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现在在便利店买的牛奶跟面包,并不是今晚的晚餐,她今天在公司加班的时候,已经吃过饭了。
牛奶跟面包是明早的早餐。她买完了东西,从便利店出来后,沿着人行道开始朝小区的方向继续走,她小区的方向,是背对着沈闻洲他们的。
钱欢今天上班穿的是双奶咖色的细跟高跟鞋,很是漂亮。但这双高跟鞋她好久好久没穿过了。鞋子好久没穿,也是很容易放坏的。
她拎着东西走了没几步,高跟鞋突然就断了跟。她重心瞬间失衡,跌跌撞撞差点摔倒。好在她平衡性不错,最后她稳住了。虽然稳住了没摔地上,但断了跟的那只高跟鞋上面的脚,好像有扭到了脚腕儿。疼。
疼的很。
也好在在她的身旁不远处,也就两三米,刚好有一处可供行人暂时休息的休闲长条凳。
路灯下,钱欢看看长条凳,一瘸一拐朝那儿慢慢走去。
她要去那儿坐会儿。
脚腕儿太疼了,她现在很需要找个地方坐下来缓缓疼痛。
雨停没多久,她以为长条凳上得是湿漉漉的,得先需要她好好擦拭一番。不知道是不是刚才有人坐过,擦拭过了,还是在夏季,长条凳上的水汽快速蒸发了,此时休闲长条凳上是没有雨水的痕迹的,很干净。
太幸运了。
看现在长条凳处没其他人,钱欢先把包跟手里的塑料袋放在了长条凳上,之后她整理下裙子,优雅坐下来。
坐下后,脱掉高跟鞋前,她先四处望了望。在公众场合脱鞋总觉得有点不雅观,她会想在人较少的时候,脱下鞋看看扭伤的脚。
在她扭头朝她右手边的方向望去时,首先就被不远处几个穿着白衬衫,身材高大挺拔,气质不俗的年轻男人们的身影给吸引住了。
在她在心里暗叹这几人的身材真是绝的时候,路灯下,定睛仔细看一眼,忽的就跟走在最前面的男人对视了。
“二哥。”她对着男人心里轻喊一声,之后再仔细看看那群男人中的其他人,都是她熟悉的面孔。
都是沈闻洲的朋友,沈闻洲曾带她跟他们一起吃过饭,把他们介绍给了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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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湿凉爽的街边,看到钱欢朝他们这边看过来。看清了钱欢的正脸,确认了对方的确就是钱欢。
方晨傲娇的哼了声:“是欢欢对吧,我就说嘛,我早上看到欢欢了。”
方晨:“我们欢欢刚才是不是扭到脚了,突然坐在长条凳处,应该是扭到脚了。”
方晨:“我们先去看看欢欢,再说去画廊的事儿吧。”
他的提议,被沈闻洲给否了。
沈闻洲淡淡看他眼,说:“改天你们再跟欢欢见面吧,欢欢脚应该扭到了,她现在哪有空应付你们。你们去画廊吧,我自己去看看欢欢,看看要不要送她去医院。”
方晨看看沈闻洲的冷淡模样,心里虽不服,他蛮想跟钱欢过去搭搭话的,得有半年没见钱欢了,他有点想念她。
但他又有点怕沈闻洲,只好乖乖嗯声,语气多少还是带了些不情不愿:“那就改天吧。”
方晨跟众人很快在小交叉口拐弯了。
路灯下,钱欢看着沈闻洲独自一人朝她这边慢慢走了过来。
男人的身材真是好极了。
剪裁利落的白色衬衫跟西裤穿他身上,精神又很精英。
男人原本拎着他的西装外套,在他朝她这边走来时,她看他把西装外套优雅搭在了手臂上。
……
她跟这个在朝她走来的年轻英俊的男人已认识许久了。
虽然认识好久了,虽然对方很可靠,对她一直挺不错,挺照顾她。
但是,眼看着沈闻洲朝她越走越近,他那张英俊白皙又极为冷淡矜贵的脸也就越发清晰起来。
他不太爱笑,总是面无表情的,气场又强大冷冽,带着压迫感,让钱欢不自觉的也会跟方晨一样,有点怕他。
等沈闻洲走近了,钱欢仰头看看这个个子很高的男人,她的眼神中带了些许怯意。
她还没来得及脱掉高跟鞋查看脚腕儿呢,男人来到她身边后,随手先把搭在手臂上的外套递给了她,之后他低头看了看她断跟的鞋子,边蹲下了身,边问她:“脚是不是扭到了?”
他刚才待在冷气足足的酒店餐厅,外套上沾染的冷气还没有完全散去。
他的外套递过来后,钱欢抱在怀里,感受着外套上的凉凉气息,挺舒服的。
他高级定制的外套上,还有着淡淡清香。
在她闻着好闻的清香点头的瞬间,只觉得受伤的那只脚突然就被沈闻洲从鞋子里拿出来,轻轻抬了起来,轻托脚跟固定在了他宽大的手掌上。
第一次被男人触碰脚,感受到男人手上的凉度,她虽然感觉也很舒服,但也有点不好意思,也有些不自在,不由脸红一红,垂眸看看蹲在她眼前的英俊年轻的男人,她同时心里也有点忐忑,虽然她脚很干净,但眼前这个男人很爱干净,是有些洁癖的,他此时触碰她的脚,没关系的吗。
在她乱想的时候,沈闻洲已经快速的检查好了她扭到的脚腕儿,快速的把她的脚放回到了她的鞋子里,之后他继续保持着蹲着的姿态,仰头淡淡看她:“应该不是很严重,脚腕儿只是红了点,没有肿起来。”
不是很严重就好。
应该的确不是很严重,因为她现在已经不觉得脚腕有多疼了。
不由暗暗庆幸她今天穿的高跟鞋好在没有太高。
钱欢心里松口气,忍不住心情愉悦的对着沈闻洲甜甜笑了笑。
甜丝丝笑了没一会儿,她触及到了沈闻洲投来的,有些不悦的目光。
钱欢慌忙收敛下笑,就看沈闻洲抬头望向她,那张英俊逼人的脸目不转睛一直望着她,问她:“什么时候回的东城,怎么也不跟我说声?我去机场接你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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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超爱的人,妹妹回来不告诉他,他不开心,是想妹妹想的紧,竟然没让他第一时间见到她解解相思之苦吗~
这本就想写个他超爱超爱的甜丝丝的浪漫故事~
感谢喜欢的宝宝们[亲亲]求收藏求评论,这章继续降落红包~
第3章
他可是事务繁忙的大人物。
赫赫有名,财大气粗的沈氏集团最年轻的掌权人,日常里忙的不可开交的。
前些日子在伦敦,她有听闻,沈氏集团最近在调整部分业务板块,他应该会更忙的。
夜色沉沉,潮湿的街边。路灯下,钱欢跟英俊的男人近距离的目光对视着,因心里有点怕他,漂亮甜美的女孩模样乖乖的,很快实话实说:“前天回来的。听说二哥你最近特别忙,就没打扰t你。想着回东城后,一切安顿好了,改天再跟你说的。”
凉凉微风吹过,又吹乱了些漂亮女孩的头发,带了些凌乱的美感。
沈闻洲静静看会儿眼前漂亮白皙,脸颊轻盈饱满,唇红齿白的女孩子,对于她的解释,他没再多说什么。
她的鞋子断跟了。
刚好不远处就是一家鞋店。
沈闻洲起身,目光在那家店停留片刻,再看钱欢:“我去那边给你买双舒服的拖鞋,你坐这儿稍等会儿。”
柔和路灯灯光中,男人很快走去了那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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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哥的身材真是太好了,走路性感又优雅,玉树临风的。她这个二哥脸长得也足够好看,是她长这么大,见过的最英俊,身材最好,气质也最矜贵的男人。
当着他的面,她有点怕他,不太敢直勾勾看他欣赏他。但他背后可没有长眼睛,她可以尽情的多看会儿。
钱欢忍不住盯着男人好看的背影好好看了会儿。
沈闻洲大长腿,没多久就进了鞋店。
钱欢看不到他了,小孩一样噘噘嘴,仰头看起了东城深沉的夜空。
今晚阴天,没有星星。
“看什么呢?”二哥买鞋子的速度有点快啊。感觉仰头看了夜空没一会儿,他竟就买到了鞋子到她身边了。
钱欢仰头看看到她身边的男人,浅浅笑一笑:“二哥你速度好快。”
沈闻洲暂时没说话,弯下腰去轻轻把买来的明黄色的拖鞋放在了地上,才开口:“换上吧。”
她喜欢明媚艳丽,比较亮的颜色。他很清楚她的喜好,钱欢看看很合她心意的明黄色拖鞋,嘴角又轻轻勾了勾。
她点点头,很快脱去高跟鞋,把漂亮的双脚伸进了拖鞋里。
“虽然脚腕儿没有肿起来,应该不是很严重。保险起见,还是去医院让医生看看比较好。”沈闻洲等她换好了鞋,望着她,说。
男人此时站直了身子在她眼前。男人的个子那么高,钱欢坐在长条凳处,使劲仰头看看他,很乖的点点头:“好,我会去找医生看看的。”
她说完,扭头看眼刚才方晨他们拐弯的地方,对沈闻洲又说,“哥你是不是跟小方哥陆恒哥他们有什么事儿要忙啊。你可以去忙你的了。我自己可以回家的。”
她口中的小方哥指的是方晨,陆恒哥自然指的陆恒。
大概是不想沈闻洲担心她,钱欢想一想,“我回来后一直住在绿水园。哥你知道的,我们绿水园二期就紧挨着家社区医院,我待会儿回家会先去趟社区医院的。”
她低头再看看脚,轻轻抬下受伤的那只脚试探性的踩踩地面,“拖鞋好舒服,脚腕儿也没有多疼了,我自己回家完全没问题。”
她现在换上拖鞋,脚踩地面,也并未感觉脚腕儿处有多少痛感。
既然自己能回家,她也就并不想耽误眼前这位分分钟都是钱的大忙人的时间了。
他抓紧忙他的正事儿去吧。
她话落,仰头又对上了男人冷淡的脸。之后她听他说:“我跟方晨陆恒他们没什么重要的事儿。陆恒在附近开了家画廊,刚才只是想一同去他画廊看看。”
英俊冷淡着一张脸的男人接着抬手腕看看腕表,不以为意的说,“他的画廊什么时候去都可以的。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家。”
送她回家是肯定句。
不是商量询问她意见的语气。
二哥有时候霸道的很,说一不二。
对上他棱角分明的脸,钱欢很识趣儿的没再多说什么,索性大大方方接受了下来,冲他微微笑一笑:“那就麻烦二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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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处的街边,司机刚好开车来接了。
车子很快稳稳停靠在路边。
二哥这是又换车了吗,钱欢远远看看停靠在路边的车子,是辆白色的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