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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渣化之路   第840章 第八十七碗汤(十一)

作者:哀蓝 · 类别:穿越小说 · 大小:2.93 MB · 上传时间:2017-10-24

  第840章 第八十七碗汤(十一)


第八十七碗汤(十一)

清欢就这样安静地被晏休压制在身下, 她当然看得出他想做什么,事实上她也很惊奇, 原来晏休也有**。这么多年来别说是女朋友了,他就连个走得比较近的女性都没有,除了自己外, 清欢就没看过晏休身边出现过第二个女人。

清心寡欲比和尚都甚。

但现在这个和尚一样的男人,竟然有色|情的念头了。

清欢觉得他可能只是想换一种方式留住她,先前那家人说的话绝对是刺激到他了, 否则晏休不可能突然上火。一个吻而已, 从来能克制自己的晏休怎么可能会失控?她也不觉得自己想在这张办公桌上做一次,尤其是她此刻没有性需求。

清欢是享受性|爱的, 同时她还有很多其他喜欢的东西, 美食动物书籍冒险等等等等,但这些东西无论再怎样让她喜爱,都是在不影响大局的情况下。

真正的她无欲无求。

就好比现在,她一点都没有要继续下去的意思。刚才那个吻是个意外, 她本来是想亲一下晏休的脸让他消火的,谁知道他恰好偏了一下头。“哥哥——”

“我想我知道该怎么样, 他们才不会想要跟我抢你了。”晏休一字一句地说, “如果我们不是兄妹……”

他话没说完就被清欢打断, 她的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掉下来,刚才还委屈巴巴,瞬间就变得伤心愤怒起来:“哥哥不想要我了是不是?!你是不是想把我给他们?!你答应过我会一辈子跟我在一起,一辈子对我好的!说好的只有我们两个人, 为什么要把我给别人?!哥哥骗我骗我骗我!”

一边指控一边哭,那叫一个伤心痛苦,小姑娘哭成这个样子还发出这样严重的控诉,晏休立刻就抓住她挥舞的小爪子:“我没有……”

“说什么不当兄妹!你就是想丢掉我!你厌倦我了!烦我了!觉得把我丢给别人也没关系对不对?觉得我妨碍到你了对不对?我又没用又没本事还不能帮到你什么,嫌弃我了对不对?!你这个大坏蛋哥哥!”

一张小嘴儿巴拉巴拉,晏休都没能□□去话。好好说她是听不进去了,只好使用武力让她屈服。清欢被摁在办公桌上,两只手腕被擒到头顶,她只能瞪着一双迷蒙的泪眼。

头发因为她的激动变得有些凌乱,小脸因为发脾气红通通,哭得太厉害所以眼睛鼻子都红红的,可怜又可爱。双手被晏休捉住后她就不停地哭。这回就是之前有什么想法也没了,晏休就是这样被清欢给磨大的。像他这样无利不欢的人,身边会带着这么个软绵绵琉璃般的小姑娘,实在是叫人吃惊。

尤其这姑娘还是被他捧在掌心的,比他自己的命都重要。

“我错了。”晏休当机立断的先认错。“我刚才不应该那样说。”

清欢听他道歉,此刻形势已经完全逆转,几滴眼泪就能达到这样的效果,硬碰硬也太愚蠢了。她吸了吸鼻子:“你说不想要我……”

“我不该这样说。”等一下,他有说过不要她的话么?

“你还想把我送给别人……”

“不可能,我舍不得。”晏休矢口否认,他绝对不是这个意思。

“那好,那我原谅哥哥了。”清欢搂住他的脖子,还是哭唧唧的,于是晏休之前脑子里在想的东西现在都像是空气一样消失无踪,再也想不起来了。他只觉得自己混蛋死了,竟然把她给弄哭,现在想想又是何必呢,她答应过不离开他的。

“都是哥哥的错,以后哥哥不会再这么说了。”晏休松开清欢的手,纤细的手腕上有着深深的手印,他顿时更加愧疚,刚才太过恼怒,失了理智,实在是不该。于是他将清欢从办公桌上抱起来,自己坐下后就让她坐到大腿上,用指腹给她擦眼泪:“别哭了,哥哥错了。”

清欢委屈地抽噎,她一哭起来眼睛就变红,看起来可怜极了。小鹿般的大眼里泪意迷蒙,更是让晏休觉得自己是个混蛋。这些年来他疼她爱她,别人死在他面前他眼皮子都不会动一下,可这个小姑娘的眼泪却会让他心痛不已。“欢宝,哥哥错了,哥哥任你处置,你想怎样都行。”

他的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从小就这样,清欢再将他惹怒,只要她一哭他立刻就什么原则都没了。清欢就是深谙这一点,外人可能会觉得晏休将她管得死严死严,只有她知道是她将他吃的死死的。“要回家……呜……”

细弱的哭声比嚎啕大哭更引人怜爱,晏休觉得自己钢铁般的心脏似乎被这哭声缠绕,变成了一块被细线割碎的豆腐。他不喜欢这种心痛如绞的感觉,好像他并不是坚不可摧的,而是有着致命的弱点。

成熟的晏休能够做出判断,但却无法做出干脆利落的决定。这些年来清欢长在了他的骨血里,他不是那个遭逢大变愤世嫉俗想要毁灭一切的晏休了,十一岁的时候他没有将她推开,没有对她置之不理,二十三岁就再也没办法不要她。

“好,回家。”

她在他怀里哭着睡着了,就跟小时候一样,小小一只,那么乖那么软。晏休轻轻叹了口气,他不该发怒的,早知道她心里只有他,不可能和其他人离开。五岁的时候就知道要缠着他的人,怎么可能会离开他呢。

他亲了亲清欢的眼睛,都哭肿了。

已经很久没把她弄哭了。

清欢一路被他抱回家,醒过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睡在客厅的飘窗上,平时这里是她看书玩手机用的,晏休把这里装扮的特别漂亮,头顶的星星灯正一闪一闪。她坐起来,就闻到了饭菜的香味。

晏休还穿着围裙,见她醒了,解开围裙过来抱她,“饿不饿?”

“嗯。”她委屈地嗯了一声,双手勾住他脖子被抱起来一直到椅子上,然后吸吸鼻子,清欢向来有个优点,很少发脾气,也不骄纵任性,偶尔情绪过激,过后也会第一时间道歉,这种体贴和乖巧与生俱来。晏休其实一点都不在意她发火,谁家小孩不任性不撒娇?太过懂事,大多无人疼爱。

吃过晚饭晏休正洗碗,清欢从他背后搂住他的腰,脸蛋贴在他背上:“我永远都不会离开哥哥,要跟哥哥永远在一起。”

晏休露出笑容来:“嗯。”

“不想再见他们了,想打官司就打吧,反正我不会跟他们走的。”

“嗯。”

“哥哥不要丢掉我。”

“嗯。”

晏休不顾**的手,转身将娇小的她拥入怀中,在发顶深深吻了一下。他们之间的感情已经没有办法用亲情来定义了,爱情的话也太模糊,这种情意浓烈而深远,是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

从此刻开始,晏休与清欢两人似乎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变得更加亲昵,接近情人,但彼此之间却没有丝毫察觉。因为一切的发生都是自然而然的,就好像是黑夜后的黎明,暴风雨过后的宁静。

而因为清欢强硬的拒绝态度,她的家人们也选择不再纠缠,唯一的要求就是每个月能和清欢见上一面。晏休经过慎重而严谨的考虑,拒绝了,但他没有阻止这群人主动出现在清欢面前。

当然,三个月一次,多了没有。

愿意心灵相贴的人相依为命久了会被对方同化,这样的说法绝不是空穴来风。在清欢成年后的某个早上,他们很自然地完成了生命的大和谐,在这之后,晏休对她就更没脾气了。这一次,他感觉自己真正抓住了她。

不会被任何人任何事分开。

清欢大学毕业后从事艺术品鉴赏的工作,因为生活上的极度和谐,晏休的戾气越来越轻,勉强可以称得上是个正常人。真要说起来相处模式也没有任何改变,除了睡到了同一张床上。不需要任何人加入,也不觉得有任何残缺,尽管对此清欢的母亲始终抱有微词,可惜两人都不听她的。

他们是不可分开的整体,不能被任何人插足,当然也包括一个新生命。晏休完全不喜欢小孩子,当年的清欢能让他驻足,也不是因为年纪。两个人的生活里如果突然多出来一个的话,那就太让人不高兴了。

人能活着是多么不容易,能够遇到一个相依偎的人,又是多么的稀奇。这世上有一个人,能让你抛弃一切与她相守,没有欺骗没有背叛,无畏世俗与世界对抗——对于背负着悲惨命运,企图与世界共同毁灭的晏休而言,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也太美妙了。

他无数次地站在大厦顶楼俯瞰世间,这群平凡而卑微的蝼蚁,他们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

他幼年时的愿望,终于在成年后被彻底消弭。




  ☆、第841章 第八十七碗汤(十二)


第八十七碗汤(十二)

晏休是从黑暗中出生, 不曾见过光明的人。

他无父无母,生在鱼龙混杂的贫民窟, 从小就为了生存煎熬。然后有一天,他拿着一根木棍对抗街上出名的小混混团伙时,被一辆面包车从头上罩了一个麻袋掳走。

再然后, 他被丢到一个人烟稀少的小岛上,手边连个武器都没有,那时候他才五岁。

每天要打很多的针, 吃很多的药, 然后承受一次又一次的折磨——对了,他们管这个叫“改造”。

和其他的试验体一样, 晏休也是为了成为超越人类极限的武器而存在的。

电击、淹水、吊高、身体组织被拆散和重组, 让无数的试验体在实验过程中死亡。穿着白大褂的科学家们每天站在防弹玻璃外观察和记录他身体的变化。晏休被火烧过,刀割过,四肢断过,五脏六腑被取出来过——可无论遭到什么样的折磨, 他都凭借顽强的可怕的意志活下来了。

唯一活下来的那一个。

他在实验室里见证了人性的丑恶与残酷,在他看来, 人类都是一样的, 这样的物种应该被彻底毁灭掉, 就连他们自己也厌恶本身,否则如何解释他们迫切想要创造出超越人类的生命体呢?

他们没有成功,虽然经过改造,晏休拥有了比寻常人更强大的力量和更高的智商, 但究其本质,他仍然是人类。因此这一批试验体被认为全部失败,要销毁的不留痕迹,然后迎接下一批试验体的到来。

想要称霸世界,除了要有可怕的武器之外,还要有优秀的士兵。然而**凡胎终究会毁灭,只有强大的不知感情为何物的杀戮兵器才能让国家立于不败之巅。

晏休所在的实验室就是这样的地方。他们被国家秘密安排在某座人迹罕至的小岛上,被送来的孩子首先要在小岛上进行生存游戏,活到最后的那个会被列为重点试验体,晏休就是这么个存在。

他先是像野兽一样生活着,然后被套上无菌服关入隔离室,唯一和其他人不同的标识就是后来他有了一个名字。

他的智慧与生俱来,这是他能活到最后的重要原因。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的晏休,和普通人家的孩子是不一样的,他更早熟,更强大,也更危险。虽然改造没有将他变成超人,但却给予了他强大的力量和诡谲的心计。无论遭受到怎样的折磨,晏休都安静地承受着,他一点一点汲取着知识,准备在他们放松警惕的时候,将这个小岛彻底摧毁。

严格说起来,他已经是一个怪物了。比如说身体就算腐烂也不会死去,受了再重的伤也感觉不到疼,随手就能将重达几百斤的石头当成武器丢过去——他甚至无法感应快乐与悲伤,愤怒和幸福。

他也不将自己视为人类。

成功将小岛摧毁后,他逃离到了离这个小岛最近的一个国家,摧毁令人作呕的实验室和科学家的代价是他的重伤和一只眼睛的毁灭。虽然感觉不到痛楚,可身体如果彻底衰败,他仍然会死。

晏休不能死。

他还要把人类全部摧毁才可以。这种卑微肮脏又自以为是的生物怎么能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另外这个世界也污浊不堪,应该一起毁灭掉才对。

然后他遇到了一生中最大的天敌。

一个五岁的小女娃,他只要轻轻一拳就能将她的头颅打的粉碎。

可是他非但没有,还被她缠上了,甚至被她蛊惑,没有能够成长为理想中的灭世之人。

晏休发觉自己越来越像是厌恶的人类,这一切都是这个小女娃带来的。他当然试图丢掉她,不理会她,让她去死。可是每一次他都不能真正的放弃她,因为她跟他遇到的那些人都不一样。

世界上原来有这么干净可爱的存在吗?

但如果她想跟着他的话,就必须放弃一切呢,当然也包括她的亲生父母和优越的生活。

跟着他,酸甜苦辣都要承受。

他当然不叫晏休,他根本没有名字。在贫民窟的时候所有人都叫他野种,到了小岛后叫1009,他在炸毁小岛时,一个已经快死掉的小孩叫住了准备离开的他。

“干什么?”晏休没有要救人的打算,他冷冷地看了被绑在床上身体已经病变的男孩,对方的脸很吓人,足足有身体的两倍大,四肢和躯干却萎缩的只有一丁点。

“帮帮我……我想回家……”男孩哭出来,他已经受不了这样没完没了的实验了。

晏休当然不可能救他,事实上如果他再不走,等到炸|弹引爆,他也会死在这里。

“我的名字十……我家住在……我家住在……”

晏休面无表情,试验体都会逐渐失去记忆,最后成为连自己名字都不记得的怪物,像他一样能坚持活下来的寥寥无几,事实上在最终实验报告出来之前,岛上的科学家都认为他会成为第一个成功的人肉兵器,因为无论是心性还是能力,晏休都太出色了!

他懂的远比这群生活在实验室里的人类们多,他知道要如何掩藏自己的心思,知道要如何迎合他们表现的无害且能掌控,更知道细水长流的汲取信息然后利用小岛上的防卫力量将所有人炸成碎片。

之所以要叫晏休,是因为他在乘坐小船离岛的时候捡到了一个长命锁,锁上就刻着这两个字。这条长命锁已经被风霜腐蚀的不成样子,只有这两个字还依稀可变。至于这是谁人的名字还是其他,那对晏休来讲都不重要。

可惜的是他在离开前受到了余波的冲击,还是受了重伤。

可是也因此改变了本来应该度过的一生。

晏休本来打算在离开后想办法搞到一笔钱,凭借他的脑子和能力,很快就能够聚集起一批势力,等到足够富有,他会学着建立一座地下工厂,一点一点蚕食鲸吞,总有一日,能真正将这个世界毁掉。

他胆子大,又凶狠,还不怕死,什么危险的违法的事都敢干。如果没有遇到那个五岁的小女娃,他会成为世上最道貌岸然的企业家,背地里却是无恶不作的罪犯,等到他的真面目为世人所知的时候,就是世界毁灭的那一天。

就算用上几十年,他也会达成自己的目的。

可后来他没有。

他非但没有,还变成了会喂流浪猫扶老人过马路的“好人”。尽管晏休对自己这些行为嗤之以鼻,可他的确是这样做了,而且不止一次,一直到他的生命终结。

她拯救了世界,可惜世界一无所知。

愚蠢的人仍然愚蠢,悲惨的生活还在继续,无数惨剧发生在这片大地上,仍然是肮脏污秽虚伪的人间,晏休却从中呼吸到了新鲜甜美的空气。

他竟然也能穿着笔挺的西装外面套上一件黑色呢子大衣,在下雨天的时候将一个摔倒在水坑里的小孩子抱到路边——虽然他心里想的是,无能的东西,死了算了。

转身就会有个温软的小身子扑到他怀里,甜甜地叫他哥哥,然后晏休心里的愤世嫉俗就瞬间烟消云散了。

如果十一岁那年将她推开转身离去,如果十一岁那年不吃那颗融化了的牛奶糖,如果十一岁那年冷眼看着她被玷污——现在三十一岁的晏休应该已经快要完成自己的目标。

但他没有推开她,而是留下来;没有拍开她的手,而是吃掉融化的糖和糖纸,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将她抱进怀里给她买了一根大大的棉花糖——三十一岁的晏休,也不过是个疼爱妻子,将满心黑暗关押在深不见底的灵魂深处的丈夫。

如果这个世界终将走向灭亡,背叛欺骗层出不穷,也与晏休无关了。他当然不是原谅这个世界以及人类,他只是为了一个人蛰伏起来,按照一个普通人的方法生活。

虽然在他一个人的时候,他仍然会对身边发生的一切视而不见,但只要她出现,他的世界立刻充满阳光。

只要那个人凝视着他,对他微笑,搂住他的腰,眼里心里只有他,晏休就会让世界继续苟延残喘下去。

窗外阴云密布,黑压压的云朵掩映着上方灿烂的天空。电闪过后是雷声轰鸣,先是细雨迷蒙,然后豆大的雨珠砸在落地窗上,发出响亮且沉重的声音。从舒服的飘窗上往外看,城市全貌尽收眼底,车辆川流不息,行人奔跑避雨,公交车站不堪拥挤,大雨不停。

房内却亮着温馨小灯,弥漫着甜腻香气。

晏休单手枕在脑后,视线纵看远方,黑云后面是明亮的天空,有金光偶然闪现。

“哥哥!我想吃西瓜啦!”

他立刻坐起来,“在那等着,我马上就过去。”

昨天买的西瓜,他切成了块放在冰箱里,现在刚好可以吃了。

一起吃。


  ☆、第842章 第八十八碗汤(一)


第八十八碗汤(一)

清欢是在马车上醒过来的, 她睁开眼睛后,与之相对的是一名坐在不远处读书的黑袍公子, 此刻他正看着她,温和问道:“醒了?”

她立刻意识到这位是谁,坐起来后发现自己腿有点麻, 便伸手揉了揉,“夫君,我们这是到哪儿了?”

男子随口答道:“距京城三十里地的吴山。”

清欢轻轻挑开车帘往外看, 只见外头山影连绵, 天空一碧如洗,正值秋日, 微风拂面更显惬意舒适。马车外表虽不起眼, 却经过精密设计,坐在里头如履平地,茶水糕点丝毫不缺,再坐进几个人也是绰绰有余。

只是两人对话完, 就再也没了言语。清欢是不想说,而男子却是不愿说。

他心中, 终究是没有她的。

清欢都要为宿主温了了掬一把同情泪。

这名黑袍男子身份显赫, 是当朝三皇子, 被皇帝封为王爷后,向有贤王之称,他的其他几个弟兄也纷纷封王,然而由于太子早年间死了, 直到现在皇帝都不曾再立储君,因此这些皇子们虽说都有自己的封地,却仍都在皇宫的东八院住着。皇帝身子骨健朗着呢,可谁知道他什么时候会驾崩?

三皇子玄祯向来都以闲云野鹤的身份在朝堂游走,对皇位似乎并不在意,可清欢知道并非如此。此人心机极深,多年来韬光养晦蛰伏不出,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成大事。为此,他甚至不惜娶平民之身的温了了为妻,为的就是迷惑他的兄弟们,让他们以为他彻底放弃了争夺皇位。否则的话,娶一个民女做正妃,那还有谁家的千金愿意屈居其下呢?

更何况温了了容色只是清丽,远称不上国色天香,见惯了绝色的玄祯会娶她,打的便是知恩图报的名号。只因为他奉命前去江南办差,中途遇袭,恰好为温了了所救,于是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温了了又是孤身一人,早年教她医术的师父已过世,始终独自生活,单纯的如同一张白纸。

玄祯向她求亲,她便应了,只因为期三个月的相处中,她早已对这名俊美儒雅的男子芳心暗许。

玄祯伤好后,便带她返京。

他的大业刚刚开始,只可惜对温了了而言,这是一趟不归路。

玄祯并不爱她,也无怜惜,若说对她报恩,只给她这正妃之位已算是十足的恩宠了。他看似温柔宽容,实则冷心薄情,一心想做的便是皇位,何曾将儿女情长记挂于心。

更何况,温了了并不美。

一个女子,倘若没有绝色的姿容,性情再温柔,为人再善良,对于争权夺势的男人们来说,也是无用的。

可温了了爱玄祯入骨,她的心和眼都被爱情蒙蔽,看不清眼前的宠爱,不过一场浮云。玄祯对情爱不看重,他在娶温了了的时候便警告过她,若要跟着他,日后艰难险阻,她都要接受。

温了了自然是应了的。她瞧着自己心爱的情郎,连命都能献给他。

可惜,世上总是有意外产生,美人窝是英雄冢,这话放在玄祯身上可一点不假。他明明是个野心勃勃的枭雄,却栽在了一个女人手里。那个女人和面容清秀的温了了可不一样,那是个绝世美人,听说见到她的人都会舍不得移开视线,男人们会爱上她,女人们会自惭形秽。

这位美人呢,同时为几位皇子共同所爱,可惜不巧的是,红颜薄命,美人一出生,便有着天疾,走不了几步路,说不上几句话,美是美,却命不久矣。

爱上美人的皇子们不顾一切地为她寻求良方,玄祯也是一样。过程种种不说,温了了不过是他生命里一颗不起眼的小石子,激起水花有限,最终死去。而温了了不能死,她死了,于这之后的历史会彻底改变。那位绝世美人将成为史上第一位一妻多夫的女帝,盲目的爱情让皇子们失去了锐利的眼光和澎湃的野心,他们共享了绝世美人,并为其效力。

可笑至极。

女人竟然需要依靠男人才能得到权力。

清欢撑着下巴观望了玄祯一会儿,实在是不明白,此人是如何为情所困,最终为情所迷的。他看起来虽然温柔,可越是温柔就越是假象,那位美人是要有多美,才能让他这样痴狂?

就算是几千年后的人,也不至于这样吧?

清欢是搞不懂的,她也没打算搞懂。横竖现在她已经是玄祯的妻子,回到京城后就是温了了死亡之路的开始,那位传说中纯洁善良连蚂蚁都舍不得踩死的美人,到底得多么娇弱,才能让玄祯这样铁石心肠心中只有权力的男人爱之若狂?

她老好奇了。

许是玄祯好一会儿没听见她的声音,抬头又见她神情莫测,随口问了一句:“怎么了?”

清欢没打算继续做一个不爱说话事事听从玄祯心意的妻子,但她不介意让玄祯认为她爱他至深。这桩姻缘虽说是温了了自己应下的,可作为丈夫没有保护和怜惜妻子,这难道不是玄祯的错么。明知温了了只是个手误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明知道温了了心中除了他再无旁人,当他爱上绝世美人后,也仍然毫不犹豫地牺牲掉了温了了,让这个爱他尊敬他为他可以去死的女子真的死去。

再英俊再厉害也不管使了,她不好虐恋情深这一口。

更何况玄祯不是命定的男主角呢。

“我只是在想,京城是什么样子呢。”

玄祯微微一笑:“你到了便知晓了,你会喜欢的,我已经同父皇他们说过,待到了京城,他会摆宴为你接风洗尘。”

清欢回以笑容:“王爷有心了。”

玄祯没有意识到她对自己的称呼什么时候从夫君变成了王爷,本来告诉她也只是随口,见她笑容与往日无异,便也点了下头,实在是温了了生的太一般了,也许这样的姿容放在普通人中算是美人,可玄祯是谁,他自小生长于皇室,什么样的美人不曾见过,相比较而言,清欢如今的这张脸着实可以说是白开水一般寡淡,毫无味道。

因为师父去的早,温了了独自生活,她的皮肤可不比高门世家的千金小姐,尤其是双手,常年与药材打交道使得她的掌心生了许多茧子,摸上去一点也不娇嫩滑腻,也难怪玄祯连与她圆房都不肯。嘴上说的是要尊重她,等回了京城与她一场盛大婚礼,实际上却是嫌弃她的姿色不肯纡尊降贵。

可惜温了了一腔痴心,到了京城不过月余,便香消玉殒。

她没有家人没有朋友,甚至都没来得及与她命定之人相遇,便死了。

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那位绝世美人。

又过了一个时辰左右,他们终于到达京城,每个世界都有着独特的文化,清欢坐在马车里忍不住挑起车帘四处去看,有个小孩子哭闹着要爹娘给他买一支糖葫芦,圆滚滚的小胖子在地下滚来滚去,滚的可爱极了,清欢不禁发笑。

玄祯好奇道:“怎么?”

“王爷请看。”

他凑过来看了两眼,却并没有笑,也无法理解清欢为何笑。清欢放下车帘,他便不说话了。

与其说是夫妻,倒不如说是陌生人。

可这夫妻,也不过是草草拜了天地与师父的坟墓,温了了甚至连身红嫁衣都不曾穿过。

已薨的太子乃是皇帝与先皇后的嫡长子,自幼天资聪颖仁厚爱民,非常受皇帝器重与喜爱,只可惜英年早逝。太子薨后,与他情深意笃的太子妃思念成疾,不久也撒手人寰,只留下襁褓中的皇长孙,如今也有十岁了。皇帝迟迟不肯立储,想必也有跳过众多皇子直接立皇长孙为储君的意思。

只是皇长孙如今年岁还小,皇子们却都已经长大成人而且各自为政,一旦皇帝透露出这方面的意愿,皇长孙命休矣。

不过让众人放心的是,皇长孙虽然年纪小,却十足是个霸道跋扈的小霸王一个,蛮不讲理不说,整日吃喝玩乐不思进取,光是太傅就被气病了好几个。如今皇帝也将他放弃了,任由着他玩儿,每每谈起先太子都忍不住唉声叹气。

因为皇长孙的不长进,皇子们才没有对其暗下杀手。否则即便皇帝正当壮年,也不一定护得住。

玄祯也是嫡出,只不过是皇帝与现皇后的儿子,而在他之前,还有一位皇帝与德妃所生的二皇子。这两名皇子是储君的大热人选,一个占嫡,一个占长,偏偏两个又同样优秀,朝臣们都认为储君最终会从这二位皇子中诞生。

只可惜三皇子虽然才华出众,却并不热衷争权夺势,而是更喜爱游山玩水吟诗作对,活脱脱一副诗人做派,也因此朝中更偏向于二皇子以及贵妃所生的五皇子。身为嫡出的三皇子玄祯反倒也成了冷门。

可清欢清楚得很,那位皇长孙也好,玄祯也好,都不是善茬儿,大家比的,就是谁更坚忍,谁更有耐心。


  ☆、第843章 第八十八碗汤(二)


第八十八碗汤(二)

皇宫南面的宫殿是皇子们的居所, 又被称为东八院,里面住着皇帝的十几个儿子, 玄祯的寝宫也在里头。

当天晚上清欢沐浴更衣,跟随在玄祯后面,参加了宫宴。因为她与玄祯并不曾真正举行过婚事, 玄祯以尊重她为名义,让所有人都称呼她为姑娘,这场晚宴也是以感谢她这位三皇子的救命恩人而举办的。

既然如此, 清欢也就干脆做出一副方外之人的模样, 她并没有穿上玄祯送来的宫装,因为她太清楚了。这张说好听是淡雅如菊难听点就是寡淡的面孔, 若是穿上与她人一样的宫装, 那可真是要泯灭众人。皇宫之中美人无数,环肥燕瘦各色齐全,哪里缺她这么个中等之姿?在寻常人群里兴许是个美人,可一旦和争奇斗艳的宫妃们比起来, 那可真是差的太远了。

哪怕是身边伺候的宫女,长得都比清欢艳丽些。

但她偏和常人是不一样的, 即便用着最平凡的皮囊, 这具身体里也有一个温柔威严的灵魂。无数的时光过去, 长久的年华让她不同于世俗之人,哪怕她容色浅淡,可无损天人之姿。

一众绫罗绸缎娇媚妖娆的美人之中,唯独她身着粗布麻衣, 不施粉黛,青丝用木钗挽起,却丝毫不显得卑微平凡。仿佛这一簇簇鲜艳的娇花之中,硬是直棱棱的生出一枝苍翠空谷的竹子来。

玄祯也没想到清欢会穿成这样,他只有一瞬的失神,便很快反应过来,上前一步对皇帝道:“父皇,这位就是救了儿臣一命的温了了温姑娘,儿臣将她带回来,一是为了感念救命之恩,二也是想同父皇求个恩典——”

“皇上,可否容民女说几句?”清欢不疾不徐地打断玄祯的话,对他投过来的视线视而不见,因为从头到尾她都没打算掺入这群人的爱恨情仇之中,他们要爱便爱,要恨便恨,她可不想弄的一身腥。

说白了,她是想毁约。反正玄祯也不是真心喜欢她,只是想拿她做饵,温了了救了玄祯已经是天大的恩情,没必要再将自己搭进去。

皇帝从未见过清欢这般女子,他是喜好美色之人,眼前这姑娘岁数小了些,但论起容貌实在跟他身边的嫔妃无法比,可就是这周身的气度以及不卑不亢的态度,还有这满殿□□她一枝独秀的果敢,让阅人无数的皇帝有了几分欣赏。更何况,人家还救了他的儿子呢。“你救了朕的皇儿,大可畅所欲言。不仅如此,朕还要满足你一个心愿,只要你提出来。”

清欢轻笑,她这一笑,便又和大殿中其他女子不同了。这种洒脱肆意的笑容,是皇帝不曾在任何女子面上见过的。“这倒是不必,医者父母心,民女救人,乃是秉持身为医者的原则,又如何能恃恩行凶?但民女的确有个不情之请。”

“哦?”

“民女听说,天底下医术最厉害的人都在皇上这里,心甘情愿为皇上效力,民女不才,斗胆请求皇上,让民女在太医院请教一段时间,不知皇上可否恩准?”

玄祯意图说些什么,却被皇上打断了:“你就想要这个赏赐?”

“是。”

皇帝微微眯起眼睛,“自古以来,断没有女子进太医院的先例。”

“民女并非要做个女太医,只是想请教医术,皇上是明君,难不成还会拒绝民女的请求吗?”清欢丝毫不惧,态度仍旧不卑不亢。

皇帝大笑起来:“准了准了,你这话说的朕身心舒畅,若是再不允,反倒是朕不讲人情了。”

“多谢皇上。”

看起来似乎是皆大欢喜,虽然她生的普通,可是能让皇帝对其另眼相看,还是让不少妃子心中有了计较——兴许就是山珍海味吃多了,陛下突然想要换个口味了呢?

唯一不高兴的就是玄祯了。他本来想要借着这个机会向父皇提出迎娶温了了为妻的请求,不仅塑造了自己知恩图报的好形象,还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无心皇位,从而降低其他兄弟乃至于皇帝的戒心。可清欢一打岔,她先向皇帝提出请求,那么这时候玄祯再提反倒不好了。

也因此,宴会结束后,他询问清欢:“了了,你——”

“我知道王爷想说什么。”清欢笑了笑,“王爷不必因为这救命之恩便以身相许,那都是话本子里的故事,了了虽然自小在山中长大,却并非傻子,你我一路同行,王爷于我,并不曾有男女之情,反倒是我的逾矩让王爷委曲求全,这可不好。”

玄祯一窒,他万万没想到了了竟然看得出来他对她并无情爱,一时之间想要解释,嘴巴张开却不知说些什么。

清欢又道:“既然皇上准我入太医院学习,那么我便不在皇宫待了,更不能与王爷住在一起,免得落人话柄。之前唤过的那几声夫君,是了了不懂事,王爷将它忘了吧。”

说完,也不待玄祯回应,转身便走了,只留下淡淡药草香。

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掺合进玄祯等人的感情世界里,因为这几个男子她都不喜欢,只要让这个朝代能够延续下去便可以,谁管最后谁坐上那个位子呢。更何况,她看皇帝心里有数,没必要与皇帝站在对立面,这是皇权至上的社会,她为何放弃正值壮年的皇帝,而去帮助根基不稳的皇子们?

只要不让这些皇子一窝蜂的全部爱上绝世美人并且心甘情愿成为对方众多男人中的一员,那就不会发生美人称帝的荒唐事。她活了这么久,见过不少女皇帝,可从没见过哪个皇帝是靠着男人上位争权夺势的,女人骨子里的野心与**,应该凭借自己的谋略和主张,靠着睡男人得来的江山有什么意义?

准确一点来说,清欢就没把宝押在玄祯身上。一个为了皇位能够欺骗妻子,甚至眼睁睁让妻子去送死的人,哪怕温了了的死他其实没有直接责任,也在在说明了此人的薄幸。明知道她会死,仍然让她去死,一丝怜惜也无,实在是叫人愤慨。

清欢的行李并不多,鉴于她身份特殊,皇帝特许她不必向任何人行礼,还赐了她一面通行无阻的令牌。他可没动过清欢的脑筋,毕竟是四十岁的人了,虽说还是喜欢鲜嫩娇美的小姑娘,清欢容色不足气质来凑,皇帝却从一开始就没打过她的意思——原因无他,他喜欢娇弱无知的美人,可以任意捏圆搓扁那种,清欢看起来就不好糊弄,又熟知药理,连濒死之人都能救活,这样的女子,一旦存了不轨之心,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上了年纪,就越发怕死了。

清欢很快就在太医院混得如鱼得水,她说的什么求教医术当然是借口,温了了本身的医术不说,便是她从前,就已经学习过更高明的医术,所以她一到太医院,俨然就成了这群老太医的头儿,太医们大多醉心医术,并无门户性别之见,清欢也不吝教导,因此在太医院的生活,可比在玄祯身边快活多了。

拒绝掉玄祯后,对方来寻过她几次,每次都被她四两拨千斤的婉拒,次数一多,玄祯也歇了心思。毕竟他是身份尊贵的皇子,怎么可能在这一棵树上吊死,他不来,清欢更高兴。

她在等待一个时机,这种事情从来急不得,时机未到,她大可尽情玩耍,谁都碍不着她。

某次一个宫妃突发恶疾,她刚入宫不久,因为肌肤如雪腰肢极细,深得皇帝的喜欢,已经接连半个多月都翻牌子了。结果突然爆出恶疾的消息,皇帝震怒,太医们却诊治不出个缘由来,个个愁眉苦脸。按照皇上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架势,他们实在很有可能脑袋搬家。

要是死了,以后还怎么跟了了姑娘学习医术?

皇帝勒令太医院的人全部都到宫妃的寝殿去,清欢也理所当然地抓过去,哗啦啦跪了一地的老人家年轻人都是男子,身着粗布麻衣的她自然十分显眼。

皇帝都要把她给忘了,如今瞧见她,顿时眼睛一亮:“温了了!”

“民女在。”

时机来了!

“快过来,快来给朕的爱妃看看,她到底是怎么了?为何颤抖不止脸色发青神志不醒?太医院这群废物,朕白养他们了!”

清欢笑吟吟从地上起来:“陛下此言差矣,太医们为宫妃诊病,要隔帘问脉,一旦遇到恶疾,很难第一时间察觉,实在不算他们的过错。”

她挽起袖子,顿时露出一截白玉般的手腕来。这段时间在太医院,什么粗活都不用做,药草不用她采也不用她晒,每天山珍海味应有尽有,太医院还有专门负责为宫妃调理的太医——结果全让她给享受了。所以这会儿手上的茧子没了,皮肤更是白的发亮,因为姿容清秀,反倒显出一股清冷之气,倒不像是人世间的人物了。


  ☆、第844章 第八十八碗汤(三)


第八十八碗汤(三)

然而就在清欢的手要搭在宫妃腕上的前一秒, 一道冷淡且清凉的声音传来:“皇上,此女来路不明, 若是对娘娘包藏祸心,可如何是好?”

清欢顺着这声音望过去,只瞧见一名站在皇帝身侧, 身体微微弯着,看似恭谨,眼底却没有丝毫感情的人。她看着对方的时候, 对方也正看着她, 只是仿佛在看着一个死人。

明明生的只是清秀,眉眼浅淡, 仿佛一瞬间就要化作写意画消散于笔墨之间, 偏生站在那里,就愣是有一种出尘的气息。

想来这位就是大内总管宁公公了。之前的洗尘宴上清欢无缘与其一见,听说是被皇帝派去做了什么差事。这位可是皇帝身边的红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谁见了都要惧怕三分,只因此人看似清淡, 实则心狠手辣, 排除异己, 但凡与他不痛快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与皇帝差不多的年岁,却肌肤白皙,眼角连一丝皱纹也无, 看着极其干净通透。垂在身侧的双手修长如玉,因为年纪不小,因而除了少年气外,又不失岁月沉淀的气度与威仪。若不是清欢知道他是个太监,真要以为这位是皇亲国戚。

皇帝极其信任这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太监总管,他能够登上皇位,其中可少不了宁公公的功劳,可以说没有宁公公,就没有今日的皇帝。因而他给予了宁公公极大的权力,甚至将历来皇帝亲自掌管的防渐处交由他掌控,替他成为耳目监听朝政,也因此,这位宁公公所到之处,简直可以说是寸草不生。

但凡他出现的地方,都是要历经鲜血洗涤的。

皇帝考虑了两秒,看看清欢又看看宁公公,半晌犹豫不决。对宁公公的本事,清欢又有了新的认识。皇帝并非没有主见的昏君,相反,他仁政爱民杀伐决断,可以称得上是一位非常称职的明君。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明君,一个太监的一句话,就让他改变了心意,实在是不得不让人在意。

“若是死了,也是娘娘没有福气,命中该当有此一劫。”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让皇帝改了口:“也罢,你们都退下吧。”

太医们都抹了把汗,知道今儿个脑袋不会跟身体分家了。清欢看着床上因为痛楚不安的宫妃,她看起来很小,能有十五岁吗?真的置之不理的话,必死无疑。

她向来是不怕死的,于是问了一句:“皇上,若是民女保证能将娘娘医好,皇上可否会给民女一个机会?”顿了下,又道,“民女瞧着娘娘这花一般的年纪,若是这样香消玉殒,当真是可惜。想来娘娘心中也是这样想,便是自己没有福气,若是能在世上多停留数日,伴在皇上身边,也是她心之所向。”

这话可是说到皇帝心坎儿里去了。他心中挂念着美人,听清欢说能治,便问:“此言当真?你真能治好爱妃的病?”

“民女愿以项上人头担保。”

皇帝道:“既然如此,你便试试,若是不行,休怪朕不念情分。”

清欢笑,他们之间能有什么情分,救三皇子的是温了了又不是她,真换做她的话,救不救三皇子都是个未知数呢。

宁公公没有再阻止,而是冷淡地站在一边。

宫妃又不是生病,而是中蛊,清欢一眼就瞧了出来。她没想到的是皇宫中也有擅长用蛊之人,而且用的还是极其恶毒的蛛丝蛊。此蛊如其名,只有指甲盖大小,从任意孔洞进入人体,然后在男女交|合之际从女体进入男体,吸干男子精气,最后人死,却查不出任何毛病来。

她掏出随身的小布包,里头整整齐齐码着几排金针。

皇帝已经出去了,只剩下宁公公。他就那样淡漠地看着她,仿佛在观赏她的表演。

如果没有人,清欢直接将小胖虫拿出来便可,只可惜宁公公在,她无论如何也不能凭空变出一只虫子来,更何况那小家伙现在不知道趴在孟婆庄里哪一朵花上安眠——太懒了。

金针封穴,而后点着沾了香油的布条,放在宫妃的七窍处,因为不知道蛊会从哪里出来,所以清欢事先将其六窍封住,只留下用来呼吸的一只鼻孔。

慢慢地,香油味儿开始弥漫,一只小指甲盖大的黑色多足爬虫,缓缓从美人鼻孔中爬出,清欢眼疾手快一针刺中,然后迅速包入布条内再用烛火点燃,只听得一声清脆的啪!虫子便死了。

皇帝若是看到美人鼻孔爬虫,只怕日后都要有阴影了。以色侍人,便是有这点不好。

等到她处理完,才发现宁公公不知何时已经离开。

此事告一段落,皇帝见爱妃苏醒,龙心大悦,当天便赏了不少东西给她,还赐她正五品医官之名,也就是说,日后她可以名正言顺地留在太医院了。

这倒是个意外之喜。

不过这意外之喜来的快,去的也快……比如说当晚,清欢刚把皇帝赏赐的东西一一玩赏过,脱了衣裳准备洗澡,可人才进了浴桶,头发刚刚挽起,就突然有黑衣人破窗而入,连反应时间都没给她,就将她用绸布裹了起来,随后眼睛被蒙上嘴巴被堵住——整个人宛如一只没有四肢的毛毛虫——

????这什么play????这什么展开????

她被一人扛在身上,那人很明显是个强壮的男子,因为她的肚子刚好硌在对方的肩头,硬邦邦的让她很疼。

夜风吹在身上是很舒服的,如果她的头发不要那么乱,身体也不要被裹的结结实实的话。

先是在屋顶飞跃了好一会儿,然后落地,接着不知道进了什么地方,周遭先是从黑暗变成光明,然后又从光明变成黑暗,因为走路有回声,所以清欢猜测他们是在地道里。

这样又走了好一会儿,终于停下了。

清欢被放在一个很软的东西上,然后门被关上,四周彻底寂静。

她挣扎了两下,仍然被裹得严实,随后她试图甩掉眼睛上的黑布,结果无效,于是她又努力用舌头去顶嘴里的布团,结果舌头都顶酸了也没有用,她觉得自己流口水了……这副模样一定很挫。

就在这时,清欢听到了脚步声。那人步伐极轻,慢吞吞地走到了她面前,但却没有行动。就像是面对待宰的猎物前的审视,哪里肉嫩,哪里好下刀……然后。

两根指头捏起她的下巴,迫使她将嘴巴张的更大,都酸了!

堵口的布团被取出,换了一个光溜溜圆滚滚的球状物……黑布下清欢瞪大了眼,虽然她什么都看不见。

接着绸布也被解开,要掉不掉的挂在身上,清欢基本可以想象自己此刻是个什么样的状态。她是不反对偶尔跟喜欢的男人玩一点小情趣啦,但问题是这次是谁?她很确定自己这段时间在皇宫待的很乖,除了今天给皇帝的女人驱蛊以外什么都没做过。

“果然这样,看起来要顺眼多了呵。”

这个声音……

蒙眼的黑布被拿掉,果然是他!

清欢此刻的心情十分复杂,当她看到绑匪之后,第一时间不是害怕也不是惊慌更不是呼救,而是先朝那人的裤裆处看了一眼……都没那话|儿了,把她绑成这样意义何在?

宁公公又不是个傻的,当然明白清欢那是什么眼神。他的手指异常冰冷,拂过清欢面颊的时候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露在外头的肌肤也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今天你与咱家唱反调的事情,让咱家很不开心。”

宁公公的声音是很好听的,像清酒,带着少年音,却又有着成熟男人才有的深沉。清欢从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就觉得很动人,这个人长得虽说一般,却愣是叫人觉得赏心悦目,除了那张清秀的面孔之外,浑身上下简直无一处不精巧,无一处不动人。

但她并不会因此就小瞧他。年纪轻轻就成为皇帝的亲信,帮助皇帝登上大宝,见识过皇帝最穷困潦倒的时候,却还能深得天性多疑的帝王信任,掌管特|务及暗杀机构防渐处……这位宁公公远不像他外表看起来无害。

今日他阻止皇帝靠近宫妃,应该就是已看出对方中了蛊,那他是怎么知道的?

清欢很想解释,想告诉他这位大佬咱们之间有误会,可她嘴里含着那东西,连个屁都放不出来,只能用水汪汪的真诚的大眼睛凝视对方,希望对方与自己心有灵犀,给她一个辩驳的机会。

结果让她失望了,宁公公他老人家不像是那种宽容的人。

他摸完她下巴后甩了下手,很嫌弃的样子,清欢心想又不是我要你摸的,你自己主动的还嫌弃我??

她用眼神谴责他,告诉他:我是皇帝亲封的女医官。

宁公公他看懂了,但他不在乎:“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

清欢:“……”

大佬,您能先把我解开,咱们好好谈谈么?

再不济,先把她嘴里的这玩意儿拿出来吧??戴在脸上很好看吗?


  ☆、第845章 第八十八碗汤(四)


第八十八碗汤(四)

宁公公自然没想过要跟清欢谈。已经许多年没有人敢这样无知而愚蠢的同他作对了, 倒是让他有几分怀念。清欢之所以让他高看几眼,是因为她和他以往见过的人都不一样。

自然是不一样的, 她活了无数的岁月,哪怕她化作一颗顽石,也必然是山巅最显眼的那一颗。

清欢觉得自己遇到变态了。她忍不住又朝宁公公的裤裆处看了一眼, 满心想的都是这人都这样了,能行吗……她倒是不讨厌宁公公,毕竟生得如此普通却这样叫人过目不忘的男子是少见的。她也不歧视太监, 有没有那东西对她来说也不是很重要, 她就是比较好奇,这位少了一部分, 还能有这方面的渴求?

这间密室里血腥味弥漫, 定然有不少人死在这儿,想来是防渐处的刑房,清欢暂时不想在这里来一发。

所以说,如果能好好谈谈的话就再好不过了。但根据现在的情况看, 宁公公他老人家不像要跟她谈的样子——明明可以合作的,干什么非要撕破脸皮呢?

宁公公被她这毫不掩饰的视线看笑了, 他真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这样不知死活, 谁人都知宁渊是残缺之人, 也不乏一些胆大包天的骂他做阉狗废人,可那些人最后都死了。宁渊已经很多年、很多年不曾见过这样大剌剌打量的目光了。

他轻轻叹了一声:“本来没想叫你这么快死的。”因为她很特别,他本来想留她一阵子,结果她的眼神让他很不愉悦, 因此也只好送她上路了。

清欢眨着水汪汪的眼,宁公公见她似乎是真的很渴望要说话——说来也奇怪,他们二人只是这样相视一眼,就知道对方没有表达出来的意思。修长的指头在清欢脑后一抹,清欢嘴里的东西就掉了出来,她先是小奶狗一样伸着舌头喘了两口气,然后极度没有节操地表白:“公公误会了!小女子只是见公公一表人才风流倜傥,一时间被迷住心魂,因而眼睛不听使唤而已。谁让公公生得如此完美呢?小女子一介女流,哪里扛得住?”

宁公公一个字都不带信的,可他确实被清欢逗笑了。都什么时候了,死到临头,还敢跟他开玩笑。

清欢一看他眼神就知晓不好,面上虽是笑着,眼里却没有丝毫情感,就连手指头都抬了起来,分明是要将她碾死的架势。命定之人啊,你一定要对你未来一定会爱的死去活来的姑娘这样残忍吗?前世这份情缘不曾相遇,导致江山灭绝国运崩坏,现在好不容易见了面,你将人剥了个干净却要直接动手——清欢真诚无比地说:“请公公直视小女子的眼睛,小女子所言句句属实,小女子对公公您是一见钟情啊!!!”

然后,她发现宁公公白玉般的耳朵红了。

这位虽然杀人无数,干的又是脏活儿,骨子里却纯情得很,瞧着是个老变态,其实爱情的边儿都没沾过。宫里对食的太监宫女不少,可从没有人敢亵渎他。清欢这样热烈奔放又毫不羞耻的言论,让他又是窝火又是恼怒,还有几分莫名的波动。

真、真好看……清欢在心里感叹了一声,就算是清秀平凡的外表,也是倾城色啊。她更真诚地表达自己的爱慕:“小女子今日之所以敢在皇上面前与公公作对,就是想引起公公您的注意,否则哪里来这样和您独处的机会呢?看在小女子一片痴心的份上,不如公公就遂了小女子的心愿,你我春风一度,做对露水鸳鸯?”

宁公公虽然耳根微微泛红,理智却不曾失去分毫,他本就觉得清欢特别,将她绑来也只是想审问套话,结果却被她一通胡搅蛮缠,搞得忘了本身意图。

她和每一个世界的任何人都不一样。她一出现,就应该独一无二,得到世人赞叹爱慕。

只是他很快意会过来,什么露水鸳鸯,“咱家又不是男人,如何遂你心愿?”

清欢快活一笑:“与有缘人做快乐事,何须身体完整。”高|潮的方法那么多,她一点都不介意伴侣是无根之人,一旦入了她的眼,哪怕是女子或是鬼物也无妨。

她言辞凿凿掷地有声,宁公公惊讶地发现此人说的竟然是真话,无半分虚假。他目光复杂,看着这个被迫跪在他面前身无寸缕却有着一双明亮美眸的女子。

她长得当真算不得绝色,顶多是个清丽佳人,放在环肥燕瘦的皇宫根本不够看,哪怕是平日里伺候皇帝起居的宫女,也比她生的要美貌些。可外表的美丑是短暂的,皮囊里蕴藏的灵魂才叫宁公公心惊。

多么美丽而又耀眼,令人忍不住想要亲近与触摸。

意动间,他已经解开清欢的束缚了。她倒是大方得很,随手用绸布包了下身子,又用手指爬了爬长发,建议道:“下次可以让他们温柔一点吗?这一路我头发都吹的没形了。”

宁公公冷淡地看着她:“就是有,生的不够美也是无用。”

啧,说话真伤人。“外表而已,总会老去。”清欢拉住宁公公漂亮的手贴在自己胸口,无比真诚,“但对公公这颗爱慕的心却永远不会改变,青春永驻。”

宁公公哦了一声:“你说对咱家一见钟情?”

“对呀对呀。”猛点头以示真心。

清秀出众的宁公公轻轻一笑:“证明给咱家看。”

“嗯?”

“证明呀。”修长的指尖从清欢脸颊一路抚摸向下,虽说是带笑的,眼底却冰冷一片。“既然是真心,那一定不会害怕咱家的身子吧。”

“得嘞!”这还不好办。

清欢蓦然露出笑容,宁公公本来胜券在握的心突然漏了一拍,直觉自己似乎是挖了个坑,而且即将跳进去的人还是他自己……

外头的侍卫们等了许久不见刑房传来惨叫声,面面相觑。公公最爱折磨人,哪次不是叫人生不如死,这一次是怎的?不过虽说没有惨叫声,偶尔也能听到里头的动静,大概就是闷哼与奇怪的呻|吟。侍卫们有点担心,公公不会是叫人给暗算了吧?虽说公公心机深沉心狠手辣心如磐石,但到底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太监一个,他们……要不要冲进去看看?

就在他们蠢蠢欲动之时,刑房的门开了。众人眼睛一亮,结果一句公公卡在嘴里半天叫不出来。

清欢轻轻松松一脚踢开门,将娇弱的美太监公主抱在怀里,很是威武地问了一句:“公公房间在哪儿?”

侍卫长懵逼的指了个方向。

“谢谢。”

“公公……”

人都要被抱走了他们才犹豫要不要救,结果刚上前两步就听见公公清冷略带沙哑的声音:“站住。”

“公公……”

公公没说话了,被史上第一名女官给抱走了……

他们哪里知道,女官怀里抱着的公公,外袍下可是一|丝|不|挂呢,而他的中衣却穿在女官身上,这两人在刑房里到底做了些啥?

还能有啥,当然是把各色“刑具”变着“法儿”的都试了一遍……一开始主导权还在宁公公身上,后来不知怎地就变换了个角色,总之最后欲|仙|欲|死的是他……清欢当然是不吃亏的,只不过事后她男友力十足,体力充沛,在宁公公又羞又恼的恶毒眼神中轻轻松松把人打横抱起来,顺势还摸了几把——要命了,宁公公肌肤似雪娇嫩如初生婴儿,哪里像是四十岁的人。

少年感与成熟男人感完美融合,因为自幼入宫做太监,身上体毛并不旺盛,用吹弹可破来形容可一点不过分。总之宁公公完全撩起了清欢怜香惜玉的心理,她觉得这个小可爱真是太招人疼了。

……宁公公完全不这么觉得!

但他确确实实是没力气了,只能让她抱着。为了在下属面前保留尊严,他没有挣扎。等被抱回房间,清欢还很自然地吩咐小太监准备热水,他本来想拍开她的手自己洗,结果发现一点力气都没有,又让她抱着洗了澡揉捏一番——

清欢感叹道:“公公生起气来都这么可爱,小女子真是太喜欢了。”

宁公公想给她一拳,他根本就是被这扮猪吃老虎的女人给骗了!自打他将她放开,她立刻就占了上风,将他衣服全剥光不说,还摸他那里!

从割了之后就再也没人看过和碰过的那里!

清欢知道不能做的太过,以免心狠手辣的宁公公恼羞成怒搞死自己。所以她很快就正经起来,给宁公公穿上衣服,又殷勤地喂了水跟食物,接着无比虔诚地说:“公公,如今你我已是这般关系,不如您收小女子在您麾下效力如何?小女子保证听您派遣,绝无二话!”

只是这样正经的同时,如果没有把玩他漂亮精致的手指就更有可信度了。


  ☆、第846章 第八十八碗汤(五)


第八十八碗汤(五)

宁公公笑了一下, 说:“若是咱家要你的命呢?”

“一日夫妻百日恩,公公您舍得吗?”清欢把玩着他的手指, 因为太过漂亮,忍不住放到唇边轻轻吻了一下。红唇柔软微凉,明明是寡淡的姿色, 却愣是叫人觉得香艳妖娆。宁公公冷眼瞧着她,一时之间竟不知说什么好了。

于是第二天清欢稳稳当当安安全全的离开了防渐处,并大摇大摆地回到太医院。

因为她之前救了所有太医都无计可施的宫妃, 于是瞬间声名鹊起, 成了宫中的大红人。过去宫妃要传太医,品级不够还要请示皇后娘娘, 这些就不用了, 有了女医官,后宫的女人们个个身体倍儿棒,每天都能精力充足的等翻牌子。当然清欢出诊也不是白干的,西宫的娘娘赏了个暖玉镯子, 东宫的娘娘塞了个金佛,这殿的娘娘给了上好的蚕丝缎一匹, 那殿的娘娘更实诚, 直接上银票一张——没有任何人嫉妒她或是将她看作眼中钉, 足见清欢有多么擅长麻痹人心。

顶着这样一张寡淡的脸,巧舌如簧,在宫里混的那叫一个风生水起。本来不打算再搭理她的宁公公都不可避免的每日听到她的消息,什么温医官教给某贵嫔一种叫做面膜的东西, 听说敷了一段时间后皮肤明显白了一个档次!什么温医官得了皇后娘娘的赏赐,盖因皇后娘娘多年失眠,她进献了一套按摩法之后,皇后娘娘就一夜安眠至天亮了!

……林林总总,听得宁公公烦不胜烦。

某日他经过一处宫殿,只听得里头传来几个宫女太监的声音。

“哎,你听说了吗?听说了吗?”

“什么事?”

“这样的大事你竟然不晓得??许多人都知道啦!三皇子殿下跟温医官在御花园私会呢!”

“什么什么??”

“听说三皇子出去办事的时候受了伤,就是温医官救的他,二人日久生情也不算奇怪吧?”

“……这你就不明白了,温医官是平民出身,如何配得上三皇子?方才我瞧见他们二人在亭子里拉拉扯扯,许多人都瞧见啦!”

“呀,那我们要不要去禀报娘娘?”

“你傻呀,这跟咱们有什么关系,咱们只私下说说便好,你这大嘴巴可别四处乱说!”

……

本来准备回防渐处的宁公公突然停住了脚步,慢悠悠地朝御花园去了,临去前还吩咐手下的小太监:“堵住他们的嘴。”

这里离御花园并不远,宁公公刚到就看见许多宫女太监偷偷摸摸地挤成一圈,隔得远远的朝凉亭里看。他也放目望去,果不其然,就瞧见清欢与三皇子玄祯在一起不知道说着什么,突然,三皇子一把握住清欢的手,那女子不知躲避便罢,还回以笑容。

“在这里做什么,今儿个都不需要当差?”

一听到这三伏天能叫人冻死的声音,一众宫人慌忙下跪:“宁公公!”

“今日之事,不得说出去,否则……”

未竟之语,大家都懂得。待到宫人们行过礼仓皇奔逃后,宁公公不疾不徐地现身,一步一步朝凉亭走过去。鉴于三皇子是背对着他,他脚步又轻,因此并未发现,清欢却眼尖地看见了他,还大声道:“宁公公!”

玄祯立刻松开了抓着清欢的手,回头见是宁公公,俊美的面容不由得有一瞬间凝固——这位宁公公,即便他贵为皇子也要敬畏几分,正是因为有这个的存在,他才需要小心翼翼的伪装自己,不敢泄露分毫。伪装的时间久了,他都快要忘记真正的自己了。“宁公公。”

“三王爷。”宁公公行礼,而后带着凉意问,“大庭广众,光天化日之下,三王爷同个女官拉拉扯扯,也不怕叫人看见了笑话。”

玄祯心中忌惮他却又不敢表现出来,这位可是父皇的左膀右臂,他万万不敢露出丝毫马脚。“本王只是见到故人,与她打个招呼而已。”

清欢毫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走到了宁公公身边,抱住对方一只胳膊:“公公可得给小女子做主!小女子虽然是个医官,却也不能把将死之人救活啊!三王爷这不是为难小女子么!”

她三言两语就将玄祯方才说了大半天的话全抖了出来,倒是让宁公公脸色好看许多。他看了她一眼,将方才说玄祯的话又给说了一遍:“拉拉扯扯,成何体统。”

“你我之间还需在意这个?”清欢给了他一个wink,“我有什么好瞒你的。”

玄祯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他的心里突然浮现一个荒唐的想法。了了是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于是退而求其次,竟与这个阉人搞到一起去了?即便温了了容色不美,却也是清秀佳人,身体完好,谁家正常的姑娘会委身一个太监?!

他几乎是下意识开口:“了了你不必如此糟蹋自己……本王……”之前要娶你,你大可不必拒绝。

清欢横了他一眼:“王爷怎么说话呢,什么叫糟蹋自己?”她真诚地凝视宁公公,觉得这人可真是好看的神奇,明明五官普通来着,偏偏动人心魄。“小女子是真心实意地爱慕公公。”

这世上怕他的人多了,可表面一套背面一套的人更多。无数的人在他面前唯唯诺诺,转身就是一句阉狗废人,自知逃不过一死的人骂的更是恶毒。宁公公以为自己早已习惯了,因为无论如何被人辱骂,他都能面不改色的听,然后将对方碎尸万段。

玄祯此人,素日在他面前,也是一口一个公公,十分尊敬的模样。

清欢更是抱紧了宁公公的胳膊,对玄祯说:“王爷,你我之间我已说的很清楚,此番你要我帮的这个忙,我是真的帮不上,怕是要让您失望了。”

然后她拽了拽宁公公:“公公我们走吧?”

玄祯却不肯这样放他们离开,宁公公轻描淡写问了一句王爷还有事?他便想起面前这人是谁,也想起自己之前脱口而出的那句糟蹋自己,一时之间懊恼不已,只看宁公公的相貌谈吐,却忘了此人是如何心狠手辣杀人如麻了。父皇身边正是有这个人的存在,才让他们兄弟战战兢兢日夜小心,生怕哪里漏了马脚。

那双清棱棱泉水一样的眼睛,似乎能够看透人心。

他们离开御花园时清欢回头看了一眼,玄祯还站在凉亭上若有所思,她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见宁公公嘲讽的声音:“怎么,舍不得的话,现在转身回去也不是不可以,咱家又不会拦着你。”

清欢觉得他说话酸不拉唧的,微微一笑道:“公公这样说话真是伤小女子的心,小女子对公公的爱意苍天可鉴,绝无丝毫虚假,若是公公不信,将小女子的心挖出来看看便是。”

宁公公听她的甜言蜜语真是不带信的,一边走一边问她:“三王爷要你做什么?”

清欢眼睛一亮:“公公是在关心我?”

宁公公:“……”

“其实是这样的,程阁老家的千金,公公知道么?”

这他自然是知道的,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事瞒得过他的耳目。说句难听点的,哪个大臣穿的什么颜色亵裤,他都一清二楚。

程阁老是三朝老臣,晚年得女,自然爱之若宝。他的那位掌声明珠素有京城第一美人之称,只是自幼患有天疾,甚少出门,只有五年前的一次赏花宴上曾见过,只那一次,便得了第一美人的名,直至今日都无人能破。

“知道。”

“依我看,王爷是喜欢上人家了。”清欢挑了下眉,“要我去给那姑娘看诊,可是这天疾,哪里是好治的。”

宁公公淡淡地说:“不去是对的。”

他掌管的防渐处,耳目遍及天下,对于程阁老的爱女之疾,自然也了若指掌。非但如此,他还知道要怎么治。

“我也没打算去。天疾不好治另说,王爷可不是什么知恩图报之人。我应了他,却又治不好程小姐,他说不定以为我是因爱生恨,我才不做这吃力不讨好的活儿。”

宁公公没想到她还挺拎得清的,原以为她一看到三皇子那英俊的脸便要神魂颠倒了,毕竟对着容貌普通的他都能如此。要知道那位程小姐可不是简单的人物,拥有倾世之姿的美人不少,但如她那般将皇子尽数引诱的可真不多,到时候三皇子发怒倒是其次,为人阴险的二皇子冲冠一怒为红颜,将治不好美人天疾的清欢给碎尸万段也不是不可能。

“对了公公,你见过程小姐么?”

“不曾。”

“唉。”

长吁短叹的,从御花园到防渐处,清欢足足叹了几十声,叹的宁公公忍无可忍:“你究竟在为何叹息?”

“我就是在想,若是公公也见到程小姐,会不会也跟王爷们一样为她疯狂?”

宁公公眼角一抽,掐住她水嫩的脸蛋:“闭嘴。”


  ☆、第847章 第八十八碗汤(六)


****作者有话说有很多废话, 不介意的话请看一下****

第八十八碗汤(六)

清欢觉得自己的担心是很有道理的。玄祯那样心性坚定,蛰伏多年暗地里培养自己势力对皇位势在必得的男人, 都对程小姐一见钟情。不仅如此,他还愿意做对方诸多男人中的一个——更别提其他对美人没有丝毫抵抗力的皇子了,宁公公是没见到人家哦, 真见到了也这样冷淡的话就好惹。

让清欢没想到的是,这个机会很快就到来了。

皇帝四十一岁寿辰,自然是举国欢庆, 诸臣百官绞尽脑汁地献上贺礼以讨皇帝开心, 这贺礼不能太掉份儿,要有价值, 可也不能太奢华, 免得叫皇上以为他们都家底殷实。皇子们就更苦恼了,每年一度的皇帝寿辰就是他们变着法儿的出风头的时候,因此一个比一个紧张。

不过今年无论是什么礼物都不重要,哪怕是二皇子辛辛苦苦寻来的南海观世音白玉肖像, 还是总理大臣献上的前朝大画家的真迹,亦或是前往江南办差带回百姓手写的万寿书的玄祯……都在一个人的出现下变得毫无意义!

这人自然是拥有倾世之姿的程小姐。

清欢只是个小女官, 自然没有资格上这样的大宴, 她偷偷打扮成一个小太监跟在宁公公身边, 这是她昨儿晚上软磨硬泡得来的,宁公公就是个死变态老傲娇,嘴上说着不要身子一爽就事事依了她。不过对于昨晚清欢的过分,宁公公似乎还颇有微词, 因为从今儿一早醒来到现在,他除了冷着脸将太监服丢给清欢之外,愣是一个字没跟她说。

如何来形容程小姐的美貌?恐怕穷尽这世上任何语言都无法比拟,清欢自己已然是极美,龙女玲珑更是龙之化身,可这位程小姐从容貌上来讲,却丝毫不逊色于她们!清欢活了这么久了,程小姐是她见过最美的人类女子,没有之一。真要拿出以往遇见过的女子来比,人人都要略逊一筹,倒是过去有个太监,能与之较个高低。

她自然是不为美色所迷的,但这并不影响她欣赏美。说句大实话,清欢自己瞧见美人比男人见了都喜欢。但她只是纯然的欣赏,欣赏完毕看了看四周——忍不住于心中叹了口气,在场的所有男人们啊……没一个撑得住的。

就连见惯了绝色美人的四十几岁的皇帝,都是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就差口水没滴下来,更别提其他皇子大臣之流了。那种感觉,就好像一群饿了几十天的人突然瞧见一只油光水滑的大烧鸡,垂涎欲滴。

“嘁。”

咦?

听到这一声轻蔑的嘁,清欢还以为自己耳朵出问题了,抬头一看,宁公公眼带嘲讽,正看着大殿内一圈被美人迷得心智全失的人。“公公怎么没有被程小姐迷住?”

宁公公慢吞吞地低头看她:“咱家又不是男人。”

清欢:“……”下意识往他裤裆处看一眼,直看的宁公公心火上升,由于所有人都被程小姐的美貌冲击到陷入一种虚无状态,他伸出手捏住清欢软嫩的脸颊,食指拇指一用力——等到她被掐的眼泪汪汪,宁公公心里才舒服些:“少拿咱家跟这群蠢货相比。”

清欢捂着脸好心提醒他:“您说的蠢货里包含了当今天子还有身份尊贵的皇子们。”

宁公公又是一声轻蔑的嘁。

程小姐身体不好,今日前来祝寿是为了让父亲的礼物显得更加珍贵,其实有她在,还有什么礼物比得上呢?她身着一袭袅娜白衣,宛若仙子下凡,轻柔莲步所经之处,尽是痴迷与爱慕的眼神。但这些眼神丝毫影响不到程小姐,她双手捧着玉盘,目不斜视,在这些目光中一步一步走到皇帝面前,轻轻福身,礼数周到毫无怠慢:“愿皇上福寿安康,这是家父的寿礼,还望皇上莫要嫌弃。”

有了程小姐在,今日费尽心思打扮的娇媚动人的妃子们,全都变做了凤凰身边的乌鸦,再无亮色。皇帝无意中瞥到身边一名妃嫔的容颜,明明是近日自己最喜爱的娇嫩美貌的小姑娘,可胭脂水粉装饰下的娇颜,与面前程家小姐不施粉黛的朝天素面比起来,简直就是庸俗与清新的极致。

他突然搞不懂自己为何会喜欢这些妃子了,好歹他也是真龙天子,一国之君,为何之前的口味与审美却如此之差?!

清欢看到皇帝不对劲的眼神——那可和纯粹欣赏美的她不一样,那可是那啥啊。不应该这样啊,不过是她没有以温了了的身份嫁给玄祯而已,为何程阁老会突然让女儿抛头露面还献贺礼?

程小姐手上的玉盘蒙着一块明黄色的布,皇帝揭开后,清欢眼尖地看见那只是一块流光溢彩的石头——大概是什么宝石,很珍贵,但远不及玄祯的寿礼有意义。程大人献上这么块石头是什么意思?

“老狐狸。”

她听见宁公公这么说了一句,然后她在心里腹诽道,你不也是。

“皇上,不久前,臣女的父亲买下一座山准备用以告老还乡,谁知却从山中开采出许多金子宝石来,可谓是真真正正的宝藏之山。如今皇上大寿,臣女的父亲便让臣女以这块宝石为印,为皇上献上这座宝藏山,还望皇上笑纳。”

美人柔声细语,水眸含情,别说皇帝不生气,就算是生气了,看到这样娇弱无力的美人也是舍不得的。尤其是程小姐一笑,更是绝色,登时让皇帝晕头转向,什么都忘了。

这座山的确是程阁老买下来的,他私采金矿宝石的事情被宁公公查到,要知道所有的金矿石矿都属于朝廷,这老狐狸察觉到被发现后,竟然能按兵不动,等到了皇帝寿辰这一天,将心爱的女儿推出来用作送礼之人——只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如今皇帝收下金矿,又收下美人,怕是程阁老奸了他老婆,只要没有第四个人知道,他也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清欢咦了一声:“公公知道是怎么回事?”

宁公公当然知道,事实上如果不是清欢敢那样胆大包天的玩弄他,他也不会大发雷霆,只是他这人内敛惯了,心里再不悦也不会表现出来,恰逢那日听到程阁老买山一事,本来这只是普通小事,可被玩坏了的宁公公心情不好,随口就派了手下去查——然后就查到那其实是一座宝山,程阁老害了数条人命才将其买过来。可惜没等到他对程阁老出手,这老家伙就先一步解决了危机。

清欢听宁公公简略说完原因后,捂嘴笑起来,这下可真是太有意思了,老婆变后妈,皇子们的心上人被老爹看上了,这可如何是好?

果不其然,寿宴没开到一半,身体不好的程小姐就退席了,随后就看到皇帝坐在龙椅上抓耳挠腮急得像是要拉肚子一样,大概过了半炷香左右的时间,他就寻了个由头先离开,临去前还不忘让在场的众臣继续畅饮。

程阁老面露微笑,差点死全家,幸好他当机立断将宝贝女儿献出来,否则程家就要完了。私采金矿可是要诛九族的大罪,如今虽说委屈了女儿,却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好在皇上虽说年已不惑,却仍旧身材高大相貌俊美,女儿那般美貌,想来不会吃苦。

只是可惜了青年才俊的皇子们,本来程阁老打算在这些皇子里物色一个做女婿的,谁知道——唉,不提也罢。

因为逃过一劫,程阁老心情很好的与同僚饮酒,无意中与宁公公四目相对。胖乎乎的老人家突然浑身一抖,但随即想起自己已经没有把柄在宁公公手上攥着了,于是胆子又大起来,端着酒樽遥遥地与宁公公示意。

宁公公清秀的脸上也难得浮上笑容,只是并没有饮酒。

然后当天晚上就听说后宫凭空冒出来个贵妃的事情——这贵妃是谁还不显而易见?然后清欢屁股都没坐热乎就被皇帝派来的人火急火燎的请去给贵妃娘娘看诊了。

清欢心想,明知道美人有天疾,还这么迫不及待的将人吃干抹净,皇帝就这么忍不得?

等到她回了防渐处——唔,如今人人都知道女医官与大内总管兼防渐处总司宁渊宁公公结了对食,平日里看清欢的眼神都是同情中夹杂着畏惧,因为人人都知道宁公公脾气古怪喜怒无常——他们哪里知道其实每日被欺压的是宁公公呢。

宁公公瞧她笑的那么坏,就知道她在打什么鬼主意,正要说她两句,却突见两只又大又软的红眼睛胖兔子。

清秀的脸顿时微微泛起红云,忍不住伸手将软绵绵触感极佳的兔子揉了两把,清欢不甚在意,而是突然问道:“公公知晓贵妃娘娘的天疾要如何医治么?”

宁公公松开手里的兔子,拿眼睛瞟她:“知晓。”

然后嘁了一声:“可惜咱家不想告诉你。”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些想说的话……列个清单…希望大家不要嫌烦……

1、关于盗文:希望大家不要在微博上再私信我关于贴吧网站或是垃圾app盗文的截图了,很感谢你们的好意,但我没有能力杜绝,也 不想知道,恳请大家蒙住我的眼睛别让我看见。(微博ID:哀蓝)

2、关于订阅百分之三十:将近八百三十章的小说,订阅达到百分之三十大概需要买240章左右。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某些要买最新章节的读者却没有订阅百分之三十?答案应该很清晰:一直在看盗文,结果因为盗文没有及时更新于是到jj买一章(过后仍然看盗文),或是之前看了一段时间盗文转来看正版的,对于后一种读者我很高兴能够吸引你们来支持正版,前一种读者……祝你们鸡年大吉。

3、关于跳着订阅的解释:八十八碗汤,订阅不满百分之三十说明只有二十几碗汤看得下去甚至更少,这样的话就不要再看了,一本小说能吸引你的不到百分之三十,继续买新章也太奇怪了。

4、关于弃文:很高兴你们来过,也不遗憾你们离开。

5、关于断更。盗文和一些奇怪的评论以及锁章是一小部分,懒却是最大的原因,在这里向大家道歉,我一定全力改正。

6、关于番外:《女主渣化之路》不会有任何番外。

7、关于男主:本来没有男主,但是因为jj的规定快穿世界男主不是同一人算np,因此委婉暗示有个男主。至于他是谁不会明确写出来,最终也不会在一起。

8、关于被锁章:不是我锁的。最近特别忙,七月修改,看能不能解锁。

9、关于本文:只是杜撰的不存在的孟婆的故事,没有想要表达什么真理,也没有什么定位,大家只当作故事看就好。

10、关于某些汤:甜是真的,相爱是真的,虐是真的,残酷是真的,没有番外也是真的。

11、关于完结:九十九汤最终章。

12、关于作者:并不是傻子。

13、关于作者群:暂时没有建群的打算。

14、废话好像说的太多了,最后是一直应该告诉大家的,非常非常感谢你们从一开始直到现在都还在,也非常非常感谢你们拒绝盗文,更非常非常感谢我们能够相遇。

最重要的是,非常非常感谢支持正版的你们养活了我。

希望以后也能够一直在一起,希望哪怕清欢离开,也有纽带牵系我们。

祝大家平安喜乐,幸福安康,想要的都得到,梦想悉数实现。

七月双更。

再次谢谢大家:)


  ☆、第848章 第八十八碗汤(七)


第八十八碗汤(七)

清欢早习惯宁公公这张嘴闭嘴都要怼人的语气了, 自然也知道要如何对付他。她皮肤白嫩透皙,笑起来的时候并不美, 却是一种直击人心的好看,哪怕是看惯了美人的宁公公也忍不住失神片刻。就是这片刻之间,刚离开软兔子的手又被拿回去, 清欢娇笑道:“再让你摸摸,你就告诉我,如何?”

宁公公耳根微红的又揉了揉兔子, 本来他是想要严辞拒绝的, 但是兔子的手感太好,而且又软嫩可爱, 着实叫他爱不释手, 实在是喜欢极了。因此揉了个过瘾后,他虽除了喘息稍微有些加快之外没有任何表情,却总算肯告诉清欢了。

清欢听了过后咦了一声:“那那天……”

宁公公继续摸兔子:“现在你知晓,为何咱家不让你救人了吧。”即便救了也没有用, 因为该死的,总是会死的。

清欢没注意宁公公的这句话, 她已经明白为何最后一定要她才能救程小姐了。如果这一世她像是温了了那样嫁给玄祯, 两人成亲虽说门不当户不对, 但礼数要有流程要走,到那个时候,她的生辰八字自然会被玄祯知晓。也许一开始玄祯不会在意,可一旦他深深地爱上程小姐, 这八字就是温了了的催命符!

她叹了口气:“为了一个人活着,便要杀掉其他人为其续命,真是叫人感动的真爱。”

对她的感慨宁公公嗤之以鼻:“自私是人的本性,倘若换作是你——”

他本来想说换作是你也一定会这样,因为很多人口中的不怕死,都来源于他们不曾真正的濒临过死亡,一旦与死亡靠近过,他们会充满恐惧,为了让自己活下来,杀死再多人也是没关系的。这个世界再肮脏混乱都没所谓,活着才能被折磨,对于未知的死后的世界,任何人都会心存恐惧。

但他最后没有说出口,因为他觉得他怀里的这个女人跟正常人不一样,换作是她的话,她说不定真不会去杀人,而是选择自己一个人死掉,总之就是这么个看起来精明实际上却有些蠢的女人。活着还要为他人着想,实在是太可笑了。

可是虽然可笑,宁公公也没有将这些话说出口。他若有所思地捏着手里的兔子,不时拨弄一下,清欢也是别有他想的表情,两人竟然难得共享了这短暂的和平。

不过很快的,在床上被欺负的毫无招架之力的宁公公就觉得自己先前的想法非常愚蠢,这个女人蠢?她若是蠢,全天下就没有聪明的人了!

程小姐做了贵妃娘娘,那是很快就宠冠后宫。这并不令人惊讶,长成这样一张脸,哪怕是个草包,那也是独一无二的草包。皇帝还真就喜欢这个柔弱无助的小姑娘,贵妃娘娘身娇体弱易推倒,又十分听他的话,这一来二去的,皇帝竟长宿贵妃寝宫,连每月初一十五应去皇后宫中的事都给忘了。因为只要贵妃娘娘用含情脉脉的眼神看他一下,他就酥了全身的骨头,登时觉得世上其他女子全是庸脂俗粉,不值一提!

与此相比,皇子们可就难受多了,尤其是已经与贵妃娘娘有了口头约定的二皇子,经常寻了理由在皇宫里晃荡,就是希望能遇见贵妃娘娘同她说几句话,清欢无意间碰见过几次,这位二皇子浑身上下都透着阴沉之气,看人的眼神都阴森森的,感觉像是黑化了一样。

不过这跟她没关系,她就没怎么在意,皇帝父子跟贵妃娘娘的爱恨情仇她实在是懒得管,她最近忙着收拾一个小胖子。

没错,就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载文皇长孙。之前他因为闯祸被皇帝关了紧闭,最近皇帝心情大好终于将他放了出来,于是这个小魔王就开始胡天胡地起来,而且迅速跟清欢结下梁子。

起因是他非常非常非常讨厌宁公公,因为每次他做了什么坏事,皇爷爷能知道的这么快,全是宁公公的“功劳”。清欢从凉亭经过听到他在骂宁公公是个混球,虽然清欢心里挺认同这个观点的,但鉴于宁公公就在不远处猫着,她选择捍卫老妖精的尊严。

这下可坏了,载文皇长孙自然打不过她,但架不住孩子熊啊,时时刻刻都不忘给清欢找麻烦,都找到太医院来了!偏偏人家是皇长孙,哪怕打翻了珍贵的丹药瓶,掀倒了晒干的名贵草药,甚至是放火烧了炼丹房——都是打不得也骂不得!

熊上天!

清欢当然不能跟这小子对着来,她特别会躲,于是找不着她出气的小胖子就迁怒到太医们身上,被整的欲哭无泪的太医们这个不敢得罪,那个不能冒犯,可以说这段时间完全是生存在水深火热的环境之中。他们从来都不知道,有朝一日他们会如此期盼大内总管宁公公的出现!

这位宁公公一出现,向来都伴随着抄家灭门腥风血雨,可是只要他一出现在太医院,甭管是熊孩子还是熊女官,都得乖乖听训!鉴于这段时间受载文皇长孙欺负过久,太医们就差老泪纵横抱着宁公公的大腿求他别走了。

这天清欢正在炼丹房跟几名太医商讨丹药配方,因为讨论过于投入,所以谁都没有注意到炼丹炉正在缓缓倾斜——窗户外鬼鬼祟祟的载文皇长孙带着几个小太监在那里嘿嘿偷笑,平时有宁公公护着你,今日他不在,我看你怎么躲!

实在是把小胖子气得不行了,从小到大哪怕是皇叔们都得忍让他三分,皇爷爷那么疼爱他,谁敢呛她?偏偏清欢就敢,她不但敢骂他,之前还揍他来着!

所以一得知今天清欢要到太医院来,载文皇长孙就先带人来布置陷阱了。当然,孩子是真熊,却并不十足的恶毒,至少他的陷阱就是让炼丹炉倒在清欢身边吓吓她,看她以后在他面前还敢不敢神气。谁知正在炼丹炉开始动的时候,清欢却突然因为拿东西经过炼丹炉旁边——

载文皇长孙彻底吓坏了!他可从来没有闹出过人命啊!!!!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所有人都呆滞的一瞬间,一只手迅速撑住了要向清欢砸来的炼丹炉,并且快速将其推过去。好在这炼丹炉并不大,只有一人等身高,但也因为不大,火焰旺盛热度十足,只听的一阵噼啪声,空气中就传来皮肉烧焦的味道。

清欢倒抽一口气:“公公!”

宁公公心里懊悔极了,他一介手无缚鸡之力的太监,能走到今日凭借的就是狠毒的手段与冷硬的心肠。可方才他在门口瞧见炼丹炉要倒,竟然想都没想就大步跑过来——他的脑子叫猪油给糊住了不成?!

因为太过懊恼,所以他都没注意到左手臂有多疼。

这时候外头的载文皇长孙见势不妙要逃,宁公公冷冰冰地说:“你若是敢逃,咱家非将你打个半死不可!”

小胖子浑身一僵,慢吞吞出现在窗口。

清欢自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她本来是想故意走过来吓吓皇长孙来着,谁知道宁公公跑得这样块,连她都没料到。

看着一边掉眼泪一边给自己上药包扎的清欢,宁公公莫名觉得心浮气躁。这是他第一次到她在太医院的房间,跟他的防渐处自然没得比,但格外整齐干净,就跟她这个人似的。

他盯着人家姑娘的脸看了会儿,别开视线。然后转回来再看会儿,再别开视线。半晌有些恼怒:“别哭了,咱家又不是死了。”

按照往日,她不跟他顶两句也得堵他回来,可今日她非但没说话,还低着头不看他了。宁公公就看见眼泪一点点打在床褥上,她似乎怕他瞧见,一把抹去,然后继续动作轻柔而迅速地给他包扎。

“好了。”他用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温柔声音说,“你再哭下去,方才你不是说这伤不能沾水么。”

可他却十分迷恋清欢的眼泪,甚至他觉得,这个姑娘从来都没有如此刻叫他觉得美的如此惊心动魄。眼泪啊……为他而流的眼泪……这世上,竟然也出现了关心他的人……

从来没有过。

只有他自己关心自己是不是受了伤,是不是没吃饱没穿暖,是不是今日过了明日就要死,哪怕是将防渐处交予他的皇帝,心中也认为宁渊是刀枪不入百毒不侵的,因为宁渊生性狠辣,待人待己都极度严苛,只要能赢,能活下去,怎样都没关系。

所以宁渊是非常厉害、非常坚强、非常令人忌惮的,这样的人,哪怕是个太监,也无法叫人放下心防。自然,也不会有人来关心了。

宁公公几乎是不受控制地主动去亲吻了清欢,她的容颜只是一般,可流着泪的她美的让他心跳如雷,于是那些泪水,一点一点都被他卷入舌尖。


  ☆、第849章 第八十八碗汤(八)


第八十八碗汤(八)

等他将她亲够了, 才问她:“你为何要哭?”

原以为会得到温情的回答,却没想到清欢露出一个笑容:“我何时哭了?”反正脸上的泪都被他舔掉了, 她才不会承认自己方才哭了。

宁公公满心的期待喜悦,就这么噼里啪啦碎了一地。他拧起眉头:“咱家方才可瞧见了,你哭了。”

清欢抹了把脸, 镇定自若道:“你瞧错了。”人生在世,哪能没几个老眼昏花的时候。

宁公公:“……”

“你在这儿等着,可千万不要乱动, 我去去就回。”

她的语气很是柔软可亲, 然而起身往外走的步伐就不是那么甜美了,瞧着像是要去找谁秋后算账似的。宁公公很快就听见外头传来载文皇长孙的惨叫以及求饶声, 他自然是知道清欢的本事的, 平日里她让着载文,可如今载文将她惹火了,她也就不管三七二十一了。

至于载文如何惹火的她……这不是很显而易见么?宁公公完好的那只手摸了摸受伤的胳膊,嘴角忍不住牵起一丝笑容来。

他这个人, 见惯了人情冷暖,经历过最不堪也最屈辱的时候, 于是练就了一副毫无情感的铁石心肠。从来没有人关心过他, 自然也不会有人将他放在心里的第一位。好赌的爹就为了那点银子, 便将尚且年幼的他送入宫中。去势之时,他年岁极小,连话都说不顺溜,在杂乱的大通铺上躺了半个多月, 人人都说他挺不过了。

可他活下来了,虽然是个刷马桶的卑贱的小太监。

后来年岁渐长,幼年时期的清秀面容也逐渐长开,并非是多么好看,却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这样的小太监,宫里一抓一大把,根本不值钱。宁公公一开始还不太明白,身边那些比自己稍大些的小太监们为何在某个晚上突然消失,然后再也没有回来,后来这事儿轮到了他身上,他才明了为什么。

掌管内务府的总管太监喜欢漂亮干净的小男孩。他没了鸟,便格外喜欢小孩的鸟,可这宫里没有小男孩,只有一些廉价卑微即便消失也不会被人发现的小太监。于是他隔三岔五令人送来一个,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内务府那片小树林长得也越来越茂盛。

消失的小太监不会有人过问,因为没有人在意。

宁公公被送过去的时候只有七岁,那时候他还是个努力干活希望有朝一日能出宫盘个店面自己过日子的孩子,那时候他觉得未来有希望。可是某个晚上,他刚洗完一整天的马桶上床睡觉,还没有闭上眼睛,就被捂了嘴巴带走了。

老太监是个变态,他喜欢折磨别人,听到小男孩的哭喊求饶声,他会开心的笑起来,就好像自己还有雄风一样。

宁公公脾气倔强得很,无论如何都不肯屈从,吃的苦头自然也比旁人多。老太监会坐在床上笑呵呵地看着下头的人如何玩弄他,也会让他去烧的正旺的火盆子里取栗子,还会让他跪下去舔畜生的器官……

他越是不肯低头,老太监就越是要折辱他。

直到有一天,宁公公遇到了皇帝。

那会儿皇帝还不是皇帝呢,只是个下贱的洗脚宫女一夜承宠生下的孩子,在宫里的地位和宁公公也没什么区别。先帝耻于自己酒后乱性,自然也不会注重这个孩子,而那个宫女早就被一条白绫勒断了脖子——那个时候的皇帝,每天跟猫狗局的畜生抢吃的,被发现了还要挨打。

他们同病相怜,在一群畜生中被罚匍匐在地,受尽羞辱,不被当作人看。

然后宁公公突然顿悟了。

笔直的脊梁骨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好处,骨气与愿望也不是他能够奢想的东西,他连活下去都已经很艰难了,还有什么能力去在意自己有没有毅力?

他学会趋炎附势,讨好巴结,谄媚的像是一条摇着尾巴露出器官的狗。他什么都做,什么都吃,什么都听老太监的。他用漂亮的言语干净的外表将老太监哄的团团转,让老太监喜出望外的收他当了干儿子。

然后啊,然后他发现自己能站直了走路了。曾经践踏他辱骂他欺凌他的人,突然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了。人人遇到他都恭恭敬敬地叫他一声宁公公,无数人到他这里来跟他求情,希望他能够网开一面。

可同时他也变得越来越残酷,不将他人的性命当回事。

宁公公深知自己的荣耀来自于老太监,假使有一天老太监崩盘,那么他会一夕之间一无所有——这绝不是他想看到的。当时先帝龙体抱恙,估计离死不远了。那么先帝会将皇位传给谁呢?

自然不会是现在的皇帝,当时如同丧家之犬一般的十七皇子。

没有任何人知道,宁公公借着老太监的手暗中培养出了一批专属于自己的心腹。其实当时他完全可以宰了老太监,可他没有。非但没有,仍然每天口称儿子,恭恭敬敬孝孝顺顺的伺候着老太监,像条狗一般表达着自己的忠心。

但狗是会咬人的。

在缠绵病榻的先帝面前,宁公公唱作俱佳,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揭发了老太监意欲勾结皇子谋反之事,信件玉印等证据一应俱全,本来就病入膏肓的先帝承受不住这般打击,大发雷霆处死了老太监与几个皇子——他并非不爱自己的儿子,可是一个帝王到了临死之际,哪怕就要死了,也不能容忍任何人觊觎自己的位子。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宁公公先是让人将老太监带回去,口上却称自己已服从了先帝的命令,然后夺取先帝遗诏,篡改圣旨——这才有了令天下人出乎意料的事情:先帝传位于名不见经传的十七皇子!

其他的皇子自然是不信的,然而皇帝并非真的蠢货,宁公公更是城府深沉。他们一个一个将先帝的儿子们铲除,最终坐稳了这江山。

然后一年一年过去,皇帝老了,宁公公也老了。

他自己都要忘了,十几岁的时候,与皇帝相遇不久,定下计策互相解脱的那个晚上,曾经做过一个梦。梦里他有一个温柔似水的妻子,他是身强体壮的农夫,夫妻恩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久后,妻子还为他生了个孩子,一家三口无比幸福。

从梦里醒来宁公公就忘了,他不能记得,因为记得也没有用。

他就是个废人啊。

如今再也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因为所有知道的人都死了,老太监死之前,浑身的皮都被他剥了下来,偏偏人却未死,直到被狗吃掉最后一块肉,也仍然带了口气。破烂腐朽的身子简直辣眼睛,宁公公对老太监的恶毒诅咒与愤怒质问都毫不在意——孤独一生?不得好死?他早注定了这样的命运。他待他恩重如山,如今他却恩将仇报?

嗯,若那也算恩情,他的确是恩将仇报了。

老太监的皮肉喂了狗,骨头则被丢进了野兽笼子,做了野兽磨牙的玩具。

时间慢慢地过去,天下逐渐太平了,皇帝也不复少年意气,开始害怕衰老,纵情声色,奢侈享受——宁公公冷眼看着,从不曾劝,也从不与之为伍。他深谙伴君如伴虎的道理,为皇帝掌管防渐处,便绝不插手朝政,安稳地做皇帝身边最可怕的武器。

一直都是这样的,一直都是一个人。

无论是被卖掉,还是被去势,亦或是洗了几年的马桶,做了数年的走狗,舔了无数人的屁股,他都是一个人。悲伤、绝望、痛苦、崩溃,他一直都自己承受,然后他会问自己——生还是死?

是的,即使活着非常煎熬,他仍然想要活下去。

宁公公还是一个小太监的时候,发热了连药都没得吃,只能自己熬,熬过去就活,熬不过就死。宁公公成为大太监的时候,无数的人趋炎附势,献上奇珍异宝求他青睐。宁公公权倾朝野的时候,人们看到他不敢抬头,畏惧他的铁血与无情……

但从来没有人将他当作“人”来看待。仿佛身上缺少了个物件,就不再是人了。

从来没有人为他流过眼泪,从来没有人说过喜欢他,也从来没有人愿意陪伴他。他们只要听到他的名字就浑身发抖想要逃走——因为宁公公这三个字,伴随着的是血雨腥风,是满门抄斩,是死无葬身之地。

甚至没有人知道他叫宁渊。

他也不是生来,就是这个样子的,不是生来就是叫做宁公公的残酷绝情的阉狗,他也曾经是个“人”,后来他不再是。

人活着怎么这么煎熬呢?

可再煎熬,也想活着。

因为如果死掉的话,就遇不到像她这样的人了。


  ☆、第850章 第八十八碗汤(九)


第八十八碗汤(九)

清欢在外头将小胖子狠揍了一顿, 然后拎着泪汪汪的载文进屋来。载文被她收拾的怕了,向来胡天胡地谁都敢招惹以搞事为己任的皇长孙, 生平头一次知道什么叫做克星。原以为宁公公就已经够可怕的了,没想到还有比宁公公更吓人的。他忍不住开始后悔平日的所作所为,若是叫他知道这个女人如此可怕, 就是再给他七八十个胆子他也不敢惹他!

嘤嘤嘤,人家虽然胖,但人家最怕虫子了……那种软绵绵又有很多脚的虫子塞进嘴里, 吞吞不下, 吐吐不出的感觉,他这辈子都不要再尝试第二次啦!

对虫子极度的恐惧直接导致了载文皇长孙对清欢的态度, 他甚至都没想过要报复, 只想赶紧道歉然后逃掉,嘤嘤嘤,以后他都不要再跟这个女人一起玩了!

胖乎乎的小孩子对着宁公公深深鞠躬:“呜呜……对不起宁公公……呜呜……是我的错……”

清欢掐他耳朵:“不够虔诚。”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不要给我吃虫子不要给我吃虫子!!!!”载文吓得双手使劲挥舞,奈何他胖, 清欢拎着他的领子人往后一倾,载文就再怎么划拉也碰不着她了。

“吵死了, 扔他出去。”宁公公如是说。

伤员最大, 因此清欢干脆利落地将载文丢了出去, 小胖子在地上咕噜噜滚了两圈,疼倒是不疼,毕竟肉厚,但心理阴影恐怕是在所难免了, 以后他每见到清欢都要想起今日被逼吞了半只午餐斑斓的大胖虫的情景——所以清欢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应该都不会再有不长眼的人来欺负她了。

平时是见他可爱才跟他闹着玩,真当她没脾气了不是。今儿个搞不好可是要出人命的,她死了倒是不打紧,就是担心宁公公会伤心欲绝自杀殉情。

等到宁公公冷笑一声,她才发觉自己将心里话给说出来了。宁公公冷笑完后告诉她:“你大可放心,咱家不是那样痴情之人。”

清欢才不在乎他的冷言冷语呢,宁公公的话得反着听,甭管他平时多变态多可怕,反正在她面前就像只软啪啪的狼,看着吓人,其实任由她蹂|躏。因此她也不介意放下|身段哄着他,横竖是多说几句好话,又不会要了人的命,大不了赔上一根舌头嘛。

待到宁公公被她哄的面色和缓了些,就听到有人来敲门,说是皇帝召温医官前去为贵妃娘娘诊断。

贵妃娘娘的病,清欢跟宁公公都是很清楚的,能治好才有鬼。只不过皇帝现在正是被迷得神魂颠倒之时,哪怕贵妃娘娘要天上的月亮他都想办法给摘来,更何况美人对他无所求,只希望能活下去呢。这样的绝世佳人,若是死了岂不可惜?

“咱家同你一道去。”

宁公公若无其事地站起来,清欢却撑着下巴笑:“公公是担心小女子么?”

原以为宁公公会否认,没想到他却很干脆的承认了:“是。”

咦,怎么回事,今儿个的太阳难道是从西边出来的不成?清欢忍不住露出笑容,跳起来在宁公公脑门上啵了一下:“公公觉得皇上会杀我?”

“为何不会?”宁公公沉声说,“他老了,不再如年轻一般看得清了。”

贪图享受,纵情生死,还妄想着长生不老,简直可笑。

结果清欢的重点却跟他不一样:“可是小女子记得公公的年纪和皇上好像也差不了多少?那——”

“闭嘴。”

二人一路笑着出了太医院,迎面却遇上满面阴森眼神深沉的二皇子。他倨傲地挡在他们面前,指着清欢说:“你过来,本王有话同你说。”言语间颇为忌惮清欢身边的宁公公,但宁公公这个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他先给二皇子告了礼,然后识趣地主动先行——当然不是怕了二皇子,他就是想知道二皇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因此走的很慢,等清欢追上来,瞟了她一眼她就知道他意思了:“公公想知道二皇子跟我说了什么?”

宁公公哼了一声,没说想,也没说不想。

清欢叹了口气:“真是令人遗憾,什么时候我也成了祸国殃民的妖姬了。您是不知道,二皇子方才对着小女子表白来着,还说什么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话没说完就叫宁公公打断了:“他不喜欢你,你不好看。”

清欢被打击到了,这人会不会说话???什么叫她不好看??能不能透过肤浅的外表来凝视一下她美丽的心灵???

宁公公还嫌打击的不够深,又加了一句:“他喜欢贵妃那样的绝色,你太平凡了。”没资格入眼。

有那么一瞬间,清欢被他的语气搞得好像幻化出自己本身的容貌来给他看一看,什么才叫真绝色,但她偏不,就让宁公公没这眼福!为了取信对方,她也学他的样子哼了一下,变戏法般掏出一个朱红色的小木盒放到手上:“你还别不信,快看,这就是二皇子送我的红豆,还叮嘱我一定要好好保存,说以后隔三岔五就要送我呢!”

宁公公眼一冷,完好的那只手伸过来就要抢,被清欢眼疾手快地躲过去,他的脸色不是很好了:“红豆拿来煮汤,那是平民才吃的玩意儿,送个如此廉价的东西,也只有你这般没见过世面的会喜出望外。”

他的防渐处里多的是宝贝,也没见她这样看重了。

再逗下去怕是要出事,清欢见好就收,将木盒放起来:“骗你的啦,这里面是贵妃娘娘的药。”

“什么?”

光天化日的,清欢就挽住了宁公公的胳膊,他意思意思地甩了两下没甩开,也就随她去了。“公公还记不记得先前皇上有个很宠爱的妃子?就是你阻拦我救人的那次。”

“记得。”

“其实公公这样聪明,一定早就知道了吧,之前你不是还告诉我,贵妃的天疾可以治好么。”清欢把玩着手里的小木盒,笑意不到眼底。“能治好是真的,只可惜为此要死许多人了。”

那蛛丝蛊可不是普通虫蛊,它体形极小,可以借由各种通道进入人体,然后在人的心口处蛰伏起来,在蛰伏的这段时间里,它日日夜夜啃啮着人体心头最嫩的那块肉,待到主人召唤,便会立刻爬出,而体形也会增大数倍,大概有小指甲大小。

这时候,蛛丝蛊吃尽了心口嫩肉,人便死了。而在它进食期间,被寄宿的人体会一直陷入昏迷状态。

也因此,蛛丝蛊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美人心头肉。因为其只寄身于女子体内,所以本身是用来迷|奸女子的下作虫蛊。没想到如今却有高人对此进行改良,将其炼成了良药维系贵妃的性命。

二皇子自然知道没有人治得好贵妃的天疾,除非找到一个生辰八字与贵妃相同乃至分刻都没有差别的女子,取其心头肉煎成药让贵妃服下。但这样的女子去哪里找?平日里能找到的无非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之人,又要岁数够,又要生得美,为了维系贵妃的生命他们已经非常艰难了。

不久前叫清欢弄死的那只蛛丝蛊白白浪费了他们一大摊心血。这件事传开后,二皇子就一直很忌惮清欢。如今将蛛丝蛊交给她也是下下策,他无法接近贵妃,自然没法救她。不过二皇子倒不傻,还不忘将蛛丝蛊藏在一颗丹药里,骗清欢说这是他寻来的仙药,贵妃娘娘若是服下了,定然很快就醒来。

那当然,她倒是活了,被蛛丝蛊寄养的人却死了。用他人的精血养着自己,哪怕这些手段都出自二皇子之手,清欢也不相信贵妃对此一无所知。

不过目前清欢的重点是:“……二皇子可真是痴情啊,心上人都变成自己后妈了,还想着念着人家呢。”说完瞧了宁公公一眼,叹道,“公公若是有人家一半痴情,我就开心了。”

宁公公额角抽了一抽,没说话。

贵妃现在不能死,她若是死了,二皇子可能立马发疯,他对贵妃的爱恋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连杀人取心头肉的方式都想得出来,这样子的人怎么能当皇帝?也许对贵妃来说会是个绝佳的爱侣,但对于那些被种蛊的人来讲,可谓是一场重大的灾难。

两人一路到了皇帝寝宫,清欢心里还想着皇帝对贵妃可能是真爱,否则不会在贵妃昏迷不醒生死不知的期间还将人养在自己的寝宫,如此小意温柔的伺候着,真是跟那日小宫妃形成对比。

那时候皇帝也喜欢那名宫妃,可一知道自己可能会有危险,就二话不说丢弃了人家,如今却忧心忡忡地坐在床边,握着贵妃的手不时放在唇边亲吻,一副情痴模样。


  ☆、第851章 第八十八碗汤(十)


第八十八碗汤(十)

一见清欢来了, 皇帝焦急万分地迎上来:“温医官!你快来看看,朕的爱妃究竟怎么了?方才还好好的, 突然就晕倒了!”

宁公公上前一步,不着痕迹地挡住了皇帝意图抓清欢到床边的手——开什么玩笑,皇上虽说年已不惑, 却仍旧身材高大健壮,清欢却娇小瘦弱,更何况男女授受不亲呢。“皇上不必着急, 温医官必然会有办法的。”

清欢觉得自己被二皇子给坑了。那小子真是打的一手好算盘, 今日这个木盒她接也得接,不接也得接。皇帝如今对贵妃正是爱之若狂的时候, 若她治不好贵妃, 怕是皇帝根本想不起来她曾经救过他的儿子,直接叫人将她给砍了。可如果这一次治好了,那么下一次、下下一次、下下下一次……也都得治好!否则皇帝会想,既然你之前能治好, 为何现在却治不好?是不是刻意与朕为难?

清欢断然不会去做取他人性命为一人续命的事,可既然这样, 为了自己活命, 她就得投靠二皇子, 因为只有二皇子知道怎么救贵妃啊!长此以往,二皇子说不定还要借她与贵妃私会呢!那既然这样的话,早晚她的生辰八字会被发现,到那个时候, 二皇子也好,贵妃也好,怕是没有人会在意她的死活的。

可惜,二皇子漏算了一个环节。

那就是他自以为能掌控的这个其貌不扬的女子,身体里有一个桀骜不驯的骄傲灵魂。她哪怕自身零落成泥,也不会低下头颅与污泥为伍。

所以清欢根本就没打算救贵妃!

她对贵妃的确挺好奇的,因为不知道对方究竟是个什么东西,竟然能将这个世界本来应该发生的历史给改成那个死样子,但好奇归好奇,也不是非知道不可,不知道的事情多了去了,难道还能去死不成。这个世界为什么会走向崩塌?因为温了了没有如同命运决定的那样与宁公公相遇,导致了温了了被杀,贵妃病好,改朝换代最后天下大乱,死了无数的人——那源头不也很清晰么?就在贵妃身上啊,让她死了不就得了?

已经吞噬掉那么多的美人心头肉,偷来的时间够久了,也该让鬼差将魂儿给勾走了。

可就如同这个天下最高的统治者皇帝一样,他在年轻的时候鲜衣怒马杀伐决断,有情有义,老了却也想要长生不老。而美人更是如此,美人比英雄更害怕时间的流逝与青春的消耗,当绝色的容颜长上皱纹——那该是多么令人绝望的事情呀。

所以贵妃应该并不像她平日里所表现出的那样温柔善良,温柔善良的人会不将别人的命当回事?还嚣张的连皇帝的女人都敢用?

清欢道:“皇上,小女子只能尽力一试……”

话没说完就给皇帝打断了:“朕不听这些废话!贵妃若是有个三长两短,朕让你们所有人都陪葬!诛九族!”

清欢:“……”

宁公公早就习惯这样的皇帝了,不过他微微皱了下眉,清欢注意到了他的情绪波动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好奇地看着他。宁公公先是给她比了个没事的手势,然后就不说话了。

她给贵妃身上扎了好多针,配上一张寡淡的脸,当真像是深宫老嬷在蹂|躏娇嫩的美人儿,可怕极了。

不过这些针都是有效的,虽然不能像是美人心头肉那样让贵妃正常半个多月,但也能足以让她睁开眼睛了。

皇帝激动不已,小心翼翼地将贵妃的上半身抱起来,左口一个爱妃右口一个爱妃,总之抱着贵妃好生腻歪了会儿,完全忘了看完诊就跪在地上到现在也没叫起的清欢等人。

贵妃先是用迷蒙的美眸扫视了在场的人一圈,在清欢身上停了会儿,而后在皇帝耳边说了几句话。皇帝边听边点头,然后对清欢说:“方才是朕考虑不周,劳烦温医官了,朕定重重有赏!”

清欢在心里想此人真是势力,而且记性也不大好,明明方才还说要砍她脑袋诛她九族来着,这会儿就要重重有赏了。她在心里想的太过,竟然一时之间忘记答话,直到宁公公清朗的声音传来:“温医官,还不快些谢恩?”

清欢这才如梦初醒,谢了恩领了赏正要走,却被贵妃柔柔的开口请求留下来:“这位女官可否留下来?本宫瞧你觉得面善得很,十分欢喜,不如便在宫中陪着本宫过一阵子吧。”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尤其是清欢并不认为真正的程小姐会如此善良,她一定要留她下来甚至不惜与皇帝撒娇,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性,贵妃知道她们两个的生辰八字是完全一致的!

怎么,难道确定生辰之人不是二皇子而是贵妃么?若是这样的话,那二皇子其实不是想给贵妃消息,而是希望贵妃能借着她这个第一女官的称号给他递信?她变成送快递的了???

“皇上,臣妾想要好好感谢一下温医官,今儿个晚上便让她留下来给臣妾守夜吧,若是臣妾身子又有哪里不舒服,也好有个照应。”说完,贵妃柔情似水地摸了下皇帝已经爬了皱纹的老脸,用大病初愈的温软嗓音道:“皇上怜惜臣妾,一定会满足臣妾这个心愿的对不对?”

她楚楚可怜的模样美不胜收,皇帝早被迷得口水直流,哪里在意她说了什么。这会儿贵妃若是要他舔她的脚,他也会照做的。

清欢也想留下来看看贵妃到底是何方神圣,所以也没有反对,宁公公却微微拧了下眉,临走前对她招招手,等到她跑出来叮嘱她:“见她一面,可发现有何不对?”

清欢感叹道:“皇帝是朕坠入爱河了。”

宁公公忍无可忍地闭上眼:“你就只能看到这些风花雪月么?”

“不然呢?”她还理直气壮的反问。

“……你啊,能不能小心点?”

语气虽然是嫌弃的,但掐她耳朵的动作却很温柔。清欢仰起头看着宁公公,对方清秀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可眼神里却满是关怀,“方才看到皇上的表情了么?”

她点头。

“咱家认识皇上几十年了,对他知之甚深,可从未见他如此对一个女子痴迷过。”

清欢理所当然地说:“没见过贵妃这么美的吧。”

“了了。”宁公公沉声叫她。“他不是普通人,他是皇帝。”

帝王知道什么危险不能触碰,也知道什么玩物丧志要避让,贵妃的确是美,可美人世上无数,皇帝也的确是好色,但他从未好色成这般模样,看方才的情形,贵妃拉着他温声细语要求的时候,他骨头都酥软了!

“你们男人见到美人不都这幅德行?”清欢不以为然,接着又往宁公公的裤裆处看了一眼。

她这习惯宁公公已经见怪不怪了。“我注意到了。”

“嗯?”

“防渐处的暗卫。”

这个清欢是知道的,因为宁公公手无缚鸡之力,所以他所到之处都会有防渐卫跟随。这些暗卫皆是他的心腹,武功出神入化不说,一个个都极其精明难缠,心智亦是极其坚定。“可方才,贵妃睁眼的时候,他们竟然全部暴露了气息。”

宁公公不懂武,可若是连他也听到了暗卫们的呼吸声,就说明他们当时全部出神了——这种可能性有多大?宁公公非常了解他的手下,他们绝不可能如常人一般见到美人便失态。

所以宁公公认为:“贵妃身上有古怪。她一定要留你,说不准有什么手段,你万事小心,咱家会让防渐卫随时听你调遣。”

清欢感动死了,宁公公在关心她诶。宁公公一看她笑眯眯的脸就知道根本没听进去,可拿她又实在没辙,只好没话找话讲:“之前京城也有过女子莫名死亡的案子,死者都是十四至十九的姑娘,同年同月同日生,死时面容安详宛如沉睡,你要小心点。我说贵妃身上有古怪并非空穴来风,你万事多加小心,咱家就在防渐处,若是有事也可以让暗卫传话。”

清欢幽幽地看他:“公公不是说我可以不担心的么,毕竟我长得丑啊。”

宁公公:“……”他要走了!

将宁公公送走,唠叨了一大堆关于伤口的注意事项,宁公公表面一副不耐烦你说够了么没说够快点说说完老子好走去砍人的模样,转身一走脸上就带笑了,看得暗中跟随的防渐卫们心惊肉跳不已。不会吧……难道是方才不经意间的失神被公公发现,然后公公要惩罚他们了?可他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身体突然就发热发烫,下腹还一紧,完全控制不住身体反应,要知道他们都是经历过残酷训练的暗卫,不应该会这样失控的!

不、不要啊!

公公你笑的如此满面春风,我等着实害怕又吃惊。




  ☆、第852章 第八十八碗汤(十一)


第八十八碗汤(十一)

宁公公并没有担心清欢, 她可不是会吃亏的主儿,连在他面前都能横成那般, 区区一个贵妃真算不得什么。不过清欢的本事归清欢的,贵妃敢在他的女人身上打主意,总得付出点代价不是, 天底下哪有免费的午餐呢?手一旦想要伸长,被砍断也就成了理所当然。

至于被留下来的清欢心里有点纠结,她无奈地坐在外殿, 耳朵太好导致里头的声音一清二楚, 其实她很想建议一下皇帝:贵妃刚刚醒来,又不是没事儿了, 白日宣淫是不是不大妥当?

然而人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跟她也没关系,所以她就无聊的坐着,时不时拈起一块糕点放入口中,内心深处不由得羡慕起贵妃来。真好啊, 到哪儿都有人疼着宠着爱着不说,光是这些好吃的就让人垂涎欲滴了, 她在太医院的一日三餐可比不上。如此一想, 被留下也不算什么坏事嘛。

也不知等了多久, 皇帝终于神色餍足的从里头走了出来,清欢正低着头打盹儿,还是被个宫女扯了一下才意会。因为心情颇好,所以皇帝只是摆摆手:“朕有事要去御书房一趟, 你日后就留下来给贵妃请脉,朕不会亏待你。”

清欢又想提醒这位老人家不久前威胁的杀全家诛九族的话了。不过很快她就被贵妃叫到了里头去,一掀开帘子,一股暧昧的味道便传过来,清欢眉头皱了一下,此时纱帐被一只白皙如玉的手掀开,且不说那手如何美妙,光是纤细的皓腕,便连弧度都令人惊奇。“温医官,劳烦你帮本宫将帐子捞起。”

清欢依言将帐子捞起,就见贵妃懒洋洋地抱着锦被,一头青丝披泄在雪白的美背之上,本就是十足的颜色,被疼爱过后的红晕蔓延在眼角眉梢,更是显得活色生香,便是女子见了都忍不住要耳热心跳。

只可惜清欢见惯了美人,只这样的美丽还不足以打动她。“娘娘身子尚未痊愈,还是不要太过操劳。”

贵妃娇滴滴地道:“你呀,是不懂,身为女子,就应该喜爱这样的操劳才是。”

清欢:“……”卧槽,她方才是不是听错了,贵妃好像咬重了那个操字的音?不是说贵妃是程阁老养在深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么,怎么说起黄段子来脸都不动一下的?

“呵呵。”贵妃似是想到什么般轻笑了下,“本宫忘了,和本宫比起来,你不过是卑微落后,甚至已经被残酷的自然环境所淘汰掉的失败人种。”

清欢:“……”感觉自己好像突然得知了一个大秘密呢!

此处四下无人,只有贵妃与清欢,偏偏清欢一脸拘谨呆板,还对贵妃的话露出茫然不解的模样,贵妃见她如此,心中更是怜悯:“本宫曾听玄桢说过,你出身山村,并无父母亲朋,可是如此?”

“回娘娘,正是。”竟然张嘴就叫三皇子的字,看样子三皇子也已经陷入爱河了,只是……清欢不着痕迹地瞧了贵妃一眼,对方面色慵懒语带不屑,似乎并没有如她想象中对这些皇子们动心。她的表情语气乃至于神态都给了清欢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好像皇子们并非贵妃的心上人,而是她的仆人……或者说,养分。

“真是可怜呐。”此刻的贵妃完全没有了在皇帝面前娇弱可人楚楚可怜的模样,如果说方才她是柔弱的只能依附大树的菟丝草,那现在简直就是能吞了清欢的大王花。“没有自由与民主,也没有力量与权力……自己的生命全部维系在旁人身上,生杀大权也都掌握在别人手里,温医官不觉得可悲么?”

清欢很真诚地说:“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天下是皇上的天下,我等自然也是皇上的臣民。”

贵妃嗤笑一声:“连信息素都散发不出来的人类,还拘泥于落后可笑的封建社会,若非我亲眼见到,当真不敢相信会有你们这样的人。”说完她懊恼不已,“真是的,差点又得意忘形了,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对你如何的,你可是我……最重要最重要的宝物啊。”

好不容易才发现的,能够让自己彻底活下去的宝物呢。

贵妃来自于几千万年后的新世界。

准确一点来说,她是超人类,是极其优秀和高贵的,宇宙的主宰。

也因此,当她发现自己突然变成一个柔弱的动不动就咳血翘辫子的古人类的时候,内心深处充满了愤怒与绝望。古人类,是只存在于远古时期的传说,超人类早就摒弃了古人类所具有的特质,他们不会生病不会难过也不会悲伤,他们具有最强壮的身体,最坚韧的灵魂已经最先进的科学技术,他们能在宇宙中生存,适应任意一个星球的生存环境。

可她驾驶的战舰出现了问题,竟然无意中被虫洞吞噬,醒过来之后就变成了程苒。

一开始她的内心是崩溃的,超人类足足拥有一万年的寿命,可落后的古人类只能活一百年,甚至于封建时期的古人类平均寿命只达到了可悲的六十!

倘若是她遇到了一个古人类,她会很高兴地将对方带回去做研究,可现在自己变成了古人类,就不是那么好玩的事情了。不仅失去了健康的身体,就连与母星的联络也被切断,她甚至都不知道要怎样穿越时空黑洞回到属于自己的时代!这也导致了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只能在床上躺着,任何地方都去不了。

好在程苒的身体本来就差,估计也没几天好活了。

但就在这个时候,二皇子突然到程府拜会程阁老,程苒无意中远远看了对方一眼——这一天她实在是躺得腻了,便让人带她到院子里逛逛。

隔得远远的,那个男人突然就看直了眼睛。

程苒早就照过了镜子,这个古人类虽然眼看就要死了,但这张脸,哪怕是在美人如云的超人类中也是极其罕见的。可再美,活不下去又有什么用?在人类进化到最新层次的未来,根本就不会出现丑人,甚至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任意调整身体部位!

接着程苒才发现,自己虽然不能和母星取得联系,被完完全全隔断在了这个时代,但她的身体却好像继承了超人类的一部分,比如说体质检测,以及信息素的收放自如。

是的,她只要稍微释放一点信息素,就能让所有人,无论男女都为她痴迷了。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才能活得如此肆意。今日跟清欢说的这些话她压根儿就不在意,她需要在卑微的古人类面前找一些优越感,只有这样才不会让她想起过去那个强大的自己。不过不用担心,她的信息素不仅能控制古人类的好感,还能篡改他们的记忆——实在是太简单了,在新世界只能代表成年的信息素,到了远古时代竟然还有这样的能力!

果然,古人类是这样可怜又可悲的存在啊。

通过体质检测,程苒可以在方圆千里以内扫描到与自己体质接近之人,也就是所谓的同年同月同日生,只可惜这具身体太弱了,只能隔些时日再次进行扫描。为了自己的性命着想,程苒“无意中”透露给了二皇子自己的救命之法——二皇子那么爱她,怎么舍得让她死去?自然是不择手段也要让她活了。

其实本来她只是想让他将体质相似之人带到身边,然后吸取对方身上的信息素的,谁知道二皇子那样聪明,竟然找来了制蛊的高手,还弄出了蛛丝蛊这样的好东西。服下蛛丝蛊制成的丹药,比只吸取信息素可好多了!

因此程苒没有阻止过。有什么好阻止的呢?这些可悲的古人类只能活个几十年,见识不到千万年后的新世界,既然如此,死了就死了吧,与蝼蚁无异。

新世界的超人类们,没有感情可言,对待远古时期的同胞更是如此,在程苒看来,古人类是令超人类感到羞耻的存在,幸好他们进化了,否则一直停留于这样的时代,简直就是耻辱!

清欢面无表情地听贵妃讲完了这一大串,然后看到她满足的喟叹:“啊……憋了好久了,都没人听我说话呢,你是跟我体质一样的人,现在你听到的这些,你应该为此感到骄傲才对。”

然后她又看着贵妃带着笑意对她释放出所谓的信息素,察觉到那种东西进入了自己的大脑,清欢没有动。

有点像是神识,也有点像是精神力,几秒钟过后,清欢揉了揉太阳穴,“娘娘……方才说了什么?”

贵妃恢复了楚楚可怜的模样:“啊……本宫方才在讲的话,温医官没有在听的么。”


  ☆、第853章 第八十八碗汤(十二)


第八十八碗汤(十二)

真是我见犹怜啊, 完全想不到前一刻她那么优越且嚣张地跟清欢说着要吃掉她的心头肉的残酷话语呢。清欢连忙请罪:“娘娘恕罪,方才不知是怎么了, 下官……”

“算了,也不是温医官的错。”贵妃善解人意道,“温医官不必如此。”

……被人卖了还得给她数钱啊, 清欢笑眯眯地谢了恩,一点也没表现出来。方才贵妃娘娘可是说了呢,等过了数日, 她仍然治不好贵妃的病, 皇帝当真大发雷霆,她的小命就没了, 到那个时候, 取心头肉易如反掌。

因为温了了与程苒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同刻出生,所以如果取温了了的心头肉喂养蛛丝蛊,再将蛛丝蛊作为本命蛊种入程苒体内,程苒就能够凭借这个活的长长久久。其实是个偷天换日的法子, 就是让天道以为死掉的是程苒,而活着的是温了了。所以哪怕日后程苒死了, 也不会受到天道责罚。这样阴毒的法子, 若非清欢亲眼所见, 也不会察觉。

人类就是这样聪明啊。

他们身上有着至善至恶,也有着至真至伪,非常矛盾,却也非常理所当然。

清欢这会儿回过味儿来了, 怪就怪程苒太过自信,太过瞧不起没有进化的古人类,也太大意——这世上都能有她这么个未来的超人类了,怎么就不能有个清欢这样的非人类?她真的觉得新世界的超人类们是神一般的存在么?

不爱世人的,都不能称之为神。

哦,让她想想,方才程苒是不是说,因为身体关系,她基本上不再使用体质检测,都是由二皇子去为她寻找生辰八字相同之人?而这次之所以能一眼看中清欢,是因为二人体质完全相同,因此有着额外的吸引力——距离程苒入宫为妃有段时间了,那次大殿上清欢扮作小太监的时候身上特意抹了草药,那是不是代表,二皇子还不知道这件事?

白天在路上遇到的时候,二皇子的眼神还挺正常呢。如果让他知道清欢就是能治程苒的药,他第一时间就砍了她了。

真好,贵妃瞧不起古人类,所以她以为自己会清醒是清欢用了蛛丝蛊给她服用的关系——上天作证,那颗药还在清欢身上呢,她真的只是单纯的扎针。身体本就虚了,还敢跟皇帝颠鸾倒凤,真以为自己胜券在握,于是一点顾忌都没有?

清欢的心情无比复杂,程苒的过度自信来源于她对古人类的鄙夷不屑,同时来来源于身为新世界超人类的优越感。然而无论她曾经怎样强大辉煌,如今都是在古代世界的一个咳血要死掉的千金小姐。所以再怎样,她都是怕死的,人一旦想要活下去,就会不择手段,清欢一点都不怀疑程苒的心狠手辣,这也能解释为何皇子们愿意共侍一妻并将其奉为女王。

无论是信息素的干扰还是真爱,只要贵妃没了,这一切就都好说了。

清欢把玩着手里的小木盒,恭恭敬敬地对着贵妃行了个礼:“娘娘好生休息,下官就在外头,若是娘娘身子有哪里不舒服,请务必要告知下官。”

贵妃不耐地挥挥手:“去吧。”

虽然嘴上说着民主自由和平等,可是封建社会的权力,看她使用的还蛮得心应手的嘛。

太自信了可不好。

清欢在外头等了会儿皇帝就回来了,里头又开始胡天胡地,清欢就无聊地撑着下巴发呆,这时候有一双修长的手捏住她的两颊往外拉:“在想什么?”

“咦?你怎么来了?”她惊喜地看着眼前的宁公公。

宁公公微微一笑:“难道咱家不能来?”

“当然不是。”清欢压低了声音,“里头正上演活春|宫呢,你来难道是想偷窥?”

宁公公:“……”又没什么好看的他偷窥个屁。“本来想跟你说贵妃的事,既然你不爱听,咱家不说便是。”

“别别别,公公您最好了,还是告诉我吧。”

皇子们脑子里在想什么,宁公公不知道,但他们每天做了什么,他却一清二楚。从皇子们的动向和平日行为以及性格,善察人心的他可以完美推算出他们的走向。“咱家抓了个人,你想不想见?”

清欢还在想他抓了谁呢,犹豫地往里头看一眼:“我就这么走了是不是不大好?”没等宁公公再说她两句就自我否决了,“不过算了,他们至少还得啪好一会儿,我还是跟公公您走吧。”

等见了人她惊喜万分:“这不是——”

宁公公没有说话,嘴角却带着笑,隐隐有着看咱家这么棒难道你不说点什么来表扬一下咱家?结果清欢却开心地一拍手:“厉害了!这人的衣服真有个性,我喜欢!”

宁公公:“……”带你来是让你看这个的么,自己的小命还想不想要了?

其实他一早就得知二皇子与程苒的关系,最近一段时间三皇子也爱上了程苒,他也是知道的。不过那程苒是患有天疾必死之人,因此宁公公并没有多作在意。让他没想到的是程阁老那老狐狸竟然为了自保将女儿献给皇帝,程苒做了贵妃,那可就不一样了。

大家都知道,宁公公小肚鸡肠,睚眦必报,他要扳倒程阁老,程阁老却使美人计躲过一劫——宁公公要是肯这样善罢甘休,那他就不是宁公公了。

但皇帝十分迷恋贵妃,所以如果贵妃不死,程阁老就不会倒。

既然这样的话,让贵妃死了不就得了?

本来只要安静等待,这个将死之人就活不了多久,谁知道等来等去她都不死,宁公公就觉得奇怪了。他早就知道二皇子与程苒的关系,也知道救程苒的法子,但他还真没想到二皇子真能搞到蛛丝蛊这种东西,还能找来高人将本是催情物的蛛丝蛊改成夺人寿命的恶毒物件。

只要稍微一查就知道,所以他顺口就让防渐卫将蛊人给绑了过来,鉴于对方身上全是毒,宁公公的处理办法也简单,砍了四肢挖了眼割了耳朵,只剩下一口气吊着又不叫他死。

清欢默默地看了他一眼,往后退了一步。宁公公看她这样儿就不开心了:“你这是什么意思,觉得咱家做错了?”

“没有,公公您做什么都对。”清欢只看一眼就知道这蛊人手上鲜血无数。蛛丝蛊能啃心头肉——这是怎么发现的,怎么控制的,怎么养成的?全都需要人命来做实验。这人死不足惜,就是太丑了,有点辣眼睛。

怕宁公公继续跟她纠缠,清欢连忙转移话题:“那接下来公公要怎么做?”

宁公公还不知道清欢是程苒的救命稻草呢,就算知道了也无所谓,反正程苒很快就要死了。他微微一笑:“你怕死么?”

“不怕。”

“既然这样,你就在这里等着,贵妃死后,皇上肯定不会放过你。”

清欢沉默了两秒:“公公咱们能对彼此真诚一点儿么?”

宁公公脸上没了笑容:“没有死在你手上就好。”

“嗯?”清欢没弄懂。

宁公公突然又笑了:“咱家还在皇上身边做贴身太监的时候,二皇子三皇子,曾经骂过咱家是阉狗呢。”

这个笑容清秀而美丽,令人动容,不过也让人毛骨悚然。

如果说此刻清欢还不明白宁公公是什么意思的话,很快她就懂了。不过三天,就传出贵妃暴毙的消息!当时在场的竟是二皇子,手中还拿着一颗奇异的黑色药丸!提前退朝回去的皇帝撞破了这个场面,登时勃然大怒,那可是他最心爱的女人,却被他的儿子害死了,他焉能不恨!?竟不问三七二十一,直接将二皇子下狱。

待到太医小心翼翼切开药丸,在里头发现了蛛丝蛊——这下可好,连先前是谁毒害其他宫妃都查出来了!皇帝大发雷霆,竟不顾父子之情,也不问二皇子毒害贵妃缘由,直接下令将二皇子处斩!

想都不用想这就是宁公公的手笔,清欢好奇地问他时,他漫不经心地告诉她:“二皇子不是曾给过你一颗药丸么?”

“对啊。”

她闪闪发亮的大眼睛成功地让宁公公心情大好,被自己的女人崇拜的感觉棒极了,所以他不介意告知她一切:“依你的性子,知道这样以他人性命续命的法子,是绝不会照做的。”

好了解她哦。

“既是如此便简单了,之前你在我面前嚷嚷着二皇子对贵妃是真爱。”宁公公嘲讽一笑,“既然是真爱,自然要不顾一切为她续命吧?”

“我懂了,蛊人被你抓来了,二皇子狗急跳墙了。”

失去了医治天疾的希望,二皇子只能尽快将手头的蛛丝蛊送给贵妃——他为人谨慎小心,自然不会亲自去。

可宁公公给他创造了这个机会。


  ☆、第854章 第八十八碗汤(十三)


第八十八碗汤(十三)

皇帝盛怒之下做的决定无人敢劝解, 二皇子的母妃从儿子被下狱开始跪到儿子被砍头也没能得到皇帝一丝怜惜,清欢就不由得再次感叹美人之于帝王的重要性了。他们得到了江山, 就会对美人情深意笃。

只可惜……

大晚上的,公公还在处理公务,清欢坐在自己太医院的房间里, 饶有兴致地欣赏着掌心跳脱不去正在抓狂的灵魂。

这灵魂不是旁人,正是程苒。此刻她正气急败坏地想要从清欢的掌心挣脱,然而无论她怎么做都徒劳无功, 仿佛有个透明的罩子将她困在了里头。

清欢说:“别动了, 你逃不掉的。”

“你到底是谁?!我怎么会变成这样?!你对我做了什么?!”程苒满脸怨恨愤怒,“你竟敢这样对我!”

清欢懒懒地任由程苒发飙, 等到程苒发够脾气了, 她才告诉她:“别问了,我又不是你,傻到什么都说出来。”她又不需要找优越感,更不需要他人认同, 所以她什么都不会告诉程苒——憋死她好了。

程苒果然更气了,不过她再气也没有办法。她的灵魂是通过时空黑洞出现的, 也就是说程苒不属于未来的新世界也不属于现在的古时代。一个多余的灵魂而已, 更何况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

唔, 带回去做菜好了,这一次不蒸糕,可以试试爆炒鬼肉,到时候喊上玲珑一起来尝尝, 味道应该相当不错。

清欢是不吞噬灵魂的,但像程苒这样的灵魂,要了也没什么用,还不如做个口粮。

她是极温柔的,也是极残酷的。

闻得外头传来脚步声,清欢手掌一翻,就将还在威胁咒骂她的程苒给收了起来,然后她的房门被敲响:“了了,你在里面么?”

咦,今儿个吹的是什么风,竟然把玄祯给吹来了。

这位可是稀客,从清欢拒绝他之后,大概有快半年不见了。只从公公口中听得他坠入爱河的消息,如今程苒刚死,他就找上门来——爱情消失的也太快了吧,看看人家四皇子,虽说有二皇子的前车之鉴,但在贵妃下葬时哭的比自己亲妈死了都难受,他倒是一脸平静淡然,似乎死掉的那个女人跟他没什么关系似的。

清欢将门打开,玄祯仍旧是那副芝兰玉树英俊潇洒的模样,看起来很是温柔,被他用深邃的眼睛凝视一番,普通的小姑娘怕是要心跳如雷不知如何是好了,清欢却一脸淡定毫无所觉。

玄祯来找她自然不可能是叙旧,他们之间一开始尚且可以说是施恩与报恩的关系,但是在进宫这么久之后,早就撇的干净了。清欢可不想跟玄桢走得太近,皇帝身子骨还硬朗着呢,几十年之内估计死不了,如今程苒已死,皇帝应该活得更安稳了。那么在皇帝活得如此安稳的现在,她一点也不想沾上这皇位之事。

反正谁当皇帝都无所谓,只要不是程苒就行,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之后会如何跟她半点关系都没有。

清欢心里怎么想玄桢自然不知道,他来找清欢,其实也是想旁敲侧击一些事。清欢与宁公公是对食,那么宁公公应该也会偶尔透露给她一点消息吧?

程苒死后,玄祯自然伤心欲绝,可是他很快就克制住了这份伤心,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如同那个愚蠢的四皇帝一般表现出来的话,难保父皇不会往自己身上想。

二皇子怎么进的寝宫?毒杀贵妃一事其中可还有隐情?这些都是皇帝不知道的,而现在没有了程苒在皇帝身边,他老人家会怎么想,玄桢更是摸不到一点头脑。

可是他知道父皇看四皇弟的眼神不大对劲,四皇弟又是个胸无城府之人,一旦被父皇拿捏住,就很有可能将自己也供出来——他们兄弟几人与程苒相约厮守一生,并要将皇位献给程苒一事,倘若叫父皇知道的话——玄祯只是想想,就已经不寒而栗了。

清欢与玄祯说话期间感觉到袖子里的程苒蠢蠢欲动,于是她毫不客气地狠狠捏了一把,程苒立刻惨叫一声,可惜除了清欢没有人听得见。

玄祯花言巧语,不过是想让清欢从宁公公那边询问一下皇帝最近的动态,因为程苒死了的关系,皇帝最近都不怎么待见他们这些儿子,而是成日将心思都放在载文皇长孙身上了。长此以往,皇位……玄祯最在意的是这个啊。

清欢知道他心里怎么想,但就是不接他的话茬儿,待到玄桢不耐烦再与她打哑谜了,她却突然对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来。

这笑容十分快活舒畅,竟是一点都没拿他当外人,万分喜悦的。玄祯心下一喜,有心许她日后皇位之约,却见清欢巧笑倩兮地越过他往后去了。他转身一看,才发现不知何时宁公公竟来了,此刻将扑向他的清欢搂了个满怀,而后便冷淡地瞧着他。

玄桢敢于同清欢打听,是因为清欢是女子,他这样俊秀又身份高贵之人,在清欢面前是很有面子的,也觉得清欢出身卑微,若是能得自己垂青,那可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儿。可一旦换成了宁公公,他就什么心思都没了,匆匆寒暄几句便转身离去,徒留宁公公对着他的背影冷哼几声。

“近几日会有些祸事,你且出宫先避一避,待到事情过去,咱家再接你回来。”

晚上睡觉,宁公公把她搂怀里的时候这样说。

声音难得温情柔软。

清欢哦了一声,宁公公没想到她这么难搞却突然这样听话,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怎地这样乖巧?”

“我怕死啊。”她理所当然地回了一句,“我可不想掺和进这些事里,你拿主意就成了,我等着日后跟着你享福呢。”

宁公公:“……”

虽然她好像没所谓知不知道,但宁公公还是大致上跟她说了清楚。

程苒死后,皇帝伤心了一段日子,但很快,随着程苒的死亡,信息素对于皇帝的影响也逐渐淡化,这时候宫里又进了几个年轻貌美的小妃子,皇帝很快就醉卧美人窝不知今夕了。

可惜对程苒一片痴心的四皇子却坏了事。

贵妃葬入皇陵那日,这位年纪轻轻向来以鲁莽耿直闻名的四皇子哭的像是死了亲妈,大家都亲眼所见,如今贵妃刚死不久皇帝就移情别恋,对真爱程苒的四皇子来说实在是无法接受,这草包竟然跑到宫里指着皇帝到鼻子大肆谴责,说他配不上程苒!

这可就好笑了,皇帝是真龙天子,这世上所有的女人都是他的,可现在竟然有人敢说他配不上?

当下皇帝就雷霆大怒,四皇子也是个不怕死的,还跟皇帝杠上了,皇帝被气得说不出话,恰好宁公公去了,轻描淡写的火上浇了点油,就将皇帝的注意力转移到了三皇子玄祯身上。可笑玄祯竟还想来宁公公这边套点消息,哪里知道这火就是宁公公点到他身上去的!

玄祯多年来韬光养晦隐藏实力,宁公公早查到他暗中屯兵固粮怕是有反心。如今二皇子已死四皇子已废,其他的皇子又都不出众,哪怕玄祯表现的淡泊皇位,这位子日后怕是也只能属于他了。

偏偏宁公公不想让他当皇帝呢。

有句老话叫小鬼难缠,三皇子稚童时期骂的一句阉狗,宁公公他老人家一直记到现在。再加上三皇子竟然想娶清欢,就更是叫宁公公不高兴了。

他自然没有弄死三皇子的权力,也没那本事,可皇帝有。皇帝损了两个儿子,只要三皇子做事不太出格,那他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巧的是,如果被禁足的四皇子“无意中”“随口”说出当日他们三兄弟与程苒的海誓山盟呢?

四皇子究竟说没说不重要,重要的是三皇子以为他说了。

一旦他这样以为,就会乱了阵脚,皇帝如今年纪确实是大了,虽说身子骨还硬朗,但是突发什么状况驾崩也不是难事。

宁公公就等着这么个机会将其一网打尽呢。

程阁老没了女儿后整日战战兢兢,见到宁公公一副老鼠见了猫的模样,宁公公也不怎么他,就对他笑笑,竟活生生将老人家吓出病来,如今已经半个多月没能来上朝了。

没来也挺好,毕竟老头子除了贪财也没什么其他缺点,日后新皇登基,怕是少不得他指点教导。

宁公公深知自己几斤几两重,让他搞阴谋诡计没问题,可若要让他治理国家匡扶朝政……不好意思,这个他真不行。

于是清欢就在他的解释里乖乖被送到京城外头的一个寺庙里,每日吃吃喝喝看书赏花,来兴趣的时候去听听大师传道,身边跟着伺候的人,日子过得别提多舒坦了。

直到有一日,一匹白马停在了寺院门口,从上面下来一个身着青袍,容色浅淡只是清秀的老妖精。


  ☆、第855章 第八十九碗汤(一)


第八十九碗汤(一)

“不好意思, 谢小姐,麻烦您在这边等一下好吗?董事长现在正在开会, 可能没有时间马上过来。”

清欢抓着手里的包包,看得出来她很紧张,因为包带都要被她扯断了。面前是优雅年轻的秘书小姐, 她抬起头软软地点了下,虽说已经是三十几岁的人了,却愣是有种说不出的少女气, 漂亮的叫人吃惊。

面对美人, 无论男女,都有欣赏之意, 因此秘书小姐态度很好, 毕竟她也好奇能让不苟言笑的工作狂董事长一听到名字就立马让她拦人的,到底是何方神圣。

董事长虽说已经快四十了,可长得仍然好看的要命,这些年身边也没个知冷知热的人跟着, 今天却突然有个美人找上门来——如果不是美人自己说她已经三十七了,秘书小姐顶多认为她二十出头。

原因无他, 清欢长了一张娃娃脸, 上天的眷顾让她脸上一丝皱纹都没有, 再加上性格温柔羞怯,让二十七的秘书小姐忍不住想摸摸她的头——啊,那头如光水滑的青丝,又软又浓又密, 看的人真的好想摸!

她倒了杯水放到清欢面前,见她仍旧是一副局促不安的模样,忍不住安慰道:“不要着急,董事长很快就来了,你先喝口水,还是说你想喝点别的?”

“不用了……谢、谢谢……”

啊,声音娇娇软软跟小猫似的,怎么会有女人这么大年纪还这么可爱?!秘书小姐差点伸手去摸,幸好忍住了。她清了清嗓子,声音是自己都没察觉的温柔,“你不用紧张,董事长是个很好的人……”算了,还是不要说这么违心的话了,听说董事长年轻时候混过,是道上的老大,这些年逐渐开始做生意,过去的事情是没人再提了。不过真的好奇怪,谢小姐看起来温柔乖巧,一看就是书卷气十足,怎么可能跟董事长那种人认识?

啊……秘书小姐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失礼,什么叫董事长那种人,真是罪过,如果被听到的话怕是要扣工资了。

清欢坐立不安地等了又等,看了又看。终于,她噌的一下站起来:“对、对不起……我、我突然想起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诶等等,你来还不到五分钟啊!秘书小姐正准备留人呢,突然就听到会议室门开了,然后就看见人高马大的董事长大步跨过来,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感觉像是要吃人似的堵到了谢小姐面前,问:“什么事让你再等几分钟都不愿意?”

清欢一抬头,看见长着一张生人勿近面孔的董事长,顿时抽了一口气,眼里迅速浮现出水花。

这么多年不见了,还是这样爱哭鼻子。董事长本来准备不管发生什么都严守自己原则,绝不心软,可她的眼泪还没掉下来,他就习惯性地伸手去擦,声音也不觉温软:“乖,这么人在呢,不要哭。”

清欢连忙伸手抹了把眼泪,她抓住董事长的西装袖子,仰起小脸看他的时候仍然跟十五岁时一样,乖巧可人,无论他怎么欺负,都乖乖地跟在他身后。“帮、帮我……”

“你遇到麻烦了?”他先是问了一句,然后发觉周围人多,“跟我来。”

本来是为了彰显自己一点也不在乎她多走了两步,然后突然想到万一她跑了怎么办,就算她对不起他,这么多年了他也就想着这么一个女人。一回头发现她抱着包跟在身后,就是人小腿短,他跨一步她至少要走个两三步,董事长想都没想,拦腰就把人抱了起来,大步进了自己办公室,反脚踹上门,行为动作之粗鲁再一次让秘书小姐相信了那个传言——就算伪装的很好,董事长也绝对是混过的!

“哇,刚才是我看错了吗?那是小嫂子?”

“我操,都二十几年了,怎么一点不见老?”

“她来干什么?想老大了?”

……

秘书小姐又瞧了一眼公司的几个董事,他们好像都认识谢小姐的样子,而且还很熟,还叫人家小嫂子……不过确实显小,真羡慕长得嫩的人,三十几岁还跟二十出头一样,不像她,高中毕业就被叫阿姨了。

清欢被董事长一直抱到办公室也没放下来,他还很自然地抱着她坐到椅子上,然后就让她坐他大腿,就好像两个人没分开这么多年一样。

她有点忸怩想下去,董事长却抱的更紧了。不过他没有给她说话的机会,而是用那双狼一样的眼睛盯着她:“跟我道歉。”

她乖巧的立刻说:“对不起。”

“原谅你了。”

“诶?”

这么快就原谅了?她的眼泪都酝酿好了啊……情绪也都准备好了,马上就要开始表演了,结果观众突然鼓掌叫好……

董事长一看她眼底有泪就叹气:“你怎么又哭了,我不是说原谅你了么?”

然后他突然开始亲她,手还不老实。

等一下,为什么突然是这个走向?清欢突然有点不懂了,剧本它不是这么写的啊!

其实她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十年了……七岁的时候到的……然后活生生等了八年,命运的齿轮才开始转动。等到一切按照命运分开之后又过了二十几年,终于开始了后半段可以被更改的命运,她都想好了这男人会怎么生气了,结果她就一句对不起,他就什么都不问了???

这还怎么玩下去???

“别……”清欢用尽力气将怀里的大手拿出来,她今天穿的是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加针织衫小外套,这会儿小外套就被他给扒开了,后背的拉链也被解开,内衣也不见了。这套扒衣见君**,这男人还是练的炉火纯青一点都没有退步,666。

“摸一下怎么了?”董事长不爽地说,“以前又不是没摸过!”

清欢:“……”

她一用小鹿一样湿漉漉的大眼睛看他,他就酥了骨头,这些年能一直忍着不去找她,为的就是憋这口气,现在她道歉了,董事长想都没想就觉得雨过天晴——还有什么好说的?这些年他身边连个女人都没有,还用说吗?当然是在等她啊,不然呢?

所以他坚定地将手伸到她怀里,“你终于来了,我以为你要躲我一辈子。”

清欢这会儿不哭了,她再哭,感觉这人就要将她剥光立刻来一发了。“我有事跟你说……”

“唔。”董事长咕哝了一声,头埋进了她胸口,跟大狗一般又拱又舔,完全不像是刚才在外面看到的中年精英的模样。不过话又说回来,虽然已经四十了,看起来还是年轻力壮啊,西装外套一脱清欢都看见他身上的肌肉了,比少年时期更健壮,也更漂亮。

他那个时候就长得挺好看的,虽然脾气臭又招人嫌,学习不好又爱打架斗殴,但是为了跟他能有个未来,清欢当时真的是拼了。不过往事不堪回首,那些事可以留到以后再说,倒是这人还跟从前没什么变化,高了些壮了些之外,一如既往的喜欢她。

“等一下……”

她推他没有用,拍他也没用,娇软的拒绝就更没有用了,因为这男人根本就没有听她在说什么,好像看到她的一瞬间就突然开始发|情,而且是没有救的那种。

最后清欢忍无可忍,她今天来又不是跟他来啪的,是有正事好吗?这人不按常理出牌,二十几年不见的初恋情人,当初爱的死去活来,怎么说也该愤怒的吵一架或者执手相看泪眼吧?他就只想着把她拱倒,怪不得当初大家都说他是拱白菜的猪!

当她“不小心”将董事长从椅子上推倒而自己安全逃到一边后,先是慌乱地整理自己的裙子,拉链拉上去后要穿外套,然后手一僵,慢吞吞地转移视线——董事长手上正晃悠着的不是她的内衣是什么?

“大了啊,宝。”董事长说,眼睛像狼一样放着光,盯着清欢脖子以下腹部以上的部位看。

她尖叫一声捂住,还蹲下去,董事长忍着满心邪火,一步一步似魔鬼的步伐凑近她:“宝啊……”

他一旦这样叫她,那肯定是有坏心眼的,清欢抬头盯着他,董事长被这水汪汪的眼睛看得更硬,就想一偿夙愿——二十多年了,他这点小小的要求应该不过分吧?!

可他还没来得及伸手呢,她就跟条滑不溜秋的小泥鳅一样逃走了,跟他绕着办公桌玩捉迷藏,愣是把董事长给气乐了:“干什么,还不过来让老子亲亲抱抱。”

清欢拒绝:“我有话要说……”

“亲完抱完再说。”都要炸了。

她觉得这人无可救药,而且身手敏捷的直接跳过办公桌把她给抵在墙角,像少年时期那样玩壁咚想强吻她,清欢终于赶在那张薄唇落下来之前喊出一句惊天地泣鬼神的话:“求求你救救我女儿!”


  ☆、第856章 第八十九碗汤(二)


  第八十九碗汤(二)

  “……你说什么?”

  沉寂了数十秒后, 董事长从牙缝里迸出这么几个字来,他气势汹汹地盯着清欢, 一副要将她给生吞活剥的架势。本来就气势十足,如今再这样眼睛一瞪声音一低充满威胁感,更是将她吓得俏脸发白, 本来想要解释的话一个字儿也说不出了。

  董事长踩着气雷霆步伐向她走来,愤怒地问她:“老子为你蹲了十年牢,十年里你一次也没来看老子, 出来之后你连人都跑了!现在你跟我说你有个女儿?!”

  他恨不得把那什么女儿给掐死!还有那个让她怀孕的男人!董事长差点儿就哭了, 他辛辛苦苦看着长大的水灵灵的小白菜,自己也就拱过那么一两回, 结果却便宜别人了!

  他又气又委屈, 真是眼眶一酸眼圈儿就开始泛红,要不是自制力强这会儿就没什么尊严可言了。

  他那么喜欢她,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就喜欢,所以哪怕后来发生了那么多事他也没抱怨过, 更别提是怨恨她了,可现在他真的是很生气!非常非常生气!这个女人怎么就能这么狠心?看着柔柔弱弱听话乖巧的模样, 心却比谁都狠。其实他早该知道的不是?蹲大牢那十年, 她杳无音讯, 就已经说明问题了。

  他是个出身不好的混混,光高三就上了四年,对学习一点天赋都没有,更别提是凭借学习出人头地了, 除了拳头硬,全身上下找不到一个优点。

  他要是有点自知之明的话,就该知道自己跟清欢是云泥之别。

  清欢从过去就觉得这人看起来虽然五大三粗,实际上却非常多愁善感,不在乎的人就是骂死他他也不在意,可放在心上的对他一个不喜欢就能要了他的命。她张开嘴,正准备说话来着,就听董事长大人吸了吸鼻子憋住即将喷薄而出的眼泪,用自以为大度的语气跟她说:“这样吧,我帮你,你跟那个奸夫离婚,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如果不是要保持小可怜的模样,清欢简直想抄起板凳砸死这个傻逼了。说点没良心的话,这二十年避而不见,固然有命运的走向在里头,但更大一部分原因是她想过点安生日子,一个人喝喝茶逛逛街多舒服,有个跟屁虫黏在身边那可完全不一样了。他们刚确定关系那会儿,董事长就跟个苍蝇似的,成天守在她身边,下课她跟女同学去个厕所他都要在外头看着,就怕有男生跟她说话,看得跟什么似的。

  但谁叫他们是彼此的命定之人呢,答应栗子的事情是一定要完成的,幸好她来这个世界比较早,否则真按照原来的发展,两个人能HE才怪。

  不过前情提要不太重要,她今天上门可是有正事做的。鉴于董事长这做派让清欢心情有点不爽,所以她哭唧唧地主动拽住对方的袖子:“你先救我女儿……”

  “你先答应我跟奸夫离婚。”

  有个屁的奸夫!

  清欢嘤嘤嘤哭了,就是不答应,这可把董事长那颗悲伤的心彻底浸入了冰水里,他难受地看着她哭,差点儿跟着一起哭起来。都这样了,她还不肯答应,那个奸夫到底有什么好,能让她这样执迷不悟?!他告诉她:“我现在很有钱了,肯定比奸夫有钱,你跟了我,我能让你过好日子了。”

  不再是那时候请她吃个几十块的麻辣烫都捉襟见肘,还得她掏钱。

  清欢仍然是哭:“你救我女儿……求求你……”

  董事长原本打算继续威逼利诱来着,可惜清欢不吃这一套,不管他说什么她都不听,就是哭,然后就是让他救她女儿。女儿女儿女儿,这个词听久了董事长都要吐了……“救救救!我救行了吧!不要哭了,求你别哭了,都是我的错,你说啥就是啥,我都听你的。”

  嘴上这么说,内心却一片荒凉,他可是因为她整整蹲了十年的牢啊……可这么多年不见,她眼里就看不着他了。

  清欢吸了吸鼻子,抬起头怯生生地看他:“真、真的吗……”

  董事长还在悲伤的内心突然就被击中,妈的,太漂亮了吧,太可爱了吧?怎么一点都没有变?!他每个夜晚都会梦到的她就是这个样子的,真是个祖宗,明明他才是占上风总是吃豆腐占便宜那个来着。“真的,我都听你的。”

  嗓音低沉沙哑,有着伤心,可更多的却是迷恋。

  只要清欢愿意,没有人会不喜欢她的。

  “我女儿被人抓走了……”她揉了揉哭得红通通的眼睛,“求求你帮我找她……”

  “那小兔崽……那女孩叫什么名字?”

  “程闹,在XX高中读高三。前几天她跟我说似乎有同学看她不顺眼,我已经很小心特意去接她上下学了,可是昨天晚自习她没回家,我没接到她,打电话报警警察却说没有到失踪二十四小时不能立案,求求你,帮我找到她……”说着说着又要哭起来了。

  董事长连忙安慰她,然后赶紧叫人去查去找,总之掘地三尺也得把那个小兔崽——程闹给找回来。

  然后他又开始悄悄难过,上高三啊……那也就是说十六七岁咯,他们分开这么多年了,肯定不是他的种了……董事长内心悲愤,可是又忍不住希望,于是暗搓搓地问一句:“她是你的亲生女儿吗?”

  “当然!”清欢瞪大眼睛,“我十月怀胎辛辛苦苦把她生下来的!”

  董事长恨不得死过去得了。

  要不说有钱好办事呢,也就半个小时的时间,秘书小姐就敲门了,期间还好奇地看了清欢一眼:“董事长,人找到了。”

  清欢一听,欣喜地站起来,董事长怕她过河拆桥用完就跑,连忙抓住她的手:“不要急,我带你去。”

  目标在一个距离董事长公司一个多小时的废弃工厂,恰好就在学校附近,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了,清欢他们到的时候,不良少年已经被董事长的手下控制住,只有一个穿着脏兮兮的校服裙坐在板砖上拿着白毛巾擦脸的短发女孩子是自由的。

  这就是她的女儿了。董事长想着,拳头顿时攥的咯吱咯吱响,恨不得上去把人给弄死然后把清欢扛回家。

  “闹闹!”清欢发出饱含母爱的动人的温柔的担心的呼唤,过去将少女抱进了怀里,少女僵硬了两秒钟,还是没忍住温软香暖的母亲怀抱,正要回应,却突然发现空了。

  董事长拎着清欢说:“她身上脏,别碰她。”

  “我草,这位大爷你谁啊?”程闹抬头瞪董事长,她受了很多伤,身上血迹斑斑又肮脏不堪,看起来是经过了一段很凶残的打斗,但这丝毫无损她日天日地的气质。“我抱我妈关你屁事?”

  董事长不敢置信地看着她,然后惊喜地问清欢:“她一定不是你亲生的对不对!这么粗俗,怎么可能是你的女儿!”

  开心!

  程闹一脚踹了过来:“老色鬼,放开我妈!”

  董事长虽然不在道上混了,但道上仍然有着他的传说,身手也没有废掉,当下抱着清欢往后躲开,一大一小当着众人的面开打,清欢就跟没事儿人似的意思意思地劝架:“不要打架……打架不好……打架会伤到和气……”

  其实她心里想的是,打的好!打的再激烈些!

  程闹虽然是打架好手,但跟董事长比起来就要差点儿了,被制服的时候少女还很不服气:“你这老色鬼!有本事放开我我们再打!”

  打你大爷!

  已经金盆洗手现在做正经生意的董事长差点飙出一句国骂,幸好憋住了,还临时换成了大爷。他看着怀里一脸无辜感激的清欢,觉得自己的形象又高大了一点:“放心,我们结婚之后,我一定会替你‘好好’管教她的。”

  好好两个字咬的很重,听得人毛骨悚然。

  清欢还没来得及说话,程闹就跳脚了:“你说什么?你要跟我妈结婚?!我不答应!我不同意!我反对!”

  “关你屁事。”董事长呸她。

  不知道为什么,两个人互相极其的看不顺眼,像是前世的冤家。

  程闹发现这个老色鬼一点都不让着她,她咬着牙对清欢说:“别告诉我他就是我爸!我不要这样的老色鬼当爸!”

  “谁要当你爸!”董事长也吼了一嗓子,然后突然愣了,“你刚才说什么?”

  清欢温温柔柔地笑了,像是看不见两人之间剑拔弩张的气氛一样:“对呀,闹闹,他就是你爸爸。”

  然后她又温温柔柔地跟董事长说:“你看她高三就读了四年,还这么喜欢打架,张嘴你妈闭嘴你大爷的,不是像你又像谁呢?”

  根本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嫌弃对方就是嫌弃自己,原来这父女俩也知道自己垃圾哦?


  ☆、第857章 第八十九碗汤(三)


第八十九碗汤(三)

“他不可能是我爸!”

“她不可能是我女儿!”

坐在沙发两头的人瞪了彼此一眼, 齐声冷哼,非常看不上对方。

清欢坐在中间, 带着温柔的笑容:“可你们确实是父女啊,看你们俩长得多像。”

这倒是没法反驳的,程闹长得老像闻人木了, 只有脸型跟眉毛像清欢,这也是她一直懊恼的,为什么遗传不到妈妈的漂亮?也不知那个死鬼老爸到底长什么德性, 什么坏基因都给了她, 害得她只能天天打架不爱学习!

闻人木董事长心里是悲喜交加的。喜的是他的宝没有嫁给别人没有奸夫还是他的,那过去的事就能一笔勾销了;悲的是有这么一个……女儿。

高三读了四年……听说现在语数外三门加在一起, 在作弊的情况下都考不到三位数, 成天打架斗殴,还没有被退学真的可以称得上奇迹。

他完全忘记自己上学时那副熊样了。

清欢当然也不拆穿他,反正这对父女父不父女不女的都没个正形。不过她没打算继续掺和,而是先站起来, 现在是在她跟程闹居住的两室一厅的房子里,所以她先起身:“我去做饭, 你们父女俩好好聊聊。”

等她转身一走, 短暂的和平迅速消失殆尽。程闹率先冷笑:“想叫我认你当爸, 做梦去吧。”

闻人木也不客气:“我才没有你这么笨的女儿。”

程闹:“呵呵,说的好像你很聪明一样,我听我妈说她高中时交的男朋友连汉语拼音都不会背。”

闻人木:“小兔崽子……”

程闹咧着嘴假笑了一下:“我不会答应你跟我妈在一起的,你太老了, 跟她站一起跟父女似的,我不想要个爷爷。”

一箭戳中闻人木的心口。他现在事业有成风度翩翩是不假,男人四十一枝花也不假,很多年轻女孩都喜欢他还不假,但有个很大的问题,清欢是个娃娃脸,而且保养的非常好,跟程闹站一起像姐妹,而他就是这对姐妹花的爹。

程闹知道自己说中要害了,顿时得意起来:“我跟我妈两个人过得挺好的,不需要你,而且我也不缺父爱。”从小到大她真没觉得自己少了什么,除了上学的时候总是有些不长眼的嘲笑她没爹,最后被她揍的满地找牙之后,再见她都绕道走连个屁都不敢放了。

这一点和高中时期的闻人木是多么相似啊!当年闻人木也是,只要一听到有人说他配不上清欢,他就去找人单挑,活生生把整个学校揍到再也没有人敢对他们的事情指指点点。

可最后他们还是错过了这么多年。

程闹看见这位老色鬼脸上浮现出的让她不舒服的表情,没忍住拿了一个桃子砸过去,正中忆往昔峥嵘岁月稠的闻人木董事长眼眶,因为砸的很用力,一个黑眼圈立刻就出来了。

闻人木攥紧了拳头,妈的他高中时候有这么欠揍吗,连自己老爹都——算了,他突然想起被他揍的钻床底哭喊着下次再也不敢去赌的老父亲了。这样想想,好像程闹还是温柔点。

“我要娶她当老婆,跟你有屁关系。”闻人木说,“我才不想要你这个拖油瓶。”

程闹笑了:“可惜了,我妈肯定去哪儿都带着我,她说她最爱我,为了我什么都会做。”

闻人木也想炫耀一点,可是想来想去清欢好像从来没跟他说过什么甜言蜜语。

于是程闹又赢了第二回合。

第三回合闻人木率先出招:“我丑话说在前头,不管你怎么反对都没用,吃完饭就搬走跟我住,你要是不乐意,你自己住这里我不管你。”

浑然一点父女亲情都没有的。

好巧,程闹也是这么想的:“你想的美。想把我哄走对我妈做什么?我妈在哪我在哪,我跟你说,你别想打她主意。”

两人的视线子啊空中交汇,发出噼里啪啦的电流声,恨不得把对方给撕碎了。不过程闹像是想起什么一样,突然笑了。她这一笑,闻人木才发现她也不是完全长得像自己,笑起来非常神似清欢——其实他之所以敢跟女儿这么横,也是因为女儿太像他了,给他一种有个儿子而非女儿的感觉,谁家女儿头发剪的比男孩还短拳头比男孩还硬?手下可是都说了,要不是他们到的快,那几个绑架程闹的小子就要被打死了。

这么凶残,是因为要保护宝才这样的么?

她那么柔弱,确实是需要人保护的。

“你放心,以后我会保护她。”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让程闹???她看了看闻人木,感觉这家伙可能少根筋,但是她心情突然就好起来了,而且是大好,“你要保护我妈?还是先照顾好你自己吧。”

看起来蠢死了,一点都不聪明,语数外三科加一起在作弊的情况下总分考不到三位数的程闹如是想着。“我去洗澡换衣服。”身上还穿着昨天的校服,都弄脏了,有些地方沾了血迹灰尘,还有些地方破了。

她当然不是突然认可这个半路杀出来的老爸,而是突然想到,有了这么个愚蠢的老爸,以后她应该过得舒服点了吧?妈妈就不会欺负他了。

程闹心里突然对便宜老爸充满了怜爱,这么多年了,还弄不懂妈妈的真面目,活该以后吃苦头。

等她洗完澡下楼,本来很好的心情在看到温柔呼唤自己的妈妈时突然僵硬:“哟,闹闹洗好啦,快来妈妈亲一下。”

程闹立刻蹭过去,她试过不听,最后的结果……往事不堪回首。

清欢当然不是要亲她,而是捏住女儿软软的脸蛋,面带微笑:“本事见长,竟然敢夜不归宿了。”

“妈妈!我是被绑架惹——”因为脸蛋被捏导致说话突然不清晰的程闹努力想要挽回,“不是我不回——”

清欢松开手,对着程闹笑笑,程闹被笑的毛骨悚然,上次她妈妈这么笑的时候,她整整吃了三个月的清水煮白菜不加盐也没有油,而且顿顿要吃饱。所以她赶紧求饶了:“妈妈我错了,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真的?”

“真的!”担心战火再次绵延到自己身上,程闹连忙转移话题:“欸,我那个新上任的老爸呢?”

什么叫新上任,搞得好像还有旧任一样。

清欢哦了一声:“估摸着你快下来了,我就让他去小区门口的超市买瓶酱油。”

也就是说铁了心要收拾她了。程闹耳朵耷拉下来,一头乱毛也显得极其悲伤颓废。清欢打开冰箱温柔地询问:“闹闹是比较喜欢白水煮花菜还是白菜?”

“妈妈……”

意图卖萌的眼神没有丝毫用处,跟闻人木那家伙长得太像了,所以撒娇的时候就一点都不可爱。小时候还好点儿,越长大越像,连卖蠢都如出一辙。

等到闻人木回来,就看见刚才还怼他怼的开心的程闹垂头丧气。因为这是自己的女儿,而且是心爱的女人给自己生的,所以虽然一点都不喜欢,他还是做出一副慈父的样子:“宝,这是怎么了,闹闹怎么不开心呢?”

“哦,今天的午餐有一道她不爱吃的菜。”

“这算什么,我帮她吃!”身兼董事长&丈夫&老爸三重身份的男人掷地有声,豪气干云。

“是吗?”清欢确认了一下。

“老爸你真好。”程闹对他比了个中指。

叫他老爸还夸他好,那为什么要比中指?

“可是分量很足,我怕吃不完呐。”

柔柔软软的声音是他喜欢的女人的,董事长更加豪气了:“没关系,我先把它吃完再吃其他的!”想想能吃到宝做的菜,真是令人高兴呢。

清欢笑弯了温柔眉眼:“木头真是个好爸爸。”

闻人木突然害羞起来,他姓闻不姓闻人,名叫人木,当年情意正浓的时候她就是木头木头的叫他的,可亲昵了,亲热的时候叫的更好听,软绵绵甜腻腻的,叫人忍不住想把她……

程闹冷眼看着便宜老爸一脸色|情,知道他肯定是在充满黄色废料的大脑里意淫她美丽的母亲,于是就建议清欢:“妈妈不如多煮一点,感觉老爸很饿的样子。”

“那就太多了……”美人很为难。

“没关系!”英雄举起手说,“只要是你做的,我统统都吃光!”

“好。”美人羞怯不已,“那我就再多做一点。”

闻人木已经做好准备了,不管清欢做了什么都要全部吃掉,第一次吃宝做的饭呢……真幸福,这是只有在梦里才能奢望的啊,今天竟然成真了~~~~等一下,“这个是……”

“哦,这是闹闹的减肥餐,她老嚷着自己胖,要我清水煮香菜不加盐给她吃,昨天晚上她没回来,我想她一定是饿了,所以就多煮了一点。”清欢艰难地抱起足有半人高的大锅,笑意盈盈,“可是既然木头你想吃,那就给你吃好啦。”

阿弥陀佛,保佑便宜老爸吧,阿门。

程闹悄悄画了个十字。


  ☆、第858章 第八十九碗汤(四)


第八十九碗汤(四)

众所周知, 闻人木最讨厌的食物就是香菜,已经讨厌到了有它没我的程度。

这一点所有人都知道, 偏偏他的宝不知道,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年轻时在一起那会儿, 闻人木除了打架啥啥都拿不出手,就只能靠装逼了。比如说两人搁一起吃饭,她挑食, 他便装作很厉害的样子将她不爱吃的全部吃掉, 以此换来她赞叹敬仰的眼神。但自打他们分开后,闻人木就再也没吃过香菜!这二十年下来了都没再吃的东西突然出现在他面前, 还是以这种白水煮的方式……最重要的是分量还那么多!

闻人木有点头晕眼花了。

程闹看桶太重, 主动伸手接了过来,说实在是除了生理特征是女的之外,连她自己都觉得应该是个男人。

清欢放下手里的勺子,有些忧伤地问:“你是不是不想吃呀?那就算了, 我还是把它倒掉吧……”

嘴上这么说,眼神表情都是心疼的, 闻人木一看就软了, 现在生活不容易, 贵一点的蔬菜都不好买,香菜好几块钱一把呢。他心疼他的宝过得这样拮据的日子,心里难受的不行,更舍不得叫她失望了:“没有没有, 我就是太开心了,因为我特别喜欢吃香菜,尤其是白水煮的!”

“真的吗?”清欢眼睛一亮,然后又失落地低下头:“可是……我好像忘记要放点盐巴了……”

“没关系!”被迷得晕头转向的闻人木都忘了自己是谁了连连摆手,“我就喜欢吃不放盐巴的!”话虽这么说,他的眼珠子却一直黏在清欢身上不肯移开,因为她实在是太可爱太好看了,让他的心砰砰跳,就跟高中那会儿似的,女神就在面前,还给他生了个孩子,甭管这孩子咋样,反正女神就是皱一下眉头他心里就难受!别说是半桶白水香菜,就是一桶,他也吃了!

于是清欢露出羞怯又喜悦的笑容:“那、那真是太好了。”她用温柔的眼神瞧着闻人木,夸了一句:“木头你真厉害。”

闻人木顿时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程闹盛了两碗米饭,带着怜悯与幸灾乐祸,横竖这父女俩相看两相厌,因此谁都不想搭理谁。现在这个傻逼老爸主动要吃她应该吃的白水煮香菜,程闹开心都来不及了,怎么可能会生气。现在妈妈好像很高兴的样子,她还是不要乱说话,免得惹火上身。

于是母女俩一人一碗香喷喷的白米饭,就着香喷喷的红烧肉、油焖大虾、珍珠丸子……吃了个饱。程闹快二十四小时没吃东西了,因此吃了整整三碗饭,并且将每盘菜都一扫而空,至于闻人木……他悲伤地拿着筷子捞香菜,一边吃一边盯着盘子里的菜看,好像看一眼也算是吃了一样。

“嗯……”清欢突然盯着他思考起来,闻人木心下一喜,以为她是心疼他,不再叫他继续吃香菜了。谁知道清欢嗯了几秒钟,对程闹说,“闹闹,去给你爸爸拿根调羹来,光吃菜不喝汤怎么能行呢,会噎着的。”

好贴心……闻人木感动的泪眼汪汪,程闹乖巧起身,在背对闻人木的一瞬间露出极度夸张的大笑表情。

最后闻人木真的喝完了半桶的香菜汤,期间数次作呕,最后都忍住了。清欢发现他吃的干干净净真的一点汤汁都没留下,内心深处也不由得佩服起他来。这玩意儿真的很难吃,水更难喝,她每次都用这个来惩罚程闹来着,没想到闻人木这么厉害。

然后闻人木就开始跑厕所了,大概半个小时就跑了三趟,平均十分钟一趟,最后他出来的时候脸色青白眼看就要不行了。清欢体贴地递过一杯热水:“喝点水吧。”

水……“呕!!”闻人木对水有阴影了。

清欢抿嘴忍着笑,维持着自己温柔羞怯的好形象。

有一个切开来是黑的妈妈,程闹表示自己早就知道怎么讨巧卖乖了。她本来是非常反对闻人木进入她们母女俩的生活的,毕竟虽然妈妈爱欺负人,但她更不想有人和自己分享。不过现在程闹改变主意了——有了这个便宜老爸,以后香菜大餐就有人吃了。至于结婚什么的,有她在,没那么容易。

这一大锅水煮香菜导致了闻人木晚上也没有走,他就瘫在客厅的沙发上,双目无神听着电视里的人物对话,觉得自己好像去了半条命。

这个时候,清欢准备做晚饭了。

程闹盘腿坐在客厅打游戏,清欢从厨房里冒出一颗头来问:“闹闹,晚上还要吃减肥餐吗?”

程闹眼睛一亮:“吃!”

闻人木眼前一黑:“不吃!”

这下程闹不乐意了:“老爸怎么回事,你看我这么胖,难道不应该减肥吗?”

放屁,她要是胖世界上就没有瘦子了。闻人木随意扫了她一眼说:“你的问题不是胖是丑,吃减肥餐也没用。”

程闹:“……”我□□也不看看我长得像谁。然后她呵呵一笑,大声道:“妈妈!我晚上要吃水煮香菜!苦瓜水煮!”

闻人木这下眼前全黑了。

就在他以为一切都完了的时候,清欢先从厨房里端出煮好的白粥,然后是几道家常菜与一碟开胃的酸辣小黄瓜,最后她捧着一小盆苦瓜水煮香菜出来的时候,闻人木清楚地看见坐在自己对面的程闹露出了恶魔般的笑容。

早知道就把这个兔崽子射墙上……他无奈地绝望地认命地伸手去接,清欢却咦了一声:“木头也想减肥吗?这可是闹闹的减肥餐呀。”

闻人木突然觉得春天来了,他立刻跳起来:“不是当然不是,我是看你端的累想帮你一把!”说着从清欢手上接过盆,面无表情地放到了程闹面前,然后露出一个充满父爱的微笑,“对不起闹闹,爸爸刚才不应该说你丑,你是世界上最漂亮的男……女孩子。”

程闹一脸天塌了的表情,她指着面前满满一盆苦瓜水煮香菜,眼泪差点掉下来,手指头在颤抖。最后她用求饶的眼神看向清欢:“妈妈……”不要啊,我点它不是要自己吃啊!

清欢温温柔柔地说:“趁热吃哦,冷了会很苦的。”

在闻人木看不见的角度,她充满警告地看了女儿一眼,敢夜不归宿还跟打架斗殴,最可气的是还受伤了,不吃点苦头怎么能行?

程闹一看这眼神就知道自己是没法拒绝了,顿时绝望不已。

“啊……”喝着自家宝煮的软糯稀烂的白粥的闻人木发出一声满足的慨叹,“闹闹啊,你妈煮的粥可真好喝。啊,这个小黄瓜又酸又辣真开胃,这个土豆丝也好吃,喔唷,皮蛋真有嚼劲……”还很粗鲁的故意发出呼噜呼噜的喝粥声跟清脆的咀嚼声。

程闹好想把这一盆苦瓜水泼过去,好让这位便宜老爸知道自己内心有多苦。

清欢微笑,好像完全看不到这父女俩之间的剑拔弩张。

她们家有个规矩,如果她做饭,那么就程闹洗碗,反之亦然。不过让清欢没想到的是闻人木吃完饭主动收拾起碗筷来,还对她嘿嘿笑:“你去看电视,我来洗,我来洗。”言语之间讨好意味浓厚。

有人洗碗清欢自然是不反对的,结果她刚坐下去,程闹就抱着游戏机跟她挤到一起,一手男子力十足地揽住她的肩头,一边失落地问:“妈妈真的要跟这个人结婚吗?”

“什么叫这个人,他是你爸爸。”清欢正经地说。

“我不想要爸爸。”程闹真的有点怕,她跟她妈在一起特别幸福,从小到大过得都特别好,她妈心里最重要的也是她,可现在横空杀出来一个什么老爸,以后她还重要吗?“把他赶走好不好?”

“闹闹。”清欢觉得自己有必要让女儿知道一个事实。“妈妈很喜欢他。”

程闹立刻就不说话了。

哪怕母女俩之间感情很好,经常睡一张床说悄悄话,但彼此之间也仍然会保留一些秘密。程闹早就知道自己老爸没死,虽然每年她的家庭报告书上家庭状况一栏父亲都填的是去世。她就是想这个人晚一天出现,她就能跟妈妈在一起多一天。“妈妈既然喜欢他,那为什么不早一点去找他?”

清欢叹了口气:“他太黏人了。”

这是糊弄小孩的说法,当然还有其他原因,因为跟她在一起的话,闻人木只会束手束脚,她在高三那年怀孕生的程闹,如果那时候叫闻人木知道了,他肯定二话不说就去找活儿干。他力气大,又会来往,找份养家糊口的工作不是问题。然后他们一家三口就会这样简单而平庸的过一生……才怪。

程闹命里的劫数,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父亲,是没有办法解决的。


  ☆、第859章 第八十九碗汤(五)


第八十四碗汤(五)

清欢当然不会告诉程闹她的人生有多么令人悲伤可惜, 因为有了她的出现,这个孩子再不会所遇非人, 也不会落得那样的下场。

是熊了点皮了点欠揍了点,却是个善良可爱的好孩子。

至于跟闻人木之间的这一段……也是没有办法。按命运而言,她跟闻人木有几十年的夫妻缘分, 这是无法避免的,可她如果从高中毕业就跟闻人木在一起,程闹的人生就会发生变化, 所以清欢才会选择从闻人木的生命中消失, 因为这个世界,最重要的不是她也不是闻人木, 而是程闹。

这个现在无忧无虑成天招猫逗狗的孩子, 会背负沉痛的命运以及绝望的未来,最后自杀在精神病院里。

那么身为她的母亲,清欢自然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既然上天给了她修正一切的机会,那么能让程闹好一些, 再好一些,她是不会有任何犹豫的。再说了, 闻人木真的是非常黏人而且极其大男子主义, 真的跟他从高中就在一起, 她连喘口气都难。闻人木恨不得她一辈子当个小女人躲在他背后。那样的话,就算非常幸福的一家三口,在暴风雨来临的时候,也会被打击的一蹶不振。

这一切都是因为程橙, 也就是这具身体本来的那个灵魂。

在这个国家里,网络使得信息发达,交通使得出行方便,人们不需要带太多现金在身上,甚至省吃俭用一段时间也许就可以出国玩。闲暇时间可以出去看个电影喝个咖啡,有了闲钱还可以买自己喜欢的衣服或者是首饰。真的,可以活的很简单很幸福。

可是前提是,你的人生不会出事。不会有任何意外,也不会遭遇任何不幸。无论是天灾还是**都遇不到,你才能这样幸福。

可程橙一家不是这样的。

程橙的父母都是老师,老家亲戚少,早早搬到了县城住。程橙从小长得漂亮,性格又贴心乖巧,学习成绩也不错,大家都很喜欢她。她一直都是个非常非常乖的孩子,直到高三那年父母离婚,母亲跟情夫走了,她被父亲带到另外一个城市重新开始。

父亲托人找了关系,带着自己进了一个公立高中教书,程橙在那里读高三,成绩只是中等,但偏偏这个时候,她遇到了闻人木。

一个流氓,混混,学习不好又好打架斗殴,以为拳头就是一切的家伙。

他们最后相爱了,程橙高中就被搞大肚子只好退学,父亲被气的脑溢血,闻人木对她不离不弃,他们一起照顾父亲,然后到了年纪后结婚,闻人木在一家修车厂工作,程橙做家庭主妇,后来父亲慢慢好转,接受了一切,女儿渐渐长大,他们又有了个儿子,一切都幸福的不得了。

一家五口节假日会出去游玩,星期天一起去看电影吃大餐,日复一日,如果就这样下去,也不过是这芸芸众生中普通幸福的一家。

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程闹高中的时候交了男朋友,男孩子是转学生,看起来很温和很有礼貌,家庭条件特别好,学习成绩也名列前茅。程橙夫妻俩很开明,并不阻止他们交往,可谁知道,对程闹来说,这是她一生不幸的开始。

男孩根本不喜欢她,所谓的温柔也都是假象,真正的男孩是个下流龌龊的人。之所以跟程闹在一起是觉得程闹挺好玩的,当然,跟程闹在一起之后,见过程闹的母亲,那个美丽温柔的就算是三十几岁也仍然叫人心动的女人,男孩有了**。

**和爱是不一样的,**只要发泄出来就好了。偏偏男孩这样的纨绔不喜欢独占,喜欢分享。

温柔的程橙将他当作晚辈照顾和疼爱,哪里知道这个每次笑吟吟叫她伯母说我会对闹闹好的男孩子,是在怎样的意|淫着她。程橙的美丽是上天的偏爱,美丽当然不是过错,可没有保护美丽的能力,上天并不会为此对你另眼相待。她的女儿没有遗传到她的美貌,不知道是幸福还是不幸。

闻人木带着程闹去医院看住院的岳父,这时候男孩突然上门了,还带着他的几个朋友。程橙当然不会拒绝他们,而是笑着给他们端上饮料跟零食,她转身倒水的时候,没看见男孩在她的水杯里放了东西。

闻人木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知道妻子为什么拒绝自己的亲热。

程橙变成了男孩的奴隶,她一边害怕恐慌羞耻,一边充满不安绝望。她性格怯懦,在面临绝境的时候没有逃脱也没有面对的勇气,只能选择自杀。

在她自杀之后,闻人木和程闹读了她的遗书,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闻人木虽然开始踏实过日子了,可骨子里还是个粗莽不怕死的男人。他带着刀去学校门口要捅男孩,却被心思狡诈的男孩误导成了“手持利刃试图杀害学生”的恶棍,被警察击毙。医院里的程父知道后再一次突发脑溢血,这一次没有抢救回来。

就是这么短短的时间里,程闹失去了一切。

没有相信她,她将男孩告上法庭,呈上了母亲留下来的证据,可男孩却被释放了,因为,他未满十八周岁啊!

曾经握着她的手教她数学题,对她温柔微笑,关心她淋雨了会不会感冒,早餐吃没吃的男孩,在法院门口对她露出了微笑,说:“你妈妈可真好看啊,可惜了。”他还没玩够呢。

程闹发狂地要扑过去打他,却被男孩家里的保镖挡住了。

十七岁的程闹,凭借一股子倔强活了下去,她不停地上访不停地状告,甚至在网络上每天发布消息试图揭露男孩的恶行,然而什么用都没有。当转发的热潮过去,这件事就一下子被所有人都遗忘了。甚至当再有人提起的时候,会有更多的人说“到处刷烦不烦”“不要招黑快滚”“谁知道真的假的”的话。

明明这个国家有法律与秩序,人民应该拥有自由与民主,可是在这个时候,所有人割掉了耳朵,挖去了眼睛,切断了嘴唇。只要不去听不去看不去理会,只要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这个世界,还是很美好的啊!

美好的叫人忍不住想要沉醉。

男孩二十七岁了,家里给他找了一个门当户对的未婚妻,这个妻子很美丽,出过国留过学,优雅又知性,非常适合做他的妻子。男人也不再是当年的男孩了,那样的事干过一次就够,他要好好过日子了。

偏偏程闹找死,竟然到他未婚妻的公司去闹。

这么多年了没有收拾她,她真当自己是盘菜了是不是?

程闹很快被鉴定出有精神疾病,男人故作宽容地送她去精神病院,还替她出诊疗费,赚足了口碑。

然后,据说程闹偷藏了许多药片,在某个晚上医生查完房后吞了下去,第二天早上被发现的时候人都凉了。

这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好人都没有得到好下场,被留在世上孤零零一个人的程闹,活着的时候是多么艰难?喜欢的人对自己的母亲做出那种事还逍遥法外,自己穷尽一生也不能讨个公道,甚至连性命都搭了进去——这个世界,真的在爱着他们吗?

可是,程橙本来应该跟闻人木一辈子的,程闹本来应该遇到真正喜欢的人,结婚生子,快乐幸福。

错误的一切应该被修正,这是清欢帮助栗子来到这个世界的意义。

她做事并不是那么循规蹈矩,有的时候甚至还带着残酷,可被她拯救的人,都能够一生平安快乐。

所以只要程闹快活就好了,清欢不觉得女孩子就一定要温柔懂事乖巧听话,家务事一把抓,学习成绩好是贤妻良母的料。程闹喜欢打架喜欢跟人比拳头硬不爱学习还把头发剪的比男生都短——这些算什么?程闹感到开心,这才是身为母亲应该给她的。庇护她,疼爱她,照顾她,任由她肆意妄为自在洒脱。

当然了,自在过头的时候,还是需要一点水煮香菜教育一下的。

程闹对于走歪的命运一无所知,她现在只知道有人要来跟自己抢妈妈,也许以后他们就要过得不那么舒服了。她揽着清欢肩头:“妈妈,你到底看上老爸什么了?”长得的确是很帅,但只看脸也太肤浅了吧?!

哪里知道清欢就认真回答她了:“那个时候,全校你爸爸最帅。”

程闹:“……”

“不过我仔细看了看,闹闹长得也很帅啊。”清欢捧住女儿的脸仔细端详,“要是当年遇到的是你,我指定不跟你爸爸谈恋爱了。”你还真别说,程闹虽然不像她但像闻人木,长得贼帅,不少小女生都喜欢。清欢去接程闹放学的时候,她总是被女孩子围着的。


  ☆、第860章 第八十九碗汤(六)


第八十九碗汤(六)

程闹的脸, 一点一点的……红了。她有点不敢直视母亲的眼睛,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操好漂亮, 我操好可爱……

跟她那个便宜老爸是一模一样的。不然怎么都说女儿像爸爸呢?

所以哪怕在外头程闹拳头再硬,怕她的人再多,到了清欢面前她也乖巧的如同一只小猫咪, 还是跟她那便宜老爸一模一样,虽然父女俩都不喜欢对方,但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他们绝对是亲父女。

清欢揉了揉程闹的脸, 没怎么用力, 然后轻轻松开。恰好闻人木从厨房里甩着手出来,她顺手抽了张纸巾给他擦手, 闻人木就不受控制地对她傻笑。程闹觉得眼前这一幕非常辣眼睛, 要知道她还是个单身狗,见不得两个年纪加在一起都七十的人在她面前秀恩爱,所以她留下一句我回房了,客厅就只剩下了清欢跟闻人木。

没有了程闹, 闻人木就挨着清欢坐下来,有点忐忑但更多的是期待地问:“我们结婚好不好?”

清欢挑了下眉:“你不怪我了?”

闻人木说:“你肯定没有错。”他对清欢基本上是盲目的, 觉得她哪哪儿都好, 如果说她真的错了, 那一定也是怪他没让她做对。“你看闹闹都这么大了,咱们还有多少年可以错过呢?”

清欢没想到这人嘴里也能说出这样小说般的话来,她轻轻笑了笑,告诉他:“结婚可以, 但只领证就可以了,而且婚后我要继续在这二住,你可以搬过来。”

作为家财万贯如今已经是个牛逼的大人物的闻人木,听到清欢说婚后继续住在这两室一厅的房子里时沉吟了两秒,说:“我住哪儿?”

这就是明知故问了。

“当然是跟我住呀。”清欢与他十指交握。“过惯了有钱人的生活,偶尔体验一下普通人的日子有什么不好?”最重要的是,如果他们很有钱很有本事的话,难保程闹不会成为那个牲口的“真爱”。毕竟娶了程闹就跟闻人木扯上了关系,这个闻人木可不是在修车厂一个月四千块钱死工资每天累死累活的那个闻人木。

他现在很有钱,很有本事,有广阔的人脉和厉害的手段。而她,也不是懦弱娇怯的程橙,他们身为父母却没有让自己的孩子过得快乐,所以这一次,应该由他们补偿程闹。不过补偿归补偿,半大不小的孩子,总得吃一堑长一智不是。那男孩是程闹命里的劫,谁都没法帮她走过去,要看她自己的。

这一次,程闹还会喜欢上他吗?清欢心底竟然有几分期待,她可以完全准备好了,只等猎物上门,然后扼住它的咽喉,将它五马分尸。

闻人木一听跟清欢住,整个人都荡漾了。他担心夜长梦多,竟然立刻就要拉清欢去领证,清欢想说不急,可是看闻人木的样子是急的不行了,然而这会儿都几点了,民政局早下班了。

她这么跟闻人木说的时候,闻人木对她露出得意且张扬的笑容:“你也不看看你老公是谁,我一个电话过去,就是放假也得给我起来上班!”

于是半个小时后,他们拿到了热气腾腾的结婚证,回家路上闻人木还带她吃了烧烤,考虑到程闹正在长身体,就给她也带了一把——对此闻人木很怀疑:“闹闹不是说要减肥,吃这么多烧烤,那晚上的减肥餐不是白吃了?”

“没关系。”清欢微笑着说,“减肥餐什么时候不能吃啊。”

想吃就吃,完全不用客气的。

闻人木觉得有点怪怪的,但是没有再问,因为他特别相信自己老婆,现在他们好不容易在一起了,他才不想为了不重要的人浪费时间。

此时此刻,不重要的人正躺在床上跟人聊天,程闹房间的电脑正放着一部电影,但她却抱着手机趴在床上跟人聊天,对方是刚转到他们学校的转学生,长得那叫一个帅,耿直的颜控程闹同学当然第一时间就想勾搭上去。结果男同学也很上道啊,这会儿他们已经开始称兄道弟了。

程闹邀请说:过几天请你到我家玩,你一个人应该很寂寞吧,我妈厨艺很好的。

对方发了一个笑脸说:那多麻烦阿姨啊,虽然我很想去。

程闹挠挠头,给对方发了个老子罩你的表情包:我妈人很好的啦!

然后她有点心虚,她妈妈人的确是很好,但不好的时候也是很吓人的,她这么说会不会有骗人的嫌疑?不会吧,她只是单纯的欣赏对方的美颜,然后想要给予对方家庭般的温暖啊。当然了,如果能顺势把小帅哥泡到手的话就更好了,晚上看便宜老爸搂着老妈秀恩爱,她被喂了一大把狗粮的心此刻已经彻底崩溃了。

周围的同学都都有对象,只有她是单身狗,之前她没什么感觉,可是这个周深真的很帅,不知道他喜不喜欢自己这种男友力十足的女朋友呢?

两人又随便聊了会儿程闹就听到便宜老爸在客厅喊她去吃烧烤,跟帅哥比起来当然是烧烤比较重要,所以她虚伪地发了一句不好意思我要去学习你早点睡不要熬夜晚安之后,踩上拖鞋就奔了出去——烧烤我来啦!

而那一头,长得极为好看的男孩随意将手机抛到一边,发出一声嗤笑,然后一脚将伏在自己胯|间的美貌少女踹开,嫌恶地说:“十分钟到了。”

少女脸色瞬间惨白,同一时间,坐在房间其他角落的男孩们发出嬉笑声,慢慢地向她凑近。

喜欢他?

喜欢他的人多了去了,可惜没有他喜欢的,不过是陪这些可怜虫玩玩,这样也算是满足他们的爱慕之心了,他的确是个很善良很体贴的人,对吧?这个叫程闹的女孩挺有意思的,长得不错,性格倒是跟个男孩一样。周深转学的原因是他在之前的学校搞大了一个女孩的肚子却不肯承认,女孩就在他面前跳了楼,家里有权有势根本不在意一条人命,但架不住这是个信息时代,所以为了避风头,家里把他放逐到这里来。

不用半年,他就会回去了。但在回去之前,如果过得不好怎么能行?当然是要找有趣的人玩一玩。像程闹那样的女孩,应该很结实很撑得住吧?

不过他更喜欢娇弱可人的女孩子,程闹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女人味,跟她斗趣倒是可以,真要干……周深不大愿意。

横竖也没别的事情做,就先跟她玩玩好了。

清欢第二天就听到程闹说请了个同学来家里做客,小东西还有点害羞,眼神飘忽。

清欢笑起来:“男同学女同学呀?能让咱们家闹闹脸红?”

“我这不是脸红,是天有点热。”程闹假正经地咳嗽了两声,捧住脸:“妈妈你不知道,周深长得好帅!”恰好这时候她那便宜老爸穿着睡袍从她妈妈房间走出来,顺手搂住她妈妈的腰还亲了一口,程闹顿时忧伤了,“要是没有老爸的出现我也不会想谈恋爱,妈妈你会反对么?”

其实她是希望妈妈能跳起来骂她一顿制止她的,她有几个玩的好的女同学全都有对象了,给家里知道后好一顿打,结果清欢却笑眯眯地说:“我家小白菜长得水灵灵的,早晚都得有猪来拱。”还不都一样。

闻人木叹了口气:“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妈肚子都被我搞大了。”

清欢笑着踩了下他的脚,面上却是娇羞的:“胡说什么呢~”

程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看着沉浸在温柔乡里的愚蠢的看不出妈妈真面目的老爸,顿时觉得他蠢极了,真的像是妈妈说的那样很有钱是个大老板很厉害很有手段吗?感觉跟个傻子一样。要是谈恋爱就这样,那她还是不要了吧?

因为程闹的同学要来,清欢跟闻人木吃完早饭后,闻人木死活要跟着她一起去买菜,清欢烦不胜烦,用温柔的语言将他劝走去上班,然后自己钻进厨房开始准备。

就好像是养猪一样,当然要喂最好的饲料,养的最肥再宰才对呀。

程闹趁这个机会赶紧去把自己猪窝一样的房间整理一下,免得待会儿周深小帅哥来参观被她邋遢的模样吓到,一段姻缘就此失败岂不可惜。

她被清欢养的很洒脱,并不像命运中的程闹一样患得患失,为了爱情可以不顾一切,受到一点打击就一蹶不振。

之所以当周深再出来蹦跶,一方面是要收拾他,另一方面清欢也想看看,当程闹发现心仪的小帅哥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样时,会是什么反应呢?

如果还是喜欢周深,她就把她掐死!

说曹操曹操就到,清欢刚将肉从冰箱里取出来准备解冻,就听见有人按门铃了。


  ☆、第861章 第八十九碗汤(七)


第八十九碗汤(七)

周深早上醒过来的时候, 周围睡倒了一大片,男男女女都有, 一片糜烂气息。他身上的衬衫松垮垮的露出胸膛,裤子倒是还好好的穿在身上,但是内裤没了, 拉链也是开着的。阳光晒进来的时候他差点被闪瞎眼,起身把窗帘拉开后,一屋子的人仍然横七竖八的躺着, 除了他没一个醒着的。

不好玩。

无聊极了。

他伸了个懒腰, 顺手摸过手机,就看到那个假小子给他发了条信息, 问他中午要不要去她家做客, 还说她爸爸妈妈都在家,顺便夸奖了一下她母亲的手艺。周深昨晚喝了挺多酒,有点头疼,本来想拒绝, 可是程闹突然给他发了一张早餐图。

其实是很简单的,煎的金黄的鸡蛋饼, 煮的稀烂的红薯粥还有几盘看起来非常开胃的小菜, 摆在清新的格子餐布上, 不知道为什么就让人觉得很有食欲。然后周深就感到自己饿了,肚子咕噜噜叫了两声。于是面上带着讥讽不屑的笑,打出的字却是这样的:那我就叨扰了,希望阿姨叔叔会欢迎我。

末了加了个笑脸。

接着他去洗了个澡, 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漂亮的少年褪去糜烂与疯狂,穿上干净的白衬衫与牛仔裤,头发梳的整整齐齐,乌黑的眼眸熠熠生辉,好看又清澈,简直像是从漫画中走出的美少年——没有人知道他的心烂透了。

只要周深想,他可以伪装成世界上最天真活泼烂漫的少年。他极懂得礼仪,在去程家之前还去花店买了一束康乃馨,又买了一个小蛋糕作为礼物。

按照地址打车到了程闹家所在的地方,这里是个很普通的住宅小区,周深的嘴角不屑地撇了撇,这样的地方他根本不屑来,也不屑住,如果不是觉得程闹好玩,他理都不会理。小区的环境倒还算干净,但跟周深家的别墅没法比,跟他现在住的高级单身公寓也没法比,这世界上就是有这么多平庸而无能的人啊。

但是当程闹家的门被打开的时候,周深整个人都惊呆了!

先是有人应门,声音又甜又软,能叫人酥了骨头,门被打开后,出现在周深面前的是一个穿着蓝色家居服头发盘起来的女人,她看起来很年轻,二十出头,长得非常漂亮,尤其是那一双眼睛简直会说话,娇滴滴的又柔情似水,气质更是出众,正是周深最最喜欢的类型!

他最喜欢玩弄与摧毁的类型。

清欢只看一眼就知道这位是谁了,但她仍然装作不认识的样子,柔声道:“你就是闹闹的同学吧?快进来。”然后扬声喊了一句闹闹你同学来了。

程闹从房间里飞奔出来,看到门口的美少年心情瞬间特别好:“啊呀,周深你来啦?还买了花?”

周深表现出最优雅高贵的一面,嘴角噙着笑:“这位是你的姐姐吗?”

程闹愣了一下哈哈大笑起来:“不是不是,她是我妈妈啦!不过她长得年轻,很多人都误认为她是我姐姐。”说着继续笑起来。

竟然还是人|妻啊……周深舔了下薄唇,低头掩去算计的目光。然后他将小蛋糕交给程闹:“这个给你。”又抱着花到清欢面前,“不知道阿姨喜欢什么花,我就只好买了康乃馨。”

“啊,很漂亮,我很喜欢,谢谢。”清欢接住花,毫不吝啬地送出一个笑容。然后她叫程闹打电话给闻人木,叫他早点回家吃饭。程闹挺不愿意的,但还是听她的话去了。

“周同学,你随便坐,一会儿让闹闹陪你玩,我先去厨房了。”

周深拉住她的手,真诚地说:“阿姨不用麻烦了,您叫我周深就好。”

清欢又笑了一下,她本来就长得好看,笑起来更是耀眼,看得周深眼都要直了,他一直都喜欢清欢这种类型,原本以为是跟个假小子玩玩,谁能想到会有这种意外收获呢?周深高兴极了,差点笑出来,勉强才忍住。

在程闹打电话的期间他跟着清欢到了厨房,看着这个年轻美丽的女人熟练而利落的做菜,动作如同行云流水十分好看,他不觉有些看痴了,视线顺着清欢的背影一路打量,从她修长的脖颈到纤细的腰肢,以及长裙下露出的白嫩小腿。

真的是三十几岁的女人吗,嫩极了。

玩起来一定很带感吧?他在这鬼地方都要闷坏了,总算找着了个乐子。不过不能操之过急,得徐徐图之,反正他什么都没有,就是时间多,充足得很。

这时候程闹打完电话,过来叫他去玩,周深应了一声,留恋地看了清欢一眼。

参观完程闹的房间后,他提出要参观清欢的房间,程闹嘻嘻一笑:“我妈的房间很干净的,不过我家确实有点小,你不要嫌弃啊。”

“怎么会呢,我觉得你家很温馨,阿姨一定是个很顾家的人吧,感觉她是个好妈妈呢。”周深温柔地说。

“是啊,我妈很爱干净的,不过我就邋遢些了,来来来,这就是我妈房间。”

两个房间差不多大,区别在于程闹房间有很多玩偶跟游戏光盘体育用品,清欢房间却有很多书。这大概是她最大的爱好了,无论到哪个世界,都会读书。被子叠的整整齐齐,屋子里有一股淡淡的香味,这是青涩的女孩身上不会有的。

周深是从小玩到大的人,立刻就闻出这屋子不正常。他眼尖地看到洗衣篮里有一条黑色的内裤——那绝不会是女人的,阿姨的屁股虽然很圆很翘,可这尺码看起来就像是男人穿的。他低下头,想起昨晚程闹好像在信息里提到过父亲……“对了,你不是说父亲去世了么?”

程闹很想回他一句诈尸了,但还是老实告诉他:“其实他也是昨天才冒出来的,我也很惊讶啊,我都不知道我老爸还活着。”

“那叔叔现在人呢?”

“哦,去上班了,估计得一会儿才能回来。”

“叔叔是做什么的?”

程闹想了一下:“我也不太清楚,可能是卖建材搞五金的吧。”

昨天餐桌上跟母女俩科普了足足版半小时自己有多厉害多有钱多说得上话多黑白通吃的闻人木,在遥远的公司突然打了个喷嚏。

“这样啊。”想来住这样的地方,也不是什么有本事的男人。

真是可惜啊,阿姨那么漂亮。

不过这样才好玩么。

参观完清欢的房间后,两人去客厅打游戏,打了一会儿周深起身:“我去厨房看看阿姨需不需要帮忙。”

“哎呀不用客气啦……”程闹本来想跟过去的,可是她舍不得手里的游戏机。

清欢刚勾了芡准备往鱼身上倒,身后突然传来少年清朗温和的声音,仿佛就在耳边,近在咫尺,吓了她一跳,手里的突然掉了,连忙去捡,少年修长有力的手恰好覆了上去。

“啊对不起阿姨,我不是故意的,吓到您了吧?真是抱歉——”

少年的语气里满是不安与惶恐,神情也充满歉意,这种情况下,不会有人舍得责备他的。

清欢被吃了豆腐却还要安慰对方没关系,忍不住想踹这混蛋一脚。周深人模人样的问:“阿姨需要帮忙吗?感觉您很辛苦的样子啊,叔叔什么时候回来?”

清欢笑了笑:“他工作比较忙,一会儿午饭就会回来了。”

周深就再一次确信他们只是很普通的家庭了,就算闹出人命,也是可以用金钱摆平的,因此他将清欢看成了自己的猎物,眼神甚至有些不掩饰,但每当清欢和他视线相对的时候他就露出一脸的纯良,令人觉得这样美好的少年简直就是天使的化身啊。

这也是为什么程闹喜欢他的原因。

外表实在是太容易欺骗人了。

闻人木今天上午还真是比较忙,不过他拼了老命提前了半小时下班,秘书小姐只来得及看到他匆匆奔入电梯的背影,然后在心里感叹不愧是混过的,这速度,莫非以前还参加过世界短跑比赛?刚才她觉得一阵风从面前刮过,然后董事长办公室里就没人了……

真羡慕人家当老板的,她也好想提前下班去跟男朋友卿卿我我哦。

闻人木把车停在小区门口,然后在经过一家小花店的时候买了一束玫瑰给他心爱的宝,至于女儿……啥你说啥,他还有个女儿?

结果到家给他开门的却是个不认识的小白脸,虽然年纪看起来很小,但很不顺眼啊。闻人木这人不讲究给人面子,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看都不看一眼,直接越过少年进家门:“宝?宝?”

清欢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我在厨房呐!”

他就欣喜地捧着玫瑰进去了,先是结结实实给了她一个热吻,然后讨好地送花给她:“好不好看?”

清欢闻了闻:“挺香的,帮我拿出去插起来吧?然后来端菜。”

“好嘞!”


  ☆、第862章 第八十九碗汤(八)


第八十九碗汤(八)

外人面前, 闻人木还是很给自己女儿面子的。不过他一进家门就冲进厨房找清欢,还没注意到给自己开门的是个陌生男孩, 这下端着菜出来看着了,顿时脸上的笑就没了。

他不是小气的人,但家里平白多了个男孩, 实在是叫人不开心,尤其这男孩还长得这么好看。

周深也被闻人木高大的身材强势的气质惊到,略微收起了放肆的目光, 表现的就像是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好孩子”。“叔叔好, 我是闹闹的同学,叫周深, 今天来真是打扰了。”

闻人木点了下头就当打招呼, 没怎么理会。再进厨房的时候清欢刚好把饭盛好让他端出去,他顺势在她唇上偷了个香,问:“那小子来咱们家干啥?”他们家只有他一个男人就够了,狗都不用养!

清欢真是服了他吃醋的本事, 不过这次的醋还真没吃错,她任由闻人木在自己唇瓣上咬了一口, 才道:“闹闹挺喜欢的, 你不觉得小朋友长得很好看么?”

闻人木皱眉说:“乳臭未干的小鬼, 好看又能好看到哪里去,连个男人都算不上。”

清欢笑了笑,“闹闹喜欢就成了呗。”

闻人木见她笑的开心,忍不住一手端饭一手勾住她的腰, 趁着客厅里没人往厨房看,又去亲她。因为清欢背对着厨房所以没注意,闻人木亲完后无意中抬头,却瞧见他儿子……不是,女儿的那个同学,正在往这边看,眼神不正常。

他可不是寻常人,更不是什么普通的家长,他在牢里待的那十年,出来后摸爬滚打的这十几年,哪怕性子里还有鲁莽的特质在,对看人这一方面也十分有眼色。这个叫周深的小孩,刚才那个眼神……

“木头?木头?”

他听到妻子的叫声,回神,看到的是清欢略带担心的眼神,“没事,我就是突然走神了,今天多了个人吃饭,你有没有多做一点?咱儿子一看就是个能吃的。”

清欢:“……那是你女儿。”

……又忘了,他老觉得那是个儿子。闻人木抽空瞅了正抱着游戏机的程闹一眼,内心深处大概有一万匹草泥马飞过,看那短的快看见头皮的头毛,放荡不羁双腿岔开的坐姿,还有男性化十足的穿衣打扮……说出去这不是儿子谁信啊?就连长得都像个男的!闻人木叹了口气,又看了他心爱的宝一眼,怎么就全遗传到他了呢。

周深出身好,用餐礼仪也非常优雅,清欢与他一样都是吃饭细嚼慢咽的人,这让习惯风卷残云的父女俩有些无所适从,只好跟着一起优雅起来——好累哦,能不能好好吃饭了啊?程闹的心里是崩溃的,她是挺喜欢周深的,可是每次跟周深在一起她都得装淑女……真的是装淑女,说话不能大声走路不能轻浮,就连打嗝放屁挖鼻屎都得忍着,吃饭也得这样,一口菜嚼个七八下再咽进去,一筷子米饭不能比拳头大……

好看是好看,学习好是学习好,可是好像有点不太适合她啊,这种高岭之花还是不要攀登了,感觉还是跟女孩子在一起来得自在。

周深还以为自己对程闹已经是十拿九稳了呢,他虽然一直都在跟程闹说笑,可眼角余光却一直注意着清欢跟闻人木之间的互动。无论是闻人木给清欢拆螃蟹还是给她倒水给她夹菜递纸巾,他都默默地观察着,然后再一次有火在体内蔓延。于是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跟程闹讲话,有些懒洋洋,有些意兴阑珊。

他从前也这么做过,从别人手里抢他们的女朋友或者是玩弄人|妻之类的,这些事早不是第一次做了,因此一点都不怕,更不觉得罪恶。玩嘛,反正他们家有钱,能用钱摆平的事情都不算事儿,再说了,这些女人也不吃亏啊,她们都得到快乐了不是,总比跟个三四十岁的老男人弄一起来得强。这个年纪的男人都开始肾亏了吧,女人却是如狼似虎的,能不能满足都另说呢。

因此他已经将清欢视为自己的囊中物了,完全不在意程闹跟闻人木,程闹就不用说了,一看就没脑子,只知道打架,女孩子这样可不会有男人喜欢,只会叫人瞧不起,至于那个搞建材五金的老男人,啧,就更好解决了。

不是要上班么,漂亮的阿姨独守空闺的时候,就让他来帮忙照顾一下,做件好事。

如果不是清欢在桌下蹭了蹭闻人木的腿,以他的暴脾气,现在周深坟头上的草都长得有一人高了。他快要被气炸了,这小畜生,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完全无视他就敢用那么恶心的眼神看他的宝,信不信他提刀过来把他给砍了?!那种恶心且下流的眼神,他是多么自信才觉得不会被看穿?!

一个十几岁的小孩而已,凭什么跟他比?

如果是命运中大大咧咧在修理厂工作的闻人木,看不出来周深的眼神很正常。首先这个孩子非常善于伪装,其次闻人木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普通人,他每天过得是这个国家里每一个家庭共同的生活,简单平安幸福,像是三十几岁的妻子被十几岁的少年看上然后怎么样的情形,只在黄|书里头看过,现实生活中例子有多少?更何况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

可这个闻人木,他少年时期虽然年轻气盛,但十年牢狱生活磨练了他的意志与性格,再后来独自打拼的十几年更是让他拥有了与常人截然不同的气势与能力。他见过许许多多表里不一的人,也明了美好的外表并不一定与内心相同,这个十几岁的小孩,就是再早熟也熟不过他这根老油条。

一开始的确掩藏的不错,可惜当他亲清欢的时候,少年气薄,真是泄露的彻底。换做年轻时候的闻人木,谁多看清欢一眼都不行,拳头早上去了。

可怜周深还以为自己胜券在握,跟清欢夫妻俩告别后还沾沾自喜,拒绝了程闹送自己回家的提议后抬手拦了辆出租车,一上车就给几个狐朋狗友群发了消息:有个上等货,来不来?

手机很快叮咚叮咚的响起来,少年脸上带着兴奋的笑,司机师傅在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叹了口气,现在的小孩啊都离不开手机,也不怕眼睛都看坏了。

家里的闻人木也没闲着,坐沙发上就开始打电话了:“老三,你给我查查一个叫周深的,跟我家那臭小子……不是,我家闺女一个班的,什么来历?”

“老二,派个人给我跟着那个叫周深的小子,有什么消息马上报给我!”

清欢撑着下巴看他打电话,程闹送完同学回来就钻去厨房洗碗了,也听到她老爸的大嗓门,就大声问了一句:“你要干什么?!你该不会是变态恋童癖吧!我同学还没成年啊!”

闻人木忍无可忍:“你老爸重要还是同学重要?!”

程闹甩着手上的水出来了:“当然是同学啊,我可是泡了他快三个月了,至于你,咱们昨天才见第一面呢。”

一箭直中闻人木胸口,让他疼的说不出话来。清欢笑着在他胸口揉了揉:“你得习惯,闹闹说话喜欢怼人。”

“不孝子,刚才在那小兔崽子面前你可不是这样的!”说话轻声细语不说,就连笑都只露八颗牙,虽然经常原形毕露,但毕竟是努力表现出淑女的一面的,尽管看的闻人木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程闹恼羞成怒:“要你管!”送走周深后她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的表现,说实在的,也被恶心到了……

清欢看着父女俩唇枪舌剑,然后抽空问了一句:“怎么样啊闹闹,泡到手了没?”

程闹叹了口气:“妈妈啊……我觉得他不适合我。”

“你长得比较丑。”父亲中肯的说。

女儿冷笑:“那我是像谁呢?”

父亲:“……”

清欢问:“为什么呀?”

“哎呀,妈妈你应该懂我啊,你跟老爸在一起不会有这种感受吗?完全是相反的自己,老爸这么粗鲁没素质,你不觉得难受吗?”

闻人木倒抽一口气拍桌惊起:“臭小子你说什么——”

“你觉得难受吗?”清欢完全没在意他。

程闹也无视他:“难受啊,妈妈你知道我们在聊啥吗,他在说什么时事政治跟物理题……还有什么艺术啊鉴赏啊古董啊之类的,可我都不喜欢啊,我也没法跟他聊。”她喜欢打游戏喜欢到处玩还喜欢打架,偏偏人家周深一点都不喜欢。

“我跟他在一起走路都得小心步子不要跨太大啊,不然看起来很像男孩子——可是谁规定女孩子就不能这样呢?剪短发打游戏喜欢篮球不会做饭做家务就不是女孩子了吗?那要这样的话,我宁愿当个男的。”


  ☆、第863章 第八十九碗汤(九)


第八十九碗汤(九)

程闹是真的很奇怪在问这句话的, 就连她老爸也是这样认为的,觉得她不像个女孩子, 可谁说短发不爱穿裙子粗鲁就不是女孩子了?男孩子凭什么就不能留长发穿裙子文雅温柔呢?程闹早就奇怪这种问题了,她小时候就这种性子,被人欺负了从来不哭, 都是狠狠地打回去,不像其他女孩子会哭鼻子。

但是身边也会出现性格很温和不爱热闹每天安安静静还会帮助女孩子的男生,可这样的男生大部分都是被孤立的, 她初中的时候有个男同桌, 真是个很爱干净的男生,每天桌面都是整整齐齐的, 认认真真做笔记写试卷, 还会跟女孩子一起讨论问题,但这个男生却没有什么同性朋友,因为其他男生都觉得他很装很娘。

程闹却很喜欢他,觉得他又有礼貌又斯文, 还很尊重女孩,不像有些男生故意欺负女孩子, 还从来不道歉。当然, 没人敢欺负她, 因为她拳头硬。

清欢都已经准备好鸡汤了,谁知道闻人木却突然幽幽地说:“你本来就是个男的……”

我草!

程闹要打人了!管他是不是什么老爸!他们就是仇人!是冤家!

清欢眼疾手快挡在这父女俩中间,好笑道:“不要闹了,这是很严肃的话题。”

“哎呀总之我不打算泡周深啦!”程闹心有戚戚焉, “帅是帅,但只适合远观不适合近赏,就这样好了,而且我觉得他也不喜欢我,就只是把我当普通同学而已。”

拿得起放得下,清欢深觉这十几年来没有白教她。虽然程闹不像她一样斯文,可却非常洒脱向往自由,这就够了。

这一通玩闹,闻人木的电话就又响了,他随手打开平板电脑开始接收文件,然后脸色越来越难看,那头老三也在絮叨:“……真是小看了这些小孩,竟然敢弄出人命来,咱们这么大的时候顶多就收收保护费,看到教导主任还得撒丫子逃呢,这小子可厉害了,仗着家里有点钱就这样欺负人,要不是上次闹大了,这会儿说不准还在X市作威作福呢。老大,是不是侄女被这小子欺负了?要不要叫几个人——”

“不用,这事儿你甭管,我自己处理。”

程闹第一次看到粗鲁不讲理的老爸露出这样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残酷的表情,就对他平板里的内容好奇起来,这样看起来,便宜老爸好像真的蛮厉害的诶,好有气势哦,一点都不像刚才跟她互掐的傻逼。她很想知道闻人木在看啥,就悄悄溜到他身后,清欢也凑过去,一家三口目瞪口呆地看了几分钟,除了清欢以外,父女俩齐齐发出一声我草。

不仅只有文字资料,还有图片,清欢皱着眉,闻人木突然意识到周围是老婆跟女儿,连忙将平板合起来:“去去去小孩子不要看。”

程闹早看到了!那些照片……简直跟她偷偷翻墙逛的小X网一样,不,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那些网站上大部分都是摆拍,可那些照片上的女的,痛苦的表情跟眼泪都是真的!

她心目中的白月光小王子竟然是这样的人……不仅喜欢强迫欺辱别人,还会拍下影音资料作为威胁别人的把柄,甚至还闹出人命来了。可是她跟周深相处的这几个月,完全感受不到对方有一丝一毫的悔过之心!照片里周深没有出镜,他非常在意自己的安全与名声,却将他人的名声置之不顾。

程闹的三观崩裂了。

她本来以为这个纯纯的暗恋到此就要结束,以后周深就是她的白月光她的朱砂痣,她也可以四十五度的忧伤明媚一把,没想到她喜欢的是一朵食人花……妈的!

想揍人!

“等一下老爸!你再给我看看那些照片,快!”

闻人木是拒绝的:“不行。”

“不是,我觉得什么东西呼之欲出了,你快给我看看,免得我待会儿想不起来啊!”

闻人木盯着她几秒,确定她是真的在绞尽脑汁而不是纯粹好事,才将平板递给她:“密码是你妈妈生日。”

这种时候,在她面临初恋失败的情况下还要秀……程闹一口老血险些喷出来,被她给憋回去了。她将那几张受害人的照片来来回回地看,然后突然看了清欢一眼,接着继续看照片,再看清欢,然后脸色顿时难看至极:“我操他妈。”

清欢眨巴着眼睛:“闹闹?”

程闹勉强露出一个笑容:“妈妈我好想吃雪糕,可是家里没有了。”

“我去给你买呀。”清欢见她脸色不好,伸手摸了摸。“是不是不舒服?”

“吃个雪糕就好了。”她难得撒娇。“好不好嘛妈妈。”

“当然好。”清欢怎么可能会拒绝。小区楼下就有个小卖部,顶多几分钟时间。

等到清欢拿着钱包出去了,程闹深吸一口气:“老爸,我要打死这个贱人。”

难得父女俩同仇敌忾:“死了太便宜他了,挫骨扬灰才行。”

那几张照片上的女人,有的十几岁,有的二十出头,也有的三十几岁,但没有例外的,都是容貌美丽性格温柔,看起来非常柔弱需要怜惜,刚开始看程闹就觉得熟悉,然后看到她妈妈的时候突然反应过来——她们都是同一种类型的女人!周深很明显是荤素不忌的,他不在意女人的年龄,只要看上了就会动手,而且从来不自己一个玩,非常具有共享精神!

这下程闹再也不承认自己有什么白月光小王子了,她眼瞎!

妈妈那么腹黑,肯定早意识到了,但就算是这样程闹也想把母亲支开,一旦想到有恶心的人在觊觎和意|淫着母亲,她就极其恶心,想要打爆那个贱人的狗头!

清欢买了雪糕回来,还顺便给闻人木买了几罐啤酒,结果一进家父女俩已经一如往常了,一个打游戏一个开门,刚才的事儿好像都忘了。“木头……”

她一边叫闻人木一边撕开雪糕包装袋递给女儿,闻人木轻轻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别管这个,我会处理的。”

“你打算怎么处理啊?”清欢皱眉。“不要冲动,再杀人的话可不是蹲十年的事儿了,你老了。”

一箭直中闻人木脆弱的心脏。他悲伤地看着她:“宝啊,我不后悔。”

他永远不会后悔。

清欢微微叹了口气。那是过去的事儿了,他们都不想再提。这一世她不想让程橙的父亲孤独终老,因此父母离婚的时间被提前,和谐分手,并且都找到了新的恋人。清欢高三还是转学了,因为要和闻人木相遇。就读的高中里有个老师是父亲的大学同学,她借住在他们家。

但那位叔叔不是什么好东西,在学校借着副校长的身份,不知道欺负了多少女孩子,清欢班里有个女生就突然不上学了,后来听说是怀孕了,家里人带去小诊所做人流,结果小诊所设备不到位技术不够高,人就没了。

因为这件事在栗子给的命运中没有,所以清欢并不知道罪魁祸首是谁。直到她住进那叔叔家里的第二个学期,叔叔终于原形毕露。

偏偏那个时候清欢跟闻人木已经好了,甚至半推半就地发生了关系,掐着日子,也就是程闹被怀上那会儿。闻人木一分钟都不想跟她分开,因为特别想她,所以偷偷爬墙来看她,结果却发现那个叔叔想要图谋不轨。

那会儿闻人木是打架的好手,下手狠毒又重,专门挑死穴,结果一失手就把人给打死了。

然后他们在对方的手机里发现了许多偷偷录制的视频,如果流传出去,会毁掉很多人的一生。

闻人木之所以会蹲十年的大佬也是因为这个,他那会儿上了四年高三,比一般学生都大,早满十八周岁了,所以虽然被判定为见义勇为,但仍然要负刑事责任。本来是判了十五年的有期徒刑,但他表现良好,所以提前释放了。

结果就在这十年里清欢却一次都没去看过他,闻人木心里有气,出来后一边打拼事业一边找她,想找又不想找,矛盾得很。不过闲着就没这顾虑了,他就没怪过她,而且当时她走了才是最好的选择,如果继续留在那个城市,她没法活下去,人言可畏。更何况她肚子里还揣着一个呢,那会儿她才多大啊。

“宝啊,辛苦你了……”闻人木动情地说,“我再也不会让你……”

话没说完,被他深情抱住的宝却突然跑了。“闹闹不许喝啤酒!那不是给你买的!”

程闹可怜巴巴:“妈妈我想喝……”

“不行。”这个没得商量。

闻人木突然嘴角一垂,差点哭出来,真是的,怎么就这么艰难呢?刚想诉一下情衷表达一下自己的爱意,难道这小子……不是,这闺女天生来克他的不成?

好想揍闺女啊。

作者有话要说:  九十汤微百合,不喜欢的记得跳。


  ☆、第864章 第八十九碗汤(十)


第八十九碗汤(十)

“咦, 怎么闹闹不在,只有阿姨一个人在家吗?”天使般的少年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来, “那我是不是打扰您了?”

清欢露出笑容来,就如同一个普通的女人:“不会不会,闹闹出去玩儿去了, 她爸爸在上班,平常这时候家里就我一个人。”她笑意盈盈,“想喝什么?”

“白开水就好, 谢谢阿姨。”面对清欢的时候, 周深还是单纯无辜的少年模样,而就在清欢转身的那一瞬间, 他的眼神便放在了茶几上的粉色玻璃杯上。趁着清欢给他倒水, 他迅速摸出一个白色的小药瓶,取了一颗药丸用指头碾碎,迅速倒入玻璃杯内。药粉很快就和杯子里的水融为一体,无色无味, 看不出任何问题。

接下来只要等美味的猎物上钩就可以了,看到清欢弯腰倒水时圆润饱满的身体曲线, 周深险些控制不住蓬发的**以及熏心的表情。好在这种事他不是第一次干, 早已驾轻就熟, 因此在清欢扭头后就对着她笑道:“阿姨不要忙活了,我就在这等闹闹回来好了。”

“要看电视吗?我去给你洗点水果。”

“不用了阿姨,这么麻烦您,我心里实在过意不去, 您还是坐下来喝杯水吧。”少年用纯良的表情这样说,一副关怀长辈的模样。

要不是清欢知道这是个什么货色,真要喜欢上这么个聪明乖巧又漂亮懂事的少年了。她从善如流地坐下来,拿起自己的杯子将水喝了几口,周深几乎是有些着迷地欣赏着她漂亮的肩颈线条,今天她穿了一条蓝色的削肩连衣裙,头发放了下来显得非常年轻,还露出了好看的锁骨,这是个会收拾和打扮的女人,每天的生活都过得很用心。

也正因如此,他就更喜欢了。

周深安静地坐在沙发上等待药效发作,清欢陪着他说了几句话眼皮子就开始沉重了,她有一搭没一搭地问周深一些简单的问题,比如说闹闹平时在学校表现如何呀是不是不爱学习呀和同学老师相处的怎么样呀之类的,可是问着问着她就没什么精神了,也听不大清楚周深回答了自己些什么……

少年终于撕下了伪善的面具,露出得意且下流的笑来,他长得像漫画里的天使一样,可当他脸上有这样的笑容时,竟瞬间破坏了这么一副好皮相,令人万分可惜。

随手群发了条消息,然后去将大门打开,只一会儿就进来三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男孩子来,只是这几个看起来就不是那么纯良了,至少一个个看着清欢的眼神都带着打量与评估,就像是屠宰场的屠户看到了肥美的肉。

“在哪儿玩啊,这客厅也太小了吧。”

“当然要去程闹的房间啊。”周深理所当然地说,“在女儿的房间里被玩着醒过来,总得送阿姨一个礼物啊,毕竟她这么漂亮呢。”

几个少年顿时嘻嘻哈哈笑起来,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即将要毁灭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整个家庭。

就在其中最强壮的一个男孩准备过去将清欢抱起来时,他们突然听到房门被打开的声音,然后是噼里啪啦攥拳头的响声:“敢碰老子的女人,活得不耐烦了是吧?”

周深一惊,看着高大的堵住卧室门框的闻人木,他还是第一次还没成事儿就被人抓住,于是免不了有几分心虚:“叔叔……”

“叫谁叔叔呢?老子要有你这么贱的侄子,早他妈一拳轰爆你家祖坟了。”

这回说话的就不是闻人木,而是另外一个同样高大强壮的男人了,一、二、三……加上闻人木竟然足足有四个人!而且每一个都是成年男人,拳头都有沙包大!

三十六计走为上,这会儿就不要想着干别的了,逃走要紧。横竖他们今儿个什么都没做成,都是一场误会,事后就算程闹一家要追究也没有证据。周深脑子转的最快,可是当他转过身,却看见程闹笑嘻嘻地堵在了门口:“急什么呀,水都没喝一口就要走?我妈妈给你倒的水,你怎么能不喝呢?”

“是呀,我倒的水,你怎么能不喝?”

“你、你怎么会醒着?!”一个男生惊呼。

“因为我没喝啊。”清欢摊手。“这不是很简单么,小朋友只顾着看我的胸,完全没注意我把水倒了啊。”

“敢看我老婆的胸?”闻人木笑了。

他这人脾气不大好,年轻的时候一点小事就能惹得他暴跳如雷,后来蹲牢,性子虽然收敛了点,但仍然经常生气。像是这样不怒反笑的,清欢就只见过一次,那次副校长被他揍死了。因此闻人木生气的时候一旦笑了,后果会非常非常严重。

“老婆过来。”他先是把清欢拉到身后,示意三个弟兄:“抓住他们。”

这三人都是他从小一起的玩伴,哪怕是蹲大牢也没断了关系,一起经历过生死,交情不一般。前几天清欢刚跟他们几个见过面,对于清欢十年对闻人木不管不问的事儿,三兄弟颇有微词,但架不住清欢好看,这么好看的小嫂子这么温柔,算了,反正也不是他们蹲牢,老大都不觉得委屈,他们瞎抱怨个啥。

而且那天中午嫂子亲自做饭,好吃的叫人舌头都要吞下去了。

这次收拾完这几个狗胆包天的小子,嫂子说还要再做一桌呢,想想就叫人流口水……

人抓住了,闻人木从周深口袋摸出白色小药瓶,嗤笑一声:“毛都没长齐的小兔崽子拿了点垃圾药就来糊弄人,见识过真正的猛药么?叔叔今个就让你尝尝。”说着他捏开周深的嘴丢了一片胶囊下去,其他三人也都强喂了一片,随后将人丢开,四个少年很快就在地上翻滚起来。

闻人木叹了口气:“宝啊,咱们先出去吧,把舞台留给他们表演。老二,摄像机别忘了开。”

老二应了一声,他们便离开了——开玩笑,再不离开万一被缠上怎么办,他们对小男孩一点兴趣都没有。

闻人木搂着清欢的肩给她讲笑话:“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四个没穿衣服的男人想过河,可是河里有专吃男人那玩意儿的鳄鱼,四个人手上只有一个瓶子,你说该怎么做才能过去?”

程闹:“……”卧槽好污啊。

清欢说:“……”我不想知道谢谢。

这房子是不能住了,清欢对它也没什么留恋,本来继续留在这也是为了让周深上钩,现在事情解决了,她当然要去过一下奢侈享受的生活。

房子隔音效果不太好,所以里头发生了什么左邻右舍都知道了,还有人偷偷录音传到了网上,闻人木喂给他们的药可不是小打小闹的,整整三天,几个男孩全虚脱了,要不是闹的太厉害被邻居报警,这几个怕是出不来了。

周深家的确是有权有势能摆平,知道自家孩子吃了这么大亏后气得要找程闹跟清欢母女俩算账,他们早查过了,这母女俩没什么钱,也就是普通单亲家庭。反正他们也没少这样仗势欺人,以前出事也都能用钱摆平,这回周深吃亏,周家人快要炸了!

周深更是差点没抢救过来,好不容易醒了之后在医院里痛哭流涕,跟个疯子一样要他妈去收拾闻人木一家子,要弄死他们。

结果他爸妈去了,然后灰头土脸的回来了,一向宠他上天的父亲甚至给了他一个耳光,本来严重撕裂差点死了,这下更是被打的去了半条命。

他爸崩溃的唾骂中周深才知道自己惹了什么样的大人物,别说是教训人家,就是给自己讨个公道都不行,这亏他只能认。

可惜周家想息事宁人,闻人木却不愿意啊,他手头还有美少年激情视频呢,朝网上一放这传播量。只要一想到周深骗了他闺女的初恋还想对老婆图谋不轨,闻人木就恨不得让周家全家人升天。不过现在是法治社会,他都洗手不干了,毕竟不是当年凭着一股血性就敢砍人的年轻小伙子了。

他变老了,也变坏了。

周家的产业瞬间崩塌,债台高筑,变卖掉所有房子车子都不够还债,更别提是给伤重的周深负医药费了。周深被医院赶出来后也不知去了哪里,反正程闹再也没在学校里见过他,连带他那三个狐朋狗友都没影儿了。

她一点也不遗憾,甚至觉得老爸教训的不够重。那天,如果真的让他得逞了会怎样?程闹不敢想。

反正至此她是歇了早恋的心,竟然认真读起书来,还超越了她那高中没毕业的混蛋老爸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

然后是大学毕业,接手老爸的产业,某次下班后跟朋友去酒吧畅饮,朋友非要叫人陪,说这里的男公关都是出了名的帅,程闹敬谢不敏的要先回家,出去的时候瞧见有人围成一圈,仔细听似乎是哪家贵夫人在打小三。

还是个男小三。

她没在意,转身走了,第二天听说那小三被打断了腿,脸也被划花了,这事儿是她的秘书看新闻无意提起的,她也就是随意一听。

没在意。


  ☆、第865章 第九十碗汤(一)


第九十碗汤(一)

这日下了入冬后最大的一场雪, 到底是要年关了,雪花纷纷扬扬从天上落下来, 很快就在地面上铺了厚厚一层。家家户户都关起门来过日子,年货都采买的差不多了,该准备做米糕熬腊八粥接财神然后过年了。等新的一年到了, 人就长了一岁,国家又是一年安康。

边关最近也太平了不少,平日里下大雪的时候街上都没什么行人, 除了挑子小贩来去匆匆, 再不然就是叫卖冰糖葫芦跟一些零嘴儿的,这种天气, 只有小孩儿才不怕冷呢。

说不怕冷, 小脸蛋也都冻的红彤彤了,偏还是要玩,堆雪人打雪仗什么的,可是其他日子里遇不到的好玩事情呀。

不过今儿个虽然也下着大雪, 街上却挤满了行人,不仅寻常人家开着门, 还有许多年轻的大姑娘小媳妇都挤在道路两旁。

原因无他, 在外征战五年的镇远将军回来啦!

他身材高挑修长, 一身黑甲显得极为英武霸气,漆黑的眼睛没有波动,似乎周围的姑娘们不存在一般。胯|下骑着一批黑色大马,盔甲上落了雪, 不苟言笑面无表情的模样格外威风。面容倒没有多么英俊,只能说是五官端正英气十足,但却有一股独特的气质,令人见了便忍不住耳热心跳。

“将军!将军!”

“将军!”

姑娘们叫将军的声音不绝于耳,副将特别想跟将军开个玩笑,但想了想还是算了,他紧着自己的小命呢。将军可是最不爱听这些的,虽说他们打了大胜仗,将蛮人驱赶出国境几十里,可将军面上就没什么喜悦,仍旧如此。

进城后的第一件事自然是面见皇帝。五年前对蛮人来犯怕的浑身发抖的老皇帝,如今也端起了皇帝架子,但对着镇远将军还是忌惮的,五年前他只能依靠它,如今天下太平了,他心思便活络了。自古以来,兵权就不该在一个人手上掌着。老皇帝这会儿忘了,五年前蛮子可都快要打到京城来了,若非那时候镇远将军临危受命,他的龙椅这会儿怕是都叫蛮子搬回去了。

只是兵权并非一朝一夕便可夺回,如今还是要论功行赏,于是就拔了镇远将军做镇国大将军,正一品的位子,可谓是给足了面子与地位,又赏赐了许许多多的好东西,还赐了一座大将军府,只不过这将军府暂时还不能住,因为皇帝只是赏了地跟造宅子的银子,府邸要建好至少也得一年半载。

镇国大将军阮易并不在意这些虚名,一一都受了,然后在老皇帝的“将军许久不曾归家,定然是想家了,快些回家看看去吧,家中人必定挂念得紧。”

挂念?呵。

但他仍是先谢了恩,出了殿门先吩咐副将做事,然后才上马,这才有了先前那被姑娘们丢花丢荷包的一幕。他只冷眼看着,面上没有任何表情,也不为所动,马蹄踩在雪地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阮易心中并没有多么欣喜,也没有多么想回家去。

他是威远侯府的庶子,因着姨娘得宠,得以不被大夫人抱去养,因而大夫人是不喜爱他的,嫡出的兄弟姐妹也对他全无好感。他为人又冷淡寡言,便是亲生的姨娘也不大喜欢他,觉得他嘴笨不会讨人喜欢,经常抱怨他,更别提是父亲了。后来姨娘逐渐失宠,他就更是无人问津,幼时姨娘甚至以虐打他为乐,只因她觉得是他的出生才叫侯爷不到自己房里来。

那种地方,真是一点都不想回去。

还不如留在边关,刀尖舔血,快意恩仇,用拳头和实力说话。

不过……

“七爷,七爷?”

阮易回神,才发觉堂上的老太君正在问自己话,老太君是侯爷的生母,也是府里最大的人,但她素来也不喜欢阮易,觉得这孩子嘴巴不甜读书也不成,怎么就能有这番造化呢。若非边关捷报屡屡传来,她都要以为这个孙子死在战场上了。

阮易和五年前是大不同了。五年前他肤色尚且白皙,看起来只是沉默寡言,如今却是一身的血腥戾气,哪怕是出神发呆也叫人觉得气势惊人,不敢在他面前造次。因而过去说话毫不掩饰不喜的老太君,如今也要小心翼翼起来。

大夫人心中却难受极了,没出息的庶子摇身一变,没死在外头却成了正一品的镇国大将军,要知道他们家侯爷也不过才从三品,这爵位不过是个名头,根本没什么实权。她的几个儿子倒是都会读书,也都在朝中任职,大可说是前途无量,可一和阮易比起来那就不够看了。如今阮易已位极人臣,她的儿子们却还在官场苦苦挣扎,如何能不叫人气恼。

话又说回来,阮易既然回府了,就不能让他走,否则难保他跟侯府离了心。于是大夫人打起精神,露出慈爱的笑容来:“易儿今年也二十有五了吧?”

阮易淡淡地看了她一眼:“二十七。”

他又不是大夫人亲儿子,大夫人都不管他死活,又如何会知道他的年纪。如今提起这个,不过是为了她们在得知阮易回来后就做的决定。“二十七了,是该成家了,你几个弟弟都有了孩子,你却还是孤零零一个,真是叫人挂念。”

挂念,呵。

老太君也发话了:“不错,你爹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大兄都已经考了秀才了。如今你也回家了,是该将这亲事说说了,我跟你母亲商量过……”

“我不娶妻。”

老太君话没说完就被打断,脸上立刻显出不高兴的表情来,阮易却不在意,他只是看着她,又说了一遍:“我不娶妻。”

“这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哪有不娶妻的?”大夫人皱眉,“我与老太君都给你相好了,户部侍郎赵大人家的三小姐,素来美名在外,与你是门当户对,也不算辱没了你。”

从阮易回来坐下,她们连一句都没问候关怀过,张嘴就是亲事,大夫人口中说的是与阮易门当户对,可不是跟侯府门当户对。

这时候突然传来一个娇俏带笑的清脆嗓音:“夫人这话说的可真有意思,什么美名在外,莫不是大庭广众之下唱歌跳舞的美名?三小姐可是赵大人跟个青楼妓子生的,如何跟大将军门当户对了?”

众人齐齐朝门口看去,只见厅门那里出现了一个坐在奇怪椅子上,穿着雪白大氅的少女。

她的皮肤如同雪一般白,带着淡淡的乌青,看得出来身体不是很好,因而才坐在有轮子的椅子上叫人推着。但那一张裹在毛茸茸白毛里的小脸,当真是美的令人心惊,怕是天仙下凡都比不得。冰肌玉骨眉目如画,倒似是神话中的人物,透着股仙气儿,不食人间烟火。

那件雪白的大氅乃是天山雪狐皮毛所做,无价之宝,就是皇帝最宠爱的妃子也仅有一件雪狐马甲,她却奢侈地披在身上当大氅,也没有小心翼翼的模样,发上首饰并不多,只一根玉簪,耳朵上戴着两个小小的坠子,大夫人不识货,可出身勋贵之家的老太君却一眼认出那是传说中的鲛珠。

怕是皇后娘娘都没得这样的饰物,这少女却是穷奢极欲,处处显着奢华尊贵。

她身边站着一男一女,都是神仙般的人物,不仅容色出众,且都气质不凡。男子身着白衫,同样披着白色大氅,眉眼俊秀,面上带着抹笑,似是在笑,又似没有。女子同样白衣白氅,黑发如瀑,掩不住窈窕身材,生的是娇艳似火,令人痴迷。可此刻这两人都恭敬地站在少女身旁,男子撑着伞,女子手里捧着暖炉,都似笑非笑地望着大夫人。

明明是不速之客,却像是理所当然一般。

“喵~”

众人才发现少女怀中抱着一只通体雪白只有眉心有红色闪电的奶猫,此时奶猫娇嗲嗲地叫了一声,少女便伸出手指逗弄,奶猫舔了舔她的指头,她才又轻笑。本就是倾国倾城的绝色,笑起来更是让人心跳莫名的加速。哪怕侯府的少爷们都娶了妻子,身边有美妾陪伴,也不由得屏住了呼吸,痴痴地瞧她的容颜。

只可惜少女完全不将他们放在眼里,也不去看大夫人,而是对着阮易笑:“阿阮,你回来,不先去见我,却来见这些渣滓,难道不怕我难受么?”

在她心中,这侯府上上下下,可不都是一群渣滓么。

阮易面上仍旧没有表情,眼中却流露笑意。见她还在厅门口不进来,便走过去,连人带轮椅抱过门槛,轻声道:“我差人送的东西,可收到了?”

“收到啦。”少女懒洋洋地瞥他一眼。“皇帝这回大方得很,送了你足足十车的金银财宝,可是你给我我也不会开心,因为你竟然先回这吃人的地方来,也不到我的风雪楼去坐坐。”

阮易是被她磨惯的,当下好脾气的道歉:“是我考虑不周。”


  ☆、第866章 第九十碗汤(二)


第九十碗汤(二)

少女本来还有话要继续说来着, 结果阮易一认错,她便叹了口气:“怎地五年不见, 你还是这副性子。”心太软了,被人欺到头上而不自知。

“徐姑娘,这是我侯府的私事, 不请自来,可算不得客人。”大夫人冷不丁地开口,眼睛盯着少女瞧。“怎么说侯府也是功勋之家, 徐姑娘是商贾出身, 还是不要与我们来往的好。”

没等少女说话,阮易就道:“她是来见我, 不是你们。”

少女很是满意阮易对自己的维护, 不过面对她看不顺眼的大夫人,这话该说的还是得说。“什么侯府,不过是个破落户而已,这侯位传了数代, 早就只剩下个空壳子了。你瞧不起我商贾人家,有本事就别到我徐氏名下的商行去。”

她敢这么说, 就是因为整个大禹王朝的商户, 基本上都是徐氏所开。无论是衣食住行抑或是当铺钱庄, 徐氏遍盖天下,谁见了她不是恭恭敬敬,一个破落侯府的夫人算个什么东西。

大夫人噎住,她的确没这本事, 阮易还没从军的时候,她曾经当着少女的面刺过阮易几句,结果之后就糟了报应。这少女一声令下,侯府便再也采买不到任何粮食蔬菜,大冬天的连炭都烧不起,活生生长了一身的冻疮,如今是年年复发,好不了了。

见大夫人怂了,少女才满意,她毫无身为低贱商户的自觉,对在场侯府众人道:“阿阮不会娶妻,更不会娶你们给他说的妻子。”说完就招呼阮易。“我们走吧阿阮,你的房间早已准备好,总比住在这破地方舒服。”

侯府雕梁画栋,在她口中却是个不舒服的“破地方”。

阮易点了下头,接手了她的轮椅,却在转身的瞬间被老太君叫住:“易哥儿!”

她老人家不敢朝少女撒野,但阮易是她的亲孙子跑不了,她不信阮易不顾名声:“你刚回京,不在侯府住,反倒去和外人厮混,若是叫人知道了笑不笑你?还是留下来,你的院子我立刻命人腾出来,还有你姨娘,你也得去看看,百善孝为先啊。”

这回少女没说话,阮易也没说话,倒是少女身边那清俊的男子笑着开口:“老太君这话说的有意思,什么叫给大将军的院子收拾出来,大将军不过出征五年,又是为国征战,这院子就被您拨给下人住了,难不成是盼着大将军死在战场上。如今大将军凯旋,消息在半个月前便传至京城,我家小姐早早就备好了房间,您可倒好,要到如今再腾院子。不好劳烦您,还是叫大将军到我们徐家暂住吧。”

话说的没有丝毫错处,滴水不漏又满是讽刺,老太君被人尊重了一辈子,哪怕是侯爷也对她十分敬重,像这样跟她说话的竟还是个商户人家的下人,登时叫她老人家气得面色发白。

阮易对侯府没有归属感,对生母也早没了感情,他回来不过是做个样子,叫人知道他给了皇帝面子,其实本来他就打算要走了。

大夫人见老太君吃瘪,忍不住又出头道:“易哥儿,无论如何,我都担起你一声母亲,老太君是你的亲祖母,你由得外人气她,若是有个好歹可如何是好?你的名声还要不要了?我——”

话没说完就叫少女打断了:“阿阮,走了。”

阮易推着她走,连头都没回,大夫人被气得浑身发抖,可她早已见过这少女的手段,是再不敢挑衅于她了。过去也是如此,那会儿阮易还是个半大少年,不知怎地就入了少女的眼,大夫人苛待她,少女说了两句,大夫人却鄙夷不屑她商户女的身份,结果第二日就吃到了苦头。这京城里哪个钱庄酒楼布店不是徐氏开的,侯府的女儿们一连半年买不到最新的胭脂水粉和新衣,连出门的脸面都没有,甭提被笑话的多惨了。

拿权势身份压人是没有用的,因为少女根本不怕这个。拿阮易去威胁更没用,且不说阮易愿不愿意做她的棋子,光是少女身边的奇人异士,就已经很难对付了。

今日跟来的这两个是素日里照顾少女起居的,一个妙手回春,一个武功卓绝,都是一等一的人物,也不知这少女是怎地将他们收入麾下,让其心甘情愿为她卖命。

大夫人盯着少女的背影,心中妒恨难平。

这少女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还是天真豆蔻模样,实际上却已经二十五了,只比阮易小了两岁,却不知为何容貌不见衰老,十分少女。唯一让大夫人高兴的是对方是个病秧子,说不准哪日就死了,到时候看她还怎么横!

从阮易跟少女结识已经过了二十年,期间大夫人被怼过无数次,哪怕她已经伏低做小不去招惹对方,那少女也要惹她。唯一能让大夫人心情舒畅的就只有少女是个短命鬼了,她每次去寺庙上香都要诅咒少女一番,盼着她早死,也好出一出心头这口恶气!

谁知就在她盯着少女背影不放的时候,对方却突然回头了,正好对上她充满厌恶仇恨的表情。

讨厌她的人多了,可惜……他们只能忍着。少女对着大夫人看了两眼,似是没看到对方眼中的敌视怨恨,而是单手撑着下巴,另一手撸着奶猫的毛,阮易也任由她盯着,过了会儿,突然听到她说:“你长了好多皱纹。”

也是五年不见了,大夫人老了好多哦。

大夫人被她这一气差点晕过去,少女却已经被阮易连轮椅带人抱出大厅了,四人的身影逐渐消失在漫天大雪之中,原来不知何时又飘起了雪花。

“连个短命鬼也拦不住!侯府什么时候成了想来就来想去就去的地方?!”大夫人气恼不已。

管家被骂得连连认罪,他倒是想拦啊,可是徐家小姐身边那姑娘忒厉害,他们侯府全部家丁都上了也不够人家一指头戳的,还能怎样?!

阮易推着轮椅到门口,男子将伞收起,阮易便弯腰抱起少女,将她放入马车之中,随后被少女扯住袖子:“你也进来,外头雪大。”

阮易本是想赶车的。

“爷进去吧,奴婢来赶车就好。”女子如是说,然后对男子道,“你也进去。”

只是个文弱大夫的清俊男子二话没说就钻了进去,速度之快让女子嘴角一抽。

阮易向来极听少女的话,进去之后便坐在她身边,解释道:“我让副将送东西给你,就是要告诉你,我先回侯府,很快就过去。你不必亲自来接我的,清欢。”

清欢接过男子递来的热茶,看着阮易也得到一杯,才道:“我不放心,他们要吸你的血呢,现在你可不是五年前默默无闻的侯府七爷了。”而是炙手可热的镇国大将军。

阮易淡淡道:“我不会叫他们得逞。”

清欢喝了口茶:“你道那位赵大人家的小姐是什么德行?她是最近几年才出的名,从夏你跟阿阮好好讲讲。”

名叫从夏的男子似是想到什么好玩的事情轻笑出声:“爷征战在外自是不知,这几年太平了些,这赵家小姐就逐渐不安分了。三年前竟女扮男装去逛青楼,还在青楼戴上面纱跳舞唱歌,一时之间出尽了风头,如今十九了还没嫁出去,连个上门说亲的都没有。”

侯府打的一手好算盘。大夫人怕死了阮易能有出息,盖过她的儿子们,因此才想让他娶个摆不上台面的妻子,却不成想被清欢撞破,连结亲的话都没能说完。

女扮男装……逛青楼……唱歌跳舞……阮易一向没什么表情的脸上,顿时一言难尽。

清欢知道这位赵小姐是穿越人士,但因为对方勉强算是个傻白甜,也就是偶尔干些在这个世界看来惊世骇俗的事情罢了,倒也没做出什么坏事,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但赵小姐名声坏透是事实,阮易要真娶了她,那可真是丢了大人。

“小姐这五年可担心将军呢,如今将军回来,小姐也能睡几个安稳觉了。”从夏打趣。

“说到这个,清欢。”阮易认真地向清欢道谢,“五年来若非你一直送粮草军需,我是决计打不了胜仗,也回不来的。”

偌大一个国家,说没有武将岂不令人笑话,可当年蛮子打进来占了半壁江山,但大禹却屡屡吃败仗,其中固然有主帅无能的原因,但更大一部分其实是在某些欺上瞒下的奸人身上。克扣军饷中饱私囊,打压有志之士,再加上皇帝老迈昏庸,眼看蛮子就要打到京都,皇帝才在万般无奈之下点了阮易领兵。

五年的时间里,想给他下绊子的人不在少数。因得他能力卓绝,为人清廉,上阵杀敌时又一马当先,所以那些人便都从军需粮草下手,若非徐家一直暗中支持,阮易也早死在战场上了。


  ☆、第867章 第九十碗汤(三)


第九十碗汤(三)

“你我之间何须如此客气。”清欢摆摆手, “若是不帮你,难道以后叫我跟那些蛮子做生意不成?我可不愿意。”还是本国人好欺负。

阮易失笑, “你倒是想的清楚。”

“那是自然。”

……

很快到了徐家庄子,只看外表也是气派非凡,不输侯府, 进去之后才发觉此中妙处。外头冰天雪地,庄内却是温暖如春百花齐放,一点冷气都没有。仆人们行色匆匆来去不停, 见了清欢都行礼问候, 而后各司其职。

清欢外出一趟沾了寒气,她身子骨不好, 因此擅长医术的从夏为她开了沐浴的药方。下人掐着时间估摸着小姐要回来就开始准备了, 正好她回房后去净池泡一会儿,让草药带走身上寒气,免得生病。

水寒伺候清欢已经习惯了,却不曾想今日却被小姐拒绝, 然后她家小姐竟然对着阮易勾勾手:“阿阮进来吧,同我一起泡。”

阮易微微蹙眉, 却已被她拉了进去。水寒目瞪口呆, 美艳的脸上是一副卧槽我听见了什么的表情, 然后就要去棒打鸳鸯,被从夏一把拽住:“你干什么去?!”

水寒气红了脸:“你说我干什么去?!放小姐跟个陌生男子共浴?你疯了吧?再不放手小心我揍你!”

武力值极其强大到可怕的水寒没人敢招惹,从夏连忙举手投降,“你真不用去, 小姐会生气的,你想让她生气吗?”

水寒准备推门的手瞬间僵硬了,因为没人比她更清楚小姐生起气来有多么可怕!小姐身边奇人异士不少,她却是最早跟着的,因此更是了解,小姐说一不二,此刻自己真要闯进去了,后果怕是不堪设想。可是……难道真的就放任阮易跟小姐洗鸳鸯浴不成?这二人虽说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情谊非凡,但这样也未免太……再说了两人连个婚约都没有,直接跳到这一步是不是不太好啊?!

此刻她脑子里一会儿想到这个一会儿想到那个,头疼异常。一旁看着她的从夏叹了口气,他当然想解释,可是他不能说,这个秘密天底下只有几个人知道,哪怕水寒绝对不会泄密,他也不能说出来。

净房内,清欢已经脱了衣裳下水了,出去一趟,仿佛连骨头都被冻的僵硬,难受得很,如今热水一泡,便觉得分外温暖。她将长发挽起,用簪子固定,随后趴在池边懒洋洋地说:“你还愣着做什么,快脱了衣裳进来。”

随后听到一声叹息,接着是衣裳落地的声音,阮易进了池子。清欢也不回头,随意对他招招手:“靠过来些。”

阮易听她话靠了过来,清欢睁开眼在他胸口轻轻摸了摸:“日夜绑着,疼不疼?”

阮易握住她的手,“无妨。”

他身材修长高挑,并不是寻常武将的粗壮,反倒有几分秀气。如今衣衫褪去,底下的身子千疮百孔满是伤疤,唯独胸口毫发无损,甚至与其他部位相比,还透着一股异样的白。

因为长年累月,这里都是被紧紧裹起来的。

镇国大将军阮易是个女人,这件事,天底下只有四个人知道。

一个是阮易的生母,一个是阮易自己,一个是清欢,最后一个是从夏。阮易少年时期生过一场大病,因为身份原因,他的姨娘从来不会让他看大夫,生怕暴露了他的真实性别。后来阮易与清欢熟了,便有能医死人生白骨的从夏给他看诊。从夏医术卓绝,只从脉相就判定了阮易的身份,只是他为人心细如发,并未说出。

清欢叹了口气:“本来就小,日夜都绑着,快没了。”

阮易沉默地看了一眼她饱满雪白的胸口,默默地别过眼去。清欢笑了,从背后搂住她的肩,“莫恼莫恼,我同你开玩笑呢。”

这么多年在军中生活,从小又被当作男子养大,说实在点,阮易实在不觉得自己是个女人。除了身体构造,他认为自己就是个男子。因此对于同清欢沐浴这件事,隐隐有些抵触。但这么多年下来也习惯了,虽然偶尔还是没法对她的玩笑免疫。比如说此刻,阮易的脸已经红了。

清欢撩起水给阮易擦背,他背上也全是伤,最重的那一道是刀伤,是他还小的时候为她挡的。徐家虽然是商贾人家,却也是盘根错节的大家族。清欢爹娘早逝,留了如此大的家业,想弄死她这么个小女孩然后独占的人多了去了,若是没有阮易,清欢怕是也活不到现在。阮易那会儿才几岁啊,就因为她待他好,就奋不顾身,连命都要给她了。

“都跟你说了,出门在外,我不在你身边,你要好生照顾自己,我不是叫承继跟着你,他就是这样照顾你的?”

阮易道:“你别怪他,他快要将我当成娃娃照料了,但战场上风云莫测凶险万分,怎能让他为我断送性命?”

清欢摇摇头,“你总是替他人着想,倒也偶尔想想自己,若你死了,可没人替你伤心。”

阮易这回笑起来,他几乎是不笑的,偶尔的笑也都是对着清欢:“不会。”

“什么不会?”

“不会没人替我伤心。”他说。“你会。”

“……所以才让你好好照顾自己不是?我身体不好,经不起刺激的,也替我想想吧?”

“知道了。”

在清欢面前,阮易向来听话,盖因这世上就只有这么一个关心他保护他的人,因此他也想为她献上自己的一切,就和那些为她效力的人一样,愿意将命送给她。

清欢给她擦完背道,“该你了。”

和阮易结实有力的身体不同,清欢的身体宛如白玉一般娇嫩柔软,滑腻无骨,似乎稍一用力就会被折断。热气氤氲中,一片冰肌玉骨更是令人痴迷。

在热水里清欢也待不了太久,哪怕泡这一池子汤药对她身子好。阮易先是自己上岸,然后把清欢从池子里抱出来,用毯子裹住。他力气大得很,就是承继也比不上。

清欢换了一身衣裳,阮易当着她的面毫不忌讳的擦身子,清欢看了会儿,幽幽道:“阿阮,我想看你穿裙子。”

阮易瞬间石化。

他这辈子没穿过裙子,早习惯穿男装了,而且……他心里认为自己是个男人,穿裙子可成何体统?可清欢想看……他想起自己先前拿起她裙子的时候,布料柔软丝滑,轻薄带香,与他是完全不同的,穿在清欢身上也好看,比任何人都好看。“我……”如果你真的想看的话,我也可以……勉强……逼自己……

谁知还没说话,就听到清欢笑了:“我同你说着耍的,我怎会让你做你不想做的事呢?”

虽然她的确蛮想看的。

阮易穿的也是清欢命人准备的衣裳,做工极其精致,明明很是保暖,穿在身上却轻飘飘的丝毫没有重量,人也不显臃肿,很好看。徐家名下铺子无数,清欢掌管家业后更是将其拓展开来,如今早已成为大禹王朝说一不二的商户了。

他穿好袍子后过去给清欢擦头发,她盘腿坐在床上:“承继说你回来的时候,街上许多小姑娘都喜欢你,对着抛花抛荷包呢。”

承继是水寒的师兄,同时也是阮易的副将,是他离京时清欢派去保护照顾他的人,这几年跟着阮易出生入死的,一回来就跟着阮易进宫,然后听阮易的吩咐将皇帝赏赐的东西拉来给自家小姐。

“我没注意。”这是真话,“那些赏赐,喜欢吗?”

“喜欢。”清欢毫不犹豫,“皇帝这回挺大方,给的都是好东西呢。”她打了个呵欠,“你送来真是太正确了,若是弄到侯府,没几天就被瓜分个一干二净,你可什么都捞不着。”

“都给你。”阮易才不会把那些好东西拿回去侯府便宜侯府的人。

清欢不推辞,反正她给阮易花的钱更多。“你入宫之后,皇帝没说给你赐婚什么的?”

“没有。”阮易眉眼冷淡。“侯府倒是有这个打算,看起来像是想从姨娘身上着手。”

他对那姨娘早没感情了,若是有,大概也在懂事之前吧,被打的多了,连亲娘都不想认了,横竖那位亲娘也没尽过一天责任,阮易能在侯府活下来,真可以说是他自己的造化。

清欢嗤笑:“那有什么用,她自己都难保,还想管着你。不过如今你年轻有为又不曾娶妻,会有很多人蠢蠢欲动,你要小心些。”

阮易点了下头:“知道了。”

“饿了没有?回来之后还没有吃东西吧?”清欢问,“我刚才就吩咐管家备膳了,擦完头发刚好去吃。”

只有她在意他冷不冷饿不饿,承继倒是也关心他,但那都是清欢的命令,从夏水寒等人见了他也都喊一声爷,听他的命令关怀他的状况,但他们关心他都是因为清欢,唯一没有任何原因的,只有清欢一人。


  ☆、第868章 第九十碗汤(四)


第九十碗汤(四)

晚上阮易自然和清欢一起睡, 他有属于自己的房间,但阔别五年刚回来, 两个人有许多话要讲。水寒的内心是崩溃的,她蹲在门外好一会儿,等到从夏来了, 只听得她口中失魂落魄的呢喃着:“小姐跟男人睡一起了……小姐跟男人睡一起了……”

到底是朝夕相处的同伴,从夏好心安慰了一句:“反正也不是第一次……”

“你懂什么?!”水寒险些哭出来,“那会儿小姐才几岁啊, 两小无猜也就算了, 这都多大年纪了还睡一起?若是成亲也还罢了……”

从夏心想,这两人若是能成亲才奇怪呢, 不过他没法告诉水寒真相, 为今之计也只能希望她早日习惯,反正这样的事情以后肯定会经常发生,像他就淡定多了。

于是第二天早上,水寒进屋伺候清欢起床的时候, 阮易已经自己穿好了衣裳,正坐在床边给清欢系着肚兜的带子。水寒见了险些一口气没喘过来, 若非她功夫高强, 这会儿手里那盆水怕是端不住的。她寻思着得找个机会好好跟小姐说说, 这女儿家怎能在未嫁人的事后就同男子如此亲近呢?也不知道昨天晚上有没有发生什么事……水寒不着痕迹地瞧了一眼床褥,见被掀开的被子下,白色床单依旧整洁如新,这才松了口气, 没什么痕迹,就说明彼此之间还是清白的。

阮易给清欢系上带子,还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这时候小奶猫突然娇嗲嗲的叫了一声,两只小爪子扒拉着朝清欢身上爬。清欢摸了摸它的小脑袋,问阮易:“今儿个可是还要进宫?”

阮易点了下头,“昨儿皇上要我今日过去,说是有事情要同我说。”

清欢一边撸猫一边看他:“想不想知道是什么事?”

“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她手下有最优秀的探子,只要她想,皇帝昨晚放没放屁放了几个她都能一清二楚。“你想知道吗?”

“想。”

清欢伸了个懒腰,“这事儿昨儿就该告诉你的,又担心你听了不高兴。皇帝想给你赐婚呢,把他那小女儿嫁给你。唔,就是深受宠爱的明珠公主,今年将将十五,正是花儿一般的年纪,配你这位镇国大将军,可不是锦上添花么。又笼络了你,又同你攀上了关系。”

可惜皇帝千万般打算,也不知道阮易根本不是男人。听了清欢这话,阮易第一反应是:“所以昨日老太君他们那么急给我说亲事,就是怕我尚了公主?”

“当然要怕,从小被欺负虐待长大,以为没有出息的庶子突然摇身一变成了手握兵权的大将军,你说他们急不急?”清欢打了个呵欠,昨晚跟阮易聊了很久,她现在困的要命,阮易却一点事儿都没有,仍旧是精神奕奕的,别说是黑眼圈了,人家还面色红润精神焕发。真是人比人气死人,清欢叹了口气。

水寒一边给清欢绾发一边道:“说起来也真是有意思,哪怕是皇帝也知道要忌惮爷几分,不敢直接下旨赐婚,还要今日问问爷的心思看看爷的态度。这侯府的人可倒好,直接上来就说给爷定了门亲事,当真是有趣,难不成他们觉得自己比皇帝还厉害不成?”别以为阮易是个庶子就好欺负啊,他从来都不是任人欺凌的人,如今他对侯府没有丝毫情分,只是懒得去理会罢了。真要将阮易逼急了……水寒不想承认自己还挺想看侯府作死的。

“我不娶妻。”阮易说,“公主不娶,赵家小姐爷不娶。”

清欢叹了口气:“只怕你说不娶不行啊。”

阮易奇怪地看她一眼:“这是为何?”

他不知道她为何这么说,但是很快的,他就知道了。

阮易入宫后,皇帝先是不痛不痒地说了些废话,然后就暗示他想要将明珠公主许给他,被阮易委婉地拒绝了。皇帝也并非真的要结成这门亲事,阮易若是答应那固然好,若是不答应,他也没必要为此与其翻脸——要知道现在大禹所有的军队都在阮易手里,他这个皇帝的位子坐的可不够稳当。

可惜侯府的人没有皇帝这么聪明,他们是拼了命的想要给阮易说个不好的媳妇,以此来踩低阮易,仿佛这样他们家的嫡子就能比阮易出息了一样。

因为阮易没有尚公主的念头,皇帝便又赏赐了些好东西给他,他谢恩后便告退了,刚出御书房就有一道鞭子凌厉地破风而来,若非他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只怕此刻脸面已经毁了。

承继今日也随他一起来,“爷!”

“不妨事。”阮易捏着鞭子,冷淡地朝来人看去。

那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十分的娇俏美丽,散发着太阳一般的热度,骄傲而热情,一双大眼睛亮晶晶的宛如天空星辰,此刻正燃烧着火焰瞪着他:“本公主告诉你,不要肖想本公主!本公主就是嫁给叫花子也不嫁你!”

声音也很好听,银铃般清脆,总的来说是个被娇宠的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姑娘,可惜这张樱桃小嘴儿里说出来的话就不是很中听了。

好在阮易根本不在意,也懒得理会,丢开鞭子就走。小公主觉得自己丢了面子,就不管不顾地又朝着阮易甩来一鞭,这回用了十分的力道,似是要将人打死才开心。

承继来了火气,阮易速度更快,连头都没回就再一次徒手捉住鞭子,然后狠狠一扯——那娇俏的小姑娘就站不稳跌了个狗啃泥,头发散了发髻乱了珠钗掉了,整个人都狼狈不堪。

小公主第一次被人这样无礼的对待,整个人都不好了,她的嘴巴扁了扁,还从来没人敢这样对她呢!眼泪大颗大颗掉下来,下意识地指责:“你、你就不知道什么叫怜香惜玉吗?!”

虽然骄纵了点,却也是十足可爱,然而打动不了阮易的铁石心肠,事实上他能被打动就有鬼了,他虽然不喜欢男人,却也对女人没什么感觉!

就见阮易跟承继头都没回,很快就消失在小公主的视线中,她整个人都愣住了,眼泪也不流了,然后小脸一点一点烧红……啊,还是第一次有人不买她的面子呢,父皇说要给他们赐婚她还不乐意来着,毕竟这人长的并没有多么英俊。可是身材挺拔身手高超而且其实挺好看的,最主要是气质高冷又强势,实在是跟那些讨她欢心的人不一样……

小公主在这边春心萌动,阮易出了宫门第一件事是吩咐承继把那些金银珠宝的好东西拉回去送给清欢。

承继受清欢影响,对钱财很是看重,登时应了一声:“得嘞!”

跑了两步回头:“爷不会去么?小姐会等您的。”

阮易摇摇头:“我出门时她说了在十八楼等我用午膳,你先回去,一会儿自个过来。”

“行!”承继哪会拒绝,十八楼是他们徐家名下的酒楼,向来有天下第一的称号,五年没能好好吃一顿了,他会错过才怪!最主要的是小姐在那的话,小师妹也在那,承继是绝对不会错过这样的好机会的!

因为入宫面圣,阮易穿的是官服,走在街上未免受人瞩目。他无意让清欢久等,便直接去了十八楼,十八楼的掌柜是个看起来憨厚微胖的中年男子,左手大拇指上戴着个玉扳指,在门口候着,一见他来便露出笑道:“小姐命小的在这等着爷,爷里头请~”

阮易对他点了下头:“侯叔。”

“不敢当不敢当,爷长大了,跟小姐叫我一声老侯就成。”

阮易笑笑没说话。他幼年时与清欢相遇,那时他总吃不饱,她就会带许多好吃的给他,好吃的能把舌头都吞了。后来他才知道那些好吃的都是侯叔做的,二十年前,侯叔可是有天下第一之称的厨神。如今他替清欢掌管徐氏名下的所有酒楼,担着十八楼掌柜的名号,其实除了清欢,他再不做菜了。

哪怕是阮易,也得跟着清欢才有的吃。

清欢身边能人异士不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来历,阮易对他们向来礼遇有加,从不因为自己被叫了声爷就不拿人家当人看。要知道这些人,哪个拿出去不是响当当的人物,能共同为清欢效命,阮易高兴得很。

他恨不得世上所有厉害的人都服从清欢,为她卖命。

清欢坐在二楼临窗的包厢,这里是她的专属房间,从来不曾进过外人。阮易从外头进来,风尘仆仆一身皑皑白雪,便先在从夏的帮助下脱了外衫,抖去雪花。

房里十分温暖,盖因清欢的身体受不得冻,众人都很小心,就怕她哪里不适。

见阮易来了,清欢腿上的小奶猫喵呜的叫了一声,抬起一双水灵灵的猫瞳去看他,这小猫阮易早就见过,不知为何一直长不大,就如同它主人的容颜,始终停留在豆蔻梢头。


  ☆、第869章 第九十碗汤(五)


第九十碗汤(五)

“回来了?”清欢撑着下巴看他, “皇帝说什么了?”

“和你说的一模一样。”阮易习惯了清欢说啥都对,她说他大可拒绝, 皇帝绝不会为难他,果然如此。“这场婚事就此作罢,好在皇上没有拟旨, 否则骑虎难下,便难看了。”

“有什么难看的,你尚了公主便是, 也好叫侯府那些不长眼的东西开开眼。”清欢随意说道。

“我不。”阮易皱眉, “我此生都不会娶妻,没得白白断送人家姑娘的一生。若是一定要娶, 你嫁我便是。”

说完才发觉自己一时冲动, 顿时面上尴尬,想解释自己只是随口一说,却听清欢笑道,“若真到了那个时候, 我自然愿意嫁你,横竖我嫁不嫁人, 过得都很好。说起来徐氏一族的长辈们可从来没打消给我塞男人的念头呢, 只是也不看看送来的都是些什么货色, 连我府上看门家丁都比不上的脸,看了都不舒服。”

徐氏家大业大,有许多人觉得她一介孤女无依无靠,想从她手上夺走这偌大家业, 可惜一个个都被她收拾了,不过总有那贼心不死的。“这半年隔几日就有人要见我,给我介绍他的侄儿表弟之类的,烦都烦死了。”所以后来她吩咐家丁,看到来说亲的不用废话,乱棍打出去,免得脏了徐府的地。

阮易见她并不在意自己先前说的狂言,轻轻松了口气:“你若想嫁,我可不答应。”那些凡夫俗子怎么配得上她,不过是糟蹋了她的容色与干净。

水寒听得心塞,她真搞不懂这二位,语气里分明是朋友,可又表现的那样暧昧。鸳鸯浴洗了不说,同床共枕了不说,今儿竟然能在一起讨论起男婚女嫁的事儿来!真要成亲就好了,反正现在爷已经功成名就,再不是当年那个被人欺负的躲在草丛里不敢出声的小不点了。从夏一点都不明白这二位究竟是怎么想的,你看看爷那动作,进来先脱衣裳抖去雪花去除身上寒气怕过给小姐,然后到她面前坐下手就没闲着,不住地剥瓜果核桃,果仁全送到了小姐嘴里。

明明就是一副郎情妾意的模样,怎地两个谁都不主动呢?

真是愁煞人也,倘若她与师兄也是这般,这辈子怕是也没成亲的可能了。

从夏将水寒的表情都看在眼里,于是又悄悄怜悯了她一下——真是太惨了,不过这种看着水寒被蒙在鼓里的感觉好爽啊,也算是出了平时总被她揍的一口恶气!他的确是天底下最好的大夫,可就这样小姐也避免不了打喷嚏染风寒之类的小伤小病,偏偏每次小姐身子不适,水寒都要狠揍他一顿,愣是说他没把小姐照顾好——可摆脱,到底是谁负责小姐的起居诸事的?

只恨自己幼年时最新医术,刻苦钻研无心为他,若是当初再好好学个轻功或是拳脚,早把水寒揍扁了!

现在承继回来了,若是叫他知道他欺负水寒,那家伙可不会讲道理,直接一拳头捶过来,他的小命估计都保不住,毕竟他只是个柔弱的美男子啊。

清欢同阮易又说了几句话,告诉他说:“我给你介绍个人,你一定要见见。”

她身边总是出现些奇人,阮易是不奇怪的,但当水寒从屏风后带出一个年纪只有**岁的小男孩时,阮易还是惊呆了:“这是……”

“不觉得他看起来很眼熟吗?”

嗯?

阮易又仔细打量了几眼,遗憾的是他仍然分不清这小孩子是谁。说是小孩子,但眼神很是冷静早熟,没有小孩子的天真,与此相比,就是之前拿鞭子要抽他的十六岁的明珠公主都比这孩子像个孩子。

清欢见他实在是想不起来,就叹了一声:“你不是刚见过这孩子的父亲。”

“什么?”阮易这下惊呆了,“这是侯叔的孩子?”

清欢&从夏&水寒:“……”

聪明的人一旦犯起傻来,那可真不一般。

从夏忍着笑:“小姐说的是皇上。”

阮易再仔细一看,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只是很快他神色就变了,“皇子怎会在这儿?”

“不必担心,世上已经没有这个二十四皇子了。”

皇帝儿子女儿那么多,估计他自己都认不大出来。

那孩子神色冷淡,唯独对清欢很是依赖,依偎在她身边,对阮易倒是一副不怎么友好的样子,甚至不拿正眼瞧他,就是玩清欢腰间的一个荷包,再不然就是摸摸奶猫的毛,从头到尾一句话都没说。

清欢拍了拍孩子的脑袋,从夏会意,立刻过来将孩子带到一边去玩。阮易用眼神询问,清欢才告诉他:“他在宫里要活不下去了,皇帝忽视他,兄弟姐妹不喜欢他,就连太监都敢欺负他。若非我命人将他带出来,这会儿怕是被烧死了。到这之后一直不说话,估计是有了心理阴影,皇帝真不是个东西,自己造的孽,却要别人来收拾。”

阮易摇摇头,问:“他的母亲呢?”

“一个洗脚宫女。”水寒小声说,怕被孩子听到,“皇帝醉酒临幸的,醒来后觉得丢面子没理会,谁知道这宫女有了孕,生了个皇子。恰好贵妃娘娘无子,就抱过去养,养了几年,贵妃有了身孕,这孩子就不吃香了,立刻被丢到冷宫旁边住,一日三餐都成问题。好好个皇子,被群奴才给欺负成什么样了。”不仅水浇火烤,还逼他吃些秽物。那些一生葬送在皇宫里的人,以践踏被遗忘的不受宠的皇子来满足自己心中的变态快感。

也因此孩子变成了这副模样,要解开心结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阮易相信清欢,她身上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能够让人无条件的信任和喜爱她,就好像是他一样,幼年时的他的情况比这孩子还要严重,不也是一点点被她调|教成今日威风凛凛的镇国大将军?

叹了口气:“日后咱们待这孩子好些。离开那地方也未必不是好事,活着就好。”

清欢明白他这话什么意思,如今皇子们大都长大了,开始分庭抗礼,为的都是皇位。而皇帝已经老了,像是这孩子这样的年纪,日后他哪个兄弟登基都没他的好果子吃,他自己又没有足够的实力与兄长们抗衡,因此假死离宫,是最好的选择。

两人相视一笑,这时突然听见外头传来吵闹声:“我要见阮易!我是他未婚妻!你凭什么拦着不让我上去?!我来见我未婚夫关你屁事啊?!信不信我一拳打爆你?!”

声音任性刁蛮,阮易不清楚,清欢却知道是谁,因为这位赵姑娘的丰功伟绩,她不仅都知道,还目睹了大部分。于是揶揄阮易道:“大将军的未婚妻来了,还不赶紧出去拜见?若是能一见钟情,这媒人我来做。”

阮易:“……”

正常人家的姑娘会在天下第一的酒楼里大声喊自己未婚夫的名字并且要见人家吗?更何况他们根本不是未婚夫妻?!也不知是怎么找上门儿来的。

清欢悠悠地说:“这就是穿越光环,尔等不懂。”

阮易刷的一下起身:“我去处理——”

“不必,你安心坐着给我剥瓜子。”清欢将他拉住坐下,“可别小看了老侯,那可是只老狐狸,贼精贼精的,赵姑娘玩不过他。”再说了,她完全可以让水寒无声无息的将人给绑过来。“你堂堂大将军,为了这么点小事亲自上阵,也不怕人笑话。”

再让她在外头喊下去,这生意还做不做了?

候掌柜也是这样想的,他弥勒佛的面上带着善意的笑,一遍遍劝着赵姑娘不要搞事。哪里知道这位赵姑娘见他脾气软和,似乎很好欺负,顿时更加咄咄逼人,还试图造谣他非礼她。

开什么玩笑,他老侯行走江湖这么多年,唯一一个服的人就是自家小姐,要是没几分手段,能混成十八楼的总掌柜?

……

“安静了。”从夏说。

阮易爷觉得自己刚才白担心了,侯叔看起来厉害得很,不需要他出马。那疯疯癫癫的赵家小姐这就没了声,希望日后别再来折腾。

此时此刻,赵家小姐正一脸惊恐地掐着自己的喉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候掌柜慈爱的笑:“赵小姐若是身子不适,还是早些回府歇息,您是千金之体,可别在小店出了什么事。”

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服务业,要叫客人开心,客人就是玉皇大帝,一刻不能怠慢。因而候掌柜从来不在自己的地盘让客人出事——可一旦出了这十八楼,是死是活可就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了。

赵小姐还处于突然失声的状态中无法回神,于是就这么被候掌柜带走了,从始至终她都没注意自己方才入口的那杯茶水——气势汹汹跑来下个见未来夫婿,却莫名其妙被掌柜地说动喝了杯茶,然后准备大闹一场的时候,突然就失声了。


  ☆、第870章 第九十碗汤(六)


第九十碗汤(六)

阮易难得叹了口气, 面上也是很人性化的无奈,他已不是当年只能任人欺凌的孩子了, 成了将军后,不乏有想要讨好谄媚之人,金银财宝绫罗绸缎锦衣玉食华服美人送了个遍, 他统统不收,因此无人知道他喜好什么。大部分人是不敢来纠缠的,如赵小姐这般在外头大肆宣扬他们之间婚约的, 着实少见。

清欢倒是挺喜欢他这些表情, 在她看来阮易太沉闷,什么事都往心里憋着, 谁都不告诉, 也从不倾诉。这样固然是他自己的性格,但憋久了也会憋出病来。她平时好逗他玩也是这个原因,成天板着一张脸,十分的姿色都只剩下三分。

赵小姐如何他们是不在意的, 清欢拈了一颗瓜子仁放到嘴里,阮易随着她的视线朝窗户边看去。他们二人在这里谈话, 从夏与水寒就带着孩子在窗户那儿玩。小孩子虽然不说话, 但一双大眼睛还是透露出了对世界的好奇与渴望。

“你是没见着水寒刚把人带来的时候什么样子, 瘦的皮包骨头,眼睛大的惊人,身上一点肉都没有。”清欢说,挠了挠奶猫的耳朵, 奶猫就在她指头上舔了舔,然后继续睡觉。“如今看起来才好些,那会儿真是瘦的不成了,在宫里的日子可不好过。”

阮易点头:“他的身份确实尴尬,皇帝不重视,母亲又死了,再加上出身低微,还能活下来已是不易。”

“是啊。”清欢笑了。“所以我有个想法。”

“嗯?”

不知为何,阮易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其实从小就是这样,她点子多,脑子灵活,似乎世上没有能难住她的事情。可同时,她的想法爷和寻常人不一样。就比如说阮易的女扮男装,若是旁人知道,无外乎两个选择,一是告发,二是视而不见,敬而远之,她却偏不。非但不喝和他保持距离,还诸多亲近,甚至给他找来最好的老师教导武功兵法,并且让他以男儿身主动请缨去边关征战。

清欢是与众不同的,哪怕她站在人群中,也绝不会默默无闻。

“阿阮。”她靠了过来,与他靠的非常近,她身上有着淡淡的药香,因为身体不好,所以离不开汤药,从夏更是十二个时辰无间断陪伴,就怕她哪里不舒服。

可阮易却不懂清欢想要说什么,只知道她的眼睛闪着亮光,那么动人,似乎能够蛊惑人心,让人心甘情愿的追随,为她当牛做马,为她奉献生命。

“天底下最好的厨子,最精妙的绣娘,最高明的大夫,最敏锐的探子……都是我的人,现在我只缺天底下最厉害的将军。阿阮,你愿意跟我么?”

阮易想都没想就点头了,然后才问:“你想做什么?”

清欢却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往那个孩子看去。“阿阮觉得我过得如何?”

阮易说:“艰苦,自由。”

艰苦是指她小时候的处境,自由是她自己争取得来的,也是她现在活着的模样。她所追寻的,从来都只有这两个字。清欢笑了:“世人尽不喜欢女子,连女子都大多如此,更别说是商户女了。姨娘想要儿子在侯爷面前出风头,于是将你好好的女儿身掩藏起来。我的爹娘倒是疼爱我,可惜去得早,只留下偌大家产与一群如狼似虎的族人。活着真是太艰难了,我自幼小心翼翼,提防着有人对我投毒,日夜都要防着有人想要我这条半只脚跨进棺材里的小命。后来稍稍大了一些,身边有了忠仆,自己有些手段,抢回家产又将其发扬光大,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我掌控着这个国家的命脉,跺跺脚皇帝的龙椅都要坐不稳。“

她说着,又笑起来:“可是你看看,那些人啊,要依靠徐氏生存,却仍然看不起徐氏,盖因我是商户,又是女子。”

阮易听她说话,只觉得似乎有些什么东西呼之欲出,只他又说不大清楚,只直勾勾地盯着她,希望她能为自己解惑。

清欢微微一笑:“阿阮你看,我掌控天下命脉,你手握百万雄兵,在乎天下人的眼光做什么?此时再不起事,难道还要等到我死了不成?我可没多久好活拉。”

阮易不爱听她说这个,眉头蹙起:“你会长命百岁。”

“生死本有天定,人力无需强求。”清欢看得开,她从来都不是硬要生硬要死的人,活着是恩赐,可死了是法则。“阿阮,我不嫁人,你也不要嫁人,好不好?”

阮易嗯了一声:“我从未想过嫁人,便是这样活下去,也没什么不好。”

清欢却说:“不嫁人归不嫁人,可就这样活下去,我是不愿意的。”

阮易看她,彼此之间相视一笑,而后齐齐看向了被从夏水寒带在窗边玩耍的小皇子。

十八楼一顿饭,老侯亲自上阵,在厨房里煎炒蒸炸煮,忙活的热火朝天。他这会儿只想在小姐面前展现一下自己的手艺,至于赵小姐——他早忘了,刚才没了声儿就叫人给丢出去了,反正人家自己也不在乎脸面,他若非要给多不好。

赵小姐在外头摔了个七荤八素,可这嗓子就是不争气,愣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她这下可急了,若是变成个哑巴可如何是好?她还有许多歌没有唱,许多千古名篇没有背,还没有成为首屈一指的大才女,没有将美男一网打尽开后宫呢!这跟小说里写的不一样啊,怎么能这样对她?!

所以虽然今天的目的没有达到,没能见到她的未婚夫阮易大将军,赵小姐左右衡量一下,还是先去找大夫看诊了,毕竟她的才华都还需要这张嘴说出来。

候掌柜不过是在那杯茶里加了点料,喝下去失声个一时半会儿,伤不到性命,瞎折腾,放着不管药效过了就成。

哪里知道这位赵小姐是坚定的消费者保护协会成员,面对恶势力从来坚决抵抗不投降,一定要给自己讨个公道。因此在大夫给自己管了一碗又苦又臭的汤药后,她带着家丁杀气腾腾地冲到十八楼,一定要让掌柜的出来给个说法,否则就要砸场子!

砸十八楼的场子,真是有史以来第一人。

赵小姐才不在意这十八楼是谁家开的呢,徐氏?不过一个商户罢了,没什么地位,古代可是士农工商,商人排在最后,简直就是贱民!

清欢不知道赵小姐在想些什么,如果知道一定会笑。骨子里坚持自己是自由平等现代人所以在古代也肆意妄为不觉得自己种种行为奇葩的赵小姐,竟然也和古人想的一样,认为商人本贱。

因为这商户女的身份,清欢已经被找过无数次的茬儿了。按理说她这样的本事,这样的手段,但凡是知道的都应该怕着她。可你看看侯府那些人,明知道她厉害,仍然嘴上不尊重,就是这身份带来的麻烦。

其实不仅是她,其他商户家的小姐也大都如此。哪怕生的再美貌再有才华,家底再丰厚,也没有资格去给个身无分文的书生做正妻,简直可笑。

赵小姐在外头闹的不成样子,威胁要砸场,候掌柜却在后厨忙的不得了,听到小二来禀报,随意挥挥手:“管她干什么,看给她能的,小姐还在呢,别让她惊扰了小姐跟其他客人,都给我打出去!”

十八楼里人才济济卧虎藏龙,哪怕跑堂小二都是个人物。平时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可骨子里的暴力一点都不输人。既然掌柜的放话,那他们当然不会客气,不把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打成猪头才怪。

清欢跟阮易也到了窗户边,随着小皇子的视线一起往下看,只看到赵小姐被扔了出去摔的难看,跑堂的一条白毛巾甩在肩头,啐道:“我呸!什么东西,也敢到我们十八楼来撒野,哪怕是皇亲国戚看到了都得礼让三分,你算个什么玩意儿,把十八楼当成什么地方了?不知羞耻抛头露面的垃圾货色,赶紧滚回去照照镜子看看你那猪头脸,再来一次,小爷不把你打死!”

赵小姐自打穿越过来之后,已经横了很久了,从没人敢这样对她。她呆呆地趴在地上,才意识到自己被个低贱的跑堂的给揍了,这下可糟糕!她带来的家丁虽然身强体壮,可哪里是十八楼的小二们的对手,这会儿只能先回家,然后再从长计议。

她不会善罢甘休的!

水寒从窗口看见赵小姐一瘸一拐的身影:“这位是不知道什么叫放弃么,一会儿不会还要再来一趟吧?”

从夏笑:“不来才怪呢,我听说之前有个姑娘不小心撞到她,把她弄的什么‘布丁’之类的东西给撞掉摔坏了,她直接叫人把那姑娘绑在凳子上打了三十个板子,人都给打坏了。”


  ☆、第871章 第九十碗汤(七)


第九十碗汤(七)

看着天真无邪的样, 实则有几分狠毒。

清欢很快就回到桌边,“不必管她, 咱们今儿个是来吃饭的,不必要叫不喜欢的人扰了兴致。”

候掌柜在厨房忙活,小二一遍遍的上菜, 水寒跟从夏也被命令坐下来一起吃,吃到一半的时候承继也来了,于是候掌柜这一桌子菜, 竟然是半点都没剩下。小皇子虽然不会说话, 却也吃的肚皮滚圆。就连清欢怀中的奶猫也趴在桌上,时不时从主人碗中叼走一块, 吃的是不亦乐乎。

吃完饭候掌柜舍不得小姐走, 然后又恳请小姐让他回府去老实当个厨子,他想给自家小姐做饭,以报知遇之恩啊!清欢却笑道:“老侯,你同我回去了, 你手下这些学徒可都还没调|教好,谁来帮我守这十八楼呢?交给别人我可不放心呐。”

阮易将清欢抱上马车, 看了老泪纵横不住保证自己会守好十八楼的候掌柜一眼, 忍不住轻笑, 他第一次见到候掌柜的时候,他老人家可不是这样子的啊。上身打赤膊,声如响雷眼若铜铃,凶的要命, 谁能看出他是厨神呢?如今十几年过去,竟成了这么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真不知道是说清欢厉害,还是他老人家心宽体胖了。毕竟这身材可是横向发展了足足双倍,看起来一屁股就能把人给坐死。不过之前赵小姐叫人揍他的时候,那躲闪的速度,还是能看得出老人家宝刀未老的。

吃饱喝足人就容易犯困,雪停了,眼看年关将近,家家户户都忙活起来。清欢挑起帘子往外看了一眼,对阮易说:“今年和我一起过。”

“好。”他本来也没打算回去。

两人在马车里说话,小皇子就睁着大眼睛痴痴地听,阮易见他如此,心中难免怜惜几分,就给他剥橘子,剥了一半给小皇子,一半给清欢,从夏在一旁看得直笑。外头驾车的水寒正忙着跟五年不见的师兄互诉情衷,也没注意里头发生了什么,否则叫她看见又要忍不住叹气了,你说这两人郎情妾意的,说没男女之情谁信?

那既然有情,为何却不在一起?真是把她头发都要给愁白了!

从十八楼到徐府要一炷香的时间,清欢还在马车里教小皇子玩九连环,就听见水寒停车的声音,而后道:“小姐,那穷酸秀才又来了。”

清欢:“……”卧槽。

她之前说什么来着,商户女甭挂多美多有才多有钱,就出身商户这个身份,大禹大部分人都认为低贱,连给书生当正妻的资格都没有。同样,也正因为出身不好,大部分商户女都想嫁入高门或是书香门第,以此来提高身份增强逼格。

清欢不是这其中一员,但架不住有人想让她这么干。徐氏一族那些族人,在她幼年时就想侵吞徐家家产,被她教训之后不吃教训,还想拿捏她。后来她年岁见长,身边有了忠仆,手段也凌厉许多,这些人不敢再惹她,见了她都毕恭毕敬,便将主意打到了她的终身大事上。毕竟清欢看起来虽然是十五六岁的模样,实际上年纪却大得多,出身不好,根本就不可能嫁个好人家。

徐家的家业究竟有多大,除了权力中心的人没有人知道,包括徐氏族人。这是清欢刻意为之,没必要让不相干的人知道她的实力,免得日后起事麻烦。但同时她又隐隐的让皇帝等人知道,她不是好惹的,这也是为何她行事不讲情面也无人敢置喙的原因。阮易刚走的时候,她无意与侯府中人碰了面,就听见那位侯府的嫡出大小姐说话尖酸刻薄,尽显诅咒之能事,清欢二话没说叫人上去揍,大小姐被水寒当众打成猪头,丢尽了面子。

不仅如此,清欢还毁了她已经说好的亲事,如今大小姐也二十多了,还是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每每提起清欢,都是咬牙切齿的咒骂。

大夫人心疼女儿,就进宫去告御状,可惜皇帝不管这事儿,对这门亲事也不插手,完全一副朕什么都不知道不要来麻烦朕的态度。

在那之后,大夫人才晓得清欢真不好惹,再也不敢公开说阮易的坏话了。

可惜清欢再厉害,也架不住有那不怕死的人,觉得她出身不好,又是卑贱商户,难登大雅之堂,于是顶着一副我要娶你是给你面子是你高攀是看得起你你应该三跪九叩大喜过望赶紧嫁给我然后把你家财产都给我的脸面,隔三差五的就来纠缠。

如今在徐府门口堵着的这位方秀才就是其中一个。

他十年寒窗,考了个秀才,然后……就一直是个秀才。为人高傲,觉得自己读圣贤书,与凡夫俗子不同,因此十分瞧不起他人,更瞧不起满身铜臭的商人。不过虽然瞧不起,他总得过日子啊,这柴米油盐酱醋茶,哪一样不需要钱?才子倒是都喜欢风花雪月,可是没有钱的话怎么风花雪月?

别说钱臭,可钱也香啊。

然后不知为何,他突然就看上清欢了。

大抵是两年前吧,清欢心血来潮出门,去商铺突击检查,掌柜们都是她的心腹,见小姐来了个个高兴得很,都知道小姐身子骨不好,平日难得出门,如今到自己的铺子里来岂不是看得起自己么?

恰逢方秀才来买米,捏了两吊钱,谁知道大米涨价了,他顿时就不高兴起来,可是又碍于文人风骨不好讲价,一时间进退两难。清欢在屏风后觉得这人好笑,杵在那儿一动不动,不说买,也不说不买,就挡着路,似乎是要等小二主动降价——开什么玩笑啦,他们徐氏米铺的价格已经是最低了,很实惠的好不好?隔壁丞相府来采买几千斤大米他们都没打折,怎么可能给个穷酸秀才赔本价?

清欢发觉自己很久没这么笑过了,登时心情不错,就叫人按照原价给他。

她真的只是随口一说,而且她的意思是仅此一次,下不为例。哪里知道小二听她的话听的不得了,再之后方秀才来买米一直都给低价,这下可不得了。方秀才听说是小姐亲自命人给的价位,顿时就沾沾自喜起来,回家后睡了一觉反复思量,得到了一个令他倍儿自信的答案:这徐家小姐,定然是心悦于他!

他完全不认为自己痴心妄想,好歹他是个读书人,虽说十年寒窗就考了个秀才,但大器晚成,日后总会有出息,想必徐小姐就是看上这一点了。

然后他看看自家的破落院子,老娘冬天还盖的芦花被,不保暖,逢年过节吃不上肉。他自诩读书人,也不肯降低身份去街上摆摊卖字画,日日靠他老娘养鸡卖鸡蛋过活。书生袍打了无数补丁,能穿出去的就一件,这样清苦的日子难熬至极,因此他极瘦,颧骨凸出,本来勉强算俊秀青年,如今看起来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

方秀才跟自己老娘说了徐家小姐心悦自己的事儿。他老娘两眼放光抓住他激动不已浑身颤抖:“儿啊……你可知道徐家有多有钱?!”

然后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什么徐家的地都是用金子铺的,徐家的下人都拿燕窝漱口,徐家富可敌国,总的来说,徐家有钱有钱,很有钱!如果方秀才娶了徐家小姐,那他们娘俩就再也不用养鸡卖鸡蛋过活了!

方秀才想了一夜,觉得自己老娘说的在理。管那徐小姐生的如何呢,有钱就行,虽然配自己这个秀才还有些低,但也勉强可以接受。大不了日后他再纳几房姨娘,也算是给自己的补偿了。

于是他怀着施恩之心,叫邻居家的媒婆去徐府提亲。

谁知道媒婆连门都没进去!

方秀才想,是不是小姐不知道是他去提的亲呢?倘若知道是他,定然就会同意了吧?他在心里叹了口气,颇为看不起徐家小姐,到底是商户女,小家子气。罢了罢了,他就亲自走这一遭好了。

哪里知道他亲自来了也没用,仍是连门都进不去。

打那以后他隔三差五来一遭,比刮风下雨都勤。因为他除了徐小姐以外也娶不到别人,隔壁屠户家生的五大三粗的女儿,嫁人都要几抬嫁妆,方秀才自诩风雅,根本瞧不上人家屠户姑娘——而且他也拿不起那么多嫁妆。

他一心系在清欢身上,不知哪里来的自信,认为只要徐小姐见了他,肯定会嫁他。阻拦他的人都是别有用心,都是刁奴,见不得别人好。待到他娶了徐小姐为妻,定然要小姐将这些人都给发卖了!

清欢听说方秀才又来了,不禁扶额:“这厮……对了,那米价改回来没?”

“早改回来了。”从夏说,“这穷酸还闹了一场,说要小姐你把掌柜的发卖呢。”

人掌柜的是下属又不是奴才,跟着小姐是自愿又没卖身契,一口一个发卖的,小姐都没他拽。

唉。清欢叹了口气,损失了好些钱呢。


  ☆、第872章 第九十碗汤(八)


第九十碗汤(八)

别看方秀才是个穷酸, 可这视力却是一等一的好,老远就看见那精致的马车驶来。他眼睛骨碌一转, 便晓得里头应该是那位心悦自己的徐小姐了。于是他立刻抖了抖身上这唯一一件还算体面的长衫,又摸了摸头发,顺便清了清嗓子, 力求能一眼让徐小姐更爱自己。

徐小姐不是心悦他嘛,那看到他自然会停车的,到时候他一定要让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奴才知道, 他不是好惹的!平日里拧着不叫他见小姐便罢, 竟然还敢克扣他的米价,简直就是胆大妄为!

结果马车一路驶来, 方秀才脸上的笑容刚绽开, 马车就从他面前经过,直接驶进府内了,马蹄扬起一阵尘土害他吃了一嘴,没等他噗噗噗吐出来, 马车就要没影儿了!

今儿个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若是见不到徐小姐, 那他可就白来了!谁知道下一次是什么时候啊, 而且家里的钱着实是买不起米了, 年关到了什么东西都涨价,再不买米家里可就揭不开锅了啊!这徐小姐怎么回事?!他已经亲自来见她了,纡尊降贵的在门口等了,不就表示自己不嫌弃她商户女的出身么?她可倒好, 像是没事儿人一样。登时方秀才心中就对清欢颇为不喜,再一想到她那出了名的药罐身子,还有偌大的年纪,顿时在心中惋惜起自己来。

堂堂七尺男儿,又是饱读圣贤书的秀才,竟然沦落到要娶一个商户女了。

只待日后自己平步青云,再另做打算,如今且先忍让一二。

“徐小姐!徐小姐!是我啊!是我!”

清欢张嘴吃掉阮易喂到嘴边的橘子,好奇地问:“他可曾见过我?”

“回小姐,不曾。”从夏如是回答,“依我看来,这位大概是脑子不大灵光,总是喜欢想些没可能的事儿。”

简而言之就是傻逼。不过文雅如从夏,定然是不会说出这样粗俗的名词的,怎么说他也是天下第一的神医呢,出了名的玉树临风风流倜傥,怎么能把自己的好修养断送在这种人身上。

阮易道:“他声音好难听。”简直像是只公鸭子。

清欢笑了:“让他进来吧,待会儿我来会会他。”

从夏是不赞成的:“小姐见这种人做什么,平白的浪费时间,倒不如让水寒将他打出去,看他那弱不禁风的样儿,水寒一根手指头就能把他戳死。”

清欢叹了口气说:“你是不知道啊,京城里已经没什么人敢惹我了,如今好不容易来了一个,就这样放过多可惜?”

说白了,她觉得无聊。近些年世人都知晓她的手段,不敢对她无礼。徐氏那一大家子还有侯府那群奇葩都被她收拾的差不多了,许久没见过傻逼,就觉得生活缺少了点什么——是乐趣啊!

从夏:“……是,谨遵小姐吩咐。”

清欢捏了捏阮易的脸:“大将军,要不要陪妾身去看看?这位方秀才可是好玩得紧,那日他买米的场景你是没见到,今日让大将军见识一下,也涨涨姿势。”

她的要求阮易从来不会拒绝,非但不拒绝,还全力支持。从夏就知道,这天底下就没人管得住小姐,别说是爷了,他不带着小姐一起上天就是好事。可那又如何呢,他们就是想惯着她,叫她过得快活一些。

小皇子在清欢身边拱来拱去,虽然没说话,可一双波光潋滟的大眼睛却表露出心底的渴望。他跟在清欢身边也有四年了,但是除了清欢,他不肯跟任何人说话。

“宝儿要什么?”清欢摸摸他的小脑袋。“不说出来的话,姑姑也不知道啊。”

小皇子拱的更厉害了。见他这样拱,清欢怀里那只奶猫也跟着一起拱起来,清欢被这俩活宝闹的忍俊不禁,可对着小皇子还是很坚持:“宝儿说出来,姑姑才知道。”

小皇子怯生生地看了阮易一眼,又看向从夏,后者对他露出温柔的笑,前者却板着脸面无表情。清欢叹了口气,捏阮易的脸:“大将军啊,不要这样臭着脸,宝儿会被吓到的。”

阮易露出笑,小皇子抖了一下,拱的更起劲。

太吓人了,还不如不笑呢。清欢噗嗤一声笑出来,对小皇子道:“宝儿不怕,大将军是好人,是会保护你的人,不要怕。”

小皇子躲在清欢背后,声如蚊蚋:“宝儿……也要去。”

“好。”只要他肯开口说话,清欢什么都答应。她怜惜这个孩子,所以对他的成长尽心尽力,四年前这孩子是什么模样,迄今为止,她想起来都觉得心如刀绞。那么一点点的小东西,遍体鳞伤地藏在长满尖刺的灌木丛中,可就是这样,他也不肯出来,哪怕那些刺伤害他让他痛楚,他也不愿意与人类靠近。

四年啦,好不容易活泼了一点,跟正常小孩子比起来,也就是不大爱说话呢。

方秀才被带到偏厅,给他引路的婢女身形窈窕容貌娇俏,看得他眼巴巴的,心想等跟徐小姐成了亲,就可以纳这个婢女做个姨娘,心中顿时美得很。等他进了徐府的门,立刻被府内这天然的春天给惊呆了!外头冰天雪地,里头却温暖如春,这是怎么回事?!待到他进了偏厅,就更惊讶了!

老天!墙上挂的那幅字画!不会是前朝名家张大师的吧?无价之宝……还有桌子上摆的花瓶瓷器,哪怕他不懂,也看得出来那都是上等的好货,更别提脚下踩的铺了整个地面的地毯,还有珍贵的沉香木制的桌椅,甚至门口的珠帘都是用上好的珍珠做的!徐家到底是有多富有?!若是能娶到徐小姐,他还需要去考什么科举么!

他先是惊讶然后是赞叹,接着是算计最后变成贪婪,而后在心底一遍又一遍演练待会儿见到徐小姐该如何表现自己的风度翩翩,可是这左等徐小姐不来,右等徐小姐也不来……甚至连个看茶的都没有,这是什么待客之道?等到成了亲,他定然要好好整顿这些刁奴!

方秀才哪里知道,这徐府上上下下对小姐都是忠心耿耿,对他这个想吃天鹅肉却又自命不凡的两栖生物更是鄙夷至极。没拿扫把轰他出去就不错了,还看茶?要知道他们徐府最差的茶也比宫里皇帝老儿喝的好,给这货喝,还不如冲马桶。

清欢不是故意晾着他的,主要是她给忘了。

是真的忘了,因为宫里的探子传回来消息说明珠公主似乎非常中意大将军,竟然都不反对这门亲事了。她忙着调侃阮易,自然就将不重要的方秀才给忘到了九霄云外。而小姐既然不提,从夏水寒自然也不会提,于是可怜的方秀才在偏厅等了好久,等的饥肠辘辘,可是他自诩是读书人,不肯找仆人搭话,直到他饿的不成了,才拦住一个经过偏厅的下人:“你家小姐呢?我在此处等了许久,怎的还是不见她来?”

那小厮眨巴眨巴眼:“不知道啊。”

“你去叫她来见我,就说方公子在这里等她。”

小厮:“……”

不过他还是去禀报了,因为他觉得再不把这个看起来很碍眼的酸秀才赶走,他晚饭都要吃不下去了。这人一副我不饿我清新脱俗仙风道骨的样儿,那干啥眼珠子一直朝他手里的食盒瞟啊,里头又不是给他吃的!

清欢都已经准备用晚膳了,听到水寒进来禀报才如梦初醒:“我给忘了,那秀才还在呢?”

“在。”水寒翻了个白眼。“都跟他说了小姐忙,他可以先走,可那厮就是不走,非要等。”估计也是知道错过这个机会就没有第二次了。

“这是想蹭饭啊。”承继实诚地说,“我看他是饿了,家里没米,揭不开锅,可不得蹭一顿么。”

清欢笑:“我的饭也是随随便便谁都能吃的?”她摆摆手,“不必理会,让他走,若还是不走,也得等到我用完晚膳再说。”

她可没打算给方秀才饭吃。堂堂七尺男儿,还需要老母亲养鸡卖鸡蛋养活,成日在家悲春伤秋哀叹怀才不遇报国无门,简直智障。

方秀才等啊等啊,等到花儿都谢了,一口水没喝,一口饭没吃,还眼睁睁看着下人们吃的开心吃的香喷喷。他咽了口口水,羡慕的不得了,这些下人顿顿有鱼有肉,比他们家逢年过节吃的都好,下人都这样的待遇,那主子呢?所以虽然饿,他也坚持不走,他一定要见到徐小姐,用自己的真心打动她,然后也成为这徐府的一员,日后吃香喝辣应有尽有!

皇天不负苦心人,他执着的等待最后终于有了结果,就在方秀才流着口水打瞌睡的时候,徐小姐来了!


  ☆、第873章 第九十碗汤(九)


第九十碗汤(九)

徐小姐……徐小姐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吗……

一双柳眉不点而黛, 美目似水含情,冰肌玉骨有倾国之色, 更是透着一股贵气,一看便是娇贵之人。一袭粉白的罗裙让她看起来宛若是下凡的天仙,虽眉宇间有几分病气, 可这病气更凸显了她脱俗的气质。这、这哪里像是商户女,怕是金枝玉叶,也不敌她三分美貌一分气质!

而且她看起来好小, 也就十五六岁的模样, 哪里像是传闻中的二十几岁?

被那一双乌溜溜似是会说话的眸子一看,方秀才整个人都僵硬了。他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口水都流了出来, 看着不像是饱读圣贤书的读书人, 倒像是个痴呆。

他从未见过徐小姐这般的美人,平素那些话本子里总说女子如何如何的美,如今见了徐小姐,方秀才才知道, 世上果真有如此美人!他登时就失了言语,只直勾勾地盯着清欢看, 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直到一个修长的身影挡住他的视线。方秀才心头一恼, 抬头一看便被吓了一大跳, 这、这是哪里来的煞星?!他是没怎么见过市面的穷读书的,根本不懂阮易身上这股气势是什么,只觉得双腿酸软站都站不稳当,那人又淡淡看他一眼的时候, 他竟然不受控制地跪了下去!

阮易是上战场杀敌,浴血而还的猛将,只在破屋子里读个之乎者也悲春伤秋的穷酸秀才,哪里能懂。

“你就是方秀才?”美人开口了,还兴致盎然地看着他,“你要见我做什么?”

方秀才刚才还怕着阮易,这会儿见阮易到清欢身边坐下,还给她剥核桃,二人之间十分亲密,超出了常人应有的范围。心中顿时恼火起来,他已经认定了徐小姐心悦自己,此刻见她与外男亲热,便不悦道:“小姐这是做什么,须知男女有别,这般放浪,让人瞧见了也不怕笑话。”

清欢早知道方秀才是个奇葩,所以一点也不惊讶他会说出这样的话。可是她偏偏气人,叹了口气,伸出双手对阮易说:“阿阮,这椅子我觉得坐了不舒服,你抱抱我。”

垫了软垫,还说不舒服,分明就是娇气的不行。

阮易二话不说将她抱到腿上,二人虽都是女子,但阮易自幼习武又生的身材高挑英挺,清欢因为病气显得娇小瘦弱,在阮易怀中坐着,真是郎才女貌般配得很,看的方秀才快要晕过去。

他手指头一直颤抖指着清欢:“你你你你……你如何这般不知羞耻!搂搂抱抱成何体统?似你这等不守妇道之人,我真是瞎了眼才会看上你!”

阮易也好,从夏水寒也好,都听不得有人说清欢半句不好,个个脸一拉,水寒脾气暴躁,就要上去把这傻逼秀才打个生活不能自理,清欢却道:“那你走啊。”

方秀才涨红了脸:“我……”

清欢笑起来,“给你脸了是吧?”

她对待敌人,从来是寒冬般残酷,半点情面都不给,这方秀才在外头败坏她本来就不怎么好的名声,恬不知耻的说他是她未婚夫——她何时有了这么一个又丑又酸的未婚夫?这天底下美男无数,她就能看上这么个读书不行干啥啥不行倒是占人便宜很行的穷酸?

阮易抬起眼皮起瞧方秀才,见那人面上似是受了天大的屈辱,脚跟却磨在地上不肯动一下,便露出轻蔑的笑:“还不滚。”

方秀才脸涨的更红:“你怎的如此说话……真是有辱斯文……”

从夏哈哈大笑起来:“酸极了!”

小皇子怀里抱着清欢的奶猫,这会儿躲在阮易后头也偷偷的笑,他虽然怕阮易,可不知为何,躲在阮易身后,叫他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全感。

方秀才见自己被嘲笑,便将气都往清欢身上撒:“我是看你这么大年纪,又是商户女,不嫌弃你的出身,才愿意同你共结连理,如今你却任由刁奴辱我,当真是低贱的出身低贱的主子,才做出这般与男子搂搂抱抱不知廉耻的事来,还啊!!!!”

阮易面不改色地收回手:“抱歉,手痒。”

方秀才脸肿了,他从地上爬起来又气又怕:“你、你竟敢打我!便是我说中了你们这奸夫淫|妇的龌龊事啊!!!!”

水寒吹了吹手:“抱歉,手滑。”

承继心疼地抓过她的手:“师妹疼不疼?这等货色怎能让你出手,看我把他打的他娘都认不出——”

话没说完,怕死的方秀才竟然跑了,一边跑还一边回头骂:“你们给我等着!你们给我等着!”

等你妈的头啊!水寒跳脚,就要追出去揍,承继先她一步飞身出去,一脚将方秀才踹飞,越过大门趴在了大街上扫开的雪堆里。然后承继拍拍手:“天黑了!关门!”

清欢笑不可仰,阮易叹了口气:“这人不除,定要嚼你的舌根子。”

清欢摆摆手:“不妨事不妨事,承继这一脚够他受的了,躺床上得十天半个月起不来。”日后徐氏商行他门都别想进,还说她坏话呢,先活下去比较重要。

方秀才那个老娘也是有意思,没有那大嘴巴老娘,光一个方秀才,能说的左邻右舍都知道徐家小姐是他们家的未来儿媳妇?一个个心比天高,不仅白吃还想白拿。

“你看,贪心多可怕啊。”清欢对小皇子说。

小家伙似懂非懂的点了下头,很是可爱,于是清欢忍不住揉了他一把。

方秀才不过是一个无伤大雅的小插曲,第二日徐氏一族就有人上门来了,拖家带口的,大概是徐小姐的大伯二伯三伯二叔三叔大姑二姑三姑之类的亲戚……多得很,清欢就没仔细去记过,除了大伯父。

她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徐小姐大概五岁,刚刚懂事,大伯父一家养她养的可轻松多了。不请教养嬷嬷,也不请先生,不让她学读书写字也不让她学管账,总之就是要将她往废了养,而且在她发烧生病的时候还不给她看大夫。就是想让她早早夭折了而后霸占家产,谁叫徐氏一族本来都是普通老百姓,偏偏徐小姐的爹娘有本事呢。

大伯父家有几个表姐,个个都嫉妒极了徐小姐,镇日的欺负她,抢她的衣裳首饰,有时候还会打她。大伯父知道了也就不疼不痒的说几句,还是不管她。

若非清欢来了,徐小姐早死了。

就这一家子,后来被她收拾了个生不如死,可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就还要朝徐府跑,想着占些便宜,无耻至极。

这不,一来就说她将方秀才给打出去的事儿了,说什么邻里之间都晓得了:“……你看此事要如何收场?岂不让人觉得我们徐家都是这般不讲理之人?清欢,快快去同方公子赔个不是,到底都是一家人,有什么话不能摊开来好好说呢?难道日后你想要夫妻不睦吗?”

清欢好想打他哦,大伯父家的大表哥,今年听说是中了进士,因此刚老实了一年就又想蹦跶了是吧,觉得很了不起,一个进士就想拿捏她了?这世上进士多了去了,有些人中了进士,一辈子也不过是个进士。

她有些提不起劲儿来,挠着阮易的手心,完全无视大伯父的瞎逼逼。此刻清欢坐在主位,完全没有给这些“长辈们”看座的意思,因此大伯父等人还站着呢,包括他家里那些表姐们,总之乌压压一群人,看着就烦。“阿阮啊,咱们没必要浪费时间,跟这些人说一句话我都觉得浪费。”

阮易也烦了,他自己被缠着没什么感觉,可清欢不行。她身子本来就不好,一旦动怒就更不妙了。于是他轻轻将她抱起:“我送你到后头休息一下,这里交给我来处置。”

她嗯了一声,打了个呵欠。

徐氏的族人们见她想走,自然不肯,可刚要拦,阮易冷冰冰的眼神看过来就都不敢动了。他们都知道这位是谁,皇帝见了都要忌惮三分的人,他们哪里敢造次啊。

水寒跟承继挡在门口,嘴角冷笑。小姐不在,他们就可以自由发挥了,这些吸血虫,打不死踩不烂,拼了命的想要扑上来吸小姐的血。徐氏有今天是小姐一人之功,这些破落户,若是没有徐家,他们还是在地里挽着裤腿种地的命!小姐的爹娘宅心仁厚,惦念着这群亲人,他们可倒好,不把小姐逼死不罢休!

阮易把清欢放在床上,又将奶猫塞到她怀里,小皇子趴在一边好奇地看他,他就将小家伙剥了外衣放到被子里,难得的和颜悦色:“好好陪着你姑姑,别让她醒过来。”

小皇子懵懂地看着他,眼睛干净又清澈,阮易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头,小家伙立刻害羞地将脑袋藏到被子下面去了。

一转身,阮易身上温和的气势便消失的一干二净。


  ☆、第874章 第九十碗汤(十)


第九十碗汤(十)

清欢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年纪很小, 身体孱弱武力值等于零,只有受人欺负的份儿, 所幸她脑子灵光又懂得随机应变,竟也在豺狼包围中杀出一条血路。后来她慢慢长大,随着家业的逐渐扩展以及身边忠仆的增多, 她开始不喜欢跟人虚以委蛇了。

阮易自小被当作男儿养,他在侯府过得十分艰难。因为产子身材走形容貌憔悴苍老的姨娘恨他的出生带走了侯爷的宠爱,于是对他诸多虐待, 嫡出的兄弟们也瞧不起他, 他在府中过的日子比一条狗都要艰难。他没有本事,因此只能咬牙忍受。后来他遇到一丁点大粉雕玉琢的清欢, 她帮助他走出困境, 为他找来师父学习文韬武略,他觉得自己之所以活着,都是为了她。

她想做什么,他都跟着一起。苦练武功, 苦读兵书,是为了自己不受人欺辱, 也是要她再不受人轻慢。边关五年, 出生入死, 险象环生,换得勋功累累,伤痕无数,换得一身从死人堆中爬出的嗜血戾气。

只要她想, 要他做什么都可以。

她怎么会以为他心中会有什么所谓的忠君爱国?他忠的是她,爱的也是她。

阮易再不是从前被人欺负也只能忍气吞声的小可怜了,他出现在徐氏一族面前时,脸上难得带了笑,这笑让他俊秀的面容显得有了几分天真和缓,看起来真像是个好青年。

可他做的事却毫不留情。徐大伯被吓得大声喊清欢的名字,阮易轻轻一叹:“你有什么资格唤她,她身子不好,刚歇下了,将她吵醒做什么呢?”

徐大伯被他掐着脖子提起来,面色发青舌头吐了老长。这个人在清欢小的时候屡次三番想要害她,冬日下雪让她盖芦花被,房里的木炭加了慢性毒|药意图掏空她的身子,搬进她房里的花与点燃的熏香混合就是致命的东西……一桩桩一件件,清欢也许不大记得了,阮易却清清楚楚。很久以前他就说了,早晚有一天,让这天下人,再不敢轻视商人,也不敢轻视女人。

他将徐大伯随意丢开,仆人们迅速拖走已经断气的中年男人处理掉。阮易慢条斯理地问剩下的徐家人:“我的脾性不比徐小姐,端的是直接动手不爱多言,你们确定要留下来?”

徐氏族人向来逼逼惯了,虽说每次都会被教训,但也不到丢命的地步,这次跟着徐大伯来就是想看看能不能揩点油捞点好处,哪里想威风八面的徐大伯这就被捏死了?像是捏一只小鸡仔!软弱无力,那双空中不停蹬动的腿似乎还在他们眼前晃来晃去。

到底是怕了,一窝蜂的转身就跑,有跑的快的摔了,后头的人畏惧阮易也不停,直接从身上踏了过去,乌压压一片的人全跑走后,总有那么几个被踩断骨头的。

阮易淡淡地道:“是时候了。”

什么时候?

仆人们听的一头雾水,水寒承继从夏等人却一清二楚。

自然是到了,起事的时候。

清欢早就已经在暗中准备了。这么多年来她韬光养晦隐藏徐家的真实实力,为的就是有朝一日与阮易的百万大军里应外合,从根本上击溃朝廷的统治。

说白了,她早就想造反了。

其实真的说起来,一开始她是没这样打算的,直到有一日,尚且年幼的她与阮易初相识,因着一个风筝飞到阮易的院子里,侯府的嫡出公子们跑进来,阮易怕她被看见,将她藏进衣柜里。

她透过衣柜的缝隙往外看,那时候阮易也只有十一岁,他被命令跪在地上当马,让嫡出的兄弟们在他身上骑着围绕院子走十圈,然后他们又让他当狗,逼他跪在地上吃被踩烂的饭菜。那时阮易三天没饭吃了,好不容易才从厨房领到一点剩饭。

啊,当时,嫡出的公子们是怎么说的来着?

真是下贱货色生出的下贱东西,跟个下贱的商户女来往,也不怕丢人。

我们可是侯府嫡出的少爷,你算什么东西,也配跟我们相提并论?

庶出就是卑贱。

没出息。

商户女这般贱婢,比勾栏院的妓子高贵不到哪里去。

……

阮易被打骂习惯了,却听不得有人说清欢一句不好。他从地上爬起来,可他哪里是那五六个少年的对手,被打的丢了半条命,就这样,侯爷却只罚他领家法,跪祠堂,没有人在意他身上的伤,大概他就这么死了,对他们而言才是好事。

是吗?

庶出就是卑贱吗?

商户女就是叫人瞧不起吗?

他们最后千辛万苦的活了下来,可是这个国家不会承认他们,哪怕他们再优秀再有能力,也仍然会被认为出身低微。那既然这样的话,自己创造一个国家就好了不是吗?本该被逼成亲的两个人,阮易与徐小姐,最终双双死去,不得善终。

徐小姐不是清欢,所以她没有办法保护好自己,在徐大伯家被欺负的没了形。好不容易活到及笈,就被徐大伯嫁给了侯府庶子阮易。阮易没有遇到清欢,所以他从始至终都只是一个被欺凌的庶子,无力反抗,只能被逼娶了同为女儿身的徐小姐,虽说是商户女,家产却早被徐大伯侵吞,嫁妆所剩无几。

徐小姐身子不好,阮易是女儿身,二人至死都不曾有过肌肤之亲。

在侯府里他们艰难的生存着,大夫人存心为难徐小姐,日日要她伺候,病了要她侍疾,在徐大伯家被养的大字不识一胆小怕生的徐小姐,在大雪天因为没有端好给大夫人的茶被罚跪在外头,身子骨孱弱的她如何受得了,阮易来求情,夫妻两个便跪了数个时辰,直到徐小姐倒下,就再也没活过来。

世上只这么一个对阮易好的人,虽然她什么都不会,胆小又爱哭。可她温柔贴心,总是关怀他照顾他,现在这么唯一一个人,也离开他了。

徐小姐死后,阮易变得更加沉默。他瘦的脱了形,他在府里做着下人的活计却拿不到一分钱,连一日三餐都是问题,他的一生都被侯府的主子们欺凌剥削。他没有抱怨也没有反抗,将他和同性的妻子全部的财产当掉,从一个俊秀青年那里买了一包无色无味的药。

然后,投入井中。

第二日,侯府死绝。

阮易亦投井而死。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皇宫里的二十四皇子也被太监们虐待死了,他们害怕皇帝怪罪,就悄悄将人埋在了冷宫,竟也无人问津。后来皇帝驾崩,皇子们争了个你死我活,竟没有一个坐了那位子。朝臣们只好从宗室挑选一个男孩做皇帝,小皇帝年纪小,什么都不懂,懂事能干的皇子们又都死光了,于是慢慢就有人生了别的心思,待到小皇帝暴毙,异姓王揭竿而起,这朝代便改名换姓,再没了往日辉煌。

庶出仍然叫人瞧不起,商人仍旧是社会最底层。

什么都没有改变。

可这一次不一样了。

京城的百姓们发觉一觉醒来变了天。皇帝竟就换人做了!整个京城被大军团团包围,老皇帝被迫禅位,传给了……名不见经传的二十四皇子??这是谁?皇帝还有这么一个儿子的吗?!

小皇帝继位第一件事,就是任命镇国大将军阮易暂时摄政,徐氏商行的徐清欢为宰相——等一下,前者尚且说得过去,后者、后者不是个女子么?还是出身商户的女子?!这怎么能行?!

有大臣不服气,大将军阮易没有废话,直接将人拖了出去,片刻后呈上新鲜头颅。

而后小皇帝又宣布一件事,镇国大将军将以女儿身承袭侯位——

???????

大将军他是个女人?????

这一将一相,竟全他妈是女人???????

然而任何的怀疑诽谤以及猜测攻击,在这里都是不好使的。小皇帝十分信任这二位,而这二位可都不是善茬,对于反对她们的人采取了雷厉风行的处理,光是一天,便足足有几十名官员被斩首!鲜血将大殿染红,自此之后,再无人置喙。

兵权尽数掌握在大将军手中,而当有人想要起兵之时才发现自己寸步难行,原因无他,整个国家的经济命脉,尽皆属于徐相。这位身体孱弱面色苍白的女子,身边有许多能人异士,手段十足狠辣,顺她者昌,逆她者亡,自此之后,再无人敢轻贱商户与女子。

侯府被贬为庶民,抄夺家产,这一大家子平日里没仗着身份做些龌龊事,如今无需阮易动手,便落了个生不如死的下场。徐氏一族更是不敢多说,因为徐相可不认他们,他们若是犯了错,比寻常人受的惩罚更重!

后来……你问后来?

后来小皇子长大,勤政爱民性格温和,有一日,大将军留下了虎符,徐相留下了相印。

自此之后,再无人见过他们。


  ☆、第875章 1


第九十一碗汤(一)

夏日午后, 阳光炽热,窗外传来知了的叫声, 斑驳的树叶在玻璃上印下仓皇的影子,海滨市图书馆里打着落地空调非常凉快,由于是周六, 所以来看书的人非常多。

不过大部分都是年轻的女人,从十几岁到三十几岁应有尽有,明明是来看书的, 一个个却都打扮的花枝招展, 空气里弥漫着各种各样的香味,掺和在一起, 这香味就不是那么美妙了。

醉翁之意不在酒。

就好比窗边那个穿着水手服露出一双细腿的女孩子, 她大概十五六岁,看起来像个初中生,头发却染成了金黄,耳朵上戴着夸张的大耳环, 手指甲涂成黑色,口红鲜艳, 明明是稚嫩的少女, 却非要装出一副都市丽人的成熟来。

也好比靠近服务台三号桌上的白衬衫女人, 她应该有三十岁了,浑身透出一股成熟的风情,这是十五六岁的女孩子模仿不来的,是经历过岁月沉淀与磨练的美丽, 无法复制。她的口红是清新的橘色,大波浪卷发显得十分性感,衬衫领口开了两颗扣子,深深的事业线清晰可见。

再不然也像站在书柜前的女大学生,红色的连衣裙耀眼无比,化着清新淡雅的裸妆,无愧校花之称。此刻她站在书柜前,手上拿着一本书,似乎在认真翻阅。但脸上的表情却无比忐忑,因而漂亮的容貌便显得格外诱人。

但这些美女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她们总是忍不住朝服务台看。

初中女生是大剌剌的故做勇敢,成熟女人是慵懒且带着勾引,大学校花则微微羞涩,至于其他女人也都是这样,她们都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都要往服务台那里看。

海滨市只是个十八线的小城市,连本科大学都只有一所,可以说是非常不起眼了。因此图书馆的设施并不是非常先进,除了搜索引擎和借书查阅系统之外,整个偌大的图书馆就只有一台电脑——就在服务台那里。

此刻,有一双修长如玉的手,正在键盘上跳跃。明明只是打字而已,可却如同最优雅的芭蕾舞者,将这一幕表现成完美的图画。

再往上看,这双美手的主人穿了一件黑色的衬衫,扣子扣的是整整齐齐直到最上面一颗,连一点多余的地方都没有露出来。衬衫往上是天鹅般的颈项,微动的喉结,而再往上……则是一张叫人脸红耳热的英俊面容。

实在是太好看了,叫人看了一眼就舍不得移开视线。

男人看起来约莫二十七八岁,黑发梳的一丝不苟,露出饱满的额头,眉毛浓密而修长,乌黑的眼睛深邃悠远,藏在一副金丝眼镜的后头。高挺的鼻梁无畏于眼镜的施压,菱形的薄唇总是噙着一抹优雅而浅淡的笑意。

海滨市图书馆管理员是个看了叫人心动的美男子,早就在大学里头传开了。也因此,从来乏人问津都要落灰的图书馆,最近几个月来借阅人数呈直线上涨,只要仔细翻看借阅记录就知道,借书的大部分都是女性,不分年纪。

因为管理员的这份俊美,也不分年纪。但凡是见过他一面的人,都忍不住要再见第二面。

太让人痴迷了。

不过不管是刁蛮任性叫他大叔的鲜嫩初中小女生,还是热情发出一夜情邀请的成熟丽人,亦或是羞怯表白的清丽大学校花——管理员都是温和有礼的拒绝。他见谁都带着笑,却也谁都不亲近,这么久了,她们甚至只知道他姓送,连他叫什么都不晓得。

时间一长,女人们就形成了心照不宣的共同约定——大家都只能欣赏宋先生,不许有任何人出手。大概这种感情就类似于喜欢追星的狂热粉丝,不允许爱豆身边出现任何女性,他是属于大家的。

宋先生敲完了键盘,校花就捧着一本书走到了他面前,不好意思地看了他一眼,腮红也打不出的娇羞:“你好,我、我想借这本书……”说着眼睛不受控制地往宋先生身上瞟。

宋先生面上的笑更加温和:“请稍等一下。”

他在工作方面是非常优秀出色的,所以校花很遗憾,并没有得到多少和他独处的时间,而且身后还有其他人等着呢。她抱着书,终于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校花后面是个生面孔,至少常来图书馆的女人们都没见过,但是长得不错。“那个……”在递出证件登记的期间,她弱弱的发出声音。

“嗯?”宋先生看她一眼,英俊的眉眼侧面看起来更是完美,仿佛雕刻家精雕细琢而成,没有一点瑕疵。

“我可以加你微信吗……或者是交换一下手机号码?”女孩子本来是很大胆的人,可是再大胆的人,在面对这样好看又温和的男人时,也会忍不住害羞的。

宋先生轻轻笑了,却是婉拒:“抱歉,我没有微信。”

虽然是拒绝,却并不叫人感到难堪。女孩子涨红了脸,看他的面容看痴了,直到后面的人开始抱怨,不耐烦的催促,她才如梦初醒,抱着书浑浑噩噩的走出队伍,却还是忍不住回头去看。

宋先生仍旧微微笑着,他好像总是笑,总是温和,也总是不在意任何人。

这样的人,与其说是温文儒雅好说话,倒不如说是淡漠到了极点,活在这熙熙攘攘的世间,却不接近任何人,也不让任何人接近,和谁都保持着距离。如果这样的人哪一天谈了恋爱,都让人觉得是一种亵渎。

只希望不要出现让他心动的女人吧,这样的话,大家就可以一起拥有他了。

图书馆下班的时间是五点整。一般情况下识相的爱慕者们都会提前五分钟离开。因为宋先生要清点书册,还需要打扫一下卫生,关掉所有电源。等到下班后,他会把门锁上,然后拿起钥匙,到外头的停车场开走他那辆普通的黑色轿车,中途经过超市,他会进去采买一些生活用品和食物,然后回公寓。

这一天当然也是这样。

宋先生关掉全部电源,刚绕过书柜,就看到图书馆门口似乎有个人。他微微一笑,道:“不好意思,我已经下班……”

话只说了一半,就消失在他的唇齿间。随后,这英俊的令人过目不忘的容颜上,笑容便逐渐加大了,变得格外温柔:“这位小姐,你需要帮助么?”

如果说之前的初中女生很娇俏,都市丽人很性感,大学校花很清丽,那么此时此刻门口站着的这一位,能将她们踩到尘埃里去。那几位的确是平时来图书馆的女人中最漂亮的,可是和门口这个女人比起来,实在是要差远了,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这个女人的美丽,就如同宋先生的英俊一样,耀眼的如同天上的星辰,只要见过一面,便终身难忘。

可是,与其说她是个女人,倒不如说是女孩。头发乖乖顺顺黑长直到腰部,简单的黑色裙子露出漂亮的锁骨以及完美的肩颈线条,一双小手紧紧地抓着包包,站在门口,局促不安,紧张而忐忑地望着他。

那一双眼睛,仿佛蕴含着星辰大海,任谁看见了,都不会舍得拒绝她的任何要求。

“不好意思,我、我想借本书……”

“当然可以。”宋先生笑弯了眼睛,“请。”

女孩子僵硬地走进来,她看起来非常不安,可是她没有去找书,而是在宋先生面前停了下来:“……你、你可以帮我吗?我……我怕是不知道……该怎么找……”

“当然。”宋先生走过来,“请问你想找哪一本书呢?”

他弯弯笑着的眉眼真是好看极了,离女孩似乎很近,她有点不习惯,往后退了一步,手仍然抓着包包:“我要找的是……《卡夫卡致密伦娜情书》。”

“好的,请稍等。”

英俊的男人走在了女孩前面,她更加紧张了,就连呼吸都开始变得急促,这是无法控制的生理反应,在偌大而安静的图书馆里显得无比清晰。随着宋先生逐渐往里走,女孩跟在他身后,手却悄悄摸入了包里,然后她咬住下唇,掏出了刀,不顾一切地刺了过去——

意料中的鲜血四溅没有出现,反而是纤弱的手腕被男人擒住,然后一阵疼痛,刀就掉在了地上。一阵天旋地转,人就被困在了角落,男人炽热的呼吸与强壮的胸膛将她包围,宛如一头敏锐而矫健的猎豹,带着危险与狂野:“女孩子怎么可以玩刀呢,多么危险,闭上眼睛的话,可是无法瞄准对象的。”

失败了!

女孩子瞬间脸色惨白,浑身没了力气,她瘫软了身子就要滑倒,宋先生便轻轻松松将她抱了个满怀,柔软娇嫩的女体是那样馨香芬芳,柔若无骨,美的叫人叹息。


  ☆、第876章 第九十一碗汤(二)


第九十一碗汤(二)

天色已经逐渐黑了, 关掉电闸开关的图书馆内安静的仿佛一根针掉到地上都清晰可闻,女孩局促不安的喘息在这个密闭空间中格外诱人, 吐气如兰,又嫩的掐出水。而宋先生的呼吸轻浅的几乎没有,他抱着怀里这个柔若无骨被吓坏的女孩, 嘴角的笑容很是耐人寻味。“不要怕,我这人,向来怜香惜玉的。”

嘴上说着怜香惜玉, 手头的动作却十分迅速, 几乎就是几秒钟,女孩已经被他剥了个精光, 宛如一条嫩呼呼的小白鱼, 躺在砧板上,任由刀俎落及己身。

她是真的害怕,连求救的声音都忘了发出来,宋先生将她抱起, 因为极度羞耻,女孩不由自主抓紧了他的衬衫衣领, 那双白嫩的小手可怜巴巴的颤着, 彰显着主人心中的恐惧与绝望, 以及任务失败面对未知的慌张。

“啊呀,怎么就哭了呢?”宋先生的皮鞋声在图书馆的大理石地面上有节奏的响起,抱着她往门口走,夏季的天黑的晚, 因此即使没有灯光,她的模样仍然被看得清楚。“身为一名绅士,见到女人的眼泪,是不能视而不见的。”

然后女孩就被吻了。

因为吻的突然,当炽热的男人气息萦绕充斥她的口腔的时候,女孩就忘记了哭泣,还带着泪意的眼睛雾蒙蒙的睁大,睫毛上颤巍巍的泪珠让她看起来清纯又妩媚。宋先生见她不哭了,笑容加深:“乖,总是流泪的话,我会心疼的。”

为什么……为什么不杀了她?女孩不明所以,派来杀他的人不止她一个,前面的人从来都没有回去过,为什么她能活下来?一阵风吹过来,她意识到自己此刻羞耻的现状,便不由自主朝宋先生的怀里缩去,对于美人的投怀送抱,宋先生是非常喜欢的,他笑纳了她的亲近,然后拿起放在椅背上的风衣外套,将她裹了起来。

虽然不穿衣服的样子特别好看,但从这里到停车场,难免会有人。这样好看呢,让他一人看就够了。

鞋子也没了,全身上下就只有男人的一件外套,女孩紧张又害怕,一双细白的小腿不由地缩起来,宋先生的手就在她腰臀下,那双手带着烫人的温度,让她浑身颤栗。

他把她抱到了副驾驶,还细心地为她系好安全带,女孩都想好了他会杀了自己,可事实上他什么都没做,反而如同最优雅温柔的绅士,除了将她剥光又吻了她之外,他和她所了解的信息截然不同。

路上经过一家超市,宋先生苦恼地看着她:“想带你一起进去,可是穿成这个样子怕是不太好吧?”他下车前又吻了女孩的唇瓣,香软柔嫩,令人迷醉。“乖乖地,呆在车里等我,嗯?”

不知为何,明明是很柔和的语气,女孩却完全不敢反驳,她发出娇嫩的一个嗯,怯生生的样子宛如刚断奶的奶猫,可爱极了。

十分钟后宋先生拎着两个购物袋回来,然后又给了她一个奖励的吻:“很乖,有在乖乖等我,对不对?”

女孩又嗯了一声。

宋先生的公寓位于离图书馆半小时车程的中心小区,绿化好,环境佳,四通八达。这里的价格可不便宜,一个简单的图书馆管理员怎么买得起。

下车的时候他抱她,然后单手锁车门,由于要打开后座的门拿东西,宋先生让没有鞋子的女孩站在他的脚背上,将她公主抱的同时,还能拎两大袋的东西,面不改色,仿佛这点重量根本算不得什么。

进大楼的时候,一楼的公寓管理员笑着和他打招呼:“宋先生回来了……咦,这位是?”

她里面没穿衣服……女孩吓得颤抖。

宋先生回以爽朗的笑容:“我的小女朋友,路上高跟鞋断了。”

“哦~”大叔露出我懂我懂的表情,“宋先生真是疼女朋友啊。”

宋先生又和他礼貌的告别,抱着女孩进了电梯。电梯里有几个年轻的女人,她们是一起合租的室友,刚下班从外面吃了饭回来。此刻见到宋先生都很兴奋,“宋先生下班了?”

“是啊。”他微微一笑,“几位吃晚饭了么?”

“吃了吃了,我们吃的火锅。”打扮时尚的女人们都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和宋先生说话的同时眼睛都情不自禁地朝他怀里的人看,看不到脸,只觉得那女人紧紧地贴着宋先生。一个女人试探着问:“刚才听宋先生说……这位是……女朋友?”

“正是。”宋先生温柔地对怀里的女孩说,“小乖,跟几位邻居打个招呼。”

女孩自然是不愿的,可抱着她的手指暧昧地在她腿间勾了下,她立刻浑身僵硬,慢吞吞地从宋先生怀里露出小脸,因为是撒谎,所以脸通红:“你们好……”

真漂亮!

如果说之前女人们还有点其他想法的话,那么在看到女孩的脸之后,什么想法都没了!她们需要昂贵的化妆品才能达到七分颜值,人家素面朝天就是满分,长成这样的话,难怪能拿下高岭之花宋先生了。

叮的一声,九楼到了,宋先生抱着女孩出了电梯,礼貌地向女人们说了声再见,等他走后,女人们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没希望了……”宋先生搬到这里一年多了,身边一直没有人,她们还想着能近水楼台呢,现在没戏了。

话又说回来,宋先生的女朋友……可真漂亮啊,就没见过那么漂亮的人……

跟漫画里走出来的似的。

宋先生的家很简洁干净,女孩被他放在了客厅的沙发上,她抓紧了风衣的领口,眼睛带着哀求,可是在哀求什么呢,她自己大概也是不知道的。弱者在面对强者时,有着敏锐的第六感。这个男人将给她的生命带来什么变故,哪怕是女孩自己也不清楚。

宋先生告诉她:“我先去做晚饭,你乖乖去洗澡换衣服。”

他出超市的时候顺便在比邻的服装店里买了女性的裙子还有内衣,此刻都递给了女孩,还拿出一双刚买的兔子拖鞋。女孩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可事到如今她只能听他的,如果想杀了她的话,早就动手了吧?可现在他既然没有,是不是说明,她还有活下去的希望呢?

因此她接过了衣服,在宋先生的带领下进了浴室,他还贴心的给她开了莲蓬头,温度调到适中,看着她紧抓衣领的细白小手轻笑,“过来。”

她没有动,于是已经到了浴室门口的宋先生又折了回来,捧起她巴掌大的小脸,低头吻了下来,极尽品尝之能事,然后微笑离开。

等到他走了,女孩揪着衣襟的手才松开。

洗完澡后,去掉一身尘土汗渍,女孩才拿起边上的内衣,尺码竟然刚刚好……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瞧出来的。从他见了她便将她扒光又动不动亲她的行为看,女孩原以为他会给她一条性感的裙子,没想到抖开之后却发现很正常,而且商标已经被体贴剪掉。这样的人……怪不得会有那么多人爱慕呢。

她出了卧室,就闻到一股饭菜香味,开放式厨房的餐桌上已经摆好了晚饭,宋先生恰好解下围裙,见到她的一瞬间,黑眸一亮。

这种眼神太熟悉了,她刚看到他的时候,站在图书馆,他就是这样看着她的。

宋先生在得意自己的眼光没有出错,这条白色的裙子果然很适合她,又清纯又勾人,纤腰翘臀勾勒的清晰可见,露在外头的皮肤白的几乎反光,他从没见过谁有过这样好的肤质,一旦舔吻上去,会留下很漂亮的痕迹吧。

晚饭是三菜一汤,糖醋小排、番茄牛腩和炝炒空心菜,汤是西红柿蛋花汤,上面飘着清新的绿色葱花。宋先生有一双巧手,铺着简约格子餐布的桌子上,连碗筷的摆放都显得很有诗意。

女孩确实也是饥肠辘辘了,如果不是闻到香味,她都快忘了自己已经要十几个小时没有吃东西。

进食的时候安静又可爱,餐桌礼仪极佳,看得出来家教很好,并不是亡命之徒。什么时候,那些人也换了手段,找这样稚嫩的女孩子来杀他了?她根本连他一根手指头都碰不到。

女孩吃了两小碗米饭才算饱,宋先生自动起身收拾碗筷,她坐在椅子上忐忑不安。英俊高大的男人背对着她在洗碗,可对她来说,这简直就是临刑前的煎熬,难不成刚才吃的是断头饭?待会儿他会怎么处置她……看起来,他好像很喜欢她的样子,那是不是她主动献身的话,就能活下去,甚至能离开呢?

她要不要……去讨好他?可是……女孩低下头,手握成了拳头。

她不知道的是,她的一举一动,虽然宋先生背对着她,却都瞧的一清二楚。


  ☆、第877章 第九十一碗汤(三)


第九十一碗汤(三)

最终女孩还是坐在了椅子上没有动弹。

宋先生处理完了碗筷又洗了手, 随意抽出一张面纸将手上的水渍擦干,然后到了她面前, 没等她反应就又将她打横抱了起来,穿过她腿弯,裙子往上窜, 露出白嫩的大腿来。女孩下手想要拽住,却已经被放到了卧室的床上。

是她之前想过的最坏的情况,可是如果能这样换得一线生机……

可是就在她闭上眼准备任人鱼肉的时候, 宋先生只是覆了上来, 单手撑在她身侧,彼此的呼吸交互缠绕, 她紧张地不敢看他, 眼睫轻轻颤动,宛若蝴蝶的翅膀。

“几岁了?”

“……二十一。”

“从哪儿来?”

“临海市。”

“叫什么名字?”

“清……”

当她准备回答第三个问题的时候,宋先生的手指点了点她的唇瓣:“罢了,不管你从前叫什么, 以后都叫小乖。”

她就瞪大了眼,水濛濛的可人极了。

“知道我为什么要剥光你么?”

清欢摇头。

“因为你身上带了一些让我不舒服的东西。”宋先生拉开了她裙子的拉链, 那双鬼斧神工的手在脱女人衣服的时候也显得高明。“我住在这里的事, 不是很想让其他人的知道。”

她的身上带着微型摄像机和窃听器, 不知道他是怎么发现的。清欢在他身下抖起来,宋先生轻轻叹息:“但我还是漏算了一点,你知道是什么吗?”

声音温柔,宛如对爱人讲话。

清欢仍然摇头。

“那就是, 这一次送来的你,我的确是非常喜欢呐。”真是难为了那些人,竟然真的找到了他的理想型,完完全全一模一样,那他还怎么舍得杀死她呢?“所以不管你以前叫什么,是什么人,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女人,再不能想着从前的任何事,明白么?”

她不明白,也不愿意:“我……”

“嘘。”宋先生轻吻她软嫩的唇瓣,含住后用舌尖描绘吮吸舔舐,一只手撑在她耳边,另一只手曲起她的双腿。薄薄的布料离开娇□□体,她身上的裙子除了拉链被拉开以外没有变化,但里头却什么都没有了。“以后你陪着我,我们一起过日子。”

他曾经做过一个梦。梦里有一个看不清面容的女人,娇俏的惹人怜惜,大抵就是这种感觉了,因而他什么女人都看不上,只可惜这梦中神女只是虚妄,万万想不到竟有成真的一天,叫他这颗已经厌世的心逐渐活了过来。就好像是爱花之人得了珍贵的牡丹花种,想要用最肥沃的土壤,最营养的肥料将她养成,从吐出嫩叶到长出花苞,再到娇艳盛放,都只属于他一人。

清欢颤抖着在他怀中化作一团水。

……

宋先生原来叫宋猊。

这是在最快乐的时候,他在她耳边告诉她的,声音不似平时说话的清朗,带着沙哑与情|欲,可却从始至终的温存平和。哪怕她在他怀里哭了出来,也是温柔又坚定地将她抱紧,似乎是要逼着她敞开自己接受他,从此以后将自己交给他,彻彻底底地被他占有。她在他怀中哭泣颤抖,恐惧不安,但这一切都不重要,他要她抛弃过去,成为他的女人。

因为有着厚厚的落地窗,所以即使太阳出来了,也没有照进来。宋猊先醒,神清气爽,精神奕奕。他每周单休,周日不用上班,所以有一整天的时间待在家里。如今大床上凌乱不堪,唯有依偎在他胸膛上,小嘴吐出均匀呼吸的女孩让他眷恋。

不,不是女孩了,昨夜他让她变成了女人。

宋猊不在意自己女人的过去,也不关心她的背景,更对她为何来杀他没有兴趣,他要的是未来,一切都可以从长计议。也不是第一次有人来杀他,他这样的人,到哪里都很危险,一辈子都不会有安定的时候,从某种角度来说,做他的女人也挺惨的。因为跟了他,就注定没有安稳,就注定一生漂泊,甚至注定一生不会有孩子。

但同时也会很幸福。因为这个英俊且深不可测的男人,会为她献上全部的爱与忠诚。

清欢醒过来的时候宋猊发觉了,于是将她抱紧,被子下面两个人紧紧相贴,她感到难堪,又手足无措,昨夜的记忆如同潮水纷涌而来,让她不想承认那也是自己。宋猊的手在她软嫩的腰上捏了捏,问她:“难受吗?”

她不肯回答这种问题,宋猊就笑了,昨天晚上她睡过去,他已经给她洗了干净。睡衣不是忘记买而是故意没买,因为他觉得她穿他的衬衫应该会更好看。

果然是这样,衬衫下那双腿,又细又直,浑身都软的像是没有骨头一样,美极了。

宋猊长得十分好看,这一点从那么多迷恋他的女人们身上就看得出来。就算他总是冷冷清清的不叫人接近,也难以阻挡因为这张脸就痴迷的人。他伸手摸了床头的金丝眼镜戴上,将锐利的黑眸藏在了镜片之后——这样看她的话,她就不会这么紧张了吧?真可人,招人疼得很,怯生生的像只奶猫,面对危险挥舞着柔嫩的小爪子,可惜根本挠不到人。

清欢的手被他握在掌心把玩,纤嫩如葱,摊平的时候手背上还有浅浅的小肉窝,指甲剪的整整齐齐,是以昨夜虽然疼了,手在他宽厚结实的背部挠了那么多下,也一点伤痕都没留下来。

宋猊亲了亲清欢的手,咬了咬她娇嫩的指尖,还用犬齿啃啮。因为有些疼,所以她瑟缩了一些,却没敢抽走。宋猊坐起身,将她抱到腿上,衬衫的扣子没系好,胸口一片羊脂般的肌肤令他眸色渐深。

真是个宝。

他太喜欢了,只在梦中出现的神女,有朝一日化为真人出现在他面前,承欢于他身下,成了他的女人,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叫人快活?本来宋猊以为自己这辈子都只能孤身一人来着。

“不要怕我,小乖。”他捏着清欢的手亲,“我不会伤害你。”

她怯怯地看着他,英俊的面容始终带着笑,温柔缱绻,叫她想到昨天夜里他也这样在她耳边喘息,这个男人太好看了,没人会舍得对他生气的。但她不习惯坐人腿上,就试着挣扎了一下,结果宋猊抱得更紧,贴近后彼此的身体一清二楚,清欢便不敢再动,长发在她肩头俏皮的卷曲起来,清晨中的眼睛亮晶晶的宛若猫瞳。

就是宋猊的理想型。

原本这个世界不该存在的,偏偏在他面前出现了,他会放手才怪。

宋猊有着绝顶的自信,他的能力与强大让他不会在意任何险阻,无论挡在他和他女人之间的是什么,他都会将其铲除。哪怕她不愿告诉他也没关系,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信息能够瞒过他。“你要相信我,我那么喜欢你,你感觉不到吗?”他咬了咬清欢的耳垂,她为此颤了一下,然后看他,咬住唇瓣。

宋先生看着心疼极了,只能被他亲吻的唇瓣如今被咬的发白,于是他凑上去将她亲软,温柔地告诉她:“我不在意你是谁派来的,想杀我的人太多,可是你看谁成功了?你这么笨,手法又生疏,派你来的人不过是想你死。可是告诉我为什么,我会帮你。”

他的强大毋庸置疑。

与其与虎谋皮,不顾一切的信任宋猊,其实才是最佳选择。至少通过昨晚,清欢能确定宋先生对她的身体非常迷恋,而相比起来,她在那些人面前已经没有价值了。

“弟弟……”

“嗯?”

“救我弟弟……”她被他亲着,泪水却掉下来,于是彼此交换了这个带着泪的吻,宋猊轻柔地拍着清欢的背,听她一抽一抽的跟自己讲述到底发生了什么。

其实她根本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宋猊是什么人,也不知道宋猊是谁,更不曾见过他。只是有一天,突然有人出现在她面前,要她去杀一个人,价钱随便开。清欢当然不会答应,于是那些人就绑架了她的弟弟,她唯一的一个亲人,父母车祸去世后他们姐弟俩相依为命,为了弟弟她什么都能做。

但即便如此,杀人,也是性情纯然的清欢从没想过的事。她按照那些人给的地址到了海滨市,找到图书馆,在包里藏了刀想要杀死宋猊,可她的攻击在他看来简直稚嫩可笑,别说是杀他了,就算是削苹果都太钝。

宋猊面色从容地听她讲完,叹了口气,上去亲她:“这么点小事,不要哭了,让自己的女人流眼泪是很令人瞧不起的啊。”

清欢吸了吸鼻子,哭过后的眼睛更加漂亮,这份绝色叫人吃惊,宋猊总算是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女人盯着自己移不开视线了,因为在清欢面前,他也是这样的为她着迷呵。




  ☆、第878章 第九十一碗汤(四)


第九十一碗汤(四)

清欢睁着泪眼, 迷茫地望着宋猊,那样的眼神, 怕是叫人把命给他都是心甘情愿。宋猊忍不住将她抱的紧了些,这满怀的温香软玉,叫他心情无比舒畅。他在清欢耳边低语:“我会帮你解决这些问题的, 可是你要答应我,从今以后,一心一意的跟着我。”

“……怎么解决?”

“放心。”他亲了亲清欢的唇, 感觉到她身体散发出的甜蜜的温度, 险些控制不住**。“但你得做到我要求你的事才可以。”

她一脸茫然。

“从今以后,当作自己没有弟弟, 也不需要再去上学, 我到哪里,你就到哪里。”宋猊知道这样的要求对于一个乖乖女来说有些苛刻,但这是必须的,否则她不过是被利用的武器, 最后她的弟弟会死,她也会死, 留在他身边, 做他的女人才是最好的选择。

清欢带着哭腔嗯了一声, 主动伸手抱住了宋猊的脖子,声音软糯而轻颤:“我怕……”

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盯上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是自己,只知道有一天她突然接到弟弟的求救电话, 然后她被蒙上眼睛带到一个奇怪的地方,有个戴着面具的人给了她一张照片和一把刀,照片的背面写着一个地址。他们要她去杀一个人,如果她成功了,就把弟弟放了,还会给他们一笔钱。

清欢不想要那笔钱,但她确实不能不管弟弟。所以她鼓足了勇气,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又转了好几趟大巴,终于来到这个叫做滨海市的地方。站在门口的那个瞬间,她充满了恐惧不安。这辈子遭受到的最大的打击是父母逝世,除此之外她一直生活的简单而平凡,然后突然有一天,她被卷入了这个恐怖的漩涡。

身上装了微型摄像机和窃听器,为的是防止她逃跑或是报警,同时也是为了将暗杀结果及时传给幕后的人。她根本不知道宋猊是什么人,握着刀的手都在颤抖,那一刻她不知道想了多少次,如果她真的杀了这个人,后半生还能心安理得的活下去吗?

被宋猊看穿,清欢既松了口气,又难掩害怕。能不杀人当然最好,可是如果这个人不死,她的弟弟就不会有好下场。这种焦躁感让清欢想要放声大哭,他们只是普普通通的人,为什么这样荒诞而可怕的命运会降临在他们身上?

现在宋猊为她承担一切,向她求爱,哪怕她心中对他没有爱意,也判断得出相信宋猊才是最好的做法。不上学就不上学吧,不见弟弟就不见弟弟,弟弟聪明懂事,就算没有她也一定会活得很好的。所以她搂宋猊的脖子代表了接受他的求爱,同时她是个普通人,心里无法平静,见不到弟弟安全,她是没办法这样跟在他身边的。

“乖乖。”宋猊抱着她,让她坐的比他高,然后大手捧住她的后脑,与她接了一个吻。“没什么好怕的,有我在。”

虽然宋猊说他会帮助清欢救出弟弟,可他压根儿没有去做事的样子。因为周日不用上班,他先是带着她去洗手间梳洗换衣服,然后取出早就准备好的早饭,两个人吃完早饭后,他就带她出门了。一开始清欢以为他是要带她去警察局,还想阻止来着,可最后的目的地却让她愣住——百货商场……

到这种地方来做什么?

很快她就知道了,宋猊带她来是买衣服的,还有一些女人用的日常用品,她早上没有牙刷,用的还是他的。宋猊看起来非常享受这种亲密,可清欢心里有事,无论如何也提不起兴趣。他带着她买了好多东西,中午的时候还带她去吃饭。

吃完午饭回家睡午觉,宋猊将她抱在怀里,她听着他的呼吸,在不安忐忑中陷入沉睡,醒过来的时候夕阳西斜,晚霞如火烧着了整片天空。一觉醒来,对清欢来说简直换了个世界。本来宋猊的房子是冷淡风,简洁又深沉,可她醒来后却发现房子有了铺天盖地的变化。如果说之前是单身男子的公寓,那么此刻就已经变成了热恋情人的爱巢。

床头的水晶花瓶里插着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花,被套换成了蓝天星星,床下铺上了一层手工花纹地毯,墙上多了挂画,飘窗上还有了吊兰,总之这间公寓看起来充满了家的气息。

宋猊是个很浪漫的人,他想要付出的时候,能让天底下所有的女人心动。他对清欢一见钟情,因此便愿意为她做任何事。对清欢来说,最神奇的不是风格有了改变,而是这些改变全是她喜欢的。无论是卡通抱枕还是半人高的玩偶,再不然是小清新的壁画和摆件,全部都是她喜欢的!

而且卧室里还神奇地出现了一个衣帽间,里头是宋猊今天给她买的衣服包包鞋子——他已经整理的非常整齐,连内衣内裤都分栏放好。

就像是做梦一样。

但只有一点没有改变——她的睡衣,仍然是宋猊的衬衫,他准备了好几件,叠在床头,怕她不知道干嘛用的还写了便利贴,告诉她这是她的睡衣。

宋猊的字非常漂亮,极有风骨。

可是……一个图书馆管理员的工资是多少?不说别的,光是上午逛街的时候买的那些衣服就是一个令人咋舌的数字了,清欢看着宋猊刷卡的,他眼睛都没眨一下。

他肯定不是普通人,否则不会有人要杀他。那他……究竟是什么人?

清欢呆呆地坐在床上,连宋猊进来从背后抱住她都没有发现。纤软的腰身被大掌扣住,宋猊的下巴搁在她的肩头,薄唇亲了亲她软嫩的小耳朵,还暧昧地朝里头吹了口气:“喜欢么?”

她没有说话。

“你应该喜欢这种风格的吧?”

“……你怎么知道的?”清欢嗫嚅着问,有一种自己被完全敞开毫无秘密的感觉,她的喜好对方了如指掌,可她只知道他的名字,除此之外一无所知。

“我什么都知道。”宋猊亲着她,咬了咬她的耳垂,没有用力,但非常的酸痒,清欢身上起了一层小疙瘩,想躲过却被他强硬抱住,男人的气息非常好闻,让她脑袋晕乎乎的,被迷惑的不知所以然。“这世界上没有什么瞒得过我。”

清欢喘了一下,立刻就让宋猊对她的热情燃烧起来,他本来是想叫她吃晚饭的,他点了蜡烛开了香槟还煎了牛排,今天晚上应该是很浪漫的,应该先吃晚饭,然后洗个鸳鸯浴,再共赴巫山。

可他现在就想先吃掉她。

清欢刚刚醒来,就又被宋猊带入一片旖旎。

事后她浑身没力气,被他抱着洗了澡又抱到厨房,烛光中这个男人英俊的眉眼显得格外温柔,令人心跳加速。宋猊细心地帮她把牛排切成容易入口的小块,然后就微笑着凝视她,仿佛她是小仙女,怎么也看不够。因为被他看着,清欢忍不住就喝了一杯香槟,宋猊立刻给她满上,她很快就又喝完了……一整瓶香槟,宋猊大概也就喝了一杯,剩下的全被清欢喝了。

所以她醉了。

醉后的她竟然非常黏人,眼睛水汪汪的凝视着你,不吵不闹,可是如果你要离开她,她就会带着哭腔哼哼着撒娇。太可爱了,宋猊已经很喜欢她,认定她是自己女人了,没想到她还能更可爱。等到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她是不是会更加可爱?难道是吃可爱多长大的吗?

不仅黏人撒娇,还非常懒,干什么都要抱,一定要抱,自己的脚丫子却不肯动一下,赖在宋猊怀里哼哼,然后突然开始哭唧唧叫弟弟。

怪不得一整天都不怎么开心呢,原来心里想着弟弟。

昨天晚上她被弄累了睡着的时候,宋猊就将全部的事情解决了,没告诉她,她不会以为他是故意骗她说着玩的吧?

大概只用说的也不管用,眼见为实啊。

宋猊打电话去给领导请假了,因为他工作态度良好一年多来从不请假,所以领导干脆利落地批了,还不忘叮嘱他一定要早点回来——自打宋猊来上班,图书馆热闹了许多,就连图书馆周围的蛋糕店啊奶茶店啊什么的生意都好了!

好可爱哦,宋猊想,他就是打个电话的功夫,她就觉得自己被忽略了,缠上来要抱要亲。他话没说完呢,她就哼哼,那头的领导都懵逼了:“小宋啊……”

“抱歉,是我的女朋友。”宋猊吻了清欢一下,她立刻反客为主的来啃他漂亮的薄唇,于是他在百忙之中道了一声再见,就抱着她笑起来,“以后得让你多喝醉几次才行。”

这么珍贵的场景可不能错过,好在家里四处都有微型摄像头,这一幕也肯定录下来了吧,以后没人的时候他可以慢慢欣赏。


  ☆、第879章 第九十一碗汤(五)


第九十一碗汤(五)

一早醒来清欢整个人都不好了。她觉得自己像是瘫痪了一样动弹不得!大脑一片空白, 昨天晚上……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她只记得自己喝了酒……

傻乎乎的表情让宋猊尽收眼底,“醒了?”

“嗯……”连声音都哑了!

怎么回事……

“乖乖好热情啊。”宋猊将她抱着, 一手在她大腿的嫩肉上捏了捏,一阵酸疼传来,清欢嘤了一声, 就见这个英俊的男人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这双腿,快把我夹死了……”

“不要说了!”哪怕哑着嗓子身上没力气, 清欢仍然身残志坚地想要捂住宋猊的嘴巴, 可惜双手被他圈在怀里,因此唯一能动的只有小嘴儿。

宋猊笑嘻嘻的让她亲, 然后回味无穷地舔了下唇瓣:“比现在还热情呢。”

然后他好整以暇地等待她的反应, 满心期待是生气还是否认呢?不管怎样感觉都很可爱,他都等不及要看了!

哪里知道清欢呆了两秒,突然嘤了一声,把脸藏进他颈窝, 任他怎么逗都装死一动不动。宋猊快笑死了,可爱可爱, 他捏了捏掌心软嫩的臀肉, 感觉到她浑身一僵, 然后有两排尖利小牙咬住了他的颈子肉磨了磨,但是因为咬人的小东西性格绵软,所以一点不疼,反倒让他心痒难耐。

“虽然很想再做一次, 不过我们今天要出门,再不起来洗漱吃饭的话,怕是就要赶不上了呢。”都中午了,他很想陪她继续赖床——不过来日方长,这一次解决掉这些事,以后她就真正的只属于他一个人了。

清欢不懂他说的是什么,直到洗漱完吃完饭坐上车然后他停下,她才傻兮兮地看他:“要……去哪里吗?”

这里是机场诶。

“带你去临海市。”

“诶?”

“昨天一整天闷闷不乐的,不就是担心弟弟吗?”宋猊牵着她的手走出停车场,“带你去看看他,就能放心了吧?”

清欢咬着唇,“回去啊……”

“有我在呢,什么都不用怕。”他牵着她去候机室,“不是告诉过你吗。”

说是这么说,可她怎么可能会不怕呢,那些人……不知道是什么来历,也不知道会对弟弟做什么,弟弟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她感觉他都要吓坏了。

这是清欢生平第一次坐头等舱。

她有点拘束,坐在位子上束手束脚的,宋猊将她照顾的很周到,不过美丽的空姐好像看上他了,总是若有似无地从他们这边走过,还总是问先生需要什么帮助吗。宋猊性格温和,也都一一回答了,虽然是婉拒,可对方仿佛没听懂他的意思,每次经过的时候仍然会问一句先生需要帮助吗。

长得好看就是有优势,这还有疑问吗?因为空少经过的时候也问清欢了啊。

因为心事重,再加上昨天晚上睡得很晚,清欢有些头疼,宋猊将她搂在怀里,她就枕着他的胸膛睡熟了,醒过来的时候只听到一阵平缓有力的心跳,自己好像被人抱着在走路……等一下!

周围这么吵!

清欢睁大了眼睛。

啊!

是在机场!而且自己是被公主抱的!周围好多人在看!她呀的叫了一声,整个人朝宋猊的怀里钻,边钻便敲他:“让我下来让我下来……”好丢脸!还有人在拍照!

一想到自己会被人在网上曝光,清欢就不想活了。

宋猊没有放她下来,而是轻笑:“醒了?”

“我要下去……”

“你走得动吗?”登机前他牵着她走的,感觉整个人病恹恹软绵绵的,走路姿势诡异,飞机抵达时她还在睡,路过的空姐想叫她被宋猊阻止,这么小这么轻的小姑娘,他抱着轻松极了。宋猊从来也不是在意别人眼光的人,难道害怕别人看,就让自己女人身体不适还走这么长的路吗?

“走得动的……”清欢悄悄冒出一颗头,看到后面有人拿着手机在录像好像,急的又开始敲宋猊胸膛:“有人在拍我们……”

“无所谓。”反正掀不起什么波澜。

这辈子他做的无法无天的事多了,还没上过新闻或是网络呢。

在这方面,他是无法比拟的王者。

清欢只好使劲朝他胸口藏,反正被拍的是他,她的正脸没被拍……

出了机场就有人送车过来,清欢好奇地看着,宋猊先给她打开车门,对方交车后人就走了,她好奇地看一眼:“不跟朋友打招呼么?”

宋猊轻笑。“他是租车行的。”

“哦。”小脸爆红,赶紧上车,手忙脚乱的系安全带时宋猊倾身过来。“我来。”

清欢出神地看着他,真好看啊,尤其是手,简直像是艺术品。过了一会儿她敲了敲自己脑袋:“嗯……我告诉过你我家地址吗……”她大学是在本市上的,刚好就近照顾弟弟,但是她好像没有告诉宋猊吧……

“昨晚你喝醉后,什么都说了。”宋猊轻笑。

“啊。”又提她喝醉的事……清欢捂着脸不看宋猊看窗外,越发引起他的笑意。

车子最后停在高级中学门口,清欢巴在车窗上往外看,这会儿正好是下午放学时间,学生们从校门口涌出,她一眼就看到了弟弟。小手死死地抓住安全带,眼里也有了泪花,弟弟在跟同学并肩走路,还说说笑笑很开心的样子呢……她吸了吸鼻子,忍住不哭,然后被宋猊解开安全带,从副驾驶抱到了腿上。

他叹了口气:“哭什么呢,带你来是让你哭的吗?”

她否认道:“我没哭。”

“要下去见他吗?”

“不了。”清欢搂住了他脖子,“我答应你的……不会再见他的……”他帮她的代价,不是早就说好的吗,从今以后她不再上学也不再有弟弟,和过去一刀两断,彻底属于他。

宋猊提出这样的要求,自己也觉得不合理,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跟弟弟相依为命,他这样要求她,其实太苛刻。可是长痛不如短疼,他在海滨市不会待太久,很快就会带她离开,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到这个国家来。和过去有联系是很危险的事,他的女人跟了他,确实是苦了。

“抱歉,乖乖。”他亲她泛着泪意的眼,“弟弟年纪还小,他很快就会走出来,你也是,不要让我等太久。”他不介意她心里有弟弟为过去担忧,但介意时间过长。

清欢嗯了一声,“那我们回去吧……”

这个生她养她的城市,如果再也不能留下来,那么她再也不想和它有什么交集。

可是宋猊开车之后她突然想起来:“存折密码……还有爸爸妈妈留下来的基金……”

“我会告诉他的。”

清欢犹豫了两秒,试探着问:“我昨晚……连这个也说了?”

宋猊轻笑:“什么都说了,现在我对你,也许比你自己都了解。”

清欢扁了下嘴:“我都说了什么……”

修长的双手握在方向盘上,因为是十字路口要等红灯,所以宋猊轻敲方向盘:“比如说……你九岁那年还尿床的事情;小学三年级喜欢上一个小男生,结果发现对方偷偷放屁,初恋夭折的事情;第一次来月经弄脏了床单怕父母知道偷偷藏起来的事情;还有——”

“好了好了不要说了!”清欢涨红着脸,趁着还是红灯赶紧捂住宋猊的嘴,“不要说了……”

随即掌心被他的舌头舔了一下,吓得她立刻缩回来,小脸憋得通红:“我怎么什么都说……”

宋猊笑的不行,其实她哪里说了,她喝醉后乖巧得很,不过拿来逗逗她就好玩了,怎么那么可爱啊。

因为自己所有的秘密都被人得知,清欢顿时生无可恋,回海滨市的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宋猊故意逗她的时候她都装鸵鸟没听见,好像这样就能把一切秘密一笔勾销一样。

但是看到弟弟过得很好,完全没有阴影甚至走出来,她的心里是高兴的。唯一让她有点担心的是对于她的消失,弟弟会不会报警——到那个时候……算了,到时候再说吧。

宋猊薄唇勾笑,完全不在意这些。

因为天都黑了,也不急于这一时,所以晚上他们就在临海市住,然后搭第二天的飞机回去。领导给了宋猊三天假,不过宋猊觉得他的乖乖大概不会想要在临海市度过。

这里已经不属于她,她也不再属于这里,离开才是最好的选择。

晚上她被他抱的时候显得很热情,没有之前偶尔出现的心不在焉和忧心忡忡,大概也是彻底决定跟了他了,这让宋猊很高兴,他看上的女人,哪怕娇柔孱弱,也绝不拖泥带水,是他心之所向,梦之所系。

因此他疼她疼的更用力些,哪怕她哭了也没有停下。

从此以后,眼泪跟笑容,快乐跟难过,都和他息息相关。


  ☆、第880章 第九十一碗汤(六)


第九十一碗汤(六)

从来风雨无阻按班按点的图书馆在经过周日假期后竟然没有开门!

而且是整整三天!

今天周四了, 会开门吗?宋先生回来了吗?怎么回事儿啊,怎么三天没有开门呢?

初中女生担心得很, 于是她逃课了,语文早自习上在暗恋她的男孩子的掩护下从后门溜了出来,教导主任站在校门口, 所以她是翻墙出来的。反正待在教室里头的话她也听不懂,还是去看看男神好了!

都市丽人早上上班的时候刻意经过图书馆,想看看开门没有, 当然, 为了表示自己和那些垂涎宋先生美色的人不同,她是把借走的书带着的, 这样的话, 如果图书馆开门,她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进去了,而且现在这么早,也许还能多跟宋先生说几句话。

大学校花则是上午没有课, 虽然一个对她穷追不舍的富二代请她中午吃饭,但她还是婉拒了。早上起的早室友还惊讶来着, 她也没告诉她们自己要干嘛去。这几天晚上总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万一宋先生是辞职了该怎么办呢, 这一年多以来,她还没有见过他在节假日之外没有上班呢。

嗯,这次宋先生的消失让她们都有了危机感,所以个个都做了决定:无论如何, 今天就要表白!

大学校花跟宋先生认识的时间最长,可直到现在她也只知道他姓宋,连人家叫什么都不晓得,更别提手机号码或者是其他联系方式了,宋先生消失,她连找都不知道怎么找。

图书馆九点开门,初中女生逃课后转了几班公交,都市丽人则将车停在马路对面看着,大学校花已经在门口等待了。

终于,那辆熟悉的黑色轿车开了过来!

宋先生来了!

他来上班了!

都市丽人欣喜不已,她先是拿出粉饼,照着小镜子整理了下自己的衣衫,顺便补了下妆,确定自己浑身得体之后才下车。大学女生则捏紧了手里的早餐袋子,她心里又高兴又紧张,啊,见到宋先生的话,应该要怎么打招呼呢?你好?会不会太显得刻意了。吃早餐了吗?好像也不大适合……应该怎么说呢?

一辆公交车在站台前停下,人群中挤出一个头发金黄校服裙子明显比别人短了一截,而且上衣还露了肚脐眼的少女。

三个女人在同一时间向着图书馆进发。

直到她们看见宋先生。

朝阳在他背后释放出万道金光,他今天仍然是简单的衬衫西裤,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黑发梳的非常整齐,露出漂亮的发际线与英俊的五官。当他出现在停车场出口的时候,哪怕是太阳也要为之逊色几分。

“宋……”

然后她们看见他手里牵了一个女人。

说是女人的话,从年级上来看并不大,比初中女生大,比大学校花小,由于低着头所以看不清楚长什么样子,但身材是极好的,那一身白色的露肩连衣裙,将她的酥胸纤腰翘臀毫无遗漏的展现出来,露出来的那双腿,又细又白,又长又直,踩在高跟鞋上,就连脚趾头都圆润白嫩,鲜红的指甲油让她的皮肤看见更加晶莹剔透。

宋先生牵着她的手,还低头亲吻她的脸颊,然后他们在原地停住,宋先生单手捧起女孩的脸,两个人短暂交换了一个甜蜜的吻,宋先生就又牵着她过来了。

大学校花最难接受这个现实。她后退了几步,手里特意为宋先生买的早餐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里头的豆浆摔破了,白色的汁液洒了一地。

都市丽人最冷静,但她的表情也不好看。

初中少女跳起来往宋先生面前跑,他察觉到了往这边看了一眼,然后将女孩挡在了身后。下意识的保护姿态让人明白,他对她的确是跟对其他人不一样,而且是非常不一样。

“大叔!”初中女生喊了一声,毫不客气地指着清欢:“她是谁?!”

宋猊往日里对谁都是笑眯眯的很温和很好说话,也许这让一些人认为他是没有脾气的了。就好比眼前这个小女生,叫什么来着,他没注意,总是叽叽喳喳的聒噪得很。宋猊是很不喜欢她的,但他从不会表现出来,没人能从他的脸上察觉出任何蛛丝马迹。他抬手看了一下腕表,“还没有到图书馆开门的时间。”

这样疏离冷淡的语气干扰不到初中女生,她仍然执着地问:“你三天没来上班干什么去了?”

宋猊微微勾起嘴角,但并不愉悦:“我想我并没有义务告诉你。”

清欢轻轻拉了下他的手,他以为吓到了她,便一只手搂住她的肩膀,绕过小女生往前走。

“大叔!”初中女生又叫了一声,“我喜欢你!”

她大概……也就十五岁左右,但这一声喜欢你喊的超大声,清欢眨了眨眼,没有掺和进来。她是相信宋猊的魅力的,这个男人哪怕什么都不做,就是站在那儿,也能招来无数为他疯狂的人。

宋猊没有回头也没有停下脚步,“谢谢,不需要。”

这些所谓的喜欢,大可以送给其他人,他最不需要的就是别人的喜欢,尤其是这些丝毫不懂得尊重的女人。这个小女生,在图书馆里总是大声喧哗着打电话或者聊天,再不然就是带些零食进去吃,他提醒过,她却觉得这是找他说话的好方法,吃的更厉害,后来被他拒绝进入图书馆才改过来。

那边的都市丽人就不用说了,她刚遇到他不久,那会儿还不知道他是否单身是否有女朋友,每次她过来登记借书或是还书,宋猊都会在自己的外套口袋或是衣服上发现女人的唇印或是刚涂好还未干的指甲油,用意为何大家都很清楚。

那些衣服最终全被他丢掉了。

这个大学女生也很有意思,一副纯情可人的模样,每次看到他都是含情脉脉的,很拘谨很矜持,非常具有古典美。可惜的是宋猊见过她从不同人的车上下来,被不同人接走,收过不同人的花和礼物,同时还温柔的拒绝。

不过是些跟他没有关系的人,所以他不在意她们如何,这种迷恋,如果没有对他造成困扰,他完全不关心。别人的喜怒哀乐生老病死,宋猊都没有兴趣。可是一旦外人的情感让他觉得不舒服或是让他的女人觉得不舒服,那么,他就不会那么好说话了。

匍匐酣睡的猛兽,也是猛兽。

小女生正是爱做梦的年纪,大概也喜欢一些虐恋情深的故事,而且知难而上不肯后退,对于宋猊的拒绝完全不放在心上:“我一定会追到你的!”

宋猊没有理她。

经过都市丽人身边的时候,这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很敏锐的察觉到了什么,于是对宋猊露出笑容:“宋先生早,这几天书看完了,一直想来换,这么早真是抱歉。”

宋猊微微笑了一下:“请。”

“宋先生……”清纯的校花咬着嘴唇,精致的裸妆让她看起来非常清新美丽,咬唇妆更是惹人怜惜,这一点从早上女生公寓门口痴痴等待给她送早餐的男生就看得出来。“这位……是你的女朋友吗?怎么三天不见,就突然有了女朋友呢……啊,不好意思,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认识宋先生这么久了,还没有听过宋先生提起女朋友呢……”

低段位,卑劣而且一目了然的手段,对待血气方刚涉世未深的男孩或许有用,但在宋猊看来宛若跳梁小丑。在那些以各种名义来图书馆的女人里,数这三位最出挑,宋猊能够一眼看出他人的本质,所以从不和人过分亲近。因为他觉得,人一旦彼此亲近起来,很多丑陋的东西都无处可藏。

也因此,当他梦中的神女出现时,他会不顾一切地将她拥入怀中。

他总觉得,自己对待清欢,没有任何的抵抗力。

虽然不应该这样,但他选择遵循自己的本心。

“我为什么要跟你提起呢?”宋猊推了下眼镜,“我们认识吗?”

也许有人会喜欢摇摆不定,左右暧昧,美丽的女人向自己投怀送抱,难免有些虚荣之心。尤其是这么一位漂亮又害羞的女大学生,哪怕是铁石心肠的人,应该也是不忍心说重话的。谁叫她又美又纯,而且还对自己一片痴心?

可惜宋猊不是为色所迷的人啊,更何况同他的乖乖比起来,这位校花顶多算是牡丹身边枯死的一株杂草。

校花第一次被男人这样对待,这一年多她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暗示宋先生,可对方好像完全看不懂,校花一直以为是情趣来着,以为宋先生是在享受自己的讨好与爱慕,哪里知道人家是真的不记得她,也真的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在她“不小心”丢了N次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等等带着私人信息的东西的情况下。

图书馆经常会有人忘记东西,宋猊会将它们收起来放到失物认领箱。他这人除了碰书以外,并不喜欢和人接触。

所以,他都是用镊子夹起来的。


  ☆、第881章 第九十一碗汤(七)


第九十一碗汤(七)

很久很久以前, 除了洗澡,宋猊手上的白手套不会拿下来。

气氛似乎在一瞬间变得有些尴尬, 当然宋猊没有感受到,对他来说这跟他没有关系,所以别人尴不尴尬……问他做什么?

他无情起来, 是极度凉薄的。一个人的感情只有一份,只能全部寄托给一个人,不可能再有多余的怜悯或是爱惜分出来。

清欢扯了扯他的手:“还有一分钟九点, 你不是说要打卡。”不然扣工资的啊, 刚给她买了那么多东西……蚊子再小也是肉,不要迟到啊。

没错, 她也不尴尬, 不在意,不怜惜。

从这里到图书馆……有好多台阶,大概需要三分钟,一分钟不到想过去……清欢想叹气了, 这必须扣钱了吧?哪里知道宋猊却突然将她抱起来,就像是在公寓里的公主抱, 然后大步迈开往前跑。他身高腿长, 一步就抵得上她三步, 抱着一百斤的她跟没事儿人一样,好像手里抱的是个气球,最后打卡成功的时候,清欢清楚地看到时间是08:59:59。

服。

“快放我下来。”

宋猊将她放下, 她整理了一下裙子,刚才被抱起来狂奔的时候她心跳加速,好怕春光外泄。图书馆的门打开后就关上了,毕竟这样的天气不开空调没法过。在公寓里宋猊把空调开到了16,清欢快被冻死,他就把她抱在怀里——后来清欢严重怀疑对方根本就是想抱她才故意将温度打的那么低。

大学校花是不好意思再进来了,都市丽人却跟了过来,笑意盈盈地将借走的书还回来。宋猊对她微笑:“麻烦稍等一下。”

“好,我不急。”

话虽然这么说,视线却一直黏在宋猊身上。

服务台空大,宋猊把清欢放在一把转椅上,然后将一直拎在手里的袋子递给她,亲了下她的小脸,低声说:“自己玩会儿。”

“嗯。”

他这才回来处理借书事宜,都市丽人还完书后就走了,毕竟她还要上班,等到中午下班再过来好了,选书的时候还能再多待会儿。临走前她看了下清欢的脸,心里有点酸也有点了然,如果她也能长得这么好看,大概宋先生早就手到擒来了吧?虽然说熟女也有熟女的美,但她心底还是忍不住要羡慕人家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又嫩又娇,有人疼着宠着,过得多幸福啊。

初中的小女生因为是逃课,所以跟了进来,没有要走的打算。但宋猊从不主动搭理她,她就有点不开心了,盯着清欢看,又盯着宋猊看,来来回回两个人换着盯。年轻气盛,完全不管人家正牌女友在场就问:“大叔,你不喜欢我吗?你不接受我的追求吗?”

宋猊抱了条毯子给清欢,把她的双腿包起来,图书馆的冷气打的很低。听到小女生这么问,他连敷衍都懒,理都不理——没有时间跟乳臭未干的小鬼玩爱情游戏,也懒得照顾他们的情绪,真的受不了的话,去死也没关系。

清欢被包成一只小粽子,她歪着脑袋问:“需要帮忙整理吗?”

“不用,你玩。”

她点了下头,也不管了。

小女生蹦跶着:“喂!你是大叔的女朋友吗?!看到情敌怎么是这个态度?!你根本不是真心喜欢大叔的吧?!喂!”

清欢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

“我跟你说话呢!”对宋猊不敢横,对他的女朋友却是敢不客气的。小女生是个问题少女,在学校里为了树立威信,打过不少女生耳光,扒过几个女生衣服还拍过照,也就是在宋先生面前还看起来有几分人样。她最讨厌的就是这种看起来成绩很好的乖乖女了!长得漂亮还会学习,搞得好像她样样不如别人,真是讨厌死了!

这种女人装模作样的哪里好了?宋先生看上她哪点啊?!

“我比她嫩啊!大叔为什么不喜欢我?!”小女生执着地凑过来,非要问出个答案。

宋猊的眼神暗了暗,清欢却从书本里抬头,若遇所思道:“大概是因为你丑吧。”

小女生跳起来就想骂人,可是清欢却认真地看着她,不施脂粉的素面仍旧美的惊人,皮肤连个毛孔都没有,就是安静的坐在那儿也是一道绝美的风景。她是严肃的在回答问题,和她比起来的话,浓妆艳抹的小女生确实没眼看。

回答完问题清欢继续低头看书,手边是宋先生昨晚给她煮的玫瑰凉茶,还有他买的小蛋糕,她跟来度假的似的……

“如果你再不走,我可能就要通知你们学校了。”宋猊坐在了电脑前,修长的指尖敲击着桌面,“今天周四,应该上学的吧?”

小女生脸色白了一下,“你、你又不知道我哪所学校的……”

“很快就知道了。”宋猊轻笑一下,手指飞速在键盘上敲击片刻,不到两分钟,他便徐徐念道:“杨小华,海滨市第四中学初三十七班学生,出生于XXXX年X月X日,家住海滨市方淮区碧海小区三栋二单元401室,父亲杨伟,长途司机,母亲高芬,中学老师,家里共有存款十七万四千八百五十六元,唔……期中考试语数外三门的分数分别是21、9、17。”

顿了一下,问:“还需要我再念下去么?”

小女生的脸上青白交加,恨恨的瞪了他一眼,转身跑了。

“……三门总分四十七啊?”清欢咋舌,“我看看我看看。”

她操纵椅子滑过来,宋猊瞬间将她抱个满怀。清欢快速浏览了一遍小女生的成绩,面部表情一言难尽:“语文21是怎么考的?”

“这世界上有天才,就有蠢货啊乖乖。”宋猊捏她身上软肉,“最可笑的就是蠢货意识不到自己的蠢。”

“……这女孩,劣迹斑斑,母亲在学校任教,竟然也能记这么多过,还被勒令回家反省过一学期。欺负人……”看起来挺单纯的小女生,竟然做过把女同学扒光衣服拍照甩人耳光的事情。因为未成年,不可能判刑,所以也就是批评教育,让家长带回家。

不过看起来她的家长并没有将她教育好。

“又蠢又坏。”宋猊淡淡地说。

清欢摇了下头准备回位子,却被宋猊抱住:“不问我是怎么找到这些的?”别的不说,学籍档案可是机密资料。

清欢问:“你要告诉我吗?”

宋猊笑:“如果你想知道。”

“那我还是不要知道好了。”她将页面关掉。“我想我暂时还没有准备好,等到哪天你忍不住了要告诉我再说吧。”

她这人,好奇心并不强,也不是那种非要窥伺别人秘密的人。这世界上太多人有秘密了,有些时候,她觉得保持神秘感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不仅是女人,男人也会因为秘密显得格外迷人。

宋猊抱着她亲:“乖乖真可爱。”

“啊……来人了来人了,快放开我。”

进来的是个大学生模样的男生,还书的,看到清欢的时候眼睛都直了,本来想走的,结果就在靠近服务台的桌子坐下了,借着书本偷偷看,还拍照发到宿舍群里:兄弟们看!好漂亮的妞!

群里顿时一阵狼嚎。

可是很快的……

“哎?怎么回事儿?”手机怎么突然黑屏了……关机重启也没用……坏了??男生扒开手机壳看了看里头的电池,然后再开一次机。这次好了,但是里头什么都没了……等到他用图书馆的Wi-Fi下载好聊天软件上线的时候,群里的室友在哀嚎。

撤回干什么啊!没来得及保存啊!

真好看!在市图书馆吗?新来的管理员?

之前那个帅逼管理员被炒了吗???太好了!!!!!我可以去追女神了!!!!!

……

男生却没心思回复他们,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打售后电话询问一下这是怎么回事,不过现如今还是先拍张美女照片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可是他的手机刚拿起来,进入摄像头的却是宋猊。

偷拍人家女朋友被发现,尴尬至极。宋猊的指头按在摄像头处,嘴角的笑容很温和:“麻烦图书馆内不要拍照。”

“哦好好好,抱歉……”

“没关系。”

等到宋猊走了,男生悄咪咪拿起手机——卧槽,摄像头怎么坏了???

他真的要去找售后了!!!!

清欢看着男生风风火火的跑了,拖着下巴:“他不看书啦?”

宋猊唔了一声:“这种年纪的男孩子,没有魅力。”

清欢沉默了两秒,突然偷笑。宋猊从背后抱住她:“笑什么?”

清欢面前是监控录像,她一边注意有没有人来,一边赞美宋猊:“太青涩了,没有你成熟英俊。”

宋猊觉得她很会说话,而且刚好说到他心坎上了,就问:“那你喜欢哪一款?”

“你这款。”回答的铿锵有力。

能不铿锵能不有力吗?她可不想在图书馆来一发。


  ☆、第882章 第九十一碗汤(八)


第九十一碗汤(八)

宋猊满意的笑了。

于是从这天起, 大家都知道图书馆那位长得非常好看引得无数少女折腰的宋先生脱单了,每天还带着女朋友去上班!

有些对宋猊没死心的, 一看到人家女朋友的长相,就是再不甘心也都认了——不然呢还能怎么办?

距离宋猊拒绝那三位各有特色的美女过去了一天,都市丽人那天中午的时候过来了一趟, 也没做什么,就是还书借书,跟宋先生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表现的非常正常, 好像什么企图都没有一样。大学校花可能是脸皮薄没有再来,让清欢惊讶的是那个看起来跟个小辣椒一样的初中小女生竟然也没再来了。

临走前不还说什么绝对不会放弃要让宋猊好看吗?毕竟前天他对小女生可是一点都不客气的。

清欢坐在椅子上, 身上还围着毯子, 一边喝茶一边玩手机。宋猊一开始还担心她会想家想学校想弟弟,哪里知道她根本什么都不想,这样的日子过着舒服极了,有人照顾自己衣食住行, 美男相伴,不愁钱花, 自己年轻貌美还有书读……她又不是真的小姑娘。虽然看起来稚气未脱, 也会给人弱不禁风的感觉, 但她其实最是洒脱,很喜欢的东西也能立刻放下,从不强求。

今天的新闻都很平淡……没什么好看的,不是老大爷碰瓷被机智的车主绕开就是祸害地铁N久的色狼终于被抓, 看来看去没什么新鲜的……咦?

“宋先生!”

宋猊正在将还来的书归位,听见清欢叫自己,从某列书柜探出头来:“嗯?”心里却想着这样叫他可不成,太生疏了,哪有女朋友叫自己男人某先生的?然后他看到清欢对自己招手,就将书放下走了过去,柔声问道:“怎么了?饿了还是渴了?是不是无聊了?要不要我陪你出去玩会儿?”

今天周六,来图书馆的人有点多,不过没关系,马上就到中午下班时间了。宋猊顺势看了下手表,这款手表是某百年大品牌的限量款,一支的价格足够在海滨市中心买一套别墅。

“不是啊,你来看这个。”

宋猊接过她的手机,一目十行的瞟了下上头的新闻,然后轻笑出声:“有意思。”

原来是网上一则成年男子诱|奸未成年少女的新闻,一个没有头像的数字用户贴出了具体信息和事情经过。大意说的是她是海滨市一所中学的学生,今年十五岁,上初三,因为马上就要面临中考,想要加紧冲刺学习,因此只要一有空就会去市图书馆,谁知道却被管理员诱|奸,两人维持了快一年的不正当关系。期间管理员多次强|暴她,她为此怀孕,瞒着家人偷偷打掉。不仅如此,那名管理员还威胁她如果报警就要杀她全家。小女生实在是太害怕了,她不敢再继续这样的生活,怕被人发现,所以鼓足了勇气在网上揭发披露,希望广大网友能帮助她并且还她一个公道。

下面的评论已经有了快十万条,转发量更是惊人!由于女孩放出了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等个人信息,还有被撕烂的衣服以及被啃咬的没有完好皮肤的身体,再加上医院的确诊证明——在在都证明她说的是真的!

这还是个孩子啊!什么人才能恶毒成这个样子?照片中的小女孩看起来很青涩,干干净净的,手里拿着一张纸板,上面写着图书馆的地址,还写着“还我公道”。

网友们自发刷起了“救救孩子”的tag,一时间这件事就上了热门,被称为#海滨市图书馆门#,无数人涌到海滨市政府微博下面请求彻查,海滨市图书馆这个微博下,最新一条已经被骂了几十万条。

“有意思?”清欢重复了一遍宋猊的话,“哪里有意思?”

“乖乖是在担心我么?”他凑过来亲了她一下,“不碍事。”

“不碍事?”她不敢相信地看着他,“这侮辱的不仅是你的名誉,你的后半生都会被毁掉的!”

宋猊仍旧是云淡风轻的,他盯着图片上那个拿着纸板带着泪痕的女生看了会儿,问:“……这人谁啊?”

清欢的嘴角微微一抽:“前天刚来过呀,那个小女孩。”她突然皱眉,“你脸盲?”

“怎么会。”宋猊矢口否认,“我只是没认出来,谁让她不化浓妆不染头发的。”

“是吗……”清欢眯着眼睛打量他,“宋先生真的不是脸盲?”

“当然不是。”宋猊理直气壮地回答,“否则我怎么会从人群中一眼就喜欢上乖乖?”

其实他是。

而且脸盲的非常厉害,无论男女。之所以对清欢一见钟情,固然她如同梦中神女,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发现她对她一点都不脸盲,看一眼就记心底了,甚至连她眼角的弧度和睫毛的长度都一清二楚。

肯定不是他的问题,怪其他人长得太泯然。

清欢其实不信,但她表现的很信。“怎么办?”她看了下时间,“我们回去吧,感觉一会儿会很麻烦。”她接过手机随意刷新了下,就看到海滨市公安局发声了。

平安海滨:#救救孩子#关于网上流传的海滨市图书馆性|侵事件,我局已经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请网友们相信我们,并且请等待调查结果,一定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网友们又炸了,其实这条微博发的口气温和态度公正,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架不住大部分人不满意。

“我去,滨海市公安局也太恶心了吧?这还用查?光看证据就知道那什么管理员不是好东西了好吗?”

“楼上+1”

“恋|童|癖强|奸犯请化学阉割!”

“海滨市图书馆管理员你好,火葬场打来电话询问你和你妈需要几分熟。”

“赞我上热评,每人一百红包”

“不要歪楼啊,仔细想想图书馆管理员这工作轻松又悠闲,这人该不会是什么领导家属吧?仗着家里有本事就为所欲为?卧槽,细思恐极啊!图书馆很多小孩都会去的吧?那个小女孩是第一个受害者吗?”

“楼上说的好有道理,求深八!”

……

清欢看了一下评论跟转发,一些娱乐号营销号之类有影响的大V也都转发了,她皱起眉头,“宋先生。”

“嗯?”他还在玩她的小手,又白又软,跟糯米糕子似的,看着就很好吃,还有她的脖子,白的血管都看得清楚,好想咬一口……不过昨天晚上他就咬了,从她身后抱她,咬着她的脖子,那种滋味销|魂蚀|骨,给他皇位都不换。

“你……”清欢不可思议地瞪他,“这么不当回事儿吗?”

“不要担心。”他笑嘻嘻地抱住她,“没事的,我的清白你不是最清楚吗。”

“……我们才在一起多久,我怎么清楚。”她被他不在意的态度气到了,“说不定这之前你们就是那种关系呢。”

“我看不上又丑又涩的烂果子。”宋猊流露出一丝傲慢,但很快就掩饰住了,“你给我开的苞,可不能拔X无情。”

清欢捶了他一下,“不要胡说八道。”怎么会觉得这是个温柔贵公子,明明是个腹黑又闷坏的狐狸精。

宋猊捏她小手,“别担心。”

清欢把手抽回来,迅速拿起手机,宋猊好奇地凑过去看,就见她唰唰唰注册了一个小号,改ID叫“空口污人清白杨小华你的良心不会痛吗”,然后加入了微博大军。

不过她一个人力量微小,完全不是网友们的对手。

她说的很简单,都是事实:大家都别被骗了,这个女孩在撒谎,管理员先生是被诬陷的!

然后她就被顶到了热评第一——被骂上去的。

“楼上惊现强|奸犯家属”

“层主不会是变态本人吧?”

“张嘴就说人家女孩撒谎,有种你拿出证据啊?空口说白话谁不会!”

“层主昧着良心给强|奸犯洗白,祝你全家都遇到强|奸犯”

“傻逼.JPG”

“对对对,我们大家都假装迎合他,但大家心里都清楚层主是个傻逼”

……

清欢还要再战,手机已经被宋猊摸走了,她伸手要却被拒绝:“别看了,心情会不好。”

“不看我心情也不会好。”

宋猊好喜欢她捍卫自己的样子啊,不过有些人说话太难听,他的乖乖自己都没舍得骂,凭什么被别人骂?

有多久了呢?

这世界上有很多人想要他死,因为只有死人才不会有危险,可那些暗杀他的人从来不敢留下蛛丝马迹,因为他们都知道,如果一击不中杀不死他,那么死的就会是自己。因为他会回以疯狂的报复,这世上不存在能压制他的人,从来只有他凌驾众生之上,冷眼旁观他们的愚蠢和贪婪。

也因此众生一张脸,写满愚昧与恶意。


  ☆、第883章 第九十一碗汤(九)


第九十一碗汤(九)

警察来带宋猊去配合调查的时候, 刚好是下班时间,他们准备回家。宋猊刚给清欢戴上帽子, 就被过来的警察摁在手里。

他微笑着凝视她快哭出来的小脸,哄她:“乖,能自己回家吗?”

“嗯。”她点了下头, 揉了揉眼睛。

“那先回去睡个午觉,待会儿我回家给你做饭。”

“待会儿是多久?”清欢执着地问。

“啧。”宋猊看了下周围的围观群众,已经有人开始拍照了, 他轻轻一叹, “乖乖,你好黏人。”

“可是我好喜欢。”

清欢脸红了:“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胡说呢?”

“不是胡说, 我相信警察不会冤枉好人。”他笑得好看极了, 哪怕是清欢都忍不住呆了几秒。“回家去好吗?”

“……嗯。”

“我不会逃走的,警察先生。”宋猊轻轻笑,“麻烦先松开我一下。”

不知道为什么,警察们不觉松开了手。宋猊走了几步到清欢面前, 单手摸她小脸,揉了揉耳朵, 吻她。“等这件事解决了, 我们就离开这里。”这句话说的很轻, 没有其他人听见。

海滨市待的够久了,他总是容易对待久的城市感到厌烦。

清欢站在原地眼巴巴地看着宋猊走,他身材修长高大,衬衫西裤让他看起来身材好到爆炸, 一双大长腿比旁边警察的胸都要高,明明是被带走的,偏偏搞得跟去视察一样……有人看见清欢站在图书馆门口可怜兮兮的样子,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啊……有人悄悄拍了照,还有人过来关心清欢。她微微哑着声音说:“他不会做那种事,他是被诬陷的。”

可是小女孩诬陷一个成年男人有什么好处呢?要知道这种事情传出来,哪怕女孩是受害者,以后也少不了被人指指点点啊!

网上很快就有人上传了宋猊被带走的视频,因为带了tag,所以很快就被围观了,阅读量分分钟过千万。视频不长,也就几分钟,可是从宋猊给清欢戴帽子到警察出现,再到他们说话以及临别的吻还有宋猊的背影都拍的很好——发视频的是海滨大学摄影系的学生,感觉不像是坏人落网,倒像是电影……

卧槽,没人说那个管理员这么帅啊!

太帅了吧!!!!

长得好看的人总是给人好感,尤其宋猊气质高雅,一看就是很温柔的人,当今社会这样的男人可不多见,而且人家对女朋友又体贴又宠溺,穿衬衫好好看啊!腿又长!

还有女朋友也美!

终于,有一个网友评论了:“女朋友长这么好看……自己那么帅……说得不好听点,娱乐圈这些流量都只能给人提鞋吧?现实生活里什么样的妹子把不到?要去诱|奸一个初中女生?”

倒不是他们给管理员洗白,实在是颜值相差太大,大的根本没法用管理员是变态是恋|童|癖这样的理由来说服自己了。讲道理啊,他长得这么好看,那个小女生却很一般,一般的扔到人群里都找不出来。

还有人心疼女朋友:“没人觉得女朋友很可怜吗?站在那里想哭又不不敢哭,眼巴巴看着男朋友被带走也太惨了吧?而且管理员走之前还亲她诶,这一对太赏心悦目了,给人感觉很舒服,我觉得不像是坏人啊!”

“不是说现在的新闻要过三天再看?”

“感觉这事儿要反转”

“你们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啊,那个杨小华说管理员性|侵她,可是却拿不出物证诶,那个衣服可以自己弄破吧?医院证明可以伪造吧?从始至终也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啊,感觉都是模棱两可拿来糊弄人的。”

“我觉得楼上有点绝对了,杨小华才十五岁,这么点大小女孩能做什么?如果这事儿不是真的,那肯定是后头有人在教。”

……

清欢在家刷微博,万万没想到就凭借宋猊的颜值,舆论竟然就有了铺天盖地的变化。她嘴角一抽,用之前注册的那个微博号在发视频的博主下面留言:谢谢博主,我男朋友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我相信一定会给我们个公平的交代。

这下才有人回过味儿来,这ID这么眼熟,原来是管理员女朋友?

因为视频里的女朋友太美,所以竟然没多少人骂她,还有人求她发自拍……

清欢:“……”

她发完那句评论就下线了,去了宋猊的书房,他吻她的时候低声说的话里,不仅告诉她他们要离开海滨市,还让她去做一件事。就是在他书房的电脑里,有一个文件夹,让她去将那个文件夹拖到一个网页里,然后按下回车键。

清欢打开了宋猊的电脑,然后笑了。

她当然会帮他,毕竟他长得那么好看,对她也很好。

只是看到文件夹里的东西后,清欢吃了一惊,她真没想到宋猊会准备的这么充分,难道他早就知道会有今天?知道杨小华会诬赖他?而且这些东西,他是怎么弄到手的?

这个男人太危险了,高深莫测,有着令人恐惧的力量,怪不得那么多人想杀他,对他又恨又怕。

如果让清欢来形容宋猊的话,五个字:行走的核弹。

她按照宋猊的话做了,然后那个文件夹火速消失,这个空白网页也没了,整个电脑屏幕恢复了最平静的模样,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对于宋猊操纵电脑的能力,清欢毫不怀疑。想来文件夹在网页消失是他设定的小程序,最终应该是寄到警察局了吧?

杨小华这会儿不知道在做什么,很开心?很得意?她知道马上就要大祸临头了么?

清欢关掉了电脑,将书房门合上,回去洗了个澡去厨房,虽然宋猊说等他回来做饭,可她现在就饿了。而且经过这么件事,他应该不会再去图书馆上班了,马上,就要离开海滨市了吧。

果然,清欢刚将最后一道菜装盘,门铃就响了。

宋猊一般都是跟她出双入对的,但有时候他会去买个酱油什么的,哪怕身上戴了钥匙也要她去开门,任性得很。

门一打开,宋猊就抱住她,两人当着送他回来的警察面来了个湿吻,吻的极其热烈、奔放、深情——感觉下一秒就要抵在门上干一发了,于是警察们连忙退场。

清欢气喘吁吁地被宋猊抱到了客厅,肚子咕噜噜响了两声,推他一把:“我做了午饭,先吃饭。”

宋猊低笑,将她雪白的脖子啃的到处都是痕迹,“乖乖这么贤惠。不是说我回来做吗?”

“我想做给你吃嘛。”她拉着他过去,好歹让他不再发|情。“事情解决了?”

“解决了。”宋猊叹了口气,“我担心乖乖,想早点回家,不然真想留下看戏。”

清欢摇头:“你现在也能看。”

说着递过自己手机。

唔,她做饭的时候也时刻关注着最新动向。

先是平安滨海发了微博:#救救孩子#关于海滨市图书馆性|侵事件,我局特发以下公告,以正视听。

足足九张长图,还有一个半小时长的视频。视频里一个黄头发打扮时髦的少女猛踹一个校服女孩,一边踹一边骂婊|子、贱|货之类的词,这个视频过后是另一端,她和其他几个女生对一个女孩又踢又打,还扒了女孩衣服拍照录视频……半个小时左右的视频,全都是她干出的混事。

欺负同学是家常便饭,发女同学裸|照更不是第一次,这种事她做起来驾轻就熟,视频的最后她还在厕所逼一个瘦弱的小女生把头埋进堵塞的马桶里!

这是人做出来的事吗?!

长微博则是各种证据,作弊的、早恋的、开房的、堕胎的……总之这个女孩劣迹斑斑,坏事做尽,然后再看名字,谁呀?可不是那个拿着白纸板哭啼啼指控被性|侵的杨小华吗?!

人家可不像微博上这样纯白无害,人现实里裙子短的只剩下腰带,男朋友的数量比母猪下的崽子都多!

很快平安滨海发了第二个视频。

网友们男默女泪,纷纷卧槽,还有呢?这个视频讲了啥?

点开一看,哦~是图书馆监控录像~还是拼接的!杨小华在图书馆大声喧哗吃零食打电话扔垃圾,缠着管理员先生说话结果人家礼貌的避让,各种表白各种肢体接触都被躲开和委婉拒绝,还有她发出的那句我一定不会放弃——这还不明显吗?人管理员先生日了狗了,他比谁都冤枉!

他是做了什么孽,被这种人盯上?

很快人们意识到一个问题,这女孩才十五岁,就干出这些正常人绝不会干的事儿来,是不是太危险了?同时因为她才十五岁,法律根本不会追究责任的吧?

也就是说……管理员先生被冤枉了,也得憋着?

太惨了。

真的,太惨了。

不仅仅是他,还有那些被欺负的女孩子,因为犯罪者才十五周岁,他们受到的这些不公平甚至会落下一生阴影想要自杀的事件,都得不到一个公平的结果。


  ☆、第884章 第九十一碗汤(十)


第九十一碗汤(十)

怎么回事……

头有点疼。

清欢睁开眼睛的时候分不清楚是什么时间, 因为房间里一片漆黑。她试着动了下手指,发现自己的四肢似乎被锁住了。

发生了什么?

在这之前, 一切都是没有预兆的。

她努力开始回想意识清楚时的事。宋猊从警察局回来,她做好了饭等他,和他分享了杨小华事件在网络上被披露真相后的情况。然后他们一起吃了晚饭, 接着宋猊主动去洗碗,她就回卧室洗澡,洗完澡他端了两杯红酒进来, 床头还点了蜡烛, 大床上洒满玫瑰花瓣。

男人炽热的体温、柔和的爱语以及狂野的占有仿佛还没有散去,但现在她已经失去自由了。

清欢的大脑在一瞬间飞速开始转动, 到底怎么了?是宋猊将她扣住的吗?还是说……不可能, 她应该没有露出马脚才是,哪怕是背对宋猊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她也保持着一个害羞柔美的女孩子形象,对方绝不可能识破才对。

“乖乖醒了?”

是宋猊的声音, 随后清欢就被一具沉重的男人身体压住,他不像是以往那样单手撑在身侧怕压坏她, 这一次是实打实的, 成年男人的重量让她一瞬间感到呼吸困难。“……宋猊?我动不了了……帮帮我……”

“撒娇也是没有用的哦。”宋猊咬她耳朵, 尖利的牙齿宛如野兽,摩擦着她薄嫩的耳垂,似乎要咬出血来。“我生气的话,乖乖应该不想看到吧?”

很少遇到这种失控的情况, 清欢在瞬间开始猜测他知道了多少,并以此进行弥补和挽回。“你在说什么啊……你真的好重,下来好不好?我的手腕好疼。”

其实不仅是手腕,浑身都疼。明明最后的记忆是温存的做|爱,宋猊在这档事上一向绅士且温柔,从来不会太过粗暴,可这一回,清欢明显感觉腿间的痛楚。说起来她也不大记得昨晚到底怎样了,喝完那杯红酒,她被抱到床上,他用花瓣将她覆盖,上来吻她,清欢只记得自己很快乐,很不知足,但之后……之后发生了什么?

她不可能喝醉,只是一杯红酒而已,哪怕这具身体再脆弱也不可能一杯倒,肯定是宋猊做了手脚,那么他做了什么?又知道了什么?

“我很难过啊,乖乖。”宋猊叹了口气,轻轻握住她的小手,然后往下啃到她的脖子,清欢觉得他像是要咬破她的喉管而后吸干她的血液。“你没有把名单拷走对不对?”

她的喘息加重了,宋猊又是叹了一声,“想要的话,你可以跟我说啊,你不说的话我怎么知道你想要呢?你想要吗?你不会真的想要吧?”

清欢:“……”这是开玩笑的时候吗?

宋猊的手在她胸口抚摸着,然后按住一边胸房:“这个地方,下面跳动的是什么呢,嗯?甜言蜜语,有几分真几分伪?”

“你都知道了?”清欢低声问,一开始她以为是房间里黑,清醒后才意识到并非如此,而是她的眼睛被蒙了起来。也就是说,虽然她现在看不到宋猊,但宋猊却看的清楚她。这个男人聪明到可怕,他能够从她面上的微表情分析出她是在说谎还是讲真话。

“知道什么?”宋猊漫不经心地揉着她的心口,似乎想要将她剖开,看看里头那颗心是什么颜色。“知道你跟那个所谓的弟弟根本就没有血缘关系,还是知道你们都是某个组织养出来的杀手?再不然,是知道你一直在伪装欺骗我,接近我是想从我这里拿到组织的成员名单?”

他果然都知道了。

“你怎么知道的?”清欢不明白。“我明明表现的很好的,组织上说我是最优秀的,不会有任何人能看穿。”

她从一开始,因为过于美丽的外表从而不被看好成为杀手,因为优秀的杀手应该长相普通,最好丢进人群里就再也看不见。而她,哪怕是露一面,也会让无数的人对她念念不忘。三年前组织成员名单被盗,罪魁祸首就是号称神秘莫测的“宋”,由于名单事关重大,在追不回来的情况下,组织上命令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如果不能杀死宋,就想方设法取回名单并销毁一切证据。

她知道宋猊这个人生性多疑而谨慎,这一点从他多年来连名字都不为人所知就能看出来。他特立独行我行我素,不与任何人为伍,偏偏有着诡异的正义感,名单泄露对于组织来说打击太大了,甚至有着根基被毁的可能。

所谓的弟弟不过是组织里的一名同僚,因此“姐姐”失踪,弟弟才会毫不在意,也不想念。

因为宋猊的危险,她即使是在一个人的时候也表现的很是温柔乖巧,完美的挑不出毛病。清欢甚至知道这个房子里到处都装满了微型监视器,说宋猊一点都不怀疑她看到她第一眼就爱上她……那也太可疑了。

世界上当然有一见钟情,但即便是一见钟情,宋猊这样的人也不可能丧失警觉。

“……是我昨天动了你的电脑吗?你是故意的,包括激怒杨小华,搜集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明明一个人就能做到的事情,却偏偏要我做,就是为了让我露出尾巴来?”可是她明明没有翻动其他地方,更没有拿走名单,为什么还会这样?

“那种垃圾,死了才是利国利民吧。”宋猊嫌弃地说,“你为什么不拿走呢?近在眼前,你大可删掉证据拿走名单,可是你为什么没有?”

清欢没有说话,她咬了下嘴唇,宋猊过来缠绵的亲吻她:“是因为你喜欢上我了吗?”

她几乎立刻就要回答是的,可是她及时想起来这是个甜言蜜语无法欺骗的男人。清欢不愿说谎,却也不可能说实话,因此闭上了嘴任由他亲吻,一语不发。

“为什么不说话?”他柔声问。

“你想让我说什么?”很奇怪的感觉,他似乎一直在诱导她,有个答案,只要她说出来,他立刻就会放开她甚至不再怀疑她,可是他想要什么答案?

“说实话。”宋猊一边亲一边给她提示,“比如说……你是谁,你从哪里来,叫什么名字,对我知道多少……之类的。”

他问的肯定不是她立刻就能给的问题。

清欢突然想起南霜来,难不成……

“啊呀,乖乖不肯跟我说实话呢。”宋猊很惋惜地叹气,“我会很难过的啊。”

他伸手将她身上睡裙褪去,分开她双腿,“真的不说吗?”

“你要我说什么?!我能说什么?!”她感觉到不对劲,因为进来的似乎并非人体而是器具,“不要这样对我!”

后一句带了哭腔,几乎是要落泪了,但却死咬着嘴唇不肯让眼泪掉下来,倔强的要命。宋猊看到她这样心就软了,他收回手,“我只是想让你跟我说真话。”

“你要我说什么……”清欢剧烈喘息着,“放开我……我不要这样……宋猊……”

“嘘——”他又过来亲她,如果清欢看得见,那么她会发现宋猊的眼神极其诡异,连带着英俊的面容都显得可怕起来。“我知道的,从你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知道了。”

“……嗯?”回应他的是颤巍巍的鼻音。

“呵呵呵。”宋猊突然笑起来,“你知道的吧,我认不出这世界上任何人的脸,包括我自己。”

她知道。

“可是我是个天才,天才自然有自己的办法铭记一切。比如说人身上的气息,我凭借这个分辨是否见过这个人。”宋猊掰开她的腿,“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发现竟然清楚地看见了你,这就很不对劲了。”

“因为,梦里,我从来都没有看清楚过你的脸啊。”

他叹气的声音很温柔,“你是谁呢?在这具身体里的你,打哪儿来?我曾经经历过一个相同的世界,你在图书馆见我的第一面,就被我杀死了啊。”

愚蠢的女人,来自于组织却对他一无所知,以为他是寻常任意杀死的任务对象吗?

来滨海市的杀手多了去了,他们来了,就没一个能回去。

可是当他在重生后再见到她的时候,却发现她的容颜变得无比清晰——这太奇怪了,从开始到现在,一切发展都和他曾经经历过的一模一样,唯独在她身上出现了问题。那么,到底是因为他,还是她?

很明显是她吧?

本来妖艳的女杀手,突然变得那样青涩,杀人的时候甚至都不敢睁眼——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她和他一样重新来过,二是身体里换了个人。

很快他就确定是第二种了,如果还是同一个灵魂,他绝不可能喜欢这么一个女人。

他见到她的时候,竟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就像是找了很久的宝物,有朝一日突然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第885章 第九十一碗汤(十一)


第九十一碗汤(十一)

说白了, 他们都在互相欺骗。

“带着任务而来,却没有完成, 也不急着完成,明明我给了你那么多次机会啊。你不去书房,也不打开电脑, 我亲自给你机会,可是你竟然不把名单拷走……这具身体原本的那个主人,可比你狠心多了。”宋猊发出低沉的笑声, “乖乖为什么这样做啊?”

因为他的用力, 她闷哼了一声,四肢百骸都因为剧烈的快感颤抖起来。“我……”声音被撞碎, 听不清楚。

“反正, 也是要说些花言巧语来骗我吧?”宋猊啃了一口她身上嫩肉,“那就不要说了,反正我也不是很想知道。”

“我要你这一辈子留在我身边,这样就行。你有什么秘密, 我才不想知道。”

这具身体里的灵魂,从什么地方来,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一切就和他重生一样, 根本无迹可寻。更何况秘密这种东西,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是要拥有才显得神秘有魅力,说出口的话就不见得了。

清欢没想到他把自己绑在床上一圈盘问一圈手段使了一堆, 最后就不要答案了?

但是很快她就没功夫想其他的了,因为宋猊的动作加快,两人共同沉沦,谁还在乎其他的。

再度醒来时眼睛上的黑布被拿掉,宋先生也仍然是温柔体贴的宋先生。清欢这才意识到一个问题,这个男人似乎无时无刻不戴着眼镜。哪怕是睡觉了,眼镜也架在鼻梁上。他对她做那些的时候蒙住她的眼镜,也许并不是要给她造成一种孤舟难离的恐惧不安,而是因为那时候他将眼镜拿下去了。

可是这双眼睛有什么不同呢?

清欢伸出手想要将眼镜拿下来,结果手伸出去才发现浑身无力,软啪啪的搭下来。宋猊只是小寐,她稍有动作他就清醒,睁开眼睛:“想做什么?”

她盯着他看,两个人半晌无言,清欢说:“我想看你的眼睛。”

“这有什么好看的,嗯?”宋猊轻笑,凑近她,“和你的有什么不同么?”

……倒也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她还没看出个究竟,宋猊就已经挪开了俊脸。其实他刚才给她看眼睛的时候,眼镜也没有拿下来过。那副金丝眼镜根本什么都遮不住,那他二十四小时都戴着是为了什么?之前洗鸳鸯浴时他倒是拿下来过,但清欢没怎么注意,现在怎么想怎么奇怪。

“饿了吧?”

宋猊听到清欢肚子发出的咕噜噜声了,他笑着吻了吻她,就好像之前的事情没有发生过一样,“我去给你做饭。”

“等一下!”她在他离开的前一秒抓住他袖子,等到他回头才犹豫着问,“这样……真的没关系么?我们真的能在一起么?组织上……”

“乖乖一定没有点开我让你寄出去的文件夹吧?”

“嗯?”她确实没有。

“其实就算你翻了我的电脑也找不到那份名单,因为名单在那个文件夹里,被你一并寄给警察了。”他在电脑里藏着的另一份名单全是鬼扯的,上头还有人叫张三李四呢,不过她根本没点开看,也没有拿走,所以压根不晓得。

“我不会让人控制你,也不会让你回去,名单上没有你的名字,不过你那弟弟可能就没这么好运了。”宋猊咬清欢的唇,“谁叫我不喜欢他跟你一起生活这么多年呢。”

组织上每人都有普通身份,但清欢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已经坐在前来寻找宋猊的火车上了,现在想想,她要回去看弟弟,对宋猊来说也是很明显的漏洞吧?不过是同僚,而且是有竞争关系的同僚,她竟然为了掩饰所以回去看弟弟……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处处是陷阱,处处露了馅儿。

宋猊见她小脸一阵白一阵青,放声大笑起来:“我去做饭,放心,现在家里已经没有监视器了,你大可以不必那么害羞胆小。”

哪怕她不是组织一员,不是本来那个蠢女人,也必然不会是个普通人,看她演戏真的好有意思哦,可爱极了,后半生也不会孤单了吧?

终于,能在一起了呢。

清欢脸红着拿枕头扔他,宋猊大笑离开卧室,然后清欢曲起双腿抱住自己,忍不住抱怨:“坏蛋……”

说完这个词,她收起了含羞带怯的表情,面上逐渐变得冷淡起来。门外那个站着的男人应该去做早餐了吧?监视器虽然不在了,可他还是对她不能放心啊,否则怎么会停留在门口故意等她反应呢?

现在好了,羞涩完了娇嗔完了,该起床洗漱了。

揉了揉腰,清欢下床穿上拖鞋,刷牙的时候她看向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一个动人的笑。

谁是猎人谁是狐狸,那可说不准。就算栗子能提供的信息有限,她完全不知道宋猊身上发生的事情,可她不是栗子,也不是被宋猊干掉的那些失败者。命运中应该被一击杀死的杀手竟然活了下来,甚至被男人当作情人,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宋猊从她的异常中判断出了她的问题,同样,她也从他的异常中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

虽然她不是本尊,也没有重生,但有什么瞒得过她的耳目呢?

她当然会留下来,因为宋猊身上有她想要的东西。清欢记不得经过了多久的时间,从奈何桥上莫名其妙出现彼岸花到现在……她一直一直都在寻找,现在她有了线索,要的不过是一个答案。

就好像是拼图,一切都摆在你眼前,只要将它们排列好,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宋猊是第一个,却不会是最后一个。

清欢洗漱完穿上宋猊干净的衬衫,雪白的长腿踩在地毯上,连鞋子都没有,揉着眼睛出了卧室。正在厨房忙活的男人完全不像是昨晚那个鬼畜的家伙,显得格外爽朗温和,先是和她交换了一个吻,然后给了她一杯牛奶:“还要再等一下。”

“没关系。”清欢趴在餐桌上喝一口牛奶。“你不要急。”

她拿起手机随意刷了下微博,就看到平安滨海发布了一条新的消息。“宋猊。”

“不叫宋先生了?”他取笑她。

“不是啦,你看这个,是你做的么?”

很简单的一条消息,就是给这两天闹的沸沸扬扬的未成年少女性|侵案最终处理的一个交代。由于本国律法限定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具备刑事责任,因此杨小华顶多是被批评教育送去青少年劳改所,可这女孩胆大包天,知道事情败露陷害失败后竟然偷了家里的存折畏罪潜逃了!

结果逃跑过程中被发现,慌不择路下出了车祸,人倒是没死,但瘫了,还毁了容。

宋猊笑:“不觉得这是老天在惩罚她么?被她欺负的一个小女生可是跳楼了啊。”

也没死,只是瘫了。

现在岂不是风水轮流转。

“啊对了。”宋猊似是想起了什么,“之前好奇黑进医院电子网络,发现她的母亲怀孕了,两口子高兴的不得了。”

他们竭尽全力教不好这个女儿,天生的恶后天没有办法扳正,再加上这对夫妻本来也不是什么有情有义的好人,因为妻子生了个没用的女儿,丈夫一直恼恨,在外跑高速的时候不知道做了多少次大保健,现在女儿虽然瘫了,妻子却查出有了身孕,说不定是个儿子呢。

谁还管医院里那个不成器的东西啊,他们家本来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也是小康之家,结果钱都被杨小华糟蹋完了,光是因为那个跳楼的女孩就赔了好几十万,再这样下去谁受得了?

所以杨小华很快就被接回了家,只不过没有人照顾她,她的父亲将她送回了乡下老家,每个月给邻居几百块钱给她做个饭,之后就对她不闻不问了。

杨小华死的时候被发现床褥上全是秽物,不知道临死前,她有没有想起那个被她逼着将头埋入堵塞马桶里吞吃的女孩子。

这会儿清欢半个字都不带信的,她轻轻一哼:“你心眼儿小得很,能让她好过吗?”

宋猊好伤心哦,“乖乖都不信我啊。”

两人相视数秒,然后各自做各自的,只是嘴角都带着笑。

如宋猊所说,他们很快就离开了海滨市,那些暗恋明恋图书馆宋先生的女人们,再也没见过这个人,她们的生命中也不曾再出现过如他一般英俊耀眼的男人,很久以后,甚至有人会想,那个完美的暗恋对象也许只是自己的幻想,并非真实存在。

他们一起去了很多很多地方,一起活了很久,走遍了这世上每一个角落,吻过宽广的海洋,遨游过碧蓝的苍穹,奔走过最遥远的山路,跋涉过最幽深的湖泊,品尝过最热烈的美酒,吹过最无边的风。

清欢带走了宋猊的眼睛。


  ☆、第886章 第九十二碗汤(一)


第九十二碗汤(一)

“看你这么精神, 伤应该好的差不多了吧?”

栗子嘿嘿笑着蹭过来,双手拱起宛若小狗:“谢谢清欢姐姐, 谢谢清欢姐姐!您简直是我的再造恩人……”

清欢轻笑,倚在了孟婆庄的美人榻上:“命定之人都在一起了,没有发生蝴蝶效应引起世界崩坏, 更何况……我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你不必谢我什么。”

“哎?”栗子听不懂,却看见了她掌心中散发出柔润光晕的东西, “这是什么, 好漂亮啊!”这样的光芒她从来没有见过。

“想知道?”清欢似笑非笑地睨了她一眼,“是眼珠。”

栗子后退了足足有十米远, 她虽然不是新手了, 但对这些东西还是怵得慌,刚到奈何桥上的时候她连忘川河里的鬼都不敢看一眼。“不不不不不我不想知道!”

清欢笑着将眼珠收起,说是眼珠,倒不如说那只是一团光华, 宋猊的两只眼珠,最终化成了这么一团小小的光。她将东西收起后, 就对栗子说:“伤养的差不多了, 你该走了, 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栗子也知道自己这次实在是走了大运,否则真的早已被抹灭,心中对清欢十分感激,跪了下去, 难得的严肃认真起来:“大恩大德,不知如何回报,日后清欢姐姐若是有用得着我的地方,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我会记得你这份情谊。”清欢将她扶起来,而后突然笑得有些坏,“不过你别以为就这么算了。”

“啊?”

满头雾水的栗子看着笑意盎然的清欢,突然有了种不祥的预感,她想起来……“卧槽,我不会还要被雷劈吧?!!!!!!!!”

“失误虽然已经被弥补了,但是你懈怠的工作态度是事实,所以……出了奈何之后,自求多福吧。”清欢在她眉心点了一下,没等栗子跪求救命,人就不见了。

这会儿墨泽吉光邛暜小黑等才敢跑出来,个个围绕着清欢的腿蹭来蹭去,三只小动物一只小胖子,场面一度显得非常混乱,清欢差点被它们绊的走不了路。

她弯下腰,将四个小团子都抱起来——这实在是需要极大的力气,因为光是墨泽一个就胖的叫人心碎了。好在吉光邛暜只有猫儿大小,主要吃力的还是墨泽。小胖子自己也感觉到了,顿时心虚起来:“主人,我、我是不是该减肥了?”最近吃的好像真的有点多,主人都要抱不动他了……

要不晚饭不吃了吧?

“没关系,我还抱得动。”清欢出了庄子,奈何桥上仍然一片安静,只在她出来的瞬间,锅里的汤冒出咕嘟咕嘟的声音。她将小团子们放下,就瞧着它们撒欢的四处跑,而后都回来围绕在她身边,一个个眼巴巴地盯着她。清欢戳了下墨泽的脑袋:“荒海好玩吗?”

“好玩!”小胖子用力点头,“而且玲珑姑姑那里有许多好吃的!”

荒海里好多好多好吃的啊!

清欢笑,“所以你才胖了这么多?”

“啊……”墨泽觉得伤心了,他果然是胖了很多对不对?连主人都这么说。

清欢拿起勺子搅了搅汤水,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的汤水很快平静下去,当她将那团光华放进去的时候,汤水就好像彻底冷却了。蓝色的火苗舔着锅底,清欢有些出神,被吉光咬了裙摆才低下头:“怎么了?”

“喵。”当猫当久了,吉光已经习惯了喵喵叫。

这四个团子里,它最心细,也最能感受到她的不寻常。一双湛蓝色的大眼睛凝望着她,然后抓着裙摆一路爬上清欢肩头,在她脸颊上舔了舔,又喵喵叫了两声。其实它不知道主人在想什么,但它仍然想陪伴在她身边,哪怕只是当一只猫。

清欢捏了捏它软软的肉垫,看了眼锅里,叹道:“这怕是我熬的最久的一锅汤了,什么时候才能煮开呢?”

然后她低头对几个小团子说:“我要出去一趟,这段时间里奈何桥上不会有人来,河里若是有人爬上来了,你们只放它离开便可,不必管它。”

“主人又要走了吗?”不知为何,墨泽突然有些心慌,“主人什么时候回来?我可以跟主人一起去吗?”

“我会回来的,只不过……可能会需要一些时间。”清欢想了想,“你乖乖留下来看家,等我回来做好吃的给你。”

“我不想吃……”小团子要哭了,“是不是因为我平时什么事都不做总是吃东西?主人不要我了吗?我以后什么都不吃了……”

清欢被他的童言童语逗笑:“怎么会,你大可想吃什么便吃什么,我难不成还养不起你?只不过这一次我是真的有事,不会有危险的,放心好了。”

小团子们都不说话,仰着脸蛋看她。清欢心都要化了,她一点都不觉得孤单,因为陪伴她的团子们都太可爱了。随手将吉光从肩头拿下来,又每个亲了一下,这才消失在奈何桥上。

她不在,整个奈何桥似乎都是死寂的。团子们没了玩闹的心思,一个个找了舒服的地方窝着,唯有墨泽迈着小短腿爬到锅子旁边的凳子上,抓住勺子开始搅汤。在主人回来之前,他一定会把这碗要煮很久的汤看顾好的!

****************

这是清欢自己选择的世界,再加上没有鬼魂的执念要完成,因此用的是自己的模样,仍旧是十五六岁大小的少女,穿着蓑衣戴着斗笠,站在了一个庄子门口,因为下着大雨,她想在这里借宿一晚。

结果她刚敲了门,就有一辆马车从雨中驶来,同样停在庄子门口。婢女迅速打起了伞,车夫放了小凳子,便从里头迈出来一只穿着精致绣花鞋的脚。随后一个美妇人被扶出来,庄子里的下人们站成整整齐齐的两竖排,大声说道:“恭迎夫人!”

哦……原来不是为她开门的啊,她还想说,怎么刚敲门就有人来开呢。

那夫人下了马车见到清欢,不觉一愣,“你是……”

清欢的斗笠遮住了脸,她抱拳道:“大雨倾盆,小女子想在庄子借住一宿,不知夫人可否通融?”

那夫人似是一副菩萨心肠,便轻轻点了头,对身边的妈妈道:“陈妈妈,你把咱们带的衣服给这位姑娘一套,换下身上那湿透的。另外庄子的管事呢?”

一名四十出头的男子立刻站了出来:“夫人。”

“我要住的地方都收拾好了吧?”

“回夫人,收到京城消息的时候,奴才就已经收拾好了。”

“那就好。”夫人点了下头,又看了清欢一眼,“叫人准备膳食,再烧点热水给刚才那位姑娘送过去吧。”

“是。”

“夫人真是心善。”一个婢女夸赞道,“那小姑娘可真是修了八辈子的福气,才能遇到夫人呢!”

夫人却叹了口气,“这倒也不见得。”

她没再多说,进了庄子去了。

清欢被迎进一间干净整洁的屋子,她脱了蓑衣斗笠,下人就送来了热水,这种天气……洗热水澡……其实很要命的,不过她还是泡了,然后擦干净身子。刚从浴桶里出来,就听见有人敲门:“姑娘,我是夫人身边的陈妈妈,给你送衣裳来了。”

清欢应了一声:“妈妈稍等一下。”

虽然她不介意赤身裸|体,但这毕竟是保守的古代,因此随意扯了床单将自己包裹住。陈妈妈见到她新潮的打扮不觉瞪大了眼,然后再一见到她的脸,就倒抽了口气——这世上竟有这般标志的姑娘!这、这哪怕是二房素有第一美人之称的二小姐也比不上啊!夫人与老爷真是撞大运、撞大运了!

大师的批字准!太准了!

陈妈妈看她的眼神就好像是饿了很久的人突然看到色香味俱全的烧鸡一样。清欢奇怪地瞄她一眼,“多谢你家夫人,衣服可以给我了。”

“老奴来老奴来,姑娘坐、姑娘坐,老奴来伺候姑娘。”

刚才还自称“我”,现在突然变成了老奴,还对她这样殷勤……

陈妈妈自然也知道自己这般行为奇奇怪怪,但仍然忍不住:“姑娘的头发长得真好。”又黑又亮,缎子似的。看起来只是普通人家的姑娘,怎的这一身冰肌玉骨同青丝,比娇生惯养的国公府小姐生的还要好呢?

清欢从铜镜里看到陈妈妈小心翼翼的动作,不由笑道:“妈妈不必这般小心,我又不是什么千金小姐。”随意擦擦就算了。

陈妈妈连声说使不得使不得,伺候清欢擦了发又换了衣裳,本就是玉一般的人儿,穿了锦衣华服,更是显得美妙。陈妈妈的眼泪都要出来了,“姑娘先用膳,用完膳……我家夫人想和小姐说说话。”


  ☆、第887章 第九十二碗汤(二)


第九十二碗汤(二)

说是等清欢用完膳, 其实她刚开始吃那位夫人就来了,而且一直坐在清欢身边, 还给她布菜,如果不是清欢确信自己并非这个世界的人,身体也是自己幻化出来, 当真要以为跟这位夫人是旧识了。

怎么说呢,这位夫人看她的眼神,就好像是一位慈祥的母亲在看自己的孩子一样。

然后她继续吃, 夫人继续布菜, 眼神怜爱又温柔,等到清欢吃完, 她才说明来意。

清欢正喝着杏仁茶, 这会儿听到对方的话,不骄不躁也不悲不喜,只是问:“你的女儿死了,要我去顶替, 是不是不太好?万一被人认出来呢?”

“小姐不必担心。”陈妈妈连称呼都换了。“我家小姐年幼时被断命硬,命中克长辈, 要在庄子里养十五年才成。只是小姐福薄, 竟染了恶疾, 是以无人知晓小姐已去了,庄子上都是我家夫人的人,个个忠心耿耿,不会被识破。小姐日后就是国公府大房的嫡出长女, 如何会有人敢质疑您?”

夫人赵氏抹了把泪,“我与老爷本不愿这样做,可老祖宗是长辈,若是忤逆,难免不孝,又有云海大师的判词,只得将女儿送到这乡下庄子来。我心中挂念她,偷偷和老爷来看她,她去的那天晚上,我得了消息,悄悄赶来,在佛前跪了一宿,却仍旧留不住我儿的性命。第二日回到府里,却还要强颜欢笑不叫他人看出分毫,人后与老爷抱头痛哭,不过一个稚儿,缘何连五岁都活不到呢?”

“小姐去后,为了不叫他人察觉,我们仍旧每半年来庄子一次,府里除了老奴与老爷夫人,无人知晓。只是如今事出有因,也只能求姑娘您成全夫人一片爱女之心了。”

清欢看出赵氏心内苦痛煎熬,一时间也有些怜惜,“帮你们也不是不可以,可是,我不想嫁人,即便是与太子见了面,也不一定就能嫁给他。”

“云海大师说了,只要小姐您答应做夫人的女儿,一切事情都会水到渠成,之后的事让我们顺其自然便好。”陈妈妈握紧了拳头,“无论如何,倘若这太子妃的位子必定要让二房的姑娘做,那也是命中注定,是老爷夫人命苦。”

清欢叹了口气:“既然如此,那就这也吧,明日我便同你们回京城。”

赵氏的眼泪刷刷往下掉,她握住了清欢的手,泪水打在清欢的手背上。她知道这样的请求意味着什么,这并不是什么好事,国公府那个火坑,这么个好姑娘进去了,不知道有什么危险。可他们夫妻已经被逼到了极限,还有恪儿同彻儿,若是不按照云海大师说的去做,他们一家都有灭顶之灾!

好不容易送走了心怀愧疚不停掉泪的赵氏,清欢吃饱喝足上床睡觉去了——从一开始她就打的这个主意啊,否则岂不是白来一遭?她早算好今日大雨,赵氏会带人赶来庄子,只要和她相遇,接下来的事情都在意料之中。

不过那位云海大师倒是很有意思,竟然能为赵氏算出这么个结果来。陈妈妈说云海大师是非常有名的得道高僧,通俗一点来说,就是这个世界得道高人中的扛把子,医卜星象奇门遁甲无一不通无一不精,哪怕是皇帝对他的话都十分信服。可这么一位寻常人连见都见不着的佛教高人,竟然亲自为赵氏一家批了两次命,从赵氏的女儿出生到这一次要赵氏亲自前往庄子带回在大雨中门口遇见的姑娘,不得不说非常奇怪。

陈妈妈说,哪怕是皇帝,云海大师也只给批过一次。

真有意思啊。

第二日早上,清欢便成了因为身子不好被国公府养在乡下十五年的大房嫡小姐。从乡下庄子到京城要三天时间,在这三天里,清欢充分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母爱。

赵氏完全将她当成了那个早夭的小女儿,将她照顾的无微不至,简直就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掌心怕掉了。她甚至不假他人手,清欢的衣食住行她都一手包办,似乎是想要将这些年亏欠女儿的都补回来。这些年无数个日日夜夜,她都做着那个令人绝望的梦。女儿被送到乡下,发了热,她和老爷不顾一切守在身边,在佛祖面前跪了一夜,乞求上天不要如此狠心,将小女儿带走。可最终她还是失去了女儿,可笑的是,等到她回到国公府,还要笑脸做人,在老祖宗面前卑躬屈膝。

所有人都在笑,没有人知道她前天晚上死了女儿,也没人知道她和老爷的心有多痛。若非两个儿子没有长大,她痛的恨不得同女儿一起去了!

如今清欢在身边,赵氏觉得这是女儿又回来了。她就应该这样可爱、这样漂亮、这样聪明乖巧,她就应该拥有这世上最好的一切!无论是国公府嫡长女的身份,还是人人称羡的好姻缘,都不应该被别人夺去!

这一次她一定会保护好她,一定会的。

国公府的主子们自然也知道大房是去乡下庄子接那位在乡下养了十几年的女儿了,对方是和太子有婚约的,因此得知人上午就到,便都想看个究竟。只不过他们自视甚高,并不愿去门口迎接,清欢到的时候,门口只有一些下人和三个男子。

赵氏先下车,然后小心地将她扶下来,清欢笑道:“娘,我一个人也可以的。”

“娘就是想扶着你。”赵氏说。

她被赵氏扶下车后,看见面前三个身材高大长相相似的男子。一个中年男子,留了一把美髯,身穿乌黑蟒袍,神情严肃沉稳,他身边的两个青年,个个气质不凡长相俊朗,腰间都戴着一块玉佩,见了她,其中菱形嘴角带笑的青年道:“这就是妹妹吗?当真是如同仙女下凡了。”

另一个青年看起来沉默寡言,他对清欢伸出手:“妹妹来。”

清欢看了赵氏一眼,赵氏抹了把眼泪:“这皮猴儿一般的人物是你二哥哥,不爱说话的是你大哥哥,都是你嫡亲的兄长,一个比你大五岁,一个大四岁,旁边站着的铁石心肠的就是你爹。”

大老爷对妻子的话感到哭笑不得:“夫人,我不是……”

“你不是什么?”赵氏吸了吸鼻子,“我去乡下接女儿,你却不去,你不是铁石心肠是什么?”

清欢接话道:“娘不要难过,想来爹是有苦衷的,否则如何会不去呢?”能在女儿被所有人嫌弃的时候,深夜赶赴乡下陪伴病重的女儿,大老爷是有情有义的人。

赵氏见女儿替丈夫说话,登时别过脸去:“你只见了这没良心的一面,就不要娘了?”

清欢发现赵氏挺孩子气的,她很怕失去女儿,如今失而复得,便将清欢当作了自己的全部。清欢上去挽住赵氏的手,“怎么会呢?娘当然是最重要的。”

那边二哥齐彻伸出的手也被她的小手搭了上去:“我刚回来,一切都要仰仗二位哥哥了。”

齐彻与长兄齐恪都是知道云海大师的批字的,他们对于云海大师的话都带着怀疑,甚至不大喜欢这位人人称颂的高僧,只因为他当年一句批语,便让他们尚且年幼刚出生的妹妹被送去了乡下庄子,最后死在那儿。母亲为此夜夜以泪洗面,可此事不能让其他人知晓,就连难过,大房也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哭泣。

现下这个妹妹,娘对她这样好,也许真如云海大师所说,是上天赐予他们的宝贝吧。

只说命格尊贵无匹,是他们的福气。

清欢一手挽着赵氏,另一手叫齐彻握着。齐彻第一次握女孩子的手,心想妹妹就是这样的么,又娇又软,比二房三房所有的妹妹加起来都好看。

齐恪看着眼馋,只是他性格沉稳并不表示出来,而是道:“老祖宗他们都等着了,娘,妹妹,咱们该进去了。”

“走走走,娘带你去拜见老祖宗,认认人。”

大老爷走在儿女妻子后面,悄悄抹了下眼角,然后大步追了上去。

虽然赵氏没有说老祖宗坏话,但是从陈妈妈和赵氏的言语中,她大概也对这么位老人家有了了解。国公府一共三位老爷,都是老国公的嫡子,只不过老国公一生是娶了两次妻子的。

一次就是大老爷的生母,与老国公青梅竹马,老国公是从军队里挣荣耀的人,因此大老爷的生母身份普通,只是一位教书先生的女儿。但嫁给老国公后,夫妻两人情深意笃,很快就有了身孕,只可惜在生产的时候,老国公夫人难产而死,只给老国公留了大老爷这么一个儿子。

后来老国公越来越有声望,又有皇帝封的爵位,便被当时的远山伯府的小姐看上了。

这也是老国公的第二任妻子,二老爷和三老爷的生母。


  ☆、第888章 第九十二碗汤(三)


第九十二碗汤(三)

老国公一生重情重义, 对几个孩子一视同仁,只可惜他壮年时期在战场上伤了筋骨, 刚过了不惑便去世了,留下当时刚成家几年的大老爷在国公府,可以说过得是举步维艰。幸而大老爷有本事, 两个儿子也争气,在这国公府才有一席之地。

老国公的第二任妻子,也就是如今的老祖宗, 她在老国公还活着的时候对大老爷还不错, 可老国公一死,便瞧大老爷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了, 偏她又极爱面子, 愣是不肯让大老爷出去自己建府。她最怕大老爷要抢老国公留下的爵位,可她也不想想,大老爷是老国公的嫡长子,这国公位是世袭, 本来就应该是他的。

她就这样死命拖着,现下大房两个儿子都有出息, 一个年纪轻轻就是探花郎, 另一个则是武状元, 这一文一武,都是上过金銮殿被皇帝召见过的,就等着朝廷派下任职,便都是命官了。也因此老祖宗急啊, 再这样叫大房出风头下去,那这国公的位子岂不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哪里还轮得到她的两个儿子?

实际上不仅老祖宗急,二老爷三老爷也急,急的是日日夜夜睡不好觉,嘴皮子上长了好几个大燎泡,肝火上升,吃什么都没味儿。

当朝太子年岁十七,性格温和仁厚,很受皇帝的喜爱,再加上一直醉心圣贤书,太子妃一位还空着呢。不少人都打着这个主意,但也不少都知道,当年老国公还在世的时候,因为性格豪爽大方,很得皇帝信任,与皇帝很聊得来。一次宫宴上,老国公无意中提到自己的大儿媳有了身孕。皇帝当时也吃醉了酒,便即兴提议,若是生出个女儿来,便叫她日后做太子妃,母仪天下,还解下太子腰间的白龙祥云玉佩作为信物。

后来老国公去世,这事儿也一直没人提,直到太子十七,皇帝琢磨着确实是到成家的年纪了,他像太子这么大的时候,不仅娶了正妃侧妃,连儿女都生了好些个了。

这天底下什么事能瞒过皇帝的耳目,他内心深处是不大想承认这门亲事,谁不知道老国公那个孙女儿,一出生就被德高望重的云海大师批字说命格极凶,克亲克友,天生的煞星,要放到偏远地方养到十五岁才能接回来。

只是这皇帝金口玉言,一言九鼎,说出去的话不能收回。这女娃命格不好,他是万万不愿意让太子纳的。然而当年和老国公定下约定的又确实是他,因此只好硬着头皮,叫国公府先把人给接回来。

二老爷三老爷也都知道这事儿,他们大概也猜得到皇帝的心思,对这个被养在乡下十五年的侄女,心里都存了几分轻看的意思。不仅天生命格带煞克亲克友,还在那种偏僻庄子待了这么久,如何能和国公府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姑娘们比?此番赵氏去接清欢,他们心中存着看笑话的意思。

以为在皇后娘娘举办的百花宴之前将人接回来就行了?这规矩才学样貌,哪样是能一蹴而就的?怕不是来丢人的吧。大家都知道,这百花宴不过是个名头,赏的可不是御花园的奇珍异草,而是京城高门贵府的千金小姐们。若是皇后娘娘或是太子殿下入了眼,那就是未来的太子妃了。

倘若二房或是三房的姑娘叫太子看上,那么这爵位估摸着也轮不到大房身上。

因此,百花宴在即,收到帖子的贵女们都在精心准备才艺与当天要穿的衣裳戴的头面,二房三房的几个姑娘是为了看笑话才跟着一起来的,尤其是二房的长姑娘齐玫,素有美名,生的是花容月貌,可比国公府其他姑娘们都要漂亮,因此二老爷将她视为掌上明珠,几乎在她身上堵上了二房的未来。

她生的最美,也最得老祖宗喜欢,平日里有什么好料子好首饰都她先挑选,可因着大房有个养在乡下的煞星,府里人人都叫她二小姐,她凭什么要被叫做二小姐,要被那大房的煞星踩一头?

还未同清欢见面,这仇已经结下了。

早上就听说人到了,等了许久,这盏中的茶水都换了一拨,才终于听见老祖宗身边的妈妈禀报说大老爷大太太带着大姑娘来了。

先进门的是大老爷同大少爷齐恪,随后是赵氏与齐彻,被他们娘俩挽在手中的少女身着一袭碧绿罗裙,腰间系着白色腰带,垂下几缕璎珞,璎珞上结着一块白龙祥云玉佩,真是说不出的清新淡雅。仿佛这炎炎夏日,只瞧她一眼,就能消了这酷暑一般。

顺着那罗裙往上看,是一把不盈一握的纤腰,身段是极好的,脖颈那一片雪肌玉肤,竟比那冬日的皑皑白雪都要剔透。

然这一切都比不过那张脸来的叫人震撼!

齐玫是国公府最美的姑娘,便是拿出去,整个京城能与她争辉的也寥寥无几。就如同星子在月亮旁边便显得黯淡。然而若说她是月亮,那么这少女便是光芒万丈的太阳,她出现在门口,便叫所有人都失了语言同颜色,眼中只剩下这么一位佳人,似乎整个世界都是黑白的,唯独她色彩鲜艳。

满腔的鄙夷不屑,满腔的嘲讽优越,此刻都化作浓烈的不安。

赵氏牵着清欢的手,大老爷带她上前一一介绍在座诸,清欢一一问过,行走间簪钗不摇,裙裾不动,就是宫里的教习女官也没她礼数优雅。明明是个乡下丫头,竟比金枝玉叶的公主更有贵气。

赵氏也惊呆了,虽说这在回府前几天她一直在教导,可她完全没想到女儿能做到这个地步……她心里又是喜悦又是惊叹,这就是她都女儿,谁能说她一句不好?便是这天底下所有女子,也不敌她一人芳华!

老祖宗也看呆了,她还未嫁给老国公的时候,是京城出了名的贵女,人人都说她知书达理仪态端方,如今活了这么把岁数,更是人人称颂。哪里想得到在一个十五岁的少女面前就低到了尘埃里去,有这少女在,还有其他人什么事儿啊!

哪怕是心有所属的男子,见到她这样绝世无双的女子,也会赞叹不已,更何况是身边连个贴身宫女都没有的太子殿下呢?!

她站在这里,就将其他人衬托成了蝼蚁。

清欢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气度,如今她不需要为谁完成心愿,也不在意任何人的执念,何必将真正的自己掩饰收藏?她应是什么样,便是什么样。

因为太过震惊,别说是下马威了,就连大房一家走了,余下的人也没能缓过来。

刚才那是……那是大房的大姑娘?!

齐玫瞬间攥紧了拳头!她素来心高气傲,见不得有人比自己好。曾经有个五品小官家的小姐,生的一身牛乳般的皮肤,吹弹可破,样貌却远不及她。齐玫见了一次便心生嫉恨,暗中叫人潜入那小姐闺房,在她惯用的帕子上擦了天花患者的体|液,结果没几天便传出那小姐罹患天花的消息,几个月后,人就没了,整个京城再也没皮肤胜过她的女子了。

她日日以牛乳花瓣沐浴,擦干身子后细细抹上玫瑰香膏,一身玫瑰香销|魂蚀|骨,怎么也想不到有人天生自带体香,其味浅淡,却沁人心脾。三日后就是皇后娘娘举办的百花宴,她绝不能比不过别人!

太子殿下……阻碍她成为太子妃的人,都要除去才是。

那是一生的荣耀,日后便是母仪天下的皇后,谁毁她的前程,她便要谁的命。

当天晚上,齐玫便选了一套自己最喜欢的金头面,差手下的人给大姑娘送去。

这套头面非常漂亮,她也一直很喜欢,只不过若是戴上了,不出三日,便要头发掉光头皮烂掉,那药只要碰着头发便会散发,事后便是去查验,头面上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她用过这一招对付一个跟她针锋相对的贵女,那贵女自恃貌美,尤其生的一头乌黑秀发,便不将齐玫放在眼里,言词多有冒犯,齐玫便轻笑着将自己头上一根珍珠翡翠钗送给对方以示赔罪。那贵女收了,还得意万分,哪里知道第二日头皮就开始痒痒,三日后早上醒来,头发掉了个干净,连头皮都烂了。后来虽然治好了,头皮上的疤却去不掉,长出的头发也稀稀拉拉的,再无当日令人称羡的如瀑青丝。

再后来贵女虽然指控是齐玫害得她,然后钗子上的药是齐玫另抹的,给她的时候无人看见齐玫动了手脚,再加上是三日后才脱发烂皮,钗子上也没验出什么东西来,此事只好不了了之。

如今齐玫美名在外,那名贵女却没人记得她的名号了。

而大姐姐那一头又黑又亮的发,也叫齐玫看着不开心呢。


  ☆、第889章 第九十二碗汤(四)


第九十二碗汤(四)

“哦, 这是二姑娘送的头面?”

斜倚榻上的少女褪了白日里那套绿罗裙,只穿了一袭轻薄的纱裙, 露出两条细白的腿来,形如贝壳的脚趾甲上涂抹着鲜艳的凤仙花汁,更是衬的肌肤如雪。

跪在地上不敢抬头的婢女春锦小心翼翼地回答:“我家姑娘惦念大姑娘, 因此才命奴婢送了这套头面来,这可是老祖宗特意命人融了几十两的金子打造出来的,我家姑娘一直珍藏在匣子里——”

“既然如此, 你便拿回去吧。”清欢剥了个葡萄送嘴里, “君子不夺人所好,更何况, 这种二手货, 拿来送我,未免太不体面了。”

春锦第一次见到有人不给自家二姑娘面子,她也是虚荣惯的,当下不跪了, 站起来言辞凿凿:“大姑娘这说的什么话,也不怕寒了二姑娘的心, 都是一家姐妹——”

“妹妹!妹妹!”

话没说完, 就听见院子里有人叫妹妹, 清欢穿了鞋子披了外衫,在美人塌上坐好,嘴角有了笑意:“是二爷来了,去把人迎进来。”

“是。”

她身边的婢女妈妈都是赵氏身边的, 既能干又听话,最重要的是心地都不坏。

齐彻欢天喜地的捧着一个檀木匣子进来,身后跟着话不多神情沉稳的齐恪,兄弟俩一前一后,都是给妹妹宝来了。

春锦的眼珠子都瞪大了,老天,那匣子里竟然是一套白玉头面,可比她手上这套好看也金贵多了,后头的大爷手上也捧着东西,却是一条东珠编织而成的腰带,这东珠一颗便价值连城,这一整条腰带少说也得几百颗。虽说大太太是皇商之女家底殷实,却也想不到竟这般有钱啊!这是把好东西都给了大姑娘么?如此一比,二姑娘自以为大方送的这套金头面,着实是摆不上台面,莫怪大姑娘瞧不上了。

“还不走,等着我请你用晚膳不成?”清欢懒洋洋地看过来一眼,春锦捧了手里的匣子踉踉跄跄地走了,齐彻对着她的背影翻了个白眼,叮嘱清欢道:“日后你千万莫要同二房来往,尤其是二妹,心术不正,一定要保持距离。”

“送的东西也不要收。”齐恪补充了一句。

“哥哥们说的是,我都记下了。”清欢笑道,“恰好准备用晚膳了,哥哥们不如留下来一同吃?爹与娘说待会儿也会过来,我们一家子人也热闹热闹。”

兄弟俩相视一眼,对这个妹妹都是极满意的,便点头应了。待到大老爷和赵氏来了,一家人其乐融融,真是说不出的温馨幸福。

对于清欢的来历,他们一家都缄口不言,云海大师让他们去接人的时候说了,什么都不要问,只将她当作亲人对待,自然也会得到回报,切记贪心不足,受不住这份尊贵。赵氏是早将清欢当了亲女儿,这几日相处更是让她对清欢爱若至宝。大老爷和齐恪齐彻兄弟俩经过这顿饭,也对清欢十分有好感,他们一家在这国公府本来过得就不快乐,如今有了妹妹,这无边的苦日子也算是有了盼头。

三日后的百花宴,无论清欢是否能入太子的眼,对大房来说都是好事。

三天的时间一眨就过,百花宴开始的这天早上,各府贵女都盛装打扮上了马车准备入宫,国公府的姑娘们也是如此,天刚露出鱼肚白,姑娘们就起床梳洗打扮了,国公府内下人们都起早伺候着,这时候突然传来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尖叫:“啊————!!!!”

“……这是怎么了?”早起为女儿梳妆的赵氏吓了一跳。

清欢单手支着下巴,咬了一口刚出炉的桂花糕,香甜软糯,好吃极了。她当过皇帝也做过皇后,知道这样的宴会甚少有人会敞开肚皮吃,因此早上一定要吃饱,否则众人吟诗作对风雅之时,自己的肚子却因为饥饿叫出声,那岂不是尴尬至极。因此她任由赵氏在她面上动作,自己兀自吃的香甜。

“老奴听着,像是从二房那边传过来的啊。”陈妈妈不敢确定,慌忙叫一个婢女出去打探。

过没多会儿婢女回来了,整个人像是丢了魂儿一样:“太太……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什么不好了呀,你可要说清楚。”清欢将一块桂花糕掰成两半,自己吃一半,另一半喂给赵氏。赵氏疼她跟眼珠子似的,张嘴就给吃了。清欢继续道,“是谁不好了?”

婢女这才喘过气儿来,先给了自己一个嘴巴子:“奴婢说错了,是二姑娘,二姑娘不好了!”

“咦?”赵氏惊奇起来,“怎么了这是?昨儿个见到的时候还好好的,正对着衣裳左挑右拣的呢,今儿个怎么就不好了?”

国公府姑娘多,二老爷三老爷都有几个妾侍,加在一起,这嫡出的庶出的估计能有十几二十个,其中最受重视的就是二姑娘齐玫了,因为她模样生的最好,也最会撒娇来事儿。昨日赵氏看到的挑衣服,那是二姑娘突然不满意自己那一身,于是就把其他姐妹的都要过来,一套一套的试,找寻自己最喜欢的。

若非清欢的衣裳是赵氏亲自准备的,怕也逃不过这个命运。

说起来老祖宗向来喜欢懂规矩的,这一次竟然也没有呵斥,怕是将希望都寄托在二姑娘身上了。

只可惜啊……

“二姑娘,二姑娘早晨起来,头发都掉光了!连头皮都烂了!”

陈妈妈目瞪口呆:“啊?”

赵氏也很吃惊:“这是怎么回事儿?”

唯独清欢似笑非笑:“既然这样,二姑娘还去这百花宴么?”

“二姑娘正在院子里哭呢,二老爷跟二太太哄了好一会儿了,都惊动了老祖宗!”婢女有一颗火热的八卦心,“太太,姑娘,要不要奴婢再去打探?”

清欢喝了口茶道:“不必了,随她去吧。”

赵氏继续给清欢梳妆,心里却奇怪得很:“头发掉光……头皮烂了,我怎么听着这事儿特别耳熟呢?”

“太太不记得了?几年前也有个贵女,得了同样的毛病,说是二姑娘害的,怪二姑娘给她送了根钗子——”

“清欢!”赵氏急促地问,“昨儿我听你大哥哥说,二姑娘也给你送了东西?我——”

“别担心,娘,我没收。”清欢握住赵氏的手,发现她的手心全是汗,这样热的天,竟然一片冰冷。“别怕。”

“那就好、那就好……”赵氏完全不怀疑齐玫有那样狠毒的心思。“我儿知道么,老祖宗曾经养了一只通体雪白的猫,那猫儿真是好看极了,还有灵性,老祖宗非常喜欢,去哪儿都要抱着。”

清欢回想了一下:“昨儿我没看到有猫啊。”

“那猫死了,掉到水池子里淹死了。”赵氏说,“在三房的院子里。”

清欢问:“死的蹊跷?”

“说是三房的庶子见了偷溜出来的猫想玩,结果猫儿不听话,他就将猫丢进了池子里,那孩子气坏了老祖宗,被请了家法,因着姨娘不受宠,到现在腿还没好利索呢。”赵氏皱着眉,“可后来你二哥哥跟我说,他当时亲眼瞧见了,是二姑娘将猫捉了,在自己院子的水缸里淹着玩,弄死后又扔到了三房院子。她也喜欢那猫儿,向老祖宗讨要过,老祖宗没给。”

赵氏自然是信自己的孩子的,老祖宗和她不一样,二姑娘是老祖宗嫡亲的孙女,平日里最是疼她,只是一只同老人家作伴的猫,二姑娘得不到就要毁了,不仅如此还陷害无辜之人,每每想到都叫人遍体生寒。

也因此赵氏对齐玫素来印象不好,听到她给清欢送东西,心里就咯噔一下。

清欢笑了笑:“倒是个狠心的,我听说万物皆有灵,怕是被她害死的猫回来找她了。”

她也就是随口一说,哪知赵氏却点头:“不错不错,所以说做人要心善,不能有害人的念头。”

清欢又笑笑,对着镜子在额间贴上花钿,问赵氏:“娘,你看我漂亮么?”

赵氏痴痴地看着,眼中逐渐有了泪水:“漂亮,娘的女儿……最漂亮了。”

清欢没想到她一言不合又哭起来,便过来挽住她的胳膊:“娘啊,如今有我陪着您,爹爹待您恩爱,哥哥们有出息又有本事,您日后的泪水,应该是幸福的才是。”

赵氏非常听她的话,忙擦了眼角:“哎,都听我儿的。”

母女俩出了小院子,二姑娘发疯般的尖叫声也近了,她在一群婆子丫鬟的制止下朝着清欢扑了过来:“你害我!贱|人!是你害我!定然是你害我!”

没等清欢说话,赵氏就挡在了她前面厉声道:“二姑娘慎言!”

清欢轻轻拽了下赵氏的手,对二姑娘笑了笑:“我看你是报应不爽,再与我为难,怕是烂的不仅是头皮,还有这不值钱的脸面了。”


  ☆、第890章 第九十二碗汤(五)


第九十二碗汤(五)

“你!你这个煞星!”齐玫被清欢的话吓到了, 因为她虽然是笑着说的,却不知为何给人一种她说的肯定会实现的感觉, 令本来想要破口大骂指责她恶毒的齐玫缄口不敢再骂。

“我是煞星啊,所以我一回来你就烂了头皮。”清欢才不在意这个称号,“所以呢, 不想死的话,就离我远一些,兴许我心情一好, 就能让你这秃瓢脑袋长出几根毛来。”

“你、你、你……”

赵氏挡在清欢面前同齐玫说道:“二姑娘, 你这事儿与我儿无关,莫要疯狗一般上来乱攀咬人, 若是像你说的这样, 是我儿害你,那几年前那位贵女,是否也是你害的?!”

齐玫似是被戳中了心窝子,登时就要来打她:“你胡说什么!那事儿同我有什么关系, 你不要含血喷人!”

“娘,时候不早了, 咱们该走了, 没功夫在这听不相干的人说些废话。”

赵氏很听清欢的话, 齐玫倒是想再拦她,却被清欢一脚隔开。也不知道对方看起来纤细窈窕是哪里来这样大的力气,总之她摔在一众婆子婢女中间,被扶起来时, 只见那大房刚回来不久的天生孤煞连看都不看她:“红口白牙污人清白,说我害你倒是拿出证据来,那套头面我可没要,从头到尾连沾都没沾,你若是再无理取闹,我也不介意去帮帮胡小姐,告诉她,她那头油光水滑的秀发,是怎么没的。”

她怎么知道!齐玫一瞬间吓得魂飞魄散:“你、你……”

“要乖一点哦。”清欢弯腰,不怕脏不怕臭摸了摸她坑坑洼洼的头皮,然后甩了甩手指,用陈妈妈递来的帕子净了手,叹了口气,“我这人喜欢弱小的动物,但这个动物如果太不听话,偶尔我也会将它弄死的。就好像猫一样,明白么?”

齐玫抖的更厉害了。

“现在呢,我要和我娘一起入宫,你呢,最好乖一点。”

一直到清欢走了,齐玫都止不住的浑身哆嗦,她根本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如此恐惧,只是每每回想起清欢柔和的眼神,心头肉都忍不住颤,那种恐惧来源于灵魂深处,无法抗拒。但好在清欢逐渐远去,恐惧也随之递减,总算是能马马虎虎的站起来。

赵氏担心死了,她知道二姑娘什么德性,被嫉恨上的话,谁也不知道二姑娘又想出什么点子来害人。因此她又慌又气:“你这孩子……你招她做什么?她那人最是狭隘,若是恨上了你,想方设法也要你难看。”

清欢对她嫣然一笑:“我生的这副模样,难道忍让谦恭,她就不恨我了么?那只猫儿乖巧又可人,不是也没招惹她?”

闻言,赵氏深深地叹了口气:“我儿说的有理,只是……”她做母亲的难免要担心。

清欢没法告诉她自己不会有事,齐玫能伤到她什么?怕是这国家百万军队齐上也伤不了她分毫,只可惜无论她怎么说,赵氏估计都不会相信,在她眼里,清欢就是个柔弱的没有自保能力的小姑娘,得她这个母亲时刻保护着才行。

马车上赵氏跟她说了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清欢不似一般十五岁的小姑娘,因此赵氏对她很是放心。可理智上知道她懂事聪慧,情感上还是忍不住要担忧。清欢怜她爱女心切,都一一应了,可赵氏却觉得怎么也说不够,她看着眼前如花似玉的女儿,总觉得自己一不抓紧,她就要化作仙子离开尘世。

国公府大姑娘从乡下被接回来的消息,高门之间基本上都知道了,今个都抱着看笑话的态度来呢。想也知道在那穷乡僻壤,能养出什么样的姑娘来?怕不是要给国公府丢脸哦。因此当国公府的马车驶到宫门口时,人人都停了动作等待,等着瞧瞧能从里头走出个什么样的人来。

真是好奇啊。

先下车的是婢女妈妈,其后是国公府的大太太,最后是一只如玉的素手。这人过着什么样的日子,从手就能瞧出来。眼下这只扶着车门框的手,真个是白玉雕成一般,纤长娇嫩,如葱柔荑。跟在大太太后面下车的,应该就是那位在乡下养了十五年的大姑娘吧?这手生的可真妙,就不知人长的如何,比国公府二房那位美貌出名的二姑娘又如何呢?

赵氏这会儿心底充满自豪跟优越,恨不得把自己宝贝女儿牵着每个人面前走一遭,也叫这些平日眼高于顶的贵妇们瞧瞧,什么才叫大家风范,什么才叫绝世佳人,她们家里养出来的都算什么啊!镇日里提到出身不够高的女子便一脸瞧不起,自己又好到哪里去了!

清欢早就知道自己生的极美,哪怕是活了这么久,能与她的美貌相媲美的人也不多见。她还是个普通人类的时候便是绝色的美人,如今在奈何桥这么多载,身体又可随意幻化,透出的气度与优雅,哪里是尘世间十几二十岁的小女孩能比的。

她看着是十五岁的少女,真用人世间的年纪来计算的话,所有人的年纪加在一起的总和,也不过是她弹指一挥间。

因此她也没有攀比之心,她早无欲无求了。有时候在世上现身,难免流露出对某些人事物的喜爱,这些喜爱是真的,她的温柔也是真的,可若当真挖掘,清欢视万物如一物。

也因此,无论迎来的是什么样的目光,她都能一笑置之,毫不在意。

在赵氏的陪伴下进了宫,直到皇后娘娘驾到,百花宴开始,这些女眷们也忍不住盯着她瞧。皇后娘娘怕是也没想到这国公府的大姑娘生得这副模样,她心里不禁担心起来,太子见到这般佳人,焉有不动心之理?可这大姑娘的命格……可是极煞啊,如何能做太子妃?

皇上也真是的,当年一句玩笑话,就定下了太子与这大姑娘的姻缘。只盼着今日太子能看上其他姑娘,也好叫她放心。

唉……真是可惜了,这般样貌,真真是极好的,却被命格被拖累了。

百花宴,是在御花园宴请各大世家高门中适龄的小姐,既赏这园中百花,也赏花朵般娇艳的女孩子们。而百花宴隔壁,皇帝则会召集皇族及京中尚未成家的年轻男子,包括皇子们及世子郡王,还有刚任职的年轻官员。待到百花宴开始,便给这些年轻男子一人一枝鲜花,再由皇帝引去御花园,帝后相见的同时,也让这些年轻孩子们互相见个面。

省的大臣们总是为自家儿女的亲事头疼。说白了,这就是一场由天底下最尊贵的夫妻举办的相亲大会。男子若是遇到了欣赏的女子,便可将自己手中的鲜花献给她,得花最多的,便是今日的花中之王,这样的女子,日后哪怕不嫁入皇家,也是人人追捧求娶。

皇帝也是打的跟皇后一样的主意。他是后悔自己当年与老国公喝的那顿酒了,这酒喝的倒是爽,聊的也投机,但他一个冲动把太子的亲事给定下来了啊!按理说老国公的孙女,出身不用提,只要长相过得去,性格贤淑,做太子妃也不是不可。哪怕容貌一般,太子日后也可以多纳几个貌美的侧妃。可架不住这命格不好啊!这未来可是要母仪天下的,若是命不好怎么能行?不仅是天生的凶煞命,还克亲克友,太子若真娶她,会不会……

因此今日皇帝满心期盼太子能在一众优秀的世家千金中挑一个喜欢的——最好不要是国公府的!

其实老国公若是还在,必然因为孙女的命格主动提出这口头婚约不算数了,可惜老国公去得早,皇帝再怎么疼太子,也没法厚着脸皮跟国公府说你家的女儿朕不要了,那不是给老国公难看么?更何况国公府大房的两个儿子都是可造之材,未来就是跟着太子的能臣,无论如何也得笼络。

所以皇帝就把希望寄托在今日的太子身上了!

皇帝一来,众人先是行礼,皇帝命众人平身,然后就看见他贤惠的发妻一脸茫然。不由得悄悄握住皇后的手:“梓童怎么了?”

皇后与他对视,小声告诉道:“国公府的大姑娘也来了。”

“哦?”皇帝有些兴趣,当年国公府大姑娘一出生,云海大师就翩然而至,他当时也就瞟了襁褓里的小东西一眼,十五年过去,也不知长成什么样了。往下头一看,不用问,坐在席位之上,最耀眼也最陌生的那个,皇帝顿时就沉默了。“皇后啊……告诉朕,不是朕想的那样……”

这么漂亮,太子不喜欢才怪!

皇后和他一样是想哭的:“就是皇上想的那样,要不皇上去将太子手中的花儿给收回来吧,叫他回东宫继续读他的圣贤书去!”

“朕……”皇帝正想点头附和,而后嘴角一抽,“朕怕是晚了一步……”


  ☆、第891章 第九十二碗汤(六)


第九十二碗汤(六)

与众人平身后, 皇帝便挥手让儿郎们送花去了,其中自然也包括太子。他一心想和皇后说话, 都忘了要往席位上看一眼。

其实除了一心担忧的皇帝之外,其他人到御花园的第一眼就是先去看千娇百媚的贵女们。若说这花园中姹紫嫣红争奇斗艳,那贵女之间也是不遑多让的, 但偏偏有个少女坐在那儿,便叫其他人都失了颜色。

山茶清丽,兰花芬芳, 寒梅高洁, 玫瑰娇媚……这些花单独盛开时,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动人, 可当它们一起盛开在这御花园, 就都要为牡丹让路。唯独牡丹,才称得上艳冠群芳,芍药秋菊菡萏……在它面前,全部黯然失色。

那名少女就是这百花丛中的牡丹, 如烈日如火焰,一眼望去, 除了她, 再瞧不见别人。

清欢最先收到的花来自她两名兄长, 齐彻笑眯眯地首先将花放到她案上,夸赞道:“妹妹今日真美!”

赵氏在一旁笑着骂他:“你这泼猴,谁叫你把花给妹妹了?娘还等着你带个儿媳妇回来呢!”

齐彻还没回话,齐恪的花也放在了清欢面前, 他浅浅一笑:“今日这花儿,除了妹妹,其他人配不上。“

清欢也不害臊,接了两朵花放在唇边轻轻一吻,面上是柔和的笑:“多谢两位哥哥。”

真的……太撩了,她不知道她这个小动作叫多少偷偷瞧她的人看在眼里,心里忍不住要想:倘若我将花送给她,也能叫她亲吻我的花儿吗?

然而他们谁都没有太子走得快,清欢案上又多了一枝沾着清露的花儿,赵氏见了已是大吃一惊,心中又喜又慌,清欢却微微一笑:“多谢太子殿下。”

“你腰间的玉佩……很好看。”太子轻声说,将花儿往她面前推了一推,“今日花王,应是姑娘。”

清欢但笑不语,太子又凝视了她片刻,转身朝帝后走去,帝后的泪水穿肠而过,皇帝瞪着这个不孝子:“朕之前同你怎么说的?”

太子无辜道:“可是父皇,儿臣一进来,就只瞧见了她啊!”

皇帝不想承认自己方才差点也看傻了,倒不是有什么龌龊的想法,纯粹是看到美的事物的欣赏。后宫的丽妃便是有倾城之姿,也因此才得了个丽的封号,可若和国公府的姑娘比起来,那可真是有所不及。这样的美人给儿子是极好的,可是……一想起清欢的命格,皇帝险些要哭了。

“唉。”皇后娘娘叹了口气。

太子轻笑:“依儿臣看,父皇母后多虑了。”

“什么?”皇帝差点打他,“朕怎么会多虑?云海大师亲口所说,她是天生的大凶命,谁沾上谁倒霉,命中克亲,到时候朕跟皇后不都得被克了去!”

太子道:“可是父皇,您忘记了一件事。”

“朕忘事?”怎么可能!

“云海大师当年不是说了,将小姐在乡下养十五年,不回京城便可。如今十五年已过,这命格想来是已经破了。”

帝后都忘了这一茬儿了,实在是他们听到那大凶之命就害怕,反倒是忘了云海大师后面所说。皇帝眨了眨眼:“若是这样的话……那倒是勉强可以接受……”

“还是请大师再来看看吧。”皇后觉得还是要保险一点比较好,事关太子,绝不能轻易点头。

太子忍不住回头看了清欢一眼,即便人多,他也一眼就看到那比明珠还要耀眼的少女,心中爱慕难平。只觉着若是能得她为妻,便是一生一世一双人都是应当。这种感觉他从未有过,着实令人稀奇。“母后忘了,云海大师给人批命,从来是一人一次,绝无可能有第二回。小姐出生时已经批过,断然是不可能再批了。”

这个帝后自然知晓,皇帝想了想说:“那就让钦天监去测,横竖你若是成亲,这生辰八字都是要重新测的。”

太子拱手行礼。皇后看他面上难掩喜悦,叹气道:“老话说女大不中留,依臣妾看,这男大怕是也留不住的。”

太子平日里爱读书,为人风雅,不近女色,其他皇子十二岁就知人事了,他身边到现在连个贴身宫女都没有。现在可好,春心萌动,对人家姑娘一见钟情,本来是大好事,哪里知道会是那个最不适合的呢。

也罢,倘若钦天监测的八字合适,那就遂了太子的心愿。怎么说也是一国储君,未来的天子,应是有真神庇佑的。

太子送了花之后,众人都看明白了他的意思,那谁还敢同他抢?因此清欢面前竟再无人送花来了,最后直到结束,案上也仅有三枝,还有两枝是兄长的友情赠送。

难道说太子这一枝顶十枝?

贵女中不乏有人爱慕俊朗温文的太子殿下,见太子殿下将花送了清欢,心里简直嫉妒极了。今日百花宴什么目的大家都清楚,谁乐意让一个乡下丫头截胡?

“这位想必就是国公府的大姑娘吧?”一名身着粉衣的少女在婢子簇拥下来到清欢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番,不屑道:“也不过如此。”

不过如此?那方才送她花的太子是眼瞎不成?

清欢单手撑着腮,笑意盈盈:“这位小姐又是哪家的?”

“我是于丞相之女,于丝丝。”

生了一副娇俏好相貌,却被面上的刻薄给毁了。清欢看了她几秒道:“你颧骨高起,印堂凹陷,必不得良人,一生孤苦。”

于丝丝本想给清欢个下马威,没想到人家不疼不痒不说,还诅咒她!她在家中是被娇惯坏的,又因为母亲和皇后是闺中密友,深得皇后喜爱,从没有人敢这样说她,登时恼怒起来:“大胆!”

“于小姐慎言。”赵氏冷着脸,“丞相府的确是威风,可我国公府也不是摆设!”

已经回到席位上的齐恪齐彻兄弟见了,不由得想要过来,却被清欢以眼神阻止了。她拍了拍赵氏的手安抚,而后道:“莫要不知福气,我可不轻易给人相面啊。”

“呵!”于丝丝一声冷笑,“自己是个大凶的煞星,还有脸说我,要我说,大太太也该小心着些,大姑娘命硬,小心被克着了!方才我听其他人说国公府的大姑娘如何如何的好,如今一见,不过尔尔。”

她喜欢太子许久了,哪里能忍得住叫清欢占便宜,那枝花应是她的才对!

清欢唔了一声:“我是不过尔尔,那你岂不是卑微到尘埃里?睁着眼睛说瞎话可不好。”

她毫不在意在其他人面前表现出对容貌的自信,因为不管怎么看,于丝丝也比不上她一根头发丝儿啊。清欢又不打算忍气吞声,人家都上门说你不过如此了,难不成还要把脸伸过去说您说的都对?“于小姐命不如我的硬,可要离我远些,待会儿被我克着,这小脸蛋儿花了,或是缺了胳膊少了个腿儿,我可担待不起啊。”

“你!”

她气人的本事向来一流,赵氏也没想到女儿的战斗力如此之强,满心母爱的她发现,自己好像……没了用武之地了。

于丝丝与清欢说不到一起去,她也有自知之明,容貌上确实是差了一大截,可她不认为自己在才艺方面会输。都说红颜枯骨,如今对方是生得美,可几十年后呢?太子殿下才不会喜欢一个草包!“你敢同我比试比试么?琴棋书画,任你挑选!”

于丞相当年是名闻天下的才子,他的女儿自然也是出了名的才女。

赵氏有些担心,清欢却不以为然:“你若是输了,要如何?”

“我若输了,便当众给你磕三个响头!”于丝丝觉得她大言不惭,“你若是输了,就嫁给我家养马的家丁!”

赵氏面色一变,手却被清欢握住。清欢微微一笑:“好啊,不过我觉得这赌注不够公平,你若是输了,也嫁给我家养马的家丁好了,君子一言,快马一鞭,今个皇上与皇后娘娘都在,便让他们做个见证。”

她们在这儿说话其实并不引人注意,因为许多人都在互相聊天,然而清欢着实绝色,叫人忍不住将目光放在她身上,所以这比试的赌注一出来,皇帝皇后就知道了。唯独太子微微蹙眉,他并不喜欢于丝丝,也不喜欢她如此咄咄逼人,在他看来,齐小姐并没有主动招惹她,于丝丝未免有些过分。

然而帝后却非常支持,因为在他们眼里,于丝丝实在比国公府的大姑娘更适合做太子妃。皇帝还道:“朕也给你们加个赌注,谁赢了,谁便是太子妃。”

于丝丝找茬的理由明显的不能再明显了。她一听,顿时浑身干劲:“多谢皇上!”

……还没比呢,就这么有自信?

清欢好心提醒道:“莫说我欺负你,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于丝丝呵呵她:“乡下丫头就是没见识,本小姐待会儿就让你嫁给我家马夫!”

她讨厌死这个女人了!


  ☆、第892章 第九十二碗汤(七)


第九十二碗汤(七)

除了赵氏和齐恪齐彻兄弟之外, 几乎所有人都是抱着看好戏的态度等着清欢落败的。她们都是世家贵女,自小被如珠如宝的养大, 不仅要熟读女诫女训,还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这样优秀的她们尚且不一定嫁得良人, 凭什么一个从乡下来的丫头能成太子妃?这未免也太不公平了!难道就是因为她长得美吗?那就更可笑了,付出努力的什么都得不到,只有个好脸蛋的人却能坐享其成。

“怎么样啊, 这位小姐。”清欢拿起一颗葡萄用手指剥开, 果肉晶莹,她的指尖娇嫩洁白, 真是说不出的好看, 一举一动都如画般精致,更是看的于丝丝心中无名火起。“答应了我的赌约,可就不能反悔了。我这人最重承诺,你可要说话算话啊。”

“呵, 本小姐自然是说话算话的,倒是你, 待会儿回去准备嫁妆去吧!”

清欢见她仍旧咄咄逼人, 也并不着恼, 只将葡萄送入一边赵氏口中,道:“那就开始吧。”

太子忍不住道:“齐小姐……”

清欢看了他一眼,只见对方一双和煦的黑眸内闪着担忧的光芒,她无意与太子结为夫妻, 便只微微一笑。太子看到她这个笑容,不觉心神荡漾,没等他说话,清欢已经命人将几张桌案摆在了一起:“就地取材,要比什么你来说。”

“呵,不要叫别人以为我是欺负你,要比什么你选吧!我若是有异议,就算我输!”于丝丝自信十足。

闻言,清欢盯着她看了几秒,心里想倘若她提出肉搏,于丝丝会是什么样的表情?不过她到底没这么要求,而是轻笑,“就棋吧,我懒得动,直接叫人将棋盘拿来就是。不过我也懒得同你再比试第二场,那便一局定输赢吧。”

语毕,周围散发出哄笑声,就连于丝丝面上都露出得色:“你确定要与我下一盘棋,还只比这一场?”

“对呀。”语尾软软的,声音好听极了。

没等于丝丝说话,一个红衣少女就笑了起来:“齐小姐,莫说我们没有提醒你,于小姐的棋艺可是连于丞相都赞不绝口的,你与她比棋艺,不是自找难看么,还是早些认输投降了吧!”

清欢思考了一下,于丞相赞不绝口又怎样?于丞相的棋艺很厉害么?且不说她棋艺如何,便是之前在阮易的世界里,她身边可是有着一位号称天下第一的棋手日常陪着消遣,连天下第一都走不过她几子,这于丝丝又算什么东西?“啊呀,那就更好玩了,倘若二十步之内我赢不了,就算我输。”

“妹妹!”性格冷静的齐恪面色大变,他站起身,“我不同意这场比试!”

齐彻也站起来:“我也不同意!”

太子对着帝后拱手行礼:“父皇,母后,儿臣以为这样轻慢的比试着实不大妥当,如何能将齐小姐的终身大事当作儿戏。更何况齐小姐初回国公府,这样比试,未免也太——”

“太子。”皇帝沉声道,“方才齐小姐不是说了,做人要重承诺,虽说是女儿家的比试,却也不能轻视,你只在一边瞧着,做个判决便好。”

他这么说太子,其实也是在警告齐家兄弟,这场比试朕是默许的,你们不可轻举妄动。

“如此甚好。”于丝丝对着太子福身,面带娇羞,“太子殿下精通六艺,丝丝一直都想向太子殿下讨教呢。”

“喂。”

突然有人叫她,于丝丝回头,清欢已经坐在棋盘边上了,手中执着一枚黑子。“你到底下不下,我还要等你不成。”

于丝丝在心上人面前叫人这样不客气的对待,顿时气的不行,提起裙摆走到案边,就见清欢懒散地盘腿坐着,这姿势可不够淑女,偏她做来,却不知为何有股子风流潇洒的味道。于丝丝也跪坐下去,坐的是端端正正规规矩矩,她对自己的棋艺有信心,也必定要让清欢好看。

可这子刚落下不久,她的脑门就出了薄薄的一层汗。怎么回事……她竟看不出来对方的棋路!

于丝丝素来爱下棋,深受其父于丞相的熏陶,于丞相见掌上明珠对围棋有兴趣,就想着法儿的给她找名家拜师,并寻来不少残破名谱,可以说于丝丝的棋艺已经达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高度,这也是为何她听说清欢要下棋的时候心里高兴。然而现在她才觉着自己高兴早了,她不仅看不出对方的棋路,甚至都不知道要往哪里下了!

不管她准备怎么下,对方都能先一步将她的路子堵死,这才过去了多久?半炷香的时间都没有!对方下棋的时候毫不犹豫,她拿起一枚棋子却要考虑许久,乃至于手都在抖!

今日在御花园内之人,尽数是高门女眷及青年才俊并朝廷重臣,懂棋之人不在少数,只听到太监报棋声,便已晓得这盘棋的最终输赢了。谁能想到这在乡下养了十五年的少女,竟有这样的本事呢?

“大哥哥,我想吃葡萄了,你能给我剥么?”清欢对齐恪招手。

齐恪面不改色的过来,眼中从一开始的担忧愤怒,此刻只剩下了好整以暇的笑意。

齐彻跟着一起过来,他倒是没给剥葡萄,而是端着茶盏送到清欢唇边:“来,妹妹,渴了吧?”

美男在侧,清欢心情好极了。尤其赵氏在她身边笑得好开心,她觉得这笑容十分的美,便想让赵氏再开心会儿。

很快的就有人看出来,齐家小姐是在耍着于小姐玩儿,她明明能直接结束这盘棋,却偏偏要放水。就好像是猫捉到了老鼠从不直接吃掉,而是捉了放,放了捉,直到玩腻了,才一口咬断对方的脖子。

天底下最尊贵的人们都在这里,然而她却丝毫不为所动,完全不将他们放在眼里。“啊呀,不好意思,第二十步了。”

于丝丝手里的棋子啪嗒一声掉在了棋盘上,然而这也无法挽回她大败的颓势。

清欢张嘴吃掉齐恪送到嘴边的葡萄,站起身:“如此,于小姐也该回家准备准备嫁妆了。俗话说高嫁低娶,我家马夫能娶你,也算是你的福气。”

???

人们都惊呆了,一个下贱的马夫,签了卖身契的家奴,娶丞相的嫡女,还叫高嫁低娶???

皇后立刻觉得这齐小姐为人太过刻薄,实在是不能担太子妃之任。于是她轻咳一声,道:“齐小姐。”

“皇后娘娘。”

从来没有哪家的小姐敢这样直视她,那双眼睛极其干净,甚至让经历过大风大浪的皇后都忍不住心头咯噔一下,仿佛心里在想什么,全被那双眼睛看了个清楚。

“齐小姐,本宫觉得,只比一场,实在是难以服众,于小姐今日说不准是身子不适,才发挥失常,本宫觉得——”

她一口一个本宫觉得,其实哪里是在跟清欢商量。清欢似笑非笑道:“皇后娘娘宅心仁厚,可惜臣女不认同皇后娘娘的话,但凡肚子里有些墨水,对围棋稍懂一二的人都知晓,今个不是于小姐发挥失常,而是在臣女面前,便是这水平了,哪怕叫她休息个十年二十年,照样也是个输。不过皇后娘娘既然提了,臣女也不能不给皇后娘娘面子不是。”她走到一名抱琴的宫女手中,随意席地而坐,纤指轻动,便弹出一首余音绕梁的曲子来。

只是片刻,已叫众人如痴如醉,连满园飞舞的彩蝶都停驻花朵之上。清欢点到即止,可众人却尚未回神。

她笑道:“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但凡想比什么,臣女都应了,可不管比什么,她都别想赢。”

说完,她又补充了一句:“谁也别想赢。”

有些技艺,只稍稍露出,便能叫人知晓手段高深,谁能想到一个在乡下长大的十五岁少女竟这般有才华?她席地而坐在人群中,却有如太阳一般热烈耀眼。

太子不禁露出笑来:“齐小姐好生厉害。”

他是真心实意的夸她,清欢笑了笑:“多谢殿下夸奖。”

众人好不容易回过神,就听到这般几乎是目中无人的狂语,然而无人敢上前置喙,因为谁都不觉得自己能赢。他们讪讪地站在原地,最后还是眼神复杂的皇帝开口,这儿他最大,最尊贵,任谁都得买他的面子。“好了好了,不过是两个小姑娘之间的玩笑,便到此为止,都回自己位上去吧!”

终于有人给自己解围,于丝丝立刻要走,清欢却咦了一声:“啊,皇上这是要无视我同于小姐先前的赌约么?我记得方才皇上说,做人要重承诺啊。怎么输的是于小姐,这承诺就可一笔勾销了?”

大不敬啊!

这是大不敬!谁敢这样跟皇帝说话!赵氏脸都白了,皇帝更是面色难看,他就是耍赖,也从不曾有人这样说他!


  ☆、第893章 第九十二碗汤(八)


第九十二碗汤(八)

皇后护夫心切, 便笑着打圆场:“都是小姑娘家家的,有什么误会不能摊开了说?方才那些玩笑话可当不得真, 于家小姐不过二八年华,这般无理的话可不能再说了,齐大太太, 虽说齐小姐才华过人,却也要仔细教导才是。”

这是摆明了想赖账,还要暗示一下清欢的规矩不够好。赵氏心头有气, 她的女儿做错了什么?难道这一切不是于丝丝挑起来的么?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 无论是谁也都该吃下这个哑巴亏了,帝后摆明是要包庇于丝丝——这是当然, 丞相之女, 和早已没落的国公孙女,当然是前者比较重要。

可惜清欢不肯善罢甘休:“人无信不立,今个我还偏要于小姐嫁给我家马夫,这赌约已经下注, 泼出去的水,万万没有收回来的道理。倘若今日输的是我, 想必皇上同娘娘也会这样说, 臣女谢过帝后仁慈, 然说出口的话就要做到,还是说于丞相教出的女儿,就是这般仗势欺人出尔反尔之辈?”

无数的人都在看,无数的人都会选择妥协, 她却偏不。“不过,也有第二种可能性,那就是刚才没有那赌注,是我听错了,而在皇上和娘娘的‘提醒’下,诸位也都确信是我听错了,那自然便是我的不是,倒要给于小姐说声抱歉了。这满园的股肱之臣,不知可有史官谏官在?倘若有,便提醒小女子一声,是小女子听错了,今日之事,便到此为止。”

说着她还笑起来,拨弄了一下手里的琴弦。那琴弦发出铮的一声,像是大钟敲着人心里。

帝后快要被气死了,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利的嘴!一字一句都是软刀子!就表明她一定要于丝丝下嫁!除非帝后威胁在场的人都不许说出去,指鹿为马,她也会忍着委屈答应!甚至还提醒了一下在座的大臣,什么叫忠臣!忠臣可不是任由皇帝胡闹的!既然之前就说要公平公正信守承诺,那就不能以女儿家闹着玩为理由毁约!

反倒是他们夫妻俩话里话外被讽刺一顿了!这国公府怎么养的姑娘???

“臣附议。”齐恪首先站出来,“臣妹所言有理,须知人无信不立,自古君子一诺千金,皇上金口玉言更是一言九鼎,正是因为皇上如此,臣的父母才教导妹妹为人要信守承诺。今日于小姐既是输了,赌约又是她提出来的,那便要愿赌服输。”

“臣也附议!”齐彻抱拳。

“臣附议!”

“臣附议!”

“臣附议!”

……

就连太子也道:“儿臣也附议。”

皇上差点晕过去,幸好皇后一把扶住了他。他在心里坚定了国公府大姑娘是个煞星的说法,所以他绝不会答应让她做太子妃!

可没等他说话呢,太子就一本正经道:“方才父皇说,谁赢了,谁便是太子妃,齐小姐本就是儿臣的未婚妻,如今一来,也是天意。”

皇上:“……”哎哟我的倒霉儿子诶!

于丞相老脸惨白,可他也知道,的确是他女儿先搞事,如今搞事不成反被艹,他就是有心耍赖,也没人支持啊!皇上一旦答应了,他就是再反对又有什么用?!

至于于丝丝早就吓哭了,嫁给马夫的应该是齐家的,怎么变成了她啊!“我不要!爹爹救我!爹爹!我不要嫁给低贱的马夫!”她是要当太子妃的,怎么能嫁马夫?!

附议的臣子太多,皇帝也只能嘴角一抽,横竖方才齐恪的话给足了他面子,于是他缓缓张口:“既是如此,那便按照先前说得来,朕——”

“啊!”清欢突然捂住小嘴儿,面带惊慌。

皇帝见她这般,心下一喜,难道是这姑娘突然开窍了?知道皇帝的面子不能驳?!那就好,那就好……可没等他高兴完,就听到清欢道:“皇上,臣女忘记了,家母素来待人宽厚,哪怕是下人,也极其尊重其意愿。今个虽然于小姐要嫁,可臣女还是得问问马夫愿不愿意娶啊!大哥哥,你快命人去将咱们家的马夫叫进来,当着皇上的面问问,看他愿意不?”

齐恪快被她温温柔柔阴人的样子萌死了,忙叫齐彻:“你轻功好,快去把人拎来。”

齐彻虽然不满自己被大哥使唤,但还是乖乖去了。

满朝文武,青年才俊,高门贵女,都被清欢的话惊呆了。在他们看来,一个马夫,丞相嫡女嫁他,那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他怎么可能会不答应?!齐小姐这不是在羞辱人么!这也太、太狠了,日后要离她远些才好啊!

齐彻很快将马夫拎来,马夫是个二十出头的汉子,声若洪钟满脸络腮胡,一听说丞相小姐要许给他,他想都没想就问:“大姑娘,俺能不能不娶啊?”

?????

不娶???

饶是于丝丝心底松了口气,也不由得升起怒火。清欢柔声问道:“你为何不娶呀,这可是我给你赢来的媳妇,有好多嫁妆呢。”

众人:?????

“那俺也不娶,俺有喜欢的妹子了。”马夫挠了挠后脑勺。“俺们一起在国公府当差,早就说好求大太□□典成全俺们了,除了她之外俺不要别人当媳妇。”

他就是个直肠子的傻大个,清欢早就知道他会拒绝,她也没打算真让于丝丝嫁来,毕竟是于丞相的女儿啊,闹着玩得了。“你不想娶那就不娶,回去就给你们俩成亲,放心吧。”

“谢谢大姑娘!谢谢大姑娘!”汉子开心极了。

等到马夫离开,清欢才遗憾地对皇帝摇摇头:“真是不巧,皇上,我家马夫不愿娶于小姐为妻,我看这桩婚事就到此为止吧,怎么也不能做强人所难的事不是。”

是。

但是????他是不让于丝丝下嫁,那低贱的马夫凭什么不娶啊????

皇帝已经彻底傻眼了,他觉得自己好像掉了个圈套里爬不出来,而且这圈套是他自愿钻的,现在他想出来?晚了!

至于其他围观了这一切的人只有一个想法:高啊!这位大姑娘,手段高啊!

得好好学学!这种羞辱人的手法,于丝丝和人家比起来顶多算个奶娃娃吧!哪里玩得过人家!总是仗势欺人,恃才傲物,今个踢到铁板,被教做人了吧!

于丝丝受此奇耻大辱,简直要将清欢恨到了骨子里,连个马夫都不肯娶自己,那她还有什么面目嫁给太子殿下?这一切都是这个贱人害的!她没有多想,就要扑过去撕清欢的嘴:“你害我!你这个贱人!你害我!”

清欢淡淡地看她:“我让你来找我挑衅的?我让你口出恶言的?我让你跟我比的?我让你下那赌注的?你求仁得仁,不是该高兴么?还是说没能成功嫁人,心中不开心?那就不好意思了,我家马夫有了心上人,怕是不能娶你这位大小姐呢。”

于丝丝快要疯了,就在她张牙舞爪破口大骂之际,一句佛语破空而来,“阿弥陀佛。”

让她的心莫名平静下来,然后她看向御花园入口,那里站了一个身着青色僧袍,白眉毛白胡子慈眉善目的僧人。此刻那僧人正双手合十念着佛号,方才那声阿弥陀佛,就是从他口中说出来的。

“云海大师!”

“是云海大师!”

“大师怎地会来?!”

除了清欢,所有人都站了起来,包括皇帝。

云海大师是得道高僧,他素来一人远游苦修,精通奇门遁甲医卜星相,皇帝曾经被他救过好几次性命,在所有人心里,云海大师就是佛祖的化身,极其受人尊敬。皇帝还特许他在宫内出入自由,不过云海大师从不主动入宫,这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大师!”于丝丝曾与云海大师有过一面之缘,还得过他指点棋艺,登时便哭着跪了下来,“有人辱我贱我,求大师做主,收了这个煞星吧!”

她一提煞星,众人才想起,那位惊才绝艳的齐家小姐,可是大师亲自批过字的大凶之命啊!于是齐刷刷地朝清欢看去,却发现她仍然盘腿坐在地上,倒是云海大师一步一步朝她走近。

难道大师是来收这大凶之人的?!

大家屏气凝神不敢出声,看着云海大师走到清欢面前,双手合十深深鞠躬:“您降临尘世,小僧十分惶恐。”

“唔。”清欢拨了下琴弦,对他也双手合十,“云海大师。”

哪里知道云海大师却往旁边让了一步,仍旧垂下眉目:“小僧愚鲁平庸,没有资格受您的礼。”

清欢笑了一笑:“无需在意,我进了寺庙拜佛祖,进了道观拜真君,给你这一礼,你受着便是。”

云海大师又是深深一躬:“小僧得知您降临,便赶来相见,不知您……”

“想问我来这里做什么?”清欢笑,“你应该比谁都清楚才是。”




  ☆、第894章 第九十二碗汤(九)


第九十二碗汤(九)

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之下, 他们二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的话拆开来每个字都很熟悉, 可一组合到一起就让人不知所以然了。

云海大师为何要对一个少女,还是一个养在乡下的少女如此谦卑?哪怕是见了皇帝,他也不会如此, 为何却对齐家姑娘一口一个您,对方只是双手合十回礼而已,他却惶恐不敢受?

这齐家姑娘……究竟什么来历啊?

别说是帝后和群臣, 就是齐恪齐彻兄弟和赵氏都搞不懂怎么回事。他们只知道云海大师曾说过清欢命格尊贵无匹, 要他们一定好好尊重善待,可怎地云海大师这也德高望重的高僧, 见了她竟是这般模样呢?

对于清欢的话, 云海大师沉默了数秒道:“……小僧愚昧,还请您提点。”

清欢从地上站起来,仍旧微笑以对:“你算的出来,是因为我允许你算的出来, 不然你以为呢?”

“您……”

“我叫清欢。”

“这么说,您果然是——”云海大师面露惊异之色, “小僧一直以为, 这只是个传说。”

“我想知道一些事情, 需要你亲口告诉我。”清欢盯着云海大师看,“把你的秘密交给我。”

“是。”云海大师又是深深一鞠躬,“这是您的要求,也是那位的吩咐, 更是小僧传承的责任,请您同小僧走一遭,小僧必定将事情和盘托出。”

清欢点了下头,云海大师恭敬地为她引路,走了没两步清欢突然停下脚步,对云海大师说:“那个人,你给她相个面。”

指的是于丝丝。

云海大师看了一眼,道:“颧骨高起,印堂凹陷,不得良人,一生孤苦。”

竟与先前清欢所说不差分毫!云海大师甚少与人相面,可一旦相了,就绝不会出错。于丝丝一听,被刺激的险些晕厥过去,竟是再说不出一句话了。就连其他人也都是一副惊诧的表情,什么时候……云海大师相面这种千金难求的事情,竟然成了一名少女随口的要求?那之前挤破头求见大师一面的他们又算得上什么?

“清欢!”

听到有凄厉叫声传来,清欢回头看去,赵氏已泪水盈眶:“不要走……不要丢下娘……不要走……娘想了你好久好久,你若是走了,娘要怎么办?”

齐恪齐彻兄弟分别搀扶着她,若非他们兄弟俩,赵氏现在已经扑上来要拉住清欢不让她走了。众人瞠目结舌地看着这一幕,能让云海大师毕恭毕敬之人,这少女是第一个,所以她是谁?她为何出现在这里?她究竟……是什么来头?这些问题每个人都想知道,可惜谁都不敢问,也不能问。只知道连云海大师都要敬畏之人,于他们,大概也是神佛般的存在了。

云海大师年岁已过百,一心向佛,人人都说他是得道高僧,日后定能修成正果,便是皇帝见了他也十分尊敬。然而今日他却对着一个少女自称小僧,实在令人费解。只知道再看向清欢的时候,谁也不敢带着轻视了。

“齐小姐……”太子也不由自主地上前,“你要去哪里?”

“太子殿下,你我无缘。”

她淡淡地说。

云海大师轻叹:“世人皆信鬼神,然神现世,却不得知,可笑否?可怜否?”

语毕,竟与清欢化作一缕光,消失在众人面前。

就仿佛来时一般,飘然而来,翩然而去,不留丝毫痕迹。

赵氏嚎啕大哭,其他人也都怔愣当场,不知是谁说了句:“神仙下凡!是神仙下凡吗?!”

竟带着朝天跪拜起来,就连皇帝都不觉软了膝盖。如今想想,那少女浑身仙气,尊贵绝伦,怪不得……自己方才还想当着神仙的面耍赖……想到这里,皇帝的脸悄咪咪红了起来,希望大神不要怪罪,不要怪罪啊!

清欢拎着老和尚到了一处风景甚好的山峰,二人席地而坐,她才问道:“现在你可以说了,早点告诉我,我还要回去一趟。”

“是。”云海大师应道,“您应该瞧得出来,小僧已然圆寂多时了……”

“我知道。都说云海大师长命百岁,可算起来今年也该百岁有余,再加上近些年你不曾出现,只在百花宴前几天主动见了国公府的人,想来是已经死了,留在世上的不过一口气,这口气咽下去,才算是真的死了。”

云海大师轻轻一叹:“小僧已非尘世中人,之所以留了一口气,是因为有责任未了。小僧早就知道,有朝一日,您会出现,向小僧要一个问题的答案。”

清欢看向远方,他们坐在山巅之上,身边围绕着轻柔的风,因为山峰太高,一眼望去,山下的村落集镇,小的如同蚂蚁。而山峰之间云雾缭绕,身处其中,正如身在仙境。“世人皆想长生,你想么?”

“小僧也是凡人,自然也想。”云海大师笑起来。“只是生死有命,倘若一定要死,小僧也不会强求。”

“可总有强求之人。”

“那位……寻得长生之法,却并未长生。因为他晓得,在您离去以后,长生不过是漫长的苦痛。”云海大师念了声佛号,“小僧不才,只守得一寸心,如今您降临现世,便将此物交还与您。”

说着,他取下了手腕上的一串佛珠,将其中颜色最深的那颗取下,递给了清欢。

“这是小僧并本寺历任高僧传承而来,等待有朝一日交还您的。”

清欢将佛珠接了过来,小小一颗,圆润而清香,她握在掌心把玩片刻,神色并无太大变化,“既然东西已经交给我了,你便去吧。”

云海大师双手合十,慢慢将头垂了下去,再也不动了。

清欢摊开掌心,端详了片刻。那佛珠不会言语也不会动,只安静地栖息在她掌心,偶尔有风吹来,便在她掌心轻飘飘打个旋儿。她的思绪突然飞向很远很远的地方,有时候她觉得自己未免太老了些,经历过的事情竟都要不大记得了。就好像她从来都不理解,忘川河里那些失去神智日日挣扎不休的鬼魂,为何不肯放手。

倘若放手,便是新生。

为何不放?

清欢叹了口气,似乎是在与风对话:“倘若这便是你的心愿的话。”

而后,她随之消失在了烈烈风中。

云海大师是国安寺的高僧,百岁之龄,按理说早应圆寂,却因为一口气撑到了现在,倘若清欢不出现,他仍然会等下去。可命理之说,冥冥之中,自有天定,那位卜出她会在云海活着时出现,云海便不敢死。他带着那颗佛珠,安静地在禅房中等待,因为他的身体无法支撑太长的行程,无法去她出现的地方寻她,只能等她到京相见。

如今他完成了国安寺历任高僧传承下来的任务,咽下的最后一口气亦是心满意足的。

清欢将云海圆寂后所化的舍利子送回了国安寺,和尚们自然会好生供奉,这个无需她操心。在离开这里前,她还需要去见一下赵氏。

赵氏本以为女儿再不会回来,从皇宫回府后便在清欢的闺房中哭泣,手里握着给女儿准备的长命锁,泪水一滴一滴将衣襟打湿。

“娘这是怎么了,我不在的时候便偷偷哭泣么?”

听闻这熟悉的声音,竟然恍如隔世。赵氏痴痴地抬起头来,泪眼迷蒙中望见清欢对着自己微笑,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于是连眼睛都不敢眨。“我儿……”

清欢握住了她的手,“别哭,惹您哭了,外人岂不是要说我不孝了?”

赵氏拼命摇头,巴巴地问:“我儿是神仙么?”

清欢轻笑:“不是。”

“那就好、那就好……”人人都跪拜的时候赵氏没有,她不相信自己找回来的女儿竟然是神仙。神仙意味着什么?神仙意味着与凡人毫无瓜葛,也无七情六欲。

可清欢的下一句话让她瞬间难过起来:“可我还是要离开这里的,陪伴您这几日,我十分快乐。”

赵氏抓着她的手,“不要走……不要丢下娘……”理智上她知道清欢并非自己的亲生女儿,可情感上她已全部寄托在了清欢身上,对赵氏来说,清欢就是她的女儿。

清欢柔声道:“有些记忆,固然是快乐的,可存在久了,也会令人悲伤。与其无法挽回,倒不如就此忘记,你说是不是?”

眼见赵氏面色茫然,她知晓对方是听不懂的,便没有再说,只是笑了笑,在赵氏眉间轻点一下——她的女儿已经死了,可她的丈夫和儿子还活着,再一味沉浸在失去的痛苦里,赵氏永远都不会快乐。

没人记得百花宴上曾经出现过一个神仙,就如同没人记得国公府有个大姑娘,他们只知道国公府的大姑娘齐玫因为害了病,头发没了头皮烂了,被老祖宗做主送去了家庙。后来大房的长子齐恪与新皇交好,竟越过其他两房袭了爵。而丞相府的姑娘嫁了个青年才俊,过了几年夫妻和睦的日子,可于丞相去世后,丈夫便迎了一房又一房的小妾进门,她好不容易怀上的孩子没了,就此残生,孤苦伶仃。

恰恰是应了那句断言。


  ☆、第895章 第九十三碗汤(一)


第九十三碗汤(一)

算命。

两个血淋淋的大字, 印在白惨惨的布上。四个角用四颗不知哪里捡来的小石头压着,还摆了个叫客人坐的小马扎, 可以说是相当寒酸了。这条街算命测字的老多了,不过大部分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大爷跟能说会道的中年妇女,而且人家都摆了一张很精细的周易八卦图, 像这样大剌剌俩大字一白布的摊位……还真是没有。

但还就这个摊子生意最好。

为啥呢?

因为摆摊的小姑娘漂亮啊!

粉雕玉琢的,皮肤嫩的能掐出水来,一头长发扎了个利落的马尾, 露出圆润光洁的饱满额头, 水灵灵的眼睛往那路过的人一看,就叫人受不了, 不知为啥就在她摊子前坐下来叫她给自己看看了。

旁边紧挨着摆了个铁口直断算命摊的孟大仙斜着眼嗑着瓜子朝这边看, 特别不爽、极度不爽。你问为什么?你自己听听看就知道了……

“这位先生看起来今天会发一笔小财呢!……嗯对啊,我说的肯定对,这笔小财不少于一千块……绝对的!”

呸!你下午五点就收摊,人家就是没发小财也不能来找你不是!

“找女朋友啊?我看你面色红润, 最近怕不是要有桃花运哦……什么?骗你?我当然不会骗你的啦!”

擦!你不骗人谁骗人?一听就是在骗人好吗?这种招数我老头子早用过了!最近有桃花运,这个最近有时间限制没?瞧那算命的小子一脸花痴, 到时候人家来找你说算的不准, 你直接跟人好了不就准了?

“同学你要问高考成绩?这个我只能说超乎你的想象, 放心,你肯定能考上理想的学校!”

哈!这种话我老头子不知说了多少次!来问小孩学业的家长都能这么说!都是套路!

见旁边小女娃的生意一个接一个,孟大仙气得吹胡子瞪眼的,大热天的他辛辛苦苦摆了大半天的摊到现在还没开张, 隔壁这小女娃却赚来个盘钵满!你说气人不气人?!还有这样算命的?不看手相不看面相,不占卜不测字,张嘴就来???这么牛???他孟大仙活了四十多岁了,还没这本事呢!像他这样真正的高人都凭本事吃饭,这小女娃竟然也敢来抢饭碗!本来这条街的算命大师应该是他来着!

孟大仙眼看就要上去砸摊子了,隔壁那小女娃终于送走了最后一个客人。正等他准备过去跟小女娃好好沟通一下希望她能尊老爱幼不要无耻的利用颜值算命的时候,那小女娃突然伸手拽住了一个从摊子面前经过的男人的裤子——幸好那男人穿的工装裤还有皮带哦,否则简直尴尬死了惹!

再一抬头——孟大仙倒抽一口凉气,哎哟卧槽,这不是那刺头儿,市刑侦队队长钟勋么!不信怪力乱神号称现代社会不讲封建迷信的家伙!小女娃把他拽住……不会挨揍吧?看这家伙身高一米九几肌肉强壮身材魁梧,小女娃够人一拳的不?哪怕孟大仙也知道钟勋蝉联了全国警察搏击比赛冠军七年,因为他刚好当了七年警察。

只用七年就成了刑侦队队长,因为他实在是个破案的天才。别看人高马大的,却心细如发,一双眼如雷似电,好像能看穿人心一般,还挺吓人的。

孟大仙之所以对钟勋这么熟悉,是因为在犯罪现场他们不止一次的偶遇过,每次都吓得他屁滚尿流,所以他这会儿也不敢幼稚的想去教训一下隔壁摊胡言乱语瞎算命的小女娃了,还是先溜——

“……警察先生,我看你今天要有血光之灾啊。”

哎你还真别说,小女娃声音甜滋滋清泠泠的,还挺好听。怨不得来算命的都是些男的呢,长得好看就是好啊,跟他不一样,他糟老头子了,虽然年轻时也可以说是帅绝大别山。

钟勋低头看了一眼死拽自己裤子的那双小手,白白嫩嫩的,很可爱小巧。他顺着手看向手的主人,先是被对方的美貌惊了一下,然后看到她脚底下踩着那偌大的俩大红字——算命。

竟然是个小神棍。

冷冷地道:“放手。”

“警察先生,你听我说啊,我不会骗你的,你今天真的会有血光之灾,可是如果你信我……哎!哎你别走啊!”裤子被扯走,男人大步流星的离开了,他忙着查案子追线索,没时间跟个小神棍纠缠。清欢原地沉默了两秒,飞快收拾好小马扎跟大白布,迅速追了上去。

然后她当着街上行人的面从背后抱住钟勋:“你别走啊!”

钟勋正要回身凶她,突然“砰”的一声巨响,一个大花盆从天而降砸在地上摔得粉碎。如果他没有被少女抱住停了一秒钟,那花盆就能给他的硬脑壳开个瓢。

“……你看,我说你有血光之灾吧?”清欢收回手,对着地上的花盆努了努嘴。

钟勋仰头,锐利的眼睛看到九楼有个熊孩子被他家长拉回去藏了起来,完全没有要道歉的意思。

他这暴!脾!气!

就要上去找人算账,被清欢拽住了:“哎!”

“放手。”

“你是人民警察哎,再说那是个小朋友,你就是上去也没用啊。”又不会判刑。

“是没用。”钟勋突然咧嘴一笑,然后恢复凶神恶煞的表情。“但老子能揍他一顿。”

哇!

清欢小跑步跟着上去,看到钟勋先敲门,对方装死,然后他一脚踹过去,防盗门都被踹烂了!这家伙好大的力气!

然后清欢就很高兴地在门口观赏了一部《熊孩子高空扔花盆被受害者狠揍殃及父母》的现场纪录片。那对父母被揍的更惨,还叫嚣着要报警。

钟勋又是一笑,他长得凶神恶煞的,笑起来特别吓人。掏出□□:“老子就是警察,你报!”

然后那一家子就不敢说话了。钟勋攥紧了拳头:“今天砸的是老子,老子反应快,要是以后砸着别人,甭管你儿子多小,老子都会把他打死记住了没?!”

熊孩子一家点头如捣蒜:“记住了记住了!”

传说中的恶人就要恶人磨……清欢拽住又要无视她大步离开的钟勋,“你别走,你听我说呀!”

钟勋不耐烦地看她,然后突然发现她好像真的很漂亮……比刚才粗略的扫一眼更漂亮……尤其是眼睛特别好看,水汪汪的扑扇扑扇,睫毛又长。“干、干什么?”

“我是想说,我刚才给你算对了是不是?”

“你瞎蒙的。”钟勋半个字不带信的。

清欢道:“可如果不是我拉着你,你脑袋就要没啦!”高空下落的花瓶砸在脑袋上什么感觉还用她说?

钟勋仍然坚持己见:“我不信这些,你找别人吧。”走了两步觉得不妥,就掏出皮夹把所有百元大钞都抽了出来塞给她,“回去上学去,别学着招摇撞骗。”

清欢:“……”喂,她看起来像是江湖骗子?她是来帮忙的好不啦。

就傻眼了两秒,钟勋就比她快走了十几个台阶,怕他真走了,清欢对他喊:“我知道王芳是谁杀的!”

“你说什么?!”

如果不是清欢心理素质强大,普通的小姑娘怕是真的要被钟勋的表情跟语气吓尿。“你怎么知道?你是谁?怎么知道我在查什么案子?”

“都说了是我算出来的呀。”清欢掐了掐手指意思了一下,“我真的是来帮你的。你现在这样没头没脑的查什么都查不出来,不如相信我一把啊。”

钟勋盯着她看了两秒,“肯定是从什么地方知道的,我不信。”

清欢:“……喂!你要是查不出来!我就在刚才摆摊的老地方等你啊!”

话没说完,钟勋人都没了。

她回到老地方准备继续摆摊,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孟大仙占了她的位子。清欢抱着小马扎委婉地道:“这位老伯,这儿是我的位子呀……”

她声音娇软年纪又小,欺软怕硬的孟大仙哼哼道:“写你名字了吗?”

那还真没有。清欢干脆把小马扎摊开坐下,“老伯你为什么要生我气?是因为我抢你生意了吗?”

小女娃说话太实诚,孟大仙颇有点不好意思。不过他这人一贯脸皮特厚,所以理直气壮地否认:“当然不是!我是那种小心眼的人吗?!我占了这里,当然是因为这块是风水宝地!你小孩子家不懂,刚才那些客人为什么都来你这里算命?就是因为你的地势好!”

清欢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可是我看了老伯你的面相,今天你命里犯水,要是坐这里的话,怕是要受点轻伤啊。”

孟大仙嗤之以鼻:“你开什么玩笑,我可——啊!!!”

“我说什么来着?”清欢站起身,怜悯地看着井盖破裂导致整个人摔进下水道的孟大仙,“你今天犯水吧?”

这条假的摊位都是要租赁的,她临时来这摆摊当然没有好位置,只有这么个破损的井盖。不过她体重轻,坐上去没关系,孟大仙这胖老头可就不行了,这不,井盖破了,人也摔了,估计脚也崴了。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第896章 第九十三碗汤(二)


第九十三碗汤(二)

孟大仙行走江湖几十年, 城管撵过保安追过野狗咬过,没过过几天安生日子, 大事没有小事不断,总之这这辈子没发过财,最富有的时候全身家当加上存折一共是四千八百七十六块五毛二, 最好的一套衣服是师父传下来的道袍,平时都是洗的老旧的中山装,总之日子真是过得寒碜极了。

但小女娃一语成谶, 哪怕是孟大仙心里也不由得提起兴趣来。他盯着清欢看了两秒, 突然问:“你有师父吗?”

清欢微笑:“你想收我为徒吗?那恐怕不行。”

孟大仙垮下脸,叹了口气:“那算了。”说完脸色又难看起来, “臭丫头, 知不知道尊老爱幼了?你就这样看着我一个老头子掉水沟里也不来拉一把?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还是不要了吧,她身上穿的可是新裙子啊,而且胖老头看起来膘肥体壮的,感觉比她这个小女娃都有力气。“您还是自个儿起来吧, 晚上我请您撸串儿。”

孟大仙眼睛一亮:“真的吗?”

“当然。”

“你付账哦?”

“当然。”

还坐在臭水沟里的孟大仙哈哈一笑一个鲤鱼打挺弹了起来:“我先回家洗个澡!”

说完风风火火跑了,摊子都不要了, 也不管清欢是不是真会在这等他。清欢坐到孟大仙的竹椅子上, 拍了拍裙摆上的灰尘, 顺便翻了翻孟大仙摊子上的书本笔记。这些都不是什么值钱货,就是丢在这也没人拿,卖废品都卖不了几毛钱,所以孟大仙还是很放心的。他家就在这条街后面, 洗个澡回来十分钟都不用。

清欢发现这胖老头虽然看起来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但却是有真本事的,对五行八卦奇门术数都颇有研究。她在这摆摊摆了两天,期间也听到孟大仙给人算命,虽然只说了些皮毛,可全都正确没有失误。他收的钱不多,十块二十,看起来像个招摇撞骗的江湖神棍,但其实就是个老顽童。

她等到孟大仙回来,就慢条斯理的把自己摊子给摆开——恰好摆在孟大仙之前摆摊的地方。孟大仙眨巴眨巴眼睛问:“你这是要干啥?不是说请我撸串儿吗?”

“这才几点啊。”清欢看了下时间,“还不到六点,撸串儿什么的不都晚上么?而且我不摆摊儿,哪有钱请客?”

这话似乎的确好像有几分道理,不过孟大仙突然就回过味儿来,什么叫她不摆摊没钱请客,她摆摊了抢的可都是他的生意啊!没等他反驳呢,人小女娃那边生意上门了。孟大仙差点没抱头痛哭,长得好看就有这些优势吗?他现在又老又猥琐又邋遢是他愿意的吗?他年轻的时候也是英俊潇洒风靡万千少女啊!谁知道现在就变成这样了呢?

呸,那朝小姑娘面前挤的混蛋,前些日子从他摊子前经过,还特意说自己不信这些东西,说孟大仙是骗子来着,现在怎么眼巴巴地蹲在人家小姑娘马扎上,专心致志的听算命?

这根本就是颜值歧视!

孟大仙短暂回顾了一下自己的年轻貌美,然后就气呼呼地坐着看清欢算命。一开始还抱着“看她忽悠人”的态度,后来就越来越惊讶,最后竟然直勾勾地盯着了。

他师承一个很古老很神秘的门派,门中弟子极少,但个个都是有真本事的。就好比这卜卦看相,孟大仙也擅长,但天道无常,天机不可泄露,很多时候他知道的事情不能多说,否则会折寿。这些年下来,难免遇到一些即便折寿也得说出来的事情,因此别看他一副五六十岁的样子,其实将将四十出头,早生的华发也是为天机所累,可这少女简直不懂事,什么都说!

有些话是不能说的,说出来是泄露天机,会被上天惩罚!

孟大仙脸色不好看,他见清欢收了一张五十块钱,就赶紧过去将下一个算命的男人挤开——反正这些人也不是真心算命。“先停一下,我有话跟你说。”

清欢好奇地看向他,孟大仙皱着眉,少了几分猥琐之气,看起来还真有种仙风道骨的感觉。于是清欢婉言拒绝了后面排队的几个客人,问:“什么事?”

孟大仙斟酌了几秒,问:“你会的这么多,应该有师父吧?”

清欢点了下头,她当然有师父,然而她师父早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仙逝,如今早投胎转世为人了,那些记忆,从来都是只有她一人铭记的。

“那你师父难道没教你,看相只说三分?!”孟大仙忍不住严肃起来,“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你不知道吗?你小小年纪,张嘴就来,也不怕短命!”

要是不知就里之人,怕是要认为孟大仙在诅咒自己短命了,清欢却知道他是在担忧。于是嫣然一笑:“您放心,不会有事的。”她知道分寸,而且那些来算命的根本不信她,就是看她好看罢了。

见她不当回事,孟大仙的神色突然变得极其复杂,他似是想起了什么不好的往事,颓然的表情看起来竟像是须臾间老了十岁。“你还小……不知道生命有多么可贵。”也不明白活着是多么幸福的事情,所以才敢这般无忧无虑的挥霍。

方才小女娃算命的时候他在一边看着,在心里跟着一起算,可他很快发现自己根本跟不上小女娃的速度,她只是看一眼就能看清那人的一生,可他掐诀念咒,也不过窥得几分。这样的人太逆天了,天道怎么会容许她这样放肆?好好的小姑娘,年纪不大,日后必定是可造之材,有大造化,若是这般陨落未免太过可惜。

清欢道:“谢谢您的关心,可是请您放心,我真的知道分寸。”

孟大仙叹了口气,兴许因为是同行的关系,他很关心清欢,如今这世道,修道之人如凤毛麟角所剩无几,妖物鬼怪却层出不穷,尤其是近些年……总觉得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女娃娃,你叫什么名字?”

“清欢。”

“……清欢?”

清欢觉得孟大仙的表情有几分古怪,正要问,却听见他拍了拍自己脑壳:“你到这儿来是干什么的?可别跟我说是来抢生意的。”

清欢也就不甚在意了:“我有一些事情不能理解,所以来找个线索,抽丝剥茧。”

孟大仙又叹了一声,问:“请我撸串儿,说话算话不?”

“算。”

于是胖老头揉了揉自己的肚子:“那就成!我再去上个厕所去!”一定要把肚子清空,晚上才能多吃些!

清欢扒拉了一下小包包,里头是今天摆摊赚的钱,她一次收费五十到一百不等,早上到现在收入颇丰——在这个世界她就是靠这个吃饭的,偶尔帮人化解一下小恩小怨小麻烦,渡个冤魂,勉强也算是一小富婆,请个胖老头吃饭还真不成问题。

但是胖老头这么有本事,为什么却过得这么拮据呢?

晚上一起撸串儿的时候,她啃着一只烤鹌鹑问了出来。

孟大仙差点落泪:“你以为我很穷吗?我跟你说,我有钱得很!什么上古典籍啊古董啊翡翠啊玉石啊……我有一大堆!”说着露出哭的表情来,“可我不能用啊!那些东西是师父传下来的,我们一代接一代,就没有用过的!”

“既然传了下来,为何不用?”清欢搞不明白,顺势喝了口兑雪碧的冰啤。

孟大仙也闷了一口老白干:“此事说来话长,没法解释,总之这就是咱们师门的规矩,降妖除魔是己任,不得穷奢淫逸,不得好高骛远……所以你快看我现在过得啥日子!”

清欢沉默了几秒:“既然传承下来的东西不能花,那你可以自己创业赚钱啊,谁叫你一定要摆摊算命了?”

而且胖老头有本事是不假,大部分时间却在忽悠人。

孟大仙更悲伤了:“我自幼不爱上学,好不容易把那一大堆古籍背完了,谁要去上学受罪啊?”

于是他就跟师兄弟们拉了好长~的距离,不过他现在过得也勉强可以,就不要在意那些小细节了。怎么活不是活啊,非要成绩优秀考上好大学找到好工作出任CEO迎娶白富美才叫走上人生巅峰吗?他觉得自己现在这样也挺不错啊,就是城管不要来的太勤快,他上个摊子被收走才几天啊。

一老一小竟然聊的非常投机,孟大仙觉得他们的感觉已经升华了,于是问清欢:“女娃娃你明儿个还来摆摊不?”应该不会来了吧,她应该知道他的生意都被她抢走了哦?

谁知道清欢却理所当然的点头:“来。”

孟大仙:“……”这倒霉孩子!

“不过您放心,我不会很久的。”清欢吃了根烤蘑菇,“也就这么几天吧,等钟勋来找我,我就不摆摊儿了,以后您老自个儿玩,高兴得很。”


  ☆、第897章 第九十三碗汤(三)


第九十三碗汤(三)

一听钟勋的名字, 清欢敏锐的发现胖老头抖了两下,连那双下巴都颤巍巍的晃悠起来。她露出了然的表情:“您是不是被钟勋教训过?”

孟大仙心虚反驳:“怎么可能!本大仙是那种会被毛头小子教训的人吗?!那小子看了我吓得屁滚尿流都跪下叫我爷爷呢!我——”

“爷爷?”

孟大仙手上的猪肉串啪嗒一声掉盘子里了, 他刚才吃了二斤麻辣小龙虾,盘子里全是油,衣服立刻脏了, 但他此刻没心情去在意那个,而是……缓慢地、僵硬地、如同电影慢镜头一般将脑袋扭过去——

钟勋那张男人味十足而且凶神恶煞的脸出现在他面前,因为执行任务受过伤, 钟勋的左额到左眼角有一道疤, 看起来真不像警察,反倒像老大。孟大仙瞬间腿都要软了:“钟钟钟钟钟……”

“原来你叫钟钟钟钟钟啊?”

孟大仙要哭了, 这倒霉孩子, 什么时候了你还开玩笑?没看到老人家快吓尿了吗?!

钟勋朝他们旁边的空位上一座,快两米的身躯高大如铁塔,在他面前,清欢简直可以说是非常娇小纤细了。

“饿了吧?”清欢把自己面前的烤串朝钟勋那推, “先吃,吃完我们再说。”

钟勋确实是饿了。他本来就食量极大, 下午为了查案东奔西跑连口水都没喝, 更别提是吃饭了。顺手拿起旁边的冰啤灌了几口下去, 这炎热的暑气才消散几分。他不是那种会客套的人,清欢邀请的,再加上是真饿了,钟勋埋头开始吃起来, 清欢觉得他可能不够,就又要了几十根肉串还有两罐冰啤。

但就是这些全填到肚子里,对钟勋来说也只是半饱而已。期间孟大仙曾经多次试图逃走,都被清欢拽住了,他坐在凳子上简直像是屁股上抹了油,恨不得立马溜之大吉,根本不乐意同钟勋同桌吃饭。这臭小子不知道逮过他多少次,次次在凶杀案现场见面,换谁都会觉得他很奇怪啊!

但他没敢跑,清欢留他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看到钟勋的手摁在腰间的配枪上,大有他敢跑就一枪崩了他的意思。

真是命苦啊,累死累活这么多年,不仅被一小女娃抢生意,还被个土匪威胁恐吓,他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呢?得亏算命的从来不给自己看相,否则他过得肯定更差,没有什么比既定的不能更改的命运更叫人心碎失望的了!

好不容易钟勋吃饱喝足,就拎着他跟清欢出了夜市——一个胖老头一个小姑娘,钟勋真的是用拎的拎出了人群,还严肃地把他们带到附近广场上,此刻正是夜生活开始的时候,广场上三三两两的都是人,但钟勋老大哥一出场,全是被他的王霸之气吓到的小市民,他往哪儿走哪儿干净,最后他一手一个把胖老头跟小姑娘都搁到广场喷泉前的长椅上,抱臂环胸:“说吧。”

“说说说说说……说啥?”孟大仙要吓哭了哦,“我只是个柔弱无力的老人家,求大哥放过。”

柔弱无力……井盖都被你一屁股坐碎了。

钟勋不耐烦地看他一眼,柔弱无力的老人家被吓得尖叫一声,宛如一只小鹌鹑把脑袋藏到清欢身后,“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钟勋:“……”他不吃人的好吗?

其实他刚才吃烤鹌鹑的时候,一口雪白的利齿上下一合,连骨头都给咬成了渣,咬合力极其惊人媲美野兽,柔弱无力的老人家看了当然害怕了。

清欢举手:“我能先说吗?”

她像个小学生似的,因为案子没有头绪导致心情不怎么爽的钟勋突然有种想笑的冲动,不过他忍住了,严肃地批准道:“可以。”

“王芳不是人杀的。”

钟勋立刻蹙眉:“又想骗我。”

“我骗你做什么??”对这个油盐不进的大块头,清欢好想揉脑袋,笨狗一般。“你们局里没有法医吗?没有鉴证科吗?只要对尸体进行解剖分析,肯定能得出结论的吧?你看过人死了身上没有任何伤口内脏却没了的事情?”

“你怎么知道?”这是机密消息,除了刑侦队没人晓得。

“我是算命的呀,你说我怎么知道的?”清欢的态度非常诚恳。“不仅如此,我还知道凶手不会停止,他马上就会继续犯案。”

钟勋盯着清欢看了几秒,似乎是在判断她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可小姑娘双眼干净澄澈,没有丝毫污浊,就那样盯着他看,似乎对自己说的话很有信心,然而钟勋不信鬼神,“只从尸体的死亡状况看,凶手必定是心理扭曲的变态,这样的人绝不会只作一次案,很明显是连环杀手的象征,这是任何有常识的人都能推理出来的。”

也就是说,他还是不相信清欢的话。

孟大仙嘀咕道:“你看看你看看,现在生意为什么难做,就是因为有太多这样不敬鬼神的人,之前城里还不许鬼节的时候烧纸钱呢……你说这样怎么能不出事吗,孤魂野鬼多了事儿就多了,活人当然死的更多。”

他声音再小,耳力过人的钟勋也听得一清二楚。“孟星陈,你几次三番都出现在案发现场,不觉得太巧了吗?没什么跟我解释的吗?”一开始还不觉得,可屡次三番,不是一个凶手的案子也都遇见他,巧合的让钟勋都要认为这胖老头是凶手了。不过从案发现场凶手留下的脚印大小和深度来看,胖老头并非凶手,也正是这样钟勋才没找他的麻烦。

“我路过啊……单纯的路过群众。”孟大仙躲在清欢身后解释,“谁知道我就那么倒霉呢,每个现场都在我要走的路上啊。我有时候也接上门生意,给人算命不得到处走啊。”

钟勋:“……”真是好解释,他竟然无法反驳。

“本来就是啊!”胖老头不知为啥突然来了底气,“我本来就是单纯路过见,可你倒好,每次看了我跟见了什么似的,都要把我给吃了!我害怕不行啊?我只是一个柔弱无力的老人家啊!”

清欢觉得自己快被胖老头挤出长椅了。她问钟勋:“那你既然不信我,又来找我做什么呢?下午的时候我跟你说过吧,走投无路的时候,我就在老地方等着你。”

钟勋的脸色不是很好看,这一老一小都滑溜溜的跟泥鳅似的,问什么都不回答,四两拨千斤的就把事儿给绕了过去。“王芳是怎么死的?”

“你信我了?”

“不信。”说完补充一句,“不过不碍着我征求群众意见。”

清欢:“……”

孟大仙又开始碎碎念:“承认这个案子不好破很难吗,来求人总得有个求人的态度吧,现在的警察哦怎么都这样啊,跟某个法医一样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听到他提什么法医,钟勋的眼睛眯了一下:“您跟孟星枕是什么关系?”

“能有什么关系?那种混蛋我怎么可能认识。”

否认的太快,充满破绽,更让人相信他是认识的了。其实刚查到这个老在凶案现场出现的胖老头时,看到他的名字,钟勋就觉得怪怪的——这老头怎么跟局里法医的名字那么像啊?

他问过法医孟星枕,那厮一脸茫然,如今看来这两人根本就是认识的,这样的话,他们得知死者死状也就不奇怪了。有孟星枕在,他们看过法医报告也很有可能。“你跟他什么关系?”

“算了警察同志我也不瞒你了。”孟大仙一脸沉痛的说,“其实我是孟星枕爷爷,他是我孙子。”

从钟勋说出孟大仙名字的时候清欢的心情就很微妙了,她有个大胆的想法……

钟勋:“……”非常好,这种喜欢伦理哏的性格也很像,“你们名字这么像,很明显是一个辈分的。”

“谁跟那臭小子一个辈分?!我好歹也是他师叔!那臭小子——”他说了什么!

清欢扶额,好容易被套话哦,所以说日子过得这么穷困潦倒,胖老头自己就应该负大部分责任吧?人家就是随口一说,他就把什么都说了。

“原来是这样。”钟勋的表情仍然紧绷着,“孟星枕是从国外留洋回来的法医,局里聘请的专家,为什么会跟你这样的神棍扯上关系?”

孟大仙很想呛回去,不过对方又高又壮还有枪,他不敢。“你管我们呢……”

钟勋还想再问,清欢扯了扯他的衣袖:“你真的不想知道王芳是怎么死的吗?至少,是用科学无法解释的死因?”

听了她的话,钟勋想起孟星枕验尸后似乎欲言又止,也许那时候那个法医就发现了什么不对劲,只是没法从科学角度来分析,再加上自己不信鬼神,所以才什么都没说。

他想了想,又拎起这一老一小:“真的假的,见了法医就知道了。”


  ☆、第898章 第九十三碗汤(四)


第九十三碗汤(四)

孟星枕是市警察局的高级法医, 身高一八七,一身白大褂穿他身上简直跟模特一样, 宽肩窄臀身材好,而且长得特别帅。钟勋拎着他们进法医室的时候他刚好脱掉白大褂在洗手,一抬头瞧见是钟勋, 顿时皱起眉:“钟队长,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进来之前请敲门。”

钟勋提起两手的一老一小, 证明自己并不是不想敲门, 而是实在腾不出手。

孟星枕一瞧他两手拎的,左手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 右手是个……不提也罢。他装作没看到那个熟悉的胖老头, 对钟勋说:“你怎么对人家小姑娘这样,人穿着裙子呢。”

钟勋一愣,他这么大没谈过恋爱,当然也不懂怎么体贴女生, 就是他妈都被他气过很多次,抱怨生儿子不如生叉烧, 至少叉烧能吃, 也不气人。

清欢对孟星枕摆了摆手:“嗨。”

“嗨。”面对漂亮的小姑娘, 孟星枕一向非常具有绅士风度。他走过来把钟勋扒拉开,礼貌的问清欢:“想喝点什么吗?”

“可乐。”

“请稍等。”

一会儿不仅给了清欢一杯可乐,还给了她一个小蛋糕。因为解剖时间谁也说不准,有时候出来都很晚了, 再去吃饭嫌麻烦,所以法医室的冰箱里是人头与可乐并存,内脏并蛋糕齐飞。孟星枕也知道小姑娘不能吓,刚才开冰箱的时候注意着呢,这个蛋糕跟一袋子血浆搁一起了,不过包装刚才被他撕掉应该不会有味道。

清欢就乖巧地坐在沙发上开始吃蛋糕,然后就看见胖老头费尽力气终于从钟勋手上挣脱,接着就跳到了孟星枕面前指着他鼻子破口大骂:“你这混蛋!这就是你对待长辈的态度吗?信不信我告诉你师父让她抽你去???”

孟星枕哦了一声问:“您确定师父是抽我不是抽您吗?”

孟大仙倒抽了口气。

孟星枕说:“这么久了您还生我气呢?不就是拿了点您的东西……”

“不告而取是为贼!”孟大仙想到都心痛,“而且什么叫拿了‘点’东西?!那是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你全给拿走了!”

两人吵得热闹,钟勋被烦的受不了,清欢喝了口可乐,好奇地问:“拿了什么啊?”

“一把松子仁。”

“啊???”钟勋献血以为自己听错了。“拿了什么?”

“一把松子仁。”孟星枕叹了口气,“说起来那都是年少无知的事了,我十七岁的时候大家聚在一起过年,师叔他老人家有个习惯,吃花生瓜子之类的坚果会攒一把然后一口闷,我看着眼馋就给拿了。”谁知道之后被记恨九年,如今他二十六了,师叔仍然一如既往的恨他,每年过年的时候见了都恨不得扒他的皮。

“那你师父为什么要抽他啊?”清欢不明白。

“因为师叔他最不着调啊。”孟星枕说着明白话,“你是不知道这位有多作,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到处跑当个算命的,猫嫌狗厌的,我师父老是给他收拾烂摊子都收拾烦了。这次跑这来估计是又闯祸怕我师父生气。”

孟大仙立刻否认:“一派胡言!我怎么可能会怕一个女人!”

孟星枕道:“我现在就给师父打电话告诉她您在这儿。”

“不要!”这一声惨叫凄厉无比,清欢听了都心疼。“不要告诉她!”

“那师叔您得告诉我,您闯了什么祸吧?前几天师父打电话给我气得要死,叫我一旦得知您的下落立刻告诉她,她要用拖鞋抽死您。”

孟大仙已经开始打寒颤了,要不是钟勋拎了他一把,他双腿一软就要跪下去。

师叔见到其他师兄弟都不是这样的,对他特别凶,也许是因为被师父虐惯了的缘故。

“我、我……”孟大仙快吓哭了,在他看来,小师妹可比凶神恶煞的钟勋更吓人,他宁愿被钟勋盯上三个小时,也不愿意被小师妹批评三分钟。

之所以要跑不就是因为心虚嘛!

“我知道哦。”清欢吃完最后一口小蛋糕,依依不舍的举手。

“你知道?”

清欢冲孟大仙笑了两声,笑的这胖老头浑身打怵。“他调戏人家卖包子的大婶,被大叔看到了,抓着锅铲撵了三里地呢,当然不敢回去啦。”

孟大仙浑身没了力气,彻底蔫了。

孟星枕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我说之前师父为什么跟我抱怨,她之前去买包子,卖包子的夫妻俩见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呢,合着是师父您搞的鬼啊。”然后他看向清欢:“小姑娘是怎么知道的?”

“我算的呀。”清欢露出笑容,“我也是个算命的。”

孟星枕咦了一声:“师叔要收徒弟了?”

“我有师父,不能拜其他人为师。”清欢又喝了一口可乐,“我还想再吃一块蛋糕可以吗?”

“当然。”他买的挺多的。

孟大仙由于被抓住一个把柄,坐下来之后就老老实实的,清欢捧着蛋糕吃起来,她一点也不在意这蛋糕在冰箱里的时候跟谁是邻居,反正她又不吃它邻居。钟勋也看完了这叔侄俩的闹剧,跟着坐下后问:“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什么师叔师父的,这都什么年代了,你不是B**医系毕业的吗?怎么你们学校还有师叔这种叫法?”

孟星枕坐在办公桌前呵呵一笑,“钟队是能信任的人,所以明人面前不说暗话。我是个孤儿,是师父领养了我,教我本事,送我去念书,之所以学法医,是因为跟师父教的本事比较相近,也跟我们门派的宗旨比较般配。”

“……什么意思?”钟勋仍然是一头雾水。

“这个我来说!”孟大仙突然开口,吓了众人一跳,“我们呢是个修道门派,以降妖伏魔为己任,天下太平的时候我们都各过各的,但是你得知道,这天下就没个太平的时候,所以我们是平时正常生活,出事了就去解决,但一般不会暴露名号。你也不用问我们什么门派,你只要知道我们门派有一个最大的特点!跟其他门派都是不一样的大特点!非常特殊!一眼就看得出来!”

“哦?”钟勋好奇了,就连孟星枕都不晓得他们门派还有啥特点。“是什么?”

“就是……”孟大仙故意压低声音,“长得都特别好看。”

钟勋:“……”

他看了孟星枕一眼,确实,这位法医刚来的时候就让所有女警惊艳,直到现在都还是警局女性梦中情人排名no. 1。

等视线转到了孟大仙身上,顿时就有些一言难尽了……

孟大仙深深地觉得自己被侮辱了:“你这是什么眼神??我年轻的时候比这兔崽子帅多了好吗?”

看着他老人家的两层肥油双下巴,钟勋正色道:“我带他们来不是要听这些的,你们什么门派我不管,我就想知道王芳到底是怎么死的。”怎么可能会在全身没有伤口的情况下丢失内脏?这也太不合常理了!

“验尸报告上写的很清楚了,心脏没了还怎么活?”孟星枕喝了一口咖啡,“我是有专业道德的,难道还会骗你?”

“但是——”

“你相信世界上有鬼吗?”

钟勋皱眉:“我是唯物主义者,鬼神之说不可信。”

“那就行了呗。”孟星枕摊手,“你又不信,我还有什么办法?我就是个法医啊,破案不是我的本职工作。不过我告诉你钟队,你要是不信,这案子你永远都别想破。”

钟勋觉得一夕之间世界就变了,这屋子里现在有四个人,除了他之外竟然三个是神棍。“孟法医,你是高材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怎么会相信这种无稽之谈?”

孟大仙道:“你不信,你凭啥不信?你是阳气旺,体质特殊,一般鬼物不敢近身,你过来让我把你肩头那盏灯吹了试试,吓不死你!”

谁知钟勋还真走过来了:“你吹。”

孟大仙见不得有人这样横,张嘴就要吹,幸好清欢一把拉住他:“你疯啦,你吹了他的阳灯不怕他出事?他体质特殊,可太适合鬼上身了。”

孟大仙不服气:“是他先不相信有鬼的!”

清欢对着钟勋勾勾手指头:“钟队你低头。”

钟勋微微弯下腰,就感觉一根白嫩嫩的手指头在自己两个眼皮子上轻轻划过,然后就看见那漂亮娇嫩的小姑娘说:“你现在进解剖室。”

钟勋不明所以地看了她一眼,还真转身进去了。孟大仙跟孟星枕都贼好奇:“你刚才干了啥?让他进解剖室干啥?”

“王芳的尸体在里面吧?”

孟星枕点头。

于是清欢笑得像朵花儿:“只用嘴巴说是没有用的,既然他不信,让他看一眼不就信了?”

“你帮他开眼了?”孟大仙惊奇地问,“没有牛眼泪没有画符念咒,你怎么做到的?”他已经是师父口中的奇才了,可就算是奇才也得开眼才看得见鬼,这小姑娘真是处处出乎他的意料。


  ☆、第899章 第九十三碗汤(五)


第九十三碗汤(五)

清欢说:“是的呀。”

“你是怎么……”孟大仙还想问, 突然门一开,一向高大魁梧形象端正的钟队竟然踉踉跄跄走了出来, 看到他们之后,竟然白眼一翻晕倒了!

面面相觑的三人:“……”

这就很尴尬了,这么个大个子, 原来怕这种东西啊?

进去都没有五分钟就跑出来了,看样子是真怕。

孟大仙跟孟星枕两个人把钟勋拖到了沙发上躺着,然后孟大仙就继续开始追问:“你到底师承何派?天底下有头有脸的门派我们都知道的, 可没见过你这样的, 你师傅到底是谁?”

“说了你们也不认识,我师父姓郎。”

姓郎……没听过有郎姓的高人啊!孟大仙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 孟星枕却问:“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我是孟星枕,枕头的枕。”

“我叫清欢。”

清欢……孟星枕顿时也露出复杂的神色来,“很好听。”

清欢笑了笑,伸手在钟勋脑门上弹了一下, 人高马大的男人立刻惊醒,脸色煞白眼神放空, 看到面前熟悉的三人后问:“我刚才是不是出现了幻觉?”

“你真见鬼了。”孟大仙拍拍他的肩, “我知道这一切对你这个无神论者来说冲击很大, 但是你要接受现实,不要以为看不见听不着摸不到就不存在,这世界神奇着呢。”

钟勋确实很害怕,他不肯告诉任何人他之所以是个无神论者就是怕鬼, 警校的时候同学聚在一起看鬼片,他永远都是那个不屑一顾跑出去训练的人。其实他不是不屑看,是不敢看,因为他真的很怕这种东西!哪怕最穷凶极恶的罪犯,最艰险困难的任务,他都不怕都能接受,可一旦提到鬼……钟勋握紧拳头:“我不相信!”

“那我叫她出来啊。”

“别!”钟勋觉得这少女真是闷坏,“我……我暂时还不想看到。”他忘不掉自己刚才进去看到的是什么景象。台上躺着一具白布蒙着的尸体,他揭开看了下确定是王芳,又亲自检查了一遍——身上仍然没有可见伤口,然后他正准备出去说没有什么鬼的时候,妈的就看见角落逐渐出现了一个人的形状!再一看脸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不是王芳又是谁?

他当时就腿软了,然后强撑着一步一步挪到门口,几秒钟就能走完的距离他至少用了两分钟,王芳的鬼魂兴许不知道他能看见,一直站在角落哀哀的哭。那哭声跟人类可不一样,尾音又长又绕,跟手指甲挠黑板一样,听的人头皮发麻。

“接受现实吧钟队。”孟星枕怜悯地看着他,“这就是世界的真相,你得接受,而且以后更多,你要是害怕那趁早别当警察了。我是没告诉你,之前我验尸的时候,死者的鬼魂基本上都在边上看着,还有的跟你贴在一起……”

“别说了!”钟勋抖的像只藏獒,“我不想听。”

“不想听也得听啊,你是警察,你不抓罪犯啦?王芳的死那么蹊跷,就是因为那不是人干的。”清欢插了一句,“而且你放心,你是警察,警察正气足,不怕鬼神,你体质又跟其他人不一样,千载难逢的纯阳童子身,那些东西靠近你之前就会被灼烧。”

怪不得……一开始王芳的鬼魂靠近门口,等他走近的时候却绕开了。

但孟大仙的重点跟别人不一样。胖老头噗嗤一声笑出来:“哈哈哈哈哈哈哈,你还是个童子身???看着有三十了吧?还是个童子鸡没开过荤?哈哈哈哈哈哈哈!”

钟勋:“……”

他出身警察世家,考进大学后天天训练,毕业后分配到刑侦队,天天案子跑断腿,哪有时间交女朋友?这是他的错吗?他也不想这样的好吧!

“师叔啊~”孟星枕拉长了声调叫了一句,“说别人,您不也是吗?”

孟大仙嚣张的笑容戛然而止。

几秒钟后他开始反击:“说的好像你不是似的!我虽然是童子鸡,但我谈过恋爱我骄傲!你谈过吗???”

孟星枕感觉自己的心脏遭受到了一万点暴击,因为他还真没谈过。

清欢叹了口气:“你们确定要让我这名未成年少女深更半夜在这听你们几个大男人讨论开没开荤的问题吗?”

钟勋率先冷静:“我觉得我们还是讨论一下案情。”

“赞同。”孟星枕附和。

孟大仙还有点意犹未尽,谈恋爱的感觉是多么美好~这些毛头小子怎么能懂~不过他脸上的得色并没有持续很久,而是慢慢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他眼底深沉而复杂的伤痛,这抹伤痛一闪而过,就继续抖着双下巴加入了探讨大会里,快的清欢险些以为是自己眼花。她动了动手指就明白在这个胖老头身上曾经发生过什么,从而让她心中生出一丝难过。

也曾年少俊秀,也曾铭心刻骨,也曾两情相悦想要厮守一生,但最终仍旧鸳鸯两散。少女已经结婚生子幸福美满,少年却清除了她一切关于自己的记忆,在她结婚那天嚎啕大哭,之后就……吃成了一个胖子。

然后从少年变成一只胖老头。

每天招摇撞骗,调戏一下卖包子大婶,被性格严谨的小师妹摁着揍,再扛着摊子走哪儿算哪儿,四处流浪。如今与年少时已判若两人,唯独不忘的是师门训诫。

过得……很辛苦啊。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可与此同时,带来的不是荣耀与快乐,而是数不清的伤痛与克制。

三个男人讨论的热火朝天,清欢却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直到钟勋握紧拳头表示不要废话就是干,为了不让恶鬼继续伤人,就算他很怕这种东西也得鼓足勇气上。不过孟星枕却让他不要在第一时间回去案发现场,原因无他,钟勋是稀有的纯阳之体,还是个童子鸡,他到哪儿哪儿干净,简直可以称得上是驱邪神器。他去过的地方,三天内不会有鬼物靠近,干净的一比。而且之前就算再阴再邪,他一去,纯正的阳气就把现场给清空了,这也是孟大仙在案发现场来回晃也没法找到线索的原因。

清欢幽幽叹了口气:“我给你们指条明路,王芳是第一个受害者,遇害时间是六天前,根据这个鬼物的需求,它七天吃一颗心脏来修炼,明天晚上它就会再次害人。要找它也不难,进去问王芳就成了,钟队就别进去了,王芳看到你得吓死。”

钟勋在心里想,能不进去真是太好惹。

“王芳能知道吗?”孟大仙问。

“她当然知道,因为那是她网恋对象啊!”

“哈???”

清欢撑着下巴,“你们当然查不出来,因为痕迹都被鬼物抹去了。王芳高中辍学在咖啡店打工,一直都做梦能遇到个白马王子,鬼物没有形体,只能在网络上骗人,它可不是随意挑的受害者。王芳的生辰八字跟这鬼死之前一模一样,它的力量不足以支撑它离开所在的地方,所以要想方设法把人骗去,这也是为什么王芳会死在从来没去过的水库旁边的原因。”王芳这姑娘也不想想,谁跟网恋对象见面是在附近没什么人的水库?

“也就是说下一个死者也会出现在水库。”只要不提鬼,钟队的智商就在线。

“对,所以你们明天去水库埋伏就行了,这家伙拉了几个替死鬼,又吃了一颗生辰八字相同的人心,区域扩大了,你们得小心点。”

孟大仙几乎是用崇拜的眼光看着她了:“这都是算出来的吗?”

“是啊。”

“您还收徒弟吗?”

清欢笑起来:“不收。”真要收了这辈分可乱套了。

孟大仙也就是随意问问,清欢就是收他也不会拜,他这一生就一个师父,他们一派向来如此,一个徒弟一个师父,师父不会另收弟子,弟子也不会再拜师父,拜师礼行过了,就是一辈子的事儿。

“不过你放心,虽然咱们做不成师徒,但还是朋友,你有什么地方不懂的可以来问我。”清欢大方地说,“这是朋友之间的学术探讨,无关传承。”

孟大仙眼睛一亮:“若是如此就太好了!我师父去的早,很多东西都没来得及教我,我自个学的囫囵吞枣的,要是小姑娘你能提点我一下,那可再好不过了!我请你撸串儿!”

清欢笑:“好啊,那我一定得把之前请你的吃回来。”

孟星枕问:“师叔带我吗?”

孟大仙手一挥:“边儿凉快去。”

钟勋说:“带我吧?”

“呵呵。”他一柔弱无力的老人家,每天生意就那么几笔,赚个十块二十块的,能有多少钱?这俩大男人要不要脸?

清欢看着他们斗嘴,面上笑容很是快活。

就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她无聊地躺在屋顶,有个少女给她炒了葵花子跟花生,一个少年在站桩练功,还有一个在翻晒草药,两个打打闹闹……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很久很久以前。


  ☆、第900章 第九十三碗汤(六)


第九十三碗汤(六)

清欢在法医室的沙发上睡着了。她睡着的时候安静的像是个洋娃娃, 任谁都不会舍得惊扰她的梦。

所以当她醒来看到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的抓鬼三人组时,眼睛眨了眨:“……不就是去抓个水鬼吗, 你们这是……”

孟大仙气的一把抓下头顶层层叠叠的水草:“抓了这么多年鹰,反被鹰啄瞎了眼!那臭不要脸的死鬼!”

孟星枕淡然地解开皮带,从裤子里掏一条小鱼来:“发生了一点小事故。”

清欢别过脸不看, 钟勋浑身上下都在滴水,他板着脸,因为身上脏, 三个人都没坐, 好在法医室里有独立的卫浴,因为孟星枕这人爱干净, 每次验尸完都得洗澡, 所以他们才直接回法医室打算把自己倒腾干净,毕竟这股味儿……刚才他们打车回来的,深更半夜没什么出租车,好不容易拦到一辆因为他们太臭不乐意载, 最后还是一个开卡车拉猪的看他们仨可怜带了他们一程。

为了不引起水里那东西注意,他们还是坐地铁转公交又步行一个半小时去的, 在灌木丛里埋伏到天黑蚊虫叮了一身包, 你说要命不要命。

孟星枕最后一个洗, 他出来的时候就只穿了T恤短裤,露出来的四肢上竟然干干净净一个红点都没有!再对比一下钟勋跟孟大仙身上的……简直见者伤心闻者落泪。

“???你为什么没给蚊子咬??”孟大仙质问。

“师叔忘了我是学什么的了吗?”孟星枕随手掏出一个小瓶子,“师父研制出的驱蚊药膏,抹一层三天不招蚊子。”

“这种好东西为什么自己独吞??”想到自己埋伏在草丛里那几个小时, 孟大仙就想哭。

孟星枕无辜道:“我是前天洗澡后抹的,我要知道是这么个情况,当然会献给师叔您享用。”

孟大仙的那颗心呐,已经拔凉拔凉了。他呵呵一笑,泄愤般咬了口手里的苹果,这混蛋小子总是一副恭恭敬敬的模样,可他为啥老觉得自己吃亏了?明明是混蛋小子不要脸偷他剥好的松子仁,为啥小师妹最后却只揍他?这太不公平了!

清欢看了下时间,发现自己一觉竟然睡了快二十四个小时……她揉了揉眼睛:“你们没等我就去了啊。”

“只是个小水鬼,脏点臭点,怎么能让小姑娘一起去受罪呢?”孟星枕轻笑,“我们回来的时候看到你还在睡也很惊讶,饿了吗?要不要吃点东西?”

“要。”

孟星枕取出冰箱里最后的几个小蛋糕,一人分了一个吃下去,结果越吃越饿,一点都不顶饱,看看时间也不晚,就准备出去撸串儿——孟大仙昨天说要请客来着。

最后他们找了家大排档,点了一大堆烧烤又要了冰啤,清欢捧着便利商店买来的粥小口喝着,听他们跟她讲在她睡着的时候都发生了什么。

昨天发现她睡着后,几个人也都累了,在沙发上挤了挤,本来钟勋胆子大,睡解剖台也不怕,但那是在见鬼之前,所以他人高马大的,再加上孟大仙胖嘟嘟,只好在地上睡了。第二天一早做好了准备,可是看到清欢一直没醒,跟个小天使似的,谁也没忍心叫醒她,干脆就三个人出发了。

有清欢提供的信息,一切都很顺利。本来身为法医的孟星枕是不管刑侦案件的,但是这次涉及到鬼怪,师门传承,他不能坐视不管但是没想到这破地儿那么难走,先地铁后公交一路太阳暴晒尘土飞杨步行了一个半小时,总算是到了目的地:一个早已废弃很久荒无人烟的水库。

钟勋忍不住怀疑王芳是不是傻,谁会在这种地方约会啊?也怪不得水鬼弄死人后要把人抛到安全区的最远处,就是怕人知道自己的藏身地,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别看孟大仙胖,小时候也是实打实练基本功的,孟星枕的实力更是超出钟勋想象,这两人都不比出身警校还当过两年特种兵的他差,一个半小时的步行,个个脸不红气不喘。

真正恐怖的是在天黑之后,蚊子太多了,偏偏他们不能动也不能挠,被咬的那叫一个惨。当时他还在心底暗自佩服埋伏在水库最近地方的孟星枕,觉得对方是个真男人,蚊子那么多竟然纹丝不动,哪里知道人家早做了万全的准备,身上一个包也没有!

他们等到了九点钟,天已经万全黑了,说来也奇怪,万里无云,偏偏月亮又大又圆,透出瘆人的诡异的青色。然后他们就听见高跟鞋声,水鬼的第二个目标来了。

那女人穿着连衣裙高跟鞋……说实在的钟勋根本没法理解,这种时候,这种地方,你觉得到这里来见面到底正常不正常?还是说这些女人的神智也被鬼迷了?

“……的确是,否则不可能做出这种蠢事来。水鬼没法离开安全区,但是刚好水库上方有电线,它就靠着这个进入网络世界寻找生辰八字跟自己相同的人,被鬼迷可不是假的,谁知道深更半夜在网线那头跟你聊天的是什么东西呢?”清欢喝完了最后一口粥,伸手拿了一根烤韭菜。

她吃东西的样子很秀气,跟这仨大老爷们完全不同。

钟勋继续说。

因为他体质特殊,所以离得远,唯一的任务是在那俩人收鬼的时候把女人带走免得给水鬼可乘之机。但他们谁也没想到那死鬼狡猾得很,竟然还有大招,湖底的水草缠住孟大仙的脚脖子把他跟孟星枕拖了下去,钟勋把女人放到草丛又在她脑门上贴了张孟大仙给的护身符后就也冲了过去。

他这纯阳童子身还真是非常有用,刚过去那凛冽的阳刚之气就让水鬼受不住了,孟大仙和孟星枕就借机把那厮收服,但是万万没想到那死鬼自爆之后,让他们三人身上沾满了恶心的黏液,后头水库也炸了,水草鱼虾灌了一身。

清欢想起仨人回来时她闻到的那股味,觉得自己之所以会醒过来,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那**的味道。

“……总之呢,这案子结了,不过这报告怎么写,钟队,你懂的啊。”孟星枕灌了口啤酒,“不能让普通人知道这些东西的存在,会引起恐慌的。”那样的话,他们的守护就没有了意义。

“你放心,我懂。”钟勋点了下头,“孟法医,以前我们一起经手的那几个陈案,该不会也跟那种东西有关吧?”

“是啊。”孟星枕一脸我帮了你很大忙你要感恩的表情。“那些东西全是我去收拾的,你没发现吗?虽然案子找不到凶手只能搁置,但再也没发生过类似的事件了啊。”

钟勋心中突然生出一股敬意。他一直以自己是个警察为荣,也为自己出身警察世家自豪。可这短短几十个小时内,他的世界观就被彻底颠覆了。他觉得,辛苦的不仅仅是在台前的警察,还有无数像孟星枕孟大仙这样的修道之人在保护着这个世界。

但是无人知无人晓。他们有多大的功,受过多少的伤,甚至死亡,都是默默无闻的。

而警察死了,同事会吊唁,家人会难过,社会和媒体会赞美。修道之人却像是不存在一般,悄悄的来,悄悄的去,生死旦夕之间,却不曾后悔犹豫过。

串儿吃到一半,钟勋跟孟星枕的手机突然同时响了。接起来后他们就对清欢和孟大仙露出歉意的表情:“抱歉有案子,我们得先走。”

“我跟你们一起去。”清欢举手。

“我也去!”

孟星枕内心暗自叹息,看样子逃单是没希望了啊……不过他这人向来有足够厚的脸皮,于是三人一起瞧向最实诚的钟勋,钟勋被这三双眼睛看得头皮发麻:“……我去结账,待会儿上我的车。”

“好嘞!”孟大仙跟孟星枕异口同声,叔侄俩脸上是相同的“占便宜”了的贼笑。

这次的案发现场离他们撸串儿的地方不远,开车二十分钟就到了。

S市有一个巨大的垃圾处理厂,晚上工人们也在加班加点的处理废弃垃圾,因为都是分过类的,有些需要通过机械切割才能回收再利用。老钱看机器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他转身接了个电话,回来之后就奇怪,怎么这些铁皮罐子之类的金属物,上面鲜红鲜红的?他伸手摸了一下,还粘哒哒的很恶心。

凑近鼻子一闻就糟了,然后一只被绞碎的手就稀巴烂的掉了出来,把老钱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半天没缓过神。

机器及时停下,可是要从如山的垃圾里找到一具尸体……那还真不是件简单的事儿。

孟大仙跟清欢留在车里,孟星枕和钟勋下去了,一个勘察现场,一个进行检验。

确实是人类的身体,孟星枕将那只手的骨骼提取完毕,头都大了——碎成这样,他得需要好几个小时才能拼凑复原。而且因为机器的绞碎,就算手掌本身受过什么伤,也很有可能被完全掩盖。

棘手极了。


  ☆、第901章 第九十三碗汤(七)


第九十三碗汤(七)

凌晨三点了。

孟星枕从工作中回神, 看到那个坐在台子上不时晃腿的小姑娘,问:“你不怕么, 小姑娘?”

清欢摇了摇头:“看你工作很有趣。”

一堆七零八落的碎骨头,比啃过的鸡爪子都要碎,但眼前这个青年却愣是一点点拼凑完整, 最后呈现出一只手。如果这只手不要太多裂痕,那当真可以称得上完美了。

不知咋的,要是其他女人这样目不转睛的看他, 孟星枕肯定会以为对方对自己有意思, 但当清欢这么看他的时候,虽然很不恰当, 虽然知道那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 但是……孟星枕老觉对方的眼神挺慈爱的。

真的,就跟他师父看他一样。

“我以为像你这个年纪的小姑娘都会害怕。”他像是想起什么笑起来。“我大师伯的徒弟,也就是我大师姐,学的是风水之术, 真可以说得上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什么都懂什么都会, 但第一次来看我的时候我正验尸, 她看了也吓得够呛, 再也没来。你看起来这么小,却一点都不怕。”

女孩子可真是神奇啊。

清欢笑了笑问他:“你为什么不叫我名字,总叫我小姑娘?孟大仙也是,你是不记得我叫什么吗?”

“当然不是。”孟星枕露出抱歉的眼神, “只是你的名字……跟我们的一位长辈相同,叫出来了,总觉得是大不敬。”

“长辈?什么长辈?”

“我看你本事很高,比我师叔都厉害,应该也是出自名门吧?”孟星枕拼完了手,又去拼那一堆残肢断体。因为机器及时关掉,剩下的身子总算是找着了,只可惜经过剧烈挤压,再加上金属锋利,尸体变得七零八落,还少了只眼珠跟耳朵一直没找着,这会儿钟勋还带着人在翻垃圾呢。

他将手套往上提了下,继续道:“普通人虽然对我们一无所知,但门派之间都是彼此了解的,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谁都不曾忘。我们姓孟,承星字,你应该知道我们的来历才是。”

“孟婆一脉,是吧?”

“对。”孟星枕对她歉意一笑,“你的名字和我们孟婆一脉的祖师相同,这真是叫不出来,还请你多多包涵了。”

清欢点了下头:“随便你们怎么叫,只不过我叫这个名字很久了。”

孟星枕觉得她讲话还带着稚气,明明是小小年纪,哪里知道她老人家说的很久,真的是“很久”啊。

孟大仙在外头沙发上打呼噜,睡得跟猪一样。清欢捂嘴打了个呵欠,“我不打扰你工作了,我去睡会儿。”

她还得等钟勋回来,那个人身上,有她需要的东西。所以短时间内她不会离开,看孟大仙估计也要在师侄这儿赖着了,毕竟他老人家这个月赚到的钱不够交房租,幸好是老光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家当也就那个算命摊子,被房东赶出来也不怕。

但是她要留下来得有个名目才行。

钟勋直到天亮才回来,他身体好,熬了两个夜也面不改色,就是下巴两鬓冒了一圈青色,进法医室的时候手里还拎着四人份的早餐。孟星枕验完尸后趴在桌子上打盹,听到他来了就把验尸报告递了过去。钟勋先是把早餐放桌上,拿了颗包子咬一口,“死因是心脏的那一刀?”

“对,虽然身上还有其他的伤痕,但都是由于搬运和挤压造成的,真正的致命伤只有一处,就是心脏那一刀。”孟星枕抽了张湿巾擦脸,“干脆利落,一刀毙命。”

“面部复原做出来了吗?”钟勋问,“我去查查她的身份。”

“早知道你会这么说,给你查出来了。”孟星枕又丢了几张纸过来,“根据牙齿磨损程度和盆骨大小判断,死者是女性,年纪大概在二十三岁左右,不曾生育,性|生活很频繁,我从她嘴里和体内提取到了至少五个男人的精|液。她做了美甲,虽然脱落的只剩下几个,脸上也化验出了口红和眼线的成分,但都比较劣质。也就是说死者很爱美,但金钱上比较拮据。她是被剥光了丢弃的,身上没有什么证件,但我觉得,她应该是个小姐。”

“所以我做完面部复原又提取了指纹后就在系统里进行检索,很快就找着了人。”

钟勋叼着包子翻看文件,“没人报案失踪啊,这女人在垃圾场至少待了三四天才能烂成这样,天热,很多证据都被损坏了。”

“这种身份,谁会帮她报案?”孟星枕见清欢从沙发上坐起来,就过去扶了她一把:“吃早餐吗?钟队买了包子油条跟粥。”

钟勋看完了死者的个人资料,眉头皱了起来:“幸亏她之前被扫|黄队给抓过,不然没登记信息留下指纹,大海捞针可怎么找。”尤其是从偏远乡下进城的,没有能投靠的亲戚朋友,化名做皮肉生意,如果不是尸体被发现,永远不会有人意识到她失踪了。

“总之,得先去她住的地方看看,再问问跟她关系比较密切的同行,最好能在她住的地方找到跟家人的联系方式,尸体检验完了,可以让家里人带回去了。”孟星枕说。

“行。”

清欢洗漱完出来了,孟星枕就递了一杯粥给她,看到她说了谢谢捧着小口喝,忍不住笑了一下:“小姑娘跟没长大似的。”

清欢习惯了这副外表,但谁知道她真的不是什么小姑娘啊?

钟勋拿了报告就要走,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该不会……这又跟那种东西有关系吧?”

“那种东西?”孟星枕一脸我不懂,“你在说什么啊钟队,‘那种东西’是什么?”

钟勋:“……”我操好想揍他。

“没有,你放心吧。”清欢好心安抚他,“别怕。”

被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安慰别怕,钟勋脸色怪异,赶紧走了,他现在在小姑娘面前没法严肃冷酷了,因为对方见过他被鬼吓晕的样子……往事不堪回首,早知道他当时就是吓死,也会装着不在意,先装个逼再说啊!

清欢抹了抹嘴:“我去跟钟队一起。”

说完已经追了出去,孟星枕本来还想叫她再吃几个包子来着,不然剩下的全让师叔吃也太浪费了!

钟勋听到背后有脚步声,一回头看是清欢:“你怎么跟来了?”

“我能跟你一起去现场吗?”

“……你个小姑娘跟我到处乱跑干什么?”钟勋立刻拒绝,“不用上学吗?”

“你一看就知道啊,干我们这行的有几个能上学的?”

这话听起来怪怪的,因为从他们身边经过的一个女警用诡异的眼光看了清欢一眼。

钟勋问:“你不怕吗?”

“不怕。”她什么没见过,忘川河里那群厉鬼,要是让钟勋看到会活生生吓死吧?“你让我跟着你吧,时间不会太长的,你放心,领导也不会找你麻烦。而且我在你身边,有什么不对我第一时间就能提醒你,你忘了我的本事了吗?”

这倒也对,不过……“我要去的地方,不适合未成年少女。”

清欢:“……我只是看起来小。”好后悔,现在变成年轻力壮的男人来得及吗?

钟勋拗不过她,最终还是带了只小拖油瓶去查线索。

润丰街是K市最大的红灯区,查也查了关也关了,可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严打的时候个个老老实实,风头过了就又冒了出来。钟勋开着普通的黑色轿车,手里照片被清欢拿走一张。

死者叫孙润润,二十四岁,H市XX县XX乡XX村人,出了名的穷乡僻壤,初中毕业。照片上的女人化着浓妆烫着卷发,戴着夸张的大耳环,肩颈部位有玫瑰花的纹身,倒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钟勋同志长得太可怕了,他问话没人敢不回答,尤其是在知道他是警察之后。一开始还有个中年女人以为他是来找乐子了,这会儿谁开店啊?看到清欢眼睛还一亮,像是要给清欢找个工作,被钟勋瞪回去了。

“你认识这个女人吗?”

已经问了十几个家老板了,没一个认识的。

这条街太长太长,人也太多太多,谁认识谁啊。

好在这个中年女人还真的认识:“这不是润润吗?她好几天没来上班了,怎么,死了?”

“对。”

中年女人吓了一大跳:“我就是随口说的啊!她、她真死了??”

“嗯。”钟勋皱眉,这样的他看起来更吓人了,“她住在什么地方你知道吗?”

“不不不不、不知道。不过我店里有个跟她合租的,我、我叫她过来,你问她吧。”中年女人连忙大声喊,“小倩!小倩!”

一个染着酒红色短发穿着超短裙的女人走了出来,她睡眼惺忪:“干嘛?”

“你不是跟孙润润合租的吗?你们住哪儿?”

“别提了。”女人烦躁的挥手,“前天是交房租的日子,我打她电话死活打不通,房东说她的房间不租了,东西都给扔了!也不知道死哪里去了,好几天没见着个人,该不会遇到有钱人了吧?太不厚道了,跟姐妹我说一声能怎样?”

她连珠炮似的说,都没能插|进去话。


  ☆、第902章 第九十三碗汤(八)


第九十三碗汤(八)

按照小倩给的地址, 钟勋带着清欢找到了死者孙润润生前所租住地方的房东。

这是个非常肥胖的女人,也因此一头细碎的卷发顶在头上便显得有些滑稽, 像是一碗泡好的泡面当头扣了下来。钟勋跟清欢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坐在老旧的三层楼门口嗑瓜子,噗噗噗吐着壳儿。瞧见一老男人带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来了, 白眼一翻:“我这儿是租房子的,不是旅馆,要偷情找错地儿了。”

钟勋亮出证件:“警察。”

女人吓了一跳, 连忙站了起来:“警察同志, 我这可是合法出租,什么坏事都没做过啊!”话虽然这么说, 眼睛却一直朝清欢身上看。

“孙润润之前在这租的哪个房间?”

女人指了指大门进去的左手第一间, 钟勋带着清欢进去,门一推两人都愣了一下——除了床、桌子跟衣柜,其他什么都没了,整个清空了。

女人跟在后头解释说:“她都欠我三个月房租没交了, 这几天死命给她打电话也不接,我一气之下就把她的东西给扔了出去, 还换了锁。”

“扔了?”清欢转身看她, 轻笑, “不见得吧。”

女人心虚了两秒:“你、你什么意思?”

“阿姨,您就把孙润润的东西交给我们吧,孙润润出事了,你留着她的东西, 实在是很容易让我们怀疑是你见钱眼开杀害孙润润啊。”清欢笑眯眯的,一派和气。

听说孙润润被杀,女人吓得手上一把瓜子全洒了,她颤巍巍的问:“真、真的吗?孙润润……真的死了??”

“东西呢?”

爱贪便宜的房东丢掉的只是一些不值钱的玩意儿,孙润润的衣服鞋子还有化妆品包包,她都给收到自己屋了。清欢看了下,东西不多,感觉孙润润并不是个见钱眼开的小姐。于是她问女人:“阿姨对孙润润了解多少呀?”

她声音又软又甜,态度又极好,给人的感觉如沐春风,哪怕是彪悍惯了的中年女人也忍不住放柔了声音:“她在这住了两年了,我对她也说不上多么了解,知道她是干那行的,女人活着不容易,润润老家穷,家里还有个弟弟要养活,她每个月都给家里打钱,自己过得紧巴巴的。你看跟住她隔壁的小倩,买了多少名牌包包化妆品,败家败的没形了才住这儿,润润是攒钱,抠得很,一毛钱都不舍得在自己身上花的。”

钟勋认为她说的是事实。孙润润的裙子都是性感款,应该是“工作”时用的,日常的衣服却就那么几套换洗的,鞋子包包化妆品都很平价,还有些是山寨货。按照发廊老板娘跟小倩的说法,孙润润年轻漂亮,喜欢她的客人很多,她收入不错,但钱却都捂着不花,应该是寄回家了,资料上写着她有个到了结婚年纪的弟弟。

“……而且啊,小姑娘我跟你说。”女人左右看了看,神神秘秘地靠近清欢,“我听说啊,润润缺钱,什么脏活累活都做,只要给钱,她什么都干。”

清欢听了没什么反应,反倒是听力灵敏的钟勋过来一把将她拉到身后,冷脸对着女人:“你跟个小姑娘胡说八道什么!”

……八卦这种事情,难道要跟你一个人高马大的汉子说吗?

清欢扯了下他的袖子表示没关系,对女人说了声谢谢。

钟勋打电话让鉴证科来进行采集,看能不能从孙润润的东西里找到什么线索。他临走前问出租的女人:“孙润润平时带人回来吗?”

“带。她跟小倩一样,要是客人不肯出钱开房就带回来。”房子隔音效果差有点声音三层都听得到,真是夭寿哦。

“她最后带回来的人,你还有印象吗?”

女人想了想:“不大记得了。”

钟勋又问了一些问题,才带着清欢离开。

回到法医室,孟大仙瘫在沙发上用孟星枕的手机看动画片,钟勋问了一句,才知道在他跑线索的时候又送了一具尸体来,是个七岁的小男孩,孟星枕正在进行尸检。

钟勋听到是小孩儿,眉头就蹙的死紧。孟大仙脸色也不好看,死者送来的时候他看见小小一团还奇怪,哪里知道是个那么点大的小孩子,抬进去的时候有个警察脚绊了一下,白布下就露了一只小胳膊,胳膊上没有一块好肉,青青紫紫重重叠叠,让人看得难受极了。

没有什么比孩子的死亡更令人悲伤。

钟勋见孟星枕在忙,就回刑侦队开会了,他需要和队员一起将线索理清楚,抽丝剥茧,看能不能找到突破口。妓|女乞丐是高风险人群,尤其是像孙润润这样无亲无故的,因为做的是不正当职业,连暂住证都没有,被人杀了,如果不是尸体被人发现,永远也不会被察觉。

这个城市对于某些人而言,活着是非常艰难的事情。

孙润润不是个坏人。她没有学历也没有一技之长,连普通话都说的不大好,再加上性格内向,连工作都不好找,最后没得活了,只能干这行。可就是这样,她每个月出卖身体赚的钱,最后也没花在自己身上。她用着几块钱一支的口红,高跟鞋鞋底掉了用胶水黏起来再继续穿……哪怕她做的是错误的事,也不应该被杀死。

无论是什么样的理由。

刑侦队开会没有清欢的事儿,她就跟孟大仙一起看动画片,直到几十分钟后孟星枕出来。他一向是个很风趣温和的人,可这一次他面无表情,眼神冰冷,这不是他第一次解剖孩子的尸体,可每一次他都觉得是一种凌迟。

清欢看了下验尸报告,眼睛微微垂下,孟大仙是差不多猜到了,他不想看。

孩子生前遭受了可怕的性|侵,而且不止一次,浑身上下没一块好肉,鞭伤刀伤烧伤咬痕抓痕……什么伤都有,死因是窒息。罪犯似乎肆无忌惮,他毫不顾忌的在死者身上留下了证据,好像他笃定自己一定不会被抓一样。

这个案子跟孙润润被杀案毫无关联,但社会影响极坏,因为这个小孩的家长是高级中学的教师,孩子是三天前失踪的,早就来警局报了案,然而谁也没想到最终让他们得到的是这样一个消息。

哪怕清欢待在法医室,也听到大厅里传来的撕心裂肺的哭声。

钟勋过来的时候直骂娘,他当警察七年了,什么混账都见过,恬不知耻的反以为荣的心狠手辣的……可他仍然被孙润润家人的无耻惊到了。

联系过孙润润的家人,接电话的是孙润润的父亲,通知他们孙润润的死讯后,孙润润的父亲第一句话是:“啥?那咋办?二子娶媳妇的钱还不够啊!”

等到警察表示他们可以过来将遗体领走的时候,那老人竟然撂下一句死就死了你们警察处理,然后就啪的一下挂了电话。

钟勋气的心肝脾肺肾都疼。

人有的时候真不是人,铁石心肠,哪怕有血缘关系也一样。

孙润润只能在太平间躺着,然后被火化送入公墓。

即使她的父母亲人放弃她,也有正义的警察和悲悯的修道之人为她悲伤难过,为她寻找凶手,还她公道。

遗憾的事孙润润的案子还没有头绪,就又送来了一具尸体。

死者仍然是年轻女性,死亡原因仍然是心脏中刀,甚至尸体发现地点也仍然是垃圾焚烧场。

是巧合吗?

钟勋从来不相信世界上有巧合,尤其是在查过死者身份确定她也是做皮肉生意的以后。

他神色严肃的对刑侦队的队员们说:“我们遇到了一个连环杀手。”

从孙润润死亡到现在过去了一个星期,出现了第二具尸体,中间间隔很短,说明凶手的情绪基本已经失控,尤其是第二具尸体,虽然也是心脏中刀而死,但经过孟星枕尸检发现,心脏是致命伤,但在心脏中刀之前,死者身上已经伤痕累累,凶手似乎是刺累了,才最后给了致命一击。

因为有前一次的事故,垃圾场的工人们都很小心,因此第二个死者被发现的时候,除了蹭掉一些皮肉,骨骼和大部分零件都是完整的,真是谢天谢地。

这样的话能找到更多线索。

孟大仙其实很想离开,他真见不得死人,太难受了,本来应该是活生生的人,现在都躺在冰冷的太平间,不会说话也不会笑,连给他们自己伸冤都不会。他想到这里的时候看了清欢一眼:“小姑娘,你看得见他们的鬼魂吗?”

清欢摇头:“人死如灯灭,变成厉鬼的少之又少,这些人活着的时候普普通通,死了也是普普通通的鬼。四处飘荡,不知东西,糊里糊涂的死了,连生前的事都不记得。”

钟勋听了,问:“那天我见到王芳了啊。”

“哦。”清欢对他笑,“我召过来的。”


  ☆、第903章 第九十三碗汤(九)


第九十三碗汤(九)

孟大仙跟孟星枕齐齐看了钟勋一眼, 目光满是怜悯。

两个死者身上搜集到的证据并不多,至少无法为刑侦队提供方向, 他们对死者生前比较亲近的客人一一进行排查,最终熟客都被排除掉了。至于生客——老天,这是个大城市, 来来往往的人数不清,红灯区的监控又有问题,完全没有头绪。

眼下唯一的希望, 就是凶手继续作案。因为如果他潜伏不动的话, 这桩案子就彻底没希望了。

距离第二个死者被发现的第四天,出现了第三个死者。

死因相同, 年纪相似, 被发现地点也相同。

刑侦队有人认为凶手的抛尸地点并不是随机的,而是有深意的。三名死者都被抛尸在垃圾场,再加上她们“小姐”的身份,凶手是不是在暗示她们是“垃圾”?既然是“垃圾”, 自然只能待在垃圾应该待的地方。

做皮肉生意的,自古至今都是被瞧不起的, 哪怕是孙润润的家人用孙润润出卖身体的钱盖房子娶媳妇, 在村里人询问润润在大城市干什么工作的时候, 他们也羞于启齿。

凶手第一次作案的时候对孙润润一刀毙命,说明他很果断。可是到了第二个死者和第三个死者的时候,她们身上的刀伤多了很多,尤其是第三名死者, 孟星枕做了统计,她总共中了五十几刀,比起孙润润的一刀,第二名死者的十几刀,真可以说的上是个可怕的数字。

那么这代表了什么?

刑侦队开会后得到的结论是:凶手对“小姐”充满了怨恨,一开始他们以为凶手是所谓的“义警”,目的是为社会清除渣滓,可到了第三名死者的时候这个结论被彻底推翻,在一个“垃圾”身上捅了几十刀最后才杀死她,不仅表明了凶手对于“小姐”是“垃圾”的态度,还体现出了他对“小姐”的愤恨。

如果不是有着深仇大恨,怎么会捅几十刀?这样看来的话,孙润润之所以是一刀毙命,也许那个时候凶手能克制住自己的怨恨,或是当时他还有恐惧。

但当他成功杀死孙润润却没有惹上任何麻烦之后,他就开始回想起这种快感了,也许他会在心里后悔没有多捅几刀,所以到了第二名死者的时候,他放松多了,第三名死者时,他已经充满了自信,甚至改变了抛尸地点,换了一所垃圾场。这种狂妄而略有炫耀的心理和行为,更像是年轻人所为,成熟的凶手是不会这么做的。

三名死者除了都是“小姐”之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那就是她们都很警惕。孙润润出生在极度重男轻女的家庭,第二名死者是被亲人性|侵后自甘堕落,第三名死者则是被夫家赶了出来,这样的经历导致她们对于陌生人都非常惊觉,不会让对方轻易接近。这一点从平时的客人类别上能看得出来,三人的共同点都是会选择看起来无害的客人。

也就是说,凶手的外表肯定是无害的,只有这样才能让三个警觉心很强的女人相信他,跟他离开发廊和足浴店。

那么,还有什么比一个忧郁害羞的少年更有说服力呢?

因此,刑侦队最终的分析结果认为,凶手应该是二十岁上下,甚至极有可能未成年,曾经受过甚至现在依然在遭受来自“小姐”的伤害。但是某种原因导致他不能杀死真正伤害他的那个人,因此才会选择替代品。三名死者的身高相似发型发色相同,这不可能是巧合。

但只有这些线索是不够的,还不足以让警察锁定凶手。

钟勋跟队里的警察们快要把腿跑断了,黄天不负有心人,第四名死者被发现的时候,钟勋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滔天怒火。这个女人被捅烂了,躯干上的血肉还没有骨头多。不仅如此,这一次死者的脸也被划了个稀巴烂。

他气得一脚踹上一块大铁皮。

铁皮应声而倒,谁知道背后躲着个流浪汉,被吓了一跳立刻举起手来:“救、救命!”

钟勋收了长腿,“……你是谁,怎么会在这儿?”

经过盘问,得知流浪汉刚跟人抢地盘打输了,恰好走到这个垃圾场,看到外头堆着许多铁皮,干脆钻进来睡了一觉。他举手表示自己什坏事都没干,还叫钟勋不要冤枉好人。

钟勋冷淡地看了一眼因为被他踢了一脚摔倒在地从而掉出N个钱包的流浪汉,“不抓你也行,说说你昨天晚上看到什么没有?”

“啊?”流浪汉挠挠头,“没有啊……”话虽然这么说,眼珠子却贼兮兮地朝钟勋的口袋瞅,钟勋给了他一张大钞后,他才嘻嘻笑起来,“我昨晚就在这睡觉的,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不过不知道几点钟被手机铃声给吵醒了,接电话的是个男的,估计是个学生,打电话给他的估计是家长吧,我就听见他说什么刚下晚自习马上就回家,还说什么那不是我妈,我妈早死了……之类的话。其他的就没有了,警察同志,要不……您再……嘿嘿?”

这消息提供的好啊,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钟勋心情大好,于是又给了几张钞票,流浪汉嘿嘿嘿笑,连声祝他生日快乐。

神经病,生日快乐个屁,他又不过生日。

流浪汉提供的消息非常有用,钟勋几乎是立刻就提取到了有用信息,晚自习,说明对方是初中生或是高中生,没有母亲就说明丧母,应该有后母,甚至后母的身份就是“小姐”!钟勋有着极其强烈的第六感,他觉得流浪汉听到的那通电话应该就是凶手!

第四名死者出现在第三个垃圾场,既然是下晚自习之后杀的人,肯定不能离学校太远,学校应该在三个垃圾场都能到达的地方,这样的话排查起来就方便多了!

有了重要线索,警察们高兴极了。很快,他们就查出一个叫陈阳的高二学生,就读于本市第三中学,父母在十年前离婚,母亲去了远方,父亲很快再婚。

巧的事,再婚对象也是父亲的出轨对象:一个“小姐”。

警察出现在教室门口的时候,陈阳正在黑板上写着题目。他身高腿长,长得很清秀,成绩也不错,跟警察说话的时候甚至脸还会红。可他却承认了自己犯下的罪行,并且供认不讳。

甚至他脸上还带着笑:“我不认为自己做错了,她们本来就是应该被毁灭的垃圾,如果不是有这样的人在,我妈妈也不会离开我。”

然后他笑得更羞涩:“我知道我早晚都会被抓的,不过我还没满十八周岁,应该不会判太重吧?”

满肚子的问题没有问,陈阳已经招认了一切。他从始至终都不认为自己杀人是错的,他觉得那些女人该杀。他只是拿出了几十块钱而已,那些女人看到他就笑得花枝乱颤,还自以为体贴的要跟他去个合适的地方——估计她们到死也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内向害羞的男孩子,带领她们去的是地狱吧。

不过有一点钟勋一直很在意,从陈阳杀人来判断,他对继母充满了恨。姑且不论继母如何虐待他厌恶他,父亲如何忽视他,新生的弟弟又如何嫌弃他,他在杀了四个人之后,似乎一直都没有表示出对继母的怨恨。

这是不可能的,除非……

“糟糕!快去陈家!”

晚了。

他们到的时候,陈家三口已经死了。陈阳在早上的稀饭里倒了一包老鼠药,三个人吃完后觉得不对劲,电话线被早上去学校的陈阳剪短,他们没撑到找着手机,就全都死了。

钟勋回来之后又见了陈阳一面,这个年纪轻轻的男孩子脸微微红着,期待地问:“死了吧?他们都死了吧?”

钟勋看着他不说话。

“好可惜啊……”陈阳叹了口气,但仍旧是笑嘻嘻的。“如果能亲手杀了那个女人就好了。对了,你们找到我妈妈了吗?她什么时候来看我?”

钟勋起身走了,剩下的女警看着男孩期待的脸色,叹了口气:“你母亲不肯来。”

“你说什么?”陈阳突然不笑了,他剧烈地砸起刑椅来,“我不相信!我要见我妈!”

他妈妈确实不肯来,即使知道了这个儿子杀人。她有了新的家庭新的儿女,早就不需要陈阳了。

这是个被世界抛弃的孩子。于是他也抛弃了世界。

钟勋满身疲惫进了办公室,扣子扯开两颗坐到椅子上,脚搭桌上,他想着陈阳那个笑,心里说不出的难受。那男孩从始至终都不觉得杀人是错的,甚至认为自己做的正确,阻碍他的警察才是错误,他甚至感慨警察来的太快,当天晚上他准备再杀一个的。

他毒死父亲继母和弟弟后,准备好了钱跟证件,如果不是流浪汉听到了那通陈父打去的电话,他们想再找到陈阳就不容易了。

迷迷糊糊间钟勋有些困了,正在他打瞌睡的时候,桌上的电话突然尖锐地响起!


  ☆、第904章 第九十三碗汤(十)


第九十三碗汤(十)

“……”

孟大仙跟清欢看着匆匆赶来的钟勋, 表情都很一言难尽。

钟勋已经整整四十八个小时没合眼了,刚到了办公室躺了可能不到五分钟, 就又被孟星枕的电话叫了过来。他来的时候去厕所用冷水抹了把脸,这会儿随意挠了挠乱糟糟的黑发,面带倦色:“怎么了?”

“我是想跟你说一件事。”

“嗯?你说。”

孟星枕把死者局部放大的片子递了过来:“你看看这个。”

“这是个啥……”钟勋眯着眼睛想了半天, “哦,这玩意儿我见过,石蒜嘛。”

……

“我们都叫它彼岸花。”孟星枕觉得这人真是粗糙极了, 一点美感都没有, 好好的花,本来充满了神秘跟高深, 石蒜一叫顿时意境全无。“这是我们门派的标志。”

清欢也没有想到, 在传承下的这几千年里,孟婆一脉会以彼岸花作为标志。孟星枕发现死者身上这个标志的时候吃了一惊,就连孟大仙的脸色都变了。

“……你的意思是,这个案子跟你们有关?”钟勋立马不困了, 因为他突然有了一种很不祥的预感,总觉得有什么不能控制的事情的要发生, 那是科学解决不了, 当然也包括他。“到底怎么回事?”

“这是我在死者的天灵盖上发现的, 很小一点点,我用显微镜观察他的伤时无意中看见的。”孟星枕的脸色也不好看,他们门派向来不问世事,不参与人间争斗, 更不曾做过坏事,可是这个孩子身上的东西让他们有了不好的想法。“我怀疑,这个案子跟我们门派的叛徒有关系。”

“叛徒……??”钟勋一头雾水。

“还是我来说吧。”事关重大,孟大仙也没了插科打诨的兴趣。他盯着那张照片,神色沉重。“我们门派,每一代有五人,每人都只收一个弟子,按照五行相排,从不例外。我师父是上一代长辈中的大师兄,也是掌门人。在我之前,我师父还收过一个徒弟。”

他似是想起了什么不好的记忆,眼神变得复杂,“我师父跟其他师叔师姑不同,他就是个普通的田间老农,看起来平平无奇,却有着神机妙算的大本事。他的第一个徒弟是村里的孤儿,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知道,可我遇到师父的时候,他的双腿已经断了。我那会儿跟家里闹,被家人赶了出来,见他给人算命驱邪,就想跟他学本事,他不肯收,被我磨的答应了。我在师父身边学了几年,被师父引着拜见了其他的师叔师姑还有师兄姐们,所以虽然我师父是大弟子,但我却是我们这一代入门最晚的,只不过因为年纪大,才让星枕的师父喊我一声师兄。”

“后来我才知道,师父收的前一任弟子,受不住这样有本事却清贫甚至还要到处流浪的生活,他觉得自己有能力就应该过得好,于是叛出师门,怕师父找他算账,便在临走前给师父下了毒,还盗走了师门重宝。师父这些年来一直在找他,可他却狡猾得很,早已隐姓埋名起来。”

孟大仙突然攥紧了拳头:“后来有一次我出门去帮人抓鬼,回来的时候师父不见了,等了许久,他身受重伤的回来,只告诉我要找到他的第一个弟子,将那人杀了,将属于我派的宝物夺回来,然后就——”

他没有再往下说,但在场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孟星枕淡淡地说:“所以大师伯是上一代最先逝世之人,我派虽精通医卜星相,却从不能占卜自己与亲近之人的命运,能看透他人的一生,自己的一生却仍然被命运操控,也许这是注定的。”

“我这些年来四处流浪,自己不想安定是一回事,找到叛徒清理门派是另一回事,我师父的死,一定要他付出代价!”孟大仙攥紧了拳头,他等这一刻等的太久了!“这个孩子身上有彼岸花的标记,必然是跟此人有关,钟队,请让我一起参与到这个案子里来!”

钟勋想都没想:“当然可以。”

孟大仙永远也忘不掉,对于一个十几岁叛逆无知的孩子,那个邋遢瘦削断了腿的老头意味着什么,无论是被老头子追着揍,还是被逼着背古书练大字学星象,都是他这一生最美好的回忆。师父不应该死的那么早,他的后半生曾经有无数次的后悔,如果那天早一些回去,如果回去的时候发现师父不在就去找他——也许师父现在还能活着。

可是晚了。

他现在唯一能为师父做的,就是完成师父的遗愿:清理门户,夺回师门重宝。

以道术谋私的人,不配使用孟婆一脉的力量。

清欢坐在沙发上,她已经换了一条新裙子,裙摆只到大腿上方,露出白生生的细腿,肌肤如玉,连毛细孔都看不着。孟大仙的话是极其克制的,很多事情只是一句带过,但她看到了对方发红的眼眶和紧握的手掌。能让不着调的孟大仙放在心上的,怕是也只有这桩事了。

他们过得太寂寞,太凄苦,可却没有一人抱怨,心甘情愿的守护着这个世界,默默地存在,不发一语。

“我也要参与。”

“不行!”

异口同声,在场四个人,除了清欢自己,其他人都不同意她的参与。

“为什么?”

“你才多大???”孟大仙恢复了平时的模样,似乎不再伤心了。“你知道个啥?我师父还活着的时候就告诉我,他的第一个弟子天赋极高!我都比不上!这些年来我苦心钻研学习,却进步甚微,鬼知道那天才怎样了!他逃走的时候带走了很多宝贝,你这么小的年纪就有这样本事,怎么能这样轻易葬送?我们要是死了,你还能把道术传承下去啊!”

“师叔说的没错,小姑娘,这不是闹着玩的。”孟星枕也摇头,“我们都知道这个人很危险,你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卜卦这一方面,对于已经失去良知不肯担负责任的人而言,只是谋利的武器。如果那人厉害到了一定程度,也许他们的每一步计划都会被盘算在内,那样的话无异于螳臂当车,实在是太危险了。

“而且这件事事关重大,我跟师叔两人怕是不能力敌,还是要联系其他师兄弟共同商讨。”孟星枕问,“师叔你觉得呢?”

向来觉得自己吊炸天的孟大仙点头:“打电话吧,大家伙一起来,也有主意。”

清欢:“……”

钟勋用哄小孩一样的语气说:“小姑娘听话啊,回去上学去吧,你在这都待了这么多天了,不怕家里人惦记?”

他难得这样轻声细语,可惜人小姑娘不领情。清欢动了下手指,钟勋的电话就响了。他随手接起来,立刻表情大变,挂了电话后顶着清欢好一会儿:“你……”

“我什么?”

“怎么了?”孟星枕问。

“……局长打来的电话,让我们权力配合她进行调查,而且还让我们都听她的。”钟勋觉得自己刚才可能接了一个假电话。“你是谁?”

清欢心想,我谁也不是。“局长都让你们听我的了,那这桩案子,你不带我可能不行啊。”

她伸了个懒腰,又打了个呵欠:“去查吧,查出来什么消息,我要第一时间知道。”

然后吩咐孟星枕:“你去联络其他人,让他们尽早赶到。如果这个案子跟那个叛徒有关,拖的时间越长就越危险,怕是很快就要产生第二个受害者。”

结果她一语成谶,也就是这几分钟的功夫,钟勋跟孟星枕的手机同时响起。两人接起电话,都是一脸菜色,清欢拉住要走的钟勋,给了他一张房卡。

男人立马愣住:“给我这个干什么?”

“你很久没合眼了吧。”清欢站起来拍了拍裙子,超级直男钟大队长才发现她换衣服了。“我在酒店开了个房间,你去休息会儿吧,我帮你跑现场。”

“???”

清欢笑眯眯的:“忘了局长刚才说什么了?是不是还要他再给你打个电话?”

钟勋:“……”

他最后还是乖乖听话了,因为清欢威胁他说如果他不听,就让那什么让他的身。他虽然已经相信了那什么的存在,但这并不代表他就要不怕了!

于是今天跑现场的刑侦队大队长就换了个人,从一个身高一米九铁塔般的壮汉变成了娇嫩美丽穿着短裙有一双大长腿的少女!

刑侦队的警员们惊喜极了,因为他们迎来了一个漂亮温柔可爱的临时队长!对比平时动不动就揍他们罚他们吼他们的恶棍钟队,新队长简直就是长着翅膀的小天使!可爱极了!连带着他们勘察现场都有了劲儿!尤其是新队长还说等这个案子结束了请他们撸串儿!

美色当前,谁在乎小仙女是什么身份钟队去哪里了这些无关紧要的问题?

开熏到飞起!

希望钟队不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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