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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想活着_分节阅读_第132节
小说作者:镶黄家的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1.21 MB   上传时间:2026-02-14 18:57:00

  当然,还有邵东阳承诺他的鸡腿,他亲口说的,想吃多少吃多少的,可不能反悔。

  邵东阳无数次为自己当初说的话后悔,警犬的营养要均衡,怎么能总吃鸡腿呢?

  云清可不管,反正是你答应的,鸡腿必须不能少。

  这次行动给D贩带来的损失不小,金三角更是面临重新洗牌,乱的很。

  国内就轻松多了,根据线人传回来的情报,各个势力开始争夺资源,都忙着抢地盘呢,都顾不上别的了。

  邵东阳就是这个时候休假的,他要回去做新郎了。

  云清自然也是跟他一起回去。

  这是他第一次来邵东阳的家,邵爷爷和邵妈妈对他都特别好,尤其是邵爷爷。

  邵东阳忙结婚的事情时,都是邵爷爷在照顾他,每天和他一起在大院里训练,玩的最多的就是捡球。

  邵爷爷年纪大了,跑是跑不动了,扔球还是没问题的,云清就当尊老了,不然他才不愿意玩这么无聊的游戏呢。

  邵东阳的婚礼很简单,来的都是两家的亲戚,或者系统内部的人,连婚纱照都没有挂,仅有的几张合照也是压箱底,轻易不会拿出来。

  云清也确实如魏薇希望的那样,在婚礼上给他们送戒指,看到那对代表永结同心的戒指戴在他们手上时,他也开心,这一世,邵东阳应该有一个美满的结局。

  婚礼过后,云清和邵东阳夫妻又一起回到边境。

  一年后,魏薇生下了他们爱情的结晶,一个非常健康的小男孩。

  这小子从小就粘着云清,看到云清比看到他爹都开心,只要邵东阳休假回家,他都恨不得睡在狗窝里。

  这事他还真干过,两三岁的时候,云清跟着邵东阳休假回家,这小子大半夜的从小床上爬下来,跌跌撞撞的跑到狗窝里,窝在他的肚皮上接着睡。

  云清坏心眼的没吱声,结果第二天早上差点把邵东阳和魏薇吓死,睡醒一看,孩子丢了!等他们跑到客厅的狗窝,就看到一大一小两个身影,睡的那叫一个香。

  那天小家伙被魏薇拍了两巴掌屁股,云清的鸡腿也被扣了。

  云清一直服役到15岁,这个年龄对狗狗来说,相当于人类的80岁,已经是老人了。

  这一年,云清退役,邵东阳也调回京都,被他收养。

  他们这对组合在边境的14年里,破获大大小小无数个案件,抓获的犯人他们自己都记不清了,光是云清的勋章就有满满一大盒。

  据统计,自从云清到了检查站,就没有一点不该有的东西从这个站进去过。

  就连走私贩都知道,这个检查站是所有的站点中最难闯的,无论你用什么办法,都逃不过那条警犬的鼻子。

  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

  D贩们恨云清和邵东阳恨得牙根都痒痒,甚至还有想刺杀他们的,可惜狙击手还没到位,就被发现并抓获了。

  再后来,科技越来越发达,摄像头、无人机等设备的运用,更是让他们逃无可逃。

  云清退役后,就跟着邵东阳的儿子邵正安,已经是初中生的他,依旧很黏狗。

  云清会每天送他上学,放学还会去校门口接他,然后一起回家,邵正安的零花钱都被用来给他买零食了。

  一人一狗会在放学的路上,偷偷的买烤肠、买炸鸡腿吃,吃完再回家,可不敢让邵东阳和魏薇发现,会被骂的。

  邵正安的同学都知道,他家养着一条聪明的大狗,还会偷偷的带零食给他吃,在这些小少年中,云清特别受欢迎,就连放假出去玩,也会带着他。

  作为一只狗狗,能玩遍京都大大小小的景点,也是云清没想到的事。

  在邵东阳升任京都市副局长的那一年,云清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他已经20岁了,在狗狗中算是非常长寿的。

  那一天,整个邵家的人都哭了,尤其是邵东阳,四十多岁的大男人,哭的稀里哗啦的,真是没眼看!

第218章

  云清回到空间后,看着那一盒子的勋章,开心的笑了,没错,他脱离本体后,并没有急着离开,因为他知道,凭着邵东阳对他的了解,这勋章肯定要给原主陪葬的,所以特意多等了一会儿。

  把勋章放进云清福地的书房里,这才开始修炼。

  …………………

  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是在晚上,眼前黑乎乎的,他此时正躺在炕上,旁边还睡着一个老妇人,嗯?妇人?

  云清有种不好的预感,赶紧接受记忆。

  现在是华国的70年代,原主名叫赵云清,生于1921年,八岁的时候,被父母卖到地主家做下人,后来凭着憨厚老实的性格,给地主家的大少爷做了小厮,名字也是大少爷给起的。

  可原主没什么心眼子,胜在老实忠厚,即便贴身伺候大少爷,也不得他重用,就是干些跑跑腿之类的小活,倒是跟着识得几个字,反正也不多就是了。

  在原主18岁的时候,因为闹鬼子,主家决定举家搬迁,原主被还了身契,跟他一起还身契的还有很多下人,其中就有原主的媳妇王小贤。

  他们这些下人本就是跟着主家生活,主家一走,他们就变成了无根的浮萍,再加上闹鬼子,朝不保夕的,于是本着互相取暖的原则,原主娶了王小贤,夫妻俩又逃荒到了乡下,这才安定下来。

  夫妻俩一共生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

  老大赵丰收,生于1940年,娶妻王春杏,同样是逃荒来的女子,生有两子,大儿子赵金生今年8岁,二儿子赵木生今年5岁。

  老二赵胜利,生于1945年,娶妻李桂英,是本村的女子,生有一子,赵水生,和赵木生一样,也是5岁,只是月份大了两个月,李桂英的肚子里还怀着一个,不知是男是女。

  老三赵建国,生于1949年,娶妻张彩兰,是隔壁村子里的姑娘,今年刚刚生下一子,取名赵火生,还是个几个月的奶娃娃。

  老四赵援朝,生于1952年,后来娶妻杨慧芳,是个知青。

  老五是姑娘赵红霞,生于1956年,现在还在上初中,明年毕业。

  这五个孩子,老大最老实忠厚,人也孝顺,老大媳妇因为是逃荒来的,王小贤看她可怜给她一碗稀饭,对老两口一直感恩戴德,人也孝顺能干,两个孩子也被教的很好。

  老二有些心眼子,但也不是偷奸耍滑的,只是他只干自己该干的,额外的家务他自己不干也不会让媳妇干。

  老三则是纯懒,生他的时候正好新国家成立,家里分了地,又没有动荡,上面还有两个哥哥顶着,就有些滑头,多亏他媳妇厉害,能管住他,只是能躺着绝不坐着。

  最可气是老四,这家伙简直就是尿壶镶金边——嘴好!整天好话不要钱似的冒,忽悠的原主夫妻俩都找不到北了,啥活不干,光知道画大饼。

  又娶了一个知青媳妇,两口子一个赛一个的懒。

  小闺女是家里最小的,目前又是家里唯一的女孩,按理说应该是最受宠的才对,正好相反,她才是家里最可怜的那个。

  整天帮着家里干活不说,好吃的还没她的份,活的像个小可怜。

  这也是原主夫妻俩都有些重男轻女,哪怕就这一个闺女也没说多疼爱一些。

  都说“老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其实老头儿也一样,四个儿子,原主最偏心老四赵援朝,不然也不会同意他娶知青。

  乡下人很少有能看上知青的,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娇气的要死,最关键的是,那副高高在上的模样,就让人讨厌。

  可赵援朝就是喜欢,明明一个懒骨头,却非得当舔狗,当舔狗就当舔狗吧,别霍霍家里人啊,不仅让家里的嫂子们让着他媳妇,活还得让人帮着干。

  这杨慧芳自从嫁到老赵家,就没下过地,每天不是睡到自然醒,就是出门溜达,即便是这样,还好像多大恩典一样,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的。

  而且她在知青点还有个姘头,为了能跟姘头花前月下,居然用了手段把他的姘头和老五赵红霞凑一块儿了。

  赵红霞也不傻,丈夫不喜欢她自然感觉的到,只是受气包当惯了,忍着不说,在一次发现他们苟且后,两人一合计,把赵红霞给推到河里淹死了。

  家里人都在上工,并不知道赵红霞的死和他们有关,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等到高考恢复,杨慧芳就拍拍屁股走人了,留下两个儿子,还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卷走了,老四那个舔狗也扔下孩子跟着追过去了,再也没回来。

  老二老三趁机提出分家,这日子没法过了,他们也有自己的小家要顾,不可能给别人养孩子。

  原主一气之下卧床不起,强撑着分了家,没多久人就没了。

  王小贤自从嫁给原主,就是一个以夫为纲的,俩人从相互扶持,到一起求生,经历过种种磨难,感情自然不错,再加上长年累月的亏空,不到一年也去了。

  老大两口子不仅要照顾自己的孩子,还要帮老四养孩子,压力可想而知,落得一身病,也早早的去了。

  剩下大孙子带着弟弟们生活,连婚事都耽误了,打了一辈子光棍,这还多亏老二老三时不时的帮衬一把,不然几个孩子估计都活不下去。

  原主死后灵魂不散,他放心不下自己的小儿子,一直跟在他身边,看着老四整天下贱的讨好那个女人,哪怕是人家有姘头也不在意,当了一辈子舔狗不算,还当了一辈子的活王八。

  原主气的差点活过来,对老四也是恨铁不成钢,这样的儿子不要也罢。

  让老头爆发的是,老闺女的婚事和死亡,居然都是四儿媳和女婿的杰作,并且老四的两个孩子中,小的那个还不是老四的,而是女婿的种。

  他自己的女儿,哪怕他不喜欢也容不得别人糟蹋。

  老头怨气丛生,这才被系统捕捉到。

  老头的愿望很简单:报复老四媳妇和他姘头,让他们没有好下场,老四能救就救一下,不能救就随他去吧,只要剩下的家人都能好好的就行。

第219章

  云清接收完记忆,就有些一言难尽,一碗水端不平,肯定要引发家庭矛盾,这是毋庸置疑的。

  这原主糊涂归糊涂,可那么多年跟着大少爷,还是有点见识的,而且大少爷走的时候,也没亏待他,给了他一盒子首饰,就是被杨慧芳卷走的那些,不然老头也不会气病了。

  现在的时间线正好是老四闹着要娶杨慧芳的时候,气的老头连晚饭都没吃。

  既然一切都来得及,那就好办了,熊孩子不听话,多半是打少了,棍棒底下出孝子有时候还是很好用的。

  云清给自己来了一颗健体丹、一颗养元丹,一颗大力丹,洗髓伐筋就算了,都五十岁了,他也不想活太久,差不多就行了。

  想了想,点了王小贤的睡穴,给她也来了一颗健体丹和养元丹,这个媳妇跟着原主没享过一天福,身体也早就亏空的不像话,还是给她也调理一下身体吧。

  做完这些,云清就觉得自己饿的前胸贴后背的,想想也是,晚饭又没吃,可不是得饿嘛。

  干脆起身下地,去了后院,先把原主藏的那些东西收了,再进空间填饱肚子,这才回到炕上躺下。

  那个盒子里的首饰都是些玉器和翡翠,没有金银,想想也对,那时候金银可是硬通货,而这些玉石翡翠遇到懂行的,就是价值连城,遇到不懂的,就是好看的石头,连个馍馍都不一定能换到。

  不过这些东西在后世可不得了,那成色那水头,哪个都能做传家宝。

  躺在炕上的云清开始想这一家子,十几口人在一个锅里吃饭,要说没有矛盾是不可能的,只是如今的矛盾还不大,家务也是轮着来,哪怕有小心思也只是吃食的问题。

  最大的问题就是老四要娶知青这事,云清努力的回忆着那个杨慧芳,也不是多惊艳的人啊,怎么就能把人迷成这样?真是山猪没吃过细糠。

  要不还是把人弄死吧,死人就不会迷惑人了,要不就给她下点毒,让她变丑点,就不信一个满脸痘痘的人,还能让老四放不下。

  还有她那个姘头郑思源,还敢肖想我闺女,不弄死你都是我仁慈。

  这么想着,云清也是这么做的,他放出绿霄,给它下达命令,去知青点给杨慧芳和郑思源下毒。

  暂时也不会要他们的命,毕竟村里死人了,这名声也不好,那就让杨慧芳长满脸痘痘,让郑思源连男人都做不成,看他们还怎么祸害人。

  这些药他空间里就有,绿霄得了命令,小叶子卷着药丸就跑了。

  没一会儿就回来了,云清的神识就附在它身上,知道它没下错药,也就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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