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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盏春光[豪门] 第62章

作者:林格啾 · 类别:总裁豪门 · 大小:338 KB · 上传时间:2019-05-21

第62章

  2018年4月26日。

  一大清早,陈昭便坐在化妆镜前头,专心致志、做着自己的“变装大业”,一副朝圣般严肃神色——眼线画深一点、眼影要红,不行,口红也得……

  门外陡然“咔哒”一声响。

  吓得她手一抖,眼线差点飞到太阳穴。

  侧头一看,却原来是从香港请来照顾她的家政芳姐,扒拉在门边,微微低头,向她赔了个不好意思的笑脸,“陈小姐,我找遍了家里,你说的那个钥匙还是没有找到,有可能是先生临出差拿错了钥匙。但为了保险,要不你还是给个地址,我再请人过去帮你再配一把?”

  说的是昨天陈昭刚发现,自己静安区那套房子的钥匙似乎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的事。

  ——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吓人一跳。

  陈昭当即松了口气。

  只摆摆手,冲人笑笑:“没事没事,可能是我随手扔哪个角落里了,前两天都还在的。我最近应该也没时间回静安区那边,等下次要用了再说吧,先不麻烦你了。”

  说完,便拿起沾湿了的卸妆棉,打算擦掉多余的眼线弧度。

  手刚碰上脸。

  走开没两步的芳姐,却复又回过头,“对了!还有啊,陈小姐,之前养老院那边打电话过来,说上次接您爷爷出去的手续有人帮忙处理了,有一个木盒不知道……嗯?陈小姐?”

  被叫到的陈昭,盯着镜子里自己那块被卸了一大块粉底的眼角,片刻无语:“……”

  但到底,也只是扶额,扭头。

  没有为难人的意思,挤出个不露破绽的假笑,“没事,芳姐,钟生之前跟我说,已经安排人跟养老院那边联系了,我等会儿再打电话过去确认一下。”

  总算偃旗息鼓。

  等芳姐终于转身走了,陈昭方才放下心来。

  化完妆,想了想,又在衣橱里一阵翻箱倒柜,找出一件压箱底的上黑下白套装A字裙。

  她怀孕的时间不长,身量上尚不显怀,短裙一上身,依旧是昔日走在大街上回头率九成九的细腰长腿。

  对着等身镜左右转转观摩片刻,这两天在家穿着睡裙到处晃荡的陈小姐,终于有了点昔日Venus门面担当的影子。

  哼唧两声,不忘臭美的拍张照发给自家钟生,配文“去跳坑了”。

  对方很快回复:“不急,注意安全。”

  陈昭发了个表情包:好鸭.jpg

  她几乎都能猜到对面困惑的表情。

  吹了个口哨,陈·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跳谁的坑·昭昭同学,随即背起自己放零钱的小包,踩上一双安全的平底鞋,“噔噔噔”地下了楼。

  趁着芳姐不注意,蹑手蹑脚地从后门溜了。

  走了老远,还听见芳姐在后头喊,“陈小姐!怎么不让人送你——哎呀,阿德,你怎么不看着点,这陈小姐,怎么……”

  她咧咧舌头,装没听见。

  但她也因此真没听见,好半天过后,刻意装作没注意到她溜走的阿德,慢悠悠搭了句腔。

  “别担心,钟先生准备多久了都,估计车早就安排好人了——什么都不知道,这才算是惊喜嘛。”

  是故。

  什么都不知道的陈昭,只觉得自己这天好像格外幸运了些。

  刚停在路边就有的士路过,司机大叔开朗又健谈,一点也不埋汰她化的妆,还一迭声夸她年轻漂亮,看起来最多二十来岁。

  也好像不怎么堵车,连天都很照顾她,预计要四十分钟才能到的车程,不到半小时,的士就顺利在金茂大厦底下停稳。

  “去君悦酒店啊?”她扫码付完钱,大叔问她,话里不忘打趣,“难怪呢,穿这么漂亮,当新娘子啊。”

  陈昭忙摆了摆手,“不是我,我就去看看。”

  司机大叔笑笑,“没事,你这么漂亮,等结婚了,肯定也得上这么好的地儿,一切顺利哈!”

  仿佛不管人还是事,都对她敞开光明大门似的,分外温柔。

  陈昭也没多想。

  低头掏出手机,接在后头、给钟邵奇发了一条短信“炫耀”,便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儿进了大厦。

  大概是受之前宋致宁卷入绑架案丑闻的影响,原应盛大的联姻,今天反倒比想象中冷清很多。

  电梯一路向上,直至53层君悦酒店,装潢奢靡的大厅里花篮寥寥,别说宾客,就连最爱凑热闹的记者也没看到丁点影子,显得格外空荡。

  出乎她的意料之外,以至于有点懵,有点茫然。

  好在前台小姐热情,她一进门,便迎到面前。

  “您好,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陈昭还没接话,对方扫过她妆容装束,又一副了然模样,脸上露出标准的待客微笑,微微颔首:“是陈小姐吧?来参加卓小姐订婚宴的话,请往右侧宴会厅,卓小姐特意叮嘱过,您过来不需要请柬。”

  这倒是还挺周到的。

  陈昭点点头,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正看见几个侍从手里端着一托盘红酒施施然往宴会厅走,连忙匆匆向那前台小姐道了谢,便后脚几步跟上。

  随手挑中一个,拍了拍人肩膀。

  “我要一杯,进去恭贺新郎新娘的,”她端起其中一杯,冲人歪头一笑,“谢啦。”

  有酒有气势,调整调整发型和表情,深呼吸。

  陈昭在心里给自己打气:想起自己过去在恒成的时候跟宋致宁“互相伤害”的嘴炮大战,登时底气足了三分——

  她雄赳赳地跟着这群侍者进了宴会厅!

  ……色厉内荏也是要有牌面的。

  先随便一扫,都是一群正装礼服的陌生面孔,一个也不认识。

  再一扫,大厅中央那片红台上站着的,光看背影,可不就是宋致宁那个冤大头,至于盛装打扮的新娘,则正侧过头,和恰被主持人挡住身形的某个宾客说话。

  订婚宴还没开始,时机恰到好处!

  此时不泼,更待何时——

  陈昭三步并作两步,气势汹汹,往那台上一站,掰住冤大头的肩膀。

  “我跟你说,宋……”

  红酒蓄势待发,话音哽在半路。

  嗯?

  “宋、宋……”

  不是,这哪是宋致宁,这谁跟谁啊?

  陈昭看着眼前完全长着张陌生面孔的俊美青年,傻了眼。

  一旁白纱胜雪的新娘,倒还一脸恶趣味,冲她挤眉弄眼:泼啊,怎么不泼了?

  ——“对不起啊,人在这呢,能预订吗?等下次我真结婚再泼。”

  “……”

  陈昭僵直着脖子,回过头去。

  在座位第一排的角落,一身靛蓝色西装的宋某人,仍旧昔日那副混不吝模样,懒懒散散,举起右手,冲她示意。

  陈昭:“我杀……”

  “等等等等!这可真不是我的锅。我才是最惨的好吗?”

  自觉被冤枉的宋某赶紧把人叫停。

  “准未婚妻心仪小白脸,让你家那位联手欺负我,你一来,她就是真自由了——你不知道她爸多怵钟邵奇,”宋致宁捏了捏鼻梁,轻声咕哝,“今年真是犯太岁,到底是谁想的这鬼主意,又卖钟邵奇人情又搅黄我……算了,别让我知道,我铁定掐死他。”

  陈昭:?

  飞速地在脑子里过了一圈细节之后,某个名字在她脑海里缓缓浮现。

  貌似是,现在还不知道命还留着呢没……那位洛大明星。

  不过。

  她还是有点懵:“你们说到哪跟哪去了,钟生……”

  人现在还在纽约呢,怎么又到这里来背黑锅了?

  她刚要摆实际讲道理,气势汹汹地反驳两句,便见卓瑶甜甜蜜蜜又嗔怪地撞了撞新郎肩膀,两人手牵着手往外走,连带着背过身、冲她摆摆手的宋致宁,放下话筒的主持人,一群认不出来的陌生宾客——

  都走了。

  陈昭更傻眼了。

  自己有这么大杀伤力吗?

  一眨眼间,人都走得干干净净,跟排练过似的,只剩下刚才,被主持人巧妙挡得严实的某位,蓦地伸手,扣住她刚要挥起的手腕。

  “……?”

  她回过头。

  四周,亦霎时间灯光俱黯。

  投影巨幕缓缓自台后落下。

  仪器微弱灯光亮起,光束投映,画面鲜活。

  她下意识转过目光、愣愣看着那幕布。

  上头,先是一只很眼熟很眼熟的布偶娃娃。

  布偶娃娃走着路,逐步变成动画,猛地一跳,蹦进了更眼熟的地方——上海,耀中国际学校,那面她翻了无数次的围墙。

  小娃娃在墙角,仰着头,视角一动不动地对准围墙那头,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好半天,一阵轻响,一个漂亮的女娃娃“爬”上了墙,绣得弯弯的嘴角,时时刻刻,都好像在冲着这头笑。

  一行刀头燕尾的楷体字,默默浮现于画面下方。

  他写:【你在等我的时候,我也在等着你。】

  哭还是笑都没来得及,她只是捂着嘴,看那小人又飞也似地“跑”起来。

  跑啊跑,跑到了爷爷的老屋,在那里,有栩栩如生的“爷爷”,有早已经离开人世的老狗“大黄”,他们被留在动画里,看见小人的到来,开心地围上前来。

  男娃娃在,女娃娃也在,围在陈旧的餐桌边,他们吃了一顿热闹的团圆饭。

  好半天,爷爷忽然“笑了”,头上浮现一圈气泡,怪可爱的字体:小钟啊,以后我把昭昭交给你,好不啦?

  男娃娃红了脸,很乖很乖,一直点着头。

  “好啊。”

  这次,浮现在画面下方的笔锋很温柔:【很奇怪,我看见你,想到的总是这样的画面:有一天,我们都会老去,但我们总在一起。】

  【我答应过你,也答应过爷爷的事,可不可以不要让我食言?】

  投影的光映在脸上,陈昭死死抿着嘴唇,比哭还难看的笑,又呆又笨的,不住擦着眼泪。

  她看着坐在那餐桌边的小人忽然顿了顿,四周的人与景物都开始褪色,终于,只剩下垂下嘴角的男娃娃,眼前,是一张突然出现的电脑桌。

  它很快俯下身来,在键盘上敲敲打打,敲敲打打,一直重复着这动作,好像永远也不会累。

  那电脑屏幕上,唯有几行字迹清晰。

  【我写了很多封信,只是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有过这样一个女孩。她拥抱过,比最冷的冬天还要荒芜的,我的人生。】

  他只允许一个人在那里安家的,他的人生。

  电脑消失了。

  而布偶小人扭过头,四处望望,飞快地,又跑到了一座山脚下。

  很高很高的山,看不到顶端。

  而他开始往上爬。

  遇见过落石飞雪,也遇见过猛兽围攻,可至少,还是在努力往上走,一步一个脚印,越来越艰难,越来越坚定。

  过了很久很久,终于爬到了最顶峰,环顾四望,小人却皱起了眉头。

  不再犹豫,他扭过头,竟然往回走,往下走,不知道在找些什么——

  陈昭知道他在找什么。

  在找,同样也拼了命在往上走的女孩。

  他们在山腰重逢,一个看似从容却曾经头破血流,一个看似狼狈却始终、始终在不曾知晓的地方,有人为她披荆斩棘,无所不能。

  而他指一指山巅,说“我曾经上去过,我们再上去。”

  “我带路,你跟着,我们一去上去好不好?”

  可山巅上有什么呢?

  女孩也曾经疑惑过,但她什么都没有问,也没有牵着他的手,只是跟着,一直往上走,往上走。

  要走到最高峰,看看站在他的位置,究竟能看到什么。

  一览无余的山峰如缀吗?生来被人高看一等的沉沉重压吗?

  他带着她,一一从那路过,走到终点。

  他们在终点双手交握。

  女孩的视野里,这才看到:原来他期待的终点,只是一个漂亮的小木屋。

  有热腾腾的菜肴正出炉,有暖呼呼的壁炉可以围坐,只差一个迟迟来归,但终究没有缺席的,唯一的女主人。

  画面逐渐暗淡下去。

  最后的几行字,映在其间,亦淡淡散去。

  【我不喜欢“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我喜欢,“人生漫长,苦乐同歌”。】

  【而这份喜欢,从认识你开始,希望在人生终点时,也可以跟你说,“我还是很喜欢这生活,和爱你一样”。】

  说得很美。

  可笨了很多年的陈昭姑娘,只是在这当口,很没仪态地蹲下身,“哇”一声——真的是“哇”一声,嚎啕大哭。

  她用手背擦眼泪,也用手心擦鼻涕,哭得狼狈极了,一边也没有幻想里公主般的从容。

  而她的钟先生蹲下身来。

  她看见她穿着那天,在爷爷留给她的那个木盒里,那件依旧崭新的中山装。

  针脚改了些,变得更适合他的尺码,或许还有些束手束脚,但是,那个不会穿中山装的、好像永远和她生活搭不上边的男孩,从钟同学,到钟先生,终归也好像一直一直,都在陪伴着她的所有喜好习惯。

  她哭的更厉害。

  一边哭,一边说:“我想哭的更、更好看一点的,我没想过是今天、我,我本来想要,我想要不这么,每次都,呜,我可不可以,申请,下一次?我下一次,不哭这么惨,呜,呜……”

  “如果对象一直是我的话,可以有很多下一次。”

  他单膝跪地。

  求婚的戒指,形状却很奇怪,是个可以开合调整的钻石戒指,指环做成钥匙环的模样——还真就是个钥匙环,底下挂着三片钥匙。

  陈昭认识其中两个。

  第一个,是爷爷的老屋大门钥匙;

  第二个,是自己买的那个小房子。

  第三个……

  钟邵奇伸手,擦了擦她眼泪,“我买了爷爷家那块地,买了静安区那座大厦整个单位,还有,上次你说,圣安德鲁斯庄园那个地方很漂亮,所以,我在那买了一栋比你那天见过更好看的房子。”

  他说,“家是什么样,大还是小,新还是旧,无所谓,如果钟太太喜欢,那里都能成为家。”

  她破涕为笑:“哪有这样的戒指?你应该叫它‘史上最贵的钥匙环’。”

  “那你愿不愿意戴上‘史上最贵的钥匙环’,做我的合法妻子,我们孩子的唯一的妈妈,做……钟太太?”

  陈昭蹲下身。

  孩子气地与他平齐视线,取下他手里那“戒指”。

  戴在手上,尺寸正好。

  还不忘冲他晃了晃。

  “你说呢,钟先生?”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陈·疯狂暗示·昭:“钟生,你觉不觉得好像少了句什么?很肉麻那种?直白点那种?”

  钟·心知肚明·邵奇:“摸摸你那个小包里,看是不是多了点什么。”

  陈昭摸了摸。

  除了一堆零钱以外,似乎……还多了一张卡。

  说好了是一生一世,兜兜转转,还是在她手里,圆满了这一生一世。

  真是个固执的人。

  她摸摸鼻尖,笑了。



第63章番外二致宁(上)

  2021年。

  对宋致宁来说,依旧是平平无奇、纵情声马的一年。

  恒成一天不倒,他的股份产权地权不动产就持续升值。

  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和一个时时刻刻想着给自己多挣点家产的老妈,所谓坐等山空,大概也不过如此。

  是故,总的来说,除了他这两三年一直有些失眠,彻夜彻夜地睡不着觉且辗转反侧这点小问题以外,说爽,实在是没几个有他过得爽。

  偶尔喝点酒,他倒也不吝啬和狐朋狗友笑两句这老毛病,说是年纪上来了、年岁不饶人。

  但真到了半夜——哪怕和艳色无双的各色美人恩爱缠绵过后,依旧睡不着觉的时候,心情就从调侃,相当顺遂地调整到了:真他妈的,有钱买不来个好觉,老子活得真没劲。

  他对着天花板翻了个白眼。

  很快,烟瘾上来,便毫不犹豫放着怀里的小明星不要,掀起被子下了床。

  他很是做作地倚着阳台边那挂满吊篮盆景的栏杆。

  姿态潇洒娴熟,点了根烟,吞云吐雾。

  晚风一来,呛人的烟草气在风中被吹得七零八散,剩下的萦绕鼻间,显得他像个隐士高人似的。

  别的不说,宋少装腔作势的小人劲倒也绝了。

  好半天,他方才抬眼。

  从这角度眺望远方,正能望见横亘黄浦江边的层叠高楼,其中最显眼的那一栋,就是他家的恒成大厦。

  任它夜景瑰丽,独独恒成最是出彩。

  就像,在没有某位先生横插一脚的情况下,上海龙头老大这个名号,他们本已经坐稳了很多年。

  只是偏偏那位就出现的那么巧,让自己平白显得逊色很多似的。

  不知何故,宋致宁忽而闷笑一声。

  沮丧的话说是这么说,他倒还是依旧能如此这般的安慰自己:活还是要活的,人生漫长,美人数不胜数,退一万步,今年的新款法拉利都还没买全,说死就死,岂不是亏本了?

  谁知道下辈子投胎还有没有这么好的命。

  “……”

  吐了口烟,这么一想,豁然开朗的宋三少顿时觉得失眠换有钱,似乎也不是个亏本生意。

  可惜,刚觉得心情好上三分,一双柔若无骨的瓷白手臂,忽而却在这时攀上他后背。

  鬼似的,把他吓够——

  “咳、咳咳!”

  是真被烟呛晕了。

  好在来者倒是很懂事地拍了拍他背,给人顺气。

  嘤咛声勾人,是男人都拒绝不了的温声软语:“三少,你又失眠了,怎么总是睡不安稳,”她拂过他紧锁的眉头,“所以我才说,三少,你到底准备什么时候定下来,结个婚,生个小孩?——有个家能回,一定会休息好很多吧。”

  善解人意间,意图也是相当明显。

  “……”

  他当然不会答这明知是坑的套话,只眼神一瞥,看向身后。

  被他起身惊醒了的、此刻半露香肩的小美人儿。

  女孩今年刚刚出道,不知道找了多少层关系,才得以在某次私人宴会上、在他跟前露了个脸,可惜他那时候对人没提起半点兴趣。

  到这两个月,忽然想起来那双捧着酒杯的手生得好看,方才随便支会了个人把她叫来。

  很顺利地上了床,确定了关系,他砸钱给她换资源,她负责抚慰几个月他不安分的睡意熹微。

  一物换一物,本来是件好事。

  可惜他最讨厌有人像自家老妈一样,上赶着追在后头问人生大事。

  “怎么?”他于是笑眯眯地回过头去,捏起人下巴左右摆摆,像是逗逗小猫那样宠溺的语气,“都开始问我这事儿了,想嫁入豪门当李嘉欣第二啊?”

  小明星年纪不大,顶多二十出头——他记不太清,大概是吧。

  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的孩子气和妩媚的脸搭在一起,正是让他想起故人,且最初能对她有点印象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可也正是因为没见过世面,一时之间,又更难看透他那话里话外的讽刺。

  更好笑的是。

  或许真以为他是情到浓处出声试探,这女孩竟还敢顺着杆子往上爬,羞答答接上一句:“没有,我只是喜欢你,宋少,如果可以给你生个孩子,我真的愿意……”

  戏假得他都忍不住在心里一乐。

  “真的啊?你不要演戏了吗?”还不忘故作惊讶,“我给你投了七百万让你去拍李导的戏,怀了孕怎么拍?”

  “……?”

  她显然没想到这回答,满脸都写着无辜:一个阔少,在乎什么几百万?

  “我、我……”

  嗫嚅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能嫁进宋家,还要拍什么戏,坐着享福就好了,”好在,宋致宁还算是有点良心,给满脸尴尬的女孩找了个台阶下,复又笑笑,“嫁没问题,但你可得想清楚,到时候,你能不能忍得住自己一个人坐在家,然后我呢,就和比你更漂亮的小明星,在她家的阳台上调情——像现在这样?”

  他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更不信什么情深如海。

  女孩闻声,到底是曾经心存幻想过,难免脸上一僵。

  沉默着。

  而宋致宁打了个哈欠,也不安慰两句,只转身,从地上捡起自己方才和人缠绵兴头上、随手脱掉的浅灰色羊绒外套,还有牛仔长裤、白色的高领毛衣。

  妥妥的三十多岁老男人装嫩穿搭。

  “你慢慢想吧,我先走了——”穿戴完毕,他背身,冲人摆手,“这段时间不过来了。”

  至于这段时间是多长时间。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不重要了。

  当然,我们的宋少,即便没说告别的话,离开这间房子之前,倒还是一如既往,记得很客套地,把钥匙也留在玄关处的鞋柜上。

  很洒脱,仿佛忘记房子是他半年前花八百多万买的——和应付女人可怜兮兮的眼泪比起来,这点钱不算什么。

  只可惜。

  他和每个自以为是聪慧美丽的女人做交易,她们却都以为自己会以爱取胜。

  好一堆美丽笨女人。

  让世间平白多他一个“负心人”。

  =

  “宋少,去哪儿?”

  他到楼下时,昏昏欲睡的司机正靠着车窗打盹,等他轻叩两下,立马一个激灵、训练有素地拉下车窗,一抬头,便能条件反射地问他一句。

  想来跟他跟的久,竟对他半夜“换张床”的做派都习惯了。

  经此一问,宋致宁抬起手腕,看了看表。

  凌晨四点半。

  又是几乎一夜没睡,但现在过去的话,应该正好能赶上……那家店起早开门的时候。

  虽然不知道店主人从香港回来了没有。

  想了想,他钻进后座,靠着椅背,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闭眼假寐了好一会儿,状似思索。

  等司机很识相地放起安眠曲,也等脑子里清理出利弊几何,方才似笑非笑地叮嘱一句:“行了,还是去进华高中那条路,把我放那路口,你就可以回去跟老陈换班了——你不怕驾驶疲劳是好事,但你少爷我,还得小心自己这条小……老命呢。”

  个嘴贫的。

  眼睛是闭上了,假寐也真“假”了一遭,车开了快一个小时,缓缓驶入中学前的老街,在路边停稳。

  漆成大红色的玛莎拉蒂,和略显穷酸的街道有些格格不入,更别提再过一会儿,宋致宁这一身败絮气的往那路边下了车,往那一站。

  真真是白天鹅混进了丑小鸭堆里。

  很显然,路过几个晨跑的、起早去学校的,也都这么想,纷纷冲他投来诧异目光。

  好在宋少对此早已经练就一身刀枪不入、死皮赖脸真功夫,也并不在意,迈开长腿,就往中学正门外拐角处、那挂着“李阿婆锅贴”招牌的破落小店走去。

  门口的蒸笼冒着冉冉热气,熏得人热腾腾;一头白发、但精神气十足的李阿婆正在后厨忙活着准备工作,现包现卖,锅贴已经摆了好几大铁盘。

  宋致宁轻车熟路往里走,径直走到后厨前那一块小窗口,敲了敲服务台。

  “阿婆——”他拉长声音,“你可总算舍得从香港回来了?今天好不容易来一趟,是不是得给我来两盘最好吃的?”

  阿婆一听声音就认出人,懒得抬头,光顾着笑他:“一盘牛肉一盘三鲜好伐?你这少爷嘴,养刁得很,最不爱服侍你。”

  “哪里难招呼了,”宋致宁撑着下巴,看她忙里忙外,嘴上打趣,“我还怕你干女儿从香港杀回来说我虐待你呢,阿婆,你做什么我吃什么,这总行了吧。”

  旁人哪里享受得到他这样说话待遇。

  偏偏阿婆“身在福中不知福”,还冲他摆摆手,“得咧得咧,找个位子坐去,还在这唠,待会儿学生伢伢来读书,你都没地方坐了。”

  “我也不是专门为吃的来,这不是来看看你嘛,”他哄着,“我反正最后吃也行,阿婆,你就忙生意先吧。”

  一语落地,便当真扭头,乖乖找了个最靠里、靠近后厨的位置坐下。

  随便扯了几张纸擦擦桌子,他手肘抵着桌面,撑着头——夜里不睡,到了这嘈杂地界,反倒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

  很快,后厨炉灶打开,鼻间不再是呛人的烟草气,而是隐隐约约的菜油香;

  不一会儿,约莫六点多,年轻学生的声音也响在耳边,向阿婆喊着“要一碟牛肉锅贴”,一声下去,仿佛激起千层浪,更多的声音排着队往外放。

  此起彼伏的,还有来跟他拼桌的,他也不介意,把椅子摆开点就是,一点不见往日里那惹不得的小霸王脾性。

  末了,还是阿婆看不过去,从后厨出来,塞了两盘锅贴到他手里,又指了指楼上小阁楼,“瞧你这,怎么一副几十年没睡过觉的样子,端着上去吃,累了就睡会儿。”

  正中下怀。

  他仰头看人,登时笑了笑,一双桃花眼,是男女老少通杀的荡漾轻佻。

  末了,欣然接受,答一句:“好啊。”

  便当真一点不嫌弃地弓着身子、缩头缩脑,绕到后厨,从狭窄的楼道里往上走,上了阁楼。

  拉开壁灯,环顾一圈,倒还是旧时模样。

  这几年他偶尔会过来坐坐,里头的陈设因此多年不变,仿佛还有人住着。

  宋致宁随手把锅贴往桌子上一放。

  伸了个懒腰,便脱了鞋、扔了外套,混不吝往床上躺。

  眼睛盯着头顶,一眨不眨,看似专注,脑子里却思绪乱飞。

  如若他的哪个金丝雀见了,大概要感叹一声:什么时候看过宋少这样安静专注模样。

  只可惜,这位假专注的宋少,演了好半天,终于还是闷笑一句,笑自己:“他娘的,怎么跟痴男怨女似的。”

  净说些大实话。

  他的右手枕在后脑勺,眼睛一闭。

  比他有这样温和一面更让人诧异的是,他会在这样破旧地方安然入眠。

  甚至,莫名其妙又久违地,做了个很长很长的梦。

  ……

  梦里,大抵是又回到宋笙结婚前夕。

  时间记不清楚,只记得那天,他曾经找了个借口约陈昭,“从纽约回来以后,一起去吃顿饭,好好聊聊”。

  回想起来,话说出来的场合实在挺不正经,让人觉得另有所图——但他又的的确确是紧张了很久才说出口。

  等离开陈昭的视线所及,还给秘书打着电话,一连声叮嘱着要他找一家老上海风味的餐厅。

  从未有过的上心,个中悸动,也怎么也说不分明。

  只是没想到。

  最后吴宇找来找去,打着包票向他保证正宗过后,会带他到了这家叫“李阿婆锅贴”的老店。

  油腻腻的桌子,看起来就不靠谱的老太婆店员,怎么看怎么眼熟的地方——是他第一次约着陈昭“谈判”的“老地方”。

  彼时的他站在店门口,抬头看着摇摇欲坠的招牌,低头,看的是脚底下碎了板块的瓷砖。

  兜兜转转,还是回到这,总感觉像是某种并不友善的命中注定。

  吴宇看着他脸色,战战兢兢:“宋、宋少,不满意吗?”

  而他摆摆手,叹了口气。

  “没有,你走吧。”

  不满意倒不至于,只是他确实从没和任何一个女人在这样的场合里“约会”,为此,难免坐立不安,如坐针毡。

  李阿婆倒是客气得很——她认识他,陈昭离职以后,宋致宁不仅按照合约给了李阿婆一大笔钱,甚至在整个CBD规划的大背景下保住了这家店,算起来,还算是她的恩人。

  是故,打从上午十一点他坐在那,阿婆便过来问他:“是不是在等谁哇?”

  他一点也没遮遮掩掩,说:“陈昭。”

  阿婆有些诧异,又有些试探地,复又问一句:“阿昭喜欢你?你、你们之间是……”

  那种活见鬼的语气。

  宋致宁抬头,冲人笑了,咬牙切齿:“很明显,她不喜欢我,我们只是谈公事。”

  阿婆这才笑了,一副松口气放下心来的样子。

  宋致宁:“……”

  当时的他实在很难想象,很久以后,阿婆会成为像自己奶奶一样慈祥的存在,阿婆的小阁楼会成为自己的安乐小窝。只觉得这老太婆实在狼心狗肺,自己明明帮过她,怎么就这样见不得自己好?

  宋少气的不轻,自觉出师不利。

  是故,便也再不理睬这怪阿婆,在心里默默排演起可能要说的话,而后时不时拿起手机,发一句“你什么时候回来”、“还不回来?”——洛一珩他们都回来了。

  怪烦人的,又有点可怜兮兮的可爱。

  可惜对方待他从来铁石心肠,总也不回复。

  只能就这么等着,等到店里人群散尽,等到店外夜深露重。

  他的手机,方才迟迟地,蓦地一振。

  “……!”

  宋少眼神一亮,心快要飞到天上。

  明明那已经是他等待的第十个小时。

  可最先浮现的心情,却竟然既不是恼怒,也并非怀疑,仅仅只是单纯的傲娇式大惊喜。

  “我说这个陈……”

  一派窃喜的话断在半路。

  他握着手机,低垂眼睛,把那短信仔细看了几遍。

  对方留给他的,是一句干干脆脆、彻头彻尾的拒绝:【不回来了。】

  后头理由给的不多,看起来都是敷衍。

  他何曾被这样对待过。

  可却竟然,哪怕翻来覆去几遍,看到最后,也只是撇了撇嘴,并不觉得有多诧异,连生气都没有。

  只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没事人似的在桌上撂下一笔厚实现金。

  ——好像这才是更意料之中的结局似的。

  随即便头也不回,冲阿婆说一句“耽误你关店了”,兀自踏着夜色离开。

  如果忽略那逃也似的脚步,或许会更从容一点。

  诚然后来想想,其实也没什么难过的。毕竟,尽管他那天等了足足十一个小时,和旁人的十一年比起来,总归还是太无足轻重了些。

  只唯一有点可惜,这明明是他平生第一次,也仅有一次,认真的等待。

  如果她来了,他会说什么呢?说“其实这两年我真的想了很多,听起来挺不切实际的,但说不定我们,我们可以试一试”,又或者直接说,“我喜欢你,不如跟我在一起,我给你买包,给你买房子,你想要什么都不是大问题——看过小说没,里头能写得多夸张,我就能给你多夸张”。

  还可以说,“我想过很多很多。我知道像我这样的人,要娶一个怎样的人,所以明明有很多次机会,我都没有拉住你。但你知不知道,最近风声很紧,很多人盯着你,如果不站在我身边,你根本玩不过他们。”

  甚至说,那么单纯又简单的一句,“要不我以后一直护着你得了。”

  那么多的话,该说哪句才好,本来就是个纠结的命题。

  他在梦里都发笑。

  好在……她没来,他想,他也就顺理成章,再也不等了。

  他乐于让她成就他的风流潇洒。

  不是因,却酿成果。

  不够缘分,好歹牵扯。

  =

  宋致宁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

  做的虽然不算是个好梦,但依旧睡意沉沉,仿佛连日来的身心疲倦,不过蜷缩在这方寸之地一时半会儿,就能够寸寸瓦解。

  唯有在这种时候,他才会悄悄感叹:人的心理作用和故作深情,大概都是种难解的暗示典例。

  可惜,真假梦境之间,最后还是被一阵喧哗交流声吵醒。

  “是啊,他还在睡觉,睡阁楼上呢……这孩子最近都睡不好,我看阁楼上吧,不透光,他就睡的好点,所以借给他住住。”

  “也是,我下次再跟他说……哎哟,哎哟,这是谁,这不是我们宝贝阿意?瞧瞧这漂亮小姑娘,来,快过来,不害羞,奶奶亲亲!”

  宋致宁被吵得忍不住掀起半边眼皮。

  那头,阿婆大抵刚收了工,专程上来找他,又坐在短沙发上,正和人打着视讯电话。

  眉飞色舞,神采飞扬。

  不用猜也知道那头是谁了。

  他揉了揉惺忪睡眼,失笑,刚要开口,便见阿婆注意到这头动静,一迭声笑“人正醒了”,便压根没有问他的意思,兀自将镜头一转——

  “……?”

  他也就这样毫无防备地。

  和视频里正襟危坐,小小年纪就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的小姑娘四目相对。

  眉心一抖。

  宋少撑起半边身子,随手捋了捋刘海。

  对着镜头,唇角微勾。

  “看什么看。好啊你,钟意忱,哑巴了?”他笑小姑娘,“还不叫叔……不是,叫哥哥?”

  相当臭不要脸的作派,信手拈来。



第64章番外二致宁(下)

  钟意忱小朋友今年两岁半,但是看起来完全不像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

  这货长了一张完全遗传她妈妈的好脸蛋,小小年纪,一双眼睛水灵灵、圆溜溜——再加上脸蛋粉嘟嘟,手脚胖乎乎,如果不是偏偏天公不作美,让她跟她爸有着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性格,宋致宁觉得,这小丫头大概能被自己宠上天去。

  哼。

  “钟意忱,怎么,还瞪我?”他索性起身,下了床,坐到阿婆隔壁的小沙发上,凑近手机镜头,“我年前还去香港给你送礼物,现在就不记得我了?你个笨……”

  话没说完,那头,手机便被人抢去。

  镜头对准陈昭那张干净素颜。

  或许是因为——他蓦地扭头,看了一眼窗外,原来一觉睡了太久,已经是夕阳日落的时候,是故,出了名停不下来的名造型师陈小姐也下了班、卸了妆,没了平日里的冷艳干练,陡然一下,仿佛年轻了好几岁,白白净净、眉眼却不寡淡。

  只可惜,美固然美,却对他从来没有什么好脸色。

  是故,陈大造型师这次也一样,毫不客气地白了他一眼,“宋致宁,你的嘴什么时候能温柔点,忱忱要是真听进去了,你看我下次让不让你来阿婆这天天蹭饭,”说话间,她复又指了指钟意忱头顶上扎小辫子的发箍,“别说忱忱不喜欢你,你上次来香港给她带一堆发圈,她天天念叨你,你可别上赶着招她讨厌。”

  他乐了。

  一瞥,果然,那丫头看似还规规矩矩坐着,一副小大人模样,又忍不住,时不时一伸手,摸摸头顶上那小冲天辫儿。

  喜欢得紧,又爱端着架子。

  宋少登时话音一转,满脸洋洋自得:“得,钟意忱,小丫头有眼光,识货,”摩挲着下巴,眉眼弯弯,他不忘许诺,“等下次过去,我给你带一箱子,让你戴到四五岁也不重样。”

  小孩儿似的炫耀照顾,惹来阿婆都忍不住,一拍他脑袋。

  “得了吧你,”陈昭泼他冷水,“你每次过来都没什么好事,不是你姐夫要收购江源,就是你的星辰跌停板还非要跟SZ合作,你啊,什么时候才能对……”

  话音一断。

  宋致宁假装漫不经心、实则总忍不住往她那看的视线也跟着一滞。

  伴着钟意忱小朋友突然弯起来的眼眉,和几声掩不住开心雀跃的“阿爸”,画面左上方,伸出来纤细手指,温温柔柔地、捏了捏钟意忱肉乎乎的小脸。

  陈昭也不再看镜头,只反而扭头、抬头,跟着一笑。

  “怎么回来这么早?”她问,话里状似抱怨,也捏了捏女孩儿脸颊,逗她,“忱忱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心情不好,结果一看见你就好了,你说,她偏不偏心?”

  回应她的男声隐隐带笑,亦腾出一只手,摸了摸她侧脸:“……没事,她偏心我,我偏心昭昭。”

  还竟然承认了。

  宋致宁想,这人可真没皮没脸。

  略略略。

  他在心里做鬼脸。

  “偏心也没用,”好像听见他说话似的,画面那头,陈昭轻轻打掉自家钟生的手,开口就是教育,“我跟你说,你不能总是这么惯着阿忱,你看她一看你就这么开心,就因为你总是心软给她买糖,我说了,她的牙……”

  絮叨的话没说完。

  ——“对了,在跟谁打电话?”

  为人处事冷静如钟邵奇,结婚几年,竟然都学会了适时打断和转移话题,成了女儿蛀牙的最大帮凶。

  陈昭一眼就看穿他把戏,无奈地叹口气,却也没戳穿。

  只把镜头画面扭过给他看,让人跟阿婆打个招呼。

  “阿婆,还有宋致宁,这不是趁着都在店里……”寒暄话还没说完,不知道注意到那父女俩什么小动作,她蓦地声调一扬,“诶,不行,阿忱,别抢你阿爸的眼镜……钟生!她那是假性近视,怎么能戴你这个,你别老惯着阿忱,欸!”

  当了妈妈以后,果然逐渐开始有母亲的脾性。

  钟邵奇拿女儿没办法,又不想妻子不开心,明明瞧着像是两面为难似的,却又难得,让人从他脸上窥出点溺爱的踪影。

  钟意忱这个扮猪吃老虎的小屁孩,就最懂得怎么避骂,戴着她爸那副金贵的私人订制金丝眼镜,左右掰掰扯扯,偷偷缩到人身后。

  哼。

  宋致宁第二次冷哼,在心里默默骂他们炫耀孤家寡人——好吧,虽然自己只属于暂时性、偶尔的孤家寡人。

  但又真奇怪。

  宋致宁也在想,奇怪的是,他看着画面里那个素着脸、像老妈一样爱唠叨的女人,竟然不觉得烦,只觉得有点遗憾。

  世间凡得不到,总最好,他一辈子就是死在了这坏脾气上。

  “阿婆,今天先不说了,这两父女又换眼镜玩,我今天非得给他们开个……”

  那厢,拿父女俩没办法,陈昭只得先把手机放下,跟阿婆说声再见。

  话说完,正要挂断,却复又扭头,格外叮嘱他一顿,“还有宋致宁,你可别再闹一堆花边新闻出来了!上次答应跟你合作是我欠你人情,你可别拿着鸡毛当令箭折腾我了,好好过日子,别闯祸,听到没?”

  话虽严厉,倒不算咄咄逼人,偶尔还叫他听出点恨铁不成钢的无奈。

  宋少于是一笑,只懒洋洋摆着手。

  “知道了,忙你的去吧。”

  还是一如既往的轻佻没正形。

  陈昭也不跟他客套,当即摁灭通话。

  等电话挂了,伸个懒腰,宋少强自以为的半点没露破绽,却才真真正正,被阿婆蓦地扭头,笑问的一句“致宁,你不觉得,可以也跟着早点安定下来了吗”,问得措手不及。

  “我还年轻着呢,阿婆,”他声笑一僵,恍惚间有种突临催婚现场的错觉,只能找着一贯的托辞,“我做什么了,阿婆,怎么连你也这么嫌弃我,上赶着催我结婚生子了?”

  话仍随意玩笑,却连在沙发上兀自懒洋洋伸展开的长手长脚,都显得格外不自在起来。

  他喜欢被管着,也讨厌被管着。

  说到底,还是看人的。

  “那倒也不是嫌弃你,怎么说话呢,”好在阿婆也不为难他,只一笑,眼角的皱纹层层叠叠,分外慈祥,“你就是不会说话,其实是个好孩子,你别觉得阿婆烦,阿婆年纪大了,看的都是老人家担心的事。”

  “阿婆知道,你经常睡不着觉,精神气看着也不好。现在阿婆还在,我儿子不孝顺,你对我又有恩,来找我,我当你是亲儿子照顾你,但哪天阿婆老了,死了,阁楼也拆了,我担心啊,我们致宁怎么办呢?你是个好孩子,阿婆希望你能定下来,只是担心你。”

  宋致宁愣了愣。

  原本想要含笑反驳调侃的一句两句,都被这话里的诚恳逼回腹中。

  “好孩子”。

  恍惚间,这好像是人生中第一次,有人夸他作好孩子。

  过去爷爷奶奶在的时候,爷爷偏爱宋笙,奶奶偏爱小三叔,家里上上下下,数自己最没出息,也最常被军旅出身、钢铁脾性的爷爷骂得狗血淋头:没出息,没男子气概,吃不了苦,纨绔作派。

  他实在忍不住的时候,也会满面愤愤,也会反斥:“难道江南乡的魏成不是,大宇娱乐的林安不是,还有曼托的周湛,还有……”

  “你能跟那些人比吗?!”

  劈头盖脸的一个巴掌,打得当时的他半天没回过神来,那些借口和托辞,在老人面前都那么无足轻重,甚至可笑至极。

  他至今还记得,爷爷怒极时的口不择言,一句一句,往他心口上戳。

  “是!人家是纨绔,但人家是嫡亲,是家里的种,好坏也都认了,宋致宁,你用你的脑子想想清楚,你是表少爷,你是什么身份!”

  他怔怔,捂着高高肿起的脸颊,许久无言。

  那时年轻,很窝囊的,甚至满眼是泪。

  是。

  他是个“表少爷”,哪怕父亲入赘,自己也跟着姓宋,但说到底,总归是个外人。

  爷爷在的时候,戳着他的脊梁骨骂,而他恰逢少时叛逆,偏要逆向而行,纵情声马,证明自己和那群纨绔身份无差;

  等爷爷死了,更好,自己的母亲站正了队,给自己挣来一份丰厚家产,旁人顾忌他母亲性格泼辣,懒得来招惹他;父亲软弱,母亲溺爱,家里也没人管他。

  他变本加厉。

  他像个无尽索求关爱的孩子,想要闯遍天下的祸,换一点微薄的真心夸奖与关心。

  没换到,没改变,就这么乖乖长成个歪树老枝二世祖,似乎也是无可厚非的事。

  他和身边那群同龄人比,也不过是一个模子里的败家子,总不至于成为“纨绔之耻”。

  他知道自己是个什么货色,也知道自己说到底,或许只有凭借婚姻、应酬和绯闻给宋氏争点版面的利用价值。

  他小时候是个坏孩子,长大了是个坏人,老了也会是个老顽固。

  何必做什么好孩子,何必放着这么好的命不要,讨好旁人的喜好,做什么绝世好人。

  他就是宋家最没出息的那个,可没有伤天害理,没有吃完不认账,甚至还给双倍,甚至不吝笑眼。

  或许还会贪恋这样的关心,可他早已经不是那个捂着脸,不知所措的少年。

  ——当然,如果是电视剧里演的,他这听了一愣过后,可该痛哭流涕,浪子回头了。

  想到这。

  宋致宁扶着额头向后倒,靠住沙发,蓦地,又闷笑一声。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这不是还没遇见合适的人吗,”他话里半真半假,“说真的,阿婆,就我这姿色,就我这人……额,资产,怎么也得配个不比你干女儿差的吧?”

  讨打。

  果不其然一两下。

  宋致宁装模作样地躲了躲,逗她开心,故意滑稽装痛,“好了好了,知错了,知道你干女儿最好,那比她差一点我也接受,行行行——”

  却没闹半会儿。

  他脱掉以后又不知何时被阿婆拾起、挂在衣架上的外套兜里,传来手机频频震动的动静。

  他借机喊停,扬手把那外套捞到手里,掏出手机,粗略扫了一眼。

  啧。

  笑容僵在脸上,他眉心微蹙。

  ……又是自家老妈出轨被抓,不是什么新鲜事。

  唯独有些例外,今天自家那个脓包老爸,竟然真的跟人呛起声来。

  他手指滑动,看着微信页面气急败的长消息,心里嘲了一句:不错,确实还真他娘的稀奇。

  豪门之内,婚姻名存实亡本来就是稀疏平常,更何况入赘招婿,说句不好听的,自家老爸,和那些陪自己睡觉的女明星比,一样好不到哪里去。

  不过是出卖一张帅脸的几十年保质期,来换一块跳板,谁又比谁高贵到哪去。

  “怎么了?”阿婆见他脸色不好,问了一句,“家里有事?”

  “没事,不是什么大事,”宋致宁笑笑,装模作样打了个哈欠,“……但我还是回去一趟,免得他们闹得太难看。”

  到时候被媒体捉到,耽误的就不是一两个人了。

  说着,便起身要走。

  刚穿好外套,却被阿婆猛一下拉住了右手。

  “嗯?”他扭头。

  “你这放着两盘锅贴一动不动,多浪费,”阿婆指了指桌上那两碟冷透了的锅贴,“多少吃一口再走呗。”

  她开玩笑:“哪里有兵不吃饱饭就上战场的,再说了,这两盘可不是我做的,你试试,是不是比我这个糟老太婆做得好?”

  话都说到这份上,宋致宁也不好拂了阿婆的面子,哪怕是一碟冷菜,也得含混着下了肚——

  “那我吃一个吧,吃完就走了。”

  正说话,他伸手捻起其中一个卖相稍好的锅贴,咬一口。

  挑眉,咀嚼,试图吞咽。

  嗯?

  “是不是好吃?”

  嗯??

  阿婆眼睛发亮,“我们这新来的临时工小姑娘做的,这孩子心灵手巧,以前就爱粘着阿昭听故事,脾气也是好,如果不是之前出了小车祸伤了点……”

  “……!”

  话刚说一半,宋致宁豁然扭头。

  躬身,扒拉着垃圾桶。

  宋少一连几个深恶痛绝的“呸呸呸”,把那半个锅贴吐了个一干二净。

  什么叫空有其表。

  这就是典型的空有其表。

  呕!

  他不住擦着嘴,喉口的味道依然萦绕不散。

  为什么牛肉锅贴里居然有红萝卜!

  砸吧砸吧嘴,还有他最讨厌的洋葱!别以为切碎了就尝不出来,他可是挑食一级选手!

  说到底,其实就是因为这里的锅贴从来都一板一眼,做最老式正宗的风味,他才一直乐意多吃几口,结果竟然吃到了十几年都没碰过的洋葱——

  他脸都发青,话也说不出来,气的。

  “这是怎么了?”阿婆也吓得不轻,忙给他拍着背顺气,“这,小姑娘学的就是这一行,我看她口味改良得挺好,我也不能总不乐意变,更何况,客人都很喜欢……”

  宋致宁:呕吐.gif

  罪魁祸首,那大半个锅贴,早就滑出食道,但那个味道,简直是对他最大的精神折磨。

  一抹嘴,他“腾”一下起身,任性起来,道谢道别全忘在脑后,只笑脸敷衍了两下,便捞起外套,匆匆下楼。

  一边往下走,一边打着电话,“喂?老陈?对,是我,”他猫着腰,声音闷闷,“没,不急着回去,送我去一趟口腔科李医生那,对,提前给我预约。”

  走下楼,眼前的视线豁然开朗。

  他仍旧疾步走,绕过后厨,嘴里絮絮叨叨,“让他把时间空出来,我今天吃……算了,不说了,总之你帮我跟他预约,然后过来接我,我一秒钟也……!”

  “先生!”

  他话没说完,便被打断。

  一阵匆匆脚步,伴着不轻不重的手指一点,触到他后肩,继而,是道清脆女声响在耳边,“你衣服口袋翻外头了,钱包都掉了,给你。”

  都快走到店门口,宋致宁继续低声吩咐几句,挂了电话,回过头。

  身后险些刹不住车而堪堪站稳的,是个围着围裙,手上沾着面粉的小厨娘。

  看着二十岁上下的年纪,扎着个清清爽爽的马尾辫。

  平平缓缓小山眉,底下圆溜溜的一双杏眼,连带着微微有些塌的小巧鼻翼,笑起来时露出来的两颗小虎牙,总让人感觉天生就带着几分无辜似的。

  嗯,总结来说。

  完全不是他哈的那一款。

  宋致宁一瞬间就有了大致判断。是故接过钱包,打开,从里头扒拉出几张红色大钞。

  女孩正不住在围裙下摆来回擦拭着白花花的面粉渍,蓦地看见眼底下递来的一叠钞票,歪了歪头,“啊?”

  “奖励你拾金不昧,继续发扬优良传统。”

  照顾路边小妹妹的语气。

  女孩挠了挠头发,没擦干净的手在发梢留下一串白,“没必要,我只是……”

  还没说完。

  宋致宁突然神色一紧,闻到女孩凑近时,指间散发出的,熟悉的,反胃的味道。

  闻闻钱包。

  闻闻自己的手。

  呕呕呕!

  几乎不带犹豫,他低头,从钱包里掏出所有的卡夹,剩下的,连带着他那个限量版prada钱包一起,全一股脑塞进女孩手里。

  “行了,捡都捡到了,都给你,你要是觉得多了,就跟阿婆一人一半。”

  “啊?”

  眼前的马大哈本哈却不打算再多余解释,扭头就走。

  只有最后一句话,说得轻佻散漫,又咬牙切齿。

  ——“小妹妹,哥哥只有一个要求,下次别给锅贴里放洋葱,否则你就不是天降横财,是谋财害命了,懂不懂?”

  =

  总的来说。

  这天,对于宋致宁而言,只是再稀疏平常不过的平凡一天,好在白日里睡了快十个小时,等看完口腔科,清理完洋葱恨事,又回家处理完琐碎家事,正逢他精力百倍、夜生活的开始。

  “艺高人胆大”的宋少于是一如既往,和一群狐朋狗友在外头浪到凌晨三点,深更半夜,手搂新面孔的娇艳小明星,黄浦江边飙车,高歌凯进,疯得彻彻底底。

  可惜半夜来雨,浇熄了大半热情,他顿觉扫兴,只得索性带着小明星回家。

  本来充其量不过是又一个纵情声马的放荡夜,唯独有一点让人意外——

  等他开车,刚到自己新别墅小区的时候,在进门口,警卫处,“不得不”捡了一只湿淋淋的“小蘑菇”。

  门卫一脸为难,指着一旁屋檐边,那把显眼的蘑菇伞,“宋少,有人找,在门口等你七八个小时了……赶都赶不走,怪可怜的。”

  难得的多管闲事。

  宋致宁一挑眉,搂住一旁缠上耳语的小明星,“说了是谁没有,什么名字?”

  已经有点不耐烦的语气。

  警卫登时紧张起来,站直身子,手指簌簌。

  “啊,叫,我看看登记簿……叫程忱,热忱的忱。”

  忱忱?

  原本已经准备一踩油门直接走人的宋致宁,听了这句,蓦地停了动作。

  “怎么了,宋少?”小明星问,“认识的人啊,女的?”

  宋致宁笑笑,推开她,“重名了,算了,那就见一见吧。”

  不多时,玛莎拉蒂停在路边。

  他手肘抵在车窗窗沿,隔着雨幕,仔细辨认着缩在蘑菇伞底下、提着保温盒的小姑娘。

  末了,没了耐心,一按喇叭。

  刺耳长鸣。

  小姑娘一个激灵,醒了。

  也在警卫扯着嗓门喊的那一句“宋少回来了”的提醒下,很快注意到眼前的这辆拉风跑车。

  当然,她是不识货的。

  只一抬头,露出那张白白净净的小圆脸,一起身——正咧开笑容,露出那有标志性的尖尖虎牙,大抵又因为脚下发麻,忽而嘴角一抽,满脸痛苦,不住跺脚。

  “……”

  宋致宁看她犯傻,抱住手臂,不表态。

  直至她终于克服那阵阵发麻,一手举伞,一手提保温盒,凑到车窗前。

  看来伞的作用并不大。

  宋致宁想,这人连刘海都湿透了,狼狈的一簇一簇贴在脑门上,本来就不怎么打眼的长相,这么乍一看,更难看了。

  “大、大哥,听说你下午吃锅贴,吃吐了,对不起,我是来,做了一份新的,给你,”小姑娘当然不知道他的心理活动,只一边话说得结结巴巴,一边努力把手里的保温盒往车里递,“没有加多余的东西,就是可能有点冷了,你可以热一……”

  “还有别的事吗?”

  宋致宁摆手打断她。

  这种麻雀飞上枝头,灰姑娘感动王子的把戏平均每年成千上百次在他面前上演,演的人不腻,看的人也腻了。

  程忱又愣了愣。

  她好像天生反应比别人要呆一点,被陡然劈头盖脸一问,满面无措,连标志性的笑容也耷拉下去。

  “啊,没别的事,我是说,你的钱……”

  “要还给我是吧,杉菜?”

  一旁的小明星冷嗤一声。

  就连身在戏中的宋少,也自我感觉良好,深感自己都快能兼职导演——

  女孩摇摇头。

  “啊,不是,我是来谢谢你的,我全都花掉了。”

  宋致宁:?

  “全给店里买材料了,我想再改进几个口味,怎么了,你要要回去吗?”

  宋致宁还没反应过来。

  大抵是手举累了,也不管他乐不乐意接,程忱蓦地探手进去,越过仍呆愣着的宋少,把保温盒放在储物格,卡稳。

  从他的视角,甚至可以看清楚女孩头顶的发旋儿,有个隐约小星星的发箍,以及,长睫颤颤,认真又固执的模样。

  “吃完了如果有时间,”她最后说,“记得再光顾给我反馈哦!谢谢你,这一份是免费的,我走啦!”

  小蘑菇伞复又撑高。

  只是,她终于,大概,迟迟地,才意识到自己并不讨人喜欢,所以哪怕话音雀跃,却连再见也不好意思说,灰溜溜地埋头,走人。

  越走越快,恨不得跑起来。

  却终究走了没几步。

  “喂。”

  玛莎拉蒂倒车,停在她身边。

  “嗯?”

  程忱不情不愿地抬头。

  恰对上宋致宁似笑非笑视线。

  他勾勾手指。

  等她疑惑间凑过头去,下一秒,他身上那件外套便离了身,带着没避过的零星雨水,罩了她满头满脸。

  “穿着回去,省得阿婆下次唠叨,说我给你穿小鞋。”

  “哦、哦。”

  宋致宁气笑了,“哦什么哦?你就算不说谢谢宋先生,是不是也该说一声谢……”

  “哦,哦,谢谢大哥。”

  “我叫宋致宁。”

  “我叫……程忱。”

  又听见这个名字,宋致宁从头到脚,打量她一眼。

  算了,还是不好看。

  “赶紧回家吧。”

  他撂下这一句,随意一摆手,车窗便兀自向上。

  车辆绝尘而去,未闭紧的车窗,传来小明星几声娇俏轻哼。

  程忱:“……”

  她却不介意,摸了摸鼻子,又摸了摸罩在头顶的风衣。

  今天好像遇到了一个好人。

  她想,这个人虽然说话怪怪的,但是眼神很温柔。

  虽然不久以后,她就会后悔这个草率的判定,但至少这个时候,她因为这个人,这件衣服,有些小小微妙的开心着。

  为生活对自己的厚待。

  宋,致,宁。

  好半天,她傻站在原地,重新念了一遍。

  记住了。

  这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哥哥,叫宋致宁。



第65章番外三夫妻(上)

  2059年7月,一则轰动香港的新闻,如平地惊雷,从清晨的浅水湾,蔓延到震荡股市。

  大街小巷的财政金融新闻紧急播报,添油加醋的新闻稿四处散播。一如既往闻风而至的媒体记者,则团团蜂拥于钟宅门前,争先恐后,镁光灯闪烁不停。

  事态分明无端发酵,平生处世为人滴水不漏的钟董事长,却自始至终,避而不见,不予回应。

  唯一有的,是一则讣告,通过钟氏旗下各大企业门户网站,昭告公众。

  与此同时。

  对岸大陆,有一部记者采访整理所得纪录片,在晚间十点,于电视台播出。

  一行字幕缓缓呈现于屏幕中央。

  ——《关于我们的四十年》,香港钟氏夫妇采访纪实。

  采访人:广州电视台记者、访谈节目主持人李悦

  受访人:钟邵奇先生,陈昭小姐

  访问地点:上海涵璧湾别墅

  =

  2019年10月23日。

  节目组临时在客厅搭建出的全套摄影设备已经就位。

  镜头外,陈昭给钟邵奇最后理了理领带,好半会儿,复又仰头看他,笑着揩了揩面前人藏在金丝镜框后头、依旧明晃晃到遮不住的黑眼圈。

  “早告诉你今天答应人家来采访了——人家还是做夫妻专题,你天天忙到这么晚,钟生,等节目播出,别人该说我虐待你了。”

  钟邵奇闻声,失笑,食指抵在眼眶下揉揉。

  “昨天夜里忱忱哭了好几回,有李嫂带着我也不放心,做完事,就过去看看,熬着熬着就快天亮了。”

  这话说出口,没把人说服,反倒惹得陈·最近睡得比猪还沉·昭同学微微蹙眉,不由下意识咕哝一句:“……你该叫醒我的。”

  她带钟意忱这小丫头带得多,知道她“鬼主意”多,还是个小婴儿,就知道怎么哇哇乱哭惹人关心,哄这丫头最要技巧,最让人焦头烂额,以至于交给经验最多的阿姨也不放心,只能尽量挤时间多陪着这小粘人精。

  就是一边带小丫头一边工作,才忙得她白天像个连轴转的陀螺,夜里失眠,还得被哄着才能睡着。

  无奈,她明明话都说到这份上,又得哄老婆又得看女儿的自家先生,还是只摇摇头,垂眼笑笑,“照顾忱忱又不该是你一个人的事,我白天里忙,夜里总要帮点忙。”

  ——他就是这样的人,哪里有什么份内事要跟他客气来客气去。

  作为男人,作为丈夫,他从来没有让她失望过。

  陈昭揉了揉太阳穴。

  “带就带吧,”末了,只得也跟着苦笑,拍拍他的脸,“大不了下次,你亲亲老婆我,帮你多涂一层遮瑕好了。”

  “……?”

  一众工作人员眼也不眨地看着那厢的频频耳语——原本早已打定主意来看豪门婚姻表里不一,深挖新闻爆点,这会儿只能神色复杂,面面相觑。

  说好的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小心翼翼夹着尾巴做人呢?

  说好的夫妻婚礼从简是因为女方位置不高,感情已淡呢?

  结果,这世人眼中过分跨越阶级而结为夫妻的一对,却无论人前人后,似乎总也遮掩不住由衷的恩爱温柔。

  一群工作人员,也说不清是无奈还是羡慕,只能对个眼神,默默叹口气。

  好在这对恩恩爱爱的钟氏夫妇,到底还没忘记受采访的“本职日程”。

  两人简单商量一阵,便不待导演提醒,在短暂和主持人交流过后,坐到镁光灯聚焦的长沙发一侧。

  机器架起,主持人就位。

  拍摄打板。

  主持人李悦(下简称李):欢迎钟先生,钟太太来到我们的节目,虽然很少走到台前,但两位都是在各自领域取得傲人成就的杰出一辈。有幸邀请到您二位,还请先各自自我介绍一下,让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们对二位有些初步的认识。

  陈昭(下称陈):主持人好(微笑,颔首),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们好,这位是我先生,钟邵奇,SZ集团现任董事长,兼任钟氏集团第二执行董事。我是陈昭,Venus造型团队的负责人,我们也很高兴和荣幸,能够到节目来做客,谢谢主持人的盛情邀请。

  钟邵奇(下称钟):(侧头看妻子,笑笑点头)

  李:哈哈,看您二位现在的状态,真让人感觉半年前的婚礼好像就在昨天似的。说起来,两位当时选择一切从简,只请家人朋友观礼,和大部分的香港富商、明星相比,有些太低调了。其实一直到今天,我们都非常好奇,也有关今天的主题,不知道二位方不方便透露,到底是为什么选择了这样的方式呢?是从一开始就有这样的打算,还是中途改变了主意?

  两人对视一眼,陈昭微扬下巴,示意自家先生先回答。

  钟:(斟酌片刻)……算是中途改了方案吧。其实最初一开始,我确实已经背着我妻子策划了很多的婚礼细节。因为当时大女儿百日宴刚刚过去没多久,她应该也没想到我会那么急着办婚礼,毕竟我们很早就已经领了证,但其实我是……

  陈:是觉得一张证还不够是吧?(笑)我怎么可能不知道,你那表现得实在有点明显了吧,钟生?(扭头看主持人)其实是这样,我先生他平常工作一直都很忙,但是因为我那段时间产后抑郁有点失眠,他就还是坚持每天九点多就哄我睡觉。可也就那段时间,突然有一天吧,我发现他每天半夜都起来,就在我家那个书房写写画画打电话的,然后就导致他那一段时间都经常是,我的天,可能睡不够三四个小时,但他就是不会去抱怨,我就很心疼,也不好说,因为不想拆穿他哈哈哈,完了只能天天把我要喝的汤送一份到公司逼他喝了。

  李:所以当时就猜到了吗?

  陈:对,猜到了,但我还想听我先生说说,哈哈哈,他那准备工作做那么久,结果最后向我妥协了,我还挺好奇他那心路历程。(拍拍丈夫大腿)

  钟:……(无奈笑笑,扶了扶眼镜)

  钟:我当时已经联系了很多婚设,包括跟私人设计师T.J商量好婚纱设计,整个的构思,草图也已经出来。至于场地,大女儿出生的时候,我们买下了一座澳大利亚小岛,我想在那边举办婚礼会比较有纪念意义,以后的结婚纪念日也能办私人的家庭小聚会,当时甚至跟上海疗养院那边也联系好,请了一系列人员参与专机送她爷爷到场。

  李:那真是做了非常充分的准备,我更好奇了,最后到底是因为什么契机放弃了呢?

  钟邵奇默然片刻,覆住妻子手背。

  钟:……因为我妻子的意愿吧。

  李:嗯?具体是指……?

  陈:(打断)这个我来解释一下。……至少婚纱还是用上了的,我特别特别喜欢那件婚纱。(偏头笑笑)

  陈:关于婚礼,虽然我先生一直没问我要理由,但是现在既然有这个机会,我想,确实也可以好好解释一下我的想法。

  陈:我知道很多女孩儿都像我一样有很缤纷的公主梦,其实我十七八岁的时候也幻想过,有一天,我命中注定的白马王子,会让我穿着世界上最美好的婚纱走过红毯,到他面前,在亲朋好友乃至更多陌生人的祝福声里交换戒指,在上帝面前宣誓。

  陈:但是我其实真正结婚的时候,心态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怎么说呢,到我三十一二岁,我已经对于人们的眼光和欢呼、掌声“不感冒”了。我结婚是因为遇到喜欢的人,因为遇到我先生,不是为了得到祝福,又或者是成为舆论的焦点。比起和一群人欢声笑语,嗯,觥筹交错,我觉得太吵了,那不是我想要的。我从小到大,最想要的,只是得到家人的拥抱,婚礼不过是一个仪式,我足够相信他,(指指自家先生)所以觉得,这份见证对我来说无足轻重,我心里明白,就够了——是吧?

  钟:(失笑)……然后你就戴了戒指以后翻脸不认人了。

  陈:(摆摆手,示意婚戒)也没有,你求婚的时候我不是感动到哭得眼睛都肿了,而且,钟生,还好我发现得早,最后我们的婚礼也很棒,是不是?

  李:诶,说到真正婚礼,据说是在上海一家疗养院简单布置了一桌,我代表广大观众向二位求证一下,真的这么简单吗?

  钟:真的这么简单。昭昭穿的是T.J设计的那件流苏婚纱,我穿的是爷爷以前亲手做的中山装,我们俩在爷爷的病床边上,坐在一个——嗯,跟现在这个差不多的长沙发上,宣誓,交换戒指,最后和爷爷一起吃了一顿很简单的饭,这就是我们的婚礼。

  陈:是啊,想起来是有点太简单了哈哈哈,但那天确实,我爷爷的精神竟然格外好,(还在笑着,又突然抹了抹眼角,哽咽)他当时已经很久没清醒叫过我“昭昭”了,可那天我们亲手给他换了很帅的西装,送给他一把很漂亮的烟枪,爷爷坐在病床上,好像一下子年轻了好多岁,他就那么看着我,看着我们,他一笑,我就哭了。

  陈:(接过丈夫递来的纸巾)其实回想来有点丢脸(笑),因为我本来觉得结婚是件很幸福很幸福的事,一直跟我先生说这次绝对不哭,完全没必要哭。但是真的到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怎么说呢?我当时只是在想,我从十七八岁开始,认认真真,只喜欢过这么一个人,我爷爷也知道,他那么笑,一定是为我感到开心吧。他甚至等我们过去向他敬酒的时候,还跟我说‘昭昭啊,今天结婚了,是好事,可明天还要去上学,不要耽误了哦,你老公这么帅,你也要更厉害才行’——我爷爷还以为我是个小孩儿,可我已经长大了,我走过很长很长的路,才终于能跟我先生走到这一步,爷爷不知道这些,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但至少我觉得,这场婚礼大概是我人生中最满意的选择,哪怕我们就摆了一桌,在病房里吃完,我也非常非常,发自心里的感到开心。所以,我真的很感谢我先生在这点上迁就我,真的。

  钟:……这不叫迁就,(帮人擦擦眼泪)是尊重。

  陈:(破涕为笑)你在给我上语文课吗,钟生?

  钟:(揩了揩人沤红眼圈,复也被她逗笑)不是,但我确实一直都这么想。

  陈:(笑笑,轻拍他的手)假正经。

  李:两位之间的感情真是让人羡慕(起身递纸巾),那我们给些时间让钟太平复一下心情,来问问钟先生,不知道您怎么理解“尊重”在婚姻里的重要性呢?

  钟:好。(看向主持人)

  钟:对我来说,至少在婚姻这段关系里,“尊重”不是一个因为重要而重要的名词,我想,它更应该是一种很本能的表现。爱情从一开始确实是轰轰烈烈,但不可避免,随着时间越长,终归会转入平淡和细水长流。能让爱恒温的,对我而言,仅仅只是时刻都记得,这位是我太太(指指陈昭),她陪我走过了我人生中最艰难的时候,她同样是我穷尽大半生追寻的灵魂伴侣,她和我的位置是平等、且没有人能够逾越过去的。对这样一个人,我愿意时时刻刻尊重她的意愿,在大部分正确的时间,把她的意愿当做我的意愿。我是个不大会表达自己感受的人,这点上,我觉得很对不住我太太,我能做的,只有时刻尊重她,用行动告诉她,她在我心里的位置,她的重要,希望我太太在这段婚姻里,得到最值得回味的美满。所以,尊重不是重不重要的问题,而是一种……或许这样说更合适吧,是一种对我来说不能舍弃的表达。

  李:那能不能顺便问一句,钟先生说自己不太会表达,一般的纪念日、情人节之类的,或者发生一些小矛盾,两人是怎么度过的?

  陈:噗,说起这个我就想笑,(瞥一眼某人似乎和自己想到一处、霎时间红透的耳根,抢过话头)是这样,其实我爷爷以前在宝林高级成衣公司做高级裁缝,我呢,受他影响,还有自己的爱好,后来也是在设计这一块领域工作,我先生就是知道这一点,所以就,大概是求婚之前,是吧?(侧头看人)反正就我从香港回上海,然后当时有点不愉快,但我先生不知道怎么道歉,他就把那个宝林的公司转让协议签了字,然后塞进我电脑包里。

  陈:但我是很粗心,就一直一直没发现,直到后面我们Venus做了一个服装展,然后需要用到宝林的一部分服装资源,我打算去跟那边的裁缝谈好,回去再找我先生说,结果我一过去——

  钟:(失笑)要签字了,才发现你才是老板。

  陈:哈哈哈是,大概是史上最不负责任的老板了。

  陈:总之,我先生在感情上,既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在一些问题的处理方面,也是一个很“闷”的人,我们当然也像很多夫妻一样,会有矛盾冲突不愉快,但是很少有分裂的那种危机感。很多时候,我先生都能让我从他的行动中感受到他的真实想法,也就不会那么继续上纲上线——毕竟,大家都知道,我们算是英年晚晚婚了,哈哈,不是小孩子了。

  李:(小心翼翼翻台本)那…会有对未来婚姻之路的担心吗?可不可以跟我们分享一下?

  陈:目前而言,最大的担心是我先生的睡眠问题,我得想办法让他在十一点之前必须睡觉。

  李:?

  这是在谈担心还是撒狗粮。

  钟:那我目前来说,最大的担心是怎么睡得更多,让她满意。

  两人相视一笑。

  =

  2029年1月28日。

  摄制组轻车熟路,早早在涵璧湾别墅布置好拍摄场地,等着刚刚从澳大利亚某小岛乘私人专机回沪的钟氏一家。

  ——据说前几天正逢钟太生日,一家人每年都要办家庭小聚会,赶在这个时候约到专访,实在是巧也不巧。

  导演想到这,叹了口气,复又频频抬起手腕看表。

  早上九点的约定时间不久便如约而至。

  众人目光聚焦那禁闭门扉,未见其人,耳边先听得一阵雀跃脚步。

  结果最早推门而入的,却是个让人意想不到、蹦蹦跳跳的漂亮小男孩。

  小男孩也看着他们。

  好半天,豁然回头,扯着喉咙喊:“姐、姐!你来看!好多摄像机啊。soamazing~”

  "……"

  后脚赶上,戴一副金丝镜框的小女孩也跟着走进大厅。

  却没搭腔,只平静看他一眼,说一句冷冰冰的:“钟意晟,你不要这么没见过世面一样好不好。”

  两人大眼瞪小眼好一会儿。

  末了,还是钟意晟咧嘴一笑,几步跑过去,抱了自家姐姐满怀。

  “对不起嘛,我下次就不惊讶了,但是平时确实没有这么多摄像机啊,是不是?”

  钟意忱微微蹙眉。

  复又被幼稚兮兮地摇晃两下,方才有模有样地扶了扶眼镜,一脸矜持地应一声:“……嗯。”

  矜持完,小傲娇放下架子,终于还是伸手,揉了揉弟弟绵软黑发。

  “下次别跑这么快,”她细声细气,轻声服软,“我跟不上,会生气,这样不好……对不起。”

  “没事,”好在钟意晟没心没肺,一向不把她的小脾气放在心里,只笑得愈发灿烂,悄悄说,“姐,下次我拉着你跑,我们偷偷跑,不告诉阿爸和妈妈,嘻嘻!”

  话音刚落,说曹操曹操就到。

  刚把车安置好的钟氏夫妻也紧随其后,跟进客厅。

  看小孩儿看呆了的导演连忙起身,刚要打声招呼,仔细一看——却不像多年前的采访,这次两人之间似乎有些龃龉,一前一后进来,都是脸色沉沉。

  陈昭冷着脸,钟邵奇微微蹙眉,一副谁也不理谁的冷战模样。

  导演一时之间有些迟疑,便这样错过了最佳的打招呼时机。

  打破沉默的“责任”,自然而然就落到了我们小太阳钟意晟小朋友肩膀上,不负众望。

  “阿爸!”钟意晟一见人就抱,放开姐姐,一把抱住自家阿爸的腿,还不满意,又把妈妈的手也拽住,“还有妈妈,你们怎么这么慢,你们看,这里好多好多摄像机在拍我,可不可以帮我跟他们说,让他们把我拍好看点?”

  两人从来不在孩子面前斗气,被这么一拉一拽,纷纷低下头。

  陈昭蹲下身,招招手,把钟意忱也轻轻拉到身边。

  她一一帮孩子们整理整理前襟,温声嘱咐,“好,我跟哥哥姐姐们说,把你们都拍得漂漂亮亮的,等下一个家庭日,把照片分给你们的好朋友看——但是答应妈妈,采访的时候不能抢话,不要乱说话,姐姐先说,你再说,知不知道?”

  话说得温柔。

  钟意晟闻声,却立刻扁了扁嘴:“可我也想说,”他抬头,可怜兮兮的一双圆圆眼眨巴两下,“阿爸,怎么这样,我觉得妈妈不喜欢我了,明明我也想说话的。”

  话一撂下,钟邵奇还没接话,小男孩便被一旁的姐姐一抬手,狠狠敲了脑门,“怎么可能不喜欢你,”她瞪他,“别乱说话,妈妈会伤心的。”

  “……“钟意晟捂着吃痛的脑门,也不还手,就是……更委屈了。

  好在,还有世上最温柔的阿爸弯腰,拍拍他小脑袋。

  “不是不喜欢你,是我和妈妈都知道,你是男子汉,更喜欢表演击剑对不对?”父亲揉了揉他脑袋,“姐姐说话,意晟负责表演,待会儿跟哥哥姐姐说,给你一个才艺展示时间,好不好?”

  “好啊!”

  刚才还在郁闷中的钟意晟小朋友立刻由阴转晴,忙不迭点头答应。

  话说完,扭头就想去找楼上的击剑服,走了没两步,却也没忘,又扭过头、踮起脚尖,亲亲妈妈的脸颊,“loveyouall.”

  甜腻腻的话说完,便回身拽了家姐,屁颠屁颠地上了楼。

  剩下夫妻两人,一如既往同主持人仔细核对了采访的内容,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并不互相搭腔,说不上冷战,又谈不上过去那样夫唱妇随。

  只等着两个孩子蹦蹦跳跳下了楼,才一人抱一个,坐在了眼熟的长沙发上——

  时隔十年,拍摄打板。



第66章番外三夫妻(下)

  李:钟先生,钟太太,真是很久不见了!感觉二位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倒是意忱和小少爷,真是长大了不少,记得上次我来采访的时候,意忱还在摇篮里呢。

  陈:(笑)怎么会没变化,我前两天还捻出几根白头发,毕竟十年了,我家大女儿都十岁多,连小儿子都已经七岁,你说是不是很快?时间嘛,真的是一眨眼不带停就过去了。

  她一边说,一边安抚地拍了拍怀里没忍住想发言的钟意晟。

  李:钟先生呢?当年您二位的采访一经播出,就在国内激起很大的反响,让公众对于所谓的豪门婚姻,有了很多不一样的看法。我也很想问问,现在的二位,依旧对当年的说法贯彻始终吗,还是有什么新的看法和变化呢?

  钟:……

  陈昭侧头看他一眼,抿唇。

  钟:从感情上来说,我想我和太太都始终如一,这一点对我,对我的太太,对我整个家庭,都是毋庸置疑的。

  钟:(顿了顿,复又补充)但或许长时间的婚姻,大家在一起久了,不可避免有磨合期,我们也确实有很多争执,包括冷战。但我想这些——

  陈:……(拍了拍人膝盖,制止他再继续)

  注意到两人之间微妙的气氛,钟意晟和钟意忱两个有眼力见的鬼灵精,蓦地对视一眼,互相点点头,小手拉小手,从父母膝盖上跳下来。

  钟意晟在陈昭耳边留下一句“妈妈,我待会儿再来表演哦,你和爸爸先说话”,便跟着姐姐“哒哒哒”上了楼。

  李:(瞥一眼两个小不点的背影,转过视线,微笑)嗯,您说的我能理解,因为就在当年采访您二位不久,我也结婚了。您二位的感受,或许和我苦恼的一样,这也是我们做这个节目,想要和您二位,和广大观众探讨的话题。所以,作为女性,我也很想听一听钟先生站在男性的角度,到底是怎么看待婚姻中这些难以避免的争吵,又会去用怎样的方式来沟通呢?

  陈:我打断一下,我们之间的问题从来都不是沟通的问题。我们彼此之间没有什么秘密,结婚的时候也已经都是三十来岁,心智发展成熟的成年人,如果说非要有什么问题,(偏过头)钟先生,你明白的,是我说了,你听了,但有些事情……站在我们现在这个角度,根本没法彻底解决的问题。

  她低垂眼帘,话说得重,又不留情面。

  可简而言之,她不过是在为不可抗力生气,又迁怒他而已。她或许比谁都明白他无辜得很。

  钟:(失笑)好吧,那至少应该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事情总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不要这么多年了,还是低着头不说话,有时候我处理的不好,哪怕你砸点东西,我也能知道你是生气了,是不是?

  陈:……

  陈:那你说。

  两人对视一眼。

  钟:嗯,其实是,这次行程确实是安排得有点太紧张了,去澳大利亚给你过生日回来,路上又在旧金山停了两天,一直不带停,因为意忱想去看金门大桥,所以我——

  话音未落。

  似乎由于剪裁的问题,纪录片的画面陡然震了震,转而插入一段莫名其妙又奇长无比的广告。

  而在当年,真实的情况则是,突然意识到处境不对的陈昭,蓦地在自家先生话里间隙,抬手叫停了拍摄。

  “这有摄像机拍着,还是不方便,我们两夫妻上楼先说说话,几分钟就下来。”

  她冲主持人抱歉笑笑,起身,拉住钟邵奇的手。看着楼上,扬扬下巴,“走吧。”

  一群工作人员见此情状,也有偷偷摸摸掏出手机想拍上一段的——毕竟和上次比起来,这点不愉快已经够写一大篇爆点新闻。

  无奈人刚一起身,后脚,以Mark为首的一列保镖便从侧门入内,礼貌而不容拒绝地,关闭了所有摄像设备,并勒令所有人禁止使用电子产品。

  “希望各位谅解一下,”Mark微微颔首,一口日渐纯熟的标准普通话,说得温文有礼,“我们先生太太的感情非常好,就连最爱闹事的港媒,也从来没有拍到过任何恶性新闻。能到这里来参加节目,是太太卖了贵台周副台长的面子,如果有什么不愉快,我们会随时向那位汇报——你们知道周副台长的手段,不用我再提醒了吧。”

  众人面面相觑,僵持半晌,还是放下手机。

  只能默默目送,看钟生钟太上了楼,避开两个孩子所在的次卧,走进相隔两个房间的主卧室。

  “啪嗒”一声,门栓轻合。

  陈昭走在前头,松开手,先一步坐在床上,只拍拍一侧的“空位”,示意钟邵奇坐到身边。

  这年的她四十二岁。

  昔日艳色无双的脸庞哪怕保养得当,依然能在偶尔蹙眉时的眉心、微笑时的眼角,窥见些许岁月的痕迹。

  而同样这样的年纪,时光显然对男性要宽容很多。

  至少与其说老,不如说,如今的钟邵奇,只是更多了些成熟男性深邃轮廓,两三条眼角细纹,充其量也只是带来笑时随和,隐藏在十年如一日的金丝眼镜后头,更是无从察觉。

  陈昭抬头看他,没说话。

  而钟邵奇没有在她身边坐下,顿了顿,只在她面前半蹲,覆住她膝上双手。

  “我有时候会有点不明白,”他摩挲着妻子手上的婚戒,话音温和,“为什么当时我们结婚的时候,昭昭,你当时并没有现在这样的社会成就和地位,可那时候,你从来不把外面的人放在心上,对自己和我们的感情很有信心,现在我们这么多年走过来,感情更深,相处更久……你才开始担心会有别人能代替你的位置?我知道原因里,有一部分是我做的不够好,没有及时解释,让你有这样的想法,所以我道歉——昭昭,但如果还有别的原因,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孩子们不在,也没有镜头,你能不能主动告诉我?”

  闻声,陈昭撇了撇嘴,默然半晌。

  可说到底,被他这样一哄,不再自己单方面冷战,气焰还是顿时消去不少。

  末了,还是不想蹬鼻子上脸,只别别扭扭挤出一句:“或者你应该从回来的时候,在旧金山遇见另一位陈小姐开始说起?”

  “陈小姐?”

  “就是那个在机场看到你就特别热情过来想跟你贴面吻的,很年轻的那个,陈丽雅,陈小姐。”

  她说得这样仔细,一点细节不落下,还是让他回忆了好半天,才想起来那张记忆里模糊的脸。

  脸和人一旦对上,应付过比这难缠几十倍局面的钟先生,也不由有些失笑,“你就是因为这个人,从旧金山开始就一直不跟我说话,一直生闷气,自己气自己气到现在?”他伸出右手,莫名好笑地捏了捏她脸颊,“嗯?”

  没笑完,下一秒,便被人轻轻拍开了手。

  “别嬉皮笑脸,”她说,“我很认真的在跟你说这件事,你难道就没发现,我从那时候起就脸色不好吗?是,我们结婚十年,我们很少吵架。但是我越是到这个年纪,反而好像……”

  陈昭偏过脸,话音愈发艰涩:“好像变成个不懂事的女孩,患得患失,因为我在乎你,可我又知道我现在是钟太,不能太不识大体——陈丽雅是SZ旗下物流业亚太区的副经理,法国人,从小接受的是外国教育,我理解;甚至你婉言拒绝她的时候,我也在旁边亲眼看着。可我还是生气。”

  她像个小孩子一样,倒豆子一般,把搅得自己不安宁的心事都一一说给他听:“我甚至半夜做梦,偶尔都会想,我看见的你能够拒绝,我看不见的呢?我努力保养得再好,也没有年轻人好看,我漂亮了三十多年,可生了孩子,我的肚子上也会有妊娠纹,特别是生阿晟的时候,我……反正,我就是因为这点小事生闷气,你笑就笑吧。”

  “但这么多年,我们是靠信任和尊重走到今天,又各自有各自的事业,我不可能去过分要求你不和女性接触吧?”她越想越气,说着说着,自己红了眼圈,“我不能为难你,只能为难自己,我生气就气一会儿,你干嘛非要告诉别人我生气了?”

  钟邵奇:“……”

  他苦笑着,揉了揉太阳穴。

  可惜看在正在气头上的陈昭眼里,那就是对自己无语。

  所以,明明是好声好气地说,明明是撒娇一样的倾诉着。

  偏偏眼前的人,是她的钟同学,钟先生,如果不出意外,也会是未来的老伴,他居然,居然……

  陈昭也没刻意想什么悲情戏码。

  只是那股伤情一冒上来,酸味就从肚子里骨碌碌冒上喉口,鼻子也酸,眼睛也酸,几乎一点不费力,就哭得一抹鼻涕一抹泪。

  “……”

  好在,钟邵奇并不觉得,从来也不觉得她丢脸。

  只是叹口气,伸手,拍拍她后颈,把她搂进怀里。

  那么温柔地抱她,让她把头埋在他颈边,像很多年前他为她唱圣诞歌,也像婚礼上,那个在爷爷面前发誓、面向她一字一顿的青年。

  这么一抱,反应过来的陈昭终于后知后觉,开始回过味来,自己这个时候哭得这么狼狈,实在有点没分寸。

  于是忘了质问,忘了生气,只闷闷问一句:“我是不是很丢份?”

  “没有。”

  “我觉得我这样很不好。”

  “是有一点,但是女孩子总得有点脾气。”

  她破涕为笑,不由感慨钟邵奇结婚十年,总还算是学到了几招哄她开心。

  而自家那位钟少有一下没一下,轻抚她黑发。

  “好了,现在不那么委屈了,愿意说话了,昭昭,是不是可以听听我的话了?”

  陈昭揉了揉红彤彤的鼻尖。

  “那你说嘛,”陈小姐咕哝着,没皮没脸,“我……一直也没说不听。”

  他闷笑一声,没揭穿她偶尔才有一次的油盐不进与冷眼相对,轻声地,只说一句:“那就浪费钟太几分钟时间,听我说话了。”

  ——“我知道,有时候我的处世方法,你有你的担心,又总是把很多的不开心都藏在心里,憋一憋,冷战一段时间,过去了就过去了——昭昭,可你也该知道,既然我因为爱你,所以娶你,那么对我来说,你说的话,就从来不是任性,只是作为妻子,你有权利告诉我一切你的不满。我们是要一起生活几十年的,难道能憋一辈子吗?没必要这么为难自己。”

  “……”

  “很多问题早点提出来,未尝不是好事。只是,昭昭,也有我的错,我们三十多岁的时候结了婚,那时候都更急着弥补,觉得过去错过了十年,这十年就应该甜蜜更多,所以到今天,大概才重新走到别人孩子气的时候,是我意识得太晚了,现在说一遍给你听,你会不会放心一点?”

  “就一点,”她回抱他,“五成,因为你说话越来越好听,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哄意忱的时候,也说因为你爱她。”

  “那就换一种你喜欢的说法。”

  “嗯?”

  “如果你觉得患得患失,觉得我们的婚姻会有危机——虽然我觉得完全不可能,但是如果你有这样的想法,那你就告诉自己……”

  如果是我,是你的丈夫背弃这段婚姻,他失去的,是穷尽大半生所爱的妻子,是两个他疼爱的孩子,是他一生最最想要的一个家。

  而你失去的只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且这个男人,与你共享他所有财富、名誉、名下所有物,不管从哪个层面来说,背叛,意味着他失去的,永远比你多。

  话音刚落。

  陈·小财迷·昭昭激情发言:“意思就是,如果你让我以后受苦,逼着我提离婚,我就能携款潜逃,梅开二度?”

  钟·宠得没边·一不小心说漏嘴·邵奇:“……嗯。”

  “但我还是建议你选我,”他补充,“钟太,我会努力提升综合条件,未来应该依然还算是一支蓝筹股。”

  “给的条件这么好啊,那我就考虑一下,”她被逗笑,轻车熟路地顺着他话里“楼梯”下,“期限大概,我想想,就从今天开始数,一百年吧。”

  ……

  他们之间的争吵,后来大多都类似如此这般的局面。

  当然,既然能把话摊开来说,也有不少次,是陈昭解释,道歉,等待和好如初。

  夫妻之间的相处之道,她参悟了大半生,也没悟出来个所以然,但或许,他们之所以有份难得圆满,在她那笨拙的界定里,大概仅仅是因为,两人从来都没给婚姻里的权利义务划分楚河汉界,更没有谁高谁低。

  没有什么是男人应该做的,没有什么是女人的份内事。

  如果你不开心,我放低一点姿态,如果我不开心,希望你也迁就我一点点。

  仅此而已。

  话说回来,架也吵完了,冷战也不战了,两人还是抱了会儿。

  钟先生终于实话实说:“你没提起具体的人之前,我……还以为你生气,是因为我正式把钟氏交给了钟礼烨。”

  钟太太漫不经心:“那是钟家老本家的事,你做的决定我都支持——我哪有这么小心眼。最多是多一个“小钟先生”咯。”

  “嗯,”他笑,“还让你荣升大钟太太。”

  “这名字好难听,显得我怪老的……我想当小钟太太。”

  “……不可以。”

  “哈哈哈,好,那大钟生,抱够了吧?该下楼了,你儿子在隔壁击剑鬼喊鬼叫,还不把他拎出来,他又要被意忱收拾了。”

  =

  时光荏苒。

  2059年4月22日。

  这是广州电视台年逾古稀的记者李悦,最后一次带领团队受邀采访。

  采访对象,依然是钟生,钟太——退休后重温旅行结婚,复又因身体支撑不住而返港的钟氏夫妇。

  一个难得争取来的机会,也算是为这场持续了近四十年的采访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日早晨。

  李悦被人搀扶着,在上海涵璧湾那套眼熟别墅的门前,看着家庭医生进进出出,脸色沉沉。不时有几个大夫停下脚步小声交谈,指手划脚好半天,最终也只是摇头,苦笑。

  见状,拍摄团队大都猜到了几分,身后的窃窃私语里不乏担心:毕竟,如果受访者身体状况不佳,今天看来是要白来一趟的。

  而李悦主持多年,见过诸多大场面,如今倒是平静得很。

  只是心下想着,来之前听到的那么多的“据说”,似乎也不是假的。

  据说,那位钟太罹患脑血栓,可始终很害怕医院,不愿长期住院,也不想配合手术,只能在家进行保守治疗;

  据说,大钟先生为她请来了全上海最有名的神经内科医生诊治,依旧没有太多起色,年近八十,老太太时常是口齿不清,记忆也错乱模糊。

  一眨眼四十年,岁月如此酷,从不为任何人驻足宽容。

  说起来,李悦自己,分明也只是钟氏夫妇故事的局外人和旁观者,却在这无端的感慨里——在进了屋,上了楼,看到昔日的陈小姐、后来的钟太太躺在病床上,无意识地微微张嘴,嘴角泅着口水的时候,不自觉默然良久。

  而病床边,同样满头华发的钟先生,似乎已经见惯了这局面,倒只疏松平常,伸手给妻子擦了擦口水。

  他摸了摸她额头,帮她整理着散乱的鬓发,好像她还是年轻时引众人瞩目、被媒体夸着“靓绝九龙城”的模样。

  永远虔诚,永远温柔。

  不多时,医生走到他身边,满脸为难地请他借一步说话。

  钟邵奇点头答应,帮妻子捻了捻被角,便随即起身。路过李悦身边时,似乎认出来人,还微微颔首示意。

  “坐那边吧,”他指了指床边的短沙发,“我太太一直念叨着这次采访,你们的团队也可以先安排,我去和医生说几句,马上过来。”

  得到房间主人的允许,跟李悦来的电视台团队终于松了口气,连忙开始布置拍摄设备,而李悦坐上沙发,则不时往钟邵奇与医生那头看——

  七十来岁的钟老先生,背脊依旧挺直,精神气十足,站着比医生还高了大半个头。

  反倒是正值青年的医生满面紧张,说起话来也是字斟句酌,唯恐唐突:“抱歉,钟先生,太太的年纪……这,她又只愿意接受保守治疗,虽然我们已经尝试了很多方法,也和美国方面的专家做了几套尝试方案,但现在,我们团队商量以后,还是打算跟你协调一下。一来,太太的身体承受不住长时间的物理疗法,二来……”

  “好,辛苦你,”钟邵奇似乎不愿意多听废话,径直打断对方的踌躇为难,“你只要告诉我,什么样的方法,能让我太太最安心,最舒服?或者说,如果这样保持下去,她还能活多久?”

  直截了当,开门见山。

  闻声,医生面色却愈发沉凝,久久沉默。

  末了,挤出一句:“这……我们没有办法给出一个准确的时间,只能说,如果配合治疗,在医院长住,或许能担保一年或两年,如果继续这样,恐怕……”

  他说得委婉,话里话外的“恐怕”却不少。

  钟邵奇显然也意识到这一点。

  “恐怕我们没办法保证,只能说‘尽可能’,尽可能让病人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再另想别的办法。”

  “……”

  当然,没有狼狈的痛哭或恳求,事实上,钟邵奇本人甚至曾经辅修医学学位,又常在妻子身边,或许比现在眼前战战兢兢的医生,都更早的意识到这点话外之意。

  只是被这样当面宣告,下了不亚于“死亡通知书”的最后通令,冲击意味还是太过显然。

  这是第一次。

  李悦想,这大概是自己第一次看见昔日纵横商场、翻弄风雨的钟董事长沤红着眼,几乎是一瞬间,哪怕深深呼吸又撑住一旁的墙壁,哪怕脸色都没有太大的变化,连哭音都没有,可他还是取下眼镜,轻轻地、来回数次地揩了揩眼角。

  无声的,沉默的,控制着情绪,却忍不住酸涩的,那样的表情。

  “……我不想为难我太太,”而他最后说,“我查了很多资料,知道这种病有可能突如其来复发,谁也没有准确预估的把握,想要稳定,只能长期住院接受治疗,或者进行手术。可我不想因为我希望太太活下来陪我,就让她去受自己不想受的苦,那对她来说太不公平,也太残酷——从她意识还清醒的时候,选择离开香港回上海做保守治疗,我就已经知道她的选择了。”

  “先生……”

  他摆摆手,“不用说了。抱歉,张医生,一直给你太大压力,我明白现在的情况棘手,但请你还是继续帮我用最好的药,最好的器械,给我太太治疗颅内血管梗塞带来的阵痛——只要这样就好,不管费用多高,也不管最后的结局,我只希望她能尽量安心的度过这段时间,哪怕最后……还是要离开。”

  离开。

  最后那两个字,他咬得很重。

  医生默然片刻,抬头看他,点头。

  “……我知道了,钟先生。”

  李悦看着那头平静的撕心裂肺,看着钟先生在医生离开后兀自背过身去整理情绪。

  某一刻,她忽然觉得,自己手里的台本、那些刻意诱导的温情和表露,与这些比起来,与生死面前的患难与共、人生风雨同舟到最后的放手比起来,实在显得太过单薄。

  于是同样白发苍苍的老主持人,突然转身,同摄制组的导演说了一句:“要不这次就不采了。”

  “啊?李姐,你这……”

  “就拍拍他们的平常生活吧,你相信我,小张,这素材一定会比我采出来的效果好。”

  她毕竟是台里的老人,说出来的话也有分量,更何况这次的采访本来就是她取来的机会,拿来提携新人罢了。

  是故,导演虽然面露不满,到底也没能反驳。

  摄像机架起,等着钟邵奇回到这头,而李悦同人交流几句,说明了情况,得了同意。

  钟先生,在钟太太床边坐定。

  主持人退到镜头外,这次特殊的拍摄,就此打板——

  “……”

  不可否认,起先的素材实在有些枯燥无聊。

  至少没有让人想象的时刻揪心。

  镜头所摄,不过是陈昭在床上合眼假寐,钟邵奇便倚靠在床边,翻看这月出刊的财经杂志;陈昭醒了,流口水,饿了,渴了,他便起身倒水、做饭、喂她吃喝,从不假手于人。

  两人甚至没有什么交流。

  一举一动,动作谙熟于心,无需多费口舌。

  等啊等,终于等到两人除了喝水吃饭、偶尔看看电视以外的交流,是摄制组都已经吃过两轮饭的黄昏。

  睡了一下午的陈昭醒过来时,眨巴眨巴眼睛,忽然颤巍巍拽了拽钟邵奇的手,好半天,复又向下,紧紧攥住。

  “嗯?”他有些诧异,倾身过去,“怎么了,不舒服?”

  她没说话。

  只是看着天花板,看着窗外,最后才看他。

  最后,才露出一个很纯粹、很温柔的笑。

  “我好像又梦见钟同学了,”她说,“他真好啊,世界上怎么会有钟同学这么好的人呢。”

  他。

  她在自己的钟同学面前,用“他”这种第三人称来尽述赞美。

  记忆的错乱,衰退的大脑,似乎没有给相濡以沫或同甘共苦以例外。

  可钟邵奇只是笑笑,反手紧攥她爬满老年斑的右手。

  “是啊,他真好,你也特别特别好。”

  “你也认识他吗,”陈昭一脸惊喜,复又压低声音,轻声细语,“那我偷偷问你哈,他后来有没有给我唱圣诞歌?我年纪大了,开始忘事了。”

  “有啊。”

  “那他后来有没有回来上海,有没有再找到我?”

  “有啊。不仅找到你了,他还向你求婚,你还嫁给他了,你只是……只是因为生病了,所以记得的东西少一点,但没关系,我可以给你证实,”他在她面前,摆了摆几十年来戴着婚戒的右手,“你确实成为了钟太太,也是唯一的钟太太。”

  “……”

  她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手上的婚戒,低头,也看看自己的。

  是一对。

  “哦……那我就放心了,”她又笑,孩子气地咕哝,“是我睡糊涂了呀,我吓死了,不然钟同学便宜给别人,我多难受,可不开心了……”

  她说着,苦恼地挠了挠白发。

  好半天,看看戒指,又抬头,看看面前的“老爷爷”,忽而又反应过来,惊喜地喊一声:“啊,那这么说,你就是钟同学——和我一样老了的钟同学!”

  他点头。

  “——老了也这么帅,我的眼光真不错。”

  钟邵奇被她那几十年如一日的一惊一乍逗笑,伸手,将她睡乱的鬓发别到耳后:“好好好,谢谢,你每天都来这么一次,我都被夸习惯了。”

  “是吗?才没有,我记住你的脸了。”

  “……那就没有,是我记错了。”

  难得她精神好,两人你一句,我一句,仿佛还是昨日时光。

  脑血栓带来的部分偏瘫,让她在床上难以挪动,但脸上的表情依然鲜活,和几十年前初次采访时相比,除了些许岁月的痕迹,能看得出来,她过得很开心,至少没有变成个忧愁的老人家,也没有病痛带来的怨天尤人。

  李悦感慨着,盯着镜头,不自觉死死攥住了台本。

  一口气还没呼出来。

  末了,却也是躺在床上咧嘴笑着的、满头华发的老太太,忽然说了一句:“好吧,我承认,我觉得……我好像还得了爷爷那种病,我最近越来越不记得你了。”

  这一句,足够打破许多欲盖弥彰的强掩悲伤。

  她偏过头,问他:“爷爷得了病,好好养着,也没活很多年,我是不是也快了?”

  很认真的语气。

  “人老了,我们都老了,总会有点这样那样的病痛,这很正常,”而他安慰着,“但你恢复得很好,不会有事的,我会给你请最好的医生,我还等着我再老一点,我家老太太给我推轮椅——”

  “可我总觉得有点害怕。”

  “……”

  她笑:“钟同学,我以后死了,我不想土葬,土底下蛇虫鼠蚁都有,他们咬我怎么办,干脆火化好了,但我又怕火,所以你可不可以看着我火化,这样我就不怕了。”

  “……”

  钟邵奇取下金丝眼镜,双手抵住额角,没有应话。

  导演试图指挥摄影师拉近镜头,而李悦陡然伸手,摇摇头,制止了他们的动作。

  媒体工作者的工作固然是制造噱头,可把动情时的眼泪呈现给公众,也是对所有受访人最大的不尊重。

  这是他只留给妻子的时间。

  无需与任何人分享的脆弱。

  陈昭伸手,颤颤巍巍,把自家先生的脸掰扯来掰扯去,为人擦了擦眼泪。

  “还有,我不要葬在钟家的陵园里,钟同学,你知道,老爷子不喜欢我的,以后我死掉了,变成鬼,还要被他骂……多惨啊,我想和爷爷一样,葬回我们崇义老家,爷爷在那里孤零零地,就连我爸也葬在香港公墓,没人陪他,爷爷带大我,现在我也该去陪着他了。”

  “……好不好?”

  “好。”

  “以后我走了,我就在天上等你,你又不是孤零零的,所以你不要哭,好不好?”

  “好。”

  “对了,还有一件事我想问你。”

  “什么事?”

  “钟同学叫什么名字来着?”她笑得羞怯,“我只记得钟同学、钟同学,努力不忘记这个就够辛苦了,可他叫什么名字,我又忘了,可不可以再说一次给我听啊。”

  “……”

  昭昭啊,又忘记了,又搞混了,比小孩子还要迷糊的老人家。

  钟邵奇定定看她,笑笑,轻轻擦拭通红的眼圈。

  许久,他轻声说:“他叫钟绍齐。克绍箕裘的绍,齐家治国的齐。”

  “啊,这么奇怪,克哨机球,齐家治国?”

  “不是那个哨,”他拉过她的手,在她掌心,一笔一划,“是昭昭的昭,没了太阳,加上绞丝旁,介绍的绍。”

  “哦——”

  她恍然大悟。

  “那下次我不会记错了,谢谢你啦,老头子。”

  镜头的最后一个剪影。

  是满头白发的钟太,眼睛弯弯成月牙,夕阳残照,洒落她衰减眉眼,而她仍然那样专注、那样温柔地看着自己的丈夫。

  后来的人都以为这是一张记录最后恩爱时光的照片。

  或许——

  泪流满面的李悦想,或许,只有钟先生自己能体味到,这其间的时光残酷。

  好在。

  他总有日复一日,在最后的时光里,反复介绍自己的耐心。

  =

  2059年7月7日。

  媒体蜂拥于香港养和医院大门前。

  钟氏集团董事长钟礼烨携夫人周,恒成地产宋笙同丈夫江瑜侃,甚至隐退幕后多年的娱乐圈一众名人,都先后到访,从后门匆匆入内,约莫一小时后,方才纷纷避开人群,绕道地下停车场驱车离去。

  SZ话事人钟意忱姗姗来迟,避而不答媒体们围追堵截的潮涌疑问;二把手钟意晟从美国飞回,几乎一落地便马不停蹄赶来,更和出言不逊质问“您母亲是否病危”的记者大打出手,整个局面乱作一团。

  可从始至终陪护在妻子身边,昔日叱咤风云的商场大鳄,而今的慈善名流——钟邵奇钟老先生,却始终没有露面。

  唯独一张似乎经医院护士偷偷拍下的照片,在媒体记者间疯传。

  照片上。

  从来只留给大众儒雅温文形象的钟老先生,蹲在床边,右手捂脸,也掩不住满脸是泪,白发凌乱。

  拍下这张照片的护士说,这张照片拍摄当天,正是医生宣告,钟老太太已经陷入多脏器衰竭所致休克状态的7号凌晨。

  “老先生开始一直很冷静,一直说,愿意花最大代价……不计代价,希望医生能够让太太不要走得这么辛苦,可是老太太突然不知道怎么了,中间突然清醒了一下,死死拉着先生的手,一直说‘我走了你怎么办’、‘你要好好的’,她还没说完,钟老先生的情绪就崩溃了。”

  “老太太很快就不行了,送进手术室,做完手术还是没有起色,一直在昏迷。然后那天,老先生就这样,一直在病房里哭了很久,谁都劝不住。后来,就连大钟小姐和钟先生也跟着哭……其实我们跟了这么多年医院,心里也有底的,但没想到,钟先生最后送老太太的时候,他一握住老太太的手,说‘别害怕’,老太太的眼角,突然就掉了颗眼泪下来。”

  谁也没想到——谁也想不到,她对他,究竟有多么难以跨越的不舍和眷恋。

  就像谁也没想到,就是这张偷拍而留下的照片,会成为他们生时最后的一张合影那样。

  偏偏,却还是他一生中最狼狈、最无助的模样。

  8日晚十一点。

  陈昭经过三次手术,均因身体不可抗力中止。

  夜间急性并发症发作,抢救无效,心跳呼吸均告停。

  等待一夜的媒体接到“线人”的传讯,深更半夜,医院大楼外有如水沸。

  当是时,钟家、宋家、江家三路保镖,生生在医院外开出一条铜墙铁壁般难侵过道,半小时后,遗体由白布覆盖,运送而出,回到浅水湾钟家宅邸。

  直至这时,钟邵奇依旧没有出面说过一句话。

  生或死,他只是静默地陪护在妻子身边,亲手为她盖上白布也好,独自一人坐在后车厢,和她逐渐冰冷的身体坐在一起,走完最后一段回家的路也好。

  他依旧那样沉稳淡然,指挥着护送遗体,叮嘱儿女稳住股市“军心”,仿佛对这场生离死别,终于在那一次淋漓尽致的哭泣里断送了所有的情绪。

  他伪装得这样好。

  只要陈昭不在,他对所有人都能伪装得这样好,滴水不漏,不露破绽。

  可次日清晨。

  在那篇讣告发出的前一个半小时,他却在儿女的见证下,收到了一份从大陆广州电视台【拾忆】节目组寄来的、意外的礼物。

  一个U盘,三个加起来不过十来分钟的视频。

  虽然短小,但与那部在大陆剪辑播出的纪录片不同,这是专门为他录制的,陈小姐准备在他八十岁生日时拿出来炫耀的惊喜。

  钟意忱把U盘交给弟弟,坐在了父亲身边。

  紧接着,钟意晟摆弄着USB,接入显示屏投影。

  短暂的花屏过后。

  年轻的、三十岁出头的陈小姐,就这样隔着荏苒岁月,坐在了他们的面前。

  “Hello~看得见我吗?”她摆手,笑起来时,两颊酒窝深深,“钟生,你好啊,没想到吧,我现在可比你年轻了几十岁,我漂不漂亮?说真心话,很漂亮吧?”

  她梳着干净的马尾辫,素着脸,一下子像是回到了十七八岁的时候,年轻又朝气的模样。

  “咳,要求节目组给我录这个,实在有点点小丢脸,不过我一想到你看到的时候,那个特别特别喜欢又有点小害羞的表情,”她学得有模有样,还作势要把自己的耳根搓红,展示给他看,“我就觉得——还是挺值得的,哈哈哈。不过我可不能录太久,意忱那个小丫头过一会儿又得哭了,她这小粘人精。”

  “……”

  投影屏的荧光落在钟意忱的侧脸,长睫微颤,恍惚却没遮住泪意。

  “好了,我正式开始说了,从哪说起呢。哦对了,我们今年结婚一年啦!这一年真是来之不易,你知道,我们从十七岁开始认识,三十二岁才结婚,这可真是恋爱长跑中的长跑了,你要真换了十五年前的我,我完全不敢想,有一天我们会睡在一张床上,哈哈哈~”

  说话间,没皮没脸的陈昭小姐捂着脸。

  捂一会儿,又张开手指缝隙,轻咳两声,“好了好了,差点忘记在录视频,那就说点正经的,对了,节目组跟我说这是要谈婚姻感想来着。嗯……婚姻感想,这一年的话,最想跟你说的,我想想,大概是‘谢谢’吧。”

  她正色得有点搞笑,又有点让人莫名眼角发酸。

  那么熟悉的声音响在耳边,说着:“钟生,你也知道,我小时候其实经常抱怨老天的,我抱怨他给我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给我一个爱凶我又拜金的亲妈,嗯,还有很多很多,但是光跟你结婚的这一年,我突然变成一个巨——爱说谢谢的人。因为你跟我一起,所以我现在看着世界,觉得老天并没有太亏待我,虽然让我过了不太好的青少年时期,但它把世上最好的选择留给了我——对了,还附赠一个全世界最可爱的小女儿。所以呢,想跟你说谢谢,说多少次都不觉得多。好了,就说到这吧,听见你女儿哭了没有?我去哄她啦,下次见~”

  伴着她轻轻摆手,画面一闪,自动顺延播放下一个视频。

  钟邵奇抬起头,笑着,看着那屏幕。

  这次,是四十二岁的钟太太,偷偷摸摸避开两个粘人的小包子,在玩具间录影。

  “好了,钟生,还有我的两个大宝贝儿,沉沉,阿晟,能看到吧?”

  她确认着视频录制开始,这才坐回原位。

  “嗯……虽然不想承认,但是时间真是过得太快了,一眨眼,离我上次录视频,竟然已经差不多十年了。我感觉我还没认认真真年轻一下,竟然就已经是两个孩子的亲亲妈咪了,哈哈哈,”说着,钟太没忍住,几乎是下意识的、满脸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这十年我的感想真是太多了,感觉一下子说不清楚,真要选重点说的话,那就是——”

  “很麻烦。”

  她很认真的,复又重复一遍,“烦死了那种烦,没有任何艺术加工的喔。”

  “不结婚的时候,黏黏糊糊的,你哄哄我,我哄哄你,好像没什么过不去的坎,但是结婚以后,就慢慢变成三个人、四个人的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公司事业俩娃娃,什么事都得操心,不管以前再恩爱,总得吵架,冷的热的,说实话,也摔过东西——虽然某人都给我原样买回来了。话说之前采访,钟生,你也说过我缺点是不是?那大家打平了啊,都不准说了。”

  钟太太冲人眨眨眼。

  “但我补充一句,……虽然麻烦,”她笑,“但是因为我遇到的是你,所以,我想能把吵架也当做过日子的调剂,或许幸福的一种吧,咳,好像昨天还跟你因为忱忱去哪个中学吵架了,钟生,我先跟你说对不起,但我跟你打赌,到最后你还是听我的,哈——等等,隔壁该不是阿晟又被气哭了吧?我得去看看,先不录了,谢谢谢谢大家。”

  伴着钟太太慌不择路地起身出门,喊一声“忱忱,弟弟怎么又哭了?”,视频也切换播放页,到了最后一个。

  这次是六十二岁,哪怕反复染黑,也遮不住偶尔鬓间没藏好的白发——是老了很多的钟太太。

  那个十年,或许是因为正逢老友宋致宁罹患肺癌去世,所以视频上,刚刚参加完葬礼回来的钟太,显得格外苍白憔悴些。

  她在镜头前沉默许久许久,斟酌字词,末了,也不过说一句:“唉,说真的,人老了,就会死的。”

  “这几年,咱们身边走的人开始越来越多,我也在想,要是我哪一天也走到这一步,该怎么办呢,钟生,我们俩结婚这么些年,如果哪一天我先走,又或是……你离开我,我觉得日子都一下子塌了天似的,你说是不是?”

  她有些苦恼地捏了捏眉心,又是好一阵的沉思。

  “结婚的时候是为了爱嘛,但是婚结得久了,想的就是你陪陪我,我陪陪你,什么情啊爱啊,到最后都只是说,对我而言,我希望能健康一点,能长命百岁,以后我能陪你久一点。想起来真是有点后悔,年轻的时候我猛起来,一个人能干两瓶威士忌,对身体不好,真的不好,以后一点也不沾了,要拉着你天天去散步,去锻炼才行。”

  “还有……”

  陈昭顿了顿,压低声音:“我知道这么说你会不开心啦,但是,还是要偷偷跟你说,其实上次你让我去找Dr.李做检查我没有去,因为据说要扎针,你知道你老婆我啦,年纪越大越怕打针,你又出国去了,要是找意忱啊、阿晟啊,又怪丢脸的,”她弯弯眼睛,“所以这次就没去哦,等你回来了,一起去打针吧——能找个人老了的时候一起挨针,这就是我总结出来的结婚经验喔!好了好了,不说了,我要去接外孙女放学了,希望下个十年的时候,还能接着这么跟你说悄悄话。”

  她眨了眨眼。

  说得更低,更小心又不好意思,却还是字字清晰:“爱你哦,老伴~”

  画面在她的笑容里定格。

  钟邵奇和已经长大成人的孩子们,依旧坐在原地,许久许久。

  而后,钟老先生起身,走到窗边,拉开窗帘。

  风沿着窗缝吹进房间,书桌上的纸页翻飞,是厚厚一摞病历和资料,写满了他在妻子患病这两年做满了的各色笔记。

  背过身,他冲儿女摆了摆手。

  “关了吧。还有,外头起风了,你妈妈怕冷,你们到楼下,守着天后庙的住持念经,给她烧烧元宝。”

  “阿爸……”

  “我没事。”

  两姐弟对视一眼。

  在他们家里,父亲和母亲不一样,父亲看着温柔,却总有他自己的底线、原则和坚持,做子女的,只能尊重,永远也没法像母亲一样,坐到他身边。

  他站得太高,身边的位置太窄。

  或许能予以世人一视同仁的温柔,但独一份的耐心,从来只留一份。

  “……那阿爸,”同样眼眶红红的钟意忱拍了拍弟弟的手背,先一步出声,“你好好休息,我们先下楼了。”

  话音落下,USB被干净利落地取出,投影屏也跟着关闭。

  不久,门锁合上,房间里重归寂静,亦只剩下他一个。

  钟邵奇看着窗外。

  原本倒真的没想哭的——他很少哭,前一天又哭得那么厉害,自己明白,能往外流出去的眼泪都流光了,往心里的从没断过,就不必哭给别人看了。

  可去医院时没来得及收的、妻子的手机忽然锲而不舍响起来。

  他受不住吵,不得不走到床头柜边,瞄了一眼,是个陌生的推销电话。

  挂断几次,还是打来,他索性接起。

  一接,对面热烈嗓音,便大咧咧嚷起来:“钟太太是吧,请问对我们新推出的旅行套餐感不感兴趣?夕阳红旅行团,带老伴两人游打八折,如果……”

  “不用打来了,”他打断对方,“她不在了,不用再打来了。”

  她不在了。

  “……”

  对面沉默着,被他猛一下挂断电话。

  她不在了。

  他取下眼镜,捏着眉心,竟被呛得发笑。

  而这四个字啊,终于成为歇斯底里哭泣的理由。

  “2059年7月8日晚11点37分,爱妻因抢救无效离世。

  痛失所爱,无心应对媒体。望公众留予空间,不胜感激。另,爱妻遗嘱,将名下所有约8亿港币资产,尽数捐献给上海儿童慈善基金会,我亦于本月签署捐献协议,日后公禀。

  愿生命虽逝去,而爱尚永存。

  钟邵奇亲笔”



第67章番外四一恨思远(上)

  “我去年这个时候,见过一个哥哥,他的爸爸来找父亲,说起话来好凶好凶。

  但他可厉害,可聪明,会变魔术,一打开手掌心,就能变出一颗漂亮的朱古力味糖果。

  我缠着他要他变糖果,于是那天他走之前,一共给我变了七次糖果,比七龙珠还要神奇,我开心极了,于是背着父亲,把那些糖偷偷藏在铅笔盒里,藏了很久很久。

  可惜,后来就全都融化了,铅笔盒里黏糊糊的。

  更可惜的是,樱花开了又落,那个哥哥再也没来过。”

  ——1995年,洛川一珩国小日记。

  “洛一珩,我要是跟你说对不起,你会不会打我?”

  “会。”

  “那对不起。”

  “……”

  “喂,小屁孩,你怎么不打了?”

  “懒得打。你那么想走就走吧——死在外面了,不用回来见我也好。”

  洛一珩是在很多年后的一个烟雾缭绕夜里想起的宋思远。

  想起他时甚至处境微妙,毕竟彼时的洛大明星手边,一侧是海关入境处的【钟绍齐】入境登记复印件,一侧是仍然屏幕亮堂的手机——就在两分钟前,他刚刚挂断了一个电话,电话里,他邀约“失了忆”的陈大师去纽约时装周给自己做造型。

  如若有人有心看到这,故事的前因后果想必自然清楚,这趟去纽约,是他早就想好的请君入瓮,也是一盘不赢即死的生死局。

  这么严肃的局面,结果当事人却在这样的生死关头,想起一个负心人,实在有点不着调。

  “……噗。”

  他被自己天马行空的嘲讽暗骂逗笑。

  在这样无需人知的深夜里,只是一根又一根,不要命似的抽着烟,脑子里的思绪翻来覆去,没法聚焦,到最后,似乎都不约而同地指向某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

  以为自己很久没有想起过,可脑子里明明一直都有的,属于某个人的踪迹。

  一声叹息,他似笑非笑地打量着手里烟蒂火光。

  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原来那个劝自己少抽烟的人,已经故去很多年。

  从前的洛一珩,私下里是从不抽烟的。

  一来,他少年时接受父亲的训练,深知烟草除了在应酬时做做噱头和谈资之外别无他用,副作用倒是有一堆,譬如早死,譬如黄牙,譬如花钱,简单而言,叫花钱买罪受;

  二来,他渡海回国,好不容易做了人人喜欢的大明星,那得顺大流宣扬宣扬“正能量”,抽烟被人拍去不像样,还得花上好几百万才能把照片买回手里,实在有点得不偿失。

  这么精打细算一番,他打二十一岁以后,就打定主意再也不碰烟了。

  ——至于重新开始抽烟抽得凶,又因为某个人的劝而狠下心来戒烟,那得是遇见宋思远之后的事。

  一段孽缘,不提也罢。

  非要说的话,代价实在远比收获大……

  那时见面说来也巧。

  是宋笙带着“老油条”宋思远,来找自己卖个人情,希望靠着自己彼时如日中天的人气,为她手里的地产项目拉个有力的代言。

  于是在一个热热闹闹的火锅店里,他们见了个面——明明算是第一次见,孽缘奇就奇怪在这一点,一见就让自己看对了眼,几乎称得上是两眼发亮,掩饰不住好奇和窥探,一点也没有大明星的矜持。

  毕竟,对面这个长着张人畜无害娃娃脸、偏偏还比自己高上半个头的青年,叫小三叔的“小白脸”,总让他觉得似曾相识,又觉得倍感亲近。

  ——这一定是初恋的感jio。

  于是阅女/男均无数,顶着俏脸横行霸道的洛一珩,在看见宋思远的第一眼,就这么轻率的在心里下了个判断。

  因此,哪怕对方比自己年长,又是个深谙世俗规则、话里话外都是试探的男人,听出来了个十成十的洛大明星,也在一秒钟的犹豫过后,打定主意往下跳,为了美色狂折腰。

  可惜事实证明,倒贴自然是捞不到好。

  对方一达成目的,出了门,就把他的电话删了个一干二净。

  洛一珩:“……”

  绝情风月死渣男。

  如果不是因为他早从父亲手里“赎了身”,不做狗头军师,去参与那些杀人越货的勾当,或许宋思远早就“意外身亡”,也就没有后来那么多故事。

  坏就坏在心慈手软。以至于第二次在酒吧私下见着面,看着宋思远一脸受了情伤的苦瓜样,他明明只是戴着口罩过来给自家兄弟周湛壮壮场子,也非得没忍住心里挠痒痒一样想凑到跟前去的蠢蠢欲动,装作漫不经心地踱到人桌边。

  猛一撞,精准无匹,撞翻他那小吧台上两杯威士忌。

  噼里啪啦一顿响。

  “……”

  这次换宋思远无语良久,末了,方才揉揉太阳穴,眉心微蹙,抬头看他。

  看了好半天。

  生得一张小白圆脸,高龄三十有五的小三叔宋思远,送给他一句醉酒胡话:“我认识你……那天小二丫头带我去见过的,那个小基佬?”

  措辞可谓是很不严谨了,换了别人,得挨上一拳才能收场,既然这么帅,就不打了算了。

  洛一珩被他气得发笑,好赖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也不怕被人拍,便索性一屁股坐到他身边。

  洛大明星搭着二郎腿,扭过半边身子,凑近他脸庞。

  声色恶劣,吐气灼灼:“小三叔,我没记错的话,那天为了给宋二小姐挣脸面,先有意无意撩拨我的是你吧?”

  “怎么了,目的达到了,开心了,就翻脸不认人?”

  “……”

  宋思远眯了眯眼,挑眉,圆娃娃脸天真轮廓,非让这表情逼出几分狠绝凌厉来。

  这话里不知道哪个词——后来洛一珩想,或许是“宋二小姐”这个名字,仿佛一下刺中了他的痛脚。

  以至于不过这一句暗笑讽刺,就能激得那位从来为人八面玲珑、是个混日子老手的宋家小三叔,忽而一把揪住自己的领子,那种极讥讽而清冷的眼神,将人上下打量一遭。

  “是我,”宋思远说,“所以你是没守住撩拨,也想跟我来点什么?”

  “嗯?”

  “撞杯子技巧太次了,三叔教教你?”

  他没来得及回答。

  下一秒,下颔被捏住,口罩被掀开。

  “我靠,你……”

  对方的唇压上来,轻车熟路地,甚至原本捏他下颔的手也跟着往上,拨乱自己遮住眼眉的额发,肆意拂过。

  他瞪大双眼,所有的触感,都指向那紧紧相贴的唇瓣,明明是极尽温柔撩拨的温存,对方却只是没有半点温情地咬住他下唇——甚至有些恶趣味的吮吸,舌尖在他随即冒血的唇角小伤口上舔了一圈,便浅尝辄止,让那牵连着银丝的唇畔分离。

  情场老手的风月情迷,如此手到拈来。

  “……!”

  他甚至还没来得及——回味。

  而宋思远居高临下,膝盖抵住他小腹,就那样借着醉意,揩了揩嘴角,似笑非笑地看他。

  酒吧错落灯光斑驳,那张生来小而圆,也因此总显不出年纪的俊脸,仿佛一下子夹杂了天真与残忍两种截然不同的神态。

  说沦陷或许过于轻佻,但洛一珩想,自己亲过的人能排一个连,被人按着亲,这还是头一次。

  人生中但凡头一次,总是最特殊,哪里管对方是醉意上头,还是真的有非分之想。

  怔愣良久。

  “……亲够了吧,”回过神来的他陡然一笑,笑得比宋思远狂,笑得比宋思远还坏,还要更轻佻,“是不是比你的小侄女带感?怎么说我也是个明……”

  闷哼一声。

  宋思远毫不留情的一个肘击,打断他话音,也让他痛得嘴角直抽。

  好一个小三叔。

  敢做不敢认,敢喜欢不敢下手,被戳了痛脚还要打人。可惜,男人的征服欲一上来,就是越打越欲罢不能。

  洛一珩痛得缓过那股子劲,复又抬头看他,眼睛亮闪闪,像幼狼狩猎时的势在必得,一股阴险狡诈的幽幽意味。

  “可以,打得好,我喜欢。”

  “可你今天打我,可得想好,明天会不会被我骗回家啊,小三叔?”

  “……”

  ——但很显然,脑袋被人猛地一砸,飙血不止、倒在自己颈窝的小三叔,应该没机会回答了。

  洛一珩嘴角抽抽,看着自家好兄弟周湛手里碎了半边的啤酒瓶。

  一样的醉鬼,一样的冲动犯事,这自家兄弟和小三叔比起来,怎么就一个可爱没边得让人想把他往死里亲,一个面目可憎的坏人好事,恨不得往死里捶?

  末了,只能叹了口气,也不顾一手玻璃渣子,伸手一把捂住宋思远后脑勺那微微打歪、依旧流血不止的伤口。“叫救护车,”他难得扯了嗓子冲周湛喊,“你他/妈的,他出点事小心老子揍你。”

  “这男的打你,你还为他揍我?”周湛一脸不可置信,“你平时对、对我可不是这个语气。”

  “你老婆打你跟路上痞子打你能一样吗?”他戴上口罩,翻了个白眼,“还不打?!阿湛,你是想恒成的人赶过来宰了你还是怎么的?”

  这一场醉,后来闹出不少闲杂琐事,把周、宋、姜等几个大家搅得天翻地覆,当然,却都是后话。

  对于洛一珩而言,这场醉鬼打架,对自己唯一的收获只有,他那颗流浪风月场的心,顺利地被勾引了。

  起初是勾引,后来是吸引,本质上没什么大区别。

  他开始借着宋笙的面子,屁颠屁颠往医院里送饭,美其名曰良心不安,事实上,变着花样地套宋思远的话:你喜欢吃什么啦,喜欢在哪玩啦,甚至喜欢什么样的妞,喜欢……咳,哪种,那个什么位?

  宋思远不耐烦他,又经不过他缠,最后多多少少,也都一五一十交代了。

  洛一珩自觉很满意。

  虽然……以前父亲教的这一套上不得台面的攻心计和情报战,如果被知道最后是用来钓凯子,不知道自己会被怎么毒打一顿——好在他可管不了那么多,只把要脸的不要脸的,总之都问个遍,几乎做全了一整套笔记,自问除了宋致宁自个儿,应该没人比自己更了解他。

  末了,竟还不忘编排出绘声绘色的一顿“酒吧强吻戏”,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十成十的受害者。

  “亲都亲过了,骑也骑过了,”洛大明星没皮没脸,低声咕哝,“我还是个公众人物,不知道有没有被拍,损失可大了,你把我微信加回来会不会少块肉?不会吧。”

  躺在病床上玩手机的宋思远幽幽抬头,瞪了他一眼。

  好半晌。

  “……把你微信给我,我加你。”

  就这样顺利地要回了微信。

  那时的他还很年轻,宋思远比他年长十三岁,哪怕他少年时经历过太多外人所想象不到的、堪称恐怖的特训,但但凡掩饰好了,两人的思维频道,看起来也确实是二十来岁年轻人和三十多岁风月老手完全不同的维度。

  可惜那时候,他还没成为后来那样无情的大人,还相信一见钟情这种缠绵悱恻的笑话,自恃俊美,也知道宋思远是个男女通吃的俗人,总觉得自己能无往不利,一击成功。

  真傻。

  傻得总喜欢把一些没有营养又搞怪的话题往聊天框里堆,从今天的头条绯闻八卦,到萌宠表情包和无聊的段子,没皮没脸,追问一句“好不好笑”,得到肯定的回答,就要截图保存,顺带再发N个哈哈哈表情包轰炸。

  再熟一点,他后来甚至偶尔还能给宋思远收拾收拾残局,在好多次宋某人在酒局上醉得狼狈、而原先给他解决烂摊子擦屁股的“小二丫头”宋笙早被江瑜侃拐回家的时候,裹得严严实实,口罩帽子齐上阵,把应酬过后、醉得不知东南西北的宋思远扛回家。

  他的汤臣一品豪华别墅,成了宋思远的小安乐窝,床也从安分的单人位,换成宋思远挑的KingSize。

  关系当然纯洁。

  就像——谁说大学宿舍俩男的睡一张床上不纯洁?

  就算不纯洁,也没不纯洁到哪去,毕竟对方醉得像个软脚虾,吐完了往床上一睡,顶着那么一张脸,睡得那么……无辜,就算洛一珩自认能辣手摧草,也下不来手。

  “喂,你能不能哪天清醒着来一次啊?”

  他也这么问过。

  而睡在他身边,似笑非笑,连眼睛也没睁开的宋小三叔,咕咕哝哝说句胡话:“醒着过来干嘛?送上门给你上?”

  “诶唷?”

  “小屁孩,洗洗睡吧,再想有的没的,就别见了。”

  他妈的。

  敢情你打电话叫老子来收拾残局还是种恩赐是吧。

  洛一珩气得恨不得踹他两脚,把人踹地上一骨碌滚出门去得了。

  踹到一半,脚趾头颤颤两下,还是收回原处,转而满脸愤愤地伸出手,绕过人,把被子角捻好。

  “你得庆幸我对你一见钟情,宋思远,你个老男人,不然我一jio把你踢老女人堆里,让她们扒你的皮,喝你的血,你个……”

  沉沉睡着的宋家小三叔,对他的低声咕哝不闻不问,只偶尔说两句梦话,念得还是自家小二丫头。

  洛一珩:“……”

  行吧行吧。

  谁正儿八经的初恋不是撞一头包才醒悟的?

  自己还年轻,有的是时间陪他耗着。

  更何况,扪心自问,自己生得这样好看,就算真实恋爱的技巧笨拙些,难道不可爱吗?不让人心动吗?

  ——“不可爱,不心动。”

  很久以后,被问到这个问题的宋思远如是回答。

  “太幼稚了,让我觉得有种哄骗未成年的错觉,如果不是一不小心啃了你一口,我会提前把你拉进黑名单一劳永逸。”

  “你能不能不要把我想得这么单纯,在你之前,我泡的男男女女都不少好不好?”

  “那你应该去泡他们,别搞我。”

  “我偏要搞你。”

  这段对话发生在两人聊天超过五个月的某个意外午后。

  宋思远——这个在洛一珩看来,每次都要被旁人的勾心斗角无心波及的老好人,这次又因为和宋笙在美国出差,防备不及,被一枪崩了肩膀。

  宋笙被绑架,英雄救美的是江瑜侃,至于为她挡了一枪、受伤躺进医院的宋思远,陪在身边的,依旧只有连夜从韩国飞来,盯着大咧咧俩黑眼圈进门的洛一珩。

  问及理由,他说是因为——“给你发了俩表情包,还发了一个段子,三个小时都没回复,又不是睡觉的时候,怕你出事,就来了。”

  简单到让宋思远这个看惯了人间男女的老手,也因为这恍惚深情而呆了呆,以致于认认真真回应了他几个久久不能释怀的问题,如上所述。

  等洛一珩恢复平常那个吊儿郎当的模样,两人之间的氛围,这才悄悄跟着回到正轨。

  事实上,后来回忆起来,洛一珩觉得,自己对宋思远的感情从征服欲转移到某种微妙的在意,似乎也是在这个阶段。

  着急忙慌在意一个人的安危而远涉重洋,开始学着笨手笨脚在VIP病房里熬碗白粥帮人养胃,两个人围着病床上那小桌子面对面吃饭,似乎与情爱无关,更多的是习惯了眼前有这么一个人。

  觉得他长得好看,吃饭的时候好看,偶尔凑过来看看自己玩游戏的时候可爱,就连睡觉的时候、换药换得龇牙咧嘴的时候都可爱。

  真是无可救药。

  ——“所以说,你当时亲了我诶,真的不考虑跟我试试吗?”

  没过多久,或许因为他对宋思远,从来都算是直来直往,觉得感情到了,就坦然地这么问了。

  而彼时病床上,正低头吹凉白粥的宋思远,很平静的回他一句:“跟你亲过的人还少吗?”

  洛一珩的脸色僵了僵。

  他觉得自己大概是人生头一遭,笑得这么欲盖弥彰。

  “……不少,但你是例外。”

  “可我不希望自己是你的例外。”

  宋思远抬头看他,笑了笑。

  “从你第一次在我眼皮子底下演戏演得那么精彩的时候,说自己是个大受害人的时候,我就去查过你了,洛一珩。”

  “所以呢?”

  “所以,比如你曾爷爷是直系军阀洛光远,后来被老蒋一枪崩了;爷爷是个落魄潦倒的老教授、在60年代被人活活打死,爸爸是偷渡日本发家、一辈子不安分的伪君子中立派,改姓洛川的,洛川如磨——而你,是个叛离本家、投奔姨妈的四国混血小孽种,这些事,我都很清楚。”

  这些话说得一点也没有犹豫,仿佛老早就计算好了怎么拿刀子戳他的心来得妥当,洛一珩提着的嘴角还没下来,却好像笑起来比哭还难看。

  却还笑着问:“有没有必要说得这么精炼……这么难听?”

  “如果你想听更难听的,我还可以再复述一遍,你是怎么被你爸爸培养成一个完美的‘替代品’,一个交易物,又因为这些亲过多少人,被多少人抱过,之后狼狈回国,重新包装,抱住钟家的大腿,摇身一变,选秀出道,成为万千少女喜欢的‘Karol’洛。”

  “……”

  这笑得笑的多残酷,才让内心顽固如磐石的洛一珩,也喉口一呛,狼狈到两眼是泪啊。

  可宋思远就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吹凉了白粥,就和洛一珩面前那碗还烫着的换一碗,接着吹吹,搅拌两下。

  他是宋家小三叔,准确来说,是曾经风光过,后来自掩锋芒的小三叔,直系继承人之一,宋家大小秘密的唯一知情者,绝不是一个适合宠爱某个人安详度日的避风港湾。

  所以才能把伤人的话说的这样无足轻重吧。

  甚至都一一细数啊。

  洛一珩终于通红了眼,一手拂开面前的白粥,任由碎瓷四溅,一片狼藉。

  而他揪住宋思远的衣领,第一次,像个男人一样质问他。

  “所以你干嘛愿意回我短信,干嘛愿意住我家,干嘛让我在这傻子一样陪你也不赶我走,凭什么什么都知道,又什么都不说啊?因为可怜我吗?啊?!”

  可怜我看起来风光无限,其实只是我爸养的一条狗,在日本过得是比奴才还苟延残喘的日子,时时刻刻要做一把刀,一个装饰品,一个交易物,就连逃回大陆,也只能一边骗他说自己是为了以后报复姨妈、报复钟家做准备,一边抱紧姑妈的大腿,仿佛个新世纪的苦逼崽?

  一拳挥下去。

  另一拳又高高扬起。

  他从小被人打怕了,自己也学会怎么打人才痛,他敢担保,宋思远一定很——

  一定很痛。

  所以,他的拳头,在对方面无表情地啐一口血过后,就再也挥不动。

  “……”

  他牙关紧咬。

  他松开手,看着宋思远从容地整理衣领,而后温声说:“洛一珩,还是洛川一珩,其实我都不计较,算起来,我们小时候还见过一面,当时你父亲在日本闹的事情太大,宋达专程去日本警告过他,不要揣着明白当糊涂,随时有可能被遣送回国。

  “那时候我在那,看见你呆呆笨笨跪坐在门廊下受罚,还给你变过几颗糖——你大概不记得了。但有这点小交情在,上次又对你做了点过分的事,所以我没有直接揭穿你,但是这次我在美国的事,是我为了扳倒江瑜侃而心甘情愿受的这一枪,你专门赶过来,待太久,会坏了我的事。”

  “哦,意思是我伺候三叔您完了,可以滚了?”

  宋思远定定看他,没有回答。

  只是良久过后。

  一笑,一敛,颔首。

  他说的话很平静,堪称温柔。

  “你问过我,你可不可爱,让不让人心动,我再回复你一次,不可爱,不心动。”

  “以及,我不是因为你是洛一珩而不喜欢你,只是因为我是宋思远而不喜欢你——这是你改变不了的事。所以,你懂我的意思了吗?”



第68章番外四一恨思远(中)

  “我最恨宋思远的时候,倒不是他对我绝情的时候,毕竟人都有选择喜欢不喜欢的权利。充其量怪我太喜欢他,不能怪他不喜欢我。

  我最恨他的时候……我想想,或许只是很简单地,恨他明明从没喜欢过我,还跟我说,以后不要抽烟了。

  他明知道我会听他的话,又知道自己以后没机会监督我,就这么一句,逼着我好多年没敢抽烟啊,你说他有多绝。

  等到他死透了,剩一堆灰了,我才知道:哦,没人管我了,那就抽呗。

  那天晚上,我抽了整整两盒半的烟,感觉自己像是烟做的,快能飞起来了。

  那个时候我多恨他啊,恨到指天骂地,逼着他,如果在天上听见了,有本事就下来,到梦里掐死我呗。

  我说我等着,可他总也不来,我更恨他了。

  可是,好吧,我现在才发现,原来我恨的不是他不让我抽烟,我恨的只是自己太没用,保护不了他。

  我恨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2010年,洛一珩写于私人博客。

  “喂,走之前留个纪念品给你。”

  “留你妈呢。”

  “那你要不要?”

  “……”

  “小孩不要乱讲脏话,还有,以后少抽烟,我不喜欢叛逆小孩……接着。”

  话音刚落。

  一枚戒指,顺着抛物线飞出他掌中,随即被精准无误地半路阻截,稳稳攥在满脸不情愿的少年手心。

  那时的洛一珩,还是个会因为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这种人世小事——而没出息到,哭得鼻头都通红的少年。

  也曾那样惶然而无地自处般,站在病床边,任由夕阳透过窗沿,参差不齐的余光洒落他额角眉心,留下斑驳阴影。

  金发碧眼,深幽蓝瞳。

  找不到焦点的茫然失措。

  而后,病床上的宋思远复又抬头,温声地,平静的,重复一句:“拿了我的戒指,就得记得少抽烟——会变丑,丑小孩我也是不喜……欣赏的。”

  这离别来得一点都不庄重,好像是种逗弄,一种对待小辈漫不经心的敷衍关心。

  这位宋家小三叔,终归是习惯了和谁都戴一层捉摸不透的面具,纵横欢场,从不交心,从不受伤。

  他玩不过他,躲还不行吗。

  洛一珩被这句逗弄激得霍然回神,愤愤抹了抹鼻子,背过身,从兜里掏出自己从不离身的墨镜口罩行头,一把全招呼上脸。

  爱逗他的小三叔,好像已经全忘记了刚才是怎么言语伤人,也忘记了如无意外,他这样被赶走,以后是很难、或者说绝不会回头,反倒还言笑晏晏,提醒他一句:“放心,在国外暂时还没人认得你,都是金头发蓝眼睛,不用裹得这么严实。”

  “我乐意,关你什么事?”

  宋思远笑笑:“不关我的事。我只是提醒你,记得保持呼吸通畅,年轻的时候多哭哭,对身体好。还有……”

  “嗯?”

  洛一珩欲走的脚步因为他这话里有话的架势而一顿。

  “没什么,一路顺风,长命百——”

  砰。

  宋思远:“……”

  这客套的托辞说多了,到底只能换来一个摔门而去的背影。

  他撑着下巴,微微发笑,觉得这实在是青年人才有的朝气,就像闹小脾气是二十来岁小青年的特权,说到底,不失为一段值得铭记的回忆。

  而这份回忆是喜是悲,是好是坏,就留给……洛川一珩,留给那小孩儿去评判吧。

  想到这,他蓦地又低头,搅动着眼前剩下的那碗白粥。

  白粥冷了,原本就粗糙的手艺,如今更是喝进嘴里一阵发稠,但向来挑剔的小三叔,还是一口一口,喝光了某人的这一片心意。

  喝完了,窗外的日头也彻底没落无踪,至于某个聒噪的,总是停不下来的小年轻,这会儿,不知道已经奔到了自己触不可及的哪里。

  几不可闻的,宋思远叹了口气。

  随即拿起手机,摁下号码,接通过后,抵在耳边。

  “……是我。”

  “周湛是不是也来了?好,那就……确认洛一珩离开美国以后,再动手吧。”

  “理由?”他顿了顿。

  捏捏眉心,复又发笑,“没有理由。”

  =

  洛一珩始终记得自己那天离开病房的时候有多狼狈,这感觉一别经年,依旧能够在脑海中鲜艳如昨——不过是上气不接下气,好像一腔的憋怨闷在胸口,钝钝发痛,怎么咳也咳不出来。

  这一年,洛一珩二十二岁,宋思远三十五岁。

  他玩不过他,又喜欢他,喜欢到只是一眼一面,就恶俗的把人放在心上,越是求而不得,越是难下心头。等到被拒绝了,又愈发觉得这人像是自己心口一道疤,头上一抹天,挥之不去,念之即痛。

  可人到底是两面动物。

  无论心被剖开多大的伤口,好像明面里,还能装作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绝不是我输了”的倔强样子,是故,洛一珩离开美国、回到上海以后,依旧还是那个在舞台上耀眼灼灼,浅尝低吟、享受万千粉丝欢呼应援的“C.U.K”队长、是Karol洛、是粉丝们亲昵叫着的“阿卡”。

  与此同时,却也紧跟着、确实没少听闻,回到上海后不久的接连数周,宋家的恒成地产、江瑜侃名下的江氏集团,甚至自家哥们的老婆本曼托集团,都紧跟着卷入以这起美国枪/击案为序幕的商业构陷危机。

  宋思远用这一枪、用宋笙被绑架的噱头,一手翻起商海巨浪,受害者的身份运用得无辜天成,刀锋直指江氏集团命门,指责其异军突起的商业王国涉嫌在美国参与军/火交易,更动用宋家的政界人脉,试图一把将人拉下马,把江瑜侃赶出恒成盘踞多年的长江商业版图——

  可惜。

  到最后,这个潜伏沉默了十年的纨绔子,永远只是出没在上海大小酒吧和欢场的败家儿,在那样昭然的遮掩之下,动用全盘力量,终于也只是为自己最后的落幕提前排演了一出,足以能够名垂商史的……功败垂成戏码。

  宋思远到最后还是失败了。

  他败在太相信宋笙对自己的全心信任,败在没有想到,宋笙在最后的关头,会转而死死攥住了江瑜侃的手,并就此同他割袍断义般断了联系。

  不再是他,而是江瑜侃,而是整个江氏集团,成为了宋笙背后最大的靠山。

  于是他那十年的苦心经营,搀扶宋笙上位也好,给自己留下的后路也罢,都在这样一出峰回路转里全然溃退。

  他失败了。

  失败在,不应该一手筹划,让宋笙被绑架——从头到尾分毫无伤的绑架、被江瑜侃救走,而让自己活生生受了一枪,左手从此无法使力,用这样的牺牲,试图把江氏集团拖下水,从而联合姜家的长江集团,侵吞江氏的股份。

  也失败在,那天不该在酒吧亲吻了某位少不知事的小青年,以致于招来后脑勺的头破血流和周湛的积怨,亦直接导致,在这场鏖战中,周家毫无犹豫地站在了江氏集团的身后。

  宋家小三叔,孤零零地置身战场中央,四周惊涛骇浪,人人的筹码都能摞成山。

  而他手里那最后一个筹码,他的小二丫头,已经归顺敌方。

  真可笑。

  就连洛一珩在一狐朋狗友的聚会上,从周湛嘴里听得前因后果,都不由笑得花枝乱颤,前俯后仰。

  “大家说说,宋笙是抱错了,但既然回来,多少还算是真真正正的金枝玉叶,那个小三叔算什么?以前人家还真当他是宋家正统,看在宋达的份上敬他三分,这次闹得这么大,宋达都出来发话,说宋思远是以前警卫员的孩子,抱到自己家养而已,往上一查,三代贫下中农,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白瞎他长那么张脸。所以说,宋思远有什么资格跟阿湛他们斗?我看,连给咱们这群人提鞋都不配。”

  “我说也是这个道理,宋思远心里他妈丁点B数都没有,自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还真当自己是三少啦?——这下估计最开心的就是宋致宁了,三叔走了,等于老的那个三少没了,就剩他这么一个真三少,人家不会搞混了。”

  “哈哈哈,别别别,听听你们,把宋思远说得也太惨了吧,不就是被扫地出门,宋达老婆还是很喜欢他的好吧,听说他手里还有百分之七的恒成股份……怎么说也比他真真正正的老祖宗要好到不知道哪里去吧?哈哈哈哈,我真的是,这几天一出接一出的,我要笑死了——嗯?阿卡,你怎么了,这么早就走?”

  “有点不舒服,”满座喧哗中,提前起身的洛一珩耸耸肩膀,擦了擦眼角刚才笑出来的零星泪水,“你们接着玩,我今天先bye了,吃好喝好啊,我请客。”

  一阵口哨欢呼过后。

  洛一珩拎起挂在沙发上的薄外套,往身上一裹,随即是一如既往的口罩帽子层层招呼上,便长腿一迈,径直往外走。

  结完账,取了车。

  他看着窗外发了会儿愣,末了,一踩油门。

  拉风的法拉利在大路上疾驰,晚风狂乱,把他额发吹得一团糟。

  等到漫无目的地在宋家大院门口晃了来回几个圈,被军区大院的警卫几次示警过后,年方二十有二的洛大明星,这才恍然回神,觉得自己这么做实在有点上赶着犯/贱——不得不灰溜溜地打道回府。

  这么一打道回府,倒没想到,应了那句“无心插柳柳成荫”。

  他碰见了个意料不到、又似乎有些情理之中出现的人。

  众叛亲离的宋家小三叔,在他家别墅小区外头,后背抵着漆白雪墙,长腿没地放一般地微微曲起,很是装模作样地抽着烟。

  吞云吐雾间,搁在下巴上的那持烟的手指,显得愈发鬼一样的白。

  小白脸,小白手,什么都白,像个易碎的瓷人。

  数秒后,法拉利停在距离那人数米之隔的街边,刹车留下的轨迹一路刺眼。

  洛一珩掀了自己的鸭舌帽,头发晃晃,扭头,眼神在空气中交汇,一个愕然,一个从容。

  宋思远碾灭烟头,丢进垃圾桶,继而向他走来。

  倚着下了半面的车窗,很是为老不尊地轻叩两下。

  洛一珩足足花了五秒钟平复心虚情绪,末了,方才反换了一副全然不知内情的面孔,只顾嘲讽他:“无家可归了?”

  一点也不透露自己刚才还在宋家门外疯了似的找人,颇有点演技派的风头。

  而宋思远很是干脆的回答:“是啊。”

  “来找我——你忘了前段时间在美国,你怎么劈头盖脸地骂我,宋思远,你知不知道‘渣男’两个字怎么写?”

  宋思远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那我走。”

  说走就走,无奈身子没转过半个圈,这位宋家小三叔,便如心中所预料那样,被沉不住气的少年探身拉住左手,扯回面前。

  洛一珩的音调扬高了八度:“我什么时候赶你走了?我问你,你这是受刺激了,找我4/19?”

  宋思远如实相告:“那倒不是,我怎么对你这幼齿男孩下毒手,”他笑,“是住你家。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我要在这避几个月风头。”

  甚至还开口就是几个月。

  洛一珩气笑了:“我有什么报酬啊,上赶着给那群豺狼虎豹保护诱饵?”

  “我没带钱出来,就带了个人。”

  言下之意,啥都没有。

  洛一珩仰起头,看他那流畅的下颔线,大概近来心事重重,连微微青色的胡茬,也没有剃得很干净,但却并不影响生来那份清隽俊秀,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二十出头的大学生,情场失意,为此落魄。

  鬼使神差地,洛一珩忽而点了点嘴唇,笑:“什么都没有,那,给亲口?”

  宋思远冲他笑。

  “亲呗,没钱,当付房费。”

  话音刚落。

  说到做到的小三叔,便手肘抵着车窗,拎过这少年衣领,俯身向下。

  一点也不计较路人眼光的缱绻吻法,攻城略地。

  “我……唔!”

  我说的是给亲口,给亲口!——洛一珩在心里怒吼。

  可偏偏他这次亲的很温柔。

  循序渐进般的温柔连摁住他下颔的手指,也不住摩挲,指腹温热,让人不忍心推开,只能兀自抬高头,迎合,纠缠。

  这温柔到最后,甚至令洛一珩有些短暂恍惚,不懂这份唇齿交缠,究竟是自己在索要利息,还是宋思远,也当真有过一秒钟的意乱情迷。

  不过也不重要了。

  毕竟,到宋思远死了,化成灰了,他也没分清过,何必在意这一时一刻呢。

  他环住了宋思远的脖颈。

  因为这一口亲,或许还因为更多说不明道不清的什么,就这样,很没底线地向宋思远彻底妥协。

  从此,人人喊打的宋家小三叔入住洛一珩的安乐窝,比起以前每次狼狈着被扛过来,睡一晚就走,这次倒是真真正正地长住。

  不再是一次性用品堆满山,两人第一次去逛了超市,宋思远在这个家里,有了自己常用的牙刷、毛巾、拖鞋,和半边精准分配的床铺。

  家里忽然多了一个人,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变成一对。

  这感觉不讨厌。

  洛一珩甚至因此开始期待下工后回家,不再是冷冰冰的,而是有微弱灯火,客厅有人、电视声开得很大的家。

  当然,就不指望宋思远会给自己留晚饭之类的了。

  毕竟宋思远看起来多精致一男的,私底下就活得有多荒芜,一天到头只吃块饼干或喝瓶可乐也不是少有的事,又不乐意吃外卖,嫌脏。

  到最后,还是从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洛大明星,学着半夜到家开开灶火,煮碗面,两个人分着吃一吃。

  一开始的光头面,到后来变着花样做成海鲜面、意大利面、番茄通心粉,好像也只花了短短一两个月的时间。

  也是他最用心过日子的一段时间。

  是故,直到很久以后,洛一珩都时常为这段时间感到后悔。

  倒不是后悔自己收留了宋思远,而是后悔,那时候的自己,以为宋思远永无出头之日,或者可以和自己日久生情、然后更久更久地,停留在自己身边,所以从来没有费太多心思、也不太好意思,去用相机或者录音来记录自己的这一段难得热闹时光。

  没有记录下自己第一次一不小心撞到宋思远在浴室洗澡时闹的大红脸,和宋家小三叔反过来的宽慰万千:“你有的我都有,你没有的我也没有,除了比你大点,也没什么好看的,乖,放心。”;

  也没有记录下自己生日的时候,为了避风头而很少出门的小三叔,竟然亲自去门店做的那一份蛋糕——虽然样子实在是不敢恭维,颇有粗糙化审美的嫌疑,但是,却是他人生中过得最快乐的生日、最喜欢的礼物。

  他们有很多很多的回忆,快乐的,吵闹的,自己被气的说不出话的,小三叔笑的,沉默的,好多好多,多得他一回想,大脑就像个存储过满而发热的磁盘,每一章都卡碟,每一页都模糊。

  可时间太残酷了。

  不管多开心,没有了实质的相片或文字的记录,一切都是虚伪而浮于表面的。

  以至于多年后,当自己被按在车椅上,近乎窒息地被掐着脖子,被宋致宁质问“从头到尾只是一厢情愿”、“你有什么资格给小三叔出头”的时候,确实也拿不出半点证据,来证明自己和宋思远,确实有过那么点微末的过去。

  可他明明曾经在自己的二十三岁生日,那么虔诚地亲吻过宋思远啊。

  这谁来证明呢。

  能证明的人都死了。

  他只能笑,假装一切只是谎言,真相留在心里,陪着他老去。

  那是2010年的秋天,宋思远在他家里住了整整三个月。

  那三个月的最后,一切的变数恰时前来——宋达病重垂危,恒成前途风雨飘摇的时候,宋思远手里的百分之七恒成股份成为关键少数,也成为宋笙和宋如茵内部争权的最后砝码。

  如果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上场时机。

  那么这个难熬的时间点,或许就是宋思远最后的亮相。

  毕竟,宋如茵是宋致宁的母亲,也曾经是最疼爱宋思远的姐姐,叫他一声“三儿”,叫了整整三十年;

  而宋笙是宋思远放在心尖上的小姑娘,是他在宋家最疼爱的掌上明珠,叫一声“小二丫头”,也是整整八年。

  至于宋家。

  那是宋思远不愿再承认,却永远甩脱不开的本家,是养育他至今的所有光荣与沉痛。

  洛一珩很清楚这一点,宋思远更不必说。

  正是因为清楚,所以愈发明白这其间的凶险:宋笙吃不吃素不好说,江瑜侃绝对是头狼,为了自己的爱人不择手段;更别提,那个嗜权成瘾的宋如茵,会有怎样的法子来一定成败。

  所以他问:“可不可以别回去?”

  “……”

  “回去了,你要帮谁?宋如茵为了宋致宁是可以拼命的,如果你不帮她,就是逼死你——不对,宋笙也一样,人为了钱疯起来是谁都可以杀的,何况是这么大一个恒成?”

  他说得那么严肃,那么着急,而宋思远只是伸手,扒拉过他颈子上挂着的那个戒指项链,在手里把玩着。

  亲昵的动作,却又是好像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姿态。

  洛一珩一哽,索性不说话了。

  宋思远这才抬头,问他:“说够了,生气了?”

  “……”

  “那就不回去了,听一回你的。”

  说不惊喜是假的。

  甚至于,难得正经温柔的宋思远,还像小时候哄他那样,从兜里摸出来一颗漂亮的朱古力糖果,“给你,补偿的,别生气了。”

  多好看,多温柔一男的啊。

  不愧是我的眼光——洛一珩沾沾自喜。

  心下气一松,便没忍住,欢天喜地剥开糖纸,一口糖在嘴里,蔓延出巧克力和糖精的双重甜度,甜的他忍不住眉眼都弯弯。

  却在下一秒,眼前眩晕,瞬时之间两腿发软。

  软倒在宋思远早已有准备的臂弯,对方把头抵在他颈窝,温柔的,无比温柔的说:“我回去的气你可以接着生,这颗糖是让你不要气我骗你。”

  意识逐渐模糊了。

  只能隐隐约约,听见他说:“宋笙不会杀我,我阿姐……她当我是她的亲弟弟,她也不会一定逼死我。”

  “我手里的股份,是妈托给我的,她死之前,就是害怕一群孩子自相残杀,才给了我。因为我不是宋家人,但受了宋家人的恩,这是我的责任。”

  生来纨绔富贵骨,不掩青山家门因。

  这是他的责任,何尝不是一早注定的命运。

  残余的意识不断消退,拼命睁开的双眼终于沉沉下掩。

  他拼尽全力想要拽紧的、宋思远的衣袖,在下一秒脱手。

  洛一珩屈服于那颗糖。

  不知道睡了多久,醒来的时候,手里也是一颗糖。

  还有自己一直挂在脖子上的戒指项链,戒指被取下,牢牢地,套住自己的无名指。

  人已经走了。

  他躺在床上,摊平五指,背着光,将手举起,打量着那戒指的轮廓。

  不知怎么的。

  一眨眼。

  眼泪就掉下来,争先恐后地。

  糖也是苦的。

  =

  “滴、滴、滴……”

  “喂?”

  “喂,请问哪位,我是阿卡的经纪人,是工作联系的话,可以等会儿打我的电话,号码是——”

  “我找他,让他接电话。”

  三天后,片场。

  洛一珩正在拍摄广告行程中,因为接连走神,通告已经延期五个小时,导演怒火攻心,整个片场人人自危,又是这个时候,他被经纪人刘姐叫到一边,要求接个莫名其妙的电话。

  “我看他那语气有点恐怖,还是你来接一下,阿卡,是不是周少那边……”

  “给我吧。”

  他细细一瞧,号码是陌生的,甚至都不是本地电话。

  却在接起的一瞬间——

  “喂你好,那个,工作联系的话麻烦……”

  “洛一珩,”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熟悉的声音便径自打断他,问了一句:“能不能再帮我一个忙?”

  他一句便听出来了是宋思远的声音。

  “……”愣了许久,惊魂落定之际,回过神来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扬高三个调的质问,“不是,你什么意思?!一声不吭走了,什么消息也没有,我问谁都说没看到你,现在打电话给我,又开口就是……”

  宋思远话音带笑:“对不起,下次不会了。”

  “……”

  他一放低姿态,洛一珩马上气焰消了大半。

  顿了顿,竟还主动揽活,“行吧。你现在能给我打电话,是不是事情处理的差不多了。那、那你说,要我帮什么忙?还有,你什么时候……回来?或者我去找你,你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宋思远轻笑一声。

  “不用来找我,我离你很远。”

  “至于帮忙,我想来想去,好像也只有你能帮我——不是大事,我只是想你帮我看看,宋家以后,到底会是个什么样子,值不值得我这条命白搭进去,不要亏本。”

  “……?”

  洛一珩愣了愣。

  “太阳快下山了,从我这窗户看外头,小孩儿,还有火烧云,明天应该会是个大晴天。”

  “宋思远,你——”

  一阵剧烈的声浪,在随即的数秒之间,骇然打断了洛一珩惶然失措的疑问。

  “砰!!!”

  分不清。

  究竟是枪响在前头,还是剧烈的爆炸声先一步传到耳边,只是耳边近乎轰鸣的回音阵阵,不断提醒着、不断提醒着……

  手机跌在地上,一声脆响,摔得重重。

  “砰。”

  踩在他的心上。

  “……砰。”



第69章番外四一恨思远(下)

  “宋思远究竟是个什么人呢?我一直也没看清楚,我自知对他的爱过于浅薄,不够深刻,所以穷此一生,都总在从其他宋家人的身上找着他的影子。

  宋笙像他,心机叵测,又不乏良善,可惜少了一点从容;

  宋致宁像他,纨绔皮囊,心肠清冷,可惜论及手段,宋致宁是幼儿园刚毕业,宋思远已经荣晋博士后,段数实在差得太远。

  ……好吧,我还是得承认,每个人都有点像他,当然,每个人都不会是他。

  我是因为遗憾才思念他,我很清楚。

  但我依旧觉得值得。

  别人有别人的爱法,这就是我的爱法,辜负也好,浪费也罢,这是我爱一个人,所能做的全部了。

  ——2019年,洛一珩写于忏悔书。”

  宋思远死在洛一珩刚满二十三岁的那个秋天。

  死时疑似被枪杀,却因为车祸引发的剧烈爆炸,一切痕迹消失殆尽,据传凶手也死于那场大爆炸中,尸骨无存。

  这场惨祸带来的最直接后果,无外乎是因为宋思远的死,无需任何股权优先转让协议,根据他死前立下的遗嘱,他手中所持有的百分之七恒成地产股份尽数归于宋笙手中。

  关键少数的绝地反击,让这位无人看好、蛰伏多年的宋二小姐在宋达死后,一举拿下恒成地产的大头,成为当之无愧的第一股权人。

  效率奇高,高得让人侧目,又难以说明,怕引来一身腥。

  为此,这案件倒还被顶上过几天热搜,可惜无数的阴谋论来了又去,最终还是被一个个限流压下,无人再讨论。

  葬礼那天,或许是为了减少外界讨论,守卫还尤其森严。

  洛一珩赶在最早的那批人一起到场。

  他身份上够不着宋家的门槛,算是沾了周湛的光,才得以与一众非富即贵的豪门贵胄走过那盖着黑布的玻璃棺——原本应当是透明的,可据说他死得太不好看,有碍观瞻,也就这样遮着,等火化了,成了一罐子灰,或许还能更体面些。

  由始至终,人们对于洛一珩和宋思远的关系,不过还停留在最开始那场酒后乌龙,抑或是一段无疾而终的单方面追求,就连这,也只是圈子里一些人的心照不宣,所以,到宋思远死,洛一珩与一群前来送别的男男女女,看起来也没什么分别。

  所以当他面无表情绕过那玻璃棺,放下鲜花,一颗眼泪都没流的时候,大家也不觉得有多诧异。

  他把一切都藏得很好。

  爱也好,憎恨也罢,还有遗憾,有愤怒,有无以言表的哀恸。

  一切的一切,在他把戒指取下,藏进最深的柜子里,把有关宋思远的痕迹层层清除,把最后联系的手机也焚化销毁的时候,就被他好好地,藏在了只有他独自能体味的角落。

  毕竟,如果让人知道自己和宋思远的瓜葛,绝不会是一件好事,既然宋家人能对宋思远下手,当然会不吝对自己赶尽杀绝——而他还得帮宋思远看着,看着宋家是怎么自食其果,怎么互相残杀,他不能就这么栽了。

  “喂,你还好吧?”

  葬礼现场,只有一个人发现了他的不对劲。

  他抬起头,看着那张酷似宋思远,却又多了几分轻佻勾人的脸。

  那正是后来,故事里被他阴过不少次、又利用了不少次的某位冤大头。

  当然,彼时的宋致宁,尚且还只是一个为家中亲人过世而微红眼圈,又忍不住多嘴多舌的小青年。

  他们同岁,宋致宁大了他三个月而已。

  看了许久,洛一珩方才一笑,“没事,……三少。”

  从葬礼现场回到家,洛一珩脱下那一身繁重的黑西装,漫无目的地,他在家里游荡,吃着饭,洗完澡,孤零零地看着电视,来回摁着那几个播放着娱乐节目的频道。

  脑子里想的却是和那些欢声笑语全然无关的琐碎事。

  ——洛家太弱了。

  没有靠山的所谓表面光鲜,永远无法和单纯权力的一手遮天对抗,他很清楚。

  他得找一个人,一个能被利用的,足够强大的,一个……最好是一个……

  像宋思远一样,或者比宋思远还狠,有手段,有能力的人。

  电视的荧光投射在他脸上,照亮他分外凝重的表情。

  四周的灯却全是黑的。

  ——宋思远睡觉的时候不喜欢开灯,有时候却总是看着看着电视就睡着了,因此他早也习惯了不开灯。

  习惯啊。

  不知为何,他忽而撑着下巴,漫不经心的,手指轻轻拭过眼泪。

  喉口没忍住的那声呜咽,只能随着用力擦拭眼角的动作,而不断的涌现——几乎出不来气的哽咽。

  明明是早就习惯的事,为什么这次格外孤独呢。

  那个蜷缩在沙发上就能睡着的人,这个老男人,今年才三十五岁呢,怎么就变成黑布一盖,连遗容都不能面世的、冷冰冰的尸体了呢。

  洛一珩从指缝间,看着电视里的娱乐节目,搞怪的女主持人演着夸张的小品,西瓜砸在她脚边,她发了疯一样拿起就啃,啃完了,不忘记面对镜头,展示自己花了妆的脸,咧开一个灿烂的笑。

  所有的观众都被逗得开怀大笑,洛一珩也笑,越是笑,头越低,腰越弯。

  到最后,近乎是把脸埋在手心。

  “宋思远……你个狗东西,什么火烧云,你死的那天,根本就没有火烧云,全是阴天。”

  你连死都死得那么悲壮,何必到死,都不愿意跟我讲一句真心话。

  他哭得喘不上来气。

  “你活着,我没机会站你身边,谁都不会觉得我够资格;你死了,我也没有资格给你抬棺,扶灵——”

  “宋思远,你说你,你怎么连到死了,都不放过我?”

  自然是没人回答的。

  他一生也很难再知道答案,他明白的。

  至于后来的故事,想必诸位也知道了,他真的找到了那个足够能力供他“借刀杀人”的“帮手”。

  一个从小就被当做完美标杆的人,一个连穷尽完美标准的父亲也无法挑剔的人。

  聪明如洛一珩,甚至连诱饵都找好,连陷害的手段都设计了无数方案,只等着大鱼咬饵,满载收网。

  说实话,如果不是最后那一点纰漏,他前二十年从父亲那里学来的一套本事,足以把这些满足于安乐的宋家人搅得天翻地覆,不得安宁。

  可是他心软了。

  当他面对着宋致宁那张脸,想起曾经真心对待过他的陈昭,也曾像个称职的朋友,为他出头,为他忙前忙后。

  当宋致宁啐了一口过后,仰起头,却又告诉他:“傻/逼,我没觉得你是个坏人。”

  不算是好人,至少也不是个彻彻底底的坏蛋。

  默然片刻。

  “我父亲有时候说得对,”他突然笑了笑,“他说我总是临阵一脚犹豫,又瞻前顾后,所以总会……嗯?!”

  话没说完。

  电视上突然播报的一则新闻,打断了他的似笑非笑,也让他霍然回头,目眦欲裂——

  宋氏陵园被盗。

  他脑子里警铃大作,几乎是下意识的飞速动作起来。

  割断了宋致宁的绳子,受了对方劈头盖脸的几拳头也没还手。

  洛一珩啐了口血,扭头就往外跑。

  出了名没轻没重的宋致宁,下手可一点没留力气,以至于“惨遭毒打泄愤”的他,开车时,眼前也发黑发昏,不知道用了多久,才赶到陵园门外,用自己过去向宋笙要来的通行证,一路畅通无阻,赶赴宋思远墓前。

  一片狼藉。

  仅针对他一人的墓碑,也算是稀奇。

  不比其他宋家长辈,宋思远的遗体实在难以装殓,最后索性烧成一把灰,只葬了个骨灰盒,放在那修缮华丽的墓中,显得尤其寒酸。

  冒着大雨,几乎是跌跌撞撞着扑到碑前,他低头一看,墓穴中的骨灰盒侧翻着,不出意外的可怜兮兮,竟然也没有一个人来帮忙整理。

  任谁都看出来这是一个引他来跳的陷阱。

  可他依旧不管不顾探手去取,也不顾一手是泥,脏兮兮的,只想把它扶正,嘴里念叨着:“没事,宋思远,我、我帮你,我帮你,没事,没事了……”

  好不容易触及,一掰,一扯。

  那里头却轻的出乎意料,很显然,是个空盒子。

  “……?”

  “别翻了,在这里。”

  洛一珩霍然抬头。

  就此,与从墓碑后绕出的宋二小姐,不久后即将成为江太太的宋笙,撞上视线。

  女人撑着一把黑伞,怀里抱着雕刻精细的骨灰盒,一点不吝啬般递出来,递到他面前,“着急有着急的办法,但我还没有没良心到,让小三叔这么狼狈。”

  她话音平静:“那个盒子也不是假的,只是小三叔死的时候没有娶妻,本来应该是生同衾,死同穴,我按照他的遗愿和宋家的规矩,多备了一个。”

  她在伞下,妆容精致,面容温柔。

  而他在雨中,一身湿透,满是泥垢。

  洛一珩没有搭腔。

  “没事了,”他只是在自己的衣服上擦干净手,一下又一下,末了,方才小心翼翼,把那骨灰盒接过,抱在怀里,细细擦去泥点,“宋思远,没事,我会处理好,没事……”

  宋笙垂眼看他。

  许久,将手中的伞遮在他头顶,自己站在了雨中。

  “洛一珩,我知道我没资格说你做错,”她说,“但是如果小三叔还在,他不会让你做这些事。他对我们宋家,从始至终都没有站在过对立面,你知不知道?”

  “……”

  “那年,小三叔从家里离开的时候,我们谁都没有想过小三叔会死。无论是我还是姑姑,都不可能对他下手,后来我想,这场意外,或许更像是他自己成全了所有人,他没办法在活着的时候对我们这些人做个交代,没办法拒绝姑姑——更何况,还有股份有限转让协议……很多很复杂的东西,涉及的政界、商界人士数不胜数。可当他死了,所有事都解决了,因为一份遗嘱,远远比那些协议效率高多了,我这么说,你能不能理解?”

  洛一珩看着她。

  雨幕中,她被冲得睁不开眼,为自己撑伞的手也微微发颤,却依旧执拗,等着一个回答。

  好像在竭尽全力证明自己没有错,也像是在自己说服自己似的。

  他终于还是笑了。

  “我知道,那又怎么样呢?我知道,就证明他死的不无辜吗……他不是为宋家死的吗?宋笙,你摸着自己的良心,你拿着那点股份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心寒?”

  “……!”

  “我只会向一个人道歉,那个人不是你。”

  他抱着骨灰盒,站起身来,避开了那伞下荫蔽。

  “我会为这一切付出代价,因为我输了——我没有你这么幸运,宋笙,有很多人希望你赢,从始至终都是。我多希望宋思远也盼过我赢,但我知道,如果他还在,会第一个揪着我的领子,让我别对你出手。”

  宋笙抬头,静静盯着眼前金发碧眼的青年。

  他说得冷静而绝对,不给人半点反驳的机会,也彻底碾碎了自己的所有期待。

  回想起来,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仿佛还在昨天,一眨眼,那个好像少不更事、永远莽撞的阿卡,原来早就变了模样。

  时光荏苒。

  念及此。

  她蓦地出声,叫住了转过身、想要把骨灰盒安置回原地的洛一珩,“等等,骨灰盒你可以带走,我想小三叔也不想躺在这里,这里全是一群只会唠叨的老人家,把他交给你,我很放心。”

  洛一珩扭过头,“什么意思?”

  “没什么,”她话音一顿,愈说愈低,“……只是我想起来,我听说过的一个小故事,当年我觉得是假的,现在看来,好像是真的。”

  那个故事里,运筹帷幄的宋家小三叔,原本可以在美国一箭双雕,杀了江瑜侃和周湛,推卸完责任,用最完美的PlanA,结束一场鏖战。

  可惜在最后的关头,他晚了十分钟。

  那十分钟,据说是用来送一个人回家,不要让那个人卷入许多不必要的琐事。

  “理由?”

  窃听器传回的同步录音里,他这样说,“没有理由,我送送他回家。”

  像他那样的人啊,温柔从不曾开口,或许只有一句“没有理由”,能够偷偷记录下他并不为人所知的那点动容。

  只可惜一切都太晚了。

  “你走吧——”

  宋笙背过身去,背影在雨中飘摇,肩膀微微抽动。

  而她说:“带小三叔走吧,他这一辈子太累了……我对不起他。”

  =

  故事说到这里,全都是不圆满。

  所以,让我们把故事线推到很久以后。

  久到洛一珩都已经回到日本,又再度逃亡回到中国大陆时,恰恰好,来得及参加了一场婚礼。

  准确来说,是宋家三少大张旗鼓的婚礼。

  很符合他风格的大宴宾客,流水席从恒成地产门口摆到万豪酒店,沿路派发喜糖,闹得交通都近乎瘫痪,要全城同庆,不热闹不罢休。

  架势这么大,洛一珩也因此沾了光——这个早就易容了外貌,如今黑发黑眼、还只剩下一只右手的陌生人,就此混进其中,讨一份喜气。

  远远地,他看见宋致宁与新娘亲吻,看见他们交换戒指。

  而在最后的发言里,哽咽着的宋三少一字一顿,说:“我为了娶她吃了一百个洋葱,我这辈子再也不吃洋葱了,老婆做的除外。”

  说完就哭,真是没半点长进。

  洛一珩笑得直不起腰来,好在人群里笑声层叠,他也不怎么出众。

  而后,轮到新娘扬起右手,展示那枚不怎么起眼的白金戒指。

  声音甜甜的,说话却说得有些颠三倒四:“嗯……致宁跟我说,这是奶奶留下的戒指,他、二姐、大姐、还有小三叔一人一个,当年奶奶还告诉他们,从来没算过尺寸,只是谁戴上了,就是谁的命,谁的‘有缘人’,我、我从来不信那种命运,可我戴上了,所以,我、我觉得我会是个……好妻子,我会努力的,会努力的照顾他,爱他。”

  宋致宁补充:“我也只给你戴过,老婆。”

  【内心os:除了那次拍卖会一不小心被拍卖走了,还被钟邵奇拿走了,这是例外,老婆,这不算,后来我又拿回来了。】

  “嗯嗯,我知道!所以那……那比如我、我以后要研究一百种让洋葱好吃的办法!”

  “老婆,那个……”

  宋致宁大抵没想到自己的深情告白换来这样一种疼爱,当即一脸黑线,说起话来都打着结巴,一副敢怒不敢言的苦恼样。

  一群围观群众笑的更开怀,议论纷纷,欢声笑语。

  这样热闹的氛围里。

  自然是谁也都没有发现,刚才还挤在人群中的那个帅小伙,却来无影去无踪的,不见了痕迹。

  那天,宋致宁收到了一个红包,封了张银行卡,里头不多不少五十万,还夹着张纸条。

  纸条上头,字迹娟秀,一笔一划:“欠陈昭的,我还了一只手,兄弟一场,当年还被你揍过,就打个折,还你五十万吧,密码是你生日。到处流浪,没多的了。勿念,祝新婚幸福。”

  几年没见,还蛮潇洒的。

  宋致宁一时之间,也说不清楚什么情绪,倒有点哽咽似的。

  一旁的妻子问他是谁这么大方,他愣了愣,这才回过神来,把那纸条和银行卡攥在手里,许久也没说话。

  末了,才说:“不太熟,一个……一个好人吧。”

  =

  宋思远死的那天。

  窗外是阴天。

  车即将爆炸的当口,整个车厢是灼热的,没经历过死的人大概无法同感那种卡在车厢里无从挣扎的恐惧,更何况,还有一把枪对准自己的脑袋。

  反正无论怎么都是死了,他索性打着电话,听着电话那头的小青年不懂事的大呼小叫,一切仿佛都还没变,这家伙总是傻乎乎的,明明有那么惨烈的过去,还是只要一被顺顺毛、摸摸头,就总轻易地原谅这世间的苛待。

  真好啊。

  他擦了擦眼前糊了满眼的血。

  他轻轻说,贴着手机,很温柔的语气:“太阳快下山了,从我这窗户看外头,小孩儿,还有火烧云,明天应该会是个大晴天。”

  如果没有这一切的话,明天是晴天就好了,这种好天气,等一切都过去的时候,我想带你去晒晒太阳。

  我不怎么知道爱人相处的方式,但是我想,愿意和一个人手拉手去晒太阳,会不会也很浪漫呢?

  试试才知道吧。

  ……

  “砰——”



第70章番外五父亲(上)

  钟意晟五十岁这一年,接到了一个很不情愿的任务。

  ——写一篇悼念词,在父亲的葬礼上念。

  说起来,其实这任务本来无论如何,都该是姐姐钟意忱的活儿:

  一来,她是真真正正的长女、家里的新顶梁柱,二来,钟意晟其实一直都有种很微妙的、对姐姐的嫉妒,以及对父亲的无端揣测——相比较起来,阿爸似乎从小到大都更偏爱女儿,所以在葬礼上能让姐姐来代表致辞,或许才是父亲心底的期望。

  可无奈这两年姐姐一直和自己轮流在父亲身边陪着,父亲走了,姐姐的身体也跟着垮了,前两天刚因为高血压住进医院,他这个平时帮不上大忙的,也只能临危上阵,撑撑场面。

  问题是……究竟该写什么呢?

  钟意晟苦恼地撑着下巴,手里的钢笔因为长时间停顿在纸面,晕开一笔墨渍。

  一旁的玻璃窗,映出他紧蹙眉头。

  他生得像母亲,连为难时咬笔杆的动作、抿唇时不自觉露出的酒窝、不太长白头发的优点,都像极了。

  不知过了多久,钟意晟在智脑上翻来覆去查遍了资料,总算才开始下笔。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长辈,各位亲朋好友:

  今天,我们全家怀着悲痛的心情,悼念我敬爱的父亲钟邵奇先生,他于2073年12月25日晚20时37分安详离去,享年87岁。首先,我代表全体家人,衷心地感谢各位不辞辛劳地来到这里,与我们共同分担他的离去带给我们的悲伤,并和我们一起向他做最后的告别,谢谢大家。”

  “我父亲钟邵奇先生,于1986年10月23日出生于香港,并于2007年在牛津取得经济医学双学士学位,提前毕业后,更远赴斯坦福大学进行MBA深造,25岁即荣膺钟氏集团总经理一职。后来,他一手创办SZ集团,旗下大小企业,遍布金融投资、电子IT、物流、饮食服务、服贸设计等大大小小十四个行业,这些事业的成功,让我父亲于2027年初登福布斯全球富豪榜单第21名,此后,截至去年,再未下榜。

  不仅如此,我父亲一生关注慈善事业,还曾经先后在内地捐赠共价值76亿港币的医疗和教育项目,其中包括107栋以我母亲名字命名的“昭阳”教学楼、乡村学校学生宿舍和超过15亿港币投资的新型医疗科研设施等,同时,我父母还曾在大大小小二十八所大学设立以我和我姐姐名字命名的“忱晟基金会”,先后资助约5970多位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表彰了760余位在经济学、医学领域做出巨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为此,2029年,我父亲还受香港特首召见,被授予‘华人之光’的荣誉称号,2035年,当选上海市人大代表,此后,不仅多次为民执言,也不吝于为上海市的建设捐钱出力。

  “在座各位,或多或少都曾经与我的父亲有过接触与交谈,至今,他的音容笑貌都在我们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他,是市民和众多商业合作伙伴心中当之无愧的儒商、也是我和姐姐心目中永远强大而坚韧的父亲,他的离去,无论对我们的国家、社会,或是我们的小家庭,都是一份巨大的损失,我们全家为此深感悲痛,并对父亲怀以深深的、深深的思——”

  思念。

  笔尖一顿。

  念字底下那一点,划出深深痕迹,龙飞凤舞般恣意。

  而后,是久久的沉默。

  钟意晟看着纸页上剩下的大片空白,想了想,蓦地又觉得,好似除了这些填鸭式的托辞、和旁人代笔无出左右的平常开场白以外,除了把父亲描写成一个道德的标杆、一个世人眼中所谓完美无缺的商人之外,自己好像总该再写点什么——

  明明,阿爸可不像是这些冷冰冰的词语那样,是个足够慈爱,足够温柔的父亲啊。

  “我的父亲,他……”

  =

  “我的父亲,是个和大家想象里那个所谓商业大鳄不同的,全世界最好最好的父亲。

  他不是一个冷清的人,他会让我在游乐园里坐在他的肩膀上看玩偶巡演;

  他也不是一个严肃又苛刻的人,而是会在我考试考得不好偷偷难过的时候,坐在我身边,奖励我一盒香草味冰淇淋,告诉我说,‘阿爸小时候也有没发挥好的时候’,然后和早就准备好躲在一边的妈妈还有姐姐一起逗我笑,在我说自己可能是个笨蛋的时候,告诉我说,‘如果你问我是不是,那一定不是;如果你非要说你是笨蛋,阿晟,那我们一家人都是笨蛋,是不是很可爱?’;

  我阿爸确实是一个很可爱的人啊。

  如果没有看过他那一面,应该很难以置信吧——这么一想,能够生来成为他的儿子,实在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还有好多好多,好多我想夸夸阿爸的事。

  譬如,他会每天准时回家吃饭,会经常夸赞并不怎么好的、我妈妈的厨艺,会每天亲吻她的脸颊,会用他恐怖的记忆力‘不务正业’,记得很多很多千奇百怪的纪念日。不得不说,或许是妈妈当时惊喜的表情真的好漂亮,让我的印象好深,所以,后来当我娶了我的妻子,我也会吻一吻她的脸颊,像我父亲那样,学着做一个好丈夫,好爸爸——我也希望我妻子能够露出我妈妈那样,非常非常幸福的表情。

  我得承认,我父亲,他一直是我人生中的榜样,是我所有得以炫耀和自豪的源头所在,也是我一直以来想要追逐的目标。

  ……可现在回头想想,我的父亲,确实是从我母亲离开以后,就开始慢慢变老了。

  我偶尔也在问自己:是不是对于父亲来说,比起对死亡的恐惧,他终于能够完成答应我母亲‘好好活着’的承诺,而来到死神门前,是不是反而是一件……非常欣慰的事情呢?”

  一笔一划,修修改改。

  诸多回忆随之铺陈眼前。

  恍惚间,仿佛又回到了母亲离世那年。

  那一年,是个他很少去回忆的、痛苦的年份。可事实上,又并不像很多煽情故事里的情节,至少,记忆里历经悲痛的父亲,除了母亲病危时、在病房里那次失态的哭泣,之后,从送葬、悼念,一直到亲自将母亲的遗体送去火化,都再也没有流露出过一丝一毫过分的悲伤。

  告别仪式上,父亲甚至依旧绅士,挺直的背脊,一丝不苟的黑西装,没了母亲的打点,领结还是不曾歪斜半分,年轻时是鹤立鸡群的青年才俊,老了,也是个百里挑一的帅老头。

  那时的他,也是坐在熟悉的台下,抬头,听着父亲在致辞里温声回忆自己和发妻五十多年的相识、相知、相伴,以及四十年的婚姻——

  那份悼词甚至没有任何刻意的圆润措辞,只是像念叨着某件稀松平常的事一样,诉说着自己和妻子多年来的生活,小小的摩擦,以及永远的怀念。

  好似离别并不是件悲伤的事那样。

  “……其实,如果我妻子还在,”父亲最后说,“她应该会劝我穿一身灰蓝色的西装,因为她觉得我穿蓝色的时候,看起来会稍微显得轻松一点,而不是像个严肃的商务经理——这是她的原话,她最爱唠叨,又最怕气氛严肃,最讨厌没意义的应酬,要是我在家还这么穿,连她的语气我都能猜到。嗯……她应该会说,‘钟生,黑色多老气啊,你要像我一样保持年轻的心态喔,不然的裙子找谁搭——真让我去找别的帅老头啊?’。”

  伴随着台下一阵笑意,连父亲自己都不由发笑。

  “很遗憾,如果她能回来,不用说是一件衣服,任何条件我都能答应。可现在她离开了,我又回到了最初的那种生活方式,做该做的事,做应该成为的那种人,或许我妻子会不喜欢……”

  说到这,父亲在台上,忽而若有所思地低垂了眼睫,摩挲着手中的致辞稿。

  声音依旧是笑着的,却低下去,话音沉沉:“所以,我还是期待,她会因此到我梦里,坐在我身边,笑着,再这样抱怨我两句。

  到那天,我还是会像过去四十年那样,听她的话,换上崭新的西装,带上一枝茉莉,坐在她墓前,跟她聊聊天,说说话。至少要答应她,等我也躺进玻璃棺,或是和她一起放在那个小骨灰盒里的时候,可不能太变样——”

  父亲蓦地看向天空,笑了笑。

  “我曾向上帝许愿,希望让自己成为能够圆满她一生愿望的人,我希望我没有食言,希望……她会听见。”

  出乎那群扛着长/枪短/炮围追堵截的媒体预料,父亲以一种超乎冷静的态度,噙着温和微笑,结束了那一场葬礼。

  钟意晟记得,之后的新闻报道铺天盖地,有人说父亲是在作秀,有人说他和母亲情深意笃,感人肺腑,当然也有人说,这不过是豪门之中粉饰太平的虚晃一招,说不定过不了多久,就能来一场震惊世人的黄昏祖孙恋,揭露这对所谓恩爱夫妻的假面,大家看看就算了,千万别当真。

  云云诸如此类。

  港媒一向是爱夸大的,好在父亲听得多了,也就不太放在眼里。

  只是,葬礼结束了,该过的日子还是要过,一儿一女都有了家庭,母亲走了,父亲便从此一个人住在浅水湾别墅。

  逢年过节聚在一起,自己带着妻儿,姐姐带着丈夫,几口人热热闹闹围坐着吃顿团圆饭,总好像也没有什么变化,父亲还是那个父亲,无所不知而睿智的,脾气温和而慈爱的,不论跟他说些什么,都能搭上腔,聊得很是顺意。

  就连孩子们都爱着慈祥的爷爷,总是缠着爷爷问东问西。

  温柔是种吸引人的天性,特别是剥去了冷清外衣的温柔。

  而温柔却不软弱,良善却不愚顽这更是种天分。

  父亲就是这样一个人。

  母亲走的最初那几年,钟意晟还很担心,许多如父母这般爱情甚笃的故事里,一个去了,另一个总难久活,又或者留下的这一个时不时要拿出块怀表来天天看着、吃饭要带着照片天天对着,抑或是天天在墓碑前陪着……并非说这深情不好,只是做子女的,总不想看到留下的这个太孤独。

  好在,父亲并没有做任何让人担心的事,该怎么过怎么过,白天里看报读书,做饭也总能自给自足,什么保姆阿姨一概不要,倒是有几个昔日总受他照料的钟家老仆,退休了以后,隔三差五就轮着来一趟,给老东家打扫打扫卫生,做做饭。

  一群老人不曾受过什么钱,也不要什么馈赠。

  唯独,偶尔钟意晟回香港时来看看父亲,撞到那几个老仆也在的时候,他们却总也忍不住,同他说说心里话:“小少爷,我们以前在的时候,太太也在,这房子热热闹闹的,现在太太不在了,你和大小姐也成家了,这房子啊,就剩下大钟先生一个人,他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太孤独了……我们每次过来,他吃的都是以前太太爱吃那几样菜,太太的衣服,以前留下来的那些个做设计的,衣架子的摆设,也从没动过——”

  钟意晟默然,往窗外看,父亲正带着以前母亲养着的那一猫一狗,傍晚时绕着庭院遛一遛,脸上松快,倒瞧不出半点不开心或寂寞来。

  “要不,小少爷,我们知道是多嘴了,您要是得空,还是多陪先生在外头走走,和大小姐轮流接着大钟先生去住一……”

  “李嫂,张叔,刘叔,”他打断几人的悄声细语,“你们不提,我和姐也商量过,让他轮着住住,他总不愿意,我们拗不过他。”

  “这……”

  钟意晟笑笑,摆摆手,“放心吧,阿爸他自己心里都有数,我们做儿孙的,只要他开心,比什么都重要。”

  这里毕竟是……钟邵奇先生和陈昭女士的家。

  人老了,就想要落叶归根,父亲从来是个豁达的人,旁人能想明白的道理,他怎么会不懂呢。

  只是不愿意离开罢了。

  后来,再过几年,也不知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某一年过节,钟意晟和姐姐一家回香港和父亲吃饭,突然发现,饭桌上的父亲终于也开始佝偻了背,白发愈来愈多,给孩子们递每次归家都有的小红包时,手背上也爬满显眼的老人斑。

  席间和父亲提起两句,老人家倒是一点不在意。

  “人都是要老、要离开的,”父亲说,“你妈妈不在了,我得给她喂猫喂狗,照顾你们这些小朋友,现在该做的事都做得差不多,就还是得开始服老了,你们也知道,你们妈妈是个急性……”

  “什么急性子,爸,你放宽心,”钟意忱连忙打断他,“我明天就推了会,陪你去做身体检查,健康最重要,我还等着给你办九十、办一百大寿呢。”

  阿爸也不反驳。

  拍了拍女儿的手背,只轻声说:“好、好。”

  ……

  但事实证明,也只是父亲不忍心让女儿太担心的托辞罢了。

  毕竟,尽管这晚把话答得这么利索,结果隔天。大钟先生还是毫不留情地放了女儿的鸽子,突然离奇失踪了。

  一大早就来找人的钟意忱急得不行,连忙打钟意晟的电话,问他知不知道老人去哪儿了。

  钟意晟接起电话时还在梦里,被劈头盖脸这么一问,登时一个头两个大,只能跟着自家姐姐一同调动手里头所有资源,左右盘问,最后才查出来,父亲这是临时飞去了大陆,查查机票,还是最早一趟,赶着去了趟韶关。

  再具体点,是韶关的南华寺。

  据说是早早和那头的大师约了请神,临时有变,才不得不改了行程匆忙过去,连家里的一猫一狗都只得托付给老仆照看,可见是有多急。

  两姐弟有些不解,又不敢松懈,连忙也马不停蹄跟去,一路匆忙,到南华寺时,已是日落西沉。

  说明来意后,几番多加打点,这才见了住持,被请到后院。

  钟意晟一贯是沉不住气的,在路上便忍不住问领头的小沙弥,“这位师父,你知不知道,我父亲到这边来是……?”

  “是求神拜佛。”

  “我当然知道,但他一向是不信……”

  话还没说完。

  一旁的钟意忱蓦地伸手,把他的嘴堵了个严严实实。

  不远处,禅房里,门帘隐约遮盖之外,他们的父亲,正虔诚地向面前佛像叩首,双手合十,抵住眉间,背脊微微发颤,却总也没有起来。

  或许是同佛有说不完的话;

  又或是,那心头的愿望,执念实在太重,唯恐一点不虔诚,就得不到成全。

  许久。

  老人收了手臂,颤颤撑住地板,好一会儿,方才慢慢悠悠,缓缓站起。

  却也没急着走,只复又侧过身,向一旁的大师低声发问。

  听不清切具体说了些什么,只是从姐弟两人的角度看去,隐约能看见父亲听到某句话时,蓦地松了口气的微笑。

  没来得及回过味来这笑到底意味何在,姐弟俩齐齐一抬头,迎面便撞上了正出门的父亲。

  “……”

  躲都没处躲。

  钟意晟呆呆看着父亲,许多话无从出口。父亲倒像是早有预料到他们会来,也没避讳,径自走到这头,左右各扶着一个,在廊下说了两句体己话。

  毕竟是商场上混迹惯了的,一言两语,就把两姐弟糊弄过去,淡淡带过了这天的事。

  钟意晟只以为是父亲老了以后,多半也开始有些容易受人蒙骗,可说到底父亲的钱多到花不完,又自有它的分寸,也不方便做子女的多说,是故,心里纵然有诸多疑惑,压下也就罢了。

  可也就是这天过后。

  奇怪的是,明明拜佛虔诚,回到香港不久,一直以来身体还算硬朗的父亲,却因为一场小感冒病倒——这下一来,小病诱发大病,诸如心肺功能的种种问题陈列于病历表上,医生脸色凝重,同姐弟俩谈了两个小时,得出的结论也不过一句:“以大钟先生的年纪,身体能有这个状态,已经很难得,但是说到底……”

  某些直白言辞自然不必挑明说,末了,权衡再三,姐弟俩还是决定把父亲送进养和医院,轮流陪护在身边。

  其实他们都很清楚,父亲从来是个不怎么怕死的,又习惯了一个人住,心里想来是不怎么乐意被人“看管”着,可钟意忱这次态度格外硬,父亲又一向对于女儿没有办法,无奈,最终只得勉强应承下来,唯独的“叛逆”,大概只有时不时就要求出院,想要回家里住住——特别是钟意晟在的时候,基本上从来都不会拒绝父亲的,也就依着他去。

  父子两人,就此,在钟意晟人至中年时,反而有了许多单独相处的时光。

  那两年,每到冬夏两季,他都会辞去在美国分公司的工作,回香港陪伴父亲,妻女偶尔也在,但更多的时候,还是他们父子两人在老别墅里“相依为命”。

  一起吃饭,一起遛狗,一起回忆过去,也偶尔谈及小时候的事,谈起妈妈和从小就是智商大魔王的姐姐。

  说及童年,父亲总是爱笑他毕竟自己小时候很爱“吃醋”,又很粘人,用有些俗气的话来说,叫“小娇娇”。

  那时候妈妈还在,总爱捏着自己的鼻子笑,说“看看我们小娇娇,比姐姐还娇,以后要找一个宠你的媳妇儿,然后你跟人家学学,再加倍宠回去才行,不然没人愿意嫁给我们娇娇咯。”

  他因此很不满,大大咧咧地嚷起来,“我觉得阿爸也很娇,妈妈你为什么不笑他。”

  “因为我就是爸爸那个‘很宠他的媳妇儿’啊,羡慕吧?”

  那时的妈妈也像个小孩儿一样。

  他气得从妈妈膝盖上跳下去,去找姐姐哭诉。

  ——姐姐比妈妈还会讲大道理,他被“训”得更惨,还免费接受了一顿“毒舌”洗礼。

  到最后,还是只能去找书房里的阿爸诉苦。

  他还记得自己偷偷摸摸凑到门前那副鬼鬼祟祟的样子,而在阿爸的诉说里,这鬼祟却是迷迷糊糊,早就被发现了的笨拙。

  透过门缝,他看清书桌边正翻阅文件,不住批改、又不时推起金丝眼镜,微微按揉眉心的父亲。

  帅得咧,怪不得幼儿园好多老师都偷偷摸摸来找自己问阿爸的联系方式——当然,一般都是会被钟意忱四两拨千斤一个个怼回去的,每次他看着那群女老师被批评得面如死灰,知道自己“脸也不如身材也不如事业更不如”的时候那副心碎神伤的模样,好笑之外。都不得不对其感到深深的同情。

  高智商真是太可怕了。

  特别是钟意忱这种“不被约束”的高智商,据说和阿爸小时候比起来也不遑多让,区别只在于,阿爸是个“被约束的全面发展小神童”,而钟意忱是被妈妈放养的“野生生长学中神”。

  他打了个寒噤。

  “叩叩”两下,敲了敲门,见父亲抬眼看见他,便蓦地眉开眼笑,几步跑进书房,爬上自家阿爸的膝盖。

  这年他四岁半,已经是个口齿伶俐的小鬼灵精,一开口,就是一句:“阿爸,我觉得妈妈批评我了。”

  “批评你什么?”父亲一手抱着他,一手还在文件上写写划划,说话时音色带笑,“说给阿爸听一听。”

  “她说我是小娇娇,还同意你也很娇,但她是会宠着你的小媳妇,让我嫉妒你。”

  “这个批评……哪里错了呢?”

  “我不娇!”

  钟邵奇失笑:“……好吧,这个词是爱称,不是批评,但阿晟,阿爸没记错的话,上次你确实是被姐姐说哭了,还哭着找妈妈哭诉了半个小时,是不是?”

  钟意晟一本正经:“那是因为姐姐太聪明了,阿爸,你说过的,我、我笨又不是犯罪!”

  “你一点也不笨,”钟邵奇放下笔,两只手捧住儿子的脸蛋,好笑地搓了搓,“你一点也不笨,阿晟,和说你娇娇不一样,谁说你笨,你妈妈一定会教训他的,知不知道?”

  钟意晟眨巴眨巴眼睛,点点头。

  “阿爸,你的意思是说我不笨,我很开心,”他扁了扁嘴,“但我听出来了,你也觉得我很娇。”

  “……”

  “阿爸,嘿嘿,但其实如果是和你一样,我觉得‘娇娇’一定不是一个坏词。”

  “不委屈了?”

  “我是逗你的喔!”他笑起来时眼睛弯弯,“不过,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你说。”

  “爸爸,你比较爱我,爱姐姐,还是爱妈妈?”

  “爱妈妈。”

  一秒钟都不带犹豫的!

  钟意晟的小心灵“受伤”了。

  那年还总爱任性的男孩儿,轻车熟路地跳下阿爸膝盖,气鼓鼓地跑出去。

  这次是回卧室找正在煲剧的妈妈,一骨碌滚到床上,滚进人怀里。

  “妈妈!我问你哦,你比较爱我,还是爱爸爸?”

  自家妈妈正看着屏幕上的帅哥发花痴,闻声,同样也是想都不想,“当然是爱你啊宝贝,你看,爸爸哪里有你可爱,别多想了,乖啊。”

  看看,这才是标准答案。

  那天晚上,他还不忘偷偷去和自家阿爸炫耀,“阿爸,妈妈说比较爱我哦。”

  “……”

  “看来我是比较成功的娇娇,嘻嘻。”

  小鬼灵精时隔几十年,变成了个年近半百的中年人,仍没忘记那天晚上看见父亲难得“吃瘪”的无奈表情时,心里的乐开花和洋洋得意。

  这大概是他人生中唯一一次“胜过父亲”。

  父亲显然也没忘记这茬子事,失笑间,右手覆上双眼,向后仰,靠住沙发。

  闷笑片刻,却突然仿佛也跟着陷入回忆里,喃喃说了一句:“那天晚上,我回房间睡觉的时候,问你妈妈说……”

  【昭昭,我,忱忱,阿晟,你最爱谁?】

  那时陈昭正趴在床上翘脚翻看设计图,闻声,有些诧异地回过头来。

  没憋住笑,女人扶额,“你们父子俩怎么今天都纠结这种事,这是都逼着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啊,我——”

  话刚说了一半,她便被有点“小委屈”而几步走上前的丈夫,轻轻搂进了怀里。

  “我知道你是哄阿晟。”

  “知道还生气呀?”

  “……没生气。”

  妻子的笑声响在耳边,“没生气干嘛这么委屈嘛,都不帅了。那你说,你怎么才开心?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阿晟一次你三次,是不是觉得自己多赢了?”

  “……”

  真不知道是谁更孩子气。

  可惜,能让自己唯一表露那点不由分说孩子气的女人,已经不在了。

  记忆明明依旧鲜活如昨。

  可她真的,已经不在自己身边,很多年了。

  钟意晟看见父亲的嘴角从微微勾起——到迅速地紧抿。

  末了,沉默着,只剩覆盖双眼的右手,做出轻轻擦拭眼角的动作。

  他只能也随即无声,看着父亲望向天花板,叹出长长一口气,良久,方才复又扭过头来,对自己说了一句:“其实我一直很欣慰,你妈妈走在我前面。”

  “啊?”钟意晟不懂父亲为什么突然说出这么一句,蓦地有点愣,呆呆问了句,“为、为什么?”

  父亲却转而说起另一件“小事”。

  “……你姐姐出生的时候,我为她取名钟意忱,希望她像你妈妈一样,永远对这世界一腔热血,一心热忱;到你出生的时候,还是意字辈,就取了个晟字,‘昂头冠三山,俯瞰旭日晟’,俯瞰朝阳,心向光明。”

  父亲笑笑,“其实,这都是说给旁人的托词,连你妈妈,我也不大好意思说,我给你们取名字的时候,到底是什么想法。好在,她后来总算是猜到了——这一辈子头一回,她总是会错意,总算猜对这一回。”

  钟意忱,钟意陈。

  钟意晟,钟一生。

  他用一生践行这誓言,直到她离开人世,在她的一生中,果然由始至终,被深深爱着。

  父亲闭上眼。

  轻轻地,轻轻叹一声。

  “圣诞节快到了。”

  “……这是我离开你妈妈以后,过的第十三个圣诞节了。”



第71章番外五父亲(中)

  父亲后来到了要靠扶手器辅助才能走路的地步,大家虽然都不曾明说,相伴身边,也能切身感受到父亲日渐一日的衰弱。

  大大小小一家人聚在一起,只能心照不宣地拿出全身本事,竭尽全力,想要在父亲最后的一点时光留下些美好回忆。

  一起拍搞怪的全家福,组织家人经常聚会、开几次合家欢的周末party,一起遛狗、喂猫、晒太阳,把这个家弄得热热闹闹的;

  后来,索性还带着父亲回了一趟上海,拜祭母亲,收拾收拾老家,听父亲讲讲那些总听不厌的、他在上海度过的少年时光。

  这座交织着现代化高楼大厦和纵横弄堂的城市,毕竟留下了许多无法磨灭的回忆。

  譬如父母的青春,那些无比灿烂过的浪漫,还有圣诞节的颂歌,夏日的烟火。

  钟意晟记得。

  这次最后的上海之行,第一站,就是扫墓。

  那天父亲在母亲的墓前静静坐了很久,末了,什么话也没说,只是佝偻着背,手指颤颤,捏着块干干净净的白缎子,把那墓碑前前后后擦拭干净。

  明明是再简单不过的动作,可父亲一连忙活了快三个小时,一群人围在边上要伸手帮忙,都被他摆手推拒。

  直至夕阳落日,父亲拂过那块汉白玉碑,仍一下又一下,擦拭着“陈昭”两个字的缝隙里,那些微末尘土。

  “昭昭,不怕,”钟意晟站得近,听见父亲最后说,“……再等我一会儿,我就又能……跟你一起回家了,不怕。”

  =

  他们后来去了上海耀中,父亲的母校。

  后门那面围墙,那棵大树,那片林荫,在父亲温声的讲述里,底下仿佛还站着,曾经那个满面热切的姑娘,穿着洗得有些发白的旧校服,冲她的“钟同学”不断挥手。

  也去了那家叫“李阿婆锅贴”的老店。

  阿婆过世很多年,“李阿婆锅贴”后来给了宋家婶婶,致宁叔叔去世以后,婶婶经常在这家老店里坐坐,偶尔也开几次火,下厨招呼招呼老客,见自家人过来,围着围裙就忙活起来,笑语声声地同父亲谈起过去,不见伤感。

  最后,去了趟外祖父留下的那间小小院落。

  母亲还在的时候,每年都会带着家人来老家这住半个来月,母亲走了,父亲仍花下大价钱,让这间小院,在如潮水般涌来的城市开发压力下得以保全。

  后来,为免荒废,还安排了母亲的远方亲戚在里头常住——那家人穷了大半辈子,终于算在上海有个归宿,逢年过节,总不忘寄点礼物到香港问候,因此,和自家还算有点小交情。

  他们到地方时,正逢老家亲戚蹲在院子里喂鸡,小院里热热闹闹,两个十来岁的孩子遍地跑,父亲见到,一个个塞了红包,复又慈爱地拍拍孩子们的脑袋,“长得可真好,健健康康就好。”

  两个小孩不解地冲人眨眨眼。

  掂量掂量厚实的红包,左右四顾,怯生生说了句谢谢。

  亲戚家原也和母亲不怎么亲热,只是外祖父的远亲,受了父亲的礼,一下有些局促,又没什么能给的,只得着急忙慌扒拉出十来个土鸡蛋,装进篮子里,一把塞给了钟意晟。

  “多吃土鸡蛋对身体好咧,”那是个足够憨厚的笑容,肤色黝黑的大男人和一旁利落飒爽的媳妇儿你一言我一语,话音诚恳,“我们也没得什么金贵的,你们对我家有大恩,客气话也不说了,以后有什么用得到的,就是砸锅卖铁也报答你们——来来来,留下吃顿饭好不啦?”

  所谓报恩,钟意晟原以为这只是句客套话,也并没太当真。

  却没想到,多年以后,这份大恩终归是一分不少的还到了自家,筑家之恩,以命相抵。

  那却都是后话了。

  总之,这天他们留在亲戚家吃饭,父亲待这些人格外宽厚,又给人最后安排打点了些工作和孩子学业、这些都让钟意忱后来一一落实,临走时,还不忘又拍了拍那家小姑娘的肩膀,叮嘱她好好读书。

  钟意晟有些不解,回酒店的路上随口问了句:“阿爸,怎么你就偏对小丫头这么留心?”

  父亲闻声笑笑,倦怠间,抬手捏捏眉心。

  钟意晟便以为不过是个巧合,也没想父亲会怎么详细回答,正准备转过话题,却又听得一句没头没尾的应答——

  父亲说:“那个小女孩笑起来,有两个酒窝。”

  两个酒窝?很多人都有两个酒窝……

  他挠了挠头,还想细问,刚转过头,便被一旁的姐姐一个眼刀杀得片甲不留,灰溜溜地住了嘴。

  不管年纪大小,钟意忱果然都是个大魔王!

  父亲看出姐弟俩之间的“风波诡谲”,挨个儿拍拍肩膀。

  便闷笑一声,看向窗外,不再说话。

  那次上海之行的最后,钟意晟同家姐一起送父亲回香港。

  回程的飞机上,父亲的精气神格外好,总拉着他们聊天。

  两人都困得不行,还是不断眨眼、强打精神,正有一句没一句搭腔,又昏昏欲睡之际,父亲蓦地话音一转,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还有,忱忱,阿晟,等阿爸走了……也把我送回上海,和你妈妈葬在一起吧。”

  ——只消一句话,一秒,钟意晟满脑袋的瞌睡虫便被“葬在一起”这四个字吓得魂飞魄散。

  猛地一个激灵,他揉了揉眼睛,直起身来,“阿、阿爸……”甚至还打了个结巴,“怎么突然说这个?”

  父亲笑笑,拍拍他肩膀,又转而看向一旁沉默的钟意忱,说了句犹如宣判似的断言:“我年纪都摆在这了,总要面对的。”

  似乎还耐心斟酌了一下用词,父亲顿了顿,方才复又开口,“我是怕你们为难,所以提前跟你们说一声。之前按照你妈妈的遗愿,我把她葬在崇义老家,虽然这几年一直在修缮,但毕竟和钟家在香港的陵园不同,……咱们钟家本家,钟礼烨那头,这些年发展势头还算平稳,可钟家那些长辈,还有直系旁系的晚辈,多少还是都有赖我们这边帮扶,如果我和你母亲葬在一起,不留在香港,他们会有意见。真要倚老卖老起来,我怕你们招架不住。”

  闻声,钟意晟尚在云里雾里,而钟意忱默然片刻,到底是微垂眼帘,轻声开口:“嗯,前段时间,叔公还来找过我,想让我劝劝家里人,安排给妈妈迁坟……我没答应。”

  话刚说完。

  钟意晟登时怒上心头,“姐,他这是什么意思,别搭理他!我们自家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他们来指手画脚,我们早就和老本家……”

  眼见着更难听的话就要不假思索说出口,便刚刚好,被一旁的父亲出声打断。

  “意晟,别说了,”父亲话音淡淡,“他背后压力也很重,老姑姑钟灵那边,还有一群叔伯兄弟,也一样躲在他背后指手画脚,这怪不了他。”

  “阿爸,你……”

  父亲摆了摆手。

  布满岁月痕迹的脸上,每每微笑时,总掩不住衰残痕迹。

  “所以,我提前和你们说了,回去以后,也会在遗嘱上特别注明,谁要是刁难你们呢,把文件摆出来就是了——这是我决定了的事,他们应该不敢再多嘴。”

  毕竟,他们应该都很清楚。

  无论对于钟邵奇,还是钟绍齐而言,“钟”这个姓氏的意义,自他脱离本家自立门户之后,便只在于“钟同学”,又或是“钟生”了。

  如果不是和钟太太葬在一起,这个坚守了一辈子的姓氏,也没有什么意思。

  姐弟俩对视一眼。

  末了,终于是点点头,“……知道了。”

  父亲就像一个早早安排好身后事的先知者,一路上,不管是自己,又或是公司,儿女,甚至连远方表戚,都让他留了个妥善出路。

  却没想到,这一次的上海之行,会是他们最后一次和父亲一起的旅程。

  回去后不久,这有如回光返照一般的精气神,便霎时之间如同过眼云烟,一点也不剩了。

  那时是十月底。

  钟意晟和家姐一起安排着给父亲过完82岁生日,当天晚上,父亲就因为心肺功能衰竭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好不容易医生竭尽全力抢救过来,父亲又一直留在ICU观察了大半个月,这才送回普通VIP病房。

  明眼人都很清楚,这次的起死回生,已经是最后通牒。

  股市动荡,四面八方的近亲远戚明里问候暗中试探,都在不约而同预告着父亲的死期。

  钟氏姐弟却还咬牙苦撑着。

  他们已经早早送走了最最慈爱的母亲,即使自私,又多希望能够把父亲留在身边,多一秒,一分钟,一天——再短也好,何尝不是做子女的最深的慰藉。

  父亲也知道他们的心愿,因此,不像妻子的“顽强抵抗”,他仍顺从地配合治疗,努力延长着生命。

  又这样熬过一个月。

  就在钟意晟以为一切都还有转机的当口,当圣诞节的脚步又一次临近,一家上下甚至都开始筹备在病房给父亲办一个热热闹闹的圣诞节party时,父亲却在平静的午睡过后,又一次被医生正式宣告病危。

  圣诞节的歌声响彻在大街小巷。

  街道上都装点着绚丽的红,扮成圣诞老爷爷的小商小贩随处可见,如果母亲还在,一定会很喜欢这样热闹的气氛,可对于钟家姐弟而言,这大概是人生中最无法接受的一个圣诞节。

  伴随着病床边的低声哭泣。

  一直到临死前,父亲还拉着他和家姐的手,轻声说:“你们把能做的都做了,阿爸都知道,阿爸很幸福,一生都……很幸福。”

  钟意晟哭得喘不过气来。

  钟意忱死死拉住父亲的手,一直在喃喃:“我做的不够好,阿爸,妈走的时候让我好好照顾你,我做得不够好……”

  父亲摇了摇头。

  “……怎么会呢。”

  连呼吸都微不可闻,却还是固执而温柔的说,“忱忱,阿晟,你们一直都是……是最好的,孩子,我以……成为你们的父亲,为荣啊。”

  是故,哪怕在体征监测最终趋于完全平直的长线时。

  钟意晟在泪眼中轻轻抬头,想最后记住父亲的脸时——或许父亲也知道吧,所以,他看到的,依旧是一张微笑着的,慈祥的脸。

  父亲平静而安详地离开了人世。

  紧握的右手,分明地感受到那头失力,他只能更用力、更用力地攥紧父亲尚有余温的手,贴近颊边。

  未曾合拢的窗,吹进丝丝冷风。

  街道传唱的歌声,也顺着这风飘进病房。

  “……WewishyouamerryChristmas,wewishyouamerryChristmas.”

  “Andahappynewyear.”

  父亲啊,他是笑着离开的。

  仿佛还像是很多年前,钟意晟记得,母亲给自己讲睡前故事时,说过——在某个,她的青春里,一个嘈杂声都静了的凄清夜里,有个少年,为她轻声哼起故意放慢节奏的圣诞歌,一字一顿,吐字清晰温柔。

  虽然是母亲告诉了他们这个故事的开始,

  但父亲,却用生命的最终逝去,宣告了这个故事的结局——

  这对于他们来说,钟意晟想,一定,一定是个圆满的结局。

  =

  2073年12月25日晚20时37分。

  香港SZ集团荣誉董事长,享誉全球的著名企业家、慈善家、乃至政治家,钟邵奇先生,于养和医院安详辞世。

  简单的讣告,由SZ集团首席钟意忱小姐亲笔手书,当晚刊出。

  除了那些无外如是的死亡宣告,时间和身份,哀告与署名之外,她在讣告的最后,写了这样两句话——

  “家父一生,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无愧于家庭。”

  “离开这人世,无需献给他鲜花或哀悼,我想我母亲将献给他,一个等待十四年的拥抱,这已足够。”

  女人的眼泪滴落纸页,晕开墨渍。

  这已足够。



第72章番外五父亲(下)

  直到很久以后,钟意晟总会想起那天——父亲离开后的第二天。

  他还在为丧仪焦头烂额,一封从韶关寄来的厚实信件却恰时投递到家,还点名道姓要自己签收。

  折腾了好一会儿把信收下,等到闲下来想起,方才拆开来看。

  里头倒出来一沓一沓扎好的红纸。

  钟意晟嘴角一抽,拾起去看。一眼便瞧见最顶上那张,笔墨清晰,寥寥数行字,写得是:惊闻邵奇先生过世,特按邵奇生前愿望,将所书红纸奉上……在先生灵前焚尽即可,逝者已矣,愿节哀顺变,阿弥陀佛。

  落款,南华寺惠成大师。

  钟意晟原先生的那些好笑心思一时都散去,竟还愣了愣。

  好半天,才不知想起什么,颤着手指,一张张往下翻。

  “愿意忱与意晟身体健康,一生平安。”

  “愿意忱婚姻幸福,手术成功。”

  “愿意晟事业顺遂,守业无难事。”

  ……

  “愿昭昭。”

  这张纸上,墨渍晕开大片,显然是迟疑良久,不能下笔。

  最后,才补上这么一句。

  “愿昭昭免于颠沛惊苦,愿总有一日,能与她重逢。”

  他翻看着每一张红纸的署名和时间,才知道,原来自从母亲去世,每一年,父亲都要飞去南华寺,在母亲生日的前三天,虔诚地向无知其所在的漫天神佛告解。

  求过妻子在天上的安康。

  求过子女的平安。

  求过今生,

  也求过来世。

  没变过的是,在每一年求签的红纸上,他都求过,愿与发妻重逢。

  没有地点,没有时间。

  只要能再和她重逢,在梦里也好,来世也罢,他都能释怀。

  钟意晟紧攥着那张红纸。

  没有人知道,一生纵横商场的钟邵奇先生,在生命的终点,有没有能够得偿所愿。

  只是,当他一生骄傲脊梁,在佛像金身前缓缓跪倒,满头白发在烛火映照中飘摇。

  钟意晟想,父亲至少是抱着满腔的希望离开的,他把他所能做的一切,能为所谓缥缈来生铺的路,都已经做尽了。

  2073年12月28日上午,父亲的葬礼在香港殡仪馆举行。

  钟意晟代替姐姐主持大局,忙得焦头烂额。光是唁电名单就列了足足七八页,更别提来自官方的压力和各式各样的被动的流程安排。好不容易一切基本妥当,钟意晟和病中的家姐草草交代了一下准备事宜,便“轻装上阵”,到了现场。

  大抵因为父亲那些个所谓“华人之光”的名号实在过于如雷贯耳。

  上午的追悼会吸引了来自各方的关注,除了一群受邀的亲朋好友以外,媒体记者和爱看热闹而挤在门外的群众也不少。

  熙熙攘攘间,还有不少香港市民自发买来花圈,以表哀思,到后来,连马路两侧、对面花园都摆满,动静太大,香港警方为此,还不得不在港岛的北角地区实施特别交通管制,以配合丧礼的举行。

  “沉痛悼念钟邵奇先生”的横幅在灵堂正中央徐徐铺展。

  上午九点整,追悼会正式开始。

  经官方安排,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秘书长徐华主持,中央驻港联络办副主任陈越宣读发来唁电及致送花圈的机构及人士名单,此后,两位国家部级、副部级领导先后上台致辞,深表哀思。

  生荣死哀,不外如是。

  而这场追悼会的最后,在所有不得不接受的流程结束过后,终于留给了钟家人自己追悼亲人的时间。

  钟意晟穿着家姐准备的黑西装走上台,与徐华先生微微颔首过后,走近话筒。

  ——底下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此刻一眨不眨看向他,实在有点叫人头皮发麻。

  好在,他多少也算是见过世面的,倒不怵场,加上手中空空,一副完全可以脱稿的自信样,旁人还以为他是有多成竹在胸,底气十足。

  然而实际的情况是:钟意晟最后压根就没写稿子,连客套话都不打算讲。

  他只打算在父亲的葬礼上说说真心话,哪管是谁在听。

  于是乎,清了清嗓子,他真正开始了在父亲葬礼上的“发言”。

  这正是后人收录成文,被誉为二十一世纪七十年代最经典十篇悼词之一的——《在父亲葬礼上,我说了一些话》。

  全文如下。

  “首先,很感谢大家来到这里,相信大家都认为我站在这,是打算说一大段长篇大论,来歌颂我父亲在世时所铸就的伟业,又或是感叹他一生的跌宕起伏,悲欢离合吧?但我很遗憾地通知大家:抱歉,那些话,大家去智脑上搜索搜索就能看到了,一定比我能想到的要详细,所以我就不念了。(笑声)

  好吧,别看我把话说得这么满,事实上呢,就在三天前,我姐姐让我写悼词的时候,我还在为此苦恼。

  但后来转念一想,人总会有生老病死,如果悼词总是千篇一律,拿到葬礼上一念,大家象征性地哭一哭,那不就说明这个人的人生实在太无趣了吗?

  我得声明啊:我父亲绝对不是一个无趣的人。(笑声)

  所以,今天,我只打算像和朋友们说说话一样,讲一讲我的父亲,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从哪说起呢?

  父亲很爱读书,我也跟着看过不少,就从一句书摘开始吧。

  或许不精确,但我想,季羡林老先生在《八十抒怀》那本小散文集子里的这句话,应该能很好地概括我父亲的一生——“在灰蒙蒙的一团中,清晰地看到了一条路,路极长,是我一步一步地走过来的。”

  老实说,在我活着的这个时代,从我的家庭,我实在很难去真实地感受什么是父亲所体验过的“灰蒙蒙”,但我知道,那确实存在过。

  因为我母亲在世的时候,就经常会告诉我,没有什么东西是随手拈来的,哪怕是我父亲,除了保持优异的学业成绩以外,从小还需要每天平均花费十二个小时,去学习六国语言、钢琴、书法、马术、击剑、高尔夫球、网球……数都数不清的那些繁杂的特长。

  他的优秀不仅仅是与生俱来的,更多的时候,是他真真正正通过双手和汗水磨砺出来的优秀,让他获得世人的尊重。

  很难想象吧?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了我父亲八十多岁,只要手还能动,脑子还能转,他都没有停止过看书读报,去汲取这世界的养分,他甚至能够比很多年轻人更顺畅地使用智脑和人工AI,训练家政机器人并略加改写程序,来使机器人更好地适应他的作息习惯。

  他从不落后于时代——这或许是我父亲几十年来最无需分享,却最珍贵的人生经验,虽然他自己似乎并不把它当做一种优点。

  他从不以自己的标准去苛刻他人,对于自己的好学和勤奋,始终保持谦虚,这种态度时常让他获得旁人的尊重,而他也因为这份尊重,对待这世界常怀宽待。

  说到这,大家或许都还记得2051年那场金融风暴,一天内沪指狂跌,随即而来的是整个股市的大洗牌,接连有老牌大企业被紧盯狙击,香港也受到波及,饱受其苦。

  我还记得那些新闻,三天里,有十五个人跳楼,有白了头发的老奶奶,有带着孩子的小夫妻……那段时间,人人自危,风声鹤唳,大家都在害怕,不知道什么时候风波会席卷到自己的头上。

  可是,就在第四天,是我父亲力排众议,说服股东会,冒着深陷囹圄的危险,以百亿注资入股港汽、中天救市,一夜之间,将其拉回安全线上。

  顷刻间,股市沸腾,无数人因此免于倾家荡产。

  我讲这个故事,并不是想告诉大家,我父亲有多么专断,眼光有多么独到,我想说的是,这次投资其实并没有给我们带来多少后续效益,甚至让我们因此而亏损七十亿港元。但站在我父亲的立场,这已经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他受国之恩,受股民信任,所应有而去回馈的担当。

  ——三十年来,SZ成为香港的王牌和指路标,在那个当口,唯有SZ出手,才能够安定人心,才能够稳住风口。

  我父亲做到了,至于这样“损己利人”的原因,曾经有媒体采访过父亲,他当时说的话,想必大家或许都还有些印象。

  他说,“投资固然可取,但把全部身家放在一处想求一步登天,不可取。我不希望有人再因为股票妻离子散,希望大家把目光放长远,脚踏实地,才是人生的至理箴言。”

  脚踏实地,时刻保持仁厚和谦虚,这正是我父亲在成家立业之后,最最奉行的人生准则。

  嗯,说了这么多,大家现在是不是已经默默在脑海里,建构出一个比我说之前还更宏伟立体的、关于我父亲的形象了?

  OK,rightnow,让我来帮你们打碎和重塑吧。(笑声)

  我的父亲啊,据他自己说,从三十岁往前,和三十岁往后,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至少在我出生以后,我所看见的父亲,用两个字来形容的话,是“随和”。

  很惊讶吧?确实,他在很多人眼里,今还停留在一个贵公子又或是成功企业家的精英形象,可是,别看他看起来总是冷冷清清,实际上他在家又很爱笑,特别是当我妈妈在他身边的时候,偶尔还能蹦出几个意想不到的冷笑话,逗得我们笑得不行——他倒是憋着笑。

  你们能想象吗?我父亲摸摸鼻子,问我们:“有这么好笑吗?”然后自己脸通红,一直打量我妈妈。

  我妈妈一笑,他就憋不住了。

  也太可爱了吧?(笑声)

  不仅如此,我父亲还和大家想象的不同,热衷于各种极限冒险运动,蹦极、跳伞、攀岩,当然,一切的关键就在于,千万别让我妈妈知道他又跑去做这些!

  我妈妈一开始唠叨,父亲就只能乖乖把自己那些小心思放下,没什么别的原因,只因为他对于我妈妈的爱远胜于挑战不可能的刺激,当然,或许还因为……我想我妈妈的唠叨功力——应该远比那些运动让人历久弥新、印象深刻。

  哈,但这话我可只敢说一次,大家偷偷记住就好,别念叨着,让我父亲听见了,我妈妈可得在梦里教训我了。

  所以说啊,我希望大家以后回忆起我父亲,千万不要是一个千篇一律的形象。他从来没有试图让自己成为一个高高在上的人,也并没有让自己隔离于烟火气之外,我的父亲,他爱笑,偶尔幽默,喜欢接触各种新奇的东西,也有并不完美、笨手笨脚的时候。

  比如他就从来学不会陪我玩滑板和平衡木,在这种事情上,你甚至可以说他“呆萌”,但我想,那一定是天底下成千上万的父亲都会做的蠢事——那就是,陪伴自己的家人,让自己的孩子开心,以及永远保持对待所爱之人的耐心和温柔。

  这是我父亲教会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并不从书本,从言语,而是从他几十年如一的行动。

  从他每一次亲吻我母亲的侧脸,感谢她为这个家的辛苦经营,并告诉我作为一个小男子汉,要学会保护姐姐、保护妈妈,他教会我尊重每一位女性的真诚付出;

  从他每一次认真而耐心地教我功课,到后来我成家立业,告诉我如何去摸索成功的道路,而从不曾因为我的天资愚钝而厌烦,他教会我,尊重每一个在路上尝试前进的奋斗者;

  从他永远的不卑不亢和温文的傲骨中,他教会我,永远不忘自己的尊严,也要学会捍卫和尊重他人说话的权利;

  他教会我很多很多,是我人生道路上当之无愧的明灯和指路人。

  其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永远对人生保持热忱与笃定,永远向前看,永远不为后悔驻足,不为前进而盲目。

  当然,我想,一切都会有例外。

  譬如,对于我父亲而言,哪怕他相信人定胜天,并且因此竭尽全力,不为人生中所做下的决定有任何过分的悔恨——但如果一定要说有,只可能是,关于我的母亲。

  他曾经没能阻止死神走向我母亲,并把她从我们的身边带走。

  虽然他不曾明说过,但我们知道,这是他人生中莫大的遗憾。

  幸好。

  如今,当死神同样向他走来,这次绝不是遗憾的重复,而是我父亲弥补遗憾的机会。

  当他们在世上某处,抑或是就在我们身边而看不到的地方,围着温暖的炉火席地而坐,讲起过去的故事,我想,那会是我父亲一生中,终于重归幸福的时刻。

  或许有一天,历史书上会给我父亲留下一则小小的版面;

  又或许,世人还会记得,很多年前,有过这样一位青年,他用他一生砥砺奋斗,铸就了一个关于SZ、关于香港的经济神话,是一位无比出色、成就显赫的企业家,是一位关注民生、关心社会的慈善家,更是一位由始至终贯彻原则的绅士,我与家姐心中无与伦比、最最慈爱温柔的父亲。

  所以,说到这就足够了,父亲,你的善良、正直、智慧和诚实,将会是我们无价的财富,能够成为你的孩子,是我一生最最引以为傲的事情。我将永远思念你,直至我们终于能够在某处重逢。

  好啦。

  现在,你终于能够再一次亲吻母亲的侧脸,终于能够,为母亲再唱一次圣诞赞歌,如果看见我们只是在泪水中怀念你,应该会无奈地笑笑,又摇摇头,或是站在我身边,拍拍我的肩膀吧?

  我几乎看见了。

  为此,我祈祷永远,永远。

  我希望你们迈过死亡,将永不再分别。

  愿爱与你我同在。”

  =

  追悼会结束后,钟意晟和杵着拐杖、仍坚持为父亲扶灵的家姐一起,做了最后的送别。按照父亲亲笔所书的遗嘱,遗体在家人的目送下火化,次日,便经由两姐弟一路“护送”,带回上海,与早早安排的陵园入殓人员交接。

  一切都来得顺遂而平淡。

  唯一有些让人意外的是,陵园的守墓人突然从相熟多年的老赵,换成了一个满头白发、七八十岁上下的……外国老头儿。

  说是叫老宋,长了一双蓝眼睛,黑头发,发根还是金色的,简直怎么看怎么怪。

  更别提,这人还只有一只手。

  虽然说是生病的时候组织坏死截了肢,不知道的,还以为年轻时候被仇家寻仇滋事,才落得这么个下场。

  钟意忱微微蹙眉,给钟意晟打了个手势。

  钟意晟会过意来,扭头走开几步,从西服口袋里掏出手机。

  原本打定主意想和陵园的负责人交涉一下,换个人稳妥些,却不料电话刚一接通,那头,负责人便温声告诉,说是父亲早有安排,除了这个老宋以外,还会有两三个五六十岁的警卫守着,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我阿爸认识他?”钟意晟捏了捏眉心,对那头发问,“我怎么没见过,而且这个年纪的老人,自己都……”

  负责人依旧还是那副腔调,听着温和,但似乎也没给什么第二选择。

  “这我就不知道了,钟先生,是您父亲提前和我们安排过的。”

  “……”

  闻声,钟意晟略有怀疑的眼神不觉瞥向那个笑容可掬的白发老头儿,默然片刻,到底还是点头,“那好吧,既然是我阿爸的主意,那就这样。还有,我会多给一份钱,你适当给他涨涨工资,这么大年纪也不容易。要是身体熬不住,就换个人吧。”

  这守墓的活计由是交给了这个叫老宋的白发老头儿。

  此后,每逢清明扫墓,又或是初三上坟,都能见上几回。

  钟意晟身体好些,来的也比姐姐勤快点,因此和老宋还算是熟稔,偶尔还能说上两句话。

  老宋说自己之所以来守墓,除了是得过父亲的允许之外,还因为父亲答应他,把他的爱人也葬在这,不仅如此,等他百年归老,也能在这块墓园里有一片小小的位置,长伴在爱人身旁。

  钟意晟不懂阿爸为什么会答应一个全然陌生的人葬在这处陵园,左右查过,也没查出来自家和老宋有什么交情,论起套话,更是比不过眼前这个絮絮叨叨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小老头儿,只得作罢。

  一晃是四五年。

  老宋的腰越来越佝偻,还是守在那墓园里,钟意晟见过几回,总觉得莫名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便在这年清明拜祭完父母过后,专程自个儿请老宋吃了顿饭,席间婉言提醒,像老宋这个年纪,膝下没有子女,是该去养老院颐养天年——

  “在这守着,你住的也一般,天天也没人陪你说话,”他斟酌着字词,“老宋,我真不是嫌弃你,这几年你做的事我都看在眼里,每次过来,墓碑都是干干净净,听那群年轻点的说,你每天都擦、每天都陪着在墓碑边上左右说说话,我很感激你。但你这个年纪了,我有点,怎么说呢,心疼你吧。我爸爸不在了,你和我爸爸差不多年纪,应该好好享享福。”

  老宋笑笑,也不回答,只有一口没一口吃着饭。

  “这样吧,”钟意晟以为他是为钱犯难,“如果你是经济上有问题,我这边给你出了,也当是给我父母攒点福报,你放心,我一定给你找全上海最……”

  “阿晟啊。”

  “……啊?”

  钟意晟愣了愣。

  实话实说,除了家姐以外,已经很多年没有外人这么叫过自己了,平常老宋也是恭恭敬敬叫自己一声“钟先生”,今天被陡然这么喊一句,颇有些暌违经年的错觉,他一下有些没缓过劲来。

  老宋却只笑笑,伸手,拍了拍他肩膀。

  “你有这份心,我很感动,但没什么,这都是我自己选的路。我年轻时候做过很多……事,你们家对我有恩,我也没地方可去,能够待在墓园里,身边都是我的爱人,和过去的朋友、亲人,我想是我最好的归宿了。”

  “……朋友,亲人?”

  或许是钟意晟过于精确地抓住了这段话里的关键字。

  本来还没意识到自己“露出马脚”的老宋,登时一脸心虚。

  好半天,老人只能叹了口气,冲钟意晟做了个“嘘”的手势。

  蓝眼睛一弯,眼角的皱纹挤在一团。

  “人不总得有点攀亲带故的白日梦吗,天天守着,我心里早把钟先生钟太太当做我家里人了,更况,你说他们做了那么多善事,我这么一普通人,还不把发自心底把他们当活菩萨啊?”

  不过一两句之间,老宋又恢复了过去那密不透风的口径。

  “……”

  钟意晟苦笑一声。

  知道自己这是再问不出来什么了,也没打算强求,只得应承了老宋接着守下去的愿望,吃完饭,便开车把人送回了墓园。

  到要离开时,却不知为何,又鬼使神差地偷偷下了车,拐个弯,悄没声息地绕了回去。

  也因此,他躲在老宋屋后,不远不近,正好能看见老宋坐在自家父母墓前,面前摆着刚刚从酒店打包回来的两菜一汤,还配了半壶白酒。

  一句两句,配上一杯酒,一口小菜。

  老宋念叨着:“你说说,表哥,我有时候真的很羡慕你们,结婚找对了人,生了孩子,一对儿女都是善良人,意忱呢,不怎么跟我说话,但每年过来了,总会让人给我送点东西,亲手写一张慰问贺卡,你别说,字跟你一模一样,一看就是练过的……至于意晟嘛,他果然是更像陈昭,一副热心肠,你知道不知道,他今天还跟我说,要出钱送我去养老院享享清福。”

  “我当然是没答应,宋思远还埋在这呢,我哪能答应,但我嘴上不说,心里头啊,真是暖和……好多年了,这孩子还是头一个跟我讲这话的,你说,他也不知道我跟你那点沾亲带故的关系,只是一个守墓的,他也这么热心,可不就是第二个陈昭?”

  不像和自己同桌吃饭时候的拘谨,老宋和已经故去的墓中人闲话家常,偶尔讲到兴处,孤零零的一只手还不够用,比比划划也不过瘾。

  看着有些滑稽似的。

  可钟意晟知道,这是老人家开心了。

  属于他们,属于父亲,甚至属于自己这一辈的时代,都总会过去。

  曾经的意气风发和少年壮志,许许多多自己不知道的故事,都被这些人静静埋在心中,不提,不问,也不说。

  只有在这样的平静闲谈中,才能倾诉出口。

  钟意晟静静看着夕阳下那孤独剪影。

  有好多的疑问堵在喉口,譬如,“你究竟对我们家做过什么事”,又或者是“你是我们的亲戚吗,为什么过得这么落魄”,甚至于——“你对我们做的事,到我父亲离开前,终于得到他的原谅了吗?”

  可他什么都没问,也没有上前,没有打扰。

  只是在第二年同样的时间,又带着“老宋”出去吃了顿饭。

  买过几次新衣服,带着逛过公园,也去过博物馆。

  就像对待父亲一样,他对待老宋很尊重,很体贴。

  老宋起先以为他是要套话又或者有什么别的图谋,谨慎得很,可不料他年年如是,一句也不多问,还真就只是和人唠唠嗑,有事没事,来找老宋说说话,让他别那么寂寞而已。

  第五年,老宋走不动了,进了医院,也是钟意晟安排护工,忙前忙后给老人安置医院。

  老宋看着他,终于松了口,问了一句:“其实,你想知道什么?”

  钟意晟正给老宋削苹果,笨手笨脚的,听他陡然这么一问,差点划破手,反问:“什么知道什么?”

  “……”

  “哦,你说你和我父母的事吗?这事不用提了,都过去了。你都给他们守了快十年墓,不过有多少事,多少爱恨情仇的,不都尘归尘,土归土了吗。”

  别说,这答案还挺有文采。

  老宋被逗笑了,“你啊……”

  钟意晟也笑了。

  末了,话音一转,他向老宋说起一段从未和旁人分享过的往事。

  “你知不知道,”他手里动作不停,轻声说,“我有两个奶奶,一个,是妈妈的干妈,我们叫她李阿婆;还有一个,是妈妈都不认的妈妈,叫苏慧琴,我们没见过几面。一次是我十岁生日,另一次,就是她的葬礼。

  妈妈跟我说过,这个奶奶对她不好,很苛刻,可也跟我说过,这个奶奶一辈子拥有的东西很少很少,穷怕了,苦惯了,可明明妈妈不是她的亲生女儿,她还是咬着牙把人带大,然后在我妈妈哭着说要去香港的时候,把自己所有的私房钱塞进了妈妈手里。”

  钟意晟把削好的苹果切成小块,摆进床头柜上洗好的瓷碟里。

  一边摆,一边继续咕哝念叨。

  “……我妈妈跟这个奶奶不亲,逢年过节不在一起,只是我有个舅舅,结婚的时候,妈妈递过一次红包,人没过去,后来也因为这事吧,苏慧琴给我妈妈打了个电话。电话不长,可挂完电话,妈妈就哭了,谁都劝不住的那种哭。

  我那时候还小,就问妈妈,‘妈妈,你都不喜欢你的妈妈,为什么要哭呢,是不是她骂你了’?妈妈说不是,她说,哭是因为妈妈的妈妈,那天在电话里,对妈妈说,‘辛苦了’,和‘对不起’。就这么两句话,那么多年的恨啊,怨啊,好像一下子就散了。好吧,有点傻是不是?但我妈妈就是这样的人”

  “可惜,这个奶奶不久就过世了,后来妈妈才知道,原来参加舅舅婚礼的时候,她就已经不行了,然后让舅舅给妈妈打电话,很多年都没见,想借着这个名头见我妈妈一面,还杵着拐杖,自己颤颤巍巍在厨房里做了一顿饭,没什么特别的,就茄子烧肉,西红柿炒鸡蛋,加个菠菜汤,都是我妈妈小时候爱吃的——可我妈妈没去,就全都倒掉了。

  我妈妈那天回来的时候跟我说,回头看看,这辈子过的已经够幸福了,甚至已经忘记怎么去怨恨别人,她不是一个擅长记恨的人,很多事,只要一句诚恳的‘对不起’,就让它过去吧,时间会冲淡一切。”

  老宋默然良久,听他说着。

  而钟意晟笑笑,递了块苹果到老宋嘴边:“好了好了,别多想了。其实吧,你说的对不起,我已经代替妈妈听见了,如果我没猜错,以前我和姐姐每年生日,除了致宁叔叔以外,还会收到一个不署名叔叔的礼物,前头十年吧,我妈妈每年都把这个叔叔的礼物扔了,后面收到了,就默默收着——她跟我说,这个不署名叔叔,曾经是她为数不多的好朋友之一,这个叔叔就是你吧?”

  老宋愣了愣。

  “好朋友吗?”老人话音艰涩,“她这么说、说我吗?”

  他清楚地看见老宋眼中有泪。

  “……应该是吧。”

  是故,暌违许多年。

  他终于是代替母亲,向这位曾经的、没有机会冰释前嫌的挚友,点了点头。

  老宋没有说话,沉默了很久很久。

  最后,老人轻声说。

  “我一直以为你像你母亲,其实,你最像你父亲,”他紧紧地、紧紧攥住了钟意晟的手,“……阿晟啊,谢谢你。”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给了钟意晟一个这么高的评价。

  于是他也笑。

  点点头,说:“嗯。”



第73章一个小彩蛋

  眼前是一道长长的回廊,看不见尽头。

  回头是更深的黑暗,往前看至少还有点隐约光源,陈昭只能一直往前走。

  不知走了多久,连手里的拐杖也不知何时没了踪影,却并不感觉疲累。

  甚至原本沉甸甸的身体都好像一下子变得轻盈,末了,几乎能小跑着,向着伸手即触的光源奔去——

  一跨步。

  豁然开朗。

  一大片的别墅区近在眼前,靠得最近的,则是栋气派的欧式大别墅——准确来说,是被别墅涵盖在内的,一块大草坪。

  自己就在这草坪上呆呆站着。

  她顿了顿,不住眨眼,适应着过分刺目的阳光,好半天,不知想到什么,又低下头。

  眼前所见,是一双足够年轻的手。

  几乎看不见任何斑纹,白玉剔透般的骨节分明,虽然比不上自家先生,好歹也算是十指纤长。

  总结一句话,那就是只有自己十来二十岁的时候才能保持的纤纤玉手。

  她“噗嗤”一声,笑了。

  这才迟迟回过味来,原来“死”是种这样的体验。

  灵魂离开僵滞的身体,过去的记忆倒流着,许久不曾清醒过的神思回炉,恍惚间好像一下子退回到少年时光,那些病痛和迟钝都早早远去——

  可这究竟是哪里?

  别墅也好,草坪也好,拆开来看她都算是见过,可组在一起,也不像是自家哪个不动产,毕竟眼前这过分北欧古典风的装潢,这台阶的纹路、金铜色的大门,怎么看怎么都像是来自上个世纪□□十年代的画风。

  呃,这个形容好像有点耳熟。

  陈昭挠挠头,环顾四周,一时之间有些茫然。

  却是时,一个白色的小皮球砸到了脚边,“噗”一下,又戏剧性地弹起,被她眼疾手快地接住。

  “……!”

  谁家的小熊孩子?

  她往球砸过来的方向一看,眼见那面金铜色的“巍峨”大门里侧,站着个看着不过五六岁年纪的小男孩。

  长得实在有些太精致了。

  年纪不大,唇红齿白,已经隐隐约约有了些帅哥胚的影子,加上鼻梁上架一副金丝框眼镜,竟然还有些浑然天成的书卷气。

  那双比橱窗里的洋娃娃还要漂亮剔透的黑曜石眼珠,此刻一眨不眨地看向自己,只消一眼,她刚刚还堵在喉口的质问就顷刻间烟消云散,瞬间变成一声亲热的:“啊,这是你的球吗?”

  小男孩还是盯着她,不说话。

  迟疑了好半天,方才凑到门边,从门栅栏的间隙里伸出一只手,“对不起,打到你了,”童声纤细,有理有据的,“不好意思,但可不可以把球还给我?”

  还肯定要还的。

  陈昭走近几步,蹲下身,与他视线平齐。

  手里的球刚递出去,这么静距离一看,她却瞧出点稀奇来。

  等等,这眉毛,这眼睛,还有这、这鼻子嘴巴,怎么越看越像……

  可不容她多想,小男孩接过球,说了句“谢谢”,便扭头就要离开。

  陈昭连忙下意识地一伸手。

  手指颤颤挣扎几下,险险拽住他衣角。

  “小朋友,等一下!”

  “小朋友”侧过头来,很是老成地一挑眉毛,没说话。

  陈昭吞了口口水。

  末了,面面相觑,只能没话找话似的挤出一句:“你、你怎么一个人玩小皮球啊?没有人陪你吗?”

  “……”

  完了,这话戳中人痛脚了。

  她眼睁睁看着小男孩脸上的表情迅速瞬息万变,急忙又补充:“不不、不是,我的意思是,没人有空的话,姐姐陪你玩好不好啊?”

  话音落地,小男孩怀疑的眼神上下扫视,将她从头打量到脚,生得漂亮精致的唇形微微抿起,明明只是个小屁孩,这表情,却似乎像是真的认真思索了百般利弊。

  末了,方才矜持又微微迟疑地,真正停住脚步,转过身来。

  他冲她点了点头。

  “可以。但只能你进来,到院子里来玩。”

  哟,还真聪明,挺有防患意识。

  陈昭乐了,忙不迭点头,等小男孩到那头开了个小门,复才悄悄跟进院子里,两人你一抛我一接,没怎么说话,可小男孩的嘴角,又分明越翘越高。

  他很开心。

  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发自内心地感到开心。

  陈昭心里一酸。

  等到他抛累了,抱着球蹲下身来歇会儿的时候,又忍不住问他:“你还想玩什么呀?姐姐都陪你去好不好?”

  小男孩起先没接话,只看着她,眨巴眨巴眼睛。

  许久,却还是庄而重之地摇摇头,“我不知道你是谁,太危险了。”

  虽然早就聊到这个结果,陈昭还是不免为他的少年老成叹了口气。

  好在她毕竟也是皮孩子钟意晟和智商大魔王钟意忱同学的妈妈,哄小孩的本事可不少,于是也不气馁,当即蹲下身来,亲昵地冲男孩招招手。

  到他一步三顿地迟疑着走到近处,方才眼眉一弯,轻轻拉住他的手:“我呢,叫昭昭,悠悠乾坤共老,昭昭日月争光的昭昭。你不知道我,可我知道你啊。你叫钟绍齐,克绍箕裘的绍,齐家治国的齐。”

  她掰着手指,一一细数,“你会六国语言,会打高尔夫球,还准备学书法,学钢琴,你是全天下最聪明的小孩,是不是?还有啊,没有人不喜欢你,但也没有人比我更喜欢你了,你相不相信?”

  “钟绍齐”愣了愣。

  大概是此前从没有人这么……直白地夸过他,所以他一下有些反应不过来,揉揉鼻尖,又挠挠头发。

  不管再聪明,说到底也只是个喜欢被夸奖的小孩呀。

  陈昭笑了,有一下没一下,轻轻拍拍他脑袋。

  “好嘛,你不愿意走,我就在这里陪你扔球,我们——嗯?”

  她话音一顿,低头,看着男孩伸出、轻轻牵住自己的小手。

  那张精致的小脸抬起,看着她,一字一顿:“我有门禁,下午六点司机会来接我,你是没有机会拐卖我的。”

  她失笑:“好好好……”

  “我想去游乐园,我没有去过。”

  对于小孩来说,这是个一点也不过分,甚至人有点心酸的愿望。

  她心里一软,连声音都软成棉花糖,只能轻轻应一声:“……好。”

  所以。

  在这个不知道是虚幻还是真实,死亡还是活着的空间里,十七岁的陈昭,就这样牵着六岁的小钟绍齐,去了她小时候那个年代、印象里记忆最深的游乐场,锦江乐园。

  他们排队,买票。

  男孩儿口袋里轻轻拽出来的钱,比陈昭搜刮全身掏出来那堆零钱还多,没钱又心虚的陈昭昭同学颇感惭愧,好在这么一来,男孩儿反倒更放下心来:这么笨应该不会是人贩子——喂喂喂,考究都写在脸上也太让人、让人无地自容了吧!

  他们去坐旋转木马,她抱着他进鬼屋,坐水上飞车。

  嗯,事实证明,鬼屋里她叫得比他惨烈,水上飞车的时候她全程不敢睁眼,一下来脸色苍白,还是他小跑着去一旁的小卖铺买了瓶水。

  陈昭揉着他的头发:“哎呀呀,你怎么这么懂事呀,真是好孩子。”

  不愧是我以后的老公!

  钟绍齐红了红脸,不说话。

  好半天,才声如蚊蝇的咕哝一句:“你休息吧,我保护你。”

  靠。

  陈昭愣了愣。

  靠,这是人类吗?这是六岁的小男孩吗?

  陈·芳心萌动甚至有点想让老公永远六岁·昭:呜呜呜呜呜他怎么这么好,我要嫁给他——啊不对,已经嫁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在笑什么?”

  她的偷笑被人发现,男孩歪歪头,看向她时,眼里满是疑惑。

  “没什么没什么,”陈昭连忙摆手,故作正经地轻咳,“机会难得,我们接着玩。”

  她说了算,也就起身接着在游乐园里“扫荡”。

  可惜有很多项目,这个时候的“钟绍齐”还是年纪太小,参与不了,末了,只能坐些最“娴静”的游乐设施,什么“茶杯碰碰盘”、什么“卡丁蹦蹦车”,

  到最后,陈昭索性带着他去玩套圈和捞小金鱼——曾经陪钟意晟玩过无数次的陈昭同学大杀四方,没过多久,两人就都是你一个我一个,怀里满当当的玩偶。

  抱着玩偶,去吃冰淇淋,去玩最普通的滑滑梯和跷跷板。

  陈昭看着那个满面笑容、吃一口冰淇淋就眼眉弯弯的小男孩。

  他藏在金丝眼镜后头的、忽扇忽扇的大眼睛满意地微微眯起,看人时又目不转睛,无辜可爱的,格外惹人疼。

  那本该就是五六岁的孩子该有的模样。

  爱吃爱玩,粘人精,是个会说话的小甜甜,如果自家钟生和阿晟一样,有个幸福美满的童年……他本该值得这一切的啊。

  她正愣着,忽然,眼前多了一勺冰淇淋。

  “为什么不吃?”男孩问她,手臂高高举起、紧攥着递到她嘴边的冰淇淋勺,“很好吃,你也吃。”

  陈昭就着他的手吃了一口,刚来得及品味两秒,又一口已经递到了嘴边。

  你一口,我一口。

  男孩儿很认真地执行着这个标准,永远是给她的多一点,自己吃的少一点,等到冰淇淋碗见了底,又认认真真地刮一圈,把最后一口留给她。

  她的心就像冰淇淋一样软化了。

  ——“谢谢你今天陪我玩。”

  只可惜,“六点”这个门禁时间,还是不多不少,在他们吃完冰淇淋的当口悄声来到。

  放下冰淇淋碗,男孩蓦地仰头看她,很认真地,在感谢之后,又轻声问:“你明天还来吗?”

  “我,那个……”

  “……”

  或许是看出了她写在脸上的为难,他并没有强求一个承诺。

  只是话音一转,蓦地笑笑,“我没有朋友,你是我第一个朋友,跟你一起玩,很开心——比扔球开心很多。”

  恢复了之前的老成有礼,甚至客套。

  但至少笑容是真诚的。

  陈昭心里一软,想着自己反正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刚想要开口答应,约下个别的时间一起玩,右手却蓦地被轻轻一拉。

  “……?”她那掏心窝子的哄人话被吓得堵在喉口,连忙偏头问一句,“呃,有什么……”

  有什么事?

  她以为是游乐园里的工作人员。

  那一眼,看见的却是同样似曾相识的金丝眼镜,耀中校服,早已长成、肩宽腿长的少年郎。

  她愣了愣。

  “……”

  这少年伸手,捏了捏她右脸,不轻不重的力气,却没说话。

  反倒复又侧过脸,打量着那个和自己生着相似眉眼的小男孩。

  “钟绍齐”微微蹙眉,问:“你是这个姐姐的男朋友?”

  钟绍齐回答:“是。你很羡慕我?”

  男孩儿脸色大变。

  “我没有。”

  钟绍齐孩子气地跟他“争辩”了一句,话里带笑:“你有。”

  或许是被戳中脆弱的“少年心事”,男孩儿不说话了,更懒得理睬眼前这个和自己打扮得很像的臭哥哥,只几步上前,往陈昭手里塞了个东西,便摆摆手,跟她说了再见。

  “娃娃送给你。老张要来接我了,如果你明天还来,我一直等你……嗯,最好不要六点之后,因为我有钢琴课,三点之前也不行,我要开始学击剑课了,会有老师过来。”

  话说完,也不等她回答,扭头就小跑离开。

  男孩儿一会儿便跑远了。

  陈昭回过神来,摊开手心一看,是一颗漂亮的千纸鹤糖果。

  “我小时候很喜欢这个牌子,”一旁的某位补充,“这颗是苹果味的。”

  陈昭扭头看他,唇角紧抿。

  她原本想问,“你怎么这么快就来了?”

  也想问,“你看你看,你小时候是不是特别可爱?”

  可刚要开口,莫名其妙地,又变成一句蓦地勾起鼻酸的、娇声娇气的:“……我好想你啊。”

  明明没过太久,可好像已经很久没见到过你了。

  最后一个话音落下,她伸出手,轻车熟路地勾住他脖子,扑进他怀里。

  还是那半点檀香苏烟气。

  就连在自己背上轻拍数下的动作,也那么熟悉。

  “昭昭啊,我没带糖,”他笑,“但我来接你回家了,没让你……等太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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