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1章 第八十三碗汤(五)
第八十三碗汤(五)
啊……睡得真舒服。
玲珑用力揉了揉怀里软绵绵的小东西,感觉睡饱了整个人心情都好了许多。她打了个呵欠, 松开程九洲, 下床穿了鞋子, 回头看了一眼床上,发现程九洲还睡得正熟。他似乎睡得很安稳,跟之前做噩梦时的样子完全不同。
而且,睡着的样子可爱多了。
程九洲自己也没想到能一觉睡到天亮, 他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还待在自己床上时松了口气, 而且玲珑不在身边让他更轻松了些。等到洗漱完看到坐在院子里荡秋千的玲珑时, 不知怎的他开始觉得脸烧的慌。
这人真的是……虽然山上天气很好,但也不能光着腿脚在那里玩吧?看起来真的幼稚极了,难道就不能像他这样成熟点吗?只是程九洲不自觉将眼睛往人家露出来的白嫩纤细小腿上去看,看了两秒发现自己出神又连忙别过头, 一张小脸更红了。
玲珑心想,毛都没长齐呢就学人思春,怎么魔修大人前世是没见过女人是怎么着, 抱着睡了一夜就春心大动了?她坐在秋千上对着程九洲勾勾手指:“过来。”
我又不是狗。他心想, 可人已经主动走了过去。等到了面前, 秋千正好停下来, 然后就看见玲珑露出狡黠的笑容,一把将他抱起放到腿上,秋千立刻荡的高高的。程九洲一时不察上了当,顿时懊恼非常,可是她虽然将他抱到腿上却又不管他, 手只抓着秋千。为了不掉下去,程九洲只好主动搂住她的腰,这样一来就避免不了亲密接触,他的头整个儿埋进玲珑胸口,对方的心跳平稳而和缓,似乎这样的高度并不算什么。
“有什么好怕的,抬起头来看看。”
这种翱翔于天际,松开手也许就能化身飞鸟的感觉,是在地面上、在水里,都给予不了的。玲珑怀念自己力量强盛时能够于云海遨游的快乐,可惜她现在太虚弱了,需要好久才能缓过来。所以,程九洲的爱,她势在必得。
那会是极为美味的食物。
程九洲也不是怕,主要是他现在身为七岁稚童,胆子再大胳膊腿儿也短,为了不掉下去抱着玲珑的腰。虽然她腰细的不堪一握,可是小孩子的手臂能圈住的范围有限。这样一圈,头都伸不出来,更别说是往外看了。此时此刻,五感之中只剩下耳边呼啸的风声,以及鼻息之间来自玲珑身上的幽香。
等到落地,程九洲腿都软了,他坐在玲珑腿上目光有些呆滞,玲珑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道:“好啦,像这样偶尔依赖一下别人,不也很好吗?”
程九洲听了有点茫然,她脸上的笑却更灿烂了,还亲了他一下,温温柔柔的,跟平日里懒散的模样完全不同。“走,收拾收拾,带你下山玩去。”
玩……“你不用去忙吗?”
“有什么好忙的,我可不喜欢那些繁冗的事情。”想到都叫人头大,而且掌门真人又没有闭关,大事完全不需她做主。“不过你这么说倒是提醒了我,咱们出去归出去,得小心点才行。”
小心点……是什么意思?程九洲没搞懂,直到看见玲珑不知从哪里翻出两套深色的衣服才回过味儿来:“你是要……偷偷下山?”
“什么叫偷偷?小孩子不会讲话。”她立刻白了他一眼,“宗里严禁弟子偷偷下山,凡间的人看到我们会惊讶的,穿着天道宗的袍子人人都怕我们,这样有什么意思,是出去玩又不是出去耀武扬威。快快快,换上,我弄了一晚上的。”
两人将衣服换上,玲珑便捻起字诀,带着程九洲绕了一大圈,成功避开镇守山门的弟子耳目溜了出去。
山下的城镇可比山上要热闹多了。天道宗虽说弟子众多,但规矩也多,平日里连大声讲话的人都很少见,更别提是像山下有店铺有小贩还有走江湖的手艺人。不管在什么样的世界,玲珑对食物的兴趣都比对人大,到后来程九洲觉得今天根本就不是她好心带自己出来玩,而是出来吃东西的。
他左手一支糖葫芦,右手被玲珑牵着,程九洲出身富贵人家,没有走路吃东西的习惯,因此糖葫芦拿在手里并不咬,反而觉得有些别扭。再加上前世的他辟谷多年,早已习惯不食烟火,如果不是现在的这具身体太小太稚嫩,就算在山上他也不会吃东西的。
他就这样板着一张小脸让玲珑牵着走,不吵不闹十分乖巧,就是脸色臭的很。玲珑带着他四处逛了一圈,还挤进人群里看了胸口碎大石,她很慷慨的贡献出了银子,还戳程九洲的脸让他也看。
但他根本就没有兴趣。任由玲珑将自己的脸捏成奇形怪状,程九洲一脸冷漠:“可以回去了吗?”
“不好玩吗?”玲珑好奇地问,“你怎么一点都不高兴。”
有什么好高兴的……除了吃就是逛,对他而言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不是说给我买衣服吗?为什么都是大师姐你在玩?”
啊啦,这小孩子,真的很不会说话诶。玲珑泄愤地又捏了一把程九洲的脸,“你怎么一点小孩子样都没有,不喜欢吃也不喜欢玩。”
程九洲看了她一眼在心里默默吐槽,难道要像你这样没有个大人样子,喜欢吃也喜欢玩?
不过他们出来也有好一会儿了,的确是该回去了。玲珑估摸着差不多时间,带程九洲去买衣服。小孩子衣服好买,她又有的是银子,因此买了不少。但是……这些东西都让程九洲拿着了,也不管他一个七岁小孩拿不拿得动。
回去的时候山门已关,从正门溜进去是别想,玲珑还在考虑怎么回去,程九洲瓮声瓮气地说:“跟我来。”
玲珑听他的跟他走,绕了好大一圈才知道天道宗山门不远处有个水潭,从这个水潭下去,有个入口直通宗内。
若水都不知道呢。
若水当然不知道,事实上即便是掌门真人,也不知道此处有此玄机。程九洲带玲珑从这里走是有私心的,他觉得跟这个女子在一起,让自己的仇恨逐渐变得稀薄,意志更是低迷,甚至连野心都可以忽略不计。但这样就够了吗?他就能安心了吗?
不能的。
所以他想知道,如果给玲珑一个二选一点选择,她会怎么做呢?是把他送出去,还是保户他?
即使知道这个决定很冒险,他也仍然想试试。程九洲在心中告诉自己,就赌这一次,倘若赢了,日后他定然好好对她,再也不故意在她的饭菜里放好几倍的盐;若他输了……也不过是将上辈子重新走一遍。怎么算,自己都不亏。
玲珑随着他潜下水,等到终于浮出水面,她才发现这里竟然有个她从来都不曾见过的密室。
真奇怪,这是什么地方?若水的记忆里可没有这里,她是天道宗的大弟子,没理由会不知道天道宗的密地,但这里确实不属于若水记忆的一部分。
程九洲爬上岸,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走吧。”
这个地方他只来过两次,一次是撞破师父所做的龌龊事,一次是拼了命地逃离天道宗。他还记得前世这里的模样,他也记得自己将一切禀报掌门真人却不被信任,甚至还被掌门真人交还给师父时的模样。直到那时他才知道,慈祥和蔼的师父面具下是怎样的令人作呕。
玲珑耳力过人,走了没两步她就听到细细的哭声,这让她拉住程九洲不让他动。站在原地仔细地又听了一会儿,她才牵着程九洲的手朝声音来源处走去。程九洲不反抗,安安静静地让她带着,两人一路前行,走过了一段很长的密道,前方才出现一个巨大的铁门。
铁门两边是两头石狮子,玲珑走过去在狮子嘴里摸索了会儿,找到了机关将门打开,于是一股怨气扑面而来,让她有些受不了。
荒海归墟是一片虚无纯净,玲珑不喜欢世间的浊气,尤其是仇恨绝望这样的情感,对她来说是非常不舒服的。可是这里……她微微皱起眉头,对程九洲说:“走在我身后,万事小心。”
他没说话,也没应声。
铁门在他们进去后便关上了,然后细碎的哭声成片成片扑来,听得玲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铁门后面是一个巨大的殿堂,殿堂的房梁上挂着许许多多透明的圆球,也不知是什么材质,每一个圆球里都有一个孩子。
真的就只是孩子,最大也不过十二三岁,有男有女,或坐或躺,脸上都有泪痕,哭泣不止。玲珑能看见他们,可他们似乎看不见玲珑,那个透明的圆球似乎隔绝了他们的视线,整个殿堂都是一片哭声,瘆人得很。
程九洲握紧了拳,他的目光在这些圆球间来回游动,然后眼眶发红。
☆、第792章 第八十三碗汤(六)
第八十三碗汤(六)
“……你怎么了?”
程九洲听到玲珑的问话,但没有回答, 他用发红的眼睛看着她, 然后问:“你要怎么办呢?”
“什么?”
“这样的事情, 你要怎么办呢?”他又问了一次。“是把我也送进去,还是装作没有事情发生过?”
玲珑压根儿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什么意思?”
程九洲反手将她的手牢牢地攥在掌心,“嘘——不要说话。”
说完他拽着玲珑躲到了殿堂中央的柱子后面,这里是整个大殿的死角, 再加上地下光线偏暗, 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玲珑本来想再问两句, 因为她真的是一头雾水呀,偏偏程九洲不让她说话,她也只好按捺住心底好奇,先看他要做什么。
从这里不能知道时辰, 但程九洲却盯着大殿中央那一束光。随着时间流逝,光线逐渐转移到了大殿中央。他低低地说了一句:“来了。”
来了?什么来了?玲珑更不懂了。
接下来传来沉重的开门声,脚步声平稳, 玲珑探头去看, 可惜大殿上挂着的圆球太多了, 根本看不清那人是谁。只能从鞋子和袍子来判断应该是宗内的长老。因此只有长老才会穿绣着龙纹的靴子, 普通弟子的靴子是绣祥云的。
说起来,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若水的记忆里怎么完全没有?玲珑微微眯起眼睛想要看的再仔细点,可惜仍旧不清楚。这时候,那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还伴随着低声的咕哝。掌心的小手已经全是汗,甚至还颤抖起来。玲珑低下头去看,发现程九洲眼眶更红了——只是这一次不是因为泪水,而是因为愤怒。
她大概也知道这位长老是谁,想必就是程九洲前世的师父,天道宗的无极长老。这位长老是宗里出了名的老好人,平日里总是笑眯眯的为人也很不错,若水向来很敬重他,此人一点架子都没有,对待最低等的弟子也一视同仁,因而在宗里也非常受尊敬,这也是为何无极长老被程九洲杀死会引起众怒,若水要追杀他的原因。
整个宗里,除了师父掌门真人,就只有无极长老待她最好。这么一位长辈被背叛宗门的魔修所杀,她怎么可能不恨?
可是……玲珑觉得事情有些超出了自己所掌握的记忆,是她还太虚弱了,导致吞噬灵魂后都没能全部得到死者的记忆?不可能吧……那得多虚弱啊!
如果不是自己的问题,那肯定是若水不知道的事。
她安抚的握了握程九洲的手,对他微微一笑。程九洲看到她这个笑容,心中顿时一松——他自然是知道玲珑跟无极关系好的,一开始他就做过最坏的打算。如今她还能对他笑,已是让他受宠若惊了。
玲珑听得清楚,无极真人一直在念叨的是:“……怎么还不熟啊……怎么还不熟啊……这个不熟……这个也不熟……唉,这个还是不熟……”
他的声音一如往日里温和慈爱,但在这阴森森的大殿和一片稚童哭泣声中,显得格外诡异瘆人。
什么熟了生的……又不是食物……
熟了生了的声音越来越近了,最后停在了他们面前。借着光线和角度,他们可以清楚地看见无极真人,但对方却看不见他们。此时此刻两人都不觉屏住了呼吸,生怕被对方发现。程九洲如今只是七岁稚童,玲珑就更不用说了,她强大的时候自然能日天日地不在话下,可惜之前的几个世界她没有找到珍贵的爱,回到归墟龙宫后又睡了很久,如今虚弱得很。
这就是她自由的代价。
她可以不顾他人意愿不在意他人情感,但终究要被自己的饥饿所困住。
无极真人最后停的地方就是他挑选的地方。那个被选中的圆球落在地上,他从里头将孩子拿了出来,然后就往回走了。因为他根本不可能想到,这世上除了他自己还有第二个人知道他的秘密。
等到大门关上,玲珑才从角落里走出来:“……这是怎么回事,无极师叔和这些孩子……”
“你还看不出来吗?”程九洲神情嘲弄。“这些都是炉鼎啊。”
然后他又补充了一句:“劣质的炉鼎。”
“什么?”
“无极早就该死了,可惜他怕死,然而大限已至,只能强留。这些孩子就是他吸取寿命的对象,否则你以为为何他卡在化神期几万年没有突破,还能活着?从前的化神期修士倘若不能进阶,顶多几千年便死了,他却活了一万多年,你们就不觉得奇怪?”
也许有人觉得奇怪过,但是无极真人实在是太热心太友好了,每一个跟他接触过的人都对他赞不绝口,从来听不到有谁说他一句不好。只是……玲珑皱起眉头,“你是说他吸食这些小孩的寿命?”
玲珑不是什么悲天悯人的好人,她根本不在意谁活着谁死了,可她也有看不顺眼的事情——比如程九洲口中的无极真人的所作所为,真是听了就叫人火大。
程九洲没说话,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你要怎么办呢,大师姐?就算说出去也不会有人信的吧?根本不会有人相信无极真人会做出这等伤天害理之事来。那么你要怎么办呢?”程九洲一字一句地问。“普通的炉鼎和纯阳炉鼎可不一样,如果你把我送给他的话,他就不需要吸食这么多小孩子了,甚至还能一举突破化神,成为更高的存在。”
他这么说完,玲珑好一会儿没回答。程九洲的心就在等待中一点一点变冷。他微微笑了一下,心想,自己到底还是输了。
下一秒玲珑笑眯眯地说:“是啊,把你送给他真是最好的选择了,毕竟除了想活下去这一点外,无极师叔真的是个大好人呢。”
程九洲暗忖:你看,是吧,我就说过,她一定会这样做的。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仍然难受的要命。
“……但我偏偏不想按照你说的做,你能拿我怎么样?”
……什么?
玲珑放大的俏脸猛地出现在他跟前,与他靠的极近,还带着狡黠的笑:“我可不是想帮你,更不是喜欢你,就是看他不顺眼罢了。打是打不过了,不过可以想别的法子。”
“什么法子?”程九洲急切地问。
玲珑挑眉:“你想把他的恶行昭告天下,那是不可能的事。天道宗的名誉一定要顾及,一旦传出去这种事,天道宗名誉受损不说,还会让更多心存邪念的人得知这种续命方式。即便不知道精确流程,他们也会拿无辜的人来尝试,所以,无极真人的事情决计不能说出去。”
“那要怎么做?”
“很简单,你过来,我告诉你……”
玲珑在程九洲耳边叽里咕噜说了几句话,然后就看到他的眼睛越瞪越大、越瞪越大——其实玲珑是有私心的,实在是饿的不行,像无极这样的灵魂,吃了聊胜于无,反正不会闹肚子,有吃的总比没有强。最重要的是,这样没有价值的灵魂,吃掉也是没有关系的,不会与天道冲突,更不会扰乱秩序。
他们悄悄循着密道出了去,一路往前行,等到了出口,发现竟然是在无极的山峰。
无极真人是出了名的温和慈爱,但却从不收徒。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曾经收过的弟子尽夭折而亡,他心中悼念,便不再收徒。但程九洲知道这都是屁话,此人才不会为死去的弟子哀悼,甚至于他的弟子之所以会死,也是因为此人无意中发现的续命之法,用来在弟子身上做实验。
其实弟子最好下手,可如果收一个死一个,任谁都会怀疑自己的吧?倒不如借此掩饰,将稚童抓来豢养,既方便安全,又能博得一个情深意重的美名,何乐而不为啊?
若水的记忆里有这个地方,因此玲珑一眼就认了出来。他们可以立刻离开的,但是她还是想看看。
程九洲带她到了无极的丹房外头。他是见过的,不愿再看,玲珑踮起脚尖看过去,眉头拧起:丹房之前发生了什么,明眼人一看便知。此时无极手上正捧着一方元帕,帕子上是鲜血朵朵,然后他走到了丹炉前,将此物与其他药材混合,轻柔地推了进去。至于那个早已昏死过去的孩子,他根本不在意。
玲珑眯起眼,心想:真是让人不爽啊。
她没有惊动无极,而是慢慢伏下|身,带着程九洲离开。
当然不能跟无极硬碰硬,就算是她也打不过这老家伙的吧?所以得想别的法子,还得快速有效,否则晚一天,就让她不爽一天。这种看了就碍眼的东西,还是快些除去的好,也省得她心烦。
每天为了饿肚子的事情烦已经很痛苦了,还要为这老家伙烦?玲珑真是一百一千个不愿意。
☆、第793章 第八十三碗汤(七)
第八十三碗汤(七)
无极真人的山峰没有多余的人,盖因无极此人虽然暗地里坏事做尽, 却极好面子, 尤其喜欢被人敬仰崇拜的感觉。玲珑在挖掘了若水的记忆后觉得, 就算有朝一日无极真人真的成仙了,应该也会舍不得这人世间的繁华,说不定还会主动留下来呢。
又想变得强大,又想做下的坏事不被人发现, 这么贪心, 不怕出事么。
玲珑带着程九洲回到自己山头后, 直接把人放在床上,然后自己也上去盘腿坐好,神情严肃:“是你自己说,还是我逼你说?”
“……什么?”
“刚才的事情, 你怎么知道的?”玲珑毫不客气地问,“就算你很聪明,也不可能知道无极真人地下殿堂的机关跟禁制的破解方法吧?更神奇的是, 连他的本命圣兽你都知道如何避开其耳目, 世界上哪里有你这样的七岁小孩?”
程九洲听了沉默不言, 半天也不抬头看她, 玲珑只看得到他头顶的那个旋儿,她看着手痒,忍不住伸手去戳了戳。程九洲被她戳的一个激灵,瞪大了眼睛,就见她笑吟吟地望着自己:“你什么都不说出来, 我怎么帮你解决啊?”
他憋了半天,来了一句:“我才不要你帮我解决!”
“是吗?”玲珑捏他脸,很暴力的那种,“别扭的小孩可就不招人疼了。不想我帮你,带我去那里做什么?你知道的吧,假如我没有按照你希望的来,你现在也在那一个个大圆球里头了。怎么,你喜欢那种滋味吗?”
“我才不喜欢!”
“那不就成了。”玲珑耸肩,“都这种时候了,还不对我说实话?”
她转而摸他的头:“别怕,都说了,我是站在你这边的。”
数秒钟的沉默后,程九洲问:“……什么时候说的?”
“……”
玲珑气闷地瞪他,“太不可爱了!”
程九洲哼了一声:“我又不是小孩子,要可爱做什么。”
他抬眼看向玲珑,对她露出一个笑容。玲珑也没想到这孩子会对着自己笑,她还是第一次看到程九洲这样毫无压抑的笑容呢。唔……可爱多啦。
“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你没有把我交给无极。”
“那你谢早了。”玲珑一脸惋惜,“我只是不想让无极晓得我知道他地下殿堂的事情。等到过几天,我挑个良辰吉日就送你去他那里拜师学艺。”说完看到程九洲一脸的不敢置信,顿时大笑起来:“你信了!”
“我没有!”他立刻反应过来自己又被耍了,又急又气,“都说了我没有!不许笑不许笑不许你笑!”
可她还是笑个不停,程九洲从床上爬起来跳脚,扑过去捂住玲珑的嘴,玲珑笑声不停,将他夹到怀里抱紧:“我什么都知道,你也什么都不必瞒我。”反正也瞒不住。
“什么意思?”什么叫她什么都知道?
她知道什么?
“你啊,死过一次的吧?”其实这事儿玲珑早就猜到,现在程九洲的表情不过是让她确信这件事而已。“我也是猜的,你知道吗,你实在是太不像小孩子了,我也不傻啊,你觉得你能完美的骗过我?”
程九洲在她怀里浑身僵硬,因为完全不知道她会怎么做。一个死过一回的人重新回到幼年时期……这样的事情,说出去,自己会被当成怪物的吧?!
“行啦,不用这么紧张,我谁也没告诉。”玲珑玩着他短短肉肉的手指头,“我只是曾经听说过有借尸还魂这种事,没想到今天竟然能亲眼所见,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程九洲嘴角微微抽搐,没说话。
“你之前发生过什么事,愿意说就说,不愿意说也没关系,不过我想告诉你,无极这个人必须除掉,不仅仅是为了你的仇恨,也为了那些被他关起来的活人。”玲珑是不在乎人类的性命,可她看着无极做的那些事就恶心,这可不是正义,也不是勇敢,纯粹是因为她瞧无极不爽,因此要除掉他。
能吃掉的灵魂必须和自己扯上关系,而她向来习惯了只吃恶人。如果非要给个原因,那大概是恶人的灵魂比较有嚼劲吧。
“可是,怎么做?”程九洲问,“我们打不过他,如果你告诉掌门真人,掌门真人不会相信的,宗里的弟子也不会相信的!”
他前世能杀掉无极,是因为后期的他比无极强大太多,也是因为他修炼了禁忌的魔功。可这一世他不想再沦为魔修,不想每个白昼都藏在黑色的斗篷下过日,不想在海边看日出,也要隐藏在深深的黑暗之中!
“没关系,不需要他们相信。”玲珑狡诈一笑,“想要一个人的命还不简单,就算他是不死之躯,我也能弄死他。”
程九洲觉得她在吹牛:“不死之躯要怎么弄死?”
玲珑的笑容突然变得阴暗起来:“把他碎尸万段,将魂魄撕碎,投入岩浆,埋入地底,淬入毒|药,沉入海底,喂给狗吃……分成千万块,这样的话,不死之身会比较好呢。”
因为不死,就会永生永世受到折磨——永生,是要付出代价的,除非无欲无求。
可谁能真正无欲无求?
不知为何,程九洲突然打了个寒颤,他看了玲珑一眼,那一晃而过的残暴似乎是他的错觉,因为她面上又一如平日那样笑吟吟的了。黑溜溜的眼睛笑成了弯月牙,看起来就让人很有好感——跟在弟子们面前那个冷冰冰的大师姐截然不同。
这家伙,根本就是两面人。
“啊呀,吓到你了?其实我是开玩笑的,看起来我就不是那么残忍的人吧?”玲珑笑呵呵地说,极力表达自己的纯洁温柔,“不过话又说回来,你到底为什么跟无极结仇?你也是那些炉鼎的其中一个?”
说着,她意味不明地朝他屁股后头看了一眼。
程九洲哪有不明白的,他羞恼地拍开她的手:“不要胡说!我才不是!我是无意中得知了真相逃走的!”
“既然逃走了,就没有受伤咯?”玲珑的表情有些惋惜,不知道她在惋惜个什么劲儿,总之程九洲看着火大极了。“喂,你那是什么表情!”
玲珑无辜道:“我什么表情?”
“你——”
她突然加大了笑容,程九洲一时不防看傻了,然后就被她推到床上,结结实实地摔了个屁股墩儿。玲珑盘腿坐在床上,居高临下地望着他:“还不快点煮饭去,这么久了你想饿死我吗?饿死我你能讨什么好?快去!”
程九洲瞪她:“你给我等着!早晚有一天我,我一定要打死你!”
玲珑嗤笑,一脚踢过来:“快去!”
被踢惯了的程九洲敏捷躲开,踩着愤怒的步伐煮饭去了。玲珑伸了个懒腰,心想,饭还得好一会儿才能好,不如先睡一觉吧,醒来刚好吃饭多幸福啊。
第二日是每年弟子三年一度的考核,在这场考核中,新弟子显得尤为重要。在其中表现的优异的弟子,是可以升一等的,二等弟子和一等弟子的待遇可谓是天壤之别,因此每三年一次的考核十分重要,弟子们更是看重不已。
玲珑身为天道宗的大弟子,掌管宗中大小事务的大师姐,自然也不能缺席。只不过这一次她身边带着个小尾巴,有人问起这小尾巴是谁,她都说是自己带的小师弟。
程九洲穿着崭新的白袍,亦步亦趋的跟在玲珑身后。早上起来的时候感觉她今天特别坏心眼,不知道谁要遭殃了。
弟子考核,长老们只需要露个面就可以,无极真人也在其中。他随着其他几位长老落座后,第一眼就看到了玲珑身边的程九洲。
程九洲也注意到无极的目光停留在自己身上,他毫不躲闪,凶巴巴地狼崽子一般瞪了回去。无极一愣,而后笑起来,施加了威压,程九洲前世再如何厉害,如今也不过是个七岁孩童,顿时就白了脸,腰也微微弯了下去,但仍咬着牙撑着,丝毫不肯退让。
然后有一双洁白的手扶住他,将他搂到身边,程九洲顿觉周身一轻,然后若有所思地望着玲珑。这个女人……现在究竟到了什么阶段?无极的威压在她面前似乎根本不足为据。要知道那老东西可比她多活了一万年。
无极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掩盖住那点眼馋。其实当年玲珑前来拜师学艺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这女娃与常人不同的体质,只可惜晚了掌门真人一步,否则……若是当年得了若水当弟子,他哪里至于到今日都不能突破啊。
以若水如今的修为,已经足以掩饰自己的体质特征了,因此无极也就是看看想想,真正让他馋得慌的,是清欢身后的程九洲。
越小越好啊,男孩子比女孩子好啊,真是……想要啊。
☆、第794章 第八十三碗汤(八)
第八十三碗汤(八)
“无极师叔一直盯着我这小师弟看,怎么, 难道是想收徒弟了不成?”
言笑晏晏, 看不出一点毛病。
程九洲听她这样说却浑身一僵, 慢吞吞地扭头去看她,想知道她说真的还是假的。但玲珑却没有和他对视,反而是浅笑着看向无极真人,没等到对方回答就又道:“不过我想这也是难为师叔了, 九洲这孩子极有天赋, 今日恰逢师父出关, 我便替他求了这个际遇。”
掌门真人只有这么一个亲传弟子,如珠如宝的教大,很是疼她。听她这样说也笑道:“你就莫要为难你无极师叔了。他这些年来从不收徒,倒是你, 为师不过闭关一段时间,你可倒好,就给为师擅自做主收了个徒弟。”
玲珑微微一笑道:“徒儿来教他也是可以的, 只是这孩子很招人疼, 想叫他名正言顺的叫徒儿一声师姐。师父, 您不会不答应吧?”
掌门真人笑意更深, 这丫头真是忒地鬼灵精。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能不给她这宝贝徒儿一个面子?也罢,这么多年来,他就只有这么一个弟子,再收一个小徒弟也无妨。“孩子, 你过来。”
程九洲纹丝不动,面无表情。
玲珑推了他一把:“师父叫你,还不快去。”
程九洲前世拜的是无极真人,而掌门真人就只收了若水一个徒弟,自然是将全部的心血都扑在她身上,再加上若水天赋过人又勤奋刻苦,倘若不是无极死掉惹怒了她,最后被程九洲杀死在大海之上,天道宗下一任掌门定然是她。
掌门真人与无极真人不一样。就如两人同时收了体质特别的弟子,无极真人想方设法的要将程九洲做炉鼎用,掌门真人却小心翼翼地呵护若水保护若水,将自己的本领教给她,还教她如何掩盖体质以免被居心不良的人发觉。真要说起来,掌门真人才有资格称得上是“修士”。至于无极,不过是个虚伪的小人罢了。
程九洲被推到掌门真人面前,对方的手在他头上摸了摸,意外的温暖有力。因为身材矮小,他想看清楚对方的脸只好抬起头,掌门真人只觉得这孩子的眼睛里有火焰,这让他想起了当年算出弟子缘而下山的自己捡到遍体鳞伤的若水时的情形。只不过那时候他看着若水的眼睛,看到的是里头的寒冰。
这个孩子倒也有趣。
掌门真人摸完程九洲的头后由捏了捏他的骨头,赞道:“是个好苗子。”
玲珑不着痕迹地看了无极真人一眼,说:“既然如此,挑个良辰吉日,行了拜师礼,师父便收了这个小徒弟吧?”
在场弟子众多,人人都用欣羨的目光盯着程九洲,觉得此人真是走了天大的好运,这样的好事竟然也能被他遇到。谁人不知掌门真人难得一见,要他收徒更是难上加难,还有冷若冰霜的大师姐,平日里与人说话都少,更别提是看上谁还带在身边了。早知道能有这个际遇,他们就是挤破了头也要去讨好大师姐啊!
可惜无论他们再怎么想也都晚了,见程九洲还呆呆地站在原地,玲珑忍住想踢他一脚的冲动,低声提醒:“还不跪下磕头。”
程九洲才回过神,他按照玲珑的口令,跪下磕了三个头,然后被掌门真人扶起来。
掌门真人曾经说过这辈子只收一个徒弟,这是他算出来的,他也一直都很相信。可是今日玲珑将程九洲推到他跟前要他收徒时,本来他是想要回去后拒绝,再不然让程九洲拜无极为师,也是极好的造化,可神奇的是当他摸到这孩子的根骨,在为他的天赋惊讶的同时,也发现了这不同常人的体质。
很擅长脑补的掌门真人立刻就明白了宝贝徒儿的意思。他出关的时候听说徒儿身边带了个小师弟还觉得奇怪,这孩子因为纯阴之体的关系,自幼便被他耳提面命不可与人太过亲近,怕的就是被人觊觎。时间一长,这孩子的性子便变得格外不近人情,等到掌门真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不过现在看来,应该是她发现了程九洲是纯阳之体,让她想到了她自己吧。
玲珑赌的就是掌门真人的慈悲之心,她从若水的记忆中得知掌门真人的为人,有个纯阴之体的徒儿,若是将其作为修仙辅助,修为定能突飞猛进,可他非但没有,还将她保护的滴水不漏,告诉她要学会保护自己。这样的人,就算再遇到纯阳之体的人,也不会动邪念。
才不想听无极那样的人诉苦呢,说自己修炼的多么艰辛,活的多么忐忑,对成仙又是多么的渴望。玲珑连一个字都不想知道。
收徒只是一件小事,弟子考核才是重头。
待到掌门真人说话的时候,程九洲神情恍惚地走回玲珑身边。他当然没有位子坐,玲珑就顺势将他拉到自己怀里,让他倚着自己,轻笑道:“别高兴的太早,就算师父答应收你为徒,你还是得跟着我。”
掌门真人也到了瓶颈期,和无极真人不同,他选择的是闭关苦修,因此并不会有太多的时间。不过玲珑一点也不担心,她有预感,天道宗几万年来都不曾再有人羽化登仙的记录,将来一定会被打破。
程九洲定央央地盯着她看,过了好久才说道:“……谢谢。”
“啊?你说什么?”
他的感动立刻消失不见,哼了一声别过头。玲珑心想怎么这么容易生气,悄悄在他腋下挠痒痒,为了保持面无表情的脸,程九洲忍得非常辛苦。直到他再也受不住了,连着说了好几句谢谢,玲珑才大发慈悲放过他。“这样才对嘛,该感谢的时候就说谢谢,像平日一样别扭可是很不讨人喜欢的哦。”
然后没等程九洲说话,她趁着众人不察,轻轻吻了自己手指一下,印在他脸上:“不过在我这里,你是个例外。”
程九洲闻言,顿时瞪大了眼睛,平日总是深沉的小脸此刻看起来竟然傻乎乎的。
为了保持自己在外人面前的形象,玲珑不苟言笑,握着程九洲的小肉手把玩,眼角余光则一直注意着无极。今日她可不是带着程九洲来玩的,无极必须要死,而且,还得死的人尽皆知。
无极真人作为天道宗内“最慈祥”、“最善良”、“最好相处也最热心肠”的长老,弟子考核向来都由他负责。他不能让人发现他还没有突破的事实,便将时间都花在宗内事务上,每日都忙得很。玲珑偷懒的时间里天道宗也是他来打理,平心而论,如果他没有坐下豢养稚童当作炉鼎的事情,那么真的可以说是一个老好人。
可惜,他不是。
什么好人,不过是他披在身上的一层皮。
无极一如以往,在弟子们进入考核山林后,在山林外下了禁制,这片后山向来是天道宗弟子考核之处,所有人都觉得,这一次和从前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区别。无非就是一些弟子脱颖而出,晋升为一等弟子,还有一些被降级甚至送下山遣送回家——从来都是这样的,没有例外。
可是这一次却出乎了众人的意料。
考核还没有结束就有弟子释放了求救信号。这片山林虽然隶属于天道宗,但里头仍旧充斥着凶险,毒虫野兽陷阱瘴气,常人进去根本无法活着出来。因此天道宗为参加考核的弟子准备了求救符咒,倘若遇到危险只要撕毁符咒就可以。不过相应的,获救后就要离开天道宗,出去后也不可再自称是天道宗弟子。
因此不到生死存亡的关头,是不会有人求救的。
无极作为这次考核的负责人自然要进去营救,玲珑作为大师姐也要随同一起,程九洲因为年纪小不被允许进入,玲珑走的时候捏了他脸一下,对他露出笑容来:“等着我。”
“我也要去!”
程九洲本以为玲珑会拒绝自己,可出乎意料的是她对他露出大大的笑容:“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趁着没人注意,快上来。”
他立刻跳上她的飞行法器,从背后牢牢抱住她的腰,耳边风声呼啸,他被风吹的看不清四周,不过很快就停了下来,程九洲揉了揉眼睛,“……这里是……”
“后山那片树林。”玲珑将法器收起,“哎呀,不知道无极师叔在哪里。”
本来是应该与无极一起出发的,所以她特意提前。
程九洲直皱眉:“那人……”
“走,先去出事地点看看。”
按照求救符发出的信号,出事地点应该是在正前方。这个森林地形诡异易守难攻,第一次进来的人很难出去,就算是御剑飞行也无法找到合适的落地点,所以想到出事地点去,他们还得往前步行半炷香左右。
“累不累?累的话上来,我背你。”
☆、第795章 第八十三碗汤(九)
第八十三碗汤(九)
“我才不要。”
觉得自己被小看了的程九洲愤怒地瞪向玲珑, 可她却只是笑吟吟地望着他,于是他心头那点被瞧不起的火气迅速消失不见, 跑到她前面说:“我自己能走。”
他又不是真的小孩,她为什么总是要把他当成小孩子来看?程九洲一边走一边想着,不知不觉双手就握成了拳。他不觉回头看了玲珑一眼, 她仍旧是平日里的模样,似乎天塌下来也不会在意,可这世界上有多少人能活成她的样子呢?
至少, 自己就做不到。
很快就到了弟子们殒身之所, 入目所见的场景让程九洲震惊不已,玲珑却没什么感触。她见过的可怕场面多了, 只死了这么几个人算得了什么。不过话又说回来, 这几人死的未免也太惨了,一看便是叫野兽撕的粉身碎骨。但如果只是单纯的野兽,不可能有这样的威力,再怎么说这些也都是天道宗弟子, 不是寻常人,就四周的情形来看, 没发现打斗的痕迹, 想来是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就都死了。
她用指尖沾了一点血闻了闻, 然后嫌弃地擦在程九洲身上,程九洲本来正在查看四周情况,被她一捣乱顿时气得不行,扭头瞪她。玲珑一把将他捞起来。“别动。”
就在他们安静下来的时候, 不远处传来野兽的吼叫声。不知道是不是玲珑的错觉,与其说是野兽的吼叫,倒不如说……更像是人类被逼入绝境的绝望咆哮。
程九洲愣了一下,莫名觉得这声音有些熟悉。玲珑带着他往前奔去,等到了那声音附近才跃到树上,轻轻拨开枝叶往前看。
面前是一片空地,空地中心有一个——人?兽?正在痛苦的打着滚,不时发出的声音正是他们先前听到的咆哮。玲珑微微眯起眼睛,她肯定不是自己看错了,打滚的那个,有着人类的五官与肢体,可耳朵獠牙利爪尾巴,分明又是狼的模样。在这个世界她从未见过这样的生物,也不曾听过谁说起,怎么后山里有这样的怪物,她却从来不知?
程九洲越看那人越觉得熟悉,似乎很像是前世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魔修,只是他也仅仅是听说并不曾亲眼见过,人与狼鬼的产物,以极其嗜血无情的杀戮迅速建立强大的势力,他死的时候,那人仍活着,并仍在壮大势力。与独来独往的程九洲不同,对方深谙人多势众的道理,只是谁也不知他的目的是什么,为何要吸收那么多的魔修,似乎一直酝酿着巨大的阴谋。
因为无法确定,所以程九洲并没有告诉玲珑。若是他记得不错,前世那人横空出世时应是二十年后,可却强大的令人咋舌,又怎么会出现在天道宗的后山呢?
想来是他弄错了。
玲珑笑起来:“真是瞌睡了有人送枕头。”
“什么?”
“你想杀无极,老天这就给你送了最完美的武器来。”
程九洲何等聪明之人,“你的意思是……”
“不知道这人与无极比起来,哪一个更胜一筹呢?”玲珑弯起的嘴角十分绝情,她看着地下翻滚的那个怪物,没有丝毫的怜惜之情,她认定的人是程九洲,自然事事只从程九洲的角度考虑,其他人是死是活与她何干。本来她就准备借着这次机会除去无极,这个怪物的出现不过是给了她一个非常完美的理由。
“怎么可能,他看起来年纪不大——”
“可是力量却很强大。”玲珑眯起眼,“我感觉得到,在他体内,有一种非常神奇的力量,这种力量足以摧枯拉朽,无极那个突破无能的废物算得了什么。更何况,这个人此刻也正处于瓶颈期,若是找不着宣泄的出口,怕是活不过今日。”恰好叫无极做它的磨牙棒,这样就无需筋脉爆裂而死,毕竟有那样强大的力量却无法掌控是很危险的啊。
“看起来像是狼人,你见过狼人么?”
“不曾见过。”程九洲摇头。“这世上怎么会有狼人。不过……我曾经听说过,几千年前有曾经被成为万恶之王的狼鬼被封印于世,也许……算了,怎么可能呢。”
玲珑笑意加深,“来了。”
“嗯?”
“请你看场好戏。”她笑的狡黠,从怀中掏出一张符咒点燃,抛到那片空地上。无极真人被符咒吸引而来,狼孩则伏在地上,弓起身子对着来人的方向露出獠牙。它此刻已完全失去了理智,若是不将体内力量彻底释放,必死无疑。
而无极,无异于自动送上门的一根带肉的大骨头,令人垂涎欲滴。
玲珑指尖的荒海之水掩盖了她与程九洲身上的气息,否则也避免不了被狼孩发现,以她现在的力量可不是这个小东西的对手。但力量强弱从来都不是玲珑关心的,她的狠心冷静无情,才是她真正的武器。
她想杀的人,没有能活下去的。
无极也没想到会遇到这个狼孩。玲珑与程九洲不认识,可他如何能不认识?只要一想到对方身上那强大的力量,他就忍不住亮了眼睛。倘若能得到这份力量——那他还需要什么炉鼎!
不过是个狼鬼之力迸发的孩子罢了,连自己的力量都无法控制,难不成还能——
……怎么会这样……
无极不敢置信地看着深入自己心窝的那只利爪,本来看似虚弱无力趴在地上的狼孩此刻抬起了头,残酷的竖瞳里透露出的凶狠令人恐惧。
它是装的!故意引诱他上钩!然后在他轻敌的同时一招毙命!
就连树上的玲珑都没想到这一点,明明看起来已经理智尽失,竟然还能……望着狼孩的眼睛顿时变得赞赏起来,“真是个聪明的孩子。”
程九洲听她这样夸赞狼孩,心里不舒服极了,扯了扯她的手:“我们可以走了吗?”
他看了已经被狼孩扑倒撕碎的无极,狼孩根本不知道眼前这人是谁,也不知道此人是多么强大的修士,狼鬼之力爆发的时候这一切都算不上什么,他只知道,倘若自己吞噬了眼前这个人,体内奔腾不息的力量就能平静下来。
玲珑捂住了程九洲的眼睛不让他看,面无表情,野兽就是野兽啊,和人类吃兽是同样的。弱肉强食就是这样子,她丝毫不觉得狼孩吞噬无极有错,就如同她不觉得人类食其他物种有错一样。再说了,无极这样的人,死了比活着好。
若是程九洲知道,定然会觉得她太过绝情。这孩子看似愤世嫉俗,其实正直又刻板,倒是跟若水一个德性。
那狼孩吞噬了无极后,精疲力尽倒在地上,玲珑看到它的耳朵尾巴爪子逐渐消失,又变回了小孩子模样,看起来和程九洲也差不多大。
不知道要昏睡多久。
她带着程九洲跳下树,将手头带来驱虫的药在狼孩周围洒了一圈,顺便捡起地上无极的法器当作信物,转身离开时又回头看了狼孩一眼。
希望有朝一日,你能完全控制这份力量。世上多一个强者,也许这个世界就还有存在下去的可能性。
得知无极真人葬身山林,整个天道宗都沸腾了,可大师姐不会说谎,无极真人的本命法器是最有力的证据,那后山之中到底隐藏着什么样可怕的东西?
掌门真人不愿再多生事端,在玲珑的诱导下同意了她的提议,从此将后山当作天道宗的禁地,立碑警示并派弟子进行看守,不允许任何人私自闯入。好在里头的东西也识时务,再也不曾出来过。
这就够了。
程九洲正式拜师那日玲珑抓住一个擅闯天道宗还阴阳怪气叫她姐姐的小贼,因为看对方很不顺眼,再加上读取了若水的记忆,所以她偷偷将人杀了丢进后山——只能麻烦狼孩帮忙背个黑锅了,反正他杀过许多人,再杀一个也不算多。
这小贼也是有趣,自己堕入邪道尚且怪她不帮她,手上血债累累还自认为上天亏待于她——这样说来确实挺亏待的,毕竟她遇到了玲珑。本来遇到真正的若水的话,若水会心软放过她,只不过她并不会为此感激。
现在好了,不用她感激了。
无极的死,掌门真人并不认为是单纯的遇害。玲珑并不担心,因为无极死后,掌门真人为了吊唁他去了他的山头,那里发生的一切,掌门真人只消看一眼就明白。
这种丑事怎么能往外说,无极就这样死掉是最好的结局,无声无息,于天道宗的名声无碍,至于那些被浸润在药物里生长的孩子,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找到他们的家人,将他们一一送回去。
玲珑坐在秋千上打盹儿,掌门真人出关后程九洲每日都要去听讲,她一个人想睡觉就睡觉想玩就玩,没有一个啰嗦的小管家公在一边真是舒服极了。
这样的话,若水应该满意了吧?
至于她想要的爱,还需要很长时间呢,在那之前,她可能,还得,再被,程九洲,管着。
☆、第796章 第八十四碗汤(一)
第八十四碗汤(一)
“快追!不要让她跑了!”
“快追!”
“追啊!如果抓不到, 伯爵大人不会原谅我们的!”
“快追快追!”
清欢慌不择路地从小巷子里拐出去,结果却被一个躺在巷子口的人绊倒, 她惊呼了一声扑倒在地,这声音引起了追兵的注意,他们很快就往这个方向来了, 偏偏此时还有一个男人从树上跳下来挡到她面前,对她露出标准笑容的八颗牙,但动作却很巧妙地挡住了她:“这位美丽的小姐, 不知道在下可有资格得知你的芳名呢?”
清欢往后退去, 恰好踩在了那个躺着的男人,她虽然很纤细, 可毕竟是有重量的, 更何况她穿的还是十二厘米长的高跟鞋。教养让她立刻转身开口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喂喂,道歉的话至少把脚挪开吧?”躺着的男人脸上盖,着的草帽掉下,露出一张穷凶极恶的脸来, 一道疤痕从他的左边额角横亘到下巴,说话时疤痕动起来更是可怖。清欢倒抽了口气, 下意识往后退, 结果那个轻佻的男人等在身后, 恰好借着这个机会将她纤腰揽住,手指在她腰间不安分地揩了把油,低声调戏道:“怎么能让美丽的淑女这样慌乱呢,很不绅士哦, 尼克。”
躺着的男人一边揉脚一边嗤笑:“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好色的,欧文。”
欧文将清欢扶正后,很有风度地不再靠近她,只是那一双碧蓝色的眼睛仍旧闪着欣赏与赞叹还有……色迷迷的光。只不过他的目光不会让女性觉得被冒犯,反而会觉得自己很有魅力,毕竟能被这样英俊的绅士爱慕,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的事情。
“哈?”对着清欢的绅士在面对躺在地上的男人时就完全不一样了,欧文对着尼克一脚踹过去,脚风凌厉,这一脚如果踢到普通人身上会让人粉身碎骨的吧……“你也有资格说我吗你这个邋遢鬼!”
两人一言不合就开打,清欢呆呆地看了两秒,转身就跑,毕竟她可没有时间在这里看两个陌生人耍宝啊!可她刚跑了两步,沉迷打架无法自拔的欧文就挡到了她身前,“小姐要去哪里?你还没有告诉在下你的名字呢。”
清欢想绕过他,可这人一边跟她说话一边用手拦她还能一边抽空用脚猛踢地上的男人。而地上的男人也根本没有起身,半个身子倚在墙上,用左手未曾出鞘的长刀对付欧文的脚,两人打的那叫一个不可开交。清欢拍开欧文的手:“请放开我,有人在追——”
卧槽,不用解释了,人家追来了。
她清澈的眼睛里露出的惊恐令人怜惜,乌黑的长卷发因为夜风的吹拂变得凌乱,但也因此更加增添楚楚可怜的美丽。这是与高鼻深目的西方人完全不同的长相,欧文在心中赞叹着这位淑女的美丽,内心深处的绅士之魂熊熊燃烧起来。他几乎是想都没想就挡在了清欢的面前,穿着精致燕尾服的他看起来就如同是高傲的贵族,戴着白手套的手先是对追兵行了个礼,而后一边用脚踹尼克一边说:“美丽的淑女就算是犯再大的错也应该被身为男性的我们原谅,诸位以为呢?”
他的语气跟他此刻的行为简直不搭极了。
不曾认识他的宪兵们才不跟他废话,不美丽的话他们来抓人干什么,伯爵大人还等着与这位东方佳人共谱一段恋情呢。
见他们朝自己扑来,清欢想要逃走,可她还没来得及迈开步伐,就看到欧文在踢尼克的同时,将十几个宪兵都踢飞了。她震惊地望着他,欧文收回脚,拍了拍自己燕尾服上因为剧烈运动沾染到的尘土,对她灿烂一笑:“不用担心美丽的小姐,我欧文,誓死都会保护小姐的安全。”
说完握住清欢的一只手,在手背上轻轻吻了一下。
躺在地上的男人终于也动了,他活动了下筋骨,往后头看了一眼:“走了。”
“什么?”欧文还没有踢到他,内心十分不爽。
“后头至少有几十名宪兵,还不走你是打算惹麻烦吗?”
欧文天性中的浪漫因素与绅士风范让他无法弃一位柔弱的淑女于困境中不顾,于是他对清欢发出邀请:“小姐,不知道你介不介意到我们的船上来躲避一下呢?”
左手抓着长刀身后背着一把利剑的男人也停了下来等待她的回答,清欢低下头,眼底闪过一抹狡黠,再抬起头时却是忐忑的:“可以吗?这样不会为你们带来麻烦吗?如果被他们知道的话……”
“没关系没关系,这家伙一天不打架浑身都痒痒,平时可是时常给我惹麻烦呢,哎呀哎呀,我也是很困扰的呀。”
尼克眯了眯眼,回身一脚踹过来,欧文灵敏躲过又踹回去,就这眨眼的功夫两人就又打开了,清欢站在一边,手里提着长长的裙摆,心里感到十分奇怪,这两人,无论如何,看起来也不像是坏人吧?
好在有美女在场,欧文是非常注重形象的。他很快就主动歇战,陪在清欢身边,名叫尼克的男人走在前面,三人很快到了码头,清欢才看见那里停靠着一座巨大的轮船。
欧文将她带上了船,因为她的裙子很不适合大步,他还主动将她抱过去。落地后清欢本来想说声谢谢,结果他却满脸的陶醉:“啊……小姐你身上可真香,在下今天可真是太幸福了!”
尼克看他这副花痴的模样,又嗤了一声,拎着长刀随意在甲板上坐下,头一低——又睡着了。
清欢被欧文招待进餐厅,他倒了一杯奶茶给她,还问她要不要吃蛋糕。被她温柔拒绝后也不丧气,一直跟着她说话,得知她来自遥远的东方后,用力一击掌赞叹道:“东方的神秘古国!正是这一次我们要去的地方!你要回家吗?我们可以顺路将你送回去!”
送回去?清欢感动地望着他:“真的可以吗?我本来就是被人骗到这里来的,我的家人都还等着我回去呢。”
她告诉欧文自己是一个贵族家的大小姐,一次西方使臣来访,因为对西方文化很感兴趣,她经常会请教这些使臣。出使的日子到了,他们回国后,她无意中遇到一群西方来的商人,他们说可以带她来西方,被她拒绝后竟然将她打晕藏进船舱。等清欢清醒后身上就穿着不一样的裙子和高跟鞋,还要被送给一个什么伯爵!
她想办法从伯爵的城堡逃走,但却被发现,谁知道途中遇见了欧文。
“真是幸运啊,能够遇到欧文先生,像欧文先生这样热心的人可真是不多见了呢!”
她笑起来十分温柔,乖巧甜蜜的模样更是让喜好美人的欧文神魂颠倒,恨不得把自己的心都挖出来送给她。两人又聊了会儿,清欢得知了这艘船所有的事,自然也包括他们以前的丰功伟绩。
被通缉的头号罪犯,却自称是想要环游世界的冒险家是吗。
这时候外头传来说话声,欧文从椅子上跳起来:“一定是兰斯跟乔回来了,快来快来,清欢小姐,请容我向你介绍我的朋友。”
船舱门被打开,两个手里拎着一大堆东西的男人走了进来。他们的共同点都是身材修长,容貌英俊,但让清欢没想到的是,“乔”竟然也是东方人。
兰斯是一个眼睛碧绿的年轻男人,他的性格活泼开朗,得知清欢有了麻烦,想都没想就说:“那么清欢小姐就在我们船上待着好了,我门可以送你回家的!”
乔则很温和的微笑:“只要清欢小姐不嫌弃,我们非常欢迎。”
他们看起来……很真诚,一点都没有欺骗或是违心的迹象。清欢突然有点看不懂这几个人了,不管怎么说她都是个陌生人吧,再美丽再柔弱也有可能很危险,旅行了这么久的他们难道没吃过这方面的亏么?单从外表来判断一个人是好是坏,未免太武断。唯一一个看起来深沉难测的,偏偏……四仰八叉的躺在甲板上睡大觉,呼噜声震天响。
清欢注意到他们手上拎的都是些保存时间长的食物和生活用品。欧文顺着她的视线看向那一大堆东西,懊恼道:“如果船上有清欢小姐的话,那么还需要再买些其他必需品呢。”
“不必麻烦了。”清欢柔声说着,温婉体贴的模样让三个男人都好感满满,尤其是乔,他虽然是东方人,却在西方长大,来自东方的母亲早年去世后,父亲总是跟他说东方的女性如何如何温柔如何如何善解人意,他一直很向往,所以才想着回母亲的故乡看一看。如今见到清欢,似乎也算是接近了那神秘遥远的东方。“你们肯送我回家我已经很感激了,怎么还能麻烦你们呢。”
☆、第797章 第八十四碗汤(二)
第八十四碗汤(二)
“啊……清欢小姐真是体贴啊!”欧文感动地抱紧自己, “不管怎么样,就请你在这艘船上放心的住下来吧!”
其他两人也一致点头。
于是……
本来一人一间的卧室让出来一间给清欢, 在欧文的强力拒绝下,尼克只能和乔挤一间。
这还不远远不够……
比如说……
“啊!!!!!!”
一声惨叫过后,尼克的嘴巴被其他三人牢牢捂住, 他面前的餐桌上摆放着色香俱全的食物,看起来十分美味,令人食指大动。
可是这玩意儿……看起来明明那么好吃的, 然而到了嘴里……堪比最可怕的生化武器, 就连吃过树皮草根的尼克都翻起了白眼,他的惨叫声被欧文三人堵住, 从来不离手的长刀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当清欢笑意盈盈地端着托盘从厨房走出来的时候, 看见的就是这一幕。
“尼克先生……怎么了?”她清澈的眼睛像是弥漫起了水雾,“是……不好吃么?”
“谁说的?谁说的?明明就好吃极了!”欧文立刻否认,“不信你看,尼克又要吃了!”说着端起一碗香气扑鼻的浓汤对着尼克灌了下去, 兰斯与乔十分配合的掰开尼克的嘴,清欢看着身材高大容貌凶狠脸上一道疤显得穷凶极恶的尼克四肢抽搐着晕了过去, 然后无比真诚地对欧文等三人道:“原来可以吃呀, 那就好, 我也是第一次做饭呢,那大家不要客气,以后的伙食就交给我吧,快坐下来一起吃呀。”
他们四个人虽说煮出来的东西跟猪食一样丑的没眼看, 但至少还是能吃的,清欢煮出来的跟毒|药有什么区别?然而看到清欢坐下来要喝汤,兰斯迅速将她面前的食物端走,僵硬的笑着说:“你不知道,尼克这家伙食量大,这一桌根本不够他吃的呢,毕竟他是我们的船长,一定要让他吃饱,所以我们还是随便吃点吧?”
“啊对了!我记得我买回来一些黄油面包!如果再不吃的话就要坏掉了!清欢小姐,我们一起来吃黄油面包吧!”
“还有我珍藏了很久的红酒!清欢小姐千万不要客气,来来来——”
一行人将清欢挟持离开餐厅,再也没有人看躺在椅子上已经灵魂出窍的尼克一眼。至于桌子上的那些食物……船长就是要为大家考虑不是吗?死尼克一个总比大家都死掉好吧……毕竟都是从死人堆里爬起来的人,对于生命他们还是很看重的啊。
再比如说……
“兰斯!你这家伙!我那套绣着金线的燕尾服一定是你偷偷拿去穿了吧?跟你说过很多次了!不要偷穿我的衣服!快把它还给我!”
“什么?!我才不会偷你的衣服穿!拜托你不要记得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是你自己只顾着泡妞所以把衣服留在哪个淑女那里了吧!?怎么,你是想诬赖我然后敲诈我吗?想打架吗你这个满脑子女人的花心大草包?!”
“打就打!看样子今天不教训你,你是不知道厉害的!”
两人顿时打的难分难舍,每一拳每一脚都像是要将对方置于死地,就在这时船舱的门打开,清欢抱着一堆刚洗过的衣服走出来,见两人你一拳我一脚不肯相让,顿时震惊地睁大了眼睛。
“不用在意,他们经常这样打来打去的。”在甲板上读书的乔微笑着走过来接过清欢怀里的衣服,正要帮忙晾起来,嘴角突然抽搐了一下:“这个……欧文……”
“干什么你这个东方小矮子!”
“哈?!”刚才还温文尔雅的乔瞬间翻脸,“你说谁是小孩子你这个脑子都没有开化的西方大猩猩?!”
他丢掉手里的衣服加入战局,一会儿捣欧文一拳,一会儿踹兰斯一脚,三个人互相为敌打的那叫一个激烈,清欢弯腰把地上的衣服捡起来,一直躺着睡觉连眼睛都懒得睁开的尼克不知什么时候到了她面前,将衣服全部捡起来,然后嘴角一抽:“喂,欧文。”
“干什么!”口气很差。
“这是你的燕尾服吗?”
刷的一声将洗的皱巴巴的燕尾服展示出来,上面还有没有洗干净的洗衣粉印子,在黑色的燕尾服上显得格外刺目。激战中的欧文顿时石化,两边脸颊同时迎来兰斯与乔的拳头。“是……”
可是完全看不出来是燕尾服了。
洗的皱巴巴不说,洗衣粉没有洗干净不说,口袋为什么扯裂了?扣子为什么少了两颗?啊!他最拿得出手的一件燕尾服!平时都舍不得穿的!谁碰一下都要急眼的!
“对不起……”清欢讷讷地说,急得眼泪在眼眶打转,“我看到它一直挂在船舱里,上面落了一层灰,就想着要洗一下……对不起……弄坏了你珍贵的衣服……”
“等一下……”尼克眼尖地看到自己最爱的一件衬衫,他瞪大了眼睛,疤痕因此扭动,整张脸看起来顿时更凶悍了。
“啊!我最喜欢的小企鹅袜子!”这是兰斯的惨叫。
“我的……长衫……”很喜欢东方文化的乔心痛不已,这是他攒了很久的钱买的啊!
现在!它们!全都!毁掉了!
清欢的手在颤抖,海风将她乌黑的长发吹起,随风飘扬,楚楚可怜:“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会赔偿你们的!我——”
“算了。”尼克说,他心痛的闭上眼睛不忍去看,转身躺倒在甲板上,准备睡个觉来安抚一下受伤的心灵。“反正我也不喜欢这件。真巧,你洗坏的全是我们不喜欢的。”
“真的吗?”她顿时惊喜地睁大了泪眼。
没有人能拒绝这样的眼神,能顶着这样的眼神还说出她不期望的话。
“是的,尼克说的对。”兰斯流着泪说。
乔也咬紧了牙根:“不重要……都不重要……这是清欢小姐对我们的心意,我们不仅不会怪你,反而应该要感谢你呢,对吧,欧文?”
“呜呜……是的……是这样没错……只要清欢小姐开心……我怎么样都可以的……”
清欢露出灿烂的笑容:“你们真是大大的好人,真是幸运啊,我能遇到你们!”
还比如……
不小心弄坏了储存淡水的容器,搞丢了从乔那里借来的他最宝贝的书,把欧文辛辛苦苦种植的玫瑰活活浇死,大半夜的做噩梦尖叫让别人睡不着,经过甲板的时候一脚踩到尼克抱在怀里的刀剑,兰斯和她说话时动不动就走神……可以说,除了美丽的容貌与温顺的性格之外,清欢真是找不出任何优点来了。
她一次又一次试探着男人们的底线,一次又一次给他们惹麻烦,生活上的种种不便累积起来是很容易将人逼疯的,然而不管她再怎么麻烦,他们都不曾指责过她一句。
只因为她不是故意的。每一次都是不小心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烧水的时候忘记关火导致水壶烧干差点出事,煮饭的时候错将白糖当成盐巴让他们吃了一顿味道奇怪无比的饭,在一起旅行了两个多月厨艺仍然没有丝毫长进……可是一看到她真诚的眼睛,他们就说不出拒绝的话,于是衣服坏了一批又一批,到了后来,再诡异的饭他们也能面不改色的吃下去了。
反正以前没有她的时候吃的也跟猪食差不多。
在航行了三个月的时候,他们靠近了一个小国家。船在码头停靠后要上岸采买,欧文自告奋勇带清欢一起去逛逛,并且非常理所当然的把属于自己的活推给了尼克。
但他没想到的是会和清欢走散。因为码头人实在是太多了,清欢身形纤细,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她就被人群冲散,再也看不着了。
这下欧文急了,如果把她弄丢,让她遭遇什么危险的话,回去之后其他人非宰了她不可!而且自从她来到船上后他们已经很久不干架了,以前可是从早打到晚。现在的生活虽然说从衣食上难免有些痛苦……但也是幸福的。
果然有美丽的淑女陪伴,感觉就是不一样啊,每天都好像活在美梦当中呢!
打住……当务之急是先把清欢小姐找回来啊!虽然欧文对自己的身手有信心,可是一打三的话未免也太吃亏了,这样的赔本生意他不干!
可是人潮拥挤,熙熙攘攘,要去哪里找?
清欢当然是故意和欧文走散的,否则总是和他在一起,她怎么能去做自己的事?
这是西方国家,人人高鼻深目,因此她充满东方气息的容貌便显得格外醒目。如今的世界并不先进,和刚结束冷兵器时代的东方相比,西方国家还沉浸在巫婆吸血鬼的世界中,他们虽然在科技和政治方面领先于东方,但仍然存在着许多科学误区,比如说,黑发黑眼睛的东方人是异类,是会带来不详的恶魔。
☆、第798章 第八十四碗汤(三)
第八十四碗汤(三)
“……对、对不起……”
耳边有风声在呼啸, 浑身脏兮兮手臂和小腿还在流血的清欢被欧文背在背上,她的声音轻的像是飘散在风中。
欧文奔跑的脚步不曾有片刻变慢, 他一边跑一边笑:“有什么好道歉的,这也不是清欢小姐的错吧,严格说起来, 是那些人没事找事才对。”看到黑头发黑眼珠的东方女子就大叫恶魔要烧死她,简直可笑至极。可惜他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清欢小姐被绑在了十字架上, 如果能再早一点到的话, 她肯定不会受伤的。
身为男人,怎么能让美丽的女士受到伤害呢?
清欢闭上了眼睛, 欧文腿长跑的又快, 很快就将追兵甩了老长一段距离,照这样跑下去,他们很容易就将对方摆脱了。
那怎么能行呢。
清欢眯上眼睛。
等他们跑到码头的时候,追兵恰好追过来。欧文低低地咒骂了一声, 留守的尼克探出头来,眼角睡意未消, 见他们身后有人穷追不舍, 立刻变了脸色, “快上来!”
他们也并不是总跟人打架的,大多数时候麻烦总会主动找上门来。清欢上了船,尼克伸手将她接下去,欧文则自己跳上来, 他不耐烦地问:“你才出去多久,怎么又惹麻烦回来?”
欧文见清欢眼中有泪,立刻解释道:“不要误会,清欢小姐,尼克说的人是我,平时的麻烦大多数都是我惹来的。”
尼克嗤笑一声:“又是调戏了谁家的淑女吧,怎么这一次没有被人摁在地上打吗?”
两人一番唇枪舌剑,清欢弱弱的声音才传进来:“不、不是这样的……”
“嗯?”尼克看她。
“是我的错……”
“并不是清欢小姐的错!”
尼克双手环胸,更加不耐烦地看着他们两个,静静地等解释。等到他听完欧文的话,清欢低下头,双手紧紧地揪着自己的衣摆,极力忍受着不让泪水落下:“对不起,我总是给大家惹麻烦……”
“说什么呢清欢小姐?”
又是落地声,兰斯与乔拎着生活必需品回来了,他们笑眯眯地往这边走,兰斯放下手里的东西用肩膀撞了尼克一下,“我们这船家伙个个都是惹麻烦的好手,船长大人应该深有体会的,对吧?”
尼克嫌弃地将他推开,“比起这几人来,你算不麻烦的了。”
清欢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欧文陶醉地看着她:“清欢小姐眼里含泪的样子实在是太美了!哦,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东方美人吗?和西方的淑女们很不一样呢!”
大敌当前,追踪他们的至少有一百多人,他们这样悠闲真的可以吗?
“不用担心。”乔塞给她一颗糖果,“只是普通的教众而已,有尼克在,以后这种被追杀的情况只多不少,你会习惯的。”
确实,他们早就习惯了,因为尼克就是最大的麻烦啊!
清欢眼中还有泪花,但却好奇地看向尼克。尼克躲开她的视线,冷冷地说:“你一定要说话吗?”
乔摊手,对清欢无声说了句话:看到没有?
她望望这个再看看那个,大家似乎是真的不把她惹来的麻烦当回事,这让她更奇怪了。不管怎么说,这几个月她都一直在惹麻烦,没有做过任何对他们有益处的事情吧?那为什么……他们不仅不生气,反而一如既往的保护她呢?明明就是个什么都不会做,需要他们照顾和保护的无聊的大小姐而已,就算平安将她送回家,也不一定有报酬可以拿,甚至还会因为她东方人的长相引来很多麻烦……
那为什么,都不赶她走呢?
再恶劣一点,按照他们的名声的话,应该把她绑起来卖给别人当奴隶吧?东方女人的市场还是很不错的,他们常年在海上旅行,应该和很多人蛇打过交道。
那……为什么呢?明明她没有一点价值,找不到留她下来的理由吧?
“不要在意这些啊。”乔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她身边,在她抬头的时候给了她一个很温暖的笑容,“这些家伙都是背负着残酷命运的人,也因此,是绝对不会抛弃同伴的。”
“同伴?”清欢诧异地看他,“我吗?”
“对呀。”乔笑得更开心了,顺便一脚将一个爬上来的教徒踢飞,“从尼克答应你上船的时候起,我们就是同伴了。没有人会嫌弃自己的朋友不是吗?”
他的语气那么真诚,一点都不像是骗人,清欢分得清真实与虚伪。她低下头,眼睛看到的和真实感受到的才是真的,她应该相信自己的判断才是。
追来的人虽然多,但并不难搞,趁着尼克与欧文退敌的时候,兰斯扬帆乔掌舵,等到清欢回过神,已经只看得到码头上那些举着火把武器跳脚的人了。
她在房间里坐了很久很久,还是不明白乔那句“这些家伙都是背负着残酷命运的人”的意思。
什么叫背负着残酷命运啊……这些人不是罪大恶极的坏人吗?为了财产可以虚伪无情的杀害朋友的人?
但是,真的虚伪吗?
不管怎么说,坏人能够忍受她这样的大麻烦吗?坏人能对着她一点色心都不起吗?毕竟是……坏人啊。
清欢对着镜子照了又照,确定这张脸是不管东西方都会承认的美人脸,可是除了欧文——不对,即使是喜欢美人的欧文,也不会做出让她不舒服的举动。他的眼神就只是纯然的欣赏与喜欢,不添加任何色|欲。兰斯和乔也是,不曾有过丝毫僭越。之前她故意装作做噩梦的样子,他们被她的尖叫声惊醒,到她的房间前还不忘敲门,她推开门扑进他们怀里的时候,他们的确拥抱了她,可也就只是拥抱而已。
至于尼克……在那家伙眼里,自己大概跟路边的石头花草没什么区别。欧文曾经吐槽过尼克分不清男人女人,在他眼里人都是一样的。
清欢单手撑着下巴,看向窗外,碧海蓝天,波浪翻滚,海鸥盘旋,海风吹的人很舒服,门口那几个家伙应该也待的够久了吧?
“……喂,你不要总是靠的这么近,万一被清欢小姐发现了怎么办?”兰斯的声音很小,但清欢听得清清楚楚。
“因为我很担心清欢小姐啊,如果你没有占了我的位子的话!快让开,让我这个绅士进去安慰一下清欢小姐受伤的心灵!”
两个人很快你一言我一语的小声吵起来,乔无奈地说:“尼克,你倒是管一下他们啊。”
尼克的反应是嗤的一声,结果这个态度惹恼了欧文与兰斯,外头顿时响起乒乒乓乓的打斗声,夹杂着乔绝望的阻止:“小心小心啊!刚洗过的衣服!啊——那是刚修好的!你们这几个家伙!”
性格温和的乔也生气了,清欢打开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四个人扭打成一团,扯头发的扯头发,掐耳朵的掐耳朵,还有掰手指的、咬胳膊的……跟小孩子似的。
清欢忍不住笑起来,这个笑和之前怯弱的、恐惧的、不安的笑不一样,灿烂而真诚,于是正在扭打中的人立刻收手端正坐姿,清欢走到他们面前说:“坐地上不会弄脏衣服吗?”
他们应了一声,快速爬起来,清欢就说:“你们应该饿了吧?为了答谢今天大家救我,中午我会多做几道菜的!”
本来是应该庆幸的一幕,可是当清欢说出“多做几道菜”的时候,包括面无表情的尼克在内,大家的眼神都透露出这样一种讯息。
饶了我吧!
但清欢看起来很高兴也很积极,谁都不想扫她的兴,横竖都吃了几个月了,就算是毒|药也都习惯了。忍一忍而已……不算什么。
这几人心里想的什么都写在脸上,清欢微微一笑,故意又说了一句不仅多做几道还会加大分量,一定让他们吃饱,尼克的表情就像是吃了X一般。原因无他,食量最大的是他,吃的最多的是他,其他人不想吃的时候,都要求他不要浪费清欢的好意,所以那些东西全进了他的肚子啊!
不仅多做,还要加大分量……他还能活到四十岁吗?
但这一次,清欢没打算再捉弄他们了。
菜色仍然一如既往的色香俱全,装盘精致,闻起来令人口水直流,可是一想到那可怕到媲美生化武器的味道,尼克等人就一脸的如丧考妣。
“怎么了大家?为什么不吃呀?”清欢捧着一瓶红酒给每人倒上,黑白分明的眼睛带着笑意,“今天的菜我可是无比用心的做了呢!”
“尼克刚才揍的人最多,还是应该让他先吃才对。”欧文真诚道。
“对对对,要敬重船长,让船长先吃。”兰斯举手赞成。
乔的黑眼珠充满同情,可同时也是纯然的无情:“来来来尼克,这是清欢新做的菜,我们之前都没吃过,今天真是便宜你了。”
尼克已经习惯了用筷子,此刻那双拿惯了刀剑的手正微微颤抖着,额头豆大的汗珠汩汩而下。能让硬汉尼克如此恐惧的,除了清欢的菜,再无其他。
☆、第799章 第八十四碗汤(四)
第八十四碗汤(四)
看到尼克露出那样的表情, 清欢心里也难得的有了些许愧疚。之前她做的那些东西确实是……
“我很用心做的,尼克, 你一定要多吃点啊。”
尼克慢吞吞地点了下头,嗯了一声,也不知心里是什么感觉。清欢露出狡黠的笑容, 看着他如同服毒一般,带着壮士断腕般的决心,吃了一口菜。
然后, 那双绿色的眼睛突然变深了, 意味不明地朝其他人看去:“你们确定不吃吗?”
“不吃不吃不吃,都让给尼克你吃, 船长大人辛苦了, 得多吃点才能补充体力啊。”
“好。”
然后众人就奇怪地面面相觑起来,不管怎么说,尼克也不是那种会伪装自己的人,看他的表情没有丝毫犹豫, 不像是装出来的,可清欢做的菜……他们又朝清欢看去, 清欢全然当作不知, 对他们露出笑容来:“不要担心, 我煮了很多,够尼克吃的,也够你们吃的。”
“不用了,还是都给我吃吧。”尼克嘴里塞着菜模糊不清的说, “毕竟我今天揍了太多的人,手疼,肚子饿,需要多多补充一下营养。”
……更加可疑了!
清欢施施然落座,将自己的那一份端到面前,说来真是惭愧,在这之前他们吃的都是味道古怪恶毒的菜,她吃的都是正常的。可这些家伙每次看到她吃的津津有味都不好意思拒绝,也跟着她一起吃,哪里知道她吃的跟他们只是看起来一样,味道却有天壤之别呢。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她对他们逐渐改观。
其他的以后再说好了,至少在目前她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相信自己的心感受到的,这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因为尼克吃的又快又香,实在是让其他几人不敢相信,于是众人都试探着坐了下来。尼克吃东西的样子太容易让人有食欲了,感觉他们要是再不动,最后连盘子都没得舔。
食物入口的一瞬间,所有人都明白了为什么尼克那么飞速的在进食,根本就是怕他们反应过来跟他抢吧?!
清欢悠然地看着他们为了最后一个鸡腿大打出手,然后夹到了自己盘子里。等到他们分出胜负的时候,鸡腿已经只剩下骨头,餐桌都收拾干净了。
除了尼克根本没有人吃饱,清欢小姐骗人,她明明就只做了五人份的量,哪里够吃的?他们的食物有一大半都进了尼克的肚子!啊啊啊好气,好想让他吐出来!
尼克歪倒在椅子上剔牙,懒洋洋地抬起一只眼皮:“哈?难道不是你们说要尊重我这个船长于是主动让我多吃一些的吗?我还问过你们是不是不吃,你们怎么说的?”
众人气结,谁知道今天的味道跟以前完全不同呢?简直好吃的叫人把舌头都吞下去,自打他们几个成为同伴以来,饭菜都是轮流做的,可厨艺一个比一个烂,每天吃的东西都惨不忍睹,后来发展到把所有食材丢下锅煮开撒点盐就吃。平时登陆的话第一件事就是吃顿好的,谁能想到今天的饭菜如此美味?
心痛的简直想要死掉。
“吃苹果派吗?”洗完碗筷的清欢端着刚烤好的派走出来,笑吟吟。“烤的不多,刚好一人一份。”
尼克还没来得及跳起来,就被其他人挡在了面前。
“船长吃了很多了,再多吃的话不好消化,对吧乔?你可是出身自中医世家的,快告诉清欢小姐我说的对不对?”兰斯一手一个盘子说。“尼克的这一份就由我们其他人来帮他承担吧!”
“没错没错,吃多了可不利于航行。”乔咬了一口外酥里嫩的苹果派,幸福地眯起眼睛,“好吃!”
欧文只顾着吃没有说话。
尼克眼神阴冷,拔出了利剑:“你们,想死?信不信我把你们从这艘船上踢下去?”
一瞬间似乎又要开打,清欢却又端出五杯泡好的红茶:“点心要配着红茶来吃,大家一起来喝吧?”
尼克讪讪的,将剑放回鞘中,瞪了兰斯一眼。兰斯也心不甘情不愿的将尼克的派还给他,大家一起坐了下来,享受了一次很完美很安静的下午茶,然后各做各的,很难得的没有再打起来。
他们甚至都没有去问清欢做的菜为什么突然变了味道,似乎对他们来说,朋友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那是他们不会去过问的。至于随着时间的流逝,清欢的性格也逐渐有了变化,他们也不觉得奇怪——在这片大海上,他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天翻地覆。
船一路向东航行,清欢真心同他们相交,感情自然也突飞猛进。她不再拿有色眼光看他们之后,才发现这四个人各有各的可爱。如果在这之前她什么都不知道,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就和他们成为朋友。
大海神秘美丽而危险,身为“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她从来都是被保护的那一个,包括懒散暴力的尼克在内,他们四个人的绅士主义似乎刻到了骨头里。尤其东方女性较之西方女性更加纤细柔弱,更是让他们觉得一阵风就能将清欢吹倒。
但其实……她也是很暴力的啊。
不过,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当他们想要表示自己的力量时,安静的看着才是最好的吧?
清欢哼着歌在厨房里做饭,她昨天答应今天煮地道的东方菜来着,再烧两道就可以开饭了。锅子里熬的是香浓扑鼻的山药排骨汤,正在准备的是剁椒鱼头的食材。海上潮湿,很容易生病,吃点辛辣的再好不过。之前他们经过一个小镇的时候买了许多啤酒回来,这几天都风平浪静的,中午应该可以喝个痛快了。
她很喜欢做菜,尤其是做给喜欢的人吃,无论男女,无论身份,也无论亲疏。
可就在她切排骨的时候,船身突然传来一阵剧烈的晃动,害她差点切到手,然后外头传来一阵喧哗声,似乎是有人,而且人还不少?!
她刚打开船舱的门就听到乔的声音:“不要出来!”
可惜已经晚了,来人已经看到了她的脸,还爆发出一阵狂笑:“原来是在船上藏了这么个小娘们儿!也好也好,正好给老子们换换口味!”
清欢倒是不在意这无礼的言语,她在意的是和往日不同的欧文。如果是平日,就算是想到她都会犯花痴的欧文,此刻却双目阴冷,周身似乎被浓重的黑暗笼罩着。尼克与兰斯站在他身边,尼克的刀剑已经拔了出来。
对方的船和他们之间顶多有三米的距离,刚才巨大的撞击声就是这样发出来的,为首的是一个穿着巨大黑披风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长相极其凶恶,煞气十足,此刻他坐在一把大椅子上,怀里有个漂亮的女人正在任他揉捏。他的手又大又粗,女人却又白又嫩,可他却完全不将她当作人,随意在对方身上掐拧扯搓,女人疼的眼眶泛红却只敢发出柔媚的□□。
而这个男人身后则是一群身材高大的手下,他们个个眼神淫|邪态度嚣张,色|欲的眼睛不仅看着清欢,也看着……除了尼克以外的其他三个男人。
尼克的长相说不上英俊,尤其那一道贯穿他面庞的疤,更是让他瞧起来凶恶恶煞。可兰斯、乔、以及欧文,长得却如同画上的美男子,不仅如此,他们皮肤白皙身材修长,和对面那群一看起来就是坏人的家伙完全不同。
清欢见过太多变态了,对于变态没什么好说的,杀了就是。更何况……她跟随的,也不是善良至上被别人欺负到头上也不反抗的人呐。
欧文的眼睛里有着极度的冷酷与仇恨,和往日里风度翩翩幽默的他判若两人。清欢突然想起乔的那句话。
这些家伙,都是背负着残酷命运的人。
“喂喂,那边的女人,你是他们的女人吗?不如到我们船上来,一定更能满足你啊!”一个戴着单眼罩的大汉对着清欢喊。
她看了欧文一眼,他仍然没有回头,尼克也是。他对她说了一句话:“杀完这些人,我要吃平时两倍的饭。”
“我也要。”这是兰斯。
“我只要一倍半就好,吃多了可是会消化不良的。”
但欧文从始至终没有说话。
清欢还没应声,对面船上就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们听到了吗?这个毁容小子,说要把我们杀光!”
“哈哈哈哈哈哈,欧文,你离开我们,就攀上了这样的男人?”
“好久不见,逃了这么多年,也该回家了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可是想你得很啊!玩过再多男人,也都没有欧文的滋味好!”
男人们舔了舔嘴唇,目光更加淫|邪。
清欢却像是什么都没听见:“汤还有半小时就熬好了,抓紧时间啊。”
“十五分钟,就够了。”尼克勾起一边嘴角——这是清欢第一次看到他笑,仿佛化身撒旦,即将为这片大海带来恐怖的杀戮与鲜血。“记得,我要双倍的饭。”
☆、第800章 第八十四碗汤屋(五)
第八十四碗汤(五)
“欧文!欧文!”
“欧文快过来!否则你会吃苦头的哟!”
“欧文——”
就算是身在厨房里, 清欢也听得到外面那群令人作呕的声音。她切着菜,似乎将砧板上的肉当成了外面那群人渣。刚才不应该出去的, 至少……不应该听到那些话。欧文一直都是船上性格最开朗也最外向的一个,任谁也想不到他曾经经历过怎样恐怖的事情。
应该……很久吧?那样的伤痕,如果在心中徘徊这么多年。
她决定不再去听了, 而是奴隶将注意力放在午饭上,如果像尼克说的那样每人都要吃双份的话,那现在煮的米饭肯定不够, 需要再煮一锅才行。但是再煮米饭锅就没有了, 不如烙饼吧,再蒸点米糕, 时间上也来得及, 材料什么的她早准备好了,本来是打算当晚饭的,现在只能提前。
而甲板上,除了尼克拿着武器, 其他三人都手无寸铁。这让对面船上的男人们哄堂大笑起来:“看看看看,他们打算用拳头跟我们斗呢!”
“真是笑死人了, 难道真的以为你们能打得过我们吗?”不说身高上的压制, 光是人数他们就要比他们多出几十倍!他们这艘船上可足足有两百多人!就算是一人一拳, 也能将这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宰了!
不过他们当然舍不得,毕竟海上女人少,男人又大多五大三粗,能生的这样秀气好看的, 不拿来当女人疼都对不起自己。
尼克的笑容转瞬即逝:“不知死活的家伙。”
“好好笑吧。”欧文突然收起周身的黑暗,仰头露出快活的笑容来,“笑着死掉的话,会比较美观。”
接下来他们甚至没有看到对方是如何行动的,包括船长在内,船头上的十几人就全部倒下了!欧文一只脚踩在船长胸口上,明明看起来比他们瘦弱那么多,和当年那个无力反抗的小子一模一样,可这脚踩在身上,却根本无法推开,甚至因此呼吸困难,脸部因为充血而变得极其鲜红。
欧文的笑容一如往日绅士且优雅,他摇摇头,很无奈地说:“你看,我就说,女人比男人美好多了。”尤其是想到美丽动人的清欢小姐,想到她温柔的笑容与那一手好菜——
“所以。”笑容消失,眼神阴鸷,“你就去死吧。”
他高高的抬起脚,再落下,只听到咔嚓不绝的骨头碎裂声,船长面部扭曲,竟然是颈骨被彻底踩碎了。欧文活动了一下肩膀,将衬衫袖子往上撸了撸,“我这个人不大喜欢动粗,诸位见谅。”
这、这还叫不大喜欢动粗?!那如果喜欢呢?又得是什么样子?!
长身玉立的青年碧眼带笑往他们走来,余下众人恐惧后退,却被一股浓稠的血腥味吸引去。尼克刀剑的双刃上满是鲜血,此刻正滴滴拉拉的往下流淌,鲜血汇聚成一条蜿蜒的小河,他们才看见身后四分五裂的尸体——全部都死了,在他们被欧文的残暴惊呆的时候,其他三人!已经将他们船上所有人杀光!一个不留!
不,或许说,他们的人一个不留,被关在船舱底部准备走|私的奴隶们却都被放了出来,包括最开始被船长抱着揉搓的女人。奴隶们都缩成一团不敢乱动,他们却只剩下这么几个人,还被欧文等人从四个方向包围。
正前方的欧文面上又勾了笑容,左边的男人正活动着筋骨,将拳头掰的咯吱咯吱响,右边穿着东方长衫的男人手中把玩着几把锋利的手术刀,神态温和的抱怨着:“真是的,在下的刀都弄脏了,刚做完保养不久啊。”
说是这么说,却飞快地将一把刀射中一个偷偷想要逃走的人,那人惨叫一声匍匐在地,然后不停地流血和抽搐,却再也爬不起来了。
后面则是刀剑上鲜血无数的尼克,他冷冷地看了乔一眼说:“刀不沾血,还叫什么刀?”
他们似乎将这里当成了菜市场,完全不在意其他人如何看他们。直到这一刻,众人才真的明白——他们说要十五分钟杀死他们,都是认真的。
“快点快点,马上要到时间了,赶着回去吃午饭呢!”兰斯甩了甩手,他喜欢拳头接触到**的感觉,一拳一个特别稳,但相对的是手难免会疼,尤其是有几个硬皮的家伙揍了好几拳才倒。
“饶命啊!饶命啊!”
不知道是谁先跪了下来,其他人立刻跟着一起跪下不住的磕头求饶,可这四个人没有一个动容。尼克将眼神投向欧文,欧文揉了揉手腕,弯腰从靴子里掏出两把枪来。他脸上的笑容始终不变,似乎方才那个来自地狱的恶魔不是他。“砰。”
他用嘴巴模拟开枪的声音,地上的人吓得体似筛糠,欧文却笑起来:“胆子可真小,我记得你们从前不这样啊。”
“废话那么多,赶紧杀了回去吃饭。”尼克不耐烦地催促。
“是是是船长大人,一切都听您的。”欧文耸耸肩,枪声过后,有小股小股的血从甲板上开始蔓延,他微笑着将枪又收起来,一跃而上甲板,狡黠道:“我是第一个回去的。”
????
太赖皮了吧?????
后面就要当甩手掌柜了吗?????
乔反应最快,他迅速将手术刀擦干净追了上去:“再见!”
兰斯随后跟上。
反应最慢的尼克在原地僵了三秒钟,低声诅咒了一句。
厨房里已经摆满了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的饭菜,都是非常具有东方特色的食物,欧文进去后顿时眼睛一亮:“清欢小姐真棒!这真是我看过最美味的食物了!”
清欢将蒸笼掀开,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一般对他露出笑容:“快洗手,准备吃饭了。”
“好~~”
兰斯与乔都回来后她才好奇地往他们身后看——“尼克呢?”
“尼克说他不饿,让我们先吃。”回答的是一本正经的乔。
……真的吗?
不管是不是真的,他们都对开饭期待极了。面对这样三双嗷嗷待哺的眼睛,清欢实在是不忍拒绝。等到尼克处理完那艘船上剩下的人回来,桌上已经只剩残羹冷炙了。
他站在餐厅门口,低气压的可怕。鹰隼般的利眼一个一个扫过在座的人,拔刀了。
“啊……尼克,你回来了,是我有些饿了所以提前开饭,不过不用担心,我给你留了一份,一定不会饿着你的!”清欢赶忙上来打圆场,将尼克拉到餐桌上他的位子坐下,然后端出给他留的饭。
欧文等人瞪大了眼睛:“!!!”
尼克这才得意起来,他将刀插回去,坐下来,故意在欧文他们眼前慢条斯理的吃起来。他平时吃饭总是狼吞虎咽的,这一次却特别放慢了速度,不仅细嚼慢咽,还刻意挑衅。清欢感觉他们马上就要打起来了,于是抢先开口:“对了,那艘船……”
“都解决了。”
“船上的其他人呢?”清欢一直惦记着那个被揉搓的姑娘。
“奴隶里有会掌舵的人,他们自己也能上岸。”尼克吃的头都没抬。
“处理干净了?”这回问的人是兰斯。
“嗯,丢下去喂鱼了。”
说的是那些尸体。
大海给予人们最温柔的慰藉,最疯狂的风浪,以及最不为人知的存在和消失。
清欢全然当作没听到,乔看了她一眼说:“别在清欢小姐面前说这些。”
说白了还是担心她性格绵软温和,怕被他们吓到。
“没关系呀,我不在意。”她笑了一下,“反正他们也不是好人。”
众人这才想起她也是被拐卖来的,应当对那群人蛇印象极差。那些人从不将奴隶当人看,嚣张惯了,上岸的时候看到容色不错的少年少女便将人打昏抢来,丝毫不顾其他,手上不知沾了多少条人命,将他们丢进海里喂鱼实在是他们的造化。
吃完午饭,一切就又恢复了平静,清欢难得的没有午睡,而是坐在甲板上吹风。尼克躺在离她不远的地方,他像是永远都睡不够,似乎过去太过疲惫,因此得了空便躺着。
海风带着微微的腥,清欢闭上眼做了个深呼吸,这时候有人坐到她身边,睁眼一瞧,是欧文。
“你怎么过来了?”
欧文没有回答她,而是望着远方:“清欢小姐会瞧不起我吗?”
“嗯?”
“我说,清欢小姐会瞧不起我吗?”他又问了一遍,“那些人口中卑微又下贱的我。”
清欢只觉得心脏有一丝疼痛,“不会。”
“人想要活下去可真不容易啊。”欧文叹了口气,“委屈自己,逼着自己去讨好谄媚旁人,即使是糟蹋自己的身体也没关系,只为了活下去。”
“这有什么错吗?”清欢学他的样子看向远方,两人都不去看彼此,但却又在对话。“难道受辱便要死去,才是有节之士吗?想活着有什么错?”
☆、第801章 第八十四碗汤(六)
第八十四碗汤(六)
为了信念和理想献身没有错, 可想要活下去,也没有错。
很简单的道理不是吗?
清欢态度坦然而真诚, 她话音刚落,欧文就跳到了她面前,双手比爱心:“果然是我心仪的清欢小姐, 就是跟别人不一样呢!”
清欢没有被他吓到,反而露出笑容来:“看到你这么有活力,我也就放心了。”
欧文做出一脸感动的表情:“所以清欢小姐一直都在为我担心吗?啊, 难道说清欢小姐准备接受我的爱了吗?”
碧蓝的眼睛里仿佛倒映着大海蓝天, 清欢当然知道这只是欧文习惯性的行为,就像是他说的, 他喜欢女人, 只喜欢女人,同时极度的厌恶男人,与他幼年时那段经历脱不了干系。她当然也喜欢他,但这是朋友间的喜欢, 无关乎男女情爱。其实她觉得欧文对自己也未必真是男女之情,更像是对某种美好事物的向往与执着——大概是因为在他的生命中, 伤害他的全部都是男人吧。
没等清欢回答, 欧文就被尼克从背后扯着衣领拎走了。他在教训船员的时候也维持着酷酷的表情, 对清欢点了下头,就把欧文丢到一边,然后自己在清欢不远处重新躺下来。欧文忌惮尼克不大敢走过来,只好对着清欢捂住心口做出吐血的表情, 然后被兰斯叫到船舱里去商量接下来的航线了。
甲板上只剩下清欢跟尼克两个人。她仰头看天,海鸥在头顶盘旋,海风将她乌黑的长发吹起,裙摆在风中飘荡,一望无垠的大海神秘而美丽,令人心动莫名。
“害怕了?”
“……嗯?”清欢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尼克是在跟自己说话。从她上船到现在,两个人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有时候在船上碰着,尼克也就跟她点个头,从来不会像欧文一样凑到她跟前献殷勤,也不会像兰斯与乔找她聊天。这艘船上,唯一让清欢看不明白的就是尼克了。按理说他是罪大恶极通敌卖国还试图行刺国王的通缉犯,虽然曾经有着显赫的身份,但如今也不过是大海上的亡命之犬,应该极其残暴极其凶悍——但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她觉得……完全不是自己以为的那样。
就像是之前他们经过一个小岛,遇到一个被抢占了农场的牧羊人,他因为想要要回农场,正被地主家的打手围殴。其实他们根本没有必要去管这个闲事,但尼克不仅教训了那群人,还帮牧羊人抢回了他的农场,最后什么报酬都没收,像是没事儿人一样回到了船上。
偏偏那天轮到清欢和他下船去采购日用品,她就跟在他身边,可回到船上后他什么也没说,就好像这种事跟呼吸喝水一样简单自然。
后来清欢跟乔说了,乔笑弯了眼睛,告诉她:咱们船长根本就是个老好人啊。
虽然看起来凶神恶煞又不可亲近,但其实是这艘船上真正温柔的人。是他收留了逃出人蛇船,遍体鳞伤的欧文;是他救了被当作怪物赶出家乡坐着小船在海上漂流的兰斯;同时,也是他将无家可归孑然一身的乔留在身边。
但关于他自己的事情,他从来不说。
他脸上疤痕的由来,他如此强大的力量,他背负的骂名……这些他都不说。
真要说出去,兰斯是臭名昭著的叛国者,是最为人瞧不起的那种人,因为无法在国内生活才在海上流浪,美曰其名冒险,想要到世界的另一边去。
清欢一时想的入神,好一会儿才意识到尼克说的害怕应该是指午饭前他们杀人的那一幕。她微微一笑,说:“我又没有亲眼目睹,有什么好怕的。”
“不怕上了贼船?”
她笑出声来,“如果上了贼船,我哪里还有命,可我现在不是活得很好吗,船长大人是个好人,就别故意吓唬我啦。”
尼克双手垫在脑后,他的眼睛凝视着清欢,清欢才发现他的黑眼珠在光线下似乎有一点点紫光,深沉悠远。此刻这双极其冷厉的眸子正凝视着她,意味不明。她有些不安的动了动,尼克嘴角微微一勾,清欢顿时像发现新大陆一般:“你笑了!”
“我没有。”
“有,我看到了!”虽然一瞬即逝,但那确实是笑容。“我不明白,你笑我什么?”
尼克闭上眼睛:“没什么。”
跟这样的人根本聊不起来,清欢就不强求了,仍然抬头眺望远方。此时此似乎整个世界都变得安静起来,她闭上眼睛感受这一切,觉得这个世界颇有几分麻烦。这一船就没几个正常人,包括她在内。
“有几个问题,能问么?”
尼克仍旧闭着眼,轻哼一声算作回答,也不说能还是不能。
清欢全当是能的意思。她扭头看他,单手撑在甲板上:“刚才那些人,是欧文的仇人吗?”
“是。”
其实就算不问清欢也从听到的只字片语中得到了信息,只是她仍然不忍相信。“你遇到欧文的时候,他多大?”
“唔……十一二岁吧,记不大清楚了,没问过。看起来瘦弱的一阵风就能吹跑,眼睛却很亮。”惜言如金的尼克难得说了这么一长串子字。清欢心想,从认识到现在他跟她说过的所有的话加在一起可能也没有今天多。“他不记得自己是谁,也不记得来自什么地方,大概是被人蛇拐卖的男女生的,父母早已被卖掉。”
那样的地方,长得那样好,会遭遇什么不言而喻。
“逃跑过无数次,被抓回去无数次,受过无数的伤,仍然想要活下去。”尼克一字一句地说,“人不就应该是这样么?要活着。”
欧文现在是二十二岁,大概是十年前的事情了,清欢盯着尼克看了会儿,想象不出十年前的他应该是什么样子。
“那时候我躺在一叶小船上,随风飘荡,不管波浪,心想到哪儿就死在哪儿,如果不是遇到欧文,我早就死了。”因为那个时候的他已经完全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是啊是啊,清欢小姐,其实你想知道的话可以直接来问我,找尼克做什么呢?他跟个木头似的不解风情啊。”欧文怨念地从旁边冒出来,把清欢吓了一跳,顺便瞪了尼克一眼,“不要在清欢小姐面前说我的坏话,谢谢。你以为你救我的时候自己就很有气质吗?脸上那么长一道疤,血肉模糊的看着就瘆人,长什么样都看不清,半死不活地躺在船上,半边身子还拖在海水里——没被鲨鱼咬死真是天神保佑。”
尼克从来不是好面子的人,被欧文戳穿十年前的模样也不过是冷哼一声不说话,没一会儿鼾声就响了起来。欧文在清欢身边落座,真诚地握住她柔软的小手,一边揩油一边说:“都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了,无非是我怕死,为了活下去挣扎了很多年,直到十一岁才真正逃出来,然后差点淹死的时候遇到了尼克,他懒洋洋地把我拖到那艘小船上,杀死了来抓我的人,就这样,我成了他的船员,直到今天。”
然后欧文露出欲哭无泪的表情:“清欢小姐你知道吗?那艘小船有多小?”他伸手比了一下,“就这么点儿!我上去了腿都没地儿伸!你能理解那种感觉吗?好不容易从人间地狱逃出来,眨眼就遇到一个血肉模糊的丑鬼杀人魔,对一个孩子的心灵会造成多大的创伤?”
他将那段绝望的日子当作轻松的过去轻而易举说出口,因为他的恨已经消除,他还要更好的活下去——真正快乐的活下去。他经历过那样的过去,不是为了余生都被仇恨自厌缠绕,而是要活得磊落坦荡,不委屈自己。
清欢朝尼克看了一眼,唔,确实,伤口都好了看起来仍然很吓人,可以想象刚受伤那会儿会是什么样,再想想,欧文刚逃出来,惊魂未定,结果一上船看到这么个长相恐怖诡异的家伙——对小孩子来说的确是太刺激了,此处应有马赛克。
所以她怜悯地看了欧文一眼:“辛苦你了。”
欧文顿时感动不已:“清欢小姐真是温柔体贴,能留在这艘船上,我想一定是天神保佑我会遇到清欢小姐!否则有这样的船长,我早就该跳船了!”
说着偷偷踹了尼克一脚。
这一脚刚下去,前一秒还在打鼾的尼克立刻一拳捶过来,然后清欢就无奈又好笑地看着他们在甲板上大打出手,兰斯跟乔拿着钓具出来找她一起钓鱼,她就没有再关注那两个打的正欢的人了。
等到钓完鱼,晚饭有了着落,尼克跟欧文已经鼻青脸肿的躺在了甲板上,尼克仍然死死瞪着欧文,而欧文可怜巴巴地抱住清欢的大腿,泪流满面的求安慰求爱抚。清欢弯腰揉了揉他的金发,他顺势学了一声猫叫,半点节操不要。
☆、第802章 第八十四碗汤(七)
第八十四碗汤(七)
他们的旅途一直风平浪静, 直到某一天兰斯突然受了伤回来。那天轮到他采买日常用品,本来是应该乔和他一起去的, 但是街上遇到一个抱着孩子跪在药店门口求老板救命的女人,身为医生的乔自然不能见死不救。单独采买这种事他们都做过很多次了,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 当他回到船上,兰斯却还没有回来!
就在他们准备下船去找的时候,兰斯回来了。他面色潮红呼吸急促, 右手紧紧按着腹部, 白色的衬衫上满是血迹,竟然是受了重伤。乔检查过后发现, 伤口和出血量都不是问题, 最大的问题是兰斯中了毒。伤他的武器上是淬了毒的,必须立刻解毒,否则时间一长身体四肢被麻痹整个人就废掉了!
然而船上的医疗设备不足以动手术——最重要的是,他们缺解毒的一味药。
这种药叫蓝叶花, 只有离这里很远的康斯帝国才有。
那是尼克的故土,也是他逃离十年不曾回去过的地方。
清欢不知道过去发生了什么, 她所得知的仅有尼克是通敌卖国的叛徒这个消息, 康斯王国的人民曾经有多么崇拜敬仰他, 现在就有多么怨恨厌恶他。尼克的通缉令贴满了大街小巷,如果去康斯王国的话,他们势必要登陆,王国的卫兵们盘查森严, 虽然对外国船只靠岸不做要求,但却要细细检查。
但是蓝叶花,只有康斯帝国首都外的一座常年四季如春的山上才有。而且这种话采摘下来还有花期,三天内必定枯萎。如果要在康斯帝国国境外等待,从国境赶到首都,采摘蓝叶花再回来,来回时间肯定不够。那样的话,兰斯就算能活着,也彻底成为一个废人了。
清欢坐在床边,一次又一次地为兰斯换上浸湿的毛巾,乔则处理着他腹部的伤口,欧文与尼克在一边争执着:“你疯了吗?回到那个地方去,你是不要命了吗?”
“啰嗦,我是船长我说了算。”
“你想去送死不要拖累我们啊!”欧文脸上没了平时的笑,气冲冲道,“你要是被发现,我们也逃不掉,你就不能听别人的一回吗?”
尼克打开他的手,走到床边:“兰斯怎么样了?”
“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但是我们的时间不多。十天,顶多十天,十天内要是得不到蓝叶花,他就……”剩下的话乔没有说,但是大家都明白。船舱里气氛凝重,上午他们靠岸的时候还开开心心的,谁知道一回来就变成了这样。“尼克,我觉得欧文说的对,你不能去,让我们去吧,你在康斯帝国的国境外等着接应我们。蓝叶花是康斯帝国的国花,非常珍贵,你也出现的话会很麻烦的。”
尼克抿着薄唇一言不发,清欢注意到他握着刀柄的手指骨节微微泛白,可想而知内心深处有着怎样的痛苦压抑。对尼克来说,那应该是非常不愿回忆的过去。“大家一起去吧。”
“清欢小姐?”欧文震惊地喊,“如果尼克去的话——”
“本来可以杀死兰斯的吧?”清欢指了指兰斯身上的伤口,“乔说对方应该是故意避开要害的。”
“你的意思是……”
“我看过乔的几本医书,里头提到蓝叶花的时候是这样说的,叶子有剧毒,花瓣可解毒。蓝叶花既然是康斯帝国的特有植物,那么兰斯中的毒肯定也来自康斯帝国。”她看向尼克,他面无表情地望着床上昏迷不醒的兰斯,眼睛深沉。“他们应该是想逼尼克回国。”
“那就更不能如他们的意了!”欧文沉声说,“就算是清欢小姐说的,我也不能答应让尼克回国!”
“他必须回去。”清欢冷静地说,“他不回去,兰斯就会死。”
尼克淡淡地说:“这么多年了,也该了结了。我没那么容易死,不用担心,我们现在就改变航向。”然后他对清欢说道,“很抱歉,送你回家的事情可能要耽搁一阵子了。”
“没关系呀。”清欢笑眯眯的,“我想要你们几位一起送我回家,一位都不能少呢。”
欧文还要再反对,清欢主动拉起了他的手,他顿时浑身瘫软,眼巴巴地看着清欢,什么原则什么坚持都忘了。清欢亲昵地在他脸颊上轻吻一下,柔声道:“这是船长的事情,要让船长自己决定,好吗。”
欧文骨头都酥了:“好~~~”
乔:“……”那你先前的坚持到底有什么意义?!
“那就这么说定了,先改航向去康斯帝国,采到蓝叶花后治好兰斯,我们再一起去东方。”清欢将兰斯额头上的毛巾拿下来清洗,拧干后再盖上,露出温柔的笑容:“这场旅行,我还不想这么快就结束。”
所有人都看向尼克,尼克被他们看的往后退了几步,冷汗涔涔:“干……干什么!”
欧文笑起来:“船长大人,我们几个一起在这大海上航行十年了,我们的事情你都了如指掌,现在也该把你的故事告诉我们了吧?我可不相信什么背叛祖国刺杀皇帝的鬼话。”
谁都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但尼克绝对不会。就算欧文觉得尼克看起来非常碍眼,好吃懒做又爱睡觉脾气暴躁不讨人喜欢,可这家伙,却是个实打实的老好人。
尼克的喉结滚动了两下:“……这件事,说来话长。”
“那就长话短说啊,告诉我们,好歹让我们心里有个底儿。当初乔说遇到你的时候你都要死了,那为什么康斯帝国的人还在找你?”这一点是乔弄不明白的,对付一个刺杀皇帝的叛国者,要杀尼克当然是应该,但也不至于这样吧?通缉令可以照发,追杀的卫兵可以照常派遣,但这种不置死地不罢休的姿态,不像是正义的制裁,反倒像是……心虚的灭口。
尼克被他们烦的没办法,只好言简意赅地将自己的事情说了出来。听完后众人目瞪口呆,欧文望着他的眼神破天换充满了敬意:“……没想到我们的船长大人不仅是个老好人,还是个烂好人……”遇到那种事,也能忍?还默默远走?!换做是他早把对方砍死了!
尼克不耐烦地说:“都说了是过去的事情,不想再提。”
清欢也设想过很多可能性,但真没想到真相会是这样。她的嘴角微微抽了两下:“尼克真是个……大好人啊。”
尼克被他们揶揄的恼羞成怒起来:“再说老子砍了你们!”
“哈?!砍了我们?!包括清欢小姐吗?”欧文顿时暴跳如雷,“这是身为绅士的态度吗?尼克你这个蠢货竟然敢这样跟清欢小姐说话,我饶不了你!”
刚刚沉重了没多久,两个人就一如往常打了起来,乔受不了地往战局里丢了两把手术刀,然后尼克与欧文两个惊魂未定的收手,一人头上一把。清欢抿嘴偷笑,眼角余光看到兰斯睁开了眼睛:“兰斯!你醒了!”
这一下架也不打了话也不训了,兰斯清醒后有几秒意识不到自己在哪儿,直到看到熟悉的几张大脸凑过来才悲伤地叹了口气:“……怎么是你们。”
?????
这是什么反应???
“哎。”兰斯又叹一声,“我好歹受了伤……你们安分点吧,吵死了笨蛋们。”
“兰斯,你感觉怎么样?伤口疼不疼?会不会饿?想不想喝水?”
一面对清欢,兰斯的嫌弃瞬间变成了满面笑容:“啊呀,清欢小姐,我的确是有些口渴……请给我一杯水。”
乔将他扶起来,清欢端着水杯喂他喝水,看的一旁的欧文羡慕又嫉妒的绞紧手帕,“可恶!我也想……被清欢小姐那样温柔的喂水啊!”更可恨的是清欢小姐竟然还一手扶着兰斯那个家伙的肩膀!
一杯水下去,兰斯感觉嗓子好了些,才懊恼道:“大意了,着了对方的道。”
原来他跟乔分开后,遇到一个带着孩子被殴的老人,菜市场上人山人海却没人出头,围观的倒是不少。兰斯制止了施暴的人后,正要将老人扶起来,对方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掏出一把匕首来捅向他,同时那个一直在哭的孩子死死抱住他。他到底没能杀掉孩子,只能仓皇离开,路上就觉得头晕脑胀浑身燥热意识模糊,隐隐只记得自己回到了船上,然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刚才尼克他们的对话他也全部听到了,就是眼皮十分沉重睁不开,现在好多了。兰斯很乐观地说:“至少还有解毒的方法,就算解不了也不会死,到时候就得麻烦你们照顾我一辈子了。”
尼克冷笑一声:“谁要照顾你这种大麻烦。”
“就是,想让清欢小姐一直抱着你给你喂水喂饭拧毛巾吗?想的美!”欧文瞪着他。
乔也微笑着拒绝:“不好意思,我可不想有一个我治不好的病人。”
他们你一言我一句的说着,清欢单手撑着下巴笑个不停。
真是一群……温柔的人呐。
☆、第803章 第八十四碗汤(八)
第八十四碗汤(八)
从这里到康斯帝国需要五天, 就算日夜兼程也至少得两天半。而兰斯顶多只剩下十天的时间。从康斯帝国登陆后到达其首都又需要两天时间,也就是说真正留给兰斯的只有五天半。在这五天半里, 他们必须想方设法穿越重重障碍采到蓝叶花,并且不能让其枯萎。而康斯帝国的追兵绝对不会让他们轻易达到目的,他们既然能追踪尼克这么久, 定然是存了必杀的决心,那么作为尼克同伴的他们,想也知道会遭到同样的待遇。
他们将船停在一个小港口, 和普通的渔船混合起来做了伪装, 兰斯不能行走,乔留下来照顾他。
对于清欢和他们一起去的这件事情, 尼克欧文都是拒绝的, 尤其是欧文,简直要跳起来:“我们要去的是很危险的地方!清欢小姐怎么能去?!万一受伤的话可要如何是好?!不行不行,我绝不答应!绝对不可以!”
尼克抱着刀剑一脸面无表情:“你不能去。”
“我就是要去。”清欢一边整理路上需要的东西一边说,对她而言, 尼克跟欧文的反对不值一提,她决定要做的事情是没有人阻止得了的。“你们拦我试试啊。”
尼克&欧文:“……”
清欢小姐你突然换了画风我们很不习惯啊, 那个温柔体贴又好说话的你呢?
“把我带上吧。”清欢笑眯眯地说, “有我在, 你们的目标也会小一些,他们肯定不知道船上还有个女人,我跟你们一起的话,怎么说都方便一些。”
是吗……
乔正在给兰斯换药, 听到这句话忍不住说了一句:“可是清欢小姐你是东方人的长相……”应该会更加醒目吧……
清欢嘴角一抽:“没关系,康斯帝国的人不都是黑头发黑眼睛吗,你看尼克,我跟他们也没什么差别吧。”
……
众人看了看虽然黑发黑眸却高鼻深目十足欧式长相的尼克,又看了看黑发黑眸却五官柔和清丽充满东方韵味的清欢,集体不说话了。清欢小姐……她高兴就好。
“你不能去,我们不会带你同行。”尼克强硬地说。
一向以她的话为圣旨的欧文也持反对意见:“没错,清欢小姐,这真的不是你这样的弱女子应该去的地方,很危——”
话没说完,砰的一声巨响,人已经被揍到了角落里。在众人目瞪口呆的时候,尼克也闷哼一声被揍飞,恰好砸在欧文身上,两人瘫倒在地,竟然说不出话了。
清欢拍了拍手上不存在的灰尘,又吹了吹拳头:“啊……太久不揍人了,手有点疼。”
???
然后她带着熟悉的甜蜜而温柔的笑容:“现在我能跟你们一起去了吗?”
把尼克和欧文一起揍倒……仅仅用了一拳而已……这是何等恐怖的力量?!问题是这怎么可能?清欢小姐明明是个柔弱的东方少女啊?!
尼克还在康斯帝国的时候是被称为战神的存在,是他将濒临灭亡的国家从边缘拯救回来,他的军队无往不胜,他拥有极其强大的力量。而欧文在逃出人蛇船后,是尼克亲自教导的他,更是曾经拜过非常厉害的武师做老师,他们两个人能在一瞬间毁灭武力值极高且拥有武器的人蛇船,但现在却被一个弱女子一拳揍飞了?!
欧文呆呆地看着朝自己走来的清欢,她弯腰一手一个将他们拉起来,毫无歉意地说:“不好意思,为了取信你们下手重了点,没事吧?”
兰斯和乔已经彻底惊呆,嘴巴张的大大的,瞠目结舌。
怎么会这样……
“一直瞒着你们真是不好意思,其实我出身东方武术世家,东方功夫,你们懂的。”清欢诚恳地说,“不过我胆子小,之前人生地不熟的不敢贸然出手,能跟你们在一起真是太好了,你们不会怪我吧?”
船上最弱最需要照顾的人摇身一变成为了最强战斗力,这种感觉……大概是个人都难以接受。尤其是清欢又如往常一样眉目带笑,温柔似水。男人们集体闭眼摇头催眠自己:“是幻觉是幻觉一定是幻觉……”
再一睁眼,面前果然是清欢小姐熟悉的笑容,果然是假的啊,刚才他们一定是幻视幻听了。连带尼克一起,四人齐刷刷点头,将刚才当成了错觉。欧文对乔说:“呐,乔,我刚才不小心摔倒撞到了,肚子特别疼,你快给我看看难道我是要死了吗……”
“还有我,我肚子也疼。”尼克说。
乔点头:“好的,那快过来。”
他们自顾自的对话让清欢啼笑皆非,反正这两人看起来是不打算带着她了,也好。于是她面容一变:“算了,我不跟你们去了,反正去了也只是给你们添麻烦而已。”
可是她真的不去了吗?
当然是假的。
尼克欧文出发后,清欢就跟了上去,她跟乔说自己出去收昨天洗好的衣服,当乔发现她不在船上的时候已经晚了,现在可好,清欢小姐一个人去了,那两个笨蛋还不如一开始就带着她,至少能保证她的安全!
乔完全忘记当清欢提出一起去的时候,自己是反对四人组的其中之一了。
因为对康斯帝国的了解,清欢轻易就跟了上去。到达之前她就买了这里的大致地图,那两个笨蛋怎么可能真的甩掉她。
尼克的长相实在是太扎眼了,不说他脸上那条横亘面颊的疤,就是他的通缉令,在康斯帝国都是随处可见,大人小孩都认识他,都在知道他是个大坏人。
他们完全忘记了是谁将他们从国破家亡的边缘拯救了回来。如今的国民们只知道尼克是个通敌卖国并且意图行刺皇帝霸占康斯帝国的叛徒,他们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又怎么会记得他们曾经这样追捧过这位英雄呢。
清欢一路上很无聊的做了个统计,共计看到尼克通缉令一千七百五十二张,这还都是偏远地区的,尼克欧文为了掩人耳目,挑的都是人烟稀少的路。可以想见如果是城镇,通缉令估计是铺天盖地的吧。
皇室到底是有多恨这位曾经的英雄呵。
清欢没有跟尼克他们一起走,因为她觉得这两人纯粹是吸引火力的,真正去采蓝叶花并且救兰斯的艰巨任务落在她身上。尼克就算是做了伪装也不可能逃过皇室的眼睛,跟他在一起的欧文也成了活靶子。但也正好为此给了清欢机会——没有人知道船上有个女人,当然也不会有人来防备这个女人。
然而为了掩饰自己的东方长相,她也只能挑人少的地方走。
一切都如同她料想的那样,她已经上山采到了蓝叶花,尼克和欧文却还没有出现——肯定是被追兵赶上了,清欢心想,看起来一个个都挺聪明的,骨子里还是笨蛋。真要等他们来采蓝叶花回去,兰斯大概都半边身子埋土里了。
她回到船上的时候恰好时间还剩下两天多一点,乔和兰斯看到她独自回来,脸上的表情都很复杂。有生气有担心也有惊喜,于是面部扭曲……清欢放下背包,神态自若地跟他们打了个招呼:“嗨。”
“嗨……你什么都不说就走,难道认识不到错误吗?!”乔不可思议的说,“你知道我跟兰斯有多担心你吗?”要不是他拦着,兰斯都要去找她了!
清欢做出一副老实认错的模样:“我知道错了,下次绝对不会这样了。”
见她态度良好,乔才松了口气,然后往她身后看:“……嗯?尼克和欧文呢?”
“他们没有跟我一起啊,我是自己回来的。”
“什么????!!!!!”
“我把蓝叶花带回来——干什么这样看着我?”清欢不解地问,“我脸上有什么吗?”
“你没有跟尼克他们一起?!那、那你一个人怎么回来的?”乔简直要晕过去了,他们一直以为清欢是偷偷跟上了尼克跟欧文,因此虽然心里着急也并没有特别害怕,现在知道她竟然从始至终都是一个人来回,这简直就是、简直就是——
“放心,我这不是好好的吗。”这几个人竟然还以为她是弱女子,看来那天她揍的不够狠。“其他的话以后再说,先给兰斯解毒吧,还有半天花就要枯萎了。”
她小心翼翼的打开木匣子,里头的蓝叶花被她用冰块保温,因此在这样的天气里才不至□□速坏死。
乔还有很多话想要碎碎念,可是兰斯的毒实在是不能再拖了,于是瞪了清欢一眼:“我待会儿再批评你。”
因为自己也是东方人的缘故,他一向将清欢当成妹妹看,可真要有这么个我行我素胆大妄为的妹妹,他的心都能操碎。
清欢边看乔处理蓝叶花边告诉他:“那座山又高又难爬,蓝叶花开的还少,我找了好久才找到,真要等尼克跟欧文,兰斯还有救吗?所以乔不要再骂我啦,我下次不会这样啦。”
☆、第804章 第八十四碗汤(九)
第八十四碗汤(九)
乔被她软乎乎的话一说, 怎么也狠不下心再去责怪她了。
有了蓝叶花,兰斯的毒立刻得到了解救, 虽然解毒后难免身体虚弱,但总比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好。清欢说道:“既然毒已经解了,咱们也该去救人了吧?那两个笨蛋正被追杀呢。”
一听到尼克欧文被追杀, 兰斯几乎是立刻跳下了床,精神奕奕地说:“躺了好些天了,浑身骨头都松了, 我们这就走!”
这恢复能力清欢是服气的, 乔也说没有问题,这些天乔虽然躺着, 但他一直很用心的照顾着, 再加上及时解毒,并不会影响兰斯的健康。不过虽然如此,他们还是得放慢行程,免得给他的恢复造成影响。
主要是他们相信尼克和欧文的能力, 觉得那两人不会死的太快,能撑上好一阵子, 而且清欢也说了, 尼克他们不会有事。
他们几人在外都会留下特殊的记号好让同伴找到, 这次也一样。在康斯帝国首都的一家小旅馆里,五个人终于见面了。尼克跟欧文看起来很狼狈,和他们两人比起来,清欢跟兰斯还有乔简直称得上是容光焕发了。
因为没有尼克在身边, 没人追杀他们,一路上慢慢悠悠坐着马车晃过来,还吃了不少当地特色小吃,兰斯是完全好了,乔也胖了一圈。
见到活蹦乱跳的兰斯,一脸颓唐的尼克跟欧文都瞪大了眼睛:“……兰斯!你、你的毒解了?!”
“解了,清欢带回了不曾枯萎的蓝叶花。”兰斯感动地说,然后眼带嫌弃,“看看你们两个是怎么回事,搞得这么狼狈,真要等你们救我我都死了!”
“清……欢小姐?”欧文不敢置信地重复了一遍。“这、这怎么可能?!”
“你们两个出发后她偷偷跟了上去,先你们一步爬上山采到了蓝叶花,然后又马不停蹄地赶回船上,兰斯现在已经完全痊愈了。”乔笑眯眯地说。“所以船长大人,我们可以继续我们的旅行了吗?”
早就可以逃走却因为没有采到蓝叶花一直滞留首都的尼克愣住了,在这之前他跟欧文都觉得一切完了,因为他们并没有在有限的时间内采到蓝叶花,可即使这样他们也不肯离开,不采到花他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就算国王派再多的军队过来也阻止不了他们。
现在得知兰斯已经痊愈了,他们第一时间为此感到高兴,然后就齐刷刷的瞪向清欢:“你保证过——”
“我没有。”清欢理直气壮的反驳,“我只是说我不跟你们一起,没说我不自己出发。”
她眼里满是狡黠,看得尼克等人气也气不起来,可不说她两句又心有不甘,只有欧文一如既往捧着脸颊花痴不已:“清欢小姐真是厉害啊,真是羡慕兰斯,能让清欢小姐这样担心他~~还亲自照顾他!~~我也好想中毒啊~~~”
“还是不要了吧!”其他人异口同声地说。
既然兰斯的毒已经解了,那么他们就不必再在这里待下去了。只可惜理想很美满,现实却狠狠地给了他们一巴掌。旅馆的门一打开,背着行李的众人就呆滞不动了。
身材中等的胖老板一边讪笑一边搓着双手指证他们:“就是这些人!他们就是通缉犯!大人们快把他们抓起来!”
“……”
清欢回头看向欧文跟尼克,不敢置信地问:“你们就不能再小心一点吗?”她可能是明白这两人为什么直到现在都没能上山了,帝国的追兵是一方面,但是他们的蠢才是最重要的吧?早就说过要隐姓埋名乔装打扮谨慎再谨慎,他们可倒好……
刚才进来的时候她就想说了,怪不得老板跟那些客人的表情那么奇怪,看到他们进到这个房间的时候更奇怪……
现在想想,那根本就是一种看到猎物主动进网的压抑的兴奋感!
“打,还是跑?”兰斯虽然这样问,可他的双手却已经蠢蠢欲动了。
清欢不着痕迹地往后退了一步,让他们挡在自己面前,小声说:“当然是跑,不然怎么打得了这么多?”
一会儿打起来军队会越来越多,他们就是累死也打不完。
船长立刻下结论说:“那就边打边跑吧。”
于是就看见这神奇的一幕,前后左右分别四大护法的清欢悠哉悠哉的往前跑,半分力气不用出。可就在他们打的欢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喊陛下来了陛下来了,于是人群突然变得安静,周围的军队也都停了下来,然后人群往两边分开,露出一条大道,一辆华丽的由八匹马拉着的马车由远而近,上面坐着华贵雍容的两个人。
一个是头戴王冠的女人,另一个则是身着华服的俊美男子,两人坐在马车上,居高临下地望着他们这一群看起来狼狈不堪的通缉犯,尤其是胡子拉碴脸上一道疤痕横亘衣服破烂的尼克。
女人轻轻笑了:“尼克,你还是老样子。”
老样子是什么样子呢,大概就是最普通最平凡最不起眼的模样。出身贫寒,没见过世面,也不知道世界上有些人是自己永远都无法触碰的。哪怕有了机会,也不会是幸福。
尼克本来带着笑意的眼睛渐渐冷淡下来,他持着刀剑挡在了伙伴们的面前,淡淡地说了一句:“你也一样,公主殿下。”
“要叫国王陛下才对呀尼克。”清欢很没有眼色的打破了这一对“旧情侣”的互望,“身为通缉犯,总得对国王陛下有点尊敬呀,你们说是不是。”
“当国王可真威风,比咱们在海上流浪可好多了,还得被追杀。”兰斯同样带着笑容,语气却满是嘲讽。
欧文啧了一声:“这样的女士,我可一点都不喜欢。”
尼克听他们在一起胡言乱语,忍不住失笑:“别乱说话。”
“才没有乱说话,都是真的。”清欢双手背在身后,看着女王,没有丝毫好感,“真是一家子卑鄙小人,竟然还敢追杀尼克,他明明都决定了一辈子不回这里来了。”
不回他的故土,永远背井离乡,离这里远远的,背负着整个国家的骂名,一辈子如此。
哪怕是有一点良心,也不会对他下追杀令吧?这个女人美的如同天使一般,可她的心肠比蛇蝎都要恶毒。
女王挥了挥手,四周的军队就退下了,只留了心腹卫队在马车周围保护。这样的话就不会有人听到他们的对话,她是非常爱面子的,尤其爱这个国家的军民对她的崇拜与赞美。她是他们眼中天使的化身,绝对不能有任何污点。
所以她当然不会嫁给出身贫寒长相凶悍的尼克,哪怕他拯救了这个国家,哪怕他立下了汗马功劳,哪怕父王曾经贴出告示,能够平定叛乱者就能娶到这个国家最尊贵最美丽的女子——莉莉丝公主。
陷害尼克,将他赶出康斯帝国,让他背上通敌叛国的罪名,再加上行刺国王——这些都足够让他这一生抬不起头来了。民众们曾经有多么尊敬这位将军,在得知一切都是他自编自演的叛乱与平定后就会有多愤怒。
莉莉丝女王对尼克的深情十分自信。这个男人爱她,因此甘愿扛起罪名离开国家,愿意让她在他脸上划下一道深深的疤痕作为永久的耻辱——可是从放走尼克的那一天起,莉莉丝女王就开始做起了噩梦,她总觉得尼克不会永远遵守约定,因此在王夫的怂恿和噩梦的侵蚀下,她发出了追杀令。
王夫说的没错,只有彻底铲除尼克,她才真正算是没有污点的完美的女人,她才能真正的高枕无忧。
“尼克,我知道你为我已经做了很多事,那么,也不介意再为我做最后一件吧?”莉莉丝用温柔的声音说。
她坐在华丽的马车上,穿着缀满宝石珍珠的长裙,戴着金光闪闪的皇冠。她的皮肤如同雪一般洁白,金色的卷发在阳谷下闪耀着动人的光。高高在上的她看起来就像是神赐予这个国家的天使,因此当莉莉丝公主刚出生的时候,就被冠以最美的称号。她是康斯帝国最美丽的女人,也因此无数的人,前仆后继的爱上她。
这些爱让她变得狂妄自大,变得不将他人珍贵的情感当回事。
欧文清欢兰斯乔四人齐刷刷看向尼克,大有你敢答应我们就在这里砍死你的架势。
尼克沉默了许久,他抬头看向莉莉丝,阳光有些刺眼,他都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了。但那应该是他无比熟悉的。从他爱上游街时美丽的公主那一刻,他就为了有朝一日能亲自向她表达爱意而努力。等到他成为了将军,拯救了这个国家,成了人人口中的大英雄,他才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中明白,有些东西不属于他,即使有了承诺,他也无法拥有。
莉莉丝公主向他提出许许多多的要求,采到雪山最美的那朵雪莲,挖到火山口里天然形成的火山石,要海底最大最美的珊瑚,危险丛林最珍贵的野兽——每一次,都是这样的表情。
☆、第805章 第八十四碗汤(十)
第八十四碗汤(十)
但他纵使屠尽恶龙, 也不会是莉莉丝公主想要的王子。
尼克望着莉莉丝,觉得这么多年下来, 她其实没有什么变化。
跟她一样,他也没怎么变。
“尼克——”欧文皱着眉,他是最早和尼克认识的人, 知道这家伙打起架来残暴凶狠,但心肠却非常柔软,跟他强悍的外表完全不同, 因此非常担心尼克会答应莉莉丝的要求——有脑子的人都知道她想要什么。
可他刚叫了尼克的名字就被清欢拽住了手, 她对他摇摇头,示意他不要说话。就算是朋友, 道路也是自己选的。如果尼克心里想要答应, 即使他们阻止也没有用。最重要的是,如果这么多年过去,在背负着这样的冤屈与骂名的情况下,他要是还愿意为莉莉丝去死, 那也是他的自由。
等了一会儿没等到尼克的回答,莉莉丝似乎有些心浮气躁了。这时候她身边的王夫轻咳一声, 清欢因而仰头去看坐在高大马车上的他, 然后在心里感慨一声, 真是英俊至极的人,只从外表上来说的话,可能也只有这个男人配得上莉莉丝。
以容貌而言,尼克和王夫比起来实在是逊色太多。可若是论责任与坚强, 一百个王夫也比不上一个尼克。这对夫妻身为王族,竟然将别人的付出与忠心当作成理所当然的事。也许对他们来说尼克的忠诚与情意都太微不足道了,他们是女王与王夫,有的是卫兵愿意为他们献上忠诚,鞠躬尽瘁。
过了很久,尼克才低声说:“很抱歉,莉莉丝。”
这无疑就是拒绝了,其实大家都知道莉莉丝想要他的命,说的好听点是请他帮个忙,但等到尼克死后,她也据不会为尼克洗清冤屈,她甚至会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放出消息,昭告国民已经将“叛国潜逃”中的前任上将处决。然后这位优秀而美丽的女王再一次证明了自己治理国家的能力,国民们对她的爱戴会更深一层。
世界仍然很美好。
可是尼克却不愿意答应她了。曾经迷恋她到无法自拔将自己的前半生都奉献给她的人,这时候却不肯将他的生命交出来。
“果然是假的吧。”王夫嘲讽道,“现在是你证明对莉莉丝的爱的时候,怎么,真的要你的性命了,你才知道害怕?”
啪的一声,王夫脸上突然多出一个鲜红的巴掌印子,清欢张开手心抱怨道:“呼,手疼。”
“让我来给清欢小姐吹一吹!”欧文眼睛一亮,绅士而激动的捧起清欢那只手,在掌心轻轻吹了两下,清欢对他露出灿烂的笑容:“谢谢你欧文,我觉得不那么疼了,可以再来一巴掌了。”
“那怎么能行呢,这种事情怎么可以让柔弱美丽的清欢小姐来做?”欧文不敢置信地说,“还是让我来代劳吧。”
然后又是啪的一声,等到卫兵们反应过来,王夫脸上的两个巴掌印已经对称了,除了一个大点一个小点之外很完美。乔盯着那两个掌印看了几秒才说:“欧文你应该控制一下自己的力道,两边打的不协调啊。”
“就是,应该像我这样——”
又是一声响亮的啪,兰斯甩了甩手,“你看,这样就协调了。”
他的巴掌甩在清欢打的那一边,刚好盖住了清欢的掌印,和另一边显得对称极了。可欧文却没来由的火大起来:“????兰斯你这混球!谁让你打清欢小姐碰过的那边了?本来我们刚好是一对的!”火气一上来对着兰斯就踹,兰斯灵活的躲开也一脚踢回来,两个人顿时当着莉莉丝女王的面打起架来,一招一式都虎虎生风半点情面不留,跟仇人似的,乔在一边看的直摇头:“你们真是够了啊……”现在大敌当前,能不能先判断一下轻重缓急再开打?留点体力等船长命令行不行?
尼克的坏心情被这一场闹剧弄得莫名坏不下去,他看向将武器对准他们的卫兵,说:“你也看到了吧,莉莉丝,真的打起来的话,你的这些士兵完全不是我的同伴们的对手,所以请你回去王宫吧。”
“你忘记曾经说过的话了吗?你会为我做任何事,只要我命令你!”莉莉丝扬声说道,“现在我命令你去死!”
尼克本来已经准备离开的脚步停住了,莉莉丝说了这句话,不说清欢与乔都冷了脸色,就连打的正欢的兰斯跟欧文都在同一时间停了手,除了尼克之外的四个人面部仿佛被黑暗笼罩,莫名透出让人不安的气氛来。
“听了真是让人不爽啊。”兰斯说。
“跟清欢小姐比起来,尼克挑女人的眼光实在是不怎么好。”欧文淡淡地看了莉莉丝一眼,“这女人实在是太丑了。”
丑?!
从来没有人敢把这个字用在莉莉丝的身上!她美的如同天使,是整个国家的骄傲与信仰,谁敢说她丑?她怎么可能会丑?她是这个国家——不,是这个世界最美丽的女人!
没想到一个丑字能引起这样大的变化,几乎是肉眼可见的速度,莉莉丝生气了。她的眼神在尼克等人身上扫了一圈,最后停在清欢脸上,看到对方与自己截然不同的东方长相后才恍然大悟:“原来你是被这个东方女巫蒙蔽了,怪不得会背叛我,不听我的命令!就是这个女巫让你们对我视若无睹的吗?来人!把这个女巫抓住,我要将她绑到十字架上烧死!”
“???”清欢觉得自己中枪了,“说你丑的人不是我啊???”
“住口!不许对着我说那个字!”莉莉丝更生气了,“快将她抓住!”
兰斯活动了下肩膀,欧文将拳头掰的噼里啪啦响,看起来今天这架是避免不了了,可就在他们已经准备好迎战的时候,尼克却突然开口道:“我们走。”
他很了解莉莉丝,在最初的完美面具卸下后,这是最自私也最无情的女人。就像是吸血的水蛭一样,她有多么美丽,就有多么残酷。但是这美丽的外表赋予了她一切,只要她摆出楚楚可怜的模样,就会有无数的人前仆后继的自愿牺牲。
正准备打一场的欧文等人都愣住了,直到看见船长大人转身跑的飞快才回过神跟上去,他们跑的太快,中间失神也就一两秒,之前莉莉丝让士兵们退的远远的,反倒给尼克创造了逃跑的机会。
挨了三个巴掌被扇的晕乎乎的王夫眼冒金星,莉莉丝恨铁不成钢的看了他一眼,大声命令道:“给我追!无论如何,格杀勿论!”
清欢跟兰斯、乔三人来的路上就商量过如何逃跑,康斯帝国四面环海,他们将船悄悄停到了首都码头,只要上了船出了海,莉莉丝尽管下追杀令,能抓到他们就算她赢。
等到跑回船上,扬起风帆,恰好追兵也入了视野,除了尼克之外的四人站在船头深情挥手,一声再见在心头。
正奋力掌舵的尼克大声吼叫:“快点给我过来帮忙!”
他们在海上这么多年,航海技术自然不是一群士兵能比拟的,因此即使士兵们也乘船来追,却只能看到尼克他们的船逐渐消失在视线中。士兵们沮丧极了,他们不敢回去,因为没有勇气面对女王陛下失望的眼神。让女神般的莉莉丝殿下失望,他们简直太不成器了!
美貌真是这世界上最具杀伤力的武器。
趁着尼克掌舵,清欢盘腿坐在甲板是那个看他,问:“你不生气吗?”真心和忠诚被那样践踏,任谁都会难过愤怒的吧?
乔走过来:“打一场不好吗?没有什么问题是打架解决不了的。”至少让他把那个长得白净说话却让人听了生气的王夫给揍成猪头。
兰斯跟欧文虽然只是路过没有说话,但耳朵都竖直了等待尼克的答案。他们打从心底信任尼克,不管尼克做什么样的决定他们都无条件服从,但心底的问题也需要解答。
“……那个国家。”尼克的声音有些沙哑。“已经满目疮痍,经不起再大的波澜了。”
当年的那场叛乱虽然被平定,但却劳民伤财元气大伤,直到如今都没有恢复过来。即使真相能被所有人知道又如何?老国王已经去世,只留下莉莉丝一个血脉,别的不论,作为女王,莉莉丝是衬职的。
从前他的性命属于莉莉丝,如今他的性命属于这些伙伴。但无论从前还是现在,只有一点从来不曾改变。
那就是尼克内心深处,对于这个国家深深的热爱。
就算要永远离开它也没关系,只要它能慢慢好转康复,他并不在乎自己一无所有。更何况,现在他拥有的是整个世界。
……
“尼克是不是脑子有病啊?”欧文担心地说。
“乔。要不要给他开点药吃吃看?”兰斯也很不安。
“船长这么老好人,真的是辛苦你们了。”清欢诚心诚意的说。
乔嘴一张,还没来得及说话,突然有两条手臂伸过来将他们四个团团圈住,尼克的脸上满是笑容:“以后可能都要过被追杀的日子了,你们不会嫌弃我吧?”
“会啊!”
回答的异口同声。
☆、第806章 第八十五碗汤(一)
第八十五碗汤(一)
“你怎么能这样?!你根本没有完成我的心愿!你欺骗了我!”
“我信任于你, 你却说谎骗我,应该知道会面临什么样的下场吧?”
轻描淡写的话语从清欢口中说出, 墨泽等小不点儿却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下,还跟邛暜小黑吉光挤在一起瑟瑟发抖——主人生气了吧?绝对是生气了吧?好可怕,他们好怕啊!
到了这黄泉奈何竟然还敢说谎, 尤其是敢对主人说谎,这只女鬼是嫌弃自己活得太长了,所以连下辈子投胎都不需要了?
还是第一次见到敢对主人说谎, 还敢指责主人的鬼呢……谢必安把鬼从醴忘台唤醒的时候, 他们还开玩笑呢,现在想想可真后怕。
可就算是这样, 主人回来的第一时间还是把他们每个都抱了一遍亲了一口, 当然是不会迁怒到他们身上的,可是主人一生气,他们就是会忍不住的害怕啊,就连老资历的谢必安都吓得缩下桥面了, 他们现在挤成一团还止不住哆嗦,啊呸呸, 墨泽吃了一嘴其他三只身上的毛, 想吐又不敢吐, 生怕声音太大将主人给招过来。平日里他是很黏人的,可他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类小孩,察言观色这点本事还是有的,等到主人解决完那个胆大包天的女鬼应该就可以了吧?
女鬼听到清欢的话, 也吓得往后退了一步,难免有几分心虚。可下一秒它看见清欢没有什么波动的表情,眼神一如既往波澜不惊,于是它就又有了勇气:“你说过会帮我实现愿望的,可是你非但没有按照我的要求去杀了五个人,还成为了他们的同伴!帮助他们逃走!你知道我在梦里有多么煎熬吗?!”
反倒是怪起清欢来了。
“你不是说你是孟婆?!是为鬼魂消去执念之神?既然这样,为何擅自更改我的心愿?!为何没有按照我的要求去做!?你这样的也配称为神吗?!”
墨泽倒抽了一口气——这个人、不,这个鬼,实在是太胆大包天了!
清欢看着女鬼,出乎意料的没有反驳,反倒是露出一个微笑来:“我就是这么做了,你能奈我何?”
女鬼气得瞪大了眼,她才施施然道:“任你活着的时候身份千般万般尊贵,死了和其他人也没什么分别。在这奈何桥上,我才是主人。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你有意见,你看不惯,也只能忍着。”
清欢弹了下手指,顿时忘川河内万鬼齐喑,鬼哭神嚎极其可怖,女鬼瞬间白了脸,清欢告诉它:“知道欺骗我的下场是什么吗?”
女鬼当然不知道。它知道的话,就不敢说谎了。
是清欢的温柔与体贴让它认不清楚自己的身份,以为活着时的身份与地位到了死后也能不灭。别人的善待无法让它满足,它贪心的想要更多。活着时候没有做到的事情,死了也要想方设法得到。
这就是人心。
“说什么你在梦里煎熬,说什么我没有完成你的心愿……呵,那又如何?”清欢用指节敲击着桌面,“我不忍见鬼魂执念不消无法投胎,才为它们消去,可如何消去,结局如何,只有我说了算。”
“啊,忘记告诉你了,你的梦做到什么时候为止,也是我决定的。所以你没看到的,我现在可以口述。”
“我不仅做了那几个人的同伴,帮助他们逃走,还和他们在大海上冒险了一辈子。我见证了他们的死亡,也见证了你的女儿莉莉丝,以及康斯帝国的灭亡,想知道吗?”
“只有愚蠢的统治者才将优秀的将军赶出去,用美貌统治的国家能维持多久?莉莉丝不是真正的女神,她的青春会逝去,她的容貌会衰退——于是她害怕了,这时候,她身边那位英俊的王夫给她出了个主意。”
“听说以十八岁的处女血沐浴,能延缓衰老,永葆青春。莉莉丝是个愚蠢的女人,她信了。”
“最先是首都开始有少女失踪,然后逐渐蔓延到全国,国民们惊奇的发现女王竟然停止了衰老——你猜,当他们得知真相后,这个国家会迎来什么样的命运?尼克将军平定叛乱后的那十几年,民生多艰,元气大减,好不容易迎来和平,他们却又有了这么一位只顾自己美貌的女王。”
“那真是一场残酷的战斗,起义军占领了首都和王宫,割下了女王和王夫的头颅悬挂在城墙之上,前任国王和王后的陵墓被愤怒的国民们铲平——”说到这里,清欢露出笑容来,“是你们一家意欲置之死地的尼克将军力挽狂澜,带着他的伙伴阻止了已经泯灭了人性的起义军,重新将国家建立起来,只不过,那再也不是帝国,而是共和国了。”
“尼克将军的罪名不再成立,他带着伙伴们悄悄离开了这个他所热爱的国家,就像是很多年前,他也这样离开一样。”
清欢轻笑:“所以你看,你欺骗我在先,自然别想自己的愿望能实现。想要帮助莉莉丝抹杀尼克,你是个衬职的母亲,却也是个糟糕透顶的母亲。”
否则怎么会将自己的孩子教导成那副模样。
莉莉丝极度自私极度傲慢的性格,说没有这位鬼王后的影响谁能信?
“不过话又说回来,你应该感受一下欺骗我的下场。”
在这奈何桥上,她才是主宰,什么时候轮到一只鬼魂对着她大放厥词?
清欢甚至没有给女鬼求饶的时间就封住了对方的口,然后像是捏小鸡一样将女鬼拎在手里。墨泽还以为她是要将女鬼丢到忘川河任由百鬼吞噬,这本来就是女鬼应有的下场。大功德不是人人都有,也并非前世修行积攒,而是上天的一种恩赐,这样的人是极少的,命格的不同让他们活着的时候各有殊异,但追根究底,都会在这奈何桥上得到一个公道。
有资格拥有的人,忘记一切前去投胎,迎来美好来世。反之受尽惩罚,剥去功德,投入忘川。
可是……
???主人这是要做什么?!
因为还有点害怕,墨泽等人都不敢轻举妄动,然后他们看见主人进了庄子,就悄悄跟了上去,一路尾随到厨房。奈何桥的人是不需要进食的,但清欢有时候会心血来潮下厨做菜,口腹之欲大概是奈何桥上这些人唯一无法拒绝的诱惑。
但是……用鬼来做菜……也太……凶残了……点……吧???????
一阵刀光飞舞,恶鬼剁成馅儿,和入忘川水,以孟婆汤为高汤,七情六欲做调料,半个时辰蒸出炉的这一笼,就叫做恶鬼糕。
香气扑鼻,但不是墨泽这些小不点能吃的。
清欢将恶鬼糕切好,女鬼尚且活着,这火烧水淹刀切,不过是剧痛一番,真正恐惧的应该是被送入口中,当作美食吃下。
“有个朋友,许久不见了,这就当作是见面礼。”清欢将糕一一码好排在篮子里,还用红绳系了个蝴蝶结。“吉光,你与邛暜一起,将这份恶鬼糕送到荒海归墟,赠与龙女玲珑。就说,是故友所赠。”
吉光啪嗒啪嗒跑过来,用牙齿咬起篮子,邛暜屁颠颠跟在后面,两只对着清欢娇嫩的叫了一声,清欢弯腰摸了摸它们毛茸茸的脑袋:“尽管去就是了,出了这孟婆庄即到荒海,在海边叫唤,龙女自会来取。”
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
“若是她见你们可爱想留你们,便在她身边玩个一时半会儿再回来也不迟。”
两只一摇一摆地走了出去,在庄子里体型都极小,篮子却大,两只分别咬住篮子两边还止不住摇摇晃晃,圆滚滚的小屁股扭起来十分可爱。
“主人~~~”
还剩下的两只,墨泽巴着她的大腿渴望的看向蒸笼,小黑猛摇尾巴,黑溜溜的眼睛里,渴望不言而喻。
“做什么?”清欢失笑,“这糕你们可不能吃。”吞噬灵魂这样的事,还是让玲珑还做比较好。那姑娘总是生吞,其实很久以前清欢就想问了,煎炒煮炸蒸——那么多种方式,加点调料应该更好吃吧?为什么一定要生吞?
费尽心思得到的食物,应该好好对待才是。
不能吃啊?
墨泽一脸的失望,小黑的尾巴也耷拉下来,无精打采的在地上微微抖动。它们的反应逗笑了清欢,弯腰将两只捞起来,一边怀里一只,告诉它们说:“其实还有很多故事没有讲,刚才那女鬼实在不讨我喜欢,大海真是神奇的地方,难怪玲珑与陆地相比更爱荒海,若是下次有机会,也带你们一起去玩。”
一听说要讲故事,墨泽与小黑都精神了起来,清欢将它们抱到院子花丛前的石桌上,随手摸出一包零食来喂,你一口我一口,将故事娓娓道来。孟婆庄里没有时间的午后,其实大部分都是如此安祥平静。
一如以往。
☆、第807章 第八十五碗汤(二)
第八十五碗汤(二)
“你知道嫉妒是种什么感觉吗, 姑娘。”
“嗯?”清欢搅着汤水的手顿了一下,视线也从锅子里转移到女鬼的身上。她身上的裙子已经破烂不堪, 流淌着冰蓝色的血液。背后透明如蝉翼的两对翅膀只剩下一片完好,其他三片被折断并且残缺,露在外头的四肢伤痕累累, 精灵美丽的面部更是已经看不出本来是什么样子——这就是她死前的模样。
精灵是珍稀种族,人类对其趋之若鹜,它们被人类大肆捕杀并且进行贩卖, 眼前的这只女鬼便是精灵族的最后一只。
它们是温柔善良热情好客并且擅长音乐的种族, 拥有着强大的治愈能力,却没有足够的力量自保, 因此沦为人类的禁脔或成为橱窗里被用来观赏的商品。美丽的女精灵更是人类男性喜爱蹂|躏的对象, 上流社会更是人人以拥有一只精灵为殊荣。
只可惜在精灵族已经灭亡的现在,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种珍稀生物了。
“你知道嫉妒是种什么感觉吗,姑娘。”
女鬼又问了一遍,清欢从它的眼中看到了深深的悔恨。她继续慢悠悠搅着汤水, 一边慢悠悠的回答:“不知道。”为什么要有这种情感呢,嫉妒, 对她来说真是太陌生了。仔细想想, 她好像从来都不曾嫉妒过谁, 说白了是因为自己的人生过得太过悲惨,能够活着已经是天大的恩赐,别人的一点点恩情,她得到了便如获至宝, 又怎么会去嫉妒别人。“那你呢,你知道嫉妒是种什么感觉吗?”
女鬼低着头,她的泪水闪耀着光芒,一滴一滴落在桥面上。其实任何生物死后都不会流血也不会流泪了,它们保持着死前的模样,这些血和泪不过是给它们一点慰藉,让它们的痛苦得到释放,绝望得到宣泄。
否则你看,桥面怎会没有丝毫变化,泪水落到上面,就如同瞬间被蒸发了痕迹,消失无踪。
“我知道的。”女鬼喃喃地说。“因为嫉妒,我害死了救了我的朋友们……还有我自己。”
它碧蓝色的眼睛里充斥着浓浓的痛苦与自我厌弃,然后它跪在了地上,用流血不止的双手狠狠地捶打着桥面,一边捶打一边呼喊着:“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么愚蠢!为什么要连累朋友!为什么要嫉妒!为什么要嫉妒!为什么要嫉妒!”
“到底为什么啊……”
女鬼连哭声都极力隐忍着,一如它活着的时候藏匿着嫉妒。可是嫉妒和其他感情不一样,嫉妒不会消失,嫉妒会化身最恐怖的恶魔,张开嘴巴,将你一口吞下。
清欢静静地看着女鬼,它连哭都不敢大声,那悲伤绝望的模样,让清欢忍不住叹了口气。她站起身走到女鬼身前蹲下,摸了摸它的头,碧蓝色的长发虽然凌乱打结,却仍然可以看出生前的光滑柔顺。精灵是美丽可爱的生物,她怎么也不舍得叫这样的生物难过。
“好啦。”清欢柔声道,“不要哭了,事情也不是不能挽回,你先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说出来会好过很多。”不管是什么样的情绪,总是在心底默默忍耐,任谁都会崩溃发狂的。
女鬼抬起泪眼望着她,清欢顺势将它扶起到椅子上坐好,锅子受热,汤水逐渐发出声音,清欢也在女鬼断断续续的叙述中得知了它的生平……
格瑞斯是精灵族的最后幸存者,人类大军举着火把与刀剑冲进了她的家园,将所有精灵屠杀殆尽——这是很久很久以前,她的母亲给她讲的故事了。
母亲是这样说的:格瑞斯,你的父亲是伟大的精灵族战士,他为了守护我们的家园而死,我们要永远铭记他。
她出生的时候,精灵王国已经不复存在。大部分的精灵宁愿死亡也不愿沦为人类的奴隶,还有一些精灵不知所踪——但唯一的共同点是,精灵族真的灭亡了。等到母亲死去,格瑞斯就成了最后一只精灵。
她没有朋友也没有家人,一个人孤零零地生活在森林里。
有一天几个猎人闯进来,却遇到了野熊,他们被惊吓的四处逃窜,受了重伤。格瑞斯犹豫了许久,终究无法抗拒精灵族善良的天性。她将猎人带到自己家里,用自己的能力救治他。猎人醒来后,盯着她翅膀的眼睛闪闪发光。
就像是那个农夫与蛇的故事。农夫救了蛇,蛇却咬了农夫一口。只有治愈能力而无法自保的格瑞斯被绳索牢牢地捆起来,男人将她背在身上,笑嘻嘻地跟同伴说虽然没有打到什么好的猎物,可是抓到一只精灵,足够他们整个村子几十年衣食无忧了。他们哈哈大笑的时候,格瑞斯流下了泪水。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母亲说人类是危险的生物,对他们友好是不可以的。因为他们不会回报精灵,只会想要从精灵这里得到更多。
但她已经一无所有了。
精灵的美丽与纯洁是人类趋之若鹜的东西,格瑞斯试图逃跑,可套在脖子上的项圈告诉她,她根本无法从经验丰富的猎人手中逃脱。从猎人们的对话她得知,他们根本就不是来猎熊的,从一开始他们的目标就是她!
他们是这样说的。
“村子里的老人说的果然没错啊,精灵真是最好抓的猎物。”
“是啊!只要露出痛苦的神色,大声呼救,它们就会自己跳出来了!”
“简直是太愚蠢了!”
猎人们哈哈大笑,格瑞斯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听说森林里有精灵我还不信呢,以为是杰克那小子撒谎,没想到是真的!”
“这把真是赚了!”
杰克……格瑞斯想起来了,那是个无意间在森林迷路的小孩子,哭泣着用手揉着眼睛,是她给他指引了方向,那个孩子答应她不会将她的存在说出去,她相信了。
人类怎么可以……从大人到小孩子,都这么坏?
格瑞斯被猎人们带到镇子上卖给了一群奇怪的人,他们将她关进笼子里,用铁链锁住她的脖子和四肢,每天给她一点点水和一点点食物,在她身边还有一个更大的笼子。跟她不同,那个巨大的笼子里挤满了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正常的、奇形怪状的……什么样子的都有,却唯独只有她一只精灵。
原来人类不仅捕杀精灵,也捕杀自己的同类吗?
她还看到了同样美丽的人鱼,以及被装在棺材里并被钉死的吸血鬼小姐,甚至还有带着口嚼子的狼人——他们都属于“珍稀动物”,因此和格瑞斯一样拥有独立的笼子。
她被带到了好远好远的地方,然后笼子被拉到灯光大盛的地方,黑暗中有无数双眼睛,无数贪婪的目光盯着她,像是饿狼盯着鲜美的肉。
人类的口中喊出无数奇怪的数字,最后格瑞斯从笼子里被放了出来,就在这个时候,她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猛地推开了眼前的保镖,可是翅膀被铁链贯穿无法飞走,只能逃跑。人类见警告无效,就对着她举起了枪。
是肖尔和艾尔莎他们救了她。
那是第一次,人类对格瑞斯释放出了善意。精灵的身体非常轻,尽管她看起来是人类的体型,但体重却只有人类的四分之一。肖尔将她抱在怀里奋力奔跑,面对着那样一群可怕的人类,这些人营救并且保护了她。
后来她才知道,棺材里的吸血鬼小姐是他们的伙伴,为了解救吸血鬼小姐,他们潜伏进了拍卖会场,不仅如此,他们还解放了其他的奴隶。
他们是叛军。
是反抗这片大陆的圣教统治者的人。圣教中人和王族称呼他们为叛军,但他们不在乎,他们想要的,是从这种压迫和剥削中挣脱出来,获得自由。
没有任何歧视,人人可以幸福的自由。
吸血鬼和狼人不会被当作异类,珍贵的精灵不会遭到大肆捕杀,圣教的教徒没有草菅人命的权力,普通民众也可以光明正大的走在街上,每年不需要选容貌出众的处女送入圣教当作祭品——快乐就尽情笑,难过就大声哭——肖尔他们追求的自由就是这样简单。
吸血鬼小姐受了重伤,她不能在白天暴露于阳光下,所以背着棺材逃跑实在是太不方便了。但就是这样艰难,在追兵众多的情况下,他们从始至终不曾放弃过吸血鬼小姐,甚至不曾将格瑞斯这个素不相识的精灵抛下。因为他们知道,如果放弃格瑞斯,等待她的会是最残酷的命运。
格瑞斯终于有了朋友,精灵族独特的治愈能力让她的存在变得不可或缺。
如果,能一直这样过下去就好了。
如果她能什么都不懂就好了。
肖尔是非常正直英俊的男性,他极富领导才能,勇敢果断,坚强体贴。艾尔莎也是爽朗热情的人,他们身上具有的品质,是格瑞斯在其他人类身上从来不曾看见的。
☆、第808章 第八十五碗汤(三)
第八十五碗汤(二)
你拥有过这样的朋友吗?
温柔, 强大,正直, 愿意付出自己的一切来保护你,同时为了人类的自由和理想选择奋斗与奉献。他们给予你新生,给予你友谊和温暖, 你从过去的寂寞孤独中脱离,你开始感受到幸福……可幸福的日子过久了,心就会越发不能满足。
格瑞斯第一次知道贪婪的不仅仅是人类, 还有精灵。
她在叛军中得到了很好的照顾, 他们不会对她露出垂涎或是嫌恶的表情,而是将她当成一名优秀的医生来尊敬。对叛军们来说, 格瑞斯的存在是不可或缺的, 精灵族天生的治愈能力让在战场上受到伤害的士兵们有了重新活下去的机会。更何况格瑞斯性格羞怯单纯,他们和她说话的时候都不敢太大声。
可是,人在得到一些之后,就会渴望更多。
艾尔莎与肖尔是并肩作战的伴侣, 他们一起出生入死,经历了无数战争, 他们之间的羁绊与情感, 绝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插足的。即便是格瑞斯也不得不承认, 她从内心深处崇拜和敬仰着艾尔莎这样伟大而坚强的女性。
于是,心中那份对于肖尔无法言语的爱意,便愈发显得折磨。
天真的精灵第一次知道“嫉妒”是种什么滋味,嫉妒像是一条小虫, 一开始在心底的某个地方,仅仅是细若丝线的一小条,可很快的。在一次又一次的见面中,一次又一次的亲昵中,逐渐成长、翻滚、变大,直到无法控制。
你难道没有过这种感觉吗?
明明是朋友,却要嫉妒她更讨人喜欢,更聪明更优秀长得更漂亮,嫉妒她的运气总是那么好,嫉妒自己怎么努力也追赶不上她,嫉妒她不仅幸福,而且努力。可是这样的朋友从来不曾伤害你,她帮助你扶持你想要你变得更好——可是嫉妒,就像是毒蛇一样将心脏一点点缠绕起来,半点空气不留,只剩下拥挤的窒息,和黑暗。
全世界都是亮的,你是暗的。
全世界都是好的,你是坏的。
格瑞斯被这样的情绪逼得喘不过气来,她是人类里的唯一的一只精灵,她和他们种族不同,自然不可能真正的融入,艾尔莎和肖尔是叛军中的英雄,而她不过是个被他们救回来的,连自保能力都没有的精灵。虽然她现在是叛军的医生,可说白了,她仍旧一无所有。她和他们很亲近,可距离感仍然是无法消弭的。她再如何努力融入,也无法和艾尔莎相比。
最重要的是,她永远无法像艾尔莎那样上阵杀敌,与肖尔一起战斗。她只能在后方焦急的担心、等待,然后等到肖尔回来,还要表现出一副担心他和担心别人没区别的模样。
可她是那么喜欢他。
给他治疗的时候,指尖无意触碰到他的皮肤都会让她脸红好久好久。
为了克制心底的邪念,格瑞斯从不和肖尔接近,就连治疗也会极力避开肢体上的接触。肖尔还开玩笑说她越来越害羞了,以前他还是将她抱着救出来的呢。
艾尔莎和大家哈哈大笑,气氛是那样快活轻松。格瑞斯也跟着一起笑了,她用羡慕的目光凝视着眼前的大家,知道自己如果再留下来,有一天一定会彻底失去自我。
她不想变成面目可憎充满嫉妒的怪物,不想让亲爱的朋友因为自己受到伤害。可是留下来的话,她每天看着艾尔莎和肖尔,他们的感情无需语言,一举手一投足都默契十足,那更让她难过。最好的方法就是离开这里,再也不要见面。
这是为了大家好。
所以,当他们救回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时,格瑞斯知道,自己可以离开了。在这之前,为了受伤的士兵们她无法脱身,可是精灵族的治愈能力再强大,也不过是治愈外部创伤,严重的伤仍然需要专业的医生。
她挑了一个安静和平的夜晚离开,和圣教的交战暂时停歇,大家这段日子都过得很好。她带了一点点食物和水,然后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这里。
带着她心底黑暗的嫉妒,以及竭尽所能的克制。
离开后她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再回到森林的话,她总是会想起跟肖尔艾尔莎一起度过的日子。他们为了人类的和平与自由在战斗,那么她怎么能装作不知道的逃避呢?格瑞斯穿上宽松的长裙,将翅膀隐藏起来,又将独特的蓝色长发染成常见的金色,这样的话,她看起来也就是格外美丽的人类少女而已。
她以医生的身份四处游历,尽自己最大能力的去帮助他人。
可是有一天她遇到一个怀孕的女人,对方受了很重的伤,已经快要死掉了。以格瑞斯粗浅的医术无法拯救她,所以她运用了精灵族的能力,然后在女人没有醒来前离开。
但是格瑞斯没有想到,女人目睹了一切。看见了她治疗时散发出光芒的翅膀与短暂恢复本来颜色的长发。不仅如此,第二天格瑞斯就被圣教的士兵捉住,献给了祭司们与王族。
她被贯穿了翅膀钉在墙上,铁链锁住她的四肢,项圈扣住她的颈项,如同畜生一般被严加看管,为他们取乐。
已经灭亡的精灵族被重新发现,这个消息飞快地传遍了整个大陆。
日复一日的玩弄与屈辱中,格瑞斯早就绝望了,可是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不自杀,纯洁的精灵不应该在经历这样肮脏的事情后还活着,那是对森林的侮辱。
可是当肖尔与艾尔莎,还有其他同伴们来救她的时候,她才明白,也许她只是想再见他们一面吧。不仅仅是深爱的肖尔,还有艾尔莎,吸血鬼小姐,以及其他曾经照顾过她,或是被她照顾过的人。
但是她很快察觉到了自己的愚蠢之处!太愚蠢了!简直太愚蠢了!不应该这样的!她应该早点死去!如果她死了,肖尔跟艾尔莎他们就不会死了!
叛军们所见到的圣教不过是冰山一角,他们还有着极其恐怖的力量,那种力量是可以毁灭一切的!叛军潜入圣教意图抢走精灵,这对自诩高贵的傲慢的祭司们来说是多么无礼的事情!
就在格瑞斯面前,同伴们一一捉住。
第一个死去的是吸血鬼小姐。
他们将她钉在十字架上,然后用盐洒满她的身体,拉开窗帘,在太阳出来的那一瞬间,吸血鬼小姐化作了灰烬。
艾尔莎与肖尔疯狂的挣扎喊叫,在祭司们与王族眼中,不过是可笑的小丑做出的无谓的表演。
如果我早点死去就好了。
如果我,早点死去,就好了。
这个念头在格瑞斯脑海里回荡,是嫉妒灼烧了她的灵魂,是她太过愚蠢,才会连朋友都害死。像她这样的人,应该死掉,才不会对这个世界造成影响。就和灭亡的族人一样,她也不该活着!既然世间再无精灵,那么她就该和族人一起消失在这世上!
逃走吧!快逃走吧!这是我最后能为你们做的了!
翅膀被彻底撕裂,闪烁着光芒的翅膀碎片洒满地面,格瑞斯用尽最后的力气释放出全部的能量,挣脱牢笼,带着艾尔莎和肖尔飞向天空。
可她太虚弱了,根本不可能将他们带出圣教。
旅途,就到这里为止了。
格瑞斯抱紧了肖尔,这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如此不顾一切的靠近他,从始至终她也没有要告诉任何人自己对肖尔的爱意,她希望自己死掉后他们记住的是身为战士与同伴的格瑞斯,而不是一个被嫉妒吞噬无能为力的精灵。
我去引开他们,以后的路,你们自己逃吧。
艾尔莎伸手去抓,却只抓住了一片闪烁着光芒的翅膀碎片。
格瑞斯死在祭司们愤怒的惩罚中。他们的魔法能够将她彻底撕碎,尸骨无存。可精灵到底是珍贵的种族,尤其这可能是最后一只。因此格瑞斯死后,他们将她的尸体带回去,四处寻找散落的翅膀碎片,将她制作成了标本,永远地留在圣教的神殿上供他们欣赏。
这样的话,美丽就永远不会褪去。
可惜的是翅膀永远缺失了一小片,无论他们怎么努力地去寻找也找不到。
格瑞斯的眼睛是睁开的,成为标本的她看起来栩栩如生,嘴角甚至有着温柔的笑,就好像她还和叛军们在一起的时候,看到他们的伤口,总是忍不住温柔的数落,再用自己的力量将他们治愈。太重的伤无法治愈的时候,她纯洁的泪水会落在他们的伤口上,这个美好可爱的精灵,终于不再存在于这个世界了。
即使是死了,格瑞斯也仍然在为他们担心,她希望肖尔和艾尔莎能活下去,带领同伴们,解放这片大陆,拯救所有被压迫的人民,然后将他们的旗帜,插在圣教的神殿上。
那个时候,她一定不会再嫉妒了。
☆、第809章 第八十五碗汤(四)
第八十五碗汤(四)
“啊呀, 真是惨呢,再这样下去会死掉的哦。”
艾尔莎警觉:“是谁?!”
漆黑的夜色中, 高耸的大树上坐着一个露出雪白双腿的少女,她穿着一条黑色的裙子,藕节般的胳膊搭在树干上, 腿则百无聊赖的晃荡着,也因此,夜色之中, 雪一样的肌肤显得更加耀眼。
再往上看到对方的脸, 那可真是太熟悉了,即使是艾尔莎也不由得惊呼出声:“Envy!”
哈?
清欢愣了一下, 这是她自己的身体, 艾尔莎怎么可能会认识她?“你认得我?”
“我当然认得你!”谁不认识你?可是——“你怎么会在这里?”
清欢在自己的脑海中找不到任何有关艾尔莎的记忆,这具身体又不是随便附身的,而是她自己创造出来的。可艾尔莎不会说谎,她是真的认识自己。不过话说回来, 这不重要。“比起询问我,应该是你自己比较重要吧?”清欢仍旧晃着腿, “好不容易被同伴舍弃性命救了出来, 如果逃不出去, 同伴可就白死了哦。”
“你怎么知道……”想到格瑞斯,艾尔莎的眼眶泛红,即使她死死咬住嘴唇不肯让泪水落下,清欢也看到了她满脸的泪。
“难过的话, 还是等到离开这里再继续吧。”清欢从树上跳下,软软的布鞋落在地上悄然无声。“把这个吃了。”
见艾尔莎犹豫,她又不客气道:“横竖你都是个死,还怕我对你下毒?”
艾尔莎一咬牙,将黑不溜秋的丹药吞了下去,顿觉一股热气从小腹升腾,早已精疲力尽的身体似乎也开始好转。清欢已经转身走了,她没有再迟疑,跟了上去。
本来她已身受重伤,为了不让格瑞斯白白牺牲,同伴们分开走,并约好在老地方等待,如果三天后没有全员到齐,那么成功逃脱的人就要立刻离开这里回到叛军大营,为的是尽可能保留最大的实力。
圣教的守卫比王宫更加森严,巡逻的士兵络绎不绝,墙上甚至设置着电网,还有被圣教驯服的猛兽,她能躲在这里,完全是靠了——艾尔莎小心翼翼地按住胸口,那是格瑞斯翅膀的碎片,她在最后一刻撕碎了翅膀,让他们贴身收藏,以此来掩盖气息。精灵是贴近大自然的种族,这重重叠叠的屏障与树丛,如果没有翅膀碎片,她们早就被抓住了。
太大意了,也太高估自己了,竟然认为凭借当前的能力可以将格瑞斯救出来……如果他们没有来的话,格瑞斯不会死,她还会活着!艾尔莎跟在清欢身后一边跑一边狠狠地抹去眼泪,她第一次真正见识到圣教祭司的可怕,他们的能力在祭祀的魔法面前根本不堪一击!还有苏……就在他们眼前,于阳光中化为灰烬……
怎么能这么愚蠢,怎么能这么愚蠢!根本就是来送死的,根本就是他们害死了格瑞斯!
清欢叹了口气,在士兵发现之前拎起艾尔莎,刚跳过几个树丛,眼前突然一阵强光,剧烈的冲击迎面袭来,风里夹杂着利刃,如果挨到不死才怪。
什么鬼……不可能有人发现她的踪迹才是……事出紧急,她只能顺手将艾尔莎扔出去,应该会飞的挺远的,性命是无碍了。
清欢揉了揉有些酸疼的肩膀,又要开始做好人,给这些家伙争取一点时间好逃走,幸好艾尔莎是她找到的最后一个,有她吸引火力的话,基本上是不会死了。
她只是做自己答应格瑞斯的事,救她的朋友,可是也只有这样了。这个世界走向如何与她无关,只要世界不灭亡,人类的争斗根本无法避免。
确实也是很久没打架了,清欢露出个笑容来,可强光掠过,她才发现面前站着的不是一般人啊……这人……没见过……圣教的祭司都穿白袍,和普通教众不同的是衣服的四周绣着金线,可是这人却穿着一身黑???
“你还敢回来,你这样的女人,地狱也不会收吧。”黑袍男人有一种病态的清秀,眼圈微微发黑,皮肤极其苍白缺少血色,但眉眼五官却是极致的美。“也好,这样我就可以再杀你一次了。”
他扬起手,四周立刻刮起剧烈的狂风,清欢刚才已经见识过这风的威力了,刮在身上不粉身碎骨才怪。可她第一次到这个世界来,这人是谁?为何一副跟她很熟又极度厌恶她的样子?还说什么再杀她一次,难道说以前他杀死过她?
要不是清欢很确定自己不认得对方,真要以为自己是失忆了。
“Envy大人!请快点和S大人认罪!”
啥?
清欢又盯着黑袍男人看了一会儿,躲开那片狂风,跳到大树上坐着,仍旧晃着双腿低头看对方:“你是谁?我根本不认识你。”
“这样的欺骗手段,你觉得我还会再上一次当?”S轻笑了一下,手一扬,风刃割断树干,清欢惊险躲过,低斥道:“喂喂,我真的不认识你,你认错人啦!”什么愁什么怨,这人是真的要杀了她的啊!
S淡淡地看着她,“你说不认识就不认识,总之,今日你要死在这里。”
他的眼珠是纯然的黑色,极度无情没有波澜,说要清欢的命也是轻描淡写,他站在原地甚至不需要动,四周大地就裂开来,清欢一时不察掉了进去,然后树丛中的藤蔓似是有了意识一般将她紧紧缠绕——这一切的发生不过眨眼之间,清欢有点不敢相信自己这就被抓住了,不过鉴于这具皮囊消失了也无所谓,而且她对这人为何识得自己很好奇,因此就没有挣扎,而是理性道:“有话好好说成吗?我还是很爱惜自己这条命的。”
“这是自然,你素来惜命。”S玩闹般用手指画着圈圈,于是藤蔓将清欢缠绕的更紧,几乎要让她窒息而亡。“狡猾的女人,除了欺骗与背叛,你还会什么?”
清欢可要冤死了,她这人,哪怕称不上好,却也绝不会做欺骗与背叛的事——她突然想到,自己该不会背黑锅了吧?也许是玲珑干的?那姑娘没心没肺无情无义绝对干得出来,可她们俩长得一点也不像,也许这位S大人是个脸盲?
“等一下!”眼看对方真动了杀心,清欢赶紧喊停:“我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就算要杀我也得给我个理由吧?圣教里的人难道都是这样草菅人命乱杀无辜的吗?”
“无辜?”S仔细品味了一下这个词,笑起来,他长得极美,笑的时候更是容色逼人,只是美丽中却有着无法言喻的阴森。“你这样的女人,也配用这个词。”
他被骗了太多次,根本不相信失忆这样的谎言。
“我发誓!我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就算你要杀我,也该让我确认自己的罪名啊!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怎么能行?”
S似乎是被她的话打动了,他低着头想了一下,手指微微一动,藤蔓便唰的收回,清欢从空中摔下去,他也没有接住她的意思,幸好她身手灵活才平稳落地,谁知下一秒就被卫兵绑住戴上手铐脚镣。
“……”有必要这样吗?
“这副枷锁是用最精密的金属制成,你挣不开,不要做没有意义的小动作。”
清欢说:“我是想感受一下为什么这么轻。”她试了一下,真的挣不开,也不知道是用什么做的,还刻了许多奇怪的咒文,难道是用来锁住恶魔的不成。
S轻哼了一声,清欢沉重地叹了口气,她本来是想救完人,按照格瑞斯的意愿暗中跟着艾尔莎他们,在紧急关头施以援手的,没想到半途中杀出个奇怪的人来,害得她好奇心大起,忍不住就想先弄清楚。
反正格瑞斯的朋友一时半会死不了,她每人都塞了一颗丹药,希望他们能放聪明点不要再试图潜入圣教带走格瑞斯的遗体,而是回去养精蓄锐努力变强。
太幼稚的话,非但保护不了朋友,还会把自己的命也搭进去。
一路上七拐八绕,清欢在心底暗暗记住了路线,最后停在一扇巨大的门前。之前见过的白袍祭司们此刻恭恭敬敬地排成数排,右手放在左肩弯腰对S行礼:“S大人。”
S就像是没有看到他们一样往门里走,清欢跟在后面,然后她看到祭司们都露出诧异的表情,只不过一瞬即逝,很快她就看不到了。
这些人好像都认识她一样,包括之前她无意中撞到的一个侍女,看到她跟看到鬼似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她非常确定自己是不认识S的,更没有到过这个世界。
门里是巨大的殿堂,柱子将它分割成许多部分,一眼看过去,竟然有院子有宫殿有河流有森林,十分奇特。
圣教也好,S也好,清欢都更感兴趣了。
还有这奇怪的被认识的记忆。
☆、第810章 第八十五碗汤(五)
第八十五碗汤(五)
殿堂的最前方是一张巨大的黄金座椅, S就坐在上面。卫兵们将清欢留下后恭敬地退下,大殿中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
S低着头。
他乌黑的头发刚好是到肩头的长度, 发梢处参差不齐,略微有些凌乱,其中夹杂着几绺白, 整个人透出一股颓废阴郁的感觉。清欢被手铐脚镣锁住,坐在地上也动不了,S不理会她的话, 她就只能这样傻坐着。
因为手有点酸了, 所以她长舒了一口气。S慢吞吞地从金椅子上抬起头,似乎是发现了她的不安分:“想逃?”
“有这个东西在, 我逃不掉的吧?”清欢举起手摆了摆, 并不害怕,反倒很是随意。如果不是束缚住她的手铐脚镣,她看起来就像是在惬意的休息。也正因为如此,这副姿态让本就心情不好的S更不开心了, 他要是不开心,怎么能让这个女人开心。
所以他手指轻轻一勾, 清欢就被从地上提起来悬空了, 她再一次跟S解释:“你真的认错人了。”
“世界上会有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吗?”
相似的必然会有, 一模一样的绝不可能,除非是在平行世界。“但是我真的不认识你。”
“我也很好奇,明明已经死去的人,是怎么再一次活过来的。”
清欢不受控制地朝他靠近, 然后被丢在他座椅前的地面上,只能仰着头看他。S俯身,漆黑的眼睛从上而下在她身上扫视一圈,半晌道:“你这张脸,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然后空气中似乎有一只手扼紧清欢的颈项,从S的眼中,清欢能够确定,对方是真的想要杀掉她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在这具皮囊要消失掉的时候,S又收手了。他冷漠地将她丢开,看着她因为突然间呼吸到的新鲜空气不住咳嗽,嘴角微微一勾:“不记得没关系,会慢慢想起来的。”
他仿佛并不怕她逃走,手铐脚镣瞬间被打开,清欢揉着发痛的手腕,她的腿一直露在外面,现在浑身都脏兮兮的而且脚上还有印子,难看死了,特别想洗澡。
但她当然没有洗澡的资格,大殿的门紧闭,她觉得这门应该不是拳头能打开的。而且这个S是什么人,格瑞斯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过。“你要……把我留下来?”
S嘲讽地望着她:“你太高看自己了。”
“那我可以走了?”
“不可以。”
留也不留,走又不走,到底想怎样?这人阴阳怪气的难伺候。清欢耐心十足:“那你想怎样?不管我们曾经发生过什么,但我现在是真的不认识你,我还是认为你认错人了。”
“是么?”S漫不经心地说,“说说看,你的来历。”
清欢沉默了两秒钟,她能说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而是来自虚空之境的奈何桥?这种事情说出来根本不会有人相信,而这个世界她也的确没有一个身份。看起来S在圣教的地位是非常高的,她如果胡编乱造说不定更会被认为是他要杀死的那个人。
所以那个跟她长得一模一样的人究竟是谁?这锅太黑了,清欢背的有点沉重。
最后她认输了:“算了,你说是就是吧,反正我说的话你也不信。”
“承认了。”S冷冷地说。
他究竟是从哪一句听出来她不是在反讽而是在真诚的承认的?
S突然很不愿意看见她,十分心烦。他厌恶这种情绪,这个女人不应该再有特殊的资格,是她自己放弃了这一切,那就再也不要给她机会重新得到。她应该知道曾经的她得到过他的眷顾,而她的欺骗和背叛,也应该在重生的时候得到惩罚。
他不再眷顾她了。
“滚出去。”
什么?
“滚出去。”S又重复了一遍,然后他弹了下手指,大殿的门打开,清欢立刻被扔了出去,然后大门几乎贴着她的鼻尖关上。她最后看见的,是S如同黑夜一般冰冷阴郁的眼睛。
这一下摔的很疼,清欢觉得自己的脚可能崴了。她从地上爬起来,边上的白袍祭司门齐刷刷的看向她。
所以她现在是应该离开还是怎样?对于那样阴晴不定的家伙,没有必要清欢是不想靠近的,谁都喜欢温暖阳光的人,不愿靠近幽怨阴鸷的深渊。
可是她还没走两步就被拦住了,“Envy大人,请跟我来。”
和先前的艾尔莎一样,他们都称呼她为Envy,也就是说这个世界确实有一个和她长得相同的人,不管那人是谁,对于圣教来说,她可能并不受欢迎。因为这些祭司们虽然嘴上称呼她为大人,可眼里却没有丝毫尊敬的意味。
就算她问,他们也不会回答她。
清欢被带到一个冒着热气的房间里,“请您洗干净换上衣袍,服侍S大人用餐。”
所以她被骂滚出去又被丢出来,就是为了在外头洗个澡?
清欢怀着沉重复杂的心情洗澡换衣,穿上了跟祭司们相同款式的白袍,然后重新进入了大殿。祭司们目送着她进去,大殿的门再一次关上。
S坐在餐桌前,上头摆满了食物,每一样闻起来都令人垂涎三尺,可他看着食物的眼神却毫无波澜。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看见朝他走来的清欢,一时间竟有些许恍惚。
他最后一次看见的是她的尸体,冰冷的令人不想触碰。他只是居高临下的看了一眼就转身走了,没有再给她任何多余的眼神。背叛他的人没有资格得到他的垂怜,可是等到这个人真的不在了,他才发现这里如此寂寞。
大概不再一次杀掉她,也是因为怀念曾经有人作伴的日子吧。
“不吃吗?”清欢问他,“那我吃了?”
S没有回答,她全当他是答应,拉开一把椅子坐下,将自己想尝的菜都夹到碟子里,津津有味的吃起来。S看着她吃,没有阻止。他起身,留下一句话:“吃完了就到我房间来。”
嗯?
清欢怎么知道哪里是他房间,正好她差不多也吃饱了,随手拿起一块蛋糕咬了一口跟在S的后面。这些柱子摆的很奇怪,和五行八卦有些相似但又不尽相同,总之跟着S绕过了几根柱子,便到了他的房间。
很空旷,和大殿上的金碧辉煌简直有着天壤之别。房间里除了一张床之外什么都没有,偏偏房间又很大,于是显得格外诡异起来。
S当着清欢的面开始脱衣服,毫不顾忌身后还有个女人。清欢没有捂脸也没尖叫,S看起来很瘦,黑袍裹着的身体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病态感,可当他将黑袍脱下后却大不相同,肌肉结实有力,比例十分完美。
当他脱完衣服后地上突然就浮现出了一个巨大的冒着热气的水池,清欢都不知道那是怎么出来的。她弯腰将地上的袍子捡起来,顺手叠好放在一边,又按照S的要求去衣柜拿衣服——衣柜在她到达的时候自动出现,等到她将一件干净的黑袍拿出来,衣柜就又奇怪的消失掉了。
因为S没有其他指示,清欢就盘腿坐在地上看着他,她遇到过很多怪人,经历过很多怪事,所以再怎样诡异的场景都能镇定自若。S简直就当作她不存在,不看她也不跟她说话,但是又不许她离开。清欢觉得他可能只是想让她“存在”。
过去到底发生过什么?
S的生活一板一眼,他洗过澡穿上干净的衣服就上床睡觉了,姿势平躺,一动不动,清欢被命令站在床边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她刚挪了下脚,S就问:“去哪儿?”
明明眼睛是闭着的。
“……想找个地方休息。”
“地上。”
清欢从善如流地躺到地上,双手交叠枕在脑后,“叛军闯进圣教的事情你知道吗?”
“你的敬语呢?”
“叛军闯进圣教的事情S大人知道吗?”
“我为什么要回答你的问题?”
清欢并不生气:“S大人心情好的话就跟我说说话不是很好,声带长期不用可是会退化的。”
S哼了一声:“一群蝼蚁,根本不需我出手。”
他说话总带着一股傲慢,谁都不放在眼里,也谁都瞧不起,清欢觉得他看起来也不像是会以精灵取乐的人,这当然不是夸赞S的人格,而是说他傲慢到了一种不屑为难弱者的地步。“那你怎么会刚好出现在我救人的时候?”她一开始以为S是来抓人的。
后来证明的确是的,不过是来抓她的。
S自然不会告诉她原因,事实上他永远都不会再将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这个女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骗子,他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上当了。“想知道的话,自己猜。”
“我把艾尔莎扔出去的时候,你看见了吧?为什么不去抓?”清欢问,“还是说你根本就不是为了她来的?可是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我是真的没有任何与你有关的记忆。”
这是她最最不解的一点,就算S认识和她一模一样的人,也不可能知道她会在圣教出现,毕竟这具皮囊并不属于这个世界,那么他是如何感知到并且精确地出现在她面前的?
☆、第811章 第八十五碗汤(六)
第八十五碗汤(六)
让清欢失望的是, S并没有再回答她,她等了一会儿起身看一眼, 发现S已经睡着了。
真是个怪人。
她轻手轻脚的起身,床上的人没有动,似乎没有察觉。清欢走到门口的时候又回头看, 发现S仍然睡着。而她的脚一跨出门,这间卧室就消失了。
真是奇怪的地方,这个大殿似乎有许多秘密。
清欢这人好奇心很强, 但同时她也并不是非满足这种好奇心不可, 因为她知道,很多时候, 秘密被揭开并不是什么好事。知道的越多, 要背负的就越多。
这个大殿怎么可能困得住她,先前不离开只是想知道S为什么会认识自己,可是她留是留下来了,这些人却并不像是要告诉她的样子。既然不告诉, 那她留在这里做什么?她一点都不喜欢委屈自己。
艾尔莎也很惊讶,那个突然出现救了他们的人, 又一次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她没有想别的, 下意识就问:“你没事吗?那真是太好了!”被丢出去之前她看到对方被团团围住的, 虽然她也搞不懂为什么Envy要救自己,可那确实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没有错。更何况人家不仅救了她一个,还救了其他的伙伴。
否则他们一定会都死在圣教,更别提将格瑞斯救回来了。
清欢对她笑了笑, 很不客气地坐到了桌子上,莹白的双腿晃呀晃:“我当然不会死。不过话又说回来,我有些问题想问你们,希望你们能如实回答我。”
艾尔莎和肖尔交换了一个眼神,帐子里其他的同伴也都严阵以待,没办法,这张脸他们实在是太熟悉了,曾经出现在通缉令上被重金悬赏的人,这片大陆应该没人不认识吧?只是她明明死了,为何又会再一次出现,难道这是圣教中人的阴谋?
“你问吧,如果我们知道的话,一定会告诉你的。”
“Envy是谁?”
艾尔莎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种问题,她目瞪口呆地看着清欢,“Envy……不就是你吗?”
“我不是啊,所以才觉得奇怪,你们一看到我就这样叫我,我很困扰的呀。”清欢摸了摸下巴,“所以这个Envy到底是谁?”她很确定自己从来不曾叫过这个名字,更不认识这样的人,即便是她认识,对方跟她一模一样的可能性又有多大?本来这个世界简单得很,却生生给弄的复杂了。
“Envy……是圣教的人,也是悬赏一亿金币的通缉犯。”
清欢眨了眨眼:“什么意思?”
见她似乎是真的不懂,并不是装出来的,艾尔莎便向她讲述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期间其他同伴也做了补充。然后清欢笑了:“原来是这样。”
“那个……如果你不是Envy的话,那你是谁?又为什么来救我们?我们明明不认识——”
“我叫清欢。”
“你……”
“救你们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是格瑞斯拜托我的。”
“格瑞斯?!”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她还活着是吗?这真是最好的消息了!”
清欢遗憾地告诉他们:“不,她已经死了,与我相见的是她的灵魂。”
这片大陆上的人们相信死后会有灵魂就算是精灵也一样。艾尔莎猛地捂住嘴,泪水从她的指缝中滑落,其他的伙伴们也都露出沉重的表情,看得出来,用一个伙伴的牺牲来拯救他们所有人,并不是他们所想要的。
“现在你们应该明白什么是实力上的碾压了吧?想要自由,想要拯救这片大陆,可不是嘴巴上说说就可以的。如果连祭司的魔法都击败不了,谈什么争斗与解放。”清欢认为他们先前不自量力去挑战祭司们的行为简直愚蠢至极。“从这一次的行动应该就看得出来吧?你们不仅没有救出格瑞斯,还搭了另外一个同伴的命进去。如果不是我救了你们,现在你们已经全军覆灭了。光凭热血和冲动,救不了任何人。”
假使他们没有去救格瑞斯,格瑞斯现在一定还活着,甚至吸血鬼小姐也不会死。但是,对格瑞斯来说,那样的活着,还不如死了。
“喂!你怎么能这么说?!你不是我们——”
“所以不懂你们的心情是吗?”清欢打断了一个人的话,冷静的近乎残酷,“那么你看看,你们最终得到了什么?格瑞斯死了,那位吸血鬼小姐也死了,你们谁都救不了,还把自己搭了进去,难道下一次再失败,还会有人去救你们?”
“你究竟想怎么样?你又不是我们这边的人——”
“我确实不是。”清欢跳下桌子往帐子外面走,“我只是不想让格瑞斯的心意没有传达到。她会永远留在圣教的神殿中,如果你们想救她,就变强了之后再去。即使拯救不了她的生命,能够拯救她的灵魂,也是很美好的事。”
说完她掀开了帐篷,就此消失在夜色之中。
她言尽于此,如果艾尔莎等人还想要再去送死,那也只能说是造化弄人,不是她能左右的了。
回到圣教的时候S仍然在睡,清欢打了个呵欠,自然不想再躺在地上,因此第二天早晨S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清欢熟睡的面容。他的床很大,足够睡四五个人绰绰有余,清欢躺在他不远处,面容沉静正对着他。S有点恼怒,不愿意让她睡得这样好,可刚要将她踢下去,手指就被捉住了。
少女的手柔软娇小,嫩呼呼地缠绕着他的指头,早晨刚起来时的声音更是甜糯慵懒:“早上好。”
如此亲昵的姿态,如此放肆的语气——谁给她的勇气跟他打招呼?!S正要发脾气,清欢已经贴近了他,两人之间的距离顶多十厘米,离近了看会发现彼此黑色的眼睛显得格外相似,深沉的如同暮色。“一大早起来就发火可不好,我都跟你打招呼了,难道你不应该跟我说一声早安么?”
她对待他的态度突然变了,变得很奇怪。S不知道要如何形容,但他就是觉得怪怪的,让他有点烦躁,他还是喜欢昨天那样不安畏惧的清欢,这样子的她让他觉得他们是平等的。可是他们怎么可能是平等的?“放开我。”
“那怎么行,放开的话,你手指动一动,我就又要被掐脖子了。”清欢像是哄小孩一样哄着他,“就这样说话不好吗?你不喜欢我靠近你?”
S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清欢从艾尔莎那里知道太多了,拼拼凑凑大概也了解了个七八成。圣教里曾经有一名女祭司,名字就叫做Envy,传说是圣教大祭司的侍女。后来不知发生了什么事,Envy叛逃,圣教与王族联合颁布了通缉令,Envy被抓回去,处死在刑台。她死的时候艾尔莎就混在人群中,亲眼见证了她的死亡,因此当清欢出现时她觉得很吃惊,已经死去的人怎么能够活过来?
大祭司自然就是S,但他对待和Envy长得一模一样的清欢时态度很奇怪。昨天夜里回来清欢“不小心”走错进了一个祭司的房间,然后对方很“主动”的告诉她一些艾尔莎他们不知道的事情,清欢才知道Envy和她一样,也是凭空出现的。在Envy出现后,很快她就成为了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女祭司,那一段时间里,S大人比平时好想出了许多。
可惜好景不长,很快Envy就失踪了,然后就是通缉令的事情,再然后人被抓回来处死,S再也没提起过这个人。
至于S所说的“欺骗”与“背叛”是什么,除了Envy与大祭司本人,谁也不清楚。
于是清欢做了一个大胆的猜测。她这人,从来不怕没有把握的去做某些事,S对待Envy的态度很明显不是对一个普通女仆,不然也不会给予她女祭司的位置。可是后来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这个暂时不得而知,不过可以确定,这让S很生气。但是从他毫无感情地将Envy处死一事来看,两人之间也许并不是特别亲密。
可是当他再见的与Envy一模一样的清欢,不仅没有杀她反而要她留下,从昨天晚上的表现可以看出来,S并不需要Envy为他做什么,他想要的仅仅是Envy的“存在”。
能呼吸能动就可以,不说话不为他做什么也没关系。
真是有意思极了。
S这个人也和清欢以前遇到过的不一样。因此她一点都不惧怕对方的冷脸,而是带着笑容:“不要这么小气嘛,床这么大,分一点点给我,这样的话你也能随时随地看着我,不让我逃掉。”
S试了下想把手抽回来无果,他没有说话,而是闭上了眼睛,看起来像是要再睡一觉。清欢问他:“我跟你说我不是你认识的那个人你信不信?”
S睁开眼睛,嘲弄地看着她,摆明了是不信。
清欢笑起来:“现在你不信也很正常,但我真的不是她,时间会证明一切的。”她举起握住S手指的手,“很快你就会知道,我跟她最大的不同,就是从来不会欺骗,也不会背叛。”
☆、第812章 第八十五碗汤(七)
第八十五碗汤(七)
S颇有些不耐烦地看着她:“你的谎言我已经听过很多了。”
清欢无比真诚道:“我不知道那个叫Envy的人和你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但在我们相处之前,我觉得我们应该认识一下。你好, 我叫清欢。”
她在他手心写出的奇怪文字S看不懂,他盯着看了会儿,又拿那双黑眼睛盯她:“证明给我看。”
“什么?”
“既然你不是她, 那就证明给我看。”S说,“如果让我发现你又一次欺骗我,这一次, 我会连你的灵魂都燃烧成灰烬。”
清欢将他的手摊开, 把自己的手放进去,小小一只又白又嫩, 巧笑倩兮:“不需要证明, 给你时间你就会发现的。”世界上不可能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即便是平行空间也不可能。之前那个和自己长相相同的人是谁清欢不知道,但她能确定,既然她与S相遇, 那必然是有什么事要发生。
可清欢留是留下来了,留下来之后她才发现自己根本没什么事情可以做。不仅是她, 就算是S, 每天要做的事情也不外乎是看书睡觉吃饭, 吃饭睡觉看书。在这片大殿里,似乎永远都不会有人进来。
如果S的人生一直都是这样的话,那么她其实能够理解为什么他会将一个背叛过他的人留在身边了。因为只有这个人能“存在”于他的身边,这世上享受寂寞的人的确是有, 可大部分的人更愿意有人陪伴。如果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停留在这里,S性格会这样古怪也就不足为奇了。
清欢盘腿坐在地上,右手撑着腿打量正在看书的S。他目光专注,这个房间非常非常大,整个房间呈现出一种往上聚拢的趋势,四周全是书架,书架上装着满满当当的书。只有一张桌子靠在窗边,S戴上了一副金框眼镜,手里拿着羽毛笔,他已经这样看了十几个小时了。
他是把清欢留了下来,可他从不主动找她说话,也不会觉得沉闷,似乎只要这个人陪伴在他身边就够了,他也不需要清欢跟自己说话,他就是这样度过在大殿待着的每一刻。
清欢翻过这些书,除了将有关这片大陆的历史和地形的书看过之外,剩下的其他诸如炼药魔法之类的书籍,她翻都没翻开过。她撑着下巴看了S很久,直到他看完一本从书本里抬起头来,才问:“你累不累?”
“不累。”
手指微抬,看完的书就自动回到了书架上,而另一本新的则摊开到了面前。清欢见他好像还想再看,起身一巴掌拍在书上:“别看了,我饿了。”
S的眉头微微拧起,他阴郁的黑眼睛盯着清欢看,如果不是清欢心理素质过硬,真要被这变态连环杀手般的眼神吓到腿软。她伸手捏了捏S的脸,“如果你不饿,至少给我出去的自由吧?”
S说:“Envy从来不会打扰我。”
“那这就是我跟她的不同点之一。”清欢干脆将他的书合起来。“请你体谅一下身为普通人的我,像你这样十几个小时不吃不喝,我可做不来。”
真是浪费时间,S觉得。
但他还是坐在餐桌前看她吃饭了,这让S很不能理解,这些食物真的有这么好吃吗?在他看来食物无所谓口感,只要能保持生理机能就足够了。
清欢正吃着一块布丁,听到S不知不觉的问话,回答道:“不管怎么样都是要吃的,享受的去吃和囫囵吞枣的吃,既然最终结果都一样那么为什么不让过程变得更舒服一点呢?”
S对她的这种言论不置可否,两人坐在长餐桌的两头,中间隔着那——么远的距离,也亏清欢说话他能听清。
吃过晚饭的S又进了书房,清欢也很喜欢看书,但她从来没像S这样疯狂过,几乎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看,他的脑子究竟是什么构造?不过这一次他没让她一起去,清欢走过餐桌的时候发现S的食物几乎没有动,要知道这一整天,他连水都没有喝过,可到了晚饭时也就吃了那么一点点,还是在看到她的吃相后。可以想见如果是他一个人会怎样,怪不得她叫人准备晚饭时,那些人的表情都很惊讶。
真是要不食人间烟火了。
既然S没让她陪,清欢就在大殿里四处转,意外的发现某根柱子后是厨房,只不过里头空荡荡的,一看就是没有人用。她立刻跑到神殿门口叫人送厨房用具来,很久没做饭了,手都痒痒,之前在庄子里蒸的恶鬼糕她自己也没来得及尝,不知道是什么滋味,玲珑会不会喜欢。
时蔬新鲜,刀具齐全,甚至还有围裙,可以说准备的是非常充分了。
舀了一勺子面出来,加水和成面团,擀成面皮再切成方块,整整齐齐的码成一摞,面粉在砧板上铺开,芫荽与猪肉切碎剁的极细,加入一小把虾皮提味,打入一颗生鸡蛋,撒上调料将馅儿搅拌均匀,用的材料并不多,可是由于食材极细新鲜,更保留了食物本身的味道。
包好的馄饨用高汤煮熟后捞出放到冰桶里,趁这机会将嫩笋切丝,淋上香油陈醋与少许辣椒油,芝麻一点点,又用青红辣椒丝妆点,闻起来鲜香辛辣,很是诱人。清欢没忍住吃了一口,立刻便被竹笋鲜甜的味道征服。就算了为了这些食物,她也会好好保护世界的。
馄饨冷却后,平底锅烧热倒油,将馄饨整齐排好,一面煎成金黄色后翻面,清欢找了个漂亮的盘子,将煎好的十几个小馄饨摆成一朵花的模样,又将凉拌的笋丝一起放到托盘内,还有一碗在包馄饨时就在熬如今已经浓稠的南瓜粥。
这片大陆上的食物大多都是生冷的,就连牛排都煎的七分熟,鸡蛋更是一戳蛋黄就要流出来,清欢不喜欢这样的吃法。如今能自己做饭,那可真是再好不过了。
不出意料,S仍然在看书,清欢刚进去他就察觉了,如果是平时他连头都不抬,可今天有点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呢……
他寻着香味看去,视线没有在清欢身上停留,而是盯着她手里的托盘:“那是什么?”
“你晚饭没吃多少,这是我给你做的宵夜。”她无比真诚地说。
S难得的没有嫌弃她,而是很认真地看过来:“宵夜?”
看得出来他应该从没有吃宵夜的习惯。
清欢把他的书本往边上一推,“要吃吗?”
S盯着看了几秒钟:“能吃吗?”
“不觉得闻起来很香吗?”可怜孩子没见过世面,清欢很想伸手撸一撸对方头毛,“这个给你。”
S根本不会用筷子。他的手指修长好看,可惜拿筷子的时候姿势奇怪又诡异,看得清欢都笑了,明明那双手能轻易掌控他人的生死,结果吃个煎馄饨都难,总是夹起来又滑下去,夹起来又滑下去。等到他不耐烦想下手抓的时候,清欢将他手里筷子拿走,夹起一个煎的金黄的馄饨,沾了一点点醋送到他嘴边:“张嘴。”
“……”其实不想听她的话,但食物的味道和他以前吃的很不一样,闻起来也很香,这让S心里有点纠结。最后他还是张嘴了。
一口咬下去,金黄酥脆的面皮和里头饱满多汁的肉馅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虾皮的鲜肉馅的香,再加上淡淡的酸与面皮边缘的焦,好吃的叫人连舌头都要吞下去。
清欢对自己的厨艺非常有信心,毕竟活了那么久。
十几个馄饨,就由她一颗一颗喂给S吃的干干净净,凉拌笋丝与南瓜粥他都吃光了,冷色调的书房里头一次充斥着食物的香味,吃饱喝足人的心情就会变好,不知道是不是清欢的错觉,总觉得S的黑眼圈淡了许多,人看起来也顺眼多了。
“要不要喝茶?”清欢问,“刚才他们还送来了茶叶。”
S想了想,点头。
于是她把用过的餐具收起来转身离开书房,留下S一人,拿起笔翻开书半天不知道该看什么写什么,因为还在回味刚才吃的煎馄饨。明明是很普通的食材……为什么吃起来却完全不一样呢。如果每天都吃这样的东西的话,他应该会很乐意吧……
从这天开始,清欢每天一日三餐加宵夜的做饭给S吃,果不其然,食物是提升好感度的最佳方式之一,不过是半个月的功夫,在她变着法儿的做好吃的情况下,S对她再也不是冷冰冰没事儿就拿眼横她拿嘴哼她再不然就是要杀她的大祭司了!
现在的S就跟她养的那几只小不点一样,看到她在饭点进来就眼睛一亮,而且格外守时。
因为有些菜一做就需要很长时间,所以S给了清欢特权,她再也不用在书房里陪着他一待就是一整天了。除了不能离开神殿之外,清欢基本上是自由的。
能用食物解决的问题,那都不叫问题。
☆、第813章 第八十五碗汤(八)
第八十五碗汤(八)
“你看看你, 不过是让你出来陪我逛逛,从开始到现在都臭着一张脸, 信不信晚上不管你了?”
清欢的威胁很有效果,因为S立刻对她露出了笑容。虽然只是两边嘴角往上扬的虚假的不能再虚假的笑容,但好歹他是有意识地做出“笑”这个表情, 对清欢来说,这就已经足够了。她踮起脚尖摸了摸比她高出快一个头的S,本身她就已经很高了, S更是身高腿长, 站在人群里显得格外惹人注目。
“不要心情不好嘛,你也没吃亏不是?”
S仍然很不爽地看着她, 同时嘴角保持着“笑”。他没吃亏吗?为了未来三天每天都有她亲手做的饭吃, 他已经退让到什么地步了?大祭司出来逛街……这种事说出去问问圣教剩下哪个人能信?简直笑掉人的大牙,他为什么要为了几顿饭放弃那么多没看完的书,很蠢地走在大街上接受无数奇奇怪怪的目光?!
清欢扯扯他的袖子:“听说这里有一家的蛋糕做得特别好,你不想尝尝吗?”
圣教里多的是大厨, 他也没想要尝尝,更何况是外头的人做的东西。
S不置可否的模样直接被清欢当成了默认, 她数了数裙子口袋里的钱, 拉着不情不愿的S进了蛋糕店。对她来说散发着甜蜜诱人气息的蛋糕店, 对S来说则难受极了。他站在里面,简直坐立不安,不住地催清欢快点买,买完了好走。
清欢被他催的脑袋都疼, 觉得S也就是看起来吓人,其实性子跟小孩子一样,又任性又不懂事,对着大人要这要那还不知道感恩。不过她还是迅速买好带着他出去了,就见S颇为头疼地揉着眉心,还用大人看小孩那样的眼神望着她:“你能不能像我一样成熟点。”
“???”这话他也有资格说??每天晚上缠着她要吃宵夜的人是谁?为了一点点吃的就答应她的条件迈出几百年不出的神殿的人是谁?这人也好意思说她吗?
清欢忍了忍,还是没有跟小朋友计较,拿了一个泡芙出来:“要不要吃?”
S张开嘴,他不会使筷子,早被清欢投喂习惯了。他微微弯下腰,叼住被清欢送到嘴边的泡芙,小小咬了一口,里头鲜甜的奶油便留了出来,他吞下整颗,面无表情的:“一般。”
清欢也吃了一颗,她倒是觉得很好吃,虽然也并没有惊艳到哪里去。“晚上给你做羊奶羹。”
“不要红豆。”这回反应倒是很快。
清欢笑不可仰:“都听你的。”
她态度良好,这让S心里舒服了很多,也比较愿意跟在她后面慢悠悠地逛了,虽然他完全不觉得这一片闹市有什么好逛的。人多,空气质量差,还吵闹不休。小孩子到处跑来跑去,成年人看起来也很不顺眼,小巷子里还有几个流里流气的人在打劫一个老太婆……这个世界真是乌烟瘴气一片污浊,看着就叫人心烦。
也因此S的脸色越来越差,他就是不喜欢这样的地方才会一直待在圣殿里,那里是什么样子完全由他做主,是白天还是黑夜,是欢快还是冷清,寂寞还是热闹,一切主导权都在他手上。
真不知道这样的地方有什么好的,这个女人竟然逛的津津有味。S看了清欢一眼,又看向两人交握的手,从来都只有他人畏惧他的模样,即便是Envy也不敢这样触碰他。这个女人倒好,不仅敢摸他头捏他脸还敢牵他的手,当他是她儿子吗,这种态度……真是叫人火大。
两人到了一家餐厅,听说这里的牛小排煎的特别好,可以说是一绝。清欢在圣殿的《大陆美食谱》最新一版里看到的,上面的配图让人食指大动,不知道今天来能不能挨上号。最主要的是这家的牛小排全部煎到全熟,除了特定需求之外,绝不会出现一刀切下去血淋淋的情况。
她的要求多低啊。
幸运的是他们一到就有了位子,而且还是二楼靠窗的角落,视野极佳。穿着正装的侍者非常有礼,清欢毫不吝啬地对他露出笑容。餐厅内流淌着动人的钢琴曲,身着燕尾服的青年男子戴着白色手套,在一楼大厅的舞台上弹着优美而动人的曲子。音乐声流泻在餐厅内,绅士淑女们都在小声交谈,舞池里许多人正翩翩起舞。
这里的环境比外面似乎要好一点——但也只是一点。
等了一会儿,突然楼下传来嘈杂声,清欢好奇地伸头去瞧,那副好奇心旺盛的样子看得S特别不高兴。“没礼貌,坐好。”
清欢没听他的,她在S面前会选择性地表现出惧怕与不安,但大多数时候都是我行我素的,比如说此刻。“那个人穿着金袍子诶,看起来好像很有来头,是你们圣教里的人?”
闻言S也探过身子看了一眼,然后满不在乎地坐回来:“王族。”
王族,清欢还是第一次见到他们。
来人是一名穿着金色袍子的男人,看起来大概有二十七八岁,长得倒是俊俏,可惜眼圈泛黑走路打飘,一看就是纵欲过度,跟S这种读书读到深夜黑眼圈的完全不同。他身后跟着两队卫兵,都手持着武器,阵仗非常大,一进来就要所有人给他下跪,还从舞池里抓了一个女人出来。
那个女人长得很漂亮,金发碧眼身材凹|凸|有|致,此刻被男人抓住害怕的不停挣扎,她身边跟着的似乎是她的丈夫,见到妻子被人抓住,不仅没有反抗,反倒第一时间跪了下来:“殿下!拜见殿下!”
男人的手在女人的脸上色迷迷地摸了一把,当着众人的面似乎想要将手伸到女人的领口。清欢微微皱了下眉,整个餐厅鸦雀无声。“那人是谁?”她小声问。
“国王的蠢货独生子,这片大陆唯一的笨蛋王子。”
不仅愚蠢如猪,而且残酷暴戾,可惜他的脑子并不能支持他那些异想天开的可笑想法。
清欢问:“他平时也这样……随性?”看到漂亮女人不管人家什么身份都要抢?
S对蠢货王子不熟悉,但他对这个国家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了若指掌:“这又怎样,他连自己亲姐姐的女儿都能玷污。”
清欢本来就对蠢货王子第一印象不好,听到这个就羹不高兴了。S看着她的表情有了变化,似乎出现了愤怒的情绪,又继续说道:“此人性情反复,喜欢折磨人,尤其是女人,曾经王宫里有个侍女不小心撞到了他,他便命人将侍女的皮活生生剥了下来,穿到一个老妪身上,美曰其名是返老还童。”
只是这美人皮再美,老妪白发苍苍,弯腰驼背,也不会有丝毫美感,反倒是无比恐怖。蠢货王子却不以为然,甚至哈哈大笑。
那个女人自然不愿意被王子看上,做王子的女人,从来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这个人占有欲极强,他不要的别人也不能要,如果他厌倦了,他就会将女人的脸皮剥下来做成标本,放到专门的房间里以供欣赏。
可是她的挣扎毫无用处,她的丈夫目光凄惨地看着,却不敢反抗,更别提是为自己的妻子说话了。因为女人挣扎的太厉害,丈夫甚至对着她低吼:“你这愚蠢的女人!王子殿下看上你是你的福气!还不乖乖跪下谢殿下青睐!”
S冷冷地看着,“真是无情的人类。”
清欢看着王子将女人搂到怀里,连拖带拽的要走,女人泪流满面的推拒,挣扎中咬了王子一口。这个前一秒还色迷心窍的男人瞬间拔出了腰上的宝刀,女人的头顿时咕噜噜滚到了地上,漂亮的蓝色眼睛还睁的大大的。
丈夫见此一幕,目眦欲裂,他颤抖着手抱起了妻子的头,难以相信前一刻他们还在舞池里相爱起舞,此刻便已天人永隔。他握紧了拳头,“我跟你拼了——”
“愚蠢。”S说。
然后丈夫也倒在了地上。王子殿下嫌弃地看了他们夫妻的尸体一眼:“把他们给我拖去喂狗!一个两个都是不识抬举的东西!要是有人给他们收尸,就一起剁碎!”
“是!”
现在清欢明白为什么艾尔莎和肖尔坚定地要推翻王族了。如果王子殿下都是这个样子,那么身为父亲的国王又能好到哪里去?这片大陆上的臣民又都过着什么样的日子?这对夫妻的穿着打扮都很精致,看得出来应该是有身份地位的人。可即便如此,当妻子被王子看上之后,丈夫选择了沉默不反抗,也许是他知道,反抗了,就是如今的下场。
真是恶心至极。
那个王子又在人群中转了几圈,他命令所有人不许动,自己则在人群中穿梭,看到女人就要捏着下巴仔细打量一番,如果长得入了眼,就让卫兵将女人带走。
和之前的那个男人一样,没有任何人敢反抗,也没有任何人敢出声。
他们默默地、绝望地、习以为常地承受着这一切。
☆、第814章 第八十五碗汤(九)
第八十五碗汤(九)
没一会儿, 王子殿下就带着卫兵们上了二楼。清欢统计了一下,在他从一楼逛到二楼的这十五分钟里, 一共看上三个女人,杀了七个人。所有人都畏惧他的残酷暴虐,即使他是个蠢货。
很快, 王子转到清欢这里来了,清欢一直低着头,S不知什么时候戴上了面具, 王子殿下对男人没兴趣, 直接命令清欢将头抬起来。清欢低声说:“我怕吓到王子殿下,殿下如果对我降罪就不好了。”
听声音清悦动人, 无论如何也不像是会吓到人的, 王子殿下哼一声:“先抬起头让本殿下看看。”
清欢从善如流地将头抬起来,王子殿下看到她的脸,顿时倒抽一口气,噔噔噔向后连退好几步, 还发出一声很没种的尖叫:“啊——!!!!”
叫的太惨烈,卫兵们都被吓了一跳, 如果王子殿下出了事, 那么他们就是有九条命也不够国王砍的!纷纷拔出武器对准清欢和S:“你们对殿下做了什——啊!!!!!”
清欢嘤嘤嘤道:“我说过怕吓到王子殿下的!小女子幼年时生了一场大病, 整张脸都烂了,平日里总蒙着面纱度日,谁曾想今日王子殿下非要看小女子的脸,小女子心里还是非常开心的, 如果能被王子殿下看上的话——”她生怕王子殿下看不上自己,还起身朝王子殿下身边走。
王子殿下被她吓的连连后退:“不要过来!你这个丑女!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那副模样,瞧着倒像是被凌|辱的小姑娘。
清欢越发逼近,可能也是第一次看到主动向王子殿下求爱的姑娘,在场所有人包括卫兵们都看呆了,他们甚至忘了自己的职责是保护王子殿下,拿着武器不知所措。清欢难过地靠近王子殿下,一边嘤嘤嘤一边控诉:“小女子多年前有幸得见王子殿下的英俊面容,这些年来一直念念不忘,今日王子殿下在这里出现,小女子心里实在是高兴不已,若是王子殿下愿意,小女子愿意做牛做马留在王子殿下身边伺候您——”
王子殿下快被她烂兮兮的脸吓尿了,那一团团外翻的烂肉,有些地方渗着血,有些地方结痂,根本看不出眼睛鼻子是什么样,因为整张脸都已经变形了,极其可怖极其丑陋。他一边后退一边大叫:“走开!你这个丑八怪!给本殿下走开!你们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点把这个丑八怪给我杀了!”
“我这么喜欢王子殿下,王子殿下却要杀我?”清欢声音里满是不敢置信,伤心的几乎要死掉。
王子殿下狠狠地呸了她一口:“本殿下才不喜欢你这样的丑八怪爱慕!来人!给我杀了她!然后把她给我烧成灰烬!这样的丑八怪就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是!”
卫兵们慢慢朝清欢逼近,清欢吓得往后跑,跑到了S身边,不顾他嫌弃的眼神躲到人家身后攀着人家肩膀:“好吓人,大人快救救我。”
吓人?你看起来有一点害怕的样子吗?根本就是在耍着蠢货王子玩吧。从王子在一楼的时候S就看见清欢在这里折腾,手放在桌子下头不知道鼓捣些什么东西,刚才蠢货王子上来她一抬头,说实话,就算是S都被吓了一跳,实在是太丑了,人间不能存在的那种丑。这女人出门随身都带着些什么东西?
他坐在椅子上,虽然不说话也不动,可就是有一股慑人的气势,愣是将卫兵们看得不敢轻举妄动。半晌,王子殿下从被惊吓的状态中回过神:“你们这群废物愣着干什么?!还不快上!”
S屈起食指,关节在桌面上轻轻地敲击。整个餐厅里除了这一下一下的敲击声,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了。然后卫兵们纷纷丢掉手中的武器,面色痛苦地凌空而起,就好像是有一双无形的大手将他们掐住。
随着指节敲击的声音,卫兵们的表情越来越痛苦,当他们落到地面上,已经全部人事不知了。
这样就只剩下了王子殿下一个人。
他立刻害怕了,没有人保护的他无助地如同一只蝼蚁。从来都是他不将人命放在眼里,什么时候有人敢反抗他,更别提还是以这种方式?!王子殿下往后退了几步,正想说几句威胁的话,突然看到那个烂脸的女人冲自己笑了一下——实在是太丑了,王子殿下忍不住有点反胃。
就在这个时候,清欢踩在桌子上跳到他面前,又是一个丑的不忍直视的笑,然后将手里的长外套扣到了王子殿下头上,赚了两圈打了个死结,然后一脚把人从二楼踹了下去,顺便对他身边已经吓傻的女人们挑了下眉:“还不走,是想跟王子殿下回王宫享福吗?”
女人们如梦初醒,连忙尖叫着往下面跑去。
清欢揭掉脸上的假面具,趴在二楼的栏杆上对着所有人喊:“大好的机会,有仇的报仇有怨的抱怨,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
说着顺手摘了旁边橘子盆景里的一颗青桔子,砸到王子殿下脸上。王子殿下闷哼一声,彻底晕了过去。
一开始还没有人敢动,这个橘子一砸,顿时点起了人们的怒火。
他们一窝蜂地朝王子跑过去,有的抄起了凳子有的抓起酒瓶……场面顿时变得十分热闹。清欢津津有味地看着,王子殿下被揍得抽搐不已,就连之前被他抢走的三个女人都挤在人群中偷偷踹了他好几脚。
“玩够了吗?”S淡淡地问。“走了。”
清欢应了一声跟了上去,两人从二楼的窗户离开了餐厅,清欢遗憾不已:“好可惜,没有吃到招牌的牛排。”
S一点感觉都没有。
清欢问他:“你们圣教跟王族的关系很好是吗?”
“还可以。”
“那你刚才怎么不帮笨蛋王子殿下?”
“我帮的是国王,不是王子。”S说。“他是死是活,跟我有什么关系。”更何况他戴着面具,不管是笨蛋王子还是卫兵都没有人能认得出来。
“那为什么要帮他们?他们并不是称职的统治者,你也看到了吧,这片大陆上的人民都过着怎样的生活。”
“哦。”S目不斜视,“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一点都不在意别人的死活。
“怎么没有关系,你是圣教的大祭司,这些百姓也算是你的子民——”
“谁跟你说,大祭司就要庇护他们?”
“嗯?”
“人类,是无知愚蠢又荒诞的产物。”S冷冷地说,他一直盯着一个方向看,清欢随着看过去,那里是一个小巷子,有一个满身是血的老婆婆躺着,手脚在血泊中微微抽搐。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没有人理会她。
不是没有人注意,而是没有人驻足。
清欢静静地看着,没有要去插手的意思。“为什么这么说?”
“难道不是吗?”愚昧又贪婪,根本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他们有什么是不能抛弃的?”
国王也好,百姓也好,没有任何的区别,所有人都是一样的。S大步往前走,他身高腿长,清欢差点追不上他。他对于人类没有任何的怜悯与同情,他恨不得这个世界就这样毁灭掉。
“那你为什么……”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S看了清欢一眼,并没有打算瞒着她自己的目的。“我有我的事情要做。”
“什么事情?”
“不喜欢的东西,都消失。”
不喜欢的东西……清欢皱眉,“你说的不会是人吧?”
“我要建立一个有着新秩序的世界,有没有人类无所谓,总之这个世界,我要它听从我的控制与意愿。”S冷笑了一声。“这就是他们将我召唤出来的原因,不是么?”
召唤?“你不是人?”
S横了她一眼:“不要骂我。”
“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当然不是人类。”S的眼神充满讥讽。“或者说,曾经是人类。”
清欢歪了歪脑袋,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S见她一头雾水,勾了下嘴角:“这种事情,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免得害怕想要逃走,那样的话,命就没了。”
他说三句话里就有两句话要威胁她的性命,清欢跟上他的脚步:“我不明白诶,为什么你说你不是人类,却又说你曾经是人类?”如果曾经是人类,那么不是人类就只有一种可能性,死掉。可是如果死掉,又怎么能够复生?而且普通的人类又怎么会有这样强大的魔法,甚至成为圣教的大祭司?
她看过圣教的历史,里面对于大祭司的事情只字不提,只知道每隔一百年都会有新的大祭司出现,带领整个圣教走向辉煌与繁盛。大祭司是不容反抗和质疑的存在,哪怕是国王也不可以。圣教和王族关系亲密,是从很久很久以前,从这片大陆还存在的时候就不变的事实。
☆、第815章 第八十五碗汤(十)
第八十五碗汤(十)
“这很难理解吗?”S觉得清欢这姑娘做菜很好吃, 声音很好听,长得好看平时也很好相处, 但就是有一点不好,明明有时候很聪明,有时候却又傻乎乎的, 就好比现在。“难道你以为大祭司是神赐的吗?”
“那……是怎么来的?”清欢不耻下问。“我看过那些书了,对于圣教记载的不少,可是有关大祭司的却什么都没有。”
“当然不会有。”S的声音里没有丝毫感情, 清欢跟在他身边, 莫名感到他的心情有些阴郁。这让她忍不住关心了一句:“你怎么了?”
“没什么。”似乎没有要告诉她的意思。
相处了这么久,清欢基本上已经能琢磨透S的性格了, 这家伙极其别扭, 很多时候想要什么想说什么,你不逼着他不想着法儿哄着他是听不到的。因此她亲昵地挽住他的手——两人的手有着很大的区别,S的手修长有力,冰冷的吓人, 清欢每每触碰到的时候都犹如置身于冰窖之中。她不曾与S再亲密的接触过,不知道他是不是整个人都如同一根大冰块。
“没什么是什么意思啊, S大人就告诉我吧, 我不会泄露出去的。我发誓!”
没有人知道, 因为知道的人都死了。S其实也很想找个人诉说,清欢缠着他恰好顺了他的意思。顺水推舟告诉她的同时还不忘再提个要求:“羊奶羹要多放糖。”
爱吃甜食的家伙。
“都听你的。”
于是在这条漫长的、正在发生着各种各样事情的街上,清欢知道了大祭司是如何被选中的。
每一任大祭司都有着强大的魔法,他们能够占卜到自己的死亡时间。为此他们会提前二十年选择继承人, 将其培养成为下一任大祭司。
可继承人不是一个,而是无数个。从整个大陆挑选来的男孩子,年岁要在五到七岁之间,资质要上佳——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要求。光是寻找这样的男孩就需要好几年,因此每一任大祭司都是在刚刚上任的时候就开始寻觅了。无数在魔法上有天赋的男孩被送入圣教,然后他们被关在大殿的森林里,那里除了野兽什么都没有,他们要靠自己的能力活下去。
期间发生过什么残酷的事情自然不用多说,能活着走出来的不过寥寥几十人。这几十个孩子会被送去不同的村庄,用圣教的话来说,有大祭司潜质的孩子,神明一直关注着他。
被送到村里的孩子成为了村民们祈福的对象,可与之相对的,是他必须不吃不喝,他们被吊在高高的神像上面,村民们在他们面前跪下,然后转身,不会再回头。
就这样,一个一个死去,如果想要逃走,就会被村民们活生生烧死。
直到那最后一个活下来的男孩被送回圣教,从此当作下一任大祭司来培养。
可这远远不是尽头。成为大祭司,就要接受属于大祭司的责任。肉身凡胎会受伤会衰老,和常人无异,因此他需要抛弃“人”的身份。烈焰焚身七七四十九天,因为事先服下的药物,骨头会保留下来,然后这具骷髅被送到祭台上,每天以鲜血供养,直到大祭司寿命告罄,吸食掉大祭司的魔法与灵魂的新一任大祭司才会出现。
一代一代,就是这样继承的。
人类是多么残忍的生物。他们一心想要神明的庇佑,口口声声诉说着自己的信仰,质问着上天为何不多眷顾自己,为何自己不能得到更多,却能毫不犹豫的去伤害他人。对人类而言,一个被吊在神像上的孩子,会饿死也好,能撑下来也好,都跟他们没有关系。神像上的男孩如果死掉,会被视为不详的象征。人们不会为他收尸,而是会将他的尸体洒上盐焚烧殆尽,以此来驱逐魔鬼。
大祭司重生的时候是没有记忆的,他们会像自己的上一任一样,成为王族的守护神。过去遭受的一切他们都不记得了,但是当他们找到自己的继承人时,却又能毫不留情的再一次将曾经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加诸在继承人的身上。
可是S什么都记得。
后来他想过很多次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他和其他人都不一样,也许是因为在被选中之前,他遭受过更难堪的事情。比如说,被酒鬼父亲和赌鬼母亲以一百大陆币的价格卖给一个喜欢小男孩的老贵族。
他们拿着一百块钱哈哈大笑扬长而去,S看着他们的背影。
很多人都看着这一幕,对他们而言,卖掉孩子来换取一点点钱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人如果要活着,总得舍弃点什么不是么?哪能做什么都一帆风顺呢。S的姐姐在十一岁的时候就被父母卖给了一个鳏夫老裁缝,没几个月就有了孩子,生产的时候活生生痛死在床上。
老裁缝拿了块破布把姐姐的尸体草草裹起来就扔了,至于小小一团的死婴,他想都没想就投到了粪坑里。那团骨肉与秽物融为一体,早晚会被腐蚀殆尽。
然后老裁缝拿出攒了很久的十块钱,又从别人家买了个更小的女孩回来当老婆。
这就是生活在贫民窟的日子。男孩不值钱,女孩更不值钱,强|奸杀人抢掠这样的事情无时无刻不在发生,数不清的未成年的女孩沉默地死在神明的眼下。
没有人会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出身低贱,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们,因为他们死了也就是死了,没有人在乎。
S是冒名顶替的。
老贵族有个五岁大的小儿子,长得粉雕玉琢十分可爱,可惜圣教占卜的结果是小少爷天赋极高,因此即使他是贵族,也要将儿子送去。
他当然舍不得,这时候买来还没有下手的S简直就是瞌睡时送枕头。
S度过了有生以来吃的最饱穿的最暖的一段时间。长时间的营养不良让他显得格外瘦弱蜡黄,老贵族填鸭式的养育方法让他在极短的时间内变白变胖。当他穿上绸缎做的衣服后,好看的说是天使也没有人不赞同。
老贵族那遗憾的眼神呐,S永远都不会忘记。
也许是因为这样,他才会保留所有的记忆。
无论是贪婪的父母、暴虐的老贵族,还是无知愚昧的村民,亦或是那根本不存在的神明,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在丛林中被野兽追逐捕猎的恐慌不安,看到同龄的男孩一个一个死掉的恐惧,因为极度的饥饿吃死人肉的过往——
吊在神像上,风吹日晒,乌鸦啄食,回到圣教烈焰焚身白骨剥离,这些,S都记得。
他要守护的不是王族,也不是这片大陆,他恨不得人类在这个世界消失,又怎么可能去庇佑和保护他们。
弱者不应该存在于世上,这是S的想法。
既然活着就要被欺凌,那不如全部死掉好了。黑的白的,脏的干净的,好的坏的,都一起消失,然后重新建立起一个崭新的世界。
强者决定他人生死,弱者连选择死亡的权利都没有,他的命曾经只值一百块钱,更多的人被几块钱买断了一生。新的大祭司产生后,某个村庄全部的村民不知何故全部饿死,他们无法走出村庄,无法和外界联络,外头的人也无法进来,村子里的食物很快消耗殆尽,村民们开始人吃人,直到最后一个活着的人将自己身上的肉吃光。
某个贵族家庭天降异象,天雷将他们活生生劈的焦黑,连一条狗都没有幸免。
他们亲手创造出了“神明”,如今神明也要亲手毁灭他们。
什么叛乱君,什么王族,什么圣教,S根本不在意。因此他才任由那个愚蠢的精灵逃走,任由低贱的叛乱军们在圣教闹的天翻地覆,任由王族欺压臣民作威作福——因为这一切都跟他没有关系啊!
“不觉得我将这个世界的未来规划的非常完美吗?”S目光狂热地问着清欢。“你一定也为我的想法感到骄傲吧?到那个时候,你陪着我,做饭给我吃。”
想毁灭世界的人清欢见得多了,她微微笑了一下:“你开心就好。”
S难得的激动起来,似乎美好的前景已经呈现在他眼前了,没有人类的世界才是最美好的,什么法律道德公平正义,去操心这些做什么?人类消失的话,就不会有这些问题了吧?
“你喜欢的对吧?呐,你喜欢的,对吧?”像个急于得到大人认可的孩子。“你会跟我一起的,对吧?”
清欢踮起脚尖摸了摸他的头:“当然。”
S顿时高兴起来,他很开心自己的想法能得到赞同:“你不是Envy,Envy只会说些不讨喜的话阻止我,我果然还是喜欢你!”
他终于相信清欢不是Envy了,即使有着相同的脸,她们也的的确确不是同一个人。清欢到现在都不知道Envy是谁,见S心情很好的样子,她觉得自己的疑问也许能够得到解答:“Envy到底是谁?”
☆、第816章 第八十五碗汤(十一)
第八十五碗汤(十一)
Envy是谁?
这个问题可就有意思了, 因为就连S自己也不大清楚。那个女人在某一天突然出现在他身边,想方设法取得了他的信任与依赖, 然后毫不犹豫地欺骗和背叛了他。这让S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挑战与侵犯,因此在将人抓回来之后,他也像是她背叛的时候一样不犹豫, 要了她的命。
“……你不知道她是谁?”
“莫名其妙的出现,又莫名其妙的背叛和消失,我怎么会知道她是谁。”S冷冷地说, 看得出来, 一提到Envy,还是会让他本来不错的心情变得糟糕。
那对高傲的S来说可真是一段不怎么美好的记忆。因为不曾忘记过去, 他的戒心十分强, 从没有人能真正的靠近他,Envy可以说是第一个得到他信任,让他觉得可以将她留在身边作伴的人。可就是这么一个人,转身离去的时候连话都不留一句。
她应该也没想到吧, 即使他许给她一些承诺,可是在她背叛之后, 他就不会再留恋, 而是将一切毁灭殆尽, 包括她的性命。
可是等她真的死了,S却又觉得寂寞了。因此在见到和Envy一模一样的清欢之后他才会有诸多奇怪的举动,虽然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让他认识到清欢与Envy是彻头彻尾的两个人,但这并不妨碍他想要个人留在身边的期望。清欢如果像Envy一样背叛的话, S想,自己也会如同杀死Envy一样杀死她,至于陪伴……完全可以再找一个人,也许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也许会很艰难,但总会找到的。
他早就知道这个世界一个人也能过,有没有人陪伴,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
清欢一脸失望,她本来以为自己能知道Envy的来历,没想到S根本就是一问三不知,她忍不住上上下下把这个人又来来回回看了几遍,然后叹了口气。S立刻警觉:“你叹气是什么意思?”他觉得自己好像被瞧不起了。
清欢摆摆手:“没什么,出来够久了,咱们该回去了吧?”
这正和S的意,他早就想回去了,外面人类这么多,他真是一点也不喜欢。两人继续朝前走,就看见路中间有一群人正围成了一圈,少女哭叫的声音不绝于耳,细听才知道又是一桩贵族子弟抢人事件。这一次少女倒是没有未婚夫,不过她看起来……清欢保守估计了一下,顶多只有十三四岁。
S仍旧冷眼看着,他对于这些人类没有丝毫恻隐之心,在他很小的时候,也是这样冷眼看着姐姐被卖掉,看着自己被卖掉。哭泣求饶有什么用?难道抛弃你的人就会来救你?他们只求片刻安逸,才不会在意消失后的你会遇到什么事。
少女的家人只是普通平民,根本没有胆量跟贵族作对,因此虽然舍不得女儿,全家人却只能抱成一团窝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少女朝他们伸出的手,没有任何一个家人敢去触碰。至于围观的群众就更不用说了,他们虽然一个个看起来义愤填膺,可谁都没有踏出那一步,因为他们知道,看着别人悲剧,和自己悲剧,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牺牲少女一个,能换取所有人的和平,那么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贵族也不是经常到他们这里来,这次只是巧合而已。只要将少女献出去,他们就不会有事了。
“你们这片大陆的贵族,都像是这人跟之前餐厅里的那个王子一样么。”清欢问。
S冷冰冰地扫视了前方一圈,“这跟你我都没关系,走,回去了。”
他率先举步要走,清欢却不想让他这样称心如意,她当然不算十全十美的好人,可是这个贵族让她看着很不舒服,当然不能让他好过。所以她弯腰捡起一颗小石子,朝正扯着少女的手要上马车的贵族砸过去。
这砸的一下可不轻,登时就让这肥头大耳的年轻贵族一个踉跄扑在了地上,他狼狈地爬起来之后四处看:“是谁?!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拿石子扔我?!不想活了是不是?!是谁!是谁!”他随意抓住一个男人的衣襟,“是不是你?是不是你?!”
“不不不不不不不是我——”
“那就是你!”
……真是个笨蛋,这些贵族不仅是人渣,脑子也都不怎么好使。清欢叹了口气,S发觉她没有跟上来,扭头看她,就发现她弯腰捡石子一看就知道要干坏事。察觉到S在看自己,清欢非但没有罢手的打算,还拿起石子在嘴边哈了一口气,再次丢了出去。
这一次贵族少爷摔的就比较惨了,因为他爬不起来了,好不容易被卫兵们扶起来,就没忍住呕了一手的血,还掉了几颗牙。这人看起来肥胖不堪,一看到自己流血掉牙却吓得腿软,竟然当场大哭起来:“牙、我的牙、我的牙掉了!”
眼泪和鲜血糊成一团,本来就丑,这下更是没眼看。
“你以为你是在帮她?”
两人隔了大概有五六米远,S这样面无表情的问。
清欢看向他,S对着她露出一个嘲讽的笑。然后贵族少爷就像是疯子一样指着在场的人:“把他们全给我抓起来!严刑拷打!一定要抓住刺杀我的凶手!一定要!”
竟然疯狂到要把所有人都抓走,真是被宠坏的丑孩子。
“本来让他把人带走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大家仍然能粉饰太平,像往常一样的过。现在你给所有人带来了麻烦,怎么,还觉得自己是救世主?”S朝清欢身边走来,别人被抓走无所谓,她当然不能。
清欢双手环胸:“我可没这么想。”
“你这家伙……”该不会是——
“哪有人要刺杀你呀,被害妄想症可要不得,就算是贵族少爷也得讲理不是?”清欢大声说,顿时成为人群焦点所在。
人们高兴起来,虽然他们没有说话,可是他们的喜悦都洋溢在脸上。也许是高兴清欢貌美,贵族少爷会换一个目标,也许是高兴有人出头,他们能逃过一劫——总之不管怎样,此时此刻出现一个漂亮的姑娘,就能安抚贵族的情绪,熄灭贵族的怒火。
“真是一群从骨子里都坏掉的人类。”S轻声说,这片大陆上的人,灵魂早就烂掉了。
果不其然,看到清欢,贵族少爷血泪模糊的脸上瞬间只剩下了一个表情,他看看先前自己一眼看中的少女,又看看笑意盈盈不哭不闹的清欢,当下就松开了手指过来:“我要她,把她给我抓过来!”
卫兵立刻围了上来,清欢也不反抗,很快就被他们扭住双手别在身后。她仍旧笑嘻嘻的,即使S站在原地没有动。
还没走到贵族少爷身前,S阴郁的声音传过来:“你认为我非你不可吗?”
清欢说:“没有啊,怎么敢,您要是不管我,我也没办法不是。”
言下之意很明显,我也没有把刀子架在您脖子上,您为不为我出头,不是您自己做的决定么?
她语气诚恳态度端正,还用了敬语,偏偏S就是不爽极了。最不爽的是他明知道清欢是故意的,却还是忍不住要出头。明明讨厌死了这些愚蠢又无知的人类,却仍然要跟他们打交道。就好像……他仍然是最初那个弱小无助的自己,明明已经这样强大了……
旁若无人的对话让伤口正疼的贵族少爷不高兴了:“哪里来的丑八怪,赶紧给我把他赶走!”
唔,他也好意思说别人丑八怪呢,更何况人家戴的还是面具。
S满心的不高兴,此刻正需要找个人发泄,这个笨蛋少爷不就是最好的人选?于是众人就看着他一步一步接近,卫兵们想要阻止,却发现空气里似是有一双大手将他们咽喉锁住,清欢得了自由后就站在一旁看着。S在离贵族少爷还有几米的时候停住了,只看到足足有三百斤重的胖少爷悬在空中,双手双脚可笑的挣扎着,然而脸色却越来越白、越来越白,终于,他再也不动了。
然后砰的一声摔在地上,清欢的手腕似是被人抓住,她一边跟上S一边提醒周围的群众:“还不回家,一会儿可就走不了啰!”
死了个贵族,这可不是小事。
“不不不!你们不能走!”
不知道是谁先喊了这么一句,然后S和清欢的去路就被人挡住了。
“你们不能走!贵族是你们杀死的!如果你们走了,我们可就遭殃了!我们所有人都会死!”
“没错没错!你们不能走!你们是凶手,你们得留下来!”
……
“我说什么来着?”S问。
清欢道:“我又不是想救人,我只是看那个胖子不喜欢而已。再说了,人也不是我杀的。”
……要不是S拉着她,她可能已经站到群众的队伍里跟着一起讨伐他了!S的眉头抽搐了两下:“闭嘴。”怎么变成好像是他的错一样?明明一开始就不理会的话,什么事都不会发生。
这个女人,就知道给人惹麻烦。
☆、第817章 第八十五碗汤(十二)
第八十五碗汤(十二)
S觉得自己要被这个女人烦死了, 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把她丢掉再也不管她,可是他又舍不得。为了一点点小小的错处, 放弃一个难得顺眼又想要留下来作伴的人,好像不太划算。
……回去再教训她好了,总得让她知道谁才是主人。
右手微微一抬, 人声鼎沸的人群顿时鸦雀无声,他们惶恐地张大嘴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来, 人们因此感到恐惧, 却又不知怎么回事。
“真是愚蠢。”S说,“如果灭绝了也是活该, 还不走?”
后一句是对清欢说的。
无形的大手握住清欢的手腕, 她被拉到S身边,直到两人走远了,僵立原地不得出声的人们才得以释放,他们惶恐地看着四周, 贵族少爷犹躺在地上没有知觉。这样下去可不行,如果贵族醒来, 他们的性命就难保了。所以……
人们采取了什么行动清欢不知道, 几天后她无意间听到圣教里的人谈论起一件事:叛军们嚣张至极的向王族宣战, 竟然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将一名贵族少爷和他的卫兵全部杀死丢弃,国王得知后十分愤怒,认为这是对王族的挑衅,立刻集结了军队, 要将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叛军给一网打尽!
这片大陆是他们王族的领土,不允许有任何人对他们的统治表示怀疑和反抗。
圣教当然也接到了王族的号召。
就在其他人都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做准备时,S仍然每天待在大殿内看他的书,清欢一开始不知道他看这些五花八门的书做什么,现在才明白,这家伙是为了建立新世界的秩序在做准备。可能是有点强迫症,一定要所有准备都做好再开始做事。在准备好之前,王族也好叛军也罢,他们要怎么折腾,S统统不在意。
其实他真要当国王还好,清欢也不会阻拦,世界总会革新换代,可这家伙并不是要当国王,而是要把所有人类都毁灭掉,这就不行了。
于是,她试图转变S的想法,可惜S吃了秤砣铁了心,无论她说什么都无动于衷,一心一意坚持要创造一个除了他跟她之外没有第三个人的新世界。
他想要世界变得崭新干净,又不想总是一个人,所以想要清欢留在身边陪着。这家伙的脑回路清奇得很,按照一般想法来揣测可不行。
“……这次王族与叛军开战,你会插手吗?”
S从书本里抬起头来,单手推了下眼镜:“这很重要吗?”
“当然。”这决定了最后的胜者是王族还是叛军。
“如果王族输了的话,我当然会插手。”
也就是说,他要保证王族对这片大陆的统治。“叛军头目你见过,对他们有什么想法吗?”
清欢这么一问,S才皱着眉头努力开始回想。唔,他似乎的确好像真的见过所谓的叛军头目:“你是说,之前不自量力想要从圣教抢东西的那些人?一群乌合之众,身为人类,竟然和吸血鬼之类的东西混在一起,为了个精灵不知死活的想要挑战我,真是愚蠢的可笑。”
在他眼里可能没有谁是不愚蠢的。“如果他们和王族打起来的话,只要你不插手,我觉得他们肯定会赢。”
“哈?”S重重地放下手里的笔。“你说他们会赢?!”
“前提条件是你作壁上观,国王的军队绝对会输给他们。”
真不知道她这种自信是哪里来的,总之看着叫人不爽极了,特别想把她脸上的笑给撕下来,让她难过哭泣。S眯了眯眼:“要赌吗?”在这之前,王族与叛军也打过许多次仗,什么时候输过?他们不还是在首都住的好好的?
清欢就等着他这句话呢。跟S相处了一段时间,她逐渐明白一件事情,跟这家伙说人话是没有用的,任何正经的劝诫游说建议在他听来都是耳旁风,还不如骗他。至少这人虽然喜怒无常,但颇守信用,答应的事一定会做到。只要他不插手,叛军必然能赢——S可能是在大殿里待久了,否则不会不知道在过往近十年的战斗里,叛军从一开始的节节败退到如今的无往不胜,他们的成长是腐朽王族所率领的军队无法比拟的。
“赌什么?”
“赌……”S努力想了几分钟。“你没有什么是我想要的。”他要的仅仅是清欢的“存在”,而这个他早已得到了。
清欢觉得他这人讲话真是不讨喜。“那就这样好了,如果你赢了,你想要我做什么都可以,我什么都听你的,可如果你输了——”
“不可能。”
“我是说如果——”
“我不可能输。”
老是被打断正在说的话,清欢忍无可忍地上去捂住S的嘴:“如果你输了,我要你永远留在大殿里,再也不要去创立什么新世界。”见S瞪大了眼似是要发怒,又连忙补了一句,“当然,我也会一直在这里陪着你,直到我生命的尽头。”
S想来想去,觉得自己似乎亏了,可他又转念一想,他怎么可能会输?这个女人总是说些让他不喜欢听的话,还喜欢给他惹麻烦搞事情,如果他赢了,她就完完全全听他的话,这么一来似乎也挺不错。感觉这是稳赢的局,S当下拍板定案:“行!”
事后他看到清欢脸上的笑总觉得有几分毛骨悚然,不过想想这应该是他的错觉——
——是错觉就有鬼了!
这个女人!
S嘴角抽搐,双手握拳看起来像是要把清欢打死。清欢坐在椅子上悠然的喝了口红茶,很遗憾地说:“真可惜,差一点你就赢了。”
S瞪着她,也不看旁边紧张兮兮的肖尔和艾尔莎:“你是不是早就知道?”
“我只是相信他们而已,就像你相信国王的军队一样。”清欢很真诚很无辜地看着他,“这难道不是信仰的问题吗?现在已经没有王族了,新的政权在逐渐建立,新的领袖亲自来圣教请求您继续担当圣教大祭司的位置,为这片大陆上的民众带来希望和福祉,哎呀,这可真是件好事情,S大人务必要答应。”
叛军赢了?!
叛军怎么可能会赢?!
肖尔面前,一张英俊的脸猛地放大,把他吓了一跳,但他仍然保持着镇定:“大祭司大人。”
“说,你们怎么赢的?是不是她搞的鬼?!”手指直指清欢。
清欢很伤心地说:“S大人怎么能这样误会我?再说了,我哪有那么大的本事,帮助叛军答应国王军啊,您太高看我了,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子而已。”
艾尔莎神情古怪,肖尔的眼角抽了两下,大家都保持着冷静理智平和的表情,至于真相到底如何——那谁知道,反正知道的人都不会承认,更不会告诉S。
如今肖尔和艾尔莎已经结婚了,他们夫妻俩盯着清欢看,意思是要她千万别惹怒大祭司,他们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个男人只要用一只手就能将他们摁倒在地摩擦的能力,新的国家建立需要不容置疑的权威,大祭司无异于是最好人选。守护王族的圣教转而守护新的国家,国民们心中应该也会充满希望吧。
大祭司大人生起气来的样子太可怕了!
虽然清欢大人早早告诫过他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将她暗中帮助他们的事情说出来,但是顶着大祭司大人的眼神,他们真的已经快要腿软了……
“好啦好啦不要生气啦,生气的话好吃的东西味道都会变坏。我刚煮了甜汤,加了很多栗子跟冰糖,你要不要喝?”清欢胆大包天的揉了揉S的头毛,“还烤了牛乳夹心小饼干,你之前不是一直吵着要吃?”
S这回就很容易的从椅子上被拉起来了,他听到吃的就忘了先前在气什么,尊严什么的其实也不是很重要啦。清欢牵着他走,顺势回头对艾尔莎夫妻俩眨了下眼镜,意思是还不快走?
这个人她来搞定。纵使S有着毁灭世界的能力,在他人眼中是被畏惧的存在,可在她面前也不过是个坏脾气的小孩,顶多也就是身材高大了点,骨子里跟小孩子没什么区别。哪怕他的外表再成熟冷峻,灵魂仍然是不被改变的。
所以,从一开始她就知道怎么转移S的注意力,怎么让他心甘情愿的听她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顿下午茶只是缓兵之计,真要让他乖乖待在大殿不闹事,再作为大祭司为新的国家的臣民们效力……那可能还需要许许多多顿的下午茶吧……
**的政权应该被推翻,剥削人民的王族也应该被打倒,艾尔莎他们的理想终于能够实现,这片大陆会慢慢地抛弃黑暗迎向光明——虽然很慢很慢,也许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但最终的结果,一定是令人满意的。
格瑞斯,应该也会很开心吧。
☆、第818章 第八十六碗汤(一)
第八十六碗汤(一)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这还是第一次清欢有这样的感觉, 对一个来到桥上的女鬼,竟然感到似曾相识。她单手撑着下巴, 到这里来的鬼魂多了去了,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是人非人奇奇怪怪形形□□,总之什么样的都见过了, 但眼前这一只还真有点稀奇,愣是让她有种说不出的熟悉感。
否则从S的世界离开之后,她不会顺手将它带回来
女鬼没有愤怒仇恨也没有绝望悲伤, 而是很懊恼地挠了挠头:“是这样的……如果是那样子……你可能……就有印象了吧……不过我已经死了, 没有法力了……那什么……”它小心翼翼地看了清欢一眼,露出讨好的笑容:“你认识文凉吧?”
清欢点点头:“认识。”
“那你觉得我熟悉肯定是因为他跟你说起过我……我叫栗子。”
栗子……
“咦?”清欢很久没吃惊了, 她微微睁大眼睛:“那你怎么会死在普通世界?”身为完成鬼魂心愿的任务者, 如果死掉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完全消失,另一种就是重新投胎,从没听过会到奈何桥上来的。清欢掐指一算, 顿时露出难以言喻的表情来,“你……”
“呵, 嘿。”栗子很尴尬地笑了笑, “这个说来话长……不过能遇见你真是太好了!我原本以为我死定了啊!”
“你怎么会死?任务者不会轻易死亡, 你——”
“就……出了一点点小状况,我听文凉说起过你,他还给我看过你的影像,我们的话, 能力不够强大,是不能在任务世界多做停留的。”栗子认真地说。“一般来讲,完成任务就要脱离,随着能力逐渐强大,才可以选择是否在任务世界继续待下去。”
“所以,这跟你死掉有什么关系?”清欢伸手搅了搅锅里的汤水。
“其实也没什么太大关系,主要是我曾经完成任务的几个世界,有一些人本来应该在一起结果没有在一起,我接受任务后将他们撮合到一起了,可是等我离开之后这几个世界不知道出了什么毛病,竟然重新崩坏了!也就是说我的任务在短暂的成功后被宣告失败,然后蝴蝶效应你懂的,搞得世界出问题,死了很多人。所以我想补救,谁知道刚回到第一个失败世界就给S那个冷血的混蛋给杀了!卧槽!太过分了吧!好歹我也是陪他度过七八年孤独时光的人啊!本来失败任务想要补救就很危险,死了就会元气大伤,这混蛋还会什么魔法,直接把我弄死了啊!弄死了还不算完,连我的灵魂都不放过!你看你看你看!这里!就是这里!”
栗子气得蹦蹦跳,让清欢看它的脖子后面,那里有一个黑色的“S”标记。“那家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竟然用魔法把我的灵魂钉死,太恶毒了吧!你怎么能忍受跟他度过那么多年的!”
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任务补救失败也就算了,最主要的是灵魂回不去,被困在任务世界,直到清欢出现,她们相遇,她将它带回奈何桥。
“我说呢。”清欢看了一眼锅里的汤。“引魂铃不响,招魂幡不动,连汤都煮不开,合着你根本没死透。”
“???清欢大姐头???为什么我觉得你很遗憾的样子???”
“那你知不知道我给你背黑锅是种什么感觉?”清欢微笑着问。“如果我也被S弄死呢?”
栗子可怜巴巴地看着她:“对不起……我就是个死颜控,收集了好多美人脸,每个世界随机换一张……”
清欢仍然撑着下巴看她:“那现在怎么办?我把你送回去?”
“不行啊,我任务失败,补救失败,就算回去了天道也会惩罚我的。所以——”
“所以?”清欢有种不祥的预感。
“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除去S的世界还有六个,如果能补救成功的话,我应该就能被释放了吧……”现在离了奈何桥她就会被雷劈,谁叫她任务失败来着?“我的运气可能都在新手世界里用光了……”想起第一个世界那一团乱的情况,绝对不可能的任务最后竟然稀里糊涂的完成了,所有的欧气都没了,怪不得这几个世界这么倒霉。
……
清欢这才明白谁是Envy。Envy这个人的确是真实存在的,在那个世界本来的轨迹里,Envy应该成为S最亲近的人,即使不是爱人,也应该是相伴一生的伙伴。S性格古怪喜怒无常难以接近,因此栗子进入那个世界后,千辛万苦得到了S的信任与依赖,然后她认为任务已经完成选择脱离,谁知道真正的Envy却背叛了S,导致S大怒。得知出事的栗子选择再次回到失败的世界进行任务补救,哪知道S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直接将回到他身边的她给杀了,而且还用魔法困住她的灵魂。
不过好处在于灵魂被困在那个世界,天道就没法用雷劈她。
恰好在这时,身具大功德的格瑞斯出现在奈何桥,为了完成格瑞斯的心愿,清欢进入到S的世界,阴错阳差补了栗子的缺。再加上她在那个世界停留了几十年直到“正常死亡”,也就算是帮栗子完成了补救任务。真不知道该说这丫头什么好,胆大包天竟然篡改Envy本来的容貌,就因为她觉得人家本来长得不好看。
美与丑,就那么重要么。
在和S更熟悉之后,清欢就发现了被困在大殿里的栗子的灵魂,于是在她死后,顺手就将这个给她奇怪感觉的鬼魂带了回来,否则Envy是谁清欢永远都别想知道了。
“……说到底,任务会失败,大部分都是你自己的原因吧?”
栗子苦哈哈地看着她,双手拜了拜,“是我的错,过了新手期就觉得自己是头老鸟了……然后就吃了这么大亏。”
“真会给人添麻烦。”清欢揉了下略感酸疼的肩膀,栗子连忙狗腿的跑过来给她按摩,“清欢大姐头,你会救我吗?如果你不救我,我只能再回去S的世界永远被困住了……”她没有清欢大姐头这样强大,永远也别想挣脱。
“我会帮你的。”清欢说,没等栗子欢呼又道,“不过仅此一次,而且你得做好心理准备,就算我帮你补救成功,等你的灵魂解脱,仍然要受到天道惩罚。”
栗子以前也失败过,她知道那是什么下场,被雷劈……就是因为失败会被雷劈她才选择回去补救的,哪里知道不仅没有成功,还差点把自己给害死了!清欢是她唯一的救星。“清欢大姐头……”
“乖。”清欢揉了揉她的头,觉得这丫头跟文凉一样缺根筋,也是难得遇到这些幼苗,当然不能让它们被掐死在摇篮里。“这段时间你就留在庄子里吧,等我回来就可以。关于补救世界的信息,你有吗?”
“有的有的!”栗子眼睛一亮,变戏法般掏出一个平板,“你看!”
真是高科技。
清欢看了眼古色古香的奈何桥,觉得好像真的缺少现代因素。她接过平板划了一下,迅速浏览一遍。“我知道了,你先去休息吧。”看起来生龙活虎,S那个人可不是简单的人物,即使是在孟婆庄休养,栗子的灵魂也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痊愈。
啊,她又给自己招来了个大麻烦。
栗子感动的热泪盈眶:“清欢大姐头……”
这什么奇怪的称呼,清欢看了她一眼,栗子就像条小狗,眼睛水汪汪湿漉漉,应该也是活了很久的人了,可是仍然能有这样干净的眼神。
清欢眸光温柔。
“去吧。”
栗子被谢必安引入孟婆庄后,清欢撑着下巴,望着黄泉路两边盛开的彼岸花出神。它们正迎风怒放,鲜红的花瓣一点一点蔓延开来,带着森森鬼气,以及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悲伤绝望。从桥的两边蔓延开来,一眼望不到尽头,这些花在这里生长了很久很久了,时间都变成了不存在的名词,而彼岸花,花开不见叶,叶落不见花,生生世世,碧落黄泉两不见。
可即便如此,也有着要生长在一起的执着。
她回过神,将平板又重新打开,这样还真的很有高科技感,到现在清欢还是用的墨泽这个人形生死簿呢,她是不是也该把奈何桥重新装修一下?
第一个补救世界。
看起来不算太难,不过有些问题难以理解,已经成功的任务世界为什么会重新崩坏?其中发生了什么?这些变故有没有共同点?如果只是单纯的补救,那么以后还会发生类似情况么?这一次是巧合她遇见了栗子,如果下一次栗子再出事,再巧合相遇的可能性基本上为零。
清欢将平板合起来,转身消失在桥上。
☆、第819章 第八十六碗汤(二)
第八十六碗汤(二)
东方刚刚露出鱼肚白, 金龙殿内沉香袅袅,偌大的龙床上只有一团小小的隆起, 清欢打了个呵欠从床上坐起来,先看了下大概的时间,发现大殿内空无一人。皇帝的寝宫竟然这么冷清, 足以见宿主性格中的谨慎与多疑。
“来人。”
“陛下,您醒了。”
清欢从被子里将脚伸出来,理所当然地让美人宫女为自己更衣, 随意问了一句:“什么时辰了?”
“不急, 离上朝还有半个多时辰呢。”宫女说,虽然她很惊讶陛下会让自己为她更衣, 但是当她解开清欢衣衫, 发觉里头是属于女人的身体时,也并没有露出任何吃惊或是不安的表情。
清欢换上了龙袍戴上玉冠,对着昏黄的铜镜照了照,好在宿主身材高挑, 长相中性英气十足,胸部用布条绑起来的话, 还真不会被人发现皇帝其实是个女人。但是秘密之所以被称为秘密, 就是因为它需要极致的保护和隐瞒, 任何想要靠近这个秘密的人都会受到很严重的伤害。“摄政王身子如何了,可能来上朝?”
宫女一下愣住了,她小心翼翼地看了清欢一眼,犹豫道:“陛下忘了么……您前些日子同王爷大吵一架, 王爷拂袖而去后,便再也不曾上过朝了。奴婢派人去慰问过,结果……人都没进得去王府,全被王爷身边的人给撵了出来,说……说不劳陛下担心。”
她如实说完后非常害怕清欢发火,这位陛下性格反复,自尊心极强,可是她也不敢说谎。
清欢忍不住叹了口气:“朕知道了,你派人去前朝说一声,就说朕今日身子不适,暂不上朝。”
宫女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应了一声:“是,奴婢这就差人去办。”
清欢又一个人在龙床上坐了会儿,环视一圈寝宫,心中又为这皇帝感到可悲可怜,却也可恨。
当年太后还是贵妃,后宫有数人同时有孕,先皇允诺,谁先生下皇子,便立为后。太后产下了皇女,为了皇后之位,买通宫人太医瞒天过海,终于如愿登临后位。宿主便被当作皇子养大,因为太后对其抱以厚望,所以宿主压力极大,事事都要求自己做到最好。先帝驾崩后,她便以太子身份登基为帝。
当年知道这件事的人已一一被宿主灭口,她实在太恐惧自己的真实性别被戳穿,因而为人极其多疑,对任何人都不能信任。方才的宫女从小伴她长大,对她忠心耿耿,她也对其毫不信任。沐浴更衣从来不假他人之手,夜晚就寝时更不允许身边有人存在。
这样的日子战战兢兢过了二十年,将心守的严严实实的女帝竟然无意中被摄政王撞破真实性别。摄政王乃是先帝义弟,虽说出身皇族,却是旁支,血缘十分淡薄。因为其人卓越拔萃,被女帝的皇祖父认在膝下,与先帝一起长大,比先帝小了七岁,恰好比女帝大了十二岁。先帝驾崩前担心女帝年纪小无法服众,便任命此人为摄政王。
谁曾料想这两人却相爱了。
若是能长相守,倒也不失为美事一桩。只可惜女帝气量狭小,眼中只有权势,摄政王是民心所向,又手握重兵,实在是她不得安寝的罪魁祸首。她心中自然也喜欢摄政王,只可惜,和权力比起来,摄政王占据的空间太小了。
说是大吵一架,其实是女帝摆下鸿门宴要杀人□□,结果却被摄政王身边的谋士发觉,助摄政王逃脱。他逃走后,女帝日夜难眠,不杀摄政王夜间连眼睛都合不上。这么多年来她以女儿身登临帝位,要担忧的提防的都太多,早就利欲熏心。也许从一开始她与摄政王的“两情相悦”,也是她想要得到兵权的方式。
摄政王不揭穿她的性别,不跟她□□,她心里便越是煎熬怀疑,认为他有更大的阴谋在等着自己。
“啊……”清欢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还说不难呢,这不难才怪。再好的人被这样欺骗对待,面对心爱之人的杀害,都会伤心欲绝了吧?要怎样再把人心给赢回来?
女帝气量实在狭小,若摄政王要篡位,早干嘛去了,何必等到现在?这人身份尊贵手握重兵,爱上她本可成为她的左膀右臂,她却倒好,非要将人杀了将对方的权夺走才能安心,真是狼心狗肺都难以形容。更别提这些年里,她那些不甘心的皇弟们如何疯狂反扑,摄政王为她挡过刀中过毒,只差没亲手将心脏挖出来送给她,她却仍不知足。
如今摄政王连早朝都不再上,定然是心灰意冷斩断情丝了。女帝若再步步紧逼,难保摄政王不会与她彻底反目成仇。即便他不会,他身边那些武将谋士个个也都不是省油的灯。真是的,根本没有能力当皇帝,这天下是谁给她打下来,谁让她坐稳的,她却恩将仇报。无论是从帝王还是爱人的身份来说,女帝都是一等一的没良心。
当皇帝不用考资格证,真是便宜她了。
但话又说回来,清欢不喜欢女帝是一回事,要以女帝的身份与摄政王破镜重圆又是另一回事。这两人必须在一起,保这江山百年昌荣,否则让女帝作下去,摄政王定然不会杀她,她却不会善待摄政王,摄政王一死,这天下就彻底崩塌了。他手下奇人异士无数,更不乏野心勃勃之人,如今能安分守己,是因为摄政王有用人之能,使得他们心甘情愿为其差遣。
可摄政王若死了,女帝就等着被这些人生吞活剥吧。
身为女子,虽说在封建社会受到的束缚与条框繁多,可女帝性格上的扭曲与阴暗,与从小在她耳边洗脑的太后分不开。
正因为有摄政王的存在,太后才不能将手插到前朝去,她可是将摄政王当成了眼中刺肉中钉,意欲除之而后快。真要说起来,清欢倒是觉得太后更适合做皇帝。女帝有这命,却没有这本事,更无容人之大度,即便她坐了这几十年江山,也会为后人留下无数隐患。
……
啊,她倒是把问题分析的很透彻了,可真的很叫人头大啊!
如今摄政王连早朝都不上了,见不到人的话她怎么把人拿下?更别提人家早对女帝心灰意冷。摄政王身边从来不缺色艺双绝的奇女子,只是他心系女帝,才不沾染女色,再拖下去万一叫别人得逞可如何是好?清欢看过之前发生的一切,对于这个世界的任何人和事都了若指掌。摄政王的性格,若真是占了某个女子的身子,便是无爱,也会负责,并且献上全部的忠诚与尊重。
这种好男人——是真的好男人,就是活了不知多久的清欢都觉得难得,光明磊落又正直宽容,女帝到底是怎么看出来人家包藏祸心的?!
真心最珍贵,可最坚贞,可一旦失去了,也最难以挽回。
真是大麻烦。
不然……装病看看?
算了吧,以摄政王的性格,要与女帝恩断义绝的话,只会回一句“本王不是太医,去了也不会让陛下的病有起色”之类的话吧。而且之前的鸿门宴就是以生病为幌子将人哄来的,同样的招数用了两次可真的是够了。
对待这种几乎称得上是完美又心如死灰的人,方法可不多。
从摄政王年纪轻轻就征战沙场立下汗马功劳来看,此人心性坚定,决定的事情绝不会更改。他喜爱女帝的时候,愿意为其献上生命无条件包容,放弃的时候自然也不会回头。女帝将人心伤透了,就是跪下来乞求原谅估计也没用。效忠还是会效忠,但爱——这种东西不会再有了。
清欢在寝宫转了一圈,她本来想换件衣服的,可是这一圈她发现一件事,寝宫固若金汤,女帝又是九五之尊,按理说她想在这里做什么也没人敢管,可整个大殿内一点女性化的东西都看不到,她似乎比任何人都厌恶自己的女儿身,也比任何人都在乎这个皇位。
她把自己逼迫的太厉害,导致整个人都扭曲了。
女帝对摄政王的爱不知有多少,也许她之所以和摄政王在一起,是因为害怕他揭穿自己的真实性别。这种害怕秘密被曝光的恐惧让她辗转反侧,摄政王一日不死,她一日难以平息。
自古以来,大多数帝王都是如此。他们更好面子,也更不会承认错处。
清欢坐在床上晃着双腿,陷入了深沉的思考之中。说这件事简单是因为要挽回的对方是个君子,说麻烦也是同一个原因。太有原则的人受到伤害后,通常都是无法补救的。
他们越是理智冷静,就越能判断自己应该如何去做。摄政王这棵大树,想再重新砍下来当桌腿子,绝不是件易事。
但,她是谁呢。
☆、第820章 第八十六碗汤(三)
第八十六碗汤(三)
铜镜昏黄, 照不出美人如花娇,如月洁。
素手纤纤, 执起炭笔,沿着修剪整齐的眉毛轻轻一画,使得眉如远山, 桂花香粉扑在面上,粉颊娇艳,便添了几分女儿家羞赧, 欲滴的红口脂在唇瓣上轻轻一抿, 朱唇微启诱人品尝。素面朝天已是貌美如花,精心妆点后更是倾人城国。从美色方面来讲, 清欢向来是一等一的。
发髻绾的很是简单, 只松松插了一根白玉簪,除此之外再无多余的装饰,一袭红裙躺在深色的大床上,为这个充满雄性气息接近冷硬的房间增添了几分色气与柔情。
“你是何人?谁允你到本王的院子里来?”
男人声音低沉带着不悦, 很明显,他以为这是哪个自以为是的属下又给他找了个美人来。他说过许多次不需要, 那群家伙似乎听不懂人话, 莫非是好日子过多了?
清欢躲在被子里, 之所以会被发现,首先是因为被子高高隆起,另一个原因则是因为红裙子的一角露在外头,简直就是明晃晃地告诉来人:嘿, 你床上藏了个人啊!
很好闻。
这是清欢躺到床上的第一感想。不像是一般皇族男性身上总是有着龙涎香或是其他名贵香料的气味,摄政王的房间是清爽的皂角味,他的床榻和房间都非常干净,这就让清欢有了很好的第一印象了。
摄政王站在床边,很耐心地等着。然后他看到一双小手从被子里伸出来,抓住被头一点点往下拉。首先是乌黑如瀑的秀发,然后他看到了一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
良久,两人对视,摄政王淡淡地叫了一声:“陛下。”
啊呀啊呀,真是冷淡啊,完全没有感情的冷淡。清欢眨巴着眼睛:“皇叔。”
摄政王不说话,她也不说话,直到他又问她:“陛下怎的这副不伦不类的打扮,被臣开了岂不笑话。”
“我本来就是女子,穿女装有什么不对?”清欢从床上坐起来,伸手去扯摄政王衣角,却被他避开,两人之间隔了数步的距离,摄政王眼中面上,皆不见任何动容。他感到心口在隐隐作痛,那一刀当真是下了狠手,倘若不是他心脏较之常人偏了几分,当日便要死在那场鸿门宴中了。
他只看了清欢一眼,便想到无数过往,只是再无甜蜜幸福,只剩下失望淡漠,以及难以被忘怀的剧痛。当日从皇宫离开,他是真存了必死之心,毫无求生之意,如今这条命是属下们拼尽全力救回来的,再不能任意叫她糟蹋了。
“我知道错了,皇叔。”清欢抿着嘴,她早就想好,对摄政王这样的男人,一味的狡辩紧逼是没有用的,倒不如大大方方认错,能得到谅解最好,得不到也不至于叫他瞧不起。“我那日的所作所为……当真是错了。这些日来,我日夜难安,我想见皇叔,所以就来了。”
“皇叔大可气我恼我,是我错的离谱,应该要受到惩罚。”
“陛下是万金之体,何来错,何来惩罚。陛下这样说,臣心中惶恐。”
似是仍无动于衷。
清欢下了床,她一靠近摄政王就往后退,活似她是什么洪水猛兽叫人退避三舍。清欢的功夫是他教的,两人之间的情愫也来源于这贴身的肢体与交流。她赤着小脚站在地上,吸了吸鼻子,低着头,地上很快便湿了两小块。
摄政王微微一怔,皇帝最是好强,尤其厌恶自己身上出现与男人不同的地方。这么多年,他是第一次瞧见她落泪。
落泪是为了赢得他的联系,短时间内清欢还不打算崩人设。如果直接这样哭给他看,未免显得心机深沉,讲道理,如果清欢是摄政王,看到皇帝毫无顾忌的认错落泪,也会觉得是别有所图。因此她哭过之后快速眨掉泪花,再抬起头时仍旧带着笑,似乎之前不曾掉过泪。“我想要皇叔回到我身边。”
两人相恋数年始终保持着距离,最多也不过挽手,女帝怕被人看穿,向来与摄政王保持距离,他们之间从来都是摄政王在进,女帝原地不动。从始至终她也没说过喜欢他的话,更不曾给过他什么定情信物——因为对于女帝来说,皇位实在是太重要了。
可今日她却告诉他,她想要他回到他身边。
摄政王几乎要笑了,可他没有。他一点也不觉得开心,只觉得沉重煎熬:“陛下不是孩子了。便是孩童时期,臣也不曾见陛下这样任性过。”
清欢趁着他不注意扑过去,死死搂住他的腰。哪有人敢这样对摄政王,他高高在上,尊贵无匹,似这般抱着他不肯撒手之人可是皇帝。但他已不再喜欢她,想要将她拉开,清欢却将脸埋进他胸膛,“皇叔若推开我,我死在这里好了。”
摄政王的手僵了一下,半晌叹道:“陛下,您究竟要如何?纵观陛下的所作所为,实在是不能让臣相信。”
为她出生入死,恨不得将心都挖给她,最后她却回报给他一把直插心脏的刀。
疼。
“错了就是错了,我不会否认的。”清欢抓紧摄政王的衣服,“可是现在我要挽回你,也不是空口白话。”
她向来看重皇帝这个身份,就是和摄政王两情相悦时也自称朕,今日口口声声都是我,着实奇怪。摄政王并不会被这简简单单的几句话打动,他只觉得她又在图谋什么。
正在他要说话之时,突然有人敲门,还伴随着孩童哭声。摄政王愣了一下,清欢便主动放开了他,用手揉了揉眼睛,又爬到床上,拿被子把自己盖住。
摄政王只得去开门,门一打开,两个孩子就扑了过来抱住他大腿,长得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嘤嘤嘤的哭着:“爹爹!爹爹!弟弟欺负我!弟弟抢我的桂花糕!”
桂花……鬼使神差间,摄政王想起方才被清欢抱住,似乎闻到她身上有桂花香。他爱桂花,可她从不在身上喷洒香料的来着。不过很快他就回过神,弯腰摸了摸两个孩子的头:“乖,桂花糕要姐弟俩一人一半,玲儿是不是又吃多了?”
早熟的小男孩气嘟嘟的:“我都是听娘的!姐姐虽然比我大,可是一点都不乖!吃多了桂花糕又要牙疼了!爹爹快教训她!否则惹娘伤心,娘就要哭了!”
摄政王将两个孩子安抚好,而后轻声道:“玲儿,昌儿,说过许多次了,要叫我伯伯,你们的爹爹是——”
“王爷!”
没等他这句话说完,一道娇柔的女子声音传来,随即远处快速走来一名身着白裙的美人。她身段纤细容貌清丽,似乎时时带着哀愁,真是楚楚可怜,令人忍不住心生爱惜。
摄政王却无动于衷:“弟妹。”
高氏惶恐道:“王爷恕罪,这两个孩子,妾身一不注意就跑了进来……相公去的早,他们是王爷照看大的,难免对王爷有孺慕之情……”
“本王知道。”摄政王淡淡地打断了她的话。“带着孩子休息去吧,本王有些乏累。”
“啊,王爷身子不适么?妾身这就去给王爷炖点补汤补补身子——”
“弟妹。”摄政王又唤了她一声,眼神冷淡,始终保持着距离,他跟孩子说话的时候自称是我,在高氏面前却自称本王。“你是本王的故人之妻,不是下人,这些事交给下人做就好。”
他不是傻子,说是他将孩子照看大,其实他日日公务繁忙,哪里有时间带孩子,真要说起来,王府里其他属下和孩子相处的时间更多,也不见他们叫其他人爹爹。高氏的心思他一清二楚,之所以不揭穿,是因为他与其夫的情分。
高氏又羞又愧,爱慕之心被相公效忠的主子瞧出来,实在是叫她羞怕。“妾身、妾身知道的……妾身嫁过人生过孩子,配不上王爷,王爷身边又有佳人相伴……”可她仍然忍不住要心怀期盼,多年来与王爷最亲近的就是她了,即使不能成为王爷的女人,她也私心没有阻止孩子们的问话。
每当孩子们问她爹爹在哪里,王爷是不是爹爹的时候,她不曾承认,却也不曾否认过。于是孩子们就以为王爷是他们的爹爹,如果是,那该多好啊……
相公临终托孤,王爷也说过会永远照顾他们母子,既然这样,她是不是,也可以稍微奢望一下呢……
摄政王为人宽容,自然不会恶言相向,但被子里的清欢可待不住了。
“既然知道配不上王爷,便不要让孩子误会王爷是自己的父亲,否则我可是会不高兴的。”
高氏瞠目结舌地看到一名红衣美人从摄政王身后冒出来。清欢毫不客气地抱住摄政王的手臂,在心里对高氏表示了诚挚的谢意:“孩子岁数小不懂事,这位姐姐也不曾长大么?终日让自己的孩子叫别的男子为爹爹,难道就不曾为九泉之下的亡夫考虑一二?”
☆、第821章 第八十六碗汤(四)
第八十六碗汤(四)
高氏虽然对摄政王有非分之想, 骨子里却还是个闺阁女子,这种事叫他人撞见, 羞也羞死她了。当下面色惨白羞愤欲死,倒是两个小孩护母心切,挡在高氏面前对着清欢一脸凶巴巴:“你这个坏女人!快走开!”
玲儿则扯住摄政王衣角:“爹爹爹爹, 这个坏女人欺负娘,爹爹——”
“嘘。”清欢竖起一根手指抵在嫣红的唇瓣上,眼神冷漠诡谲, 让玲儿吓了一大跳。“乖孩子可不能乱叫爹爹, 否则会被大野狼抓走吃掉的。”
两个小孩都被她这表情语气吓坏了,高氏连忙蹲下去将孩子紧紧搂在怀里, 可怜兮兮地望着摄政王, 这若是旁人,早怜惜的要命拥抱爱抚了,摄政王却仍是一脸的淡漠,扭头看了一眼巴在自己肩膀上认真威胁小孩的清欢。
她竟修了眉毛。
往日英气十足的剑眉如今变成了弯弯细细的蛾眉, 眉尾部分微微扬起,显得得意而热烈, 鲜艳而张扬。同时也多了女子气息, 因为身居高位, 她的气质较之寻常女子而言截然不同,令人心惊。这么一看,摄政王竟觉得自己认不出她了,就好像眼前所站的这个人, 跟过去伤透他心的不是同一个。
清欢没注意摄政王在看自己,威胁完小孩连人家的母亲也不放过:“真为孩子好,就不要总是灌输他们王爷等于爹爹这样的信息,否则再叫我听到,非要你好看。”
高氏唇瓣咬的泛白,她脆弱的看了摄政王一眼,泪水沿着眼角花落,角度美的恰到好处,美人的泪水也的确会令英雄动容。和不肯被人看见眼泪的清欢比起来,高氏很明显更符合男子的审美,他们也更偏爱这种娇弱的美人。
“行了,带着孩子退下吧。”摄政王及时给了高氏台阶下,高氏惊喜地抬起泪眼,却见他高大的身影已经消失在房内,而房门也在自己面前关上了。
没关系的,她相信只要自己努力坚持,王爷一定会回应自己的心意。
房内,摄政王将清欢从自己身上扒了下来,“陛下究竟意欲如何?”
清欢定央央地看着他:“要皇叔重新喜欢上我。”
摄政王几乎要笑了,喜欢不喜欢,从她口中说出来,不是似儿戏,就似别有所图。事到如今他也不欲再与她多说,横竖无论他说什么她都不会轻易改变心意,既然如此,她爱怎样就怎样,他不去理会也就是了。“陛下,若臣记得不错,此时正是早朝的时候,您——”
“皇叔都不来上早朝了,我心情不好,身子自然不适。”这人一点谋反之心都没有,对清欢来说那才好办呢,身为皇帝,不以势压人还叫皇帝?她跟刚才那个泪美人最大的不同点就在这里。她是皇帝,没有人能忤逆她,也没有人能拒绝她。哪怕摄政王不喜欢女帝了,他也仍旧是她的臣子。
“你……”不曾见她这样油嘴滑舌过,明明是个阴郁的人,怎的……
“皇叔,明儿个,你会来早朝的吧?”清欢坐在摄政王床上对他笑,“你若是不来,我就来找你。”
摄政王淡淡地说:“臣会去的。”他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无论皇帝想怎样,他都做好了心理准备,无非是将这条命再让她算计一次,难道还会有别的可能性吗。
清欢笑着下了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扣住摄政王的手腕。论功夫女帝自然不如他,可谁说她一定要用武力叫他屈服呢?
摄政王本来以为皇帝这就走了,谁知道她却突然出手抓他。还没来得及避开,鼻息间就闻到奇怪的香味,接着浑身软弱无力,就这么直直地往前倒去。
清欢恰好将他接了个满怀。
摄政王不敢置信她竟然如此大胆,却说不出话来,只能在清欢将他放到床上躺着的时候露出谴责与不悦的目光。清欢叹了一声,她怎能不知道摄政王在想什么。真要给这人时间让他想清楚要不要原谅她重新跟她在一起,那不过是给他时间将仅存的一丁点情分磨灭。
摄政王不是少年人,泪美人也好睡美人也好,她们的骨子里都是含蓄温婉的,他的生命里经历过许许多多的战争分离伤心难过,就好像是流星一样绚烂过后归于平淡。只有一场大火能重新烧起他内心深处的火苗,清欢要做火,宁可将彼此烧死,也不放手。
先前那个泪美人,清欢瞧了一眼就知道摄政王绝不会喜欢。
“小叔叔,不要这样看着我,我会哭的。”她用手遮住摄政王的眼睛,另一只手则解开他的衣袍,顺进去抚摸结实强壮的胸膛。
摄政王闷哼了一声,因为她的小手并不老实。
清欢俯身在他耳边说道:“我什么过分的事情都不会做,我只是……”
后面的话她没有再说,摄政王却知道她要做什么,因为她的手已经覆在他胸口处了。那里,是被她用利刃贯穿的地方。他不曾让任何人再碰过,清欢的手有些冰凉,一碰上摄政王便不由自主地颤了一下。然后她将衣袍扒开,过了很久,眼前一片漆黑的男人感到有什么柔软而温存的东西触碰到了他的伤口,一点点的蔓延开去,让他心跳如雷。
“把我当成一个崭新的人来喜欢,我也会这样做的。”清欢吻着伤口如是说道,语气温柔婉转,充满真诚,却也像是来自地狱的蛊惑。“不再是视皇位如命连爱人都可以抛弃的女帝,只是一个做错事想要挽回的女人。”
然后她用两只手捂住摄政王的眼睛,脸颊轻轻蹭了蹭他的:“你的女人。”
身下坚硬的身躯突然颤抖起来,清欢内心软了一片,她随手将自己红裙子的腰带扯了下来,层层叠叠将摄政王的眼睛蒙住,告诉他:“药效只有半刻钟,我要走了,明日记得要来看我。”
身上骤然一轻,动人的桂花香也在瞬间淡去,摄政王几乎是不由自主地想要伸手拉住她、呼唤她,可是动弹不得,也发不出声音。只有蒙在眼睛上的红色布料,仍旧带着余香。
她说,把她当成一个崭新的人来喜欢。他能么?她又能做到么?
只要想到过去她的所为,摄政王便觉得浑身发冷。可是今日所见到的皇帝,却又让他在心如死灰的同时感到快活。难道他对她仍旧是余情未了?
这可如何是好。
明日……她没有要他去上朝,只说要他记得去看她。那么他不去上朝,应该也没什么的吧?
过了会儿,摄政王才伸手将眼上的红绸子拿下来,放在手心细细摩挲。上头还有着桂花香,他的胸口似乎也遗留着那些琐碎的吻。刚才那个真的是城府深沉的女帝么?为何他感觉像是个陌生人,就连这份陌生的悸动都不像是来自自己。
摄政王在床上躺着,半晌,才叹了一声。
忘记问她了,这戒备森严的摄政王府,她是如何进来的?便是他教过她功夫,和王府的守卫比起来也不够看。更何况她是皇帝,每日政事繁忙,竟然还偷跑出宫,若是过去的皇帝绝不会这样做,她究竟是怎么了……
思考了好一会儿,摄政王理智的得出一个结论:怕是吃错药了吧……
第二日上朝,清欢果然没有在朝臣中见到摄政王。小芜一脸忐忑,迎她回宫的时候面色不安,生怕她发火。清欢却挥挥手叫她退下,顺便吩咐了一句:“王爷若是来了,直接让他进来便是。”
小芜嘴巴动了动没说话,其实她想说,王爷真的会来么?陛下您为何如此的有自信??
昨日情形如何,她关心又不敢问,陛下这人,最是嘴硬最是固执,就是心中喜欢也不会承认,她真怕昨日陛下是去跟王爷吵架了,再不然……也许陛下连王府的门都没进去?
穿着女装不带侍卫来路不明,肯定进不去的吧……
可是陛下现在心情似乎颇好,她还是不要泼陛下冷水了。陛下难得不皱眉,难得心情这样好呐。
虽然这样想,但小芜还是认为王爷不会来。那场架吵的似乎很是厉害,王爷真的能与陛下前嫌尽释吗?
清欢回到寝宫,第一件事是换衣服,她不喜欢穿龙袍戴玉冠,繁复琐碎行动都不方便,裙子就不一样,又轻快又漂亮——最主要的是她在裙子下面是光腿,反正别人看不见,除了她自己没人知道。
这个天气穿太多可难受,要是有空调就好啦。
换好衣服她盘腿坐床上把玩一块玉佩,这是她昨日从摄政王身上顺来的,所以即使他本来不打算来,为了这块玉佩也会来找她。
清欢露出狡黠的笑容,她可没有自信到认为自己魅力大到几句话就能说动一个成熟而心死的男人。
所以用点小手段也是理所当然的,不是吗?
☆、第822章 第八十六碗汤(五)
第八十六碗汤(五)
摄政王进来的时候, 就看见素来注重形象恨不得将龙椅都随身携带的皇帝,穿着红裙子坐在龙床之上, 裙子下是两条白嫩的跟藕节似的小腿,脚踝上还系着一串铃铛,脚趾甲涂着鲜红蔻丹, 看起来诱人极了。可能是因为天气热,裙子也不好好穿,松垮垮的搭在肩头, 一边香肩露了出来, 此刻她正低着头从怀里抱着的篮子里寻着什么,摄政王走近了, 才发现里头是各式坚果, 她将爱吃的挑出来吃了,不爱吃的又都丢了回去。
第一次见她这样,为了安全着想,皇帝平日里从不会对某样食物表现出过度的偏爱。
清欢沉浸在寻找小核桃的世界中, 压根儿没听到脚步声。她哼着歌儿踢着腿,直到一双黑色皂靴停在了面前才抬起头, 一点意外和不好意思都没有:“小叔叔!”
连皇叔都不叫了, 叫什么小叔叔, 真是……成何体统。
“你要吃吗?”她举起手来。两指间捏的是一颗被剥好的小核桃,与脚趾甲不同,这双小手上的指甲圆润而整洁,没有过多的装饰, 但也正因如此,素白的玉手衬的食物似乎都美味了许多。
摄政王没有说话,清欢就赤着脚站到地上将核桃仁塞到他嘴边,摄政王正要往后避开,却被她丢开了篮子的小手搂住劲瘦的腰,一副你不吃我就不罢休的模样。万般无奈下刚张开嘴,核桃却被清欢自己吃了。摄政王眉头微微一蹙,尚未来得及说话,她裸着的小脚就踩到他缎面的靴子上,然后踮起脚尖亲了过来。
这是他们第一次接吻,纯洁的要命,只是将核桃仁哺到他口中,然后蜻蜓点水,见好就收。
如果不是她正踩在他脚背上,如果不是她将浑身重量都交给他,摄政王一定退的远远、远远的!口中的核桃仁不知道是要咀嚼还是要吐出,就这样僵持了好一会儿,他连嚼都没嚼便直接吞了下去,俊脸因为泛红,所以看不出是气的还是羞的。
偏偏清欢还问他:“好吃吗?”
他虎着脸,双手掐住她的腰将人从身上扒拉下来放到龙床上,然后想说教,话到了嘴边看到她笑盈盈的表情又觉得说了可能也没用。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要说。“陛下。”
“嗯。”大眼亮晶晶地望着他,似乎十分期待他接下来的训话。
摄政王吸了口气,“您要注意自己的身份——”
“跟你在一起的话,我就只是你的女人呀。”清欢理所当然地说。
摄政王不肯承认自己的内心因为这句话又开始跳动,他努力保持着一成不变的面部表情。“臣今日来是——”
“我知道,想要这个是不是?”清欢嫣然一笑,变戏法般从枕头底下摸出这块玉佩。“这是你父母留给你的,所以你想要回去是吗?”
“既然陛下知道——”
“反正是要给未来儿媳妇的,倒不如现在就给了我,我会好好保管的。”清欢狡黠一下,当着摄政王的面将玉佩从脖子塞到肚兜里,碧绿的玉佩与雪白的肌肤相得益彰,格外娇媚。她似乎一夕之间就有了女人味,这是过去的皇帝从来不曾展露过的。摄政王的视线随着玉佩从清欢修长的颈项下落到胸口,她没有束胸,裙子又穿的不像样,酥胸半露,粉面含春,便是定力十足如摄政王,也没忍住往后退了一步。
玉佩所在的地方是……
他气息平稳,面上看不出丝毫波动:“陛下实在不宜如此任性——”
每每说话清欢都是要打断的:“我若是不任性,你可不会再来见我了。想要回这块玉佩,不行,不过我可以给你另外的东西做补偿。”
没等摄政王意会过来她是什么意思,清欢就向前几步拉住他的手往后一倒——她被压在了男人身下,女性成熟娇柔的身体与男性的强壮阳刚,显得格格不入,又显得格外契合。
摄政王大概沉默了几秒钟,才有几分咬牙道:“你……”竟然又下药。
不叫陛下了,这样才显得熟络呢。清欢巧笑倩兮,挥手将帐子放下。早朝后她批完了折子用完了午膳,起来后洗了个香喷喷的花瓣浴换了条新裙子,虽说天色将晚他才姗姗来迟,但这样也好呢,不用走了。
整那么多没用的干什么,直接上干脆利落又有效,最主要的是她也有需求,摄政王品性高洁为人正直长相英俊身材又好,这个世界现在她才是主角,她为何不顺从自己?
“想要玉佩的话,你能拿走,我就给你。”
她知道他多年从军,对大多数药物都有着极强的抵抗力,可这一次她用的可不是一般的东西,而是经过精心研制的香料,对身体不会造成影响又能尽兴,最主要的是,针对男人设计。
她就是要在属于皇帝的寝宫里让他意识到,她要的人,从来没有得不到的。既然上天注定摄政王与女帝的这段情缘,那么无论是谁都不应该将其拆散。
帐子里如何,朦朦胧胧,外人不得看清,只瞧得桌上有一对缠绕依偎的龙凤烛,从笔直高挺,被烈焰点燃,由上而下,由内及外,以燃烧的方式彻底相交相融,伴随火焰焚身,缓慢而坚定的被吞灭,经过一夜的时间,化为烛泪仍旧相偎。
……
事已至此,生米煮成了熟饭,摄政王就是再想否认,强烈的责任心也不允许他这么做。
怀中拥着仍然沉睡的美人,他轻叹了一声,暗想她这次可以说是吃了大亏,付出这样惨烈的代价,他身上究竟还有什么地方为她所图呢?难道是那百万大军?虎符的一半的确是在他手上,莫非她是想要这个?
女子娇躯温暖柔滑,与他肌肤相亲,显得格外亲昵。即便是在睡梦中她也抱着他的腰,小脸紧贴于他胸口,从摄政王这个角度看下去,只能看到清欢安然如蝶翼般的眼睫与被滋润的白里透红的面容。
他忍不住抚了抚她的发,这一头如瀑的青丝披泻在白玉般的美背上,他的手指可以轻易从发间穿过。从前他不曾这样靠近过她,她不许,他也不舍亵渎。如今两人已是这世上最亲密之人,摄政王的手便不受控制地抚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似是将她吵醒才堪堪停下。
……要醒来了么?会不会有什么阴谋?他既期待她醒来,又希望她能一直安静栖息在他怀中,这样矛盾的想法简直能把人给逼疯。
清欢只是蹭了蹭他带着疤痕的胸膛,在心口的位置用掌心贴上,往上蹭到他脸庞,摩挲了两下,睡意仍浓地问:“怎么不继续了?”
摄政王没听懂,她拿着他的手往自己头上放,他才意会她是想要他给顺毛。
又抚摸起来,眼神不知道有多温柔。
直到天亮,按理说到了早朝的时辰了,可是没有宫人进来叫,外头也没有一丝动静。明明天已大亮,却安静的还如同身在昨夜。
清欢终于悠悠醒来。她不顾形象的捂着嘴巴打了个呵欠,从锦被里,从摄政王怀里,支起上半身,无寸缕。摄政王的脸又悄悄升温,她便颓然倒回来,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嗯……”
摄政王紧张地等待她接下来的话,会借着夫妻之实,要他为她做什么吗?还是说……
没等他胡思乱想完,就听到皇帝软绵绵带着睡意无比娇媚的声音:“饿了……”
原来是饿了——等等,饿了?
一时间啼笑皆非,“陛下。”
“不要叫陛下,一点都不好听。”清欢把下巴搁在他肩膀上,两人仍旧贴着,她就缩在他怀里。“也不要叫我的名字,那是父皇同母后取的,我又不是男子。”
是了,她连真正属于自己的名字都没有,先皇以为她是嫡出皇子,给她的名字充满了冀望,太后为她取的字也都在在警示着她要铭记自己的身份,她贵为九五之尊,却连个名字都没有。
清欢这么说又不是为了要摄政王怜惜,她向来不爱伴侣视自己为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弱者。她只是想让他意识到一个事实,她与过去的女帝是完全不同的,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来。“叫我清欢。”
在他胸口上慢吞吞写了这两个字。“只给你一人叫。”
如此浓情蜜意娇柔妩媚,当真是要将男人的魂儿都给勾走了,摄政王想,若她从前也是这样,那会儿他定是被吃的骨头都不剩。谁能拒绝她温柔的亲吻与请求呢?“清……欢。”
“小叔叔。”她又这样叫他。“你大可继续生我的气,可不能不见我。不然我去王府见你也是可以的。”
他若真心要躲,她可找不着他。毕竟这皇帝还得当,他随意去了边疆或是他地,想要再见可就难了。因此清欢要他的承诺:“你要留在京城,留在我身边。”
摄政王想要答应这甜蜜的要求,可他又忍不住去想,她要他留下来,是因为什么呢,怕他离了她的掌控?可是感觉又并非如此。当真是被骗怕了,满脑子都是胡思乱想,哪里还敢轻易信她。
☆、第823章 第八十六碗汤(六)
第八十六碗汤(六)
人都是她的了, 心也早晚得属于她。不过想要将破碎的心重新补回来,那可不是轻松的事。
清欢换了个姿势, 整个人都趴在摄政王胸口上,他乌黑的眼睛透出温和的柔情,但是其中似乎也有着无法言说的悲伤。受过很多次伤害的人很难重新燃烧起去爱一个人的热情, 他的爱也好,温柔也好,都在一次又一次的利用和欺骗中被消耗殆尽, 想要将这份信任重新点燃, 需要很多很多的耐心和时间。
“小叔叔。”她凑上去亲了亲他,眼中流光闪动, 精灵古怪。“错的就是错的, 我如果否认,反倒像是别有所图了。很多人犯了错,究其一生都没有机会挽回弥补,我很开心, 即使这个机会是我骗来的。”她的手往下摸到他的大手,两人十指交握, “我会对你很好的, 不会再依赖你了, 从今以后,你什么都不必为我做,这龙椅我坐不坐得稳,你只管看着便是。”
女帝自负又自卑, 完全看不清自己的处境。太后与其世家虎视眈眈,只想她做个傀儡皇帝,是谁让她坐稳这天下,是谁为她守住这大好江山,又是谁为她清除道路上的一切障碍?她满心想要摄政王死好拿到他手中的虎符,可就是拿到了,她的能力也不足以支撑她使用——她不是做皇帝的料。
若是太平盛世,群臣清廉忠贞,做个守成皇帝,倒也绰绰有余。可在刀枪剑雨的朝野,她能够保持自己的身份不被拆穿,就已经很艰难了。如果没有摄政王的庇佑,她早被人吞的骨头渣子都不剩。摄政王之所以会受伤,是因为他甘心情愿为她所算计。
现在这个人完全将她放弃了,甚至连往日的爱意都不再剩下,再以女帝的身份靠近简直就是给自己找不快乐。所以清欢才要他把自己当成一个崭新的人,这个人不是以前的女帝——这一点,随着时间过去,他很快就会明白。
……他能信她么?摄政王凝视着清欢的眼睛,往日总是冷酷傲慢的眸子,如今被一片柔和欢快填满。他活了这把岁数了,比她大了那么多,经历过的风雨数都数不清,可是扪心自问,抛弃一切不安与潜在的危险,他愿不愿意接受眼前这个女人?
……愿意的,也许再被骗一次的话,才能真正的死心吧。
“清欢。”他开口唤了她的名。“你若再骗我,我便从此离开,此生都不再见你。你若想杀我,此时此刻,便是我给予你的最后一次机会。”
“我怎么会想要杀你?我那么喜欢你。”清欢在他耳边轻声说。“小叔叔不要害怕,朕会保护好你的。”
摄政王啼笑皆非起来,她保护他?从小到大,都是他在保护她呵。
“这块玉佩就给我吧?”清欢躺在摄政王臂弯里,手里拎着玉佩举高,在两人眼前晃动。两双相似的黑眸不约而同地看过去,碧绿的玉佩与青葱般的美人手相得益彰,只是这双手因此常年握笔,生了不少茧子,并不似寻常女子那般柔弱无力。“作为补偿,我把这个给小叔叔。”
摄政王只觉得胸口一凉,低头一看顿时吃惊,竟是皇帝的私章!此物珍贵,如何使得?当下便要推拒,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清欢抢先一步:“就当是你我的定情信物,我要你,也要这皇位,可我会自己坐稳它,美男也好江山也好,想要的我都用自己的双手牢牢抓住。”绝不假手他人。
摄政王一窒,半晌才叹道:“你……究竟是何人?”
清欢把玉佩收好,私章塞到摄政王的手心,毫不害臊的起身,长发柔顺的依偎在她滑嫩的背上,听到摄政王这样问,他也许是无意识的,可感觉却惊人的强烈——正好,她没打算继续当一个无能又自负的女皇帝。女子为帝本就极为少见,如此珍贵的机会怎能随意放过。
她掀开帐子披了寝衣,回头对摄政王嫣然一笑:“我是清欢啊。”
摄政王因她的回答微微失神,过了片刻,穿戴整齐的清欢回来了,她换上了明黄色的龙袍,苦恼地说:“哎呀,今天又堆积了不少折子,这大大小小无数的事情都要请示于我,我是皇帝又不是他们的老妈子。”这群大臣根本就是故意的,但是从侧面也反映出来选出专人筛选奏折的必要。
摄政王因为她抱怨的语气轻笑了下,清欢立刻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你笑了!”
他面上的笑仍旧在,但笑不语地看着她。清欢真的很喜欢这个人,干脆就扑了上来,在他结实的胸膛上一阵乱摸,最后亲了亲心口处的伤疤:“从今日起,你比我自己的性命都重要。我要去御书房了,你用了早膳,王府有事的话就回去,没有的话就留下来,我很快就会回来。”折子虽然多,架不住她一目十行。“我会去王府找你的。”
说完她就要走,却被摄政王叫住:“陛下。”
“嗯?”
“来王府的话,可以走密道,直通我的院子。”
摄政王语气平淡,可清欢却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她笑的更快活,忍不住又回来抱着摄政王小叔叔你真可爱小叔叔你真好小叔叔我真喜欢你的表白了一大通,直弄得摄政王面色潮红无奈将她推开才大笑着离去。
待到看不见她的身影,摄政王才摸了摸被亲的满是口水的脸,怎么都觉得她是故意的。然后他冷不丁想到,那对蛾眉可真是好看,但若是被臣子们见到,是不是太不搭调了一些?她本是英气十足的剑眉,因为多年以男儿身出现,虽然长相略显女气,却英姿勃发,从没人怀疑当今圣上其实是个女人。如今换了眉形,立刻就显出娇态来,尤其是经历过□□之后,浑身都是一股尤物天成的妩媚妖娆,更别提那一对饱满酥胸——
等一下,她好像没有束胸直接就走了????
摄政王猛地从床上坐起来,四下一看,果然,束胸带就扔在地上,怪不得方才他觉得怪怪的,抱身着罗裙的她与龙袍加身的她感觉竟然一样,他应该早点反应过来的。
今日既然不早朝,臣子无多,方才她自己也说去了御书房,现在赶过去应该来得及。摄政王迅速起身穿衣,出去的时候小芜正守在寝殿门口,见他出来连忙过来问安:“王爷万福金安。陛下吩咐奴婢给您准备了——诶?”
话没说完,已瞧不见王爷的身影了。
清欢坐在御辇上昏昏欲睡,昨夜胡闹的太晚了,她低估了一个成年男人的精力。就在她快要睡着的时候,突然听到贴身大太监的声音:“陛下,摄政王拦在路中间求见。”
“哦?”一提到摄政王清欢瞬间有了精神,她掀开帘幔,笑眯眯的打招呼:“皇叔今日怎的有空进宫来?身子可是爽利些了?”
小混蛋,装的还挺那么回事儿,可声音语气到位了,那个表情跟眼神是怎么回事?一点都严肃不起来。摄政王正要回答,又听小混蛋道:“哎呀,离得太远了,朕的眼睛最近不大舒服,听不清楚,皇叔还是上来与朕同乘吧。”
真是不成体统,可摄政王还没来得及拒绝,大太监就娘么唧唧地道:“陛下,这于理不合,太后若是知道——”
“哦?”女帝事事都在太后掌控下,她可不是。“过去先帝宠幸母后之时,也曾邀过母后同乘御辇,皇叔乃是国之栋梁,与朕‘亲如一体’,如何共乘不得?难不成在你眼里,是先帝于理不合,还是皇叔不及后妃?”
她咬重亲如一体四字,旁人听不懂,摄政王却再了解不过。昨夜种种浮上心头,他心中有些甜蜜又有些叹息,往日皇帝面前,这大太监说的话可比他重要多了,她向来听从太后,如今却敢这样说话,也着实叫他觉得,她是真的换了个人。
当下大步跨上去与她同坐,帘幔放下,清欢抱怨说:“好挤哦,挤死了,朕一点都不舒服。”
语气中不乏嫌弃,摄政王以为她又戏耍自己,心道果真不该信她,又与自己找难看,藏在袍袖内的束胸带似乎都冷的冻人。下一秒却见她起身爬到了自己腿上,笑语盈盈:“这样就好了。”
这帘幔虽说起到遮挡作用,可风一吹便会被人看见,摄政王无奈,为了不让她掉下去,只得伸手揽住她不盈一握的腰肢,轻轻掐了一把:“莫闹。”
清欢笑的更是嚣张,她这人从不在意他人如何看待自己,就是被看见了也没什么,她身边除了一个小芜忠心耿耿外,其他都是太后的眼线,他们就是看到了也不会宣扬,顶多是禀报太后——难不成她还会怕一个半截身子进了黄土里的女人?
☆、第824章 第八十六碗汤(七)
第八十六碗汤(七)
“啊呀, 小叔叔怎地这么快就来找我,难道是刚分别就想念了?”清欢笑不可仰, 手指在摄政王的胸膛画圈圈。“那你陪我去御书房好啦。”
去倒是要去的,只是周围耳目众多,摄政王也不好直说。一路让她在腿上坐着到了御书房, 下了御辇,清欢就遣退了宫人,坐在龙椅上单手撑着下巴看他:“小叔叔过来。”
她的语气相当的理所当然, 偏偏摄政王真过来了。刚靠近就被她拉着坐下来, 然后她自然而然地坐在了他腿上。如果不是腿上坐了她,摄政王几乎要立刻跳起来:“陛下!”
“嗯?”
“快让我起来——”
“你叫我什么来着?”清欢掏了掏耳朵, 并没有起身的打算。这龙椅宽敞是宽敞, 可是硬邦邦的,还是坐在人身上最舒服。
“……清欢,快让我起来……”
“不让,不要, 不行。”她想都不想就拒绝了,当今皇帝, 穿着个龙袍堂而皇之地倚在摄政王怀里, 因为四下无人还把鞋子都脱了, 赤着脚晃荡,脚趾甲上鲜红的蔻丹衬的肌肤更是雪白如玉。“我要坐在你身上,待会儿还要你抱我下去。”
可以说是非常嚣张非常任性了,半点都不在乎形象的。这下摄政王更觉得此人他不识得, 可抱在怀里又香又软又小,偏偏又像个烫手山芋,一时半会,真是抱也不是,扔也不是。不过短短一天时间,有了夫妻之实,他之前的难过就被她驱散了个一干二净,此人以极其霸道的姿态闯入他的生活,不给他喘息和思考的机会,就让他神魂颠倒。
半晌只得叹了一句:“不是说要补偿我,清欢,你就是这样补偿我的吗?”这挽回方式未免太过别具一格,真是个……
小混蛋。
清欢笑语盈盈:“我会对小叔叔很好的,小叔叔还没告诉我来找我做什么?”绝不会是单纯的想念,她又不傻。
被这么一问,摄政王才想起自己来寻她的目的,俊脸平静,面无表情,从袍袖中取出被叠的整整齐齐的束胸带。“这个,你忘了。”
仔细看的话,他的眼神有些飘忽,似乎不肯直视清欢。
清欢啊了一声,然后笑的更开心了:“小叔叔很担心我被人拆穿女儿身哦?”
“……并没有。”
欲盖弥彰的解释在清欢伸手解开龙袍的瞬间戛然而止,摄政王几乎是瞠目结舌地看着她用那双修长白皙的手将衣带解开,中衣里衣尽数退下,苦恼地道:“哎呀,小芜不在身边,我一个人可没法束,要不……小叔叔你帮我啊?”
摄政王连声道:“这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小叔叔都把朕睡过了,帮朕一点小忙又有什么不可以?”
……这个小混蛋!
最后摄政王还是屈服了,过程如何此处不加赘言,据御书房外的大内侍卫和诸多宫女太监事后回忆:那天的王爷从御书房出来后走路轻飘飘的没有跟儿,眼神飘浮还撞了树!他们都吓坏了,王爷可是千金之躯,若是摔着碰着可如何是好,可没等他们过去扶,王爷就自己爬了起来,继续脚步虚浮眼神飘忽的走了。
所以那天在御书房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呢?这他们还真不知道。
此后两天清欢虽然没有去摄政王府,但每日都会派人送些小礼物给摄政王。有时候是刚从冰窖取出的西瓜,有时候是无意间从宝库里翻出来的一枚暖玉扳指……总之林林总总各色各样都送了。摄政王虽然没有回应,但他全盘接受,对清欢来说这已经足够。
她这两天在忙什么呢,这可就说来话长了。虽然从栗子的平板里得知这位女帝的生平,在寄身之后大概也了解了此人的性格,可清欢怎么也想不到此人根本没有做皇帝的才华,却有一颗巨大的野心。
这些天她把所有奏折都给批了,一目十行,几百份撑死也就半个时辰的事儿,女帝过去可是要批阅一整天的,还每一份都仔仔细细看过,认真倒是足够认真,可惜不够聪明。诸如京兆府常年失修请求拨款,蓝田县官员需要吏部考察以及夏日祭祀的规格——这些也是皇帝需要考虑跟决定的?!
如果当皇帝不能最自由最快活,那当这个皇帝做什么?!她让这个国家的臣民安居乐业,他们却只想在她面前搞事跟她争权分天下?想得倒美!
民主国家有民主国家的好处,可是如今她身在封建社会,难不成要她用短短数十年的时间将其彻底改造?怎么可能,每个世界都有其成长的轨迹,揠苗助长又有什么用?
因此清欢采取的办法很简单,置之不理。
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要写折子来折腾的臣子很快就坐不住了。
在清欢当无事发生过的第三个早朝,摄政王仍然没有来。没有摄政王护着皇帝,这些眼高于顶的臣子们还不把皇帝给生吞活剥了!不过是个登上帝位没几年的毛头小子,倒是心比天高还想拿捏他们!就算是太后来了也不敢这样对他们!
清欢懒洋洋地瘫在龙椅上,单手拄着扶手,面无表情眼带困意。早朝起的未免也太早了,她的眼皮子还很沉。昨儿晚上她终于有空去见可爱的小叔叔,她缠着他胡闹了一整晚,早上她走的时候他还在睡呢。
下面的大臣慷慨激昂口沫横飞的说了一大通,一抬头,见皇帝十分不像话地坐着,完全没有将他的话听进去!顿时恼怒起来:“陛下!臣在禀报陛下关于江南堤坝决堤的事情!陛下究竟有没有在听?!”
“啧。”清欢咂了下嘴,“朕眼睛疼,听不大清楚,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大臣于是忍着气又说了一遍。
清欢唔了一声:“不好意思,朕刚才走神了,你说什么来着?”
再一遍。
“嗯……朕方才耳朵有点痒,没听到,你说什么出问题了要朕定夺?”
大臣的脸黑了。“陛下——”
“五日前,朕就在你的折子上批了。”清欢收敛坐姿,双手交握放在身前,眼神如同鹰隼般锐利。“堤坝决堤原因虽多,最主要的却只有一个,官员贪污,导致铸造堤坝时偷工减料,洪水一来便决堤倒塌,朕让你彻查江南府贪腐一案,时至今日已过去五日,朕以为你看懂了,谁知你张嘴闭嘴就要朕给你拨款二十万辆白银重新造堤——”说到这里她突然笑起来,“陈爱卿,倘若朕记得不错,这铸造堤坝当年便是由你主持,其中出了这样的纰漏,你可得好好给朕解释清楚才行。”
她说完,没等大臣回话,整个大殿鸦雀无声,清欢就笑的更深了,“不过朕也不想为难陈爱卿,毕竟您是先帝时期的元老,又是朕的首辅大臣。这一个不尊师重道的帽子扣下来,天下人就不知道要如何编排朕了。既然有人贪污舞弊,那就烦请陈爱卿将官银追回。待到银子回来了,重建堤坝指日可待。”
这陈大人的确事事为百姓考虑,可惜总想着压皇帝一头,显出自己的威严来。往日皇帝也惧怕他,让他几分,谁知道给他点颜色还开起染坊了,一大把年纪也学人家年轻人弄权,不怕折了老腰。
陈大人被堵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觉得今日的皇帝似是换了个人,牙尖嘴利的叫他这把老骨头无法招架。
“啊对了。”清欢又补充了一句。“朕最近身体不适,实在是看不了那么多奏折,诸位爱卿心系社稷,一定不会让朕日夜操劳年纪轻轻就驾崩吧。”
这话说的可就言重了,无论他们心里有什么算盘,表面上都得做一个忠心耿耿的臣子,当下群臣跪拜:“愿陛下保重龙体——”
“咳咳。”清欢单手握成拳放到唇边,“摄政王近日也是抱恙,国事还需要诸位爱卿多多费心,天下百姓定会记得爱卿们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朕还有些不舒服,这几日别送折子过来了,待朕身体有了好转再说吧,退朝。”
她没打算跟这些大臣正面硬杠。首先朝廷里大概分为三派,一派是忠于她的皇帝派,这一派人最少,先前的陈大人是领头羊,可惜对皇帝恨铁不成钢,总是喜欢找她的事儿。第二派是摄政王派,虽然摄政王并不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但这一派的臣子都认为摄政王比她更适合当皇帝,因此对她事事看不顺眼。最后一派是人最多的太后派,他们大多想要□□,发扬世家权倾朝野,不想效忠皇帝也不想效忠摄政王,因此都以太后一族马首是瞻。
方才她说自己身体不适,否则难保要被第三派的人缠上。
说到底问题的源头都在太后身上,解决掉太后的话就会轻松多了。
清欢想着,往前走,进了寝宫就踢开靴子,结果拐弯进内殿的时候却一头撞在一个人身上,疼的她哎哟一声。
☆、第825章 第八十六碗汤(八)
第八十六碗汤(八)
“疼疼疼疼死了!”清欢头上的玉冠被撞的掉下来, 刚好戳到她的额头,疼的她眼泪都要掉出来了!
摄政王听到脚步声本来是想迎接她, 谁知道她走路那么急,脱完靴子还弯腰脱袜子,结果玉冠恰好掉下来, 能不疼吗?只能将她捂住脑门的双手拿下来仔细看了看,然后松了口气:“红了。”
幸好没流血。
清欢可怜兮兮地看着他,声音软绵绵:“好疼哦。”
跟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样。此事的确是摄政王的过错, 他叹了一声, 将她揽到怀里,方才她撞上来的时候他已经往后退了, 可惜慢了些许, 仍旧是让她撞上了。
给揉了半天,才温声道:“方才你说的很好。”
“……嗯?”清欢享受着温柔的抚摸,“你来了?”
合着是到现在才发现来人是谁呢。摄政王哭笑不得,他用指腹在她额头上轻轻一摁, 清欢疼的抽了口气,他便放轻了力道, “我在后头, 没有进去, 你说的话我全听到了。陛下似乎真的要长大了。”
“不许叫我陛下。”清欢想捏他腰间的软肉,结果此人浑身都硬邦邦的,除了那颗心,似乎一点柔软的地方都没有。最后她拿下他的手露出笑容, “我不是说过了,小叔叔什么都不用做。可是小叔叔还是来了,是不是因为担心我?”
毕竟以前可都是他在场,老家伙们才不敢倚老卖老,一旦他不在,她简直就是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摄政王自然是不会承认的,这几日接连收到她命人送来的小礼物,好不容易昨晚见了面,早晨起来就又不见了人影,自己仿佛天生劳碌命,为她操碎了心。不想叫她知道自己在担心,便转移了话题:“可还疼?”
大手已经滑到清欢的纤腰之上,穿着龙袍的她也和从前感觉不同了,对摄政王而言,如今和他在一起的清欢,他已很自然的将她当作另外一个人来看。无论最后结局如何,无论她是否别有所图,他都选择放纵这一次,不会后悔。最差的结果也无非是彻底离开京城,再也不见她。
可是,倘若错过这次机会,他也许会失去更多。
他问可还疼,当然不是在问清欢的额头,而是……清欢也意识到了,她自然不会害羞,男欢女爱人之常情,所以她习惯性地踩到他靴子上,伸长双手搂住摄政王的脖子,语气很是委屈:“疼的要死,我都说身体不适了,难道是在骗人吗?我要小叔叔抱我到床上去,我累了要休息。”
摄政王好脾气地将她抱起来,清欢顿时就笑眯眯了:“不是担心我,为何要来?”昨晚她随口一提今天要当众怼陈大人的事,今儿他就来了,说不是担心她才奇怪呢。只是她心中门儿清,嘴上却并不说出来。“小叔叔真是嘴硬心软,我最喜欢小叔叔啦。”
她一口一个小叔叔叫的欢快,摄政王与她说过几次她不肯改,久而久之,他也不再要她改掉了。
“既然身子不适,就要好好休息……”
“我想去王府。”清欢扯住他的袖子,“我不想待在这里。”
摄政王低头看她,她坐在床上,两只小脚晃呀晃的,他的心里顿时就柔软起来,被那亮晶晶的眼神所触动,“去王府做什么,那里一点都不好玩。”最主要的是他担心她被人识出来,那便不妙了。
“皇宫也不怎么好玩,我身体不适的消息传出去,怕是过不了多久太后就要来了。”清欢撇了下嘴,“我不想见她。”
摄政王是知道太后对她如何苛刻严厉,想到她小小年纪经历颇多,心中也怜惜不已。自打他得了她的身子,那些悲愤便渐渐地消散了,他竟像是迎来了新生,不过短短数日而已,过去的一切都忘的七七八八了。“也好,那就去王府吧,只是你要先换件衣服。”
这是自然,清欢总不能穿着龙袍出去。
虽说两人已有夫妻之实,但摄政王仍然秉持着君子风范,在她换衣服的时候避而不观。谁知没几下就听到她呼疼声,一回头,一片白玉般的美背出现在眼前,肌肤如玉白的耀眼。
“小叔叔。”清欢眼泪巴巴地看着他,指着背后束胸带的结:“被我扯成死结,解不开了。”
这会儿就是有再多的旖旎也被她煞风景的话毁了个干净,摄政王上前几步,也不知她是怎么弄的,这结都打不开。等到好不容易弄断,她又嫌手臂酸疼,要他帮她换衣服。哪里像是要补偿他,倒像是来找他讨债的。
给她穿好衣服摄政王已经是满头大汗,清欢又很贤惠地用帕子给他擦擦,动作很温柔,神情却狡黠的如同一只小狐狸。摄政王将她拉到怀里,叹了一声:“小混蛋。”
他这样骂她好几次了,堂堂九五之尊被人骂小混蛋说出去得多丢人,清欢却一点都不在意,反倒觉得这是个爱称。因此她仍旧笑弯了眼眸:“小叔叔又骂我。”
可不是个小混蛋么,见他心如止水,非要让他起波澜。摄政王捏了捏她的手,“走。”
两人掩人耳目出了皇宫,清欢深呼吸一口气,外面的空气都比皇宫里头的新鲜。目前她还不打算跟太后为敌,摄政王现在是对她非常好了,可大部分原因是因为他得了她的身子,根深蒂固的君子思想让他不得不对她负责。真要铲除他心中的芥蒂,没有太后来扮演这个恶毒后妈怎么能行。
姑且让她再嚣张些日子,待到摄政王彻底忘记过去开始新生再说。
今日她仍旧穿着红裙子,一头青丝随意绾了个髻,一边耳朵上坠着一颗琉璃珠,打扮的很是随意,却又美极。马车内,她斜坐在摄政王怀中,偶尔挑起帘幔往外看,外头热热闹闹人声鼎沸,充斥着浓郁的生活气息。百姓们安居乐业,四海升平,这也是为何女帝能坐稳这江山的原因。
天下已定,战乱便不容易发生。
“我若是个普通人就好了。”
她没来由的感慨了这么一句,让摄政王微微一怔:“怎么?”
“挺羡慕的。”她指了指不远处,摄政王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那是一对年轻夫妻,丈夫掏出几个铜板在一个摊子上买了碗杏仁酪。他们的穿着干净整齐,虽然有些旧了,却没有破损的地方。丈夫买了杏仁酪,用汤匙一口一口喂给妻子,妻子吃了一小半便扶着肚子摇头,丈夫又说了几句,她仍摇头,于是丈夫便几口将剩下的杏仁酪喝掉,挑起一旁的挑子,带着媳妇走了。
“她的肚子好大。”清欢说,“是有孕在身么?”
没等摄政王回答——她也不需要他回答。“我会不会也跟小叔叔生个孩子?”
闻言,摄政王轻轻颤抖了一下,摸了摸她的长发:“陛下愿意吗?”
这一次清欢没有追究他叫自己陛下的口误,而是睁大眼睛看他:“小叔叔愿意吗?”
摄政王点了下头。他已年近不惑了,膝下不曾有子,少年时征战在外耽误了婚事,后来岁数增长,实在是对娶妻没有需求。而对先帝来说也好,对太后来说也罢,身为摄政王的他无妻无子,简直是再好不过了。这样的话,即使有朝一日他生了反心,这江山最后也还是得皇族来坐。
至于原因……
“可是肚子会变得很大,藏不住怎么办?”清欢幻想了一下自己大着肚子上朝的模样,顿时皱起脸来,“我很喜欢当皇帝的。”
摄政王摸了摸她的肚子,温热的掌心摸索着细嫩的肚皮,又舒服又痒痒。清欢在他怀里动了动,突然听到他在自己耳边呢喃:“说不定已经有了呢。”
让这个女人怀上自己的孩子,这种事情,过去想都不曾想过。以前喜欢她的时候,只想做最忠诚的臣子,为她守住这片大好河山,不曾有过丝毫绮思,如今人在怀中,尽忠效力的思想仍在,占据更多的却是亲亲抱抱。
“我没有喝避子汤哦。”清欢说,没有犹豫。“如果有了的话,我就给小叔叔生下来。不过小叔叔得答应我,就算有了孩子,也得最喜欢我才成。”
她仰着小脸娇蛮十足,于摄政王看来着实是天真可爱,忍不住捧着她的小脸亲了下去,然后摸她的肚子,仿佛那里真的有了一个小小混蛋。
若是她真给自己生了个孩子,那么她说的那些喜欢他的话,应该就是真的了吧?摄政王如是想着,目光也逐渐变得热切起来。
清欢被他摸得越来越懒,如果她是一只猫,那么此刻一定翻出肚皮喵喵叫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摄政王觉得自己似乎听到她呢喃了一句话。因为极轻,所以他并不能确定。
如果是个普通人就好了。
她是这样说的么?
因何如此说?
☆、第826章 第八十六碗汤(九)
第八十六碗汤(九)
清欢无意间的一句话, 让摄政王上了心,于是之后他看她的目光一直很温柔, 清欢心里门儿清只佯作不知,待到进了他的房间,她便轻车熟路的脱掉鞋袜上了床, 还伸手招他一起上来:“小叔叔快来呀。”
摄政王被她这副模样逗笑了:“一天到晚往床上跑,下来走走能怎样?”懒得不像样。
“走也要小叔叔背着。”清欢从被子里露出一双白嫩小脚丫,对着摄政王笑。她笑的跟个孩子似的, 让他想起她先前说的话。于是坐到床边摸了摸她的发:“想当个普通人?”
“嗯?”清欢好奇地问, “我什么时候这样说过?”
摄政王轻笑:“来时路上,你说过两次。”
“哦, 那个啊。”其实是为了得到你的怜惜故意说的。真正的清欢并不在意自己是什么身份, 做人有做人的好处,在奈何桥有在奈何桥的好处,也不是所有神仙都想下凡,所有织女都想恋爱。她就是觉得现在的自己很好不行吗?可她当然不会如实同摄政王说。女帝之前的所作所为极其自私自利, 如果不通过某些方法让摄政王释怀,他们怎么能在一起。
因此她一点都不认为自己过分。首先, 她是在帮栗子进行任务世界补救, 其次, 女帝与摄政王注定要在一起,如果这两人无法结合,就会导致这个世界的覆灭。在一起的话自然不能勉强,最好是要心无芥蒂, 因此一点小小的心机算不得什么吧?她既然做了这个皇帝,自然会对这个国家的臣民负责,唯一想要的也就是这个男人而已,难道这都不行?
没有什么行不行的,她高兴,就可以。
更何况她有分寸。
“我就是随口一说,可我觉得,还是当皇帝的好。”清欢毫不顾忌地将心里话说了出来,“普通人固然有普通人的快乐,可我仍然想当皇帝。”
“这是为何?”
“自古以来,都是男人当皇帝,缘何女人当不得?”清欢反问,“便是当上了,如我这般,也要一辈子掩藏自己的性别,不能痛快。不让我当,我偏要当。”
摄政王微微一笑:“你若是觉得这样过会比较舒心,那自然是好的。”
他并不似一般男子,认为女子只要待在家中相夫教子便足够。之前皇帝能力不足,可今日在大殿上他听她言辞凿凿掷地有声,将顽固老臣逼得节节败退,由此看来,往日并不曾真心与他们计较过。“只要你愿意,会成为一个好皇帝的。”
“那可不够。”总共也就正经了几秒钟,清欢就抱住了摄政王的手臂,语笑嫣然:“光做个好皇帝怎么能成,我还得做小叔叔的好妻子,小小混蛋的好娘亲。”
摄政王觉得,她的嘴巴再这样甜下去,他怕是要溃不成军了。真不是青涩的毛头小子,也因此这个人对他造成的影响大的惊人,让他手足无措,又甘之如饴。大概她现在送杯毒酒至他唇边,他也会在明知的情况下喝掉。
越是同她在一起,越是为其痴迷。往日他都是如何保持冷静不为所动的?过去的那个他是他吗,她是她吗?摄政王轻叹一声,“若是有了孩子,陛下当真会将他生下来?”
并非他不信她,实在是太多阻碍,叫他心中忧虑。且不说虎视眈眈的朝臣,便是一个太后已是十分棘手。先帝在时,太后还是贵妃,铲除异己手段狠辣,从不留痕迹,先帝曾无意中同他说过,就是怀疑了贵妃,也找不到她下手的证据。
太后最擅长的,就是借刀杀人。既能除去自己的眼中钉,又能清清白白的将自己撇开,她是从不自己下手的。皇帝到底年纪小,学的又都是治国之策,不曾在后宅历练过,太后若是想对她动手,实在是简单至极。
虎毒不食子这样的道理,在太后身上是行不通的。
“你又叫我陛下了。”清欢没有回答,而是皱起小脸,“我实在不欢喜你这样叫我。”
“清欢。”摄政王改口唤了一声,“无论你叫什么名字,你都是皇帝呀。”
“我知道的呀。”清欢把脑袋枕在他肩上,“可我就是不喜欢你这样叫我,太生疏了,好像我们之间就只是君臣关系一般。你叫那高氏都是亲亲热热的弟妹呢。”
“这是礼数……”
“那按礼数来讲,你是不是该同先前街上那男子一般唤我娘子?”清欢吃醋不成准备无理取闹小小耍一番脾气,摄政王定会惯着她。可她刚准备开始,就又听到外头有小孩子叫爹爹的声音。
她顿时就不高兴了,直接跳下床赤着脚往门口跑,速度之快连摄政王都没有反应过来。
三步两步上前搂住她的腰将人抱回来,清欢还蹬腿:“我要去开门!快放开我放开我!”
跟个发狂的小猫一样。摄政王失笑:“怎么喜欢乱发脾气。”过去她自矜尊贵,永远都要保持皇家尊严,可从不会这样,面上就是连表情都少见。
“我就是乱发脾气了,你是不是觉得我没有外头那个泪美人娇弱可爱?”清欢张牙舞爪的抓狂,她真是受够那个高氏。基本上隔三差五就要来一趟,每次都以小孩想念王爷的名义——摄政王是她丈夫吗?是她两个孩子的亲爹吗?真是够了。还有那俩孩子,张嘴闭嘴对着摄政王叫爹,说不是高氏教的清欢都不信!
逝者已逝,想要追求幸福没有错,可是摄政王已经有主了还上就有问题了吧?
“小叔叔也想学其他男人三妻四妾吗?”清欢停下舞动的四肢,在摄政王怀里耷拉着,眼睛盯着他,“晚上跟朕睡白天睡人|妻是不是很棒棒?”
满口的胡言乱语。摄政王并不生气,反倒觉得她这样愤怒十分可爱,半点都不嫌弃。他已经完全忘记先前是谁说要补偿他挽回他为他做任何事情了,在他看来清欢就是需要他去疼爱怜惜的小混蛋,至于外头的高氏——那是谁啊跟他有什么关系?他为了亡故的属下将他们母子三人收留,已经是天大的恩情了。
不过外头敲门声一直在,玲儿的哭声十分尖锐,听的清欢耳膜都要震破了。看起来这对母子似乎是不见摄政王心不死。
往日王府女子少,直到高氏带着孩子来,才有了些许生气。府里的人对这两个孩子都很好,因为高氏的丈夫曾经是摄政王的副将,其夫战死后,摄政王依照其临死前的乞求,将其妻儿接入王府照料,拨了个院子给他们住。本来井水不犯河水,无论如何也沾不上边儿,之后无意中见过几次孩子,温和的与他们说了两句。
这两个孩子便黏上了他。
一直以来都以为孩子不懂事,可之前他已经同高氏说过,孩子却还未改过,高氏的心思如何,摄政王十分清楚。
因为清欢一直吵闹,他说不过她,就捧住她小脸,给了她一个绵长的吻。
吻完,她便粉颊泛红,乖乖不再乱动了。
摄政王将她放到床上,将床幔放下,这才走过去开门。
高氏见到他便不住地赔罪:“王爷恕罪!王爷恕罪!玲儿听说您回府了,就一直吵着要见您,妾身同她说不可以,她便一直哭到现在,嗓子都哭哑了。王爷怜惜,便与她说几句话,妾身这个做娘的看了实在是心疼啊……”
玲儿见了摄政王,立刻如之前与娘亲说好的要抱抱。她看到爹爹带着女子回来,立刻就跑回去告诉娘亲,爹爹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来!“爹爹……呜呜呜……爹爹、爹爹抱!”
可这一次,摄政王没有回应她。
“王爷?”高氏楚楚可怜地望向他。
四目相对间,她被那双温和而不失锐利的眼睛看得恐惧心虚,忍不住低下了头。
摄政王正要说话,却听身后传来娇蛮的叫声:“小叔叔!”
回头一瞧,帐子里伸出两条又细又长的白嫩小腿来,涂着鲜红蔻丹的脚趾头圆润可爱,此时正晃呀晃:“我不要见不认识的人,你快让他们走!”
曾几何时见过有人这样同王爷说话?高氏都被吓懵了,摄政王轻笑,对她道:“你先带着孩子回去,过几日我亲自同你说。”
“有什么好说的,将她赶出去便是。”
床上的小混蛋大声嘀咕,然后装模作样的捂嘴,“哎呀不好意思,一不小心把实话说出来了。”
摄政王好气又好笑,他的院子里向来不喜欢有人,守卫的兵士也都在外头,过去孩子进来都是不阻止的,久而久之便成了这么个习惯。说到底是他太过纵容,便是孩子也应当打小明白道理。
将属下唤来,先是交代日后不得他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入,而后对高氏道:“成江死前求本王照拂你们母子三人,今日本王才发觉,只照顾你们的生活是不够的。孩子是好孩子,可再让你带下去,不知道会成什么样子。从明日起,你便和他们分开来住,我会在外头给你一间宅子,拨下人去伺候,回去收拾一下,搬出去吧。”
说完,连反应时间都没有给高氏,便转身将门关上了。
☆、第827章 第八十六碗汤(十)
第八十六碗汤(十)
“小叔叔都不对我笑了, 是舍不得吗?”清欢抱着被子,脸蛋整个埋在里头, 很不开心的问。
摄政王失笑:“并不是。”
“真的吗?”她立刻就雨过天晴了。“那你抱抱我。”
摄政王被她磨得没脾气,弯腰将她抱入怀中,她立刻轻车熟路地滚进来, 在他胸膛找了个喜欢的位置舒舒服服的窝着。“不想回去了,就想在这看着你,免得走了个高氏, 又来个矮氏胖氏瘦氏。”
这话就颇有些无理取闹了, 摄政王心中自然是不希望她走,可他很清楚他不可能留得住她。大手捏了捏她圆润了些的小脸, “除了你, 不会有任何人,高氏离府后,府内也不会再有别的女子进来。”
“骗人。”清欢嘀咕了一声,“你手下好多女子, 别以为我不晓得哦。”
“那只是下属,平日里连见面都少的。”虽然她是在无赖吃醋, 摄政王却仍然觉得她无比可爱, 就这么抱着她, 平日里穿上龙袍高挑修长,此刻也不过小小软软一只,简直叫人想将她揉进身体里。“你若是不喜欢,日后我彻底不见便是。”横竖他也不需要直接对其下达命令。
“小叔叔真好。”清欢又往他怀里拱了拱, “我好困,想睡会儿,到了时辰你喊我回去哦。”
他应了一声,她便伸出双手抱住他的腰,闭上眼睛,没一会儿便沉沉睡去了。
昨晚到底折腾的狠了些,再温柔的男人也禁不起撩拨,她为了好玩可着劲儿的逗他,最后害得自己腰酸背痛真是叫人扼腕。女帝弱不禁风的身体实在是不能跟常年习武的大男人比啊,尤其是那种正值虎狼之年一开荤就停不下来的。
她能出宫的时间和机会都不算多,出来了也都是在摄政王府,和摄政王在一起真要说情话绵绵也是少,大部分时候就是依偎在一起各自做各自的事情。用清欢的话来讲那就是来日方长,不必缠绵于一时。
因为她睡得沉,摄政王叫她不起,只好亲自送她回宫,刚把人抱进寝宫就被她紧紧搂住脖子露出得意的笑:“嘻嘻,别想走啦。”
合着早就醒了,装睡骗他送她回来,然后不让他回去呢。摄政王自然不会戳穿她这小小的心机,只莞尔:“那便不走了。”
他疼爱她的时候,总是无限包容的。她说什么都可以,要做什么都行,就是要星星要月亮他也会竭尽所能。清欢觉得这人的心肠真是太软了,尤其是对待他喜欢的人,根本就是无条件不求回报的付出,甚至在明知有危险和失望的情况下,仍然因为悸动愿意再去爱一次。
沐浴更衣完上床,清欢眼巴巴地坐在床上等摄政王出浴。
高大英俊的男人身上裹着一条毯子,黑发湿漉漉的披在身后,身上还有水珠在往下落,如画般的眉眼沉静温和,浑身都散发着强烈的男性荷尔蒙,诱人极了。清欢撑着下巴看得入迷,刚才她帮他擦背了,因为坏心眼调戏他还差点被拉下去洗鸳鸯浴,好在她跑得快,可不能再来一次了,点起火来不灭太不道德。
摄政王将头发擦了擦,泰然自若地把毯子拿开擦了身子,又在清欢亮晶晶的眼神中换上寝衣,上了龙床拥她入怀。清欢咯咯娇笑:“水、有水……”
头发还没擦干呢。
摄政王甩了甩头,水珠顿时铺天盖地都是,清欢去床边抓了条吸水的布巾来给他擦头,摄政王眼神温柔:“今天怎么这么乖。”
“一直都很乖的。”清欢纠正他,“小叔叔这么说我我好难过。”
明知道这难过是装出来的,摄政王还是心软了,将她的手拿下来,胡乱擦了擦头发,捧着她的小脸,深深地吻了下去。能够在这样的地方,与她在一起,没有任何人打扰,从来都是他不敢妄想之事,若是此刻能停留永久,也是不枉此生了。
清欢被他吻的气喘吁吁,小脸酡红粉唇肿胀,连寝衣都有些凌乱,露出里头的肚兜来。两人在床上小声说了会儿话,但就在这时,却突然听到外头传来小芜的声音:“太后娘娘,陛下已经睡了,有什么事还是等到明日再说吧!太后娘娘——”
可惜已经晚了。
清欢眉眼一冷,她坐在床上,乌黑的发披散在肩头,抬眼看向连通报都不需要就直接带人闯入她寝宫的太后。
太后与摄政王年纪差不多大,四十岁左右的女子保养的却十分年轻,和清欢站在一起说是同辈也有人相信。此刻她身着明黄色太后服,珠翠满头雍容华贵,左手被大太监托着,身后跟了一串宫女嬷嬷,个个都是眼高于顶。
早在小芜故意放大声音说话的时候清欢就将摄政王藏起来了,她这张龙床很大,藏个人完全不是问题。
面对太后她半点没在怕的,曲起双腿单手托腮,懒洋洋地问:“母后大驾光临,有何贵干?”
太后屏退左右,她比谁都怕皇帝的真实性别被戳穿。“皇帝,哀家来做什么,你应该知道吧?”
“嗯?朕该知道什么?”清欢打量着这位叫人忌惮的太后,对方能将皇帝控制于手掌之上,自然不是一般的人物。甚至于清欢有种感觉,如果有机会,太后应该也会很想当皇帝。“这么晚了母后亲自前来见朕,究竟想说什么?”
“你今天是不是出宫了?”太后冷声问,“去哪里了?”
她走的时候大摇大摆的,太后知道并不奇怪,可能让她深夜来找她,那必然是知道她去了什么地方。清欢也不打算瞒着,因为无论早晚她跟摄政王的事太后都会知道。“四处走走而已。”
“一派胡言!”太后露出怒容。“哀家同你说过多少次!摄政王居心叵测其人当诛!你却换了女装去见他?!你脑子里在想些什么?!之前我以为你想通了肯杀他,虽说没有成功,也算你有了觉悟,如今你可倒好,自己送上门去,可还有身为皇帝的自知?!”
清欢说:“如果不是母后对朕威逼利诱,朕如何会杀他?朕杀过这个人了,没有成功,你可不能怪朕。”
“别以为哀家不知道你的心思!”太后看着清欢的眼神充满了厌恶,在她看来,这个孩子不能为她所控制,不再听她话的时候,那就没有什么存在的价值了。“你与他那样亲近,背着哀家与其多次私会,他为你在朝堂上屡次出头,你会真的下杀手?摄政王没死就是证据!皇帝,你太糊涂!”
清欢在心里感激她这么说。因为女帝当初是真的想要杀死摄政王,而摄政王心脏比常人偏一寸这件事除了他自己谁都不知道。可是趁着今日太后神助攻,之前那件暗杀摄政王的事情就能揭过去了!没有这隔阂,摄政王就不会再心有芥蒂。
于是她淡淡地说:“他没死是他的福气,并非朕能左右,母后何必怀疑朕。”
“哀家太了解你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些年来若非哀家,你如何坐得稳这个位子!”太后恨铁不成钢的说。“你说你要亲自杀了他,哀家信了,这才将埋伏的人马撤去,你可倒好,连个心甘情愿为你而死之人都杀不掉!”
清欢在心里希望她继续往下说,不过再继续说下去难免有造作之嫌,有些事情见好就收便可,摄政王聪明绝顶,他一定能脑补出一个完美的解释。
因此她对太后道:“这些事早已过去,母后再提它做甚。”
“从今日起你便被禁足了!哀家会派人日日夜夜看守着你,你不要想再出宫一步!”太后忍无可忍地看着她,清欢在心中叹息,这哪里是一个母亲在看自己的女儿,分明是主人在看不听话的宠物。
她没有回应,太后也懒得再理她,在太后心里,这个女儿无能又自负,实在不值一提。若非她生她后坏了身子骨,膝下再无其他孩子,怎么可能会一手将她推上帝位。如今这颗棋子突然想要脱离她的掌控,这绝不可能!
待到太后走了,清欢才掀开被子让摄政王出来,面上仍是笑眯眯的:“小叔叔闷坏了吧?”
摄政王凝视着她:“你知道?”
“知道什么?”清欢轻笑,右手摸了摸他胸膛上的疤痕,“知道刺中这里的话,你不会死吗?”
她果然知道!
摄政王心中一颗大石落了地,得知清欢并非真心要杀他,他便觉得整个人都像是活了过来。握住那只乱摸的小手,在青葱般的指尖上轻轻咬一口,“为何不告诉我?”
“告诉你什么?”清欢歪着头,“我可是皇帝啊,怎么能靠着他人活?”
太后啊太后,衷心的感谢你。
摄政王又咬了她一口,这回有些疼了,于是清欢怒目而视。
☆、第828章 第八十六碗汤(十一)
第八十六碗汤(十一)
这样蜜里调油的快活日子过了半年多, 就在摄政王马上就要抛弃前嫌完全忘记过去的时候,皇帝突然之间不肯见他了。
寝宫外有人将他拦住, 他不再拥有随意进出的特权,更别提是御书房或是其他什么地方了。于是他选择上朝,可是她却称身体不适, 连早朝都免了。
摄政王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她又欺骗了自己,而是在担心她是不是真的不舒服。
既然以臣子的名义见不到她,那就换一种方式好了。
在进入御书房前, 摄政王做了一万种设想, 是不是那天晚上他没有将她抱紧,所以让她着凉了?还是说他前几日送的冰镇荔枝不够新鲜, 让她吃了肚子疼?再不然是他送她的名贵牡丹花开的不够好看, 让她心情不好了?……诸如此类。
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悄悄潜入寝宫,会看见一片莺歌燕舞,香风阵阵。皇帝哪里有一丝身体不好的样子, 反倒是白里透红看起来滋润极了,最重要的是, 她身边依偎着数名俊秀的少年, 穿的都非常少, 正跪在左右,用手指将葡萄剥开再送入她口中。
大殿中央美男起舞,周围的宫人尽皆低着头不敢看——谁都不想承认今天晚上看到了什么,陛下喜欢男人什么的……说出去是要被诛九族的大罪啊, 今儿个怎么就轮到他们当值呢?怪不得陛下从不选秀,原来、原来他根本就不喜欢女子!
“……陛下。”
摄政王的突然出现让在场的宫人们都吓坏了,唯独清欢腿边的少年仍旧慵懒诱惑。清欢抬眼看见摄政王,不仅没有像平时那样扑进他怀里,反倒挑起一边眉毛笑得放纵:“哟,是皇叔啊,皇叔来的可真巧,看看朕身边这几个美人儿,可有皇叔看得上的?若有,无需客气,直接带走便是。”
”陛下~~陛下真是的,难道奴才们伺候的不好么~“美少年们泪盈盈地看着她,十分不情愿,却又忍不住用眼睛去瞟英俊高大的摄政王。
清欢轻笑:“伺候的再好,也不敌皇叔在朕心中的地位呵。”她随手指向自己身边的座位,“皇叔不必客气,坐。若是有喜欢的美人儿,可千万不要同朕客套,毕竟咱们可是一家人呐。”
摄政王盯着她的眼睛,道:“你们退下。”
这话是对美少年们说的,他们面面相觑,清欢恼怒道:“不许走!皇叔这是什么意思?!朕身边连美人都不能留吗?!”
摄政王面色淡然:“陛下这说的是什么话,世间素有断袖之风,只是陛下却不可做此等事。本王有要事与陛下商议,尔等再不退下,休怪本王无情!”
少年们被吓得连滚带爬跑了出去,完全不将皇帝的命令放在眼中,气得清欢站起来叉腰瞪眼:“你这是做什么!”
摄政王二话不说掐住她的腰将她抱起,自己坐到她的位子上,然后将她放到自己腿上,用哄孩子的语气问道:“怎么了?是不是我哪里惹你不开心了?昨日送你的枣泥糕不好吃?还是说你又想出去玩儿了?前些日子才贪冷着了凉,身子还没休养好就想着玩?”
清欢瞪他瞪的更厉害,坐在他怀里就拿脚踢他:“听你在这里胡说八道!朕忙于政务,才不会想要出去玩!”
话虽如此说,她却有意无意地看向身后的屏风。
摄政王何等机敏之人,本就觉得她突然间翻脸不对劲,想来是有人从中作梗,“陛下——”
“朕不喜欢你了!趁着朕还没有跟你翻脸,赶紧从朕身边滚开!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你这是在对朕不恭!要诛九族的!”
话没说完被摄政王打断了:“诛九族的话,陛下也算在内的吧?不管是作为侄儿或是女人,都在这九族的范围内。”
“胡说八道!朕跟你没有不正当的关系!”清欢差点儿跳起来,“朕警告你不要胡乱说话,否则朕命人拔了你的舌头!朕一点都不想出去玩!也不想一去几个月!”
说着她将他的手附在自己肚子处,暗示的摁了一下,然后又恢复凶悍的脸:“再敢对朕不恭,太后不会放过你的!”
摄政王几乎要笑了,他知道太后不会善罢甘休,但同时也没有想到——大手覆在她温软的小肚子上,格外温柔的摸了摸。“臣知道了,臣对陛下也很失望,陛下不是说过,不会再骗臣了么?”
清欢脸上带着笑,一脸狡黠,一边在摄政王手心写字,一边用愤怒厌恶的语气说:“没想到皇叔被骗过好几次还不吸取教训,真以为朕会喜欢你?现在朕跟你玩腻了,再不想见到你,从今日起你就在王府给朕禁足!没有朕的允许,绝不准踏出王府一步!”
摄政王的情绪也上来了,他亲了亲清欢的手,仍旧温柔的摸她的小肚子,声音却悲伤的颤抖着:“所以陛下曾经答应过臣的事情——”
“当然是统统不作数!快给朕走!朕一点都不想看到你!滚!快滚!”
两人又你一句我一句的表演了一场你伤害我我厌恶你的戏码,摄政王终于“愤怒”的夺门而去,临去之前还吻了她一下。
等到摄政王走了,清欢低头咬住了嘴唇。这时候太后从屏风后走了出来,对她的乖巧识时务感到非常满意:“早些听哀家的这么做了岂不是很好?皇帝,哀家是你的生母,难道会害你?哀家都是为了你好!你想想,若是让人得知你——你打算如何?”
清欢吸了吸鼻子,抬头的时候眼圈红红的,一看就是想要流泪却又不肯被人瞧见这种脆弱的。
太后更相信了。既然她的目的已经达到,皇帝也按照她的话去做,那么对于这个愚蠢而无知又容易轻信别人的女儿,她也就难得多了几分耐心,愿意哄她几句了:“哀家会帮你的,这孩子虽说是摄政王的,可到底也是哀家的外孙。如今哀家只有你这一个女儿,皇位都是你的了,难道母后还会害你不成?不叫摄政王知道才是真正的为你和孩子好。先前之所以拿孩子来威胁你,实在是母后为你担心呐!摄政王居心叵测,一旦被他得知你有了身孕,他如何会放过你?”
清欢感动地说:“母后想的周到,可是朕喜欢皇叔——”
“这只是暂时的,母后先前与你生气,就是气你要将有孕的消息泄露出去,如今既然摄政王不知,母后自然会帮你将孩子平安生下来。”
然后,你就可以去死了。
她会重新培养出一个安静听话的傀儡皇帝。
女帝一死,摄政王定然心神大乱,到那个时候,她自然会将皇帝的遗腹子推上位。新帝是个襁褓中的孩子,没有什么比这样的孩子更好拿捏和掌控了。
清欢听太后这么说就更感动了,之前她就察觉自己怀孕了,但是身为一个后宫空无一人的皇帝,她当然不懂什么叫皇帝。因此顺理成章的被太后“发现”,太后听说她有孕,立刻就有了计划。
对于女帝,太后早就不抱希望了。她要的是一个完全听从她的皇帝,这样才能将大权牢牢掌控在手里,而不是一个愚蠢不自知却又野心十足的皇帝。既然女帝有了孩子,那么这个孩子身上也流着太后的血,她可以从头开始,重新培养一个听话的皇帝。
到时候,女帝“暴毙”,摄政王不再是名正言顺的摄政王,谁还能与她争夺朝政大权?
其实女帝继续这么愚蠢下去也没什么不好,太后拿捏得住她。可惜摄政王站在女帝这边,这就对太后的集权之路造成了巨大的阻碍。
清欢心里门儿清的,她当然不会白给太后这个机会。老人家以为能要她的命,万万却想不到她压根儿就没有被威胁到。用孩子的性命来吓唬她,真当她是十几岁的小姑娘不成,一点大风大浪都没经历过也敢说自己想当皇帝?
但是她要借着这个契机让摄政王彻底成为自己的。
太后可能想不到,自己苦心孤诣,却都在清欢的算计中,她一番奋斗,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太后走后,清欢揉了揉眼睛,假哭还是很累的,她打了个呵欠,心想今日这一出戏做的应该算是不错了,难为摄政王那么严肃的男人也跟着一起闹,太后这个位子坐久了,就变成坐井观天的青蛙了。
比后宅阴私,摄政王自然不如太后,可比弄权,十个太后也不是摄政王的对手。
你看,她根本什么都不必做,就能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这不就够了?
这个孩子来的可真及时呀,可以说是老天爷都在帮她。
清欢打了个呵欠,困了。
她现在是象牙塔里的小皇帝,只要等着英俊厉害的小叔叔来救她就可以啦,总得给人表现的机会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