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芙的泪花在眼眶打转,屏息拼命咽下,有气无力道:“我不下去了,就趴在马上歇会儿……”
凌云端量她几眼,看懂了,走过来道:“下来上药。”
程芙:“……”
“再拖下去,你大-腿-内-侧磨烂的皮肉便会与衣料黏在一处,你自己就是女医,难道不清楚后果?还是想当着一群人的面下不了马,被我拽下来?”
程芙被他数落得心肝俱裂,惨白着脸咬牙爬下马,双脚甫一落地就直打摆子,扑进了凌云怀中。
他面无表情,动也不动。
程芙早已麻木,麻木地道歉,麻木地站稳,麻木地一瘸一拐走到树的背面,掏出随身携带的金疮药,含泪解开腰带,一点一点处理那层磨破的皮肉,好痛啊,真的好痛。
为了跑路,她天天锻炼,不惜绑沙袋,然而真正的骑马赶路与她那些小打小闹完全不一样,八个时辰,已经把她的骨头架子颠簸散,身上最细嫩的肌肤见了血。
她疼到小声抽泣。
两刻钟后,照常赶路。
程芙的白色坐骑驮着两个人的包裹,黑色坐骑驮着凌云和程芙,奔跑的速度明显慢了白马一截。
凌云气急败坏道:“我就知道你不行,才八个时辰堪堪去了半条命,这不是要我一路伺候你去京师!”
程芙一动不动侧坐马背,神色怏怏,斜靠在他怀里,连搂着他都不会,还要他腾出一只手臂固定她,凌云直呕血。
可她的身体超出了他想象的轻,又轻又软,倚在怀里像是绵柔的云雾,甫一触碰,就激得他寒毛倒竖。
一股若有似无的体香也直往他鼻腔里钻,无时无刻不骚扰着他敏锐的嗅觉。
凌云累了,止了声,歹毒的唇抿成了一条线。
比预期迟了一个时辰赶到村落。
人烟稀少的小地方,村民多以耕田和渔猎为生,也有人家在路旁经营茶馆客栈,以供行路之人打尖住宿。
只不过小地方能提供的茶水饭菜有限,一家比一家粗糙,唯一的客栈则人满为患,仅剩大通铺,然则便是大通铺也仅剩一人席位。
店家瞄一眼凌云和他怀里虚弱的女人,蒙着脸,看不清样貌,头发也都用布包了,更看不出是妇人还是少女,似乎受了伤,不良于行,年轻人把她从马上抱下就未曾假手他人,想来应是一对小夫妻。
“二位贵客,小的观尊夫人体型娇小,你俩挤一挤也能在大通铺将就一晚的。”店家赔笑着,极力游说,生怕少赚一枚铜钱。
凌云前去瞥了眼所谓的大通铺,一群光着上半身的汉子东倒西歪,整间屋子充满了酸臭味、脚臭味以及各种奇怪的异味,别说程芙了,他也快呕了。
那群人瞄见他怀里有女人,皆神情一振,直勾勾盯着看。
凌云“嘭”的大力关上窗子,尘土四扬,他不住地往后退,想着幸好没将程芙扔在原地,他真怕她被人顺手牵走了。
小妇人半路被人拐走的事不常见但也不是没有。
真要那样,他可就赔了夫人又折兵。
“三倍价格帮我匀一间客房。”凌云丢给店家一粒碎银子,又丢给他五钱银子,“这是辛苦费。”
店家小小的眼睛瞬间扩大了三四倍,难以置信瞅着掌心的银子,是银子,白花花的,不是铜板!而后又激动地看向凌云,“贵客稍等,小的这就去给您办!”
说实话,匀客房几乎不可能,这年头舍得住客房的基本是拖家带口,虽说能赚到三倍客房的价钱,然而穷家富路,谁也不想在路上委屈自己,宿在外面一夜着个凉病一下可就得不偿失;再一个,都拖家带口了定然人数不少,便是想去大通铺也挤不下。
聪明的店家想到了一个折中的法子,便是自己和婆娘搬进马棚,腾空给贵客。
如此,程芙也算是入住了当地最上等的一间“客房”。
解决了住宿问题,凌云颇感疲惫,走进房间就把程芙往床上一丢,用了巧劲,摔不死她。
他道:“睡醒了再上一遍药。”
程芙哼唧了一声,眼皮睁也睁不开,然而实在是太臭了,那味道萦绕着她的鼻端,愈发浓厚,终于,她在一阵阵反胃中睁开了眼,挣扎着爬起,入目便是一床快要分辨不出本来颜色的棉被,被头泛着油光发黄,恐怖的味道便是从那里散发出的。
“呕——”程芙翻下了床。
凌云:“……”
他走过去俯身看她,也被臭气熏了个跟头。
在这个临近午时的偏远小客栈里,程芙和凌云心有余悸坐在距离那张床极远距离的两把木椅上,面色蜡黄。
许久之后,程芙才战战兢兢开口:“您不是对路程极熟么,从前经过是怎么住店的?”
观他也是个讲究人,衣领总是洁白无垢,周身清爽无异味,不像是能在这种地方过夜的。
凌云:“没有你,我甚少走这条路,便是走了也是在下一站过夜。”
程芙:“……”
所以他还真没住过。
“让……让您受累了。”她嗫嚅道。
“……”
店家来敲门,弓着腰问凌云可要用饭。
凌云悬着的心尚未落下,瞥见店家发黄的领缘再次揪了起来,“带我去厨房。”
店家:“好嘞!”
那厨房果然与凌云猜度的大差不离,地上好些烂菜叶儿,没个插脚的地方,案板上油腻腻,不知多久没刷的大铁锅里炖着冒热气的咸粥。
他咽了咽,问:“卖我些食材,再找口干净的铁锅。”
店家依言照做,有钱的客人通常都这样,开小灶做好吃的。
他找来了一口干净的铁锅,小是小了点,做两个人的饭食还算可以。
客人有洁癖,全程不许他插手,连洗菜也不许,店家悻悻然抄着手看热闹,只见凌云把菜洗得比他婆娘的脸还干净,码得整整齐齐,又用洗得比他婆娘的脸都干净的菜刀手起刀落把菜切成粗细相等的丝儿。
这功夫,莫非也是厨子。店家探着脑袋瞅,只见他挽起衣袖,露出一双劲瘦有力的小臂,和面揉面,青筋微微隆起,思及他切菜时手背的青筋,是个练家子啊……
店家脑袋一缩,躲在了门后。
过了未正,程芙才等到了今日的第一顿饭,一锅热腾腾的阳春面,里面还卧着两只白白嫩嫩圆溜溜的荷包蛋,一碟清炒菜叶。
简单至极。
程芙端来两只早就过了遍清水的木碗,是他们行囊里的,干净放心。
她先为凌云盛了一碗,又为自己盛了一碗。
凌云扫了眼自己碗中的两只荷包蛋,将其中一只夹给她,“你已经够弱的,再不吃饱,是要累死我吗?”
程芙的脸唰的涨红了,连眼眶都是红的,低头默默吃面。
麻木是因为不敢再细想,不代表她不知自己有多令人头疼,凌云应是恨死她了。
面有一点好吃,比她以为的好吃许多,尽管她是个很能吃苦的人,从不挑食,可是又疼又累的时候能吃到这么好吃的面,还是欣慰的。
用完饭,她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有用,主动收拾碗筷,凌云摆摆手,意思是请她站远些,“当我求你了,你这个样子出去少不得又要给我添麻烦。”
她低头,目光落在粉嫩到与周围人格格不入的指尖上,又想到自己的脸,羞愧得无地自容。
最终凌云洗碗刷锅,还要帮她洗外衣,她蹲在屋里洗换下的小衣。哭泣倒不是因难为情,而是蹲下来的双腿实在是太疼了,钻心地疼,她真的快要疼死了。
待她收拾完,一脸晦气的凌云再打水服侍她洗脸刷牙。毅王精心饲养的宝贝儿跑到笼子外,受罪的人变成了他。
晚上休息前,程芙攥着双手,怔怔盯着打地铺的凌云,小声小气道:“我的模样确实太过扎眼,要不我,我扮成男子……”
好歹也能分担些活计。
凌云听她如此一说,偏过头上下扫了扫她,没说什么,哼笑一声。
闹呢,女扮男装,冬日尚且勉强,而今衣衫单薄,她胸-脯又鼓鼓的,倒在他身上时,他都能感觉到那么大一团,还有些小妇人的媚态,便是刻意束紧也会有可疑的厚度,更遑论她肌肤吹弹可破,嫩如羊脂玉,明眼人一瞧即知男女。
程芙:“不像的话,只能委屈你了……”
继续假装他的妻子。
主要是两名单身男女行路,难免惹人猜疑,遇到较真儿的,说不定还能去偷偷举报二人私奔。
倘若真的清清白白,没有官司倒也罢,大不了与人解释是兄妹,费些口舌,难就难在程芙“不清白”,怕是不久之后就要被通缉,还是轻省些为妙。
凌云“嗯”了声,感觉脖子有点热。
“你会不会梳妇人头?”他问。
“会的。”
“梳完记得把脸包好,头发也包一下,普通女人根本不可能有你这样的头发。”
像是绸缎一般光滑亮泽,触感也如丝缎。
程芙一一应下。
“还有手。”他回眸看着她的手,“也不要露出来。”
她低头抹泪,嗯了声。
凌云一瞧见她这副委屈的模样就头疼,没来由烦躁,“不许哭。”
他呵斥一声,她就噤了声。
打好地铺,两人安静地躺下。
没有人想去碰那张臭气熏天的床。
地上并不宽裕,两张羊毛毡铺起来几乎合二为一,凌云没来由紧张,余光观觑,她一沾枕头就睡了,完全没有把他当回事。
不是,他没来由地生气,什么意思啊她?
她是不是就没把他当成男的?
越想越气,然而这一路才刚刚开始,他已经受了太多的气,也不在乎又多了一桩。
夜已深,细微的风从特意敞开一点缝隙的窗子吹进来,吹散了浊气,凌云侧过头,程芙面朝他的方向,睡得香甜。
不知梦到了什么,轻轻呓语两声。
凌云仔细分辨,方才听懂,她说:“疼,我要喝水。”
娇滴滴的,使唤着梦里的人。
那不是与婢女讲话的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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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谢谢,真的很感谢!《千般》是今年最后一本,也是我自己爱吃的梗,我真的好爱,谢谢你们也喜欢[求你了]
顺便推一下预收文《被登基的前任报复了》