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文聿惊讶道:“还让我说什么?人男孩在我这儿借住一个月,等高考完就搬走了,你以为还有什么美丽好听的故事吗?”
“怎么认识的?怎么就让他住你家了?”周缓太了解陆文聿了,他这人看着善良,虽然实际也善良吧,但就是太知分寸,做事妥当,让人挑不出错来,正因如此,他的善良是不吝金钱的善良,顶多提携一下下属、推荐一下学生,除此之外,不可能有涉及到他自己生活的、情感上的帮助。
陆文聿想了想,说:“这事说来,还挺有缘。我大学那会儿不有段时间在学校外面住么,这孩子住我楼下,大年三十看他一个人坐楼道里,也没个暖气,齁冷的,就把他领家去了。前一阵子又遇见了,他还帮了我个忙。他爸不是什么好人,他又在准备高考,我就把住这孩子从地下室领回家了。就这样。”
林澍之说:“蒙我呢,你大四那会儿不神经衰弱么,怎么可能领个小孩回家过夜,那晚不睡了?”
“……是吗?”陆文聿还真忘了自己因为什么原因出去住了,被林澍之一提醒,他突然想起来了。
大四之前,他和家里人的关系一直不太好的,直到顺利保研,父母主动和他缓和,长时间的紧绷感和压力骤然缓解,像遭到反噬似的,患上了神经衰弱,晚上稍微有一丁点动静,他就睡不踏实,不幸的是有个室友半夜打呼噜,陆文聿无可奈何,交了申请出来租房住,正好也要实习,连带着寒假,就住了三个月。
“你啊,贵人多忘事。”林澍之调侃道,“人小孩多大?”
“十九。”
“我靠,你对他……”
“啧。”陆文聿没让他说完,抓起桌上的纸巾盒,朝林澍之怀里扔去,“第一,我把他弟弟,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想法,我俩也绝无可能有什么。第二,你少拿你们娱乐圈的脏人脏事往我身上套。阿缓,管管你老公,八卦听多了吧。我俩差十二岁,在古代,我兴许都能生他了。”
林澍之没心没肺地笑了笑,陆文聿都这么说了,二人也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一顿饭,因为陆文聿不能吃东西,俩人也不好意思让陆文聿一个人看着,所以很快结束饭局了。
陆文聿开车离开,看着他渐渐消失的身影,周缓和林澍之极其默契地一对视。
林澍之:“有猫腻。”
周缓:“不简单。”
“但这岁数,差的却是有点多,”林澍之捏着下巴,故作深沉,“老陆要真的下手了,是不是太不是人了。”
周缓白了他一眼:“你当他是你呢,他做事哪回没有分寸过。既然他说了没想法,就是没想法,至少目前是,以后不好说,但要真沦陷了,我反倒怕文聿拔不出来,别被人家骗财又骗色。”
当局者迷,迷得爹妈不认都很有可能,尤其像陆文聿这种没开过荤的老男人,真太容易栽跟头了。
而且,世上哪有那么巧的事,京宁这么大,跨越十年之久,俩人竟还能遇见。说没有预谋,谁信。
“我明天,”林澍之搂过老婆的肩膀,“去看看究竟是何方神圣。”
门铃响了,陆文聿还没醒,迟野怕把陆文聿吵醒,他连锅铲都没来得及放下,一路小跑去开门。透过猫眼,他看见一位穿着休闲装的男士,样貌姣好,衣品很好,像是陆文聿的朋友。
迟野思忖片刻,打开了门,礼貌问道:“您是?”
林澍之看见迟野的下一秒,愣了愣,随后饶有兴趣地瞧着他。
他反复上下打量眼前这个男孩——纯棉白色半袖,灰色居家裤,毛绒拖鞋,戴了个围裙,一手拿着锅铲,上面还有鸡蛋液的痕迹,看样子正在做早餐。
林澍之沉默了。
迟野感觉莫名其妙的,下一秒,身后传来陆文聿刚醒来的声音:“小迟,谁来了?”
未等迟野说话,林澍之提高声音:“爷爷,你孙子来了!”
迟野一噎:“……”他打开门,让人进来了。
“老林?”陆文聿明显震惊的一下,他扒拉了两下睡乱了的头发,看了眼客厅墙上挂着的表,不解道,“这才八点半,你来这么早干嘛?”
“蹭早餐啊。”林澍之换好鞋,嘿嘿一笑。
“滚蛋,”陆文聿笑骂他,走到迟野身边,“我不信酒店没早餐。”
迟野第一次听见陆文聿说脏话,带着刚起床的磁性,意外的勾人,迟野下意识挑了挑眉。
“我洗漱一下,水果等我出来洗哈。”陆文聿低头对迟野说了句。
迟野点了点头。
住了这些天,迟野顺利接过为陆文聿做早餐的任务,乐得其所,陆文聿一面享受一面不好意思,但他是个实打实的厨房杀手,热个牛奶都能热扑锅,但为了吃得心安理得些,他要求迟野把每天早上洗水果的工作交给他,即使这些水果,迟野回个身的功夫就能洗完,但还是留给了陆文聿,让他慢条斯理地将水果过遍水、再端上餐桌。
有时,迟野甚至都把水果挑好放进盆里,接好水,就等陆文聿过来用手指在水里扒拉两下,然后倒掉水。
迟野虽然比陆文聿小,但他经历过太多事,过早成熟和独立,而陆文聿又是个不太会过日子的人,俩人凑一块,时不时能感觉到迟野在不厌其烦地哄着陆文聿玩。
【作者有话说】
下一章周二晚上9.更(肥章~)
我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可能12月到1月上旬会断更Q^Q,因为熬夜码字,感觉身体超负荷orz
但是!不会断更太久!最迟最迟一个月就回来啦~(不是现在就断更哈,是怕,所以提前给各位读者大大打个预防针,我怕到时候嘎嘣一下断更,有的宝儿会不开心)
另外,因为在榜单上,想让读者一眼看出是什么故事(多点收藏[眼镜]),就改了,不过我不太喜欢过于直白的书名,所以后面会改回“溺水小狗”~兴许还能起到防盗的效果(笑
第16章 保你
“总不能和我挤一张床吧。”
林澍之端着个下巴,坐在沙发里,不动声色地观察起迟野。
人是视觉动物,见到迟野的第一眼,林澍之有把迟野挖走的冲动,像他这样的长相,在娱乐圈很吃香,上能演狼狗,下能当奶狗,是个不可多得的可塑之才啊!
可惜看着冷冰冰的,林澍之也不好意思当着陆文聿的面问他“愿意和哥哥携手进入娱乐圈嘛”,估计他话没说完,陆文聿就能把他轰出家门。
迟野把早餐摆在岛台上,回到半开放式的厨房,找了个坐在客厅看不见他的死角,一把脱下围裙,眼神刹那间变得冷漠阴沉。
他讨厌被打量,更厌恶窥探,而客厅坐着的那位大叔,明显有其他意图。总之,让迟野非常不舒服。
“小迟,你先去吃饭,”陆文聿洗漱干净,换下睡衣,身上一股清冽好闻的薄荷味,靠近迟野身边的时候,把气味带到了迟野鼻尖,“我很快洗好。”
迟野坐在岛台,林澍之施施然走了过来,冲迟野笑了下:“你好,我是老陆的发小,我叫林澍之。”
“迟野。”迟野淡淡地点了下头,保持着基本的礼貌。
“你好高冷哦。”
“……”迟野一脸古怪地扫了他一眼,哄完那个哄这个,呲了呲牙,“我害羞。”
“哈哈哈哈!”林澍之被他萌得止不住笑,双肩颤抖,直到陆文聿端着水果回来,还在笑,“哎哟,迟野是吧,你可太可爱了。”
“……?”
迟野怕弱智传染,默不作声地撤下放在岛台上的胳膊,尽量离林澍之远点。
陆文聿坐下,拿起抹刀,刮平吐司上的果酱,自然而然地递给迟野,自己抹下一片,他同样是奇怪地瞧着林澍之:“咱俩到底谁有病?你不吃早饭就去客厅玩会儿游戏、看会儿电视,别在这儿打扰我俩吃饭。”
林澍之眼疾手快,一把拦下陆文聿吃饭的手,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大哥!上午做胃镜,你吃个屁的早餐啊!”
迟野听见他的话,一怔。
陆文聿恍然大悟:“啊,忘了忘了。阿缓挂号挂得太快,我这也没记备忘录里,忘得干净。”他一门心思想着要去医院,忘了去医院具体要做什么检查。
果然,陆文聿的生活是稀里糊涂地过。
迟野简直无语,不是因为自己做了桌早餐而陆文聿不能吃,而是因为陆文聿要做胃镜竟然还准备吃早餐!
“哥,你怎么了?”迟野手指无意识地攥紧筷子。
“嗯,没事,昨天胃疼来着,今天去医院瞧瞧。”陆文聿不甚在意,“你今天有什么安排吗?在家待着?”
迟野心头忽然涌上强烈的失落,惊觉自己和陆文聿的关系依旧疏远又生分,是自己先入为主,以为陆文聿生活上有什么事都会和自己说了,可是,并不。
陆文聿身体不舒服,没有告诉迟野,迟野知道即使和自己说了,他除了着急陪陆文聿去医院,什么也做不了。而且,和自己说的时候,可能已经不难受了。
迟野一遍遍告诉自己,摆正你的位置,你只不过是借住的人。可他还是失望,心像被人狠狠揪住,拧出酸水来。
迟野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他不和任何人建立依赖与被依赖的关系,是因为他受不了被抛弃,他不想像只丧家之犬般,衔着全部家当,去乞讨几根骨头、一方狗窝,他如果亲口说要,那就只能属于他一个人,对方也只能有他一个人。想法偏激又不现实。
陆文聿是什么样的人,怎么可能只属于他迟野一个人,他算个屁啊。
所以,清醒点吧,现在这样还不知足么?别他爹的痴心妄想了。
迟野戴上面具,将表情伪装成正常的少年,做出符合他年纪的回答:“晚上,去我舅家,给小妹过生日。”
“嗯?”陆文聿动作一顿,“你还有舅舅?”
“嗯。”迟野受不了和陆文聿对视,他垂下眼,用筷子挑了挑盘子里的煎蛋。
无来由的,陆文聿惊奇过后,是轻微的心烦意乱,存在的时间很短。他吃不了饭,就把当日的邮件处理了,随后看时间差不多,换了身衣服,就和林澍之出门了。
心烦意乱的情绪,很快被他抛之脑后,再也没想起来,也无从追究。
“澍之,”陆文聿坐在副驾,“你今早做过头了。”
林澍之启动陆文聿的宾利,踩下油门,说:“我知道,改明儿赔个礼。”
陆文聿饿了一天一夜,此时不仅胃不舒服,肚子更是咕噜咕噜叫:“我情感洁癖,很少有人能接受我的掌控欲,所以感情这事,我不从不强求,你和阿缓也不要一惊一乍的。”
“靠,快点开,我真要饿死了。”
*
迟野站在马路对面,远离家长,独自抽着烟,彭辉两口子鸡娃,劳动节放假还要让孩子去学校补课,迟野视线没有落点的走神,烟灰掉在指节上,烫得他回神,他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掐灭烟,抖了抖衣服上的烟味,走到学校门口。
放假还有这么多补课的,小升初,也要这么卷么……
迟野肩宽腿长的,站在一群家长里,格外显眼,他今天穿了件字母印花长袖T恤,因为穿的时间长了,有种做旧的效果,袖子被他挽到手肘,半耷拉着,下身是一条宽松牛仔裤,为了遮阳,他出门前还拿了顶鸭舌帽。
往那儿一站,以为哪家模特出来拍摄了。
小鱼这个年纪,正是知道美的时候,她除了想小哥,更是因为小哥帅,来接她,她能在同学面前好好炫耀一番。而迟野也是知道她的小心思,特意穿了这件唯一鲜艳的上衣,让自己变得有朝气些。
迟野百无聊赖地盯着校门口,没一会儿功夫,学生放了学,大批小学生蹦着跳着吵着往外走,迟野盯得眼睛都花了,他伸手抬了抬帽檐,连带着捏了下山根。
“小哥——!”
不远处有个女孩扯着嗓子叫了一声,迟野循声看去,小鱼梳着两个羊角辫,背着小书包,一蹦一跳地冲过来:“小哥!小哥!”
小姑娘看着不高,嗓门贼大,喊得周围人全看过来,迟野尴尬地手都不知道放哪儿。
“彭小鱼,那是你哥?”同班同学问。
小鱼就等着这句话呢,一下子来劲了,冲到迟野腿边,一把拽过迟野的手,向同学介绍:“我哥!帅吧!你瞧瞧,这手好看吧,他手可厉害了,不仅能在纸上画画,还能在人皮肤上画画!”
迟野的手被小鱼扯到众同学眼前,被迫张开,修长洁白、骨节分明的手就这样像个商品一样,被小鱼翻来覆去地展示,一个劲推销,活像能买个好价似的。
“……”
迟野不得不弯下身子,任凭小鱼炫耀。实际上,他不觉得自己这手有啥稀奇的,做饭纹身、抽烟撒尿都用这只手,他想到这儿,顿时觉得浑身别扭,想把手抽出来,没想到小姑娘劲还不小,一抽,没成功,迟野不敢使劲了,担心把小鱼弄摔,他心里无奈地叹了口气。
八九岁的女孩叫道:“哇!好好看!你哥哥的脸也好好看!睫毛好长!”
小鱼一听,更来劲儿了:“那你也不看看是谁哥。”说着,就要蹦起来薅迟野领子,想把他的脸推到众同学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