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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医疗系统在古代种田_分节阅读_第44节
小说作者:橘子气泡糖   小说类别:耽于纯美   内容大小:905 KB   上传时间:2026-03-30 12:08:59

  封岂眸色一暗,心头本能的生出一股怒气,他是在生自己的气,却又很快就被一股陌生的情绪的代替了。他心疼地把人重新塞回被窝里,自己也除掉外衣睡了进去。

  闵钰看着躺在身边的人,突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哈哈,你不是替大家来劝我去吃饭的吗,怎么连自己也躺进来了?”

  封岂一边放下床帐,说,“你不是说睡一觉就好了吗,我陪你睡。”

  “是啊,以前我只要遇到什么烦心事,只要偷懒睡一觉就好了。”闵钰说。

  作为一名急诊科的医生他的压力也是不可比拟的,在医院里见了不少生离死别,人间疾苦,还有自己的学术研究等。他感到有压力的时候就趁休假的时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昏天暗地地睡上一天,醒来就打起精神了。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没有苦恼的,而他已经拥有一整天的自由和睡眠,何不满足呢。

  “你呢?”闵钰说完,补充问道,是说他有压力的话会做什么。

  “我?我会练剑,或者跑马。”封岂回忆道,继而有些失笑,“不过也不能常如此。”

  “为何?”

  “家父和其他人管得严,看得紧。”封岂翻了个身,面对着里侧的人说着,“所以时常只能自己憋在心里消化了。”

  “发泄压力还需要有其他压力?阿七,你也挺辛苦的啊。”闵钰说,这似乎是他们第一次说彼此的事呢,他还以为他应给是家里很受宠的孩子呢。他面对面看着床外的人,轻声说,“不过你现在可以尽管去做你喜欢的事啊,你喜欢练剑改天我让李剑帮忙去弄一把来,你喜欢跑马,回头我给你买一匹去。不过得要买匹好点的,才能配上阿七的玉树临风,鲜衣怒马啊。”

  封岂看着跟前真的在认真考虑的人,眸色柔软了下来,他轻笑道,“好,改天我骑马带你去玩,舞剑给你看。”

  “真的吗!”闵钰一听,突然来劲了,他还真的没想过古时的鲜衣怒马少年郎,行侠仗义走天涯呢。若是陆七这样的天人之姿,骑着奔腾的骏马,手持利剑,是何等的英姿飒爽啊。

  “嗯。”封岂应道,伸手轻抚了一下他乌青的眼窝,“所以钰哥有何烦恼,不妨同我说说?”

  听到这话,闵钰突然被打回现实,什么仗剑走天涯,他连山河镇都还没走出去呢。他一脸挫败耷拉下脑袋,撇着嘴嘀咕,“也没什么,就是理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罢了,什么必备技能,都是骗人的,哪有那么容易啊。”

  是的,玻璃,肥皂,水泥和石灰……传说中穿越必备技能,掌握了这几张技术就能玩转古代,富可敌国。前几天他也是这样想的,工坊走上了正轨,他兴致勃勃地想开发新产品。

  首先就是肥皂,这东西制作简单,材料也简单,成果出来还能震惊古人,具有很大的经济收益。

  闵钰兴冲冲地游走在镇上三户养猪“大户”人家,然后现实地发现,他们三户人家喂养的猪加起来还没五十头!而且有大有小的,宰杀日期还不定呢。

  得到这一认知,他也回过神来了,猪虽然是杂食动物,只喂猪草也能活,但是它不长肉啊,所以还是需要喂一些谷梁什么的。现在粮价都快顶天了,人连自己都喂不饱,哪还有粮食喂猪啊。

  闵钰又跑到屠户那里,询问问猪胰子的事儿,猪胰子居然也要同猪肉一样的价格……而且猪下水什么的价格也很昂贵。猪在古代也是宝啊,全身上下除了猪便便、没什么是多余的。

  对此,闵钰十分泄气,也认清了现实。而且就算他真的做出了肥皂,猪油的成本这么高,根本推广不开,虽然是可以像香水一样卖给有钱人家,但也卖不了像香水一样的高价,而且还需要一整套流程,不划算。

  闵钰只好把肥皂划掉了。

  玻璃、水泥、石灰就更麻烦了,这需要各种矿石烧制合成,闵钰又往山里跑了两天,还去砖厂守了一天,想看看他没有没那种随便挖挖就能挖到宝的运气。

  答案是没有。

  山河镇附近不是矿产资源地带,所以不会矿石满地跑,不得已,他的“四大发明”全都宣告失败。

  闵钰倍感挫败,就一头砸回了被窝里。

  “水泥就是用各种矿石烧制成的一种粉末,可以用来刷墙和硬化路面啊,这样下雨天道路和院子就不会泥泞了,热天也不会扬尘,老百姓跟那车赶路也方便许多呢。而且我们那里有一句话叫做:要致富先修路,水泥是多重要的经济资源啊,怎么就做不出来……”

  平时没有人和闵钰一起讨论这些问题,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猜疑,他本来想借口是砖厂无意烧制出来的呢,结果灰都没有。

  现在身边还有人同他一起分担烦恼,关心他,闵钰便把自己水泥等东西一股脑说了出来,最后还是补充了一句“这都是在长安城听外邦人说的,我也不确定呢。”。

  也许是因为这些天真的累了,床帐放下来挡住了光,还有人陪着,听他抱怨,闵钰不知不觉困意袭来,眼皮逐渐沉重起来,他边说边眨眼,慢慢朝身旁的人靠了过去。

  封岂自然不完全相信他的借口,若是别人也就罢了,但是这些话骗不了他……他对他口中的那些物品充满好奇,听起来每样都是惊人的东西,就如同上次他教给他的符号数字,不,叫阿拉伯数字的,以及那种独特的算术方式一样。

  闵钰确实是一个充满惊喜又神秘的人,迄今为止他都猜不透他到底是何方神圣,然而现在看着他疲倦的模样,他却对他生不起多余的猜疑。

  封岂就势抱住了靠进他怀抱里的人,轻声说,“睡吧,其他事有我。”

  “嗯……”闵钰昏昏欲睡,因为他喜欢在昏暗的环境中睡觉,就习惯性把头贴在跟前的人身上上,听见耳边传来温柔的嗓音,他彻底放下心,进入了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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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明天就是中秋啦,提前祝大家中秋国庆双假期快乐。这周还是我的生日周嘞嘻嘻,节假日这几天更新时间可能不稳定,不过我可以保证日更哈。再次祝大家节日快乐!注意安全出行哦,比心心。

  

第51章 约会

  闵钰再醒来时, 已经大中午了。

  “你醒了?”

  他拉开床帐下床,才发现陆七此时正在站在书桌边,似乎是刚写好信。

  “嗯。”闵钰打着哈欠应了一声。

  “你好多了吗?”封岂又问。

  “好多了。”闵钰伸了个懒腰,睡一觉确实好多了, 可是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啊, 看来又得重新规划了。

  “那钰哥可以同我一起去城东走走吗。”

  “城东?”闻言, 闵钰顿时清醒了几分。

  “是, 我来到这里还未好好去逛过一次街, 听说今天还是赶集的日子, 我想去看一看, 顺道把信拿到驿站去寄。”封岂说着扬了扬手中的信封。

  他平时为了掩饰,会写一些普通的信拿到驿站去寄, 真正的信件都是托付给董老仙的。而最近则是交给躲藏在暗处保护他的暗卫。暗卫是近半个月才来的, 陆超那边出了一些麻烦, 无法及时赶回来, 只能派人过来在暗中保护他。

  为了不引起多余的关注,他平时也不会到城西去, 这里到底还是交通要塞,人来人往也是四处跑的行商,能避开就避开。现在同闵钰一起去城东,不过是借口带他出去走走,不然他可能又要把自己关起来工作了。

  是的, 闵钰本来是想关上门来想想其他出路的, 现在听他这样一说, 好像他还真的没有跟他一起逛过街呢。陆七也极少出门,现在难得听他主动说要出门,他当然没有理由拒绝了。

  “好啊, 咱们也赶集去吧,现在几时了?我去跟大伯娘说一声今天不用做我们的午饭了,钰哥带你下馆子去啊。”难得和他一起去逛街,闵钰来了兴致。

  “钰哥,你还没穿外衣呢。”封岂无奈的叫住了那人。

  闵钰这几天到处跑,穿的都是粗布短褐,本来是想将就一下的,然而他看着面前衣冠楚楚的少年,转念一想,又去换了一身云纹青衫,还把原身压箱底的一块普通玉佩佩戴上,再要陆七帮他梳了一个半头。

  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但实际还是要靠他的相貌支撑的,如此一打扮,闵钰那温润如玉,公子世无双的气质就上来了,往那一站,也是万里挑一的少年郎了。

  “钰哥是要同我去游玩,还是要去招小姑娘芳心啊。”封岂看着他欢喜的模样,忽然半冷不热地说一句。

  “自然是为了跟你约会啊,哈哈哈。”闵钰打趣笑道,看了一眼对方一如往常的装束,玄色长袍,银色滚边……似乎是最低调的一件衣服,但是那身姿那气势,尤其是那张脸,往那站在就不容忽视。

  乌发红唇,剑眉凤眼,看似俊美又温柔,可他的脸部线条又分明大气,脸上没有表情时,极具攻击性……性感的下颚线连接着脖颈、喉结,就贴服在他身上的黑衣都透着独一无二的气质。

  用后世的话说就是360°无死角,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闵钰心热热的,忍着没摸鼻子,而是拉起他的手腕走出了们,“走吧,不磨蹭了,去晚了都要散集了。”

  “好。”封岂说。

  *

  时值春末,季节更替,时冷时热的。

  今天天空更是阴沉沉的,风还有些凉,不过镇上的集市倒是挺热闹的。而且现在的集市也不仅限于城东了,城西也逐渐多了一下些铺位小摊什么的,特别是通往闵钰家的那条路的。

  开个小摊子也不用什么大成本,在自家门口搭个台子就卖,卖的都是些自家产的东西,自己编织的草鞋篮子、自己种的蔬菜瓜果、鸡蛋鸭蛋小鸡小鸭崽,还有山里采来的山货等。

  听说闵钰的一位堂叔就特别会找山货,菌子笋子,还有灵芝等等,以前都是自己吃或者低价卖给杂货铺,现在不时有外来的货商去闵钰家进货,路过看到堂叔家的靓货,就出了个不错的价格要他的货,还说下次还来。堂叔一家自然是喜不自胜,转头就给闵钰送来了不少新鲜山菌。

  闵钰推迟不了只好收下了,还特意买只鸡来炖,吃得家里那几个小的回味了好久。别说那几个孩子了,连闵钰自己都惦记了好些天呢,所谓山珍海味,谁能拒绝呀。

  还记得以前他接诊过不少为了吃菌子进急诊的呢。

  “钰哥儿!你来啦。”

  “如何?今天生意挺好啊。”闵钰和封岂来到堂叔家门口,堂叔家的儿子,也就是闵钰的堂兄都准备要收摊了,因为镇上几个富户听闻了这里有山味有时也会让家丁来买菌。

  “托钰哥儿的福。”堂兄嘿嘿地乐了,“对了,这里还留了一兜菌子给钰哥你呢,我爹今早刚挖回来的,猜你喜欢便给你留下了,我正好要送去给你。”

  “当真?”闵钰闻言一喜,“不过我还要和阿七去逛逛,还麻烦你帮我送过去,多少钱我给你。”

  “呀,什么钱不钱的,我怎么能收你的钱,被爹知道会打死我的!”堂兄大大咧咧地说,说着又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而且还多亏了钰哥儿你,本来我家只有我和我爹还有老奶。家里条件不好,秋儿她爹娘都瞧不上我,现在有这门生意了,他们才觉得我像样些,已经同意了秋儿跟我的亲事了,到时候钰哥儿你一定来多喝两杯嘿嘿。”

  “哟,恭喜恭喜。”闵钰抱了抱拳,转念说道,“那好吧,到时候我再给你封个大红包。”

  “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堂兄惶恐摆手,闵钰嘻嘻地笑,也不多跟他推迟了,继续和封岂往前走去。

  其实这种情况在城西这边还挺常见的,现在张二婶子不编织篮筐了,但也有其他人家编织篮筐的买卖,因为有些货商需要到,就顺势买了。那家人见到闵钰也是热情地打招呼,听说他是要去赶集,就说他怎么不带个篓子、买东西多不好带云云,说着就要给他塞,要不是闵钰真的不需要,他们都想直接给他背上了。

  跟美人逛街约会背个篓子像什么样,闵钰果断拒绝了。

  还有路口家的葛老太,今年七十来岁,腿脚不利索,眼也花盲了。听说是二十几年前逃荒到此的,那年闹饥荒,全家只剩她一个人,徐娘半老,改嫁给了村里一个老光棍,两人年纪大了也没有生,十年前老伴也去了。

  葛老太倒是在几年前心软收养了一个小孙,也是跟家人逃难来的,小孩儿的娘不幸病死了,四五岁的小瓜娃什么也不懂,没人收留就是死路一条,葛老太不忍,就领养了下来。

  小孙现在已经十一二岁了,叫周长生,周是他原来的姓,名是葛老太起的,希望他长生健康。长生懂事机灵,见到闵钰就提醒他奶,然后跟闵钰打招呼,“公子您来啦,七公子您也好。”

  大概是因为闵钰先前给葛老太看过腿疾跟眼疾……小孩儿背着几篓上好的花瓣来,他不要钱,只求闵钰给他奶看看病,闵钰便去看了,当然花瓣的钱也给他了。葛老太眼疾是上了年纪的缘故,只能戴老花镜改善,这个闵钰爱莫能助;至于腿疾,闵钰诊断是风湿,也只能给些药,他自己配的,拿的都是系统里的药材,葛老太吃了两幅有所好转,所以周长生很喜欢他。

  闵钰也挺喜欢这机灵的小孩的,而且这小孩似乎有些混血。

  封岂跟他说过,周长生的爹应该是匈奴人。

  闵钰为此还多关注了一些这小孩,不过听他在周围邻居的风评是很不错的,少有人欺负他。

  “嗯。”闵钰应了他一声,目光落在祖孙俩的摊子上,卖的是新鲜的李子,个个饱满,熟得相当好,他口水都分泌了。

  “闵大夫,你们这是要去逛集市?拿些李子去吃吧,不酸的,新鲜着,长生今早刚摘的。”葛老太也招呼道。

  “是啊,熟得真漂亮。”闵钰说,拿起一颗就咬,汁水丰盛,又脆又甜,还有一点点酸味调和,“嗯,真好吃。”

  他夸赞道,长生深邃的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公子若是喜欢,我明天就选最好的摘送去给你!后天也送。”

  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有着匈奴人的血统,身形已经有些抽条,说这话的时候全是对闵钰的尊敬和喜欢。

  封岂站在一旁,不由眯了一下眼睛,连看着那些通红饱满的李子都觉得它们肯定是酸的,“……”

  “嘿嘿,也别明天了,现在你就把这些都送去我家吧。”闵钰说。

  “这,这么多?”

  “嗯,约莫二十斤左右,放心,我给你钱的。”闵钰打趣道。

  长生脸一红,“我,我又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担心公子吃不完,会不新鲜,吃多牙也酸。”

  “我不是自己吃,你送过去给闵意姐姐,告诉她把果子分成三份,一份留在家里,一份送去工坊,一份送去砖厂。”

  “您要给工人们吃?”长生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对啊。”闵钰说道,刚想掏钱才发现出门时过于兴奋,把钱袋留落在家里了。

  这时,身旁忽然伸出一只好看的手,拿了六十文钱给葛老太,不是封岂是谁。

  闵钰一愣之际,本能地又啃了一口李子,嗯,真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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