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相同的命运
察哈尔路林荫密布,这里最不缺就是连天的梧桐树。
今天的天气略有些闷热,潮热的雾气笼罩在头顶和远处,让人分不清身上到底是潮气还是热出的汗水。
钟野的车依然骑得很快,迎面的风算不上凉快,钟临夏坐在自行车后座,却觉得很舒服。实验中学的校服是棉质的,比他从前读的那些学校的校服都要透气、舒服。
钟临夏一只胳膊穿过书包与钟野背后的空隙,另一只胳膊则长长地伸出去,恨不得伸到路边的梧桐树干上去。
微风从指尖缝隙穿过,钟临夏的目光始终停在自己的手上。
小手,没什么明显的骨节,和脸一样白净。
但他小时候其实一直都很不喜欢自己的手,小时候跟着陈黎去亲戚家串门,二姑奶会拉着他的小手说:“这孩子的手太小了,肉还多,男人的手哪有这样的。”
这么说的亲戚多了,时间久了,钟临夏自己也这么觉得,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很多同学都进了青春期,不仅身材开始拔节抽条,四肢和手也一样。
钟临夏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一个个朋友,都从小肉手变成骨骼清晰可见的大手,有些上面还有青筋和血管,他也觉得,那样才是男人的手。
他不再嫌弃自己的手,是从去年暑假的某一天开始的。
那时候他和陈黎刚到南城,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陈黎在一个有些破旧商业街打工卖衣服,虽然后来那条商业街的商铺都被作为军/产收回了,但陈黎在那打工的时候,那里还不算太破。
老板看陈黎一个人带着他打工不容易,允许他和陈黎每天打烊后住在店里,但条件是,钟临夏白天不能待在店里。
所以每天白天,他就只能去路上闲逛。
没钱坐公交地铁,他的脚步被限制在老旧的商业街里,其实挺没意思的,大多数的店都紧闭着店门,不让他进去蹭空调。
直到那天,他帮服装店发传单时,走进了一家琴行。
那是他第一次在现实中看到钢琴,看到那么多钢琴。
琴行的老板娘见他隔着玻璃看了很久,便很热情地招呼他进来,钟临夏不肯,她就打开门,把钟临夏拉进来。
“进来看看又不收你钱,”老板娘拉着他的手,接过剩下的传单,“这些都给我吧,我最近想买衣服了。”
钟临夏感觉自己的脸开始发紧发热,哪怕是低着头,也无法掩盖自己逐渐红到耳根的脸,
心脏开始“砰砰”跳动,他甚至怀疑自己巨大的心跳声,可以被身边的老板娘听得一清二楚。
他也说不清心脏为什么开始剧烈跳动,说不清到底是因为这突如其来的机遇,让他终于能摸到日思夜想的黑白键,还是因为明知自己绝不可能买得起,却还是克制不住想要进去的心虚。
关于那天的记忆其实已经开始变得模糊,即使他很想要记住那天的每一个细节,记住黑白键流过手指的触感,却还是难以留住那短暂又单薄的记忆。
但他还记得按下第一个白键时,老娘很珍惜地看着他的手,眼睛里映出窗外夕阳的暖黄色光,无意识地感慨了一句,“多么好的一双手。”
他停下手,说了自己进到琴房后的第一句话。
“为什么?”
老板娘笑了一下,举起了钟临夏的手。
他看着自己的手,还是很小,很肉,一点青筋骨头都看不见。
但老板娘却说,“学钢琴不是看手好不好看的哦,”她点了点钟临夏的手指,接着说,“你的手指虽然不细不长,但是很有力量,弹琴比别人轻松很多,对于学钢琴的孩子来说,这比好看可重要多了。”
钟临夏低头看着琴键,其实嘴角早就悄悄翘了起来,心里甜丝丝的。
“你别笑呀,真的,”老板娘以为他是不信,又摸了摸他其他几根手指,“你看,你没有哪根手指很长或者很短,尤其是小指还能和其他手指差不多长的,很难得了。”
钟临夏这回是真的有点不信了,他看着自己的手,咕哝着:“真有这么好?”
“对呀,”老板娘边说边比划了一下,“你把手这样张开。”
钟临夏有样学样地张开,老板娘看着他张开手掌,突然叹了口气。
“咋了?”钟临夏看着自己的手,不懂老板娘叹什么气。
老板娘满面愁容地看着他,“这么好的条件,不学钢琴太可惜了。”
原来是在替他可惜。
钟临夏也有点难过,盯着自己的手看了又看,很久才小声说,“其实我也很喜欢的。”
老板娘只听见他嘟囔,但没听清他嘟囔的是什么,于是又问了一遍,“你说什么?”
这次钟临夏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他远远看见前面钢琴上的价格,后面有五个零,他掰着手指数了数,是几十万。
老板娘没再追问,只是伸手在钟临夏面前的黑白键上顺着弹了几个音,“这是音阶。”
钟临夏点点头,也弹了一遍。
手指触碰到琴键的手感很奇妙,这种触感独一无二,他从来没感受过。
老板娘欣赏地点了点头,然后让他闭上眼睛,“接下来我弹一段,你闭着眼睛听,我想知道,你能不能猜出我弹的是哪个音。”
后来的一切,钟临夏再没有跟任何人说过。
他拦住了要去找陈黎的老板娘,诚挚地谢绝了老板娘要免费教他的好意,从此再也没有去过琴房。
那天下午的一切,被他打包扔出回忆,再不想提,也不想再想起。
他的目光重新聚焦在自己的手上,眼前不再是夕阳下的钢琴。
而是是一颗颗笔直的树干,正整齐地从他的指尖飞过,他指尖有节奏地轻点,青白树干像黑白琴键,行云流水般略过。
现在演奏第一首歌。
他轻声说。
钟临夏按了一下口袋里的随身听,耳朵上的白色有线耳机里传来熟悉的前奏,他再次抬起手臂,张开指尖——
胳膊却突然被人拍掉了。
他仓皇转过头,看见了钟野还未来得及转过去的侧脸,和刚拍了他的右手。
“一会儿树枝把你手刮掉。”钟野语气还是很凶。
秘密的练琴时刻不该被打断,但钟临夏却甘之如饴地悄悄笑起来,收回了手。
他用刚才“弹琴”的那只手摘下右耳的耳机,戴在钟野的耳朵上。
钟野歪头躲了一下,却还是被钟临夏眼疾手快地戴上了耳机。
“一起听嘛。”钟临夏的语气很软,像是乞求。
钟野没有同意,但也不再抗拒,继续沉默地骑着车。
林荫路快到尽头,木吉他和着人声,徐徐传入钟野的耳朵。
也许是民谣。
也许是摇滚。
钟野并不太懂这二者的区别,只是惊讶的发现,钟临夏听的并不是其他十三岁小孩爱听的音乐。
主唱并不嘶喊,声音却很有力量。
钟野认认真真听了两句,歌词写得也很好。
他低头看着从后座甩过来的耳机线,目光一路逡巡至身后,身后的人安稳地坐着,不敢再打扰他一毫。
“以后我送你上学,”钟野回过头,朝着林荫路的尽头说,“但你得放歌给我听。”
行至路口,周围已经很嘈杂,交警不停地吹着哨子,人头攒动。
钟野原以为钟临夏不会听到这句话,因为这话还没说完他就有点后悔,他打算钟临夏如果没听到他就假装没说过。
但钟临夏听力惊人,即使一只耳朵戴着耳机,也还是清楚地听见了钟野的话。
他兴奋地扑腾了一下,扯了扯钟野的书包,惊喜地说:“真的吗?你真的每天都送我上学吗?”
钟野向后伸手按住钟临夏,语气还是那么凶,“你再扑腾就不送。”
但钟临夏才不管他凶不凶,他只知道钟野答应送他上学了,以后他都能坐在钟野的自行车后座上学了。
想到这,钟临夏先是捂着嘴笑了两声,肩膀跟着轻轻颤抖,下一秒就再也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他太高兴了。
那样长,那样复杂的上学路,他再也不用一个人摸索着走,再也用因为问路被无视而落寞,再也不用担心身后紧紧跟着的陌生人,也不用每天观察陈黎钟维的脸色,纠结求不求他们送自己上学。
他有哥了。
他哥愿意送他上学。
他甚至忘记了是自己苦苦哀求,才让钟野答应送他上学,他不管,钟野是第一个答应天天送他上学的人。
钟野就是最好的人。
他抱着钟野的书包,开心地欢呼,甚至跟着耳机里的歌声哼唱起来。
钟野沉默地由着他在后座作天作地,耳机里的歌循环第二遍,歌词刚好是他刚才认真听的那一句——
“朝霞化精灵 轻快 明亮 恒温的伴侣”
“他与你共存 违背 对抗 相同的命运”
他回头看见漫长的林荫路被甩在身后,晨雾在此刻散去,钟临夏依旧吵闹地唱着歌,他已经忘记自己有到底多久没有经历过这样热闹的早晨了,久到他感觉这样的早晨,此刻就像一场梦一样。
后座做梦的人,以为可以永远睡在梦里。
但只有他知道,这场梦,很快就要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