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在后世,孙水河谷平原都算得上是锦城那边的粮食蔬菜供应基地。
再加上这个年代,又没有多少人口,随便开发。
新兴的畜牧业可以为孙水河谷的开垦提供畜力,还可以提供足够的肥料。
今年是越巂开发的第三年,诸事已经算是走上正轨,可以预见的是,越巂的粮食产量会逐年提高。
这个增长期,没有十年,也有五六年。
有八牛犁在,就算是人口没那么多,也不用担心劳力不足。
封建社会的机械化懂不懂?
所以说,越巂产出的粮食,这几年足以支撑起冯永在陇右的挥霍了。
越巂不种糜,只种小麦和稻谷。
稻谷留着自己吃,所以只好拿面粉给别人了。
想要教胡人学着汉人做蒸馍,冯永没有那个耐心,更没那个信心。
于是干脆直接来个干粮2.0的阉割版,少放点油,多掺点盐。
反正越巂有盐井。
格鲁丛宝看着袋子里的粉状物,再听到冯永的话,有些迟疑地捏起炒面,往嘴里送了一口,然后眼睛一亮,“盐巴?”
“是啊,盐巴。我考虑到你们辛苦,所以在这里面掺了盐巴,就算是在马上,你们也可以一边飞驰一边抓着吃。”
冯永大马金刀地坐在那里,露出和蔼的笑容,“我知道你们缺好盐,这粮食里头,可是掺了上等精盐呢。”
格鲁丛宝激动地匍匐在地,“仁慈的冯大人,你就像是天上的日头,永远照耀着我们。”
我现在宁愿不要什么日头,冯永嘀咕着,没眼色,马屁都不会拍。
胡人除了不缺牛羊,什么都缺。
盐巴不是没有,但那都是又苦又涩的毒盐,吃多了会死人。
就在这时,部曲拿着装了水的碗过来,从袋子里抓起一把炒面,混和在碗里,不一会儿,就捏成了一个面团。
“行了,起来吧。你尝尝这个。”
冯永指了指碗里的面团。
格鲁丛宝这一回是毫不犹豫地抓起来就往嘴里塞,嚼了嚼,咽下去一半,然后再细细地嚼着剩下的一半,直到全部吃完。
最后恭敬地说道,“尊贵的冯大人,你又为我们羌人做出了一种最好的吃食。”
“不,格鲁丛宝,这不是最好吃的吃食,”冯永微微一笑,然后对着部曲使了个眼色。
部曲拿出一小块红糖,倒水,倒炒面,拌匀,再递过去。
格鲁丛宝再吃了一口,只觉得一股幸福的愉悦感从口腔里溢出来,传遍全身,让他飘飘乎直欲升天。
冯郎君的声音似乎从远处悠悠地传过来,“这才是最好吃的东西。即便是在大汉,也只有最顶级的贵人才能吃得上。”
格鲁丛宝惊醒过来,哆嗦地再次趴下去,“多谢冯郎君,让小人能尝到这种只有上天才有的美味。”
“这等上天才有的吃食,我这里也不多。因为看到你忠心,所以这才拿出来与你分享。”
冯永说着,脸上露出极是肉痛的神情,拿出一小块红糖,递过去,“给,这是我送与你的,谢谢你这些日子对我的帮助。”
格鲁丛宝连忙爬过去,双手举过头顶,接过红糖。
“你要知道,这等天赐之物,只有最忠心的部族贵人,才有机会得到,明白吗?”
“小人明白。”
“你先下去吧,到时候我会通知你们过来领粮食的。”
看着格鲁丛宝有些不舍地看了一眼那袋干粮,冯永又说道,“这袋粮食就赏给你了。”
“谢谢大人。”
格鲁丛宝如获至宝地抱起干粮,猫着腰退了出去。
冯永看着他的背影,嘴角微微一翘。
大概大汉天子是真的老天之子,刘琰代表天子抚慰了陇右将士后,陇右在经过数月的干旱后,终于迎来了第一场大雨。
虽然这场雨来得太迟了,但总算是让冯永松了一口气。
这些日子以来,所有人的神经都崩得紧紧的。
这干旱的陇右,让冯永觉得就如同一个炸药桶,只需要一点点火星,就有可能“砰”地一声!
对于陇右羌胡来说,准确地说,是对天水南安两郡的羌胡来说,幸好冯郎君这个名声还算坚挺。
再加上东风快递及时送来了粮食,总算是还能压得住。
但汉阳郡的羌胡已经不止一次叛乱了,虽然没有形成大规模,但零零星星的让人极是头疼。
陇西郡就更别说了,西边的半个郡,已经成了羌胡的牧马之地,不少部族纷纷涌入狄道,就为了能喝上一口洮水里的水。
叛乱,那是必须的。
一场雨下来,终于给这个几乎快要被点着的陇右给降温了。
冯永马不停蹄,赶往汉阳郡的平襄县,同行的还有陇右大都督赵云。
“确定要在这里吗?”
赵云手执马鞭,指着远远的平襄城,“此城以前因为羌乱,已经被毁多次,后来那凉州兵马前来,又肆虐了一次。我看此城残破不堪,只怕你得重新修整。”
冯永和赵云并骑而行,部曲都远远地散开,把两人护在最中间。
“修整不是问题,”冯永勒马,走上一个小坡,“陇右除了几个郡治和重镇,哪有不残破的?我看重的是它的四通八达。”
“无论是西去南安陇西,还是东去陇关萧关,都没有太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它靠近凉州,可以方便地与凉州的羌胡互通消息。”
护羌校尉要有治所。
当然,治冀城也可以,但这就表明护羌校尉无进取之心,翼护于陇右都督之下,冯永自然不愿意。
所以就得寻得一个合适的地方。
本来是想选略阳,可是略阳过于靠近东边。
所以只好退而其次,选了汉阳郡的平襄城。
赵云和冯永此次来,就是为了探查下平襄城的具体情况。
赵云点点头,“平襄城的位置确实不错,就算是有事,冀城方面也可以很快支援。就是我观这城池,只怕你得重建一个。”
冯永倒是不在意,“重建还不简单,人手肯定是够的。”
话音刚落,眼前突然“咻”地一声,窜过去一只兔子。
赵云动作极快,立刻搭弓拉箭,“嘣”地一声,箭出如风,直接就把兔子钉死在地上。
部曲有人骑马冲出去,弯身捡起。
赵云感慨一声,“这一路前来,让老夫想起了在河北的日子,纵马狩猎,不知多少年没机会做过了。”
“老将军从冀城一路奔驰而来,骑术不减当年,反正我是跟不上。”
冯永恭维一声。
赵云哈哈一笑,指了指冯永,“若是二郎能有你一半会说,也不至于老是想着离家出走。”
说着,把手里的弓递给冯永,指了指前面,“看,前头还有一只。”
冯永接过弓,顺着赵云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有一只小体型野猪正低头拱着什么。
这年头野兽都大胆,离人口聚集区远一点的深山老林里,经常有猛虎出没。
冯永有些为难地看向赵云。
赵云很体贴地递过来一支箭。
冯土鳖暗暗咬了咬牙,拉弓射箭,瞄了半天,“蓬”的一声,箭羽歪歪斜斜地飘到野猪右边十多步的地方落下。
看箭的落点,就算是方向中了,这个箭的距离也射不到野猪身上。
冯土鳖脸一红。
“驾!”
他直接策马跑到离野猪三十多步的地方。
野猪似乎感觉到了危险,呼噜呼噜地跑了十多步,看了看冯永没有追上来的意思,又挑衅式地低头觅食。
冯永算了算,觉得自己应该能射这么远,当下再次拉弓。
这一箭倒是比上一回的好,离野猪有五六步。
“拿弩来!”
冯土鳖怒气勃发。
部曲连忙飞驰过来,递上一个上好弦的弩。
瞄准,扣扳机,箭如闪电,直奔野猪的……肛门!
“嗷”地一声惨叫,野猪当场就红了眼,也不知是疼得迷了方向,还是找人报仇,直直地就向冯永这边冲过来。
身边冲过一骑,白马银铠,一杆银枪迅若闪电,直接把野猪挑到半空,再狠狠一拍,在野猪落地之前又一刺!
冯永大喝一声,“好枪法!”
赵云轻松地把野猪挑向跟过来的部曲,鄙夷地看了一眼冯永,“射得倒挺准!”
冯永尴尬一笑。
老子又不是故意的。
赵云把枪递给旁边的人,转过马头,走到冯永跟前,伸手道,“把弩拿来我看看。”
冯永连忙递过去。
“我就说这弩看上去怎么和平常的不大一样,这上头加的这些机件,是做什么用的?”
赵云把手上的弩转来转去,有些疑惑地问道。
“哦,这是我特意改进过的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