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陆铮就是白雨安的小儿子, 封岂的亲表弟。这家伙明显继承了白雨安的性子,野得很。
至于陆超、陆超并不是陆铮的哥哥,只是刚好也姓陆罢了。
陆超是自小跟着封岂的玩伴,他爹是国子监一名普通的夫子, 是个闲官。
封岂站在门边, 微微出神。
同陆超一起回来的三人之中的一人正好站在不远处警戒, 见到他便立刻低下头示意。
是了, 还有这几人是流云商队的人, 不过也是封岂自己的人, 他们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封岂没有告诉董老仙的是, 他确实不止一座“鸡鸣山”,不过也没养有多少人, 顶多跟雁王齐平, 所以董老仙担心他想要造反, 现在还是远远不够了的。
虽然有姨娘和姨父协助他, 但是要养一支强盛的军队不是一件轻易的事,加之现在大乾动荡, 岌岌可危。各地灾害不断,已经有不少地方闹饥荒,贪官遍地,欺压百姓,粮价不断上升……就陆超带回来的消息来看, 他们的情况也不乐观。
封岂原本安插在扬州的官员也被调到了闽州去, 新上任的官史假公济私, 仗着流云商队无权无势,贪了他两个铺子,江州的铺子也被那些贪官抽成抽得厉害……如此以往, 别说休养生息,他的财路都快要断了,又如何“造反”。
“殿下英明!”这时,一旁的陆超冷不丁拍起了马屁:“属下就说当初殿下留在此地都是有原因的,一定是您慧眼识珠,看出了那闵钰不是泛泛之辈,没想到短短两个月他就有如此成就。您有所不知,现在他研制的那些药油和花露在其他城镇已经掀起了热潮,供不应求。虽然现在进项可能还不足以供应军费,不过听说殿下您已经和闵公子合作,以后也能多一条资金路子……”
陆超耿直的性子又理所当然地把注意打到闵钰身上。得亏闵钰不在这里,要是被他听到,撸起袖子揍人都有份。我把你当兄弟,你却想搞我的钱?!
封岂听完陆超的话后,脸色也不好看。
倒是董老仙越听越不对劲,直接拍案而起:“此话当真吗,殿下?”
封岂看向老头儿,没有说话。
董老仙意识到自己的直脾气又犯了,这不是臣子对主子该有的态度,要不然当初他也不会被陛下轰出京城。不过他还是一边捋着胡子一边把话说了出来,“恕草民斗胆,殿下您已经向闵钰隐瞒了身份,万不可诓骗他的钱财。”
“诓骗!”这话陆铮就不爱听了,“他那点铜板还没我娘的一页账本多呢……”
“无理小儿!同你多说无益。”董老仙压根不想搭理这个小蛮子,继续说,“殿下也清楚,闵钰所行乃大善之事,他对您又有救命之恩,情同手足,您怎么能做如此恩将仇报之事……”
“老家伙你不要太过分了!”陆铮跟闵意一样,自己可以损兄长几句,可是听不得别人说自己的哥半句不好,何况封岂还是当朝太子,千金之躯,说什么恩将仇报,他哪能忍啊。
“董大人现在倒是维护钰哥啊,当初您可不是这么说的。”不料,封岂却没有生气,但也看不出他真实的情绪,他似笑非笑地看着董老仙。
董老仙听到他的话,窘迫地咳了一声,确实,当初闵钰“弃医从商”他还黑了两天脸,很是不认同,说他放着一身医学本事不用,只知道往钱眼儿里钻。可是这段时间相处下来,他好像越来越理解了他那句“学医救不了大乾人”的话了。
闵钰现在做的事,也是在为民造福。而且他也没有真的放弃自己一身本事,而是教给了他和闵双,还给闵双招小学徒,这分明是授之于渔的做法。
所以,董老仙也不可避免地站到了闵钰那边。他现在和街坊邻里们一样,见不得别人对闵钰做些不利之事、说句难听的话。
最终,封岂对陆超那番话不置与否,他把玩着手里光滑的小瓷瓶,此时,屋外的雨已经渐渐变小。估摸着时间,那人已经出去近一个时辰了吧。
封岂突然想起他和李剑那厮站在同一把伞下离开的背影,他的眸子又凝了起来:“备伞。”
“岂哥你去哪?”
“接人。”
“?”什么人需要他哥亲自去接啊?陆铮总觉得他这表兄变得更难懂了。
*
这厢,回到半个时辰前。
闵钰来到李剑家,远远就看见了浑浊的汉江水和芦苇棚里困苦难熬的难民们,李剑怕他见了难受,还用半个身子挡住了他的视线。
“恩公,您来啦,孟夫子醒了!”是时,李剑家里跑出来一个圆头圆脑的家伙。随后是那个年长一些的少年,“孟圆,别冒冒失失的,恩公,李大哥。”
闵钰已经问过这两个少年的名字了,小的叫孟圆,今年14岁,大的叫肖逸,15岁。闵钰把他们兄弟俩从老鸨子手中救下来,又救了他们的夫子一命,遂对他一口一个的恩公地叫。
李剑家就一个屋子一张床,孟思靠坐在木板床上,人已经醒了,脸色仍然苍白无力。见到闵钰进来,他还想要下床行礼,闵钰连忙上前把人扶住:“孟先生不必多礼,该是晚辈向您行礼才是。”
“闵公子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孟某竟是连站起来给行个礼都做不到,往后还能做些什么呢,呵呵,见笑了咳咳。”孟思苦笑道,看着自己受伤的腿,眼神有些晦暗不明。
闵钰一顿,这种眼神他是熟悉的,这是病人对自己病情抱着悲观态度的眼神。但他觉得,于孟思而言可能更多的还有对家仇国恨的悲愤和无助,明明他一次都没有放弃过,但如今地朝廷却一次又一次不作为。
闵钰听闻他的事迹后对他也甚是钦佩,现在看他死里逃生后,悲大于喜,也很无奈。他一边给孟思把脉一边微笑道,“孟大哥切勿妄自菲薄,您教导了两个好孩子,昨天我在码头边见到他们要卖身救父,肖逸一句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属实让人动容。”
“什么?”孟思显然还不知道那两个家伙的“英雄事迹”,他严厉地看了过去,俩小孩一声不吭地低着头。
“唉。”最终孟思只能无奈叹了口气,不过他听了闵钰的话后,脸上的郁气散去不少,无论如何,他还有活着,还有两个家人不是吗。
闵钰没多说什么,他看得出来,孟思心里应该是有些郁病,再次身经战乱,他更加悲观了。说不定这次还想死了一了百了呢,他拿那两个孩子说事,也是让他放宽心些。
闵钰又和孟思说了一些话,忽然发现他们还挺聊得来的,孟思也察觉了,他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才十七八岁的少年郎同自己如此投机,说话非常有学识,也有内涵,一点都不像这个他这个年纪该有的样子。
孟思越聊越觉得心胸宽广,奈何他身体还很虚弱,不宜过多操劳。
“闵公子既已救下了我们师生三人,孟某现在无以为报,就请将这两个孩子带回去吧,他们会好好听你的话的。”孟思把两个男孩叫了过来。
“这,先让他们照顾好您吧。”
孟思轻轻摇了摇头,眼神却很是笃定。
闵钰想了一下,只好答应了下来,让他放宽心养病,并交代李剑帮忙照顾,反正两家也不到十分钟的路。
肖逸和孟圆统共就一个小包裹,由肖逸背着,两人听话地跟在闵钰身后。
李剑把他们送出门,对闵钰说,“公子,我送你回去。”
“不必,雨好像停了。”闵钰说着,伸手探了探屋檐外。
“那也……”
“闵钰。”
李剑话音未落,忽然一道熟悉又好听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闵钰一愣,扭头望去,便看到一道英俊潇洒的身姿,站在不远人家院门边的李树下。
下午时分,雨终于停了,天空放晴,夕阳穿透薄薄的云层,将西边的天空晕染成淡淡的橘红色,也将站在那里的人染成了淡淡的暖色。雨后树梢晶莹剔透,红色的李子饱满又诱人,大地雨气未消,像是给他加了一层温暖的滤镜。
封岂一边收伞一边往他们走来,闵钰连忙迎了上去,现在虽已立夏,但这几天一直下龙舟水,秦岭山下还是挺凉的,“阿七,你怎么来了?”
“来接你。”封岂说,理所当然地牵起了他的手,转势看向李剑,“李兄留步吧。”
“……”闵钰哑口无言,他是刚放学的小学生吗,又是要送又是来接的。而且,他怎么觉得这家伙突然高大可靠起来了,还有这小子没叫他钰哥,而是直呼名字了吧。
不过看到他出来接自己,闵钰心里还是说不上来的高兴,仿佛雨后初晴,豁然开朗,他也开心地了起来,笑道,“那好吧,李大哥你不用送了,我和阿七一起回去就好了。”
“是。”李剑说。
肖逸和孟圆跟在一旁,肖逸很有眼力见地接过了封岂手中的伞。
闵钰便顺道跟封岂说了这俩小孩的事,说,“我想暂时把他们安排在你们这边的耳房里住,可以吗。”封岂租的院子的耳房原本是给他调香的,现在制香房搬回来家里后院,这边的耳房平时也只烧烧水,不做饭,暂时住两个人没问题的。
封岂闻言,只看了两少年一眼,说,“嗯,你安排就行。”
“好,现在家里更热闹了。”闵钰和他拉着手一起往前走,傍晚,两旁的人家缓缓升起了炊烟,他突然觉得饿了,“走吧,回家吃晚饭去。”
“好。”封岂温柔一笑。
肖逸回头看了一眼李剑家,被孟圆拉了一把,“走吧小逸哥,恩公说我们随时可以过来看夫子的。”
“嗯。”
“嘿嘿,恩公人真好啊。”
“是啊。”
第64章 幸福
李剑家是一座不大不小的毛坯房, 单单一间屋子,他糙老爷们一个,家里自然也没那么细致。现在这个世道有个地方住就不错了,不讲究那么多。
“咳咳。”孟思靠坐在简陋的板床上, 目送两个孩子跟着闵钰离开, 眼底不由露出一丝哀楚的情绪。连日奔波逃亡, 死里逃生, 让原本就清瘦的他更加消瘦, 一身病气, 不过还是能看出他是个清俊儒雅的读书人。
“咳咳……”
“晚些林生会送药过来, 你先歇着吧。”李剑转身回来,对孟思说道。林生就是董老仙的小学徒, 至于送药送饭是闵钰对孟思的照顾。
“没想到闵公子小小年纪, 就有如此大胸怀。”孟思感叹道, 说, “也多有叨扰李兄了,咳咳。”
李剑看了一眼床上的人, 不冷不热地说,“不客气,东家吩咐的。”闵钰就是太善良了,才什么都往回捡,也不怕别人图谋不轨……的, 虽然他自己也是被他“捡”来的。
李剑无解了, 不过他还是觉得陆七此人怪怪的。
“李兄, 我,咳……”
“你还是先歇着吧。”李剑因为脸上那道疤,在码头做脚夫的时候就是个沉默寡言的人, 现在虽然堂堂正正把脸露了出来,不过性子还是有些沉闷严肃的,只有在闵钰和他家小孩面前才有点好脸色。对这位闵钰要照顾的孟夫子,自然也只是公事公办的态度……而且他看的人和事都比闵钰多,闵钰心善就心善吧,他得替他把关。
“不是。”孟思靠坐在床头上,甚是费劲地摇头,“人有三急,我只是想问问李兄家的夜壶在何处咳。”
“……”李剑一愣,没想到竟是这一出。什么夜壶,又不是什么大户人家,而且他一个单身汉,都是去贫民区的公共茅厕解决问题的。不过,现在多数时候都是在工坊那边的茅厕解决了,那是闵钰按照他们家后院的茅厕为工人们建的,不过也有些不同,一个厕房里有几个坑,还分男女。闵钰规定大家无论大小便都要去茅厕上,而且用完要冲水,不然扣工钱的。
工坊的公共茅厕虽然不如闵钰家的茅厕干净,不过也比他们原本用的旱厕好得多。李剑上惯了干净茅房,都不喜欢到上旱厕了。
现在孟思要如厕,李剑看着他那副弱不禁风的病骨,再想想贫民区那边茅房不堪入目的场景,略一思索,干脆走到角落拿来了一个木桶,说:“雨刚停,外边风凉,在此将就一下吧。”
“这,是你的水桶……”
“那你能走到茅厕那边去吗。”李剑板着脸说。
“咳咳。”孟思自是不能的,别说出门去,他腿上受伤,身子骨又弱得很,连下床都费劲。察觉到李剑似乎不是很待见自己,孟思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他强撑着自己颤抖的身体,慢慢地往床边挪去。
“……”李剑本是要转身出门的,看着他吃力挣扎的模样,转念间,他突然走上前,直接将人从床上抱了起来。
真轻,又瘦又轻。
“!”孟思一惊,下意识环住对方的脖子。和他的一身弱骨不同,李剑常年做重活,又保持着军中的的习惯,空时练练拳脚功夫,身躯梆硬,一把子力气,抱他跟抱个小孩似的轻松。
“大还是小。”李剑言简意赅地看着怀里的人。
“你,我……是小的。”孟思一脸惶恐间,苍白的脸色竟然泛起了一丝红晕,无处安放的手轻轻推着他宽厚的肩膀,“你先放我下来。”
李剑利落地把人放了下来,不过孟思又站不稳了,他身形一个趔趄,险些往前载去。
李剑眼疾手快,一把将人捞了回来,又干脆利落地解开了对方的腰带,孟思还来不及阻止,衣裤已经被人扒开,那只木桶也送到了他面前。
孟思,“……”
“怎么,还要我帮你扶?”李剑站在人家背后,一只手扣着他的腰,一只手提着捅说道。
“唔。”孟思发出一声羞愧的支吾,把低着的头摇得像拨浪鼓。
可是、这样还让他怎么尿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