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头能吃什么?鱼眼睛?”毛仔犯难了。
“那你吃鱼眼睛。”叶从溪让他去夹。
鱼眼胶质多,吃起来滑爽美味,周边还带着剁椒跟的泡椒,咸香酸辣的滋味瞬间在舌尖上绽放开,香得他一个哆嗦,眼睛都变纯净了。
“哇哦,好好吃啊!”毛仔本来还想着鱼头好像没什么肉,都是骨头,应该不够吃啊,但没想到溪姐做的鱼肉那么香,这味道也太带劲。
就这么一口鱼眼,再加上细细碎碎的辣椒,他直接就配着吃了大半碗饭,嘴里都是香的。
“鱼好吃,上面的辣椒也好吃,只吃辣椒都够下饭了。”毛仔美滋滋地说。
叶从溪刚刚吃完底下香辣脆爽的金针菇,伸出筷子去夹鱼肉,她夹的是鱼嘴的位置,鱼头被焗软了,只要微微一用力,就能连骨带肉拨下来:“你光吃辣椒干什么?这还有肉啊,这里都是能吃的。”
“这也能吃?”毛仔以为只有鱼眼睛能吃。
他学着叶从溪的样子将另一边鱼嘴夹下来,鱼肉挂着香浓的蒜蓉辣椒酱,毛仔又点了点底下的料汁,这才吃进嘴里。
天啊~~
毛仔整个人陶醉的,飘飘然的,他感觉整个人幸福得快要上天堂了。
没想到鱼头这个部位的肉也那么好吃,又嫩又滑,很轻易就能用舌头把鱼脸肉从鱼骨上面吸下来。
没错,吸下来,甚至都不用啃,白嫩嫩的鱼肉就这么吞进肚子里。
毛仔吃得津津有味:“没想到鱼头还有那么多部位都是能吃的。”
梁小兰吃着鱼头大口扒拉着米饭:“鱼头可好吃了。”
郑金茹也说:“小叶师傅这个鱼头处理得好,我之前用鱼头炖过豆腐,但煮得不够味。”
梁小兰吃完米饭,她本来想再去添饭,但看着锅里的辣椒碎,脑海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小叶老板,冰箱里是不是还有点面条,我能不能去煮了用来和这个辣椒一起拌面。”
“是还有点面条,”叶从溪点点头,正好她吃饱了,“我去给你煮吧。”
她速度快,很快就做好一份炸蒜酱油捞面。
因为梁小兰说她要弄辣椒碎拌面,所以她特意没有搞太咸。
等把砂锅里吃剩下的辣椒酱淋在拌面上,然后拌一拌,让细碎鲜辣的辣椒碎均匀地粘在面条上。
梁小兰吃了一大口,香得她连不小心沾在嘴唇上的辣椒汁都要舔干净。
“这面条太香,这都能当做一道菜来卖了,就叫做辣椒拌面,肯定很多人吃。”
林秋娇本来是用辣椒拌米饭吃的,她闻言,也要试试辣椒拌面。
大家你一筷子,我一筷子。
拌面吃完了,砂锅里的辣椒碎跟金针菇也被吃完了,桌子上就剩下骨头,其他餐具全都干净得反光,仿佛没用过一样。
林秋娇还用筷子在砂锅里捞了捞,试图再捞一点出来。
叶从溪看着妈妈这个样子,露出笑容:“妈妈,你还想吃?那我们明天做点这个卖吧,我去跟鱼摊的老板说一下。”
现在店里也拉了电话,鱼摊老板没有电话,但是菜市场有。
叶从溪的电话打到菜市场那,让管理人员帮忙联系一下鱼摊老板,多加五十个鱼头。
打完电话,张阿婆正巧从门口路过,拿了点桑葚给他们吃。
三月份的桑葚,又酸又甜,酸得很清爽,甜得不腻。
林秋娇吃了两口,看见叶大翔嘴巴的颜色,也龇起牙问:“我牙齿上面有没有颜色?”
“有有有,又紫又红又黑。”毛仔哈哈哈哈,他张开嘴巴,努力不触碰牙齿,把桑葚放在舌头上,用上牙膛压爆了桑葚。
然后伸出舌头,假装僵尸的样子:“哇呜呜呜,有没有被吓到?我这样恐怖吗哈哈哈?”
“我也要玩我也要玩!”梁小兰兴致勃勃。
连叶大翔跟林秋娇也玩起来。
幼稚!
叶从溪哼哼两声,却也伸手,拿起一个桑葚,把舌头变成恐怖的紫红色,然后去吓唬警长。
警长竖起猫尾巴,在楼梯跑上跑下。
叶从溪也紧跟在后面追:“小猫咪,别跑啊,让我抓到你吧~!”
抓到你,然后把你亲亲亲,把你的小嘴筒子也亲成黑紫色的。
叶从溪跟警长就这么上蹿下跳着。
刀疤一吃着桑葚,忽然想起一件事,开口:“翔哥,明仔前几天去找我,问我们要不要去他们家摘菠萝。”
明仔算叶大翔的半个小弟,之所以是半个,是因为他是先跟刀疤兄弟认识。
然后跟叶大翔认识没几天就回乡下去了,因为他爸摔断腿,他要回去养猪种田,暂时当不了古惑仔。
直到前几天,明仔来一趟涌头镇这边,去刀疤一之前租的房子看了看,发现他们还在,就给他们说了这事。
“到时候喊上翔哥和秋姐一起来,菠萝管够!多到再不吃就要烂在地里了。”
刀疤一当时赶着回店里干活,再加上这几天店里事情挺多,一下子就给忘记,直到刚刚吃了桑葚,这才想起来。
“好久都没看到明仔,那时候还想把明仔也喊过来一起干,不过想到他家里还有活就算了。”叶大翔说。
而且他们只知道明仔在哪个村,具体村里哪个地址也不知道,现在交通不方便,找过去一趟还挺麻烦。
林秋娇眼睛亮亮地说:“我也想去摘菠萝,问问小溪要不要去。”
叶从溪在楼梯上就听见他们的对话,她抱着警长下来:“可以啊,下星期放假的时候我们去吧。”
现在叶氏饭馆是一月休息四天,下周六日她也放假,店里休息两天,去找明仔玩。
叶从溪记忆里对明仔的印象不深,只记得好像比毛仔大一点,性格有点腼腆。
不过腼腆不影响他当九零年代杀马特。
一眨眼,就到了周六早上。
叶氏饭馆门口贴着休息两天的牌子。
客人们过来一看,没开门,心里咯噔一下,然后一看只有两天。
还好还好。
有了那么长时间作对比,这两天看起来都没那么难熬。
吃了闭门羹的顾客来来去去好几波,此时,叶从溪他们也包了一台面包车去找明仔。
明仔姓谢,住在谢家村,不过谢家村还挺大的,分为上村跟下村,具体在哪里还真不知道,只能下了车慢慢找。
村子里的人都互相认识,叶从溪他们几个陌生面孔很快就引来关注。
“你们是来找人的吗?”
“对啊,你认不认识个叫谢明的,跟我一样染着黄色头发……”
叶大翔说到一半,刀疤一悄咪咪跟他说:“翔哥,明仔现在没有染黄色头发了。”
什么?
叶大翔闻言心碎了,想当初,明仔特意跟他染了一样颜色的头发,说这是对他的崇拜跟忠心。
唉。
不过来都来了,还是得找到人再说。
几人一边打探一边往前走,很快就来到下村,刚好村口有人,他们就过去问。
“你们找明仔干什么?”说话的阿姨显然是认识明仔的。
“我是明仔大哥,我过来看看他。”叶大翔一副十足十的大哥样子。
“那边,这里走过去,最后一家就是他。”阿姨说完,目光又落在他们身上。
等叶从溪他们道了谢,往前走,阿姨依然不舍得挪动视线,直到只拿到一点影子都看不见了,她这才一拍手,激动地去跟自己的好姐妹分享八卦。
“刚刚有一群人来找明仔,穿得光鲜亮丽的,说是明仔的大哥,明仔什么时候还有这门亲戚啊?”
叶从溪一家都长得挺好看,身形也高挑,而且现在店里生意好,林秋娇也舍得买好的衣服,人靠衣装马靠鞍,这么一整确实光鲜亮丽的。
连带着刀疤一跟毛仔他们都光鲜起来。
谢家村都挺穷的,明仔一家还是这里头最穷的,他爸腿不好,他妈心脏不好,家里现在就他跟他奶奶能干活,谢奶奶年纪也大。
这一家怎么看怎么不行。
居然有人来找,还是看着混得很好的人,那个年纪比较小的小姑娘手里还拿着相机呢。
相机耶,是很贵的东西了。
顺着刚刚那个阿姨说的方向,几人踩着泥地走。
涌头镇那边起码是水泥地了,但谢家村这里还到处都是泥土地,而且也没有路灯,这到了晚上肯定乌漆嘛黑的。
幸好现在是白天,马上要到最后一处房子,那房子里头也走出来一个身影。
那身影看见他们,好像以为自己出现幻觉般,又揉了揉眼睛,连揉三次,确定是真的,语气不可置信地说:“翔哥,秋姐,你们怎么来了,大一哥!”
刀疤一笑道:“不是你让我们来摘菠萝吗?”
谢明愣了愣,反应过来,挠挠头:“哦哦,是哦。”
但他真没想到他们回来,毕竟过来这里一趟要花的钱,能买好多菠萝了。
谢明也知道,他们肯定不止是为了菠萝来的。
经过叶从溪的提醒,叶大翔还拎了礼物,给谢明的爸爸妈妈还有奶奶。
谢明爸妈都显得特别拘谨:“我,我们这里也没什么能招待你们的。”
谢明爸妈还想把珍藏的奶粉拿出来冲给他们喝。
“不用啦叔叔阿姨,让明仔哥带我们去菠萝地就行,我们想吃菠萝。”叶从溪说。
“要吃菠萝啊,好好好,明仔,快点带你大哥他们去摘菠萝。”谢爸招呼道。
谢明就带着叶从溪他们出去,一行人浩浩荡荡来到菠萝地。
菠萝树只有半人高,像放大版的仙人掌,上面挂着带刺的菠萝,摘的时候得戴上手套,不然没摘两个就要废了。
谢明家就三副手套,所以谢明带着刀疤一跟叶大翔下地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