个四等星球人的!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天才被一只没有进化的猴子比了下去。
泰初神色淡然不骄不躁,并没有被一时的胜利冲昏头。他下场的时候就好像没有看到身边的萨罗一样,这个人从一开始就针对他,上场先来攻击他,这也是萨罗致命的失误,他操控机甲冲撞泰初的时候,见对方摇摇晃晃的躲开,心里好笑,于是紧追上去,哪里知道那机甲竟然灵活的转弯来到了他的机甲后头,撞了他的左翼,恰好其他人的机甲飞过来,萨罗的机甲就这么被撞掉了!
看到自己的机甲上印着泰初的记号,萨罗的目光简直能吃了人。谁都想不到,最被看好的人,在刚上场的时候就被淘汰了!
平心而论,除却泰初不考虑,萨罗的实力最强没有之一,无人质疑。可现在萨罗意外被淘汰,也就是说……谁都有资格去争第一的名次!
不过这个低等宇宙人应该只是凑巧吧,刚才见他的机甲飞的歪歪斜斜还四处绕圈子,估计就是运气好,才撞到了萨罗,否则以萨罗的实力怎么可能会输给他?
如果真的比能力,只在清欢身边学习一学期的泰初是不如萨罗的,这一点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萨罗是新学员中的风云人物,宇宙网上经常会有他的消息,泰初看过萨罗使用精神力操控机甲的视频,不得不说,萨罗有天赋,又有条件,早在他没有考皇家学院之前,他的家人就已经为他聘请名师进行学习,所以如果一对一正面杠,泰初不以为自己能胜。
可谁叫萨罗瞧不起他,针对他,第一个就来攻击他呢?正因为对方瞧不起泰初,才会栽跟头,这就是所谓的骄兵必败。
泰初没有天赋觉醒,这是他最弱的短板,可他聪明、沉稳、耐得住性子,只凭这一点,他就已经和其他人分割开了。第一轮比赛开始的时候泰初就猜测萨罗可能会搞自己,所以他一直徘徊在另外一名学员的机甲附近,时刻注意者萨罗的动作。等到对方开始气势汹汹的攻击,他就作势没飞好,歪歪扭扭的绕了个圈儿,见他的飞行技术这么差,萨罗就更放心了。
就在这时候,泰初操控机甲翻身躲过,并撞向对方机翼——比赛规则他读了好几遍,条条框框都吃透了,要求是在不损害自己的情况下击落他人,这基本上不可能。没有攻击能力的机甲如果想要战斗,就只能用冲撞和飞行,因此泰初决定用别人的机甲来撞击——这样的话岂不完美?
也因此,三十台机甲,除却胜出的九人之外,有十二台是被他击落的。
当然,在观战人眼中,这个低等宇宙人就是不熟练的操控机甲,一会儿飞起来一会儿掉下去,歪歪斜斜扭扭曲曲,但就是这样,运气却特别好——什么?不是运气是什么?怎么也看不出这个人有什么实力吧?
对于萨罗的后援团来讲,泰初根本就是个卑鄙小人,像他这样的低等星球人怎么有资格进二轮啊?他是抢走了萨罗大人的名额啊!
所以,虽然泰初赢了,却没有人为他鼓掌,甚至当他的名字被播报出来时,赛场看台上响起了一片又一片的嘘声。
和观众的喝倒彩相比,泰初的表情沉稳淡定的过分,得胜的时候,他只是将目光投向了看台,其他人怎样他不在乎,只要老师看到了就好。
清欢毫不犹豫地对他挥手,还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和她往日的温柔比起来,显得更加外放、更加真诚。
泰初这会儿才高兴起来,他握紧拳头,发誓自己还要赢下一场。
导师们都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其他撑到最后的优胜学员在脱下战斗服后身上都出了汗,因为操控机甲所需精神力极大,但唯有泰初没有,他非但没有出汗,还神清气爽,就算刚才他飞的歪歪斜斜没有章法没有阵容也没有规律,可机甲一直没有停下,这说明什么?
这人的资料他们都看过,无论是体质还是不能觉醒天赋的特点,都说明了他确实是四等星球人,但今天的表现可完全不是这样。如果不是学员本身的原因,那就是……导师?
清欢大大方方的任人打量,这些同事,现在看她的眼神,可跟之前去告状的时候有所不同了啊。
☆、第951章 第九十七碗汤(八)
第九十七碗汤(八)
“你教出来的学生, 果然不会令人失望。”
连皇帝陛下都夸奖了,难道他们还能说不好?这会儿怕不是要把人夸出新宇宙, 什么赞美的词语都用上了,就差将清欢说成是新的造物主。有人夸奖有人赞扬,当然也有人心里难受, 比如说那三个从来不上课的学生。
可惜这会儿他们再想跟导师套近乎已经晚了,无论如何,留级已经成了事实, 可以想见下个学期会有多少学员挤破头想要挂到导师门下, 偏偏曾经身在其中的他们不知道珍惜。
King问:“四等星球人的体质,你是如何改变的?”
“也没怎么, 就是让他泡泡澡, 多做些体能锻炼。”清欢轻描淡写地说。“这并不是进化,也不是基因突变。”
“就只是……泡澡?”
“对呀。”清欢看向他,“不然呢,还能有什么秘密不成?”
King失笑, “我只是觉得很神奇,他操控机甲的能力已经超过了具有天赋的高等宇宙人。”
“泰初的意志很坚定, 其实如果你去检测的话, 会发现大部分的低等宇宙人, 在精神力上都会略胜高等宇宙人,生长环境的普通和遭受的磨难让他们的意志变得很坚强,低等宇宙人一直受压迫,这也是他们精神力强大的原因之一。只要好好引导, 我觉得也不一定他们就没有用处。”
“你说的很对,我会考虑的。”King说。“晚上去皇宫吗?我有许多话想跟你说。这么久不见了,你得回答我很多问题才行。”
他语气温和轻柔,清欢要是拒绝了就太过分了,所以她笑眯眯地点头:“好啊,等我的学生赢了这场比赛,我就跟你去。不过你可别问我太多,我怕我回答不上来,皇帝陛下一个恼羞成怒把我丢出去该怎么办?”
二人在此谈笑风生,偶尔提及当年事,身边离得近的都听的清楚,心下不觉讶然,皇帝陛下说的是新宇宙尚未建立起来的时候,那时,这个少女就已经出现,并且和皇帝陛下相识了?而且从皇帝陛下的话来判断,好像少女出现的时机比其他造物主都要早。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难道说还有一位被遗忘的造物主吗?
“诶……你不必谢我,我没帮到你什么忙。”清欢听到King的道谢摆摆手,“当初不告而别是我的过错,我还担心你不肯原谅我呢。”
“怎么会。”King的眼神中满是怀念。“我应该谢谢你,将希芙送到我身边。如果没有你,我们也不会相识。”
希芙是真正的最后一名拉法星人,她突然出现在宇宙船上,和King一起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候,越过最残酷的阻碍,创立起了人人心中的新宇宙。只可惜希芙没有活太久,她甚至都没来得及看新宇宙一眼,就消失在了King怀里——拉法星人的寿命实在是太短了,当他们的爱情刚刚开始,美丽的果实尚未成熟,希芙就已经离开了。
其他的同伴也是。他们或勇敢或强大或温柔,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总是会在King之前离开。
最后仍然只剩下他孤零零一个人。而在爱过希芙后,King失去了再去爱其他人的能力。
清欢听他讲述那些故事,伙伴们如何相识,如何结伴同行,在宇宙船上他们有过怎样的开心怎样的争执,路过星系去采买追查的时候,他们又闹过这样的笑话,交到特别可爱的朋友,以及最后那场大战是如何的惊心动魄,血流成河,鲜血与牺牲构成了新宇宙的开始,也成就了King的帝王之路,同时,也注定了他永生孤寂的命运。
这些过去只有他一个记得,教科书上冷冰冰的人物图像与介绍让他感到无比陌生,时间久了,他甚至觉得那些记忆有可能都是假的,只有他一人经历过的,让他迄今都无法忘怀的,不过是一个荒谬的梦而已。
被留下太痛苦了。
King跟希芙之间发生了什么,和他的同伴们又发生了什么,这些清欢都不知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命运和轨迹,她当初选择离开是因为发现了异变,现在回来也是因为这个。只不过这一次,她是来取走某样东西的。
取得了她想要的,就能找到答案,就能……将那碗汤熬成。
泰初满头大汗的取得了第一,兴冲冲地往看台上找清欢的时候却扑了个空,这导致他心不在焉,尤其是当他得知老师随同皇帝陛下去皇宫做客——第二轮比赛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离席的时候,心头无比失落。
老师这样做,是因为相信他一定能赢吧?肯定是这样的,幸好他不辱使命。与其在这里遗憾,倒不如赶紧回去宿舍再多修行练习,时间宝贵,他和高等宇宙人不一样,没有那么多空间可以挥霍。
可惜他要走,有人却不许他走。
也许直到现在,泰初拿走了第一名,学院已经播报了比赛结果,也仍然有不少人还没回过神。如果说第一轮的操控机甲是个巧合,那么第二轮的机甲拆卸及组装以及第三轮的精神力试验——泰初都能赢,又代表了什么?!
他们比不上一个低等宇宙人,一个四等星球的,寿命只有短短一百年,体质差不能进化也没有觉醒天赋的人?!
如果是这样,那么身为高等宇宙人的他们又算什么?这怎么可能!
即使对于泰初夺冠感到不可思议,但学员们并不认为自己是真的不如一个低等宇宙人,他们一致认为泰初之所以能赢肯定是有什么技巧,简而言之,很有可能是作弊了。第一轮的时候淘汰掉了最有潜力也最强大的萨罗,这才导致二三轮没有人能赢他!
现在挡在泰初面前的就是脸色极其难看的萨罗,他输在了第一轮比赛却没有离开,而是在看台上观战,强者最了解强者,别人也许看不大出来,可他却清楚泰初真的是有本事。
然而清楚归清楚,自尊心和身为一等星球贵族大傲慢让他不能吃这个闷亏。皇家学院学期末,各个系比赛的结果一向都是全民关注的,之前他有多被看好,输了这场比赛后就有多么屈辱,家族会如何看待他?他的面子又往哪儿搁?
面子比生命还重要呢。
泰初抬起眼皮子,平静地说:“让开。”
“让,可以,打败我就行。”萨罗冷笑,一团火焰突然从他身后冒出,直扑泰初面门,俨然有要将他烧灼的架势。
泰初反应极其灵敏,但是他只能躲无法还手,因为他不具备觉醒天赋的能力,这是在新宇宙初建立时,神赐予宇宙人的能力,同时这也是将宇宙人分出阶级的衡量标准。最初的那批贵族,就是天赋最强,为帝国建立付出的人,他们的后代继承了他们的天赋,萨罗就是如此,他的先祖在新宇宙建立时是火人,于是作为这一代中坚力量的他自然而然也就天赋觉醒。
不过比赛中是禁止使用天赋的,因为精神力操纵天赋,天赋决定精神力强弱,一个不小心就很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不是这次一败涂地,萨罗不会想要用天赋来挽回颓势。
泰初躲的并不狼狈,火焰所到之处他都及时避开,冷声问:“你就这么输不起吗?”
如果是他输了,只会更加勤奋刻苦。
萨罗冷笑:“我会输给你一个低等宇宙人?你也太看得起你自己了吧?”他的掌心凝聚出一团巨焰,带着灼热可怕的温度,向泰初袭去。巨大的火球将周围的空气都燃烧起来,萨罗周围的人畏惧他这份力量,纷纷避开,他浑身蓄力,眼看就要将火球甩出——这个当口,却突然静止不动了。
泰初拍了拍身上因为躲避火焰而蹭到的灰,走到萨罗面前,告诉他一个真理:“人被愤怒或是其他情绪牵绊的时候,意志最薄弱,非常容易被入侵,从而被控制。”他的眼睛定央央的盯着萨罗,对方如同被钉住一样动弹不得。“再见。”
直到他走出很远,背影消失不见;直到自己掌心的火焰燃烧成灰烬,浑身脱力险些倒地,萨罗才发现自己背后已经湿透。
他刚才……竟然感到了恐惧。
其他人看不出来,只有萨罗知道,有那么一瞬间,他的火焰停驻在掌心,并不是善心大发,而是……被控制住了,他浑身僵硬,感觉脑海里多出了不属于自己的精神力,告诫着火焰不要轻举妄动。
身边的人还在吹捧他善良大度不和低等宇宙人一般计较,但萨罗手心的汗水,怕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无法再将火焰燃气。
用精神力控制天赋,这是许多人都知道的事情,只有精神力和天赋一样强大,才能称得上是优秀的人才。但是,用自己的精神力去控制别人的天赋,萨罗还是第一次见。这个说法曾经被提起过,后来被全盘否决,因为精神力的消耗极其快,同时具备天赋与精神力的人无法抽出多余的精神力去控制别人,但这个四等星球人……因为没有天赋,于是精神力可以更加自由。
这太可怕了。
就好像是,高等宇宙人,出现了天敌。
☆、第952章 第九十七碗汤(九)
第九十七碗汤(九)
这是个一个神奇的、巨大的笼子, 用能够射穿新宇宙人体的光线制造而成,是关押穷凶极恶的宇宙罪犯而被发明出来的, 曾经皇帝陛下见过之后称它是一项伟大的发明,因为就算是最强大的宇宙人,也会被笼子所困。
现在, 他用这个笼子,关住了他曾经的同伴——一个来自神秘地方的,能够作为钥匙改造整个宇宙的同伴。
地面用了一种极其坚硬的金属, 这种金属是制造顶级机甲的原料, 和光线配合起来,就是坚不可破的牢笼。被这个笼子困住的人绝不可能逃出去, 皇帝陛下几乎是用了两千多年的时间, 命人秘密研发出来。
其实他也不确定,这个人还会不会回来,他却要因此准备一个笼子防止她再离开——不过没有关系,无论对方回不回来, 对皇帝陛下来说,都是他仅存的希望, 除此之外, 他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活下去。
清欢被笼子困住的时候没有太惊讶, 她觉得站着累了,就席地而坐,看着那个就在她不远处的人。他更加的成熟稳重,英俊优雅, 但其实跟她记忆里已经很不一样了。
“不觉得奇怪吗?”
皇帝陛下问。
她面上浅笑,很平淡很安静:“人总是会变的,漫长的时间会逐渐从里到外的让一个人发生质的改变。”
“所以,也不失望吗?”
清欢说:“我有什么好失望的呢?我们之间的情分还没有那么深。”
她说的全是实话,当初和King短暂的相遇和陪伴,对她而言只是交情不深的朋友,在还并肩的时候她给予了对方自己的真诚和温柔,可她从不会要求对方同样回报自己。期待一个人一成不变,那是不可能的事。King不在了,眼前这位是皇帝陛下,从一开始她就分的很清楚。皇帝陛下为什么需要她,她猜的出来。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了,统治者在面临死亡之前都会充满恐惧,年轻时义薄云天也好,豪情壮志也好,到了老年,死亡即将来临,生命就要终结,他们无一例外的都开始追求一件事——长生。
可是你看啊,他们才活了多久,就已经面目全非了,如果真的能够长生,谁能保证他们最后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清欢不会变,是因为她在忘川河底那数不清的岁月,无法衡量的时间,玲珑不会变,是因为她生而为龙,诞于荒海,以爱为食,得以抑制。
清欢没有**,玲珑懂得知足,因此两人虽然性格天差地别,却能够共存。
可太多人躲不开一个贪字。享受了青春年少,就无法忍受年老色衰,皮松肉驰;享受了锦衣玉食,就无法忍受穷困潦倒,衣不蔽体;享受了男欢女爱,就无法忍受夜幕低垂,形单影只。于是,贪心应运而生,寿命因而缩短,无论得到了多少,总想着要更多。
一万年的寿命啊,皇帝陛下还嫌不够,那么多的人连一百年都活不到。他声名远播,人人敬仰,被视为新宇宙的神,但现在神老了,神要死了,神也开始害怕起来。
于是他想起了,某个同伴诉说的秘密。
希芙凭空出现在宇宙船上,那个时候还是King的皇帝陛下见到了,大吃一惊,两人尽皆震撼,好在King温和绅士,才让希芙的心没有那么恐惧。他很真诚的照顾她,甚至邀请她成为自己的同伴,一起为未来而努力和反抗。
希芙将自己所知的一切告诉了朋友,他们彼此信任,相约要共同看到明天。
再然后,他们遇到了其他同伴,但曾经到过的奈何桥,见过的清欢,得知的一切,希芙没有告诉任何人。清欢成为了她跟King之间共同的秘密,当他们相爱之后,这个秘密就慢慢地被时间洗去,就连King自己,都差不多要忘记了。
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的呢?
大概……也许……是他亲手将所爱之人推入地噩梦的时候?
教科书上说,新宇宙元年,皇帝陛下和几位造物主们共同对抗机械生命体,其中名叫希芙,来自遥远的拉法星球的造物主,在那场决战中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换取了他们的新生。新宇宙建立后,神将宇宙人分出了等级,但他们所学的历史都是一样的,书上所说就是历史,这一点无人怀疑。
随着造物主们寿命到了尽头,一个一个逝去,如今只剩下了皇帝陛下。他的形象更加高大,他的为人更加宽容,他是新宇宙的神。
可是神不曾告诉他们,在造物的时候,他主动牺牲了爱人。
如果死去一个人,就能拯救千千万万的人,你会做什么选择?
那个时候的King也如此挣扎。
机械生命体完成了超进化,他们拥有强健高大的身体,灵活多变的头脑,以及可怕的繁殖能力,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入侵整个宇宙,甚至找到进入其他宇宙的方法,将侵略和杀戮永无止境的进行下去。
清欢是第三把钥匙,她的存在促进了这个诡异的变化的宇宙崩坏瓦解的速度,可是当她离开后,宇宙自动将钥匙补足——那就是希芙。
King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这个人,似乎生来就如阳光一般温暖宽和,脾气又好,挑不出任何缺点来,灵魂中没有任何阴暗面。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身体里藏着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叫做End。
当End在黑夜中夺得身体的掌控权时,会发生许多可怕的事情。国王和王后为了保护孩子,将这个秘密死死藏住,甚至King本身都不知道自己还有这可怕的一面。
深爱着孩子的父母想方设法要帮助他脱离这种可怕的状况,将另外一个人格消灭掉——那么残酷无情的人格自然不可能是他们的孩子,他们要留下的只有King一个,自称为End的不过是个占据他们孩子身体的恶魔。
凭借着先进的科学技术,星球的科学家们研发出了一种神奇的机械,这种机械具有人体相似的功能,可以承载人格。其实这项技术还不成熟,但国王和王后等不下去了,他们要尽快结束这一切,让King不再受尽折磨。
好在计划很成功,End成功被剥离,身体属于了King一人。但是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没有被销毁而是被留下当作实验样本的End,伪装出的虚弱欺骗了他们所有人。
星球毁灭,只活了King一个。这是King所背负的命运,可笑他对此毫无所知,唯一知道真相的只有End,他面上总是甜蜜的笑,可心中充满了对人类的恨。他以自己为本体,创造出无数的机械生命体,想要让它们替代全宇宙的人类成为主宰。
这一切都是在决战之时,End亲口说出来的,他甚至还告诉King如何消灭他的方法。找齐三把钥匙,就能开启虫洞,机械生命体被吞入后会毁灭,而End也将不复存在。
所有都在他掌控之中,唯一让End没有想到的,大概就是King为了杀死他,为了保护其他人类,竟然真的舍得将所爱之人推向虫洞。
三把钥匙,开启异世之门,可这三把钥匙的使用顺序并不一样,作用自然也各不相同。第一把钥匙,确定异世虫洞位置;第二把钥匙,召唤异世之门,开启通道;第三把钥匙——或者称之为“锁”,会更加恰当。锁住异世之门,让进去的东西再也出不来。
机械生命体不被这个宇宙所接受,他们是非自然产生的物种,不可能活下去,只有到达另外一个宇宙,也许才有长远的希望。因此从一开始,无论清欢出不出现,都会有人成为第三把钥匙,加快宇宙进化的过程。虫洞吞噬机械体,那根本不是什么新的大门,那是宇宙本身所存在的危机处理机制。而对于迫切渴求新世界的End来说,那真是一个美好的传说。
他在King将希芙推入虫洞时发现了真相,可惜已经晚了,宇宙人也好,机械体也好,他们都是玩物,宇宙本身才是主宰,所有人都被骗了!
机械体被虫洞吞噬后,第三把钥匙消失,虫洞化为神奇的流星划过星空,坠在一些星球上,于是这个星球的人们就变得身强体壮天赋觉醒。没有被流星光顾的星球,则成为了所谓的四等星球。
宇宙本身也会进化,这是它在面临倾覆的危机时自然的抉择,至于其中谁活了谁死了,宇宙没有意识,怎么去在意?
可笑宇宙人们以为这是皇帝陛下的恩赐,将其称之为神。
教科书上当然不会记载这些,还记得那些的人,如今只有皇帝陛下一个活着了。一万年即将到来,他的生命即将终结,他怕了。
舍不得啊。
舍不得这荣耀,这地位,这欢呼与爱戴。
他想起希芙曾经和自己说过的故事,想起那个短暂的早已被抛之脑后的同伴,皇帝陛下心中有了一个大胆的构想,他觉得,也许他能成为第一个长生之人。
☆、第953章 第九十七碗汤(十)
第九十七碗汤(十)
“真让人羡慕啊。”皇帝陛下叹了口气。“可是这世界如此奇怪, 拥有的人不珍惜,得不到的人却有执念, 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大概吧。”清欢笑了笑。“不过一般人应该没有皇帝陛下这样的魄力,亲手将爱人推入深渊,换来自己无上荣光。”
希芙。
皇帝陛下还记得她, 无论到达了怎样的高度,他始终孑然一身,是不是为了希芙, 他自己也不甚清楚, 因为再没什么比长生更能让他发狂了。他想活下去啊,比起爱情, 他更希望拥有无尽的寿命。
“呵呵。”皇帝也笑了, 这笑带着几分恶意,再也不是曾经温暖的他。“你有什么资格说我呢?你到新宇宙来,难道不是别有所图?我知道你在找什么。”
清欢看向他。
“巧得很。新宇宙建立的那个瞬间,虫洞关闭, 我得到了一样东西。”他打开随身空间,取出一个透明的匣子。匣子里是柔和雪白的光团, 那光团似乎有生命, 微微颤动, 像是在呼吸。“当时它是唯一的光,于是我伸手抓住了它,知道了一些故事。”
若不是这么多年来光团一直存活不曾变化,似乎是永生, 皇帝陛下也不会将主意打到清欢身上。“你和这个东西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才是你回来的原因吧?我对希芙冷酷绝情,这个人对你,倒是深情厚谊,竟然为了一个女人,舍弃长生之法,将自己的灵魂切碎投入异世,只为和你再续情缘。”
他上上下下打量了清欢一番,“女人是足够美丽,可爱情怎么能跟生命比?”
他的语气中浑然是对灵魂碎片的不屑,在皇帝陛下看来,爱情大概是世上最容易被舍弃、也最不值钱的东西了。他抛弃了希芙,牺牲了自己的爱人,就再也无法理解他人的执念。
“说的你好像什么都知道一样。”清欢看了一眼匣子里的光团,手上的铃铛轻轻作响。
“我当然知道,我什么不知道?这个东西,碰到它就有了它的记忆。说真的,我本来以为生老病死,新宇宙人也无法避免。可是它让我知道,原来人真的能够永生不死!”皇帝陛下的表情突然变得狂野起来,他双手捧着匣子,目光痴迷而热情,将这片碎片当作了能够拯救自己的宝物。“可是科技无法分析出它的成分,于是我想,既然你在它的记忆中占据了全部,只要抓住你,这个东西就会听话了吧?”
光团柔和,散发出无与伦比的美丽光芒——这是只有强大的灵魂才拥有的力量。
清欢凝视着光团出神,诚然,如皇帝陛下所说,她到这里来当然不是叙旧,也不是来教书育人的,她来,就是为了找东西。而她要找的东西,现在正在皇帝陛下的手上。“你看起来很奇怪,是真的害怕死亡啊。”
清欢语调平和,但皇帝陛下却从中听出了嘲讽的意味。他盯着眼前这个熟悉而陌生的少女,快要一万年了,这漫长的时间里,他一直在想,自己的想法是不是太不可思议了呢?谁能保证这个人会回来?谁能保证这个光团的记忆就是全部?他所知道的了解的,也不过是光团那强烈的不可忽视的执念,以及关于“长生”的记忆。
这片灵魂碎片的主人,发现了长生的秘密,可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却将自己的灵魂切碎投放,以此作为代价,放弃长生,去寻一个人。他甚至创造出了年轻时的躯体作为媒介,当他寻的人见到那一双尸体时,回忆的大门就此开启,灵魂碎片浮动,命运开始走向不可估量的未来。
不过是在赌。
如果他寻不到那人,便将就此消散,长生的秘密也将就此尘封,直到下一个大能之人再次发现。
什么样的人会愿意放弃永生不死,只为了一个女人?
皇帝陛下无法理解,他也不愿意去理解,他亲手将希芙推下去的时候,就注定了他要将爱情从灵魂里彻底剔除掉。此时此刻,他只想要从这个光团以及这个神秘的女人身上得知长生的秘密,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要!
“告诉我,怎么样才能活下去,告诉我!”皇帝陛下表情扭曲,激动而暴躁。
清欢仍旧坐在笼子里,这会儿她起身了,慢吞吞地朝笼子边缘走,皇帝陛下吃了一惊:“你疯了?你会死!”
清欢只是微笑,没有要停下的意思。最后是皇帝陛下自己打开了笼子——他害怕啊,恐惧啊,如果这个女人死了,他就活不下去了!清欢怜悯地看着他:“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怕死吗?”那东西怎么可能伤得了她,就算伤得了,她也不怕。
无欲无求,便无忧无怖。
笼子只是开了一角,她伸出手抓住了一根边框,原以为会将她割碎的边框在她手中就如同一根树枝——没有起到任何效果。清欢问:“选择生命还是选择爱情,这是个人自由,谁管你。你不想死也很正常,世人惧怕死亡。可你抓住我又能如何?你有这碎片又如何?想长生,死掉不就好了?死便是生。”
世间哪有长生,若有,也是以永生的孤寂悲伤作为代价,人人都想长生,长生后人人又都想死,黑的想变白,白的想变黑,长得美不如想得美。
“那你呢?你为什么没有死?!”皇帝陛下撕心裂肺地问,抓不住清欢就意味着长生无望,他心中满是恐惧。他马上……就要一万岁整了,不到五个月,只有不到五个月的时间啊!
“你怎么知道我没死?”清欢摊开手掌,下一秒匣子就神奇地出现在了她手上,她将匣子掀开,光团在她掌心跳跃,然后进入铃铛。铃铛轻轻响了响,安静不动。“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你是个好皇帝,可是长生一事,莫要再想了。”
皇帝陛下舍不下的是他的地位和荣光,可他在位的这些年,确实是个不错的皇帝。“此番一别,终生不会再见,你多保重。”
临走前,清欢深深地看了皇帝陛下一眼。他也许不知道,End已经和他融为一体。也许这是他惧怕死亡渴求长生的原因,也许不是,那谁说得清呢?虫洞消失的那个瞬间,只吞噬了机械生命体,寄生在机械生命体上的属于King的另外一个人格却回来了,两个人格互相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分不清孰是孰非,孰好孰坏。
“还给我……把那个东西……还给我!”
皇帝陛下朝着清欢扑去,武器在抵上她的前一秒停止,因为她回身躲避光线射击并点中他眉心。在皇帝陛下最后的意识中,只看到那张美丽的面容有着无限的慈悲,然后便晕了过去。
醒来之后,一切都忘记。
再没有奈何桥,没有清欢,也没有长生。他大概还是会怕死,但没有办法了,只能等待,然后接受。
生命走到尽头,强求无益。
很快的,新宇宙的人们发现他们失去了所谓的“天赋”,当光团被带离这个世界的时候,它所带来的一系列变化也开始消失。人们的寿命逐渐趋向于平衡,人人都没有了“天赋”,人人都变得平等。这个世界还需要一些时间才能和平稳定,清欢从来不怀疑人类的坚韧和顽强。光团不属于这个世界,可它的存在让宇宙本身选择了进化,这种进化显得过于急切和焦躁,于是造就了极大的不平等。光团消失,一切都会慢慢变好。四等星球也能出现优秀的人才,如泰初,再为新宇宙的变化作出贡献,也许会有艰难险阻,误会龃龉,但没有关系,总会一起走向美好的未来。人活着不就是为了这个么,为了变好,不是为了其他。
可是,也许,不包括皇帝陛下腐烂掉的心。
人人都会变。有的变坏,有的变好。有的为了得到某些放弃一些,有的为了弥补不顾一切,于是造就“**”,“**”产生“执念”,“执念”导致不能解脱,
奈何桥上那一锅缓慢熬煮的汤水,以人的七情六欲为料,泪水为底,一生爱恨情仇,记忆美好,酸甜苦辣,百味陈杂。为的也不过是让执念之鬼饮下,放下过去走向来生。若不放手,即为困兽,作斗囹圄,痴缠不休。
怎么就都不明白呢。过去的已经过去,未来还没有来,唯一能够珍惜的是当下,唯一能选择的只有放手。
世间尽是痴儿,才叫这世间不太平,忘川河底百鬼丛生,淤泥烂肉,残魂破体,已然腐烂,面目全非,还要伸手去抓,还要抬头去瞧,匍匐去等,等一个也许永远都不会出现的梦。
☆、第954章 第九十八碗汤(一)
第九十八碗汤(一)
你想要我的心是吗?
帮我一个忙, 你就可以拿走它。
反正,也碎了。
又是一个漆黑的夜晚, 天上连星星都没有,只有白惨惨的月光扑在地面上,偶尔几声猫头鹰叫, 泣血绵长。裴府大门上贴的奠字还没有撕去,门口两盏引路灯在寒风吹拂下,纸糊的灯罩破裂, 火苗急速跳动, 然后啪的一声,熄灭了。
因是稚童夭折, 所以只能在夜晚出殡, 远远来的两队穿着麻衣头戴白布,小小的棺材已经没了。就在这安静的夜里,在裴府灵堂上停了七天的灵柩终于下葬了。
这桩丧事总算是有了个了结,可整个裴府仍然如同冰冻一般, 冷风刺骨。朱红色的大门敞开,宛若一张血盆大口, 令人望而生畏。
要想俏一身孝, 那为首的, 穿着白衣的年轻妇人生得可真是姝丽,因着伤心欲绝,面上脂粉不施,更是显得她美极。
清欢出现的时候, 孩子就已经死了。孩子的母亲,裴府的夫人尉迎岚,正坐在灵堂上的棺材边,头倚着棺材,面无表情,失魂落魄。夜已经深了,她摒退了所有下人,自己一个人为死去的女儿守灵。灵堂门开,风吹进来,刺骨的冷,她衣衫单薄却像是感觉不到,只痴痴地摸着棺材不说话。
清欢问她要她的心。
那是一颗温柔、纯洁、真诚的心,世间罕有。因这深情,还结合了另外一人的灵魂碎片。
尉迎岚没有害怕,也不问这深更半夜,戒备森严的威远侯府固若金汤,是如何出现这么一位美貌少女的。女儿一死,她已然万念俱灰,自己就是跟着去死也不怕,难道还怕什么妖魔鬼怪吗?
于是有了一个交易。
尉迎岚要求清欢将她的魂魄送入女儿棺材中,陪伴早夭的女儿度过孤魂野鬼的二十年,并由清欢使用她的身体,代替她成为威远侯府的夫人。一个不该死的孩子死了,尉迎岚知道这一点,只更加寒心。
所以,此刻的尉迎岚已不再是尉迎岚,真正的尉迎岚躺在了棺材里,拥抱着她小小的稚嫩的女儿,从此长眠。
这个交易其实不大妥当,毕竟尉迎岚不能确认清欢是不是真的能帮她,可是她没别的办法了,她活不下去了,她浑身的力量跟勇气都消失在了这个寒冷的冬天,消失在那一池冷水里,消失在被捞上来已经失去呼吸的女儿身上。
那么可爱的,还没有长大的女儿,白白嫩嫩,话说不全,步子走的不稳当,可是看到娘了会凉、凉的叫,饿了渴了冷了疼了都知道要去找娘,知道世上最疼她的就是娘。那么个鲜活的小生命,十月怀胎,辛苦诞下,看着她一天天长大,又漂亮,又贴心,抱着自己的腿,扑进自己怀里,亲自己的脸,凉啊凉啊的叫。自己给她做新的小衣服时,在上头绣了蝴蝶,她见了就拍着小巴掌笑起来,成日都笑,似乎世上再没什么叫她不快活的事。
可这个孩子死了。
耳鼻内灌满泥沙,身子冻的青紫,捞上来的时候已然冻硬了,她最喜欢的虎头鞋掉了一只,漂漂亮亮的小裙子也破了,早上给她梳的双髻散乱,别着的小蝴蝶流苏头饰已然不知所踪。
疼吧?冷吧?怕吧?
会叫娘吗?
是不是临死前还想着娘去救她呢?
好可爱啊,那么点小小的孩子,叫尉迎岚觉得自己活着有个念想了。她的爱情得不到回报,可她得到了世上最好的宝贝,她觉得自己这辈子知足了,那么可爱的孩子,娇嫩的让她舍不得松开手,天天抱着,时时想着,担心她饿了,渴了,不高兴了,没玩具耍了。变着法儿的给她做新衣服新鞋子,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就跟那……观音菩萨面前的小玉女般,真是让她疼极了。
但现在,尉迎岚一无所有。
她不想再继续这样的人生了,女儿死了,她也不想活了。于是她求清欢将她放入女儿的棺材里,她那么小,做鬼的话一定会给人欺负,所以自己这个当阿娘的一定要保护好她,就做个孤魂野鬼,也比在这侯府里锦衣玉食荣华富贵来得强。
清欢按了按太阳穴,手肘撑在桌子上,她满足了尉迎岚的心愿,作为回报,尉迎岚将身体送给了她。如果自己想拿走尉迎岚的这颗心就必须仔细考虑才行。
她不困,也就没打算上床睡觉,头上的白布也没取下,灯芯微弱的跳动,这时候,房门吱呀一声开了,伴随着寒风,进来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
来人同样白麻带孝,容貌俊美威严,正是尉迎岚的夫君,也是这威远侯府的主人,威远侯裴徳庸。这爵位是他自己挣来的,跟裴家无关,只是尚未分家,因着在家中排行老二,家中下人都唤他一声二爷。
尉迎岚尚未嫁他时,也是天真烂漫,嫁了他后,更是温柔体贴,一心只想着夫君。她在家中得知被许给了裴家二爷,心中便欢喜无限,只因曾见过他昂扬上马箭无虚发的英挺。京城人人爱慕二爷,却只有她嫁了,这是她心仪之人,她想做个最好的妻子。
撒娇卖痴,耍赖纠缠,真真是个小娇妻。裴徳庸不好女色,身边直到娶妻后,才将成亲前的通房丫鬟抬成了姨娘,此后一妻一妾,从不偏袒。尉迎岚怀孕后,姨娘兰芳也有了身孕,此后,裴侯爷儿女双全,人人艳羡。男人都更看重儿子,对女儿倒也疼爱,来妻子房中时,见了稚嫩卖萌的女儿,素来冰冷的脸上也有了几分柔情。
这个男人,大概天生缺了情爱的弦,娇妻美妾,一个娇俏一个婉约,他全不动心,碰她们的次数也少,更多的精力都放在军中,只回府的时候,会纾解一下,其余时间就像是石头般不开窍。尉迎岚爱意浓烈时同他使小性子,稍微哄一句便好,哪知此人见她转身走,自己也走了,直到下次回来,她自己又跟了上去,此事便全作不曾发生。
因为儿子的缘故,裴徳庸去妾室那里的次数比较多,但待的时间都不长。
从前尉迎岚只觉得他是根不懂风情的木头,只是没开窍,自己真心以待,定能换来真心,可最后她才明白,这人并非不懂风情不曾开窍,而是真真正正的薄情,毫无男女之爱。
他心中只有他的父母,他的兄弟,他血脉相连的亲人,没有她尉迎岚。大概有些位置是给女儿的,可女儿比不上儿子重要。
有了女儿后,她才慢慢看开,想着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未尝不可,横竖夫君虽然无情,却有责任感,且不好色。她只要好好将女儿养大就好了,有了这个小宝贝,尉迎岚才算是真的长大。
可世事难料。
清欢背对着门,听到了声音也没去看,若是尉迎岚,早上去嘘寒问暖命人烧大炭盆去端备好的膳食了。
男人进来后反手关了门,站了许久,清欢没去看他,也不想去看,直到那人靠近在她身边坐下,唤了她一声:“迎岚。”
似是想安慰,却又口齿笨拙,不知如何安慰。
清欢淡淡地看他一眼,嘲讽道:“侯爷怎地来了,小少爷落水受了惊吓,您不去看看可还行?一会儿兰芳姨娘又哄不住了,该如何是好?”
裴徳庸猛地握拳,清欢仔细看,才发觉他眼中似是有泪。
是了,那毕竟是他的亲生女儿,与他血脉相连,每次都抱着他的小腿,仰着小脸甜蜜蜜的叫阿爹的小奶娃娃。
“侯爷伤心啦?”她轻声询问,笑起来,一边笑,一边眼泪往下掉。“侯爷这样伤心,姐儿看不着了啊,她那满耳的泥沙,堵住了侯爷的叫唤,满口的泥沙,也叫不出阿爹了。”
裴徳庸再也忍不住伤心欲绝,眼圈通红,泪水不能抑制。
他方才推门进来的时候有一阵恍惚。仿佛娇娇的小女儿还没有死,还会听到他的脚步声扑过来抱他的腿,奶声奶气的喊着口齿不清的阿爹,缠着要她抱,跟她娘刚嫁进来的时候一样爱撒娇。他天生的冷淡严肃,可吓不到这娇滴滴的小女儿,除了迎岚之外,她最亲他。
可他再也见不着那路都走不稳当的小姑娘了。
饶是裴徳庸铁血男儿,顶天立地,股肱之臣,也忍不住肝肠寸断。此刻见到尉迎岚对自己完全变了态度,再不见深情厚爱,只剩下怨恨,更是心如刀绞。“迎岚——”
清欢任由他握住,仍旧带泪而笑,这些大都是尉迎岚说不出口的话,如今她来替她说:“怎么了侯爷,您往日回府,不都先去看小少爷么,姐儿素来乖巧,不去打扰,只在这儿等你。如今天寒了,妾身不敢叫她像以往那样搬着小马扎到门口等,您倒是早些过来瞧瞧她呀,她三岁的生辰还没过呐。”
裴徳庸疼的要死过去,可尉迎岚不许他死,也不许他疼。
清欢问:“您明明靠姐儿近,为何先去救了小少爷?让姐儿灌了七窍的淤泥沙粒,冻成了青紫模样?姐儿会哭的,您不疼她了吗?”
☆、第955章 第九十八碗汤(二)
第九十八碗汤(二)
不疼了吗?
自然是疼的。可孩子落水那一刻, 他下意识想起哥儿正生着病,待到回神, 已经跳去了哥儿的方向。哥儿抱着他脖子怕的大哭,又冷又抖,他将他放上岸便又下了水, 可是池水只破了两处冰面,姐儿落下去没捞着,再去找就没了。
捞上来的时候已然硬了, 奶白的皮肤青紫, 七窍满是泥沙,狼狈不堪。那一瞬, 裴徳庸心中比死了还要疼。
面对妻子的质问, 他说不出话来,因着当时他的确是先去救哥儿了。那日他休沐,便带着两个孩子玩耍去,因冬日冷, 侯府的池面冻了硬邦邦一层,他这样的大男人上去都没事, 两个娃儿吵着要去玩, 他便没有阻止, 谁知道冰面倏然断裂,一瞬间就吞噬了娃儿,他反应已是极快,却救不成两个。
兰芳搂着哥儿哭天抢地的后怕庆幸, 迎岚却麻木不语,拿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他,看的裴徳庸发慌,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失去了,再也得不到了。
两人一夜无眠,一个坐着一个站着,硬生生撑到了第二日。
这日后,清欢就一病不起了。她烧的厉害,裴徳庸向皇帝告了假陪在她身边,其实成亲五年,她生过不少次病,他大多是过来看望,不曾专程陪伴,没想到女儿的死倒让尉迎岚有了这样的殊荣,心中不免觉得可笑。兰芳那边大抵也是有些心虚,不敢像平时那样,裴徳庸在正室这边待的稍久些就派人来叫,说是哥儿吵着要见阿爹,怎么也哄不好。
哥儿想见阿爹,阿爹立刻就去见他,姐儿舍不得阿爹,却不敢任性,只巴巴地跟出去,挥着小手送阿爹走,又期盼着阿爹快些再来。
生男生女,都是他的骨肉,当真就有如此差异么?
现在好啦,姐儿再也不会等阿爹来看她,陪她玩陪她说话了,姐儿安安静静地在地底下躺着呢,有阿娘陪着,不要阿爹了。
裴徳庸寸步不离,只听得妻子烧的迷糊嘴里却叫女儿的名字,小姑娘刚两岁多一点,盼着她长命百岁,裴徳庸给起的乳名叫岁岁。妻子不停地叫岁岁,叫姐儿,可岁岁也好,姐儿也好,都不会再回来了。
裴徳庸痴痴地坐在床头,总觉得周身还围绕着姐儿身上甜甜的奶香,小家伙好可爱的,眼睛又圆又亮,小嘴巴红嘟嘟,虽然话说不清楚,却也能明白大概的意思,总是开开心心的笑,鲜活又亮眼,好像也给整个威远侯府带来了一丝温柔与幸福。自打有了女儿,迎岚便温柔多了,再不像往日总爱缠着他,甚至胆大包天女扮男装去军营找他,她成了他理想中那样的妻子,端庄大方,贤惠婉约。每每一家三口在一起用膳,小姑娘天真可爱,妻子温言软语,总叫他觉得此生美满。
但小姑娘没了,那奶娃娃,两岁多一丁点,还没见识过这世界有多大,就那么没了。
如何能不伤心?真是刀绞斧凿,也不及这样痛彻心扉。
“迎岚……迎岚你醒了。”裴徳庸忍住心底百转千回,见妻子睁开眼,伸手去摸她额头,却被她一把抓住。
这会儿,裴徳庸才意识到妻子已经憔悴到了什么模样。这几日他们夫妻各自悲苦,都有消瘦,可妻子的手抓住了他,那种干枯、瘦弱、没有丝毫生机仿佛心灰意冷的感觉,让裴徳庸打心底升起一股寒意。
“侯爷。”清欢声音沙哑,“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
别说是一件,就是千件百件,他也答应。“好。”
“答应了就必须做到。”清欢盯着他,因为快瘦成了骨头架子,只剩下那双眼睛,亮晶晶,燃烧着烈焰,还透着几丝活气。
裴徳庸点头,他向来言出必行,妻子如此伤心,无论她提出什么要求他都会答应的。
“我要把哥儿抱到我膝下养。”清欢说。
这倒是裴徳庸没有想到的,他愣了一下,见妻子仍旧盯着自己,便道:“可以。”
其实这庶子庶女,本来就该认在正室名下,只是尉迎岚有了女儿,就不想再给裴徳庸和别的女人养儿子,更何况拆散人家母子也无甚意义。不过现在不同了,姐儿没了,她跟裴徳庸日后也不会有孩子,所以这个孩子她要定了。
裴徳庸并不担心,在他看来这是合理的要求。更何况尉迎岚是什么人,他一清二楚,这个姑娘出身大儒之家,心地善良且正直,绝不会做那种苛刻庶子的事。而且,裴徳庸心里清楚,真要怨恨,迎岚也只会恨他,不会恨孩子,哥儿比姐儿还小,能懂什么?迁怒到孩子身上,从来不是她的作风。“我回头叫人去传话,明日就将哥儿抱来,你……好生将养,我……会担心的。”
后头那一句他说的很轻,尉迎岚若是听到他承认担心自己,心中不知会有多高兴,可惜尉迎岚死了,躺在棺材里,如今在他面前的不过是个来客。
其实裴徳庸自己也搞不清楚他说这句话的用意是什么,便是傻子也知道,有了姐儿这事之后,他们之间的裂痕越来越大,只他心中克制不住,关怀之话脱口而出,竟似不受控制,全然不是平日的自己。莫非是经历了这般苦事,却将他心底的想法表露出来了么?
但妻子没有反应,而是闭上眼睛继续睡了。裴徳庸又在床边陪了会儿,终究觉得心痛难忍,想找个地方好好发泄一下。
他将妻子被角掖好,走出房门,见那屋檐下走廊上,有一个很可爱的小马扎,便想起小女儿如何乖巧地坐在上头,见他来了便笑嘻嘻扑过来,听闻他要走,就哭丧着小脸可怜巴巴的看。
无处不有姐儿的影子。
院子里种的花叫那小东西祸害了不少,爱美的朝头上戴,因着他高大,便要他抱着去摘花,去摘那树上的果子,摘了饱满的三颗,一颗给阿娘,一颗给阿爹,最后那颗才是自己的。
那么小啊,就那么一丁点儿大的小人儿,这么空落落的就没了,再也不回来了。
裴徳庸踉跄着回了书房,四下无人,他一拳一拳砸在墙上,泪水止不住,最终发出沙哑的呜咽。
兰芳这边,一听说要将儿子抱去夫人院子养,登时就疯了,不管不顾地要闯书房,裴徳庸一人灌了几坛子的酒,偏偏醉不了,泪也止不了,将酒坛子摔了一地,一抬头,好像又看到娇娇的小女儿站在跟前,怀里抱着妻子给做的布老虎,歪着小脑袋瞧他。
鲜活的。
他伸手去抓,那却是个幻象,闭上眼甩头,再睁开,却又仿佛看见迎岚抱着女儿,母女两个都看着他,这回却不笑了,两张肖似的脸上都是冷淡,没什么表情,好像看着陌生人一样。
心慌莫名,眨了下眼再看,又好像看着迎岚怀中拥着女儿,母女两个挤在一起蜷缩着,似乎是睡的地方太窄了。就是个一人宽的小木盒子,方方正正,钉的死死的,边角也没有光线透进来,四周阴暗潮湿,总觉得喘不过气的憋闷。
跟个棺材似的。
再想看的清楚点儿,眼前就什么都没了,外头传来兰芳的哭声,喊着二爷,还有管家劝慰的声音。
裴徳庸头痛欲裂,也不知自己在这书房里待了多久,竟喝了几坛子的酒,脑子却清醒的可怕。他揉了揉太阳穴,走了出去:“闹腾什么?”
他向来威严,不偏不倚,极为公正,是以这会儿兰芳见了他就不敢再闹,只睁着一双含泪美目:“二爷,您要将哥儿给夫人养,可是真的?”
她身形纤细单薄,此刻正摇摇欲坠,怕是裴徳庸点个头她就能伤心欲绝的昏过去。
裴徳庸嗯了一声,兰芳便翻了个白眼往后仰,伺候的婆子婢子叫着哭着喊着又是要大夫又是掐人中,总算是叫兰芳又悠悠醒来,想起裴徳庸先前的话,登时哭出声:“二爷是要害死哥儿么!夫人没了姐儿,心里正恨着,哥儿到她手上,岂不是没了活路!”
二爷当时可是先救了哥儿啊,可以知道夫人心里头是怎么恨着他们娘俩了,真要把哥儿给她养,这怎么能行?!
“你不必操心,迎岚心好,会照顾好哥儿。”裴徳庸不是怜香惜玉的人,饶是兰香哭得柔肠百转,他也不为所动。转身朝书房走,临走前说:“姨娘生的儿子本就该给正室抚养,你带了哥儿快两年,已是恩典,这样不规矩的话,日后我不想再听到。”
兰芳愣在原地,不哭也不嚎了。她忘了自己只是个姨娘,忘了尉迎岚是有诰命的侯夫人,她忘了……自己从来都没有资格跟尉迎岚争抢些什么。
她爱的男人留给她一个高大冷淡的背影,他不爱尉迎岚,难道就爱她?
☆、第956章 第九十八碗汤(三)
第九十八碗汤(三)
兰芳如何反对没有用, 这个侯府还是裴徳庸说了算,即使她哭喊阻挠不乐意, 哥儿还是给抱到了正室的院子。
哥儿还小,两岁还没满,路走的颤巍巍, 说话也不大清楚,平日里兰芳也不怎么带他,因着尉迎岚生了女儿自己却生了儿子, 兰芳心中很是得意, 摆足了大少爷的谱儿。她本来是裴徳庸书房的侍墨婢女,认识几个字, 颇有几分文采, 尉迎岚嫁进来后,兰芳更是卯足了劲儿的去读书写字,想要跟裴徳庸寻些共同话题。待到哥儿出生,她心中更是想着自己不能叫人看轻了, 日后哥儿有出息,她等着享福呢。
小孩子忘性大, 因此几日不见也不会想, 不像是尉迎岚对姐儿, 要是一会儿见不着人,姐儿就不会玩了,非得找着娘不可。她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爱撒娇又贴心乖巧, 无怪乎没了,尉迎岚的心就碎了。
清欢将哥儿抱在怀里,小家伙小小一只,眼睛滴溜溜的圆,皮肤白白嫩嫩,唇红齿白的别提多可爱。他长得很像裴徳庸,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倒是跟兰芳没什么相似的地方。平日都是乳母带着,倒也听话不闹人,就是好奇心旺盛,因着很少来尉迎岚屋子,觉得新鲜,大眼睛骨碌碌的转,四下看。
清欢伸手戳了戳嫩呼呼的腮肉,他也不生气,伸出小手将她指头抱住塞进嘴巴里啃,最近正是长牙的时候,看着什么都得啃两下。清欢轻笑,这是岁岁死后夫人第一次笑,周遭伺候的下人都暗地里舒了口气。夫人心善,他们都是受过恩惠的,小姐没了,夫人大病一场,知恩图报的下人们心里都不好受。
边上的乳母见夫人伸手摸小少爷的嫩脸蛋,一颗心都吊到了嗓子眼儿。她是兰芳的人,哥儿一直都是她带,清欢拿手去逗哥儿,明明是温柔,在她眼里就成了夫人要害小少爷,瞧那脸上可怕的表情,保不齐是憋了什么大招要害人了!到底哥儿是从兰芳肚子里出来的,平日里因为是带哥儿的乳母,她也跟着沾了不少光,侯府谁见了不得客气的叫一声妈妈。
“夫人,哥儿怕是饿了呢,您把他给我吧。”说着就要来抱,手伸了过来,被清欢身边的婢子推开。
这婢子名叫小环,是从尉迎岚娘家跟过来的,对尉迎岚忠心耿耿。“夫人没说话,这儿有你什么事儿?还不退下!”
那乳母却不退,一双眼睛看着清欢:“夫人求求您行行好,哥儿那么小,您若是有什么不满意,照奴婢来就好了!哥儿是无辜的啊!”
眼里还带着泪,要是谁见了,肯定以为是侯夫人心胸狭隘,恶毒的想将庶子弄死。乳母这一哭,小环脸色就不好看了:“你什么意思,夫人照看自己的孩子,还用你在这里瞎操心?满嘴胡言,怕不是要叫人将你拉出去打上几十个板子才乖顺。”
清欢淡淡地说:“把她拉下去。”竟是没有要留人的意思。
乳母大惊失色,嘴里叫着:“我是哥儿的乳母!你们谁敢这样对我!姨娘那边都是我伺候的!哥儿是我带大的!”完了又求清欢,“夫人饶命,夫人饶命,夫人大人有大量,哥儿让奴婢带惯了,离不得旁人!奴婢若是不在,哥儿会哭的!”
“是么?”清欢将手指从哥儿嘴里拿出来,用帕子擦了擦,笑的没什么人情味。“那又如何?”
“不过是个乳母,还真拿自己当回事儿了。”小环冷笑,叫人将乳母拖了下去。早在抱哥儿来的时候就说过了,夫人这边什么都已经备好,兰芳还要叫乳母跟来是怎么个意思,想在夫人身边安插个眼线,还是想隔应夫人?就是总有那不知自己几斤几两重的人,才叫整个侯府乌烟瘴气的。
不仅仅是乳母,曾经照顾哥儿的所有下人清欢都换掉了,哥儿一开始找不着熟悉的奶娘还哭,清欢抱着哄了许久,又陪着玩,才哭唧唧的让新奶娘抱,吃了奶就睡了。
小小一只窝在床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清欢梳洗后也上了床,小家伙嘬着大拇指睡的喷香,她盯着看了会儿,眼神极其温柔,软软嫩嫩的小孩子就跟毛茸茸的小动物一样可爱。
裴徳庸知道她还在伤心,没有在晚膳的时候过来打扰,但晚上他还是睡这儿。下人伺候他梳洗,他就跟着上了床,清欢没有理他,他也没说话,只看着唯一一个无忧无虑只知道睡觉的幼崽。
过了许久,夜都深了,两人仍旧相对无言。裴徳庸不知道妻子有没有睡着,他现在不敢碰她也不敢主动跟她说话,横竖就是跟从前的自己不一样。过去她无论怎么闹腾,他都是笑笑,不气也不恼,但也不上心。尉迎岚是他的妻子没错,他尊她重她,却始终不明白她想要的“爱”是什么。“……迎岚。”
黑夜之中,看不见对方的眼睛,裴徳庸才有了几分勇气,似是找到了平日里的自己,不再那么胆怯。
清欢没有说话,裴徳庸以为她睡了,轻轻叹了口气,却不曾想她突然开口:“侯爷,你答应我的事还做熟吧?日后哥儿就是我的孩子了是吗?”
裴徳庸点头:“是。”
“那好。”清欢微微笑了一下,裴徳庸是看不见的。“既然这样,就请侯爷再帮我一个忙吧。”
裴徳庸愣了一下。
第二日一早,兰芳就来给夫人“请安”了。要说请安这个事儿,虽说是规矩,但大户人家妻妾众多,正室一般都不乐意瞧见什么通房姨娘的,除了立规矩之外,平日里是看都懒得看。尉迎岚刚嫁进来的时候兰芳还是个通房丫头,一开始倒是也乖巧的来请安,后来被扶了姨娘,又生了儿子,就再也见不着人了。
裴徳庸成亲前有个通房丫头这很正常,和其他没成亲就已经小妾不断的人来说,裴徳庸有且只有一个通房,还因为未娶妻不曾给名分,已经是非常难得了。尉迎岚嫁进来之前也知道这事儿,她心里虽然难受,却也不能说什么。是以嫁进来之后,她压根儿就不想见着兰芳,不苛刻,完全当此人不存在。
兰芳对裴徳庸也是一片情深,她本来是个侍墨丫头,后来是裴徳庸的母亲见她规矩,长得又清秀,身段也不错,才做主给裴徳庸开的脸。裴徳庸不好风花雪月,他是个武将,对什么儿女情长着实是没多大兴趣。除了妻子尉迎岚能叫他无奈失策之外,他对谁都一样,哪怕是给自己生了个儿子的兰芳。
还是个婢子的时候,兰芳怕自己会被随意许给小厮,后来成了通房,她爱慕英俊高大的裴徳庸,心里想着,日后哪怕侯爷要娶妻,自己还能在他身边伺候就满足了,再后来——人的贪念就跟雪球似的,越滚越大,没有说会主动停下的。
生了儿子后,兰芳已经有了自己能跟尉迎岚平起平坐的感觉,甚至隐隐有种奇怪的野心,觉得自己还能有扶正的一天。
哥儿是她的法宝,也是她的依恃。但谁能保证以后尉迎岚就生不出儿子呢?所以……
让尉迎岚把哥儿抱走只是权宜之计,兰芳不可能真的把自己的孩子给尉迎岚养,所以一大早她就借着请安的名义过来了,因为时辰尚早,她也不让人禀报,就站外头等着。
里头还在睡的清欢知道了,不甚在意,苦肉计什么的跟她使没用,喜欢站就站吧,今儿还有雪呢。
兰芳知道昨天二爷歇在这儿,不然她也不会要在外头站这么久。可是这都下雪了,眼看肩头上落了厚厚一层,冷的钻心,鞋底仿佛都湿透了,里头的主子也没醒,从她身边经过的下人也没有问一句的。
她自己说的站,就是哭死也得坚持下去。
哥儿夜里又要吃奶又要把尿,来来回回起夜了数次,清欢跟裴徳庸都没睡好,因此天亮了,两个成人一个奶娃仍旧睡得香甜。等他们醒了,雪已经积了手掌深,早膳热了冷,冷了热,梳洗的水也早已备好。
这会儿小环才上来禀报说姨娘来了,就在外头走廊下等着。
雪下的太大,苦肉计也得量力而行,所以虽然没有人招呼,兰芳还是主动到了走廊避雪,不过还是冻的够呛。此番进屋,一股热气夹杂了饭菜香扑面而来,实在是叫快冻死的她心里难受。
裴徳庸坐着用早膳,看了她一眼,皱眉:“这个天气过来做什么?”
兰芳虽是一副楚楚可怜相,可惜脸蛋冻得通红,鼻子跟小丑似的,再美的美人变成这样,也没什么美感了。她抽了抽鼻子,用细弱的声音说:“奴婢、奴婢是来给夫人请安的,还有……是想看看哥儿,他那么小,奴婢实在是舍不得……担心的一夜没睡。”
作者有话要说: 九月双更。
☆、第957章 第九十八碗汤(四)
第九十八碗汤(四)
听她说话小环偷偷翻了个白眼, 恰好被清欢瞧见,她脸一红, 知道自己不规矩了,怕夫人怪罪,就露出告饶的神色。清欢没同她计较, 也没理会兰芳,意思很明显,谁的女人谁负责。
裴徳庸这个人, 不好女色, 楚楚可怜小白花也好,古灵精怪小妖精也好, 在他这里统统不好使, 所以兰芳这是媚眼抛给瞎子看,屁用没有。“以前都不请安,今天请的哪门子安,昨日我同你说的不够清楚?”
不, 很清楚了。
兰芳也清楚,正妻跟姨娘, 在裴徳庸这里是完全不同的, 他这个人理性大过感情, 永远也不会做出宠妾灭妻这样的事来。可是,他喜欢儿子。
那是兰芳唯一的筹码。她如果没了哥儿,那就真的什么都不要痴心妄想,这辈子都只能做个姨娘了。兰芳心比天高, 怎么能甘心?
正要再说几句话,却听到裴徳庸说:“孩子抱错这回事,我不同你计较,日后你也休得再提。”
兰芳瞬间愣住了,什么抱错孩子?
清欢正喝着粥,闻言,嘴角微微勾起嘲讽的弧度,那笑容只是弹指一挥间,很快就恢复了冰雪般的冷漠:“你我生产时日隔的不远,也就几个月,日后哥儿既然是我的孩子,自然不能叫他背负着庶出的名号,传出去也不好听。就说是当初你叫人偷走了我的儿子,用了个女婴来换,待到你生产时孩子早夭,就将我的孩子拿去养,如今被我查了出来,孩子当然要还给我。”
“这太荒谬了!”兰芳腾的站直了,再也不露出那副泫然欲泣的可怜模样。“二爷,您听听夫人这说的是什么话!这种事怎么会有人相信?根本就是一派胡言!”
全是漏洞,正常人会相信么?
“你不用管有没有人相信,总之这么说就是了。”清欢淡道,“侯爷也觉得此计甚好,我们考虑的都是哥儿日后的前途,是你的名声重要,还是哥儿的未来重要?希望你拎得清事实,不要无理取闹。”
兰芳差点笑出声来,这个女人要抢她的孩子,却说她是无理取闹?“夫人你不要太过分!”
“我就是过分了,你又能如何?”清欢反问,兰芳顿时说不出话来。
裴徳庸开口道:“此事就这么定了,我会派人处理,日后你安分守己,侯府少不了你的吃穿。”
谁要什么吃穿了!她要的明明是——明明是……是……兰芳咬着下唇,知道裴徳庸说一不二,此事既然这样决定,就已经没了转圜的余地,她必须在有限的条件内给自己争取一个最好的出路:“要我答应也可以,二爷扶我做平妻,我就点过此事!”
闻言,裴徳庸还没说话,清欢先笑出声:“此事还需要你答应?你这姨娘,说好听点是主子,往白了扯就是个伺候的下人,族谱上不去祠堂进不了,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条件?莫说是平妻,就连贵妾你都不要想。”
妻子处理后宅之事,裴徳庸素来不插手。他纳兰芳当通房是母亲的主义,当时也征求了兰芳的意见,并非强行,既然进了裴家的门,就要守规矩,裴徳庸对兰芳没有感情,尉迎岚才是他的妻子,他比谁都清楚这一点。更何况,就如妻子所说,那样做对哥儿最好,日后就是再有孩子,哥儿的地位也不会被动摇,出去更不会叫人指点说他是个庶出。
而且,他这辈子怕是不会再有孩子了。
裴徳庸心里过不去那个坎儿,岁岁没了,他没法再去让女人生个孩子出来,迎岚如今与他相敬如冰,陌生人一般,也不会再给他生孩子。他一闭上眼就是岁岁的脸,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再去碰兰芳。他这人不大热衷男女之事,有了哥儿也就够了。
他的确是更想要儿子,可他也爱岁岁。那天的事到现在他都没办法原谅自己,危急关头他下意识去救哥儿是事实,如今再与迎岚怎么解释都苍白。
便就这样吧。
兰芳没想到清欢如此冷酷绝情,下意识看向裴徳庸,却见他已用完早膳起身要走了,他们夫妻二人说了几句话,低低的没叫她听见,反倒像她才是外人一样。可真要论起先来后到,难道不是尉迎岚抢了她的二爷?尉迎岚凭什么还能这样的……若无其事的说出她就是个下人的话?
裴徳庸在的时候清欢对兰芳尚且不客气,裴徳庸走了就更不会给兰芳留面子了:“日后别再朝这儿来,我见了你不高兴,老老实实待在你对院子里头,就什么事都不会有。小环,送姨娘出去。”
兰芳被架了出去,她很理智,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也不着急,来日方长,急于一时的话没什么用处,谁能知道以后怎样呢?平白惹了二爷厌恶才是最主要的,她还年轻,她还能生。可她想起尉迎岚抢走了自己的儿子,心里头就无限快意,你肚皮不争气生了个闺女,养都没养住,我看你以后不还是要给我养儿子!
很快的京城就悄悄有了流言,原来威远侯府的庶子竟然是侯夫人的亲子!侯爷的妾室心思歹毒,竟然换了人家的孩子,好在侯夫人心地善良,好人有好报,孩子还是回去了。见过尉迎岚的都说那可真是个贤妻,不是亲生的女儿都那么疼爱,好在亲生的孩子现在回到身边了,真是老天有眼。
其实这消息要是大张旗鼓的传言出去,怀疑的人反而多,然而这样遮遮掩掩秘而不宣,听到的人大部分都会相信,至于那些聪明的不相信的——反正也是少数,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聪明人,怎么会跟威远侯府做对呢?
既然说哥儿是亲生的,那就是亲生的,从侯夫人尉迎岚肚子里生出来的,上了族谱记了名儿的,跟那姨娘半点关系都没有。
哥儿过去有个乳名,现在也给改了,清欢给起的新乳名叫年年,裴徳庸听说后也没反对,反而每次听到妻子叫年年,眼神都十分柔和。这个男人,在经历了丧女之痛后,竟然开始有了细微的变化。
一开始还冷静对待甚至幸灾乐祸的兰芳有点慌了,她现在是真的开始害怕哥儿不再是自己的孩子,侯府的下人都改口叫小少爷,亲近些的叫年哥儿,尉迎岚的院子不让她进,但凡有哥儿的地方都防着她,就是过年那会她都没能看见哥儿,他们母子俩完完全全被隔离开了。兰芳哭过求过找过裴徳庸,他铁石心肠不曾怜悯,尉迎岚更是见都不见她。
慢慢的,侯府的下人也都换了一拨,问起威远侯府的年哥儿,他们想都没想就说那可是咱们侯爷的嫡子,夫人的心肝宝贝。出门在外偶然听到人提起威远侯府,也都说侯夫人有福气,侯爷只有一妾,还无所出,她又是正室又有嫡子,日后可不怕无依靠了。哪怕这孩子没出息,只要能守成,这下一任威远侯也是没得跑的。
说的都对,可孩子是她的啊!她才是下一任威远侯的亲娘!
兰芳再见到哥儿的时候,哥儿都五岁了。他长得非常像裴徳庸,奇怪的是看起来,眉眼间似乎也有几分肖似尉迎岚——这怎么可能呢?!
兰芳猫在拱门后,等着哥儿读完书下学经过就扑了过去,伸手要把孩子揽怀里,一边大哭:“哥儿!我的哥儿!我是你娘啊!哥儿!我的哥儿!”
年哥儿被吓得小脸一白,清欢平日派着机灵的两个小厮跟着,兰芳扑过来的时候就被拦住了,小环跟在他身边,见兰芳张嘴喊年哥儿是她的儿子,脸一沉:“姨娘是疯了吗,拦少爷的路,不怕侯爷夫人怪罪?”
兰芳只顾着哭,一边哭一边朝年哥儿伸手:“哥儿!哥儿”叫个不停。
年哥儿初时被吓了一跳,这会儿回过味来就不怕了,见兰芳被小厮拉着,哭得鬓发凌乱形容憔悴,红润润的小嘴儿撇了撇:“怎么什么疯子都放出来啊。”
住在西苑的是阿爹的小妾,说是脑子有些问题,几年前孩子没了就一直不正常,疯疯癫癫的,见了小孩子就叫儿子。年年第一次见这种人,害怕也是正常的,他越过兰芳,让小环牵着自己的小手,问:“阿娘做好吃的给我了吗?”
小环见他不怕,又是个笑眯眯的娃娃,也好了心情:“夫人做了年哥儿最爱吃的杏仁酪,就等着年哥儿回去呢。”
年哥儿喜欢甜食,眼睛一亮,哪知道小环又告诉他:“夫人说,只要年哥儿把今日先生教的都背下来了,就给吃。”
年哥儿小脸一僵,哭丧道:“那怎么可能呢,先生今日教了好多,我要背下来得等到什么时候?杏仁酪冷了,可不好吃了。”
两人笑着走远,小厮见兰芳追不上去了,才一个将人拖回去,一个追上去。
☆、第958章 第九十八碗汤(五)
第九十八碗汤(五)
年哥儿一边喝杏仁酪一边将方才发生的事情讲给清欢听。他眼睛睁的大大的, 乌溜溜的眼珠子转啊转可爱极了。清欢在榻上做女红,听小不点手舞足蹈的讲故事, 没有害怕没有好奇也没有同情,全然当那是个陌生人。
不觉微笑:“日后还要小心着些,莫同那样的人来往。”
“知道了!”大声回答过后, 小不点从椅子上下来,跑到清欢面前扑到她腿上,小脸笑得红润润:“阿娘是不是在给年年做东西?”
“是啊。”清欢悠然回答。“不知道是谁睡觉的时候总是流口水, 阿娘只好辛苦一下给他做个口水兜儿, 免得每天都要洗一床被褥。”
被揭了短的年哥儿小脸猛地红起来,把脑袋朝清欢怀里拱了拱, 很明显是被人说出自己这天大的缺点感到不好意思了。正准备撒娇耍赖让阿娘将此事给忘记, 蓦地听到有人说话:“这是又做了什么亏心事,缠着你阿娘了?”
“阿爹!”年哥儿眼睛一亮,从清欢腿上转身飞扑,裴徳庸将他抱了个满怀, 随即举高高,小家伙就笑得无比开心, 脸蛋儿红彤彤的。清欢抬起眼皮子看了一眼, 道:“他刚喝了杏仁酪, 你可小心着些,免得吐出来。”
之前有一次,吃的肚皮圆滚滚的小东西被他阿爹抱着举高高,结果太兴奋, 举的频率上升,小家伙稀里哗啦吐了一地,甭提多恶心了。就那次过后,裴徳庸也开始控制自己的力道,毕竟那种被人兜头吐了个七零八落的回忆可不怎么美好。
再一次被掀出黑历史的年哥儿快哭了,别看他年纪不大,可爱面子,这会儿若是没旁人也就算了,可下人什么的都看着呢,叫人知道自己睡觉流口水吃多了还吐多羞人啊。赶紧挣扎着从裴徳庸身上下去,跑到清欢身前撒娇:“阿娘~~阿娘不要说出来嘛!不要说出来嘛~~”
虽然是个男娃娃,但在撒娇这一块上却是天赋异禀,谁都比不上。清欢轻笑,将手头的活计放到一边,将已经五岁的娃娃抱到腿上。年哥儿虽然五岁了,但并不胖,圆润健康,浑身一股香喷喷的奶味儿。被阿娘抱起来他也很欢喜,有阿爹举高高固然很好,可他还是更喜欢阿娘抱着他。小脑袋习惯性地朝清欢怀里钻,撒娇不已。
他在外头已经知道自己是少爷了,挺小大人的,也就在父母面前才像个孩子。裴徳庸看着他们娘俩亲热,自己坐在了一边,打岁岁出事到现在三年有余,他跟妻子仍然是相敬如冰的状态,晚上虽然睡在一张床上,可中间隔着年哥儿,什么都做不了。就是裴徳庸自己也是三年多没碰过女人了,他心中有愧,清心寡欲了许久,中午在军营时见到的一幕却让他心潮微起。
那是个百夫长,双十年华,刚刚成亲不久,他的妻子来给他送饭,小夫妻俩面对面站着,大抵是新婚的缘故,二人都十分羞涩,动作僵硬却透出万千情意,叫裴徳庸不由得想起他跟尉迎岚刚成亲那会儿,她胆子大,竟女扮男装混入了军营找他,原因就是想他了。
他这人实在是弄不懂什么叫做儿女情长,当时也没觉得什么,只是好笑,将她留在军营,带回家后好好说了一番,她嘴上答应着,后来却还是三五不时地偷溜过去。时间一长,他的心腹就都知道了夫人的小癖好,在外人看来,这是他们夫妻之间的小情趣。
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就不再去了呢?裴徳庸都有些想不起来了。
他安静地看着母子来嬉闹,这几年甚少见到妻子脸上有笑意,唯独年年在的时候才会露出笑容,对着自己更多时候都是没表情的,他有些出神的看着,不知为何心中突然想起她笑靥如花的模样。
裴徳庸没再说话,晚上就寝的时候却让人将年哥儿抱去小间睡。他进了卧房,妻子正对镜梳妆,时间对她真是温和,几乎不曾在她身上留下什么痕迹,比之当年更加姝丽。薄薄的寝衣掩不住她玲珑身段,让禁欲已久的裴徳庸喉头滚动起来。
他走过去,接过了她手上的梳子。清欢从铜镜里看见是他也没有惊讶,沉默地让他给自己梳头,眼神浅浅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尉迎岚的头发生的极好,又黑又亮,缎子似的,裴徳庸动作轻柔,他没给别人梳过头,也不大理解什么画眉之乐,可眼下给妻子梳头,却莫名叫他想起白头偕老这个词来。
然而当他们都躺在了床上,吹熄了灯,中间没有年哥儿,他伸手想解开她衣襟的时候,却被拒绝了。
也不是冷硬无情的拒绝,只是翻了个身,仿佛是不经意的,却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她并不想和他共享鱼水之欢。
裴徳庸默默地收回手,就着窗外的月色看她靠着墙的背影。瘦弱、单薄、纤细、美丽。大概是寂寞了许久,孤独了许久,他的脑子里总是会想起曾经她言笑晏晏的模样,以至于再见到冷淡的她,几乎记不住两人曾经温存的时刻了。“迎岚……”
他低低地叫了一声。
清欢沉默了许久才说:“我明日便叫人给侯爷物色几个身段出众的婢——”
“不必了。”
她被打断了话,就没再继续。裴徳庸收回凝视她的视线,转而平躺望向头顶:“就这样就很好,其他的都不必你再操心。”
“侯爷何苦如此。”清欢轻声道,“我这一生都不会再让侯爷近我的身,也无法再给侯爷开枝散叶,传递香火。侯爷若是有了什么红颜,直接带进府来,我绝不会多说一个字。”
裴徳庸听出她话里的疏离,自嘲般道:“你倒是体贴大度。”
“……也不是从一开始,就体贴大度的。”
她说完这句话就睡了,没再理会身后的裴徳庸到底会如何理解。
谁会一开始就大度呢?但凡是嫁了人的女子,哪个不盼着同丈夫两情相悦白头到老,哪个不是鲜花般娇嫩天真的少女,满怀憧憬希望,可丈夫守得住么?这个时代,去要求男子一心一意简直可笑,多少在家娇惯的女儿成了贤惠大度的正室,再也不复年少模样。尉迎岚也是如此,否则她不会一门心思的想要裴徳庸爱她。
后来她明白这是件不可能的事,便歇了这个心思。有了女儿后她彻底不再渴求,却不知自己留不住这么个小生命,这若是放在旁人,必然是要想,趁着自己还年轻,趁着丈夫对自己有愧疚之心,赶紧再怀一个,生出个儿子来好稳固自己的地位,可不能叫爵位被庶子抢走——但尉迎岚不在意这些,她全部的爱都给了女儿,女儿没了,她就什么都不求了。
心灰意冷,不过如此。
大概别人会妥协,会原谅,会忍耐,会重新开始,但尉迎岚不会。
永远不会。
清欢并不会拿先进社会的道德标准来要求封建社会的人,但尉迎岚有些话想对裴徳庸说而没来得及说,都会由她代劳。其实想想也挺可笑,裴徳庸觉得尉迎岚是个合格的贤妻,觉得她绝不会苛刻庶子,但那是因为养孩子的只是尉迎岚的躯壳,里头却换了个人。倘若尉迎岚现在还活着,也许她能大度个一年两年,可时间长了,总对着年哥儿,尉迎岚会把她自己逼疯。
但男人似乎不这么认为,他们都觉得这是规矩,哪怕是一些女人也认同这个规矩——可这所谓的规矩,又是谁定下的呢?
深夜里清欢的声音十分平静:“我想同侯爷说清楚,当初你救了年哥儿没救岁岁,我心里痛苦怨恨,可这两个孩子,总有一个要死,侯爷再厉害,也只能救一个。礼法上,侯爷站得住,说得过去,只是我心中不能承认,与侯爷无关。这是我自己心中的坎儿,这辈子怕是都过不去,侯爷莫要再在我身上下功夫了,倘若觉得儿子少了,说也不必同我说一声,有喜欢的,直接带回来便是。”
然后,她停顿了一下,告诉他:“咱们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很理性地在诉说事实,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可不是么,除此之外还能如何?大抵……也就这样,也只能这样。
裴徳庸听着,脑子里不知为何想起新婚之夜他掀起盖头,露出的那一张青涩柔美,带着羞赧与爱意的脸蛋来。
那样的容颜,今生今世,怕是都再也见不着了。
他一夜难免,辗转反侧,有些不明白自己究竟在想什么。身边的妻子早已入睡,呼吸轻浅,一个人面对着墙壁蜷缩成小小一个团,很没安全感的姿势。他有些想伸手去抱,但手伸出去又收了回来——她不会喜欢他的触碰。
☆、第959章 第九十八碗汤(六)
第九十八碗汤(六)
年哥儿第二天一早发现自己没有在阿娘怀里醒来, 很是伤心,早晨看见阿爹的时候眼睛里全是控诉, 因为除了阿爹,还有谁敢把他聪明威武的裴年年抱走?
“阿爹小气鬼!床那么大,却不肯分给年年一点!”
正用早膳准备去军营操练的裴徳庸硬生生扛住这一拨指责, 毕竟这锅他背的不冤。维持着面不改色的威严,他将儿子抱到椅子上坐好,往他手里塞了根调羹, 年哥儿早就不用人喂了, 裴徳庸觉得儿子不能太娇惯,又不是女儿, 娇滴滴的需要人疼。
女儿……
他茫茫然想起小女儿, 可爱乖巧招人疼,但永远不会再长大。
裴徳庸只觉心口一紧,似是有人在拿细薄的刀片在切割,疼的他脸色一白。岁岁是尉迎岚的软肋, 何尝不是他的,没有救女儿一直是裴徳庸心中最愧疚的地方, 他出门在外, 看见年岁差不多的小姑娘都忍不住停下多看两眼, 回过神想起岁岁早没了,心里头又是一阵煎熬。
这辈子怕是好不了了。
他没做过坏事,不曾伤天害理,他做的都是好事。他不好色, 不喝酒,不贪财,不受贿,可他怎么就过得这样压抑呢,成天像是有什么东西压在心坎上,真真是一口气都喘不过来,明明年纪还轻着,却跟死了一半似的,提不起劲儿,没了活力。有时候瞧见人家过得快快乐乐幸福美满,心里头也羡慕不已。
成婚数年,膝下只有一子,裴徳庸自己不急,他母亲倒是挺急的,跟清欢见了面就旁敲侧击的想她再要一个,儿媳妇一直没消息,她就想给儿子再挑几个容貌美身段好的婢子伺候,甭管嫡出庶出,有儿子才是正事。迎岚贤惠,到时候孩子记在她名下就成。儿子孝顺,她觉得这事儿自己一说肯定能行,谁知道刚提了个话头,这儿子的表情就变了,一点都没有舒坦的样子。
一来二去的,裴夫人也不敢再提了,只能在儿媳妇这边暗示,她一共三个儿子,裴徳庸排行第二,这老三的儿子都一串儿了,老二还就一个,你说这做娘的急不急?恨不得在裴徳庸身边塞上十七八个美貌女子,一口气生出一堆儿子来。
但裴徳庸自己不乐意,谁都没办法。他又不是还在裴府住需要仰仗父亲鼻息的人,他自己有本事有能力,能当家作主,说不要,身边就是干干净净的,一个人都没有。世人都以为他是深爱妻子因此不肯纳妾,明里暗里都说侯夫人驭夫有方,却没人晓得侯夫人根本什么都没做过,是侯爷自己没兴趣。
他好像提前迈入老年了,对什么都没兴趣,唯一一次试图跟妻子求欢被拒绝后,他就再也没提过,清心寡欲十几年,直到年哥儿长到了十六岁,春闱一朝夺冠,状元及第。
裴徳庸才发现自己竟然长白头发了。
儿子有出息他比谁都高兴,威远侯府的小侯爷金榜题名一事很快传扬开来,人人羡慕裴家,出了个威远侯不够,又出了个状元郎!更多人羡慕尉迎岚,真好啊,嫁了个一心一意的丈夫,又生了个好儿子,真是人生赢家,叫人称羡!在他人看来,威远侯府可真是个好地方。
没有人记得他们曾经有一个叫做岁岁的女儿。那个孩子死了,她的父母为此深受折磨,除此之外,无人记得。
西苑,听到外头热闹得紧,已经数年不曾出去过的兰芳病恹恹的躺在床上。这些年她没有受到苛刻,不缺吃也不缺穿,只不过是没了儿子,外加二爷再没踏进她的院子里来过。这使得兰芳日日郁郁寡欢,整个人都苍老了,才三十出头,眼角就有了细纹,皮肤也不再如当年光滑细嫩,即便盛装打扮,也没了美人的风采。
她心里怨恨尉迎岚,日日夜夜咒骂不绝。然而无论她怎么骂怎么闹,尉迎岚派来的人都牢牢守住她的院子,谁都能进去,可谁都别想出来。
好在她虽然出不去,她身边的婢子却可以,这天兰芳坐在镜子前头看自己,越发显得人老珠黄,最美的年华已经过去,她还能奢望什么呢?这辈子就被关在了这西苑里,哪怕锦衣玉食,不缺吃穿,又怎么能舒坦?
婢女从外头回来,她不耐烦地问:“怎么回事,外头吹吹打打的烦死了,闹什么呢?”
“姨娘!”婢女脸上是笑的。“是少爷!少爷中状元啦!”
正挑选胭脂的兰芳愣住了,手里的胭脂盒啪嗒一声掉下来,她慢吞吞地转过身去,不敢相信自己方才听到了什么。中状元……她的儿子,她的哥儿中状元了?!
她现在是状元娘了!
她可以从这里出去了!
她、她可以去见二爷,去见哥儿了!
“快!”兰芳急促从镜前起身。“快快快,拿我那套缠枝云锦的衣裙来!快快与我梳洗打扮,我要出去看看哥儿!老天有眼,我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也能扬眉吐气了!”
等到她匆忙换上了衣裙,涂抹了脂粉梳好了发髻,却仍旧被人挡在了门口。守门的家丁无论她说什么都不答应,死死守住不叫她出去。兰芳气得要发狂,若是从前也就忍了,可现在她的哥儿中了状元,她怎么还能待在这种鬼地方,受这样的活罪?知道的都叫她一声姨娘,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带发修行的!她也是二爷的女人,凭什么把她关在小院子里不让她出去!
可是家丁看得严实,没有办法,兰芳回到屋子里,想了又想,才和婢子互换了衣服,又拿下金银首饰擦去脂粉,这才混了出去。
不过几条看门狗而已,等她见了哥儿,一定让他们好看!
老天!她的哥儿,中了状元!尉迎岚那贱人这么多年肚子都不争气生不出儿子,哥儿就是二爷的独子,哥儿又这么有出息……兰芳激动的快要哭了,她觉得自己守得云开见月明,终于对得起这十几年的独守空房了!哥儿是状元、状元啊!到时候自己这个亲娘还不是跟着水涨船高?等哥儿继承了二爷的爵位,她岂不是名正言顺的夫人?
出身低又如何,靠着儿子她一样能翻身!
“行了吧?她跑出去了,咱们跟上,别叫她坏了好事。”
“成,我们哥几个跟着,你腿脚快,跑去知会夫人一声,就说姨娘果真去了。”
“好。”
等到兰芳溜出去,守门的几个家丁迅速交换了讯息,留两个人守着,两个人跟上,另外一个跑去给夫人报信。
真以为能从这铜墙铁壁里跑出去呢?十几年了都没成功,这次这么简单,姨娘都这么没脑子的吗?
兰芳辛辛苦苦,一路避开下人,终于到了门口。她没敢迎上去,只看到那个令她魂牵梦萦的男人。
裴徳庸正站在府门口等着状元郎游街回来,清欢站在他身侧,两人虽然多年相敬如冰,可站在一起,当真是郎才女貌,天生的一对,叫人欣羡不已。
兰芳暗地观察,才发觉尉迎岚那个贱人,十几年了,竟是一点都不显老。
仍旧是美貌年轻,只是多了气度与尊贵,而自己却老了。兰芳不觉摸了摸自己的脸,心中难受又嫉妒,都是二爷的女人,为何那贱人过得这般滋润,自己却老成这般?
二爷……她又深情地看过去。
他更成熟了,眼角的几丝细纹,头上的几根白发,非但不叫他看起来苍老,反倒更有味道。
三人之中,只有自己不复当年美貌。
兰芳咬着唇,她现在还不敢贸然出去,只等着哥儿回来,她一定要闹大,叫这些人都知道,什么贤惠什么温柔,都是虚伪都是假的,世界上再没有比尉迎岚更恶心更恶毒的女人了!
她躲了许久,终于听到了鞭炮声,兰芳激动地冒出一颗头,只见长街之外,一匹骏马缓慢行来,到了侯府门口,马上下来个身穿红锦袍,胸前挂着红花,生的俊秀漂亮的少年。他利落地下马,周围人顿时恭贺起来,他却先是在父母面前下跪,谢父母的生养之恩,一家人和和美美,别提多让人羡慕。
就是这时候!
兰芳正要大声呼喊并且冲出去,却突然被人捂住了嘴,然后两个家丁迅速将他摁倒拖走,用时不过数秒,甚至都没人看到。
一边拖还一边抱怨:“今儿个是少爷的大好日子,姨娘你这样,小的们很为难啊。你真搞事了,小的们少不得得挨顿打,严重点兴许会被发卖呢。”
侯府福利好,主子也宽容,他们可不想因为办事不力被赶出去,这样的奴才到哪儿都没人要的。
另一个也叹气:“真是搞不懂,那么大个院子,每天山珍海味的,姨娘瞎闹腾什么?回去享福多好啊。”
真是没事作。
☆、第960章 第九十八碗汤(七)
第九十八碗汤(七)
兰芳又被拖回了自己的院子, 她听着外头锣鼓喧天的热闹劲儿,一颗心像是死了一样, 只有眼泪淌下来,整个人显得分外狼狈。她觉得自己全部的希望都被剥夺、被毁灭了,那是她的儿子啊, 享受这些荣耀和赞美的,应该是她啊!
尉迎岚那个女人到底为什么要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倘若没有尉迎岚,她不会过得这样凄惨!
无论兰芳如何厌恶怨恨尉迎岚, 如今人人都知道, 新科状元裴冕是侯夫人尉氏的嫡子,叫人艳羡呢, 真是嫁的好又生的好, 寻常人可没有这样的福气。
裴冕在家里头,除了他阿娘还会叫他年年之外,就是阿爹也都叫他名字了。是以他下了马,看见阿娘面上带笑, 心里也跟吃了蜜糖似的甜。他开心的不得了,小时候不懂事, 长大了才知道自己的阿娘性子有多冷淡, 甭说是对别人了, 就是对阿爹也难得有笑意。裴冕最不明白对其实也是这一点,外头都说他的爹娘情深意笃琴瑟和鸣,爹娘这么多年来也的确睡在一起,可为何他就是觉得有哪里不对呢?
阿爹也好, 阿娘也好,面对彼此的时候就跟对着陌生人没什么两样,一点都没有夫妻之间的亲密缠绵。
这会儿难得见到爹娘并肩站在门口等他,见到他时又难得露出笑容,裴冕心中高兴极了,下了马跪下磕头,以谢过爹娘的生养之恩。
对威远侯府来说,这可是天大的喜事,对整个裴家而言亦然。裴老夫人总是责怪裴徳庸儿子少,不肯再多纳几个妾,这回也不说了。可不是应了裴徳庸自己说的那句话么,儿子多有什么用,他哪怕只有一个儿子,也比他人出息得多。过去裴老夫人不以为然,如今裴冕高中状元,裴家其他子孙也有十几个参与春闱的,仅有三人上榜,其余尽落第,上榜的那三人,最高一名排在七十二,确实是没法跟裴冕比。
往来道贺的宾客不少,个个都赞扬他教子有方,裴徳庸那张万年不变的寒冰脸上,终于也疑似出现了那么一丢丢……也许是惭愧的表情。
这个真是谬赞了,裴冕的教育他是没插一下手,都是妻子的功劳。裴冕小时候还乖巧可人,稍微长大了点就熊起来,要不是妻子管的住,现在大概不是什么新科状元,而是横跨京城的风流纨绔。裴徳庸不会教小孩,他自己也是摸索着长大的,裴冕能长成今天这样健康向上的聪明样儿,裴徳庸不敢居功。
外头有多热闹,西苑就有多让人绝望。十几年过去了,兰芳得知的裴冕的消息都是从婢女口中而来,她其实也不是想儿子,更不是非要这个孩子不可。如果裴徳庸将心放在她身上,跟她再生更多的孩子的话,她是绝不会在意裴冕被抱到尉迎岚身边养的。可裴徳庸不是色令智昏之人,也没有再来跟她生孩子,这样,裴冕就成了她唯一的希望。
是离开这个院子,完成自己梦想的希望。
她现在是新科状元的亲娘了,应该够资格做侯爷的正妻了吧?尉迎岚那个连蛋都生不出一只的老母鸡,凭什么还霸占着正室的位子?这么多年来她什么都生不出来,就是她的报应啊!兰芳心里快慰极了,她恨死了尉迎岚,但现在最重要的是要出去,怎么出去呢?看门的家丁死防严守的,再想跑出去肯定是不可能的了。
不过自己虽然出不去,婢女却可以。这些年不曾被苛刻,兰芳手头攒了不少银子,她将银子都给了信任的婢女,让其出去报信,不管怎么着,尉迎岚就是再厉害,再有手段会惩治下人,也不可能人人都对她忠心耿耿不受诱惑不是?只要有银子,总能买通几个人,跟少爷院子里头的接上头。
兰芳要的也不高,她写了封声情并茂催人泪下的信,让婢女给送过去。
婢女回来的时候对她点了下头,兰芳顿时面露喜色,激动的流出泪来,她的苦日子终于要到头了!她终于能从这里出去了!等她重得自由,一定要让尉迎岚那贱人比她凄惨百倍千倍,将她亏欠自己的全部都讨回来!
可是信虽然送出去了,却一直没有回音。满心期盼的兰芳抓着婢女问了又问,确认对方买通了少爷院子里一个打扫的小厮,趁着清理少爷书房的机会,将那封信放在少爷的案头——仔细想想都过了三天了,怎么还没消息呢?
是不是儿子不信自己?可是里头她都说了啊,他肩胛骨处有一块红色的圆形胎记,那处隐秘,不是亲近之人根本不可能知晓。
那儿子为何还没来接她出去?他忘了自己才是他的亲娘了吗?
还是说,信根本就没送到他面前?
这兰芳就猜错了,信真的送到了裴冕跟前,裴冕也拆开看了,不过他看完没什么反应,而是将信交个了他阿娘。
阿爹恰好也在,夫妻之间关系冷冰冰的,裴冕进去的时候都被冻到了。
他把信递过去,阿娘先看,看完了给阿爹,两人脸上的表情一模一样——那就是面无表情。
裴徳庸问:“你信了?”
“阿爹,你这个妾也太痴心妄想了,我怎么可能是她的儿子?”裴冕差点想翻白眼。“我小时候她就疯疯癫癫的出来拦过我,那会儿我都不信,现在我怎么会信?”
“不信就好。”清欢将信又拿回来,随意团成团丢掉了,她这么无所谓的态度更是让裴冕坚信信上所说都是胡言乱语。那要是真的,他爹娘脸上怎么一点慌乱心虚都没有?
“这人犯了错,被关在西苑,多少年了,竟然还不死心。”清欢淡淡地说。“信能送到你案头,你院子里的人是不是不干净了,自己想办法解决掉,身边可不能放不忠心的下人。”
“阿娘放心,人我逮出来了。”裴冕俊秀的面孔上闪过一丝冷意。
他的确还年少,但并不是个傻白甜,他的阿娘将他教的很好。
如果说要选出一个最信任的人,裴冕想都不想就会选择阿娘。这个女人抚养他长大,将他从一丁点儿大的粉团子养育成人,教他读书写字,教他弹琴下棋,他会的都是阿娘教的,就算所有人都欺骗他,阿娘也绝不会。
裴冕到现在还记得呢。他幼时生了病,是阿娘日夜陪伴不闭眼的照顾他。虽然阿娘总是不爱说话也不爱笑,可他感受到的母爱不可能是假的。
他只有这一个阿娘。
等到只剩下自己跟裴徳庸,清欢才朝他看去一眼。这些年下来,裴徳庸竟然真是清心寡欲没有再试图和她发生关系,只是脸上的寒霜越来越重,清欢已经许久不曾见他笑过了。当然,对裴徳庸来说,他也许久没再见过妻子的笑容。
他们就这样,相依为命的过了快半辈子。
裴徳庸自己也不大明白是为什么,他也不去想,觉得就这样也挺好。糊里糊涂过了一辈子的大有人在,他何必去想的那么清楚呢?想的太清楚,未免太折磨。
“这事儿我来处理就好。”清欢说。“你不必操心。”
“好。”她办事素来体贴没有纰漏,裴徳庸是放心的。“我明日不回来了,皇上要去狩猎,我奉命陪同,大概要去三四日。”
“嗯。”
“冕儿是状元,又是我的儿子,皇上很看重他,特意钦点他明日跟着一起去。”顿了一下,裴徳庸又说。“冕儿虽然不是武官,日后大概也不会从军,但自幼同我习武,狩猎是去皇家猎场,四周都有御林军,我会仔细着,不叫他受伤。”
“嗯。”
两人又闲话家常了几句,大致上就是一个说一个回应,回应的字节都很短,无外乎嗯,好,行之类的,可裴徳庸听了,却心里舒坦。
至少,他们还能在一起说说话。等他年纪再大些,冕儿能独当一面,成家立业了,这辈子大抵也就没有遗憾了。
有些东西,还是不要再提起为好,最好是彼此都忘了,才能过下去。
夜里裴徳庸做了一个梦,梦到了许久不再梦到的小女儿。还是那娇软软的小模样,眼睛水汪汪的,仰头看着自己,抱着他的腿撒娇要抱。他弯腰想去捞,却扑了空,睁开眼只觉夜色如水,冷的让他心发慌。
扭头瞧见背对自己沉睡的妻子,裴徳庸出神,他的头有些痛,不知为何,有种不祥的感觉,心里头沉甸甸的,好像有什么坏事要发生一样。
还有一丝奇怪的疼。
他轻轻舒了口气,怀里空荡荡了许多年,再也没有当初新婚时,那个撒着娇要拱进来,双手抱着他耍无赖的姑娘了。
岁岁随谁呢,那娇滴滴的,可不是随她么。
大抵是过去了许久,他都忘了,她也曾有一副少女模样。
明媚娇笑,美目盼兮。
☆、第961章 第九十八碗汤(八)
第九十八碗汤(八)
西苑里, 兰芳等了又等,终于等来了一个人, 可这人却并不是她想见的,反而是她这辈子最不愿见的。
清欢完全不像是个客人,小环将兰芳的人都撵了出去, 自己站在一旁,先是给夫人倒了杯茶,然后便剜了兰芳一眼, 在心里抱怨这厮怎么还爱作, 都过去十好几年了,还以为自己是当年那个年轻貌美的姨娘么?一门心思的想出去, 是短了她吃还是穿, 非要给夫人添堵?
“小环,你也下去吧。”
“夫人……”小环不乐意,她觉得兰芳很危险,放夫人一个人在这里还不知道要怎么着呢。
可清欢看了她一眼, 她就不敢再犟了,迅速退下, 并且在门口守着, 准备里头一有动静就冲进去。侯爷跟少爷都不在府里, 可不能让这贱婢将夫人给欺负了。
小环是跟在尉迎岚身边多年的,也是侯府为数不多的对于当年之事清楚的老人之一,因此她才更防范着兰芳,就怕对方一个狗急跳墙, 就要对夫人不利。
清欢丝毫不怕,她抿了口茶水,淡淡地说:“这茶味道一般。”
兰芳冷笑:“那当然是比不上夫人那里的。”
“这倒也是。”清欢放下茶盏。“一个姨娘的吃穿用度,自然是不能跟侯夫人比的。毕竟我有诰命,而你不过是个下人。”
兰芳只觉自己被侮辱了,她盯着清欢,像是恨不得将她给吃了:“你今日来是要做什么?不敢让我见哥儿,是不是心虚了?那是我的儿子,是你将他夺走的!不然现在我才是新科状元的娘!!”想到这个,兰芳气得心都在痛,本来是她的,是她的啊!可这也就一转眼,自己什么都没捞着,全成了尉迎岚的!
“呵。”
尉迎岚轻蔑的笑让兰芳恼怒不已:“你笑什么!”
“好好的孩子,有你这么个鼠目寸光心思歹毒的母亲,又能有什么出息。”清欢把玩着手腕上的翡翠玉镯,“若是给你养,顶多养出个废物来。”
“你!”兰芳被羞辱更甚,她双目喷火的盯着清欢。“你又比我高贵到哪里去!不过是出身比我好,有什么好得意的!”倘若自己也有好出身,不可能比不过尉迎岚,肯定比尉迎岚还好!
“我就是得意啊。”清欢说。“出身比你好还不够么,在这个时代,出身好就代表了一切不是么。”
兰芳心窝子中枪。可她想不到,接下来她还会听见更可怕的更现实的更无情的话。
“是我让你做侯爷的通房丫鬟的?”
“是我害你出身不高的?”
“是我挡了你当侯夫人的路?”
“你是这么觉得的吧。”清欢难得对兰芳笑了笑,只是笑容里没什么温度,反而满是嘲讽。“麻烦你记清楚,是你自己要做通房,没人逼你。你为了荣华富贵想上位,不该踩着我来。即便不是我,侯爷仍然会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像我这样善待你不曾苛刻你吃穿用度的主子可不少见。心比天高,也不看看你有没有这命。”
尉迎岚什么时候主动害过兰芳?什么时候视兰芳如眼中钉肉中刺,想要她的命?
“你抢走了二爷!如果你不出现,二爷就是我的!”兰芳红着眼低吼,“我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诚实点儿吧,周围没其他人,在我面前你还说什么谎呢。”清欢看她一眼。“你对侯爷说多么真情,那还真不见得,不过是你想嫁个身居高位的男人,为自己谋富贵罢了。你觉得我抢走了侯爷?麻烦你记住自己是什么身份,我是侯爷正妻,有着诰命的侯夫人,我是他明媒正娶八抬大轿娶回来的妻子,你?你算什么东西?我与自己的丈夫亲近,你看不顺眼,你想要破坏,你这人,倒也是有意思,错的都是旁人,都是旁人对不起你。”
“你抢了我的儿子!”兰芳大声说,她不回应尉迎岚之前说的话,因为她自己都要不记得了!
真的,快不记得了。
二爷不是贪欢之人,娶妻后却一连宿在尉迎岚那小半年,再没朝自己这来一次。兰芳怎么能不怕啊?她想要的,是先成为二爷的女人,然后再徐徐图之,谁知二爷娶了妻,自己却还不曾在他心中有半点地位。那段时间里,兰芳可真是恨死尉迎岚了,她每天都要去尉迎岚那请安,动不动就要跟尉迎岚偶遇,说些似是而非扎心窝子的话——也就是遇到了尉迎岚,放在别人家,厉害点的正室夫人都能弄死她。
说白了,兰芳知道尉迎岚不是坏人,做不来那些事,才敢这样嚣张。
你能说她做了什么坏事吗?
没有。没有辱骂你,没有殴打你,可她就是要隔应你要恶心你,要你睡不好吃不下,要你天天看着她。
就是这么个人。
直到尉迎岚怀孕,裴徳庸才到西苑一次,这一次后,兰芳没再喝避子汤,也有了孕。两人各自生产,得知自己产下男孩的兰芳欣喜若狂,可二爷还是很少到她这里来。她只好将主意打到儿子身上,时不时的感染风寒,咳嗽体虚——其中固然有孩子身体不好的原因在,可大部分时候,是兰芳自己掀开了孩子的被子,抱他到窗口吹冷风。
因为只有这样,二爷到她这来的频率才能高起来啊。不管二爷晚上留不留宿,他只要来了,就能让尉迎岚难受。
这样兰芳就高兴了。她就是不要让尉迎岚好过,逼疯这个女人,早晚有一天会让尉迎岚变得恶毒,到时候自己就是最无辜的,二爷的心也会慢慢偏到他们母子身上,她是这么打算的。
“都这会儿了,你还跟我在这胡扯。”清欢笑都懒得笑她。“你以为我不知道,年哥儿小时候为何生病频繁?你让他穿的少,又去吹风,还喂他喝些凉水,小孩儿能不感染风寒能不拉肚子么?侯爷去看了,他若是不哭,你就掐他拧他,后来怕在他身上留下痕迹给侯爷看着,便换了个法子。下午就开始不让乳母喂奶,一直饿到晚上,年哥儿岁数小,说不完话,饿了只知道哭。侯爷去了再哄,可不就让你达成心愿,将他留下?”
说完清欢感叹:“倘若年哥儿真叫你养,说你养出个废物都是抬举你,毕竟在你手里,他能活几岁都不一定。”
闻言,兰芳脸色顿时一阵青一阵白:“你、你怎么……”
“当初你派来的那个乳母,我虽然没用她,但在她身上套到不少消息。”清欢微微一笑,这个笑容较之先前温柔许多,也真诚许多。“你这脑子到底生来何用,难道就是为了证明你是个人?当真是一堆浆糊,还想在我身边塞人,你那点技俩,大概也只有那时候的我才会上当。”
尉迎岚生在一个父慈母爱的高门之中,难得的家庭和睦,所以养的她天真善良,遇到兰芳才手忙脚乱,但凡是换其他人家的贵女,都能将兰芳压制的死死的。
“你、你——”兰芳心绪大乱,在西苑的这些年,她总是在心中回顾过去是如何恶心尉迎岚的,可现在知道自己在人家眼中不过是个跳梁小丑,顿时让她气血翻涌,胸口憋闷的想要吐出鲜血。
她忍耐了好一会儿,才终于让胸口不再那么难受,可以说得出话了。“你怎能这样恶毒!就算我那样对你了,也没有真的伤害到你,你自己不争气,生了个没把儿的,那孩子没福气淹死了,你就拿我出气,抢我的孩子!你这样也配当娘!”
“是吗?”清欢温柔地问她,“你真的只对我做了那些无伤大雅的小事吗?”
兰芳头皮发麻,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你以为我不知道,冰面是怎么碎裂的吗?”
伴随着这一句柔和的问话,兰芳浑身瘫软,竟然从椅子上摔到了地上。她连滚带爬的往后退:“你、你胡说什么!什么冰面!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尉迎岚怎么会知道这个?!
难道她是要报仇?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么多年来……老天,尉迎岚心机如此深沉,自己怎么玩得过她!
“怎么,你怕啦?”清欢轻笑。“我又没说要将你如何。”
兰芳咽了口唾沫,惧怕地看她。只觉此人越是温柔,她就越是颤抖,停不下来。
她从没怕过尉迎岚,真的,在她眼里,尉迎岚就是个不解世事的小天真,不然也不会被自己耍的团团转。可眼前的尉迎岚真的好可怕!她怕的浑身哆嗦,无法停止!
“别怕呀。”
怎么可能不怕!
“你说,岁岁可不可爱?”清欢歪着头问兰芳。“你没抱过她吧?小女孩儿软绵绵香喷喷的,叫娘的时候口齿不清,真是惹人疼啊。”
“她还不到三岁,那么轻的小东西,怎么就那么巧,踩到碎裂的冰面上了呢?”
“兰芳啊,你能告诉我吗?”
“那个冬天有多冷,你还记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