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查到
辛禾河边洗衣不久后,一个中年妇人就来找白旭了。
这十里八村里只有白旭一个大夫,且他医术好诊金又收的低,附近村子里谁有个头疼脑热的,都会来找白旭看病。
白旭原本蹲在院中侍弄药材,见有人进来,便从药圃里走出来。他一面将人往诊房带,一面问:“婶子是哪里不舒服?”
“我没不舒服,我今儿来啊,是为白大夫你做媒来了。”那中年妇人一脸喜色道。
原本正在翻药草的辛禾手一顿,见白旭面色变得局促起来,辛禾忙道:“瞧我这记性,厨房里还有疙瘩汤呢,我去看看。”
说完,辛禾就进厨房去了。
其实疙瘩汤早就被辛禾盛出来晾着了,但辛禾怕自己在那里白旭会尴尬,情急之下就躲到这里来了。
但干坐等也不是事儿,辛禾便开始擦起灶台来。
白旭从前所有的心思都只在他的药草上,厨房除了做饭的灶台和他惯用一副碗筷尚且干净外,其他地方都覆着厚厚的灰尘。
自从辛禾来厨房做饭之后,辛禾便将厨房里里外外全收拾了一遍。先前凌乱蒙尘的厨房,在她的手下变得整洁明亮起来。
“阿禾。”蓦的,白旭的声音从身后传过来。
正埋头堆柴火的辛禾闻言,就见白旭站在厨房门口。
辛禾抬手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眸光清亮带笑:“你们这么快就说完啦?刚好疙瘩汤也凉了,我们要现在就吃饭么?”
白旭张了张嘴,似是想说什么。但最终,他却只道:“现在吃吧。”
话落,白旭走进来端了汤盆,辛禾则拿着碗筷跟着他出去。
两人走到廊下将木桌放下,白旭将汤盆放在木桌上,辛禾拿过勺子盛饭。
这疙瘩汤白旭从没吃过。
是辛禾来这里之后做给他的,将面加水拌成米粒大小,再放上炒过的腌菜和地豆,吃起来滋味极好。
白旭和辛禾各捧着一只碗,坐在廊下喝疙瘩汤。
大黄和小白则在院中嬉笑打闹。
吃过饭后,白旭又抢着去刷碗,辛禾也没闲着,她将那些晾晒的差不多的药草分门别类的装了起来。
这些药草一部分会放进白旭的药柜里,另外一部分则会被白旭拿去卖了补贴家用。
等白旭刷完碗出来时,就见辛禾已经将药草收拾好了,此刻正在扫院子。
药草晒干后很脆,装药草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有碎渣会掉下来。
白旭见状,便去倒了水来。
辛禾刚扫完后,白旭便指着廊上道:“阿禾,你去喝口水歇歇吧,我来洒水。”
“好。”辛禾也不推辞。她径自走到水缸前,将水舀在木盆里,洗了脸和手之后又折返回廊下。
廊下的木桌上放着一碗水,辛禾喝的第一口,便尝到了蜜的甘甜。
她来这里之后,一直喝不惯这里的水。
但她从没同白旭说过,可白旭不知怎么看出来了,每次给她倒的水里不是放有蜜,就是放了紫苏或者藩荷。
辛禾捧着碗,慢吞吞的喝着蜜水。
而白旭则端着木盆,在院中走动洒水。清扫过后的院子被洒过水之后,瞬间变得洁净起来。
做完这一切之后,白旭才折返回廊下,与辛禾坐在一起喝水。
夕阳坠下了山头,慢慢有暗色涌了上来。
此时已是孟夏了,夜风袭来时,带着恰到好处的凉意和不知名的花香。
沉寂了一天的田里逐渐热闹起来,蛙声虫鸣此起彼伏。
辛禾抱膝坐在廊下,望着远处寂静而黢黑的山林,享受着难得的静谧。
白旭偷偷看了她好几次,似是想同她说什么,但终究没能鼓起勇气。
辛禾没看见的白旭的欲言又止,她只沉浸在夏夜凉爽的微风中。
过了好一会儿,白旭轻轻唤了声:“阿禾。”
“嗯?”辛禾歪头看向他。
“我明日要去镇上卖草药,你可有什么要买的东西?我帮你一并带回来。”白旭温柔道。
辛禾想了想,道:“醋和盐都快完了,你明天既然去,那就买一点囤着吧。”
他们住在村里,去镇上一趟不容易的。
“好,还有其他的么?”
辛禾又认真想了想,其他的好像不缺什么了。
“没有了。”辛禾摇摇头。她如今身无分文,吃住都在白旭这里,她也不好意思再让白旭破费为她买什么了。
而且她如今吃住不愁,她也没其他想要的东西了。
原本辛禾想再坐一会儿的,但考虑到白旭明日要去镇上得早起,她便道:“时辰也不早了,咱们歇息吧,明日你还得早起呢!”
“好。”白旭起身,走到厨房提了桶热水放在辛禾的房门口。
如今天热了,辛禾夜里临睡前总要擦洗一下的。白旭想着她是女子力气小,每次都帮她把热水提到门口。
辛禾擦洗过后躺到了床上。平日她几乎都是倒头就睡,但今夜她却有些睡不着了。
辛禾翻了个身,望着窗外稀薄的日光,不得不开始思索她的以后。
她的脚已经彻底好了,如今无论是走还是是跑都没有问题了。
按说她该识趣告辞了,可离开这里之后,辛禾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而且这里的生活太安逸太美好了,她有些舍不得离开。
而白旭也从未说过让她离开的话。
他们二人就都默契的没提这事。辛禾便也抱着“得一日清闲是一日清闲”的心态,不去想自己的以后。
可今日媒人上门之后,让辛禾意识到,她不能再赖在这里了。
白旭如今已在议亲了,自己待在这里名不正言不顺的不说,还有可能会影响到白旭议亲。毕竟没有哪个姑娘愿意嫁给一个家中还养着一个女子的男子。
看来她得找个时间同白旭辞行了。
但离开后,她又要去哪里了?而且她身无分文,她又能去哪里呢?
一想到这些,辛禾就觉头疼欲裂。
先前她还能逃避,但现在她却不得不面对现实。
既然打算离开前,那在离开前,她得想办法赚点钱。
隔着敞开的竹编窗,辛禾将目光落在不远处的山林里。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白旭就起了。
昨日白旭已同村里有牛车的人家说好了,他今日要乘人家牛车去镇上卖草药。
镇上路远,即便是坐牛车,他们也要早早就出发。
临出门前,白旭同辛禾交代:“我这一去,应该得午后才能回来,你在家饿了就自己做饭吃,不必等我。”
“好。”辛禾笑了笑,送白旭出门。
牛车的主人知道白旭要卖草药,所以特地将牛车赶过来,让白旭少走些路。
白旭将药材放到牛车上,回头同辛禾道:“回去吧,记得锁好院门。”
辛禾应了,目送着白旭坐着马车离开后,她又折返回小院。
不过回去之后,辛禾并未再睡回笼觉,而是盥洗过后,将两张饼和一竹筒的水放进篮子里,锁好院门后就往村外走。
这会儿天慢慢亮了起来,已经陆续有村民开始下地干活了。
路上辛禾也遇见了好几个村民。有人同辛禾打招呼问她这么早做什么去,辛禾便大大方方的说她要去找药草。
辛禾是在山中长大的,而山中的人向来都是靠山吃山。
山中遍地都是宝,只要勤快肯动手,总能找些东西变卖出银钱来的。
辛禾信心满满。
而此时的牛车行驶在蜿蜒的山路上,牛车上除了白旭之外,还有好几个同村人。
同村人看见先前白旭同辛禾依依惜别的那一幕,这会儿都在打趣白旭。
“阿旭,先前婶子还以为你是菩萨心肠又犯了,现在看来,你这是给自己捡了个媳妇儿呢!”
“不是不是。”白旭试图解释,但有人已接话了。
“嘿,你们还别说,旭哥这次捡的这姑娘,长得跟个天仙儿似的。我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姑娘。”
“长得好看有什么用?吃不了苦也下不了地,难不成每天供着!”有位上了年纪的婆子语重心长同白旭道,“阿旭啊,你别听他们胡诌,你听我老婆子的,娶媳妇儿最要紧的是她勤快眼里有活能生孩子,长得好不好看那都是虚的。”
“周婶子,你这话可就不对了啊。我媳妇儿要是长得好看了,我自己有面儿不说,我干活也更有劲儿了呢!”
一开始这些人只是单纯的打趣白旭,但说着说着,话题就歪到娶媳妇儿好看有没有用上了。
白旭一贯性子温厚,听话题都歪到没边了,他便抱着自己的药材默默坐在角落里没说话。
他们村子偏僻,从村里即便是坐牛车,也得走一个时辰才能到镇上。
到了镇上后,牛车上的人便陆续下来,问清楚牛车主人回村的大概时间后,他们便结伴进城去赶集了。
白旭拎着他的药草径自去了常去的药铺里。
药铺的掌柜与他相熟,看过他带来的药草后,仍按照从前的价格收了。
待掌柜算好账后,白旭将一张药方递过去:“朱掌柜,劳驾。”
每次白旭来这里卖完药草后,总要在这铺子里再买些药,都是村里没有的药。
那掌柜一面替他包药,一面摇头道:“怪道你们村和附近村都说你心肠好,你这简直就是活菩萨下凡嘛。”
掌柜这话说得三分称赞,七分奚落。
常人言,‘黄金有价药无价’,无论是开药铺的,还是坐馆大夫,哪个不是赚的盆满钵满的。
只有白旭这个傻小子,非但没赚到银钱,反倒还赔了不少钱,同行私下哪一个不骂他蠢。
但一身衣袍洗的发白的白旭却不甚在意的笑了笑:“家父临终前曾叮嘱过在下,莫要忘了医者仁心四个字,在下不敢辱没父命。”
朱掌柜嘴上没再说什么,但却在心里暗骂了声:呆子。
很快,白旭要的药材就包好了。
朱掌柜算过账之后,发现扣除白旭今天卖的药草钱之外,白旭还得再给他补二十文。
白旭从袖中拿出钱袋,小心翼翼数了二十文交给朱掌柜之后,这才出了药铺。
之后白旭又陆陆续续去买了盐和醋以及一些家里缺的东西。先前空荡荡的背篓,很快就装的快满了。
家中缺的东西差不多都买完了,而白旭的袖子里还有余钱。
白旭思量再三后,终是鼓起勇气走进了一家布店里。
女掌柜见他进来,立刻热情的迎上来:“小哥要买布啊?是要自己裁衣,还是给家里人裁衣?”
“给家里人裁衣。”白旭细若蚊蝇道。
“那家里人是男是女?”
“是女子。”
这是白旭第一次进布店给女子买布,所以他十分不自在。
那女掌柜瞧见他耳尖红红的模样,顿时了然:“哦,是给心上人挑选裁衣布料吧。那小哥你来这边看,这边都是店里最时兴的布了,好多姑娘都买它回去裁衣呢!”
这边的布花花绿绿的有很多。
白旭却一眼看中了一匹牙红色的料子。
辛禾如今穿的都是他母亲的旧衣。他母亲上了年纪,衣物大多都是灰褐色的,但辛禾生得白,她穿红色一定很好看的。
女掌柜见白旭盯着那匹红布,当即便打趣奉承道:“小哥你眼光真好,好多成婚的姑娘都选这匹布料做嫁衣呢!你若给你心上人买了这匹布回去,保管她明日就答应嫁给你。”
“不是不是,我们不是这种关系。”白旭忙仓惶解释,但一张面皮却红的厉害。
他只是单纯觉得,阿禾是个姑娘家,应该穿些鲜亮的衣裙,而不是一直传他母亲的旧衣。
而且他救她也只是出于医者仁心,并没有想要挟恩图报逼她嫁给他的意思。
但白旭怕女掌柜的再说,索性飞快选中一匹:“我要这个。”
是一匹桃红色的布。
一刻钟后,这匹布被白旭背着出了布店。
出了布店之后,白旭才想起来,他今日原本打算来镇上买鞋的。但现在他的钱袋里只剩五文钱了,买鞋肯定是不够了。
恰好旁边有卖饴糖的。白旭便走过去,用仅剩的五文钱买了一包饴糖。
幼年时,每次他爹娘来赶集,他在家中最盼望的,便是爹娘回来时给他带包饴糖了。
今日阿禾没来,他也给她带包回去尝尝。
买完这一切之后,白旭兴冲冲带着饴糖往城门口的方向走。
现在他要买的东西已经买齐全了,就等大柱办完事,他就能坐着大柱的牛车回村了。
到了城门口,大柱还没来,白旭便将背篓放下,坐在一处树荫下纳凉。
如今已是四月下旬了,再有十来日就是端午了,天也一日比一日热了。
白旭坐在树荫下纳凉的同时,目光落在进进出出的人身上。
他们这边每旬逢二六八有集。来这里的基本都是附近的村民,有的来镇上卖山货,有的来买些日常家用的东西。
蓦的,一匹马闯入了白旭的视线。
白旭一怔,他们这个小镇上,见到最多的是牛车,甚至连骡子都不多见。可现在,这里却出现了一匹马。
不,更准确的说,是七匹马。
这在他们这个小镇上是十分罕见的。
白旭下意识看向打头的那个男子。
那男子一身霜色锦袍,头戴白玉冠,他端坐在马背上,明明生了副清隽温和的皮相,但眉眼间却全是漠然冷冽。
他身后的六个随从,个个腰间挎着刀。
他们一行人风尘仆仆,瞧着似是从很远的地方赶来,他们的靴子和马蹄上都沾有泥。从衣着打扮和周身气度不难看出,这行人非富即贵。
白旭匆匆看了一眼后,便移开视线了。
这样的人非他们平民百姓能沾染的。
但此时的白旭丝毫不知道,这群人很快就会出现在他的家中。
“阿旭。”有人在叫他。
白旭转头,就见大柱赶着牛车出来了,他忙背上背篓往牛车的方向走去。
而池砚一群人很快就找到了客栈。
镇上最好的客栈在他们眼中,仍十分破败。
池砚亲自将杯盏用沸水烫了好几遍之后,才倒了盏茶递给魏明烬。
魏明烬只喝了一口,顿时便蹙眉。
这茶也不知道放了多少年了,入口透着一股霉味。
池砚立刻道:“那小人再重新去买些茶叶来。”
说着,池砚就要去,却被魏明烬叫住。
“不必了。”魏明烬将茶盏放到桌上,吩咐道,“办正事要紧。让所有人用过饭后,拿着画像上街挨个儿找人询问。”
一旬前,魏明烬离京后,快马加鞭赶到了渔阳,到了发现辛禾尸体的地方。
因水匪劫船一案尚未告破,跟此案有关尸体暂时都留在渔阳府衙里。
魏明烬去府衙里看过。那女子的身形虽然与辛禾很像,但她后背左侧肩胛骨上却少了颗红痣。
那一瞬间,魏明烬有种回到了人间的感觉。
死的女子不是辛禾,而辛禾的镯子却是从这女子手腕上摘下来的。那便意味着,这女子之前曾同辛禾见过面。
为了弄清缘由,魏明烬耐着性子留在渔阳县,帮县衙破获了这桩大案。
但那群水匪却无一例外都说,他们从没见过辛禾。
当时他们已经痛快认了劫船杀人一事,犯不着再在这种事上撒谎,魏明烬便信了他们的话。
若他们没见过辛禾,而辛禾的镯子却出现在被他们杀了的女子腕间。那便意味着,这镯子是辛禾给那女子戴上的。
至于是生前戴上的,还是死后戴上的,那就只有辛禾这个当事人最清楚了。
不过不论是生前还是死后,都意味着,辛禾曾在渔阳出现过。
在渔阳出现过就好。
雁过留痕,他总能顺着蛛丝马迹找到她。
池砚应过后,忙去照办了。
魏明烬独自坐在客栈桌边,望着窗外耀眼的日光,神色愉悦。
禾娘,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了,你等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